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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矿场资源丰富,前期矿山资源开采相对粗放、无序,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相对严重,生态修复起步晚、进程相对滞后。目前矿山生态修复的方法有稳定化处理法(包括物理、化学方法)和生物修复法(直接植被、覆土植被)两大类。现阶段主要采用的是物理方法与生物修复法结合方式进行,首先在生态重建的前期,采取物理方法对场地的稳定性处理、后采取熟土覆盖、采矿场的填埋等方式创造生态修复条件,后期采取生物修复法进行植树种草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我市矿山大多采取最简单、成本最低的直接植被或直接覆土植被的方法进行生态修复,其中直接植被成活率低,恢复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0-20年,覆土植被成活率高,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常见生态修复方法,更易被大多数矿山企业采纳。
一、调研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矿山修复和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市级领导巡山责任制,市级领导定期、不定期逐矿实地检查,将矿山生态该修复列为全市34项重点工作之一,建立了矿山修复及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听取专题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深入解剖问题,破解整治难题。出台了《XXX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做到责任到人,跟踪到位和落实到位,市有关局委落实分包县(市、区)督导制度,实行驻地督导、捆绑问责。全面落实“三级”包矿、“两级”包片责任制,实现无死角管控,开展联合督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取缔关闭一批、停产整治一批、修复绿化一批”思路,实行露天矿山“一矿一策”,分类治理。目前,我市共有73座露天矿山,其中有23座处于原始地貌未开采,6座在生产,44座停产进行生态修复整治。采取覆土植被方式现已完成10座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治理非法开采、关闭及废弃露天矿山50处;对全市55处采矿废石废渣等固体废弃物,通过移除、覆土绿化、浇水喷淋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已完成治理27处;全市共完成恢复治理面积3.1万余亩,植树290.5万余株,累计投入3.67亿元;对短期内无法综合利用的废石废渣,特别是煤矸石山,开展环境影响和安全评估,坚决防止环境污染、土地损毁和产生安全隐患。
(二)取得的成效
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其中,XXX县实施“区内修复、区外补偿”双轨制,要求所有持证生产矿山矿区内无条件修复,矿区外延500米无条件修复。同时常绿树种必须在80%以上,成活率必须在70%以上。目前已累计完成恢复治理(含生态补偿区)2.16万亩,植树200余万株,其中区内修复523亩,无主坑口修复632亩,区外补偿20452亩,区内和无主坑口修复率85.2%。XXX县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中,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督促企业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保护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要求,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对全县14座持证矿山进行综合治理,总治理面积2406亩,植树14.86万株,硬化道路1020米,投入资金4900万元。通过铁腕治矿、铁腕治污,全县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19年4月21日,“生态文明媒体行”采访团到我市进行专题报道,27家媒体已累计刊发各类正面宣传报道200多篇。4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来自14个地市和72个县(市、区)的202余名代表到XXX县、XXX县进行现场观摩,对我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矿山生态修复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矿山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目前存在问题较多,主要有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欠账多。处于停产整治的露天矿山较多,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方面,历史欠账过多。
(二)整治资金不足。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矿山企业积极性不高,只有少数上规模、有实力的矿山企业能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多数矿山企业整治速度缓慢。因历史原因还有很多无主矿山需要属地政府来“买单”,市、县、乡政府财力有限,治理投资短缺,严重影响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三)破解难题办法少。大部分县(市、区)对无责任主体的露天矿山的治理还存在畏难情绪,整治模式和资金来源单一,缺乏对新机制、新模式的探索和创新。由于人、财、物等因素制约,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无法满足矿山整治工作的新需求,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等有待提高和完善。
三、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快整治进度。督促停产整治及其它有责任主体的露天矿山企业按照“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及时完成整治任务。同时,打造一批矿山治理与修复示范基地,将我市废弃矿山打捆申报一批国家、省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政策,通过示范性综合整治,新增一批林地、耕地。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属地按照“一县一策”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绿化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减少和抑制矿山扬尘。
(二)拓宽资金渠道。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废弃无主矿山,整治资金需求列入市、县财政预算。二是增加土地收益注入。将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与土地复垦挂钩,使矿山废弃地复垦成林地、耕地和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土地收益优先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是撬动社会资本。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凡被批准治理立项的单位和个人,优先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与矿山治理有关的收费项目,本着“谁修复、谁收益”的原则,配套制定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四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及时、足额收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这次全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现场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回顾总结近几年来全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等一会,王厅长还要给我们作重要的讲话。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努力开创我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新局面讲两点意见:
一、开拓创新,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进入新世纪,我们针对浙江非金属矿山多,露采矿山多,小矿山多,矿产开发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和影响较大的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机制,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并确立了“确保不欠新账,逐步还清老账”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阶段性目标。五年多来,这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各兄弟部门和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厅已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生态省建设优秀单位。
(一)建立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机制。矿山生态环境如何做到“确保不欠新账”,这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建立新机制入手,只有建立新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账”不欠的问题。**年颁布施行的《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确立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规定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同时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并交纳治理备用金,治理备用金应当不低于治理费用。自**年以来,省政府根据有关法规先后发出了《关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同时,我厅为贯彻落实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这些法规文件,为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据。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特别是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关法规文件,严格执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在采矿权人领取、延续、变更采矿许可证的同时,与采矿权人签订治理责任书,收取治理备用金,落实治理责任。到**年底,全省已有3424个矿山交纳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累计金额49735万元,有251个持证矿山,投入9402万元治理资金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累计治理面积达1867万平方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良性互动的新机制基本建立。
(二)形成了以规划统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格局。作为《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于**年施行。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市、县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明确了市、县两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技术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了全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体系。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实施规划,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主要指标纳入生态市、县建设的考核目标。经过三年多的努力,规划确定的近期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初步建立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开展了矿山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断完善了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着重推进了城镇周边、旅游风景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及其它重要保护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特别是规划确定的17个重点治理工程完成了治理任务。《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实施有力地引导促进了我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取得了“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的新成效。如何治理大量的废弃矿山,使之恢复自然生态,充分利用废弃矿地,是我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也是能否“逐步还清老账”的一个关键问题。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年提出了以“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全省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从**年到2007年,全省整治100个左右的重点废弃矿山,率先搞好废弃矿山的综合治理,使之成为全省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的示范工程(简称“百矿示范”工程);除“百矿示范”工程外,各地依据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全省1000多个亟需治理的废弃矿山有计划地全面推进整治工作(简称“千矿整治”工程)。各市、县(市、区)根据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制定“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计划,全面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需治理的废弃矿山,除“百矿示范”工程项目外,全部纳入到“千矿整治”活动之中,“千矿整治”项目,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按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定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到**年底,全省已批准“百矿示范”项目141个,2007年又批准“百矿示范”项目40个,已完成“百矿示范”项目93个。累计投入治理资金56200万元,1603个需治理废弃矿山已经完成治理923个,治理率为57%。与此同时,还在实践中探索积累了矿山生态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宝贵经验。
(四)探索了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为了积极探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的矿业开发新路子,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创建绿色矿山的试点工程。绿色矿山就是“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的矿山。省厅研究制定并下发了《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和《浙江省绿色矿山考核指标》、《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绿色矿山创建试点的指导性文件。出台了创建省级绿色矿山激励政策、规定获得省级绿色矿山称号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分年度返还;采矿权人及时开发复垦矿区范围内土地,复垦土地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后,产生的净收益归采矿权人;享受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政策;试点矿山可以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申请创建绿色矿山专项补助资金。同时要求市县在采矿权出让所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绿色矿山创建。**年至**年,省厅分两批先后确定了20家矿山企业为创建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目前,湖州市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浙江遂昌金矿等8个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已经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考核验收,本月底之前我们还将组织专家对另2个试点矿山进行考核验收。此外,各地也积极行动,湖州市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创建市级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绿色矿山的指导思想、基本条件、创建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等。绿色矿山的创建试点为在全省推广绿色矿山的创建工作积累了经验。
(五)建立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责任的新体系。为了确保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从**年起,省政府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关指标纳入生态省考核内容,要求各市、县每年至少完成需治理废弃矿山数的15%以上,到2007年全省完成需治理废弃矿山的60%。此项工作也列入省厅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我厅在近两年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得到较高评价。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建立了自上而下的政府责任制,并将废弃矿山资源的循环利用问题提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考核政府年度和任期工作中将是否实现废弃矿山资源的循环利用,发挥最佳资源效益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同时还建立起市、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生态环境建设负总责的责任制,通过签订责任状确定治理工作目标,明确治理工作责任,落实治理工作主体:因公路、铁路、航道建设需要而关停废弃的矿山,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治理;因工程建设需要而采挖、建设工程完成后停采的废弃矿山,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治理;已作为其它建设用地的废弃矿山,由用地单位负责治理;因公益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而关停的废弃矿山,由项目实施的市、县(区)政府落实治理单位,承担治理任务;因按照政府计划关停的废弃矿山,一般由县(区)政府明确牵头治理单位或由原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负责治理;其他难以落实治理责任单位的废弃矿山由县(市、区)政府落实治理主体,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做好治理工作。
(六)取得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科研的新成果。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力求科研先行,以指导和帮助市、县扎实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工作。近年来,我们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先后完成了《全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报告》、《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方案》、《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指南》、《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矿山人工植被后续养护管理技术研究》、《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指南(新版)》、《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等一系列调查研究课题。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废弃矿山治理中复垦还绿的技术还不够成熟;三是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经费筹措还有一定的难度;四是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管措施还不够到位等等。
二、强化措施,努力开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新局面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摆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这为我们深入推进全省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全省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全面开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下一步,全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生态文明和生态省建设,以深入实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为基础,以露采矿山植被恢复和土地利用为重点,以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机制为动力,以创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技术为支撑,以深入推进“千矿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为抓手,继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生态省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到2010年,全省应治理废弃矿山的治理率达到90%以上,开采矿山“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机制更加完善,绿色矿山的创建率达到6%以上。
(一)要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体系。为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一轮《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已经编制完成,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待修改完善、专家评审通过后,提请省政府施行。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新一轮《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结合各地的实际,就本市、县(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修编或调整作出安排。一是要认真回顾本市、县(市、区)第一轮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或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分析规划实施以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当吸取哪些有益的经验。二是要全面调查分析本市、县(市、区)城镇规划、交通规划、旅游规划,以及其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的调整变化情况,以及这种调整变化对矿山布局以及废弃矿山景观带来的影响。三是根据以上回顾总结和调查分析,研究决定本市、县(市、区)新一轮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修编或调整问题。布局变化大的,可考虑规划修编,布局变化不大的,可考虑规划调整。因为全省各市、县(区)现有的开采矿山和废弃矿山的情况差异太大。经过近几年的工作,有的县(市、区)废弃矿山的治理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有的还有一定的治理任务,有的今后几年可能治理的任务还相当繁重。所以,省厅对新一轮市、县(市、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不断统一的要求,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但不论是修编或调整,都要按照省厅有关编制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办法、规定执行,严格按程序办事,体现规划的严肃性。
(二)要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要实现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真正做到“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确保不欠新账”,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必须进一步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并确保这一制度在工作中真正落到实处。**年,依据《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制定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虽然在规范备用金的收取管理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反映出《办法》的一些不足。因此,要在总结全省5年多来备用金收取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这一办法。完善的核心内容是备用金的收取标准,怎样切实做到不低于治理费用,使每一个矿山治理备用金的收取额等于或略大于矿山歇业后的治理费用,进而使每一个矿山企业从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出发,关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恢复问题,进而让每一个矿山企业都承担起自己应尽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恢复义务。同时需要完善的还有备用金的收取方法,备用金的返还程序,以及对采矿权人治理恢复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工作的监管等等。省厅已就完善这一《办法》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意见。近几年,各地已就上述完善备用金的问题进行了许多创新,并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希望大家继续就这一问题开动脑筋,思考问题,使备用金制度尽快完善起来。
(三)要深入推进以“千矿整治”活动为载体的废弃矿山治理。对已经列入省厅“百矿示范”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要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使其真正起到“示范”作用。但“百矿示范”项目到今年告一段落,明年起不再安排。虽然“百矿示范”告一段落,但是全省废弃矿山的治理还将继续,“千矿整治”活动还要深入推进。到今年底,全省应治理废弃矿山的治理率将超过60%,这样还有近40%的废弃矿山需要我们去继续抓好治理,我们的目标是,再经过三年的努力,也就是到2010年,全省应治理废弃矿山的治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全省需治理废弃矿山的治理任务。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全省各地要继续以“千矿整治”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一是各市、县(市、区)要根据省厅的总体目标及已经完成的情况,对今后三年辖区内需要治理的废弃矿山作出安排,明确今后三年治理废弃矿山的目标任务,并分年度作出计划安排。二是废弃矿山治理要与矿地开发利用紧密结合。我省废弃矿山治理大致是5种类型:新增土地型、生态复绿型、新增土地与生态复绿型、景观再造型、自然恢复型。各地要因矿制宜,实事求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每一个废弃矿山的治理方案。鉴于我省目前土地供求的紧张矛盾,以及露采矿多、非金属矿多,矿地开发利用存在较大潜力的客观实际,在新一轮的废弃矿山治理中,要把废弃矿山治理与矿地开发利用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废弃矿山治理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三是废弃矿山治理要努力采用先进实用技术。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以往治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并认真学习其他地区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经验,使每一个废弃矿山的治理方案,尤其是生态恢复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切合实际,力求做到用尽可能少的投入,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四是要加大废弃矿山治理的投入力度。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75号)的要求,加大从市、县(市、区)采矿权出让所得中,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后新增土地的有偿收益中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力度。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四)要大力推进绿色矿山的创建工程建设。创建绿色矿山是全面提升我省矿业开发利用水平的一个重要抓手。今后一个时期,要通过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建设,使全省矿产开发业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一是要认真总结两年多来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工作的经验,为面上推开绿色矿山创建工程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二是精心谋划、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创建工程建设,使绿色矿山创建工程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及生态省建设的一个新亮点。三是要深入开展与绿色矿山相关的课题研究。如绿色矿山与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循环经济的相互关系,绿色矿山创建的激励措施、技术支撑、方法手段等等,为绿色矿山创建工程提供更有力的理论和政策支撑。
(五)要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在完成生态省建设第一阶段目标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将确定生态省建设第二阶段的目标任务,我们将提请省生态办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主要指标继续纳入生态省建设第二阶段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与此同时,省厅将把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主要指标纳入对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要求各市将有关指标纳入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从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三个环节建立和完善并严格执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的分解要科学、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目标责任考核要动真格,不能搞形式。
(六)要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以奖代补”制度。为了与新一轮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相适应,从明年开始,我厅将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以奖代补”政策,为全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政策支持。对列入“千矿整治”及“绿色矿山”创建计划的项目,经考核验收,达到预期目标要求的,可以逐级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提出奖励申请。这个“以奖代补”的具体办法正在征求各市意见,希望大家集思广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
【关键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水资源
1.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水土保持的产业化发展慢经济水平低
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建设,是以获取水土保持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为最终目的。水土保持的产业化发展是要基于综合治理开发之上展开的。而我国多数地区没水土保持的产业化发展仍比较慢,和经济结构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严密,没有做到高效利用资源,没有开发别具特色的经济产品,普遍重治理而轻产生。
1.2科学技术的研究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不够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也在不断调整,自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也需要做适时的改变,然而以往所应用的研究方法、内容以及手段等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现实的发展需求。而科技成果得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日益突出,仍没有切实做到走出去分享技术以及请进来开发新项目,造成科技成果无法及时转化成生产力,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更好的帮助。
1.3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普遥存在
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三同时”制度,开发建设项目应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建设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但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项目中,“三同时”制度往往流于形式,一些城市基础设施、厂矿、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或者不重视水土保持。
1.4方案编制工作滞后,落实上难度较大
按照水土保持发展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本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但实际上常常是主体工程设计完成之后才开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个别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才补编水土保持方案,有效性和操作性不强。
1.5规划、设计及建设不够完善
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起步晚,经验不足,在方案的规划中往往以项目本身为依托,缺乏全局性和前瞻性。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很好地服务于主体工程。重视前期方案的编制与报批、轻视后期实施与验收,使得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滞后。
1.6水土保持的相关措施不全,综合防护的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多数地区由于受到技术、认知、投入以及管理等方面的限制,水土保持的相关措施和不顾完善。在水土流失的治理过程中仍出现低标准治理、治理规模分散不集中等问题。由于水土保持属于一项综合的措施,要治理好水土流失,必须要将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的整体功能,进而提高综合的保护水平。可是目前由于相关配套措施的分散、不健全,造成经济受到严重损失,大量人力、物力大大浪费,水土流失加剧。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问题的应对策略
2.1制定科学的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总体规划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及现状,做出科学的城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指导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逐步实施,避免走先破坏后治理恢复或者重复建设的路子;总体规划要做到立足长远,既考虑近期发展,又要考虑到长期发展;要与城市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城市、城郊经济发展相结合,兼顾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2.2提高水土保持措施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因城市水土保持工作起步晚,有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相关的研究成果和经验较少,要有效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就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现场勘查,编制高水平、高起点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注重培养和提高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和管理人员素质,主动吸收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和园林建设等方面的人才,不断扩大水土保持人员的知识面,改善设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要重视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方案的优选。城市水土保持工程是主体工程建设派生出来而又服务于主体工程的附属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方案的比选,往往侧重于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方面的论证,而水土保持方案主要是从主体工程对地表的破坏程度等来分析论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可能会出现两者不一致的情况,故要进行优化设计,处理好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方案间的关系,使水土保持方案既符合规范要求,又能服务于主体工程。
2.3提高认识,加强各部门协作
要把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提高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摆上政府议事日程,不断强化城市水土保持,健全城市水土保持监督体系,增强全民城市水土保持的意识;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社会、生态效益长远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不单纯是水务部门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参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协作。
2.4有效利用雨洪资源
建设完善的雨水集蓄回收利用系统。通过建立蓄水池、管网、地下涵洞等措施,将大部分城市降水收集起来,用于补充因水资源短缺造成的城市绿化用水不足。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污分流需要修建两套完整的管网系统,投资巨大,适宜在处于开发建设阶段的新城区、开发区以及城市排水管网改建中采用。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可以利用雨水下渗管道,沿线补给地下含水层,也可将雨水引到适当的地点集中人渗补给含水层或直接加以利用。采用改善措施增加城市透水面积。可以通过推广透水砖、多孔混凝土、多孔沥青等渗水材料和结构,让大部分地面的雨水径流快速人渗,补给地下水或成为回灌水源。
除此以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城市景观、提高植被覆盖率,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加快城市天然河与湖泊生态综合治理等措施,推动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快速发展。
关键词: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水土流失及水源污染已经成为城镇一体化、农村环境改善、乡村经济振兴的关键阻滞因素。据人民网2020年8月16日消息,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271.0万km2,占国土总面积的28.73%。虽然相对于上一年度而言我国重点生态保护及修复区水土流失状况持续好转,但我国水土流失分布呈现由西向东逐步降低特征,水土流失治理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我国部分农村地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严峻,制约了新农村建设进程。为此,需要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以水土保持为核心目标,遵循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升农村水环境承载力,从而为新农村建设、乡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生态环境基础。
1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基本概念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是指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以水源保护为中心,以解决水土流失问题、提升水环境承载力、恢复自然水环境为核心,同时兼顾人工修复及自然恢复的现代化、综合性水问题治理理念与技术方法。我国水资源总量占全球水资源的6%,但我国人口基数较大,截至2020年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为2944m3/人,略高于中度缺水线(2000m3/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排在世界第82位,是联合国认定的缺水国家[1]。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问题严重会导致农业生产力不足,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愈发严峻的水污染问题也对农村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威胁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为构建“生态防线”,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理念应运而生,对解决水土流失问题、恢复水环境作出了巨大贡献。
2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要点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以水源保护为中心,以控制水土流失、改善水环境为核心目标,按照农村地区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新农村建设需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农业现展基本内容等对小流域农、林、水、草、田等水土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进行统筹规划,紧抓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地构建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其实施要点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2.1建立小流域水土保持的生态修复防线
生态修复防线建立在农村地区坡度超过25°,或土层厚度低于25cm的区域。通过在林草破坏严重、植被覆盖率较低区域周边设置禁止出入警示牌、防护栏等,对该区域目的树种进行补种等方式避免该区域受到人为干扰,以生态环境自然恢复为核心保持水土、减少污染。
2.2建立小流域水土保持的生态治理防线
生态治理防线建立在农业种植区等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人类活动对周边生态及水环境造成干扰,导致此类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多,加之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水环境十分脆弱。此类区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包括建立水土保持林及经果林,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及土质特征种植栽培适应性强、附加价值高的果树,既可以作为生态屏障防线,又能扩大经济效益;修建水利工程,以综合治理理念为导向,保证水利工程与自然环境、水资源调配及利用、农业生产与生活等相协调,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水源调度、农田灌溉等综合功能,解决用水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建设,采用农业高效生产技术,以科学灌溉、田间管理强化农作物长势及病虫害防御能力,减少农药化肥用量,修复被破坏的水环境与土壤环境[2]。
2.3建立小流域水土保持的生态保护防线
在水库周边、河道两岸、主要沟道等区域进行护岸护坡、河道清理并建设绿色景观,形成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生态保护防线,可以解决湿地萎缩问题、减少水体污染。
3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3.1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打造农村宜居空间
打造宜居空间是新农村建设的生态环保目标之一。我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水土流失和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价值导向,从生态环保角度审视农村水资源、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致力于解决农村环境污染、水资源匮乏、饮水质量偏低、生活垃圾难处理等问题,可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3.2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夯实农村经济基础
推进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发展是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之一。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水资源保护为核心,采取多元化及有效性措施恢复遭到破坏的水环境与土壤环境,在推行相关政策方针时注重调动农业生产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使其认识到农业与水环境和谐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通过完善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水资源调蓄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林等保护农业现代化发展所依存的水土资源、水土环境,避免水土流失、水环境污染对农业现代化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对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振兴乡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大有裨益[3]。
3.3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是对农村水土资源保护性开发与合理利用的统筹规划与细致安排,其治理范围包括农村的林、田、湖、草及相关产业,坚持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为主,因地制宜采取造地适树、植树种草、因害设防等治理措施,实行“山顶戴帽,果树缠山腰,山下养殖,护坡种草”等政策方针,在保护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遵循治用并举的基本原则,对水资源及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其利用结构,将宝贵的水土资源应用于高附加值、低成本高回报的有机、绿色农产品生产之中,通过科学配置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及工程措施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显著提升农民收入,践行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增收”基本要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路径
4.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新农村建设中若想发挥积极作用需率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整理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新农村规划建设宏观战略、小流域综合治理需求、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在此基础上协调好生态保护与水土治理之间的关系、小流域治理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政府部门治理效益与村民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多层次利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资源,实现统一治理、综合规划、全面发展的目标。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小流域水土保持实况科学确定新农村生产发展方向,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出发点合理安排牧用、林用、农用土地的比例与位置,积极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优产高产目标,加大陡坡退耕力度,为林草种植提供有力条件。为了使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能助推新农村经济建设需将水土保持与新农村商品生产、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关联在一起,同治沟措施、治坡措施、农耕等措施相结合。在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开展前需考虑人畜饮水、粮食高产等实际问题,以提高新农村建设实效性为导向合理规设治理方案,保障小流域综合治理能事半功倍。
4.2从实际出发推行技术措施,落实小流域综合治理目标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措施主要有3个:一是农业耕作措施;二是林草措施;三是工程措施。其中,工程措施指的是通过修建梯田、涝池、水窖、山坡截沟、拦沙坝、泥石流排导等工程达到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目的。实践证明,山丘区水土保持需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为了使技术措施可以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发挥作用,需专职部门立足农村当地深入调查分析,了解小流域组成要素及经济系统,将动植物、土壤、水体等要素视为时空分布探究的着力点,同时调查分析农村当地的生产资料、人口、技术水平、生活方式等方面,明确小流域的人口承载力。以土地资源科学利用为主合理规划治理方案,从宏观上讲,科学规划农村生产用地,使小流域生态能在农村经济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从微观上讲,根据农村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灵活实施技术措施,规设详尽的实施计划,使小流域治理能高效展开。不同地区所采取的规划治理手段存在差异,以黄土高原为例,在治理初期采用了多目标规划法、线性规划法、经验规划法、非线性规划等方法,使小流域综合治理目标得以贯彻落实。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为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合理,基本单元为小流域,从实际出发合理使用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农业技术措施,建成具有综合性的防治体系。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上述技术措施的同时需明确治理目标,以农业措施为例,需加强土壤抗蚀力、追加植被覆盖率,达到改良土壤、保肥、保土、保水的目的,继而充分发挥多种技术措施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优势。
4.3注重监督反馈,持续提升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平
相关部门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治理问题,注重监督反馈,定期归纳总结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经验,立足实际,不断调整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措施。新时代数字技术成为提升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平的条件之一,利用数字技术亦可提高治理效果监督反馈质量。例如,在推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时可引用BIM技术,立足坡面蓄水、泥石流排导等工程的全生命周期规设5D模型,增强相关工程监督反馈的可视性,同时各部门要基于BIM系统进行高效协调联动,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形成合力,有效落实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再如,利用大数据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大数据具有持续膨胀的特点,可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发挥数据搜集等作用,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开发、管理提供参考。
5结束语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加大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能够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是推进农村经济振兴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邢梦雅,刘娅莉,杨小妹,等.基于生态红线划定的小流域生态保护开发研究[J].人民黄河,2021,43(7):120-123+140.
[2]焦爱玲.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及效益分析[J].农业科技与信息,2021(6):8+11.
关键词:矿产资源开发 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 生态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F4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4-133-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就越来越大,但由于在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中不能合理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失陷和土地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因此我国逐渐加大研究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力度,着力解决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问题。来加速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的步伐,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致力于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
(1)近年来我国对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在矿产资源开发首先带来的问题是植被破坏严重,导致林地面积逐年减少,直接降低了森林涵养水源的能力和调节气候的功能,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循环发展。同时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中,随意开采和挖掘,开采地区得不到及时地保护和治理,导致开采地区地表出现严重塌陷、泥石流和滑坡等严重的地质灾害,也造成了生物多样性的严重破坏,致使矿产地区土地沙漠化和水土流失逐渐加剧,许多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不可修复的破坏。同时在对地下矿产资源的开发中,对地下水的污染严重,还导致地下水资源流失和浪费严重,在开采中出现大量的废气的随意排放,出现了严重的大气污染。
(2)在对资源的开发中,有关部门没有严格制定完善的管理机构,对矿产资源的开采监管力度不够,无法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无法对违规开发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对矿区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宣传意识不强,导致矿产资源开发单位对生态环境的认识不足,也不能破坏后做到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不能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导致生态环境问题逐渐加剧。
2 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
2.1 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构是将因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后,对矿区生态环境带来的污染和破坏,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来尽量恢复和改善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对矿区居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扶持等,来降低矿产资源的随意开发造成的损失。由于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中,开发者只考虑到矿产资源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不合理开采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环境的破坏。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矿区周围居民和城市的发展,给他们带来了生命财产的威胁,甚至使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修复的破坏,侵扰了矿区周围的生态平衡。因此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因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损失和破坏进行补偿,来促进矿区周围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促进矿区城市和居民的发展。
(2)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保障,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我们应该重视保护我们所生存的环境。只有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才能有效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只有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对环境进行有效地保护,我们才能更好的发展,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2.2 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机制的措施
(1)在建立健全的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机制,首先国家应该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定矿产资源开发的技术标准。通过对矿产资源开发制定严格的生态环境的评价制度,加强对资源开发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矿区情况严格进行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环境影响评价,来保证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对矿区环境管理和保护的质量。同时根据不同矿区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国家政策,来适当扶持矿区的发展,共同推进对矿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同时国家还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矿区生态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国家应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机构,尽量将矿区生态问题落实到个人,做到每个矿区都得到监管。通过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来加强矿区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国家应该努力组织科研人员和专家,对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做出评价和根据出现的不同环境问题,加快研究和探索生态环境的治理方案和保护措施,及时地发现问题,并能快速地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来加快能以明确和规范的法律法规约束矿区不合理的开发,做到边开发,边治理和保护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加快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的进程。
(3)根据不同矿区的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开发方式等综合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机制,科学合理地对矿区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损失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结合我国颁布的相关政策,对矿产资源开发者进行征收相应的资源税收。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对矿产资源补偿收费标准较低,致使矿区开发者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随意开采矿产资源,极易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因为有关部门应该根据不同矿区的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结合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矿产资源补偿收费标准,促进资源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4)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通过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来构建多元化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的运用经济手段,加大对不符合规范规定的资源开发矿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结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对矿产开发生态补偿税务的征收,并通过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结合矿区的不同情况,实行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扶持政策和技术支持,对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进行经济优惠,来鼓励矿产资源开发者实施环境保护,来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谁开发谁保护,谁收益谁治理的理念,以更好地实施我国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
(5)在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机构中,最直接有效地方式是从破坏的源头抓起,从矿产资源的开发项目实施和建设开始采取相应措施和方案来保护环境,来尽量避免环境在遭到不可修复后,才进行保护和治理。加大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管力度,在新的矿区项目实施之前,要求矿产开发者应该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建设。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范,严格执法,对不符合建设要求和开采技术的项目和工程及时叫停,依法采取查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环境项目和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等,经过检验,符合国家标准才能正常开发和利用,尽量避免先污染,后治理。
(6)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制定科学合理地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多方面采取措施来组织开展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恢复和治理。矿产开发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切实加强矿区环境保护,同时对矿区周围的居民进行经济补偿,解决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等问题。对以开发完的矿区积极进行土地和林区恢复工作,尽量减少因资源开采带来生态问题,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3 总结
本文对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分析和论述,结合我国近几年来对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和治理,对矿区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不够和保护力度不强,导致我国资源浪费严重和矿产资源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因此我们应该着力研究如何科学合理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并结合国内外成功的生态修复方案和治理措施,努力改善矿产地区的生态环境,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
参考文献:
[1]黎元生,王文烂,胡熠.论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J].林业经济问题,2008(03).
[2]胡振琪,程琳琳,宋蕾.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构想[J].环境保护,2006(19).
[3]李连英,马智胜,朱青,等.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构建[J].中国水土保持,2009(06).
[4]徐田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初探[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9(07).
关键词:保证金制度;管理要求;编制水平;审查管理
1.保证金制度的形成及意义
自2000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管理部门就以通知、规划等形式对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进行了明确要求,2005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提出“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制度等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2006年财政、国土、环保联合《关于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2008年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2009年5月国土资源部制定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确定了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采矿权人收取的,旨在保证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以及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时,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的资金,属于押金性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作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责、权、利有机统一的重要体现,是治理恢复财政专项保障长效机制的有益补充,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经费投入的重要保障。
2.保证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保证金的缴存数额,根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在科学评估采矿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损失的基础上,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核算确定。保证金纳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体系,实行保证金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缴存核算制度,保证采矿权人所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不得低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所需费用。县级以上(含)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采矿权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体;拥有对恢复治理落实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进行检查、制止和查处的权利;采矿权人必须根据本行政区内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和缴存办法,足额缴存保证金。采矿权人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则由相应的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动用该保证金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并向该采矿权人追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的不足部分。
3.保证金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保证金的征收比例问题
根据查阅有关资料,各地保证金缴纳计算方式各不相同,有些是根据矿山开采的产量按每吨矿2~15元或者售价的2%~4%计算;有些就是简单的按照破坏面积×30元/m2计算;有的是按照年销售额利润的5%左右进行控制;有些是按照不同矿种0.001~7.2元/m2的收缴标准×开采的破坏面积×开采方式影响系数×年度来进行计算;笔者认为这些方法均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本没有考虑恢复治理区植被的立地生存条件,恢复治理工程与矿区的矿种、开采方式、地形地貌、气候植被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征收方式与实际的治理成本不能建立固定的计算联系。还是应该建立一种以技术承担单位为主体,以恢复治理目标为导向,按照实际治理需要,动态管理征收和使用保证金,随采随治,年度考核的综合管理体系,以达到保证金征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2矿山企业的接受程度问题
①矿山建设前期经济分析论证不到位,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未纳入成本控制,对保证金征收没有心理准备,矿山企业有相当的抵触情绪;②采矿生产周期较长,矿区圈占范围较大,粗放式开采等前期遗留问题较多,导致恢复费用占比较大,受市场及经营影响,矿山企业对足额缴存保证金压力巨大;③对一些采区内的群采和历史遗留问题原则上由矿山企业承担恢复治理责任,矿山企业不理解;④习惯于粗放式开采,日常监管不力,不按照设计执行,不进行边开采边治理,不按绿色矿山要求建设等等都导致恢复治理的难度增大,所需投资更多,治理费用更高等一些列问题,矿山企业对此认识不足;⑤受保证金的返还、利用以及支付方式等管理体系不健全影响,导致征收后的大笔资金闲置,致使保证金的作用和效果不能完全到位和充分发挥,矿山企业对保证金政策理解不够,认为返还希望渺茫;缺乏对保证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利用的充分认识。
3.3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水平问题
《规定》要求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单位应该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和良好的相关工作业绩;编制人员必须具有经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业务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方案的编制工作。报国土资源部审查的“治理方案”,其经过培训的编制人员必须有5名以上,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治理方案”,其经过培训的编制人员必须有3名以上。矿山开发利用的影响因素众多,是一个动态多变的立体空间变化过程,较难实现精准的预测,而且治理费用计取受时间推移影响,与劳动力价格、材料价格、管理成本等市场因素有关,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遵循不同的治理标准导致的治理效果和预算费用也不一样,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评价体系,造成编制单位执行的参考标准五花八门,缺乏系统的管理和统一的认识,有些地方监管单位对从业人员管理不严,只看单位资质从而忽略了编制人员的资格要求,造成从业人员混杂,方案编制深度参差不齐,达不到预期治理效果,多数方案存在治理方案模式化,针对性不强,工作量计算简单化,施工组织省略化,方案编制随意化、配套方案不完整、评估工作精度不足等技术问题,比如预测评估时,有的编制单位不结合矿山开采设计,不将矿山设计的工业布局叠加到预测图件中,仅统计现状布局和预测期采场的变化情况,从而大大减少了预测评估的面积,造成恢复治理工程量的严重不足。另外,恢复治理方案包含矿山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因此在方案的编制人员中还应该有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格的人员,比如河北省要求地灾评估的主编人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且是取得省级以上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才可以;此外,受预算标准不完善的客观影响,很多编制单位对预算标准的执行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即使是一些出台了预算标准的省份,也存在标准粗糙和执行不力的问题,有些地方存在多个标准并存的现象,采用不同的预算标准计算出的治理估算费用差距是很大的。因此恢复治理项目的技术工程手段与费用定额还亟待规范,方案编制的预算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方案编制单位做为矿山企业的委托承担单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往往普遍站在能让企业承担得起的角度出发开展方案编制工作,有的方案甚至连可接受的最低水平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要求都达不到;当采矿权人逃避或其他原因导致难以落实矿山实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时,收缴的保证金往往不足以进行基本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更谈不上高水平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3.4方案评审与审查的管理问题
①应该将评审承担单位的选取纳入政府采购中,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优选评审承担单位;一来增强公信力,二来也能杜绝评审带来的一些权钱交易的弊病。②由于专家评审时仅对资质提出要求,未对编制人员提出审查要求,这就造成了参编人员鱼目混杂,参差不齐,严重影响方案的编制质量;所以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按照规定要求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审查;③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关于对评审意见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修改一项,这对行政主管部门不好把握,建议增加专家组长复核的环节,由专家组长给出修改复核意见,以便增加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可操作性;
总结: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是政府监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的有益补充和完善,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矿山管理通用做法的接轨,该制度能够有效地促进矿山企业主动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义务和恢复治理责任的落实,这笔资金遵循“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使政府管理、监督矿山企业履行恢复治理责任和义务有措施和力度,也促使矿山企业自身重视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充分考虑治理费用和经济效益等问题,从而自我约束,加强保护、规范开采,主动降低环境恢复的成本。从而进入一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轨道。同时,应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规程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预算定额标准的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和资质单位的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水平,从而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行业水平整体提高。
参考文献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条文释义国土资源部2009年9月
【2】王素萍推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实施的若干思考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9年第五期118-121
关键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开垦过量,大量森林植被毁坏,掠夺性开发矿产资源、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以及能源通讯等,使得水土流失问题日益严峻。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立项的基本条件,就是要促使水土保持设施的顺利正常运行,这样才能有效防治在建项目中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一、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作用
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的科学技术,它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持与改良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并且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水土保持的意义具体体现为,基本实现耕地面积总量不人为减少,努力做到土地面积有所增加并且耕地质量逐步提高。对于农业用地能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对于非农业建设用地在规划范围内得到有效开发利用。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土地结构日趋合理,土地资源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建设步伐的加快,符合水利管理实际,对推动水土保持和环境综合治理具有积极有效作用。一是拦泥保土,稳定沟坡,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入黄泥沙。防止沟道下切、沟岸扩张和沟头延伸,起到稳定河床和沟坡,减少入泥沙的作用。控制水土流失,拦蓄泥沙,有效地减轻了泥沙流入下游河道,保护了农田,同时利用蓄水可以灌溉作物、林草,改善了周围小气候条件,使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二是淤地造田、增加粮食产量,促进群众脱贫致富,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创造条件。
二、现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分析
1、指导思想有偏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自然保护等角度出发,而现实设施验收都变成了对于工程设计提出优化方案的情况,这一指导思想严重偏差,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容易被主体工程设计牵着走,方案成为了工程项目的附属品,失去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意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过程中,各编制单位由于对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还有各行业前期工作要求不一样,导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也不一样,各方案名目五花八门,眼花缭乱。
2、验收工作缺乏针对性,目标缺乏具体性
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很多验收的原则都大同小异,验收目标非常笼统,缺乏量化指标。不同的验收原则决定了不同的施工工艺,不同的施工组织方式决定了不同的经济效益,如在减少对植被环境的破坏方案中,应对弃土弃渣的拦蓄数量、土地利用百分比、生态环境恢复面积等这些数据具体量化。只有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具体化,才能对设计和施工有指导意义。
3、责任范围不准确,存在将水土保持内容与主体工程分割的现象
有的水土保持验收将不应该承担防治责任的范围列入防治责任区,造成责任范围扩大化,有的设施验收忽略了附属设计和临时设施等内容,造成责任范围缩小、防治内容漏项的问题。另外,水土保持验收是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不是独立于工程项目之外的。而在现实中,有的验收人员对于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内容部分,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予以分割,这是非常缺乏科学依据的。
4、水土流失预测精确度有待完善,水土流失影响评价过于宽泛
我国的地形地貌差异非常大,水土流失的观测实验以及研究方法还缺乏一定的科学基础,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预测结果的准确性还有待完善。对于水土流失的影响评价,现有的验收仅仅参照类似数据进行水土流失的预测,没有对工程项目中边坡、弃土弃渣、开山采石、取土、挖沙等方面进行危害评价,也没有从工程项目的设计、工序、防护等方面进行水土流失的分析评价,或者是评价过于宽泛,缺乏具体详细的论证。
5、概预算标准不一致,补偿计费问题不统一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使用的概预算标准一般是水利行业的概预算标准,这弥补了水土保持方案没有概预算标准的不足,但是,这与水利工程以外的其他类型工程的主体工程概预算标准不一致,例如出现同样一方土石方工程有两种价格的现象。因此建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概预算引用标准尽量与主体工程一致,没有可参照时,再用水利行业的概预算标准,尽量减少这种不一致情况的发生。在水土保持验收中设施补偿计费时,目前的收费标准是各省视实际情况制定的,因此各省之间差别较大,使得在水土保持设施的计费方面有较大分歧。由于在进行补偿计费时很难掌握相应的标准,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设计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切实可行并易于操作的办法。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评估分析
针对水土保持的评估,主要是从生态补偿中延伸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并且比生态补偿更具备针对性。生态补偿是指补偿治理及恢复因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所造成污染的综合活动总称。生态补偿机制的目的是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主要有关于区域型生态保护以及防止环境污染的主要领域,具备经济鼓励作用,并存于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环境经济政策基于受益者或破坏者付费的原则。它的原理是基于生态学理论、环境资源价值以及环境经济学理论,依照资源价值理论来看,使用资源与环境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因为资源与环境都具有相应的价值的。依照生态学原理来看,流域应该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进行研究。通过设立制度,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体系中的各因素进行协调、理顺。使物质能量的流向得到改进,推动生态系统进入良性的循环,让整个流域的生态系统达到最优。
在实际中实行分步推进,分类指导的实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推广与试点。目前阶段建议对支付能力较强、补偿关系较明确的受益者实行水土保持补偿。制定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等有偿利用政策,针对资源受益者征收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和资源开发的补偿费。规范和整理收费项目,调整收费制度,依法征管。根据国家发展纲要,使水土保持补偿政策能事先规划几个典型区域作为试点,在实践和理论中进行探求,归纳经验,为全面铺开创造前提。单独的流域也是可以选择的,开展流域补偿试点,如丹江口库区汉江流域上游。
四、水土保持工作中针对设施验收工作提出的强化策略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
根据人们模糊认识的生态价值,应增强宣传力度,并将环境有价这一理念推向社会,提倡“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政策。增强全社会对生态环境的认知程度,提高维权意识,活跃补偿积极性。
2、加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组织领导
完善和建设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领导组织能力必须强有力。应完善和理顺管理体系,克服各自为政、分散管理部门的现象,加强地区与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使生态补偿资源和资金合力,加速建设生态补偿机制。要善于观摩全世界在生态补偿案例里的成功经验,加大资金渠道,完善政策法规,改进管理体制,保持改革创新,在实际实施中不断改进生态补偿机制。
3、加强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
建立健全有效的生态转移支付制度,专门机构统一发放,并增强对实行情况的监督,以免出现不到位的生态补偿现象。建立健全财政补偿转移制度并通过专门部门发放是有提高有效的区域生态服务的供给的重要途径,它经过财政资源从经济发达地区横向转移到一个特定的区域内的贫困地区,让生态提供者和收益者享受并分担趋于合理的成本和收益,使贫困地区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积极性得以提高,促成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之间的良流关系。让生态补偿机制做到“有偿应用、全民获益、政府兼顾、社会参与”,有效的从根本上改善生态效益状况中的“多数人获益、少数人补偿”,逐渐设立“谁获益、谁补偿”的生态补偿机制。
4、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的立法工作
使生态补偿的立法工作得到增强,让生态补偿的责任以及各生态主体义务变得有法可依,从法律上规范生态补偿机制的运作。建议把水土保持和生态补偿归入法律法规里并尽快订正《水土保持法》。并且,国家应该尽可能以最快速度推行相关的制度以及政府,在法制化体系中加入生态补偿,使其成为人们都广泛接受的社会制度。
5、加强生态补偿程序公开透明
让生态补偿的全过程更加的透明化、公开化。接纳社会督查。而质量高效率大的管理体系是建设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支撑点。应该及时的统一设立协调部门、监督机构、鉴定与评估机构。从而保证公众能够参与的制度,保证生态补偿的申请方面、管理方便、补偿方面以及评估方面的程序能够严密,公开透明化生态补偿的步骤和金额,真正让保护区的人们感受到因为保护生态而给自己所带来的生活变化。
结束语
我国的水土保持工作已经走向了制度化和规范化,政府部门采取预防为主,治理与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建设步伐的加快,符合水利管理实际,对推动水土保持和环境综合治理具有积极有效作用。
结束语
[1]记者杨鑫.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努力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N].中国水利报,2011-03-07.
一、转变水利发展工作思路
水利是指人类社会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对自然界的水进行兴水利、除水害的各项事业和活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利的内涵也随之不断充实扩大,在人类文明发展到生态文明时代的今天,水利的内涵也应随之扩大到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范畴。在水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要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方针,加快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
(一)在洪旱灾害防治方面。要逐步实现从全面战胜向合理控制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水和谐相处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和完善的洪旱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洪涝和干旱灾害主要源于降水的丰枯变化,既是一种自然现象,又对人类生存发展造成很大危害,因此要正确对待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处理好人与水的关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洪涝灾害不可避免、干旱灾害不能根治的观念,不断加强洪旱灾害风险管理;另一方面要合理增强洪旱灾害应对与综合防御能力,努力减轻洪涝损失、缓解干旱问题。在将水多、水少对人类造成危害降低到人类可以承受程度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影响,实现洪旱灾害可控和水体循环正常。
(二)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逐步实现从过度开发向可持续利用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自然合理分配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既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资源,也是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控制性要素,因此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正确处理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用水的关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观念,不断加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强化节约用水管理,严格控制人类取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另一方面要优化水资源配置,全面增强水资源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能力,努力保障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在确保人类饮水安全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将人类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水体能够保持基本功能、水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三)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逐步实现从事后治理向优先保护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最严格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兴水利、除水害既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优良的水生态环境既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内在要求,因此要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治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水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观念,不断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科学安排兴水利、除水害等人类活动,努力将其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系统承受能力所允许的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全面采取各种水生态环境保护舒缓措施,进一步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另一方面要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大水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水污染防治,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努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在为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同时,努力减轻人类活动对水生态环境的伤害,实现经济社会和水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在涉水事务管理方面。要逐步实现从分散向统一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人和谐共生的涉水事务分级统一管理体系和涉水事务综合管理制度。各种水问题和治水活动都存在内在联系,且带有明显的流域特征,因此要牢固树立统一管理和综合管理理念,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一方面要稳步推进国家和地方行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国家、流域、地方三级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实现涉水事务分级统一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流域机构的职能,逐步实现流域综合管理。通过民主、科学、协调、权威、高效的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和综合管理,实现公共福利最大化。
二、重视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水利建设包括水害防治、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种人类活动,在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要求的同时,也会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在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应遵循“在保护中促进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的原则,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好治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努力减轻水利工程对自然生态系统影响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效益。
(一)科学布局治理开发工程。应正确处理好治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科学规划工程布局。应在系统调查水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复核和确定水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对象与保护区域的基础上,制订治理开发与保护分区和控制性指标,科学规划水害防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布局,使治理开发等人类活动严格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系统承受能力所允许的范围内,避免对水生态环境系统造成依靠其自组织功能无法恢复的损害。
(二)全面落实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水利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各个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小。在工程设计阶段,要吸收生态学的原理,改进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法;要重视水利工程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结合,发挥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效益;要考虑水生生物对水体理化条件的要求,合理选择水工结构设计方案;要针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全面制定水生态环境保护舒缓措施。在工程建设阶段,要根据环评要求安排专项投资,全面落实各项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运行阶段,要科学调度,维系和改善水体理化条件,满足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努力将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效益。水利工程不仅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应该兼顾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需求,因此水利工程建设应在有效发挥水利工程兴利除害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效益。例如水土保持工程应考虑发挥对面污染源的防治作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应考虑结合景观营造和水环境改善,河道整治工程应考虑满足水生生物对其生境蜿蜒连续、断面多样的要求,护岸护坡工程应考虑采用生物技术,治涝工程应考虑结合湿地保护需要留足蓄涝水面,水资源配置工程应考虑结合河湖连通改善水环境,各类水工程应考虑满足人类对文化景观和娱乐休闲水环境的需要等等。
三、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水生态系统是由水生生物群落与水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动态平衡系统,分为淡水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淡水生态系统包括动水的河流、溪流、水渠和静水的湖泊、沼泽、池塘、水库等两种类型,不仅是人类的资源宝库,而且是重要的环境因素,具有调节气候、净化污染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和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淡水生态系统出现了河道断流、水体污染、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应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方针,不断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逐步实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长期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
淡水生态系统中,主体是淡水,其他各种水生动植物都属客体,只要主体的淡水环境不被破坏,客体一般不会出现太大问题,淡水生态系统也就基本上能够保持平衡。因此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应以水环境保护与修复为核心,针对造成水生态系统退化和破坏的关键水环境因素,采取顺应自然规律的保护和修复措施,修复已破坏的水环境、维护优良的水环境,在此基础上加强物种和生物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水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使水生动植物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
(一)加强水行政管理。加强规划符合性论证及规划同意书签署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的治理开发行为。加强河湖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管理,严禁侵占河湖水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不合理新增取水,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坚决杜绝用水浪费,严格用水效率控制;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限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行政审批管理,有效抑制人为水土流失。
(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应按照“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的原则,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生产生活活动的全过程。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坚持“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形成有利于节水减污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抓好灌区节水改造,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逐步降低农业用水比例。做好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改造,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促进节水减污。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强化生活和服务业用水管理,大力推广节水生活器具,减少城镇用水总量。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回用,促进雨洪资源利用,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
(三)保障生态系统用水。科学确定河流生态系统用水总量和过程,以及湖泊、水库、地下水等生态系统用水总量和水位。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保障生态系统用水总量需求。通过强化水利水电工程调度管理、河湖取用水管理、地下水开采管理,加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生态补水,保障河流生态系统用水过程和湖泊、水库及地下水等生态系统水位需求。
(四)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工业、城镇生活等点污染源治理,重视农业面污染源、船舶流动污染源和底泥内污染源治理,使污染物排放满足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要求。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高保土保水功能,控制面源污染。强化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积极开发水电清洁能源,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促进水体流动和水量交换。开展调水引流、排污口整治、河湖清淤、生态修复等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城市生态河道建设和农村沟塘综合整治,建设亲水景观,提高城乡生活宜居程度。严格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强化水源地应急管理。制订主要江河水量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全面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深入研究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应对。
(五)加强生境保护与修复。通过维持和恢复江湖连通性、保持和改善水体理化条件、保护和重建栖息地等措施,加强生境保护与修复。尽可能保持通江湖泊的良好连通状况,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联通,通过调度等措施逐步恢复已不通江湖泊的季节性连通;新建拦河水工程应根据需要采取适合的过鱼设施,已建拦河水工程应积极采取恢复及补救措施,以恢复江河连通性。通过采取设置分层取水、优化泄水建筑物运用和生态调度等相关措施,减缓下泄水温较低、气体过饱和及水流减缓导致河流自净能力下降等问题,以保持和改善水体理化条件。通过控制主要水生生物栖息地的治理和开发活动,推进河道再自然化,加强湖库清淤及环湖库湿地植被恢复,重视水工程建设中采取生物措施,以保护和重建栖息地。
(六)重视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湿地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加大河流、湖泊、沼泽、海岸、滩涂等自然湿地的保护。加强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建设,实施人工补水,维持湿地面积和功能。大力开展河流、水库及湖泊岸边生态修复和湿地重建,尽可能恢复自然湿地生态系统。
(七)加强地下水保护与治理。开展地下水利用与保护区划,划定限采区和禁采区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采取禁采、回灌等措施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和海水入侵区综合治理。严格禁止向地下水排污,确保地下水水质。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强化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管理。
(八)做好物种和生物资源保护。建设濒危物种基因库、细胞库等,保存其种质资源。采取物种保护措施,强化濒危物种的保护和救护。建立禁渔区、禁渔期制度,规范捕捞行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
四、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
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健全工作机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评估制度、促进公众参与和夯实工作基础。
(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水生态共建和利益共享格局。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鼓励开展水权和排污权交易,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二)出台经济政策。将水生态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融入到水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科学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水害防治和水资源开发行为,不断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抓紧制定和出台有利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经济政策,使鼓励水害防治、水资源开发的政策和鼓励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有机融合。
(三)建立评估制度。将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穿于规划编制、项目论证、工程建设及运行调度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明确评价标准、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完善有利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体制和机制。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尽快形成符合我国水资源、水生态条件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以逐步实现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近年来,省市积极创新工作理念,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有效促进了绿色矿山建设。
严打非法采矿——遏制环境恶化
市位于省西北部太行山南麓,区域总面积623.5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58.2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的25.4%。本区矿产在种类上以非金属矿产为主,已发现的矿种有煤、铁矾土、铝土矿、耐火粘土、高岭土、石灰岩、白云岩、方解石、水晶、铜等数十种,矿产地百余处。资源分布具有地域特点,铁矾土、铝土矿、耐火粘土、高岭土、石灰岩、白云岩、煤等矿产主要于北部中低山区,具有埋层浅,易开采的特点。由于受地理位置的影响,沿山村庄,人均耕地不足三分,过去,多数群众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从山上打材换钱,维持生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山区林木的管理,严禁毁坏林木,在此情况下,人们把目光转移到了采矿上来,尤其是从八十年代起,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价格也一路攀高,为沿山群众创造了“发家致富”的大好机遇。当地有段顺口留是这样说的“天天上山,金砖家搬;日日上山,快活如仙”。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形成了大人小孩齐上阵,男女老少同采矿的局面,由此造成了矿业开发秩序混乱,矿山植被遭到破坏,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大量的非法采矿活动频频出现,禁而不止,重复反弹,成为矿管工作的一大顽症。
近年来,市不断加大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徐明新介绍,该市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持之以恒抓整顿规范,使矿业开发秩序从根本上得到了好转,目前,呈现出历史上最好的时期。
为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的领导,该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国土、安监、公安、环保、林业等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沿山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定期不定期地听取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并进行研究决策。同时,频出重拳,实施集中整顿。每次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都要进行广泛的动员和以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去年7月初召开的矿业秩序集中整顿活动工作会议,是该市历史上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会议。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所有市政府副市长参加,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长作动员讲话,参加会议的人员涵盖有关职能部门、沿山乡镇、行政村和矿山企业的负责人计180余人。据不完全统计,自以来,该市就实施大规模的矿业秩序整顿达50余次,起到了强烈的遏制和震慑作用。第三,严格目标管理,每年都要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年度综合评先资格,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于该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思路决定出路,措施决定成效,去年上半年,为进一步强化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该市注重创新方式和方法,结合本市实际,利用3个月时间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长效机制的决定》,组建了矿山公安中队、市政府冶金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保障经费,明确职责,并实行了对举报非法采矿行为奖励制度等措施。同时,在市政府的财力支持下,去年以来投入资金70余万元,克服点多、线长、面广等困难,对非法矿硐实施了封堵计531余个,并以市政府名义 公告,将其作为公共设施予以保护,对擅自扒开者,按破坏公共设施罪依法惩处,此举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非法采矿。
国土部门作为矿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责无旁代。为此,近年来,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严格履行职责,起到了重要作用,每年投入到矿管工作的资金就达100余万元。为了加大监管力度,经请示市政府批准,成立了西万、西向两个矿管站,主要职责就是对非法采矿进行制止和查处。并为他们购置了两辆新型北京吉普,专门用于矿山巡查,对非法采矿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针对沿山群众受“靠山吃山”传统观念的影响,经常采取“你进我退,你打我逃,你追我跑,你疲”等游击战术,进行乱采乱挖活动,给矿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难度的实际,认真总结非法采矿的特点,创新方法和措施,积极探索矿管工作的有效途径,推出了加强矿管工作的“五定”方案。即:定区域,将所辖矿区进行划分,分组包片;定人员,将所分区域内的矿区划分到各矿管人员,责任到人;定硐数(沟数),要求各矿管责任人员对管辖区域内的硐址、数量以及露天开采点登记早册,制作备忘录,对自己责任区域内的情况必须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定职责,各矿管人员对辖区内的非法矿点要求做到3天巡查一次,做好巡查日记,发现非法采矿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制止,并逐级上报依法予以处理;定责任,矿管人员在日常动态巡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不得超期巡查,不得参与办矿,不得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推诿扯皮,不得隐报满报。“五定”方案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矿管工作的质量,对遏制“游击式”的非法采矿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安部门不仅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整顿活动,而且,平时注重配合国土部门的非煤矿山监管,以来,共行政、刑事拘留非法采矿者30余人,有效弥补了国土部门在职能上的缺陷,为扭转矿业开发秩序的被动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天池岭位于省与山西省交界处,是常平乡的一个自然村。今年以来,该所在对矿山巡查过程中,多次发现天池岭矿点有非法采矿活动。由于进入该区域必须经过山西省大口村,该所在打击该处非法采矿的过程中,非法采矿者听到风声后,立即携带采矿设施等转移到山西境内,躲避打击,伺机再采。该所将这一情况上报局里后,引起局领导高度重视,向山西省泽州县国土局去函协商实施联合执法,立即得到了相应。10月15日,泽州县国土资源局、晋庙铺镇政府、晋庙铺镇公安派出所和市国土资源局、常平国土资源所、西万国土资源所联合行动,对天池岭矿区进行集中打击。当天共出动执法车辆8辆,工作人员30余人,拆卸挖掘机一台,暂扣电瓶2个,液压管3根,液压缸1个,有力地震慑了非法采矿者。
该市常平乡山路平村和博爱县许湾村交界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地域之间互相交叉,当地老百姓俗称“插花地”。非法开采者利用这一特殊性,给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当常平所来查时,他们就转移到博爱地界,而当博爱来管时,他们又转移到地界,给执法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因地域问题,市执法人员曾多次遭到欧打。这一带的开采管理也一直处于想管管不了的状况,非法采矿行为十分猖獗,矛盾突出。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市国土局与博爱县国土局经多次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建立责任共担机制,实行联合监管。7月28日,市常平国土所、乡政府、派出所及博爱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博爱县许良镇政府、派出所等负责人,一起来到该地段,并将山路平村和许湾村村两委叫到现场,指认地界。现场查看后,制定了详细的治理方案,要求要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一方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现象时,要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对方,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实施联合执法。这一做法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7月31日夜晚11时30分,市常平国土所和博爱县监察大队同时接到群众举报,在该市常平乡山路平村和博爱县许湾村交界处有人在非法采矿。两个单位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将4名非法采矿者堵到现场,并暂扣三轮车两辆及其它采挖工具八件。自联合执法以来,共查处非法采矿行为3起,乱挖乱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实施治理项目——改善地质环境
10月16日上午10时30分,省市西万红土坡矿区,红绿黄三色旗迎风飘扬,氢气球牵挂着白色条幅标语在高高的天空中摇弌,巨大的彩虹门格外引人瞩目,往日寂静的山野笼罩在欢乐的氛围之中。“省级市西万红土坡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开工!”,随着市政府副市长董红倜的一声令下,礼炮冲天,鞭炮齐鸣,三辆大型铲车轰隆作响,开始作业,拉开了实施市西万红土坡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帷幕。
红土坡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区位于市西万镇西万村北。该矿区为露天开采,1958年起,经过38年的挖掘,对矿山地貌及地表植被破坏非常严重。粘土矿开采虽然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但也产生了大量的采矿坑、水土流失、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环境问题,诱发地质灾害和水环境恶化、生态环境恶化等地质灾害,所有这些灾害直接或间接的对矿区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矿山环境治理类项目库的通知》精神,于8月及时申报了市西万红土坡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2月被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治理面积约10万平方米,计划3月完工。
本次治理将针对矿山地质灾害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采用削坡、挖方、填方、废渣清理、挡土墙、土方调配、土地平整、经济林地、浇水养护等综合治理措施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主要任务是:1、对治理区内的不稳定边坡进行削坡,削坡方量13552.6m3;土地整形挖方47374.2m3,填方91232.7m3。废渣清理30055.5m3。2、修筑挡土墙298.8m3,截排水沟865.9m;3、土地平整47886.75m2,植树9616棵;4、建立市矿山公司红土坡粘土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数据库。
据悉,同时开工的还有市神农山南坡采石场边坡治理项目。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神农山园区南坡采石场北邻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的 交通专线―“云台大道”,南邻沁北工业规划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随着焦枝铁路的兴建,在北部山前1.2km长范围内开采石料,修筑铁路,造成山体千疮百孔,形成多处高陡险坡,严重破坏了地质地貌景观,并存在多处地质灾害隐患,对当地居民和游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严重影响着市的工业布局和投资环境。因此,市人民政府申请省财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专项资金260万元,对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神农山南坡采石场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本次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对采石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道路交通畅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景区生态环境,维护旅游城市形象。项目主要任务是:(1)边坡工程治理:按照国家边坡治理规范要求,通过采用削坡16289.22m3、截排1422.62m、锚杆加固600m、挡土墙730m3等工程措施,达到边坡安全、稳定,满足生物防护工程的施工要求。(2)边坡生物防护(复绿):采用先进的边坡绿化技术对采石场边坡进行植被重建,喷播绿化面积10724.62m3,建立与周边景观协调一致的生态型边坡;(3)建设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神农山园区南坡采石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数据库。
建立健全机制——助推环境治理
为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解决矿主开发挣钱,政府治理买单的问题,市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自去年起,对矿山开发企业实施收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目前已征收120余万元。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等规定,该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保护矿山自然生态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恢复植被等工作应缴纳的恢复治理资金。保证金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征收。凡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必须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按规定标准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