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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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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

第1篇: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范文

【关键词】 中国式管理 研究内容 创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式企业管理研究的若干特点

国内学者很早就开始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管理思想和方式的研究。在中国管理学大会上,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会理事长李京文院士,管理学家刘源张院士等曾多次呼吁管理学者对中国式管理的探讨。目前的情况是国内的呼声较高,但动作不大,形成强大研究体系的不多,很难拿出一个有充分证明的著作和系统的理论方法。

国内的研究不如国外的研究多。国外对以日本为首的东方式管理的研究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地步,其中的“日本式管理”早已被列入公认的管理理论之中。而欧美的管理早已形成体系,理论缜密,方法充实。国内受“中国不存在管理理论与方法”的虚无观点影响,对该问题的研究鲜见,学者们大多将研究力量集中在了西方的管理思想与方式的探讨和推广上。

国内学者的管理理论“西化”严重。国内学者对管理理论的研究长期存在着“重西轻东”的倾向。当然,近代的管理理论大多起源于西方,但是东方管理理论“虚无”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尤其是对中国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否定,直接反映了对中国几千年文明的否定、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否定,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有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怀疑与偏见,怀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计划经济,有人则主张偏向市场经济,有人则主张二者合一。

国内企业家对有效的中国传统管理思想与方法的自我体验和西方管理理论学习经验严重不一致。再好的管理思想与方法也必须结合本土实际,必须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配套,必须与中国的传统和文化相结合,否则必然出现脱节、消化不良等尴尬的局面。

研究手段的重定性、轻定量倾向严重。现有的一些东方式管理研究,包括中国式管理研究大多围绕在定性的说明罗列之中,沉湎于对古典词句的解释推理之中,缺乏数学家的参与和对IT的使用,方法显得空泛、不实用、不易操作。无论是日本式管理、韩国式管理,还是近期台湾出现的中国式管理都局限在条条框框之间,缺乏大企业如丰田、本田、浦项、LG、海尔等的实证分析研究,更缺乏定量管理方法的探索,还缺乏严格数学论证、推演和样本统计比较手段的投入和归纳总结,没有计算机应用的提炼。

中国式企业管理研究思路

西方管理理论与方式。证明其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说明管理方式是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欧美等西方式管理必须满足其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提出独具特色的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东方式管理。通过对东方主要国家的管理思想与方式的根源探索,提炼与总结出东方式管理,证明中、日、韩管理思想与方式的同源性。分析日本式管理、韩国式管理、中国传统(民国及以前)经济管理和企业的管理思想与方法,达到证明其共同儒家文化根源的目的。东方式管理与西方式管理两大理论阵营比较。在管理理论上进行定义,提出新的管理理论阵营和学派划分理念及方法,建立更明确的界线,形成容易学习和理解的东方管理理论体系,为我国和东方其它国家理论界明确自己的管理研究方向提供参考。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总结改革开放后成功的经济发展理论,努力探索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寻找优劣,取长补短,取利去弊,研究适应中国目前发展的经济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下,结合东、西方管理理论,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中国式管理。证明中国企业更需要偏重东方的管理思想与方式,证明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企业管理的理论只能是中国式管理,以利于企业的学习和方法的借鉴使用,减少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中学习和实践的盲目性。总结制定中国式管理要求。理论性的论述与方法阐述相结合,既要有理论深度也追求可操作性,必须使用计算机和IT手段。

而研究内容是从对西方经济理论、西方式管理、东方式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式管理进行总结来看,应当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突出东方文化元素,尤其突出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儒释道文化基因,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式管理,并进行重点企业案例剖析。

中国式企业管理研究的创新点

市场经济与欧美管理方式密切关联研究。市场经济理论相对比较成熟,欧美的管理方式也很成型,但证明欧美管理方式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则具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不能说明欧美的管理方式更适合西方企业的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则很难说明东方式管理方式存在的必要性,当然也就没有研究的可能,就掉入东方无管理、中国无管理的“虚无论”之中。但是,经过三十多年的管理实践,无论是企业界还是理论界都已达成共识,确实存在着东方特色的管理方式和中国特色的管理方式,并且在世界管理理论之林中独树一帜,日渐强大。所以,区分西方式管理与东方式管理的研究是重要前提之一。

研究东方式管理,求证儒家思想与东方式管理的关联。与西方式管理相对应,建立东方式管理。重点是从中、日、韩企业发展的相融性,推导出三国管理方式的互用性,证明其共同儒家文化基础的特性。在市场经济的理论下,建立儒家思想影响下的东方式管理。重点包括三国现有管理方式的整理与提练、近现代管理思想中的儒家思想根源关联与论证等,提出东方式管理。除现有较为成功的东方式管理的归类、总结、提炼之外,还可以在儒家思想体系下、在理论上创新提出丰富的东方式管理,尽管这些管理方式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和进一步证明,也有很大研究难度,却尤显重要。

完成东、西方式管理的比较研究。在建立了西方式管理和东方式管理的基础上,就可以进行东、西方管理的比较研究。这里进行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东西方两种管理方式的比较,采用统计和比较的方法,完成其共同之处的归纳,不同之处的分离,建立各自的特色,重点为东方国家的企业家和管理者指明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的发展方向,不能只是跟在西方管理学家的后面亦步亦趋、摇旗呐喊。其创新点是进行两种管理方式不同的根源比较,除了从深层次的文化、制度和传统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外,还重点进行管理方法、方式、实证等方面的探讨,力图使东方管理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计算机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实践总结。重点研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家的经济政策与理论进展,在引入市场经济理论后中国经济的变化。难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市场经济的差别、与原计划经济的差别,本身独特之处的概括与总结。论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产生现有中国式管理的土壤,是目前适应中国发展的最好形式。如果说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经济发展是成功的,那目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就是成功的。与欧美的经济成功一样,中国一定有一套自成体系的管理方式,与欧美的管理方式并驾齐驱,这个管理方式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式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式管理的研究和总结。重点是建立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式管理。难点是要抓住这种管理方式的主要特征,并与市场经济下的西方式管理进行比较,指出不同之处,强调适应性。以国家100强企业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导出中国式管理的主要特征。不但要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式管理不同于市场经济下的西方式管理和东方式管理,也要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不同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中国传统的管理方式。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式管理与市场经济下的东方式管理的不同也很重要,不然将不能证明与日本式管理的区别,也说明不了与韩国式管理的区别。以上证明具有较大难度,尤其是优缺点的归纳和总结带有预测性,带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机电汽车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第2篇: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范文

[关键词]非正式制度变迁;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8-0048-02

在30多年的市场化进程中,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此同时,在非正式制度领域,却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现象:经济信用的严重失常,急功近利的短期市场行为,各种各样的寻租等现象,这些在市场化体制变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越来越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稳固和完善。为此,笔者针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着眼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非正式制度变迁的角度提出一些自己浅薄的看法。

1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的表现市场化制度变迁中的正式制度主要是以求强求富为目标取向,通过自上而下的人为选择过程而导入的,而初始的制度框架中延续的非正式制度却更多地表现为以适应传统的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意识形态和风俗习惯体系。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两种不同层次的制度之间产生了强烈的摩擦、震荡和冲突。相对于市场化的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社会信用的缺失

我国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之中,信用缺失现象还相当普遍。例如:商业交易中大量的欺诈行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资本市场中欺骗瞒报、虚假信息披露和恶意炒作不乏其例。信用缺失已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危害,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而且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

12行为方式的非理性

所谓行为方式的非理性,就是指人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行为决策缺乏可靠的基础,主要受情绪的支配。例如在投资领域,当投资者情绪乐观时,乐观的预期导致投资激增,经济扩张,反之,投资萎缩,经济衰退。在当前表现尤为突出的是一些盲目的从众行为,人们的行为普遍缺乏理性思考和冷静分析,这与市场经济文化中“经济人”的理性预期和理性经济行为是相违背的,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支撑市场经济的文化基础的缺失,还导致了因重复建设和从众决策而产生的低水平、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严重过剩和产业结构的严重趋同,最终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配置资源功能的正常发挥。

13价值目标偏向,价值判断失衡

目前,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成熟性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造成了一些人价值取向的混乱、偏离和失衡。如诚实劳动和守法经营未能蔚然成风。而过度投机和一夜暴富的心态却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传统关系社会的影响依旧普遍存在,凡事均通过关系来加以解决。这说明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心态已被严重扭曲,社会经济运行的文化基础离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公开、公正等观念和秩序相去甚远。

2导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的原因导致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非正式制度变迁严重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非正式制度变迁自身具有的自发性、渐进性等特点导致的原因,也有传统文化的历史积淀、道德规范缺位和政策实施力度不足等原因。

21非正式制度变迁受其内在的传统根性和历史积淀的影响传统道德文化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思想传播和渗透。已深深积淀在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形成了种种陈旧的价值观念、生活习俗等。这些因素必然以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阻碍和迟滞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首先,传统道德文化中“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在经济生活中的直接危害就是造成人们商品经济观念淡薄、时效观念较差、平均主义严重。其次,对和谐与谦让人生态度的过度崇尚,是导致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竞争精神和开拓精神消减的原因。再次,德智传统的盛行和法治传统的缺失,导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须坚持的法制原则难以落到实处。最后,重群体轻个体,抑制了个人的自主精神和创造精神的发挥,使市场经济的发展缺乏足够的原始推动力。

22道德规范缺位是我国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的主要原因在转轨过程中,与旧的经济形态相适应的那一套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体系,由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从而开始消解,并逐渐丧失了对人们社会行为的调控功能,而新的价值观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从而造成了社会道德领域的真空状态。长期以来,以小农经济和产品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形态所出现的种种弊端,迫使我们不得不打破这种经济结构模式和经济运行方式,而引入新的经济运作方式和结构模式。以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大工业经济、市场经济等为主要特征的新的经济形态,本质上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体系,然而,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新道德的传播及其为人们普遍接受并发挥作用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在旧的道德规范体系被批判和否定,而新的道德规范体系又无法马上建立的这段时间里,由于缺乏统一的价值评判标准和行为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必然是盲目而混乱的,表现出对新旧道德规范的困惑和迷茫。在这种困惑中。不可避免就有很多人超越于旧的伦理规范之上来行事,并出现大量的越轨行为。

23正式制度的不完善制约了非正式制度变迁的进程

正如任何正式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都离不开一定的非正式制度的辅助作用一样,任何非正式制度作用有效发挥,也依赖于正式制度的支撑。以当前诚信危机为例,除涉及上述原因外,法律制度建设中的滞后就是一个尤为重要的原因。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导致当前我国社会中产生诚信危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①我国缺乏一套统一的健全的诚信法律体系。②我国市场经济关系的产权不够明晰,产权制度建设滞后。现代诚信的核心是尊重其他经济主体和公共的产权边界,存在理性的激励,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脱胎而来,在我国原有的体制下,缺乏经济主体独立产权的概念,不能给守信者以激励,相反却产生了大量不道德竞争等违反诚信原则的商业行为。

3对深化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变迁的几点思考3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发展观所谓“以人为本”,就是指发展要体现对人的关怀,满足人的基本权利和需求,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目标。社会主义制度是把人的全面发展当做社会最高发展目标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达到这个目标的办法就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最有效途径。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沿着“以人为本”的目标推进。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既要考虑现在,又要考虑未来。以人为本中的“人”,既是自己身边的人,又是全社会的人;既是现在已经存在着的人,也是将来要出现的人。想问题,做事情,搞改革,谋发展,即要在单个人身上体现以人为本。

32以诚信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信用体系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越发达越要求诚实守信,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文明的基石。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和一些发达地区的成功做法,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首先必须净化恪守信用的社会环境。当务之急是要大力普及信用文化,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利用学校、企业、社区、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信用道德培养和教育。二是提高社会主体的守信意识和维权知识,并能自觉参与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三是引导和培养市场主体重视自身信用程度的社会评价,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其次必须加强恪守信用的法制建设,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体系。为此,要健全法律体系,对各种非诚信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范、限制和惩处,做到有法可依。最后,必须规范恪守信用的企业行为。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加快企业信用建设要结合企业制度创新来进行。要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企业尽快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主体。避免产权不清、司法公正性欠缺和透明度不够等给企业失信创造机会。要着力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特别是企业内部有效的授信管理和严格的获信管理,加强企业控制自身信用风险的能力,以促进企业不断拓宽市场、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费用开支。培养企业品牌意识、形象意识,树立信誉就是市场、信誉就是客户的观念,不断增强企业维护自身信用的自觉性。要重视企业文化的创建,用先进的文化理念武装企业,使依法治企和依德治企得以很好地落实。

参考文献:

第3篇: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范文

一、高校教育的本质

高校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如何理解社会?一般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第一个层面是社会制度层面、如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第二个层面是区域层面,如社区;第三个层面是特定的群体系统,如学校。我国高等院校可称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系统,因为它满足社会的四个重要特征:它以知识的生产活动为物质基础;它以特定的核心理念为联系纽带,如校史、校训等;它具备有组织的管理控制体系,有自己独特的动力机制、决策机制和利益满足机制,集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于一身;它是一个具有弹性的结构,等级序列分明,而且有强流动性。

二、新时期高校教育管理的瓶颈问题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的教育管理体制仍然沿用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高等院校仍以事业单位的角色存在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教育管理的不适应是可想而知的。

(一)教育管理模式与教育管理要求之间的矛盾

计划经济下的教育管理是服务于国家和上级政府下达的教育目标的,是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或管理条例来管理学校中的各个部门,也包括广大的教师与学生。其主要特征是“管”,是一种“权力”的象征,是代表上级部门在高校中行使管理职能,以确保上级政策、指示的贯彻执行,而对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关心不多。

(二)教育管理体制的滞后与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要求的矛盾

在十二五规划“惠民”主旨思想的促动下,高校的教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不管从高校招生规模,还是从高校办学层次来看,都是发展很快的。招生人数的增加和办学层次的提高,都要求高校的软硬件设备能及时跟上,以确保教育质量。但是作为高校教育中的二线工作,教育管理往往容易被忽视。

(三)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后与专业研究工作的缺乏之间的矛盾

在不少高校中,教育管理工作者整天忙着原有体制下的事务性工作,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做做专门的研究,因此很难真正从大局上改变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完全的为教育目标的实现服务这个大前提出发,开展系统的、全面的、联系本地区、本校实际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是从根本上实现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

(四)教育管理机构的臃肿与第一线教师缺乏的矛盾

当前教育管理机构的最主要特征是条块分割细,管理部门多而重复,管理机构臃肿。一方面造成办事效率低下;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机构中人富于事,在学校编制上,与一线教师的比例严重倒置,大部分高校中机关与后勤人员占高校总人数的60-70%。精简管理机构,大幅度地缩减管理人员,提高教育管理机构的办学效率,已成为高校改革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三、高校教育管理的发展对策

(一)转变传统的教育管理理念随着高校的产业化进程的深入,许多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将导入高校,当然也将涉及到教育管理。教育管理要以信息化为依托,改变管理组织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改变信息传递方式,使其由阶层型变为水平型;要完善管理方法,以目标管理为转移,从决策、组织、控制、协调方面,从管理的对象、管理的技术等方面都有创新,建立一个适应国际化的教育管理新模式。

(二)促进高校教育管理的社会化

高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与社会有机融合,才能使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社会适应能力。高校教育管理社会化有利于高校人才与社会人才的交互更替,敦促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培养学生自主、自立、自强的能力。

(三)教育管理的研究工作要更加专业化

这要求现行高校中应该有一支专门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研究的队伍。这支队伍不仅要分析现行教育管理中的缺陷及根源,提出相应的体制改革方案与建议,更重要的是还应该随时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高校的教育目标、人才标准的要求,使高等教育跟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要求,并起到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先导作用。

(四)加强高校教育管理的军事化

第4篇: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范文

世界上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分为五大模式[1],即美国会计模式、英国会计模式、德国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和社会主义会计模式。这几种会计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美国会计模式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主要是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保护潜在权益投资人的利益;英国会计模式注重真实和公正,会计制度主要是保护债券、股票持有人和债权人;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德国及北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规则应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国际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是以法国及周边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应服从税法税则的要求、并与其保持一致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国际会计模式;社会主义会计模式是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服务于计划经济的一种曾在社会主义国家流行的国际会计模式,这种会计模式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而逐步消失。目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典型代表,正形成着有中国特色的会计模式。而法国会计模式的决定因素和会计环境与我国很相像,因而它的改革经验对我国会计模式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法国会计模式

(一)法国会计的经济与法律环境[1]

法国实行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市场调节与国家计划指导相结合,强调会计为宏观经济服务。这种状况使得法国政府在会计规范中占有主导地位,由财政部的国家会计委员会全面负责会计的各项工作,这与英美各国由会计职业界自行组织制定会计准则形成鲜明对比。

当代法国法律体系中与会计密切相关的是商法、公司法、税法和一些会计法令。会计规定都采用法律条文的形式,非常详细。各项会计计量、处理方法、报告方法都在有关的法律中作出了规定。法国会计被认为是面向税务的会计。税法和会计是高度相关的,税收在会计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会计规范只能依靠税法的支持才能得以推广。

(二)法国会计制度的特征[2]

法国会计的另一个特征是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系统表述统一会计制度的文件是“会计总方案”。会计总方案也是在不断地修订和完善的。目前有效的会计总方案是1982年根据欧共体第4号指令修订的方案和1986年根据欧共体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第7号指令补充的方案。它包括财务会计的原则和规则、统一的会计科目表、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要求和规范、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要求和方法,并有非常详细的会计操作指南。它在实施运用上是很灵活的,主要体现为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来确定适用范围,扩展方案适用于上市公司,标准方案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缩简方案适用于小型企业;其次,它考虑了行业差异,制定了一些具体的专业会计方案;最后,它为适应跨国公司发展,制定了独立的合并会计方案,与非跨国企业的会计方案相分离。由于实施了这种统一的会计制度,为服务于国家的宏观决策、制定政府导向机制方面,以及为服务于企业间业绩评比、沟通宏观与微观信息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好处。

(三)法国会计的管理机构[2]

国家会计委员会是财政部设立的一个独立管理会计事务的机构。改革前它主要负责修订并监督执行会计总方案等工作,不具有制定法律法规的权力。它所提出的建议和修订意见都需要通过财政部门的批准。1996年,法国政府颁布会计规范化管理改革法令,改组了国家会计委员会,改组后的国家会计委员会由52名成员组成,主要包括职业会计师代表、企业会计负责人、工商企业界代表、公共权利机构代表。这样使会计管理主体多元化,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政府及时了解各有关方面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另外,法国财政部又建立了一个会计标准化委员会。它是一个权力机构。它能够将国家会计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转变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和法令,使会计规范化管理和会计立法趋向一致。

(四)法国会计模式的影响因素

首先,政治上法国一直是一个具有高度集权传统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在会计规范中的指导作用很强。法律上,法国是实行“大陆法系”的典型国家,这种法系的主要特点就是法律采用详尽成文的形式,具体细致。法国的各种法律都具有这种特点,与少量成文靠大量判例来补充的法律形式不同。

其次,与外向型融资方式不同,法国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是法国经济的主体,他们的资金大都来源于家庭集资和利润再投资;而大企业的资本构成也比较单一,或者是国家投资,或者是大企业之间相互投资,股权分散度很低,这就造成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相对薄弱,政府作用相对较强。

最后,法国的文化传统对会计也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国都是中央高度集权,天主教占主导地位,形成了一种反商业、反竞争的传统观念,导致了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增强,体现在会计领域就表现出政府在会计规范制定中的重要作用。

第5篇: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范文

关键词:政府工程项目管理

一、政府投资工程的特点及管理方式改革的目标

1、典型的政府性工程,主要有五个特点:

1.1、项目的实施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 影响 。

1.2、管理严格,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性投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各项管理制度。政府监督和管理部门比一般工程多,报批事项多。

1.3、易受社会各界舆论的关注,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涉及到社会公众文化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又是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理所当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1.4、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大,由于政府性群组工程项目众多,分布面广、牵涉部门多,组织实施过程中协调工作量巨大。

1.5、单项工程投资额大,且大多数项目为非盈利性公益性项目。

2、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的目标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也有着全新的改革目标,就是在我国初步建立起符合政府工程采购的国际惯例,符合我国国情,职责明确、权力制衡、依法行事、科学规范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政府工程的投资决策部门、资金拨付部门、建设实施机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建设项目使用单位的各司其职和相互制衡;建立起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工程。

二、现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弊病

目前,我国现行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基本上是沿袭了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的市场管理方式,本质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政企、政事不分、高度集权和自我服务,其主要特征是投资、建设、监管使用这四种不同的主体混为一体或相互混为一体。其本质和特征决定了其必然会存在一些列的问题和弊端:

1、缺乏自我约束和有效监管的监督机制

传统的管理方式中,各部门直接组织工程项目建设,一些项目的负责人既是行政首长,又是企业领导,这种自己监管自己的管理方式导致行政权力直接介入工程项目的实施,相互之间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极易导致决策失误、监管失灵,效益低下、形成投资“黑洞”,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滋生腐败现象等。

2、资源浪费严重,投资效益低下

由于每上一项政府工程,就组建一个基建班子,导致人员冗复,经费开支巨大,对政府有限的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另外这种方式使得建设单位往往从部门利益出发,争项目、争资金,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导致“钓鱼工程”、“三超工程”。

3、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程度偏低由于这种管理方式下的基建班子都是有非专业人士组成,而且都是一次性的、临时性的,往往对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缺乏工程建设专业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难以完成建设任务,难以保证政府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效益。 因此,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的项目管理模式的改革,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的根本之举。

三、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的主要措施

1、应建立完善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部门制衡机制

本着政府投资工程要实现建投分开、建管分开、建用分开的原则,由使用单位提出工程的使用功能要求,财政、计划部门提出建设规模和建设资金预算意见,财政、计划部门在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投资规模时,建筑工务局可作为工程管理专家这样的技术性单位参与,重大项目由全国或地方人大做出建设与否的决策。项目确定后,财政部门着重于政府投资工程的投资计划、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监督;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建筑工务局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财政部门根据工务局的建设进度签证,按进度将工程款直接拨付各类工程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应尊重使用单位的意见,在项目的设计审定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这两个环节,必须经过使用单位的对于使用功能的审查。

2、应将政企分开明确责任

对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如供水、供电、供暖、排污、机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以及公共企业,采用项目法人责任制,可由政府有关专业部门按资金来源不同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由项目法人充当项目业主,自己担负起项目法人在项目策划、资金筹措、生产经营、债务偿还、资产保值增值,包括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项目法人不能由同时具有政府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担任或兼任。对经营性的政府投资工程,其公共支出的供给方式应该实行以市场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原则。

3、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体制

包括投资、建设、使用在内的政府投资工程的统筹管理,由国家计划、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一个协调组织统管。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专业部门分工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政府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央政府投资的建设,省一级政府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省及以下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投资工程。

另外,鉴于政府投资工程对社会投资工程的影响和示范作用,为发挥政府采购对于企业优胜劣汰的促进作用及保护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的公益作用,要在现有承包商资质管理的基础上,确定有资格承包政府投资工程的企业和组织的管理制度,其基本原则是倾向于信誉业绩、质量安全记录良好的承包企业和技术精、专业化程度高、带动就业的中小承包企业。也可以考虑建立政府投资工程认可承包商名册。

参考文献:

[1]朱茹琳.对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探讨与思考[J].企业家天地2009.10

第6篇: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范文

[关键词] 市场企业垄断成本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治及法律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正在进入完全市场经济时期。在完全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具有相同的政治、经济及法律地位,在市场准入及资源享用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主要运用经济及法律手段,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要求,对宏观及微观经济进行调控。企业将融入完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的行为应遵循完全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要求。

所谓垄断,简单地说就是独占,是指少数大企业共同签订协议或联合起来,对某一部门或某几个部门的大部分产品、原料来源、销售市场、产品价格等进行操纵控制。垄断按其形成途径可分为两类:一类则是由于行政权力的介入而形成的行政垄断;另一类是在一般竞争领域里通过市场自发形成的经济垄断。

从体制方面来看,由于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是在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改制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计划经济则是完全的国家垄断经济,在不同企业、部门之间没有竞争,企业失去了创新发展的动力。所以,虽然我国进入了完全市场经济时期,但是在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结构模式的影响。许多计划经济的经济结构特征,必然会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在完全市场经济中表现出来。在2005年中国企业500强企业名单中,排在前十名的全是(如中国石化、国家电网、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中国人寿、中国工商银行等)国有大型企业,同时,它们也都是超级国有垄断型企业。在500强企业中,垄断性行业公司占了大半席位,这些垄断型企业大多数都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因为它是国有控股企业,所以自然就形成了行政垄断。行政垄断的本质特征就是行政权力的介入,政府运用其掌握的公共权力限制竞争。

从市场竞争的规律来看,竞争迫使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以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竞争的一般规律总是大企业战胜小企业,大资本吞食或控制小资本。因此,伴随着生产扩大而来的必然是生产不断集中的过程,而当生产和资本集中发展到一定程时,企业自然而然地走向经济垄断。经济垄断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自由竞争,其产生的物质基础是规模经济。根据经济学原理的市场结构理论,垄断可分为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寡头垄断三类。不同的垄断市场环境,对企业的刺激不同,因此,垄断企业对不同市场的反映也不同。

在完全垄断市场条件下,市场上只存在一个生产者,生产一种几乎没有什么替代的产品,部门与企业的需求曲线完全一样。为得到产量与价格的最佳配合,垄断企业要么决定产品的数量,要么决定产品的品种,而不能同时决定两者。因完全垄断条件下只有一家企业,其他企业不可能打进这个市场。所以,企业内的价格、成本和利润在长期内也不会变化。另因完全垄断没有替代品,故需求的弹性小,需求曲线很陡。所以,完全垄断企业常获得较高的超额利润。

完全垄断企业一般采用限制产量的办法取得高价格及高利润。因此生产不足和超额利润就成为完全垄断市场的主要特征。由于垄断,从而使垄断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扩大再生产的动力。另外,由于没有竞争的压力,故垄断企业易忽视产品质量,不注重发展新产品。这就减弱了企业关心技术革新和发展新技术的动力。又因新技术的发明和使用,会造成原有固定资产的贬值,因而垄断企业千方百计收买和控制科学技术发明的专利权,阻止了某些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据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的数字,2005年中国企业500强的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与资产总额分别只相当于2005世界企业500强同类指标的8.4%、7%和6%。 这些财务指标差距的背后是体制、机制性的差距和综合竞争力的差距。中国500强企业中垄断行业的企业占主导地位,排在前8位的都是垄断行业的企业,而世界企业500强排头兵都是竞争性行业的企业。中国一些大的现代服务业,如电信服务、民航服务、铁路服务、邮政服务等基本上都是国有资本“一统天下”。 我们都知道,这些行业之所以能创造巨额营业收入,不是因为这些行业的服务好、效率高,而是因为这些行业是完全垄断经营。垄断经营当然挣大钱,可这些垄断行业挣的大钱,却往往是以全国老百姓的高额付出为代价的。由于行业完全垄断,民众只能交付高价的电信费、水电费、车船费、油费……,享受差的服务。

垄断除了带来高额利润,还使这些企业缺少“改善管理和服务、降低成本和价格、增强核心技术开发”的动力。也正是因为垄断地位的独特娇宠,使这些缺乏真正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成了被宠坏的孩子,与在世界市场上通过充分竞争发展起来的世界百强企业一比,就相形见拙了,这也就是我们500强企业各项指标远远落后于世界企业500强的主要原因之一。

所以,我们必须加大对那些完全垄断企业、行业的改革力度,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增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完全垄断主要是经济理论上的概念,在完善、成熟的完全市场经济环境中并不存在。这是因为:第一,垄断并未改变市场经济的基础,剩余价值规律仍然起作用,追求最大利润仍然是企业的主要目标。这就是说垄断虽然形成了,但决定竞争的基础仍然存在;第二,绝对的事物是没有的。如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尽管垄断已占据统治地位,但还存在着许多没有参加垄断组织的中、小企业。他们之间必然继续竞争;第三,包罗万象的一个统一的垄断组织是不可能形成。垄断形成后不仅各部门之间同时并存着两个以上垄断组织,而且就同一个部门内部,一般说来也都同时存在着两个以上的垄断组织,如通信行业的电信和联通等。所以垄断并没有消灭竞争,反而使竞争更加激烈,但是竞争的性质、形式、方法和手段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垄断竞争的市场中,每个企业的产品是有区别的,各企业可在某种程度上控制自己的产品售价。。

垄断企业可以通过调节售价和产量来取得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在垄断竞争条件下,价格竞争的作用和意义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垄断企业之间建立起了一种长期的价格政策,多数企业宁愿改变生产能力来适应市场需求的短期波动,而不愿改变自己的价格,垄断价格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为企业如果按高价销售,超正常利润会吸引其他企业进入该部门,有更多的厂家参加竞争,因此导致供给量增加,使原材料涨价而成本上升,企业可能得不到超正常利润,反而有可能因价格的上涨,成本的提高,导致供给量的减少和正常利润的减少。如国际石油输出组织“欧佩克”,就是通过调整石油的产量,来稳定原油的价格,以达到长期保护石油输出国垄断企业长期利益的目的。

垄断条件下的竞争,仍然是一种外在的强制力,它迫使垄断企业不得不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规模。为了抢占未来市场,垄断企业会拚命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免在以后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汽车制造业,国外那些著名的汽车制造商(如奔驰、宝马、福特等),在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环保性等某一方面掌握着世界领先的技术。靠某一领域的领先技术,使得他们的产品在汽车市场上占据了垄断地位。垄断形成了,但竞争也是十分激烈,每个汽车制造商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研究和应用汽车领域更先进的技术,以维护其在汽车业某个领域内的垄断地位。

在垄断竞争条件下,没有一家企业在市场上有足够的力量能严重影响其他企业。因此,有同行业竞争的企业,在决定自己产品的价格和产量时并不考虑其他企业的反应。可是,如果市场上只有几家企业生产同样产品,而且每家企业在总销售额中占有一个相当大的比重时,某一家企业的行动将会对其他企业产生显著的影响。其他企业将对任何一个企业的行动做出反应,同时所有企业都会认识到这一事实。在它们的定价决策中,把这样的反应考虑进去,这种情况就叫做寡头垄断。

寡头垄断是指市场被少数销售者所控制,是西方社会的一种主要经济形式。在寡头垄断条件下,每个企业均与顾客有一定的特殊联系,从企业与顾客的关系来分析,寡头垄断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区别的寡头垄断,顾客对企业的产品有特殊爱好和厌恶,这类产品―般是直接卖给消费者,如不同牌号的自行车。第二类为无区别的寡头垄断,顾客不一定要求哪个企业的产品,而是按技术指标选购销售对象,如钢材等。寡头垄断企业努力使自己成为有区别的垄断,这样它们的产品不易被代替,需求弹性小,容易保持其垄断地位。要使其变为有区别的寡头垄断,一般可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加强广告宣传;二是增加产品特性。后一种方法主要靠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寡头垄断的市场中,由于竞争的存在,迫使垄断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把大量资金直接投入科学研究和新产品的试制,以维护、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垄断地位。

根据微观经济学原理得知,寡头垄断市场的另一特点是其价格比较“僵硬”,不易变化。即它的价格常不随需求曲线及边际成本曲线的变化而改变。这是由于其竞争特点决定的。寡头垄断企业的相互依赖性很强,在做价格决策时要考虑到对方的反映。若某个企业要采用提价或减价的措施,常受到竞争对手的报复,从而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如若某一家企业降了价,则对方会有两种估计:(1)市场上出现了供过于求;(2)认为降价的厂商要抢别人的生意。故其他企业会以更大的幅度降价,企业之间进行商战,其结果是大家赔本。我国上世纪末九十年代的彩电大战就是如此。行业龙头长虹一降价,其他彩电厂商也随之而降,且降幅更大,竞争的结果是整个彩电行业出现了亏损,这是我国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为了减少这种不必要的损失,则每个企业要严格管理自己的价格,使其大致不变。规范企业的价格竞争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和企业的长远利益。

寡头垄断企业价格往往采取联合定价或价格领导等方式确定,企业可通过规定垄断价格来获取高额利润。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扩大再生产的动力,减弱了关心新技术的程度。所以,在寡头垄断企业有阻碍技术进步的行为。

由于垄断,导致企业乃至国民经济不能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企业垄断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下列五方面:

第一,垄断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道理很简单,因为垄断将竞争剔除,而没有竞争的压力,企业也就失去了生存的紧迫感,要能真正获得实质性的发展恐怕很难。这似乎也能从一个层面解释,何以2005年中国500强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量及利润分别只占世界500强的极小份额。这可能一定程度上与这些国有垄断企业,只能倚靠垄断地位赚取国内钱财,却无力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有关,因为国外不可能给它们以这样的垄断资格。因而也就可以做出这样的预测,国际性竞争在这些企业所属行业实质性展开之日,或许就会成为它们开始溃败之时,如果它们一直保持垄断性地位至那时的话。

第二,垄断也在客观上萎缩我国的科技竞争力。如果不存在绝对的垄断,竞争在中国的大地上“恣意横流”,企业要能立于不败之地,提高自身研发能力将成为关键,这样国家的整体科技实力也就能在大企业间的竞争中、随着自由竞争企业的壮大而得到发展。综观世界各国,大型企业研发能力的提高是国家综合科技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我国,大型企业所具有的垄断性地位,使得它们惰于提升研发能力,因而对国家科技竞争力的贡献非常之小。

第三,垄断意味着大量国民财富的被豪夺。因为垄断排除了竞争,而没有竞争就不可能会有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则生活与生产必需品的价格畸高将无可避免,这样国民必得付出比存在竞争要多得多的财富,而这些多支出的财富原本并非是不可以继续留在国民手中的,如果这些企业没有获得在行业经营上的排他性权利的话。这会导致国民生活水准的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他们的创业与发展,而这种影响与制约的后果也会一直导向社会整体的发展与进步。

第四,垄断还意味着国人诸多的创造财富机会被剥夺。国家通过行政权力实行行业垄断,必然导致行业所能生成之利润为国家独享,这也就使得个体国民失去了原本可合法谋利的诸多机会。

第五, 垄断的生成其实也是以行政权力的超范围扩张,即行政权力受到放纵为代价的。国家与政府所提供的应是安全保障与行政服务,因而介入到具体的经营活动中乃至垄断经营,是与其职责不相符合的。即便有些行业需要所谓的“自然垄断”,但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却也并非是不可以开放的。尽管事实上不少行业处于国家垄断当中,但这并不是因为这些行业理应被垄断,实是因为它们事实上被垄断着,而这种垄断并不是天然是攫取的。因为施行攫取的是行政力量,因而垄断行业的渐次回归国民,也就是权力逐步受到制约的印证。

综上所述,不同的垄断市场结构有不同的市场环境,对企业产生不同的刺激作用。这样垄断企业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对产品的价格、质量、数量及技术进步等经营问题的态度不同,导致其在不同环境下对经营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手段和方法。所以,不同的垄断市场环境,必然产生出不同的垄断企业行为。

参考文献:

[1]陆挺:企业改制模式和改制绩效,经济研究,2006.6

[2]岳中志:诚信缺失治理:外部激励与内在激励,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6

第7篇: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范文

关键词:劳动关系;改革;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3198(2013)13003103

1 引言

劳动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良好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而动荡的劳动关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巨大的负面影响。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产资料所有权关系一定的条件下,生产关系的完善主要表现为劳动关系的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及其运行体制也已初步建立起来,然而在经过了探索和发展阶段,我国的劳动关系还有一些难题亟待解决。因此,对我国改革前后的劳动关系进行研究,并建立行之有效地劳动关系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领域之一,也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繁荣快速的发展。

2 文献综述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统称,在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体制下,劳动关系又被称为劳资关系、劳使关系、雇佣关系。我国的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劳动关系进行了相关研究:

赵泽洪和尤强林(2011)认为,应通过多渠道开发企业人力资本、“内外兼修”降低中小企业劳动关系风险和完善“三方四主体”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等举措解决劳动关系变化带来的新问题。李想(2007)提出,政府在劳动关系重塑中应负起责任、有所作为,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夯实和谐社会的基石,具体应该加快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劳动关系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工会组织的建立,以及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乔健(2007)提出,我国劳动关系当前的特征是: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基本完成,劳动关系的法制化逐步加强,劳动关系的全球化初显端倪。王长城(2006)在分析我国劳动关系变化中发现劳动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劳动关系中利益的摩擦日益增多等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推行集体谈判的制度,逐步建立起劳动关系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调整机制;改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建立健全三方、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董克(2001)从我国改革前后劳动关系的特征和调节机制进行了描述和研究,从政府行政管理机制、僵化特征、冲突的解决方式三个方面描述改革前的劳动关系,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的劳动关系及集体协商机制四个方面描述改革后的劳动关系,并从法律调节、政策调节、经济调节、道德调节四个方面分析改革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调节机制。

虽然一些学者对我国劳动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是在改革前后这一时间段方面的比较研究上还没有系统的论述。本文从西方经济学、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工业改革模式、工会及法规等五个角度对我国的劳动关系进行比较和研究,希望对构建我国劳动关系及其健康的运行有所借鉴。

3 改革前后我国劳动关系对比

3.1 西方经济学角度

在西方国家中,经济的发展主要是市场导向,在图1中表现为矩形阴影,而在东方国家,尤其是中国,经济的发展则主要是政府导向的。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主要区别在于官员行为轴的建立,官员的行为对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西方经济学中是不曾有学者论述过的,而在中国的经济中,则是多官员行为和政府行为,很少有市场行为,所以,中国的市场经济模型是三维的,即立体的模型。在图1中表现为立方体,即官员行为对市场的主导远远大于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

改革前,我国劳动关系直接表现为政府和职工的关系。政府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决定政府、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而改革后,我国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政府不再对劳动关系进行直接和全面的干涉,而是逐渐的淡出。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不能干预劳动关系或在劳动关系中已无作为,而是要求政府重新确定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地位。那么政府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干预,干预的广度、深度,建立怎样的适应模式和机制才能使调节行之有效,这些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中国的立体模型也在不断的变化。因此中国改革的目标即是将官员行为不断削弱直至消失,有立体模型不断恢复到平面模型,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来调节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向西方经济模型靠拢。

图1 中西方国家的经济模型

3.2 改革前后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的变化

改革前,中国的国民收入的分配包括三部分,即政府财政,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俗称“三块板”(如图2所示)。其中物质生产部门是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而非物质生产部门(科教文卫)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该分配模型的特点是:(1)政府(财政)对非物质生产部门足额拨款。(2)非物质生产部门不向社会收费。(3)非物质生产部门浪费严重。(4)建设投入严重不足。

图2 改革前国民收入的分配模型

改革后,国民收入的分配包括四部分,即政府财政、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建设部门,俗称“四块板”(如图3所示)。其中物质生产部门是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而非物质生产部门(科教文卫)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设部门的加入对体制内的人影响较小,而对体制外的人影响较大。该分配模型的特征:(1)建设部门投入的资金充足。(2)非物质部门投入不足。

图3 改革后国民收入的分配模型

3.3 中国工业改革的模式

(1)广东模式:两头在外,华侨经济。

广东模式的特征可以总结为“两头在外、华侨经济”,即投资和市场在国外,由华侨兴起的,对外依赖性强一种工业模式。这种模式的工业在1997年经济危机中受到巨大的损失。广东模式作为一种历史过渡形态,其历史性格呈现三个方面的特质:从制度框架来看,它已经走出了一体化体系,但离国家、市场与社会结构分化与良性互动的理想格局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它仍然处于演变之中,还没有定型;从运行条件来说,它不仅有自身的优势条件(如地理优势等),而且有独特的时代机遇(如改革开放政策等),所以,它难以简单地复制;就运行成效而言,广东模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环境恶化等),而且目前面临严峻的现实挑战。

(2)苏南模式:,国资流失。

苏南模式是指江苏省苏州、无锡和常州等地区,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实现非农化发展的方式。当时国家实行统购包销的经济政策,对企业放利让权,其后由于经营不善,国有商业企业破产,之后由个人承包企业,进一步国有工业企业破产,国有资产开始流失,国家进一步实行股份制改组,至此在一起。该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国资流失。虽然苏南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国有企业破产、倒闭,企业员工纷纷下岗,人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3)温州模式:市场经济,精打细算。

温州模式是指浙江省东南部的温州地区以家庭工业和专业化市场的方式发展非农产业,从而形成小商品、大市场的发展格局。其中小商品是指生产规模、技术含量和运输成本都较低的商品。大市场是指温州人在全国建立的市场网络。最初的温州模式主要由基层和农民创造的模式,其人力资源优势主要集中在讲求功利,吃苦耐劳勇于竞争,敢于冒险,心灵手巧,善于经商等方面,此外,他们由于缺乏高技术人才和现代教育、先进科技、现代企业家精神和干大事业的雄心、重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家庭、家族观念强,缺乏普遍主义原则,个人自主性和冒险精神强,缺乏自律意识和自由契约精神,其人格化交易机制太强,所以逐渐随着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而被适度扬弃。

3.4 改革前后中国工会的作用比较

工会是劳动关系的产物,是职工的群众性组织,应以团体的形式为处在弱势地位的工人争取权益,在协调劳资双方的矛盾时发挥独特优势。由于历史和社会条件的不同,中国的工会组织曾经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里承担着执政党的助手、执政党联系工人的纽带的特殊角色,在组织生产、关心工人生活、组织职工学习等方面起过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改革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整个社会的劳动管理和运行完全由政府负责,国家和企业代表职工的利益。工会的主要工作是“配合”、“支持”行政工作,更多表现为一个社会的政治组织,而非劳动关系的真正有机构成。因此,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的身份很不明晰、工会定位不清、工会组成人员素质偏低、工会凝聚职工的力量不强。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引起了劳动关系的一系列变化,也直接引发我国工会职能和角色的变化。改革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主体开始明晰化,产生利益分化。随着劳动关系主体的明晰化和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的变化,现实劳动关系开始转型,并相应引起工会在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上的变化。由于中国国情和工会自身特点决定,我国工会实际上承担着既支持用人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双重任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根据新的形势和新修改的《工会法》,工会应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方面来。总之,当前我国工会的定位开始由行政附属向真正的劳动关系协调者转换,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和集体劳权代表的身份越来越明晰。工会应在明晰自身定位的基础上,发掘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5 改革前后劳动经济法规比较

在改革前,中国的劳动用工采取了统包统配、以固定工为中心的终身就业的基本政策。统包统配和固定工政策的基本特征在于:(1)劳动者没有自由择业的权利,一切听由国家的安排。(2)企业没有自主招收员工的权利,甚至没有自主招收临时工的权利,一切按照国家下达的配额计划执行。(3)劳动者一旦成为正式职工,便享有了终身岗位与福利,除非有十分特殊的情况(如员工触犯了刑律),企业不得自行辞退员工。(4)政府代行市场和用人单位的职能。显然,统包统配和固定工政策弊端极大。这种政策抑制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的活力,增大了隐形失业的压力,增大了劳动者社会保障的成本,同时由于这种政策是单方面地面向城市招收员工,因而也固化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

在改革后,劳动合同制政策逐渐取代了统包统配、以固定工为中心的终身就业的基本政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也产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中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复杂化的趋势逐渐显现。我国劳动法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另一部分是任意性规范,由于这部分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中,称为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不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同时也是规范和约束双方行为的基础性文件。所以,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劳动立法上减少强制性规范,增加任意性规范无疑是改革的方向。

4 结论及对策

本文从五个方面对我国改革前后三十年的劳动关系的变化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了我国劳动关系现仍存在的问题,如劳资力量不平衡,劳动关系复杂,劳资矛盾加剧。研究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劳动政策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在社会经济生活当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位置。中国如今的劳动政策已经是一项极为重要的社会关系和相对“独立”的领域以及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维护、每个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情并且事关社会经济发展整体进程、事关社会和谐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变数。同时应当看到的是,尽管中国的劳动政策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受种种历史及现实因素的制约,中国的劳动政策仍然存在着大量明显的不足:劳动政策的体系化程度较低,劳动政策缺乏同一性和公平性,劳动政策的“实然”状况远远低于劳动政策的“应然”状况。这些不足,客观上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亟待消除和改变。因此,中国的劳动关系,应该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前提下,继续从以上五方面进行改革,进一步改变中国的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 郭军.中国劳动关系发展演变探析[J].中州学刊,2012,(04):3337.

[2]赵泽洪,尤强林.后危机时代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变化及其应对策略[J].改革与战略,2011,(02):126.

[3]李想.论中国劳动关系重塑中政府的责任与作为[J].法制与社会,2007,(09):28.

[4]乔健.论我国劳动关系的转型及当前特征[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02):28.

[5]王长城.中国劳动关系变化中的问题与改进对策[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01):28.

[6]董克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劳动关系的变化与调节机制[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04):3337.

[7]吕冰心.温州模式是我国改革的典型坐标[J].温州突围,2011,(05):94.

[8]赵华灵.工会与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8:138.

第8篇: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范文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9-0059-02

一、研究现状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国际社会上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经济组织,国际经验表明,农业是合作经济最活跃的一个领域,农民合作社是当今世界合作社的主体。

1.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农村合作经济性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属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依据是中国的宪法。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8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2.许多政府部门的官员及其部分学者[1~2]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3.多数学者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不同的两个范畴[3~6]。其主要依据是,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是不同分类依据条件下的两个概念,集体经济是根据产权的所有形式而界定的经济形式,它指生产资料和经营性财产归集体所有,按这一依据划分的组织还有国有经济、私有经济等。合作经济是根据组成及运行方式而界定的经济形式,按这一依据划分的组织还有公司制企业等。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具有实质区别,合作经济的本质是交易的联合,它承认私人产权;而传统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财产的合并,它否认私人产权。

现有的研究成果,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但由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解不同,看似真理的论点论据往往出现在不同的文章中论证相反的观点。本文尝试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入手,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概念的内涵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及其功能,无论是权威文件还是学术界,没有统一的、明确的和具体的界定。用历史的尺度及其功能作标准,可以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划分为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两种类型。

1.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行政乡村范围内,以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组织形式。在传统意义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以下几个最明显的特征:一是农村区域,二是农民组织,三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其中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之一。

2.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是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的,市场条件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概念应该具有新的内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以村民为服务对象,以规模经济为特征,满足成员共同经济需求的合作经济组织。其中 “集体经济”所显示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以集体规模经济为标志、以集体主义为价值观的性质特征[7]。

3.合作经济组织,是合作经济的载体,泛称合作社。合作社是由自愿联合的人们,通过其共同拥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满足它们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需要的自治组织。国际合作社原则是:自愿和开放的社员原则;社员民主管理原则;社员经济参与原则;自主和自立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原则;合作社间的合作原则和关心社区原则。其中,社员民主管理原则、社员经济参与原则两项是根本性的。

三、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

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显不同于典型意义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乡(镇)、村、村民小组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形式组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社区性经济实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典型意义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区别在于原则、目的及其特点:

1.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遵循自愿原则,农户、消费者或市场经济中其他弱小的实体,为了抗衡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自愿联合、自我服务的产物。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的组织,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加入退出的自由。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承认个人产权,生产资料和经营性财产归集体所有。合作经济组织承认个人产权,资本联合所有,承认和保护社员的所有者权益。农民加入合作社以后保持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而集体经济组织中农民没有任何自主地位;合作经济的本质是以承认私人产权为前提的交易的联合,而传统的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财产的合并,它否认私人产权[3]。

3.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自上而下行政组织、行政干预的产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政府的延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者,是体现政府意图的准官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介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非政府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者,要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而非政府官员负责。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民主管理,实行一人一票,而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没有体现出来;民主管理原则和社员经济参与原则不可能在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现出来。

5.真正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在社会经济发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才有可能出现。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在中国工业剥夺农业的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具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目标、特征及其原则等方面,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

1.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起源于合作经济。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农村推行的农村互助组,可算是建国以后中国最初的合作经济形式。运动以后,生产力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数以千万计的拥有各种不等小块土地的小农,不能抵御各种自然的天灾人祸。因此,成立互助组,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是农民的自愿选择的结果。互助组的时期,土地私有,自愿结合,等价交换,产权清晰,民主管理,这些都完全符合合作化的原则。互助组以后,中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走向集体所有制的道路,主要是政治因素作用的结果。

2.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它是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8]。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资本型股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二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大户带动型、农业龙头企业联结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型;三是专业(行业)协会,如经营性专业协会和服务型专业协会;四是各种经济联合体,例如种植养殖型联合体、加工型联合体、经销型联合体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的、以集体财产特别是土地为连接纽带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经济组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目标只有一个,即在法规容许的范围内为其成员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9]。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要赢利的,不断的增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追求经济效益是市场机制的要求,背离了这一点,提供服务就失去了基础。对内则不以赢利为目的,服务是组织的宗旨和目的,背离了这一点,集体的合作就失去了吸引力和凝聚力。

合作经济和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改变单个农业生产者和大市场之间不对等交易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并成为一种发展的必然方向。目前中国的一部分地区已经自发地建立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为基础的各种农村股份合作组织,包括社区性股份合作和专业技术股份合作。以村民为服务对象,以规模经济为特征,满足成员共同经济需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当然,由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

参考文献:

[1] 朱元珍.是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新发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1).

[2] 杨峰,张国辉.发展合作经济组织 壮大集体经济实力[J].吉林农业,2004,(7).

[3] 韩俊.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若干理论与政策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1998,(12).

[4] 毛东凡.不能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混为一谈[J].农业经济问题,1991,(4).

[5] 应瑞瑶,何军.中国农业合作社立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2,(7).

[6] 郑有贵.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N].中国经济史论坛,2003-10-14.

[7] 姜法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辨析[J].农业经济,2006,(10).

[8] 王景新.长三角乡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崛起:苏、浙新乡村建设系列调研报告[C]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农民组

织建设.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46.

第9篇: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范文

关键词:法律视野;企业制度改革;产权

中图分类号:F03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1-0032-04

作者简介:陈振一(1959- ),男,江苏苏州人,苏州市政法委员会书记,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企业制度改革的体制性约束

经过长期的企业改革之后,中国的理论界、企业界和政府都认识到,当代中国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产权制度的重建。

1978年以后发生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转变,市场经济有着与计划经济完全不同的运行机制,因而对企业的产权构造有着完全不同的体制性要求。国家所有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体制性不适应是显而易见的:

1.国家所有制使不同企业在产权归属上处于同构状态,如果为企业设定相互独立的经济地位,便会导致产权制度构造的内在矛盾,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对于其所有权人来说便表现为自己与自己的竞争,从而导致企业与其所有权人的利益差异和矛盾。传统企业的这种缺陷来源于它是按照“社会大工厂”、“国家辛迪加”的设想组织起来的,真正的企业并不存在。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互匹配的方式只能由国家直接掌握,从而形成了统负盈亏和国家直接经营企业的高度集中的产权体制。然而,这样一种企业制度把企业的边界推延到了整个社会的范围,极大地增加了交易成本,是注定没有效率的。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换活动的目的是权衡和实现产品的价值,这就需要参与交换活动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企业)都对自身利益进行充分的考量,并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经济运行的首要前提是微观领域中经济人的存在,只有在这一条件下,市场机制才有可能有效地运转。企业作为经济人,其行为合理性的内在前提是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相互间博弈机制的有效存在,而国家授权政府行使所有权的产权制度构架,不仅导致政府宏观管理职能与微观所有者职能的混同,而且由于政府无法对数量众多的企业具体履行所有者职能,导致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所有者缺位,使企业内部博弈机制无法有效形成。因此,以国家作为所有权人并委托政府履行所有权职能为主要特征的全民所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有着内在的不适应性。在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企业制度改革的本质在于产权制度的变革和重构,而制度重构的核心问题则是政府宏观管理职能与微观所有者职能的分离和产权所有者的实体化。只有在新的产权制度构架下,才有可能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3.在以计划手段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下,资源配置决策由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国家所有者集中作出,并通过按行政方式原则组织起来社会全体成员加以执行,从而缺乏市场经济的有效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社会的一切成员和所有组织,都象马克思描绘的“社会鲁滨逊”的肢体那样,只是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规定的计划任务,而没有自己的任何特殊利益,从而在向计划机关提供数据、报告工作和执行社会统一计划时,不会发生任何偏离。事实上,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在社会主义阶段,每一个经济活动当事人,包括计划的制定者在内,都有他们自身的、同整体利益不完全一致的利益。这种利益同社会的整体利益经常有矛盾。于是在编制计划和执行计划的各个环节上,都免不了由于这种矛盾而发生的扭曲和偏离,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还会因为利益矛盾而发生纠纷。这无疑不利于法律秩序的有效实现和经济状况的长足发展。

二、企业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当代中国企业制度的改革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政府的利益和价值取向对于企业制度改革的路径产生着根本性的影响。[1]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对于政府来说有着重要的利益,而所有这些重要利益的最终来源在于全民所有的所有权制度,因此,全民所有制的产权制度构成了政府在企业制度中的核心利益。政府推动改革的动机在于维护并实现自身的利益,当存在着多种利益的时候,政府便会在其中进行价值判断和选择,以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一般情况下,政府在改革的过程中也会和其他行为主体一样,选择以最小的利益损失换取最大的利益。换句话说,政府会选择其既有利益损失最小的路径来达到其预设的改革目标。如果我们以这样一种合理的行为模式来观察政府在企业制度改革中的行为选择,便会对政府的改革路径给出合理的理解。

首先,在企业制度改革的最初阶段,政府选择了部分放弃经营权的改革路径。在产权制度构架中,经营权是从所有权的基本权能中派生出来的权利,它从属于所有权,并且受到所有权的严格控制。在中国企业制度改革的初始阶段,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控制所形成的制度惯性,所有权对于经营权不仅存在着产权制度构架下的控制途径,而且还存在着行政的控制途径,因而其控制是双重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作为受托履行所有权职能的主体,部分放弃,甚至全部放弃企业的经营权对其所有权利益的影响也是微不足道的。政府需要考虑的只是在当时的经济运行体制下,放弃或部分放弃企业的经营权对于其经济计划的完成所产生的影响,并将这方面的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因此,当企业内部缺乏激励机制,从而导致劳动生产率低下,并进而影响到政府财政收入、影响经济计划的完成时,政府选择了部分放弃企业经营管理权以激励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改革路径:将一些经营管理权有控制地交给企业,但将权利行使的范围严格限制在计划生产以外的部分。在这里,扩大企业自和严格控制企业在计划生产领域中的经营管理权都表现出同一个利益选择和价值取向,表面上相互矛盾的行为获得了内在的一致性。

扩大企业自的改革路径选择既没有改变政府宏观管理者职能与微观所有者职能的混同问题,也没有改变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中的所有者缺位问题,从而并没有触及旧的产权制度的核心问题。因此,循着这一改革路径无法完成新的企业制度的构建便也成为必然的结果。事实上,由于路径选择的偏差,扩大企业自的改革措施在短暂地激发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以后,便很快表现出企业经营者非理性地行使经营管理权,甚至是滥用经营管理权的制度性后果。在企业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经营者倾向于过度地、破坏性地使用企业的生产设备;倾向于以讨价还价甚至隐瞒利润的方式将更多的资源留在自己手中以扩张自己的权利;倾向于更多地将利润用于分配以便加强自己对于劳动者的控制,同时也使自己获得更多的实际利益;倾向于通过盲目投资等方式侵蚀所有者权利,等等。[2]所有这些似乎都表明在一个合理有效的企业制度构架中,为避免企业出现如此的不合理行为,便不应当赋予企业这些自。显然,这种错觉是由于改革路径选择偏差而造成的,在所有者缺位这一根本性制度构造缺陷未解决的情况下,扩大经营者权利必然会引起其经营管理行为的失范。作为应对措施,政府在1983年开始推行利改税改革,但是由于这一改革措施的基本目标仍然是在扩大企业自的条件下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因而同样未能有效地推进企业制度构造的更新。

其次,在企业制度改革的第二阶段,政府在选择改革路径过程中的价值取向与第一阶段相比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其基调仍然是“在不改变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利润承包的方式,将经营权完全下放给企业。……从本质上讲,企业承包制是第一轮‘放权让利’改革的延续和发展”[3]。同样,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行不仅没能解决企业制度变革的问题,而且在短期内实现政府设定的利益目标以后,其内在的制度性缺陷便很快显露出来,这些缺陷的影响也同样是长期的。

这一问题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在原有企业组织制度基础对企业下放一些经营自和加强一点物质刺激,并不足以形成能够有效实现企业功能的制度安排。可以看到,“放权让利”改革的本质,是在保持以行政命令配置资源、以完成计划指标的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尺度不变的条件下,更多地运用物质刺激的手段来激发企业完成计划指标的积极性。这样的改革,当然不可能克服植根于命令经济体制中的各种弊病,也没有改变企业作为行政机关附属物的地位,不能使企业具有活力,也无法建立一种能够在市场经济中有效运行的企业制度。根源在于,改革的思路没有突破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仍然为把整个社会组织成为一个大工厂的计划经济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以为只要加强经济核算、通过放权让利和增强物质刺激的办法来调动积极性,就能够存利去弊,使它具有活力。结果不但没有找到根本的出路,反而由于制度安排的不合理和激励的不兼容,陷入了放权不足则企业仍然缺乏能够行使优化配置的充分自,放权太多又使“内部人控制”失去所有者的最终控制的困境,改革过程变成“放――收――放”的循环,人们为了走出困境,力求探索一条新路。

1992年以后,中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被党的十四大确立为改革的极终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成为政府的核心利益所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政府在实现其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战略目标时对国有企业的依赖程度下降;利改税的最终完成使政府在实现其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目标时对履行所有者权利的地位的依赖程度下降;国有企业经营状况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使得国家对国有企业职工应当承担的责任被突显出来,并且成为引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政府职能向提供公共产品方面的转移也使政府产生了变存量财产为现金可支配财产的利益取向。这些情况导致政府在利益选择时的价值取向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方面,完成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已经成为政府的核心利益,极大地促进政府对于产权制度这一改革路径的选择;另一方面,政府对于通过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而获得的利益的依赖程度的下降,使政府选择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本下降。此外,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政府甚至可以转嫁其对国有企业职工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可以获得额外的利益。所有这一切都促使政府选择了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企业制度改革的最终路径。至此,中国的企业制度改革进入了实质性的发展阶段。

三、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法选择

在企业制度改革的第三阶段,随着政府改革路径选择的明朗化,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整个企业制度改革的中心环节,接踵而来的便是改革方法的选择问题。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构方面,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理论界和企业界似乎对目前所采取的三级构架的改革方案都没有很大的意见分歧。一方面,这是因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并不涉及国有产权的处置,而仅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故其方法选择所引起的利益冲突并不严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一方法本身也被许多国家所采用,具有较大的普适性。[4]但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重构的方法选择却触及到了极为敏感的社会公平问题。

从实践看,当代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重构,主要是通过向非公有企业或个人(其中包括国有企业的管理人)转让国有资产的方法,使国有企业改制成为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或非国有企业。政府选择这种方法的基本出发点,包括两方面的考虑:其一,是实现国有资产逐步从一些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中退出的预设目标;其二,是通过引入非国有资产来解决改造后的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参股企业中所有权人缺位的问题,显然,这两方面的考虑都体现着政府的利益和价值取向。然而,以这种方式进行的企业改制却导致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引发了社会对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强烈批评和关注,其中最为严厉的批评来自于香港经济学家郎咸平,他在2004年8月发表的一系列批评意见被称之为“郎咸平旋风”。尽管郎咸平本人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提出了非“非国有化”的对策,但是社会质疑国有资产转让中出现的流失现象的实质似乎却并不是企业改制这一改革路径本身,而是由政府向非国有企业或个人转让国有资产这一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法。一种极为尖锐的意见认为,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是产权的初始化配置,即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大量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属重新做出制度性的安排。因此,如何进行资产分配,便成为一个涉及社会公正的制度重构问题。[5]

从理论上说,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而政府仅仅是受国家的委托代行所有者职能,只是国有资产的“看守者”,看守者不能未经所有者委托、不受所有者监督而“自由定价”出卖其受托看守物,因此,政府转让国有资产是一种“卖方缺位的看守者交易”;而从实践看,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的积累是在极低的工资水平下形成的,其本身便包含着国有企业职工牺牲其个人收入而作出的贡献。因此,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包括国有企业职工在内的全民都应当在处分国有资产的过程中享有参与权和受益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在选择改革方法的时候,也面临着一个重要的价值选择:在政府、非国有资产业主、企业管理层、企业职工和全体人民之间,谁最有资格成为产权改革的受益者?在一个所有者缺位的产权制度改革中,基于何种利益考虑而选择的方法才能使这一改革具有社会正当性?

事实上,在产权制度改革中,政府主要采取了出让国有资产的改革方式。一些地方小型国有企业采取了将国有资产出售给企业职工和管理者的方式,而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中,最常见的方式便是将国有资产出售给该企业的管理层或是其他非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政府往往通过要求国有资产的受让者承诺安置改制企业职工,或是向职工支付一定的货币补偿以“买断”其工龄的方式解决国有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然而,将国有资产出售给企业管理层或其他非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法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企业资产或股权转让的复杂性,以及转让过程中的种种不规范操作显然是造成这种社会反响的直接原因,因而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文件来对国有资产转让行为进行规范。但是,在所有者缺位的条件下,我们还能期待规范的交易行为的存在吗?显然,对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使得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推动者在主观上丧失了对于产权制度改革的本质意义的关注和对于这一改革的公正性的权衡,在客观上则导致了一个无序的、极端功利的、不能获得正当性评价的改革方法的出现。

从结果看,方法选择的偏差似乎并不能对产权制度改革的结果产生关键性的影响,无论通过何种方式,产权制度改革的结果都将是一批形式上具备公司制企业特征的现代企业被建立起来,即使是在仍然存有国有资产份额的改制后企业中,代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政府也搭上了实体所有权人的便车,解决了所有者缺位的难题。但是我们却不能说方法的选择同样不会对制度的形式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因为一个曾经被用来有效地达到目的的方法会以观念或习惯的方式在社会生活中长期存在下去,并且直接转化为制度,或者对新的制度的运行产生潜在的影响。

现代市场经济与现代企业制度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整个结构精巧复杂。目前整个改革的趋势表明,全面推进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关键,更是实现法治社会中企业市场化运作的重大战略选择。当代中国的企业改革,必须触及企业的根本制度,从而彻底实现一种适合于现代市场经济的企业制度。

参考文献:

[1]周叔莲:《20年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经验的理论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0年第3期。

[2][3]“中国改革与发展报告”专家组:《中国改革20年回顾、反思与展望》,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版,第28、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