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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的形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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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的形成

第1篇:法治思想的形成范文

关键词:中学思想政治课程;生成性资源;开发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3)10-0059-04

一、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新情景

“思想政治课没意思,都是些大道理,一看就头痛”,“思想政治观点特别抽象,不太好懂”――不少中学生这样形容思想政治课的特点。不少教师对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也面临着诸多困惑:德育与思想政治课教学如何有机结合;“课程标准”落实与校本课程开发如何整合;如何激发与保持学生学习兴趣,有效达成教学目标;这样三维目标与学生思想实际、生活体验如何对接等。

(一)当代德育对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新要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的政治诉求变得愈加鲜明,思想观念越发开放,文化追求日趋多元。正处于身心发育“成型期”的中学生,他们在对价值的重新审视和对现实生活的深刻反思中对传统教学模式陈旧单一的政治说教产生了种种冲突与不适。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潮也在影响着他们接受主流价值观。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教育部提出了“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去”的要求。

(二)课程教材改革带来学科教学体系的新变化

教材是教学的支撑要素。课程教材改革给思想政治课“生成性教学”预留了较大空间。尽管如此,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时政信息的大量涌现,对学生具有强烈的生活体验的时政事件不断发生。因此,相对固定的思想政治课教材内容显然不能满足学生“鲜活的自我体验”,无法解决与学习目标的矛盾;教材呈现出“陈述性教学资源”集中和“研究性资源”、“生成性资源”滞后的缺陷。这向教师提出了更大的课堂生成度和更强的课堂驾驭能力的要求。

(三)学生思想政治学情的复杂性

当代学生精神生活的丰富性与多元化,正日益增加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困难:许多教师面对“00后”新一代、有着独特思维的“新新人类”,常感到教学越来越无从下手或“施展不开”。今天的学生在想些什么、追求些什么,该以什么样的手段来落实“课程标准”等问题,都需要教师不断探索。一些教师囿于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不愿俯下身子去了解学生,脱离了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致使他们的教学不能适应学生的学习需求,出现了“老教师低效率”现象。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生成性资源缺失表现

受应试教育和片面教育教学质量观的影响,当前不少中学为争取高升学率,打造“学校品牌”,竭力推行以“优秀率”、“合格率”评定教师优劣的、带有“泰罗主义”色彩的教育评价与管理机制,而对课堂生成性资源,重视不够,开发不力,导致了教师长期忽视对教学中的生成性资源的反思与总结,忽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体验,挫伤了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生成教学资源的积极性,扼杀了学生生成性学习的意识、能力和创造力。当代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实践中的种种困惑及生成性资源的缺失是对课程实施的严峻挑战。华东师范大学叶澜教授提出“学生是教学资源,可以而且必须进行深度开发”的观点,并将课程资源分为基础性资源、互动性资源、生成性资源、原始性资源、方案性资源和研究性资源等六类。她在《重建课堂教学过程观》中指出:“学生在课堂活动中的状态,包括他们的学习兴趣、积极性、注意力、学习方法与思维方式、合作能力与质量、发表的意见、建议、观点,提出的问题与争论乃至错误的回答等等,无论是以言语,还是以行为、情绪方式的表达,都是教学过程中的生成性资源。”这些是在教学活动前不能预设的、在教学过程中动态生成的、有利于教学目标实现的各种因素都是生成性资源。

三、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生成性资源开发的意义

研究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生成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目的在于更好地在新课程背景下大力推进实施思想政治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新课程的思想政治课大力提高教师与学生互动的能力与素养,有效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尝试利用生成性资源大力培养教师的研究精神和创新教学的能力,以进一步提升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实现由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关注结果”到全面地“注重过程”的转变。

(一)丰富思想政治课程的教育教学资源

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充分开发和利用生成性资源,有利于形成各种“教学契机”,帮助课程开发,丰富思想政治课的课程资源。新课程理念认为:“教师和学生不是外在于课程的,而是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课程资源的‘创生者’,教学不是知识的传授而是主动开发与创生。”生成性资源中的各种情境和体验能满足学生主体学习的个性化需求。思想政治课教学中那些有机的生成往往成为教师有效教学的起点,成为指点迷津的“金手指”,成为学生用已有经验去感知、建构新知识的“新机会”。例如,在教学《可持续发展》一课时,教师可以先邀请一位擅长画画的学生,对照教材上的生态循环图,发挥自己的奇思妙想,绘出一幅现代城市“市井图”,然后,组织学生进行“我是城建专家”的大讨论。由于学生对这幅“共同生活经验凝固的音乐”能产生普遍共鸣,所以在讨论中能有效深化对环境保护的意义,较好地达成三维目标。教师再对这些新鲜的教学中的动态生成进行归纳整理、系统总结,就能够丰富思想政治课的课程资源。

(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世界上不存在没有潜能的人,只有潜能没有充分发展和发挥的人。”成功的教师大都注重教学情境的创设与营造。对于学生来说,有了合适的学习情境才能更好地激发学习潜能,主动地探索新领域、获取新知识。比如,理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个知识点,教师可以先行引导学生进行:“用手挖土到铁锹挖土再到用大型挖掘机挖土”的对比,并在此基础上让他们充分发挥想象,竟有学生想出“用水移地”的创新思维。显而易见,这种课堂教学情境的创设本身就是一种典型的“资源生成”,是帮助学生理解政治概念的“金手指”,是激发学生创新思维的催化剂。

(三)有助于思想政治课教师专业成长

我们在关注思想政治课生成性资源的同时,更应该关注作为资源开发者的教师与学生。因为,能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生成性资源,主要取决于教师的素质,取决于教师能否从教育实际、学生现状和社会需求来准确地拟定“课程目标”,能否充分利用各种生成性资源准确地把握动态的课堂教学。有效地开发利用教学中的生成性资源有助于教师调控教学能力的提高和教学视界的拓展。大量生成性资源的出现使教师增强了“对症下药”的准确性,极大地提高了教学的实效性。许多专家型教师不但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生成的经验,而且他们往往能高效运用这些资源,巧妙地达成教学目标。

四、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生成性资源开发的几种途径

(一)教师预设的情境生成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下借助学习过程中其他人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教育、教学的环境对学习者有充分的影响和刺激作用。教师在课堂中创设有利于学生获得积极体验的情境,引导他们主动地体验学习,促使其强化积极的心理体验,有利于学生产生情感认同,从而去主动学习。这种情境包括:课程和教师预设的情境和社会实践情境。

1.在师生互动中开发。课程资源的开发更明显地存在于教学过程之中,存在于教学情境和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之中。生成性资源是在课堂动态体验过程中被激活的。一名教师在教学《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一课时,先发动学生搜集反映当地三十年前后变化的图片;再通过图片对比来引发感悟,从而引导学生认识了自己家乡的变化;最后,引导小组探究、讨论、交流使学生充分认识:改革开放与党的领导的关系、社会主义制度与人民的艰苦奋斗的原因,圆满地完成了教学目标。师生互动开发的资源既能满足教师的教学要求,学生又乐于接受。师生互动开发的课堂资源打开了学生们的思路,引发了他们多维度的思辨,培养了创新思维与归纳能力。再如,教学《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一课时,一位教师这样引导生成:先引用“我来当市长”的小活动,通过对“走资源消耗式的‘发家路’”与“发展新兴旅游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两种思路的对比与权衡,增强了学生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思想认同与行动内化。这个小活动从学生的思想和生活体验实际出发,激发了学生参与活动的兴趣,故而较好地达成了本课的三维目标。

2.在资源整合中生成。教材是重要的课程资源,而思想政治课的特点又决定了教材知识结构的纵横交错。布鲁纳的结构教学论认为:“教学就是组合与整合”。所有这些理论与观点都是生成性资源提出的理论基础。教师应将教材的每一个框题作为一个个互为联系的知识点进行深入的整合、迁移、深化,把课程学习与学生的生活经验、教师的教学经验等整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开发教材以外的各种课程资源,为教学服务。要使思想政治课“活”起来,实现新课程培养目标,我们应强化课程资源意识,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各种课程资源。比如,在教学《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国家》一课时,可以先熟悉课文内容,后鼓励学生说出以前学过的几个相关的重要概念:人民、我国的国家性质、民主、法律等,再让学生带着教学设计中的的问题去学习,引导他们提出问题,促使他们深入理解。又如,以“我国人民行使权力的具体环节是怎样的”,“依法行政的行为主体就指各级人民政府吗”这一系列问题,能够促使学生在对以往知识的整合中进一步拓展与生成,可谓“温故知新”。

(二)巧用“教学意外”的生成

心理学家盖耶认为:“谁不愿意尝试错误,不允许学生犯错误,就将错过最富有成效的学习时刻。”所以说,错误是极具课程意义的课堂资源。怎样把错误的事实转变为探究问题的情境,就需要教师将其与预定目标巧妙对接,“将错就错”,以多种方式组织学生予以辨析并改错。教师知错就改的精神、师生改错及发现真知的过程,都会在学生心中打下深深的烙印。利用学生的错误,课堂会因错误而引发发现、探究、进步,课堂就充满活力。另外,我们还可以在“教学疑问”的设问和追问中生成。“学起于思,思源于疑”,有了疑问才能引发创新思维,有深入探索的欲望才能有所创新。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人的心灵深处,总有一种把自己当作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的固有需要。”爱因斯坦也说过:“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我们应积极而有目的地为学生创设勇敢发问的环境与平台,以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与质疑能力。同时,也要充分而敏锐地把握教学中学生随机生成的问题,启思、引导学生整合新知。比如,我对《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教学是这样设计的:课前先由“时事播报员”播报神舟九号成功发射的消息。这时有位小组代表提问:为什么火箭要造成长筒型?为什么不能造成椭圆型?他这一问立即引发热烈的全班大讨论,最后演变为“小组辩论会”,我也顺水推舟地成为辩论会的主持人,最后我还找来中央电视台相关纪录片当场播放,进一步巩固了本节辩论的成果。本节课,学生们在思辨与讨论中深刻理解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道理。另外,课堂上需要充分利用学生的个体差异,在差异中生成。发展性教学认为“没有差生,只有差异”,教师在教学中要正视学生差异,尊重学生差异,重视和巧用“课堂不同声音”,在意外的差异中生成新知。

(三)在社会实践中生成

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提出:教师要在教学中,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索社会现实与自我成长的问题。通过调查、讨论、访谈等活动,在合作和分享中丰富、扩展自己的经验,不断激发道德学习的愿望,提升自我成长的需求。调查、走访是一种重要的实践形式。思想政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实践活动来生成新知,完成课程教学目标。比如,在教学《可持续发展战略》一框内容时,为了使学生对其内容理解得更具体、更深刻,我组织了“绿色调查、绿色行动”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通过实地考察、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所在村庄在生态现状和发展规划方面的新举措,使学生既增强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雄心,又深深认识到了可持续发展任重道远的道理和情势。再来看一位农村教师对这一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教师以学校所在村庄的一条河的变迁为例,通过组织学生课余进行实地考察活动,先让学生亲近社会,在实践体验中发现问题,引发了思维,同样高效地唤起了学生们的环保意识。所以,思想政治课不但要重视课堂,更应重视社会实践,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达到“思想政治课目标和德育要求习惯化”。

(四)在网络应用中生成

与传统课堂相比,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思想政治课具有互动性、开放性和丰富性等特点。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多媒体技术,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设计中关注课程目标与学生现实生活经验的联系,可以利用网络获取资料,主动交流,对政治学习生成自己的观点,把各种信息技术手段恰当地融入思想政治课中,利用生动、有趣的动画、图片、音乐、视频等,为教学注入新的活力。在新的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中,我们要开拓新的教学领域,尝试新的教学方式,教师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之间的最佳整合。可以尝试建立丰富有效的资源库,把学生典型的生活素材等都作为一种课堂生成资源,入库存档、备用。另外,多媒体条件下的课堂教学,师生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变得更具互动性、开放性。同时,也促进了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自主学习。让民主、平等、自由、快乐实实在在地融入课堂,从而更好地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史建元.简论语文教学贯穿荣辱观教育[J].教育与实践研究,2006,(20):61.

第2篇:法治思想的形成范文

关键词: 限制适用死刑 实体法 现实制约

一、从法理上看

首先,这是由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决定的。在历史中揭示,程序法和实体法共同脱胎于诉讼法,此时的诉讼法是诉未分解时的诉讼法,而现今之诉讼法虽名为诉讼法,实则程序法而已 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归根到底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程序法是审判方式,实体法是价值评判标准,程序法服务于实体法。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的一种,在惩治犯罪方面,虽然不能说它的服务对象是刑法,但无论审判方式如何改变,在罪与非罪之间,必须以程序法为准。

的确,主张大规模限制适用死刑的出发点是好的,符合国际文明的发展潮流,但法律的进步不应当是程序法突破实体法的适用,这好像和良性违宪一样,“良性违宪”的确是个“不争的事实”, 但由此不能推出“良性违宪”应予肯定。否定“恶法”须极其慎重, 否则比无“良法”更糟。 法律的局限性不能以违法的代价来克服。同时,这也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精神。

其次,尤其在大陆法系中,这违背了法律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前提(大陆法系)即合法性优先的原则。手段极其残忍的暴力犯罪也被判无期。自由裁量权的“自由”应该和法律的自由一样,不应当是绝对的自由,而是相对的自由。这是因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这是对法官自由裁量的法律约束和限制,也是对自由裁量的引导和指导。具体表现在,在司法过程中,法官必须依据已有的证据法规则审查和运用证据,必须依据足够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认定事实。如果背离了法律的指引,法官任意的裁量便成了滥用权力。 就如同林老师曾经讲过的一个案例,19岁的崔英杰和未满17岁的宋宁(化名),在几个小时内,两次抢劫和17岁的王江兰,并尝试溺死她不成后,又用石块将她砸死。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有抢劫、、故意杀人罪的崔英杰死刑、宋宁无期徒刑。然而,2005年11月23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却改判崔英杰死缓。在这个案件中,罪犯两次抢劫同一人,两次同一人,两种方式去杀害同一人,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手段极其残忍的暴力犯罪,我认为这里就摆脱不了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嫌疑。

二、现实制约着我们大规模的限制适用死刑。

首先,老百姓的感情接受不了。一些非暴力的犯罪,如贪污受贿,按照刑法该适用死刑的,我们却因为要限制死刑而给犯罪分子处以了其他刑罚,老百姓是不会同意的,也是讲不通的,他们会说我们的法官有法不依,徇私枉法。这会极大地损害人民法院在老百姓心中坚持公平、正义的美好形象。尤其在一些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杀人偿命,同态复仇早已是天经地义的事了,在刑法条文未修改的前提下,情况可能就会变得更加复杂。

其次,如果实体法不予以修改,我国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的堪忧的现状是不能胜任公平、公正审判的。虽然在死刑案件的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后,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i的审判机关,法官都拥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但是死刑案件的一审、二审程序大多还在各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在“宜粗不宜细”、“成熟一条制定一条”的立法指导思想下,我国法律规范不详、弹性极大、可操作性差的问题比比皆是,法律空白、法律规则之间的冲突也时有出现,这使得我们的法官实际上拥有着西方诸国法官所无法比拟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可由法官的随意性拓展为司法专横,滋生以权谋私、枉法裁判等腐败现象,使“权力游离了实质主体的意志,而成为形式主体牟取私利的商品”。 而我们法官的业务水平的现状却是堪忧的,尤其是没有经过司法考试的法官,很多都是半路出家,专业知识的驾驭和运用水平较低,这是不能保证司法的公平的。

再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财力物力十分有限,过分限制适用死刑的工作量也将是不堪重负的。这个工作量我认为不光包括死刑复核程序的工作量,还有因为过分限制死刑,而导致许多同情和支持被害人的人民群众的上访与申诉。这种担忧也是现实的,在刑法条文未修改的情况下,过分限制死刑很容易就导致有的法官为了工作效率而草率把应该判死刑的该判无期或死缓,进而就会导致同事不同判,这是与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的刑法基本原则是相背离的,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感情上所不能接受的,也必然会导致大量的特别救济程序的频繁提起,从而加重国家的财力,人力的负担。

三、解决方案

一、修订刑法典,减少死刑条款。我国目前的刑法典中保留了较多的死刑条款,明显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随着人权观念的日益弘扬,生命权日益被视为不可剥夺、不可克减的“天赋人权” 。纵观世界各国刑法的发展趋势,死刑主要适用在杀人、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方面,而对非暴力犯罪大都不适用死刑,故此,我国许多学者都提出对不涉及暴力、没有被害人、贪财图利性的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和职务犯罪不适用死刑 同时我们可以扩大死缓、有期徒刑的适用范围,也可以把有期徒刑的年限加以延长。

二、加大宣传,正确引导民意。其实,国家不仅仅需要聆听民众的声音,更负有引导民意循着理性方向发展之职责。历史经验表明,在废止死刑的过程中,大多数民众起初是不赞成废止的;但是实践也证明,在废止死刑后一段时间,大多数民众又不赞成恢复死刑。这说明民意是可以引导、进步的。

三、大力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减少贫富差距,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犯罪学家李斯特曾说,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这样我们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死刑的适用,因为只有百姓的安居乐业,才会有社会的稳定和谐。

见《死刑限制论》王瑞恒著 刊于《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 01期

见《死刑存废的中国语境》李永升 王博著 刊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 01期

见《历史维度中的实体法与程序法》李龙 闫宾著 刊于《河北法学》 2005年 07期

见《改革立法合宪性》张帆著 刊于《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 03期

见《法官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郑俊涛著 刊于《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3期

见《法官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郑俊涛著 刊于《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3期

见《中国逐步废止死刑论纲》赵秉志著 刊于《法学》2005年01期

见《死刑限制论》王瑞恒著 刊于《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 01期

见《中国逐步废止死刑论纲》赵秉志著 刊于《法学》2005年01期

参考文献《新刑法对适用死刑的限制》史坤娥著 刊于《河北法学》1998年 03期

第3篇:法治思想的形成范文

【摘要】目的 探讨阿托伐他汀联合阿司匹林治血栓形成性脑梗死对C反应蛋白(CRP)及血脂的影响。方法 回顾分析科2009年1月~2010年3月136患者样本,使用阿托伐他汀联合阿司匹林防治血栓形成性脑梗死,血脂、CRP的变化的临床资料。结果 两组急性脑梗死治疗1月后CRP浓度与治疗前相比较明显下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治疗1月后CRP浓度与对照组比较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对照组治疗后各项血脂指标及观察组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明显下降,其变化均有统计学意义,而观察组治疗后的低密度酯蛋白、高密度脂蛋白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显著,且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下降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阿托伐他汀联合阿司匹林应用于血栓形成性脑梗死能够降低患者的C-反应蛋白、血脂,对缺血性脑血管病具有一级、二级预防作用。

【关键词】阿托伐他汀;急性脑梗死;阿司匹林

急性脑梗死(ACI)大部分为动脉血管的粥样硬化斑块的破裂和一系列的血栓形成,导致脑动脉血流中断,局部脑组织发生缺血缺氧性坏死,出现相应神经功能缺损,其中也有炎症因子的参与,是人类致死、致残的重要疾病之一。作为缺血性脑血管病预后的独立预报指标C-反应蛋白(CRP), 是组织损伤后产生的普遍存在的反应蛋白,参与脂质过氧化、动脉炎症等一系列病理过程。阿托伐他汀具有恢复内皮功能、减少炎症反应、抗血小板血栓形成的作用。阿司匹林能有效降低缺血性脑卒中的发生率,在脑卒中的一、二级预防中发挥作用。本文回顾分析我科2009年1月~2010年3月136患者例使用阿托伐他汀联合阿司匹林防治血栓形成性脑梗死,血脂、CRP的变化的临床资料,将结果分析如下。

1 临床资料与方法

1. 1一般资料: 首次发生的ACI患者,病程24 h以内。均经CT或MRI确诊,全部符合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修订的诊断标准,排除近期服用降脂药物、创伤、手术、感染、自身免疫性疾病、血液病、心源性栓塞、严重肝、肾疾患、有他汀类药过敏史或严重不良反应者。随机分为两组各68例,观察组男38例,女30例,年龄45~82岁,平均年龄(60.2±9.7) 岁;对照组男41例,女27例,年龄48~79岁,平均年龄(63.7 ±9.5)岁。两组要年龄、性别、疾病程度等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显著性( P> 0.05)。

1. 2 方法 所有患者均于入院时、药物治疗后4w,禁食12h,采集静脉血5ml,离心10min , 采用日本进口OLYMPUS Au640 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高敏C2反应蛋白试剂。测定血清CRP浓度、血胆固醇( TC) 、甘油三酯( TG)、低密度酯蛋白(LDL-C)、高密度脂蛋白( HDL-C)。治疗方法:对照组 采用调整饮食结构、控制血压,抗血小板聚集药物阿司匹林(拜耳公司生产) 100mg/ d、疏通血管、保护脑细胞、改善脑循环、非他汀类降血脂药物降血脂、康复理疗,必要时用甘露醇脱水治疗。观察组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加用阿托伐他汀(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20mg/ d,治疗,连用1月。

2 结果

2.1 两组ACI治疗前后CRP浓度比较 两组ACI治疗1月后CRP浓度与治疗前相比较明显下降,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 < 0.01);观察组治疗1月后CRP浓度与对照组比较明显下降,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 < 0.01)。具体两组ACI治疗前后CRP浓度比较情况见表1。

注:a、b均P < 0.01vs治疗前,a P < 0.01vs对照组

2.2两组ACI治疗前后各项血脂指标比较 对照组治疗后各项血脂指标及观察组TC、TG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明显下降,其变化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而观察组治疗后的LDL-C、 HDL-C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显著(P < 0.01),且与对照组治疗后LDL-C、 HDL-C比较下降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两组ACI患者治疗前后各项血脂指标比较见表2。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肝功能检查均无异常。

注:aP < 0.05vs治疗前,bP < 0.01vs治疗前,P < 0.05vs对照组

3讨论

缺血性脑血管病是一种发病率、致残率很高的疾病,是当今世界上三大主要死亡疾病之一。炎症在缺血性脑血管疾病的发病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实验证实CRP与脑血管疾病有关[1],CRP作为一种非特异性炎症反应标志物,临床应用于各种炎症性疾病检测中,其浓度升高与动脉粥样硬化形成有关。CRP检测可以区分低水平的炎症状态,作为一种急性期反应蛋白,其水平增高是体内炎症的敏感指标,是动脉硬化性心脑血管疾病的独立危险因素[2]。CRP升高可能侵蚀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纤维帽,变薄、不稳定而引起单核细胞和淋巴细胞集聚形成血小板血栓有关。其直接作用于血管壁,以激活补体系统,促进炎症反应,引起单核细胞和淋巴细胞集聚形成血小板血栓。他汀类药物及阿司匹林片已明确具有抑制动脉硬化的机制。动物实验显示他汀类药物能抑制动脉粥样斑块内炎性物质的表达[3],抑制细胞黏附机制和纤溶系统的活性,他汀类药物有抗炎作用, 可直接抑制前炎症细胞因子的产生,短期或长期使用他汀类药物均可降低血清CRP水平。

而另一方面,血脂代谢异常致动脉粥样硬化形成,引起缺血性脑血管疾病的发生。阿托伐他汀是甲基戊二酰辅助酶A还原酶抑制剂,可竞争性抑制胆固醇合成酶系中的关键酶-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经减少肝内TC合成、降低血清TC作用,同时降低LDL-C及HDL-C的浓度,并促使肝脏内LDL-C受体的合成加快 ,以降低LDL-C、TG 水平,减少动脉粥样硬化,减少内源性胆固醇合成。但他汀类药对斑块的稳定作用不能仅仅以降低LDL水平来解释,其对斑块的稳定作用超越降脂效应[4]。脑动脉粥样硬化是脑梗死的一个重要病因,血小板沉积于血管是脑血栓形成的一个基本机制。目前在预防动脉硬化性疾病的药物中,阿司匹林由于其确切抑制血小板聚集的疗效,已成为心脑血管疾病预防中的常规抗血小板、预防动脉硬化的药物。但长期应用阿司匹林治疗时,转氨酶升高的原因是阿司匹林直接损伤肝细胞,肝脏损害程度与用药剂量及时间成正比[5],应定期检查肝功能。本资料中显示,两组ACI治疗1月后CRP浓度与治疗前相比较明显下降,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 < 0.01);观察组治疗1月后CRP浓度与对照组比较明显下降,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 < 0.01) 。对照组治疗后各项血脂指标及观察组TC、TG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明显下降,其变化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而观察组治疗后的LDL-C、 HDL-C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显著(P < 0.01),且与对照组治疗后LDL-C、 HDL-C比较下降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表明阿托伐他汀显著降低CRP、TC、TG 和LDL- C 、HDL-C,具有良好的抗炎、调脂作用。临床上可尽早使用阿托伐他汀预防和控制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减少脑血管病的发生、以改善预后。本资料发现,在缺血性脑血管病的二级预防中,与单用阿司匹林相比,联合应用阿托伐他汀钙、阿司匹林明显降低了的ACI致病因素,使胆固醇合成受到限制,不仅降脂疗效确切,而且能改善血管内皮功能,对缓解动脉硬化、稳定斑块、减少和预防心血管的发生具有一定作用。

总之,在脑梗死患者的临床二级预防治疗中,他汀类药对血栓形成性脑梗死患者的脑保护作用,对脑卒中的治疗和康复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尽早监测与治疗颈动脉斑块, 在脑卒中高危人群使用他汀类药,以达到一级、二级预防作用。阿托伐他汀联合阿司匹林应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二级预防,效果满意,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弓向荣,张辉,王留义,等. CRP、HCY、LPA 与亚临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相关性研究[J] . 医药论坛杂志,2007 ,28 :28-29.

[2] 赵水平,吴军,谭利明,等.他汀类药物对急性脑梗死的抗炎作用[J] 中华医学杂志,2005 ,85 (40) :2841~2845

[3] 刘俊艳,沈宏锐. 阿托伐他汀抗动脉粥样硬化的分子机制研究[J] .脑与神经疾病杂志,2006 ,14(1):99-101.

[4] 宋军,吴爱峰,王德帅,等. 他汀类药物稳定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的作用与机制. 中国实用医药杂志, 2007, 2: 63-64.

[5] 马慧芬. 阿司匹林的不良反应[J].海峡药学.2006,18(4):228~229

第4篇:法治思想的形成范文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ABCD2 score combined with head and neck CT angiography (CTA) in prediction of the occurrence of cerebral infarction after TIA,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clinical diagnosis. Method: From January 2010 to May 2014 in our hospital, 158 patients with occurrence of cerebral infarction TIA after onset were selected as objects. All the patients were examined by CTA and ABCD2 scores, recorded intracranial artery stenosis degree. Result: In patients with ABCD2 score and TIA after 2, 7, and 30 days cerebral infarction we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the rate of risk group and low risk group the ABCD2 score in TIA, 2 and 30 days after cerebral infarction between with significant difference (P

【Key words】 ABCD2 score; TIA; CTA

First-author’s address: The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Harbin Medical University, Harbin 150086, 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5.25.018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 TIA)是指短暂的、可逆的、反复发作缺血性脑血管疾病的常见类型之一,主要表现为脑、脊髓和视网膜局灶性缺血导致的短暂性、一过性神经功能障碍[1-2]。合理有效的治疗可有效减少发作次数,避免进展为脑梗死,从而降低致残率[3]。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被用来作为脑卒中发生的极重要的预报信号,并且大约1/3的TIA患者会继发为脑梗死,同时继发患者中的2/3发生在7 d内[4]。因此,对TIA患者进行早期的危险分层至关重要。Johnston等[5]对ABCD评分量表进行改良,建立了ABCD2评分量表,可以预测TIA患者近期进展为脑梗死的风险。本研究选择2013年1月到-2014年10月来本院神经内科因TIA发作住院和TIA后发生脑梗死的患者158例为观察对象,通过ABCD2评分结合头颈部CT血管成像(CTA)的方法对TIA发生后进展为脑梗死的预测价值进行探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选择2013年1月-2014年10月来本院神经内科因TIA发作后发生脑梗死的患者158例为观察对象,其中男98例,女60例,平均年龄(67.35±11.02)岁。所有患者住院期间均行CTA检查及ABCD2评分,所有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且经本院医学伦理学委员会批准纳入本研究。TIA的诊断标准和脑梗死的诊断标准均符合1996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科分会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的诊断标准[6]。

1.2 纳入排除标准

1.2.1 纳入标准 入组患者住院时间不少于7 d,患者突发神经功能缺损的症状和体征且症状持续时间不超过24 h,全部患者均完成CTA检查及ABCD2评分调查,症状均符合1996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科分会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的诊断标准[6]。

1.2.2 排除标准 排除住院时间少于7 d或发作仅1次者,排除意识不清者,排除美尼埃病或者有部分性癫痫间发作者,排除最终确诊为脑卒中者,排除非脑血管事件者,排除代谢性疾病或青光眼病者,排除未完成CTA检查及ABCD2评分调查或病史资料不完全者。

1.3 方法 ABCD2评分法:总分为7分,具体的评分标准包括年龄、血压、临床特点、症状持续时间、糖尿病5项共7分。根据分值分三组:低危组(0~3分)、中危组(4~5分)和高危组(6~7分)[6],见表1。根据管腔直径减小和信号丢失评价颅内动脉狭窄的程度:正常或轻度狭窄(75%或信号完全丢失)[7]。

1.4 终点事件与随访 TIA发生后的第2、7、30天作为终点事件的时间点,记录各时间点的脑梗死发生率情况。第2和7天的随访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第30天的随访选择以面对面随访和电话随访相结合的方式。

1.5 统计学处理 数据分析使用SPSS 17.0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 字2检验,P

2 结果

2.1 低危组、中危组及高危组脑梗死发生率比较 患者ABCD2评分与TIA后2、7及30 d内脑梗死发生率之间分别呈正相关关系。中危组与低危组在TIA后2及30 d脑梗死发生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不同颈内动脉狭窄程度患者TIA后脑梗死发生率比较 患者颈内动脉狭窄程度与TIA后2、7及30 d内脑梗死发生率之间分别呈正相关关系。中度颈内动脉狭窄与正常或轻度狭窄患者在TIA后7及30 d脑梗死发生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3 不同狭窄程度患者中不同ABCD2评分患者脑梗死发生率比较 不同狭窄程度患者中(正常或轻度狭窄、中度狭窄、重度狭窄或闭塞)不同ABCD2评分(低危组、中危组与高危组)患者TIA后2、7及30 d脑梗死的发生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TIA由颈内动脉或椎基底动脉系统的一过性缺血所致,以突发短暂的局限性神经功能缺失为主要特征[8-9]。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通常会影响大脑功能,而很少会影响到脊髓,研究证实了在大脑区域的影响,TIA可导致在钙化性主动脉疾病和主动脉缩窄的血栓形成。TIA后90 d内的脑梗死发病率高达10.5%~14.6%,其中50%发生于24 h内,国外研究显示7 d内TIA患者脑梗死发生率高达8.0%~10.5%[10]。ABCD系统(ABCD和随后的ABCD2)[6,11],被开发预测TIA后急性期卒中风险的预后工具。该系统开发的目的是通过识别高危人群,以方便患者分流到专科进行护理和二级预防。它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基于自身临床状况识别和初步评估为特点,一般在专家评估前进行,故不包括脑成像的结果。

第5篇:法治思想的形成范文

关键词:法治 理念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思想诞生于几千年前的欧洲,发源于古希腊的深刻思辨,成长于古罗马的优秀实践,蛰伏于中世纪的神权统治,成熟于启蒙运动和文艺复兴,它为西方文明的繁荣打下思想与制度的基础。但是在中国,法治到底是什么样的,包含了什么,应当居于何种地位,一直是法学和政治领域的争议热点。

一、法治的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

法治的形式定义,顾名思义,就是依法之治,rule by law,这种语境下的“法治”和“法”并不带有价值倾向,只是为了一个特定目标而实行的一种治国与社会管理方式,因此,形式定义的“法治”与“法”是手段而非目的,更绝对谈不上信仰。

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追求“公平正义”。实质的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溯及既往”,更要求公权力以不妨碍私权利的合法行使为界限。可以说实质法治是以对私权利的保护为理论出发点和思想核心的,但是实质法治的实现必须以形式法治为基础和制度保证,否则制定再优秀的良法也只是一种空想。

二、法治理念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一)法治理念的含义

理念作为“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高度抽象化的概念,是某一领域的世界观。将理念引入法治思想中,产生的法治理念是对法律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宏观的、整体的理性认知、把握和建构,因此法治理念是法治思想的有序化、整体化、概念化的表现,是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石。

(二)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法治理念覆盖的范围很广,但是一个成熟的理念应当具有一定的体系性,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精神内涵与核心就构成了法治理念的逻辑体系与主体架构,从而使得法治理念具有了体系性,有利于其自身的发展演进和内容自洽。

1、 公平正义理念——法治理念的最高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理念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理念之一,具有普世性。但是在法治领域里,公平正义是最高的价值追求。将公平正义理念确定为法治理念中的最高理念是因为,公平正义理念对于法治理念范围中的各种理念具有统摄性。

2、 人权保障理念——法治理念的逻辑起点

法治思想中的“平等”、“法治”、“自由”、“保护权利”等等,甚至包括公平正义的最高价值追求,无一例外都是以保护人权为逻辑出发点,因此可以说保障人权是判断法律是否良法的首要标准。

3、 法律权威理念——法治理念的核心

法律权威作为理念强调的是树立法律具有至高无上效力的思想意识,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整个法律体系为根本的最高评价依据的思想观念,形成全体公民崇尚法律、尊重法律和信仰法律的理念。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中的法律必然具有至上、至圣、至信、至贵的权威。

4、 权力制约理念——法治理念的精髓

“法治期待于公民与官员都是对法律绝对忠诚。”事实上,法治肇始于法律对国家权力的限制。权力制约理念体现在法治思想的很多方面,可以说失去了权力制约理念,人权保护理念与公平正义理念的实现都会成为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价值的政治口号,而法治也会随之丧失其原本的精神内核甚至沦为一种工具。

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实性与必然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的一个初步总结,其现实性与必然性体现在:

首先,法治进程以及立法、司法活动要适应中国的现实国情,这些现实问题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就成为了“服务大局”。

其次,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家性质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就是“党的领导”和“执法为民”。

最后,“依法治国”的理念符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公平正义”也符合中国社会的价值观与道德标准,有利于缓和日趋尖锐的矛盾。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缺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指导中国未来法治化进程的观念与思路,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是当今我国官方、民众等等各方在法治问题上形成的共同信念、期盼、理解或者看法。但是概括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句话”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概念被定型化、被僵化了。

其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概念仍然应该是“法治”,“社会主义”是对“法治”的一种政治定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治理念”体现了太多的政治化色彩,这于法治理念对于法治思想的传播是有害无益的。

第6篇:法治思想的形成范文

体验式教学是教育者依据课程标准中教育目标和受教育对象的心理、生理特征以及个体经历创设相关的情景,营造一种具体的教育环境,目的是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体验、感悟知识的概念和含义。体验式教学是通过反思体验和体验内化形成个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品质特点和图示建构,在反复的体验中积淀成自己的思想道德行为和养成道德习惯。体验是设身处地参与进去,使自己亲身经历,在各种体验中感受自己的存在,修正自己的行为习惯和思维定式,体验式教学强调学生要回归生活,亲自参与,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内化,提高思想认识,促进道德行为的成长。体验就是亲历过程、经历感受,目的是使学生获得科学知识,提高道德品质,掌握技能。

一、法治精神含义的理解

法治精神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理念,是检验国家法治程度的指标。尤其我国现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在公民心中种下法治的理念尤为重要。公民具有法治精神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素养,没有法治精神就不可能有法治社会。高中学生毕业后要进入大学学习,然后就要走入社会参与祖国的建设。在整个人生的成长阶段,都生活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中,从高中阶段甚至是从小学就开始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尤为重要。高中生活是一个人人生旅程的重要一环,关键阶段要进行关键的教育,所以高中教师的政治教育还应该保持育人、树人的强烈观念。

二、培养法治精神的意义

高中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法治精神也是这个时期要形成的主要道德素养。目前,我国高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还存在一些问题,然,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是因为学校教育跟不上,其中社会因素和家庭因素也都在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影响着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和法治精神的存在。在高中政治教育中,因为旧有的教育模式因素,法治精神的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让学生形成法治精神就会自觉成为法律的捍卫者,会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主力军。对构建法治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和探讨。

三、法治精神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的成长与环境有关,对于一个高中学生而言,他们的成长有三个环境: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会环境。这三个环境对学生的成长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造就人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那么高中教育培育法治精神,早已成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但是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我们依然看到一部分教师的法治意识很薄弱,他们的薄弱意识,势必影响他们的法治教学质量。教育部早已提出要依法治校的理念,但是在一些学校的管理者心中,法治意识淡漠,缺少法律精神,在日常教学工作的管理中表现出了法治意识不强,松散的校园环境和缺乏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都影响着学生法治精神的建构和形成。学生轻视法律知识的掌握、教师轻视法律知识的教学,长此以往,学生的法治精神就会薄弱和淡漠。加之社会环境的大背景,家庭教育的重要因素,导致高中生的法治精神淡漠,社会及家庭都过分重视经济发展,很少有忧患意识,更不用说具体的法治精神的塑造。今年,香港出现了学生警察团,这是个很大的创新和突破,值得我们去借鉴。高中阶段的素质教育应和社会接轨,和中小学衔接起来。这样,才能使教育形成系列化和体系化,形成具有实效性和高效性的教学局面。

四、体验式教学在贯彻法治精神中的应用

实施体验式教学就是要让学生在一种近似于真实的环境中建构知识体系、形成知识概念。在高中政治教学中进行体验式法治精神教育,首先要有情境,情境的来源就是模拟一些具体的事件和场景,设计一些环节让学生仿佛置身其中,进行角色模拟的体验式教学。

1.角色扮演的体验式教学

校园也是一个小社会,在这里具有很多的法治知识和治安内容,尤其是目前校园犯罪和校园暴力都是热点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所以在教学中要让学生树立和形成法治精神,要让学生了解这些现实,然后择取最为典型的案例内容设计情景剧,让学生在剧中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在角色中体验知识和观点。这种形式建构起来的知识体系最为印象鲜明。学生根据不同的案例内容,扮演不同的角色,在角色中体会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这样进行的学习效果会超乎寻常。

比如,关于法律救助的这部分内容,首先,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法律救助、法律救助的对象、法律救助的形式、法律救助的手段。其次,教师设计一个需要法律救助的案例,让学生在模拟的情景剧中扮演角色,在充分的角色体验中,获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建构起法治精神。

2.模拟法庭进行法律道德的体验

第7篇:法治思想的形成范文

一、关于什么是法治及其历程的问题。

什么是“法治”呢?顾名思义,法治就是“法律的统治”。法治是一个比较古老的概念。较早揭示“法治”含义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提出了法治的两重含义:一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同时,他还认为法治应当优于人治。

“法治”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思想理念、治国方略和社会文化形态,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和要义。然而,作为现代政治文明核心的法治,是有特定的含义的,同时,它也有一个形成的过程。各个时代的“法治”概念,人们赋予它的含义往往是不同的;而且,不同阶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对“法治”的理解和运用也不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由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中提出的,也就是西方资产阶级在与封建专制统治斗争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现代法治,吸收了古典法治思想的精髓,并且在内涵上更为丰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不仅是一种思想主张,同时是一种政治制度,是一种思想、理论,也是一种制度、体制,因此“法治”是思想与制度包括体制的统一。从宏观上说,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与人治相对应的一种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方式。从微观角度而言,法治是一种“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和准则,在依法办事的习惯和准则下,构成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二、关于如何开展创建的问题。

法治建设的整体工作由一个专门机构来组织协调、牵头落实、督促推进,就是近几年的事,可以说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无经验可借鉴,无成规可循,我们必须摸着石头过河。这几年全市各地发展不平衡是情有可原的。但是随着法治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我们应当渐入佳境,越做越好。

有人曾经问我,“在市委办设立专门的法治处有没有用”。我的回答是:“在党委办公室成立专门的法治处室,我们现在不是讨论有没有用的问题,而是要讨论法治处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还有人问我,“法治处管什么”。我的回答是:“法治建设工作涉及到公检法司、人大、政协等有关工作以及党内民主、党内法规包括纪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有关工作,这些工作我们都涉及到,其实什么也管不着”。所以我们现在是在干一些自己管不着的工作,“干什么、怎么干”这个问题确实需要我们多思考、多研究、多尝试、多总结。

一要在夹缝中求生存、在整合中求发展。法治建设与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工作内容很丰富,涉及方方面面,涉及诸多部门,可以说点多线长面广,每项工作都有具体的部门在开展和落实。我们法治科处要干什么、怎么干?这就需要我们在夹缝中求生存、在整合中求发展。一要在夹缝中求生存。要像小草一样,坚韧地朝着“阳光”生长。这就要求我们在“创新”和“挖掘”上下功夫,做有关部门单独做不了的工作,善于将上级的精神与本地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地法治科“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良好局面。二要在整合中求发展。要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在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的工作上牵好头,在整合协调、牵头抓总上走出一条新路子。同时,兄弟县(市、区)要加强交流,相互帮助,共同促进。乐清市“各部门联动、多形式发动、多层面促动、多方位推动”的一些经验,大家可以借鉴。

二要借势造势、借力发力。就目前来说,法治建设和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就靠我们自己,我们还势单力薄,缺乏必要的力度和手腕。我们必须讲究方法,要找准敏感点、切入点和结合点,借势造势、借力发力、借题发挥。具体地说,“借势造势”就是研究借助法治建设的形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来造我们加强法治建设的势。目前江苏、上海、北京、深圳等发达城市都把法治建设摆到特别重要的位置,比如江苏提出打造法治品牌的思路,深圳提出新一轮的发展要在法治上寻找突破口的措施,可以说法治建设的形势越来越好;“借力发力”就是要积极争取上级和本级领导的支持,通过领导指示批示来加大我们法治建设的力度;“借题发挥”就是紧紧围绕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的有关法治内容进行借题发挥,借机推进。

三要虚实结合、虚功实做。从一定意义上看,法治是一项“虚”的工作,法治建设取得成效也要一个过程,特别是提高法律素质、形成全社会共识等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需要反复抓、深入抓,使基层通过努力能够实现,不能让基层办力不能及的事情。作为我们法治科处室,要树立“三要三不要”的意识:一是不要做“半截子文章”,要做“整体工程”。我们抓法治创建不能只满意足于抓认识提高,忽视抓工作实效的体现,而要一环扣一环地进行,把解决认识问题的上篇文章和工作出成效的下篇文章统一起来做,使之成为完整的工作过程。二是不要搞“低层次循环”,要“打一仗进一步”。抓法治创建工作不能浅尝辄止,如果初见成效就“鸣金收兵”,下次抓这项工作又照此办理,造成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解决的问题,甚至方法步骤都一样的情况,势必会使广大干部群众认为法治建设工作是老一套,产生重复感和厌烦心理。提高抓法治创建的实效,一定要改变在低层次循环的状况,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法治创建不同阶段的情况和群众的思想反映,确定工作内容和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从深层次思考现实问题,要坚持把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法治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三是不要搞“熊瞎子掰苞米”,要对本地有特色的工作抓住不放。抓法治创建,不能急功近利,今天想一个点子,明天出一个主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抓一个扔一个,而要对认准了的、能够形成或已形成的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抓住不放,善于根据工作进展,采取新措施、新办法,使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推进。

三、关于怎么当好法治科长的问题。

1、要有责任心。责任心对干工作干事业很重要,也是干部的核心竞争力。有责任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对法治建设,大家一定要有责任心,要有压力,要树立“既干之则干好”的信心和责任心,尽职尽责尽力地为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

2、要弹好钢琴。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任务很重,我们必须弹好钢琴,统筹兼顾,唱好协调曲,形成合力。既要从法治建设和基层基础年活动两个大的方面进行统筹安排,也要从涉及到的诸多具体工作进行统筹组织。要多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加强友谊和感情,争取各方的支持。

第8篇:法治思想的形成范文

摘要:高校是一个特殊的有机载体,国家赋予其管理者一定的办学自,在新时期的高校自主办学管理中,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文化与意识的建设,这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新途径。同时,面对社会环境发展的新变化,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价值观等的健全形成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构建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观念来管理学生能够取得较为理想的管理效果。在此,本文将探讨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意识的构建。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意识;构建

在新时期的高校自主办学管理中,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治文化建设,彰显学生管理中的法治精神,这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新途径。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治意识构建,不仅利于丰富校园文化的现代意识,促进对大学生德、智、体、美的感召教育,而且还利于提高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的实效性,有助于对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培育。但实际上,许多高校学生管理者缺乏法治理念,因而他们无法意识到在学生管理中构建法治意识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将法治意识融入到学生管理中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于是乎,构建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治意识,这是我国众多高校当代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意识不足的表现

高校是一个特殊的有机载体,国家赋予其管理者一定的办学自,因而高校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肩负着辅助国家宣传思想政治理念,对高校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不过,由于一些高校学生管理者自身的法治理念较弱,其在自主维护与管理校园秩序的过程中欠缺法治意识,进而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高校学生管理中缺乏平等意识

由于许多高校尚未树立系统的法治教育理念,因而校园文化中缺乏对法治理念的宣传与普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高校学生管理者平等意识的树立,影响着高校学生主体意识与权利意识的树立。一般来说,高校必须做到依法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来平等的管理每一位学生,以维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但因高校学生管理者缺乏法治理念、缺乏平等意识,这极易发生高校学生管理不善的事件。

(二)高校学生管理中缺乏多样性的法治教育

对高校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在校园文化中兼容法治思想与法治意识,这是高校学生管理中有效实现法治教育的标准。但是许多高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都缺乏多样性的法治教育形式或渠道,仅单纯依靠法律基础课程对学生进行法治意识的培养,进而造成校园环境缺乏法治、民主氛围,高校学生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影响着高校与学生的共同发展。

(三)高校学生管理中缺乏系统的法治机制

高校学生管理者因欠缺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所以在学生管理过程中没有形成系统的法治机制,进而导致高校学生管理者自身程序观念、责任意识的缺失,影响着高校学生管理的公平与公正。尤其是在学生评优、学生处分的管理过程中,因缺乏平等、公正的法治机制,从而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严重的甚至影响了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

二、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意识的构建

(一)科学制定法治校规,确保管理过程的法治化

校纪校规是任意一所高校成立与发展的关键部分,每一所高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都要严格遵循校纪校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校良性的、可持续的发展。为此,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意识的构建首先需要从校纪校规着手,高校应依据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来科学制定法治校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来修改与完善校纪校规,进而促进高校学生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在高校实施法治化管理的过程中,校纪校规的科学制定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因而高校学生管理者应本着尊重学生权利,坚持依法管理与以德育人,进而科学制定高校的法治校规。如此,一方面规范高校学生管理权及保护高校学生的权利,另一方面有效确保高校学生管理过程的法治化。

(二)树立法治人本管理意识,依法行使管理职权

学校、管理者、学生三者之间是密切联系的整体,因而需要树立法治人本管理意识来调整三者之间的关系,高校学生管理者依法行使管理职权,运用法律理念来处理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在现代法治社会时展背景下,高校树立法治人本的管理意识与管理理念,这不仅顺应了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人本管理思想,而且还体现了尊重高校学生人权价值、权利平等的高校学生管理理念,对于保障高校与学生的权利十分有效。同时,高校管理者将法治人本意识融入到管理工作当中,能够真正将高校学生作为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来对待,进而依法行使管理职权为高校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对高校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三)加强管理的法治实践,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学生作为高校教育中的主体,高校管理者在构建管理中法治意识的同时,也不能够忽略对高校学生这一主体的影响力。高校管理者实施法治化的管理不仅是尊重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唤起学生法律意识的自觉性,通过加强管理中的法治实践以培养高校学生的法治意识。高校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需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培养高校学生的守法意识,二是培养高校学生的自我维护意识,对此高校学生管理者可以为学生创造更多的条件,加强管理的法治实践,鼓励高校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法治实践活动当中,以此来促进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此外,高校学生法治意识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的监督,从而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结语

面对社会环境发展的新变化,高校大学生的发展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影响着高校学生思想意识、人生观、价值观等的健全形成,对此高校学生管理者需要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始终与现代法治文化、法治精神保持一致。因此,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意识十分必要,这是新时期一种适合学生管理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利于提高高校学生管理的工作水平,构建和谐、法治校园,另一方面利于培养高校学生的法治意识,以促进对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参考文献:

第9篇:法治思想的形成范文

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法治思想,适应战国末期治理乱世的历史环境,对秦王朝统一中国功不可没;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

韩非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提出的治国方略,韩非的法治思想是在战国末期礼制遭到严重破坏的形势下形成的治国思想。“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改造了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现实的针对性指导意义。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