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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约束;金融体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5]王松奇:《金融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约束;金融体系
FINANCE EVOLUTION THEORETICS AND OUR FINANCIAL SYSTEM'S REFORMATION
CHEN Liu_qin
(Tianjin Economic & Development Research Institute , Tianjin 300202,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finance control and its localization, finance deepen and its disfigurement inherently, finance restrain and its tropism on the policy, put forward that our financial system 's reformation should confirm the finance deepen as an ultimate goal of the reformation, take the finance restrain as an essential measure, and harmonize the connection between currency fina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Key words: Finance control; Finance deepen; Finance restrain; Financial system;
一、 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 “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家的货币金融作为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
透过传统的深化,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 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竞争会造成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 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的丰富与发展。
四、 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性功能,避免产生不利于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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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社会出版社,1989年版。
[2] 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 谈儒勇:《金融发展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 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5] 王松奇: 《金融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关键词:金融中介;资产转换;交易费用理论;委托理论
Abstract: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were regarded as credit intermediation and credit creation mechanism in the early stage. Scholars focus on the macro persp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is stag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termediary's theory puts forward the financial intermediary is“asset transition”function,to promote the further study of the theory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Based on transaction cost theory and the principal-agent theory 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modern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theory answer to the theme of the emergence and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to become the representativeness of the modern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theory.
Key Words:financial intermediaries,asset transition,transaction cost theory,principal-agent theory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8-0024-04
金融中介理论主要是围绕金融中介为什么产生和如何发展以及在经济金融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功能等问题展开的研究。到目前为止,对上述这些问题的研究仍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完整的分析框架,理论观点显得散乱,一些研究结论仍存在较大争议。按照钱特(Chant,1989)的观点,以“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在金融中介理论的研究运用为界限,金融中介理论可以分成“旧的理论”和“新的理论”。旧的理论是把金融中介的服务功能等同于资产转换,把金融中介视为被动的资产组合管理者,金融中介向客户发行债权,这些债权与它自身持有的资产有不同的特点,金融中介只能根据在市场上所面对的风险与收益情况来完成组合的选择。新的理论主要是对交易成本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发展在金融中介研究中所做出的回应,使该理论研究从更加微观层面对其提供的各种不同服务进行更为细致的识别与分析,因此能够更深入地探讨金融中介如何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并减少交易成本。
从金融中介理论发展的基本历程来看,结合钱特的观点,本文认为,可以把金融中介理论分为早期的金融中介思想、传统金融中介理论和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三个发展阶段。
一、早期金融中介思想
古典经济学大师的经济思想为经济学的发展创新提供了不绝的源泉,在金融中介理论发展中也不例外。古典经济学关于金融中介的思想主要体现为从宏观上理解金融中介(主要是银行)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把其理解为是发挥信用媒介和信用创造功能的机构,货币在经济发展中不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只是一层覆盖在实体经济上的面纱。
关键词: 金融发展 研究视角 经济竞争力
一、研究现状
(一)现有研究视角的不足
现有的对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都是从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视角进行的。国外戈德史密斯(1969)的研究,麦金农(1973)和肖(1989)的金融深化论,黑尔曼等(1998)的金融约束论,90年代以来金和莱文(1993)、莱文(1997)以及Pagano(1992)等的研究都是如此。国内学者如白钦先等(2001)、王广谦(1997)以及谈儒勇(2000)等几乎所有学者对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也不例外。从上述学者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或增长关系视角存在以下不足:
( 1 )国外有学者将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或增长关系之间的关系比作鸡和蛋的关系(Shan、Alan和 Fiona,2001)。但是,如果仅仅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或增长之间的关系,那么什么样的鸡只能生什么样的蛋,什么样的蛋也只能孵什么样的鸡,金融到底如何发展就不得而知了。Patrick(1966)区别“供给引导法”和“需求跟随法”来研究金融发展。他认为供给引导式的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的初期处于主导地位,一旦经济发展进入成熟期,将主要是需求跟随式的金融发展。但他仅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中无法找到金融发展的可行的途径。
(2)戈德史密斯、金和莱文等人在描述金融发展程度的指标时使用的大多是金融资产存量与国民财富或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也就是说,经济发展决定了金融的发展,金融发展处于被动地位。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么熊彼特(Schumpeter,1912)所强调的金融(他主要强调银行)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就无法发挥。
总之,现有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或增长关系视角对深入研究金融发展理论帮助不大。世界银行研究报告小组(2001)也认为,金融发展无疑具有长期产出效应,一系列研究也支持了“金融-增长关系”,但其内在机制是什么?是否可以通过审慎的政策设计强化这些机制?因此,为了将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引向深入,我们迫切需要寻找新的研究视角。
(二)国外学者研究中隐含的视角
麦金农(1973)认为,资本存量的质量同持有货币的实际收益正数相关。实际上他们隐含地假定了资本存量的质量存在提高的可能性。但是,如果资本存量的质量只是稍微的提高而没能使其增加的收益大于其成本的话,其导管效应也发挥不了作用。因而可以认为他们也隐含地假定了资本存量的质量提高的幅度足够大,以致于这种新的经济活动方式比原有的经济活动方式更具有竞争力。
黑尔曼等(1998)的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为私人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诱使私人当事人采取对有益的行动。但是,如果当事人采取的新对社会有益的行动并不能使其获得更大的利益,他们也会维持原有的行动。换句话说,政府为私人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当事人采取的新行动所导致的新经济活动方式必须是更有竞争力的。
Levine(1997)的研究认为:(1)通过提供所需的大量资本以及创造机制来集中或分散新技术的风险,金融的发展便利了更先进的技术的采纳。这一功能与以技术解析全要素生产率相对应。(2)金融发展允许公司降低筹资成本,因而也就降低了经营成本。金融发展会降低筹资成本从而导致实际成本的下降。金融发达国家的资本成本较低的原因有很多。金融发展改进了储蓄和资本的集中因而增加了投资资本的供给;更低的交易成本和更高的流动性导致了更低的成本支出;金融发展改进了公司治理,从而改善了问题和信息非对称问题。实际成本的降低也可能是技术进步的结果,发达的金融市场便利了技术创新。
而Beck、Levine和Loayza(2000)的研究也表明,金融对长期经济增长的贡献在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而不是资本存量。
总之,麦金农(1973)和黑尔曼等(1998)隐含地假定更具有竞争力的经济活动方式的存在,通过一定的措施使得潜在的有竞争力的经济活动方式变成为现实的有竞争力的经济活动方式,从而实现经济活动的提升和经济金融的发展。而Levine(1997)以及Beck、Levine和Loayza(2000)也都认为金融发展或者有利于提高生产率或者有利于降低成本。这些都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竞争力的提高有关。因此,我们可以将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从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或增长关系的研究视角转移到金融发展与经济竞争力关系的研究视角上来。
二、与竞争力的相关性
(一)衡量指标
1. 金融发展的衡量指标
戈德史密斯(1969)将金融发展定义为金融结构的变化,故此他用金融相关率等指标来描述金融发展。但是,无论是金融相关率指标还是货币化比率指标等,仅仅是从金融发展的数量方面进行衡量,而忽视金融发展的质量方面,因而不可能准确衡量一个国家金融发展的水平,也不利于金融发展的横向比较。我们选择以下三个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的金融发展:
(1)实际货币增长率。货币是整个金融发展的基础,实际货币增长率反映并制约着金融发展的速度。
(2)银行信用增长率。银行是任何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信用增长率反映并制约着银行业发展的速度。
(3)股票市场资本化增长率。在许多国家股票市场的融资地位越来越重要,白钦先(1989)称之为金融倾斜逆转。股票市场资本化增长率反映并制约着证券业发展的速度。
2. 经济竞争力的衡量指标
我们选择以下两个指标来衡量经济的竞争力:
(1)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克鲁格曼(Krugman,1996)认为,竞争力概念如果有意义的话,也只能是生产率的代名词。波特(Porter,1990)也认为,国家的竞争力唯一有意义的概念就是国家的生产率。
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约束;金融体系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5]王松奇:《金融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关键词]金融发展; 制度; 改革
金融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现有的文献并没有系统地检验各种制度因素在金融发展中的作用,特别是没有深入地解释制度因素与中国金融发展的关系。本文将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制度安排与金融发展这一新的理论命题,并利用跨国的截面数据首次系统地检验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制度因素在中国金融发展中的作用。
一、金融发展中的制度因素:理论框架
现有的金融发展理论主要探讨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但是深一层的问题是:为什么有的国家形成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而有的国家则没有?虽然近年来有的经济学家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讨,但是,这些观点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本文在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度安排与金融发展这一新的理论命题,认为金融发展不应仅仅只是金融资产不断积累和丰富的过程,更应该是建立合理的制度,实现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的过程。在实践中,影响一国金融发展的制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在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很早就受到了经济学家的重视。如Gerschenkron(1962)[1]通过对19世纪90年代俄国发展的研究,认为政府通过拥有银行可以迅速积聚储蓄以促进一国战略行业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快速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但是近年来人们一直都持批评态度,认为政府控制银行更主要的是出于政治目的,而不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La Porta、Lopez-de-Silanes和Shleifer(2002)[2](265-301)对92个国家的样本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政府在银行中拥有的产权比重越大,则金融效率就越差,经济发展就越落后。Johnson、McMillan和Woodruff(2002)[3](56-1335)则进一步提出了产权与金融这一理论命题。他们在对经济转轨国家进行实证分析后指出,在产权容易受到侵犯或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下,不仅企业家不愿投资,而且也不愿进行外源融资,这就会严重阻碍金融业的发展。他们由此提出,明晰、安全的产权制度是金融发展的前提。
(二)法律制度
LLSV等人认为,要实现一国金融的发展,关键就在于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体系,以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大量研究表明,一国的法律制度越完善,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越充分有效,则企业的市场价值将更大、分配的股利将更多、流动性更高以及所有权将更加分散;企业的融资障碍将更小,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将越低;金融市场及金融机构将越发达、越有效率以及市场价值越高,从而金融体系也就越有效。[4]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有的经济学家甚至还提出应该以法律制度为基础来划分金融体系的观点。他们认为,以银行为主导或以金融市场为主导这两种类型来划分金融体系并不全面,而用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程度不同来划分金融体系能够更好地解释国别之间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他们还指出,以什么样的法律制度为基础来构建金融体系,对于一国的长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监管制度
在现实中,政府对金融的监管程度直接影响到一国的金融发展。Stigler(1971)[5](3-24)等人认为,由于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以及不完全竞争等问题,因而,只有政府对金融进行严格的监管,才能够克服市场不完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提高金融效率并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过多管制会创造寻租机会,并往往会被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所利用,从而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6]这就不利于金融的长期发展。因此,金融监管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同时存在,要求人们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以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7](398-403)近年来,金融监管的私人执行作为一种金融监管的权衡战略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8]它主要是通过政府制定成文法规,然后通过私人执行的方式来实施这些规则,从而消除金融监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政治制度
拉詹和津加莱斯(2004)[9]认为,利益集团的力量是影响一国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他们研究发现,金融发展往往会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特别是在经济衰退的时候,既得利益集团常常利用贫困人群对自由市场的反对来抵制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利益集团理论能够很好地解释金融发展历史中的逆转。因此,他们认为必须削弱利益集团反对市场的积极性和影响政府的能力,在实践中,技术创新、扩大开放和增强竞争则是削弱既得利益者力量的有力工具。有的经济学家进一步研究还提出,一个分权、开放、竞争的政治结构比一个集权的政治结构更有利于削弱利益集团的影响,从而更有利于金融的长期发展。[10]
(五)社会文化
近年来,许多经济学家开始注意到非正式制度安排如文化、信用以及道德等私人秩序在金融发展中的作用。Stulz和Williamson(2003)[11]的研究发现,一国的主要对债权人权利保护程度有着关键的影响。Guiso、Sapienza和Zingales(2000)[12](526-556)具体分析了信用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经验研究表明,在市场主体之间存在高信任度的地区,企业更容易获得信贷,金融发展水平较高。Allen、Qian 和Qian(2002)[13]的研究发现,在中国,社会关系在经济活动中十分重要,良好的社会关系对于减轻企业的融资障碍以及促进金融的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二、制度因素与金融发展:国际经验
(一)数据与变量
我们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于世界银行的发展指标数据库、金融监管数据库以及Freedomhouse等数据库,下面我们将定义有关变量如下:(1)金融发展水平。我们使用国内私人部门信贷占GDP的比例来表示,它是用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一个有效指标,并且它与经济发展有着显著的相关关系。(2)产权制度。我们使用国家在银行中的产权来衡量,它等于一个国家银行中政府股权达到50%以上的银行资产份额。同时,我们还定义了一个国家银行中外资银行所占的资产份额。(3)法律制度。它主要由以下两个指标构成:一是债权人权利法律保护指数(CRED),数值从0到4,数值越高,说明对债权人权利保护越好;二是法律的执行质量,我们使用产权指数来衡量(PROP),数值从1到5,数值越高,说明司法体系的效率越高。(4)监管制度。我们使用两个指标来衡量:一是政府直接监管的力度,它包括政府监管的先决条件、事先监管要求、日常监管和事后监管,数值越高,说明一国政府直接监管的权力越大;二是政府授权非政府机构监管银行的力度,数值越高,说明私人监管的积极性越大。(5)政治制度。一般来说,一国的银行集中度越高,说明金融利益集团的力量越大(陆磊,2000)。因此我们使用银行集中度来表示一国金融利益集团的力量。同时,我们还定义了其他两个变量:一是政治权利指数来综合衡量一个国家政治体系的开放和竞争水平,数据从1到7,数值越高,说明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利越大;二是开放水平,我们使用一国贸易总额占GDP的比例来衡量。(6)社会规范。我们使用一国的来表示。文中的数据为一国人口中新教教徒的比重。
同时,我们还控制了其他两个变量:一是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我们使用人均GDP来表示;二是地理禀赋,我们使用纬度的绝对值来表示一国地理禀赋的总体情况。
(二)实证检验结果
在表1中我们分别给出有关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总结发现如下:(1)政府直接拥有银行产权的比例越大,则金融发展水平越差,金融效率越低。(2)高效率的法律制度有助于促进金融的发展。在模型中我们可以发现,CRED和PROP的系数均为正数,并且结果显著。(3)监管制度对金融发展并没有显著的影响。在模型中我们可以发现,GREG和PRRG的系数都不显著。一个可能的解释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银行监管制度发生了剧烈变化,而银行监管数据收集时间是1998―2000年,从而影响监管制度指标与金融发展之间回归的准确性。(4)强大金融利益集团的存在不利于促进金融的发展。在模型中,INTE的系数为负数,并且结果显著,这说明金融利益集团的力量越大,则金融市场的垄断性越强,金融创新的动力越小,因而金融发展的水平就越低。(5)文化传统对金融发展没有显著的影响。此外,在模型中我们还发现,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环境都对金融发展有着显著的作用。
三、制度与金融发展理论及中国金融的未来发展
上面的计量分析结果充分证明,制度因素在金融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结合以上的计量分析结果及中国的现实,本文认为,要实现中国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
虽然目前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纷纷进行股份制改革,但仍存在着因“产权不清”①的国有股占绝大比重而导致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不良贷款比例较高、融资结构失调等问题。虽然我国政府从1998年以来不断花费巨资来拯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见表2),但实际上很多政策无功而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经剥离后仍然进一步上升就是对此的最好证明。②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在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中,不仅不利于硬化对国有企业的市场约束,[14](1-31)而且也不利于实现资本的合理流动及有效配置,[15]从而会严重地影响金融的健康发展及经济效率的不断提高。因此,只有彻底地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以使商业银行建立真正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为中国金融业的健康蓬勃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切实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
根据Allen等的研究,虽然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国在对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程度上是非常高,但是在法律的执行质量上,中国不仅低于各个法系的平均水平,就是与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相比,也基本上是最低的。而根据Pistor、Raiser和Geifer(2000)[16](325-368)的研究,在转轨国家,法律的执行效率相对于法律条文规定来说,对金融的发展更加重要。因此改善法律制度特别是改善法律的执行质量对于促进中国金融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
(三)降低政府的金融监管权力,增强金融监管的独立性
在银行监管中,中国存在对政府拥有银行产权的过度依赖,并且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也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7]因此,要加快金融的发展,必须逐步降低政府的监管权力,加强私人监督的能力,努力提高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四)努力削弱金融利益集团对中国金融发展的负面影响
在中国,当前的金融机构体系呈现由少数机构垄断的特点,具备形成独立利益集团的条件,[18]因此建立竞争性的银行结构将有利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由于中国还没有真正成立民营银行,虽然外资银行在我国金融领域广泛参股,但是参股的比例还比较小,不能充分发挥外资银行竞争者的作用,因此,鼓励民营银行的发展以及扩大外资银行的持股比例,将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五)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及信用意识,以形成良好的社会规范
当前中国的金融发展中存在着严重的“信用缺失”问题,并已成为阻碍中国金融及经济发展的一大隐患,它不仅大大加大了金融交易的成本,还增加了金融交易的风险,因此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及信用意识对于我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结论和政策含义
本文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度安排与金融发展这一新的理论命题,并利用跨国的截面数据系统地检验了该理论,从国际经验来看,产权结构、法律制度和金融利益集团力量都对金融发展有显著影响。本文的结论是:只有进一步推进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加强对投资者利益的法律保护,提高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才能为中国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实现中国金融业的持续有效增长。
注 释:
①这里所说的“产权不清”,是指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革而形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的国有股权实际上仍然缺乏真正拥有所有权及剩余索取权的“所有者”。
② 《 经济观察报》2005年8月1日《千亿不良贷款明降暗增,国有银行博弈令人忧》,《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8月11日《不良资产又上升:经济起落银行埋单》。
主要参考文献:
[1]Gerschenkron, Alexander. 1962, Economic backwardness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La Porta, R., Lopez-de-Silanes, F., Shleifer, A., 2002,“Government ownership of banks",Journal of Finance57.
[3]Johnson, S., McMillan, J., Woodruff, C., 2002,“Property rights and financ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2.
[4]江 春,许立成.法与金融学的文献综述[J].经济学动态,2005(4).
[5]Stigler, G. 1971, “The theory of economic regulation" [J],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 2.
[6]Olson, M. 1965, “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7]Hay, J.R. and A. Shleifer. 1998, “Private enforcement of public laws: a theory of legal reform" [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Papers and Proceedings 88.
[8]Barth, J., Caprio, G., R. Levine.,2003,“Bank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 what works best?" [J], 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9] 拉古拉迈・拉詹,路易吉・津加莱斯.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中译本)[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10]Beck, T., Demirgü?-Kunt, A., Levine, R. ,2001,“law, politics, and finance", World Bank Working Paper.
[11]Stulz, R. Williamson, R.,2003,“Culture, openness, and finance" [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2]Guiso, L., P. Sapienza and L. Zingales ,2004,“The Role of Social Capital in Financial Development" [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94.
[13]Allen, Franklin, Jun Qian, and MeijunQian ,2002,“Law, finance,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mimeo.
[14]Cull, Robert, and Lixin Colin. Xu, 2000, “Bureaucrats, State Banks, and the Efficiency of Credit Allocation: The Experience of Chines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J],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28.
[15]Boyreau-Debray,Genevieve,Shang-jin Wei,2005,“Pitfalls of a state-dominated financial system:the case of China",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Working Paper, No. 11214.
[16]Pistor, K., Raiser, M., and Geifer S.,2000, “Law and finance in transition economies" [J], Economics of Transition 8.
[17]Li Tao,2003,“Banking Regulation around the World:Patterns,Determinants,and Impact”[J],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memo.
[18]陆 磊.信息结构、利益集团与公共政策:当前金融监管制度选择中的理论问题[J].经济研究,2000(12).
Institution Arrangement and Financial Development:Theory Framework and International Evidence
Jiang Chun1Xu Licheng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经济学;理论基础
一、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一)竞争与垄断产生的负面影响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竞争尤为普遍,这种竞争不仅仅存在于产业模式之中,更是对金融实力的竞争,很多互联网金融模式在碰撞的过程当中,最终产生了竞争性垄断,而这会直接影响到社会融资模式以及投资模式的单一性,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结构的稳定。例如在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支付手段已经逐渐产生了竞争性垄断的局面,这有可能会使得互联网金融格局出现服务同质化的现象,并且有少数金融机构垄断大部分市场份额的现象也不利于市场稳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但随着竞争产生的负面影响十分广泛,例如很多金融机构利用网贷产品,在竞争的过程当中,加速了贷款公司的倒闭,而这种倒闭,由于受到服务同质化以及监管不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最终使得互联网金融发展出现竞争性垄断。
(二)资源重构过程中存款与贷款风险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对于资金的投放以及吸纳互联网资金的这一部分人群里也有存在对于金融风险意识相对较低的人,他们往往会在投资过程中产生一些非常不理性的行为,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性,这种现象涉及的人群数量较大,且会对社会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很多贷款人群在对资金链条进行使用的过程当中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一些银行无法获得小微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的融资,而一些传统商业银行在对资产以及风险进行评估的过程当中,由于这些用户存在着一定的经营风险,也无法较为顺利地完成最终的评估,因此互联网金融在对资金进行投放的过程当中,没有对客户的信息进行评估,这也会直接导致一些客户不能够正确使用资金,最终影响到互联网金融贷款偿还的及时性,不利于资金链条的运营。因此,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进行放贷的过程当中并没有考虑各项因素,没有对经济周期进行探索,很有可能直接影响存贷款模式时期出现失效,进而影响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稳定性。由此可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很多运营者都应当正确判断贷款风险,有目的的提高客户的黏性,从而有效规避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与此同时,为了确保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这一行业的监管力度。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一)产业经济学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理论指导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当中,产品经济学理论无论是在范围经济还是规模经济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体系中是一门较为成熟且具有较高科学价值的重要学科,而产品经济学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无论是理论思想还是发展趋势都与经济学趋于一致。产品经济学理论主要有以下两个元素构成,分别为需求方形成的规模经济以及供给方形成的规模经济,在规模经济逐渐形成的过程当中,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尤为重要,在经济与当下互联网金融进行融合的过程当中,完成了资本与劳动力这两者的转换。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业经济学的知识要素以及技术要素也在不断增强,在成本呈现递减趋势的背景之下,该理论所创造的收益却呈现着递增趋势,这也说明在互联网金融逐渐发展的过程当中。传统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随着供给方规模经济的发展逐渐得到了突破,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盈利效益,提升了互联网经济的示范能力,因而互联网金融的价值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其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成本经济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凭借着成本优势,在大幅扩大产品种类的同时,也使得利基市场得到了开阔,这与范围经济有着相似之处,与此同时,这也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无法用理论解释的现象。由于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处于链条的长尾位置,因此也进一步衍生出了普惠金融这一类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凭借着这一形态在很多金融业务中获得了延伸,逐渐使得金融成本控制变为可能。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很多事物都可以通过信息复制来完成,这不仅仅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成本,还能够吸引顾客进一步占领市场份额。
(二)金融中介理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经济学理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理论与产业经济学一样,都是经济学理论中重要的部分,在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之中,金融中介理论也在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首先,金融中介理论在对信息进行筛选的过程当中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信息具有繁杂、无序等一系列特征,这也不能够使得相关工作人员准确控制信息、完善信息对称等问题,因此很难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以及时应对这一问题。金融中介理论不仅仅能够快速完成互联网金融主体的信息筛选、处理、判断,还能够运用这些有价值的信息为顾客在进行判断决策的过程当中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顾客在对信息选择以及决策过程中的准确性,提升了顾客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信任程度,进一步控制成本交易。通过对金融中介理论的规模经济以及范围经济两者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发现,由于信息资源复制以及应用的影响,成本表现出了递减规律,因此想要在海量的互联网信息中选出对顾客有用的信息,必须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中介理论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应用一方面能够降低企业的成本投入,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提升信息筛选质量,提高成本控制效率。
(三)信息经济学对互联网金融理论的影响
通过将信息经济学理论应用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无疑对互联网金融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在应用信息经济学理论的过程当中,在搜索理论以及声誉理论的共同影响之下,互联网金融在活动的过程当中出现了积极的影响效应,这种影响效应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进步,再者,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互联网金融造成十分行深远的影响,例如如果在互联网金融进行活动的过程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一情况,可能直接给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而通过应用信息经济学理论能够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从而帮助很多贷款公司规定了逆向选择风险,在稳定企业发展的同时,又能够提升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整体进程。
关键词:
近几十年来,金融危机频繁爆发,给世界各国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并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金融危机的频繁发生表明,金融脆弱性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金融脆弱性程度严重;由金融危机所造成的巨大产出损失表明,降低金融脆弱性的意义十分重大。正是认识到金融发展并未降低金融脆弱性,众多学者对金融脆弱性展开了深入研究,金融脆弱性理论成为金融理论研究的前沿课题。
一、金融脆弱性和银行不良贷款的概念
金融脆弱性的概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金融自由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金融危机不断爆发并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征:金融动荡只发生在相对封闭的金融领域内,金融风波发生前宏观经济状况良好,金融动荡与实际经济的联系甚微。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金融脆弱性概念应运而生。二十年来金融脆弱性的概念日趋流行,对金融脆弱性问题的研究也日益深入,但尚处于一个比较初期的阶段,对金融脆弱性的含义、分类存在着不同的看法。“金融脆弱性”是由金融业高负债经营的行业特点所决定的。狭义上的金融脆弱性,有时称之为“金融内在脆弱性”。广义上的金融脆弱性,则指一种趋于高风险的金融状态,泛指一切融资领域中的风险积聚,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通常所说的金融机构负债过多,安全性降低,承受不起市场波动的冲击,就是广义金融脆弱性的表现。
银行不良贷款,一般是指贷款偿还出现困难的贷款,尤其是指预期的偿还资金来源不能或不足于用来偿还其利息和本金的贷款。对不良贷款的另一种定义是,借款人超过合同预定期限未能偿还,即将蒙受损失的贷款。银行不良贷款还可以定义为:其担保品的价值贬抑,贷款的担保受到威胁,贷款损失可能性增加的贷款。
二、关于金融脆弱性与银行不良贷款理论研究综述
国内外有关银行不良贷款的讨论一般在金融脆弱性与金融危机的文献中。
马克思最早提出金融脆弱性问题,他针对1877年爆发的经济危机中提出金融内在脆弱性假说。此次经济危机中,大量商业银行破产倒闭,金融加速了私人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的进程,但同时由于银行家剥夺了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的资本分配能力,自己也成为引起银行危机的最直接原因,而相对独立性的虚拟资本也为银行信用崩溃创造了条件。这是从信用制度的角度来分析银行脆弱性,其见解是十分深刻的。
明斯基曾经论述过资本主义的金融危机、金融体系的内在不稳定性假说,他们的理论是以欧文·费雪的“债务--通货紧缩理论”为基础。他认为经济周期因素直接影响着银行体系脆弱性,当经济环境较好时,企业偿还债务的风险就会比较小。当企业处于经济衰退阶段,那么企业的大量借款就会出现支付危机,这时任何一个经济波动都会引发企业甚至银行的破产,引发一系列经济问题。这是从企业的经济周期来解释银行体系脆弱性问题,认为银行产生脆弱性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波动,这基本代表了早期学者的观点。
三、研究金融体系脆弱性对银行不良贷款的意义
不良资产会加剧银行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流动性的非对称性、直接影响银行收益能力以及严重影响银行自身的稳定和导致银行资信下降。
金融体系脆弱性研究的意义上述国际上发生银行危机的国家,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有的国家出现政治上的动荡。在理论上,探究金融体系脆弱性的内生机制,从不同侧面探究金融体系脆弱性产生的原因,对经济学是一个贡献。在实践上,解释与预测中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对中国金融体系和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过去五十年,中国没有发生实质意义上的金融危机,并不等于今后不发生,所以研究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对中国有现实意义。
四、金融体系脆弱性对不良贷款的影响理论分析
我国并未爆发过严重的金融危机,但金融体系脆弱性正在隐性的积累着,它的直接表现包括金融挤兑、金融机构倒闭、小规模的金融救助等等。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发生的金融倒闭事件不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金融出现较高风险时,政府迅速介入通过行政性手段压制化解风险,而且这些金融脆弱性事件多与当时的金融不良贷款率过高有关。但是,出现为数不多的金融倒闭事件还是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震荡,增大了当时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影响着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一)从宏观层面优化不良贷款增量防范的外部环境
在金融政策上,要强化央行金融宏观指导和金融风险监管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化的风险预警、制裁、信息调查与披露系统,督促商业银行加强风险资产管理:第一,强调银行业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性比例必须按规定足额到位。第二,制定严格的量化的商业银行业市场准入、市场开放和市场退出条件,规范经营行为。第三,根据不良贷款状况,公正、公开地评估和公布高风险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
(二)从微观层面提高银行对不良贷款防范能力
1、加强经济周期分析、地区经济分析和行业分析,降低信贷集中度。经济具有周期性,但是不同行业的周期并不是同步的。银行应该做好行业分析,根据经济周期选择贷款客户。根据各行业发展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可以把各行业分为经济周期领先行业、经济周期紧密相关行业、经济周期滞后行业和经济周期非相关行业。
2、合理设计薪酬管理制度,加强业绩考核办法中的风险因子权重。为使委托人和人的目标趋于一致,商业银行应重视将员工收入与银行盈利水平和不良贷款率等风险因素挂钩,加大不良贷款率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参考文献:
[1]唐旭.金融监管理论前沿课题.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关键词:农村金融;民间金融;农村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6―0081―04
1 引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资金配置效率低下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明显减弱并困扰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村金融制度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无疑将成为农村经济改革中的一个焦点,农村金融改革的实质,是要建立一个有效配置金融资源的农村金融市场。目前解决资源配置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陈锡文,2004),由于金融二元结构特征的突出,中国农村的“二重结构”面临着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约束,金融市场表现为“被约束的帕累托效率”,但实践证明,农村金融发展在浙江地区经济增长中举足轻重,浙江农村金融市场以其独特的优势,实现着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和竞争性,形成的多层次和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共存的格局,作为不可或缺的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与探讨,对建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具有示范意义。
2 理论与文献梳理
较早研究发展中国家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的是戈德史密斯,其《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1969)开创性的研究了有关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联系。而麦金农(1973)在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进行分析后,提出了著名“金融抑制”理论。他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是不完全的,大量的中小企业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不完全的金融市场导致了资源配置的扭曲。E.S.Shaw(1973)从分析金融中介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的角度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改革首先应该从金融领域人手,减少人为因素对金融市场的干预,借助市场的力量以实现利率、储蓄、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消除“金融抑制”。戈德史密斯(1969)、麦金农(1973)、肖(1973)的研究表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与其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存在密切的正相关。莱文(1997)对有关金融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进行了总结,认为一个功能完善的金融市场的存在,一个完善的金融体系具有降低风险、更加有效地配置资源、提高经济中的储蓄水平、降低交易成本等作用,这些功能又会影响资本的形成和技术创新,从而促进经济增长。“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他们的观点反映出金融发展与金融深化对资本积累与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发育良好的金融市场以及有效的金融机构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Romer(1986)和Lucas(1988)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影响下,内生金融发展理论兴起。构建了内生金融中介、内生金融市场模型,对金融发展做了大量实证。Stiglitz&Weiss(1981)的均衡信贷配给模型为民间金融内生性的形成提供了理论框架。
在农村金融发展理论上,一直都存在主张政府干预和主张市场调节两种观点对立的理论主张。20世纪80年代以前,在农村金融理论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农业信贷补贴论和农村金融市场论。80年代末以来,人们认识到为培养有效率的金融市场,仍然需要一些社会性的、非市场的要素支持它。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以布菲(Buffie,1984)、泰勒(Taylor,1983)、科萨克(A,Kohsaka)和范・威金伯根(Van Wijinbergen,1982、1983)等为代表的新结构主义学派认为,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具有鲜明的二元经济特征,即现代意义的金融体系与落后的场外金融市场并存,同时新结构主义者认为,非正规信贷市场是“竞争性和灵活性的”(Taylor,1983),也即非正规信贷市场是一个充分自由化和有效率的市场。由此,新结构主义引申出其政策建议:发展中国家已经存在一个自由化和有效率的中介――非正规信贷市场,应该保护它,而不要金融自由化。进入21世纪以后,政府在农业和农村金融资金配置中的负面效应也逐步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所发现。Konestr(2000)深入研究了功能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在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以及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中的核心作用,他认为:经济转型国家由于缺乏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国家的财政、金融部门对农村金融配置效率是低下的。Carew(2001)对农业研究和农村公共投资支出的制度安排进行了研究,认为政府对这一领域的资金投入在缺乏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低效率配置。这些丰富而深刻的理论为理论借鉴和研究提供了逻辑起点,尤其是在农村,当传统的农村金融政策普遍失败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方法(The New Approach)随着国际范围内一些具有影响力的成功案例的出现,而逐渐成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主流。新方法认为农村经济增长和减贫目标的实现需要一个包含农村金融在内的系统解决方案,内容包括有利而稳定的政策环境、有活力的农村金融机构和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适当的农村金融监管框架以及政府旨在强化市场力量的直接干预。新方法重拾新古典主义的市场中心理念,在微观层面上,将希望寄托给有活力的农村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作用开始被重视(焦瑾璞,2006)。
我国民间金融发展与演变,已有的结论更多的是在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和调查研究中得来,一般体现的是从一种无组织的形式(如民间借贷)到有组织的形式(如标会:钱庄)、从直接融资到间接融资的发展过程。许多研究认为,农村金融抑制是造成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最主要的原因。如林毅夫(2003)指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财政代替金融的制度逐渐被放弃,为了支持改革前遗留下来的许多资金密集型的大型的重工业企业,政府担心全国每年创造的储蓄不能进入大银行使得政府没有资金来扶持大的重型企业,因此,就抑制除大银行以外的其他中小银行、互助会、民间借贷、互助基金等金融形式的发展,而多数这些金融形式恰恰是农村所需要的金融供给方式。由于担心监管的难度大,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局面至今仍无较大的改善,对于农村民间金融的歧视仍然相当严重,农村金融市场准入不仅没有松动,总体上,对农村金融的管制甚至还有所强化(马晓河,姜长云,2003)。这使得农村金融供给体系僵化,难以提供各种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因此,金融抑制是造成农村居民资金借贷行为扭曲的根本原因(何广文,1999)。从信息经济学的视角,林毅夫等(2003)认为,由于金融交易的特征,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事先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可能是民间金融广泛存在的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因。
胡金焱(2004)总结了世界各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并从信息、担保、交易、定价等角度分析了民间金融的运行机制。在对民间金融的各种形式的研究中,金祥荣等(2005)研究了标会、摇会等的定价和效率,表明如果一个地区的资金借贷市场较为发达或是一个完全的接待市场,尽管会员在标价时存在低标倾向,从保险的角度,互助会仍然具有效率。徐笑波等(1994,P99)研究了银背与钱庄之间的关系,描述了一种从借贷中介人到从事存贷业务金融组织的演化过程。
基于浙江省的民间金融的发展比较有特点,浙江省尤其是温州地区民间金融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众多文献研究的重点。如叶敏、史晋川(2003,P126)对温州民间80年代金融风潮的考察,认为从聚会到盈利的发展过程,也表明了民间金融的发展受到自身规模扩大的约束。郭斌、刘曼路(2002)通过对温州地区“排会45庄”的演变,探讨民间金融从互助组组织到盈利性组织的演变。张震宇(2003,P729-731)描述了近年来温州地区民间信用活动新的发展趋势:间接融资逐步减少,但互质的“呈会”非常普遍。这体现了1990年中期以来国家政策对民间金融制度变迁的影响:从间接金融回到直接融资,从盈利性组织回到互组织。史晋川等(1997)的研究更是证明,民间正式金融机构(如城乡信用社)比国有金融制度更适合于体制外产出增长的金融需要。
金融部门是国民经济的核心,也是农业经济发展资金生产要素供给的主要部门。整体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实现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构建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真正能够满足“三农”发展的金融、为“三农”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的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已成为金融发展刻不容缓的任务。关于金融如何促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研究,多是从农村金融体制如何改革(或者怎么改变金融落后的状况)以此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张海峰(2006)认为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要求,但是现有农村金融体系难以支持新农村建设,由此提出了需要重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结论。另外,还有刘振海(2006)、李敏(2006)、程建平(2006)等的研究也都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如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任正晓(2006)认为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农村金融依然是农业投入的主体,如何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将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甚至农村社会的稳定。再如之文(2006)认为农村金融的滞后是造成“三农”问题的原因之一。国务院发展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2006)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具有明显的时代含义,应从两方面考虑:第一,我国现在还处在明显的二元经济结构时期,国家全面小康社会突破的重点是农村。第二,现阶段已经具备了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条件。
3 宁波地区农村金融发展案例分析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我国农村生产力的解放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一些东部的农村地区充分发挥自身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冲破了农村“大一统”金融安排的束缚,采用了多种方式融通资金,突破了农村的“低水平均衡”,并发展起来了,宁波地区等地发展成为了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宁波已走出了一条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发展新路,经济社会发展已进人工业化中后期和城市化加速期阶段,现阶段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传统村落向农村新社区转变,传统农民向专业农民和现代市民转变,形成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对此金融的作用更加重要。
Kellee Tsai(2001)基于实地调查的研究发现,中国的私营企业在创立和发展过程中一直主要依靠非正规金融进行融资。一般认为私营企业更多地依靠非正规金融融资,一方面是因为获得正规贷款的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非正规金融方面手续简单、资金成本低(亲友借款)。为全面深入了解宁波市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供需状况,我们选择了2个在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理位置各不同的典型乡镇(慈溪市周巷镇及宁海县长街镇)进行实地蹲点调查。根据回收的农村企业的问卷及综合分析,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是资金短缺,周巷的企业占69.4%,长街的企业占71.9%。而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源于自有资金,周巷企业占64.7%,金融机构融资占总资金来源的34.1%,其中,农村信用社成为88.9%的企业首选的筹资渠道,其次是农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再次为相关人员的亲友借款,占总资金来源的0.64%。虽然信用社仍然是农村企业最主要的正规信贷供给渠道,但对于企业来说其信贷选择渠道更加多元化。农业银行也是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的重要渠道,相对于农信社,农业银行有资金规模和机构设置上的优点。另外,宁波市的农村企业涉及对外贸易的较多,因此对于工、中、建行的需求也较明显。还有少数企业获得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贷款。长街农业银行的占比最高,为71.9%,其次为工行、中行、建行,为68.8%,宁波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分别为59.4%和56.3%,列第三和第四;其余占比超过10%以上的分别为:保险公司营业机构(18.8%),小额信贷公司(18.8%)、邮储银行(18.8%)以及农业发展银行(15.6%);其他如租赁公司和股份制银行二者均为9.4%,农村资金互助社、信托公司、证券、期货公司营业部均为6.3%,国家开发银行和村镇银行为3.1%,占比都较小。所有借款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占到了51.6%,而非正规渠道对满足企业的金融需求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占到了48.4%,其他企业借款的资金占0.13%。在企业需要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调查中,贷款占75%,为最高结算占37.5%,存款为31.3%,从这也可以发现,农村企业对贷款的需求遥遥领先,这一方面是由于近期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和人民币升值持续所致,同时印证了企业认为当前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是资金短缺,造成了个体私营企业对贷款服务需求。
通过对2007年长街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筹措及资金成本情况的统计可以发现:企业用于日常生产周转的资金中,自有资金占76.8%,远远领先于其他渠道得到的资金。处于第二位的是“其他商业银行融资”,占19.4%;“农信社融资”占2.6%,其他为“农业银行融资”(0.8%),“亲友借款”(0.4%),“其他企业借款”(0.01%)。用于技术改造的资金中,“其他商业银行融资”占78.2%,“自有资金”占21.8%。用于基本建设主要来自“其他商业银行融资”(48.9%)和“自有资金”(43.1%)。虽然非亲友民间借款的比重不高,但对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其更接近于市场性金融。
通过对2007年企业资金来源、资金运用总体情况的调查,我们发现:“自有资金”是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占65.7%,“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