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餐饮消费预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近期,连续高温,易引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事故防控工作。
要高度重视高温季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的重要性。要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餐饮服务日常监管。
要加强对大中型餐馆、风景旅游景区餐饮、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食品制作是否烧熟煮透、有无生熟分开、冷荤凉菜制作是否实行“五专”、食品留样是否健全、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有无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有无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等。在检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风险隐患排查,并加强对夏季容易发生问题的凉拌菜、卤菜等食品的抽检力度。要联合教体部门利用暑期时间,督促学校做好食堂设施设备的提档改造工作;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农家乐、旅游定点餐馆、地方特色小吃集聚区域的监督检查;要联合属地镇(街)做好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管理和指导,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加工操作规范,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加强与宣传、旅游、教体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食品安全和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消费风险警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安全消费、科学消费和理性消费。要组织开展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专题培训,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物中毒防范知识,落实安全责任,督促企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做好“十一”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实现黄金周期间“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四个统一,我局提前着手,重点部署了整治景区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旅游安全、旅游信息统计等准备工作。同时制订相关工作预案,开展了专项治理整顿和安全大检查,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各街道办事处和旅游景区(点)对黄金周的工作做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了专门措施,保证了黄金周得以安全、有序、有效地进行。
二、旅游人均消费有较大幅度增长,特色餐饮成为吸引游客的新亮点
“十一”期间,旅游消费呈现多元化趋势,尤其是人均消费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我区的农家宴、渔家宴、韩国料理等特色餐饮日益受到市民的欢迎。农(渔)家宴食宿功能的不断完善,不仅延长了旅游消费链,同时延长了游客滞留时间。其中,惜福镇街道的友爱山庄日接待量达到280人次。黄金周期间我区餐饮业游客消费额直线上升,呈现出繁荣景象。同时土特产品、小工艺品的销售也带动了旅游购物的增长。“十一”期间,游客人均消费75元,同比增长66.7%。
三、因为天气的原因,旅游人数呈波动增长趋势,总量仍然高于去年同期
四、“东部山区、中部城区、西部滨海”三大板块的旅游格局基本形成
“十一”黄金周期间,来我区的游客主要集中在城区(**、流亭街道)、西部滨海(红岛、棘洪滩、河套、上马街道)和东部山区(惜福镇、夏庄街道),“东部山区、中部城区、西部滨海”三大板块的旅游格局基本形成。
五、自驾游成为主流
我区良好的区位优势、发达的交通网络加之在黄金周前有效的策划宣传,来我区的自驾车游客明显增加。三标山、太和、青岛新天地等景区、景点周边停车场供不应求。据统计,自驾游游客达到旅游总人数的50%以上。
六、旅游秩序井然,“十一”黄金周继续保持零投诉、零安全事故
2022年就地过年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补贴的发放的时间由于各地区补贴的数额大不相同,所以具体的还要依据你所在省市来决定。
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渐加重,我国多个城市出现了严重的疫情感染,而且范围十分广泛。回家的路上,虽然小心翼翼,但总会有疏漏。你永远不知道你周围的人在最后一秒或前几天联系了谁。这种恐怖和不确定性是多么可怕。因此,无论是从大角度还是小角度来看,都是在现场庆祝新年的好方法。作为普通人,这种方法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而且,在家需要进行核酸检测,高危地区需要隔离一段时间,这又增加了回家路上的一道门槛。
目前,作为普通人,我们想不想回家。这一切都取决于个人的意愿,但我们也应该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做出选择。
就地过年补贴是年后发吗
有的地方是年前发,有的地方是年后发,具体看各个地区的发放时间。
发起“就地过年”是由于国内防疫压力加大。减少人员流动可以降低病毒传播和感染的风险。“就地过年”的出发点是着眼大局,归根结底是尽可能保证大家的安全。因此,人们应该理解、支持并尽量配合“就地过年”、不必要的不回家、不必要的不出门、不必要的不聚会等举措。
当然,“就地过年”的倡议不是强制性的。有关场所还要考虑部分人回家的必要性和需要,尽可能针对这种情况做好前瞻性预案,完善相关防疫措施。
换个角度看,有些人“就地过年”,意味着远在他乡的亲人或多或少有些遗憾。对此,各地职能部门要尽力安抚,特别是确保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和安全。
就地过年有什么影响
1、行业影响
对餐饮、旅游等服务业的影响会更大。考虑到春晚是餐饮企业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会提前备货,餐饮行业的经营压力依然不小。这些行业经营者收入的减少,也会对消费产生影响。
“就地过年”确实会抑制一些交通和社交属性的消费,但对其他消费可能不会有很大影响。
由于长途出行的限制,短途自驾游和城市周边游成为热点。同时,随着防疫常态化,网购、家庭娱乐、在线办公等“居家经济”将继续受益,数字内容和电子产品的消费也将增加。
2、区域影响
根据往年春运流动数据,广东、浙江、浙江、上海、江苏、北京是劳动力流入的主要省份(直辖市),安徽、河南、湖南是劳动力流入的主要省份。外流。
一、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风险治理
(一)继续加大学校及周边餐饮安全监管力度。巩固前期“护校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不断改造、完善自身经营条件。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实施中小学校餐饮安全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食堂的餐饮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堂内部经营管理,确保“祖国的花朵”安全健康成长。
(二)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县各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餐馆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一个农家乐示范区,健全旅游主管和接待部门、餐饮监管部门和餐饮单位责任体系,建立部门联合督导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全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三)提升小餐饮安全水平。调动多方积极因素,发挥与城市管理、环保、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将小餐饮的整规提升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内容,指导帮扶小餐饮改造软硬件条件,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等级,实现无证小餐饮每年至少下降10%的目标。
(四)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做好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庆时段、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和夏季食物中毒高发时段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鲜肉和肉制品、现制果汁、散装酒和自酿酒、自制调味料和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和查处大案、要案。
二、以规范经营行为为基点,强化日常监管
(五)加强原辅料采购监管。严把源头关,重点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情况,细化相关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记录和使用登记行为,做到进货有台账、登记全、可追溯,使用有记录、信息准、可查询,严防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六)规范餐饮单位加工制作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加强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七)有效转化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在全县持证餐饮单位100%完成首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14年动态等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研判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引入奖惩机制,将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督、许可经营相结合,促进餐饮单位提高安全水平。通过公示牌、餐饮单位电子屏幕、部门政务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稳妥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按照《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操作规范》,健全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运行机制,督促落实餐饮单位、活动主办单位和监管部门三方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安全“零投诉”、“零事故”。
三、以运用科技手段为支撑,科学高效监管
(九)有效开展监监督抽检工作。增强抽检工作的灵活性,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食品及时送检,充分发挥监督抽检为执法办案提供依据的技术支撑作用。
(十)积极发挥快速检测作用。充分利用快检装备,加强对快检人员快检能力的培训,加大快检在监管中的筛查力度,充分发挥快检技术和快速筛查模式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及时控制可疑问题食品,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推动信息化、动态化监管。构建信息化监管网络,运用、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基础数据库,提高监管效率。协调行业组织,逐步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在学校、企业单位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推动建立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对餐饮单位的加工制作行为实施在线监控,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
四、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根本,不断夯实基础
(十二)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配套制定修订的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严格许可标准,规范许可行为;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调研,探讨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摸清农村流动厨师情况。
(十三)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文书制作、案例分析、快检操作和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积极准备参加2014年省局下半年组织的全省系统餐饮监管知识技能“大比武”活动,努力锻造一支通法律、懂技术、善监督、能写作的综合性监管队伍。
(十四)提高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按照《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餐饮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加大信息的搜集和分析研判力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开展事故分析和总结评估。
(十五)强化执法打假。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的衔接力度,重视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借助社会舆论等各方力量,发现案情、拓宽案源,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持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五、以构建共治格局为导向,落实各方责任
(十六)凝聚监管合力。加强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环节、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凝聚全程监管合力。发挥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效应,创新衔接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办力度,建立综合督查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覆盖全县的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全品种、全行业的食品安全大监管模式形成。
(十七)建立健全餐饮安全诚信体系。完善诚信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快餐饮单位信息信用采集工作,将量化评定等级纳入其中,使餐饮单位的信用和安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核。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餐饮单位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增加监督检查和抽验频次,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使不法分子“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督促餐饮经营者自觉落实法定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6月17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XX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食安办发〔2020〕X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的工作要求,我乡自行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过程
(一)为深入开展此次调研,全面了解我乡食品安全情况,我乡组建食品安全调查小组,调查小组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兽医站检疫人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加大对农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针对农村集市和餐饮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管。乡兽医站检疫人员对市场上销售的肉类产品进行了检验检疫,切实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乡农推站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健康”。
(二)抓整治,重宣传,促进食品安全质量的提高。六月来我乡野生菌陆续上市,百姓自采自食加大了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我乡及时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充分利用张贴宣传画册、公告、发放宣传册子等形式告知群众加工食用野生菌过程中要认真挑选、清洗,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炒产生有毒物质。提醒辖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餐饮经营单位(户)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严格执行用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检查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的地方,严格告知负责人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看来,当前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处于有序状态,食品安全真题水平有所提高,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下几点:
(一)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有待提高,经营着法制意识淡薄,追求利益而忽视管理,部门餐饮商户卫生状况差。我乡豆制品制作商户都为家庭作坊式,加工设备简陋,加工工艺简单,环境卫生不符合标准,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隐患。
(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由于消费群体层次的不同,导致群众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层次不齐,有的群众因价格便宜而忽视食品安全问题,有的买到不合格商品,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三)食品经营点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较差,进货制度不健全,过期食品不及时销毁,散装食品进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不完善。一些销售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由于超市人员流动性强,一些销售人员上岗前大都没经过正规培训,也没有进行正规体检。街头饮食摊点的卫生状况堪忧,对碗筷等用具消毒不达标,容易病从口入的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培训,加强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体检,增强商家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是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入口关。
(二)加大宣传力度,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和群众自身防范意识。
(三)加大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对食品生产销售点的检查力度。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根据省卫生厅20*年度全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今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方面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50%以上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在乡镇(街道或社区)设立助理卫生监督员或分支机构
1、农村四县:新建县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助理卫生监督人员行为;*县、进贤县务必在年内完成目标任务,安义县要力争在年内完成。
2、五个城区:东湖区、*区、青云谱区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助理卫生监督人员行为;青山湖区务必在年内完成目标任务,湾里区要力争在年内完成。
3、四个接受委托执法的开发区新区要严格按照委托要求配备卫生监督人员,以确保开发区新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设立学校助理卫生监督员
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及开发区新区在所监管的学校均需设立助理卫生监督员,协助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三)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人员配置达到规定标准,加强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建设。
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人员配置要全面达到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县(市)卫生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编发[2004]54号)所规定的标准。
利用国家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积极争取省厅专项执法经费、争取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工作用房和执法装备建设。
(四)加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选送业务骨干参加省级培训,培养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
(五)市县区卫生监督部门卫生违法案件投诉举报查处率、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城区开发区新区及新建县、*县乡镇以上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达100%。
(六)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按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信息建设标准要求,重点加强基础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能力,严格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进行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市卫生监督所年内要开通*卫生监督信息网,并确保正常运行。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卫生执法行为
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工作,严把卫生监督人员的准入关,重点抓好市、县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全市卫生监督员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培训考核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专业素质、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组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依法严格规范并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卫生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及评查工作,查处案件做到依法立案、依法罚没、及时结案。大力推行依法行政,继续实施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确保卫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到实处,根据稽查及考评结果,对不适应在执法监督岗位工作的,要予以调离,以规范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行为。
三、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测评项目达标
今年要全力以赴,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结合“辖区管理”的原则,开展公共卫生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每一个监管单位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每一位监督执法人员都有明确的监管单位,并严格实行责任制,要一级抓一级,层层要抓落实,必须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确保全市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三个公共卫生项目达到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并顺利通过国家测评。
四、加大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力度,确保餐饮消费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对餐饮行业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三个100%和一个95%的餐饮消费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把好餐饮消费食品卫生安全关。
(一)重点整治单位和重点整治场所
重点整治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企业单位食堂,重点整治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加大对无证经营餐饮单位的查处力度,确保查处率达100%。同时,将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名单书面抄告工商、教育、建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并通过*卫生监督信息网和社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告知消费者该单位未获得卫生许可,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提醒消费者不要在此进行就餐消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联合建委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监督部门要对学校食堂负责人及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进行培训。
(二)全面实行四项制度
1、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年版)》,对所有餐饮单位一律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尚未确定等级的餐饮单位必须予以定级,对有申报评级要求的单位要及时评级,许可证上必须要加贴信誉度等级标志,并根据等级变化及时更换。
2、食品原料索证制度。严格按照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对所有餐饮单位一律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台帐有比较完整的进货记录。监督督促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原料时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单位批量采购食品原料的,还要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要进行严罚。
3、现场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所有餐饮单位一律实施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让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卫生监督结果,做到知情消费,强化消费者对餐饮单位的监督,积极引导餐饮业主自律诚信经营。
4、签订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承诺书制度。所有餐饮单位一律签订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经营场所显目位置进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
(三)规范餐饮具消毒工作
严格按照*市卫生监督所印发的《餐饮业、公共场所公用物品清洗消毒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工作,全市卫生监督人员要熟练掌握《指南》内容,要做到人人过关,对餐饮单位做到指导正确,监管到位。继续打造“餐饮具消毒示范街”,东湖区、*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各打造四条以上示范街(巷),开发区(新区)、湾里区打造二条以上示范街(巷),四个县在县城二条重点街道进行示范街打造。
(四)开展应急演练,预防食物中毒
按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要求10月份以前开展并完成应急演练活动,做好群体性聚餐、重大活动宴请及节假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五、加大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行医现象
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三年打非成效,重点加强对有证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无证诊所的取缔工作。对有证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执法,100%建立卫生监督档案,依法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技人员等非法行医行为,加大对非法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医院负责人及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使之明确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对无证行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行为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加强血液安全监督,严肃查处涉及采供血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做到查处率100%,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打非工作落到实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规范。
六、依法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文明城市公共卫生项目测评达标工作,加强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洗脚屋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督促、监督公共场所经营者强化自身管理,做到依法经营,确保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完善、消毒制度落实到位。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探索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尤其是二次供水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监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规范的卫生监督档案,组织对供水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明确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监督供水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好水源防护、水质日常监测、报送,完善消毒设施、落实消毒制度和应急防范措施,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
七、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等卫生监督工作。
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辖区开展1—2次执法大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洪卫生字[20*]9号)规定的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二是依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医疗机构的监管,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放射诊疗工作安全。
继续做好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认真完成卫生部、省卫生厅下达的年度抽检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高风险的健康相关产品以及日常监督工作情况,保质保量做好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本级抽检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由媒体向社会进行曝光。
一、健全组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人员调动情况,适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配齐配强镇食品联络监督员,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村、居委会、学校、医院以及相关单位,明确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工作职责和要求。进一步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报告制度,修订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安委会要经常召开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二、加强监管,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秩序,深化食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尤其是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瘦肉精等管理,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等,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管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县技监局、县卫生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我镇的食品加工业卫生状况。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管理。要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食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做好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示范商店的管理,农村放心店配送率不低于70%。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管理。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饭店、小吃店等卫生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检查。认真实施“企业食堂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抓好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继续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领域为重点环节,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凡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十一”黄金周将至,为确保“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市场供应以及上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保证市场运行稳定、和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食品质量,确保消费安全
近期,由“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县、市、区商务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事件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指导企业完善市场巡查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建字〔2008〕95号),围绕完善促销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保障安全设施功能等重点内容,立即组织开展全面促销安全检查,各批发、零售企业也要开展全面自查和安全消费宣传活动,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严把市场准入准出关口(各县、市、区商务局促销安全检查的书面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报我局商贸科);二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的监管,严禁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等食品上市销售,对已发现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处理措施,严禁流入消费者手中;三是要加强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加大对流通主渠道和假冒伪劣易发地的检查监管力度,集中开展猪肉、酒类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假酒、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净化节日市场。
二、加强监测报告,掌握市场情况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认真执行商务部《城乡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和《奶制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认真做好运行预测和分析报告工作。
(一)商务部已启动全国奶制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并自9月29日至10月5日启动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请督促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日10时前上报前一天相关信息。
(二)选择辖区内重点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企业销售、消费热点等方面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三)加强节日动态分析上报,“十一”黄金周期间的9月29日至10月4日期间每日16时前将本地当日市场消费总体情况、市场供求、热销商品、主要生活品价格变化和消费、服务客流变化等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上报我局商贸科(10月4日下午16时前,上报整个黄金周的市场运行分析报告,10月5日当日销售额可进行有依据的推测)。
三、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市场供应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生活必需品、石油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到人;要针对消费需求和市场状况,加强对粮、油、肉、禽蛋、蔬菜、水果、奶制品、成品油等商品市场供求情况的调查,制定有力的保供措施;要协调有关部门对应急商品采购、投放工作给予政策支持,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网点多的企业建立高效、安全的采购加工投放网络;要协调指导企业落实商品货源,增加适销品种供给,丰富市场供应,确保大宗商品供应不出现断档、脱销;要协调有关部门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区域顺畅流通。
各批发、零售企业和中石化、中石油宣城分公司要加强商品货源组织和储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
总体目标
在巩固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使我乡食品安全各环节特别是学校食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确保如期实现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
整顿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责任部门:乡农技站,乡畜牧站)。
1、工作目标
配合县农业局,县畜牧局进行农产品质量的抽查检验,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达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推进,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
2、主要任务
(1)加强蔬菜、畜禽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检测,确保不发生因此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加强饲料质量安全检测,饲料及畜禽产品养殖环节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3)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3、主要措施
(1)开展种植业、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生猪“瘦肉精”和饲料非法添加剂等突出问题。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
(二)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责任部门:乡食品安全办公室)
1、工作目标
配合县工商局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溯源制度,食品零售户98%以上要保留可追溯的进货票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及措施
(1)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
(2)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维护食品经营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索票等制度,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
(三)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责任部门:各村委会、教育辅导站)
1、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食堂许可证持证率达100%。重点强化对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加大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监督力度,严格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原料进货索证索票率达100%,餐饮具消毒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2、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等制度。
(2)加强农村家庭自办群众性宴席的申报、登记、备案的督促、检查工作。
(3)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3、主要措施
(1)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从严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等违法行为。
(2)开展学校食堂等集体食堂专项检查,督促集体食堂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加大餐饮具消毒专项整治。
(3)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农牧区集体群宴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引导举办农牧区家庭群宴的户主和承办农牧区家庭群宴烹饪的流动厨师完善内部管理,建立符合餐饮安全要求的自律标准;建立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牧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力。通过督促、检查,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率达95%以上。
(4)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食物中毒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和事故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责任单位:乡食品安全办公室)
1、工作目标
在全乡树立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正面引导。
2、主要任务和措施
按照“抓整治、严管理、促规范、建示范”的原则,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单位、示范店等创建活动。
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整顿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措施、目标、时限和责任,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整顿任务。
(二)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
(三)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收集上报。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将整顿期间的重要工作进展、成效等随时以文字形式上报乡食品安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