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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来,经过20多年不懈探索,大胆实践,我们取得了成功,积累了经验。遥望前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依然是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引航之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又一重大理论和实践推进,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活力之源。曾经,粮票、布票、肥皂票见证了一个商品短缺时代,我们落后于迅猛发展的外部世界。而今,市场机制催生蓬勃的生产力,开放的中国与世界深度交融,成就了中国道路举世瞩目的辉煌。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推进经济体制以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飞跃。将市场经济的种子播撒入社会主义的土壤,极大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极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极大增强了党和国家生机活力。
经过20多年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特别是政府和市场关系还没有理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效发挥受到诸多制约,实现党的十提出的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任务,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问题。这次全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重大推进。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体现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一般规律,必将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决定性作用”并非“全部作用”,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然要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划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让“两只手”相得益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将迈出新的步伐。
认为,生产关系决定一切社会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遵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依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主要涉及经济体制改革,但必然会影响到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一些体制机制,需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而改革,及时推进、相互协调,使各方面体制改革朝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方向协同推进,同时也要使各领域自身相关环节,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同心协力、同频共振,才能聚合起协调推进的强大能量。从建立到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啻为一场前无古人的伟大革命。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我们深信,改革大业一定会在向纵深推进中,开拓新境界、创造新光荣。
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环境保护战略目标而采取的环境经济制度、环境经济的运行机制以及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的总称,三者是建立与完善环境经济体制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环境保护制度制约着环境保护的运行机制和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同时环境保护的运行机制及经济政策又对环境保护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起着积极地促进作用。
1.1环境经济制度
环境经济制度是约束环境与经济活动各主体行为的各种规则,是建立和改进环境经济体制的重要依据。环境经济制度主要由环境管理制度、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环境资源再生产制度以及环境经济法律制度等构成。
1.1.1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是各级环境主管机构采用的对各种经济行为进行有利的约束与规范的管理手段,对资源使用、环境影响、生态变化的决策直接进行干预。环境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决定了环境资源能否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经济各领域实现有效配置。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环境目标责任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限期治理制度和污染集中控制制度等。
1.1.2环境资源产权制度
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对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起决定性作用。完备的资源环境产权制度主要包括资源环境产权界定制度、资源环境产权交易制度、资源环境产权保护制度等三个方面的制度。
1.1.3环境资源再生产制度
环境资源再生产是指社会生存和发展赖以持续的自然环境条件的再生产。环境资源的再生产制度主要包括环境资源再生产的组织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监督制度、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通过上述制度协同作用,使各地区能够根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安排产业结构和经济规模,主动采取各种环境资源再生产的措施。
1.1.4环境经济法律制度
建立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是环境保护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重要保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领域的与环境和资源保护有关的立法;二是环境经济执法,包括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法律的实施体系和保障机制;三是环境经济有关法律实施执行的监督机制。
1.2环境经济运行机制
环境保护运行机制就是环境经济活动中的各主体(政府、市场、公众)和客体(生态系统、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功能。健全的环境经济运行机制有助于环境经济体制的运行与实现。环境经济运行机制主要包括:
1.2.1环境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调节机制
按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以及经济运行规律,理顺环境经济活动中政府、市场与公众的关系及地位,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机制,以充分发挥各主体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2.2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把环境保护前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阶段,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结合起来,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合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推动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应和环境效益。
1.2.3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是根据价值规律,同时在各类经济政策中融入保护未来长期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资源或环境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来指导、引导、激励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环境财政政策、环境税收政策、环境金融政策等。各项环境经济政策是环境保护运行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
2新时期进行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2.1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经济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环境形势
党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30年来,作为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事业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以发展理念的深化、决策部署的调整为标志,每一次思想突破、每一个体制机制的创新,都给环境保护事业带来了大发展[3]。
但也必须意识到,目前全国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我国仍将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期,环境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污染源表现为点源与面源复合,污染类型表现为工业污染与生活污染并存,生态恶化的影响已经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严重影响了人类的正常健康的生活,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面对这些压力与挑战,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经济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的需要,具体表现在:环境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宏观协调功能较弱,与综合决策部门协调能力不足,环保部门对于跨部门、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政策和环境问题屡调不协、屡解不决,统一监管难以实施;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仍不成熟,环保利用外资效率有待提高,完善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尚未形成;环境科技体制仍显僵化、环境监督机制仍不健全等。
2.2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是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題的必然要求
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还在于通过制度创新破除体制障碍,进行全面、深刻的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中国30年来环保领域的改革实践也证明,通过不断深入改革,完成对旧体制的突破和新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才是中国的环保事业不断推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和谐的巨大动力。国外的实践历程也表明,加快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建立和实施一套全方位、多领域的宏观环境经济政策,能以较低的成本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的目的。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发达国家就积极应用环境经济政策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均衡发展,在以后的30多年中,西方发达国家对市场机制、财税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政策进行了基于环境考虑的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了成功,实现了很好的环境效益,而我国的此项工作才刚刚起步。因此,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是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
2.3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是积极推进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内容
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调整环境与经济的关系的重要手段。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已逐渐从“环境保护制约经济的增长”向“环保优化经济增长”转变,因此逐渐改变“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制约经济发展”的观念,认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以及“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而长期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制度也滞后于“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需要,迫切需要对现有的环境保护经济体制进行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
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探索建设环保新道路的一个重要的内容。2009年7月,周生贤部长在环境保护部党组扩大会议上作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努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他强调,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注重制度建设,构建高效的体制机制,是加强环境保护的一条鲜活经验。
2.4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也是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不是孤立的问题,不仅与本国经济、政治、法治、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而且与本国整体的经济体制改革密不可分。正确把握一国经济体制的历史沿革和改革趋势,对于清晰地认识现行环境保护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找准未来的改革趋势和发展方向非常重要。
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也是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已融入到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中。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党和国家把环境保护摆在了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环境经济体制的改革问题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位置将越来越重要。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就明确指出:“要理顺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价格改革,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机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
2.5中国环境问題的复杂性决定了进行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是环境保护部门参与经济综合决策的重要途径,环境问题不仅具有普遍性,也具有特殊性。环境问题具有浓厚的科技背景、高度的决策风险,同时又涉及广泛的利益冲突,因此,环境保护又不同于其他的经济活动,环境保护经济体制相对于整个经济体制,自会”,强制性地加大流域中下游生态受益地区政府对三江源区政府和个人的财政转移支付。
3.3.3三江源区生态外溢效应的量化
生态效益作为公共产品在目前的量化技术上存在巨大困难,三江源区恶劣的自然环境更为补偿标准和强度的确定增加了难度和变数,这也是三江源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没有真正取得突破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需要开展资源环境实物量统计以及资源耗减、环境损失估价方法等课题的研究攻关,加快建立可以定量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评价体系,为三江源生态补偿提供实际可操作的价值估算依据,确保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3.4建立三江流域区际民主协商机制
我国流域生态环境管理属于自上而下的纵向垂直管理模式,横向间的协商和管理明显不足,跨流域的环境管理体制非常滞后,流域性机构作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其法律地位和职能不明确,难以成为流域区际生态补偿的主导者。建立健全三江源区与三江流域中下游间的区际生态补偿机制,应当以三江流域为基础,以生态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一体化管理为目标,由中央政府牵头,成立由流域地方政府组成的流域开发管理委员会和流域管理机构,采取俱乐部机制,实行“一省(市)一票、多数决定”的投票原则,定期举行会议,就流域生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生态成本和收益的承担与分享等事宜进行磋商和谈判,在民主然也有其独特的要求:第一,环境问题是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第二,环境问题涉及广泛的利益冲突,所以环境主管机关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于政治和行政的不当干预,独立于企业,从而保证监管的客观和公正;第三,由于环境问题具有浓厚的科技背景和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环境监管必须借助市场激励的方法,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其他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因此,针对环境保护问题的这种特殊性,进行中国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十分必要。
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召开30周年大会上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我们既不能把书本上的个别论断当作束缚自己思想和手脚的教条,也不能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东西看成完美无缺的模式。”“我们要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新期待……不断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本期我们结合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就“中国模式”的相关话题展开深入探讨。
人们早已认同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模式是“渐进型”改革,但这样来定位中国的改革模式是不完善的。因为“渐进型”改革除了表明中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速度和节奏以外,不能表明其它任何特征,所以应该再探讨,给中国改革模式一个准确的定位。
我认为,中国改革的模式至少有以下四个特征:
从发动和调控的主体来看,中国的改革是一种“政府主导型”改革。改革的需求虽然首先是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但是改革的提出、发动、组织和调控都是政府。
从改革的目标来看,中国的改革是为了解放社会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争取公平与效率兼得。社会主义不能只讲公平、甚至把平均主义当作公平而不讲效率,更不能为了追求效率而放弃公平,以致社会出现两极分化。这都是不能允许的。
从体制模式来看,中国通过改革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等同于西方的市场经济体制。它是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就其运用市场配置经济资源而言,和西方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相似的、没有原则区别的,但它出于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需要和满足经济健康运行的要求,政府实施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这一特征使它能够保持经济无危机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加强改革顶层设计是新时期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同时强调“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回顾近年来的改革,尽管在某些领域有所突破,但总体上推进乏力,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未能按预期实现突破。究其原因,大量问题出现在改革顶层,主要表现为改革的决策设计机制、执行协调机制和监督考评机制三方面的问题。
(一)决策设计机制
1、从改革的目标来看,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导致市场化不足与市场化过度问题同时存在
一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还没有有机融合,政府主导型改革导致部分领域市场化不足。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一直以来没有处理好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即如何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及优势。突出体现在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等方面。其结果是出现市场化不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过度主导产权制度和资源要素配置,造成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非常艰难,垄断性行业改革难以突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还没有真正解决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计划经济下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与市场经济运行的矛盾,构成了对市场化资源配置的障碍,割断和阻塞了经济总循环的畅通,影响了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没有厘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全面市场化导向造成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脱节,社会体制亟待构建。改革以来,长期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大量民生问题不断凸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市场化过度的另外一个表现是在很大程度上我国形成了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控制的资源多、政府的管制多、政府干预经济多。在此过程中,由于政治体制没有相应改革,政府部门没有相应转型,政府职权没有重新界定,官员行为没有受到相应的约束,原来设想的竞争性市场经济有可能演变为垄断性的市场经济、权力操纵下的市场经济。
2、从改革的思路来看,改革推进的策略和方法枯竭
一是有的改革思路尚不明确,改革推动没有抓手,大量改革问题悬而未决。当前,许多领域面临改革深化找不到着力点、改革推进无从下手的疑惑,如统筹城乡、两型社会等体制部位找得不准,住房保障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到底在哪里,可能还没有摸透。国有经济怎样布局和国有资产如何监管,收入分配制度如何体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如何保障劳动报酬比例的合理提升,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如何分配等问题,可能还需要继续探索改革办法。
二是改革缺乏优先序安排,改革推进没有主线和中心环节,各领域平行推进。从当前实际工作看,原有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的经济体制改革系统性取向存在着一定的断裂,导致能够带动全局的改革主线不清晰,各方面的改革出现了一定的自我循环、各自为战、改革合力取向衰减的局面。对于未来的改革优先序安排,理论界的争议亦很大。有人建议要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带动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改革;有人认为以要素的市场化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并以微观领域的改革突破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还有人主张改革,认为当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走进了一个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打开局面的阶段。
三是改革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通道均不通畅。一方面是地方政府想改而没权改、不敢改的问题。地方政府受制于中央现有的各种禁令以及各级各类法律法规,一些领域的改革遭遇到很多“红线”,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没有得到中央政府改革试点权的前提下,地方上只能维持现状,或者通过一些变通手段、欺瞒手段艰难推进。另一方面是地方缺乏自,想改而改不了、需要中央自上而下推动的问题。如与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考核评价制度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相关的体制等等,关键靠“自上而下”系统配套的、强有力的行政推动,需要渐进的改革过程,仅靠地方政府难以实施。
四是增量改革原则没有创造性的延续应用,利益格局调整困难。增量改革原则被无数改革实践所证明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是我们推动各项改革的宝贵精神财富。当前,虽然改革的背景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的利益分配很大程度上已由过去的增量变革变成了现在的存量调整。但是,存量在增长,存量亦包含着增量,利用增量调整来改变存量格局仍然能够完成改革目标。目前这一重要的改革方法没有有效地运用于各领域改革中,改革措施只是针对改革的存量、针对既得利益和弱势群体来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困难无疑是巨大的。
3、从改革的任务来看,改革的系统性取向断裂,长期与短期混乱、发展与改革错位
改革的系统性取向断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难以构成有机整体。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原有的几块内容(市场主体、市场体系、宏观调控、社会保障、法律等)与科学发展观提出后,新提出的一些改革任务(如统筹城乡、两型社会等),它们之间不融洽、不协调,长期任务和短期任务交织、发展任务和改革任务并列,难以构成系统性的考虑。原有的改革任务并没有完成,又出现了许多新的改革任务,但新老关系纠结,改革日益领域化、部门化,许多改革形成了并列前行而又难以取得进展的局面。
(二)执行协调机制
1、机构势微力薄,无统筹,欠协调,改革弱化虚化
一是改革缺乏高层次的统筹协调机制。当前,深化改革面临着许多矛盾和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的领域和环节,问题大量发生在顶层,改革的综合性要求更加突出。经济体制改革本身的深化,已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改革连在一起,改革真正成为庞大的系统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职能部门进行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改革就难以顺利推进,在实施中可能会衔接不好,影响整体改革的进展,乃至成为维护部门利益、损害改革开放大局的工具。面对复杂的利益格局,现有的发展改革部门从根本上担当起统筹协调各利益部门、利益群体的重任难度很大。如果没有更高级别的改革机构,改革将会继续面临2003年后国务院体改办撤销之后改革事业进展乏力的局面,同时进一步推动改革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
二是目前适应新的改革形势要求的横向部门之间的改革工作协调机制还不健全,改革总体指导与专项改革沟通协调、改革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协作配合等,缺乏制度保障。目前,横向部门之间现有的协调机制缺失,发展改革部门由于权力级别所限根本不能担当起改革统筹协调的重任。专项改革的推进必须通过建立更高级别的改革领导小组才能统筹协调。改革缺乏整体设计,各领域各部门单独推进,受制于部门利益难以取得较大成效。
三是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目前,由于改革工作一定程度上被弱化虚化,改革进展短期内难有起色,因此,不少发展改革部门具体从事改革工作的同志,特别是业务素质比较高的骨干力量转向其他部门或其他业务领域,改革工作面临队伍不整、人员涣散、经费保障不力的困境。
四是发展与改革脱节,改革的长期目标受短期波动掣肘。主要是改革让路于发展,改革措施短期化,改革与发展的认知与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改革和发展只是理念上结合,实际工作中脱节。地方政府这些年来一直是“最关注发展、最担心稳定、最排斥改革”,对改革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发展硬、改革软”的问题。“发展出题目、改革作文章”,是正确的指导,但需要从改革开放事业的全局性、长远性和战略性理解和指导改革实践。改革重在“治本”,消除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长期性的体制障碍,但近年来改革的长期目标受短期波动掣肘,改革举措更多地体现为应对宏观形势起伏的政策性手段,改革的目标和内容带有较强的短期性取向。
2、方案设计论证不科学,部门、地方、行业利益阻挠和扭曲改革方案制定
一是“政府主导型改革”的决策方式已不能适应民众广泛参与改革的新需要。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前所未有。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很多,要啃硬骨头,打攻坚战;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普遍提高,维护自己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要求日益强烈。而现实中民众在改革中处于弱势地位,民众参与改革方案设计、改革过程监督的程度比较低,“部门化改革”强化了部门利益,由此导致了一些改革成果被少数人窃取、多数人不能分享改革成果的后果。
二是改革工作虚化、方案缺乏可操作性。各领域的改革方案过于原则性、理念性,缺乏可操作性,对既有利益格局调整有限,真改的地方不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垄断行业改革雷声大雨点小;财税体制改革很难按预期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未有实质性突破。改革触及的领域与环节越艰难,就越要求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取得实效上。而要取得实效,就必须更加注重务实地推进改革。
三是既得利益集团阻挠和扭曲改革方案制定。改革已进入到全面调整利益关系的新阶段,一些改革在各种利益的诱导下“走形变样”,如行政权力支配了部分资源配置,市场运行中的优胜劣汰机制往往演变为逆向淘汰,从而加剧了社会利益关系的失衡。“内部人主导型改革”现象在中国已经非常普遍。比如,各个部门纷纷立法保护自己的权力就是典型的“内部人主导型改革”。 这种“内部人主导型改革”实际上成为中国“权力资本化”的一个过程。突出的就是行政权力分权后进入市场,一旦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就不容易再改了。这里的困难,不再是认识上的,或纯粹意识形态上的,而是非常坚硬的、实在的既得利益。
(三)监督考评机制
一是建立促进改革创新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建立经济体制改革考核评价制度不仅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而且也有利于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衔接好各专项改革方案。目前,各级政府很少将改革工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是否具体安排,改革信息的反馈是否及时,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机制是否有利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改革的措施是否有力,推进改革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否有效,改革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调研及宣传情况等都没有列为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具体考核内容。
二是改革落实检查监督、责任追究力度不大。改革措施落实往往正面要求多,对执行不力的结果问责不够严格。对于没有严格执行改革措施的行为,往往没有严格问责,追究缺乏力度,使改革执行大打折扣。由于深入跟踪检查、过程督察不到位,对改革监督检查不到位,集中检查点多面广,难以深入,多停留在总结材料、领导汇报的层面。
三是改革评估机制亟待建立。改革执行力的强弱和高低、改革成效如何,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目前,改革评估机制的不健全突出体现在:一方面,评估指标体系缺失或片面化,偏重于经济方面,社会体制、行政体制评价较少;另一方面,缺少多元参与评估机制,对改革进展的官方评估很难见到,而社会舆论评价众多,但对改革进程难以发挥影响力。
二、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做好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新时期深化改革要坚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协调性,着重从全局和整体层面来设计和推动改革,对改革的目标、思路、任务、执行和考评做到科学规划,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制度改革相协调,使制度改革的设计、制定、实施、监督等程序和环节相配套。
(一)目标设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科学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未来一段时期,改革的顶层目标设计要紧紧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科学发展提供体制保障的总体要求,清晰界定我国要建立的市场经济内涵,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加强产权保护和市场法制建设,以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经济与社会、文化及政治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存在的重大不协调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二)思路设计:按照“渐进式”改革思路,不断创新改革推进方式
作为一种辩证思维方法,“渐进改革原则”在改革之初发挥了巨大作用。攻坚阶段的改革,综合性、系统性明显增强,牵一发而动全身。“渐进式”改革思路应继续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削弱改革阻力,减少改革成本。这就要求未来的改革要循序渐进、由易而难地不断向前推进;要把握推进时机、合理分担改革成本;要坚持增量原则、自下而上推进各类改革试验;要合乎国情、不断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改革路径和方法。
(三)任务设计: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四位一体”全面体制创新
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直接讲的是经济发展、经济建设领域的变革,但是它要延伸到社会发展领域、政治发展领域、文化发展领域。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就是要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因此,适应新的改革发展形势,改革之初形成的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扩展到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四位一体”全方位的体制创新,系统性显著增强,整体配套要求更高,单个领域的突破已很难达到改革目标。因此,未来一段时期的改革,必须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四位一体”的体制变革。
(四)执行设计:重构统筹协调机制,破除既得利益干扰
当下要尽快明确“顶层设计”的主持机构,建议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的权威的、独立的、超越部门的改革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强有力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推进强有力的自上而下改革,为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障。从领导和谋划改革的要求看,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的协调机构,有利于从全局上把握改革的进程。强化改革的决策机制,对每项重要的改革做好总体部署,使改革决策机制更加统一有力;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对各方面改革实施具体、统一协调;综合把握改革的总体情况,改善改革的推进方式,把自上而下的改革与地方性改革试验有机结合起来。
(五)考评设计:强化考核,多元评估
首先,建立完善的改革评估指标体系。改革评估指标应包括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四位一体的改革进展。其次,建立改革的反馈机制。对改革过程中暴露的矛盾和问题,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第三,建立多元参与的评估体系,将社会评估组织和专家等纳入评估主体范围,充分发挥和整合不同评估主体的优势,形成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
关键词:转轨经济学 华盛顿共识 激进式变革 渐进式变革
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基本特点主要包括:从经济体制方面表现出来的内容来看,是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而从经济发展模式方面来看,则主要表现为越来越多地依靠于市场机制校正跳跃式发展所形成的社会生产结构,而缺乏经济核算和生产者激励机制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则更多的表现为社会再生产循环的困难程度,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增长方式转变正是从解决这些矛盾的实践中开始的。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两分法,主要是针对计划经济体制排斥经济核算、不注重生产者物质利益等重要问题,从而最终采取了放权让利的改革方式。
转型经济学:超越渐进与激进
本文所指出的所谓的转型经济学就是指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转轨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学视角下的转换,即经济学范式转换。从人类社会有经济这一现象开始,人类的经济增长方式就依次经过了多种转化形式:产品运营、资产运营、资本运营。而随着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很多理论界学者也把知识运营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增长方式来运作。因此,可以看出,我国由改革开放以前到现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转型:其一就是经济制度的转型,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其二就是现在理论界一直都在提倡的经济增长方式与人类实践模式的转型,即常见的宏观与微观的相互转型。这两种转型都是局部与整体、个别与一般、微观与宏观的相互关系。本文以转型经济学的两个重要的代表流派为切入点,分析这种部分与整体、个别与一般以及微宏观之间的关系,以此来详细阐述我国经济两分法的走向历程。
(一)华盛顿共识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多数拉美国家陷入了长达10余年的急剧通货膨胀和债务危机爆发的经济困难时期,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认为的实行紧缩的政策防止通货膨胀、削减公共福利开支、金融和贸易自由化、统一汇率、取消对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的限制,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方式,在当时均得到来自于世界银行的大力支持,即“华盛顿共识”。后来这些观点又被称之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随着全球化的日益盛行,“华盛顿共识”从而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可。
“华盛顿共识”在最初的时期,受到了来自于国际金融组织的热烈欢迎,其中的很多政策都是以经济学的教科书知识为基础的。“华盛顿共识”认为,国家经济的转型必须依靠三大支柱的支持:即价格的自由化、私有化、宏观经济的稳定化。价格的自由化也就是在本国经济中实行自由价格,让市场价格能在经济中起引导作用,并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私有化的支撑与实行可以使最大的市场主体—企业产生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激励效应,稳定化主要是指宏观经济在价格上的持续稳定性,使价格体系能够随时对市场上不同的商品稀缺起调剂作用。“华盛顿共识”还认为,国家经济在转型中一旦引入市场体制的改革,将很快收获利益,生产效率也会大幅度提高。因此,转型必须是激进的、爆炸式的发展模式。
(二)制度经济学对转型经济的观点
制度经济学研究是主要以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来研究制度对国家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以及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又是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和发展的。西方现代经济学各发展流派在不断的发展完善,而制度经济学在现当代的转型经济学发展领域里是一支特别引人注目的经济学分支。它强调立足于个体间的互动经济关系来解释其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它最先确立了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以此经济关系作为研究的重要起点,并反过来确定以一个总量的标准如何对整个经济活动做出一定量的安排后果这一研究思路。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的领域中,颇为引人关注。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现代微观经济理论中所提供的制度经济学这一特殊角度的基础上的。当前在西方国家对制度经济学做出很大贡献并同制度经济学共同发展的经济学家主要包括:科斯、诺斯、威廉姆森等。这几位学者认为:市场之所以能够充分的发展主要是依赖于足够的制度建设。在经济学中最前沿的理论是现代微观经济学,这一理论包含了市场信息不完善这一特点。所以,市场良好、持续的运作必须依靠市场提供的完备的信息,这样才能使市场的经济主体对一切信息了如指掌。反之,不完善的市场信息将无法保证市场良好作用的发挥。
反思:转型经济学的两种改革道路
回顾我国30多年以来的经济改革历程,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第一阶段性表现为1979年底召开的以后我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第二阶段是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时所提出的在我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三阶段是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的我国改革目标,即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三个阶段被形象地誉为中国经济的三座里程碑,更是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改革开放的开始阶段即改革实践过程的设定阶段、双轨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形成和渐进式改革道路发展的确认阶段、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轨的阶段。从我国经济发展的视角来看,经济改革的理论基础是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经济改革理论必须是以指导改革实践、服务于改革实践为研究对象的一种规范性理论。
(一)经济改革理论
经济改革有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即经济改革理论这个基础性要素,社会在对待经济体制改革的态度一般是首先强调利益关系,但是并不受自身利益决定,更取决于人们对经济改革所采取的根本措施是否符合社会公正性的判断。换言之,亦即社会公众对社会问题中的公正性的某些基本价值,即国家意识形态的认识。而一旦当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发生变化,那么必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价值观的变化。这就表现为经济改革理论研究要受到经济实践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在各个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由于段性特征不同,相应也有不同的理论出现,但由于理论本身还存在着一定的反复性,势必导致经济改革很难从时间上来划分出清晰的、截然不同的发展阶段。
纵观我国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历程和我国经济改革理论的发展,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必须沿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来发展经济,这点已经在我国学术界得到了共识。这个过程不仅是对原来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大胆突破和扬弃的过程,更是对市场经济重新认识的过程。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普遍认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特征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这也是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对社会主义制度属性的定义。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学术界以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形式和体制模式的高度,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的关系、价值规律和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剖析,得到结论: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仍旧是商品经济。同时,还进一步提出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的,从而摒弃了传统的计划经济观点。而对于我国公有制的改革理论探索,始终贯穿于经济改革和体制转型的整个过程中。对于这方面的理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只能是单一公有制的理念,提出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局面必须是混合经济的共同发展,对社会主义发展的经济制度进行了重新定义;第二,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对原来传统的国营经济形式进行了否定,提出了多种公有制形式的观点,并使股份制逐渐成为一种公有制的全新形式;第三,在所有制关系方面,面对从宏观到微观企业财产组织层面的发展这一主要问题,提出了两权分离的具有较强实践性的理论。并引入了西方经济学对于产权的理论和方法,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和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研究和实施,最终解决了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问题。
如果从收入分配这一社会现实来看,这一改革不仅改变了传统的按劳分配的平均主义观念,并在很大程度上对效率以及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问题给予了关注。同时还对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提出了理论思考,充分地肯定了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和劳动力市场是现实存在的,并提出了要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紧密结合起来的经济体制。
(二)商品经济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
30多年的改革开放,让理论界对经济体制的发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经济改革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理论,这一理论是通过经济改革理论的发展而奠定的理论基础,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和局部突破提供了重要以及必要的理论基础。其实这一商品经济理论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初期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原型,这就是所谓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的学术观点。进入20世纪80年代的中后期,学术界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基础上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理论。以市场取向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经济改革理论是建立在改革开放全面启动的基础上的,并根据当时的经济体制运行的实际问题而提出的,是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彼此之间关系的一种深入探索,并具有倾向性和过渡性。
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依赖于我国农村的和非国有经济体制的迅猛发展,我国一方面在实行改革开放,另一方面又在借鉴国外的经济理论,使得我国的经济理论由改革初期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内容,转变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要取向的改革内容。市场经济理论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更加突出了市场的本质、市场的有效调节以及市场经济在发展运行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还充分肯定了市场的主导可以决定大量的经济活动这一社会现实,并对生产要素应该进一步商品化、市场化给予肯定。这一过渡性的改革理论为我国更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随着西方比较经济学的引入,以经济改革理论为理论基础,理论界重新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不同的经济体制模式,明确将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划分为宏观调控、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微观基础企业主体这三个互相有机结合的层次。经过多达十几年的经济改革理论和社会实践的探索和激烈辩论,我国经济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逐渐被确立起来,即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
结论:我国经济转型的两分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尤其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也由原来的农村经济改革转移到了城市国有企业的经济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开。经济改革的理论研究重心已转移到了经济改革的战略如何选择的问题上。这一理念主要包括:改革目标的探索、经济改革的基本思路、经济改革的基本策略以及主要步骤等问题的涉及和选择。
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传统的社会文化、思维模式、风俗习惯、道德观念等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着改变,但是这种改变是需要在一段漫长的时间积累中培育和引导的。更主要的是,这些内容上的经济体制是与正式的经济制度的变化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的。总之,经济改革理论是与经济实践互相作用并不断发展的,它向前迈进的每一步都是由于随着改革实践的不断深入遇到的需要解决的新问题而提出的,那些不能按照传统的理论来解决的实际经济问题都将是理论发展的新起点。
参考文献:
1.莉.转型经济学的“转型”:超越渐进与激进的两分法.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2)
一、经济体制改革
在这一部分主要是我阅读了《中国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林毅夫、蔡昉、李周著)这本书后的想法。
我国传统的经济模式是由三个基本方面构成:⑴以重工业为优先发展目标的经济发展战略;⑵以低利率、低汇率、低工资和低物价为主要特征的宏观政策环境;⑶以计划分配资源、重要部门的国有制和体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管理体制。传统模式的这三个主要内容具有形成上的历史因果关系和运作上的相互配合、相互依赖的逻辑关系。
解放后,我们曾面临着如何在缺少外援和贸易的条件下迅速实现工业化的历史选择。从当时的客观环境和主观认识出发,我国选择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来带动整个经济建设,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而我国当时是一个资金稀缺的经济,不利于发展重工业,为了解决重工业发展的要求和现实经济实力之间的矛盾,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来抑制市场的作用,人为压低重工业资本形成的成本。因而,当时便形成了以压低利率、汇率、资本品价格、工资和消费品价格为主要内容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进一步还需要解决将稀缺但相对价格被扭曲的要素投入到政府置于优先发展目标中的部门,因此便形成了集中分配资源的计划体制,与此相应产生的则是工业部门的国有化和农业的化,以便将经济剩余集中到工业部门。
这种偏向于资本密集型的产业目标以及由此产生的扭曲要素和产品价格信号的政策环境,不利于我国资源比较优势的利用,形成了“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的产业结构;而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和单一的所有制格局,抑制了竞争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造成了企业经营不善、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不足,从而整个经济的低效率。
感想:对于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经济政策的认识仅仅只是停留在过去的课本上,只知道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对中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有哪些特征、以及计划经济体制给中国带来了什么等等之类的问题一直很困惑。而在读了以上段落后,让我的眼前豁然开朗起来,对于过去我国实行经济政策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实行计划经济是历史的使然,社会主义国家必然要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但计划经济体制有其诸多的弊端,如价格扭曲、效率损失严重等等,这些都造成了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慢。另外我国的经济政策还与当时对国际政治环境的判断有关。我国之所以要实行以重工业优先发展,带动其它工业发展的战略是和当时的政治环境,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下,我国只有靠自身力量来发展,以实现赶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目标,并且还要应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军事威胁,使得我国不得不选择走这条所谓的“捷径”,而并没有真正根据自身的情况,去选择优先发展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这使得我们从一开始走的“捷径”变成了一条“弯路”。
正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中国在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但中国的改革没有他国的经验可借鉴,是“摸着石头过河”,是一种渐进式改革。
中国渐进式改革具有如下特征:
⑴增量改革。即不从对资产存量的再配置入手,而着眼于在资产增量的配置上引入越来越多的市场机制的改革方式。这种改革方式是我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特征,被证明是成功的。
首先,对于矫正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增量改革可以避免一个调整成本。经济改革获得最大限度的支持和政策上的持续性,有赖于它能够带来即时的收益和支付尽可能少的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改革最佳的轨迹应该是使增长直线上升而避免一个J字型的增长。
其次,增量改革有利于维持改革过程中稳定与速度两种要求的平衡。
⑵试验推广。我国的经济改革大多不是在全国范围内同时推展的,而是每项改革措施都从较小范围的试验开始,在取得成果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加以局部推广,由点及面,不断总结和观察,进而扩大其实行范围。所以,这种方式也意味着我国改革的局部性特征。无论是对于自上而下自发式的改革措施,还是对于政府推行的改革措施,这种试验推广的特征都存在。前者如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过程,后者如企业承包制的试行和创建经济特区等。
这种改革方式的主要优点是:①尽可能地减少改革风险;②这种试验性的自发改革,与增量改革相结合,能够及时提供在哪些领域进行改革具有最大收益的信号;③为市场的建设和发育创造了一个过程。
⑶非激进式改革。实行非激进式改革,首先能够充分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保持制度创新过程中制度的相对稳定和衔接。其次可以避免大的社会动荡和资源浪费。激进式改革必然强烈地损害到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会招致猛烈的抵制,同时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最后,不实行以私有化为中心的改革方式,避免了资产存量再分配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以及由此产生的冲突,因而可以保持接近于共同富裕的社会分配状况。
感想:渐进式改革是中国明智的选择。虽然渐进式改革也有其弊端,如价格扭曲会仍然存在,因而导致效率损失依然存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改革方式却是成本最小的,不会引起太大的社会动荡,这适合于我国的国情。因为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没有受到损失,不会引起他们的抵制。相比之下,激进式改革一夜之间将原有的缺乏效率的经济体制推倒,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虽然价格扭曲能在很快的得到纠正,效率得到重新恢复,但是这种改革的成本却是比较大的,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收到损失,引起他们的抵制,必然导致严重的社会冲突,社会动荡。
二、关于改革阻力
改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不可能不会遇到阻力。这是因为改革是一种制度变迁,它更一般的是非帕累托改进,必然会涉及到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这就会引起利益受损人的抵制,阻碍改革的进行。关于对改革阻力的认识,我主要是通过阅读樊纲教授的文章中了解。
(一)相对阻力与绝对阻力
所谓“相对阻力”,指的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一部分利益集团会在改革过程中受到利益的损失(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损失),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而抵制或反对改革,从而构成对改革的阻力。
改革的相对阻力有以下两种具体形式:
第一,社会成员分成明显的利益集团:能够在改革中受益从而拥护改革的集团;因改革会给他们带来损失从而抵制改革的利益集团,无所谓的中间势力。这时,对改革的阻力表现为明显的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
第二,社会上每个人都认为旧经济体制应该改革,每个人都称自己为改革派,但每个利益集团都根据自己的特殊利益或从自己所处的特殊地位出发,提出符合各自需要的改革方案—每个人都想把体制改得对自己更为有利;人人都在喊改革或深化改革,但各个人的不同含义,结果是大家争论不休,改革迟迟进行不下去,或发生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每一方都可能指责其他人是改革的阻力,但事实上可能每个人都同时构成对有效的改革的一种阻力。
改革的绝对阻力指的是社会上每一个人都可能遭受一定的损失,从而每个人都具有抵制改革的动机。这重要指的就是因改革初期所发生的改革“阵痛”而引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可能因对改革在初期阶段所会引起的震荡、引起的生产下降而产生对改革的疑虑与恐惧,并因此而抵制改革。
感想:对于相对阻力来说,如果受损利益集团的势力越强大,那么改革遇到的阻力就会越大。而对于绝对阻力,只能用经济的发展,让人们都能分享到改革的成果,或者说服人们相信改革定会给他们带来足以弥补眼前损失的好处,消除人们心中恐惧时,人们才会相信改革,才会支持改革,至少不反对改革。
(二)可消除的阻力与无法消除的阻力
不可消除的阻力有:⑴一些无法通过物质补偿而消除的精神损失所引起的对改革的抵触;⑵无法彻底消除的相对损失所引起的对改革的抵制;⑶与改革“阵痛”有关联的阻力。
除以上情况的阻力都属于可消除的阻力。
感想:对于可消除的阻力,一般可以通过补偿或者赎买的方式来消除。但问题的关键是怎样补偿、该补偿多少才能消除阻力,这是一个难操作的问题,因为如何衡量补偿的量是个难题。再者政府是否具有这个能力去补偿呢?当然如果能够解决以上问题,那么改革的阻力也必然会消除,使改革接近于帕累托改进。此时改革可称之为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即当改革收益者的收益足够弥补改革受损者的损失,并有剩余时,这样的改革是有效率的。对于不可消除的阻力,更多是一方面通过经济发展来降低,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教育、劝说的方式来降低。
三、后记
第一个思路,脱离国情,过分超前,难以推进。第二个思路,难以构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模式,最终达不到解决问题的目的。第三个思路,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也有可行性,应该首选。
同时,构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制,还要充分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吸收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二是紧密结合当前国情。
考察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尽管各国因政治体制不一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基本一致。一是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各负其责。二是一般都有健全的预算编制专门机构和充实的编制人员。三是一般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财政直接对各个部门。四是预算编制期限较长,一般在一年或更长时间,有比较充裕的时间。五是预算编制非常细,都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六是核定部门预算时考虑部门组织的收入,统筹安排。七是安排部门预算普遍采用零基预算,不搞基数。八是预算的法制性极强,从预算编制到执行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甚至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九是都有非常严密科学的监督体系,确保预算严格执行。十是财政资金账户管理非常科学规范,一般实行“单一账户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有效防止了违纪问题的发生。这些都应该在设定我国预算管理改革模式时加以吸收和借鉴。
就当前我国现状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进程之中。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发生很大转变,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越来越发挥基础性作用,与此相适应,财政职能也在进行调整,正在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经营领域投资,增加了对政府宏观管理、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框架已经明确确立下来。这种财政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现实国情,必须体现在预算管理当中。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河北省预算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确定为:重新界定预算管理职能,规范预算管理运作程序,强化预算监督,真正把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财政预算、早编细编预算落到实处,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预算管理新体系,实现预算管理公平、透明、健全、稳固、规范、高效,切实增强预算宏观调控能力,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讲,改革基本的着眼点在于:第一,健全和强化预算管理职能。推行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按部门编制,由财政编制到部门(一级预算会计单位),落实到项目,增强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二,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运行机制。改革预算管理运行机制,调整财政内部机构设置,预算编制、执行适当分离,强化财政监督职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监督管理。第三,努力推进理财科学化、民主化。积极研究运用科学先进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的精度和准度;充分考虑和吸收社会有关方面意见,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加强财政资金和账户管理,确保预算安全稳健运行。第四,加强预算管理的法制建设,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依法制定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修订和调整与预算管理有关的政策条文,努力创造良好的预算管理法律和政策环境;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申请、分配、下达、追加的业务办理程序,实现依法管理,规范运作。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构建的新的预算管理模式框架,主要在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组织形式、编制方法、监督体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
(一)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预算管理新机制
运行模式是预算管理改革的基础性框架内容。建立新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改革传统预算管理编制、执行职责界定不清,部门交叉扯皮的做法,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个环节在工作中清楚划分,相互分离。三个环节一脉相承但又彼此间相对独立运作。与此相适应,财政内部原来行使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要进行重新调整,划分为编制、执行、监督三个大的部类,各负其责,不再直接介入其他环节的管理。预算编制机构全权负责预算编制工作,统一掌握预算编制政策与标准,审核、编制、确定财政和部门预算;预算执行机构专职负责预算的执行,统一管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账户,办理资金拨付,管理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编制财政预算内外总决算;监督机构负责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预算管理纳入法制、规范的轨道。
(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河北省预算管理改革也采用了这一组织形式。预算管理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转移到部门,以部门为依托,围绕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形成一个更为开放和宏观的预算管理系统。一是将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取消财政与部门的中间环节,财政预算从部门编起,从基层单位编起。二是财政预算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预算管理以部门为依托。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财政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三是严格“部门”本身资质,只将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作为预算部门。此次改革,省直共确定了112个预算“部门”。因此,部门预算是一个综合预算,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核拨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
预算管理改革目标模式决定着改革进程和成效,关系重大,必须认真研究设计。在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预算管理模式、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预算管理模式时,有三种大的思路可供选择:一是设计理想的目标模式,实施彻底的、全面的改革;二是着重于解决现实问题,修修补补;三是设计过渡模式,总体谋划,分步实施。
第一个思路,脱离国情,过分超前,难以推进。第二个思路,难以构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模式,最终达不到解决问题的目的。第三个思路,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也有可行性,应该首选。
同时,构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制,还要充分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吸收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二是紧密结合当前国情。
考察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尽管各国因政治体制不一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基本一致。一是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各负其责。二是一般都有健全的预算编制专门机构和充实的编制人员。三是一般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财政直接对各个部门。四是预算编制期限较长,一般在一年或更长时间,有比较充裕的时间。五是预算编制非常细,都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六是核定部门预算时考虑部门组织的收入,统筹安排。七是安排部门预算普遍采用零基预算,不搞基数。八是预算的法制性极强,从预算编制到执行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甚至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九是都有非常严密科学的监督体系,确保预算严格执行。十是财政资金账户管理非常科学规范,一般实行“单一账户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有效防止了违纪问题的发生。这些都应该在设定我国预算管理改革模式时加以吸收和借鉴。
就当前我国现状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进程之中。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发生很大转变,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越来越发挥基础性作用,与此相适应,财政职能也在进行调整,正在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经营领域投资,增加了对政府宏观管理、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框架已经明确确立下来。这种财政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现实国情,必须体现在预算管理当中。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河北省预算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确定为:重新界定预算管理职能,规范预算管理运作程序,强化预算监督,真正把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财政预算、早编细编预算落到实处,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预算管理新体系,实现预算管理公平、透明、健全、稳固、规范、高效,切实增强预算宏观调控能力,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路径依赖”是制度经济学中关于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的分析方法。在制度变迁中,由于存在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得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强化,即在制度选择过程中,初始选择对制度变迁的轨迹具有相当强的影响力和制约力,人们一旦确定了一种选择,就会对这种选择产生依赖性,这种选择本身也具有发展的惯性,具有自我积累放大效应,从而不断强化这种初始选泽。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这一基本理论出发,来探讨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路径依赖的惯性特征。
地方税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分析
地方税制是在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框架中明确提出的。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划分各级政府之间财权和财力的根本制度,它受到国家治理结构的制约。在国家的治理结构中,一般来说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政府构成的,由于国情的差异,各个国家的治理结构呈现出多样性。在中国国家治理结构中,中央政府是治理国家的主导,而地方政府只是中央政府的人。尽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逐步相应的扩大,利益的独立性获得提高,但这一格局并未获得实质性的改变。作为人,地方政府要受到中央政府的约束,这种约束体现在,第一,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中央政府的整体性安排的约束,即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到财政管理体制的约束;第二,地方政府筹措收入的制度受中央政府约束,地方收入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制度选择集组成的,地方政府基本上无权制定新的制度规则。在这些既定的约束下,地方税制改革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路径依赖特征:
(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特征对地方税制改革的决定性影响。选择财政制度改革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这是由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内在决定的。然而,在改革的初期,向何种制度改革,即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对于治国者来说,可能是不确定的。为了维护改革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治国者选择“试错法”,也就是“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在实践中摸索出未来制度框架。因而,就决定了治国者从它最为熟悉的地方开始,这就是治国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积累的调动微观经济主体积极性的经验——通过权力下放来调动微观主体的积极性,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这一改革构成了中国20年财政体制改革的主导。从财政管理体制来看,主要表现为通过不断调整地方的收入基数和上缴的比例来调动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并由中央政府把握最后的决定权。无论是1980年的以承包制度为核心的“分灶吃饭”体制,还是1994年的分税制框架,都体现出中央政府对收支的决定权和调整权。这种决定权和调整权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可以通过收入的分成比例和税种的调整而获得在财政收入分配份额中的绝对优势,也就是说,在于不确定性、技术因素等作用下,当中央政府在收入的份额下降的时候,它可以通过调整而重新获得这种优势。这是因为中央政府作为改革的发起者和推动者,在整个杜会经济的转型还没有完成之前,通过对地方收入和支出基数或增收的上缴比例的调整,保障中央政府对收入的整体控制,是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平稳顺利推道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性要求的根本保证。从改革后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来看,自从放权让利的改革推行以来,中央本级组织的财政收入的比重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中央收入严重依赖于地方上解,而财政承包制所体现出的累退性,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提高中央政府的财力,通过1994年的改革,使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获得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从1996年起地方组织的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大于中央政府收入的比例,已经出现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大于中央财政收入比例,如果照此势头发展下去,中央本级的财力下降,而影响到改革的进一步推行时,新一轮的调整就势在必行,这种调整包括对地方税种的调整和地方收入的基数或者增收的比例的调整。因此,在经济转型完成之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和分权,没有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而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格局的情形下,中央政府的最后决定权将会加强和强化。由于地方税制是中央政府授予地方政府使用的筹集地方财政收入的制度安排,因此,地方税制改革必然要反映出中央政府的这种路径依赖特征,从而使得具有收入最大化动机的地方政府,就有着隐瞒收入的真实水平,并倾向于将财力和物力集中在地方政府可以支配和控制的强烈动机。
(二)地方税制改革作为中国财政制度改革的一个内在环节,它也表现出中国财政制度追求收入的路径依赖持征。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然要反映到财政支出的不断扩大上来。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性特征,决定了国家投资所创造出来的效益和财政收入不断萎缩,从而使得财政收入的增长不能满足曰益扩大的财政支出要求。财政收支之间的缺口,有着曰益扩大的趋势,当国家不能有效的履行社会契约所赋予的职能时,其义理性水平就会下降。为了提高或者维持其义理性水平,就迫使国家对既有的政治经济体制做出自我调整,因而,财政压力是中国经济体制的直接原因(张宇燕、何帆,1998)。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通过计划和财政将社会资源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这种调整主要是表现在逐步放松对资源的管制,以及国家不断退出原有的特权领域,概括的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通过对产权规则的调整而达到国民收入增长的新的制度安排过程。在这一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发生了变迁,必然要求国家筹措岁入的制度做出相应的变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是通过将社会资源控制在自己手中而能够直接控制着社会剩余,那么,在放松对社会资源的管制后,社会资源配置将是由分散化和多元化的微观主体来完成的,国家不再完全直接控制社会资源的配置,这就意味着,国家筹措岁入的制度安排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作为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一方面,财政制度变迁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逻辑起点,通过对财政制度的改革来推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另一方面则又是通过对国家筹措岁入制度的重构而构成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在转型过程中,一方面由于财政支出的刚性,另一方面对放松管制后新增的社会财富,由于岁入筹措机制的不完善而不能及时筹集足额的收入以满足国家的需要,财政压力未能得到完全有效的缓解,同时,国家一旦推行改革,维护改革的稳定性和合法性则是国家义理性支持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改革的过程是一个利益相互冲突的过程,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而不至于反对改革或阻挠改革,国家就会通过扩大财政支出来平衡改革中的利益受损者,这又进一步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尽管从长期来看,通过改革会形成经济和财政之间的良性循环,但是,在改革的过渡期内,财政压力则表现得更直接、更明显。现实的财政压力也迫使国家倚重于强调收入的税制。因而,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将会选择那些能筹集收入最大化的税收制度安排,而如果某一种税制安排能为国家带来收入的最大化,那么,在随后的改革中,这种制度安排就会得到强化。地方税制作为中央政府授予地方筹措收入的制度安排,是在国家强调收入的制度安排背景下,因而它内含有强调收入功能的惯性特征。
(三)在放权让利格局下形成的地方收入机制也有着强化的趋势。从地方税制来看,它仅仅是获得中央政府制定的税种的使用权、管理权、征收权,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由于既定的取得收入的形式——即税种的确立、税收制度的决定权在中央政府,当地方政府面对发展的需要而筹集一定的收入的时候,面对“菜单”选择却没有“菜”可选。由于不能创造新的制度和方式,对于地方政府而已,则将既定的和旧体制内所创立的规则在特殊情形下多样化,并且拓展这些规则的边界。这个旧体制内的规则就是预算外的收费制度,地方政府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各种收费、集资、摊派等多种形式的地方收入机制。对于地方政府的这种行径,中央政府一方面是财力拮据而不能完全满足地方政府的财力要求,而只给予地方政府的政策性资源和制度知识信息资源(只给政策、不出钱),允许地方政府或者基层组织在制度创新中留有一定的活动余地;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依赖于地方政府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杜会的稳定发展,从而将改革的风险分散化,来达到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只要地方政府在一定的制度和政策空间内,既维护体制改革的稳定和顺利进行,同时地方经济又取得相当的发展,中央政府就会容忍和默认地方政府所从事的制度创新活动。
然而,收费制度一经在地方政府的运用,并经过上级政府的默认,它就有一种自我强化的倾向,这种自我强化的倾向是由地方政府的性质决定的。地方政府作为人,其目标函数与作为委托人的中央政府的目标函数是不同的,中央政府是由中央治国者所控制的,其目标函数是维持其治理国家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而由地方官员控制的地方政府,其目标函数是地方官员的晋级、名誉、声望以及其他的私人利益。这样,地方官员的个人利益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可能一致或者相容,也可能不一致。地方官员通过发展地方经济而获得上级的提拔,这是相一致的地方,而发展地方经济就要求有强大的收入来支持;地方官员通过预算支出追求个人的其他私利,如津贴、住房、豪华的办公用品等,这是不一致的地方。无论是一致,还是不一致,都有着追求收入的动机。
此外,随着中央政府将财权和相应的事权下放给地方政府的同时,而地方政府的职能并未获得实质性的调整,这样地方政府实质上就相当于一个范围缩小的权力中心,它在职能和职责上与中央政府是重构的。由于收费制度比较简便和运作成本低,能及时为地方政府筹集发展某些项目的经费需要,最为根本的在于收费可以不受中央政府上缴收入的约束,从而保持收入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中。一旦一个地方政府或一个部门使用了收费制度,它就会很快被其他的地方政府或部门迅速学习和模仿,而很快推演开来。同时,收费制度在部门利益和地方官员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逐步成为他们“寻租”的最为合法化的渠道。这也会推动收费制度的进一步强化。
上述分析的路径依赖特征,给地方税制改革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负面影响。1.由传统的直接控制资源而获得社会剩余的方式,转向通过国家政治权力向微观经济主体征收税负,即通过税收制度来重构国家岁入的转型过程中,强调收入的功能是其内在的要求。然而,由于现实的财政压力使得一旦走上强调收入的制度路径,就有着强化的趋势,从而使得税收制度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社会公平、以及国家对社会经济运行的间接调控缺乏应有的功能和作用。2.中央政府对税种和收入的决定权的强化,一方面,忽视地方政府在国家岁入制度重构中的内在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它同样是收入制度需求者,而且,由于地方政府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对制度创新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它是有能力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创造出新的有效的税收制度;另一方面,则导致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为,首先,在税制存续的有效期内,为了收入最大化,而可能将某一税种推至极端,而不顾该税种对地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其次,当地方政府预期到中央政府的调整时,可能会通过收取过头税等形式虚增收入来扩大收入的基数;最后,将财源和财力转移至非税收部门,从而为非规范的收入制度提供温床。3.在既定的体制约束下,对收费制度的路径依赖,使得地方政府也就越来越依重收费制度,以至于发展到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境地,这反过来,则严重扰乱了国家岁入制度重构的进程。同时,各种形式的收费又加重了微观经济主体的负担,扰乱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加剧了社会不公平因素,从而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
对地方税制改革路径依赖的思考
上还分析表明,以放权让利为基本特征的第一阶段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适应性效率已经递减,这是由于制度收益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所决定的。因此,新一轮的制度创新工作就迫在眉睫,作为一种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财政税收制度的制度创新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实现的根本性的制度创新问题。值此中央政府提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之际,为中国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提供了有利的契机。在新一轮的制度创新过程中,要强调地方政府在国家岁入制度创新中的作用,要赋予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创造新的制度规则的自主权。因为,首先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它同样是新岁入制度的要求者,其次,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参与者、支持者、协调者、联结者,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所起到的制度创新作用(杨瑞龙,1998;张杰,1998;黄少安,1999)。地方政府同各级微观主体之间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因而有着更广泛的制度创新信息,从而使得地方政府制订的收入制度规则有着直接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从中国制度创新活动的主体来看,它是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因而,地方政府对国家岁入制度的创新活动同样应该构成中国制度创新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而予以确认。
当然,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收入制度创新自主权,必须以地方政府提供服务的层次性和受益范围来确定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前提。更进一步,是要根据各级政府提供服务的层次性和受益范围来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在此基础上来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权,并将各级政府的这种基本关系通过法律框架规范起来,这样,一方面,形成对各级政府的外在约束,而不至于产生单纯追求收入而不顾经济发展的效率等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各种权责关系,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格局,打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强化调整与反调整的路径依赖关系,从而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发挥各自的职能。不仅如此,通过对各级政府事权的范围来确定财权,同样也有利于打破现行各级政府因职能不分而产生的对收入制度的路径依赖,从而使得在国家岁入的重构过程中,发挥出税收制度的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以调节社会公平、调控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等功能。
主要参考文献:
1.盛洪 张宇燕主编《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2.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我《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
3.黄少安《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假说及其对中国制度变革的解释》载《经济研究》 1999年第1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高校人事;管理制度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激烈,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的提高,促进新型高校面对中艰难的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是高校滚利工作领域中主要的核心内容。我们根据宏观调控的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对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作出了分析。
一、新型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条件中的重要作用
新型高校人事管理,在整个高校的管理工作当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人事管理主要的工作任务是,负责高校中机构的设置和教职工编制,配备。考察,奖罚和培训及其不同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上的评聘。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下,新型高校的认识管理制度就应该适应这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要求高校进行人事管理的改革,重要的作用是:
1.高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可以促进办学效益,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
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是以市场经济竞争为基础,我国通过在竞争中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在竞争环境当中主要指的是科学技术和高校人事管理上的竞争,在一定的程度当中,我们应该合理的调节人才资源上的竞争,新型的高翔要想促进办学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加强人事管理制度的工作,对高校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对适应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2.新型高校人事管理的改革,可以完善高校人事管理体制
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校传统的认识管理体制相比较,一定会发生摩擦。这种摩擦的发生在很大的长度上可以推动高校人事管理的工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新型高校的认知管理制度的改革,指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校的教学相互结合的重要内容。改革的核心是对认识管理制度上的改革,然而在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对重要的部分是高校内部当中建立的对人才竞争上的制度。我们通过高校人才管理制度的改革,充分的实现了教职工人员的配备,实现了新型高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表现
1.高校人事管理体制方式上的不适应
传统的高校人事管理的体制当中,在管理方式上是过于陈旧简单的,并且缺乏一定的管理机制,目前为止,在高校人事管理体制并不完善,仍然处于更新之中,在对于能力吧的培养上相对薄弱,在高校人事管理的人才选取的问题上,民主的程度并不是很高,总体来说,新型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还会存在着一些领导干部缺乏竞争的意识,在人才选取上缺乏自主性。
2.高校人事管理手段上的不适应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求高效率的进行人事管理制度的工作,新型高校的人事管理应该具有高科技的现代化的管理的手段,我们对西方发达的国家而言,倘若在管理上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就不能达到较高的效果,当前,新型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管理手段和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落后, 在很大的程度上杜宇的是经验型和手工业的阶段,我们要配备科技现代化的设施,具有一些列先进完善的人事管理的制度,在人事管理的手段上适应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三、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新型高校在人事管理制度上的遐想
1.解放思想,建立新观念
高校人事管理人员应该转换传统的管理理念,实践创新进行改革,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和教训,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建立新型观念,才会是高校的人事管理管理制度适应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树立时念,深刻的记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目标,根据当今时代的需求,明确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主要思想内容和选人的准则。建立人才的理念,我们要尊重知识,重用人才,要有一定的对人才的爱惜,善于发现和重用人才,充分的选取有德有才的人,在综合素质够合格的条件下,对人才进行提拔任用。
2.合理的调配人才资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竞争体制的建立是人们的长处和工作岗位特点的有机结合,我们要在客观条件的基础上,明确工作的内容,实践时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实践确定是否符合这样的要求。
在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充分的做好人才的选用,不公平的竞争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和伤害了人的积极性和自尊心。在公平的环境下,可以使人才能够得到充分的竞争刺激,在很大的程度上有利于人员的选配,调动人才的积极性。
四、总结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给新型的高校提供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我们必须深化改革不断的扩大开放性的社会,才会进一步的加强新型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更大提高。
参考文献:
[1]阎雪瑞:浅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体制下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J].渭南师专学报.19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