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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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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条例

第1篇:高速公路安全条例范文

[关键词]高速公路 运营公司 安全生产 标准化 意义与作用

中图分类号:U418.2;F5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7-0142-01

为了避免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责任制度、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实施。进而确保广大司乘人员安全出行,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因此本文对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进行分析论述。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概念和意义

多数的企业单位都认为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工作只是一项形式工作,另一部分认为其是一种形式上的安全教育工作,甚至会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安全管理工作起不到任何作用,而这些带有成见的认识都是片面性的、错误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只有切实的融入到高速公路日常运营管理中,在建设过程中明确机构体系、各个责任部门的安全权责以及安全生产目标,才能实现安全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因此也只有明确目标才能规划运营管理的整体方向;只有安全权责分明,才有可能在出现问题时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并且追究责任,具备以上几点条件能够促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安全化、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并不仅仅只是安全教育工作,其更是促进安全生产投入的基本保障,需要每一位高速公路员工都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条例与遵守法律法规开展作业,其能够对日常作业的安全性提供必要依据,使操作能够更加规范化。若在高速公路的日常经营管理中不遵守这些安全法规与制度,则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安全事故,使员工生命财产受到损害,工程建设延期,甚至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为了进一步的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还需要提升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一线员工与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促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安全化以及高效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会阻碍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相反,其还能够促进日常管理,为整个高速公路企业安全稳定运转提供保障。保证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人、材、物能够顺利且安全的投入到运营管理过程中,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目标之一。与此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并不是只停留在形式上,其是对出现安全事故的紧急预案,为重大安全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其体现着风险管理与监控环节的质量水平。

高速公路企业有必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企业的实际运营管理情况相结合,此种方式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质量水平,同时还能促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朝着安全化、有序化、规范化的道路方向发展。

二、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其本身具有的独特优势决定了其实施的必要性,针对不同施工情况能够提出必要可行的标准化方案,将高速公路的建设推向一个更高的新台阶。具体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政策的必要性。现阶段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并且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条例。

第二,组建专家团队的必要性。单凭政策的推行并不能完全的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其具体的落实还要满足先进的技术条件。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专家团队已经基本成立,这也表明了相关专家作为技术支撑,因此其实施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必要性。

第三,法规条例的必要性。高速公路的建设需要相关的法律条例来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也是法规条例的一部分,因此其实施有一定的必要性。

第四,技术的必要性。为了能够保证机械作业设备的正常规范运行,需要尤为重视施工环节的技术使用,以保证技术的规范化、科学化、先进化。

第五,强制的必要性。法律带有强制性色彩,相关的安全监控管理部门要对违法行为做出公正严明的判断,安全标准条例则是重要依据。因此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具有实施的必要性。

三、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意义与作用

我国高速公路处在扩大建设规模与维护的高峰时段,参与高速公路日常维护施工的相关单位也在不断增多,加剧了市场的竞争。当前形式下,高速公路建设与维护单位将公司的经济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在施工中缩减材料费用与建设工期,这样使得高速公路建设、维护质量未能达到预期的标准要求,进而一些危机安全的隐患频发。为了预防这一类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

当前我国并未制定高速公路的相关质量标准,只有一些相关的技术性文件中具体的指标要求。例如:各个服务区之间的间距要小于60km,在部分交通流量较大的区段,服务区的间距要小于50km。高速公路额服务功能分为三个方面:其一是车行的畅通,保证路段的通行车辆方便快捷;其二是汽车加油、修理,同时在服务区内还能提供较为舒适的休息环境;其三是高层次的贴心服务,提升服务的质量,并且保证行车环境的美观与舒适。

从高速公路开始联网之后,就极大程度上的降低了驾驶人员的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有效的减少了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损失。但由于我国的高速公路运行监管体制存在诸多漏洞,例如:文明服务要求不一致,各路公司标准不统一等。与此同时,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不能严格对待工作,出现违规车辆补收通行费用不一致的问题现象。因此,高速公路的相关管理部门要将工作内容细化,不断更新完善各项规章条例,进一步的保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的严格化、标准化、有序化,同时也是完善运营监管体系的必要途径。

高速公路本身就具有的零散性以及线性管理特点。由于高速公路的服务距离较长,服务面积较广,使其呈现零散分布。若想提升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就要合理的降低成本,严格规范各个环节,实施标准化管理就是达到规模效益的最佳途径。实现良好的规模效益即集约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集约化管理能够帮助高速公路企业实现企业的转型,促进产业的规模化,树立良好的产业品牌形象,而良好的企业品牌能够促使其在广泛而又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实现良性循环发展,促进高速公路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由以上论述得知,企业要从自身的发展作为考虑的出发点,将标准化的管理理念融入到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工作中,最大程度上的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采用标准化的运营管理手段促进高速公路发挥其积极作用并且实现各方面效益的最大化。

四、结束语

我国的宏观经济需要使得高速公路建设工作增长迅猛,高速体系日益完善,但同时也出现了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不到位、高速公路施工养护不到位等问题,这也成为了影响高速公路功能有效发挥的重要因素。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的理念与重要依据,对提升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质量水平、丰富高速公路的多样化职能具有关键性意义与作用。

参考文献

第2篇:高速公路安全条例范文

关键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体制构建

1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反思与构建的必要性

完善的管理体制是保障高速公路得到安全、顺利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高速公路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划分以及职能划分的依据。就我国目前来说,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和管理机制的严重不匹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高速公路的优化发展以及安全运行,也会导致我国高速公路缺乏严明的管理措施和职能不明确的管理部门的尴尬状况。一方面,构建完善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我国高速公路持续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是高速公路争正常有序通行以及良性发展的有力支撑。另一方面,高速公路作为我国现代化运输的重要途径,除了高效、迅速之外,还具有封闭性、大流量、高技术等特点,这些特点都对相关的管理能力提出了要求。

2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其问题探究

2.1我国高速公路管理缺乏竞争意识

当前我国高速公路的通常都是隶属于政府机构,所以,管理权也在政府职能部门手中。因为是政府主导管理,相当于垄断了高速公路的管理和开发权,缺乏竞争对手。在高速公路实际运行过程中,管理方面就会变得散漫,对问题的解决不积极,导致高速公路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除此之外,高速公路的管理经费都是由政府统一拨款,对高速公路的管理经济实施计划性的发放。因此在管理的过程中就缺乏干劲儿,因此时常会出现相关管理部门向政府要钱的状况。在这种管理体制下,高速公路的管理缺乏活力,缺乏竞争意识,最终导致高速公里的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效率不高,影响了高速公路的有效运行。

2.2政企和事企没有明确划分

政企和事企部分是当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最大问题。当前高速公路的的建设以及运营在表面上都有明显的企业性质。按照企业经营的特点就应该让相关部门“自负亏盈、自主经营”的实体经济。但是在实际上,我国目前大部分的高速公路管理都是归属于政府管理,管理属于政府行为,也就是说在经营管理上是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在管理上,设有专门的维护职工群体,设立的部门有过多的闲置资源,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从而在高速公路管理上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效益。同时,在政企和事企不分的情况下,还存在者机构重叠的状况,机构的重叠也就意味着职能的较差,。比如当前我国高速公路在省、区有公路管理局之外,又设立了高速公管理管理局以及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这些双重机构管理部门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在管理实践中效率并不高。

2.3法规建设不健全

对于我国高速公路管理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与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对于高速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在上世纪颁布了《公路法》滞后就没有实质性的进程。而当前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公路管理条例》都不足以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和维护法规,从而造成执法混乱,无法可依的局面。

3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构建

3.1实现政企分离,实现管理经营公司实体化

基于当前高速公路管理中存在着竞争意识不高、管理懒散以及政企、事企部分的局面,高速公路的管理应该充分实施政企分离,实现管理经营的自主化,注重高速公路管理的企业化性质,从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意识,使相关部门能够在公路管理中真正发挥作用。比如,交通部门可以独立设置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着重对高速公路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以及后期的管理维护进行管理,同时在各省设立交通管理局,对高速公路的规划和发展提出相应的研究报告,以及对公路建设需要资金进行融资,但是不参与经营管理中。通过这样的政企分离,能够有效地将政府和企业各自的职能进行明确的划分,从而保障各部门有更大的空间发挥,共同对高速公路的发展效力。

3.2完善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

完善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是保障高速公里管理得到有效开展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能够对高速公路管理中一些复杂的、专业性的管理领域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所以,当前的当局者应该应该积极地征集民意,加快对高速公路管理的立法工作,出台具有重要管理功能和管理意识的法律法规,保障高速公管理工具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实现有法可依,为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和保障。在构建法律法规的时候,可以参考当前的《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现有的法律框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探讨、制定,完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3.3实现高速公路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

当前我国处于一个信息和科技快速发展的时候,信息和科技的发展为什们的生活和国家的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也要实现高速公里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从而不断面提高管理效率。首先,加强高速公路管理网络建设,完善硬件设施,包括终端信息的收集、安全控制、信息控制以及数据处理等等。其次,引进信息化专业人才,用于更好地操作相关的现代化设备,为高速公路管理实践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完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4结语

总的来说,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完善是当前我国高速公路发展的需要和管理的要求。因此,相关人员应该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不断完善高速公路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竞争意识,实现政企分离,从而不断推动我国高速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颖.新时期高速公路经济管理体制的构建[J].经营管理者,2015,(1):255.

[2]冯春,罗幸炳.我国高速公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析———积极推进“重庆模式”[J].理论与改革,2008,(2):90-92.

第3篇:高速公路安全条例范文

[关键词]高速公路经营公司;财务管理目标;企业价值

一、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的特点

(1)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的核心资产是承担高速运输重任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是支持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高速公路行车速度快,通行能力大,能够方便沿线地区的交通来往,带动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速公路的重要性决定了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不能单纯地将高速公路作为谋利的工具,其社会公益性的特点决定了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具有明确的社会职责。

(2)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属于特许经营。作为国家重要的现代化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有很强的公益性质。它在体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多地体现在社会公益、国防效益和民族亲和力上,因此我国高速公路必须走特许制之路。这也决定了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企业,不能单纯以谋利作为目标。

(3)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同样具有自身经济利益。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依然是企业性质,有其收入与支出,并且要筹划收入与支出而实现赢利。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的收入主要是通过收费站(点)收取形成的通行费收入,一般均为现金收入。而支出主要为养护支出、征收业务支出以及财务支出。这一特点决定了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具有一般企业的性质,能够实现赢利,是一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实体。

(4)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的经营受到特许经营期的限制。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当公路经营企业只经营一条收费公路时,其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30年,这一特点将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与一般工商企业区分开来,即持续经营假设在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上的实用性受到挑战。

二、高速公路经营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确定

1一般工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财务管理工作纷繁复杂,日常业务众多,这些业务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目标统领才能理顺企业的脉络,引领企业快速、协调地发展。然而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认识并不从来都是正确的,而是经历了不断地批判与改进的过程。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曾经采用“总产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这一目标只讲产值,不讲效益;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只抓生产,不抓销售;只重投入,不重挖潜,严重抑制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结束后,“利润最大化”被广泛用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然而经过实践,人们发现“利润最大化”存在着严重的缺点:第一,它没有考虑利润的取得时间;第二,没有考虑所获利润和投入资本额的关系;第三,没有考虑获取利润和所承担的风险的关系。当前,一般工商企业普遍采用的财务管理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这种观点认为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运营,为股东带来最多的财富。现代财务管理理论认为“股东财富最大化”有效地克服了其他目标的缺点,考虑了风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也比较容易量化。因此,“股东财富最大化”受到了普遍认可。

2高速公路经营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

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同样也是企业,但又有其特殊之处,因此不能单纯地以一般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作为自身的目标。首先,高速公路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如果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单纯地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很可能根本不会参与这样的项目,而转入其他行业。其次,高速公路是特许经营,真正的股东是国家,国家建设高速公路并不是为了实现“财富最大化”,而是从公益的角度出发,提高国内运输速度和运输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最后,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必须保证高速公路功能的实现,遵守相关规定,在政府限定的范围内经营,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营自,不能将高速公路单纯地作为谋利的工具。因此,简单的“股东财富最大化”不适合作为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根据高速公路经营公司自身的种种特点,参考一般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应将高速公路经营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定为:在特许经营期内,保证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自,通过财务上的合理运营,尽可能多地为企业创造财富。

三、高速公路经营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途径

(1)实现目标首先必须保证高速公路正常运行。这是高速公路经营公司财务运作最大的前提。高速公路的养护成本非常高,大约占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全部成本的五分之一。然而这项成本是必需的支出,不能削减。高速公路运行速度快,要求质量水平高,一旦出现问题可能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必须十分谨慎,无论成本多高都要正常支出,以保证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

(2)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的经营有严格的规范,例如《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由各省制定,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有很多具体规定,例如高速公路养护人员和其他经批准的人员在高速公路上作业,必须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作业现场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夜间和雨、雪、雾天气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红色警示信号;养护、维修及其他作业的车辆,机械必须开启黄色示警灯或者设置作业标志等。很多规定都涉及一定的支出,这是不可避免的。此外,在财务方面,也有很多约束条文,例如《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这些在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必须得到严格的贯彻。

(3)积极发挥自主性,增加公司收入。目前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车辆通行费收入,但是这一项收入,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几乎无法控制,因为通行费不能任意设定,而高速公路的车流量由实际运输需要和公路连接地段的交通情况决定。因此,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很难自主增加此项收入。除了车辆通行费收入之外,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的收入来源还有服务区收入和经营开发收入。服务区收入主要来源是加油站和便利店、洗车、修车等收入;经营开发收入的形式有:沿线土地开发收入、广告开发收入、物流中心和贸易市场开发收入、旅游开发收入以及其他相关开发收入等。这两项收入对于高速公路经营公司来说有更高的自。在服务区收入方面,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质量、丰富便利店商品、提高洗车修车技术水平以及改进服务态度等争取更多的顾客,并促进顾客再次消费。在经营开发收入方面,高速公路经营公司有着广阔的自主空间,是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增加收入的重要领域。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应积极开发沿线土地,广泛进行广告招商增加广告收入,并根据公路沿线具体条件考虑建设物流中心和贸易市场。总之,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的收入仍然有很大的开发空间,公司应根据高速公路的自然条件积极利用各种方式增加公司收入。

(4)科学控制成本,节约开支。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对于成本也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科学管理、控制成本为企业创造价值。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应该以成本控制为重点,建立科学严谨的管理机制,可以借鉴作业成本法的思想,详细分析各项消耗资源的作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经营状况,准确地将各种数据纳入成本计算,将所有成本、费用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中,分类进行计算编制,按各职能部门、站、所,定岗定员定费用,将成本项目分解、细化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全方位的成本管理与控制。

第4篇:高速公路安全条例范文

尽管官方对高速公路的长期收费给出了解释,却未能得到公众认可,关键原因就在于相关信息的不透明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稿》)于8月20日正式结束公开征求意见,高速公路距离长期收费的期限更近了一步。业界预计,条例经过修改完善后,最快可能在年内公布实施。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 5年8月20日。《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做出了调整。根据《意见稿》中的第十三条: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但是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一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的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是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长不得超过30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施收费公路改扩建工程,将一级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且增加政府债务或者社会投资的,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这一标准较现行的规定有很大的变化。按照现行条例,政府还贷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20年);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30年),而“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在当前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已经备受争议的现状下, 《意见稿》的修订引发各界关注和争议,甚至有舆论认为《意见稿》是在为兴建于上世纪90年代即将迎来收费到期高峰的高速公路长期收费背书。

长期收费引争议

面对公众的质疑,在交通运输部近期召开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专家学者座谈会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表示,长期收费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确保我们国家公路建设养护的可持续性,保障长期提供优质的通行服务,这一点在修订说明中有必要进一步突出。

而对于高速路长期收费的合理性,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在7月21日的新闻会上指出,通过对高速公路的功能、特点和资金保障进行的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后认为,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费”的原则,实行长期收费是合理的。王太指出,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专项税收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无力承担所有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债务偿还的资金需求,这是实际情况。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政策实施看,坚持和依靠公路收费政策仍然是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尽管官方对于高速公路长期收费给出了解释,然而并没有得到各界的一致认可。新华网的调查显示:79.8%的被调查者不同意高速公路长期收费;31.5%的网民直接表示政府在公路收费政策的制定中“朝令夕改”,延长收费确实难接受;对于公路收支账单,26.1%的网友要求公开。

与此同时,公众也对《意见稿》中高速公路长期收费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就指出,高速公路相较普通公路而言,通行能力强、安全性高,能为利用者带来级差效益,基于公平原则收取车辆通行费,具有合理性。而高速公路管养支出相较于普通公路高,即使偿债期限届满后,通过收费方式筹措资金,也与公平原则并无不合。增加高速公路偿债到期后基于管养支出的收费,具有合理性,但是能否通过《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改予以实施,却值得商榷。由于我国《公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第五十九条规定: “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顾大松表示,没有《公路法》的上位法依据,作为行政法规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不能增加高速公路偿债到期后新的收费类型,否则应属违法。顾大松同时指出,现行《公路法》仅只确定了收费公路经营期内征收通行费用于养护,并不支持经营到期后的高速公路继续征收基于养护性质的通行费。同时,《预算法》作为程序法,并不能作为高速公路偿债或经营到期后基于养护需要征收通行费的直接依据,仍然需要实体法上的《公路法》明确依据。

释疑透明成关键

自8月16日起,云南省26条高速路调高收费标准,当地给出的理由是云南省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有限,加之高速公路造价高、流量小、收费标准偏低、经营成本高,导致企业亏损严重、融资困难重重、公路持续发展遭遇瓶颈,需要适当调整2012年以前建成通车的部分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由于云南高速提高收费紧跟在《意见稿》之后.有舆论认为,云南省调高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或许是在投石问路先行一步。另一方面,收费公路是垄断性经营,在没有竞争者的情况下,云南省高速公路的亏损是否一定是市场所致?内部管理原因造成的亏损占多大比重?是否离了涨价就解决不了问题?此外,经营路桥的特点是一次性大额投资,亏损在初期本来就很难避免,这是否构成涨价的充分理由?这些疑问在云南高速公路此次提价中都没有得到回应。

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疑问存在于全国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之中。同时,我国收费公路亏损是此次《意见稿》出台的重要依据。根据交通运输部6月30日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然而,公众对此并不认同。长期以来,公众对于收费公路尤其是高速公路的认知都许为“高速提款机”,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远高于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的毛利率更是让公众质疑不断。

今年6月12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2014年广东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明确,2014年广东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452.3亿元,支出为481.1亿元,总计亏损28.8亿元,平均每天亏损约789万元。然而在6月19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再次了《2014年广东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其数据则显示,2014年度,收入构成各项数据与此前公布的数据一致,但支出总额为则由此前的481.1亿元,变为现在的448.4亿元,减少了32.7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284亿元,养护经费支出45.2亿元,税费支出40亿元,其他费用支出6亿元,均与此前数据相比并无变化,但运营管理支出费用则由原来的106亿元降为现在的72.9亿元。这一数据的改变,也使去年收费公路由亏损28.8亿元逆转为盈利3.9亿元。

第5篇:高速公路安全条例范文

当前我国制定了《收费管理条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办法》、《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制度,为高速公路的营运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提供了保障。同时地区公路基层单位也从自身实际出发,吸收和学习先进管理理念,制定了符合本身发展要求的公路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有效的规范了自身的管理营运行为,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高速公路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二、深化优质服务

为了有效满足组人们不断增长的出行需求,提升公路运营服务质量,提升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当构建良好的公路形象,进而为民众创造和谐、舒适、安全的高速公路环境。另外,作为公路系统基层单位高速公路收费站,直接将民众和高速运营单位联系起来,直接体现公路运营企业的精神面貌。为了有效贯彻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应当秉持文明理念,从基本文明礼仪开始,规范文明举止,强化相关考核。另外,单位还应当开展针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服务质量,进而提升高速公路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精简结构、挖潜增效

具备良好的管理水平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前提,而对于高速公路企业而言引进优秀人才、优化资源配置、精简机构、改革管理体制是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进而达到降低管理成本和提升经济效益的目的。简化机构不仅能够实现企业内部信息的传递和流动,提升企业运行管理效率,还能够强化内部职工之间的联系。同时精干职工也能够降低企业负担,提升了员工工作积极性,进而为企业的发展创设良好内部环境。根据我国当前高速公路运营情况,高速公路工程投资正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这虽然有利于通过广泛筹资推动高速公路建设的全面开展,但也会造成设备利用率低、机构设置重复、管理秩序混乱等问题,进而对高速公路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为有效提升我国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可以构建省内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省内所有高速运营项目,通过科学整合资源精简岗位和机构。与此同时对于设备维护、绿化养护、道路氧化等项目应当进行招标,进而实现项目管理运营公司社会化。最后,还应当运用有效方式固定资产,提升设备使用率、增加设备的使用周期,减小营运管理成本,进而实现资产的升值和保值。

四、引入竞争机制

在高速公路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而完善和建立员工考评机制,定期考核管理人员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员工实力。健康竞争机制能够科学规范单位管理环节,改变传统人才管理模式,提升企业职工竞争意识,在企业中构建竞争氛围,进而促进员工奋发向上提高经济效益。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很多人将收入稳定作为选择工作的重要要求,在我国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中就是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匮乏,工作效率较低。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并激发高速公路营运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就应当设置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准入机制,在人才引进时运用竞争上岗方式。在具体工作中,企业单位应当开展定期的培训教育活动,通过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活力,进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五、开展公路联网收费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传统的收费管理方式无法满足当前高速公路发展需求。为了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改变公路单独收费模式,应当开展公路联网收费。高速联网收费运用信息管理技术,大幅提升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现代化程度,为公路交通安全提供了保证。此外,高速公路实现联网收费能够提升公路使用效率和车辆通行能力,同时公路收费管理秩序也得到了规范,运营管理成本降低,为人们出行提供了方面,进而实现高速公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丰收。

六、强化高速公路沿线副业经营管理

当前高速公路沿线的副业包括广告经营、服务区经营。高速公路服务区是位于高速公路上,为司乘人员和车辆提供医疗救助、洗车、停车、通信、维修、加油、休息、餐饮等服务的设施。服务区的存在解决了高速公路封闭性造成的司乘人员、车辆和外界联系的问题,它实现了驾驶员、旅客和外界的连接。所以公路管理运营部门应当充分发挥服务区优势,树立服务区服务品牌,强化公路服务区管理水平,健全服务内容和设施,进而为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为了实现公路沿线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可充分利用高速公路优势强化沿高速公路地区间的经济互动,充分发挥交通便捷的优势,通过强化地区间的经济交流和相互作用,实现沿线地区的全面发展。高速公路运行单位应当强化与地方企业和政府的合作,让高速公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结束语

第6篇:高速公路安全条例范文

[关键词]高速公路 管理 体制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在公路交通领域实现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组织形式。高速公路行政管理是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与责任在交通公路部门的具体表现。

一、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对于高速公路的发展意义

从广义上来说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包括高速公路建设体制、高速公路运营体制、高速公路养护体制、高速公路监管体制、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等内容。涉及到高速公路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庞大的机制系统。而从狭义上,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主要指运营体制,指的是高速公路的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管理权限的划分制度。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对于高速公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高速公路是现代化交通设施,具有通行能力强、速度快、服务功能完善、科技含量高的特点;它全封闭、全立交,与一般公路完全不同,必须有科学的管理体制,才能保障其优势和功能的发挥。相反,如果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水平落后,就会产生政出多门、职责交叉、多头管理、互相扯皮,就会极大地影响高速公路优势的正常发挥,难以实现高速公路快速、高效、安全、畅通的功能,不能达到高速公路资源的充分利用。

二、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没有一个健全的法规体系,致使目前的高速公路管理无统一的法规可依,而是政出多门,职责交叉,相互扯皮。现今国内还没有一套适用高速公路的法规条例,实施管理的依据仅仅参照普通公路的法律条款。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又没有调控手段,无力监管,企业管理目标严重偏离公众愿望,无法体现公路的公益属性。因此,高速公路管理法规滞后,已成为影响我国高速公路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2.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缺乏活力

高速公路管理具有明显的企业性质,本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办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但目前绝大部分省的高速公路管理局或公司都具有行政职能,在经营管理上还是事业性质,没有竞争机制,缺乏活力,在养护管理上,又专设一套人马,职工队伍庞大,设备利用率极低,造成闲置和浪费,影响了高速公路效益的发挥。

3.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关系不顺

当前,就全国来讲,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重复设置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少省(区)在公路管理局以外,又平行设置了高速公路管理局或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局、征费稽查局,有的还成立收费公路管理局等,致使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出现了几个公路管理机构,形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不仅相互间的关系难以协调,而且造成工作上相互扯皮、推诱,政令不能通达。

三、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完善

1.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管理法规体系。我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为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但是针对高速公路相对于一般公路的特殊性,这些法规还不能完全满足高速公路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还应着手建立针对于高速公路的法律法规,以保证高速公路能顺利发展。建立高速公路管理新体制要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通过立法,调整现有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地方,理顺高速公路建设特别是运营管理中的各种关系,依据《公路法》,充分考虑高速公路的特点,制订、完善高速公路的管理办法、法规和规章。但是,走法制道路也需要一个过程,基于高速公路的公益性和发展的阶段性,客观情况不允许我们乐观地去观望和等待,高速公路管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要依靠各种优惠政策和特许政策。因此,可根据本地区高速公路发展形势和法制化进程,首先通过地方人大提案讨论通过,建立地方性高速公路法规,使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建立在较完备的法律基础上,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促进高速公路健康的发展。

2.完善高速公路经营制度。由于高速公路具有公益性和商品性二重属性,投资巨大,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致使高速公路的管理不应局限于行政管理,而更应该注重经营管理。根据高速公路事业发展的需要,可以有偿转让某些符合条件的已建成高速公路的经营权,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地筹措建设资金,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同时引入现代企业经营机制,以求提高高速公路资产的使用效益。在当前的形式下,要完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高速公路经营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重要内容。完善高速公路经营制度要认真界定政府和经营企业的职能。

3.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高速公路管理组织模式,对里程较短的高速公路,且在一个地区有几条,采取多路一公司,实行条块结合的经营管理。这些高速公路公司主要负责高速公路收费经营、高速公路维护保养及大中修工程,高速公路加油、修理、餐饮经营,规定区域广告经营,土地开发利用等。这种“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授权经营”的组织模式,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各自职能,双方各司其职,政府行政部门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管理技术标准、运行总体目标的统一,尽可能缩减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范围,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经营空间;另一方面行政部门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履行必要行政职能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总之,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对于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要锐意改革,勇于实践,努力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王国清.论中国公路的产业属性及高速公路产业化[J].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学报,2000,20(4):64-67.

[2]王联明.高速公路公司化运作的实践与思考[J].经济师,2002,14(12):190-191.

第7篇:高速公路安全条例范文

高速匝道逆向行驶,应扣12分,罚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来源:文章屋网 )

第8篇:高速公路安全条例范文

一、目前打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对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行为,依照《高管条例》的规定均采取补交车辆通行费票款的处理,以往对逃费行为加收票款的政策不再施行。但以补票作为处理逃费车辆的唯一措施,根本无法对高速公路逃费行为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集中问题有以下三点:

(一)对逃费车辆的处理较轻,造成逃费行为屡禁不止。大量不法司机们意识到,现行逃费处理措施仅为补交票款,逃费成本几乎为零,就纷纷大行其道。高速公路出现了频频作案,屡禁不止的逃费车,并有扩张漫延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京珠高速公路的逃费车就达1.26万辆,查处逃费金额288万元;逃费车更加叹为观止,截止11月20日,逃费车达7.51万辆,累计查处逃费金额达978.8万元,逃费车辆增长率为496.03%。

(二)对逃费车辆的处理缺乏主动权,制约了对假证、假轴等逃费车辆的有效打击。逃费车辆经常通过使用假行车证虚报座位和限重的方法逃费,而行车证的真伪只有通过公安内部网才能查询到。收费管理人员即使当场就识别出假证,却拿不出逃费者制假的依据。目前多半采取联动稽查的方式,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查处此类逃费车辆,此方法虽在一定程序上打击逃费车辆,但此举多因收费管理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无法当场独立取证,执行力薄弱,工作效率较低。

(三)逃费车辆肆意干扰正常收费秩序,对收费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困扰。大量逃费车辆利用冲磅、绕磅、跳磅进行逃费,情节恶劣者甚至在磅称上反复通过数次,对收费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严厉制止置之不理,还与收费人员争执纠缠,经常造成车辆滞留,车道堵塞,严重干扰了收费现场的通行秩序,对收费现场安全保畅工作形成压力。

二、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重大意义

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是加强、改进和完善高速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法制举措。推行这项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整顿收费秩序,提高人员素质,保证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捍卫国家利益。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是国家及地方税费收入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基础建设、社会保障及经济发展。省每年通行费征收几十亿元,每年查处偷逃漏费的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巨额的数据警示我们,国家的规费收费不能再继续受到不法逃费份子的侵占了。只有对性质恶劣的逃费车辆实行合理合法的交通行政处罚,通过这种最严厉,同时也是最有效的行政法律手段,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偷逃费行为,为交通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二)促进高速行业管理规范。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发展步伐的加快,对其行业规范化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逃费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一直是困扰着高速行业管理的老问题。要彻底整顿逃费行为,交通行政处罚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精神罚的强制措施打击情节严重、集团性作案的逃费案件,建立打逃长效机制,促进高速行业走上法制化轨道,为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执法队伍素质。在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前,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有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要做,这就要求高速公路从业人员必须要熟悉相关业务范围的法律法规,不仅要熟悉掌握通行费征收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规,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提升队伍素质。

三、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名词解释及执法依据

(一)交通行政处罚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交通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组织、交通行政委托组织,依法惩戒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行政相对一方的一种制裁性法律制度。

(二)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执法依据:根据《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车辆通行费,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处以本省路网最远站至本站全程通行费2倍的罚款;故意堵塞收费车道的,实行强制牵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四、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

政处罚基本要素的思考

由于我省高速公路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尚处于探索阶段,执法主机、执行机构等等基本要素都尚未明确制定。笔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执法原则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具体规定,结合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对高速公路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基本要素提出以下设想,仅供参考。

(一)对依法设立交通行政执法主体的设想。目前,高速公路的路政和交警部门才有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资格,收费管理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这里设想通过上级部门授权,使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的收费班长、收费监控员、收费监控室主任通过全面、系统的交通行政执法知识培训、考核,持有全国统一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具备交通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

(二)对界定“恶意逃费”概念的设想。《高管条例》第四十五条中提出的恶意逃费行为,设想将其定义为逃费金额达元以上或有事实依据属于第三次逃费的行为。

(三)关于取证的设想。交通行政处罚程序中,取证是一项重要环节。对取证方式有三个设想。其一是以举报人报案的方式取证(保安可为举报人员);二是通过费亭的监听设备或使用录音笔录下当事人承认逃费事实并交待逃费经过的视听资料取证;三是搜集当事人逃费的数据资料取证。

(四)关于受理、审批部门的设想。由于我省针对打逃的行政处罚尚处于探索阶段,尚未明确受理及审批部门。如借鉴省交通厅1998年颁布的关于贯彻实施《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可将省高管局路政科设立为审批部门,省交通厅设立为行政复议机构。另外,设想采取二级审批制度。如简易的交通行政处罚,由各条高速公路单独设立稽查大队进行审批;如重、特大交通行政处罚,采取基层单位立案——各路段稽查大队审批、备案——高管局路政科审批的制度。

五、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基本程序的思考

根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普遍存在的逃费行为发生频繁,分布较广,不便集中惩治的特点,对打逃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程序提出以下设想,仅供参考:

(一)报案:当班收费员发现逃费车辆,且逃费金额达到元以上,第一时间上报收费监控室。

(二)初步调查:由收费班长和收费监控员两人调查取证,向当事人出示其《交通行政执法证》,告之当事人认定的逃费事实,处罚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三)勘验笔录:摄取逃费车辆全景或局部照3—5张,询问当事人(逃费人员),证人(收费员或保案人员),进行勘验依法制作《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

(四)处罚审核:管理所收费监控室主任核查上述资料,并对案件材料和视听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交通行政处罚意见书,然后上报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审核。审核如不通过,稽查大队将不予处罚原因和依据明确通知管理所领导,该逃费车辆采取票款补交的形式处理;审核如通过,稽查大队通知管理所按交通行政处罚规范流程处理。

(五)下达交通行政违罚通知书:收费监控员依法制作交通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听取当事人申辩并记录,并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向省政府法制办或交通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六)结案:当事人接受行政处罚书时后,签收文书送达回证,收费监控员制作结案报告。管理所当日即将交通行政处罚款存入交通行政处罚的指定帐户上,并将处罚票据复印件归档。

(七)行政复议:案件60日内被行政复议,由高速行业主管部门专设机构全权处理。

六、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推进工作的思考

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是对高速公路现行逃费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但怎样合理合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处罚工作,是有待我们深思熟虑的一大管理课题。建议采取”上级授权,试点推行,制度出台,付诸实践”的办法,仅供参考。

(一)自上而下推行处罚试点改革,具有较为坚实的合法性根基。针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由省高速公路行业主管部门首先明确导向,为下级各高速路段确立改革的具体目标,并通过授权方式为下级采取处罚措施提供合法性保证。

(二)出台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起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由省政府联合省高速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处罚实施细则,对“上”贯彻《高管条例》精神,对“下”做出处罚的具体部署,即将《高管条例》的要求和精神加以明确具体化,又传达给基层试点单位并要求其拟定处罚试点方案,进一步丰富细化内容。

第9篇:高速公路安全条例范文

高速公路属于一个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对促进国家及地区的经济建设有着重大作用。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高速公路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速公路的大规模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当前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

1.高速公路管理法制环境不完善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但与此配套的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目前全国还没有一套统一的高速公路管理的法规条例,实施管理中依据的往往是各省制定的区域性高速公路管理法规条例和普通公路的法律条款。由于法制建设的滞后,高速公路管理者在行政职权划分上与公安等部门存在冲突,同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限于行政执法的权限,不能对破坏、盗窃公路设施,侵犯路产路权,非机动车辆和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强行冲关逃费等违法现象进行有效的控制。

2.高速公路职能割裂,内部管理机制缺乏活力

高速公路管理内容主要是收费、养护、路政、交通安全和配套服务管理,这些管理职能本是一个有机整体,可在实际运行中,高速公路的管理职能却被割裂开来。在高速公路管理中,公路及公路设施的修建、养护和路政、运政管理及稽征等,由交通部门负责;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等)由公安部门负责。现实中,高速公路管理也就缺乏统一的模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各管一摊,将交通安全管理从中割裂出来,由公安部门行使这一职能。

3.高速公路经营目标模糊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怎样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营高速公路,在认识上缺乏清晰的目标,影响了高速公路的效能发挥。当前我国高速公路经营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各地自主探索的高速公路经营模式,运作方式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高速公路的市场化开发,还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政府对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缺乏有效办法,尤其是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国内外经济组织经营的高速公路资产转移的监督乏力。

4.高速公路财务管理不明

高速公路管理中财务管理贯彻于高速公路事业的各个环节,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直接关系到高速公路建设的健康发展。随着高速公路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取得诸多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与当前快速发展的高速公路事业的不适。第一,高速公路财务管理的观念仍然十分脆弱。高速公路管理由于其工作场所和内容与一般企业或项目的管理不同,其财务管理一直较为薄弱,科学的财务管理理念并没有得以很好的树立。第二,日常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缺乏有效的机制,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高速公路建设具有其独特的特点,操作流程和实际工作较为复杂,实际的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5.信息化管理层次低

传统的高速公路管理一般都有三大系统,即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我国主要高速公路基本上都进行了通信和监控系统的设计,部分高速公路通信和监控系统与高速公路同步建成,部分在高速公路通车后分期建设。各高速公路都建有收费系统,有些省市已开展自动收费系统的试验工作。但是,相对于高速公路的建设速度,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显然不能适应其建设发展的要求,突出反映在其管理模式不够完善,管理手段落后,尤其是在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方面。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上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制约和影响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解决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问题的策略建构

1.加快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制体系建设

加快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管理法规体系。高速公路管理相对于一般公路管理,具有内容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更需着重加强高速公路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加快高速公路立法工作,既是我国高速公路获得良性发展的保障,也有利于实现高速公路管理的有法可依,是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前提和基础。

2.积极整合高速公路职能,激活内部管理机制

针对当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职能分裂的情况,我们应在在深入分析和理顺高速公路管理中各种关系的基础上,根据高速公路管理的规律性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成立一个统一完整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逐步实现由整合后的部门统一行使当前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各自负责的内容,实施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另外,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高速公路管理经验,建立健全统一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化标准化管理,以适应高速公路日渐网络化的发展需求,也有利于应急管理下的调度和区域协调,确保高速公路的规范有序及安全畅通。

3.树立明确的高速公路经营目标

要改变高速公路经营目标模糊的现状,同时鉴于高速公路的管理与经营的特殊性,首先要加快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立法,包括在法律、法规中确立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制度,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管理监督,企业依法进行市场经营。进而明确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之间的关系,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是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主体,在履行具体行政职责时与高速公路使用者之间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或其他关系。同时要研究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的相关政策,例如对营利性特许经营企业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应当实行优惠税率,以降低经营成本和减少经营风险,鼓励经营者再投资高速公路建设。

4.明确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中的财务管理

针对我国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及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对策,促进我国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及控制水平的提高,为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财务保障。第一,加强高速公路财务管理理念建设,提高高速公路财务控制认识,全面改善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二,完善财务管理机制,落实财务控制内容。第三,要将公路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有效结合起来,提高高速公路财务管理的有效性。总之,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和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管理者、财务人员以及公路员工的多方面支持。只有通过多方面多层次的努力,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开展。

5.提高高速公路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当前,高速公路管理实际运用的手段信息化还有很大的升级改造空间。高速公路作为先进的交通设施,必须和现代化的交通管理、现代化的信息服务手段结合,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特点,建立高速公路网络,实现省(市)级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机构,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通过系统的整合集成,进而实现全国或地区性路网的集中统一管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应该是以高速公路日常的运营管理工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在现代化的收费系统、监视系统和通信系统的基础上,通过系统的集成,实现各路段及收费站信息资源共享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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