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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原因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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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原因

第1篇:计划经济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NAFTA 在美墨西哥移民 美墨关系

全球化是一个广泛的综合性概念,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其中经济全球化是全球化的核心。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关系着到各个民族和国家的命运。但是由于各国的国情和所处的地位不同,经济全球化对不同国家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竞争力强,开放程度大,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占据优势地位,是全球经济发展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和主导者,因而他们不仅是经济全球化的积极推动者,更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全球化作为一把“双刃剑”的特性尤其明显。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竞争力较弱,加之本国体制和政策上的障碍,想要分享经济全球化收益,一般来说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明显承受了全球化的负效应。

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重要后果之一就是世界范围内的两极分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两极分化使全世界最富有的1/5人口和最贫困的1/5人口的人均国民收入之比差距加大,“1960年为30:1,1997年达74:1,前者占有国内生产总值的86%,出口市场的82%,外国直接投资的68%,而后者只占以上各项的1%。今天占世界1/5的最贫困人口只消费世界财富的1.3%,几乎只有30年前比重的一半”。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简称NAFTA)是在1989年《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基础上建立的。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于1991年2月开始进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1994年1月,该协定正式生效。NAFTA的最终目标是实行三国之间的零关税自由贸易制度。

在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成员国之间在经济上存在一定的差别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这种差别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尤其明显。由于美国在经济上占有绝对优势,北美自由贸易区形成了以一个经济超强国家为中心,其他国家对它处于单方面依赖地位的局面,美国不仅是NAFTA的倡导者,它在贸易区的运行中还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和支配地位。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方向与发展进程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美国的意愿,所以美国在NAFTA中获益最大。然而,NAFTA的签订给墨西哥所带的弊远远大于利。NAFTA的签订造成了墨西哥国内农业和民族工业危机,出现了大批失业现象,最终导致国内贫富差距拉大。

美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环境良好,而墨西哥国内经济混乱,结果就是每年至少有50万墨西哥人移民到美国,他们当中很多人来自于墨西哥贫困的农村地区。

而反过来,移民对世界发展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安全等多个方面。在美墨西哥移民对两国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一,促进了两国经济联系。首先,在美墨西哥移民寄回国的侨汇为墨西哥增加了外汇收入,促进墨西哥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墨西哥经济在很多方面都依赖于侨汇,所以一旦美国经济稍有波动,就会波及到在美墨西哥移民的就业及收入,从而影响墨西哥经济。其次,由于在美墨西哥移民的影响,墨西哥商品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也随之扩大。再次,在金融危机期间,美国为墨西哥提供了大量的经济援助,帮助了墨西哥经济的复苏。

第二,加强了两国文化交流。新移民给美国带来墨西哥新鲜文化气息的同时,还为墨西哥老移民保持母国的传统文化注入了活力,加强了两种文化的融合。早在 20 世纪80年代初西班牙语媒体就开始在美国流行起来,两大电视网络尤尼维森电视公司(Univision)和泰利曼都(Telemundo)运营相当成功。到 1999年7月尤尼维森成为居美国收视率第五位的广播电视网。同时,墨西哥移民在进入美国后,一些墨西哥传统的节日、饮食、服饰等也随之而来,并深深地影响着他们周边的美国人。

第三,加强了两国之间的政府合作。墨西哥移民问题,特别是非法移民问题一直是美墨外交中的重要议题。20世纪 90 年代以来,面对日益棘手的墨西哥移民问题,美国不得不加强与墨西哥的交流对话,谋求解决方案。1997年5月,克林顿总统出访墨西哥,美墨两国就移民、缉毒、贸易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最终签署了《移民问题声明》和《墨美反毒联盟声明》。2001年2月16日,布什总统和福克斯总统会晤,就政府间合作控制墨西哥非法移民以及非法移民合法化方式等事宜进行了磋商。

在经济全球化的驱动下,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于1992年正式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然而在NAFTA的实施过程中,美国经济实力雄厚,同时作为倡导者和主导国,获益最大;而墨西哥经济基础薄弱,没有做好与世界接轨的准备,从而给农业和传统工业带来巨大损失,造成大批人员失业。由此引发大批墨西哥人移民美国寻求就业。而移民反过来也会加强输出国与接收国之间的联系,从而加速全球化的进程。在美墨西哥移民加强了美墨两国之间的济联系、文化交流以及政府合作,进而巩固了NAFTA的成果。

参考文献:

第2篇:计划经济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 经营现金流; 财务大营救; 财务报表; 控制成本

根据《南方周末》记者冯洁、黄河,实习生柳鹏发自北京的报道,华锐这家风电行业的“带头大哥”上市仅仅十八个月就从“高帅富”的形象变成了“矮穷丑”的面容。目前危机四伏,前途暗淡。笔者上网搜集了有关华锐公司星光闪耀和巨星陨落的资料,并结合自己所掌握的财务管理知识,试图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谈谈华锐变身的原因和对策,希望对华锐摆脱财务危机提供有益地帮助。

一、华锐公司深陷财务困境的原因

华锐公司为什么会深陷财务谷底呢?笔者认为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高层没有树立现代财务管理理念

按照现代财务管理的理念,财务管理要树立“现金为王、资金时间价值、风险价值”三大观念。公司设立自始至终都要关注资金的现金流量,以防止企业在有盈利的情况下破产。而华锐公司在现金流量不断减少的情况下,盲目地扩大经营规模。这给公司的财务困难埋下伏笔。这一点也说明公司高层领导不重视企业的风险管理,没有把企业风险化解在未然之时。以至于出现了上市之前的2010年现金流量降至负的十亿元。这是华锐第一次出现现金危机。后来发展到现金流量出现负数59亿元的巨大规模。

(二)不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

华锐公司在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时候,不是积极采取措施回收应收账款,而是改变了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将原来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财务制度改成未逾期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的财务制度。不仅如此,还将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降低了。这样一来,把本应该作为坏账处理的管理费用人为地核算成了资产,所以才会出现现金流负数59亿元的情况下,资产增长了62亿元。这样在没有现金保障的情况下实现的利润,是虚假的利润。这纯属于财会人员不负责任的数字游戏。这是虚夸的会计账务处理。相比之下,美国超导就大不一样了,其是在应收账款出现危机的时候采取了“货款到账才计算营业收入”的紧缩会计准则。作为一个会计决策者在财务危机的时候采取“稳健的准则”还是“虚夸的准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当企业面临经济危机的时候,华锐公司的财务大营救无疑是饮鸩止渴。

(三)政府的调控政策不给力

对于像风电设备这样的环保产品,国家应该提供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可是,2010年以后政府却取消了对华锐的减免税政策。结果,在2011年公司出现了财务危机的时候,政府又给了2亿元的政府补贴。这充分说明政府政策的不稳定性,说明政府的政策是在奖励爱哭的孩子而惩罚听话的孩子。

自华锐上市以后,国家的风电调控政策频出,风电项目的审批、核准权限进一步收紧,风电行业的建设速度迅速放缓。这一切都不利于华锐的生存和发展。风电属于绿色环保行业,国家本应该给予政策支持,可是,华锐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政策支持。这也是华锐走向下坡路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举债经营取得资金后没有很好的运作

2011年公司为了渡过难关,发行量55亿元的公司债,但是,仍然没有解决公司资金困难的处境。这说明公司举债以后并没有改变其经营模式,筹集到的资金又变成了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

(五)企业管理模式不能适应企业日益扩大的经营规模

2008年的会计报表显示:华锐公司的营业收入51亿元,净利润6亿元,现金流量20亿元。但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很多问题也显现出来。在2010年华锐实现了全球第一的梦想,但是在财务管理上没能做到全球第一。累积的问题都爆发出来,什么“间谍门”、“解约门”、“减薪门”都出来了。就连财务总监都要选择离开了,这样的企业还怎么生存下去!当然,也许银行和政府会帮助华锐坚持下去,但是,企业自身的生存能力已经达到了极限,这是不容置疑的。

二、华锐公司起死回生的几点对策

华锐公司是一个绿色环保企业,所经营的产品应该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从长远利益看,华锐所经营的是电力事业发展的方向性产品。它有利于国家绿色GDP的增长,因此我们应该采取一切措施使华锐起死回生。具体对策有:

(一)启动公司公关机制,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

在争取减免税款的基础上,争取项目审批、核准权利的下放和争取国家的政策性补贴并行。这样就为企业生存准备好了一个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另外,争取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给企业一个财务整顿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中,争取得到国家政策性减免所得税。

(二)建立企业内部的账款回收机制

首先是成立企业内部的讨账机构,努力追回以往公司所有的应收账款。其次是新销售的产品实行货款到账实现营业收入的稳健会计政策。第三是对营销人员实行收回账款计算销售业绩的考核方案,没有收回货款的暂时不能发放业绩工资。用以促进营销人员的销售工作。尽量降低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和坏账成本。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信用政策;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的追踪分析、账龄分析和追回工作。其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和坏账成本的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机会成本=维持赊销业务所需要的资金×资金成本率

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客户资信调查费用+收集各种信息的费用+账薄记录费用+收账费用+其他费用

应收账款坏账成本=应收账款余额×提取率

(三)建立现金流量五日报制度,严格控制现金的存量和流量

力争现金流量同步,如果公司能够尽量使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时间趋于一致,就可以使得维持经营所需要的现金余额降低到最佳水平。对于原材料和配套设施的购进,尽量采用赊购方法,最大限度地使用好应付款项等筹资方式。尽量使用好现金浮游量。确定和管理好企业的最佳现金持有量,为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搞好理财工作。

(四)在扩大生产规模的时候争取在股票市场上发行新股票或者发行企业债券,以筹集长期资金,或者把现金股利变成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以保证现金不流出企业

(五)对于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仍然按照账龄分析法来进行

账龄分析法可以加大本期费用,减少利润,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六)实行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加强资本的运作,为企业的资金运动提供最佳的管理方式

尽量降低存货的成本,以维持均衡生产为最大存货占用资金限额。其中全面财务预算管理是华锐公司起死回生的利器。

全面预算体系是由一系列预算构成的,各项预算前后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预算体系。为了让华锐公司经营者很好地了解全面预算体系,笔者设计了全面财务预算图。(见图1)。图1简要反映了全面预算的内容和各项预算之间的关系。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能够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计划和控制,极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只有这样华锐公司才能确保企业走出困境。当然,要做好一个公司的全面财务预算工作,还有大量的基础工作需要企业财务人员去做。例如做好原始记录,定额工作、定量工作、标准化工作、信息工作、价格工作和技能培训工作等。这是一项艰苦细致的财务管理工作。

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主要是靠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来推行和实施。有关培训工作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举行。一方面,可以委派企业负责预算管理的员工走出去,参加政府以及社会咨询机构举办的全面预算管理培训和学习;另一方面,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到企业举办讲座,现场解答有关问题,使得企业的领导以及员工有机会接受全面预算管理的理论以及操作技能的正规学习和培训。

(七)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核实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坚决不养闲人,争取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力资源的经济效益,减少不必要的岗位设置。

(八)招聘顶尖的财务管理人员做财务总监,加强资金的管理和运作

企业和高层财务人员签订长期合同,合同期未满不准离职,一旦选择辞职,要缴纳高额违约金。

(九)企业高层决策者必须懂财务管理

能够利用财务资料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判断和决策。目前许多创新企业的投资人和企业经营者不懂财务管理,只凭一腔热血或者是对技术的痴迷去经营企业。当然也是违背经济规律去经营企业,造成企业经营失误,致使企业身陷财务谷底。这样的案例已经是举不胜举了。因此笔者以为华锐的高层决策者应该懂财务管理。

(十)加强销售工作,争取较大的订单

风电设备企业的规模效应是十分重要的,企业应该努力开拓市场,争取较大的订单。我国北方的风力发电企业比较多,应该联系中国北方风力发电企业,多为他们提供一些产品。另外国际市场也是企业应该重视的,要把视线对准国际风电市场,争取大的国际订单,为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做好前期工作。

三、结论

综上所述,自从2006年华锐公司建厂开始,到2008年新天域的入场,再到2011年的顺利上市。华锐公司的历史也是中国风电行业狂飙突进的历史。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华锐一步一步扩张、成长。由于公司高层的经历都放在了生产规模的扩张方面,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华锐也和许多创业投资公司一样,只盯着国家的政策进行企业规模推进,投资中仅仅想到的是扩大经营规模,仅仅重视技术而不计成本、不计利润,不考虑现代财务管理的三大基本原则——现金为王、资金时间价值、风险价值等。结果,遇到国家政策变更,企业经济效益就开始下滑了。投资者纷纷卖出股票,企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财务危机。我们不禁要问:国家的产业调控政策是否能不像变戏法那样频繁变动呢?企业经营者有没有想到企业的浴火重生呢?特别是那个口碑还好的财务总监有没有在企业深陷财务谷底的时候,拿出要企业起死回生的决策呢?华锐真是遇到了墙倒众人推吗?

笔者认为:华锐是一家绿色环保企业,理应得到国家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各个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应该对华锐有信心。只要华锐能够按照笔者以上提出的10大对策去整顿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中国市场这样大,电力需求这样旺盛,适合风力发电的地域这样广阔。华锐完全有可能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和有现金保障的利润增加。另外,华锐还可以开拓国际市场,向外蒙古、俄罗斯等国家销售风电设备。相信华锐通过这些对策一定能够实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冯洁,黄河,柳鹏.华锐巨星陨落[N].南方周末,2012-07-19.

[2] 张凤英.财务管理[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3] 柳国昌.企业财务管理[M].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

[4] 杨澍.谷底时的战略思考[J].商学院,2011(11).

第3篇:计划经济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经济犯罪;处刑;原因;目的;实质

中图分类号:D924.3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4-0291-02

一、经济犯罪处刑变化的原因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教导我们要用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视角去分析问题。我国经济犯罪处刑的变化不是空穴来风,它有着一定的社会原因。下面将对经济犯罪处刑变化的原因作一简要分析。

(一)我国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自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经济的发展接触越来越多,这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由于一开始我国刑法对经济犯罪采取重刑化的态度,致使我国经济发展受到颇大的困扰,使一些市场经济主体不敢放开了干,怕触犯刑法。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化的加快,对经济犯罪采取重刑化的态度会严重束缚经济的发展,不对经济犯罪采取一定的措施和刑罚又会破会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阻碍经济的发展,所以在折中的条件下选择采取改变经济犯罪的处刑,使经济犯罪处刑不断轻化。经济犯罪处刑的变化不但是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人权主义的发展

人权是人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主体资格。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趋势。在现时代,人权具有全球性话语的地位,人权状况成为评判行为合法性的普遍标准。人权观念得到人类文化多样性的认同,人权制度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法律支持,由此带来当今各国、各地区、乃至全球的人权事业的大发展。我国也不例外,不但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法律体系,也全面加强国内人权法制保障。把保护人权也写入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中。随着人权主义的发展,对人的生命进行深层次考虑,意识到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我国也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于是,全球范围内开始关注刑罚对人的惩治力度,逐步走上轻型化的道路,这对我国刑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中国的发展必须融入到世界之中。法律国际化的发展促使中国的刑法必须摒弃传统的重刑化思想,接受轻型化的刑法处罚。我国的经济犯罪处刑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断发生变化。

(三)国际立法思潮的影响

国际上一种新的立法思潮会对各国的立法实践造成莫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的立法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立法思潮的影响。国际上取消死刑,实施轻型化已成为各国法学家的一致观点,尤其是对不剥夺他人生命权的犯罪更应该取消死刑。所以,我国的刑法处罚中也越来越多地取消死刑,轻型化。我国经济犯罪处刑受国际立法思潮的影响不断地走向轻型化,死刑现基本不再是经济犯罪的刑罚,也提升了经济犯罪的标的额。

(四)我国传统的重刑化刑事政策面临困境

20余年以来,我国一直实行重刑化刑事政策。但从现有的社会状况以及逐年上升的刑事审判案件来看,我国并没有有效控制经济犯罪,且通过对相关官方公布的数据分析我们很明显地发现,经济犯罪的发案增长率远远高于刑事案件的整体发案增长率;在经过若干次的严打之后,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由此可见,重刑化刑事政策对于经济犯罪的控制效果并不理想,我们需要对经济犯罪的刑法处罚进行一定的改观。

二、经济犯罪处刑变化的实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法治文明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经济犯罪处刑也不断地呈现新的趋势和走向。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之上,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到经济犯罪处刑变化的实质所在。只有在充分了解实质的情况下才会明确法律制度的走向和其变化的社会需求性以及法治进步性。

(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经济犯罪是为了规制社会经济发展的秩序,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我国刑法对经济犯罪的规定在整个刑法中占有重大的比例,这充分说明了刑法对经济犯罪规制的重要性。相比较而言我国刑法颁布之初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较大,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重刑化思想的影响下我国经济犯罪处刑相当严重。但是秩序和自由自古就是法律的冲突所在,重刑化的处刑非常有利于经济秩序的保护,但是这也会伤害或者抑制经济主体的主动性,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区域合作越来越频繁,抑制经济主体商自由发挥的法律措施非常不利于经济的自由发展,所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刑法对经济犯罪的处罚不断地进行调整,经济犯罪处刑不断地发生变化。

(二)法治文明化的体现

现阶段体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法治文明程度的标准,除了法制建设的完善程度和法律规范化的程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人民对法律的拥护程度和法律对人民权利保护的力度。我国刑法颁布之初,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对很多的罪都实行重罚,死刑是一个应用比较多的刑种,我国的法治文明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随着依法治国思想的提出,我国的法治文明化进程不断加快,与国际法律的发展也逐渐接轨,我国的法治文明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我国刑法中有很多不与法治文明化相符的内容。为了法治文明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与法律国际化的思潮相吻合,我国便积极出台刑法修正案以达到法治的目的。刑法修正案对刑法法规的修正是我国法治文明化进程的一个很好见证,尤其是废除已不存在的罪名和降低相应罪名的法定性等,充分体现出我国法治的文明化。

(三)权利观念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前进,普法教育的广泛开展使我国民众的法治思想不断得到提升,广大国民开始审视自己的权利,充分认识到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国家公权力必须保障公民的权利,只有在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会积极拥护国家的法律,国家公权力得到很好地落实。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刑法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要,重刑思想已使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到法律的牵制。尤其是经济犯罪以剥夺人的生命为刑罚的制裁方式得到很多人的反思,这样的惩治方式是否合乎立法的初衷,是否达到法律制裁的社会目的。在社会发展的同时,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权力和权利的解析更加清晰化,权利观念深入人心。这就要求我国的经济刑法不断进行修正以达到目的。

三、经济犯罪处刑变化的目的

刑法的应受惩罚性是有一定的社会目的,是为了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经济犯罪是为了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公私财产。经济犯罪处刑的不断变化是有一定的社会目的和法治目的。

(一)适应经济的发展,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经济刑法是为了保护我国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模式、经济发展方式、经济主体等都会有新的变化。但是,由于法律是对未来社会的规制,在当下法学家们不可能完全预测到未来社会的样子,因此,法律往往具有滞后性。其次,为了人们行为的常态性和稳定性,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法律的稳定性和滞后性有时候适应不了社会发展的需求。经济刑法也一样,在某些时候会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刑法修正案和刑法理论对此作出调整,改变经济犯罪的罪名、处刑等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保护人权,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国的人权发展一直是国际上乐道的话题之一。早先,我国的人权保护确实不及国际上某些发达国家,但是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我国的人权发展也逐步走向新的境地。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也将保障人权写入其中,这说明我国的人权事业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国的普法教育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使权利观念深入人心。社会意识具有独立性,有时候会先于社会存在而发展,有时候会滞后于社会存在,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也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它的滞后性会侵害广大民众的权利,导致宪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切实保障。刑法是惩罚犯罪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保护具有终局性,因此刑法必须与时俱进,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促进人权的发展。所以,我国刑法修正案需要对不适合社会发展的刑法法条需要修正,以达到法律保障的饱和状态。

(三)惩治罪犯,保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公私财产

依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本质属性:一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二是应受刑罚处罚性。我国刑法是运用公权力对犯罪进行惩治保护刑法应保护的法益。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中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中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中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不断呈现出新的犯罪形态,为了更好地保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公私财产,经济刑法理应不断进行修正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公众对刑法保护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M].张乃根,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13-14.

[2] 冯军.犯罪化的思考[J].法学研究,2008,(3).

[3] 庄乾龙.从刑法修正案看经济刑法立法走向[J].研究生法学,2012,27(2).

[4] 周光权.刑法修改的回顾与展望[N].检查日报,2011-08-08.

[5] 周光权.《刑法修正案(八)》的深度解读[J].中国司法,2011,(9).

[6] 周光权.经济犯罪死刑应逐步取消[N].新闻中心,2012-09-04.

第4篇:计划经济的原因范文

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已拥有世界领先的技术与装备。但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还亟需破解三个瓶颈:一是彻底颠覆将建筑垃圾简单处置的思维,树立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理念;二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法律体系,依法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三是期待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并在金融、税收等方面完善相关政策与标准。

2015年5月底,由中国建筑垃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持研发的北京元泰达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正式投产,这对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正是由于这个项目中“建筑垃圾资源一体化”和“三个百分之百核心目标”(再生产品市场化率100%、处置过程环保达标100%、垃圾处置资源化100%)的醒目特征,从而使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拥有了世界领先的技术与装备。

咬定青山不放松 十年磨一剑

北京元泰达建筑垃圾资源处置与利用一体化(项目)工厂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横桥村,占地总面积近7万平方米(约100亩)。本项目年处理150万吨建筑垃圾,主要产品有再生骨料、再生活性微粉、混凝土制品、再生混凝土复合料、再生混凝土、垃圾土陶粒等再生产成品。项目根据生产工艺所采用的生产线要求,以及产品配送生产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特性和要求,建设配套了建筑垃圾预处理车间、建筑垃圾原料仓、再生骨料处理车间、设备动力中心、生产控制中心、研发中心、水池、配套水电气、消防、绿化等。生产工艺所需设备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粗选与精选系统、建筑废弃物清洗与浮选系统、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生产与储存系统、建筑废弃物再生超细粉生产与储存系统、再生园林土生产与储存系统、杂物生产回收系统、生态砂浆及再生混凝土制品生产系统等其他生产系统。北京元泰达建筑垃圾资源处置与利用一体化项目的建成与推广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是使中国建筑垃圾处置与利用水平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单位在国家科技部、北京市科委、昌平区科委的领导与支持下,通过10多年的持续研发,在吸收国际国内经验的基础上,创新了多项建筑垃圾处置与利用的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三项核心指标的100%,是毋庸置疑的世界领先水平。

二是环境效益巨大。根据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报告,我国每年建筑垃圾为24亿吨左右,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40%。按照全国推广联盟的技术路线,中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可达到100%,每年可减少碳排放4. 8亿吨,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巨大贡献。

三是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中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100%,每年可减少土地占用6000万亩,对严守中国18亿亩耕地具有巨大贡献。

四是创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领域的系列标准。联盟已经为这一标准体系编写了75项标准,这些标准已经完成了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这一标准体系在全球是独有的。通过标准的实施,增强了中国在全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领域中的竞争力。

五是综合效益突出。减少了对地下水的污染和城市PM2.5的产生,每年可减少矿山及河道开采砂石15亿吨以上,再生产品和回收产品每年价值超过7000亿元,增加就业超过48万人。在国家扶持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下,研发制造建筑垃圾处理设备投资风险低、产品市场好,而且能够实现当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是利国富民的重大举措。

从北京元泰达建筑垃圾资源处置与利用一体化(项目)建筑垃圾资源一体化项目中,我们可以看到,工厂技术实现全产业链覆盖,从源头垃圾拆解、专业绿色物流、合同能源管理、碳交易体系、技术与装备、生态环保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与联盟标准到国家重点培育联盟均在这个范围。处理的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建筑物拆除、新建项目开挖、建筑装修等过程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以及兼顾处理的河道清淤、生活垃圾燃烧后的废渣、尾矿、工业固废等。

其构筑的“资源—利用—再生资源—再利用”的生态文明循环经济体系是将建筑垃圾做综合无害化处置,然后通过深加工生产出高性能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再生砖、再生砂浆、再生园林土等有着广阔市场前景的产品。这套系统拥有精细处置和智能控制、多品种利用功能、自主知识产权的一体化工厂模块技术,是已经问世的建筑垃圾的环保处置和生态利用两大关键环节高度融合形成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完整产业链。它能够实现实时在线监控,一体化工厂配置高效能装备与污染点治理并实时监控系统,实现了建筑垃圾处置环保精细化。这些新工艺拥有几大特点,如建筑垃圾高效分选、分离工艺与技术,建筑垃圾可燃烧能耗源对换工艺与技术,砖、水泥石、垃圾土高附加值再利用工艺与技术,再生骨料彻底清除骨料表面附着物、连续级配、多均化工艺与技术,智能节电工艺与技术,多级吸尘、降噪、污水处理工艺与技术。同时还拥有12个节能环保系统,如生产废水100%再利用系统,设备节电系统,碳足迹自动采集系统,碳交易系统,多级除尘系统,雨水雪水收集利用系统,车辆进出场自动清洗系统,清洁燃料配套系统,太阳能利用系统等等。该系统的生产产品是9大系列、32个规格的产品,包括活性微粉、再生细骨料、再生粗骨料、再生种植土、再生种植土、再生预拌砂浆、再生预拌混凝土、轻质陶粒、再生沥青混凝土、再生预制构件制品等。同时还可回收金属和轻质物两大系列、7个类别产品。年处理建筑垃圾150万吨的北京元泰达建筑垃圾资源处置与利用一体化(项目)示范工厂,为今后规模复制推广应用提供了宝贵经验。

轻舟正过万重山 任重又道远

北京元泰达项目的成功投产,对我国正在破冰阶段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是一个鼓舞和鞭策。我们从中收获了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技术和系统的标准,这些都是企业今后前行的基础。但是,从更大范围来理性分析,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还亟需破解三个瓶颈:

一是彻底颠覆将建筑垃圾简单处置的思维,树立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理念。

据保守估计,未来10年,我国平均每年将产生15亿吨以上的建筑垃圾。因此,未来十几年将是我国建筑垃圾大量产生的时期。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一是建筑垃圾产生量巨大,以亿吨计,目前已发展为年生产10亿吨以上;二是建筑垃圾产生量正在逐年增长,按此速度增长,到2015年,我国建筑垃圾年产量将达到17.84亿吨,2020年达到38.11亿吨。如遇严重地震灾害,则产生量更多,2008年仅汶川大地震一次产生的垃圾就高达3亿吨。建筑垃圾其实全是宝,在经过有效开发后,我国的建筑垃圾利用率最终可达95%以上。根据有关研究报告的估算,如果2020年这些建筑垃圾如果能够转化为生态建材,可以创造价值1万亿元。目前,我国处理建筑垃圾主要的处置方式是填埋处理,这样做耗用大量的征地及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

其实,绝大多数建筑垃圾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例如:废金属可重新回炉加工,制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木屑等可用于制造各种人造板材;碎砖、混凝土块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代替砂直接在施工现场利用,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浇捣混凝土等,也可制作砌块等建材产品。另外建筑工地上的砖、瓦经过清理可以重复使用。

例如:废弃砖、瓦、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室内地坪以及地坪垫层和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蒸压粉煤灰砖等生产。废钢筋等经过分拣后送至钢铁厂或有色金属冶炼厂回炼。具体而言,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就是指采用管理和技术手段从建筑垃圾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由于建筑垃圾经分选、破碎、筛分加工后,大多可以作为再生骨料资源重新利用,如再生骨料、再生砖是作为直接应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完全可以替代现用的天然砂石及普通砖类墙体材料,对解决建筑材料生产资源短缺及巨大的能源消耗具有显著意义。

可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尴尬现实是:一方面,因建筑垃圾被随意处置或简单填埋,占地又污染,且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另一方面,有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再生企业却因缺乏建筑垃圾原材料,面临着无材料来源的生存窘境。所以说,当前突破将建筑垃圾简单处置的思维,树立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理念非常重要。

二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法律体系,依法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大部分建筑垃圾都是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情况下采用露天搁置、地下填埋或直接焚烧进行处置。

由于我国政府对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重视不够、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全国的建筑垃圾加工厂数量太少,我国还没有形成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不到5%,远低于德国和日本的90%、英国的80%和美国的70%。

美国政府有法律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该法从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促使各企业主动寻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途径。日本很重视立法,早在1977年,日本政府就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1991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必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目前,日本很多地区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已高达100%。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颁布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并颁布了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德国,建筑垃圾的回收率很高,占所有垃圾回收的比重也最高。这一方面得益于德国资源、能源、劳动的成本高,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其有效的监管,专注于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再次,从事设计和建造建筑物的人员也很注重物质的循环利用。韩国在2002年进行法案提议,并于2003制定了《建设废弃物再生促进法》,2005年、2006年又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其中包含了促进建筑废弃物再利用的三大推进政策:一是提高循环骨料建设现场的实际再利用率;二是建筑废弃物减量化;三是妥善处理建设废气物。同时既明确了政府、企业的义务,又明确了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资本、规模、设施、技术能力的要求。其所期待的效果就是防止进一步破坏自然环境,保障骨料供需的稳定,以及延长填埋场的寿命。

我国也应该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完善立法的阶段。在制定法规时,应兼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鼓励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明确建筑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理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明晰各个部门在建筑垃圾处理中的职责,避免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发生。在国家层面,建议住建部和环保部联合成立专门管理建筑垃圾处理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和各项审批工作。随着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建筑垃圾问题日益严重,建议将农村的建筑垃圾处理纳入到法规中。完善建筑垃圾分类制度,便于建筑垃圾的回收工作。国外建筑垃圾回收率高的国家普遍重视立法,同时强化执行,对垃圾处理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较大。

有专家分析,如果在“十二五”末之前,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政出多门问题可以得到基本解决,在“十三五”期间,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乃至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可以适用国际社会经验,即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于60%~70%的情况下,实现年均两位数增长。

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在建筑垃圾回收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计划,明确了各方在建筑垃圾处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充分体现了“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促进建筑垃圾的减排和再利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尚属起步阶段。业界的期待有三点:一是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尽快纳入法律法规体系;二是立法明确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的程序规定和监管范围;三是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的配套管理法规体系。

三是期待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并在金融、税收等方面完善相关政策与标准。

尽管与国外相比,我国建筑垃圾在工业化生产和应用方面的技术还有一定差距,但政策支持力度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当前有些处理利用技术,我国可以说已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已有的处理技术完全可以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在较大范围启动。

目前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于我们政策的引导与落实上。由于缺乏政策的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根本开展不起来,有再好的技术也无用武之地。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生、运输、处理、再利用各个层面,其中更是牵扯了建设、发改委、环保、工业与信息化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只有所有的环节统一管理,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理链,真正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目前,这些环节间实际是孤立的,建筑废物的处理单凭企业行为和市场运作在初期很难实现。建筑垃圾处置与再利用的税收政策不细,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的所得税没有减免,再生产品的增值税需要进一步明晰。建筑垃圾处理还涉及较多的行政机构,但现行法规没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造成各部门互相推诿责任。

而且企业进入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存在审批困难,不但要经过几个国家部委的认定,还要牵扯到地方政府的许多相关单位。由于在相关的产业政策上,国家各部委都只负责其中的一部分,无法有效协调工作,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积极性。以项目立项为例,企业项目审批需要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等多个部门协调,需要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能耗评价等一系列手续,而地方建筑垃圾主管单位市政市容委难以对上述多个部门进行项目协调。

世界发达国家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方面都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征收税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随意处置;给予再生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政府补贴、税收减免,鼓励再生建筑材料的生产和研发;通过政府采购等优惠措施鼓励使用再生建筑材料。

一是提供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财政补贴。建筑垃圾废料本身价值只有经过加工利用处理才产生新的价值。通常,建筑垃圾的搜集、运输、堆存、分拣、破碎、筛分等都需要投入资金。除金属、木制品、拆除后经过清理的砖,通过废品回收利用取得一些回报以外,对于用废砖、废混凝土加工的骨料及配制的低标准混凝土及其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等附加值都很低,而制造成本却高于天然原料制造的产品,常常使生产者无利可图。为此,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资源产品及相关企业的扶持,根据受益者补偿原则,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一些直接经济支持形式,比如发放补助金、给予低息贷款,或补助经常性费用等,再如对专门的建筑垃圾再生机构,将建筑垃圾处理收费用给予贴补,确定合适的经济补偿方式和补偿额度,保证他们的正常运营;或给予再生资源产品优惠政策、强制使用政策和补偿政策;完善天然资源使用费调整方法和强制使用建筑垃圾制品的政策性补贴方法等。

第5篇:计划经济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辅导员;引领学生;践行;大学精神;文化

辅导员在引领当代大学生践行大学校园精神和文化的过程中必须明确自身的职责,双管齐下,全方位监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缩短辅导员和学生之间的距离,进而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推动高校的快速发展。

一、大学精神与大学文化

辅导员要想引领当代大学生践行大学校园文化和精神,必须明确大学校园文化和精神之间的关系,大学文化是在大学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大学文化也是一所大学的办学宗旨和教学战略,坚持以学生和教师为主体和根本,学生和教师都是大学文化建设的空间背景,围绕校园活动展开,不断积累沉淀,并把大学文化作用于学生和教师的行为和思想中。大学文化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物质文化,二是制度文化,三是精神文化。校园文化是大学特有的文化景象,根据教师和学生的实际需求所形成的大学发展目标。虽然大学文化是隐性文化,但是大学文化充满整个校园,对学生的成长,教师的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大学文化也是大学精神最直接的体现,大学精神可以更好地推动大学的发展。辅导员作为大学文化和精神践行者,在大学精神和文化传播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辅导员在大学精神和文化建设中的意义

大学文化是大学建设的关键环节,建设的主要形式就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是校园文化和精神建设的关键实施者。辅导员已经成为大学管理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辅导员要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参与到大学文化和精神建设中。辅导员也是大学文化和精神建设的动力,有利于大学生整体素养的提高,进而弘扬大学文化和精神。辅导员的角色有以下几个:一是校园文化和精神的创造者,二是校园文化和精神的组织者,三是校园文化和精神实施者,四是校园文化和精神的引领者,五是校园文化和精神的服务者。辅导员在大学中主要会为学生讲解以下内容:一是《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二是《中国近代史》三是《形势与政策》。辅导员和学生接触的比较多,可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其中比较符合学生意识的文化精华会被保存下来,成为大学文化和精神的一部分。由此可以看出,辅导员在引领当代大学生践行大学文化和精神中的作用。大学是为社会输出高素质人才的场所,大学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和管理理念,辅导员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连接学生和大学领导者,和谐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

大学生是大学的主要群体,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活动都是围绕大学生开展的。辅导员会在校园内开展多形式的文化活动,为学生搭建广阔的平台,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辅导员主要负责当代大学生的第二课堂,合理利用校园资源。辅导员可以定期举办以下活动:一是艺术欣赏,二是歌曲表演,三是舞蹈表演,四是书法,五是绘画,六是摄影,七是辩论,并在各项活动和比赛中起到引导作用。

辅导员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的专职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行管理。大学辅导员还需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协助院校制定学生管理方案,二是检查学生的日常学习情况,三是三好学生的评定,四是学生标兵评选,五是优良班级的评定,这些都需要辅导员做到细心,精心。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络技术也得到迅猛发展,网络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大学文化和精神建设中,网络文化成为大学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网络信息量非常大,辅导员必须起到引领作用,取其精华,充分利用好网络技术。辅导员已经成为大学文化和精神建设的服务者,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去看待问题,一切为了学生着想,对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进行合理规划,并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空间和机会,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因此,辅导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多阅读书籍,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以身作则,为学生做一个好的榜样。辅导员还需要多和教师进行学习,多和经验丰富的辅导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丰富自身的工作经验。

三、辅导员引领学生践行大学精神与文化的几要素

要想充分发挥出辅导员在引领大学生践行大学精神和文化中的作用,高校管理人员要认识到大学辅导员的重要性,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出辅导员在引领大学生践行大学精神和文化中的作用。高校管理人员还必须认识到加强辅导员培训的重要性,丰富辅导员培训形式,加大辅导员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辅导员内部需要定期开展研讨会,研究分析日常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如果发现自身工作中存在问题,就必须详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调整对策。辅导员的一言一行都对大学生践行大学精神和文化有很大影响,辅导员必须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用行动去感染当代大学生践行大学精神和文化。高校还需要在辅导员内部设置奖励和惩罚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辅导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提高辅导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于表现不佳的辅导员,高校也要给出相应的惩罚,规范辅导员的行为。高校辅导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学习:一是政治思想理论,二是时事政策,三是学生事务管理,四是就业指导,五是职业生涯规划,六是管理学,七是社会学,八是心理学,九是美学。在新形势下,高校和社会对于辅导员的要求都比较高,对辅导员的内在修养和综合素质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高校辅导员必须不断补充知识,才能做到有问必答,把知识传授给学生,提高自身在学生心中的信任度。辅导员要时时关注大学生的情感变化,特别是在网络时代,大学生的思想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辅导员必须及时掌握大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对此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辅导员要对于自身的工作作出合理归化,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

辅导员的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辅导员不仅是学生的老师,也是学生的家长,切实帮助大学生解决生活中和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常情况下,大学辅导员会管理一个或者多个班级的学生事务。辅导员需要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大学生的理想,坚定信念,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目标,并不断提高大学生的道德品质,多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做到自爱,自尊,自信,培养当代大学生用于克服困难的能力,有针对性的帮助大学生开展学习活动,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辅导员要引导学生关注当今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每位学生的家庭状况不同,辅导员要针对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帮助对策,可以让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渡过难关,完成学业。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辅导员必须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辅导员还需要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辅导员要结合班级内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学生管理方案,提高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实现有效管理,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引导学生践行大学精神和文化。辅导员还需要协助教师对于学生的家长进行沟通交流,把学生在学校的情况告知给家长,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管理。

第6篇:计划经济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转型警察权威弱化重塑

1、警察权威的含义及作用

权威就是凭借社会公认的权势和威望而形成的对社会的支配力量。警察权威,又称警察执法权威,则是指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和维护者的警察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行国家法律、依法进行公务活动时所应体现出的权力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威望,是警察机关及其警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所产生效力的综合反映。

警察权威对社会的作用体现在对社会的控制上,这种控制表现为一种驾驭。首先,为了保证社会在预设的行为框架下活动,社会权威需要建立起强大的控制和管制机构,通过制定规则来保证国家对社会的统摄力。其次,警察凭借威望对社会中的冲突和矛盾进行调节。再次,社会必须建立一种机制对社会成员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决,国家并不允许个人自行正义,而是需要通过法律来对行为做出衡量。[1]最后,因为社会规范只有在对惩罚的担心超过对获取不当利益的渴求的情况下才能得到遵守,没有制裁社会规范便不能得到社会成员的遵守,因此要通过这种威慑力来制裁违规的现象。

2、社会转型期警察权威弱化的原因

社会转型期警察地位弱化的原因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制度性的缺陷。1、警察的地位低。我国对警察教育的投入所占比例较低,而韩国等一些国家积极展开精英教育来培养警察的后备力量,高度重视警察教育。另外,媒体对警察的负面信息炒作,部分网民对警察情绪化否定,警察在影响力甚巨的网络媒体中失语或应对不力,给警察权威带来无形损伤。2、警察与法学地位的不对称。一些法律条文在制定时并没有考虑到实践中的情况,比如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虽然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可是一旦人员拒绝到收容所,那么警察便无法对流浪人员进行管理,社会的秩序相当于还是没有控制。3、条块管理的必然缺陷造成的权限不清、警务职责不明确。在公安机关内部,相关职责内容重复,或者单个职责的缺失都是源于不合理的管理体制。[2]

(二)法律规范不健全。1、公检法机关认识上的不统一。在我国法律中,缺少对于警察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纵观我国现有法律,专门用于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单独法律尚未形成,相关条款散见于《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条文中。2、警械使用缺乏明确的,有操作性的规定。为降低违纪风险,警察执法遇不法侵害时常常不敢使用警械,警察权威受到非理性压制。3、在依法保障和维护民警正当的执法行为上缺少操作性的依据和工作力度。法律规定都比较笼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明确的司法解释,给打击和处理此类案件造成困难。由于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掌握好法律尺度,目前一般将暴力袭警案件当作一般治安案件处理,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从而难以有效的依法保障人民警察履行职责。

(三)各种思潮的影响。受西方思想意识的影响,并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成长与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公民权利与自由不断地被强化与彰显,警察权力在法律上越来越受到限制。

(四)历史性。1、缺少法制传统。公众法律意识的觉醒本是有利于我国社会民主法治的进程,但觉醒不是盲目理性和对法律采取实用主义,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当不法分子高呼“警察有什么了不起,打的就是警察”时,正是不完善法治环境和扭曲的法治心态的反映。2、制度滞后。警察位于司法生物链中的最低端。3、缺少宗教传统,人民缺少一种敬畏感。4、国民素质缺少中立性。人们容易受到社会舆论大方向的引导,无法从中立的角度来思考问题。[3]

(五)自身原因。1、自身素质差。警察队伍庞大,然而警察的整体素质却普遍偏低。大多数人在思想上麻痹大意,因为缺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在执法过程中不依照规范执行任务。2、内部管理理念不正确,缺少专门的应诉机构。我国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应对出现的投诉的问题,以正面的形象展现在社会公正面前,才能从新树立起警察的权威。3、装备差,缺少专用的警用武器。我国在警察配备的投入远不能超过发达国家,影响了警察的工作效率。

3、警察权威重塑的途径

对于警察权威的重塑途径的构想,必须考虑到当下警察权威之所以弱化的原因,究其本源,治其根本。在考虑这几个根本性原因的基础上,应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恢复和加强警察的权威:1、加强制度保障2、完善法制建设3、增强国民素质4、警察的自身建设5、舆论支持。

首先,在制度方面,通过完善国家的法律来明确警察的权利,保护警察的权益,以此来树立警察的威信。我国现在对于“警察”的称谓过于笼统,这不仅是一种身份上的混淆同时也是一种职责和权限上的不清楚,这就使得对于警察的管理和分工混乱,给人们形成一种警察胡作非为的印象。[4]对于这种现象的杜绝,首先,应该在警察系统内部制定合理的权限分工制度,必要时还可以根据部队的建设模式,思考警察的种类。将其身份和责任均明确,具体化。这样就能给人们一种明确和规范的印象,从而消除权限不清、警务职责不清的现象。

在法制建设方面,因为考虑到警察所处的社会特殊角色和特殊的职责,对于其工作任务危险性的考虑应对其制定不同于普通人的人身安全的防御,保护以及救济的法律条款。而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规定的过于笼统化和表面化完全无法达到警察职务所要求的程度。刑法上的入罪,表面上对破坏警察权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在语言上的不明确性和不易操作性使得对警察人身和权威的保护如同虚设。[5]为了这种权威的树立,就必须在现实生活中让人们真切的感受到警察职务的严肃性。

当然,人们的重视和尊重是建立在警察自身合法和严肃的基础上的,所以对于警察权威重塑的一条重要和必经之路便是警察的自身建设。警察必须把自己的警务行为与国家的职责和要求联系起来,只有代表国家行事,才会使自身的行为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才会树立起警察权威;只有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才能树立人们的尊重、敬重和信任之情。只有信任才会配合,而只有自愿配合也才能体现出警察的权威。

另外,要善于利用创新公安宣传方式方法,深入挖掘警察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新时期人民警察光辉形象。要加强警民日常信息沟通,强化突发事件处置中的媒体应对能力,明确回应涉警疑问,坚决驳斥对警察的不实舆论攻击。要从行政、法律上规范网络媒体的行为,坚决防止少数网络媒体为增加点击率而设置诬蔑性议题,挑拨、操纵、放纵过激言论妖魔化警察,维护警民互信与良性互动,从而强化警察权威。[6]

“君者,治之本也”,若要保障自己的权威,则必须获得国家赋予的权力以及社会的认可,“警以威立”是治安哲学内容的一个基本思想,警察权威的塑造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作为警察的自身的需要,而更加重要的是国家运行和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中均重视起警察权威的塑造。

参考文献:

[1]李强. 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M].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2]陈伯君. 转型期中国改革与社会公正[M].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5.

[3]兰久富. 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观念[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9.

第7篇:计划经济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中国;德国;教育交流障碍;跨文化交际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各国在政治、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日俱增。文化交流的不断加深加快了世界各国教育国际化的步伐。跨国别、跨民族、跨文化的交流给各国教育注入新鲜血液的同时,也带来了由于陌生文化和各国截然不同的教育理念、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导致的交往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冲突现象。跨文化交际的研究领域较为宽泛,本文仅就中德教育交流过程中出现的理解偏差做简单分析,以减少中德教育交流过程中由于跨文化冲突导致的教育交流障碍及理解歧义现象。

跨文化交际,顾名思义,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与人之间交际的过程[1]。跨文化交际理论下影响交际的因素较多。价值观念、文化取向、社会结构、心理因素以及交际双方的社会地位、角色关系的差异等都会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造成理解歧义和文化冲突。

笔者于2016年10月9-29日参加公派赴德国海德堡大学的教育培训团组。作为团组的外事联络人,在与德国培训承接方的交流沟通及课程内容翻译过程中,受到跨文化交际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出现了一些交流障碍及问题,本文以其中的一些问题为例做简单分析。

一、中德教育交流障碍原因分析

(一)不同的教育传统

中德教育交流的开展大多由中德教育传统为话题开始,不同的教育传统衍生出中德两国截然不同的教育体制。因此,在教育交流过程中,如果无法全面了解中德两国教育传统及教育体制的差异,就容易产生相应的交流障碍。

德国的教育体制在中古世纪以后开始获得系统发展。起初,只有神职人员和贵族拥有受教育权,随后才渐渐普及到民众,使得全民教育体系发展和兴盛起来。义务教育的传统起源于马丁・路德的思想,直到21世纪才被全社会所倡导。受到国情、人口、宗教及哲学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德国教育相对更注重文化素养的提高以及应用技术的培养。受传统教育观念影响,“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在中国深入人心。相对而言,中国传统教育更注重知识的学习。[2]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历史传统和联邦制的国体使德国的16个州在文化教育领域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和自。联邦政府除在高等教育原则问题、企业范围内职业教育和科研以及学习资助方面有发言权外,在教育领域的权力有限。因此,德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关于中小学的法律,而是由各个州在《基本法》(德国宪法)的范围内独立管理发展其学校教育事业,州颁布各种专门的法规,规定各级学校的设立、维护和发展,师资的培训和进修,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学生在学校中的地位,学费和教材费用的减免以及教育补助等事宜。这导致各州间的学校教育发展各具特色。为保证全国教育的基本统一,各州文教部长组成文化教育部长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联邦和各州在教育方面的合作。

中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国家设立教育部,作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各直辖市设有教育委员会,各省、自治区设有教育厅,各地方市、区、县设有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办公室。

由两国的教育体制可以看出,德国的教育管理是自下而上的模式,相反,中国则是自上而下的模式。因此,在德国教育传统影响下,统一的制度化体系相对较少。每个州的教育制度各具特色,统一管控的部门权利较弱,管控机制较为笼统。中国的教育由教育部统筹管理,大范围内实行的统一标准相对较多,教育管理部门权利较大,各省份及地方学校独立制定教育政策的余地较小。

在中德教育交流的过程中,由于教育传统、教育体制不同产生的沟通障碍并不少。受到中国教育体制及教育传统的影响,中国的教育学者往往会将德国教育体制与中国教育体制做类比。在自上而下的模式观念影响下,交流过程中会频繁提出“统一”“体系”“机制”“结构”“管理部门”“上级部门”等概念。例如,“德国学校课程体系结构是怎样的?”“教育评价的管控部门是什么?教育评价如何进行?由谁发起?”“联邦范围内是否有统一的教师进修要求?”上述问题单纯从字面上翻译给德国学者,得到的答案往往只有一个――“联邦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结构。每个州对自己的教育负责,每个州有不同的教育体系和教育机制” ,并会误认为中方学者重复提出同类问题。随后,来自不同地区的德国学者往往会就本州的特色制度进行讲解,但显然无法满足中国学者对于“全国统一化”标准的求知欲,从而产生“答非所问”的沟通障碍。

(二)不同的教育理念

海德堡大学进修学院主管托马斯・海茨(Thomas Hetz)先生在其中德教育对比课程中提到,中德教育理念的不同是导致教育体制不同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德国宪法的第一条内容则是:“人的尊朗遣豢汕址傅模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国家所有权力的义务”(Die Würde des Menschen ist unantastbar. Sie zu achten und zu schützen ist Verpflichtung aller staatlichen Gewalt.)。由两国宪法的首条可以看出,德国整体的国家理念强调国家是由一个个小单位组成的,只有个体安定有序才能带来整个国家的繁荣;而在中国则强调个体要服从国家的需要,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德国近代教育先驱洪堡提出的教育理念是,人作为个体,自己有意愿获取知识。通过获取知识,使得个性化更好地发挥,使得头脑更加清醒、更加理智。中国的教育名家孔子倡导儒家思想。中国提倡人是整体的一部分,注重整体和谐,通过教育使人变得更好,使人与人更加和谐地生活在一起。在跨文化交际理论中,该项差异可以归结为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文化差异带来的跨文化交际障碍。个人主义,即以个人为中心,个体需要重于集体需要;集体主义则强调“我们”,而非“我”。[3]

中德教育理念的不同在很大程度影响了中德教育体制的发展。当今德国的教育体系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幼儿园阶段(3岁起,非强制性入学);小学阶段(4年);中学阶段(5~9/10年);职业学校(3年)或高校(4年以上不等);更高学历或深造阶段(见图1)。

德国教育理念影响下的教育体系最大的特色在于横向与纵向相通,在中等教育第一阶段(初中阶段)就分流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两者可以自如地相互转换,即每个学生可以在特定阶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受教育方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补齐相应的中学阶段课程后,便可在不同阶段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学校就学,也可以通过补齐文理中学第二阶段水平课程后进入高校读书[5]。与此同时,文理中学的学生也可以通过补齐相应的实践课程进入职业学校读书。这样,每个受教育者能够根据自身情况获得个性化发展。

相比较而言,中国教育体系由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两条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两部分的管理互不相通。受到中国传统儒家教育理念影响,“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学而优则仕”的思想根深蒂固,使得职业教育成为学习成绩不好、无法接受高等教育的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不同教育理念导致的沟通障碍主要体现在学生的特色发展及教育评价方面,德国学者在教育交流过程中的出发点大多基于个体的个性化发展,由个体的实际发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推向某条相应教育政策。在被频繁问及“德国联邦或者州范围内是否有统一的教育评价机制?教师如何评价学生?学生如何评价教师?是否有成体系的评价表格?”等内容时,德国学者的反应先是困惑,表示不理解中方学者想要获取的交流内容,随后反问“中国是否有相应的教育评价机制?如何推行?”在获知中方教育评价体系后,德国学者会进一步追问该评价体系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的推行情况以及收效,这是由德国“个性化发展至上”的教育理念所决定的。笔者在回应德方前半部分提问的交流过程中并无障碍,然而被问及亲身经历教育评价推行的问题时,发现实施过程可能并不如体系本身系统化,从而在交流过程中给德国学者以下印象:中国系统化的教育评价机制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收效并非十分理想。这使得德国学者产生“既然没有收效,那么系统化机制出现的意义是什么?”的困惑。

德国学者提出,德国的学校及学生拥有自我发展的潜力和自我认知的能力。学校的发展是为了让学生得到个性化成长,发展成为独立的、有思想的个体。因此,学生不会被统一化、标准化评价。学生会评价教师,以获取更适合自己的教育内容。对于教师的评价也取决于学校本身。如果学校不开展自我评价,教育部门并不会实施从上到下的学校监控与评价。

该类型的沟通障碍在教育政策与教育制度的交流过程中一直频繁出现。由于对彼此的教育理念、特点认知不够,交流中会出现各自强调自身特色而忽略对方需求的现象,导致沟通不畅,甚至出现理解误区。

(三)不同的思维方式及表达方式

华裔设计师刘扬的作品《东西相遇》将中德两国的文化差异以简笔画的形式生动体现,其中涉及不同思维方式及表达方式的作品有以下两幅(图2、图3)(左边德国VS右边中国)。

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一般分为语言交际与非语言交际,抛开语言理解层面的交流过程,跨文化交际亦会由于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产生交流障碍。[6]

上图非常生动、直观地反映出两国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差异。中国是综合型思维方式,以直觉的整体性与和谐的辩证性著称,强调“整体关照”,表达方式相对委婉、含蓄、内敛,喜怒不形于色;德国则是分析型思维方式,以逻辑、分析、线性为特点,强调“细剖精析”,表达方式直接、大方、严谨。[7]

中德教育交流过程中,中方学者偏向于将交流过程中的问题和疑惑先记录下来,用委婉和间接的策略首先回避交流障碍,在交流结束的时候统筹考量提出该问题的必要性,统一将一系列的困惑和问题提出。在碰到对方向自己提供不感兴趣的话题及内容时,中方学者一般会微笑表示接受,并将意见记录下来,转由外事人员私下与德方代表进行沟通和商榷,以示对德方讲师的尊重。相反,德方讲师则困惑于自己的交流内容全程没有中方代表的呼应与沟通,并对于自己课程内容、交流话题和表达方式是否能够引起中方学者的兴趣产生疑问。经过解释和沟通后,德方讲师积极鼓励中方代表在交流过程中就自己的困惑及时进行反馈,并随时打断自己不感兴趣的话题,从而提高效率,认为即时进行思想碰撞是交流的必经之路。然而,传统的中式思维方式依旧很难改变中方交流代表的表达习惯,在交流末尾提出一连串的、来自不同章节的问题也往往会使德方讲师在没有即时交流话题背景支撑下措手不及。

思S方式导致的沟通障碍还有很多,如在笔者与德国学者沟通课程内容准备的过程中,由于自身毕业于语言专业,教育专业知识相对薄弱,对于很多课程需求的解释停留在文字表面,较为虚化和笼统,提出相应的课程需求后,会虚心表达个人在教育专业知识方面的匮乏。德国学者受到分析型思维方式的影响,往往会在沟通过程中将每一个问题深化、剖析、解释,使得简单直接迅速的“课程需求沟通会”演变成深入讲解教育专业知识及背景的“课程需求研讨会”。笔者需要多次委婉打断德国教育专家的深入讲解以达到尽快完成沟通的目的。

(四)专业术语翻译的准确性

语言是跨文化交际最直接的工具,翻译作为沟通桥梁在教育交流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翻译的过程中,由于译者对源语和目标语的文化背景差异缺乏相应的了解而导致的交流障碍也不少。该因果关系亦可以类比到教育交流过程中。中德教育传统、教育理念、思维方式、表达方式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译者教育专业术语翻译的准确性。翻译环节导致的中德教育交流障碍主要有以下三种。[8]

1.不理解造成的交流障碍

中德教育交流过程中对于交流主题及交流内容的笔译必须经过精细准确的推敲(如邮件沟通过程中的专业术语定义),并且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面对面或电话上的语言直观沟通。由于中德的语言习惯、语法等方面的差异,如果将中方学者的兴趣议题进行直译,没有补充说明,就会导致德方学者产生不理解(Unverst?]ndnis)的交流障碍。例如,交流过程中中方学者提出希望了解德国某州的教育标准的框架和结构。译者将源语中的框架和结构直接翻译后,德国学者直接表示能够理解“框架”和“结构”的字面意思(Rahmen & Struktur),但是无法理解中方希望获取什么方面的教育内容。经过后期进一步的解释和描述,德国学者将源语对应为“Bildungsplan”(教学大纲)。类似的案例还有“学校的法律与法规”(Regeln und Gesetz der Schule)应直接翻译为“Schulgesetz”(学校法),“家长参与学校管理”(Verwaltung der Eltern in der Schule)应翻译为“Mitwirkung der Eltern in der Schule”(家长与学校的协同合作)。

2.误解造成的交流障碍

误解(Missverst?]ndnis)造成的交流障碍的特点在于,当交际者意识到障碍出现的时候,该障碍已经发生了。产生的过程一般分为三步:所想非所言(Gemeint ist nicht gesagt),所言非所意会(Gesagt ist nicht verstanden),所意会非所认同(Verstanden ist nicht einverstanden)。如果译者发出了和自己内心所想表达的内容有偏差的信息,就会导致信息接收者产生交流误解。例如,中国学者就中国教育区域合作中的京津冀一体化问题希望与德国学者在欧盟大环境的区域一体化进程做类比交流。区域一体化的直译(Regionale Integration)直接让德国学者误解为“区域融合”。在对于京津冀一体化(Koodinierte Entwicklung der St?]dte Beijing und Tianjin sowie der Provinz Hebei)做了进一步阐释之后,德方将“教育区域一体化”的翻译对应为“Regionaler Strukturausgleich im Bereich des Bildungswesen”(教育领域内的区域结构平衡)。

3.翻译错误造成的交流障碍

专业术语的翻译错误(Irrtum)也叫误译。近义词辨析不准确、词义理解不当、缺乏背景知识等都可能导致误译,从而造成交流障碍。例如,联邦德国的教育评价制度,译者起初将“教育评价”译为“Erziehungsbewertung”,考量后改为“Bildungsevaluation”。Bildung侧重学校的、专业的教育。Erziehung指养育、教养、抚育,主要指幼儿园、家庭的抚养和培育。因此,在该语境下应该用学校教育的Bildung。再比如,德国有关学校的质量管控模式,此处的“质量管控”(原本译为Qualit?]tskontrolle)作为一个宏观概念包含了计划、实施、考评过程。因此,Qualit?]tsmanagement更接近于希望表达的意思。

二、避免中德教育交流障碍的措施

凡物莫不相异,中德教育交流是跨语言、跨文化的交流,由于上述多方面原因造成交流障碍在所难免。那么,如何尽可能避免教育交流障碍,障碍出现时如何尽快弥补,是提高教育交流效率、优化交流成果的重要议题。

(一)全面了解德国教育传统、教育背景及教育体制

跨文化交际背景下的教育交流绝非局限于几个小时的课堂或会议,而是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才能完成的。只有全面了解交流对象国教育传统、教育背景及教育体制,才能够在教育交流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吸取精华,提出问题。教育交流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吸收、借鉴来促进创新。具体到中德教育交流而言,即如何正确处理德国先进教育文化与本国实际国情的关系。中方学者的前期准备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专业知识层面,还应提前对比两国的文化差异,尊重出访国的文化习惯,用双方更容易接受的方式提出问题。

(二)加强沟通,提高跨文化交流意识,正确看待中德教育交流过程中出现的障碍

在跨文化交际的背景下,我们需要正视中德教育交流障碍,提高跨文化交流意识。教育交流障碍的产生源于交流双方教育传统、教育理念、思维方式、表达形式等多方面因素,是不可避免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没有孰是孰非[10]。当然也有很大程度的个人因素,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最容易忽视的就是思维惯性,潜意识里认为对方的想法与自己的没有本质差别。因此,在教育交流的前期、中期、后期,都应加强即时沟通意识,将教育交流障碍带来的危害降低到最小,尽可能将教育交流的每一个环节成果化、书面化,并经过交流使双方进行二次核实,使前期的交流需求、中期的交流过程以及后期的交流成果最大程度地接近交流双方的实际需求。

(三)提升翻译水平,开拓新方法,全方位提高交流效率

教育交流的外事人员需要不断加强个人的职业素养,提升专业能力,包括教育专业知识与翻译水平。定时获取国内外教育最新资讯,开拓新方法,灵活应对每一次跨文化交际中遇到的问题。对有可能出现的交流障碍,要在事前礼貌地向交流双方提出建议并在障碍出现的时候及时进行补救。在交流沟通过程中,克服畏难情绪,力争做到沉着、果断,运用多语言优势达到沟通目的。注意积累专业术语的准确表达方式,在小语种专业词汇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用更为普及的英语适当进行补充,避免理解歧x。勤于实践,虚心向具有多国教育背景的专业人士请教,并及时将交流过程中遇到的交流障碍进行归纳总结。

三、结语

世界飞速发展的今天,各国的联系愈发紧密,教育国际化带来的教育交流、访学等活动与日俱增。政府部门和民间交流使得越来越多的教育从业者有机会亲身接触世界各国的教育理论并借鉴优秀经验。与此同时,跨文化交际过程中,不同的教育背景、教育理念、教育文化带来思想冲击,教育交流过程中产生的交流障碍也在羁绊教育交流的步伐。中国的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除了有与世界沟通交流的愿景,更要有高效的沟通交流方式。从这个角度上看,学习跨文化交际知识,最大程度地避免交流障碍,提高教育交流效率,将教育交流的成果具象化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1][7]严明.跨文化交际理论研究[M].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9:12-13,20.

[2]周薇.中德教育体制对比浅析[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28(7).

[3]潘一禾.超越文化差异:跨文化交流的案例与探讨[M].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175.

[4]Bildungsg?]nge im deutschen Bildungssystem. Accessed on[EB/OL].http:///wiki/Berufsvorbereitungsjahr#/media/FileDeutsches_Bildungssystem-quer.svg,2016-11-15.

[5]陈红岩.中德两国职业教育对比及启示[J].市场周刊・财经论坛,2003(7).

[6]吴为善、严慧仙.跨文化交际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47-49.

第8篇:计划经济的原因范文

——御景花园项目为例

魏圣尧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摘要:近年来,房地产业已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推动力量。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时间还比较短,房地产

市场尚未成熟,我国学界和商界对房地产商品及其市场的仍有待加分析深。本文以洛阳市区域房地产为例系统的分析了房地产商品价

格决定机制、影响因素,旨在为房地产项目的评估提供分析模型,为政府的宏观调控,银行的项目决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房地产商品;形成机制;影响因素;评估;研究分析

1.研究的目的意义

近年来,房地产业已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

推动力量。然而我们房地产项目的经济分析和评估缺乏经验指

导,并且由于缺少对市场变化的追踪,致使我们在决策方面缺乏

还没有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而这种现状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

信贷投放行为。因此,政府开发企业无论是还是商业银行在决策

之前都需要参考差别化的专门研究。本文通过收集整理分析国内

外相关资料,从理论上分析了影响房地产商品价格的因素、房地

产价格形成机制以及国内外对房地产商品及市场的研究现状。并

以洛阳市区域房地产市场为中心,以御景花园项目的贷款评估为

例,在系统分析的分析了房地产价格形成机制,探索了商业银行

房地产项目评估的分析框架及评估方法,这既为商业银行房地产

项目评估提供经济分析思路和研究模型,又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决

策提供依据, 同时, 某种程度上可以为政府的宏观调控提供参考。

具有比较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2.房地产行业影响因素的研究

(1)洛阳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分析及价格形成机制

对于洛阳房地产市场来说市场供给基本上是平衡,房地产市

场供给的主要是住宅、办公楼以及商业用房,其中住宅市场在房

地产市场中所占的比重最大,但是由于市场需求的高速增长,市

场上商业用房存在较为严重的供求矛盾。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个人消费以成为市场的主体,但是由于房地产价格与居民的收入

相比价格偏高,房地产控制总量还比较大。

关于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机制,存在两种理论,一种是生产价

格机制理论,认为,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和开发商利润房组成了地

产价格,另一种市场供求价格机制理论则认为,房地产的市场价

格是在房地产供、求双方相互影响的过程中形成的。

(2)房地产行业影响因素的研究

关于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因素已经有了深入研究。多数研究认

为,供求关系是房地产行业主要影响因素。但由于土地供应对房

价的影响的复杂性,研究对象不同可能造成的影响力和作用机制

的不同。至今为止关于地价与房价两者之间关系结论尚未统一。

另有一些学者也通过采各种方法从不同角度对房地产行业的影

响因素研究和分析认为地价与房价高度是相关的。

(3)房地产项目价格形成机制分析

生产价格机制理论与供求价格机制理论在研究房地产价格

形成机制上是最主要的两个理论,它们在不同的角度上对房地产

价格的运动过程进行了解释。生产价格机制理论是房地产价格形

成机制的基本因素是价格决定,而市场供求机制理论是决定价格

的变动的决定因素。由于供求的变化及决定供求的因素是不断变

化的,所以从短期来看房地产价格是可以偏离生产价格的。但是

对于我国国情来说用生产价格机制论来解释房地产价格的形成,

而供求价格机制理论可以比较好的解释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

因此供求价格机制理论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3.洛阳银行评估房地产项目的模型构建

(1)评估框架分析

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的评估是银行贷款项目决定的直接参考,

不论是对银行房地产项目的决策还是对项目贷款的续管理管理

都十分重要。并且在我国由于信誉制度不完善,及房地产项目对

银行的高度依赖,银行对房地产投资信贷活动势必会存在一定的

风险,因此对房地产项目的评价是至关重要的。

洛阳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的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借款人的相关的资料信息、贷款方式;

第二,房地产项目的概况;

第三,项目的市场情况;

第四,投资估算、财务效益、投资的综合效益;

第五,投资的风险。

(2)指标体系的构建

近年来,关于风险防范的研究一直是银行工作的重点。但是

虽然银行对项目的评估已经比较全面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复

杂性,房地产商品本身的特殊性,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的评估缺乏

整体性,致使房地产项目风险等级及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形成。

(3)主成份分析

在我国宏观政策的调控、政府政策的频繁出台,给银行对房

地产项目的投贷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因此,对项目风险的评估是

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的评估主要工作。信贷活动的风险度是指:银

行在信贷业务中,承担风险的愿望和能力。对项目风险的分析有

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狭义上讲,是指在识别项目风险的基础上描

述并量化风险变量的概率分布及其影响程度。广义的分析则是在

狭义分析基础之上进行风险规划,风险辨别,并制定相应的风险

管理方案。

4.御景花园实证研究

(1)御景花园项目概况

在附近区域与御景花园的竞争对手较少御景花园的定位属

中档次,在同一供需圈内缺少可替代物业,且需求量较大项目拥

有较好的周边环境,项目所处地块的发展前景较好。

(2)宏观经济与区域市场分析

国民经济的较好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政府对开发

本项目的大力支持,为御景花园项目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投资环境

与机遇。

市场分析:

①房地产开发投资仍在继续增长,增幅小幅回落;

②房地产开发资金平稳增长;

③房屋建设增长平稳;

④销售面积及销售额增幅在持续增长。

(3)项目成本分析及成本导向定价

项目成本主要集中在土地成本,建设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其中不可见费用约占项目的 1.2%左右。

(4)项目综合经济分析

御景花园项目是小面积、小规模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资金

周转量小、周转周期比较短,因此,只要在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科

学决策控制,应该可以获得稳定的收益。

5.结论与对策建议

综上可知,房地产具有经济泡沫性。因此,政府要宏观调控

房地产产业并且要出台相关法律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干预与调控。

但是由于我国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市场起步比较晚,我们对房地

产商品价格影响因素及形成机制认识还不够深刻,在政策决策上

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深入对房地商品的研

究,不断对市场变化的进行追踪,通过研究分析,逐渐形成统一

科学的决策机制。

参考文献:

[1]檀景顺.房地产开发与住房信贷[M].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3.

[2]李限.中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实证分析[D].厦

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3]黄忠华,杜雪君,吴次芳.房价与宏观经济研究综述[J].中

国土地科学,2009

第9篇:计划经济的原因范文

Scholes&wolfson(1992)提出隐性税的观点,指出企业可以通过法律赋予的租税优惠来降低外显税负,在假设无市场摩擦情况下,不同的租税优惠会因为投资项目不同使得税前净利润产生差异,这个差异即隐性税负。正是因为租税有利资产的价格可能被哄抬,导致税前报酬低于租税不利资产,税前报酬降低的部分便是投资所支付的隐性税。这个理论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下,也就是无交易,信息,监督成本,而且考虑价格是由市场决定,且所有资产经过风险调整后税后报酬相等,供给与需求也不具有弹性。由于要素市场的自由流动,这样就可能导致:当租税资产价格提高后,其他替代性的厂商转入拥有租税优惠的行业,从而使得租税优惠资产的供给量上升,进而降低租税优惠资产的价格。

wilkie(1992)使用财务报表数据,用租税补贴来解释隐性税理论。租税补贴指公司当期应纳所得税与所得税费用的差异。最常见的租税补贴是政府债券利息,预付收益,加速折旧,不可扣除费用,资本利得的优惠税率以及投资抵减等。而隐性税是指因为租税补贴而使得税前报酬减少的部分。

二、文献综述

Berger(1993)以1975至1989年间美国263家厂商为样本,以时间序列模型研究R&D投资抵减租税奖励的效果及隐性税。研究结果显示,R&D投资抵减的确显著激励企业增加研究发展支出投资,样本公司隐性税负占外显税负的比例在0.336-0.756之间。但这一比率高或低的公司仍会因错误的租税顾客效果而支付净租税成本。

Callihan and White(1999)以财务报表信息加入Scholes and Wolfson(1992)模型来估计公司的隐性税负,并探讨公司估计隐性税负与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及市场架构的关系,该市场架构是以市场集中度与市场占有率来评估。实证结果发现,公司估计隐性税负与市场其占有率和市场集中度都具有负向关系。

Ericson and Maydew(1998)探讨1995年美国财政部提案拟将公司收到股利所得的免税比例由70%降至50%,这一事件对稳含税的影响。该项提案实质上市提高公司收到股利的所得税外显税率,依据隐含理论,收到股利之隐含税会因此降低,其实证结果证明了这一观点。

朱军生与陆晔(2006)针对隐含税负对企业投资行为之影响进行分析,认为企业在选择其投资地点时,通常会选择能享有较多投资优惠的地区,以期望能以较低的投资成本换取较高的投资税后报酬率,但是通常这样的想法都忽略了隐含税负的重要性。

陈小云与朱军生(2006)依市场架构理论,将市场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及寡头垄断市场,探讨市场结构不同是否造成隐含税负归宿之差异。在完全竞争市场中,讯息完全透明公司且市场没有进入障碍,所以当政府给予某产业租税优惠时,将导致其他隐性竞争者投入该产业。享有税收优惠的企业为了维持市场占有率,可能必须降低产品售价、增加研发成本或是增加广告支出、但这些方法将会导致企业税前利润降低,并承担全部的隐含税负,租税优惠政策所带来的利益则移转至消费者身上。

三、数据选取

由于Scholes and Wolfson(1992)所提出之隐含税理论需要采用各资产之税前及税后报酬率,但本文采用实证性研究方法,难以针对各农业上市公司资产计算其税前及税后报酬率,故采用Callihan and White(1999)将资产报酬率之观念转为公司整体报酬率之观念,间接使Scholes and Wolfson(1992)之隐含税理论得以进行实证性研究。

目前,我国60家农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布在农、林、牧、副、渔和深加工等各个领域,农业上市公司多数是业绩优良的企业,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个重要板块,其财务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可较好的反映出中国农业发展的现状。但这些农业上市公司在绩效上同其他行业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诸如资产规模不大,总规模不到700亿,平均规模不到17亿等。因此分析农业上市公司的隐含税以及企业发展采用农业多元化(与农业相关的)与非农业关多元化(如涉足生物制药、金融证券、电子通讯、房地产业的农业上市公司)的优势比分析,这对促进农业的经济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样本数据来源及指标选取数据来源于锐思数据(省略)2000-2007年中40家有关农业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数据。

四、实证分析模型

Scholes and Wolfson(1992)提出隐含税率与企业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及市场竞争程度有负向关系,本文参考了国外文献及相关的实证研究,并考虑我国农业企业租税环境的特点,建立测试实证模型一如下:

隐含税率=a+b1*有效税率i+b2*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i+b3*市场权重i+b4* ln(总资产)i+b5*公司成长机会i+Ei

其中:隐含税=[(税前收益-当前税负支出)÷(1-t)-当前税负支出]÷(税前收益-当前税负支出)÷(1-t)t=33%

有效税率=当期所得税费用÷税前净利

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税前所得÷股东权益

市场权重=公司销货额÷产业总销货额

公司规模=ln(总资产)

公司成长机会为TobinQ=(普通股市价+特别股市价+长期负债+短期负债)÷有形资产之账面值

标号i代表各个公司的样本,a及b表示各项变量以回归模型估计结果的回归系数。模型一中分析方法采用面板数据回归,截面数据为2000年至2007年每家公司的年报数据。

农业上市公司则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方向,农业上市公司进行非农多元化生产是否能很好地提高企业的业绩?实行高科技和深加工型的农业上市公司的业绩是否高于非农多元化上市公司?建立测试实证模型二如下:

Z=a+b1*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i+b2*市场权重i+b3*公司成长机会i

P=exp(Z)/[1+exp(Z)](P取0或1)

其中;

P取0表示农业上市公司采取了农业多元化生产

P取1表示农业上市公司采取了非农业多元化生产

exp(Z)为指数函数,exp是常数e

其它变量解释与模型一中的解释相同

模型一结果分析

从前文Scholes and Wolfson(1992)的模型可知,总税率为有效税率与隐含税率的和。表对于各变量的基的描述性统计量如下:其中有效税率之均值约为9.85%,低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33%,显示整体农业上市公司普遍享有很高的租税优惠。隐含税率之平均值约为29%,实际总税率为38.85%(9.85%+29%),大于税法规定的33%,符合隐含税理论的预期,即缴纳较低税率者,仍须负担隐含税,两者合计数并不低于法定的税率。对于实际总税率大于规定税率的原因,主要是税法对于部分支出及费用的扣除没有设定标准,导致依据税务会计所计算的课税所得额高于财务会计所计算的税前净利,造成实际总税率大于名目税率。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之平均值为0.13509,即平均而言股东权益之报酬率为14%。公司成长机会变量TobinQ的平均值约1.926,反映农业整体上市公司市值约为其账面值的两倍,即平均而言上市公司市价高于其财务上之账面价值。

2008年国家对企业所得税下调到25%,由于隐含税公式的分母项变大导致隐含税率整体上出现了下降,通过实证分析显示隐含税率有6%下降幅度,有效税率只下降了1%不到,而企业的实际税率为32%依然高于25%。对于其他变量的变化,市场权重和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下降源于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的冲击所致,但我国政府采取了大规模的救助措施、补助措施、补贴措施。特别是一些非常优惠的贷款政策,这使得TobinQ计算公式的分子项中的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增加从而使TobinQ得值变大而总资产变化不大。

本文主要变量间的回归系数分析结果显示:隐含税率与有效税率之间为负向关系,且p-value小于0.001,与国外文献的研究发现(Scholes and Wolfson,1992)一致,即有效税率与隐含税率有相对的替代关系。隐含税率与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呈负向关系,且p-value小于0.0347,说明负担隐含税率较高的公司,其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通常较低,与Callihan and White(1999)的研究结果相同。隐含税率与市场权重之间呈负向关系,这是因为我国农业上市公司有相对较高市场占有率,且市场集中度较大。隐含税率与公司成长机会(TobinQ)呈负向关系,且p-value小于0.0373,表示当公司市值为账面值倍数越高时,公司因租税优惠产生的隐含税越低。

将上述通过显著性检验的回归参数代入模型一,将变量有效税率移至方程等号左边得:(隐含税率+1.13869*有效税率i)=实际总税率=a-0.16517*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i-0.00923*市场权重i-0.01542*公司成长机会i+Ei。

对于农业上市而言,要降低实际总税率,可调增的变量为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或市场权重或公司成长机会。对于公司成长机会的调增,即在当前有形资产一定的情况下对其分子项进行调增。企业若想提高自身的股价,所能做的就是增加经营成果(这里不考虑各种炒作或操控行为)而经营成果的增加在财务上的直观反映就是营业收入的增加;若对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的提高会导致企业经营风险的提高,但营业收入的有效增加会降低其经营风险,如果企业通过在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或市场权重方面的增加从而降低实际总税率,也必须通过营业收入的增加体现出来。

当前我国的农业市场相对比较集中,企业通过多元化的经营策略提高自己的营业收入是通常的方法,但采取农业多元化还是非农业多元化能更有效的提高农业企业的经营成果或者说哪种多元化的策略更具有可持续性,这里引入测试实证模型二进行分析。

模型二结果分析。模型二采用逻辑回归,应变量为二值变量,即取零值表示农业多元化;取一时表示非农业多元化,采用优势比判断不同多元化的优势,自变量取对实际税率有显著影响的股东权益税前报酬率、市场权重、TobinQ。

结合模型二和实证研究,分析结果显示:股东税前报酬率通过的显著性检验,也就是市场权重、TobinQ对多元化方式的优劣不构成显著的影响,但优势比的分析结果显示采用非农业多元化扩大营业收入从而提高股东税前报酬率的企业,扩大经营成果的优势远远低于农业多元化的企业。该实证结果表明,农业上市公司进行非农多元化生产并不能很好地提高企业的业绩,而实行高科技和深加工型的农业上市公司在发展方向上把高新技术融入传统农业,提高农产品品质、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从而获得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对照实际股票市场中农业上市公司被ST的大多都是采取非农业多元化的经营策略也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五、对实证分析的总结

前述的模型一说明了,尽管一直以来,农业上市公司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最多、集中度最高的一个板块。尤其对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深加工的上市公司来说,其取得的收入,可以直接获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更为有利的是,这些农业龙头上市公司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这样就可以减少纳税所得额,增大公司的利润空间。但由于隐含税的存在以及隐含税率与有效税率产生的实际税率的存在,如果农业企业在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是对股东税前报酬率、市场权重、TobinQ等指标没有进行相应调整配去合优惠政策的正向作用则会回抵消优惠政策带来的益处。表二的分析结果就是反映了及时把所得税率降低后,企业的实际税率依然高于降低后的所得税率。“要利用优惠政策加速技术更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企业家们长讲的话,而隐含税率的存在却是要求这些经营者要用“利弊相伴”的思维权衡如何“用好用足”既得的优惠。

模型二说明了农业上市公司考虑多元化经营时应该意识到多元化经营并非能够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涉足生物制药、金融证券、电子通讯、房地产业的新农开发等上市公司实际上未能取得理想的业绩。脱离“以农为主”的发展,可能会导致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下降,同时减弱公司的偿债能力,甚至拖跨公司的主营业务。因此,经营者寻求发展公司时,更应注意这些方面的管理,在市场中的经营理念和战略发展要立足农业产业,依靠科技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形成自己的优势,在做强主业的同时,可实行适度的多元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