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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定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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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定义

第1篇:计划经济的定义范文

浙江嘉兴王江泾与江苏吴江盛泽仅一河之隔,从王江泾经省道至盛泽,短短5公里却要经过两个收费站:王江泾站收10元,盛泽站收15元。

嘉兴商人王永胜每天往返两地:他的工厂在王江泾,而店铺在盛泽的东方丝绸市场。在这个商贾云集的国内最大的丝绸市场里,活跃着大量如他一样的浙江人。

过路费成了他们生意上的―个障碍:“有时候一天要往返两镇三四次,过路费―年就要几万元。”

在浙江嘉兴看来,盛泽收费站是江苏吴江有意设置的“贸易壁垒”。2007年,嘉兴中国南方纺织城正式开建;几个月后,原位于江苏227省道上的收费站“突然”向南移了12公里,成了盛泽收费站。

这样人为的行政藩篱在长三角并不鲜见。尽管一体化呼声日高,但在江浙沪三地,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各自为政、以邻为壑的症结依旧存在。

历时6年,长三角各方期待已久的全国首个跨省级行政区区域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终于全文公布。

“这是我国第一个跨省区域规划,中央希望长三角一体化能对全国起到表率作用。”华东师大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教授沈玉芳告诉本刊记者,《规划》打破省际行政壁垒的合作尝试将为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的区域合作浪潮提供经验和范本。

中国经济的1/5终于定位了

《规划》被学界形容为“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早在2004年,《规划》的编制工作就已启动,2006年进入草案征求意见阶段,此后迟迟不见下文。

跨省规划自然会涉及比一省区域内更难处理的诸多矛盾。“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对长三角区域的范围看法不一。”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研究中心主任陈建军这样解释《规划》漫长的“生产过程”。

陈建军说,纯粹自然地理上的长三角,仅指江苏镇江以东,通扬运河以南,浙江杭州湾以北5万平方公里左右的区域。

然而《规划》中的长三角,不仅是地理概念,更被赋予经济内涵。在2006年的规划征求意见稿中,“长三角”的含义是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16个城市,面积11万平方公里。

涉及城市众多,又隶属于不同省份,16城之间很难进行利益协调。此后,关于长三角是否扩容、如何扩容,也一直争议频频。

“16个城市都市圈”的长三角界定还遭到地方政府反对,“浙江和江苏省一级政府都觉得不合适。”陈建军说,除上海外,其他15城都必须兼顾到省级政府这个“婆婆”,在跨省合作方面不能自行决策。

如苏州最初主动融入上海经济圈时,先偷偷地做,“听南京的,看上海的,干自己的”。

两省一市在政策层面上就比较好操作,因此本次《规划》重新调整了长三角的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规划以16城为核心区,统筹两省一市发展,辐射泛长三角地区。这一区域也是全国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

在区域布局上,《规划》也从原来意见稿时的“一核六带”扩充到了“一核九带”。“一核六带,是以上海为核心,包括沪宁和沪杭甬沿线、沿江、沿湾、沿海、宁湖杭沿线、沿湖发展带。‘九带’的提法,加了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发展带。”上海社科院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郁鸿胜表示,“一核九带”的空间格局,为泛长三角合作留出了延伸空间。

长三角经济在中国经济总量中占到20%左右,郁鸿胜指出,长三角规划的落地,意味着“中国经济的1/5终于定位了”。

产业同构背后是地方政府“各打各的小算盘”

“多定位,少定数”,陈建军这样总结《规划》的最大亮点。

与以往规划片面注重具体经济数据不同,本次《规划》对长三角核心区和辐射区25个城市的产业布局进行了清晰定位,却没有涉及太多经济指标。

长三角地区产业同构、分工不明的问题一直被诟病。2006年的征求意见稿就指出长三角地区“缺乏对整个区域功能的明确定位和分工,上海与江苏浙江各城市之间发展定位雷同……影响了区域整体优势的发挥”。

据不完全统计,长三角核心区的16城当中,选择电子信息业作为产业发展重点的有12个;选择汽车业的有11个。

产业同构背后是地方政府“各打各的小算盘”,宁波北仑港和上海洋山港之间的港口之争,被部分学者认为是地方利益主导下重复建设和争夺货源的无序竞争写照。

早在1997年,在交通部协调下,上海就已成立“上海组合港办公室”,旨在整合长三角港口资源。然而无论是上海还是宁波和苏州,都不愿放弃对港口资源的争夺。

几年前曾有专家建议建设宁波港成为上海的国际航运中心,但上海却转而选择自己建设洋山港,宁波港则被国家定位为支线港。然而在国家确定建设上海为国际航运中心后,宁波港却迎来了大肆扩张的高峰,如宁波舟山两港谋3年“并为一体”,二港整合意在应对大小洋山港的崛起。

《规划》对长三角的明确定位便是为了避免类似上述的恶性竞争。《规划》中,即使同样被定位为现代服务业中心的上海、南京和杭州,其具体方向也有所不同。如上海着重发展金融、航运,要求服务全国、面向国际;杭州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电子商务,南京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文化旅游等。

对长三角产业同构现象也有乐观评价。江苏省社科院副院长张颢瀚认为,同构表象下其实蕴含着产品的优势互补,“各地区的产业并不是简单重复,不同地区还形成了零部件的分工专业生产,形成规模优势。”如在汽车制造业方面,上海以中高档轿车生产为主,江苏扬州则以大型客车为主。

在陈建军看来,长三角城市之间“趋同存异”反而有利于区域发展,“光合作不竞争,或光竞争不合作都不适合长三角未来发展。”

虽然做了分工,但《规划》只是体现了国家对长三角地区产业空间布局的宏观指导,参与制定《规划》的上海社科院经济与区域研究室主任陈维表示,《规划》对城市并没有绝对约束力。

绕不开的行政壁垒

规划难,实施更难。长三角跨省市规划,其更重要意义在于为全国各区域如何突破现有的行政壁垒提供经验。

7月1日,长三角地区第一条时速超过300公里的高速铁路一沪宁高铁通车;3个月后,沪杭高铁也将计划开行。未来上海的轨道交通也将与江苏昆山和浙江嘉兴对接,“长三角一小时生活圈”

的实现指日可待。

虽然城际合作“硬环境”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江浙沪之间的行政壁垒依旧存在。如杭州到上海的高速公路上至今有两个收费口,而杭州到南京就只有一个。而在上海金山和浙江之间,就因为涉及跨界仍存在着多条“断头路”。

在产业转型方向上,一些城市也往往“不谋而合”,比如“创意经济”概念提出后,长三角城市群内共建设了11个国家级动漫基地。

遗憾的是,《规划》对制约长三角的体制问题并没有明显着墨。具体到两省一市落实过程中,产业同构、地区利益至上的老问题或将再次凸显。

“实际上目前的规划也是大家相互妥协和协调的结果”,陈维说,各地都想使自己的城市成为发展重点。

长三角其实并不缺乏相应的协调组织,如长三角协调会、浙东经济合作区、杭州都市圈、南京经济区等区域合作组织,然而经过了多年运作,这些区域协调机制的作用仍旧“偏软”。

有人提出成立一个跨区域行政主体,也许会有助于实现长三角的联通。这一观点也遭到许多专家反对。

沈玉芳认为,这样做等于又回到了计划经济的老路。“长江三角洲一体化是市场竞争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要改变过去市场即政府、地域为主导的观点,树立市场一体化的观念。”他也同时指出,《规划》说到底就是个经济发展战略,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区域规划。“长三角地区深层次的问题,障碍性的因素都没有详细阐明”。

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一直都是自下而上推动的,“诸多问题不是靠政府行政能解决的,也不应由政府来定,而应由企业和市场自身解决。”陈建军说,政府要从体制层面上对城市的发展进行一定的定位,但不宜“过细”。

“之所以选择在这时出台,是希望将长三角一体化融入到各地即将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中去。”陈建军认为,就实施而言,《规划》还亟待相应的配套政策和举措跟进。

被弱化的战略地位

去年以来,国务院已先后批复了十几个区域振兴规划,其数量超出之前4年的总和。从海南到图们江,从关中天水到黄河三角洲,区域发展战略在中国经济版图上遍地开花。长三角区域规划出台后,《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也有望今年出台。

这些密集出台的规划,其地域范围几乎遍及全国各个省份,也基本勾勒出了中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版面”。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陆大道告诉本刊记者,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区域规划大多是各地自己发起的,如此频繁的规划出台,是因为各地都希望自身经济发展要求可以成为“国家战略’’的―部分,但层出不穷的各区域规划之间以及区域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进行统一布局。

“长三角区域是我国一体化进程最紧密、区域统一程度最高、城市高度集中的地区。”长三角区域规划编制小组成员、华师大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长乐认为,长三角区域所具有的重要战略地位,是其他十几个规划区域无可比拟的。

沈玉芳对此深表赞同,他认为《规划》与近期全国推出的17个地区发展规划有本质区别。不仅因为它是第一个跨省市的区域规划,更重要的是,“长三角在转变发展方式、进行产业升级等方面都担负着率先破题的使命,这不是其他区域能够承担的。”

许多人经常将长三角与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相提并论,沈玉芳认为,长三角这一规划目标与珠三角以及即将出台的京津冀都市圈规划,都不相同。

“长三角的协调难度远大于珠三角。”沈玉芳说,珠三角城市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内,其行政体制协调相对比较灵活。

第2篇:计划经济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定向;录井;导向;一体化;应用;发展

中图分类号:TE142 文献标识码:A

1 现代钻井作业的现状

随着油气田的逐步开发,钻井区域逐渐偏向于区块边缘,井型以水平井为主,同时多数油气层非均质性差,厚度薄。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传统物化探资料寻油找气的方式,很难准确定位油气层,越来越不适应油气田开发的节奏和需要。因此在现代钻井作业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的寻找油气层,揭开油气层,需要一种能够直接在钻井作业的过程中实时调整井身轨迹的技术,定录导一体化技术应运而生。

2 定录导一体化在钻井作业中的优势

定录导一体化技术是综合定向井技术与录井技术为一体的专业技术。通过地质人员对三维研究成果的分析,和二维地质模型的建立以及对随钻资料的对比和分析,确定了油气层的变化,指导了定向轨迹的控制与调整。定录导一体化技术在钻井作业中的优越性主要包括:

(1)定录导一体化有利于现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定录导技术探讨不同岩性、不同地层对井身轨迹的影响,进而可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提前对井身轨迹作出优化,避免在施工困难区域调整井身轨迹。同时通过对岩性的提前预测,因势利导,利用地层自身倾向和倾角对轨迹作出调整,减少定向时间、次数,提高钻井作业质量和效率,同时减少钻井成本。一方面,工程服务于地质,地质资料确定导向决策,决定定向方的施工轨迹。另一方面,定向方下入的伽马仪器能够客观、数据化的呈现井底岩石特征,帮助地质上准确判断岩性,同时根据地层的增斜、或者降斜也能够更进一步的佐证储层的倾向,促进导向轨迹的正确性。

(2)定录导一体化有利于勘探开发。在传统钻井作业中,一般根据物化探资料进行初步设计,然后定向方控制轨迹进行钻井作业。若油气层深度与设计出现较大偏差,很容易出现无法钻遇油气层的情况。而通过采用定录导一体化技术,提前进行地层对比,预测油气层深度与设计的偏差,再通过与定向方的及时沟通协调,可对钻井轨迹进行及时、准确、有效的优化和调整,从而确保能够按照预期要求钻至油气层。

3 定录导一体化在实际钻井作业中的应用

定录导一体化技术在现场钻井作业过程中已经成功的应用于A靶点着陆和水平段钻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A靶点着陆。A靶点着陆是整个水平井施工的重点和难点,着陆的砂体显示好坏直接关系到后续的施工难度和质量,以及整口井的钻遇油气显示好坏和多寡。①钻前预测:在钻井之前,取得设计与区域地质、物探资料,根据设计A靶点深度,明确进入砂体深度,优化井身轨迹。②实时调整:在钻井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钻地质资料,同时对比设计与邻井资料,逐步加深对本井的地层认识。通过对比标志层、小层,确定本井各个地层较设计、较邻井推后还是提前,总结整体变化规律,从而确定原设计A靶点深度是否需要进行调整,进而对A靶点深度不断进行优化,实时改进钻井轨迹。③钻遇主砂体:在最终钻遇主砂体时,根据设计要求第一时间确定A靶点深度,进而设计出最终的井身轨迹,保障A靶点准确着陆;大牛地气田XX井在垂深2634.21m钻开砂顶,较设计提前1.79m,与预计提前2.00m基本一致,提前调整的井身轨迹保障了A靶点的成功着陆。最终,实钻A靶点垂深2640.97m,井底岩性浅灰色细砂岩,全烃17.624%,成功着落在气层中,为后续的施工和开发奠下了良好的基础。

(2)水平段钻进。水平段钻进是最能揭开油气层的阶段,水平段轨迹的恰当与否关系着钻井施工是否顺利。因此,优化、调整水平段施工轨迹成为施工中的重中之重,而定录导一体化技术成功的应用于水平段轨迹调整,为发现更多、更好的油气显示保驾护航。在水平段钻进过程中,定录导一体化系统可以及时对比精细层位,若钻遇泥岩或者其他非储层,将这一实钻岩性录入系统,进一步认识储层在空间上的展布情况,进而高效、准确地确定下一步的轨迹调整方案,保障最大程度的在储层中钻进。同时,如果钻遇较好储层,一体化系统通过实时调整钻井轨迹,及时追踪该层油气显示,能够最大可能的揭开油气层,提高油气发现成果。

4 定录导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1)资料的可视化。通过及时的现场资料录入,定录导系统实现将现场数据转化为简洁、可视化的地质成果的功能。从而使得后方研究人员可以直观了解现场生产动态,进而无缝的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并提出相关指导意见,提高生产质量及效率。

(2)系统的集成化。随着定录导一体化系统的逐步实施,定向、导向、地质的分界线越来越模糊,其在功能上会迎来进一步融合。一方面,在生产过程中探索通过一整套软件解决所有生产相关问题,另一方面则不断培养复合型人才,这样,在节约人力、物力成本的同时也能够使得现场作业人员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准确的调整施工轨迹,提高了生产效率。

(3)认知的精细化。伴随着整个区块的不断开发,获取的地质资料必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全面。定录导一体化系统将整合区域性的地质大数据,更加深入的认识整个区域的地质发育情况,从而能够探究各个精细层位在空间上的立体展布情况,从对地层、油气层的二维认识发展到三维的理解。工程为地质服务,地质又反过来作用于工程。对地层的不断认知将进一步提高导向、定向的服务质量,提高施工效率,节约施工成本。

结语

定录导一体化系统在现代钻井中全面整合定向、导向、地质作业,应用于生产、指挥和科研之中。一方面优化钻井轨迹,把控钻井作业关键节点,另一方面在水平段施工中寻找最大可能揭开油气层的方式方法,促进油气田开发。施工单位充分应用定录导一体化系统,将在油田工程企业中占据优势,保持技术先进性,进而为油气田安全、顺利开发保驾护航。

第3篇:计划经济的定义范文

一、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变化

在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中,增加了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规定,弥补了原制度难以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造成资产价值虚增的缺陷。新制度取消固定基金和修购基金,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有利于较好地体现医院的补偿机制,完善医疗成本核算制度,有利于真实反映医疗成本,体现医疗成本与医疗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为医院成本核算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二、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管理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

(1)盲目性的添加医疗设备。由于科学技术和医疗水平的快速发展和上升,医疗设备的更新速度也日渐加强,新的医疗设备逐渐投入到各个医疗领域中,因此,医院常常面对是否需要购进新型医疗设备的问题,不可否认的是新型医疗设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也能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但是否真的有购进新型医疗设备的必要,只有医院的工作人员才能知晓,如果未经合理的思考和认真的核算就盲目的购进新型医疗设备,无疑会增加医院的财政压力,给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带来不便。

(2)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监管意识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医院医疗水平和医疗设备更高的要求,这些要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医院推进自身发展的积极性,但同时也影响了医院相关人员在采购医疗设备时的态度。为了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们的医疗需求,很多医院都引进了大量的新型医疗设备,强化医院硬件设施,虽然提高了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效率,但专业维修人才的缺乏,导致医疗设备得不到很好的维护,长期下来给医院带来了不小的资金支出负担。

(3)医院固定资产存在流失现象。目前医院的会计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资产过渡和转移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现象,导致出现医院会计账目和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现象,很多医院固定资产在过渡和转移是缺少一定的证据,使得医院资产的监管不到位,部分资产不知所踪。另外,医院的人员调动有时也会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

三、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对提高医院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建议

(1)做好医院新旧财务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随着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实行,长期使用传统会计模式的医院在固定资产管理上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只有做好新旧财务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才能为新制度的执行提供有力的保障,从而有效提升医院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效率。

(2)建立专门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目前很多医院对固定资产实行多头管理的方式,相互交流不足,存在脱节现象,以至于不能及时发现资产毁损、遗失等问题,因此医院需要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进、使用、维修等的监督和审核工作,合理利用固定资产资源,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

(3)加强固定资产监控力度,定期清查。新?t院财务会计制度新增了固定资产折旧固定,使得医院对于固定资产成本核算的准确性极为重要,因此医院加大对固定资产的监控清查力度势在必行。首先,要做好定期盘查清点工作,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更新、维修等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每次清查后做好书面记录,群策群力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确保各个账目的精确性和严谨性。其次,要紧跟时代的脚步,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协助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监控力度,从而更好地实现医院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管理。

(4)完善成本核算制度,科学采购。医院各部门需要积极配合医院进行资产内部审计工作,从而为完善成本核算制度提供有效依据,实行固定资产折旧责任与各科室捆绑式管理方式,使得各科室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维护意识得到有效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的医院的资金支出,同时,医院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采购,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第4篇:计划经济的定义范文

48 h时相的APACHEⅡ评分。结果:患者经治疗后淋巴细胞CD4+、CD8+、CD4+/CD8+比值明显升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 区域动脉灌注; 连续性血液净化; 急性重症胰腺炎;炎症因子; 免疫功能

doi:10.14033/ki.cfmr.2017.1.006 文I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7)01-0012-02

【Abstract】 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s of Ulinastin regional artery perfusion combined of continuous blood purification therapy on inflammatory cytokines and immune function in 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Method:48 cases of 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 patients admitted to the author’s hospital intensive medicine were selected,all were given Ulinastin regional artery perfusion and continuous blood purification therapy within 6 hours,at the time of 0,12,24,48 h

during the treatment,got blood specimen,FCM employed to detect CD4+,CD8+,calculating the ratio of CD4+/CD8+; ELISA method to detect IL-1,TNF-a,

and observe in 0, 12, 24 and 48 h phase of APACHE Ⅱ scores.Results:SAP patients after treatment lymphocyte CD4+, CD8+, CD4+/CD8+ ratio increased significantly(P

【Key words】 Regional arterial perfusion; Continuous blood purification; 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 Inflammation factor; Immune function

First-author’s address:Second hospitai of Jingmen City,Jingmen 448000,China

重症急性胰腺炎(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SAP)是临床常见的危重急症,起病急骤凶险,可在短时间内导致患者出现脏器功能障碍,危及生命,尽管重症监护病房器官功能支持治疗不断进步,但死亡率仍然高达20%~30%[1];目前SAP的发病机制仍未完全阐明,近年来,多项基础研究提示各种炎症介质、细胞因子、补体等与SAP关系密切;国内外临床实践均已证实,区域动脉灌注治疗时胰腺组织局部药物浓度可达静脉途径给药的5倍以上[2],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在SAP早期有助于患者度过全身炎症反应和器官功能不全期,减少死亡率[3]。本试验将区域动脉灌注与连续性血液净化相结合,积极探索SAP早期抑制“白细胞过度激活”和炎症介症的“瀑布样级联反应”、调节免疫失衡的临床治疗方法,取得较好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笔者所在医院重症医学科自2013年1月-2014年12月收治的行区域动脉灌注联合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的SAP患者共48例,其中男31例,女17例,平均年龄(52.06±9.72)岁,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外科学组2000年制订的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断标准[4],所选患者均常规行CT检查,从发病至治疗未超过24 h。

1.2 方法

1.2.1 对症治疗 所选患者均给予禁食,胃肠减压,抑制胰腺外分泌,解痉止痛,抗感染,脏器功能支持,积极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治疗。

1.2.2 区域动脉灌注联合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 区域动脉灌注:在血管介入科X线机监控下采用Seldinger技术(经股动脉穿刺或肱动脉穿刺置管技术),将5FRII导管或cobraЧ馨CT所示病变部位,将导管分别留置在腹腔动脉或脾动脉,固定导管。常规肝素封管,返回ICU后,乌司他丁10万单位+0.9%氯化钠注射液50 ml,4 ml/h微泵持续24 h泵入,连用1周。连续性血液净化:选取颈静脉或股静脉置双腔管,采用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模式,使用伟力血液净化-人工肝支持系统,滤器为珠海健帆330型,置换液配方(生理盐水2000 ml,平衡液500 ml,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液500 ml,5%碳酸氢钠125 ml,置换液电解质浓度根据血气分析结果临时加入),抗凝剂采用普通肝素,监测APTT指标以调节肝素用量。CVVH治疗时间为24 h,后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继续行CVVH治疗。

1.3 观察指标

分别于治疗0、12、24、48 h留取血标本,用于血气分析、血液生化及凝血功能检查,测定淋巴细胞CD4+、CD8+水平,测定炎症因子IL-1、TNF-α水平,同时对患者进行APACHEⅡ评分。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7.0软件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字2检验,P

2 结果

2.1 T淋巴细胞亚群及炎症因子的变化

治疗后较治疗前淋巴细胞CD4+、CD8+水平及CD4+/CD8+比值明显升高,并于24 h达高峰,IL-1、TNF-a明显下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2 APACHEⅡ评分变化

治疗后患者APACHEⅡ评分较治疗前逐渐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SAP的发病机制虽未完全阐明,但其发病与体内各种促炎、抗炎细胞因子失衡有关,细胞因子的“瀑布样级联反应”可能是加剧SAP的根本原因[5];T细胞是参与人体细胞免疫的重要的淋巴细胞,CD4+细胞为辅助T淋巴细胞,CD8+细胞则主要介导细胞毒作用,两者的动态平衡维持着机体的正常免疫应答,CD4+/ CD8+比值反映机体免疫功能状态,其比值降低与机体的免疫调节功能受损有关[6]。本试验发现SAP患者在行区域动脉灌注及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前CD4+、CD8+T细胞及CD4+/CD8+比值明显降低,IL-1、TNF-α明显升高,提示SAP患者存在免疫功能缺陷及过度的免疫炎症反应,因此,早期抑制并及时清除炎性因子,促进促炎、抗炎细胞因子平衡,调节免疫功能,应该在SAP的治疗中占有重要作用。

国外学者报道SAP区域动脉灌注给药时,胰腺内药物浓度是静脉给药的5倍,并且患者体征改善迅速,并发症发生率和病死率均降低[7];乌司他丁为广谱抑制炎症反应药物,可有效改善全身炎症反应,在脓毒血症等炎症疾病中显示极高疗效[8]。近年来连续性血液净化应用于SAP患者的救治,患者的预后改善明显[9]。本试验将乌司他丁区域动脉灌注与连续性血液净化相结合,治疗后淋巴细胞CD4+、CD8+水平及CD4+/CD8+比值明显升高,并于24 h达高峰,IL-1、TNF-α明显下降,APACHEⅡ评分较治疗前逐渐降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本试验证实乌司他丁区域动脉灌注联合连续性血液净化早期疗效显著,可有效延缓或阻止病情进展,有助于患者度过全身炎症反应和器官功能不全期,提高SAP抢救的成功率,减少死亡率,因此,笔者认为该疗法可早期打断或中止细胞因子的“瀑布样级联反应”,调节机体免疫平衡,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但本试验两因素均采用血管有创操作,是否会增加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及下肢深静脉血栓等并发症,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姚红兵,文明波,黄高,等.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对重症急性胰腺炎患者血清细胞因子水平的影响[J].细胞与分子免疫学杂志,2011,27(2):190-191,194.

[2] Ino Y,Arita Y,Akashi T,et al.Continuous regional infusion therapy with gabexate mesilate for 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 [J].World J Gastroenterol,2008,14(41):6382-6387.

[3]陈剑,陶晓根.连续性血液净化对重症急性胰腺炎免疫功能及内环境稳态的影响[J].肝胆外科杂志,2014,22(6):427-430.

[4]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外科学组.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治草案[J].中华普通外科杂志,2001,16(11):699-700.

[5] Bhatia M.Inflammatory response on the pancreatic acinar cel injuey[J].Scand J sury,2005,94(2):97-102.

[6]钱礼.我对急性胰腺炎诊治的几点看法[J].中国实用外科杂志,2000,20(5):271-272.

[7]武田和宪,小针雅男,砂村真琴,等.重症急症炎の新しぃ治疗[J].最新医学(日本),1992, 47(10):216-218.

[8]张思敏,徐俊,李俊华,等.乌司他丁增强抗生素治疗儿童细菌致脓毒血症疗效的机制研究[J].中国生化药物杂志,2014,34(2):125-127.

第5篇:计划经济的定义范文

要]经济转轨是近年来研究热点之一,但研究方面多涉及传统经济学领域,较少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文章在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分析经济转轨进程中生态环境效应,着重分析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正负效应。总体而言,市场经济生态环境效应要优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为提高资源配置和资源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同时也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避其带来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关键词]经济转轨;管理机制;生态环境效应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1-0019-05

一、引 言

国内外学者关于经济转轨的研究比较多,但对其还没有形成一个确切的定义。经济转轨也叫“经济转型”或者“经济过渡”,主要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社会主义世界计划经济消解、市场逐步形成的这一过程(胡德宝,2010)[1];经济转轨主要是指社会经济从一个历史阶段向另一个历史阶段的转变,具体而言主要是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唐末兵,2005;光,2007)[2][3];转轨经济一般情况下,就其原来意义来说,无论“过渡经济”、“转轨经济”,还是“转型经济”,其含义并无太大区别,均指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转换(张仁德,2006)[4]。综上所述,许多学者基于传统经济学的视角将经济转轨定义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笔者认为经济转轨内涵非常丰富,不应仅仅指对资源配置方式起重要作用的体制的转变,还应包括发展模式、发展要素、发展路径的选择。

目前关于经济转轨的研究内容多集中在传统经济学领域,例如市场化转轨过程的描述和分析[3]、转轨经济比较方法论[4]、经济转轨过程中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及绩效差异[5]、转轨经济中的国有企业重构[6]、经济转轨不确定性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7]、转轨路径、经济增长与转轨理论范式研究[8]、经济结构对体制转轨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9]等。然而,经济转轨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上述社会经济效应,它还改变了企业的运行模式和政府的管理模式,对企业的生态环境决策和政府的生态环境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带来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变。但当前对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比较少,主要有李国柱、马树才从定性和定量方面研究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与生态环境质量的关系[10];侯伟丽从定性角度分析中国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的效应[11];季斌、沈等从定性和定量、尤其定量的角度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效应[12]等。因此,有必要研究经济转轨带来的生态环境效应,对于区域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有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体制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张春霖认为经济体制是人类为解决资源配置和动力问题而确定的一组机制,包括决策、信息、激励、约束的机制,强调所有制和协调机制并不是经济体制的构成要素,进而又把上述四种机制分为两组,即决策—信息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13]。张仁德认为经济体制是借助于经济体制实行资源配置的一整套经济系统,或者说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14];樊纲、光认为经济体制是一定的经济制度或者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组织形式和运动方式,包括社会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制度、形式、方法及经济运行机制[15]。上述定义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经济体制的特征,笔者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对经济体制的含义进行重新界定。经济体制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方式,这种方式也可以认为是在一系列机制运作下的制度安排,不仅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企业所有制结构,还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主要分为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两种。计划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政府在整体的宏观调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经济布局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计划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国家通过指标的方式直接管理企业、国家所有制是经济体制的基础、强调国家利益等[16];市场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高效率地配置资源,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决策的主体,追求个人、企业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力[17]。

三、计划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公地悲剧”的产生

马歇尔·戈德曼(Marshall Goldman)曾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的描述,计划经济形成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经济的偏离,由于不存在资源的私有产权,工厂经济不必为其使用的土地和资源付费,这就导致了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从理论上讲,计划经济体制可以避免外部性问题,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置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产生。整个社会或者多个单位共同占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产权清晰而使用权模糊,经济主体往往可以以较小的成本就可以获取公共资源,最终会使公共资源枯竭[18][19],计划体制对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和企业将追求利润作为经济业绩,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污染了生态环境。此外,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生态环境政策、制度、观念不完善,往往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生态环境污染。另外,国家作为社会成本的承担者和强制执行者,仅具有纯理论的意义,企业使用资源和排放污染物不需要支付成本或者支付很小的成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运营机制和价格机制也加速了资源的过渡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度;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制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也对资源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重工业为重心的工业建设、和化运动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大三线”和“小三线”建设使得错误的工业布局引发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钢为纲”、“以粮为纲”方针忽视生态规律,造成生态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

(二)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的负作用

由于当时的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尽快实现工业化,我国采用苏联的工业化发展战略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道路,然而重工业这种资金、资源密集型产业并不符合我国的优势,因此重工业的发展必须在扭曲的宏观政策中得以生存和发展。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重工业结构是生态环境效应的主要因素,是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驱动因子[20]。纵观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重工业化时期大致分为五个时期,即1949年~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重工业优先、“一五”期间的重工业化、“二五”期间的“”对重工业的强化、1961年~1964年对“”的纠正、1965年~1978年备战和三线建设对重工业优先的再次强调[21]。长久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重工业太重,轻工业太轻的畸形产业结构,重工业的发展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认为重工业一般具有两大特征:一是高污染的特征,传统的重工业发展模式往往是粗放的、外延式的发展道路,重工业的过度发展造成本来已经很脆弱生态生态环境加速破坏;二是资源的高消耗特征,重工业的加速发展必然使得本来已经非常短缺的水、土、煤、电、油等基本资源高度紧张,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都受到负效应的影响[22]。

四、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正效应

1. 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市场经济最重要特征就是市场机制或称为价格机制,市场机制在反映资源稀缺性、提高资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微观层面上,企业对于市场上的价格信号能够做出灵敏的反应。市场价格的波动,及时地反映出市场对各种产品的需求,以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通过企业的自发行为,促使生产要素流动,经过一定的过程,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23]。宏观层面上,由于坚持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调控,价格信息真正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作用,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实现较计划经济体制高的效率。以水资源为例,研究表明,市场发育程度越高,水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越低[24]。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无偿供水或者低价供水,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的价格也是严重扭曲,极为严重浪费水资源[25]。由于水资源的无价或低价,使用者很难通过技术创新来减小成本,据调查灌溉农田比喷灌、滴灌分别多耗水30%、70%,粗放使用不但加剧了水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土地盐渍化和地面沉降等生态生态环境问题出现。市场经济体制下水资源有偿使用法律、办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各类用水全面实行有偿使用[26],不仅使供水单位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而且对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用水利用效益,均起到了经济杠杆的作用。另外,市场机制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集体、三资、私营等各种产权类型的企业大量出现,这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上展开了竞争。市场机制的引入建立了资源市场,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

2. 市场化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全要素增长率和产出增长的贡献率远高于传统经济时期,这将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10]。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前苏联、东欧国家及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由来已久,政府多次强调转变经济方式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原因何在?[27]著名学者樊纲认为归根结底这不是认识、管理、政策问题,也不是发展战略问题,而是体制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外延式发展的问题不可能根治[28]。刘国光学者也认为,相比较而言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经济增长方式制约性更大,这种制约性不仅反映在微观层次的企业经营机制上,而且体现在宏观层次的经济调控体系和调控手段上[29]。刘传江学者认为传统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因其忽视个人利益和经济激励、排斥市场制度与市场机制,因而不仅会因为缺乏技术创新、缺乏高效率的激励和动力机制而内生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而且还决定了这种增长方式的锁定状态[27]。上述观点表明,经济体制转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应该是同步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化可以通过三个渠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第一,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形成灵活、准确反映各类自然资源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逐渐替代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从而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提供前提[10],目前价格几乎全部决定市场上供需变动的产品,受指令性价格影响的工业品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较低;第二,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市场调整,形成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高度化和协调化的产业结构;第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发和采用新技术以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以增进资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程度。

3. 市场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

生态环境政策是协调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手段,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延伸和实现其发展目标的重要调控手段[30]。生态环境政策包括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生态环境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目前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资源生态环境税收等方面,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降低生态环境保护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补贴、扩大财政收入以及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诸多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的改革时期,这些带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生态环境政策与市场经济手段相结合,比较有效地缓解、控制了污染排放[31]。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手段,一种是政府干预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环境资源税、环境污染税或排污收费、环境保护补贴、押金退款制度等。另一种是市场机制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自愿协商制度、污染者与受污染者的合并、排污权交易制度等。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环境价格和收费改革、绿色资本市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排污交易市场的试点、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的实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绿色信贷和银行绿色评级、企业环保债券等体现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市场手段更加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注重市场机制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市场经济相对于传统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有以下缺点:①只能解决微观经济平衡问题,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平衡问题;②市场机制只能反映现有的生产结构和需求结构,而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的目标和结构;③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充分竞争为前提的,而现实条件下由于信息不透明和垄断等因素下难以实现充分竞争;④许多社会消费的公共产品难以通过正常的市场价格机制加以分配[17],以及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得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反有些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反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变得更加恶化。

一方面生态环境和资源往往属于公共财产,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将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但却可以降低生产者的边际私人成本和增加消费者的边际私人效应。换句话说,对于外部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来说,市场机制是不起作用的,另外市场机制往往只能反映[前和局部利益,难以解决长远和整体利益,因此市场经济难以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32]。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体制转变仅仅30年的时间,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变却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制度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由于生态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往往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却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前与局部利益,然而企业和消费者行为的不规范就表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恶化。

以海洋渔业资源为例,随着水产品价格不断升高,以及资源保护、维持水产品资源再生能力的意识极为淡薄,缺乏资源持续利用的观念,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渔业市场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近海捕捞过度,水产资源严重衰退,传统的底层鱼类资源衰退最严重,形成了“见有就补,越捕越少、越少越捕”的恶性循环[33]。又如农村资源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的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中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这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断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者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缺乏资金吸引力。同时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利用率较低,有限的农村环保资金没有产生出最大的生态环境效益。目前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现象,资金分散到多个部门,难以达到协调统一效果[34]。综上所述,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市场体制也有不能企及之处,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作用。

第6篇:计划经济的定义范文

11993年,“两则”“两制”

1992年,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于1993年7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实施,其后了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两则两制”的和实施,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即由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转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建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由多种记账方法统一为借贷记账法;资全平衡表改为资产负债表等。“两则两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会计核算模式的国际化,为引进外资、企业走出国门奠定了财务会计基础。

2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

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然国家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其他企业的会计核算仍然维持在“两则两制”时的状态,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制定的,很多方面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其中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成为企业会计信息不可靠的主要原因。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并于2001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核算的一个重大改革。取消了分行业和分经营方式会计制度,建立综合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一致。它加速了我国会计的国际接轨,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会计基础。它同我国原来的按企业经营方式和行业类别设计的会计核算制度相比较,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实现了以下几个突破。

2.1统一了全国范围的企业会计核算标准,实现了不同企业性质、不同行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可比性原则是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之一,它要求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以及不同企业对相同交易或事项的处理都要采用一致的方法。这次改革中出台的《企业会计制度》冲破了原有的思路,将制度定位于全国所有的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和小规模企业除外),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

2.2正确地处理了准则与制度的关系,实现了二者的协调和整合《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准则和制度的功能组合,博采二者之长,对企业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作出了系统的规定,并把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也融入其中;特别是在制度中纳入了我国业已出台并经过实践证明是比较成熟的十几项具体会计准则的有关内容,较好地实现了准则与制度的协调和整合,使我国会计在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经济转轨的同时找到了一条实现自身转轨的可行之路。

2.3实现了基本会计要素的界定及会计确认、计量的科学化与合理化会计要素是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基本框架。《企业会计制度》在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基本会计要素的界定上,采用了经济利益流入、流出理论,这相对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而言,无疑是一个显著的进步,也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相关定义保持了一致。实际上,正是由于原来对基本会计要素界定的不妥当、不科学,才导致了以此为基础设计产出的财务会计信息与经济事实相背离。以资产负债为例,原来《准则》将资产定义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没有强调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特征,致使一些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如“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失”等被确认为资产,一些价值严重减损的资产也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这就导致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虚增资产和业绩,造成会计信息的合法失真。同样,《准则》将负债定义为“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没有强调“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一实质,从而使一些符合负债定义的项目如“预计负债”等未能包括在负债内,导致企业对外提供的负债不实。

3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会计改革最重要的阶段是企业会计准则改革,主要标志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其中除了对原有16个准则进行重大修改外,新增具体准则22个,并包括了相应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这充分表明我国的会计改革已达到一个全新的阶段和较高的水平。

3.1新准则必将结束准则与制度并存的局面本次会计改革主要解决会计理念、原则和方法等深层次问题。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并可独立实施。因此,实施新准则的企业必将结束准则与制度并存的局面。本次会计改革的显著特点是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当今世界财务会计发展的方向。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必然要求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乃至全球趋同。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和全球趋同的现实基础,是各国国家会计准则即财务会计实务规范趋于一致。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乃至全球趋同所要解决的最为关键的问题,是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可以预期,在今后不太长的时间内,我国大中企业财务会计实务规范必将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2企业会计准则更适合市场经济模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奠定了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建立了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请进来提供了便利,也为大中企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财务会计实务规范方面的深刻而全面的变革,是一次重大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这一制度变迁的促成,既有来自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客观要求的动力,也有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众多机会诱因和巨大压力。新准则体系的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已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和层面,新准则体系坚持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并提出了许多新理念和新思维。

第7篇:计划经济的定义范文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实其独立性和重要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本文谨从经济法的概念入手探求经济法的独立性,并在回顾经济法历史演进的基础上分析论证经济法历史上是重要的法律部门,而且现实仍是重要的法律部门,当然要更加明确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还须与相关的法律部门进行比较,最后以经济法的非凡性分析经济诉讼和经济审判。

要害词:经济法,法部门,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现实性,市场失灵,公共失灵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实其独立性和重要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从其萌芽至今已走过了100多年风风雨雨的历程,它的产生以至发展都伴随着争吵,目前学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作为理论思维的第一步就是给经济法下定义,这也是经济法研究学者的首要任务。前人在此已做了相当的工作,总的说来,对经济法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类观点:一是承认经济法是一个法部门,进而在此基础上进行定义;二是不承认经济法的独立地位,认为经济法是一个学科或是一种规范的综合等等。

否定经济法的普遍观点认为“经济法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以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法规的总合,都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1).而肯定派则认为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方法,坚持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2)。综观两方的观点其最大的分歧就在于经济法是否有有别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这也是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标准。还有部分学者为求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对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提出了质疑,认为法部门的划分并非如此,现在不得不对这一传统理论加以彻底的改造了(3)。当然还有提“法域说”和“法体制说”的。我们没有必要一厢情愿的为建立一套理论而去任意否定已有的且被大家所公认的东西,否定这一点就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唐诗有言:“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句诗用来说明经济法的发展极恰。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应该得到肯定,如何去诠释经济法呢?首先还得从法谈起,法律就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经济法也是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了解这一点给经济法下定义就不是一件难事。从苏联改造过来的“纵横统一说”在学界曾占有相当的地位,此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治理关系和横向的经济协作关系(4).这一观点试图使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更加明显,但无意间却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经济协作关系更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不应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而是民法调整的范畴。经济法主要是从公权力入手来调整公私融合的部分,也就是公私之间的交叉关系。现在非凡是象中国这样的日益发展的经济民主社会,公权力应该在一定的地方适可而止,不应过多的涉入私权利。因此,经济法应定义为是调整国民经济的治理和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理解:首先,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治理和协调关系,这区别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调整的主体其中重要一方是国家相关的经济机关,这是为摆脱行政机关对经济的盲目干预,确定一定的机关进行经济的治理和协调工作。虽然,经济法是以一定的强力为基础的,但强力并不是直接调整手段而是作为经济治理协调的坚实后盾。

二、经济法的独立性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而进一步研究其实重要的就是经济法的独立性问题,这个问题是上个世纪以来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可以肯定的说经济法是一个部门法。前面已对经济法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下面具体就经济法的独立性进行研究。

判定经济法是否为部门法须确立一个明确的部门法划分的标准,而不是不顾现实自封为部门法。部门法的划分有对象说,对象加方法说,还有方法说,还有目的说等。按照多数的观点认为特有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是划分的标准。但方法相对于对象来说是次后的,特有的调整对象才是要害,任何法律部门都有其调整的对象,这是划分部门的根本标志,它是指法律部门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5).虽然有人对这一传统的划分方法提出了质疑,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对经济法的基本界定说还是应当立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根本特征,否则经济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异于空中楼阁,经济法的科学性也就值得怀疑(6).在前面的定义中已经阐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经济的治理协调关系。这种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国家经济机关,另一方则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大到公司企业集团,小到“户”(7)这种经营的单位。从客观上说,经济法调整的的对象是一种社会关系,具体说有宏观调控法(或者宏观经济法)、市场规制法、经济组织法等方面。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金融财税等,市场规制法包括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方面的内容,经济组织法主要包括了公司企业法等方面的内容。

调整的对象基本上就决定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非凡性,在经济的治理协调过程中会使用包括民事、行政等方面的调整手段,这并不会影响经济法的独立地位,现实的情况非常复杂,使得国家必须用多方面的手段进行调整。另外经济法也不是没有自己的调整手段和方法,如“经济不名誉”处罚等。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经济法有明确的调整对象并辅以一定的调整方法,它就具有作为一个法部门的独立性,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三、经济法的发展和现实性

经济法成为法律部门首先是要有独立性,但现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经济法现实性其实就是经济法的现实存在依据,说明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存在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法的重要性可以从经济法的发展历程来说明。经济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早在2000多年以前就有了成文的法典,比如《汉穆拉比法典》,其中就有很多相关经济的法律条文,但这时的法是诸法合体,不能说已经产生了经济法。经济法是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经济的进步分不开的,总的说来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随后在20世纪初出现分野,一方面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计划经济法”,典型的如捷克等还制定了专门的《经济法典》。但随着集团的解体以计划为主导的经济法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现实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是否有必要再继续坚持原苏联计划经济时期的理论学说有待商榷。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国家几经演变的经济法,从“战时经济法”到“危机对策经济法”,再到比较成熟的“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分析这一过程,可见它是沿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轨迹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逐渐熟悉到国家对经济干预的重要性,同时民主经济的推动,一时出现了“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现象。比如,不正当竞争、垄断这些问题光靠民法规范的市场调节手段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而且经济越发达对经济稳定的要求就越高,不规范的金融治理以及猖獗的金融投机严重的影响了一个国家的经济稳定和发展,1929年从美国开始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就是一个明证。

资本主义国家在加强国家干预的同时,社会主义中国也在一边规范职能经济部门的治理,又逐步的放权,让民众享有更多的经济自由,进而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各国的经济形式逐渐趋同。经济法正是在此基础上有其继续存在的理由,可以完全否定那种经济法的“阶段论”(8).法律部门之所以形成,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精神(9),也就是它有它的现实性,即适应经济现实而生。

由于各国的情况不一样,各国的经济法强调的主要方面也不一样。英美法系没有部门法划分的传统,也就没有经济法部门,但事实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被称之为“经济”,可以理解为这是其重要的经济法内容。德日对经济法德研究由来以久。由于民商法在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人们关注经济法的程度不高,甚至很多人还不知道什么是经济法。但不管怎样,经济法的存在是一个事实。西方国家已注重到经济法的重要性,借鉴近年来中国经济法发展的经验,加强对国民经济的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国由于传统思维的影响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经济法的重点不在反不正当竞争而在财税方面。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这种状况会逐渐的改变。

经济法的重要性最重要的就是其存在的现实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建立在符合现实基础上的法部门才有其合理性。事实证实,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光靠计划抑或是市场调节是不行的,经济法要解决的就是市场跟公权的关系问题,这也是经济法存在的意义所在。公共权力有很大的张性和破坏性,它介入市场、干预经济必须依法划定合理的阶域,克服“市场失灵”和“公共失灵”是经济法的双重任务(10)。从另一方面来说,国家究竟也是社会的一个组织,在发挥经济职能对社会经济进行规划、引导、控制、调节和监督的同时,又具有为自身利益“寻租”倾向,经济法才对经济权力的范围和程序作出限定,以防其放弃或滥用代表权,侵害、背离社会利益(11)。普遍的情形是因为自由的市场经济的失灵,国家就由与市民社会相对立的“政治国家”变为“经济国家”。经济法是经济国家的衍生物。但我国的情况与其说是市场失灵,不如说是市场机制的缺乏和不完善,改革的取向和目标就是要改革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全面引入市场机制,而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纠正市场失灵或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的(12)。我们更多的是克治所谓的“公共失灵”,下放权利,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总之,经济法的现实使命就是调整公私融合的权利义务关系,填补社会发展带来的法律调整空缺。

从现实的情况看,以下几个方面必须由经济法重点加以调整和规范的:

一,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13),通过治理协调和处理好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的意志、行为和利益的矛盾十分重要。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重视国家经济部门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市场为基础并加以国家调节这一辅助手段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帕累托最优”。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按一定的程序制定经济政策等行为,如利率、税率的调整,宏观经济调整有利于克服市场的盲目性和滞后性,使“市场失灵”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

二,市场竞争方面。市场经济的活力来源于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新技术的迅速开发和利用,经济就会放缓,因而维护并鼓励正常的经济竞争是经济法的重要使命。但同时市场经济的发达天性决定了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逐渐取得相对优势的地位,甚至走向垄断,而垄断者会维持自己的垄断价格剥夺消费者,更为严重的是导致技术和服务止步不前。另外恶性的竞争损害了平等民事主体的利益,还损害了整个市场竞争机制。对此,传统的民法调整显然是力不从心。

最后,经济法的调整为市场和国家经济的稳定提供保障。市场越是开放发达,稳定性的要求就越高,非凡是金融体系对此要求更高。假如金融监管不力,则会导致金融投机猖獗,从而严重影响经济的稳定。19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所以经济法必须从主体资格、程序运作等方面加以规制和监管。

当然,需要经济法调整的地方还有许多,这里不可能一一详叙。

总之,经济法都是顺应时代而存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经济基础的客观性决定了经济法部门必须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前面仅从理论上以部门划分的标准阐明了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同时就经济法存在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证,但若要进一步明确其部门法的地位,须与相邻的部门法加以比较,不能区别就难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涉及公私权利的问题,一方面它与民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行政联系紧密,所以准确的区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才能说明经济法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相较而言,其他部门法就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必要,本文由于篇幅的限制,也不打算与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部门法相比较。

与民法相比较,双方调整关系的主体明显是不一样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是调整的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治理协调关系,与人身关系无关。明确的区分经济法和民法是为了让公权利不干预私权,让市场经济按价值规律发挥最大的作用。经济法与民法并不是对立的,经济法是民法的重要补充,可以说民法是经济法的基础,经济法是民法的保障。举例来说,在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但是《民法通则》在制定时忽略了一点就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可能有平等的关系和不平等的关系,很显然,商家在信息力等方面占有了绝对的优势,假如完全按照民法来调整的话显然不利于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以国家或社会的力量涉入这一关系中,通过调整国家与商家的关系从而达到双方的平衡。

众所周知狭义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商法是后来才出现的非凡民法。尽管有民商分离和民商合一的不同,但商法属于广义的民法是没有异议的,其基本的价值理念与民法是相同的,调整的对象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脱离这点商法就不成其为民法。一般认为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但这些同时又被纳入经济法的范畴,如何具体的区分商法和经济法呢?有的学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考证了商法的来源,认为商法本来就是一个不十分规范的叫法,也就是说没有商法,建议把调整平等主体的部分划入民法中,而余下的划归经济法(14)。笔者以为这完全没有必要,保持民商法的现有提法已是共识,所以属于商法的相关法中可以有经济法规范,只是双方的研究角度不同,商法可以从主体资格、权力自治等方面就以规定和研究,而经济法则从经济组织、竞争规范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研究。商法与经济法并不矛盾,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其区分要害在调整的主体不同。

与行政法相比较,二者主体方面存在相似之处,这是笔者在解决经济法主体地位是碰到的最难的也是思量最久的问题,但两者的区别仍然存在。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也就是说国家一方面是统治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治理者、组织者,在某些时候还是经营活动的参与者。其行使行政职能的由行政法调整,行使经济职能的由经济法加以调整。传统的行政法内容庞杂,不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并规范行政行为,一些原来行政领域的东西应分离出来纳入新的法律部门如经济法来调整,而一些未成熟又没有形成一套法律系统的法规继续留在行政法中,最终行政法调整余下的部分。所以行政法应该是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的行政救济(15).因此区分经济法和行政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从调整对象上看,行政法只调整发生在行政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公安治理关系,人事行政关系等,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活动中的治理协调关系,包括产业政策治理关系,工商治理关系等。再是从调整的方法上看,经济法更广,不仅涉及有民法和行政法的方法,还有自己特有的方法,而且经济法在宏观调控上更多的是采用间接调控方式。最后,经济法规范专业性更强,更复杂。

五、小结

上面的分析已经论证了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但是时代在发展,现实情况在变化,我们必须不断的加强对经济法的研究,让经济法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也正如前面在论述经济法的现实性所说,经济法顺应现实而生,它一定会继续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

注释及参考文献:

(1)引自《经济法的法学和经济学分析》,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P52。

(2)参见中国经济法绪论编写组编:《中国经济法绪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3)见史际春,邓锋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P125。

(4)见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53。

(5)见章尚锦主编:《国际私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P2。

(6)见史际春,邓锋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P25。

(7)关于户这种经营单位常见的有我们常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等,个体工商户肯定可以作为一个经济法的主体,但农村承包经营户在作为被宏观调控一方可以做为经济法的主体。

(8)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现实并不存在,它只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存在,比如战时经济法,危机对策经济法,还有计划经济法。

(9)见张守文文:《论经济法的现代性》,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

(10)见冯彦君文:《世纪之交经济法学研究的五年回顾与展望》,载《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2001年第1期。

(11)见程宝山文:《经济法理论的新思考》,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1年第1期。

(12)见孙同鹏文:《渐进改革与经济立法》,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1年第1期。

(13)见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64。

第8篇:计划经济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会计发展会计制度

一、满足恢复、发展经济需要,在计划经济体制内进行会计制度的恢复、完善和重建 ,形成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制度体系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在经济工作中贯彻实施“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以实现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与此相适应,通过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在这一时期我国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对“”期间遭受严重破坏的会计制度,进行了恢复和重建;在重建过程中,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以后,我国制定实施了《折旧条例》、《成本管理条例》、《成本核算办法》等,以规范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行为、成本管理和核算行为。通过这些法规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的加强,经济效益的提高。这一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对于加强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促进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财、物消耗,降低成本水平,乃至于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自20世纪80年代起,招商引资,外国资本不断进入我国,我国在接受外国资本投入时也有义务为外国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可理解,有用的会计信息。为此,我国于1985年适时制定并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满足外国投资者、债权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并在1992年了《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

总之,这一过程的企业会计制度建设,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时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会计制度日臻完善的时期,形成了我国独具特色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在这一时期,对于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会计制度也进行了一定的积极探索,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会计制度的全面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而推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改革

进入20世纪90年代,整个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加蓬勃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最突出、最具代表性的变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我国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一方面为鼓励企业发展颁布了若干法规,为其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另一方面也将企业推向市场,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迫使经营者必须具有敏锐的经济头脑和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掌握市场需求、发展趋势,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中国的资本市场开始起步,随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立。资本市场参与者开始关注中国的资本市场,会计信息不只是少部分人(或部门)使用。资本市场的众多参与者开始重视和使用会计信息。为了适应会计信息使用者多元化的需求,满足资本市场对信息有用性的渴望,我国适时制定和实施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者要求资本保全的呼声越来越高;同时,为了向社会公众(包括外国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可理解的通用会计信息,转变企业会计核算模式,满足不同信息需求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成为会计标准制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国于1993年进行了大规模的会计制度改革,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13个行业会计制度)并实施,奠定了会计信息向市场化需求的方向发展的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3个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实施等,使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进一步完善。由于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建设中,大胆地借鉴国际通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报表体系,使我国会计制度逐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被国际会计界所认可和接受。这对于促进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促进我国经济国际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借鉴国际会计惯例,逐步实现会计标准的国际趋同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资本市场的发展,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进程,我国加快了会计制度国际化的进程,制定了《现金流量表》等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实施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以适应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需要。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信息透明度提到了议事日程,要求上市公司要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提升会计信息有用性,日益成为资本市场监管者,投资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国将满足资本市场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作为制定会计标准的主要目标。1997年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及1998年并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等7项具体会计准则。

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要求有限的社会资源向优化的企业流动,利用会计信息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是社会各界共同的希望,由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众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要求提升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呼声越来越高。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标准制造虚假休息的事件多次发生, 1999年重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同时确立了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原则;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重新进行了定义,以符合会计要素的质量特征。

2001年,中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中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合作。立足中国会计改革的实际情况,放眼国际会计协调发展的美好前景,中会计准则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有利于境外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中国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2000年12月28日了《企业会计制度》,并要求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2001年修订了债务重组、非货币易等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引入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资产减值的概念,修订后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易更多地考虑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其后,2000年和2001年又陆续了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借款费用、租赁、固定资产、存货和中期报告准则;2001年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3年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2004年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在这期间又了一系列专业核算办法。这些标准都体现了高度稳健的会计政策,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待处理财产损失不挂账、严格资本化、在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核算时按账面价值反映,不形成利润等等,其目的就是增强我国企业的长期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这些会计标准的建立,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满足众多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有用性的需求奠定了基础。

当今,经济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国市场经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包括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第9篇:计划经济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资源性国有资产;绿色GDP;产权

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发展生态文明成为我国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保持经济发展后劲,国有资产的改革势在必行。两者之间看似是独立进行的,却有着内在统一性,实际上涉及到的就是资源性国有资产。贯彻十报告思想,根据不同种类的国有资产,进行针对性改革。

一、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概述

(一)资源性国有资产定义及特点

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在法律所规定的属于国有的自然资源中,在可预见的将来,通过开发利用,能直接带来收益的资源,区别于自然资源的关键在于国家所有权属性。

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特点有:所有权的垄断性,即资源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资产属性,是从对经济利益的获得与可控两个方面来定义的;范围的相对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整体与局部角度来说,另一方面是从发展的角度来讲;价值多重性,是指资源性国有资产除经济价值,还有生态价值,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二)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资源的权属即产权界定是核心,明晰产权关系,才能依法保障权利主体的权益;资源的勘探管理是前提,经法律允许取得许可证后才能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资源的保护管理是重要保障,自然资源具有稀缺性,因此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有必要实行开发和保护并重的方针,使自然资源处于良性状态。

二、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

资源性国有资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资源作为一种重要资产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资源问题已成为影响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发挥国家职能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资源性国有资产在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很多能源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与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加强对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效率,对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有利于推广绿色GDP。我国一直将G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唯一指标,但GDP因为对经济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成本的忽视,只能说明经济增长的速度,不能反映经济发展状况。因此,利用绿色GDP核算经济,是管理资源性国有资产的要求。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将随着经济的发展表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国目前对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现状却与这种需求相悖,资源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的管理,避免对国家财政造成巨大影响,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

(二)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科斯定理,只有产权界定明确,允许自由交易,才能使资源配置是有效率的,减少“搭便车”行为。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味着资源也要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被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没有自然资源的资产化、商品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难以真正健全地发展。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方法,利用政府的力量管理与保障,可以降低交易费用,节约交易成本,克服负的外部性。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发展生态文明。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应当吸取发达国家的教训,借鉴经验,坚持生态文明发展观。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人民着眼于长远利益。我国在开采和利用资源时的现状是: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水土流失导致的生态恶化;二是农业和农村污染导致的化学污染;三是生态恢复功能衰退。只有稳定有效的产权制度,才能纠正这种盲目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的做法,使经济行为长期化。

三、我国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资源性国有资产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以部门分割为特征的管理体制,使得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的重要性一度被忽视,使我国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中遗留了以下问题:

(一)计划经济模式影响仍在,概念模糊

资源管理模式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严重,短时间范围内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管理模式。界定产权需要明确资源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与管辖权等权能;明确国有与集体所有的产权关系;明确中央与地方在资源所有权上的归属。资源产权不明确,会使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的资源最终走向“公地悲剧”,同时,资源产权转让的市场机制不健全,交易费用较高,会导致“寻租”行为的产生,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的隐患。

(二)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只对部分自然资源开展了资产化管理的实践,很多量化的东西并没有解决。分类专业管理的体制是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混乱的主要根源。因为缺乏统一规划与协调,政府难以把握资源使用和收益的动态。部门内部权责划分不明确,部门之间衔接链条断裂,不健全的管理体制造成了资源性国有资产的低效使用与管理。

(三)资产的使用效率与资产化程度不高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贫乏,与发达国家相比,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低,单位能耗过高。我国对资源的管理重专业技术分工,即资源的物理属性与使用价值,轻价值管理责任,即资源的商品属性与价值,国有资源不能作为资本进行投资,也不能处理产权转让与置换。因此,将国有资源作为资产投入到市场上进行经营,即资源性国有资产的资产化是有效的解决途径。

(四)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没有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宪法》有对资源性国有资产范围的界定,但没有对其管理的规定;《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中缺乏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内容;关于资源性国有资源的管理,只能参照各自然资源所属分类,依照分类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行开发与管理,但是这类法律很少规定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权责。

四、对资源性国有资产改革的建议

首先,要准确定义,摸清“家底”。登记资源性国有资产的产权,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界定各个自然资源产权权能的界限,使各产权主体人格化即塑造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责任到人;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建立价值核算体系。其次,成立专门的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监督体制。我国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正处于无法可依的阶段,加快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基础的监督体制是依法治国的保障。(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沈岐红.对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思考[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报.2007年4.第124期。.

[2] 崔巧环.规范行政事业性、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途径与方法[J].1999年4.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