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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优缺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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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优缺点

第1篇:居家养老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公私合营;养老模式;社会资本;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养老院“公私合营”运营模式的可行性探究――以上海市为例

收录日期:2014年5月6日

我国现在正面临“未富先老”的尴尬局面,社会养老形势十分紧迫。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78亿。民办机构目前在获得少量资助的情况下自主运行、自负盈亏,即使是政府的补贴也不易拿到。还有在上海,养老机构几乎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创办的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非盈利性决定了养老院是个“不挣钱的行当”,而社会资本是以盈利为导向的,这就要在制度上进行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的养老事业。

我国敬老院的运行现状矛盾突出,亟待积极探索出新型的敬老院运行模式。公办难进门槛高,民办太贵养老负担重,这让社会养老的刚需群体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养老资源。公办敬老院虽然是福利性机构,但他的运转需要大量的资金予以维持,在护理人员配备和硬件设施的配备方面都将给国家财政带来极大的压力而且还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民办敬老院更是问题重重,虽然它有着活跃广泛的资金来源,但国家在资金、政策上对民办养老院的扶持有所欠缺,这使得民办敬老院的养老条件参差不齐。

一、敬老院“公私合营”理论构想解释与条件分析

(一)“公私合营”的理论构想分析。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性质主要是以公办、私办和私办公助为主,但这远远不能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公私合营”的设想是基于对现有养老模式的整合,增加国家的养老专项投入,更多的让利给私有资本成分,让更多的社会私有资本进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扩大社会养老容量,减轻国家的养老负担,同时提高社会的养老质量。形成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私有资本增加投入,个人适量负担的三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模式。“公私合营”的目的也就是在于国家让利,平衡私办敬老院的利益格局,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扩大社会养老容量,以达到国家减轻财政养老负担,私有资本合理盈利,养老人群享受更多更好养老资源的三赢格局。

“公私合营”就是在国家养老压力日益加大的背景下将养老事业推向市场化和产业化,让市场起基础性作用,有效调节资源的配置,而不是政府大包大揽肩负沉重的财政负担。“公私合营”的实现还需要政府在政策设计上,法律保障方面以及税负上合理规划,平衡好各方利益。

(二)上海市实现“公私合营”的条件分析

1、上海市老龄化现状。上海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早和最严重的地区,在1979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已达到10.2%,65岁以上人口占7.15%,比全国提前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问题在上海显得尤为突出。人口老龄化将对劳动力供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负担等诸方面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就目前上海养老模式而言是无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的,上海地方财政也负担不起这样沉重的养老压力。扩大上海的社会养老容量,改革社会养老模式势在必行。

2、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海作为全国经济中心,长江三角洲的龙头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较为充分,社会经济成分多样化,经济发展活跃。上海同时作为全国的金融中心,社会资本流通快速,有较好的融资环境。上海每10元GDP中,有6元是服务业创造的。上海市统计局将正式对外宣布,2012年上海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突破60%的重要水平线,由此看出上海市的第三产业较为发达,可以有力地支撑养老事业的发展。

上海市有人口老龄化的现实压力,但同时有社会经济较为发达的优势,基于这两个主要的因素为上海的养老体制改革和养老模式选择提供了基础。

二、上海市敬老机构发展现状

(一)上海市老年人口规模。截至2012年,上海市户籍人口1,426.93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67.32万人,占总人口的25.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5.27万人,占总人口的17.2%,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9.13万人,占总人口的11.9%。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67.03万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8.2%,占总人口的4.7%,100岁及以上老人1,251人,其中男性282人,女性969人。

(二)上海市养老机构的社会容量。全市的养老机构共计631家(据2012年统计数据),其中政府办301家,社会办330家。床位数共计105,215张(其中2012年新增5,891张),比上年增加3.3%,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2.9%。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全市共计313家,服务人数共计1.10万人,比上年增加22.2%。社区助老服务社全市共计231个,服务人数共计27.20万人,比上年增加3.8%;其中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人数为12.60万人,比上年减少5.3%。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全市共计492个,比上年增加42个,受益人数5.40万人,比上年增加12.5%。老年活动室全市共计6,093家,使用面积达171.89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老年活动室5,028家。据数据来看,从绝对量上来说并不少,但相对于上海市人口基数以及有养老需求的老龄人口基数来说还远远满足不了需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三)上海市养老机构发展状况分析。在全市的养老机构当中据2012年统计数据来看,社办养老机构超过了公办机构,但这两类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甚至同类型的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具体到硬件设施、服务标准、资金配套、政策配套以及区域分布和区域整体差异等诸多方面。

就公办养老机构而言,整体水平相对较好,无论是在硬件设施、服务标准还是资金、政策配套上,但公办的养老机构进入门槛较高,数量极其有限,同时政府负担较重。社办养老机构这几年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压力,但社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差异却很大,特别是在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以及政府的政策扶持上,同时在规模和区域分布及区域水平方面也极不均衡。据笔者在曹路镇政华敬老院(社办)、高行老年中心(公办)等5家养老机构进行实地抽样调查以后,发现社办和公办养老机构在硬件设施上,服务水平等方面确实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对振华敬老院负责人进行采访时,负责人说敬老院并不是一个赚钱的行当有一定的风险,在老年人的管理和服务上有很多现实的困难,据该负责人说,公办养老院和社办养老院收养的老人在自身身体状况,家庭背景和个人社会阶层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社办收养的多是一些条件较弱的。这个敬老院主要靠投资人的附属产业支撑,国家在政策的扶持力度上也不够,这就让大量的社会资本不愿进入这个行当。然而,对于公办的养老院来说情况就要好很多,在设施、服务和国家政策、财政支持等方面都明显好于社办养老机构。

三、上海市养老模式的选择因素分析

(一)目前的养老模式结构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作为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的一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作为中国的传统养老模式,在社会伦理和老人意愿等方面拥有较大优势,特别是对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是最优的选择,老年人都希望在家庭中享受天伦之乐,能得到子女的及时照料,稳定的人际关系拓宽了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选择内容。在传统意义上来讲,家庭养老无疑是老人们的第一选择。

2、社会养老。社会养老是一种老人的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主要靠社会来完成的一种养老方式。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靠社会支持,例如老人的退休金,国家的社会保障,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生活护理主要依靠社会的养老机构,例如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等,社会养老是一种集中养老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中许多传统的养老客观因素在发生着改变,社会养老成为主要的养老模式之一。

3、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介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养老模式,它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老人通常在家中居住,由社区或者国家组织服务机构包括生活、医疗、娱乐场所等方面为老人提供特定时间或者短期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是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有效整合。

(二)三类主要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1、家庭养老是一种最优的养老方式,老人在经济和生活以及精神慰藉上都能得到良好的保障,这也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还有中国人口的代际更替等问题,出现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家庭,“421”家庭模式已成为普遍现象;再加之中国的经济发展地域不均衡问题,在东部地区人们的生活压力大,生活节奏较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大量的年轻劳动力东迁,无论是在东西部这些因素的出现,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空巢”老人现象,老人得不到及时的照料,出现了很多社会伦理问题,因此家庭养老的客观保障条件在渐渐缺失。

2、社会养老作为目前一种普遍的养老方式,在促进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同时自身也有很多的不足。以上海市为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资金投入不足,社会需求覆盖面较小;(2)养老机构养老成本较高,大部分老年人负担不起;(3)行业标准不一,服务水平参差不齐;(4)缺少归属感和精神慰藉。

社会养老虽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但就目前中国的社会状况而言是一种现实的选择,无论是对个人、家庭和国家而言,这种养老方式要不断地发展,扩宽它的发展渠道。

3、居家养老是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折中,是平衡各方利弊的一种养老方式。从表面上看是一个理想的养老方式,但其中也有一些不现实的因素,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养老成本大大增加,特别是在人力成本上。一方面居家养老并没有减轻赡养老人者的负担,也没有减轻老人的养老支出;另一方面却大大增加了人力成本的投入,就目前上海的人力成本而言一老一小的抚养成本是最高的,保姆的工资居高不下,养老护工特别是居家养老工资也较高。居家养老是一种双重成本的养老方式,对于大部分的家庭来说是不太现实的。

目前,三种主要的养老模式各有各的优缺点,但就国情和上海市的市情来看,家庭养老由于“421”的家庭现状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居家养老虽然能多方面照顾到,但大大增加了养老成本,对于个人、社区和政府而言都是一个较大的负担。所以,社会养老是一个结合国情和个体实际情况而言都要大力发展的养老模式,但扩充社会养老的社会容量,提高社会养老的服务水平,改革养老体制是一个不得不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四、养老院“公私合营”体制可行性分析

(一)进一步发展社会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对于像上海这样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来说,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居家养老等养老模式的选择就好比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对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关系;相对来说公交运输条件较差,但却是成本较低,容量最大的公共交通运输方式,对解决一个城市的公共运输的作用是决定性的。社会养老对于上海市来说就好比公交车运输,需要大力的发展。上海市的家庭结构多以独生子女为主,家庭结构多是“421”,子女在资金、时间上来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具有现实的困难,不可能大面积的普及,甚至以后还会出现一定量的丁克家庭;居家养老的成本较高普通家庭难以负担,因此社会养老虽然有诸多弊端,但是目前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有效方式。

(二)上海市发展社会养老需要解决的问题

1、扩充社会养老机构的容量。

2、平衡好公办和私办养老机构的关系,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养老院的等级划分。

3、协调国家财政和社会私有资本在养老机构中的配比问题,增加社会私有资本在社会养老机构中的比例。

4、以政府为主导,配套好私有资本进入养老事业的软件;从制度、政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减免以及法律保障等,让私有资本进入养老事业有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

(三)养老院“公私合营”可行性总结。针对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在结合市情、本市老龄现状和养老现状,再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投资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上海市在进行养老机构“公私合营”的探索上,有现实需要,具备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养老机构“公私合营”的探索即政府不再大包大揽,承受较大的社会养老压力和财政压力,让利给社会资本,从财政税收上,财政专项支付上,养老制度和企业准入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让养老事业成为一个“有利可图”的行当,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最终形成国家减轻养老压力、个人适当承担、社会资本有利可图的三赢局面。达到这个目的的途径就是政府释放政策红利,只有政策才能办到,例如进行“公私合营”的有益政策探索。

主要参考文献:

[1]上海市老年学学会网站.2012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

第2篇:居家养老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民营资本;社区养老;非营利;可行途径

社区养老服务自20世纪80年代提出以来,学术研究虽未取得突破进展,但也越来越得到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认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作用和地位会逐渐弱化,社区养老的地位将得到突出。如何更好地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构建一个公平有效的社区养老模式,正是本文将要探讨的问题。在当前形势下,吸纳民营资本进入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十分必要,民营资本投资社区养老服务领域能提升我国养老服务建设水平,促进民生改善;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总结我们的调研结果,我们发现民营资本进入社区养老服务领域一般分为两种:非营利性质和营利性质。

一、非营利组织提供的社区养老服务及其利弊

非营利组织提供的社区养老服务多为“公助民办”或“公建民营”的日间托老站/所。公助民办是指“各级政府和公有制单位已经办成的公有制性质的养老机构,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改制、改组和创新,与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脱钩,交给民间组织或社会力量去管理和运作,政府部门不再插手”。公建民营是指“新建养老服务机构,由政府出资,招标社会组织或服务团体进行经营或管理,政府只起行政行政监督的作用”。在这些社区托老站中,政府负责托老站的建设,包括房屋建设和基本设施配备,基本建设费用由当地政府一次性承担。在托老站的运营过程中,政府视情况给予财政补贴。托老站日常的运营和服务费用则由民营资本担负,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培训费用等也包括在内。这种形式的托老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它们的服务收费非常低,提供的是无偿或低偿的服务。服务对象覆盖到社区内的所有老年人。显而易见,对于非营利组织提供的社区养老服务站来说,它有着自己的优势。(1)提高了社区老年人的幸福指数。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内的老年人支付较少的服务费用就能享受社区托老站提供的服务,这对老年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实惠,对于社区内的“三无”和“低保”老人而言,更是解决了他们面临的最大困难,因此提高了老年人的幸福指数。(2)体现了社会公平。无偿或低偿社区养老服务的最大受益者是社区内的贫穷老年人,他们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势者,可以得到良好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现了社会公平,也有利于社会安定。(3)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社区的托老站由民营资本运营,政府只在宏观上进行监督和评估,政府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使政府有更多的精力解决更迫切的社会公共问题。(4)弘扬了志愿精神。社区养老服务中的人力资源缺口一直存在,同时由于非营利性质的社区养老托老站无足够的资金聘请更多更专业的服务人员,为解决这一问题,运营者多会号召社会人士和大学生来社区做志愿活动。这样既参加了社区的活力为老年人带来欢声笑语,也弘扬了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的志愿者精神。(5)顺应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趋势。西方学者的福利多元主义观点强调给予民间组织或者是非营利组织更多机会来提供公共服务。我国民政部等11个部委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中也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要求。社会福利社会化已逐步成为一种趋势,非营利社区托老站的发展正是顺应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表现。

虽然优势明显,非营利组织提供社区养老服务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缺陷。(1)资金不足。虽然各级政府对老龄事业大力支持,而且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也伴有相关的鼓励政策出台,但由于成本过高,这些公建民营的社区托老站普遍面临运营压力,生存艰难。加上政府的补贴资金有限且很难落实,非营利性质的社区养老服务运行得更是难上加难。(2)服务水平较低。资金方面的困扰使托老站无法及时更新设备、无法聘请更专业的服务人员。调研发现,托老站服务人员多为40~50岁的下岗工人或农村务工人员,“缺乏专业而规范的训练,且托老站本身的机制不完善,因而无法提供全面的一条龙配套服务”。(3)过于依赖政府。非营利性质的托老站在政府政策指导下,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使它对政府形成较强的资源依赖性,政府的财政拨款成为了其主要的资金来源。(4)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无有效的激励机制就无法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这个领域。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非营利性质的社区托老站利润点非常低,且没有严格的社区养老规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很难广泛的吸纳民营资本进入社区养老领域。

二、营利性企业提供的社区养老服务及其利弊

营利性质的社区养老服务多为民办民营,多为养老服务事业集团的项目之一,也即以企业的形式来举办养老事业。它的服务对象为经济条件优越的老年人,多为退休干部和退休国企工人,或者是子女经济殷实的老年人。老人每月需缴纳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的养老服务费用才能享受到这些社区养老服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依服务费用的高低而定。

营利性质的社区养老机构有着自己的优缺点。(1)利润高。这种形式的养老服务费用较高,由于中国目前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养老的市场需求大,以市场化方式运行的托老站可获得高额利润。(2)服务水平高。高额利润使得营利性质的社区托老站可以提供吃喝玩乐医住行一条龙服务,聘请年轻、专业的护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年龄结构相对于第一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来说年轻很多,均龄为30岁左右,更有精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3)效率高。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区托老站,采用市场化的运营方式,讲求效率,同时员工的工资也与其服务效率、质量挂钩,能促进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办事效率。(4)部分缓解政府财政负担。这类社区托老站解决了一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同样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购买这种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一般是自己付费或者是其子女承担付费的责任,政府无需为其提供资金或者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营利性质的社区托老站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缺陷:(1)覆盖面较窄。由于这种以市场化方式运营的托老站收费昂贵,经济条件处于低水平的老年人,尤其是“三无”和“五保”老人,完全无法承担高额服务费,它服务的对象只可能覆盖到经济条件宽裕的老年人。(2)不利于体现社会公平。营利性质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只针对付高额服务费的老年人展开服务,其他老人无条件享受较高水平的服务,这对他们来说不具公平性。

2012年7月,我们在河南郑州调研走访过一些营利性质的养老机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爱馨养老集团。它成立于1999年3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社会化养老的为老服务机构,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建立和完善了以机构养老为基础、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互动养老为延伸的大服务体系。在社区养老方面,该集团建立了养老社区,老人及其子女入住其内,当子女工作忙碌时,老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向服务台申请日间服务,包括家政服务、送餐上门、陪同看病等多种服务。当然,这些服务的费用比较高。一般经济状况的家庭难以负担。社区内各项服务设施相当完备,有银龄创意博物馆银龄礼堂等。老人们既可以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又可以享受高水平的养老服务,安享幸福晚年。入住的老人们家庭经济条件都很优越。

三、大力支持非营利性民营资本进入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的可行途径

笔者认为,养老事业是一项公共服务事业,可以鼓励以市场化的方式运营,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养老事业应该更多地体现社会公平。所以,非营利性质的社区养老服务应当得到大力推广,同时也应当鼓励非营利组织进入社区养老服务领域。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引导、鼓励民营资本更多的进入社区养老领域,解决资金和服务人员缺口问题,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

(1)采取差别收费的方式制收取一定的养老服务费用。在目前情况下,社区养老的公益性和效益性之间存在矛盾。一方面,从其性质而言,社区养老应当以公益性为主。另一方面,社区养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之上,没有资金无法正常运转。为正确处理公益性与效益性的关系,可以采取差别计费制。目前,政府规定非营利性质的托老站只能以无偿或低偿的方式提供服务,资金困难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每个人的财产状况、养老需求都处在不同的层次上。可运用科学财产评估方法评估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财产状况,从低到高划分为3~5个等级,每个等级收取不同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则根据托老站日常运营具体所需经费来定。当然,低收入、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应享受无偿服务。这样既能解决资金问题,又能体现社会公平。(2)增加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数量。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为社区托老站提供具有专业技术和知识的服务人员,社工具有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必须的专业知识,是社区不可缺少的人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配备更多的专业人才,既能对社区起到激励作用,又能解决社区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的缺口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但是当前,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数量相当少。政府购买服务为民营资本节约了运营成本,对民营资本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因而政府可以增加购买社工服务的数量。(3)落实政府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政府的财政补贴要落到实处,帮助缓解资金紧张问题;另一方面“在土地供应、贷款融资、政府补贴、税费减免、供水、供电、供热等方面制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向社区托老站捐资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税收优惠,将民间组织的税收法律纳入到整个税收系统,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和非营利组织进入社区养老服务领域。(4)鼓励加强校社合作。德国的养老职业教育可以给我们启示:学校负责颁发理论课程合格证书,企业(养老机构)负责半大实践课程证书;学校校长兼任养老机构院长,养老机构院长兼任学校校长。在中国要做到高校校长和社区领导的兼任还不太具有现实性,但是加强校社合作却是可行的。社区可以作为高校的志愿基地和相关专业的实习基地,比如:开设护理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的院系可以将社区作为学生实践的基地。一方面大量的实践机会使得学生得到锻炼;另一方面又可以“依托高校对下岗职工和农村务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养老服务培训”,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是一种双赢的行为”。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民营资本需要支付的员工工资成本。

参 考 文 献

[1]陈娄妍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探索[D].上海交通大学.2008

[2]靳润奇等.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河北省社区养老研究[J].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3(5)

[3]骆玉婷.论发展社区养老的优势和方向[J].中国证券期货.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