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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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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

第1篇: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扎实推进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式创新,充分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努力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执法体系,促进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我区和谐劳动关系。

二、总体目标

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争取到*年底,我区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协调稳定,社会和谐。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划分网格。各镇(开发区)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实行网格化层级管理,以各镇(开发区)实际管辖地域确定为10个一级网格,由所在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管理;各镇(开发区)可根据各自区域面积、用人单位分布、职工人数等情况,按照每个网格内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的要求,将辖区内行政村(社区)进行片区划分确定若干二级网格,并报区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落实责任人员。按照每个一级网格配备2名以上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每个二级网格确定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为责任人及1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标准,各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负责人为一级网格调查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网格调查工作的宣传、培训、监督实施等事项;各二级网格责任人员为网格调查员,主要承担本网格用人单位的调查采集任务。

(三)建立局域网系统。通过信息化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效率和精确度。结合实际开发管理系统,将办公自动化和业务处理有机结合,健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举报投诉管理、劳动工资监控、劳动争议办案、监察人员管理、用人单位检查、行政处罚电子文档、综合查询、综合系统维护、统计表等功能。规范劳动监察流程,实现从受理举报直至结案的全过程信息网络流转,劳动监察文书的各项数据和调查取证的内容全部存储在系统中,明确办案时限和进度,变事后检查为实时监控,避免监察人员拖沓或者由于其他因素造成的一些错误,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有效监督。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充实镇(开发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理队伍,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体制。

四、工作职责

区政府设立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负责*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区人力资源局为一级执法主体,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其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使执法权;各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为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基层经办机构。逐步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络”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

(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划分一级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人员;负责指导镇(开发区)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建立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负责划分二级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负责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劳动违法案件。

五、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及时总结”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准备阶段(*年8月15日前)。积极动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出台《*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启动阶段(*年8-9月份)。做好各网格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配备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监管职责、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强化指导和培训,提高工作队伍综合素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进阶段(*年9-10月份)。全面开展网格化信息采集调查工作,认真开展信息调查采集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减少错漏,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

(四)总结阶段(*年11月份)。开展验收评比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本上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适应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各镇(开发区)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组织,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配合,全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区人力资源局要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区发改经贸局负责提供辖区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工商分局负责提供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情况;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区域内社团组织注册情况;统计、司法、建设、质监、公安、地税、、工会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要密切配合,协助做好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第2篇: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范文

一、两网化管理的目的

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并促进企业的发展,全面提高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效能。

二、两网化管理的内容

我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以乡镇(包括工业园区)为一个网格,分片划分成若干个区域,在每个网格区域内,配置相应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调查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运用网络软件对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监控,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两网化管理工作步骤

(一)建立网格。对各乡镇场及工业园区按照民政、规划和国土部门最新划分的行政区域建立17个网格,不留空隙和死角,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2010年10月底前,原则上按一个乡镇划为一个网格,并对划定的网格进行编码,绘制成彩色网格图书面报市劳动保障局。

(二)落实人员。在2010年10月底前,各乡镇完成相关人员招聘,按照每个网格不少于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配置,通过政府公益性岗位政策,在县城区建立协管员队伍,配备3名劳动协管员,主要负责县城区和工业园区的用工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和所在网格的劳资矛盾的调解工作。人员聘用工作完成后,将组织协管员统一培训,熟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明确各网格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监管职责,全面启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建立全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县劳动保障局指导网格内配置的劳动保障协管员,深入到网格区域内每个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表》的要求,逐一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时限要求:2010年11月底完成县工业园区、鳌溪镇辖区内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2011年4月底完成全县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2011年6月底完成全县个体工商户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

(四)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各网格要结合金保工程网络和管理软件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各乡镇将采集到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输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以网格为单位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在今年年底前将县工业园区、鳌溪镇两个网格建立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进行数据整合,为明年全县全面展开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五)建立健全制度。为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县劳动保障局要尽快制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考核考评制度、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动态监控制度、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做到按级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两网化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劳动保障局职责。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以点促面,全面推进;负责与县政府协调,通过公益性岗位配齐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指导劳动监察机构实施两网化管理工作;负责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目标管理。

(二)各乡镇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负责落实配置劳动保障所的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三)劳动监察局及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工作要求,劳动监察局负责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负责统计各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负责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的软件管理。县工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情况;县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注册情况;县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负责做好本园区入园企业的两网化管理工作。

五、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两网化管理是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依法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力保障,是提高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按照“网格、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人员、经费”五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划分网格,落实工作场所,配置人员,明确经费来源,保证经费落实。财政部门按实有监察员、协管员人数,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加强领导。为推动工作的开展,成立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李新生任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庆华、副局长夏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劳动监察仲裁股、社保、就业、医保机构负责人、工商局、民政局、质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劳动监察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监察局。

第3篇: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二〇一二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意见》的目标任务,坚持“一、三、四、三”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督检查职能,以加强“两网化”管理为手段,以积极查处各类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为突破口,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出成效,重点工作出亮点,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12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以维权维稳、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主线,健全完善诚信等级评价,探索建立“一书两金”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运行标准,全市“两网化”管理覆盖面达100%,用人单位信息录入完整不少于2080户;书面审查不少于1600户;在按时完成上级和市处部署专项任务的同时,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至少二次。

三、工作措施

将普法宣传、书面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案件查处等形成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整体,结合“两网化”建设,营造全新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劳动保障监察各类执法活动的意义和要求,报道典型案例,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用人单位知法守法,劳动者知权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二)加大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力度。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建立与案件查处相结合的日常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巡视检查。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结合日常巡查工作,通过宣传引导,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将可能发生的劳动用工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扎实有效开展书面审查工作。有效发挥“两网化”监管的优势,积极开展网上审查和网格化审查,不断扩大书面审查的范围,通过书面审查查清查实、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书面审查的效果和质量,改变劳动保障监察疲于应付举报投诉的被动局面。书面审查内容重点是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重点单位除小微企业外,还有新开办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等级评定为C级的单位。

(四)加大对举报投诉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群体性上访等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快速反应,及时解决。一是建立应急处理预案;二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重点事件现场调查;三是即时投诉,即时受理;四是跟踪督查落实,对用人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保落实到位。

(五)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全面深入推进两网化监管,一是切实加强基层网格机构队伍建设,通过与镇街道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全力推进基层网格人员落实、职能落实、责任落实。结合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专业能力培训,让基层网格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采集信息、宣传、监测、预警、预防、调处和配合执法六项职能。二是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入库,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扎实做好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将书面审查作为征信的基础手段,初步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方面的情况;及时记录接受举报投诉、立案查处、专项执法检查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充实诚信档案的内容;及时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经办等业务信息进行比对,提高诚信档案中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逐步延伸到基层工作平台,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协管员开始承担更多的征信任务,定期开展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使诚信档案涵盖的单位更多、数据更全、信息更准、利用更便捷。

四、工作要求

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列入了2012年重点督查事项,给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各镇、街道及市属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主动与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强配合,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辖区劳动关系和谐;要力争年内辖区用人单位投诉举报与上年相比减少20%以上,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签订更加完备规范,社会保险缴纳率要比上年总体增长15%,严格防范10人以上涉及劳资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要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经贸办工作人员为主,明确专门队伍,依法处理辖区内一般性投诉举报;要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设立投诉举报台,并通过一定渠道向用人单位及广大劳动者公布投诉电话及受理地址。各镇、街道及市属开发区必须于3月20日以前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公布情况以及投诉举报台受理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牛鼻子、总抓手”的理念,始终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必有果”的工作原则,变被动执法为主动出击,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全市“突破工业”战略有机结合,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丰富执法形式,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努力把监察执法的过程作为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发展的有效手段。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协调组织好境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推进全市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切实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打造成“和谐”建设的重要推进器。。一要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二要与基层网格形成合力,切实实现互联互动。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结合点,与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密切配合,助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整体推进。

第4篇: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范文

1.现行规模

西城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自推行至今,开展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街道数量达到街道总数的100%。在15个街道255个社区,按照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的数量,以各街道社区为基础划分了79个网格,设立15个劳动监察站点(原西城区7个,原宣武区8个)。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平台借力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数据平台。西城区“两网化”执法模式的建立,是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快速查处违法案件的体现。

2.深入了解西城区“两网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深入了解西城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研究小组成员走访调查了6个劳动监察站点,包括金融街、展览路、德胜、白纸坊、大栅栏、天桥站点,与各站点站长进行了深度结构化访谈,从以下方面掌握一线工作人员对于“两网化”实际工作开展的反馈信息,有利于更好分析现阶段“两网化”的推行情况。

根据访谈大纲,对各站点的站长进行访谈,访谈内容汇总如下:

(1)日常劳动监察重点工作

各站点的日常检点工作为:劳动用工情况监察、信息采集、信息化管理、多次采集信息,信息及时更新等。其中不同站点所在的辖区因经济发展速度和功能性不同,监察工作的重心也有所不同。

(2)巡查范围

各站点网格化工作依据西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平面网格化地图开展,各站点网格化推行速度不一,金融街、展览路及德胜站点反馈期网格化进展较慢。

(4)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信息采集的途径

每个站点的基本工作都有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信息进行采集,在这过程中主要有三种途径:书面审查、电话访查、入户调查。

(5)巡察中发现用工隐患采取的措施

发现劳动隐患的后,劳动监察人员采取的措施,首先进行批评教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站里。依据具体情况不同,期限也各不相同。整改限期结束时进行复查。若到期还未改正,即对其行政处罚,对个人的罚款是1000-5000员不等,企业是2000-20000不等。

(6)网格中用工单位信息更新工作开展情况

巡查中协管员了解到用人单位信息有变动,将变更信息进行记录,上交给站长,站长再上报到区人力社保局进行更新。变更信息记录多为手动记录,一些站点企业流动性大,相对工作量也较大。同时,由于更新工作需要层层上报,更新速度也受到制约,而各站点信息更新周期也各不相同。

(7)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各站站长都讲述里本站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在“两网化”管理工作推进中切实体会到应尽快解决的实际问题。有的问题非常集中,应得到充分重视。现将访谈结果汇总如下表:

(8)巡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协管员在调查中反映出巡查工作中遇到的六大困难,汇总如下:

在访谈中不难发现,目前西城区“两网化”管理工作已走上了常规化程序化的道路: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上报并告知整改期满复查企业逾期不改行政处罚。工作向着做精做细开展的同时,显现出的问题不容忽视。

3.西城区“两网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访谈中不难发现,目前西城区“两网化”管理工作已走上了常规化程序化的道路,三个站点站长提到网格化进展较慢,从访谈来看不能找到以下阻碍“两网化”推行的问题。

第一,劳动监察人员匮乏

以调查中提到的白纸坊、大栅栏、天桥三站点进行人均监察企业数量的比较分析发现:现有站点劳动监察人员数量少,从而人均监察企业数量过多,影响监察效果。

表6 人均监察企业数量统计

站点名称 企业数量 工作人员总数 人均监察企业数

白纸坊 2000多家 4 人均500家

大栅栏 820家 4 人均205家

天桥 844家 4 人均211家

同时,由于劳动监察政策规定持证上岗,协管员没有相应的身份证明,使得其无法独立巡查,所以一般监察工作的进行都是“一带一”模式,即一名协管员跟一名监察员共同进行配合。监察员除了日常巡查的工作以外还有其他工作,不能保证每天充足的巡查时间。此工作模式使得人员紧张的情况加剧。人员不足导致日常巡查工作覆盖面不均,巡查周期不固定,监察力度受到制约。

第二,劳动监察工作机制尚不完善

劳动监察人员没有相关的工作说明书或工作指导手册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日常工作行为。现阶段工作中,监察员和协管员职责权限界定并不分明,工作内容上也未有具体考核标准。同时,由于监察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其工作中也缺乏相关部门的工作支持。由此导致工作劳动监察工作的纵向授权限度低,横向部门联动差。监察员在劳动监察过程中核查企业资质信息时遇到企业不配合无法与工商部门取得信息共享,缺乏横向工作支持。

第三,现行网络系统助力监察工作效果不明显

目前工作中运行的网络系统是2009年由市政府升级改造后的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数据平台。区网格化平台与市平台数据库对接,但由于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数据库信息相对滞后,网络系统在日常劳动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没有体现出实时高效的特点。相反,由于一些企业信息更新较为频繁的特点,为了能完善现有平台上企业信息的准确性,劳动监察人员需要整理大量企业信息并且进行手动更新。网络系统的支持性不足,而信息滞后不利于劳动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劳动监察工作中资金支持不足

合理监察不仅可以宣传政策法规,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同时能发现劳动关系中的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的开展。当前,认识到劳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劳动监察力度,加强资金投入,配备工作必要的硬件设施。同时,建立更加有效的网络信息系统也需要资金的支持,完善的网络系统能看到持续性成果,帮助劳动监察工作更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李静波.“两网化”构建劳动关系新格局[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1,07.

第5篇: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范文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对劳动保障监察抵触情绪较大。目前,大部分企业存在着企业领导只抓生产和效益,不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现象,对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政策不闻不问。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主对劳动保障监察抵触情绪非常大,以员工流动性大为由,不愿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即便签订了,也大多流于形式,没有严格履行,致使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劳动保障监察缺少强制措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简称为《条例》),《条例》虽然为劳动监察执法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但力度、强度还不能适应现在变化中的劳动环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对企业负责人不还工钱、不缴保险、转移财产、逃避处罚等行为,在执行时企业已无力偿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的处罚往往只能是一纸空文。

三是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面对目前就业难的形势,大部分劳动者为了维持生活,对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条件只能忍气吞声,认为找到工作不容易,放弃自己应有的权益,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收取风险抵押金、延长工作时间、增大劳动强度等行为能忍则忍。在出现拖欠工资时也不知向老板索要欠据,甚至有的劳动者连业主的姓名都不知道,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执法硬件设施及经费问题。《条例》的出台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当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经费紧张,办公硬件设施投入不足问题较为突出,大量的调查取证、追讨工资的办案经费无从解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劳动违法行为的查处。这种状况难以实现对劳动保障监察对象的全面覆盖,也难以有效及时地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各部门协调配合缺乏力度。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工商、公安、卫生、税务、建设、安全、法院、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部门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的园区企业对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强制性认识不够,随意性大,不依法参加劳动保障年审。对出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处罚不能完全执行到位。

二、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主要措施

1、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人心。通过送法上门、培训、现场咨询、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促进其自觉履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责任,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深入社区、深入企业,通过张贴宣传画、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把条例送到劳动者手中,使他们懂得“我有哪些权益”,“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增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深入宣传,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2、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体系,全面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登记、鉴证、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管理制度。今年省政府将劳动合同的签订纳入“民生工程”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强化措施,加大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工作的力度,切实抓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发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站)的作用,切实摸清辖区范围内应签订劳动合同的底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

第6篇: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范文

近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和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作了大量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自市政府93号令实施以来,全市累计监察用人单位5.64万户,年检4.1万户,处理群众投诉举报2.*万件,为城乡劳动者追回欠薪和加班工资1.41亿元,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无论是队伍建设,还是管理手段都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用人单位54万户,从业人数276万人,而全市仅有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128名,人均工作量不仅与国际标准相差甚远,与国内先进城市也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和用人单位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用工不签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保的现象还较为普遍,不仅损害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影响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开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工作力量的不足和传统的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已成为制约我市深入贯彻市政府93号令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瓶颈。

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在认真调研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思路,其目的是以创新的工作方式,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有限监察为全面监察、静态监察为动态监察,建立起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形成市、区(市)县、街道三级联动执法的新格局,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93号令的深入贯彻实施。今年2月,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成立了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的责任,并在部分区(市)县进行了试点。当前,要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加大93号令的贯彻力度,推进城乡充分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首先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93号令贯彻落实,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前不久还专门提出了要求,各区(市)县要通过提供政策咨询、举办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执著的追求来做好工作,提高本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提高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识,明确各自责、权、利,理顺劳动关系。通过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确保93号令得到深入贯彻,实现用工必须签合同,用工必须参加社保的要求。其次配合要进一步加强。要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综合治理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与劳动关系政策业务工作的衔接,建立工作互通机制。刚才,我们看到的春熙路街办企业、劳动者、工会或商会三方协调机制,就是很好的探索。第三执法要进一步规范。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热情服务,严格执法,规范化执法。对于违法案件要敢于碰硬,严肃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二、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重点是服务和管理的有机结合。推行这项工作,要以服务劳动者、服务用人单位为宗旨,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逐步探索和完善网格化管理,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执法能力,方便群众办事。一是以资源整合为基础。要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自上而下、全面推进的工作态势和工作合力,把分散在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以及就业、社保参保缴费和劳动用工等方方面面的数据加以整合,摸清用人单位底数,建立准确的用人单位数据库,为搞好管理打下基础。做到市和各区(市)县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一口受理、一网协同,在区域内进行综合管理和共同监督,做到发现、分析、分派、执行、监督等环节上环环相扣。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重心下移、事权下放,把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实到基层,明确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各自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对用人单位的违法案件,必须由专职监察员依法处理。二是要以优化流程为核心。要把规范化执法与方便劳动者相结合,优化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和回复全过程,通过构建统一的受理渠道,建立统一的资源调度和协调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在各个网点中设立各种便民设施,使劳动者能就近就地通过服务热线、投诉网点等渠道,以最快速度提出服务需求,做到在网格化管理中实现及时发现、反应灵敏、处置有方和管理高效。三是要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要充分发挥已覆盖全市528个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的作用,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的建设,按期在年底覆盖全市。同时,在劳动保障信息网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形成连接市、区(市)县、街道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争取在明年内实现劳动保障信息网与监察网的对接和互动。

三、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必须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为行政执法机构,对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就必须做到人员有编制,工作有经费,办公有场所。市政府〔20*〕9号文件要求,各区(市)县应在每个网格中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全市建立一支由专、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把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上周,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了进一步做好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落实保证政策到位的经费。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对实名制调查、网格化管理、就业督导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实名制调查工作要做深做细做实,决不能走过场。但从全市的情况看,落实情况不平衡,个别区(市)县执行情况还不够好。各区(市)县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放到更重要的位置,研究政策,彻底解决制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分管领导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突出重点,将此项工作抓在手上,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区(市)县劳动保障部局要增加措施、完善机制、增加人员、保证经费,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自身建设,培育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一要端正执法思想。要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展执法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二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防止出现交叉管辖、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的现象。三要进一步严明执法纪律。要坚持服务在先、管在其中的原则,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认可,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四要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业务素质。要加强培训,使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掌握法律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同时,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增强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和成就感。

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必须突出重点

各区(市)县要在抓好网格建立、人员落实、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建立市及区(市)县两级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的全覆盖,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要突出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93号令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有能力缴费而拒不缴费的用人单位,要使用行政处罚权,坚决予以追缴,促进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

二是要突出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市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就为农民工追回工资8100万元。下一步主要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加强制度建设,解决管理与使用两张皮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欠薪预警、监控、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等长效机制。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清理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要求,采取坚决措施,抓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对拖欠工程款和欠薪企业经营者的惩罚制度,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的现象发生。

三是要突出抓好劳动力(人才)市场整顿工作。这项工作春城书记、红林市长都作过批示,今年我们在体制机制上下了点功夫,明确了由劳动保障局牵头,人事、工商、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对我市各类职介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改善了过去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局面。要结合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组织的力度,严厉查处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的欺诈行为以及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要加大对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执行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无证人员要责令下岗,并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和考核发证;要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与鉴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鉴证的,要责令补签,并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办理劳动合同鉴证。五城区和高新区要高度重视,完善措施,巩固劳动力市场整顿成果,力争不发生和少发生“曝光”事件。

第7篇: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范文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现将**等8人投诉武汉昊华中建环保有限公司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本人持有一份、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9月18日,**等8人到我大队投诉武汉昊华中建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公司)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本人持有一份、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我队接待人员向**等8人发放了《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并对**、孙邦平进行初步了解(见《武汉市劳动监察调查询问笔录》)。但由于投诉人中有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件,故当时我队请他们提交了身份证复印后再受理。9月20日,**等8人正式向我队递交了《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投诉文书、居民身份证复印材料。我队于9月25日批准立案。另查,**曾于7月19日向我大队投诉昊华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当日我队立即派员前往该单位调查了解,但由于该单位已停止生产且无人值守,故未能实施监察。

二、调查情况

据投诉人**称,其于2006年6月进入昊华公司从事化验工作。入职时,该单位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将劳动合同文本给本人持有一份,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其要求该单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本人持有一份、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支付生活费。

9月20日,经我队向青山社保处查询得知,昊华公司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号为10011872);另,**2001年1月至2006年6月由武汉永昌实业有限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9月27日,我队经办监察人员再次前往昊华公司调查,发现该单位仍然处于停业状态,故采取张贴方式向该单位送达《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青劳社监询字〔2017〕083号),并通知该单位所在辖区的网格监察协管员跟进掌握该单位情况,如发现恢复经营,立即与我队经办监察人员联系。截至目前,该公司仍处于未恢复生产经营。

10月中旬,**向我队电话询问办案进展,我队监察人员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及办案程序电话告知**。

三、下一步工作情况

由于目前昊华公司处于关门停业状态,无法按劳动监察程序对其展开调查。下一步,待该公司恢复正常运营或联系上法定代表人后再依法查处。

第8篇: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范文

一、学习考察的基本情况

按照局党组的部署,此次赴三城市学习考察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监察两个方面。为确保学习考察取得实效,考察之前我们与考察城市兄弟单位的有关处室取得了联系,收集了与考察内容相关的近期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并与我市工作实际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将考察内容明确细化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工作效率两大项九个小项,确保了学习考察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出发前将具体考察内容传递给被考察的兄弟城市,由于内容明确,时间充裕,被考察地准备较为充分。考察过程中采取了综合座谈、分流、现场观摩学习等方式,比较全面深入地掌握了考察地(市)局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情况。

考察活动得到了南宁、长沙、南昌三城市兄弟部门的热情接待,南宁市**副局长、南昌市**副局长全程陪同考察,保证了考察活动的顺利进行。南宁市**局长、长沙市**副局长、南昌市**副局长分别托付**副局长转达对**局长的问候和邀请。总之,由于前期计划周密,时间安排紧凑,学习内容集中,考察达到了加强交流、汲取经验、增进友谊的预期目的。关于赴南宁、长沙、南昌三城市劳动关系调整学习考察报告

二、学习考察取得的业务经验

(一)劳动合同方面

三城市劳动保障部门均把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作为改革劳动用工制度的重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共同的特点均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部门联动以及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年度审查、日常巡查、案件专查等形式深入到用人单位,促签或及时纠正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南宁市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100%,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32%;长沙市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90%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70%;南昌市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95%,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55%。

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主要有:

一是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南宁市于20*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由劳动保障联合建设、工会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劳动用工联合检查,重点对建筑、餐饮、加工行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边远零散分布的企业以及今年来有职工多次上访、劳动争议案件较多、劳动关系不明确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深入单位实地检查,同时对群众有举报线索的违法行为予以重点监察。检查过程中注重强化对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以设点咨询、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遵守劳动法的意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大力推广合同文本,南宁市正在开展编码式文本的推广工作,长沙市对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行业的特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娱乐、酒店、商业行业劳动合同,金融、贸易行业劳动合同,矿山、井下行业劳动合同,化工行业劳动合同供用人单位参考。南昌市对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实行了动态管理,为每个鉴证单位用微机建立了企业基本台帐和新鉴证人员台帐。

三是多部门联动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南宁市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不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长沙市公安部门对不签订、鉴证劳动合同的外来劳动力不予办理落户手续。长沙市还由组织部门出面,借调劳动部门一位处长参与企业改制工作,确保在合同解除、变更、重新签订方面服务衔接的紧密。南昌市将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私营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先决条件。

四是通过开展和谐企业的评定工作,推动、宣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长沙市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定工作,将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签定,劳动合同签订率作为主要考核条件,对被评达标的企业,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并公开集中宣传,提高企业的对外形象,并在享受劳动保障优惠政策和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考虑。

(二)劳动监察方面

在机构建设方面,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正科级单位,设支队长一名、书记一名,副支队长三名,下辖四个科,队员30人,监查执法人员与企业用工人数(56万人)之比为1:18666,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副处级单位,设支队长一名,副支队长两名,下辖三个大队和一个综合科,队员72人,监查执法人员与企业用工人数(116万人)之比为1:16111,南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处级单位,设支队长一名,副支队长两名,队员16人,监查执法人员与企业用工人数(89.84万人)之比为1:56150,三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均在围绕劳动保障的中心工作,强化执法监察中发挥了“拳头”作用。

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有:

一是普遍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长沙市建立企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评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并在媒体上进行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公示和企业劳动保障失信公示,确定了违规用工、无故拖欠工资两个定性指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社会保险缴费率3个定量指标。南昌市建立了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价制度,根据企业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评出劳动保障AAA、AA、A、B、C、CC、CCC七级诚信企业,并对诚信企业实行了动态分类管理。对诚信守法的企业给予表彰,对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讲诚信的企业除依法处罚外还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沙市建立了建筑领域农民工保障金制度,提取工程造价款的15%作为农民工工资由劳动部门管理,由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既保证了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也确保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由于成效显著,长沙市下步还将向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装饰装修行业推广。南昌市启动了“六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维权岗,开通一部热线,出台一份通知,建立一个联动机制,建立一个新闻媒体宣传网络,加强一线执法力度,并定期组织建筑领域项目经理、劳资人员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与各项目部签订了《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目标责任书》,目前,南昌市正在酝酿依托外来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统一标准的劳务派遣公司,全部纳入到劳动力市场内管理,同时与建筑部门携手联合规范发包、分包行为,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经试运行一年后日前已正式投入运行,管理系统共分案件基本信息、监察人员管理、举报投诉管理、单位检查、案件管理、劳动工资监控、综合查询、综合系统维护、统计表等9个子模块。该系统将办公自动化和业务处理结合在一起,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具体表现首先是规范了劳动监察流程。监察工作流程都在劳动关系监察信息系统中得以实现。从受理举报直至结案的全过程都在信息网络中流转,劳动监察文书的各项数据和调查取证的内容全部存储在系统中,每个过程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实现了对劳动监察流程的控制。其次,是变事后检查为实时监控。领导每天在网络系统中实时监控案件的处理,避免了监察人员拖沓或者由于其他因素存在造成的一些错误,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

三、体会和工作建议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全体同志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对考察的收获进行了认真的梳理。

考察组认为:在推动劳动合同和劳动执法监察工作中,三城市与我市相比各有千秋。许多具体的工作方法值得我们借鉴,遇到的问题也基本相同。

一是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存在着制度性短缺。劳动法对签订和鉴定劳动合同的规定过于原则,而《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又尚未出台,难以适应劳动关系从多数公有到公私并举甚至某些行业公少私多,日趋复杂的局面,由于劳动执法监察缺乏完备的法规依据,“有规定、没处罚,有职责、无手段”,造成了劳动合同在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推动困难。

二是促签、鉴证合同的工作体系和推动机制也有待完善。虽然三城市在促签、鉴证合同方面采取了很多办法,但同我市一样,由于促签、鉴定合同缺乏强制性保证,难以对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进行有效的跟踪,由于未实行属地化管理,数据的采集和统计有一定的困难,劳动合同管理与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也难以实现实时的数据共享。

三是劳动执法监察力量短缺。南昌市劳动监察支队至今仍然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三城市的监察员与职工配备比均没有达到通行标准。都有通过借助现代化手段提高执法监察效率,弥补人员不足的客观要求。

考察组认为:劳动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既是一项长期的,也是一项紧迫的重要工作,合同的问题解决了,摸清了底数,为社保扩面问题、职工维权问题奠定了解决的基础。要适应当前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劳动力流动加快,劳动关系变更频繁,劳动关系逐步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特点,必须围绕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从注重立法、完善政策,多方联动、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加强宣传、多方引导入手,进一步加大我市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的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为此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做好我市的各项贯彻准备工作,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增加劳动合同在办理社会保险、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方面的制约,弥补政策依据上的空白。同时,建立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制度、空岗报告制度及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制度,使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大力推广编码式《劳动合同书》文本,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在巩固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向私营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方面转移,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矿山、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调查摸底工作。跟踪指导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老企业中新增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同时,认真做好国有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的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工作,指导和帮助职工与改制后的企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此建立全市劳动合同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全程跟踪。

(三)多方联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要充分利用解决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抓好内外联动。在局内部,要通过劳动合同量化职业培训的成果;要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围绕再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对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条件和额度进行分级量化,从政策上吸引企业提高稳定就业的比例;要借助社会保险和行业准入的制约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的促签和鉴证力度。在局外部,要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的配合,借助它们的管理手段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还要加强三方机制建设,调动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共同做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工作。

(四)建立并不断完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吸收各地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的实际,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研究建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近期可以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工业园区或开发园区进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试点,积累创建工作的经验。通过劳动保障年检,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定期评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级别,并按级别在享受劳动保障优惠政策和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

(五)加强监督,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结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联合建设、公安、国资、工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和单位并邀请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劳动合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通过“地毯式”的排查,努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争取将检查制度化,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并注意发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第9篇: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范文

20__年,我劳动监察大队在州支队的精心指导及局班子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市秩序,查处各类违犯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精诚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能,奋发进取,在相关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计划得以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1、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发,劳动需求空前澎涨,面对日益壮大的务工队伍,劳动监察职能重要性日益突出,从某种角度而言,劳动监察直接意味着党和国家在务工农民心中的形象,履行好劳动监察职能事关重大,为此,我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始终奉行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提高原则,一年来认真学习《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云南省工伤条例》等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每位监察工作人员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构建德钦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进一步规范劳动监察工作机制,今年我劳动监察大队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每个案件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了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每位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个别重大案件严格实行报请局领导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诉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卡拿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宣传工作,规范劳动关系

今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国道214线改造开放、县城拓展治理、羊拉公路拓宽工程等数项并举的年头,各类劳务纠纷层出不穷,为能从根本上规范我县劳动市场,把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城市醒目的街道设立宣传咨询台,认真宣传《云南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并发放宣传册,如《企业用户须知》、《劳动纠纷问答》等480余册,张贴标语80条,对在劳务关系中心存疑虑人员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认真详细的答复,并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举报投诉电话,使广大用工企业和务工农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约束了彼此的劳务关系。

三、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年来,劳动监察大队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根本宗旨,服务于构建德钦和谐劳动关系的大局,认真开展好了各项专查。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州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非法用工检查”、“ 用工单位遵守劳动合法情况专项检查”等专查共计20余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32户,涉及劳动者2800人,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就用工单位内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用劳动者情况;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支付工资情况;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人员劳动权益的保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及收取抵押金等情况作了认真专查,补签订劳动合同1179份,追缴社会保险历年欠费6953.85元,劳动执法年审68户,年审覆盖达100%。

2、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上访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做到接案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全年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 4 起,结案4起,拖欠农民工欠资案件 16起,结案16起,结案率达100%,涉及农民工312人,帮助回农民工资92万元,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通过对投诉上访案件的严肃查处,既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又震摄了一部分别有用心的用工单位,使德钦劳动市场呈现出一片和谐规范的良好局面。

3、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视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今年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对六乡两镇进行四次日常巡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法情况,并通过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座谈、调查询问等方式,认真讲解关于国家当前劳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有可能造就劳务纠纷的事态时时敲响警钟,及时责令纠正,对全县涉及用人单位最多的29家用工企业,签订了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信用协议,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中心工作提前摆在了用工企业的议事日程,有效抵制了各类违反劳动法规的事件发生。

4、加强执法力度。医疗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维护健康的生命线,但是我县多数定点医疗药品销售店,无视他人健康,通过从医保卡套取现金,提取手续费及用非处方药类的日常用品刷卡的手段来实现非法盈利,针对这股不正之风,劳动监察明察暗访,依法取证,分别对存在问题的4 户定点医疗药品销售店,根据情节的轻重分别进行处罚,罚金累计1.4万元,并责令各问题药店写出书面检查,以示整改,目前我县药品市场井然有序,药品销售步入正常健康轨道。

5、善于办案,由于我县境内多数农民务工人员因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对作业期间发生的因公伤亡事故的民事赔偿一项,缺乏赔偿渠道,为此,劳动监察对发生的每起农民工因工伤亡事件,及时介入调处,全年受理一起工伤事件,责令用工负责人依法补助其医疗费用、误工、营养费用1.2万元,处理3起工亡事故,各项赔偿累计44.6万元,最大程度的维护了这些来自天南地北,活干得最累,钱挣得最少的农民工的利益,通过多种灵活手段,为伤亡本人及家属努力讨个说法,从而在实践中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职业信仰。

6、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用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问题,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尽最大努力使来访者疑难而来,满意而归,今年受理来访16起,结案16起,来信2次结案2起。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覆盖面不够。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私营企业数量日益增多,分布较为分散,几乎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再加上一些劳动者法制意识不强,未能及时举报投诉,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死角和盲区。

2、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执法环境有待改善。地方政府对劳动保障执法还没有形成共识。

3、虽然局领导班子对劳动监察工作给予了最大的支持,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经费、车辆,未能专项列入县财政预算,严重制约了劳动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快速处理违法案件的能力。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4、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默契,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有些专项行动中,公安、工商、地税、工会等部门需联合行动,但现实却还不尽如人意。

5、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由于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劳动部门强制执法手段,只限于限期整改,不整改才能进行行政处理处罚,不交罚款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过程程序繁多,时间长,难以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下年工作计划

1、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2、进一步加大日常巡视监察力度,实现劳动合同覆盖全县,做到劳动合同应签尽签。

3、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根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