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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现状
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第二,个体民族心理研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民族心理研究的主流。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开发。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开发商希望对西部各个民族有个全面的了解。西部各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的心理特征,必定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实施过程中以及在民族经济和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其中,民族心理的积极影响将促进西部大开发各项战略决策的实行和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如维吾尔族和回族善于经商的心理特点则有助于这两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极影响则会阻碍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和民族地区发展,如一些民族闭关自守的心理特点则不利于该民族的发展和进步。许多从事民族心理研究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并深入西部民族地区,调查西部各个民族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论文,并积极倡导各个民族发扬优秀的民族心理特征,抛弃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心理特征,使西部各个民族早目走上兴旺发达之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个体民族心理研究会进一步深入发展。因为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的实施需要西部各个民族的配合,各个民族要配合国家的战略决策,首先要在心理方面充分地认识和理解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各个民族带来的好处,然后才能在行为上支持和拥护国家的决策。
[关键词]民族认同;中华民族;民族凝聚力
[作者]罗大文,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西安,710072
[中图分类号]C9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2)02-0036-006
从民族与国家不重合的角度看,民族包括一国之内的族类共同体和超越一国边界分布在多个国家的跨国界民族或跨境民族。从二者重合角度看,民族指建立了自己国家的民族,这种民族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同一性,是一种国家民族,即国族。本文主要讨论一国内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即前一种情况。民族认同是指民族内之认同,而民族国家认同则指国家认同。
一、民族认同张力与民族凝聚力
民族认同是社会成员对其所属民族或民族国家成员身份的认知以及由此引起的归属感、忠诚和奉献精神,是民族凝聚力产生的基础。它包含两个方面的认同:族类认同和社会认同。族类认同是民族凝聚力产生的自然因素,即承认彼此为同一族类;社会认同对民族凝聚力的变化起着制约作用。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民族主义联系密切。民族意识是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的认同以及对其民族利益的认识、关怀与维护。民族主义则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对本民族的认同、归属、忠诚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体现为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强烈认同感和归属感,强调民族意识、民族特征和民族利益。民族认同、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是民族成员之间的精神纽带,能够把人们凝聚起来。民族认同体现为民族以及民族国家中人们之间的一种精神纽带。但民族认同也会表现出消极影响,会导致民族之间的对抗与冲突。
指出:中华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个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即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性。民族的多层次性决定了民族认同发展的层次性。就中国民族认同而言,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一是各民族的内部民族认同(或族群认同);二是国内各民族之间的整体认同,即国家认同或国民认同,是指公民对祖国历史、国家等方面的认同,其中也包括对政党、发展道路等方面的政治认同;三是文化认同。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甚至在不同层次的认同基础上可以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认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个体同时拥有两种(甚至多种)不同形式的认同,而是在于在个体的认同层次结构中,把何种归属置于优先的级序,并以此作为自己效忠、尽义务和责任的归属单位。数据显示,在所有层级的身份中,我国公民普遍优先认同中国公民身份。如以中国人与本省/直辖市进行区分,考察我国公民对哪一种身份具有更强的认同感,70.53%的公众表示“首先把自己看作一个中国人”,只有29.47%的公众表示“首先把自己看作本省/直辖市人”。在多民族国家中,每一个成员在保有各自民族认同的同时,都把国家作为自身最高的认同和归属对象,并以此作为自身情感信念、义务责任和行为规范的最高来源,这是民族国家认同关系的理想状态。
(一)民族认同中的民族与国家
历史上民族与国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民族与国家是合二为一的,我国长期流传的俗语“亡国灭种”就是民族与国家两个概念合二为一的一个说明。但实际上民族和国家又是不完全重合的。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都是多民族的共同体。在“nation-state”(民族国家)的时代,民族不再是单纯狭隘的语言、血缘和狭小的地缘概念。现代民族常常泛指一个country(国家)疆界内的全体人民。如“中华民族”。传统意义上的“民族”是血缘、宗教、语言的民族,民族国家则是现代化的产物,是区隔和组织人民的现代政治形式。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正是在国家中生成的,民族国家是现代社会人们生存的基本单位依托。
在传统社会,民族和国家常常被纠结于严重的阶级对抗或民族冲突之中,受“华夷”观念支配的民族精神很难成为全国各民族、社会各阶层人们共同践行的道德义务。而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总是将民族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从属于他们自己集团的特殊利益,甚至不惜以牺牲祖国的整体利益为代价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下层人民的民族认同和爱国行动,或受历史条件的制约而难以发挥,或被统治阶级利用而成为民族扩张的工具。“在民族国家内部两大认同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的张力关系:一种是种族的、前现代政治的民族认同;另一种是公民身份所具有的公民和政治地位。”格罗斯提出了多民族国家处理民族关系的理性原则。强调在公民国家内将族属认同与政治认同分离的思想,值得我们深思。多元主义公民国家与部族国家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公民国家在政治上把一个人的族属、文化、宗教和他的政治身份以及国家成员身份区别开来。公民的文化、宗教或族属,被视为私人事务,属于公民社会范畴。作为民主的、多元主义的、理性的现代公民国家,在政治认同与族属认同分离的情况下,承认了双重或多重认同的同时存在。不同族裔的公民在遵守宪法,不违背国家根本利益的情况下,自由地发展自己本民族的文化。“只要族群行为不危害法律统治,族群认同便是私人事务”。今天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已成为各民族成员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代民族必须同时既是公民的,也是民族的。
关键词:组织化;引导;自组织;专业合作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13)02007803
塞缪尔·亨廷顿认为:“组织是通向政治权力之路,也是政治稳定的基础,因而也就是政治自由的前提”。[1]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农民,农民在总人口中的比例高达70%,可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哪个部门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没有任何组织直接代表农民参与政策制订、替农民说话办事,维护农民的利益。农民这一最大的社会群体始终缺乏相应的政治参与权,也缺乏强大的社会声音。目前,农民的低组织化水平已经影响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强贫困地区的农民组织化建设已非常迫切。
一、贫困地区农民组织化建设的必要性
贫困地区由于经济文化水平较低,组织化建设相对滞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影响力更小,几乎没有什么发言权,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已成为几乎没有任何组织依托的个体,他们既没有传统社会中的社会组织(如家族)可以利用,也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自治团体,因而无论是通过市场还是通过国家的路径都是堵塞的。因此,使农民成为最为脆弱的社会集团”。[2]因此,解决贫困地区的“三农”问题,必须回应核心问题,即解决农民的组织化问题,改善其弱势地位,提高其对资源的控制能力、社会行动的能力和利益表达的能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贫困地区也不可避免地卷入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征地补偿引起的矛盾、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基层政府执行政策的偏差,以及部分党员干部腐败、乡村黑恶势力抬头等多种因素的干扰,部分农村地区的社会矛盾呈现激化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矛盾双方信息沟通不充分,矛盾将会升级甚至引发更大。因此,必须建立以农民组织为依托的社会对话机制,使双方在对话、交流中相互理解,从而保持社会稳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组织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增强农民在阶层博弈中的地位,从而实现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和谐,使贫困地区的农村更加和谐和进步。
贫困地区由于受交通、信息、技术及服务体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科技含量低下,投入产出效益不高,市场销售不畅,农民迫切需要建立和发展新型的自我服务组织,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通过农民组织,可以及时掌握生产技术和市场动态,组织和指导广大农民生产适销对路、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品种,形成规模化生产,产生规模效应,实现农民和市场的顺利对接。
二、贫困地区农民组织化现状及相关制约因素分析
(一)贫困地区农民组织化现状
现代意义上的农民自组织应该是独立于国家政府的社会中的组织。在成员主体、加入方式、法律地位、组织目标、活动方式和控制手段上都有其规定性。而中国目前贫困地区的农民组织多数为“民办官助”。这种经济合作组织大多与地方党政,村委融为一体,它既有经济功能,又有政治功能。在大多数农民的心目中,这样的组织与其说是合作经济组织,还不如称其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最基层组织机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混合体。这是因为,目前中国还处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各种利益关系相互交错,也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部门之间的制约造成的,单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许多困难。
我国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落后与全国平均水平,明显落后于发达地区。从广西与浙江两省对比来看,2004年底,广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867个,其中注册成为社会法人的1500个,尚不到全国的0.1%,而规模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仅有381个。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的作用也差于全国平均水平,广西同期为会员增收384元,而全国水平为500元。
同时,组织合作不够规范,组织与会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够紧密,没有明确的约束,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基本处于好则合、不好则散,有利则合,遇险则散的松散状态。组织化程度不高,服务水平低。服务基本停留在信息、技术咨询等层面上,提供加工、储运等配套服务能力较弱,吸引力、凝聚力不强,尚不能适应新时期农业升级发展要求。
从宏观环境看,中国目前有关合作社的相关法律尚不健全,贫困地区由于受经济文化因素影响,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处在初步发育阶段,整体实力不强,人员素质也不高,管理缺乏经验,发展还比较脆弱,还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二)制约我国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相关因素分析
1.农民自身的制约因素
贫困地区农民一直以来受到政府的帮扶较多,而自身发展意识薄弱,等、靠、要的思想极为严重,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的资金与政府帮助上。同时对自身能力也缺乏信任。而对于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设施、提供的各项服务又缺乏爱护意识,由于自己没有做任何付出,即便是出问题了,也会由政府来管。这种普遍存在于贫困地区思想严重影响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同时也是贫困地区政府创立的农民合作组织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而且,农民一般不善于把眼光放在一项长远的计划上,他们更关注他们近期可以得到的利益上,这也是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一项严重因素。因为每个农业项目,具有较强的周期性,一般不能在短期内迅速见到效益,这就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并且没有利益的事情,他们普遍热情不高,即使在参与村民自治时亦如此。这就使现在的自组织观念难以在农民心中树立起来。
2.贫困地区本身的制约因素
贫困地区多处于条件差的区域,主要在西北、西南,呈块状、片状分布在高原、山地、丘陵、沙漠、喀斯特等地区。这些地区或是干旱严重,降水量小又主要集中在夏季;或是地表水源不能利用,喀斯特地形地表多为石山,地表水渗透严重;或是高寒阴冷,有效积温严重不足,不适合第一产业农业的耕作;或是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灾害频繁。大多数地区除自然条件外,都较为偏僻,远离经济中心地区,交通受阻,地理位置十分不利,如果按发达地区的自然条件衡量,相当多地区都被认为是处于人类不适合生存的环境。恶劣的自然环境客观上限制了农民自组织的发展。
同时,贫困地区资源缺乏,基础设施薄弱,我国最为落后的西部地区,虽然土地面积占全国的2/3以上,但铁路里程还不到全国的1/4。云南每平方公里只有铁路4.5米,公路170米。广大边远贫困山区,尚有很多乡村不通公路,物资交流和商品输出十分困难。这对农民组织化建设和农业发展是个严峻的考验。
3.国家政策层面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一开始就与各级政府部门衍生出十分复杂的关系。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基本上都是在政府部门的直接或间接推动下组建的,其中相当多的政府部门还存在着对政府角色定位不适当的问题。政府做事往往虎头蛇尾,组建起来就无暇顾及,使其自生自灭。或者政府决策太多,领导过分追求政绩。农民加入、退出也没有遵循自愿的原则,农民对组织活动缺乏积极性,处于松散状态,难以发挥作用。
并且贫困地区财政收入水平低,公共投入和基础投入严重不足。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还使用竹竿、木犁和简陋的铁制农具进行劳动、耕作,广种薄收,有些地方甚至仍然沿袭“刀耕火种”的古老生产方式。地方财政紧张,没有多余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农民组织发展也是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
三、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组织水平的路径探索
(一)政府积极发挥引导作用
目前贫困地区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是最高的,他们希望有政府的倡导,所以政府在自组织前期工作中应扮演重要角色。并且由于是贫困地区,各方面发展薄弱,政府更应该对农民自组织能力建设给予更多的资金与政策帮扶。
1.政府应重视贫困人口的自组织能力建设。政府应转变角色从主导者,决策者变为农民自组织的积极倡导者,资金政策的支持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以人为本、尊重农民、相信农民、赋权给农民。政府应该逐渐从组织管理的过程中退出来,把决定权利交给农民,变主导型与服务型政府,给自组织不断的“能量”供给,并适时监督,注重贫困地区农民自身能力的提高。政府可通过树立典型做好宣传工作。借助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气息,树立农民自组织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典型,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到农民能力的提高不是难事。
2.规范农民自组织相关规定
地方政府应该适时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组织规则。最新颁布的《农民合作组织法》,体现了法律的规范性,使农民合作组织有法可依,但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因为一部法律可能很难考虑到所有地区的特点,而在法律条文里应有相关因地制宜的规定。如上级制定规则的人往往源自本地区特点,而该规定并不适合某地区的发展要求。这样就需要有一些灵活机动的处理办法,避免造成人力与财力的浪费。
3.采取多种措施,扶持农民自组织的发展
贫困地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资金不足,而对于初创阶段的农民自组织资金运转尤其困难。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订必要的优惠政策。如,在利率管理上,规定农业贷款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在资金上,对发放支农贷款资金不足的金融机构应给予扶持;对农民和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的贷款利息免征营业税;这样可以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农民应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
制度变迁理论认为,有效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而组织是否有效,取决于组织是否具有实现组织最大化目标所需的技术、知识和学习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是农民,农民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组织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作为贫困地区农民自组织能力建设主体的农民,必须改变思想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1.转变思想观念,消除对农民组织的心理阴影
对于大多数贫困地区文化水平不高,区域性较强、与外界联系较少的农民来讲,对重提合作社是何意图不是很了解、对合作制的知识方面也比较缺乏,同时对自身能力又没有信心。作为现代农民首先应该有强烈的求知欲望,通过多途径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树立自信心。通过一些材料的学习,了解合作给农民带来的好处。
2.彻底改变等、靠、要的思想,树立独立自主的思想观念
贫苦地区农民一定要从观念上认识到贫困社区问题是自己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要依靠自身力量,外部力量只是援助者,不是依靠者,也不是最终受益者。同时也应认识到,只有大家自己发动起来,才会受到外来力量的越来越大的关注,因而得到更多的支持与帮助。相反,如果只把希望寄托在外部援助上,那么所得到的帮助将越来越少。
3.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贫困地区农民的一大特点是:科学知识匾乏。农民应立足长远,农民应采取多种途径,增加村民与农村能手之间、村里与外界科研机构的沟通,积极寻找解决农村生产生活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的有效途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通过积极尝试各种新技术、新方法,摸索经验,信息掌握农业专业知识以及合作组织知识。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扶贫;政策引导;创新扶贫方式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11)-0070-03
一、青海省互助县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互助县地处青海省东部,是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互助县是2011年底第二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出台后纳入的国家六盘山贫困连片地区贫困县。全县辖19个乡(镇),294 个行政村,人口40万,其中农村人口占比88.5%,截至2014年底,已录入全国扶贫网络系统贫困人口为7727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3%,占农村人口的21.8%,确定118个村为贫困村。2014年共争取落实各类扶贫资金10097.72万元,比上年增加3712.72万元,为开展各项扶贫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目前全县设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营业网点34个,其中县城地区17个、乡镇17 个,实现了乡镇级网点全覆盖;金融自助设备布放方面,有ATM 机81 台,POS 机具774台;有中国人寿、中保财险支公司2家,平安保险、阳光保险等营业部4个;设融资性担保公司1 家,小额贷款公司2 家。
作为国家六盘山贫困连片地区贫困县,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专门出台《互助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对扶贫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和考核。根据辖内贫困人口分散、点多面广贫困家庭病号多、劳动力少、现金收入少、文化程度低及非农就业比例低,大多不具备开发式扶贫基本条件的特点,互助县采取生态移民、县直单位定点帮扶和农业龙头企业、产业、项目及村级产业扶贫示范村的扶贫模式。2014 年以来对5个乡(镇)9个村1484户实施了异地扶贫搬迁;投资300万元作为银行信贷投放质押担保资金,支持3个贫困村开展村级产业扶贫,撬动银行贷款890万元,扶持獭兔规模养殖、牛羊育肥贩运等示范户300户;财政投资扶贫项目资金4200万元,在13个乡(镇)的25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支持水果、花卉和食用菌发展,以农业产业贴息为依托继续支持马铃薯、杂交油菜、八眉猪、葱花土鸡、白牦牛等特色产业发展。
二、青海省互助县金融扶贫工作基本特点
(一)金融部门积极行动,结合整体扶贫工作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
县内各金融机构与贫困村结“对子”开展定点帮扶。县人行出台指导意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项目的信贷投入;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组织召开银企洽谈会、项目对接会,加强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积极申请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为农商行支农贷款提供后续资金保障,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农民和一些扶贫项目。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三农”金融服务的同时,探索中小企业项目扶贫新方式,与政府扶贫帮扶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了企业扶贫重点帮扶计划,通过发展项目扶贫,发展“订单农业”,实施“公司+订单+农户”模式等一系列扶贫工作措施,提高了企业融资能力和帮扶能力;实施“一行一策”或“一行多策”窗口指导战略,加强银企对接,不断增加县域信贷投入,推动落实《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至2015年5月末,全县累计新增4.98亿元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其中有2.55亿元用于支持“订单农业”“订单畜牧业”等三农经济,促进了贫困农户增收。
(二)各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措施改善融资环境,促进企业和贫困农户项目融资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融资。如农发行拓宽新农村建设融资渠道,积极向上级行申报农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贷款,向某物流公司项目授信0.4亿元,有力助推了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二是开展业务创新。如农行安排1亿元“三农惠民”专项信贷资金,在全县19个乡(镇)294个行政村全面铺开;农商银行、建行在县域农村设立“惠农金融服务点”423个,消除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实现了农村金融服务5公里半径范围内无盲区。三是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农商银行重点推广福农卡--个人自助循环贷,年内将对38600户信用农户中的80%按信用等级完成授信;并针对部分产业化扶贫企业缺乏有效抵押物品现状,创新推出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开展联保、互保,促进产业化扶贫模式的深入推进。四是调整业务结构。各金融机构主动顺应经济结构转型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和重点项目,涉农贷款占比不断提高,金融支农效果明显。至2015 年5月末,全县涉农贷款余额达22.13亿元,占全县贷款总量的68.05%。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91亿元,占涉农贷款的22.2%,贫困村农户贷款余额1.27亿元,占全部农户贷款的25.8%,为农民增收和群众脱困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撑。
三、金融支持民族地区县域扶贫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资源分布城乡失衡,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投放分化明显
一是金融服务网点向县城集中。全县19 个乡(镇),除县城所在地威远镇外,其它乡镇只有农商银行营业网点;近三年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营业网点3个,都设在了县城,县以下新增营业网点为零。二是农村金融服务一枝独秀的局面依旧,农商银行仍然是“三农”信贷投放“主力军”。2014年互助县农商银行占全县涉农贷款增量的76%。2015年5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其中农商银行涉农贷款占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48%,而其它7家银行涉农贷款“有存量,无增量”,涉农信贷投放几乎停滞。
(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规模有待做大做强
当前,县辖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总量少、突破少”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民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新型农村担保贷款总量偏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目前还仍处在试点阶段。农户拥有的土地、住房,以及农业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购置的农业生产设备、租赁、流转的土地经营权等抵押物折算值低,不能满足融资需求,贷款利率普遍较高,融资成本较大。监测数据显示,全辖涉农贷款利率较基准利率普遍上浮20%-30%,最高上浮50%。
(三)创新意识缺乏,难以满足多元化需求
近年来,随着县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信贷资金需求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由生产需求向生产需求与消费需求并举方向转变;二是由种养业需求向多元化需求转变,传统的农村种养业信贷市场呈萎缩趋势;三是由分散小额借款向集中大额借款转变;四是随着农民消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的迅速扩张,资金需求期限由短期向中长期转变。同时,也对资金结算和中间业务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县以下金融机构网点除部分保险外,基本上还只能提供存、贷、汇“老三样”服务。
(四)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在基层的契合度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些财政、产业优惠政策没有很好地和金融结合起来配套使用,没有利用财政、产业优惠政策撬动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和薄弱环节。
(五)贷款满足率低,与需求不符
调查显示,小额农户贷额满足率在55%左右,农村种养专业户贷款满足率在40%左右,扶贫项目和整村推进基础设施投资资金需求满足率只有20%左右,且扶贫贷款贴息期、贴息利率难以满足贷户实际需求。扶贫贴息贷款的期限以一年为主,最长不超过三年,统一执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优惠利率,贷款超过贴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贴息政策。农村申请扶贫贷款,主要是解决种植业、养殖业资金不足。由于产业附加值低,加之自然灾害频发,贷户收益短期内难以见效,往往还没有实现增收,贴息期限已满,被迫承担后期利息。
(六)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贷款风险补偿体系缺失,信贷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现阶段在农村,类似于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由财政注资的担保公司,尚未完全深入农村地区,与专业担保公司的合作也是屈指可数,再加上农业保险市场建设滞后,农业风险分担机制缺乏,农村信贷投入风险全部集中在涉农金融机构。
四、改善金融支持民族地区县域扶贫的建议
(一)建立以部门协同为前提、政策扶持为主导的政策引导机制
一是财政、税务、央行等有关宏观调控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财政对发展小额信贷、农业保险等业务进行补贴,税务对进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金融机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央行推行区域化货币信贷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流动;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县域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扩大支农再贷款支持范围和使用对象,赋予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支行实施货币政策管理方面一定的自,以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二是继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通过税费减免、费用补贴和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在偏远、贫困地区设立机构网点、准网点或流动服务点。参照农机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对银行县域电子机具投放进行财政奖补。
(二)建立以农业信贷政策创新为导向、信贷产品创新为主体的扶贫信贷管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扶贫贴息贷款的信贷管理政策。二是创新担保方式。在推广应用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可将龙头企业、中介机构、担保机构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利益主体纳保贷款范畴,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弥补农户联保的缺陷,解决“公司+农户”、“基地+农户”、“业主+农户”、“项目+协会+农户”等联保问题。三是创新抵押方式。积极尝试林地承包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流转土地使用权抵押等贷款抵押方式。四是围绕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涉农金融机构要把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对符合信贷支持条件的项目提供信贷优惠和服务便利,对不合条件的项目,在落实财政担保的基础上,也要投入实施帮扶。总之,要探索灵活多变、安全有效的信贷扶贫模式,不断拓宽金融扶贫范围。
(三)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互助县农村实情,可尝试如下几种金融扶贫创新模式 :一是 “公司 +农户 +基地 +扶贫贴息”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用其产业化基地与农户签订订单,为农户生产提供贷款担保,政府利用扶贫资金向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利用银行贷款致富。二是“扶贫专项资金质押+信贷+村级产业”模式。将各种扶贫资金捆绑打包,用于信贷抵押,金融机构根据扶贫资金数额放大一定倍数,结合扶贫项目安排,投入扶贫信贷资金,推进整村扶贫开发。三是“担保机构 +合作社 +银行”模式。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由融资担保机构向合作社社员提供担保,满足贫困户、贫困村贷款需求。四是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建立起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四)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体系,解决金融机构支农的后顾之忧
一是建立涉农担保体系。在县域由地方政府建立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构建政策性农村担保体系。二是建立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各级政府从财政支农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风险补偿基金,对信贷资金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三农”。三是加快农业保险发展。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通过费用补贴等措施,进一步支持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险种;建立和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再保险制度,完善农业信贷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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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the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County-level Poverty Alleviation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A Case of Huzhu County of Qinghai Province
QIN Yongxi DA Shuqing CHEN Shengzhong
(Huzhu County Sub-branch PBC, Huzhu Qinghai 810500)
摘要:学习动力不足现象在民办高职院校中普遍存在。如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文章从外在和内在两个因素分析了学生学习动力不足的原因,最后提出了提高学生学习动力的建议。
关键词:学习动力;学风建设;教学模式;职业规划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的扩招,民办高职教育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各种问题应运而生。就笔者观察,目前,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动力不足的问题在民办高职院校中普遍存在。所谓学习动力,即能够对学生个体的学习活动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的动力。学生的学习动力因素是刺激学生学习的关键诱因,直接影响到学习效率。[1]影响学生学习动力的原因有很多,如学习兴趣、价值观、个人志向以及外在因素等。本文对民办高职学生学习动力不足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提高学生学习动力的几点建议。
一、民办高职学生学习动力不足的原因
(一)外部因素。
1.社会导向。
社会上对民办高职教育存在不少偏见,认为民办高职教育是低层次的、不正规的高等教育,民办高职学生都是一些较差的学生等。再加上社会上的不良之风、就业形势的严峻和家庭的期望等给部分学生造成了很大的的压力。很多学生认为做什么都是靠关系,学得好不如嫁得好,在学习问题上就会流露出迷茫、气馁等悲观情绪。
2.学校因素。
在实际的教学和学习的过程中,学校、教师等诸多外在因素也对学生的内在产生影响,如学校学习氛围不浓厚、课程设置不合理(重理论轻实践或轻理论重实践),少数教师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教学态度不严谨,备课不充分,上课敷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二)内部因素。
1.学习基础较差,学习习惯、能力较弱。
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生源主体是高考分偏低的学生,也有部分中职生和技校生,相对来说他们的学习基础较弱。大多数学生对老师讲解的知识点需要多次剖析讲解才能理解。课上听不懂,跟不上老师的课程进度,课下能做到及时复习和预习的学生很少,时间一长知识掌握不牢靠。碰到知识难点缺乏克服的勇气和毅力,这些是导致高职学生学习积极性降低的主要原因。
2.学习目标不明确,缺乏正确长远的职业规划。
部分学生进入大学后失去了奋斗目标,认为大学就应该松口气好好放松放松。上课玩手机、打瞌睡,课下玩游戏、谈恋爱,考试前只等着老师划范围,找同学抄笔记,临时抱佛脚,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大部分学生想顺利毕业,找份力所能及的工作就很满足;部分学生认为上学是为了拿一张文凭,好对家长、老师有所交代;少部分学生什么也不想干,就是在打发时间、混日子。由此可见,大部分学生的学习目标是不明确的,建立长远的职业规划更无从谈起。
3.缺乏对所学专业系统的了解,学习兴趣不高。
学生的专业选择大多是依据市场需求或父母、老师、朋友的推荐,学生本人对所学专业了解甚少,入学后发现与自己所想的完全不同,又缺乏专业的指导。不能很快的掌握所学专业的学习方法,合理地安排学习时间,不会精炼学习内容,并学以致用。久而久之,学习兴趣降低,学习动力下降。
二、提高民办高职学生学习动力的建议
(一)加强校园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学风,是一所大学内在精神的综合性的外在表现,是反应一所学校治校、治教、治学和育人整体效应的主要指标,是一所大学培养人才所必需的软环境要素,也是一所大学以其特色立校和参与社会竞争的重要载体,是一所大学之所以成为一所大学的根本所在,是一所大学的灵魂和气质。[2]可见,学风建设是高校发展的根本。通过教室、图书馆、宿舍等第一、二课堂的途径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社会上的一些负面问题,问题只是暂时的,可以解决的,整个社会的发展是好的,是积极的,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自主学习性。
(二)改革教学模式,培养学习兴趣。
民办高职教育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传统的教育模式已不能满足当今的民办高职教育。民办高职院校应在强调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再强调其综合性和实用性,如增加实践课的比例、鼓励学生顶岗实习等。另外学校还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视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使教师在讲台上做到言传身教,用教师的个人魅力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教师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不断丰富和更新教学内容,并尝试运用于教学活动中,以此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加强教学管理,注重综合考评。
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如严抓到课率、严肃课堂纪律、严格检查作业完成情况等。鼓励教师采用灵活的考核方式,不仅考核学生的理论知识还应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强学生的日常学习考核。适当增加学生的学习压力,鼓励学生多动手实践的同时也应不忘理论知识系统性的重要性。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现象,建立综合考评体系,对于个别经补考仍未通过的学生,坚决不予毕业,以起到警示作用。
(四)加强专业认知教育,建立长远的职业规划。
通过对新生的入学教育,做专业介绍、高年级学生的经验报告、专家讲座和专业就业前景讲座等,让学生对所学专业有系统全面的了解,激发学生对专业的热爱,对就业方向做到心中有底,对专业发展前景抱有信心。鼓励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掌握适合大学的学习方法,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学会精炼学习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开设就业指导课,帮助学生建立正确长远的职业规划,提高就业成功率。
(五)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
高职院校鉴于自身特殊性更应加强学校和家长的联系。严格学生的日常考勤,建立学生日常考勤表,及时掌握学生的行踪。定期与任课教师交流,不仅掌握学生的期中期末成绩还要掌握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建立学生学习档案册。做到定期主动与家长联系,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与家长进行交流和沟通。使家长对自己孩子的在校情况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学校也可掌握学生在家时的一些情况,以此来共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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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晓翼.高水平大学学风建设的内涵与途径.[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一、基于企业理论研究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进展
(一)基于社会一文化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
该范式遵循韦伯传统,主要是运用经济社会学的视角去探究家族化问题。所谓韦伯传统就是强调特定企业组织形态与其所处的文化制度环境(包括经济伦理环境、价值认定环境和社会交互环境等)之间的相关关系,通过比较蕴含在不同企业组织结构背后的“文化决定因子”来解释某种企业组织结构生成衰败原因的一般性命题。国内关于家族企业的研究文献集中体现传统文化论、家庭契约论和社会资本论。
1.循着(1985)的思路,传统文化论的主要观点有:中国传统的“家文化”特征和“差序格局”的信任关系(卢现祥,2000;陈立旭,2000;姚贤涛,王连娟,2002;李春来,2002)是民营企业家族化的文化动因。张之锋(2001)认为,家族制是民营企业在“私德有余而公德不足”条件下的“不得已的选择”。张强(2003)则从“自家人”和“外人”的角度对传统文化与家族经营的关系作了解释。
2.家庭契约论(贺志锋,2003)认为如果把具体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看成是外生变量,假设它们是同质的;由于家庭的行为规范是利他主义,思想感情的一致使家庭内部能够实现有效的劳动分工(贝克尔,1987),从而实现“有机的团结”(迪尔凯姆,1986)。当家族成员共同控制和管理企业时,企业的委托的契约性质、团队生产监督问题、人力资本专用性问题和信息特征都将发生改变;家族成员在长期的共同影响下,形成了一套基于感情的共同预期和非正式承诺,以家庭关系为基础的家族企业是一种“高信任”(这种信任是一种基于感情的感情信任,而不是基于能力的认知信任)的组织形式(Jones,1983),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契约;而且,在家族企业中,委托人对人的高度信任来源于人的行为和情感,而不是人的绩效。其契约特征表现为感情关系导向,而不是遵循经济理性,并且委托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强度远高于非家族企业的董事会和CEO之间的影响。
3.社会资本论在家族制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对福山(1995)关于华人企业的研究结论给予足够的重视,社会资本与民企融资的关系(储小平,2003)借助行政权力和社会关系为企业获得各种资源(李路路,1995);周殿昆(2002)从作用范围、信息搜寻费用、防范道德风险机制、监督费用、违约失信概率和获取资源状况六个方面比较当前社会信用和家族信用,来说明家族信用是乡镇企业向家族企业回归的主要原因。程书强(2003)从信任与社会结构、制度变迁转型存在高度关联的角度分析社会信任对我国家族企业的影响。储小平(2003)把社会资本界定为社会财务资本、社会人力资本、社会关系网络资本和社会文化资本,指出家族企业在这四个层面的具有内在的作用机理。
(二)基于资源-能力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
该范式运用企业管理理论从组织效率论、企业家能力论、企业文化(团队精神)论等角度对民营企业家族制作出解释。
1.组织效率论以Leibens-tein(1966)的X-效率理论为依据对民营企业家族化治理机制作运用性解释。强调特定企业组织形态与其在管理和技术层面所能达到的经济绩效之间的相关关系,通过比较不同“企业制度类型”在组织成本、管理能力、经营绩效等方面所可能存在的差异,得出某种“企业制度类型”之所以生成衰败的一般性解释。民营企业家的自我雇佣或家族化倾向在于它能低成本的减少X-效率从决策效率、对市场机会的捕捉和把握、企业凝聚力、减少内耗等方面说明家族企业的效率。如朱富强(2004)从显性协调和隐性协调角度论证家族企业长期存在的理由。
2.企业家能力论延续了熊彼特传统,即认为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是企业获取利润的源泉。主要观点是认为民营企业创业者的在企业的创建、成长和发展中具有特定的作用。邬爱其等人(2003)认为,企业家主导下的组织认知的一致性才是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民营 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将长期存在。石军伟(2003)基于企业家能力的内生性提出“建立企业家机制主导模式才是民营企业制度创新的目标”。这是对阿尔钦的古典企业论的明确坚持。
3.团队精神论(Alchian&Demsetz,1972)认为家族企业在创业的历程中具有天然的凝聚力和奋斗精神,为家族荣耀甚至为打造百年基业而努力工作:又因为亲属关系相互熟知,信息对称,建立心理契约比较容易。钟朋荣认为民营企业选择家族化经营,是因为家族企业拥有更多的关心企业资产的资源。
(三)基于制度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
该范式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企业家供求论的观点对家族企业进行制度分析。
1.交易成本理论。是从交易成本出发研究民营企业家族化的思路,故可以归结为科斯传统。所谓科斯传统就是经典的企业理论分析方法,即交易成本范式。由科斯的交易成本观点出发衍生的团队生产理论(Alchian&Demsetz)、资产专用性理论(Williamson)、理论(Fama,Grossman&Hart)、契约理论等成为企业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该论把这一现象归结为成本过高,主要的观点有非对称信息论、内部交易成本论、外部市场论。非对称信息论认为:市场制度环境的不完善(王连娟,2001)和“低文本文化”形成的信息非规范化和分散化(陈凌,1998)。外部市场论认为由于经理市场还是一个“柠檬市场”,所以发现优秀经理的信息搜寻成本很高;因为高昂的成本和残缺的社会信用使家族企业排斥外部职业经理,这种“寻找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环境的矛盾”构成私营资本管理方式转换的障碍,这将使私营企业“管理青春期”跃迁要经历的一个长期过程(刘伟,2010);同时又由于“家族企业治理家族主义的信任结构”促使经理市场的失灵(李新春,2003);经理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制约了家族企业的制度创新(周立新,李传昭,2004;刘平青,2004);周立新,李传昭(2003)运用信息经济学方法建立一个外部市场模型。
2.制度变迁理论。可归结为诺斯传统。即从外部制度环境和企业整体制度变迁角度研究家族企业。在家族企业的研究中关于制度演化的分析范式运用,存在两种观点:制度变迁论和制度效率论。制度变迁论者主要从制度创新的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讨论当前家族企业走向公司制的约束条件(方晓军,高瑛,2004);从制度嵌入和制度耦合的角度寻求制度变迁与制度环境的兼容性,如在外部治理机制不健全条件下家族制虽非“最优”制度安排,但或许是“最不坏”的制度安排(郑家喜,蔡根女,2004);制度效率论从非正式规则的存在及其变化对企业制度选择的制约来论证一定制度环境下家族制的阶段合理性(何智美,2004),认为只有能对企业核心要素提供有效激励约束的制度就是有效率的制度;郑文哲(2003)建立了一个家族企业制度适用边界模型。
3.企业家供求论。任晓(2004)以温州为例从经理市场的供求状况探讨了企业家古典锁定的内在机理和外部条件:导致企业家供给水平低下的原因是逆淘汰支配下的企业家市场导致过低的预期收益增加了企业家专用性资产进入市场的风险,噪音化的职业市场信号加剧资产所有者的自我雇佣;企业家需求弱化的主要因素有“家庭及泛家族组织与企业生产梯队的整合”、“股份合作与企业家人力资源共享机制”以及“发达的专业化商品市场或专业化产销基地弱化了企业对企业家的需求”。张佩国(2004)对民营企业换帅提出自己的看法:个人权威与制度化结合不会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
(四)基于演化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
组织演化论源于阿尔钦(1950)的达尔文主义市场选择论和纳尔逊和温特(1982)的“惯例性行为”论。前者认为,生存下来的是经过经济体系甄选后的成功者,因而是有效率的;后者认为组织创新的运动机制在于对惯例的承继和创生。在民营企业研究文献中,组织演化论者认为民营企业之所以选择家族化的产权形式或治理结构是适应现实经济环境的结果,运用演化经济学的方法和观点来深入探究“家族企业基因”与经济环境的关系,对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借助遗传、变异、自然选择等概念加以解释。刘平青(2003)关于“家族基因”的解释比较新颖,他认为决定家族企业“遗传”与“变异”的关键在于“家族基因”的四种“碱基”:利己人性、心智模式、利他人性和文化因子。陈文科(2005)认为,“家族基因”所形成的非契约凝聚力和适应性创造力是家族企业生命力保持持续发展活力的内生性因素。企业认为温铁军(2004)强调了环境的作用,认为大规模民营企业转制是在宏观经济波动的产物,不单纯是微观经济的结果。
(五)基于网络范式的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
网络是界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或叫经济组织形式)。专业化家族企业集群的生存多是依赖这种网络分工形式,以此降低风险。因为网络存在企业需要的关于“相似性活动”的知识,Richardson(1972)将企业间密切的合作关系称为产业组织网络模式,他开创的网络范式成为企业理论研究的前沿方法。拜尔恩(Byrne,1993)把企业网络定义为:独立企业间的短期结合,它没有总部和组织图、没有科层、没有纵向一体化,网络内成员企业的分工细致。浙江和珠三角一带兴起的企业集群吸引了国内学者的眼光。陈守明(2000)认为,小企业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稳定性强、效率高的特点,温州家族小企业正是通过由相关性强的企业组成企业网络组织这样一种形式克服规模局限获得竞争力。以温州打火机产业为例,家族企业网络的优势在于一是减少机会主义,如零部件生产的标准化和适度竞争、网络内道德信用、区域内企业集聚的低信息成本以及网络组织的柔性化都有助于克服机会主义;二是相对于大企业的比较优势,如对需求多样化适应性强,内部管理成本低,激励机制好,分工、合作、竞争导致核心能力的专注,以全价值链最优化来选择合作企业并进一步促进核心能力的提高。钟朋荣(2004)以绍兴纺织业的产业集群为例揭示了作为企业网络或产业集群中一个元素的中小民营企业,其走家族化之路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他提出一个公式:产业集群+家族制=竞争力。朱秋霞(1998)和陈凌(2003)则从家庭网络和企业网络的角度分析了家族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文化社会基础。
二、企业理论研究范式比较及其对民营企业家族化研究的启示
笔者根据对相关文献的内在逻
辑和主要概念做出上述分类,这种的归纳不一定与成果所有者本人的初衷完全一致,但它并不影响我们对研究方法本身的认识。社会一文化范式、资源一能力范式、制度范式、演化范式和网络范式是当前企业理论研究的主要分析方法,甚至可以说有的是主流方法,有的是前沿方法。这些方法用来解释家族制存在的合理性,展示了问题的不同侧面,深化了对家族企业演变的理解。不过,仅就观点而言,单一的视角不足以给出满意的答案。只有综合起来,才能形成对家族制的合理解释,才有可能对民营企业的未来变迁以及家族企业合理性空间的扩展做出有说服力的推测。传统文化论强调“家文化”特征和差序格局的信任关系对家族化的重要影响,但无法回答:使得家族化组织成为儒家文化圈中的主要和有效的治理模式。但这至多能部分解释为什么在儒家文化圈中,家族企业成为主要的企业治理模式。但它显然不能解释为什么在许多西方发达国家,2/3以上的企业也是家族企业。因此,对于中国当前盛行民营企业家族化现象,社会文化范式并不具备足够的解释力。
对于家族企业管理效率和组织能力的高度评价并不能掩盖其自身的缺陷。如强调创业者尤其是核心人物的领导作用的观点,这种解释随着第二代的更替已成为追忆的历史;而家族企业产权和治理的非经济性在一定条件下会被经济力量所穿透。
制度变迁理论强调制度环境约束和嵌入性要求,认为家族化锁定是市场和制度不完善的结果。但是它无法解释已经有不少的民营企业建立了现代公司制,一些家族企业逐渐地“泛家族化”。
在交易成本理论看来,企业组织形式的演进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不断把内部交易成本(组织成本)外部化的过程(交给市场解决),同时引入不可交易的且企业需要的部分。它犯了科斯同样的错误,就是只看到企业的交易功能,没看到企业的生产功能。因为企业的知识由契约性知识和生产性知识组成(刘刚,2002),前者可以根据收益成本比较从市场上购买,而后者是内生的,需要自身的投资。
能力范式在于解释那些企业内部不能交易也无法交易的现象,如企业的隐含知识、核心能力、关键性资源等。基于交易成本范式的资产专用性理论在一定程度靠近能力范式,但是还存在很大距离。刘伟(2001)把企业产权制度看作是要素市场制度的函数,产权结构是资产专用性程度的函数。这种观点有助于对家族制在交易成本理论和能力理论结合性方面进行解释,即民营企业选择家族化的产权形式和治理形式既降低了交易成本,又维持了关键性资源,而这正是要素市场(经理市场、资本市场)制度和资产专用性(核心人力资本和其他关键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
经济演化理论是研究民营企业制度的一个崭新视角,但是仅仅局限于达尔文主义的生物进化观点有时显得比较牵强,而且社会经济系统的演化与生物演化毕竟不可同日而语。
现有文献中的一个缺憾是关于网络范式在民营企业研究中的运用与经济现实相比远远不够。网络范式揭示了区域性产业集群或企业网络的形成机理,以及信息化时代的网络经济和虚拟组织的存在理由,它以企业能力理论为基础、辅之以经济社会学和交易成本理论,暗含着演化理论的逻辑,形成有现实感的理论魅力。在当前家族企业研究中,少数文献有所涉及,但缺乏理论自觉。家庭契约论和社会资本论以及产业集群论从非正式制度和规模效应的角度进行分析,显示出网络范式的痕迹,但似乎又有一种欲说还休、不够明快的感觉。网络范式以其特有的理论生命力显示出比制度范式(交易成本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和社会文化范式(也可成为经济社会学)对民营企业家族化有更强的解释力。尤其是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虚拟网络、社会网络与企业网络的交互作用,衍生出丰富多彩的企业组织形态,这些组织形式背后的逻辑到底是什么,需要我们运用新的理论去解释。
从国外企业理论的发展现状来看,理论、控制权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治理经济学)对中国民营企业有较强的解释力;在方法论上,新古典方法、制度分析和演化分析都有助于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当前企业理论出现了契约理论和能力理论合流的趋势,这将为研究中国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更新的视角,有待我们去吸收养分,灵活运用。
三、民营企业家族化现象的经济逻辑
企业组织形态(包括产权、治理结构、组织形式等)的变化是由经济系统运动的内在逻辑决定,它是企业自身的因素与经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用williamson的话来说,企业是一个适应性组织。在一个无强制性的经济体系中,企业之所以采取某种产权制度或治理方式是企业经济活动自生自发演进的结果,而不是某个人或组织理性设计的产物,这种企业从而具备了“自生能力”(林毅夫,2002)。根据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影响制度供给和需求的因素,企业演化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提高生产率;降低交易成本;市场规模的扩展;技术进步;制度环境的改善。而判断一种企业制度是否合理或具有效率,要看它是否适应所处的社会环境,要看它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中是否是低成本的(巴曙松,屠新曙,2002)。
民营企业作为一种本来意义上的企业,对市场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它的演变过程与市场进化过程息息相关。应焕红(2005)把民营企业的特点概括为:具有生存特质,是一个动态伸展的过程,是一个自觉学习的系统,是一群尖锐矛盾的集合,是一个不断演化的组织。基于这样的描述,大部分民营企业实行家族经营一方面是根据自身发展要求作出的制度选择,另一方面也是适应市场化发展进程的结果。中国民营企业成长在特殊的政治环境、经济生态和文化背景中,在经济转型时期,由于民营企业面临两种不信任,即在经理市场上,企业主不信任经理人,在资本市场上银行不信任民企(所谓金融恐私症),产权封闭化、治理家族化是无奈也是明智的制度选择。简言之,就是为克服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将成本和风险最小化。当然,即使是家族化治理,也会出现形态各异的制度形式,这就取决与不同企业具有不同的信息结构,不同的信息结构导致不同的控制权结构,从而形成不同的契约结构,最终在学习和适应的过程中选择不同的治理机制。而这种治理安排也并非静止不变,民营企业天生的学习、模仿、纠错能力使治理机制处于不断的优化调整之中。迷信现代企业制度、片面地追求所谓的新型企业制度、简单的否定家族制,不是科学的研究态度,更不是理性的经济决策行为。因为,这种否定“缺乏扎实的经验基础和令人信服的学理根据” (韩朝华,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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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族医药;研究;重要问题
中图分类号:R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513(2010)02-0083-03
Several Major Problems in the Ethnic Medical Research of China
[KH*2]ZHENG Jin,LUO Yanqiu,ZHOU Hongli
(Research Center of Ethnic Medieine,Yunnan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Kunming 650500,China)
Abstract: With more intens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in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al industry faces great challenges from the Western medical industry because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al industry is still very weak in terms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he paper discusses several major problems in the ethnic medical research of China and brings up some suggestions for its future healthy development.
Key words: ethnic medicine; research; major problems
我国对民族医药开发利用的历史并不短暂,具有广阔的研究前景和开发基础[1].世界各国也越来越重视天然动植物中蕴藏着的巨大药物开发潜力,大量民族医药开发利用的报道发表在《Nature》等国内外期刊上[2-3],许多国家竞相采用现代技术开发传统医药,抢占国际天然药物市场.面对国际医药行业竞争越演越烈,特别是西医药产业对我国传统医药产业的巨大冲击,我国对民族医药的研究水平和开发力度却还十分薄弱,研究思路和方法上存在许多误区,其发展状况堪忧.下面就民族医药研究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讨论.
1 打破区域限制,推动民族医药面向全民,走向世界
民族赖以生存的文化习俗、民族精神以及民族文化心理积淀、文化素质所形成的价值判断、精神使然,使得各民族创造出的医药存在独特性和多元性,同时也表现为趋同性,但非一体性.至今民族医药独特的诊疗方法和治疗效果仍被人民群众广泛使用,民族药的临床应用经验常常被药学家作为发现新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先导化学成分的信息源,民族医药在历代的传承和应用过程中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和发展.
要做到民族医药的全民化,首先是营造一种各种医学多元化并存的大环境,要客观、正确地认识各种医学在维护人类健康方面的积极作用和发展局限[4],让所有医学都能在平等的社会环境中发展和发挥作用.少数民族地区应因地制宜地开展传统医药临床验证和推广应用,发挥传统医药在人民保健中的作用[5].其次,要善于挖掘和总结各民族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优势和特色,任何一种医学都不可能包治百病.民族医药之所以历经千百年不衰,而且至今在人类的医疗卫生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就是因为其自身的理论具有特色和优势所决定的[6].由于生存的自然环境、长期形成的生活习俗和特有的民族体质,决定了各民族医药在疾病防治中形成了各自的优势和特色,比如,分布于滇南的傣医药擅长治疗胃肠疾病、跌打损伤等外科疾病,分布于滇中的彝医药、哈尼医药擅长治疗风湿性疾病、分布于滇西北的藏医药擅于治疗心血管疾病.各民族医药在治疗病种方面各有侧重,在诊疗方法上各具特色[7],这就是民族医药能走向世界、推向全民的根源所在.
2 坚持医药结合,遵循民族医药发展的自身规律
以民族医药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有的学者称为“民族医学”,有的称为“民族药学”,将医学理论研究和民族药的研究人为地割裂开来.医学理论和药物应用相结合,是绝大多数民族医药的学科特点和规律.应坚持保持和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遵循民族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8].因此,应将除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创造的医药理论和实践经验统称为民族医药.大量的实地调查研究表明,一名真正的民族医生,肯定是医药兼备、互通互用的,不会是只懂得医理而不通晓识药和用药的医生,也不会是只懂药不懂医的药工.所以研究民族医药,必须充分考虑民族医药的这一学科特点和规律.
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总体上实行“医药分开”的方针,力争把药疗与药品销售分成2个独立系统.但这一做法并不适合中医及民族医,传统医学以辨证论治为根本,病症不同,处方不同,这正是中医及民族医精华所在[9].此外,民族医药发展的历程也说明了这一点.如果民族医药的研究开发,疏离了民族医学的理论指导和民族医药赖于生存的文化背景,重药轻医或废医存药,将民族药变为单纯的植物药或从植物药中提取的化学药品,使得民族药仅仅作为一种植物药(或动物、矿物药),最终变成生产西药的原料,不仅失去民族医药特色,丢失其传统经验和用药机理,而且丢失了其生命力和发展潜力,民族医药的生存立锥之地最终也消失殆尽.
3 走多学科之路,提倡民族医药研究手段的多样性
少数民族医生在治疗疾病中,不仅从生物性研究人体疾病与健康之间的关系,还从心理性和社会性探讨疾病的病因、病机,并将生物性、心理性和社会性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说,民族医药是具有人文和自然双重属性的学科.民族医药的形成和发展都与本民族所处环境以及社会、文化紧密关联[10],在这个方面,它与中医学和世界其他传统医学非常相似.因此,要探索一种民族医药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其真实内涵,就必须借鉴人文社科的方法来研究,比如人类学、民族学等研究的很多方法.另外,民族医药的研究还要充分地借鉴和利用其它学科比如西医学、中医学等已经比较成熟的方法,通过汲取其他学科研究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避免研究的盲目性.在具备条件的民族大学、民族医院、科研院所率先建立民族医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联合科研平台,集医疗、教学、科研、产业化开发为一体,引入多学科、多单位、多领域的研究合作,无疑将对整个民族医药产业提供巨大的推动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土壤[11].
4 把握特色优势,保持民族医药研究的纯正性
国家对民族医药研究开发的投入日益加强,民族医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也要看到,由于民族医药研究队伍自身的局限,很多大项课题很难资助到真正从事民族医药研究的工作者.很多领域的专家打着研究民族医药的旗号,占用民族医药研究的经费,从事的却是与民族医药学科关系不大甚至毫无关系的研究,例如只把民族药作为资源研究治疗某种疾病的有效成分,最终提取某种单体,与化学药物的研究异曲同工,却与民族医药的研究方法和思路背道而驰.民族医药的研究,必须遵循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才能更好地发挥和推广民族医药被社会公认的医疗价值,更好地评估和开发利用民间民族单方验方的潜在价值.
民族医药经历了一系列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具备了较完备的理论体系或传统医药知识,拥有雄厚的群众基础,形成了一定的社会性、文化归属性和系统性,具备与其他学科不同的学科属性和认知方法,因此不能用植物药、中医药的研究代替民族医药的研究.更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医学的研究思路来异化民族医药.如果一味强调“中药西做”,民族药将越来越疏离其理论本源,最终失去民族药的作用和特色[12].
5 继承发展并重,注意民族医药研究的科学性
民族医药的研究为促进现代医学体系的完善提供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翔实的文献记载.但随着民族医药形成和发展赖于生存环境的逐渐消失,如药物资源的匮乏、社会环境的变迁,使得许多民族医药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可以说,民族医药的流失也像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一样,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因此,民族医药的研究首先亟需的是挖掘整理和抢救性保护,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13],把前人的宝贵财富最大限度地保留下来.
要加速民族医药发展,高素质的民族医药人才队伍是关键,而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有依赖于民族医药教育水平的提高.因此,民族医药教育成为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的重中之重[14-15].目前,我国确立了以保持民族医药特色和优势为前提,以继承、挖掘、整理民族医药遗产为基础,以民族医药理论为医疗、教学、科研的指导原则,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以提高民族医药的临床疗效与学术水平为目的的民族医药发展方针[16].在此基础上,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不断提升民族医药研究的层次和水平.除了借鉴和吸收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外,提高民族医药从业人员的科研素质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17],也是保证民族医药研究科学性的重要基础.此外,应积极加强同国外的优秀医药文化进行交流和合作,充分借鉴和吸收一切有利于民族医药发展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推动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6 上下结合联动,全面提升民族医药研究水平
许多民族医药文献资料常常被作为发现新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先导化学成分的信息源,但大部分从民族民间收集到的传统药物因缺乏对它们潜在药用价值的评估标准而仅仅停留在书本中,它们的医药价值也就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18].此外,大量民族民间医生经常使用的诊疗方法,如藏医的尿诊、傣医的摸诊、壮医的甲诊等,不仅拓展了现代医学诊断疾病的思路和方法,而且其有效性和简便性也十分显著,但是这些诊疗方法也因缺乏现代科学研究而缺乏凭证和依据.可见,在挖掘整理和有效保护当地原生态的民族医药资源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其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研究.
民族医药研究必须采用上下联动、相互促进和拉动的机制.科研院所研究民族医药要沉下去,基层民族医药工作者要浮上来,双方加强交流,互补不足,互给所需.没有科研院所的合作,民族医药研究就很难上水平、出成果.应该做好3个等级的统筹工作,即教学科研单位、地区性民族医药研究机构以及地区性医院、诊所和少数民族社区这3个等级的统筹工作,是民族医药研究的必由之路和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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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9-11-19.
【关键词】民族地区;自然保护区;民生;广西
【作者】李星群,广西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宁,530004。
【中图分类号】: C9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Research on People’s Livelihood of Nature Reserve Communities in Ethnic Areas -Guangxi as an Example
Li Xingqun
Abstract: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correctly between nature reserve and people’s livelihood of surrounding communities. Some advice is put forward on increasing the special investment in nature reserve, establishing the differentiated compensation mechanism, and exploring different community development model to promote the harmony of nature reserves and community.
Keywords: ethnic areas;nature reserve;people’s livelihood;Guangxi
在工业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进程中,自然生态遭到了日益严重破坏,不仅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且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日益恶化的自然生态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有效手段。然而,自然保护区多处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保护区内及周边地区,分布着规模大小不同、人口多少不一的村落。由于这些保护区地方偏僻,交通闭塞,工农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滞后,少数民族生活贫困,传统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生产与生活模式相当普遍,不利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如何解决既有利于自然生态保护,又有利于保护区居民的生计问题,是一项关系到自然生态保护的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以广西为例,通过实地调查,就解决好自然保护区与民生问题的关系进行探讨,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一、广西自然保护区及民生状况
广西属石山地区,气候炎热,雨量丰沛,土地湿润,植被繁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较高,同时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地。长期以来,各民族一直以传统农业为主,对水的需求和依赖性较强。而充足、均衡的水源与森林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人们对森林特别是风水林的保护意识相对较强。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从1961年起就开始规划和建设自然保护区。截至2010年5月,全区共建立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面积145.24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6.14%。在政府和林业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区自然保护区设立了专门或兼职的管理机构,大部分自然保护区制定了管理制度,其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这些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对遏制生态恶化,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土安全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广西长期坚持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利用自然保护区这一特定场所开展生态旅游,对社会公众进行自然与自然保护宣传教育,有利于增加人们对自然界的了解,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
在建立自然保护区过程中,壮、瑶、苗、侗、毛南、彝、仡佬等民族被划入保护区范围。处于保护区的上述少数民族世代以农业或林业生产为主,经济成分构成复杂,水田、旱地、山林常常与保护区连为一体,人口增长较快,人均耕地面积较少,解决社区居民民生问题的的资源基础薄弱,如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南宁市武鸣、上林、马山、宾阳四县交界处,周边共有54个行政村,31万人,周边社区的行政管理全部归属当地政府,其中六添、上户社区人均耕地分别为0.033公顷,0.080公顷,即0.5亩、1.2亩,区内其它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情况也比较相似。
数据来源:调查访谈时由当地村委提供。
自然保护区建设为生态广西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位于保护区内及周边的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广西自然保护区所在县大部分属贫困县。居住在保护区内及周边的村民,在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后,大都失去原有林地的自主经营权,失去了长期赖以生存的生产和生活资料,造成经济收入的锐减和生活的贫困。而目前与自然保护区接壤的村寨众多,保护区周边社区呈现出分布广,人口增长快,生产力水平低, 经济结构单一,社会发育程度低,科教文化落后,基础设施薄弱,整体处于封闭状态。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与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太大差别,出现生活入不敷出,自给性消费比重大,家用设施简陋,文化消费支出少,农业生产水平低,缺乏长效投资,医疗卫生条件差;适龄孩童辍学风险大等一系列贫困人口的典型特征。社区居民的生计方式受到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人力资本缺乏的综合影响,生计暴露于风险之下,缺乏可行的措施予以补救,表现出较大的脆弱性[2]。
据调查,广西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的群众仍有1/3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近年来保护区内及周边群众的年人均纯收入1300多元,仅全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70%,其中,社区群众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人数达31.8万人。自然保护区的社区群众除了经济收入低,缺粮现象也比较严重,人均有粮低于250公斤涉及人数约26.5万人。建设自然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为一体的和谐社区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周边社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广西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和民生的现实问题,探索保障周边社区群众生存、生活和发展的权利,拓展经济发展机会、获得社会福利等,对拓展、丰富和深化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生态―经济―社会”三维复合系统,对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社区民生问题调查
民生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文化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3],客观地讲,目前普遍认可的民生关注重点: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保护区周边社区关注的重点,但结合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实际情况,社区居民有更加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对广西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分两阶段进行。第一,对民生问题的识别,及限制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发展的因素,主要采用实地走访法和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PRA)。第二,对民生问题及限制因素的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
第一阶段,2007年4月至2010年8月进行,主要是全面了解社居民区民生关注的重点。调查人员对广西区内11个自然保护区,包括十万大山、九万山、弄岗、木论共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崇左白头叶猴、底定、滑水冲、姑婆山共4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地州、古龙、春秀共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对民生问题的研究达成了比较一致的认识。第一,社区民生问题与社区社会经济状况、资源利用状况密切相关,主要表现为居民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二,社区民生问题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当地人有自己的看法,要把发言权、分析权、决策权交给了当地居民,外来调查人员的知识、信息等起辅助作用,要利用当地人的聪明才智解决发展问题。第三,与社区居民对话和信息交流,鼓励当地人的广泛参与,促使当地人不断加强对自身与社区、以及环境条件的理解,有利于制定出更加切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解决发展问题的对策,并付诸实施。在PRA调研时主要采用半结构访谈,选择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西龙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广西银殿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周边代表性社区进行,地点选择村屯中比较宽敞场所,邀请留守村民代表参与,积极发表个人看法,问题围绕社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如居民生计来源、家庭收支、社区公共设施;社区资源利用状况,如田地利用、集体林利用、居民的采摘、打猎、放牧行为;社区存在的主要问题;限制社区发展主要因素等。
在第二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进行,主要是对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居民生产生活中最关注的问题,并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情况,共选择了18项民生评价指标,民生满意度评价指标4项,限制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发展的因素共11项进行问卷调查(见表2)。通过随机抽查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成年居民对上述指标的看法,指标的量化采用李科特五点尺度,分别以1-5表示“完全不同意、不同意、中立、同意、完全同意”。调查中采用一对一指导填写并回收,其中对不识字员工的调查,是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将问卷问题转化为他们所理解的信息,由他们自由回答,再由调查人员记录而成。此阶段的调查共发放问卷350份,收集到有效问卷319份。
表2: 自然保护区民生评价相关指标
大类
具体指标
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民生评价指标
我家全年粮食够吃(F1),我家用电有保障(F2),我家全年能喝上清洁饮用水(F3),我家牲畜饮水有保障(F4),我家日常生活能源有保障(F5),我们所在屯看病方便(F6),我们所在屯小孩上学方便(F7),我们所住屯环境卫生较好(F8),我们屯交通便利(F9),我们屯娱乐活动丰富多彩(F10),我家田地灌溉不缺水(F11),我家农田全年耕种(F12),我家山林以经济林为主(F13),我家还有荒山(F14),我家以农业生产为主(F15),我掌握农业生产外其它赚钱门路(F16),我掌握了农业新技术(F17),我家庄稼受到野生动物破坏(F18)。
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民生满意度指标
生计底线(F19),居民的基本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F20),社会福利(F21),以及社区居民对当地生活总体满意度(F22)
限制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发展的指标
“社区所在地比较偏远(I1)”、“当地的自然条件较差(I2)”、“当地人文化程度不高(I3)”、“当地人缺少谋生技能(I4)”、“当地人缺少生产资金(I5)”、“当地人民主参与意识不强(I6)”、“政府对社区关注不够(I7)”、“保护区的存在使社区生存空间缩小(I8)”、“农村贷款难(I9)”、“当地人赖以生存的资源较少(I10)”、“政府、保护区在制定政策时很少听取社区居民的看法(I11)”
三、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协调发展对策
1.正确处理好自然资源保护与社区民生问题的关系。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⑶。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的生计问题存在一定的严峻性和严重性,满足居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解决居民生计的可持续性显得十分迫切⑷。虽然导致保护区环境恶化的原因复杂多样,保护区与社区关系紧张无疑是主要原因之一。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以农业社区为主,长期以来林业资源管理中存在着森林资源实际使用与法律制度安排不尽一致的现实,林地权属关系相当复杂⑸,制约了社区林业资源利用效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定了农民承包经营林地林木的主体地位,让农民在林地经营中得到实惠⑹,这一政策的全面落实将促成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解决能源问题保障。在保护区与社区关系研究中,“社区共管”模式受到了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工作开展具有一定的基础,它已经不是仅仅停留在社区居民参与巡山护林等这种比较低级的社区共管形式,而是随着GEF项目的开展,深入社区进行相关活动的开展,加强其社区共管的工作建设,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规章,使社区参与保护区的规划、管理、决策等相关工作有据可依。目前大部分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仅只是出于社区居民参与巡山护林等比较低级的形式,因此,针对自治区级保护区的这种现状,应首先对其周边社区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可以采取座谈会、半访谈、PRA方法、社区漫步等方法了解社区生产生活现状以及对保护区的要求、不满及希望,并针对社区居民不满的问题进行初步解决,以减轻保护区与社区之间的矛盾,并保持保护区与社区交流渠道的畅通。目前有少部分县(市)级自然保护区有雇佣社区居民做巡山护林等工作,但大部分保护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较少,属于各自为政的形态,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应使社区居民参与到巡山护林、森林防火巡护等相关工作中,然后再为社区共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2.加大保护区专项资金投入,建立差异化补偿机制。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资金投入,广西不少自然保护区有名无实,部分保护区一直在走“自养”的路子,由此引发了保护区与社区矛盾加剧、管理低效、“孤岛化”和“环境恶化”等现象。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应该设立保护区发展专项资金,从科学研究、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区社区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争取国际资金对广西自然保护区的支持与关注。现阶段社区存在交通、医疗等居民迫切需要改善的问题在全社会具有普遍性,这需要从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管理,大力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夯实农村发展基础,从制度和资金上保障这一独特群体的需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硬件设施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在政府资金的支持下,完善补偿机制的建设。首先是完善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充分了解保护占用社区生产生活用地的范围,并对其补偿,以缓解其因保护区建立带来的生产生活的困难;其次是要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对社区居民参与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抢险救灾以及监督盗伐等进行合理的奖励,同时对社区居民破坏自然资源或有损自然资源的行为进行处罚;最后,要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评价保护区周边社区各类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等带来的生态损失,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活动开展给社区带来的影响,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以引导社区从根本上转变时生产生活方式,降低社区对自然保护区的压力,提高社区经济水平,缓解社区与保护区之间的矛盾。对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与社区奖惩机制相结合的基本补偿机制,以减轻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负担,减少其对自然保护区的依赖,为社区与保护区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县(市)级自然保护区由于经费有限,不能建立全方位的补偿机制,但是没有补偿机制对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社区协调发展极为不利。在现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以生态公益林的补偿为基础,建立比较初级的补偿机制,对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被划入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林地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3.探索不同的社区发展模式。由于社区对自然保护区的依赖程度、自然保护区建立对社区发展的制约、社区居民对自然保护区建立意义的认识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对社区居民生活的影响在不同级别自然保护区之间存在差异,因此从社区经济发展方式差异化、社区生活方式差异化两个方面来对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发展方式进行创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时间较长、管理较为严格,其周边社区经济发展已经从完全依赖自然保护区发展转变为现在的部分依赖自然保护区,因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加大对社区的扶持力度,鼓励其从以第一产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减轻社区对自然保护区的依赖,使其能在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保护区资源。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应当鼓励其周边社区转变原有经济发展模式,寻找新的进行经济发展方式方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缓解保护区建设给社区经济带来的影响,以保证社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保障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县(市)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对保护区依赖较大,且由于保护区建立截断了其获取自然资源的途径,因此其经济发展受到了阻碍,基于这种情况,县(市)级自然保护区首先应当帮助社区居民寻找新的生活来源,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其次,在保障生活的前提下发展社区经济,鼓励社区居民进行庭院种养,发展家庭小农业,以提高其经济收入;第三,应鼓励社区居民到社区外远离保护区的地方寻找新的经济来源,以减轻自然保护区的压力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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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预科教育;蒙古族;文化传承
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探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方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使传统文化传承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使正规教育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教育相互促进,是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有效途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在预科教育中民族文化传承存在一些问题,地方民族院校利用优势资源解决这些问题,肩负起传承民族文化的重任,显得尤为重要。
一、关于民族预科教育
“预科教育”是为准备进入高一层次学习但尚不完全符合标准的学生进行补习的教学形式,有些国家专门借用“预利”或“预备课”教育向重点中学和名牌大学输送人才。少数民族预科教育,习惯上被称民族预科教育,目前在我国被认为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特殊层次。
二、关于民族文化传承及其意义
通过文献检索得知,文化传承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文化传承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的再生产,是民族群体的自我完善,是社会中权利和义务的传递,是民族意识的深层次积累,是民族共同体纵向的‘文化基因’复制。”文化传承的关键问题是文化的民族性。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形式的文化对传承和创新文化知识、促进不同民族文化间的了解,发展各民族的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正确对待全球化背景下的民族文化传承就显得尤其重要。
三、预科教育中蒙古族民族文化传承存在的问题
民族文化的传承表现在日常语言交流、着装、风俗等方面。通过调查发现:预科学生使用蒙古族语言的情况较为普遍,被调查的预科班全体学生都会熟练运用民族语言,但经常穿或偶尔穿民族服装的学生仅占全体学生的21.2%,大部分学生从来不穿民族服装;大部分学生对蒙古族民族传统文化习俗了解不全面;家庭教育是学生了解民族传统文化的主要途径;预科学生普遍热爱和珍惜自己的民族传统文化,愿意为传承本民族文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由此我们可知,民族预科学生希望为传承本民族文化奉献自己的力量。然而民族文化传承效果不明显,主要问题有:
1.学校教育的传统教材与民族地区院校的实际需要脱节。从教材内容看,各高校运用的教材基本是按汉文化编写的。预科教学所使用的语文教材是全国通编教材,在内容上没有反映出民族文化特色。在我国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客观存在着经济、生活等方面的不同,学生在知识文化的需求上存在差异。学校使用的教材无法体现这种差异,不能让学生很好的接受教材内容。
2.学校没有为学生设置专门的民族文化特色课程。在内蒙古地区民族高校,没有设置民族特色课,即使是预科教学也未设置相关的民族文化的课程,民族文化没有统一的传播载体。
3.学生缺乏传承民族文化的主动性。在大的文化背景下,民族预科学生忙于应付学业和适应专业教育,为了掌握普遍适应性知识、技能,民族预科学生接受以本民族母语为主的教育在逐步减少。
4.校园民族文化传承氛围不浓重。学校关于展现民族文化方面的活动少之又少,没有对学生起到引导作用。
四、解决民族预科教育中文化传承相关问题的路径
1.积极研究开发校本课程。以传统文化为背景,研究民族传统文化,吸收符合民族学生自身特点的风俗文化,为开发校本课程服务,将民族文化融合于各门课程中。可以让预科学生通过学习各门课程,全面了解和掌握本民族的文化。
2.提高教师民族文化传承的自觉意识。教师的观念会影响学生的行为和观念,要增强教师民族文化传承的自觉意识,使其在教学过程中自觉传承民族文化。
3.开展多样的校园民族文化活动。学校应积极开设以民族文化为背景的活动,让学生在耳熟目染中接纳传承本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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