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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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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

第1篇: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范文

[关键词]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财务绩效;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 F2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6-316-1

一、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主要有三种:①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造成了成本费用,其与财务绩效呈负向关系;②企业社会责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竞争优势和提升生产效能,进而增加公司的财务绩效,呈正向关系;③两者之间并无关系或关系呈非线性。但认为两者之间呈正向关系的文章还是占大多数。笔者总结了国外20 世纪90年代年以来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关系的主要国外文献:

(一)正相关

JeffFreeman(1997)研究了对企业不负社会责任和非法行为反应的实证文献,认为股市对那些不负社会责任和违法的企业持否定态度,证明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与企业绩效的正相关关系。Simpson和Kohers(2002)对美国所有的国有银行1993年至1994年的企业社会绩效与财务绩效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他们以企业社会再投资行为排序作为企业社会绩效评价,用资产报酬率和贷款损失率评价财务绩效,也发现二者之间有着积极的关系。HuckMepeak和NinaTooley(2008)研究了DJSJ机构公布的美国56家社会责任方面履行良好的公司。发现这些公司从2002一2007年财务业绩表现出众,股票涨幅平均在101%以上,远远超过了标准普尔500指数中其他公司股票66.07%的涨幅,资产回报率更是高达38%,研究结果表明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表现有着正相关关系。

(二)不相关或负相关关系

Mcwiliams和Siegel(2000)用KLD评价企业社会绩效,用企业的1991―1996年度价值的平均值评价财务绩效,结果发现企业社会绩效与企业财务绩效并无联系。Seifert等人(2004)以财富1000家公司作为样本,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慈善活动与财务表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企业的现金流对企业从事慈善活动的意愿有显著影响,但是企业的慈善活动并没有影响到企业将来的财务表现。Matthew Brine,Rebecca Brown and Greg Hackett(2007)以澳大利亚300ASX指数的277家企业为样本,企业社会责任的数据来源于澳大利亚环境与水资源部门和道德研究中心提供的资料,以资产回报率、销售回报率作为财务绩效指标,研究结果显示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没有显著关系。此外Robert W. Ingram和Katherin B. Frazier(1980)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呈负相关。Brammer等人(2006)利用企业股票回报率检验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表现的关系,发现两者存在负相关关系。

从上述研究我们发现,对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衡量标准、采用的样本、研究方法各不相同,所得出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关系的结论也不一致,但两者之间存在积极关系的结果还是占大多数。

二、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才刚起步,实证研究不多。李正(2006)以200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521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用内容分析法衡量社会责任,用Tobin’s Q衡量企业价值,结果表明,承担社会责任越多的企业,其企业价值越低。徐光华和张瑞(2007)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采用内部和外部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数据,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表现进行了分等级评分,对财务绩效的衡量采用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指标,实证结果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正相关。潘煜双和姚瑞红(2008)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与企业财务业绩之间的相关性问题进行了研究,选用2005―2007年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主要对上市公司的半年度报告进行内容分析,结果表明,财务业绩越好的企业,更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可以看出,国外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并没有统一的观点,但多数文章认为二者之间为正向关系,即大部分认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促进企业利润的增加。国内对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还不是很成熟,大多停留在规范论述的层面,还很缺乏实证研究。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与绩效的关系研究在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来自沪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06(2).

第2篇: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范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综述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01

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学术界和企业界开始讨论企业社会责任以来,不同学科的不同研究者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由于研究者们的角度各不相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仍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框架(McWilliams and Siegel et al.,2006)。本文就研究者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研究进行综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演化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的演化(Pinkston and Carroll, 1996)。比如,Carroll(1979)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业的社会责任包括经济的、法律的、道德的以及当前社会对企业的各种期望” 。25年之后,Whetten(2002)等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社会所期望的企业的行为,该行为主要表现为社会对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期望或道德要求”。在这个定义中,企业社会责任从比较大范围的社会层面缩小到了利益相关者层面。由于社会的期望转换到了企业层面的利益相关者,经理们可以将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资源分配在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上面。Maigan和Ferrell(2004)在归纳已有文献的基础上,认为文献主要是从社会职责,利益相关者职责,伦理驱动和管理过程四个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讨论。

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职责观

第一个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职责观的是Bowen(1953),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商人们根据人们期望的社会的目标或社会的价值而提出他们的政策,做出他们的决策的行为”。Bowen的观点对今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比如Davis(1960)提出的责任铁律,认为商人的社会责任应该与商人所具备的权力相匹配,如果商人的社会责任与权力的匹配对等,那么商人对社会责任的规避则会削弱企业的社会权力。Carroll(1979)强调,社会职责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一,经济职责,即生产力和经济可行性;其二,法律和伦理职责,即要遵从法律和社会规则与价值观;其三,慈善职责,即对社会的回报。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职责观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学者注意到,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职责观过于宽泛,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特别的,Clarkson(1995)认为,社会作为一个分析层面,过于广泛,过于模糊,相对于公司来说,分析起来更加抽象。因此,Clarkson以及同一时期的其他学者提出,企业并不应该对整个社会负责,而应该对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企业的活动或者被企业的活动所影响的对象负责。正是在这一时期,利益相关者理论(Freeman, 1984)被引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并影响了后续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例如,Henriques和Sadorsky(1999)提出利益相关者可以分为四个类型,即组织(包括雇员,顾客,股东,供应商等),社区(包括当地居民及一些相关团体),规则(比如规则系统)和媒体利益相关者。Maignan和Rslston以及McWilliams和Siegel等人的研究都建立在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上。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驱动观

无论是社会职责观,还是利益相关者职责观,都暗示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我利益动机,从事企业社会责任使得商业在构成要素上获得合法性。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一种社会职责或利益相关者职责的观点难以对商业行为是否属于社会责任的范畴给予规范的标准(Jones, 1995)。通过慈善捐助或者实行雇员友好政策,企业可能符合了社会规范,但这些政策也可能是公司权力的家长式表现(Swanson, 1995)。基于这些批评,一些研究者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驱动观,提出了对特定的企业行为独立于社会或利益相关者职责的是正确或错误的判断(Swanson, 1995)。比如,基于伦理的判断,公司可以制定系统化的政策,以促进与商业伙伴平等、自由和公平的合作机会(Maignan and Ferrell, 2004)。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过程观

一些研究者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组成组织的过程了进行分析。例如,Ackerman(1975)提出有三种主要活动代表了企业社会责任,一是监测和评估环境条件,二是服务于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三是制定计划和政策以增强公司正面形象。类似的,Wartick和Cochran(1985)以及随后的Wood(1991)提出,问题管理和环境评估构成了管理过程的两个部分,这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立场。

三、小结

根据以上对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个单一视角的概念,虽然文献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并未形成统一的框架,但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讨论。正如Carroll(1991)所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与组织的利益相关者之间有着天然的匹配”,利益相关者理论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指明了方向,企业可以根据利益相关者群体界定相应的社会责任范围。相应的,Clarkson(1995)也指出,利益相关者理论能够为社会责任的分析提供一种理论框架,在该框架下,企业社会责任可以确定为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也为研究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框架。

参考文献:

[1]McWilliams A, Siegel D S, Wright P M.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trategic Implications[J].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 2006,43(001):1-18.

[2]Carroll A B. 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79:497-505.

[3]Freeman R E. 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 (Boston, MA: Pitman)[J]. STEVE WADDELL, 1984.

[4]Maignan I, Ferrell O 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marketing: an integrative framework[J]. Journal of the Academy of Marketing Science, 2004,32(01):3-19.

第3篇: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范文

【关键词】供电企业;社会责任;探索研究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社会企业的认识,已经从对单一的企业产品的认知逐步发展到对企业形象的认知。企业如何处理好自身的发展和其对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值得探索与研究的问题。供电企业作为影响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性企业,同样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本文将对供电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发展展开探讨,最后展望了供电企业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的发展道路。

二、供电企业社会责任感发展状况

科学的社会责任感是社会责任发展的重要的基础,我国的供电企业的社会责任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后,在对于科学社会责任的研究和探索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我国的企业责任观研究报告上可以看出,社会责任观念已经有了较高的科学水平,并且判别标准、理论与层次等各个方面对科学的企业社会责任感进行了明确的阐述。这也就说明了我国的社会责任观念已经逐步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特别是在企业社会责任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科学的企业社会责任对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责任的发展和完善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并且对社会未来的发展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履行社会责任的实现形式

供电企业所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涵十分丰富,涉及到的领域较为广泛,但是,其最终实现形式都是围绕加快和服务社会的发展,其主要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所有者的责任。供电企业作为国家能源企业,其社会责任首要是对其所有者负责。对国家负责就是要首先履行好供电企业服务好社会的职责。与此同时,作为供电企业的所有者,国家把资金投入到供电行业,这就需要其通过良性的发展,团结一致,从而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因此,供电企业最重要的责任之一就是要创造一定的利润,对国家资金和安全负责。举例来说,近年来,随着“双转移”和加快粤东西北发展战略的实施,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迎来了“黄金发展期”。到 2014 年底,河源市高新区已有企业200多家,年用电量近4 亿千瓦时,超过河源市源城区大工业用电量30%,全年工业总产值 430亿元,已成为河源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实现了电力和地方经济的双赢。

2.对企业员工的责任。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员工权益,对员工承担员工发展责任,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供电企业应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自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员工的发展提供机会和条件,同时培养和提高员工政治、文化、技术等多方面素质。供电企业历年来十分重视维护和发展员工的权益,当前的重点应当放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物质利益、政治权益等方面。

3.服务对象的责任。对用户和合作伙伴承担优质服务与共赢的责任,推动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供电企业与服务对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把服务对象单一的看成是实现自己利益的手段。某供电企业结合地方党委和政府提出的“党员责任岗”制度,积极探索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以一个支部结对服务一个社区的方 式,开展“党员责任岗”走进社区开展电力知识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等便民服务。“党员责任岗”宣传电力活动由党员带头,组织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学校和企业,把用电安全等知识带到群众的家门口,让群众享受电力服务的方便与快捷。

4.对农村地区的责任。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用电需求日益增大,老百姓对供电可靠 性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但部分农村地区电网校对薄弱,农村供电设施超载、过载、供电"卡脖子"等问题时有存在。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稳定性,满足农村用电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供电企业心系民生和群众需求,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改进农村供电服务,以优质的电力点亮村民致富路。在这方面,南方电网公司通过出台各项惠农措施,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提供贴心优质的服务,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供电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案例

在南方电网公司组织的2015年度社会责任示范基地评估工作中,有3个分公司成功获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责任示范基地”称号。这几个分公司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与运营,创新、有效的体验式沟通方式向利益相关方传递了企业 的责任实践,不仅让广大市民更加了解了电力企业,也增进了彼此的信任,树立了企业的责任形象。

展望未来,供电企业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还要朝着4个方向努力:将社会责任管理和方法融入运营全过程中去;注重供应链的社会责任管理;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同时还要加强社会责任沟通和透明度管理;在注重上述管理目标的同时加强自身的国际影响能力。

五、总结

社会责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供电企业需要持续关注社会责任新发展趋势,不断学习国际先进企业在社会责任工作领域的优秀成果和经验,不断关注并回应利益相关方的期望与诉求,最终能够积极落实社会责任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第4篇: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范文

Abstract: Multiple food safety incidents highlight the food corporate lack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the food safety incidents have constituted a major industry challenges and outstanding issues society. This articles explored how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lack of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关键词: 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对策研究

Key words: food corporate;lack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strategies study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7-0161-02

0 引言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其大量事实依据与实践现象表明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严重缺失。而造成其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是综合多样的,概括起来大致有八点:企业逐利至上,经营道德缺失;中小企业过多,靠本能立足实力弱小;企业家素质低,缺乏企业家精神;行业风气不正,出现“劣币逐良币”现象;信息很不对称,存于食品供应与消费环节;市场成熟度不够,经济行为未真正以消费者权益为中心;法律规范不全,监管执法未能到位;传统经营论局限明显,现代企业责任论研究宣传力度不够等。为此,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就成为现今食品行业亟待解决和突破的瓶颈及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加强此问题的对策研究,就成为时代要解决的课题,其研究不仅具有明显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突出的现实指导与应用价值,还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在这里,我们先应搞清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及其组成有哪些?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告诉我们:企业不仅谋求自身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企业同时也负有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义务。企业发展利用了社会提供的资源、经营环境、市场条件,当然就有义务与责任反哺回报社会,承担社会责任。其组成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伦理责任、自由慈善责任。不仅要对企业员工的股东利益负责,还要对消费者、社区、社会、环境、资源利用等影响负责。当今,食品企业只有树立现代经营理念,以现代企业责任理论作为战略指导,强化社会责任,才能适应未来挑战与时代潮流而得以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否则就会被市场和时代淘汰出局。

那么,要解决食品企业责任缺失问题,其对策办法有哪些呢?作者从以下七点来阐述:

1 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强化企业商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经营理念是企业的经营哲学与价值观,是指引企业发展方向的明灯[1],对食品企业而言,社会责任观念不仅反映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水准,而且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对企业盈利有积极肯定性影响,大量企业实践表明了这点。如美国“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的一份报道显示,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能获得很多利益,其业务增长率是其它企业的4倍[2]。所以应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重塑的关键,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作为食品企业的基本责任,强化品牌价值内涵,能提升企业公众形象与声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达到凝聚人心累积无形资产的效应。

在企业责任文化建设中,加强对员工商业伦理教育与培训,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培育企业质量安全文化理念,通过宣传教育奖惩来创建有群众氛围的责任文化,以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改造员工基本价值观与道德情操,坚持诚信经营,重视商业道德与社会良知,改变传统经营理念,超出对利润的追求,从战略规划上把社会责任贯穿于企业整体经营之中,实行全面质量管理,遵纪守法,加强售后服务,减少风险与危害,让员工自觉树立食品质量安全意识、道德与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法律责任、伦理责任、自由慈善责任),将先进开放、合乎时代潮流的新的经营理念转化成员工的自觉行动,所以企业应树立与时俱进的经营观念,这是时代对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2 推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建设

要强化与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不能仅靠企业自律与企业家的道德反省及社会良知,而要寄希望于法律规范的约束安排。20世纪7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兴起,其理论在国际上不断传播,到90年代其理论为中国社会和政府所关注。而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企业社会责任严重缺失,表明企业的社会责任已进入应该进行系统化、法律化、规范化管理的时期,因为企业存在的价值不在于为自己带来什么,而在于为社会、消费者带来什么。这就是企业的社会属性与社会公共利益本位所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对自身经济行为的约束,包括强制性的义务和协调现行经济法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法律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较分散地见于《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之中,各法律规定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条款笼统,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法律效力不够,停留在倡导性原则、概要性规定层次。需要建立系统完整配套的法律规范体系,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确立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制性义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性质、内容及违反后应受的惩罚予以法制化规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法定公开信息的披露机制和奖惩机制,对企业逐利性提出约束条件,促使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下,其利润最大化,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价值目标[3],使企业逐利行为纳入自愿守法的轨道。

3 构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西方发达国家对任一企业的评价都是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进行的,在我国,对企业评价仍停留在经济指标上,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一套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制需要由政府为主导,建立专门的评价机构,制定评价规章制度,通过诚信监管和市场调查信息,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进行诚信评价,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使之自觉遵守诚信的社会道德风尚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应构建以政府评价为主导、吸收社会评价信息、促使企业内部自我评价的评价机制。评价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全面质量管理、食品安全达标、质量检测、服务水平、环境污染检测、资源合理利用、科技创新、市场诚信、信誉形象、社会责任感、员工与消费者权益、公益事业、社会效益、企业影响力等等,建立专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吸收公众参与和社会评价,重视社会调查结果与食品产销使用的原始记录、相关材料及重要事件的影响后果、群众反映及有关举报等,以之作为评价依据与支撑。因此应建立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体系,是政府面临的紧迫性职责。如今对企业评价的指标多种多样,如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多米尼道德指数等[4],可资借鉴与参考。只有将社会责任纳入考核体系中,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

4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部监督机制

政府通过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与企业责任评价机制,可促使企业内部自我监督与评价,推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建成。对此可借鉴美国的做法,2011年美国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律FDA(食药监管局)制定的预防性控制措施就值得学习,其规定食品企业必须制定书面的预防性安全控制方案,并涉及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5],这就等于把外因变成内因的推动力,把外部监管变成企业内部自我监督落实的方案加强了,监督机制镶嵌在企业内部生产链条各环节中[6],其内部的监督包括:对食品安全达标状况进行检测,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管理监控,对内部的不同岗位定职定责,强化岗位间的相互监督。落实企业内部制度执行情况,主动跟踪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内控措施与手段。企业要对内部的有效性评价出具鉴定报告,及时进行监督并提出改善建议,把食品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杜绝食品危害。企业要提高食品风险意识,定期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5 完善食品追溯与召回制

现代科技的发展为食品追溯提供了技术手段,它能提供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和保障消费者利益的信息记录体系,方便召回。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中应完善食品召回制,规定企业召回责任,一旦出现风险就立刻启动召回程序与应急机制,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可帮助企业快速完成食品召回。在欧盟、美国和日本,食品供应链中的所有企业者都有实施追溯系统的法定义务[7],它可确保产品有效快速撤回。食品召回制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食品行业应逐步完善召回措施:可在企业内部设立食品召回小组,实行分工与合作,规范召回程序(明确各环节职责)[8],建立可操作性措施,对食品召回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召回级别采取不同管理方法,分类进行。建立食品追溯制与档案制,完善每一环节的记录制度,记录其详细信息保存事故记录与纠纷信息档案,以便有效召回。

6 在完善立法基础上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与执法到位

除了需要推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外,还需要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与监管体系。在法律上制定食品安全新标准、加大惩罚力度、突出全程监管等,在监管体制上理顺监管部门职能关系,创新检测技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等,有了法律与监管的保障后应加大政府监管力度,防止包庇、渎职、懈怠执法,强化监管职责,确定职能分工,并实行行政问责制,责任追究阳光化。从而督促监管执法到位,提高监管效率与队伍监管的能力与技术水平,强化监管落实。

7 建立食品安全法定信息披露制与政府奖惩机制及广泛社会监督机制三结合制度

确定法定信息披露制。依靠政府对企业信用评级,确定法定信息公开,并以配套监督机制保障信息透明真实。法定公开信息涉及到社会利益,包括对消费者、债权人、社区经济发展与福利、社会公益事业等责任信息的公开,以谋求企业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建立食品企业激励机制。政府应注重企业社会责任感自主意识的培养,建立政策扶持、社会评价、奖励机制、减免税费等激励方式,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政府应将关系社会利益的项目立项,用创造性的、有市场前景的方式使企业选择成本效益较高的项目[9],最终实现企业和社会发展双赢。

要求新闻媒体对于好的典型进行公开褒奖,对于出现食品重大事件的应予公开爆光与惩罚,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群众监督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建立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与监督体系。

总之,以上思想观点与对策办法对解决食品企业责任缺失问题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与现实应用价值,必将促进企业与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加快转变。

参考文献:

[1]唐娟.基于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与分析[J].价值工程,2011(34):122-123.

[2][4][8]王玲.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的食品安全法律对策研究[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1(3):30-36.

[3][9]赵墅艳.论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机制的构建[J].中国商贸,2011(27):247-248.

[5]徐永前.美国食品安全法的制度创新[J].食品与发酵工业,2011(3):55.

第5篇: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范文

【关键词】资源税;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

一、资源税与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一)资源税含义及发展历程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从1949年起,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的是资源无偿开采制度;1984年9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开始征收资源税,鉴于当时的一些客观原因,资源税税目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种;1994年我国进行了全面税制改革,对资源税也进行了调整,确定了资源税的基本框架,该框架也一直沿用至今;为了强化资源税的征收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4年起先后调高了煤炭、原油、天然气等多种资源的资源税税额;自2010年6月1日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开始了以新疆为试点,逐步扩展到全国的资源税改革。这项试点改革措施的核心是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的计征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税率为产品销售额的5%。

(二)企业社会责任含义及内容

1.企业社会责任含义。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最早是由英国人奥列弗·谢尔顿于1924年提出的,它是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张而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贫富分化、商业欺诈和环境污染等而出现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代表性的观点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的早期开创者,诺贝尔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投资者建立企业的唯一目的在于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他赋予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在遵守执业规则的条件下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史蒂芬·罗宾斯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超越法律和经济要求的,是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哈罗德·孔茨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约瑟夫·麦奎尔认为,社会责任的思想主张公司不仅有着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义务,在这些义务之外,还要承担其他社会责任。我国学者刘俊海在《公司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提出: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作为唯一存在的目的,而应该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本文借鉴国际上普遍认同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即: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2.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企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中国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尽更多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在企业内部,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包括:一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企业要树立资源忧患意识,保护、节约和合理开采资源,对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应重点保护、珍惜。同时,应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企业是各类能源和稀有资源的消耗大户,通过科学管理和相关技术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原材料消耗率,推行可循环生产,既可降低企业成本,又可为国家节约和保护资源。矿业企业应努力提高资源的回采率来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在环境保护方面,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包括对水源的保护、空气的净化,节能减排产品的投入等,在开采过程中对造成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事故,必须按规定向地质和环保部门报告。企业要投入资金、物资、技术及人力,防止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对已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为社会民生、子孙后代做出贡献。本文主要是结合资源税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因此所提到的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主要是指资源节约和环保这方面。二是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不仅要在物质利益上关照员工,还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员工福利、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谐的劳动关系,取得员工的认同和归属感。三是积极创造经济利益,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权益。企业应合理配置企业的各项物质和非物质资源,引进先进的技术进行生产,合理经营为企业生产经济效益,从而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企业应主动向债权人提供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2)在企业外部,要树立诚信、守法、友善的企业形象,要保证产品的质量性能,降低产品成本,积极做好售后服务,确保广告真实,让顾客用户满意。更要不断开发新产品、推出新项目,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为社会公众做贡献。企业要根据自身财务经营状况及时编制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为相关部门及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依据,为金融机构准确及时处理有关债权、金融资本权益及税收等事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企业应支持和赞助社会公益事业,为教育事业、社区建设、帮扶救困、公益品牌宣传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企业还要依法纳税和交纳各项基金,为社会财富的积累做出贡献。另外企业在享受所在地区(社区)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时,应对本地区(社区)的发展,尤其要对存在的弱项,如公用设施、公共事业、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财力、物力及人力方面的支援,以建立和谐社会关系。

二、资源税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探究

(一)两者保护自然资源的目标一致

国家开征资源税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开采和有效使用,进而保护我国人均占有量并不高的自然资源。企业作为社会的公民,理应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在谋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应该关注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对周边的生态环境负责,合理有序地开采自然资源,提高资源产品的使用效率。两者在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使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目标上是一致的。因为这个共同点,我们可以将两者结合起来共同地为可持续发展服务,可以将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目标加入新资源税制的设计理念中。资源税是在税收制度中对自然资源有保护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源税应该引导企业承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政府要把经济政策与环境资源保护政策结合起来,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财政金融政策、贸易政策,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行为得到政策的鼓励和政府的认同,从而提高企业承担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一些政策措施,如建立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真实程度、详细程度和披露方式进行适当规范,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二)资源税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效用分析

1.内部化企业未履行社会带来的负外部性效应。企业开展生产活动通常都会带来外部性效应,也就是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的背离,各种环境成本不能在市场规律作用的价格机制中体现出来,从而使得企业产品的市场价值偏低,进而导致过高的需求。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很好地引导、规范和调节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在解决外部性方面产生积极的作用。政府可以对产生消极外部效应的厂商征税,使它向政府支付由于未履行社会责任而导致社会成本增加的部分,把厂商造成的外在成本内部化,将应由企业承担、但转嫁给社会的外部成本纳入企业产品的总成本来消除外部性。当产品的边际成本加上税收大于边际收益时,生产者就会停止该产品的生产,或通过改进防污技术,减少污染量,进而降低生产成本。于是税收就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引导企业自主地节能减排。由于征收资源税,使得消费者减少了资源的消费量,消费者要想达到征税前的产出程度、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必须提高现有资源消费量的使用效率,从而让企业自主地履行其应尽的社会责任。在拥有世界上管理得最完善的财税系统的荷兰,有证据表明其税收已经大幅度降低了几种污染的数量。通过税收手段使得环境成本内部化,可以让企业在节能减排与收入之间进行成本的权衡,从而推动其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实质上就相当于给环境资源一定的价格,并由环境资源使用者、破坏者承担。通过对未达到节能减排标准的产品进行征税,以及内部化的环境成本,企业会在购买节能减排产品与被达标的产品进行权衡,是获得短期收益还是从长远来看企业和社会的发展,作为理性的经纪人,选择结果可想而知,这样通过税收就推动了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利用,从源头上推动了企业的节能减排。

2.矫正企业未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代际不公平。可持续发展要求能源和环境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还应考虑到子孙后代在发展中的需求。但“理性投资者”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时候会尽量使用环境和资源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从而造成了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的现状,因而仅靠市场难以解决代际不公平的问题。资源税是引导资源市场走向的有力杠杆,资源税可以通过影响消费者的决策和企业的决策来实现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现在我国许多资源的过度开采是因为企业可以获得超出正常水平的利润,当企业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时候,企业的产出量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通过征收资源税,税后的边际成本相当于企业原来的边际成本加上税收,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边际成本,促使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产出量减少,从而控制资源开采企业对资源的过度开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资源的合理采伐,保护资源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3.激励企业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资源税在推动企业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中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起作用:一方面,可以建立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内部激励机制。即在资源税收中给予资源使用效率较高以及对资源循环使用的纳税人一定的减免优惠,激励纳税人在使用资源时自主地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以获得税收上的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建立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外部激励机制。由于征收资源税,使得消费者减少了资源的消费量,消费者要想达到征税前的产出程度、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必须提高现有资源消费量的使用效率,这样就建立起了一种由外部迫使消费者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激励机制。

参 考 文 献

[1]黄婉婷.促进我国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资源税制研究[D].中央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08

[2]田昆儒,康剑青,宋东亮.中国社会责任会计问题研究综述[J].会计之友.2007,12(4)

[3]倪红日.运用税收政策促进我国节约能源的研究[J].税务研究.2005,

9:3~6

第6篇: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范文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

企业责任作为其对社会必须承担的义务,其必然性来源于企业自身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的职能与地位,来源于它与其他成员主体的经济与社会互动关系。首先,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生产单位,必然成为相应的社会责任主体。企业是现代社会分工体系中专门从事生产与服务的经济主体,承载着生产、流通和分配等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功能。作为某领域生产与服务的职能主体,企业集聚了属于人类共有的社会资源,掌握着社会生产与分配的主动权,因而必须按照社会的合理需求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那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几乎要把消费者逼成通晓各种产品的“专家”,表示企业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这会导致分工体系的混乱和社会的倒退。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反对假冒伪劣商品,柏拉图就说过:“一个人无论从事以钱易钱或以货物易钱的交易,都应当合法地给予或接收货真价实的物品。”“掺假将被所有人视为与说谎和欺骗同类,任何人如在市场商品中掺假,又说谎欺骗,那他就是漠视人类、亵渎神灵”[1]120。从社会结构层面来看,企业经济格局一旦形成,也就形成了相应的技术分工格局和产业链,形成了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权利责任关系。各个企业都成为社会经济机体的一个部件,只能各负其责,别无旁贷。否则就会扰乱市场秩序,阻碍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其次,企业成长的外部性决定了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体的一个器官,通过与社会诸多方面要素的联系实现着企业与社会内外部的均衡发展。所以,企业发展涉及到许多利益相关者,从而形成复杂的责任与利益关系。企业的成长依赖于产业的普遍发展、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和市场成长与发育的程度,这些构成企业发展必要的社会资本;与此同时,企业运营对交通、环境及社区居民生活产生着重大影响,产生许多“公共成本”。这些都无法通过简单的交易实现相应的补偿。企业的外部性就是指“一种向他人施加那人并不情愿的成本或者效益的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其影响无法完全体现在价格和市场交易之上的行为”。其中的外部经济容易被社会吸纳,而外部不经济则大都被人忽略,有的甚至很难找到承担主体。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研究显示,2009年中国环境退化成本和生态破坏损失合计13916.2亿元,较上年增加9.2%,约相当于当年GDP的3.8%。2004-2009年基于退化成本的环境污染代价从5118.2亿元提高至9701.1亿元,由此显示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污染代价持续上升。现实中还存在许多“搭便车”的现象,那些没有通过契约规范体现出来的利益得失,都应该通过企业的社会责任加以弥补,以维系和谐的社会关系。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就强调应该把金钱用于“建筑城墙、船坞、港口、水道以及服务于社会的各项工程。”[1]317这体现了弥补企业外部性的一种客观要求。惠普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卡莉•菲奥瑞纳在一次演讲中说:“认为企业对其经营所及的社区不负有任何责任,换句话说,我们就像是在真空中经营,或者是认为我们的行动对周围的世界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这样的想法至少是目光短浅的,必定不会长久”[2]150所以,企业成长的外部性决定了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它不仅向社会承担了责任,也为企业自身发展赢得更大空间。企业通过更多的责任担当,将获得更广的社会认同,从而生成更强的持续发展能力。再次,企业公民的社会身份决定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义务。在现代社会,企业被赋予了公民的社会身份,作为法人组织享有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从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成为与自然人相对应的社会责任主体。企业作为社会生产和服务的组织者,拥有社会相应的生产资源支配权,拥有行业的社会资本、技术的集成优势、内部组织的信息和权威优势、契约条款的内部控制,以及参政议政的话语权,这些本来属于人们共有的社会资源与关系网络,因为企业的产生而被聚集为部分人与集团所支配和利用,企业也就自然地被赋予了一系列社会责任。尽管企业也付出了一定的费用,但并不是所有的这些要素和资源都能用金钱购买的,金钱只是弥补其中一部分的有形成本。根据责权对应的准则,企业理应承担起由此而带来的相关责任。此外,现代企业制度在财产责任的制度安排方面,将企业的无限责任化解为有限责任,因而在社会需要的情形下,企业也应该给予相应的弥补。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就提出,商人“应当把依循自然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南,应该通过诚挚相助、礼尚往来促进普遍行善,用我们的技能、我们的勤奋、我们的天赋来把人类社会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1]303这些在现代社会更应该体现为企业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由企业的责任担当维系社会和谐的必然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它是企业与生俱来的社会功能,具有内在的必然性。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兼有组织和契约的双重属性。它“以一个合约替代了一系列合约”,其组织的独立性受到外部性的牵制,其契约的对等性又受到组织控制的制约,这一矛盾性特征带来社会关系不和谐的可能性,也决定了企业必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才能弥补其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缺陷,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基础。科斯在阐述企业的性质与影响时指出“只有当组织者与几个由他协调其活动的要素订立合约时才会产生完全的企业关系。”[3]85可见,企业作为契约的集合,并不是完全对等的主体间联合,组织者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从而也享有社会赋予的主导权利。“加入雇佣关系后,每个雇员都接受一种暗含的职责,即‘遵守所有的合理规则、命令及雇主的指令’”。[3]263这种非对等联合只能通过企业组织者的责任担当加以弥补。企业在生产运行中也生成了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和物质基础。因为人们在共同的协作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神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它同时“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这种“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成为企业“天然具有的生产力”。[4]与此同时,企业作为契约的集合必然带来交易成本的减少,“但是减少的并非生产要素之间的交易成本,而是组织者与其所使用的生产要素之间的交易成本”。[3]85组织者因此享有更多的收益剩余和支配权力,这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物质前提和组织保障。所以,企业组织者有必要,也有能力作为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以维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和一系列社会契约的集合,承载着全社会主要的经济关系,它由此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主体。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全球化又使企业权利几乎呈现无边界扩张的趋势。一部分人凭借对大量金钱财富的占有掠夺更多的社会资源、大肆挥霍,并且掌控着许多关键的社会关系,影响着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这与企业契约的不完全性密切相关,需要通过企业责任制度加以制约和协调。作为社会契约,必须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其一是责权利对等;其二是符合社会秩序和道德。形成企业的契约必然是一个长期合约的集合,以避免一系列短期合约带来的附加成本,并且规避较多的风险,这正是企业建立的一个重要动因。然而,现实运行中的企业在由此获得利益的同时,也可能因此对社会或者其他成员带来另外的费用和风险,对于这些外在的、许多表现为隐性的成本,根据责权利对等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原则,必须由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由于员工长期从事某项工种导致的职业病,由于长期开采导致相关资源的损失和环境的破坏等,企业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由矛盾走向和谐。综上,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主体,占用了相当多的社会资源,支配和消耗着许多属于全社会的自然资源。企业在为社会提品服务、推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会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与资源带来损失和负面的影响,所有这些都不是普通的市场交易所能补偿的。从责权利对等的公理出发,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企业责任决不是可有可无的花瓶和摆设,它是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主体必需的担当。

本文作者:张圣兵工作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第7篇: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范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竞争优势 途径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

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明确的和可被广泛接受的定义。不过基本上形成了普遍认同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主要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企业在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之外还应承担与生态环境、社会福利、公共秩序有关的责任。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

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意识,损害利益相关者权益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比如,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不容乐观;很多企业的生产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高投入、高消耗为代价,不但加快了自然资源的枯竭,也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以侵害劳动者权益为代价获取利益的现象也有所发生。另外,一些企业在广告及促销中,虚假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甚至在低价的幌子下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逃避税收及社保缴费;延长劳动时间,拖欠员工工资等等,这些都背离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侵害了社会的整体发展。

为了解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态度和认识,监控其年度变化情况,为深入研究公众意识与企业行为的关系提供基准,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对北京市民众进行了拦问,共回收有效样本1031个,调查显示,只有10.5%的受调查者表示很清楚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26.7%表示比较清楚;40.0%表示不清楚,但听过这个短语;22.9%表示以前完全不知道企业社会责任。另外中央电视台、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环球企业家》杂志和零点调查公司也曾联合对中国企业家社会责任感进行了一个调查,一共有980家企业被选中,3201名公众参与了问卷回答。总体上公众对于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的评价怎么样呢?以百分制来打分,答案是56.2分,也就是说在公众眼中,总体来讲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评定是不及格的。这个社会调查的结果,未必反映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贡献值的真实水平。但是许多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漠视和排斥却是事实,甚至连“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都相当模糊。在一项针对房地产商是否规划承担社会责任而进行的调查报告显示,34.7%的企业表示尚未进行,待时机成熟再考虑;39.9%的企业表示尚处于摸索阶段;只有16.8%的企业表示每年都有规划和预算,有长期规划的不到一成。可见,他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和认可是有限的。

由此可见我国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认知度不足,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认知度有待提升。而高学历、年龄较大和高收入的人群对这一概念更为了解;消费者非常重视企业的社会形象;投资行为与企业社会形象关系重大。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成功的关系

在许多产业陆续迎来微利时代的情况下,未来的企业竞争不再是单纯的新技术、新产品、人才的竞争,而是社会责任品牌的竞争。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是聪明的企业占领市场份额,获得经营成功的经营策略。也就是说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不但不会成为企业负担,反而会带来好处,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1)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提升企业的诚信度,改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把社会事业与企业竞争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赢得消费者和公众对品牌的认同,无疑是一种深层次、高水平、智慧型的竞争选择。

(2)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诸多企业之所以怠于履行社会责任,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这些成本又以高价转嫁给消费者,或是通过较低的边际利润由股东来承担,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绩效。

(3)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实现持续经营的需要。企业活动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为社会提品、税收、就业等,是满足人类需求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这是企业活动的正面影响;另一方面,企业的生产营销活动又要大量地消耗能源、破坏环境、危害人类的安全与健康,这又无疑是企业的负面影响。在经济相对落后的阶段,社会往往是也不得不忽视企业营销的负面影响,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企业营销的负面影响必然要引起人们的重视,有时甚至会危及企业的生存。近年来在我国,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引发利益相关者的不满以及新闻媒体的暗访和曝光,大量企业已经不同程度地遭遇到了危机事件,对企业的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长此以往,中国企业很难谈得上基业常青,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因而,企业应该认识到,企业利润只有建立在尊重社会道德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上才能是持久的,只有将经济利益、消费者需要和社会贡献结合起来的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4)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吸引认同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消费者。近年来我国也出现了数起公司在消费者诉讼中虽然获得胜诉判决,但仍然失掉市场的反面案例。因为,不管出于什么理由,消费者不太可能因为自己败在商家的脚下,就会忠诚于这一商家。

(5)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打造优良的企业文化。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企业文化,以社会责任为导向的经营理念,追求的就是企业与社会和谐的境界,反映了有良知的人们的共同愿望,因而,能够更加强烈地引起企业员工的认同和共鸣,对员工产生更为强大的凝聚力,增强员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使员工树立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价值观念,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实行体现社会责任精神的生产方式,创造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目标和企业精神,有助于达到企业与外部社会、企业与自然、企业与内部员工之间、员工自身心态的和谐统一,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途径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众多企业在第一时间勇敢地承担起了社会责任,投入到抗震救灾当中,大家以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已被唤醒,企业正在完成从简单的趋利者向社会贡献者转化,但“奶粉事件”又一次令国人震惊,我们应该通过有关方式使企业认识到作为“企业公民”应该承担的责任。

那么结合我国国情,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研究,积极关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趋势,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具体含义,正确引导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发展。

其次,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让公众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第三,作为自愿举措的企业社会责任应与政府强化执法工作相配合。当前,履行社会责任首先是要履行企业的法律责任,做到守法经营,特别是要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资工时、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反对强迫劳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总之,“毒奶粉事件”发生后,企业的诚信问题再一次面临全社会的拷问,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一个把企业自身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的企业,必将丧失其生存的基础。因此,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就必须与社会环境相适应,必须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保持与环境、生态资源的协调一致也就是说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 田志伟.企业社会责任的竞争优势观[J].贵州社会科学,2007年11月

第8篇: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范文

【关键词】消费者视角;企业社会责任;CSR信息;研究综述

一、引言

H.R.Bowen(1953)最早给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五十多年来,企业社会责任一直是商业伦理学和管理学的研究焦点。然而,早期研究忽略了作为企业最重要利益相关者的消费者(周祖城和张漪杰,2007)。受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驱动,近年来,涌现了大量从消费者视角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这些研究对于明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与消费者反应之间的关系、加深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理解以及指导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文试图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对企业从事社会责任活动的信息(下文简称CSR信息)与消费者认知、消费者评价以及消费者购买意向的影响等国内外研究进行梳理,并简要分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需要关注的问题。

二、CSR信息对消费者认知的影响

企业在实施社会责任活动时往往会考虑以下问题:消费者是否认同和支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不同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是否存在差异,不同的消费者具有哪些特征等。只有了解这些事实,企业才能更有针对性的实施营销策略。

关于CSR信息与消费者认知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有:Roberts(1995)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将消费者分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消费者、中立消费者、绿色消费者和棕色消费者4类,并探究每类消费者的群体规模、人口统计学特征及相关的态度特征。Mohr等(2001)通过半结构式访谈,根据CSR信息对消费者购买决策构成的影响及其影响程度,将消费者分为未考虑者、偶尔考虑者、行动者和积极行动者4类。Vassilikopoulou等(2005)以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5种态度(奖励、惩罚、重要性、期望和成本承担)为测量对象,将消费者分为有志向的社会责任消费者、狂热的社会责任消费者和被动的社会责任消费者3类。国内学者甘碧群(2004)研究发现,相比于30岁以上的消费者,30岁以下的消费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程度会强烈地影响他们对于企业营销道德的评价。类似的变量还有受教育程度等。对人口群体特征的研究使学者们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关联的重要性,并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三、CSR信息对消费者评价的影响

CSR信息对消费者评价的影响主要有:消费者对产品/服务的评价,消费者对品牌的评价。不同领域和不同程度的CSR信息对消费者评价有不同的影响。

Brown和Dacin(1997)发现,CSR信息会对消费者的产品/服务评价产生间接影响。直到2005年,Berens等学者才首次提出CSR信息能够直接影响消费者对产品/服务的态度。比较而言,消费者的品牌评价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Brown and Dacin, 1997;Sen and Bhattacharya,2004)的研究文献较丰富。根据已有研究,上述关系可分为三类:1.CSR信息对消费者品牌评价有积极的影响。Murray & Vogel(1997)研究发现相比于未接触到CSR信息的消费者,接触到此信息的消费者会对该企业表现出更积极的评价。Drumwright(1996)认为,尽管CSR信息并不一定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但却可以帮助企业达成一些特定的目标,包括传递企业的使命和价值观、提高消费者对企业品牌形象的评价等。2. CSR信息对消费者品牌评价无显著影响。Pomering & Dolnicar(2009)的研究表明,绝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并没有充分地意识到CSR信息的存在,因而,它们根本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3.在特定情况下,CSR信息会对消费者品牌评价产生负面的影响,如Simmons & Becker(2006)的研究发现,当企业所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与企业自身的品牌形象之间没有关联或者差异很大时,该CSR信息就会模糊企业现有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定位,进而会降低消费者对该企业的品牌评价。

四、CSR信息对消费者购买意向的影响

CSR信息与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之间存在积极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往往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如消费者是否支持公司所付出的企业社会责任努力,公司形象是否与所支持的社会事业匹配,消费者是否要支付额外成本等。近年来,营销学领域的许多研究都在进一步探索CSR信息是否能够提高消费者的行为意向。Kotler & Keller(2005)提出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概念,将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视为企业营销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以用来向消费者传递更高的价值。从现有的文献来看,学者们所关注的行为意向包括口碑传播(Bhattacharya & Sen,2004)、支付意愿(Trudel & Cotte,2008;Graham & Bansal,2007)、品牌忠诚(Du et al.,2007)、抵制关于企业的负面信息(Klein et al.,2004)和购买意向(Sen & Bhattacharya,2001,Yoon et al.,2006)等。

五、小结

近年来,随着公众社会责任意识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丰富的内涵,研究国内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及响应,有助于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开展,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

当前及未来的一段时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有:1.现有研究多以发达国家的研究为主,我国由于起步较晚,相关研究尚不多。受不同社会背景、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不同国家的公众社会责任意识的差异显著。因此,关于我国的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评价和购买意向均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2.现有研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不够全面,大多集中在从事公益事业、环境保护或劳动用工保护等方面,从而将企业社会责任限定在了狭小的空间内。3.针对性的行业内研究较少,由于每一个行业都有其自身特点,因而不同行业的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可能会存在差异。因此,以行业内的相对水平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现实意义更大。

参考文献:

[1]周延风,基于消费者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述评[J].消费经济,2007

[2]周祖诚,企业社会责任相对水平与消费者购买意向关系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7

[3]甘碧群、漕伏娥,企业营销行为的道德感知与测度:消费者视角[J].消费经济,2004

[4]郭红玲,基于消费者需求的企业社会责任供给与财务业绩的关联性研究[J].财经研究,2006

第9篇: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范文

一、企业现行融资政策现状

企业融资政策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从融资成本来看,企业融资顺序应该依次是内部融资、外部融资,而外部融资里应先债权融资后股权融资。对于内部融资,我国很多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对于内部产生盈余以满足企业的发展往往是捉襟见肘,更多的企业需要外部资金的注入。而对于外部融资,我国与德日同属于大陆法系,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晚,市场机制不完善,金融市场机制更加不完善,相关领域监管不到位,很多企业的经营状况都没有达到证监会关于股票发行的要求。这是导致我国企业主要依赖银行存款进行外部融资而非发行股票的主要原因。然而,银行因其盈利特性和规避风险,有着天生的“嫌贫爱富”特征,越是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就越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支持,致使很多中小企业资金断裂,发展受阻。对于个体,目前我国企业往往有偏爱股权融资的倾向。这是由特定的经济转型背景下,我国股票市场的特征决定的。一方面,我国股票市场起步较晚,发展很不完善,证监会对于企业发行股票的监管不到位或不合理,致使股票发行门槛相对于国外较低,加之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滞后,使得企业发行股票的显性成本甚至比债券更小。另一方面,我国股票市场上散户投资者仍占有很大比例,这些投资者往往不够理性,同时在维护权益上也处于弱势,相比较于银行贷款对于企业的要求具有刚性而言,股东对于企业的监督相对不够,企业对于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往往有着更加灵活的使用范围。相比于银行贷款和股权筹资,我国金融市场上的其他筹资方式还很不完善,诸如融资租赁、典当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在企业融资总额中所占得比重较小。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融资政策相关研究

企业财务目标对于整个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具有导向作用。当前企业财务目标的主流思想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这种理论认为,能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决策才是对企业有限资源最优的利用方式。但是这种观点解决不了市场失灵和社会分配不公平等问题,一味地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损害了股东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导致了对社会责任的忽视。因此,对于企业财务目标的认知,有必要从传统的“股东价值最大化”理论转变为“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结,这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所以在此理论下,需要变革企业财务目标、决策、政策和评价等一系列重大的财务问题。

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企业的财务目标首先应发生变革,转变成有利于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其次,企业财务政策是随着其财务目标而改变的,相对稳健的资本结构、融资结构、债务水平和股利分配政策,是利益相关者理论下,企业财务目标对财务政策的要求。而在企业融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基本的融资成本和风险问题,还要考虑融资方式是否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是否对资本市场产生了负面影响等问题。这一点对于上市公司尤其如此,因为受到股民“用脚投票”的影响,上市公司的一言一行必须要考虑到对其公众形象的影响,考虑到相应的社会责任。

目前国内学术界中,对于企业融资行为的研究已经有一些,其中对于融资行为中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的研究相对较多,在这方面注明的赤道原则。张长龙(2006)通过对赤道原则进行大量的研究之后,结合我国银行业的特点,提出赤道原则有利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和谐。赤道原则的最大贡献就是明确了企业融资行为中原本相对模糊的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是国际上比较成熟和具有实践性的理论,李瑞民则研究了我国银行业应用赤道原则对于我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际上参与投融资项目的重要促进意义。

企业的投资和融资行为往往是相互联系的,社会责任理论在影响企业融资行为的同时,也对企业的投资行为产生了一定的约束。比如,当前沪深两大交易所都表示“上市公司重组再融资将与社会责任挂钩”,这一点对于企业内部资金不足时的融资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企业的融资过程必须受到社会责任的约束。另外,沪深交易所还分别表示,要“鼓励投资者回避缺乏社会责任公司”,这对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来说,它们的投资行为必然受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影响。

三、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考虑企业融资政策

国内学术界都与企业社会责任下融资政策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一是探索企业融资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二是研究社会责任对于特定企业融资的影响;三是研究企业融资政策中涉及到的社会责任问题。本文将重点从第三点出发,结合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两个方面,来阐述社会责任视角下企业融资政策的变化。

(一)社会责任对于权益融资的影响 现代融资理论下,企业融资来源具有优先顺序,具体表现为从内源融资到外源融资,而外援融资中债权融资优于股权融资。然而在当前中国特殊的转轨经济背景下,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的不完善,相关的监管措施不到位,放低了公司上市和再融资的门槛,同时我国债券市场相对于股票市场更加落后,最终导致了企业偏好股权融资的状况。

(1)过度再融资对社会责任的影响。上市公司在考虑大股东利益之外,还要关注中小股东东的利益和证券市场的承受能力,这是其作为公众公司所必需要承担起的社会责任,有利于维护公司社会形象。然而众多分散的小股民相对于大股东而言,在参与经营和收益分配上处于弱势地位。现实中情况正是如此,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有相当多的企业利用制度的漏洞从证券市场上大肆圈钱,企业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描述、分析和承诺只是愚弄普通股民的空话,普通股民很难或无法分享到公司发展的经济成果,这些都侵害到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动辄融资的规模就成百上千亿,证券市场正面临这资金不足的危险。上市企业再融资的方法和额度,涉及到平衡各方利益的问题。从上市公司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来看,仅专注于股东权益也说明了他们对于社会意识的漠视,这损害了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也反映出了上市公司在再融资中,股东自身的经济利益与其社会表现之间的冲突。

(2)过度再融资的危害及规范。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毫无节制的融资成功之后,利用各种方式抽逃资金,这是具有重大危害的。一是普通股民具有“用脚投票”权,当企业在圈钱成功后忽视社会责任,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企业的行为便会受到股民的惩罚,使得企业股票被大量抛售,引发股价下跌,进而导致企业大股东的财富随之缩水。二是对证券市场而言,如果企业圈钱现象普遍,将极大地打击二级市场上大众投资者的信心,导致投资者纷纷撤离股票市场,造成证券市场的衰落。三是上市公司不靠自身盈余的积累把企业规模做大做强,而是依靠融资来拼凑实力,势必形成缺乏竞争力的 “懒人公司”,最终将在竞争中淘汰。证券市场也有其提供资金的容量底线,过度融资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不仅会制约证券市场发挥积极的作用,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推进上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国家环保局已要求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在申请上市或者再融资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这表明了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融资的行为已经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对其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规范约束。

(二)社会责任对于债务融资的影响 随着全球社会责任浪潮的推行,很好履行了社会责任的企业往往更容易引起大众的关注,受到资本的青睐。相反,对于污染环境、不注重人权的企业,不仅普通民众会远离它,而且金融机构也慢慢在其贷款审核中加入了更严格的条件。比如,作为金融行业核心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控制不良资产贷款率等风险的过程中,也加入了关注企业是否有不负社会责任的投资行为等内容。

(1)金融机构方面:赤道原则和绿色信贷。赤道原则是由荷兰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于2002年共同提出的一项企业贷款准则,其核心思想是金融机构在考察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影响进行价值判断,从而对整个项目进行经济和社会责任的综合评估,而金融机构发挥的作用就是利用金融杠杆促进企业在环境保护和关注社会方面履行责任。

在我国,绿色信贷正是赤道原则在我国金融行业的缩影,机制正逐步引导我国产业发展方向和控制企业对环境污染项目的投资。受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和发达、企业素质普遍不高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是间接融资,而在间接融资中,银行提供资金的比例更是超过了80%,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这样的状况使我国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我国企业投资的方向,因此,绿色信贷作为银行间接参与到企业投资决策中去的重要调控因素,就能够极大地促进我国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是企业行为外部性的体现,环保要求的实质是企业产生的外部成本内部化,督促企业在发展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相应的社会效应,保护环境。而绿色信贷的调控方向就是遵循保护环境和产业政策主导的原则,阻断企业资金对“双高”行业的投放。另外,对于从事技术创新、生态保护,新能源开发,循环经济等项目的企业,绿色信贷政策会大力扶持,提供贷款支持并给予优惠利率,从而有效地引导资本市场资金的流向,促使这一类对社会有益的企业发展壮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整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2)企业方面:社会责任约束下的融资政策选择。现实中企业融资在以下方面出现了矛盾:一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融资难的问题;二是企业融资后经常违责任。如何将融资与社会责任相融合是解决这两个难题的关键。一方面,企业应努力提高其经济收益,增强内源融资的能力,而承担社会责任是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推动力。当企业考虑到了员工的工作状况,履行了对员工的薪酬福利的保证,员工将会有更高的工作激情,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也能改善外部融资渠道。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往往树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会更多地得到社会认可到,进而获得企业信誉。一旦企业树立起良好的声誉,融资的困难也就不难解决了。一是获得供应商的应付款支持。企业从供应商处获得的“自发性融资”,是基于双方之间的信任的。商业信用因融资成本低廉,债权人要求具有一定的弹性,所以受到企业的青睐。二是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银行放贷最主要的是审查企业的信誉,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而提高企业自身信誉,对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大有裨益。三是获得民间信任。除了信贷融资,内源融资,民间还有一部分富余的资金可以缓解企业资金问题。企业如果能够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起良好的社区形象,就更能够利用民间资本。四是获得政府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政府分担就业、环保和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压力,承担部分政府职能,政府自然会对于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税收支持。

四、结论

面对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不能仅静态地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应该在企业经营策略和财务政策中,加入小股东、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并在实际活动和政策中予以履行,这样才能可持续性发展。作为企业财务政策中重要的一个方面,融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应该从社会责任视角出发。企业应考虑自身在大环境中的责任,在追求发展的同时,自觉维护小股东、员工等的权益,保护环境,解决就业等,这样从长远来看,能够更加有利于企业的股权、债权融资以及政府支持,最终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人文和谐统一,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