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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安全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 A
一、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在电力工程施工中,施工事故的发生屡见不鲜,这主要是由于电力施工与建设等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管理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所致。归根结底主要是在安全管理这方面,相关的施工管理人员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将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到实处,没有将安全工作规程与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贯彻,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没有通过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方法不适当、安全生产状况不佳的现状,其结果必然使安全工作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工作所做的就只是应付检查,做样子给上级领导看,这就使得安全管理形同虚设,形成根本性的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只是时间早晚的事。
二、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建议
2.1、以人为本,落实责任,坚守红线
通过强化“红线意识”,始终把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与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决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积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共同坚守“红线”,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把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同时考虑、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在研究、决策问题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把安全生产“红线”作为一项原则,确保不突破、不降低。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守“红线”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构建起覆盖全面的责任网络,以有压力的责任目标促进“红线意识”的不断强化。要进一步细化、深化考核内容,将“红线”考核指标具体化并落到实处,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
2.2、隐患排查和治理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界定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实施监控治理并形成闭环管理。按上级(国家或行业)要求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报送。统计分析表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排查方法,落实责任人,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确定等级并登记建档。隐患排查要涵盖到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管理等各个环节。根据生产实际,策划检查实施方案,编制检查表,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排除。短期内无法消除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落实资金、明确时限和编制预案,做到“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监控,在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后进行治理效果验证和评估。
2.3、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做到常态化管理。
建立并执行一套完善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资格审查,离开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减少“三违”,使企业的安全理念和价值观被全员所认同和共同遵守,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2.4、设备设施标准化管理
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标志标识等是安全管理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过程中,各种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不断发生,其根源在于生产现场设备设施标准化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设备进场严格执行报审管理,并建立特种设备专门台帐,对设备进行管理。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定期检验,保存相应记录。特种设备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规定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保存相关的维护保养记录备查。通过缺陷管理、检测与跟踪等手段加强设备管理,可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在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上达到规范、统一,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2.5、加强危险源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
建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组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或危险后果进行评估、制定控制措施,落实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形成记录。分层、分类细化评估标准,创新评估模式,采用现场评估法(LEC 法)判断的危险等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编制应急预案。
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保证其有效可靠运行。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估。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电力安全监督标准化的管理
概括来讲,电力监督的标准化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安全监督的标准化、安全管理的标准化等几方面,具体内容如图1所示。
3.1、监督电力生产现场的安全
电力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于整个电力安全的管理极为重要。要求监督现场生产的监督人员能够及时的找出管理当中存在的漏洞及安全隐患,并将其立即纠正,进一步的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为此,在进行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时,应找出管理的重点及关键性环节,最大程度的排除安全隐患。而在工作内容的确定方面,则需具备一定的指导性及针对性,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
3.2、规划长期安全监督管理的方案
为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安全监督部门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相关的管理工作做出长期规划,将电力安全长期监督管理的目标明确。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员工的培训,促使员工能够结合自身的实践,不断的提升安全意识及技术标准。而在落实相应工作时,则需制定规范的、合理的计划及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展现出阶段性及步骤性,最终实现员工安全生产技能的不断提升,为电力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3.3、对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标准化的评定
在促进电力安全监督标准化管理的工作当中,首先应建立起标准化的评价制度,可采用外部审核结合内部自主评定的方式进行。通过量化形式对电力安全监督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找出管理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在最终构成针对性较强的方法及措施。同时,在管理过程当中,应采用动态循环的模式。根据电力循环的特点,完成相应规划,然后实施并检查,最后则需根据实施情况进行改进,最终建立起规范化的电力安全监督体系,实现标准化的管理目标。
3.4、监督人员的标准化管理
对于监督人员的标准化管理,可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上级管理部门可对安全监督人员及下属单位的信息进行管理,进而可对其管理工作的进展状况进行实时掌控,及时的发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的纠正。同时,还可根据安全监督人员的不同工作职责建立起相应的岗位,将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同时给出安全监督的相关标准。在监督管理工作当中,还需注重缺陷管理、运行管理、班组管理及日常安全管理。通过对监督管理人员的明确分工,并确定其岗位职责能够让监督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做到各司其职,进而提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性及规范性,以实现标准化的管理。
3.5、科学构建电力安全培训工作体系
科学构建电力安全培训工作体系,做好顶层设计是提高培训效果的关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强化电力行业安全基础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督管理效能,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3]475号)。该办法适用于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和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安全培训。其中,电力企业是指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包括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办法还规定,国家能源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力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依法对所辖地区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电力企业承担本企业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安全培训投入,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以某电网公司为例,电力安全培训纳入员工教育培训体系,其管理体制是: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总公司、各区域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地市公司三级管理体制。电力安全培训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要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由各单位安监、人力资源等部门牵头实施,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建设实操、实训安全培训设施场所,取得相应的培训资质,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证充足的安全培训投入,逐年制订专业安全培训计划,纳入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结束语
在电力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应将其贯穿于整个电力工程施工中,以确保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性。突破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安全管理理念,采用现代化的安全管理手段,以保障电网的稳定性,保证电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促进电力工程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述,郑霞忠,余迪.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评价[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4,02:167-172.
[2]雷占军.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探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06:148.
为了加强租赁厂房、场所的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监察等法律、法规,现就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租赁厂房、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安全生产条件和防火等级。需要改变其生产使用性质的,出租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消防等部门申办相关的审核和验收手续。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厂房、场所的生产使用性质。
二、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一)出租的厂房、场所(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书面告知承租方有关厂房、场所的安全状况和防火要求。
(三)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的多家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明确安全生产协调、管理人员。
(四)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质量技监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者督促承租方进行整改。
(五)发现承租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告知承租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质量技监部门报告。
三、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二)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制订应急救援、疏散和灭火预案。
(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书,并送交出租方备案。
(四)正在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五)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上明确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七)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质量技监部门。
四、出租方在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必须查验承租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出租后,承租方应当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营业执照按规定进行年检后,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送交出租方备案。
五、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意见第二、三条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一)租赁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二)厂房、场所地址、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特种设备状况。
(三)承租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和从业人员数量。
(四)出租方、承租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五)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六)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租赁厂房、场所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六、厂房、场所租赁双方应当遵守《市房屋租赁条例》,禁止出现下列行为:
(一)租赁本市内环线以内的厂房、场所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
(二)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安排在同一建筑物内。
(三)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四)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危险物品;违法制造、安装、改造特种设备,违法使用特种设备。
(五)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七、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承租厂房、场所的建筑结构,不得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承租方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必须事前书面告知出租方,经出租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明确的意见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实施。
八、租赁厂房和场所用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相关标准。
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生产场所与该单位注册地分设的,如需租赁厂房、场所,所租赁的厂房、场所应当与注册地在同一区县行政区域内。
九、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系统、行业出租厂房、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关键词:房屋建筑;安全监理;存在问题;加强措施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提升,在工程质量不断改善的同时也发现了诸多新的问题。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则是建筑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使得意外事件不断出现。结合实际情况看,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安全监理措施,才能积极改善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且为施工单位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为保持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
一、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国家现行的关于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施工依据。
(2)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通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
(3)巡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已落实了各项安全措施。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以及环节要亲自监理。
(4)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查的工作,包括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以及公司检查;积极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定时地抽查工人们持证上岗的情况。
(5)核对落实施工单位使用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情况,并给出意见。
(6)仔细检查施工单位是如何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这一笔费用的,确保施工单位是按照规定的投入来分配安全文明措施费。
(7)一旦出现严重违规操作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及时严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然后针对整改结果,给出复查意见;对于情况十分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停止工程然后向建设单位汇报;而对于施工单位不接受整改以及继续施工的情况,上报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介入解决问题。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先”原则
1、施工前进行严格审查
施工前的严格审查有利于将安全隐患消灭与萌芽状态。房屋建筑施工的监理工程师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以及安全技术,对于房屋建设中存在安全隐患可能性较大的施工部分要进行重点的专项审查。施工前的安全审查工作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度以及其他各项安全规章能够满足施工现场对于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布置能够满足安全需要,施工方使用的各类器械工具以及各种安全防护器材是否已经落实到位且质量可靠。一旦发生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情况,必须立即指出并责令整改。除此之外,还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确保具有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以应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问题。
2、施工过程严格进行安全控制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包括多项内容。例如,监理人员需要对承包单位的计量以及支付手续,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但并未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整改,则必须进行暂时停工处理,同时暂缓对于承包方的计量与支付申请。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不合格工序,施工方必须进行整改,否则禁止进入下一道工序,降低安全隐患的发生几率。在工序验收交接的过程中,如果建筑工程存在使用功能方面的安全隐患或者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监理人员应当将《中间交工证书》的发放时间进行延迟,以进行相关整改,整改后如仍无法满足安全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禁止单个建筑工程通过验收,保证整个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性。
三、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方面
随着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及人们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性认识的提高,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人员数量和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不能适应监理业务不断发展的要求,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数量匮乏,普遍存在一人兼任多个监理任务的情况。同时施工现场进行监理的工作人员素质存在差异,有些监理人员年龄过大,身体素质不能达到要求,有些监理人员的文化程度不高,接受新技术及知识的能力不高;有些监理人员技术不过关,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责任心;有一部分监理人员不能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责任的要求对施工企业上交的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普遍存在先进行施工后签字的情况;还有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时期,没有良好的执行能力,执行效果不明显,不能保障安全监理工作落到实处,间接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单位方面
现阶段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普遍存在着未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的现象。有些施工单位,没有具体规范的控制安全隐患的措施;有些施工单位不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其施工单位或质监部门只是进行例行公事的检查,随之象征性的让人员加以修改。导致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从而导致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排查;有些施工单位只重视节约成本、降低造价,盲目的抢工期,忽视了生产工人的安全,采购配置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数量有限,不能做到人人都配备齐全的情况,且防护工具和安全设施水平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此外,建筑工程建立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后,不能适应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趋势,也对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四、加强建筑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的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确保监理人员持证上岗
要高度重视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了让每名参训人员深刻了解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培训工作收到实效,培训讲师必须结合目前工作实际,按照通俗易懂的原则,认真编写培训教案,重点培训《监理工作规程》,明确违规违章操作处罚措施。在授课时结合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以事析理、以理明事地讲解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方法、控制措施。要求所有监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使监理人员全面了解当前面临的安全形势,提高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理工作,为全面实现安全目标营造出安全和谐的作业环境。
2、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监理,并且将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单位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施工方案,报送总监签字后才可实施。(3)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系数高。要求这部分工程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合理规划现场水电管线布置,明确土方开挖、人工挖孔桩、模板安装等技术规程。重点关注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工程、爆破、卸料平台的建设,新的工艺、材料和技术措施应用时,应加强现场巡视。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3、强化对现场机械、电力等设施的安全监理
(1)现场的机械、各种电器元件和配套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附带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可实行人机责任制,一人一机,科学检测维护现场机械。(2)健全现场管理制度,为安全检查、验收、维护、拆除等提供可参照的依据,检查验收若发现隐患点,应及时通报,责令整改。(3)强化安全防护方面的监理工作。
4、强化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工伤亡事故的监理
(1)项目部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救援演练。(2)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结案的监理。
5、加强对安全检查的监理
针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施工专项检查。通过查施工方案,查安全器具、查实体质量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现场的管控,以确保现场生产安全有序推进。开展安全检查旨在强化现场作业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活动安排,检查组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并细化了阶段检查工作任务、检点,力求活动取得实效,以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在检查中以提升监理履责为重点,督促监理项目部认真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加强现场管控,做好重要危险工序、部位的安全旁站、安全检查签证等工作,努力提升现场管控水平,实现现场作业环境,作业秩序的进一步优化,确保现场生产安全有序推进。
安全检查将重点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安全施工方案执行、安全设施投入、文明施工及标准执行、隐患排查及风险预控等进行重点清查,并对施工作业指导卡、指导书执行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对隐蔽工程开展随机抽查;加强对安全器具的检查,重点对器具的质量情况、使用情况、护手安全装置、漏电保护器、安全作业蓬、防护栏板等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规范,限期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复核工作,确保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6、督促落实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和运转
要求企业上下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责任使命,以更加务实、更加严谨、更加有力的作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完善工程包保、稳定、故障排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预案,切实排除隐患,做到守土有责,保好一方平安,具体要做到“五个强化”。一是必须强化安全意识。全企上下要始终高度重视,切实把发展经济和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施工全过程零事故。二是必须强化组织领导。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盯岗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稳定责任。三是必须强化查摆堵漏。各包干领导要立即行动,深入施工现场,全面、细致地对现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筛选,认真摸清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堵漏洞、排隐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结束语
总之,要切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需要政府、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只有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监理单位通过自身努力,才能卓有成效地做好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魏涛.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