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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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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

第1篇: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范文

2009年,“1+4”组团县(市)、区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其中,降尘量年平均值比2008年高新区下降18%;裕华区、桥东区、栾城县、正定县下降20%;桥西区、长安区、藁城市下降22%;新华区、鹿泉市下降24%。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政府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及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按要求实施硬化,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施工工地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中规定的相关防尘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城中村”的建筑渣土清运期限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3.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对市区及城市周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合理的立体绿化。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加强城市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

4.地面扬尘防治

对城市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学校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对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5.堆场扬尘防治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

1.市建设局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或工期1年以上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采用混凝土硬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以内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可采用铺碎石等方式硬化。

合理设置出入口,并采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4.0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施工工地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应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或细石等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

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垃圾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垃圾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2.市城管局

(1)主要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渣土清运车辆源头管理。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严格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准入,严禁无任何防尘措施的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加强城市主要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方式,对于市政道路定期保洁,市区主干道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周冲洗1次。裕华路、槐安路等主要道路与其它街道交汇处要有专人负责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对市区及城市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及时清运道路两侧市政施工产生的积土。

对城市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运监督管理

依据《*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园林绿化工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物,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及时清运垃圾渣土。

3.市园林局

(1)地面扬尘防治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2)主要交通道路扬尘防治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路肩及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时,其内土面应低于路侧围砌,减少风蚀和水蚀。

及时清运回填植树挖坑产生的多余积土。

4.市环保局

堆场扬尘防治。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5.市交通局

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主体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和硬化。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对城区周边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6.市交管局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对装载高度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且未采取覆盖等压尘措施的车辆,依法上限处罚,并不准上路行驶。

7.市教育局

学校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

8.市水利局

第2篇: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的速度越来越快,建筑施工工地数量逐渐增多。与此同时,我国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雾霾天气频繁发生,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1]。雾霾由雾和霾,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多出现于秋冬季节,是近地面层空气中水汽凝结的产物。雾的存在会降低空气透明度,使能见度恶化,如果目标物的水平能见度降低到1000米以内,就将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水汽凝结物的天气现象称为雾。霾,也称灰霾,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也能使大气混浊。据了解,可吸入颗粒物能导致呼吸不适及呼吸系统症状,可加重已有呼吸系统疾病及损害肺部组织。而导致雾霾天气的原因之一,即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及施工材料运输过程中遗撒等,这是颗粒物的来源之一。因此,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是解决城市雾霾天气频发的关键。

2.建筑施工中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建筑施工技术地下,施工期不注意设置遮挡防护墙,施工过程中产出许多粉尘,又无妥善处理措施或及时填埋、硬化等,轻风一吹,沙尘泛起,造成线状污染,是颗粒物来源之一[2]。

(2)旧房拆迁过程中,由于依赖人工,效率低下,废旧砖块等停留在拆迁现场,造成面污染。拆除管理环节不协调。拆除前相关责任单位不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部分拆除施工单位无资质,发生拆除扬尘时,落实责任单位比较困难。

(3)一些违法工程先开工、后补办手续,有的甚至不办手续。这些工地在文明施工方面投入费用很少,现场脏、乱。现场文明施工无法保障。

(4)自来水、电力、燃气、供热管线工程施工不遮盖土方,不采取防扬尘措施。

3.施工过程扬尘治理主要措施

针对工程施工过程扬尘污染的来源,经过研究、分析,可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施工现场不可避免的粉尘及颗粒物,施工现场制定清扫、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派专人负责洒水、清扫,通过这一措施,可有效的降低施工现场扬尘。

(2)楼内清理时,提前一天向楼内地面洒水湿润,尽量减少浮灰飞扬,避免污染空气,也便于清扫。屋面焦渣运输前用水冲洗,减少运输时煤灰飞扬,污染环境。在清除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时,必须将建筑垃圾用袋装好,然后用升降机运至楼下垃圾点,不得从楼上或升降机内直接向楼下抛洒。

(3)当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比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当预测到将有沙尘天气的发生时,要及时启动特殊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责任人到场,专人指挥,对现场的土方、地面进行覆盖洒水,将对扬尘污染影响降至最低。

(4)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运土方、渣土及散粒材料时必须使用防尘专用车辆,以防沿途遗洒扬尘。当土方车辆运出施工工地前,要采用专业的车辆清洗设备进行清洗。清洗后的泥水排入泥浆池,经过沉淀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在土方回填掺拌白灰施工时,不得抛洒,以免产生扬尘。

(5)预拌混凝土的罐车使用完,混凝土罐车应使用专业清洗设备冲洗干净,不要将杂物遗洒到道路上。

(6)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其中生活垃圾的存放应采用封闭式的容器。在向外运输建筑垃圾时,可提前洒水湿润后再装车,装车后要进行覆盖,以减少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遗撒和灰尘污染环境。垃圾清运选择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防止运输出现场的垃圾随意倾倒。运出的车辆要经过专业清洗设备清洗车轮、车身。

(7)施工中使用的聚苯板、保温板等容易碎的材料,要及时清理,避免产生扬尘。对装修中保护材料如塑钢门窗保护膜、陶粒砌块、加气砼砌块等,要及时清理,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8)为增强施工工地人员对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提高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定期进行防治扬尘污染宣讲,与劳务、物资供方签订环保协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要编写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认真将扬尘治理落实到人,定期对扬尘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进行考核、分析,总结经验,并对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进行奖惩。

(9)针对施工场地浮土厚重的问题,采取现场道路硬化管理措施[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采用混凝土硬化,混凝土路面厚度250mm,强度等级C30。大型公建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应根据土质、气候等情况种植花卉。

4、总结

在建筑行业不断蓬勃发展的今天,建筑施工场地对雾霾天气影响的日益严重,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显得特别重要。因此,我们应该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过程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为推动全社会扬尘污染防治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立茹.浅谈雾霾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影响及如何治[J];农业与技术,2013(9),235-236.

第3篇: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扬尘 污染 探讨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7(a)-0133-01

近年来,镇江市委市政府为推进山水花园现代化城市建设,启动了1000万平方米老城区城中村改造、南山生态科技试验区建设等一系列大动作。在这些高密度建设期间,受到国控空气站点附近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的影响,我市市区空气质量超Ⅱ级标准的天数明显增多,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明显下降,截止至4月底,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1%已经低于90%的蓝天工程考核目标要求,更不能满足基本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要求。为了进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扬尘,有效降低PM2.5、PM10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夯实环保模范城市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扬尘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进行了探讨。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体制性不协调

我市现有的城市建设体制造成了重建设轻管理,出现了管理意识淡薄、资金投入短缺、项目竣工移交过程中信息缺失严重等现象。而城市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导致建设成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低,使用寿命短等现象又反作用于城市建设水平的提升,严重影响后续规划的实施。

1.2 各管理部门之间统筹度差

扬尘管理涉及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区级城管部门受财政体制的限制,向建设施工方收缴的渣土处置规费,投入在扬尘防治上偏少。扬尘防治的管理部门涉及住建、城管、环保、交通、国土、园林等,各部门之间缺乏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实际执法管理中存在着交叉执法导致的重复及疏漏情况。

1.3 政策执行机制不到位

扬尘防治涉及多部门和单位,然而却存在管理不好“一粒灰尘”的尴尬局面,暴露出政策执行机制不到位,这就需要学习有关省市的成功的动态治理经验,政策出台要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结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创新。当城市规模扩大时.必须提前规划建设专用的垃圾处置场,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减少二次扬尘。

2 治理措施

2.1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信息平台建设

信息缺失是造成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落后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为使规划决策者、建设者和管理者拥有统筹的信息,需建立一个集信息收集、储存、分析、传递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它的建立能为城市规划和精细化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2 制定全市“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

由市环保部门会同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每月考评一次,考评情况作为年度辖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得分作为辖市(区)考核的主要依据。辖市(区)都必须建立督机制,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各类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进行联合督查。市区建立常态化式联合督机制,定期与环保、公安、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开展对市区各类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特别是主次干道积尘或产生扬尘以及渣土车未密闭运输和各类工程车辆驶离施工场地未冲洗,抛洒滴漏。在落实防控措施考评外,被媒体曝光、通报、市长、书记信箱督办、投诉强烈和屡教不改的,实一次扣分一次。

2.3 制定严格的行业准入机制,规范行业运行秩序

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防治施工扬尘,严格控制工业烟尘、粉尘排放,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控制,减少大气颗粒物的排放总量。

一是提升驾驶员从业门槛。酒驾肇事逃逸、涉毒、治安或刑事拘留、交通违法或事故未处理完毕、近两年内有12分记录着禁人。建立渣土运输企业信用评级机制,完善渣土管理数字化建设;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合格率低于60%的渣土运输企业(货运公司)不予办理渣土准运手续,直至培训合格率达标为止。

二是积极开展“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手对排放黑烟的机动车强制检测维修;严格监督产生烟尘、粉尘的生产和物料运输等环节,确保密闭、吸尘、除尘等有效措施的落实到位。强化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公安干警、环保执法“一体化”式全天候执法管理,严厉处渣土运输超载、偷运、偷倒及行驶途中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卫生、城管执法、环保增强协同作战能力,划定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规定燃放时间、地点及种类;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点,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从严监管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行为。

2.4 多种机制推动扬尘污染防治

(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开山采石单位的检,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及时修复生态环境。开山采石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本息不予返还。

(2)住建部门需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单位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建立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不仅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而且将其与工程款相挂钩,促使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落实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绿色施工”,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3 建议

根据我市扬尘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推进“精品绿化”工程建设,确保公共绿地、绿化带的裸土植盖,树池、花坛、绿化带等的覆土不得高于边沿。同时,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堆放场所必须按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围档、遮盖、喷淋、绿化、建设防风扬尘网等措施,物料装卸采取密闭作、避免作业起尘。

(2)创建主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制定降尘控制目标,控制施工扬尘,提高主干道保洁标准,消除裸土地面,大幅削减扬尘排放总量。

(3)房屋征收部门需要监管拆除单位配备防尘抑尘设备,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措施或作业区洒水喷湿,并对未开工建设的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抑制扬尘产生。

(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大气环境的意识。

4 结论

对我市扬尘污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列出了多条有效治理措施,并就今后的扬尘污染防治提出了新的建议。

参考文献

[1] 陈亚菊,胡勇,张灿.重庆市主城区扬尘污染监测及特征分析[J].三峡环境与生态,2011,33(4):11-14.

[2] 赵普生,冯银厂,金晶,等.建筑施工扬尘特征与监控指标[J].环境科学学报,2009,29(8):1618-1623.

第4篇: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范文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排水整治工作,保持和提升我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全力攻克蓝天保卫战和碧水澄清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居住舒适感,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建筑领域施工扬尘排水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温州市建筑领域扬尘污染防治指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建筑工地扬尘排水管理的长效机制,督促各方主体单位认真履行责任,有效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降尘系统的联动,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大力推广六级沉淀池等设施,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扬尘排水治理工作的震慑力,有效减少施工活动对城市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全面提升我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建筑工地。

三、整治标准和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实际,制定了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内容和标准(附件1)、施工现场排水整治内容和标准(附件2),并着重落实好以下几点措施:一是对处于主体高层阶段的工地要在外脚手架上安装喷淋喷雾等降尘系统,并与施工现场扬尘监测设备联动;二是在建工地要安装PM2.5、PM10等扬尘指标的监测设备并接入“智慧工地”系统;三是施工现场建立喷淋喷雾系统定期定时开启制度,在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中明确喷淋喷雾系统开启的时长和频率,城区内的项目除雨天外每天开启喷淋、喷雾降尘的次数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同时利用扬尘监测设备的检测数据开启现场的喷淋喷雾系统;四是建设单位按要求向属地综合行政执法申请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对处于桩基施工、土方开挖阶段的工地要建立车辆冲洗用水循环利用系统,设置三级及以上沉淀池并设置滤网(鼓励推广设置六级沉淀池),沉淀池的体量要满足冲洗水循环需求,通过沉淀过滤,重复使用冲洗用水,最大限度减少污水排放量。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底前)。各分局(所)要结合本辖区建筑工地实际情况,对照扬尘整治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组织对本企业各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按照标准要求,对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达不到要求的立即落实整改。

(二)自查自纠和检查督导阶段(2021年4月初至11月底)。各建筑施工责任主体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有效落实扬尘排水防治措施。我局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扬尘整治不力、情节严重的建筑工地予以处罚,全面形成“有问题必改,违法必纠”的共识,督促各主体单位落实和履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各分局(所)、各建筑业企业要对本次建筑工地扬尘排水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问题,汲取经验,全面完善和规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完善扬尘排水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局属各分局(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安管站,安管站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分局(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推动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扬尘排水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措施,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及时拨付费用;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施常态化监管;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并分阶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监督,将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列入日常监管内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对扬尘控制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督促各主体单位落实和履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四)积极推进绿色工地建设。大力宣传绿色施工理念,营造创建氛围,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将创建活动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指导和推广“绿色工地”创建工作,有效落实绿色施工标准的各项内容。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结合标化创建“八个必须”和《温州市绿色工地创建标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全面落实防尘防治措施,将施工扬尘防治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提升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水平。

 

附件:1、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内容和标准

2、施工现场排水整治内容和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内容和标准

内容

标准

管理措施

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责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支付方式。

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并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建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制度,建立扬尘治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扬尘管理台账。

对外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开展扬尘防治培训教育、技术交底、检查。

场地要求

连续、封闭设置施工场地围挡,重要区域和主要路段范围内的房建工程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m,材质符合要求,清洁美观。

工地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生产加工场地、材料堆放场地、办公区、生活区场地必须进行砼硬化处理,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施工作业和卫生保洁的需要。施工现场道路应做到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要求堆放,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场内裸露的场地、24小时以上不外运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措施,超过3个月不施工的裸露土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防止扬尘。

外脚手架按要求设置密目安全防护网并定期清理。

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出场,清运前应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封闭或覆盖等扬尘控制措施。楼层内建筑垃圾应采用封闭容器或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撒。

配备专人保洁,对工地道路、堆场、裸土覆盖区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

施工现场根据实际场地情况适当布置绿化,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在围挡顶部、运输主通道两旁、脚手架密目网外侧等部位设置喷淋、喷雾降尘装置,并应适时开启喷淋、喷雾降尘装置,市区内的项目除雨天外每天开启喷淋、喷雾降尘的次数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

施工现场配备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卫生保洁人员、移动式洒水设备和移动式雾炮,适时洒水清扫、开启设备降尘。

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并联网。

作业规范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喷雾或洒水措施,保持土方表面湿润,遇风力6级及以上天气时,应停止土石方作业。

基坑工程支撑拆除和桩头处理,应采用湿法作业、边作业边喷雾或洒水等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

对混凝土结构件或砌体表面进行剔凿、开槽打孔、清扫作业时,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应洒水湿润后作业。

使用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进行石材、木制品等切割加工时应采取湿化作业,宜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

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场散装水泥罐、预拌砂浆罐底部出口要采取封闭隔离措施,临时搅拌区、木料加工等产生扬尘的材料加工要设置封闭加工棚,防治扬尘飞扬,并采取措施降尘抑尘。

运输要求

工地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落实冲洗制度,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运送土方、渣土、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应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附件2

 施工现场排水整治内容和标准

内容

标准

排水控制管理措施

制定施工现场排水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施工排水控制管理制度,建立排水治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管理台账。

按规定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开展排水治理培训教育、技术交底、检查。

施工场地排水措施

在工地开工前设置完整、独立的雨水、污水、冲洗水排放系统。

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要做到雨水、污水、车辆冲洗水等三类水独立设置、分类收集、分级沉淀、有序排放,不得混排,特别是用于车辆清洗的冲洗水不得与雨水、污水互通混排。

对处于桩基施工、土方开挖阶段的工地要建立车辆冲洗用水循环利用系统,设置三级及以上沉淀池并设置滤网,沉淀池的体量要满足冲洗水循环需求,通过沉淀过滤,重复使用冲洗用水,最大限度减少污水排放量。

主体施工阶段的在建工地要有组织地进行排水、排污,雨水、污水、冲洗水应分流排放,待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洗车平台四周应按照场地条件设置放坡、防溢座等污水防溢措施,其中工地大门一侧应设置防溢底座或加设污水沟。

施工围挡底部必须设置30-50cm混凝土或砖砌底脚,严禁在围挡底部乱设排水孔洞,防止泥浆、污水外溢或渗流。

在进行钻孔灌注桩等可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设置泥浆池、泥浆沟,对泥浆进行集中收集消纳,严禁泥浆外溢。

严禁施工现场污水乱排偷排行为,临近河道的建筑工地,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措施,防止污水、泥浆漏排入河。

第5篇: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市建设;扬尘污染;危害;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前言

城市建设过程中,随之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也十分的突出。扬尘对于生态脆弱的城市而言,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尤其是可吸入颗粒的含量,造成了人们较大程度的犯呼吸、心脏等方面的疾病。所以,对于施工建设中的扬尘控制,,是打造低碳环保城市环境的重要方面。施工中的扬尘主要产生与建筑拆除、现场施工等环节,在强化扬尘污染的控制上,要落实好该些领域的扬尘控制,以降低扬尘的产生。

1城市建设施工中扬尘问题

1.1城市建设施工汇总扬尘的危害性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城市建设不发加剧,随之产生的扬尘问题也十分的突出。施工建设中的扬尘对于人们的生活工作具有较大的影响,空气中的扬尘在阳光的照射下,会对城市的能见度和气候造成最为直接的影响,进而造成城市居民的出行生活不便。城市的绿化比较脆弱,施工中的扬尘会影响城市植被的光合作用,减小了二氧化碳和氧气的循环转换,进而出现植被生长不正常的问题。同时,扬尘中的可吸入颗粒含量较大,对于市民的呼吸系统具有较大的影响,市民容易出现哮喘、肺病等疾病。从相关的数据调查看,城市市民犯心血管疾病的人数较大,居民的生活质量较差。所以,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关于施工扬尘的治理,是改善城市环境,切实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

1.2城市建设施工中的扬尘问题

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步伐加剧,城市各项设施建设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城市在市政建设、城区改造、设备安装等工程中,伴随有大量扬尘的产生。所以,在实际的城市建设中,扬尘问题也比较的突出。在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扬尘成为了城市的主要污染源,尤其是大量的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影响城市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据有有关的调查来看,全国大部分的省会城市,城市的污染源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而且污染程度占到天数的90%以上。相信,在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关于施工扬尘的问题也会越发的严重,对于施工扬尘的治理问题也成为城市环境改善的重要方面。

2城市建设施工中扬尘污染的产生

在经济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城市建设主要基于新旧城区的建设,扬尘的产生主要来源于建筑结构的拆迁、建筑施工、车辆行驶、废物堆积而产生。在城市的新旧城区的改造中,大量旧城区建筑结构的拆除,会伴随有大量的扬尘产生,尤其是拆迁过程中,注重拆迁速率而忽视扬尘控制,相关的环保措施没有及时开展,进而大量建筑垃圾堆放,施工现场尘土飞扬。加之,工程车辆频繁的行驶,施工中范围的车道出现严重的“二次”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平整或土方开挖也会伴随有大量扬尘的产生。工程的平整和开挖,对于施工场地的原有结构造成破坏,诸如植被造成损坏,大量的工程用地,在风的作用下极易出现严重的扬尘问题。而且在干燥的夏季等季节的施工中,关于天气气候而形成的扬尘问题十分的普遍。

城市间建设势必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以及需要大量的建设材料。在建筑施工中,。沙石、水泥等建材,在运输和管理上,极易出现扬尘的问题。并且,在建筑垃圾和建材的运输过程中,基于运输环保措施不到位,的运输方式,造成车辆中的建筑垃圾在风的作用下,出现“二次”扬尘的问题。同时,工程运输车辆的清洗不到位,运输来往伴随有大量灰尘和泥土的夹带,造成运输公路上的扬尘堆积严重,影响市政道路的扬尘控制。据此,在城市现代化的建设中,随之产生的扬尘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环境保护,单一的城市建设模式以无法满足人们对于高质生活的追求。所以,对于城市建设中的扬尘控制,成为了城市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控制点。

3施工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

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是我国社会转型的不然结果。在快速的城市建设步伐中,关于施工扬尘的控制,对于建设低碳绿色城市环境,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对于扬尘的危害性有较为明确的认识,对于扬尘的产生源有较好的了解,这是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的前提,在城市建设中要认真严肃的对待。

3.1重视施工中的扬尘控制

在城市的建设中,对于拆迁施工、土地管理等方面,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切勿出现野蛮施工情况的出现。在旧城区的拆迁过程中,要遵循科学的施工工艺,对于建筑结构进行合理的拆迁。并且在施工中可以做封闭施工,避免施工中出现“二次”扬尘的问题。同时,在房屋拆迁的爆破施工中,要基于实际的天气情况,进行科学的爆破,以防止较严重扬尘问题的出现。据此,在该些工程的施工中,要重视好扬尘控制工作,强化施工的监理工作,规范工程施工流程,是强化扬尘控制的重要方面。

3.2强化建设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工作

3.2.1基于封闭的施工方式

建筑施工过程中,便随有大量扬尘的产生,诸如沙石、水泥等建筑材料的堆放,极易出现扬尘的问题。据此,在施工现场以封闭的施工方式,可以降低“二次”扬尘问题的出现。并且,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需要及时的清运或者设置围挡性好的堆放场地,进行工程废物的堆放。在平整或开挖施工中,产生大量的扬尘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施工中要采取边挖边防治的方法,最大程度的减小扬尘的产生。同时,季节对于工程施工的扬尘控制也有较大的影响,尤其是雨季条件下的施工,要防止雨水冲刷所带来的泥土外泄的问题。

3.2.2强调工程作业区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特殊性,工程作业面大而繁杂。所以,强调工程作业区的划分,有利于扬尘控制工作的全面开展。在工程施工现场,建材的搅拌场地设置于空旷地;水泥、沙石等材料堆放于封闭的地方;施工中的建材废物集中堆放,并用帆布遮盖;在搅拌施工中,要基于洒水的方式降低扬尘的产生;工程木料加工需在较封闭的房屋之中,并在室内安装吸尘装置;工程开挖土要进行及时的清运或填埋,避免雨季到来时出现水土流失的问题。这些划分清晰的作业区,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扬尘控制工作,进而有针对性的对于扬尘进行处理和防治。

3.2.3强化施工现场的清扫和运输车辆的清洗

在工程建设的进程中,要跟进现场清扫工作的开展,对于各施工点进行及时的杂物处理,并安置洒水车,避免清扫施工中出现“二次”扬尘的问题。对于工程运输道路的清扫工作也非常重要。建设施工中的扬尘问题,很大程度上元素工程运输所造成的“循环”扬尘,以至于施工周围的扬尘污染十分的严重。据此,要强化路段的清扫和洒水工作,及时的清晰运输车辆,以减小车辆泥土等的夹带而造成的扬尘问题。

4结语

城市建设进程中,施工扬尘的污染问题是不可避免的。扬尘对于城市的生态结构造成较大的影响,并影响市民的出行和身体健康,是城市低碳理念的违背元素。在强化扬尘的控制工作,要强调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以及扬尘控制的重要性,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和谐的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薛国萍.扬尘污染评价及防治措施研究[J].泰州科技,2011(05)

[2]宴青青.抑尘剂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与应用[J].建筑安全,2012(04)

[3]吴小梅.低碳经济背景下长沙环境建设分析[J].中国市场,2012(02)

第6篇: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无尘;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环境的恶化。我国由于城市建设施工所造成的粉尘污染进一步加重,扬尘颗粒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做好建筑施工无尘化施工管理。

一、粉尘概述

粉尘主要是指漂浮在空气中的细小颗粒。粉尘的来源有很多种,可以分为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和无机粉尘。无机粉尘主要包括矿物类的粉尘,有机粉尘是指动植物以及人工制造的有机粉尘,混合型粉尘则是两种粉尘的混合体。在我国建筑业制造了很多的工业粉尘也就是无机粉尘,因为建设过程中都会伴随一些分解和运输的环节,这些环节中的粉尘都会通过空气随风进行传播,从而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二、粉尘污染的严重性

调查发现,吸入过量的粉尘会导致上呼吸道感染、心脏病、支气管、哮喘等现代疾病,近几年,这种因吸入过多粉尘而引发的疾病现象越来越多,这些悬浮于空气中的极细小颗粒微尘不但可以降低城市能见度,还会造成酸雨、光化学烟雾、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我们周边的环境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能见度降低给人们精神上造成一种压抑的感觉。再加上粉尘的成分不同,严重的还会影响到建筑物,尤其是较为年久的古建筑,很多都遭到了粉尘的侵蚀。

由于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正处于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过程中物料的装卸、堆存、运输等产生的建筑粉尘还会不断增多,已成为粉尘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见,建筑施工是产生扬尘的主要原因。

三、建筑行业中粉尘的来源

水泥尘: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矽尘:挖土机、推土机、刮吐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漆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石棉尘: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其他粉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属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炸药运输、储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使用石棉替代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粉尘。

四、施工现场的无尘化技术

1、挡风抑尘

根据空气动力学的原理,风到达挡风墙的时候,墙壁就会形成分离和附着随之形成气流,从而上下干扰降低了风速,从而大大的降低了风的动能,消除流风涡流,大大降低了料堆的起尘量。适当的透风系数的挡风抑尘墙能够起到不错的降尘效果。而且,在使用挡风抑尘墙之后风速降低,实际取得的抑尘效果更好。

2、绿化防尘

树木的种植能够大大降低粉尘的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树木能够降低风速,当风速减慢的时候,气流中的粉尘携带量就大大降低,达到抑尘目的。树叶的表面不平,而且能够分泌出大量的油脂和汁液来吸附空气中的粉尘。并且树木的树干纹理缝隙也能够有效的吸收粉尘,由于树木种类的繁多,滞尘的能力也大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叶片大、平展、硬挺、分泌物多的植物滞尘的能力会更强一些。植物滞尘能力的大小与植物叶量的多少成正比。有人经过了现场实际测量,结果表明:在绿化区域的粉尘量比空旷区域的粉尘量要少37%―60%。对道路施工场地粉尘的控制也可以根据边坡绿化技术。

3、抑尘剂抑尘

化学抑尘是当前路面防尘最为常用的方法,抑尘的效果也非常好,具有抑尘周期长、投资金额少、效益高的特点,是今后建筑施工中重要的抑尘技术。化学抑尘剂可以分为润湿型、粘结型、凝聚型和复合型4大类。随着新材料的不断开发以及除尘要求提高,复合型抑尘剂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将木质素磺酸钠、丙烯酸、双氧水、氯化钙、四硼酸钠、甲基硅酸钠按一定比例复合制成对煤尘具有良好效果的抑尘剂。

五、建筑施工无尘化管理的措施

由于粉尘的种种危害,给人们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粉尘的产生,最大程度降低粉尘的污染,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

1、制定合理有效的施工方案

在进行施工方案确定之前,建设单位要与施工、设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对尘土污染的施工现场进行仔细的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计算措施,组织进行施工设计。

2、喷雾降尘

即使在建筑施工场所洒水后,仍然存在一些场所的粉尘尤其是呼吸性粉尘的浓度还是很高,这就需要再次降尘。当前,最常用的降尘方法就是喷雾降尘,但是这种降尘方法并不理想。因此,要采用高压喷雾降尘的方法控制建筑施工现场的粉尘浓度才能起到效果。粉尘的源头跟踪与高压喷雾技术相结合,更能够大大降低粉尘浓度,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3、湿法防尘

就是通过洒水的方法降低施工场所、物料仓库等场所的粉尘浓度。而且这种方法成本低、操作简单、除尘效果好。湿法防尘的主要工作原理就是通过水吸附在粉尘颗粒上使其重量提高,降低尘土扩散面积。通过对施工地点的洒水处理,能够降低施工场地粉尘颗粒的浓度,杜绝了大规模扬尘的情况出现,保护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的同时也保护了周围的自然环境。

4、建筑工地周围应设置硬质遮挡围墙

在建筑工地的周围应该设置一定高度的围蔽施工设施。围墙要具有高度的严密性,并保证其整洁和完整性。工程的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也要用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其封闭的高度要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决定,但要必须保证高出作业面,定期进行清洗,一旦出现破损应马上进行更换。在施工场地放置的水泥、砂石和灰土等易出现扬尘的污染,应用密闭的丝网对其进行覆盖,防止在施工中出现扬尘以及废物飘散的情况。施工到了土方作业的时候,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保持土方湿润,或者用丝网对土方进行覆盖,保持作业场所的目测扬尘的高度低于1.5米,不向场外扩散。

5、施工车辆控制

在施工作业中对散装的建筑材料、垃圾、渣土等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车辆装载过满,车厢的牢固性和严密性一定要保证,最好使用封闭式的车厢,防止物料散落产生扬尘。在运输液体、散体材料的时候要进行遮挡和围护,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施工车辆在驶出工地之前要对轮胎进行冲洗,不能带泥驶出工地。

6、场地处理

对工地的道路和材料加工区域等地提前进行硬化是施工开始前的必要准备,保证施工现场场地平整、结实没有浮土。当施工场地闲置一段时间甚至更长时间,施工单位要对的泥土地进行绿化和铺装,防止扬尘出现。

7、清拆建筑控制

在进行建筑物拆除作业的时候,要先对拆除建筑物进行喷淋除尘,并设置立体式的遮挡尘土的措施。在建筑物爆破拆除之前,要充分做好扬尘控制的规划。可以取淋湿地面、预湿墙体、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建筑防尘排栅等综合降尘措施。还要尽量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8、其他措施

在进行灰土和无机料拌合作业时,需要使用预拌进场,整个碾压过程中需洒水降尘,在选址方面要尽可能的远离居民住宅区。装卸渣土和砂石等物料时不能凌空抛洒。严禁从高处直接向地面清扫废料或者粉尘。非雨天要定时洒水抑尘控制地表扬尘。建筑工程完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对工地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清理。

结束语

建筑粉尘污染,严重威胁着环境及人们的身体健康,并且造成城市的严重污染。所以说,研究如何更好的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进行无尘化的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及建筑施工效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人们对环境的重视,在工程管理中采用科学先进的无尘治理技术,将成为现代施工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郝瑞彬.我国城市扬尘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J].环境保护科学,2003,(120)

第7篇: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认真落实“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环境兴县、旅游活县、生态立县”五大战略,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加大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环境监管体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大气环境的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三、整治重点

1、重点规模企业污染防治;

2、城区三边范围内采石场、采砂场、砖瓦窑整治;

3、城区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整治;

4、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含道路交通建设);

5、餐饮业大气污染整治;

6、米粉加工污染整治。

四、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重点规模企业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县工业经济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电力公司

工作任务:对浙水泥、浙浦水泥、新晃冶炼厂、南天硅业、华东硅锰、秦箭炉料、红星集团、新中化工等8家重点规模企进进行重点监管,对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进行不定期检查,企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后偷排污染物现象发生。

(二)三边范围内采石场、采砂场、砖瓦窑整治

责任单位:国土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所在乡镇

工作任务:牵头负责沪昆高速公路新晃段、G320国道新晃段、S232省道新晃段两侧,舞水河两岸第一道三体屏障可视范围内,城市周边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石场、砖瓦窑的关闭工作。

(三)城区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各街道办。

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督促锅炉使用单位积极整改,将燃煤锅炉更新为燃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锅炉,或增加除尘脱硫设施,使用低硫无烟煤。

(四)建筑扬尘污染整治(含道路交通建设)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房产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

工作任务:

1、负责对拆除工程和在建工程扬尘污染的整治,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字231号文件,新建住房必须设置集中排烟气道,要求设计单位、图纸审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格把关,控制生活烟气污染。

2、负责对渣土运输、城市道路的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严格控制渣土和生活垃圾撒落,改进道路清扫设施,减少道路扬尘。

3、负责对拆除工程防尘措施进行审查,对拆除工程在办理拆迁许可证时要求拆除实施单位或(个人)必须编制拆除工程防尘方案。

4、加强公路建设的质量控制,对填筑好的路基进行撒水,尽快验收实施路面铺设;路面铺设对搅拌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原材料的运输和储存尽量避免扬尘产生,混凝土拌合严禁路拌;对管辖范围内的公路绿化工程进行系统性规划,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餐饮业的大气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市场服务中心、所在社区

工作任务: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的饮食业户,规范城区餐饮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标准及要求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督促业户落实加强措施,确保饮食业油烟不对周边造成污染,对未按规定完成油烟整治任务的业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米粉加工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各社区

工作任务:督促米粉加工小作坊积极整改炉灶,使用型煤或改烧清洁燃料,对拒不整改的米粉加工小作坊上报政府予以处理。

五、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时间为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分三个阶段:

(一)2012年8月1日—至8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工作是协调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明确规范的标准,努力营造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201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强化技术指导,对不按标准进行整改的业主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按期验收。对严重违法或拒不改正的业主将给予相关处罚。

(三)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督促落实阶段。协调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现场抽检整改后效果情况,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的成员单位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各成员单位将整治情况报协调领导小组,由协调领导小组汇总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张霞为组长,姚茂良、蒲少军、潘世新、杨慧英为副组长,县政府办、法制办、创卫办、环保、工业、国土、建设、质监、药监、交通、卫生、工商、公安、安监、房产、城管、地税、国税、广电、财政、林业、教育、发改、商务、工商联、商行办、市场服务中心、新晃镇大湾罗乡、方家屯乡、兴隆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有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政府办),由袁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菊英、李代群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各新闻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对大气污染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跟踪报道,对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三)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上述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环保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并与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使用、提拔相结合,从而调动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第8篇: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整治、餐饮油烟整治、涉VOCS污染整治,及各类工地建筑渣土运输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遏制大气污染,为确保完成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领导组织

此行动方案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组长由同志担任,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同志为副组长,组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同时,为推进工作落实,强化督导检查特成立专项督导组,由同志负责,成员、。

三、工作时限

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31日。

四、管控区域

示范区的整治范围为主城区。

五、管控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道路扬尘整治。

(1)开展集中清洗行动。4月26日前集中现有的冲洗、洗扫车辆对示范区严管区主次干道的快、慢车道、便道和小街巷开展“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的集中清洗行动

(2)道路清洗作业常态化。集中清洗行动结束后,要坚持对扬尘严重、受污染路段开展常态化清洗作业。对所有施工工地路段进行管控,对运输车辆较多的工地,要安排力量重点保障,抢扫、抢洗,确保路面干净。雨天应及时开展“借雨洗城”作业。

(3)保证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示范区严管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质量通过集中治理和常态化作业,应实现“双五双十”标准,即:主次干道每平米积土含量不超过5克,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支路、小街巷每平米积土含量不超过10克,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达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

(4)开展道路雾炮作业。优良天气时,雾炮车应围绕示范区严管区周边道路不间断进行雾炮喷雾作业,严控二次扬尘。当PM10>150微克/立方米或中度以上污染天气,接受空保专家组应急调度进行作业,当环境空气湿度<100%和>60%时,应停止雾炮作业。

(二)餐饮油烟整治。

(1)对示范区内依法清理取缔餐饮门店占道经营,杜绝店外炒菜做饭或无净化设施排放油烟等各类行为。

(2)严格杜绝露天烧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做到城区无违规露天烧烤冒烟行为。

(三)涉VOCs污染整治。

(1)涉VOCs工序实行错时作业。示范区内严禁在上午9时-下午19时之间进行室外喷涂、电气焊作业;

(2)敏感点周边涉VOCs单位退出搬迁。空气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表面喷涂、电焊等产生VOCs的门店全部退出、外迁。

(四)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1.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城区道路网格化保洁严格落实“双五双十”和“六无六净”标准。坚持常态化“机扫+人扫”规范作业情况,加大机扫车辆投入,按时按任务次数作业。每周对重点路段进行“深层次”冲洗,采取“双车并排冲洗+人工刷洗+湿扫收尾”的人机结合方式。

2.拆迁工程扬尘治理。拆除前要搭建围挡,制定详细施工和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计划。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确保车辆苫盖完全,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扬尘、确保车辆规范清运,严禁私拉乱倒。

3.运输车辆扬尘治理。渣土运输车辆“四必查一停运”执行到位,各检查站执法检查到位。运输车辆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车辆必须经过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保持车体整洁。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号牌清晰。对未取得渣土运输证的而从事渣土运输的“黑车”移交至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严厉查处、顶格处罚。

4.市政施工扬尘治理。实施路面挖掘、切割、破碎等作业时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绿化施工过程产生的种植土、弃土、余土等,工程位于主要路段的是否立即清运,位于一般路段的当天清运。种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对种植土和树穴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六、实施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各相关科室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对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治清单、责任清单、成效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网格监管人。4月底前,各责任科室要完成整改问题数90%以上,取得明显效果,确保各类整治问题无反弹。

(二)攻坚整治阶段(5月1日-5月20日)。各相关科室对剩余10%的不能立行立改的攻坚问题,必须在5月19前完成整改,局市容科、办公室要明确专人盯办,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确保整改效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5月31日)。对排查整治成效进行全面“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深化排查整治成管能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同时,由局督导组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检查,对重视不够、排查不全、整改不力、敷衍应付,攻坚效果不明显的有关网格监管人员,由局督导组提出问责建议,开展追责问责。

七、保障措施

第9篇: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范文

一、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工作原则。①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总负责,环保部门根据政府的工作部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应的职责实施监管和治理。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③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总体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我市制定的石灰和碳酸钙、化工、焦化、露天矿山开采、城市扬尘等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和总量控制标准要求进行治理,通过治理,2012年下半年起,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80%以上,辖区内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一)二氧化硫治理

(1)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区水和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的治理任务。

2012年3月底前,鲁源酒业公司1台锅炉,沃源公司2台锅炉,光力士公司1台锅炉、1座窑炉,制药公司1台20吨锅炉,鲁阳公司九分厂2台煤气发生炉安装末端脱硫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

2012年12底前,联合化工公司(原东风化肥厂厂区)和硝酸分厂2台锅炉,药玻公司(老厂区)窑炉安装除尘及末端脱硫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2)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

2012年6月底前,制药公司、联合化工公司、联合化肥公司完成锅炉烟气脱硫,投入运行。(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建成区内所有燃煤茶水炉,所有饭店、馒头房、早餐工程、早夜市的直接燃煤饮食炉灶,所有洗浴中心的供热锅炉严禁燃煤,一律改用电加热或清洁能源。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改造的,由县政府组织公安、建设、环保、城管联合执法进行拆除。(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一律采取集中供热。对现有分散燃煤供热小锅炉要。(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建成区沿街房、商业房等要采取集中供暖或采取清洁能源供热,严禁私自采取燃煤取暖。(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的新建小区或规划新建小区,不得新上燃煤锅炉,一律使用清洁能源供热。(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二)粉尘、烟尘污染治理

1、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2012年5月底前,第五水泥厂等水泥(粉磨站)企业全面完成辅料棚盖、原料入库封闭存放,严禁粉状原、辅材料露天堆放和晾晒,各排尘点全部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东里镇政府、各有关企业)

2012年6月底前,源能热电公司锅炉完成静电除尘加布袋除尘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³,西厂区新上末端脱硫设施。(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源能热电公司)

2012年6月底前,完成南麻镇位于电厂区域的综合治理:完成鲁阳公司九分厂、光力士球窑厂、联合化肥公司、瑞丰高分子公司、新力塑编公司老厂区茶水炉烟尘、二氧化硫除尘及脱硫设施改造。(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南麻镇政府、县经贸局)

2、焚烧作物秸秆及其他废弃物污染治理。

县农业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工作措施,巩固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成果。从2012年起,扩大禁烧范围,将树木枝叶、枯草、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纳入禁烧范围。城市建成区内有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治理,建成区外的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治理。县城管执法局要切实抓好建成区废品回收及经营点的集中治理。(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业局、县城管执法局)

3、城区餐饮服务油烟污染治理。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查处力度,集中整治餐饮服务业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三)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县公路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负责对省道、城区及乡村道路进行扬尘治理。重点完成泰薛路全程扬尘治理工作,机扫率、洒水(冲洗)率要达到100%。在城区周边主要路口建设24小时执勤的运输车辆漏撒固定检查站点,重点加强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篷盖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所有散装物料运输必须采取箱式封闭运输或全篷盖至车厢上沿下方30厘米,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城区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的管理规定,严禁未采取封闭方式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的运输车辆进入外环路(包括外环路)范围以内行驶。公安、交通、城管执法部门要联合对无证、无篷盖易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运输车辆实施依法处理。(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公路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

2、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全县各类工地必须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控制扬尘污染。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向县环保局报送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排污申报。所有施工场地周围必须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必须设置能够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建筑工地施工场地出口必须设置车辆清洗平台,严禁运输物料的车辆带泥土上路行驶;施工期间,粉性物料堆放场要设置挡风墙或进行篷盖。县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房管局负责拆迁工地扬尘的监管,建筑拆迁作业时,应配合洒水以抑制扬尘飞散。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和房屋装饰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部门:县建设局、房管局、城管执法局)

3、各类堆场以及矿山开采扬尘污染治理。

2012年5月底前,全县货场、堆场要完成场地及运输道路的硬化工作,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必须采取围挡、遮盖或全封闭以及洒水降尘等措施;2012年5月底前,依法取缔城区周边分散的无证煤炭经营业户及煤炭经销场点。(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县内贸局)

2012年5月底前,全县所有矿山企业、采矿区石子生产企业必须采取作业现场局部封闭、安装布袋除尘等措施;矿山开采运输途径道路必须硬化,并采取湿法保洁定期冲洗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或取缔。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城区周边及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开采矿山,依法做好破坏山体和开采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的督导工作。(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

(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加快机动车检测线的建设,在全县开展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2012年7月1日前,我县建成一处经省环保局验收后委托检测的检测站。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明确机动车监管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机动车排气抽检工作,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