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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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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履职报告

第1篇:普法履职报告范文

第二条普法联络员,是指在各镇、街、场,区属各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团组织及市直属部门(以下统称“各部门”)中选任的专职或兼职负责部门法制宣传具体业务,履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普法联络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二)有较好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热爱法制工作,熟悉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及文字表达能力,能够胜任依法治区上下联络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的普法联络员由个人自愿报名、部门组织推荐,上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各部门均应当选派一名普法联络员。

第五条普法联络员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同时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根据区各阶段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积极向本部门领导提出建议,参与制定相应的本级规划、计划,并及时报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贯彻落实区普法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精神,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提出并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三)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协助本部门领导抓好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

(四)及时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动态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相关工作数据统计报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创新做法、工作亮点、先进典型。

(五)及时反映本部门需要上级统一组织协调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重大活动情况。

(二)贯彻落实区普法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精神,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提出并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三)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协助本部门领导抓好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

(四)及时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动态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相关工作数据统计报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创新做法、工作亮点、先进典型。

(五)及时反映本部门需要上级统一组织协调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重大活动情况。

(六)做好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七)参与配合和承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六条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一)全区普法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持和召集,全体联络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部署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任务,交流依法治区工作经验。在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联络员集中培训一次,培训内容根据每年依法治区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确定。

(三)联络员每年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一次,主要内容是本部门、本单位的学法、执法、依法治理工作和自身履行联络员职责的情况。

(四)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联络员参加各种会议和培训情况,以及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勤登记,作为联络员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

(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总结表彰会,对完成任务比较好和工作成绩突出的联络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怠于履职、不正确履职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提出解除其普法联络员职务的建议。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支持普法联络员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个人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普法工作职责的,所在部门应当在5日内函告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依据规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新任普法联络员人选。

第2篇:普法履职报告范文

强化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代表建议意见办成率、代表满意率来衡量代表工作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m监督权落到实处。按照《*市*区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对年初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42件建议意见,经过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常委会召开了专题交办会,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明确了承办单位的承办责任和常委会内设机构的督办责任。在承办部门认真办理和常委会有针对性的督办落实下,代表建议意见都得到了较好落实,常委会会议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邀请了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增强办理结果透明度,代表们对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确保了代表建议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常委会8月份开展集中联系代表工作中征集到的5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过两次主任会议研究,常委会在向“一府两院”转交《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情况的报告》基础上,决定对常委会认为目前应重点考虑并予以解决的5件代表建议意见、今后应引起职能部门高度关注的9件代表建议意见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已经召开了专题交办会,正式交承办部门限期办理。常委会将持续关注代表建议意见落实情况,切实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落实。

全力组织好代表视察工作。2009年常委会共组织了4次代表视察,主要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现代农业发展、社区建设和政府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组织视察时,扩大了代表参与面,重视发挥各个界别代表的作用,重点吸收基层代表、熟悉相关工作的代表参加视察,并认真征集、转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关部门及时反馈了办理结果。按照常委会“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监督重点”的总体要求,常委会组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察,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消法”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升经营者自律守法意识;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使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加强对食品、农资及日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维权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维权工作态势等意见建议转交区人民政府办理,推动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代表专题调研活动。为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参政、督政作用,常委会确立了2个调研课题,先后组织15名相关界别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了代表专题调研活动,并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为区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一是开展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过程中,代表们认为,我区城乡规划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针对制约我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些问题,代表们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争取市政府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给予*区一定的参与城市规划的职能;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合理规划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区域,统筹生产区、商业区、生活区、城市绿地等空间布局,建设一批彰显*历史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位的特色街区和标志性建筑,打造我区的精品工程和城市品牌等方面的建议意见。二是开展了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针对我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常委会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办学保障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强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正确把握职业教育方向,推进职业教育深入发展等建议意见。

注重提高代表素质。常委会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在经常性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和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基础上,还注重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人大工作能力。一是坚持代表学习经常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代表小组、建立代表小组学习、活动制度,借助村“两委”换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契机,认真组织代表小组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理论以及人大业务知识。常委会通过联系走访代表等活动,及时通报全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保障代表更广泛的知情权。二是邀请市人大领导结合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如何发挥代表作用开展了2期代表集中培训。特别是近期即将召开的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前,我们将对所有人大代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这对于我区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更好地开展全区人大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二、扎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和谐发展氛围,支持促进发展显现新成效

积极促进经济健康运行。按照区委提出的坚持率先发展、更好发展、更快发展的目标,常委会就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积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全区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工作中心,专题审议了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高度关注重点工业项目进展,为推进“工业立区、项目兴区、和谐稳区、富民强区”战略的实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强化了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大对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跟踪监督,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了预决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预算执行审计等有关经济发展方面的专题报告,对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做出了相应决定。

高度关注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使人大代表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把代表和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农民职业技能教育等工作纳入了监督议题。认真开展了对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视察,提出了要围绕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科技种田水平和劳动致富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项目区后期管理机制,发挥好项目区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等意见建议。常委会始终保持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重点督办了代表们提出的诸如:关于我区应高度关注农村教育问题、应加大对化肥等农资产品销售的监管力度、应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大力抓好旱作农业项目试点等建议意见,努力推进我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依法治区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开展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职业教育法等三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视察,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实行了涉法涉诉案件定期反馈和督查制度,并结合相关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切实推进法律法规的有力实施,实现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检查了“五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针对我区普法工作情况,提出了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等特定对象的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等意见建议。

进一步深化干部监督工作。常委会依法履行对拟任人选的审查、任免程序,切实加强任前监督。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坚持提前印发给组成人员充分酝酿,努力把群众的满意度、公认度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标准,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采取听工作汇报、组织检查调查、开展代表评议,年终报告履职情况等多种措施,切实强化了对依法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接受7名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三、密切联系与沟通,依法指导基层工作,整体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动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工作。常委会进一步密切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工作。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先后来我区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内容涉及我区贯彻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科普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蒙古语文工作条例情况,社区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以及走访联系代表、慰问贫困群众等多个方面,常委会都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常委会还认真组织有关组成人员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和考察,推动上级人大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常委会自身工作水平也得到不断提升。

加强与先进地区人大的工作交流。出席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全市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工作探讨。接待了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巴林右旗人大常委会对我区新城区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学习考察。认真组织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活动,汲取外地人大做好预算审查监督、代表建议办理以及新农村建设、第三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推进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依法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常委会积极探索和改进与乡镇人大的联系方式,进一步增强与乡镇人大的密切联系,加强区乡联动开展工作。一是制定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为乡镇人大开展好工作指出工作努力方向,并就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调研工作。二是在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查活动时,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相互配合进行。三是开展乡镇之间的横向交流,组织了人大主席经验交流会和业务培训班。四是坚持邀请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力求扩大参与面,进一步深化了对乡镇人大主席的业务培训。常委会结合代表建议意见,目前正在研究探索街道人大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完善全区人大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人大工作协调发展。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水平,常委会履职能力得到新提高

坚持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党组领导保障和机关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报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争取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以及对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认真贯彻区委的工作部署,在全区经济工作、社会事业、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等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区委部署的重点项目专项推进、乡镇联系点、贫困村包扶点工作任务。

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化,以学习促进思想解放、素质提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议政督政水平。在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察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前,组织相关专家讲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工作针对性,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能。

积极倡导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的务实作风。注重结合常委会议题,安排更多的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以务实的精神和态度,扎实开展工作,增强了常委会审议针对性。加强机关建设,注重对人大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工作活力,全力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好务。

第3篇:普法履职报告范文

围绕中心履职 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常委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自觉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要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要自觉维护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工作大局中,紧紧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要深刻领会、积极推动党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做到与党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本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地把人大工作放在市委、区委的工作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主动地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年初,在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时,我们根据市委提出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和“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结合区委提出的“两重点一底线”目标任务,立足人大职能,提出了“三个紧紧围绕”。

紧紧围绕转型发展的工作重点,听取区政府关于调结构、促转型,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专题报告,举办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升能级”为主题的本届人大第一次焦点网谈活动;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推动闸北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不断提升区域的产业能级、有力促进服务经济的深入发展作出努力。

紧紧围绕旧区改造的发展难点,落实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参加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闸北代表团联组审议时“希望闸北区继续把旧改搞好,使闸北的面貌变化更大,群众得的实惠更多”的精神,专题听取区旧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组织视察动迁基地,慰问动迁一线工作人员,大力推动旧改这项惠民工程、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的民生热点,听取关于实施治安顽症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专项报告,监督检查闸北区的城市运行安全、消防安全等开展情况,组织视察“六五”普法决议落实、行政审判等司法工作,座谈交流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等,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居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突出民生重点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万事民为先”,人大工作要想做好,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作为人大工作的指导信号,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关心和服务群众作为人大工作的职责任务,多行亲民为民之举,多做惠民利民之事;把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最终目标,践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

本届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推进民生改善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中,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务求监督实效。上半年,我们将居民群众关心的苏河湾开发建设作为常委会的监督重点之一,打出“组合拳”,多管齐下,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督办代表议案。在今年的区人代会上,《关于加快做好苏河湾地区道路规划》的议案被大会确立为一号议案。根据议案办理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该议案拟办方案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规划好苏河湾地区道路,提升苏河湾地区的整体形象,力求实现该区域道路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互利共赢。下半年,区人大常委会还将跟踪检查政府办理议案和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

二是举办焦点网谈。区人大常委会以“聚焦苏河湾开发建设,打造闸北新亮点”为主题开展了第二次焦点网谈活动,与广大网民在线交流,有81人次的网民朋友参与活动,并对苏河湾开发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开展代表议政。作为一项已经连续开展15年的特色活动,代表议政日在代表和选民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借助这个活动平台,动员全体区人大代表积极为苏河湾建设倾心献智,倾力献策,活动共收集到4个方面50条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夯实工作基础 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工作搞活了,人大工作就有了生机。去年,闸北区各街镇规范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保证了在社区层面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服务。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代表联络室建设作为开局之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强化指导、建章立制、上下联动等形式,依托代表联络室建设,努力把代表工作推上新水平。

一是强化指导抓建设。今年,我们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对八街一镇代表联络室建设进行了紧锣密鼓的调研,在实现人员、场地、经费“三落实”和认识、责任、工作“三到位”基础条件的同时,要求找准定位,在社区层面做好闭会期间区人大代表履职的组织服务工作;拓展职能,对接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做细联络沟通,做实服务保障。

二是建章立制抓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建立街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对代表联络室活动的指导。街镇代表联络室也建立、修订和完善了联系代表制度、代表接待选民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同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的履职情况以台账的形式予以记载,帮助代表接受选民监督。

三是上下联动抓内涵。针对新任代表人数较多,对人大工作、法律程序了解不够,政策业务不熟的特点,我们从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镇代表联络室两个层面,统筹考虑全年代表培训工作。通过代表联络室,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各类视察、接待选民等活动,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监督管理作用和决策参谋作用。

强化人大意识 注重常委会自身建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是提高常委会履职成效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人大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换届伊始,区人大常委会就把加强自身建设贯穿于人大工作之中,坚持当好人大人、说好人大话、做好人大事。

通过思想建设,增强党的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意识,明确人大不是无事可做的“二线”机关,而是能有所为“一线”机关。要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做到敢于监督不失职,善于监督不越权,又要寓支持与监督之中,帮助“一府两院”行使好人民赋予的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

通过潜心学习,召开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使新成员逐渐适应,从外行变内行,使老同志与时俱进,更加学深一层,切实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素养、法律水平和履职能力。

通过调查研究,组织常委会各工委、街镇代表联络室以及人大代表等开展工作调研,对审议议题、监督事项等做到分析问题找准症结、提出意见有理有据、决策措施切实可行,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4篇:普法履职报告范文

一、注重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重点研读党的报告,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反复自学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业务法规,认真阅读《法制日报》《中国法制》刊物,从中吸取知识,借鉴经验,指导工作实践。三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营造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环境。

二、依法履职,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并向全区印发了关于《<XX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意>的通知》的通知,已有24家单位上报了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开展“普法菜单”式精准普法活动。先后在白音席勒、哈林格尔等8个地区开展了依法行政、土地管理、征拆补偿等方面的精准普法活动。此外,还在全市率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开展了“法律进校园”之模拟法庭活动。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5场(次),现场播放禁毒防艾宣传光碟1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多份,解答法律咨询189人次,受教育群众2.5万余人,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四是加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巩固完善已有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对4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法治文化广场以及多处宣传栏、法治长廊等进行定期更新维护,普法阵地焕然一新。五是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持续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全区已有63个村(社区)、23家单位部门参与了创建活动,多层次多领域创建体系已初步形成。

(二)深化法律服务,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农牧民权益、国家安全、反、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二是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员”“法律服务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解员”工作,出动流动法律服务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进行巡回宣传,为征拆补偿、棚改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三是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涉法涉诉案件制度。3月下旬,抽调律师、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多次深入哈林格尔镇官将村,协助当地司法所开展土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效果良好。四是坚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开展“坐诊式”服务、组织维权专项行动等,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服务群众483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5万余元。五是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坚持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现全区6家法律服务所、2家律师事务所共各类案件424件,解答法律咨询115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4件,避免经济损失约384万元;公证处累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9334件,接待解答来访当事人咨询1万多人次。

(三)助力平安XX,维护和谐稳定

1.认真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维稳工作。坚持领导干部轮流带班,确保了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动态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和思想状况,严防重新犯罪,现我区整体情况比较稳定。

2.加强人民调解和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预防网络作用,前三季度,共排查矛盾纠纷87起,成功预防56起,维护了地区稳定。继续打造特色法务室,10月,在包头市职教园区成立了职教园区法务中心;拟在XX恒大社区新建一处法务室,这些举措较好地落实了“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

3.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通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心理讲座、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使广大服刑人员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增强了矫正效果。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制度,采取不定期抽查,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管控。年初,对4名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慰问,为帮助其通过矫正考验期提供了帮助。现在册人员123名社区矫正人员,思想生活状态稳定,无再次违法犯罪苗头。

4.安置帮教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各司法所与当地派出所积极对接,通过纳入低保、动员企事业和个体工商户按需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等措施,将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了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四)利用现代媒体,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了XX区司法行政门户网站、“法治XX”微信公众号,方便了广大群众及时了解XX法治各项工作,2月、8月,两次做客包头广播电台“法治第一线”节目,与公众联系得到加强。二是继续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7年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目前各部门单位都已按要求陆续开展了学习。三是按照上级要求,连接政法网的电视电话会议室已投入使用,全面实现了自治区、市、区、苏木镇街道与自治区司法厅摩云系统的四级联网。四是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业务报表系统和管理系统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工作效。

(五)坚持党建引领,强化人才队伍

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开展手抄、党员承诺、微信答题、参观王若飞纪念馆等主题活动,党员党性意识增强。同时,紧抓基层党建工作,路诚公证处党支部已被组织部列为区级党建示范点。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上半年,集中开展了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队伍整顿建设专项行动。2月,组织全体干警参观包头监狱,深化廉政教育。

第5篇:普法履职报告范文

一、认真抓好民主法治规范村建设

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制度设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程序,不断完善村级治理结构,保证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争取到今年年底,完成300个民主法治规范村的创建工作。

1、明确重点

一是村级组织职责明确,运行规范。制定和完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及治保、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明确各成员工作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定和完善村二委议事规则,加强村集体领导原则。

二是提升村务管理水平,制订“实际、实用、实效”的《村规民约》,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三是强化民主监督。建立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集体财物和重大村务的监督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约束村干部的行为。

2、抓好试点

区司法局要选择2-3个不同类型的村,进行民主法治规范村试点工作,并取得经验。这项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

3、全面铺开

在总结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在8月份,召开民主法治规范村建设推进会,在全区各行政村推开。要求到年底有300个行政村达到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推行“五步工作法”,规范决策。

(1)建立和完善《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村务决策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生效条件;

(2)结合实际重新界定重大村务范围,要将财务开支额度、审批权限和村干部报酬、误工工资等涉及经济利益的内容纳入决策内容;

(3)建立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组织,加大户代表、村民联名动议案的工作力度,明确五分之一村民代表和十分之一户代表行使村务管理动议的权利。

(4)建立村党支部启动动议——村民代表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报告结果的工作流程,使“五步工作法”进一步完善。

三、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开局之年。要抓住这难得的机遇,加大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农村中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农民的权利义务对等观念,引导帮助村干部和村民树立规则意识、秩序意识、权利义务对等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增强村干部的自律约束、依法履职和村民的有序参与、议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行“五步工作法”,帮助村民围绕“四民主、两公开”,制定管用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制度,优化治理结构,规范村务运行。要充分发挥“两委”联席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学法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村务活动室、公开栏等学法阵地、开展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要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的法制教育培训、轮训活动。要引导农民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治能力,努力实现“每户有个法律明白人、10户有个懂法议事人、每组有个学法用法带头人”的农村法制教育目标。

第6篇:普法履职报告范文

一、强化法制宣传培训,提升全员法律素质。一是组织指导好“六五普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组织指导全系统各业务部门对内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对外加强法制宣传。要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把全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作为内部培训对象,把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外部普法对象,通过各级领导班子定期集中学法、全员定期学法、以案说法、刊播公益广告、举办知识讲座、在服务大厅、便民场所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宣传橱窗,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水平,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法制意识。二是配合省局做好《法治工商全省行》法制宣传片的拍摄工作。三是组织全员及部分人员参加全省工商系统《行政强制法》竞赛活动。四是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好转业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申办《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考试和执法证件颁发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提升牵头工作水平。继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全系统各级法制部门要牵头协调好依法行政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对内要做好本职、当好参谋,把法制机构的思路想法上升到局领导的决策;对外要主动沟通、积极协调,互联互通,掌握工作主动权。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1、印发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明确全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2、对考核细则规定的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3、监督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4、认真调研,争取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试点1-2个创新项目,打开法制工作新局面。二是强化法治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2013年省委省政府要对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市委市政府要力争成为首批“全省法治城市”,因此会加强对全市各单位的考核,并进行评先表彰。法制部门要采取以下措施,力争再获“全市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制订年度计划,确保全年工作有序进行;2、制订对县级局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考核细则;3、对市局机关的创建任务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职责分解到各部门,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调度相关工作落实情况。4、对工商部门立足职能推行的有利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施及时进行收集上报、宣传,让市领导、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深切感受到经济卫士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对全系统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强制法》自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第三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对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实施程序、法律责任都有明确规定。2013年要把《行政强制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执法监督重点,从行政强制行为的依据、程序、时限、文书使用等各个方面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强制法》在全系统全面、正确实施。二是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对全系统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相关上级机关。三是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活动,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调解及行政复议等各类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制监督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四是继续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涉及法制业务的有关工作和案件核审、大要案会审等其他执法监督工作。

四、强化沟通协调,提升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通过监督、服务、沟通、协调、追责等多种方式全程跟踪行政争议案件,力争行政争议案件保持“零错案”。一是要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确保执法监督履职到位;二是要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和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行政争议案件的原因、动向,积极应对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防止矛盾激化;三是要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涉案部门分管局长100%出庭应诉率;四是推行行政复议案件涉案部门分管局长全程参与制度;五是要加强争议案件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对应当追究错案责任的,督促责任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第7篇:普法履职报告范文

一、主要成绩

近年来,经过市人民政府不懈努力和相关部门的履职尽责,巴城市容和环境卫生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市环境更清洁、秩序更优良、城市品牌形象初步显现,基础设施和功能发挥日趋完善,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巴城人民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政府高度重视。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针对巴城实际,依据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实施办法》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施行,使巴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更加有章可循。同时,把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市民意识、法治意识作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来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内容,采取单位组织学、重大节日集中宣传,组织巡展巡讲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先后印发《环卫公约》、《城管知识问答》、《规范城市市容秩序的通告》等学习宣传资料。整合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资源,开设“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题栏目和节目,正反典型报道相结合,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人和事予以公开暴光。大力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开展“城管文明市民”和“城管文明之家”评选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和文明意识,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引导,逐步形成了“巴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风尚。

(二)基础建设加快。按照巴城发展的需要,将巴城城区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域、一般限制区域和开放便民区域,建立专业市场、临时市场,规划设置了卤菜、夜啤酒、小吃、小百货、水果、花卉、修配、仓储、娱乐等开放便民区,推进城市功能分区。千方百计开通城市公交,方便市民出行。去年以来,相继完成南坝、滨河堤基础工程和二环路五段建设,打造了钟鼓楼片区和南池北路两个商业步行街,回风大桥前期工程进展顺利。整治了小街小巷、并安装简易路灯,新建了一批公厕、垃圾中转站,启动了北门街、圣水巷整治工程,大力实施雨污管网改造等,使城市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集聚服务效能大大提高。

(三)管理规范有序。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紧紧抓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包绿化、包净化、包美化、包亮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制,积极探索生活垃圾袋装,定时巡街清收,封闭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园林绿化管养维护,灯杆广告位特许经营,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座商归店、农贸归市、摊点归区,重点整治城市“牛皮癣”等城市管理的有效举措,初步形成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管、人民爱”的良好氛围,多数市民表示满意。

二、主要问题

巴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虽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人的城市意识不够高。巴城设地、立市的时间不长,农村进城人员多,素质参差不齐,受到一些旧生活习惯的影响和知识水平的限制,不习惯城市生活的方式,不熟悉、不遵守城市行业规则,甚至破坏城市规则,对城市化建设管理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城市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例如:乱扔乱倒,乱排乱涂,随地吐痰,一些较偏僻的街巷垃圾、杂物堆积、无人清扫,摆货出街,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损坏公共设施,绿化等现象仍较突出。

(二)功能不尽合理。在经济欠发达与城市规模快速扩张的地方,一般会导致管理向利益让步,规划向开发让路,环境向建设低头等无奈选择,使城市的公益设施、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滞后,一些居民集中区、商业繁华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农贸集市、城市主干道和繁忙街口,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服务功能较差。例如:巴城停车场明显不足,红绿灯设置明显偏少,个别路段行车不畅,事故较多。公厕设置明显偏少和不尽合理等。

(三)管理力度不够。城市管理职责分散,责权分离,主体错位,重复管理,无人管理,交叉管理,表现明显,随着城市发展和法治步伐的加快,巴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体制、机制有些不相适应,特别是城建管理、交通管理、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体制不够顺、制度不够全、工作不够细、管理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城市意识。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和形式,进一步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力度,强化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市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认同感,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归宿感,增强广大市民遵守、维护、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深入人心、深入民心,形成市容和环境卫生由全体市民共建、共有、共享的良好城市心态。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功能。将学校、专业性市场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建设,机动车辆停车场建设和临时停靠车位的划定,红绿灯设置以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城市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尤其是商业性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明确城市功能分区,力争用1-3年时间,完善城区主干道、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的公厕和交通红绿灯设置,加大雨污管网改造力度,实现雨污全部入网分流,年内完成巴人广场公厕建设和回风广场红绿灯设置,整治后河桥、柳津桥头交通秩序。

第8篇:普法履职报告范文

一是认识不清。监督议题是地方各级人大履职行权的“路线图”和总纲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监督议题选择的好不好、确定的议题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人大监督的方向和重点,更决定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的问题上,思想认识不统一,原则把握上有偏差。有的思维观念陈旧落后,把常委会、主任会和专项审议与专题调研混为一谈,概念不清,选题不准,监督议题、调研议题、工作安排“一锅烩”,“胡子眉毛一把抓”;在征集遴选年度监督议题时,有的视野不宽,仅仅局限于人大相关工委对口联系部门工作的“小圈子”,把议题选择作为履行工作程序而已,既不重视汇集民意,又不严格依法筛选,甚至不动脑筋,等着上级人大常委会确定好监督议题后,再“依葫芦画瓢”,盲目性较大;有的仍然习惯按以往传统做法,年度议题由人大各委室提出,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即可。对于选择的监督议题程序上是否合法?确定的听审议题是否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合拍?是否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否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考虑的不深不细。

二是定位不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一府两院”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对象,县区人大主要应围绕 “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要求报告的专项工作来选定监督议题。但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每年在选择监督议题时,定位不准,有的把本不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内容纳入人大监督范畴,只满足一般常规性的工作审议,忽视对政府依法行政和专项工作监督,或只重视对公、检、法、司机关小范围内司法监督,忽视对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事关国计民生的热难点问题的法律监督;有的年度监督计划,既不安排专题辅导和法制讲座,不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找不准法律切入点和工作结合点;监督的内容不是区域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甚至一些地方人大主次颠倒,各自为政,绕开“一府两院”监督对象,直接把基层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一些工作错误地纳入常委会视察听审议题,盲目进行监督,造成监督“错位”、“越位”,这样的结果,势必会消弱人大职能定位,造成人大工作偏离方向,权力机关的地位下降,给监督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选题不精。人大监督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方方面面,但县区人大每年选择监督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包揽一切,只能根据工作实际,精选一些监督议题,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视察调查和审议监督。而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时由于顾及各方面工作的平衡,以及在具体操作中的难以割舍,年初工作安排确定的议题内容和一般性工作仍然偏多,听审重要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少;一些地方人大不能坚持“抓大事、议大题、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没有把人大工作放在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工作重点不突出。有的听审议题陈旧老套,贪大求多,本末倒置、主次不分,顺序排列错误,选择的议题不是涉及面较窄、影响不大,就是偏离主线、没有重点,缺乏新鲜感,实施监督效果不佳;有的视角不大,只盯一点,不顾其他,甚至一味强调监督议题口子越小越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复交叉,一个部门、一项工作连年听审,“换汤不换药”,热衷于吃“回锅饭”。这不但不利于常委会集中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而且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视察调研和专题审议,实施监督效果较差。

四是方法不活。按理说,地方各级人大由谋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到确定审议议题,一般有启动、征集、筛选、确定、公示、实施等六个环节,监督法更是特别强调要根据七个途径反映的问题加以选择和确定听审议题,并要多方征集、筛选,征求同级党委意见,与“一府两院”有效衔接,经主任会、常委会后讨论审定后加以确定。可实际上,这些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在一些地方人大被人为减化或弱化,有的不倾听民声、不顺应社会关切、不响应党委要求、不回应“一府两院”诉求,不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既不向社会公开征集,又不与有关方面沟通协商,更不认真筛选论证,集体研究决定,对外公示。听审什么议题?具体监督“一府两院”啥工作?全凭领导兴趣爱好和个人情感,搞个人说了算,结果只能是“自编自演”、“自点自唱”、“事与愿违”。

五是机制不全。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审议议题计划的实践看,主要是监督议题的征集机制、筛选机制、评价机制、公开机制不完善,有的法律虽有规定,但不够具体;有的只有原则性要求,缺乏程序性规范。如法律规定,人大 监督应向社会公开征集、多方征求意见、充分讨论协商、认真筛选论证、综合分析评价、集体研究决定、对外公开。但具体怎么操作,规定的不够明确;尤其是对未履行这些环节和程序选择的监督议题是否合法有效?如何处置?对选定的议题经人代会或常委会通过后能否修改变动?中途根据情况变化和形势需要,能否增添新的议题?等等问题,目前尚无一个既合理、又合法的解决办法。

那么,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好人大监督议题呢?笔者认为: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监督议题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载体,监督议题的选定,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效果和质量,可谓人大工作的“总纲目”。正确选定常委会监督议题,对于人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大局,监督“一府两院”依法履职,促进人大有序监督,减少人大工作的随意性、无序性、盲目性,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水平,都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应把选择确定好监督议题作为履职行权的基础和抓手,创新思维理念,切实改变以往旧的传统习惯和做法,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好监督议题,才能把人大应有的监督职能发挥好。

二是要把握好工作定位。选择确定监督议题是地方国家机关行使的一种权力行为,主要针对的是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内容应涉及人大审议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因此,县区人大选择监督议题,必须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从大局着眼,从宏观入手,突出“发展”主题、扭住“民生”核心,注意把区域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焦点、“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监督重点,统筹考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内容,科学合理地安排监督议题,真正做到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相衔接,与“一府两院”需要集中力量推进的重点工作相衔接,与关系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相衔接,确保人大常委会会议所选择和确定的议题,主要应是涉及本行政区域长远的、根本的、重大的,并且是迫切需要人大审议决定的工作或事项;特别是监督的事项属于事关最广大人民利益或是某一社会群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使监督议题符合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切合地方发展大局、顺应群众愿望诉求,使人大监督更能把握全局、更体现民意、更符合实际、更具现实针对性。

三是要选准选好议题。“一府两院”工作繁重,涉及面广,人大的监督不能事无巨细什么都管,监督议题过多可能会给“一府两院”工作带来不便,甚至影响人大工作效能。所以,县区人大选择监督议题既不能偏离主线、贪大求多,又不能只盯一点、口子太小。在议题的确定上要按照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若干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实施监督;在议题选择上,应坚持“少而精、抓大事、议大题、求实效”,多方汇集民意,选准工作重点,找准切入点,关注热难点,适时将“一府两院”在年度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和要求报告的工作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的主要选题,将社会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及时纳入人大监督的范畴,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改进工作;在议题内容上,应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内容科学安排监督议题,既要有专项工作监督,又要有法律监督;既要对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普法决议贯彻执行等常规性工作做出安排;又要注意审时度势,紧跟国家政策、紧扣党委决策、反映人民诉求,突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工作;并参考上下人大工作情况提出初步监督议题,经主任会议权衡综合后,作为全年监督工作内容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使确定的议题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9篇:普法履职报告范文

一、突出机构改革

1、抓机构组建。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和检验检测机构,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执法力量,落实基层监管责任,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2、抓人员到位。按照中发〔2013〕9号和国发〔2013〕18号文件要求,整合食品监管职责,将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人员、编制配置等划转到同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充实基层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力量,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统一性、权威性。

3、抓监管保障。按照“权责对等、人财匹配”的原则,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改善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办公经费、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检验设备等基本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监督支撑体系。

二、强化日常监管

4、创新监管手段。综合运用行政许可、审评认证、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稽查打假、执法办案、监测抽验、召回退市、风险排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提升风险隐患与风险防控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把好生产源头关、原料关、进货关,通过风险防控、全程跟踪,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施有别管控,风险防控分析、分级分类监管,加大对销量大、隐患多、风险高等高危领域的巡查监控力度。

5、突出监管重点。一是抓好学校、工地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小餐饮业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等聚集区的监管,严密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制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快推进新修订药品GMP、GSP实施。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基本药物、特药、疫苗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督检查。三是推进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检查。四是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备案工作,强化保化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及风险监测工作,继续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违法宣传、违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6、强化稽查打假。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日趋网络化、隐蔽化的趋势,加强稽查执法和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基层稽查执法力量,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稽查打假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稽查打假奖惩机制、问责机制、行刑两法衔接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稽查,深入开展重点稽查,组织实施专项稽查,加大案件查办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专项整治

7、开展小餐饮业整治行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城中村、车站、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整治,重点对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门前灶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小餐饮业持证率。进一步加强整治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督查督办,实行重点突破,确保验收达标。

8、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加大违法宣传销售,违规贮存运输,违规广告等领域的整治力度,强化对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

9、开展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制假售假,非法加工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重点检查中药材来源、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等问题,建立完整的生产、检验、销售记录,实现产品质量追溯机制。严厉查处违规购进、非法生产销售,出租(借)证照,虚开票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技术监督

10、加强检验检测。根据监管任务要求,合理确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快检、抽验计划,保障抽验覆盖面。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收集、评价、报送工作。

11、强化风险监测。整合全市食品药品监测资源,健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和风险监测任务。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判断,提高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强化全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风险评估,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落实快捷、畅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加强风险预警基础建设,努力提高预警能力,科学开展风险监测和预警。

12、完善应急处置。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处理好投诉举报,完善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推进重点建设

13、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总局、省市局总体部署,结合全市机构改革进程情况,建立基层监管业务工作规范,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执法证件,统一业务标准,统一设备配置,统一着装要求,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规范管理,统一形象识别,提升监管效率和整体形象。

14、推进12331申诉举报系统建设。推进县级12331平台建设,建立县、所分流转办机制,发挥受咨询投诉、收集案件线索、接受群众监督等服务功能,扩大12331的知名度,提升技术服务支撑的能力和水平。

15、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民生100工程”要求,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6个,实现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创造放心安全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环境,形成运转有序、效果明显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六、建立共治体系

16、推进行业自律。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出台惩罚性赔偿措施,大幅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运用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开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对情节严重失信者实行清退和行业禁入,提高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意识。深化示范创建工作,发挥典型引路和标杆的带动作用,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教育、管理、监督的作用。

17、推进部门联治。按照全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部署,切实理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实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和盲区。机构改革到位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不松、不断、不乱。机构改革到位后,要充分发挥食安委办牵头抓总的作用,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责,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抄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协调机制,促进部门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整体合力。

18、推进群防群治。完善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查快处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机制,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力度,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互动活动,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七、加强宣传引导

19、加强科普宣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市场、进企业活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普及安全常识,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汇聚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大环境的正能量。

20、加强法制宣传。以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纳入全省“六五”普法为契机,重点抓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两高”办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解释》、最高法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若干规定》、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引导诚信守法。

21、加强舆论引导。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按照“有利于维护群众利益、有利于妥善处置事件、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原则,及时权威信息,牢牢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八、完善保障机制

22、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作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立足之本,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亮证执法、程序合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件报告和集体讨论、案件合议和处罚内审制度,健全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制度。通过制定标准、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规范。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对违反法定程序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3、着力提升队伍素质。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推进监管队伍的迅速融合,做到监管职能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结合监管实际和队伍现状,以基层监管队伍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严明监管纪律,落实好各项工作规范,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并落实好执法岗位工作责任制、失职(错误)追究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内外监督。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和用人机制,营造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