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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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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

第1篇: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电子支付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2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电子支付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的优势。用户只要拥有一台上网的PC机,便可足不出户,在很短时间内完成整个支付过程。电子支付的出现,使人们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自由的进行电子商务交易。

我国商业银行瞄准时机,紧随互联网经济发步伐,在金融电子化基础上不探索创新转型的道路,寻求新的增长点。电子支付以其低成本、跨地区、随时随地及个性化的优势,迅速改变着银行传统业务模式,并已成为银行最为关注的新兴的战略领域。

一、商业银行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一)电子支付产品得到广泛应用

目前,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产品的种类主要有:

一是银行卡支付。可以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中使用,在因特网上使用时,它可以在各个银行相互认可的前提下,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的流转,因而能够更为快捷的实现电子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银行卡普及率不断提升,截至2013年3月末,我国银行卡业务106.25亿笔,金额100.2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85%和19.34%。银行卡发卡总量约为36.94亿张,同比增长19.06%。其中:借记卡发卡量为33.51亿张,同比增长19.18%;信用卡发卡量为3.43亿张,同比增长17.85%。银行卡消费额占同期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47.2%,比上年提高6.7个百分点。

二是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的一种非现金流通的货币,其具有支付适应性强、变通性好、交易成本低廉等特点,是电子支付的最为重要的载体。

三是电子票据。电子票据是指将传统票据改变为带有数字签名的电子报文,或利用其他电子数据代替传统票据的全部信息。电子票据借鉴纸张票据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电子数据传递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用电子票据支付,能够节约人力物力成本,而且银行还能通过网络银行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客户提供标准化的资金信息。因此,电子票据日益成为高效的电子支付手段。2009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商业汇票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环节全过程的电子化,进一步丰富了电子票据的种类,提高了电子支付应用频率。

(二)电子支付清算平台日臻完善

自2005年起,全国相继实现了大、小额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支付清算系统的上线运行,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支付清算体系。通过这些系统的建设,实现了跨行资金结算的即时到账、支票的全国通用、商业汇票的无纸化交易等历史性飞跃,极大提升电子支付交易的便利程度。尤其是2010年建成的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有效的支持了商业银行提升网上银行服务水平。

二、商业银行电子支付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客户端存在的风险

客户端存在的风险主要是指操作风险。客户在办理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业务时不同于柜面办理业务,没有了柜台人员对办理的业务相关内容及证件的核实审查,由于客户自己操作不规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或者在使用网络环境时不熟悉使用环境而被不法分子利用,登录假网站或者钓鱼网站,泄露了客户自己的账户信息、身份证信息、网银登录密码或者丢失U盾密码等情况,这些问题从而导致客户出现资金交易风险。

(二)电子类渠道存在的风险

客户在通过某银行进行网上银行签约且办理电子支付业务时,如果银行对于自身的网络安全没有必要的安全措施或者加以防范的话,则存在客户交易信息被篡改和窃取的风险。如果银行在自身渠道制度设计、技术路线设计和技术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势必会使客户资金出现损失,产生交易风险。而这种风险是电子类渠道或者电子商务支付所特有的风险,它不仅可能局限于交易的各方、支付的各方,还有可能导致整个支付系统的系统性风险。

(三)银行端存在的风险

银行端存在的风险主要是指银行推出的服务于客户的各类电子产品在产品设计方面考虑不足从而出现缺陷,内控管理方面制定不严格出现内部管理混乱、职责不明确、内部勾结作案等,网站风险防控能力不足致使黑客入侵窃取客户资金,网上交易风险监控能力不够使得出现客户资金变动或者发生异常时没能够有效地监控或者及时阻止风险的发生,这些问题直接导致客户资金被盗取,并出现资金交易风险,从而引起客户的不满及投诉。

(四)法律方面存在的风险

现行的《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适用的主要是传统意义上金融业务,而目前日益增长并且发展迅猛的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特有或者新的问题:例如电子支付活动的监管、电子支付在反洗钱方面如何界定、电子支付对于客户隐私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如何防控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使得银行端在开发或者从事新的电子支付业务时没有法律依据可参考及缺少电子支付业务方面的法律风险分析与研究。

三、对商业银行电子支付风险防范建议

为了使电子支付健康、快速发展,应该加快我国电子支付相关法律的建设,加强电子支付安全保险,建立起电子支付业的统一行业规范,加大对电子支付的法律监督力度,完善电子支付的法律体系,为商业银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与此同时,电子支付风险管理应以保证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为核心,在满足监管要求并保障业务平稳运行的前提下,通过电子支付各参与方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安全的支付生态圈。为此,商业银行应建立一整套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为一体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开展风险评估检测、加强商户管理与客户安全教育、丰富交易安全认证手段、强化交易监控并完善相关事后处置措施等,提升商业银行电子支付风险防范能力。

(一)建立事前防范机制

事前防范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手段进行预防,将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降到最低。事前控制主要包括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电子支付商户管理和客户安全教育。

第一,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商业银行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或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电子支付业务相关安全策略、内控制度、系统安全、交易认证、客户信息保护等进行风险检测与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升电子支付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加强电子支付商户管理。商户直接受理客户支付需求,加强商户管理可以将风险关口前移。加强商户管理首先应建立商户准入与审核机制。应通过对商户基本准入资料核查、商户资质与背景调查和商户风险评分等形式,多维度评测商户风险,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商户采取差异化的风险管控措施。其次,应定期对商户的经营情况进行跟踪与动态评估,并加强对商户的检查,提前防范商户经营恶化或违规事件的发生。最后,商业银行还应建立商户的退出机制,对出现严重违规或资信及经营情况急剧恶化的商户实施退出管理。

第三,客户安全教育。目前的电子支付风险事件很大原因来自客户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因此,客户习惯和安全意识的培养将对整个行业发展都至关重要。银行可通过门户网站、网点、微博等多种渠道,将宣传折页、安全手册、安全动画、案件警示教育短片等各种形式的客户教育信息融入柜员风险提示、市场宣传、客户体验活动中,并协调电子支付中的各参与方合作开展安全教育宣传。

(二)加强事中控制管理

事中控制是对风险事件进行监控,银行在风险或损失发生时,尽量快速发现风险事件,将风险带来的损失减低到最小。事中控制手段包括交易安全认证与交易实时监控。

第一,丰富交易安全认证手段。根据人民银行《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过规范》要求,对于电子支付等高风险交易,应采取双因素安全认证措施,即在客户静态密码之外,银行还应进一步应用动态口令、手机短信验证、USBKey数字证书等安全认证手段,并将具体安全认证措施与电子支付交易限额相结合,在平衡客户交易使利性的同时,保障客户支付交易安全。

第二,做好交易实时监控。建立电子支付交易事中监控体系,在全面采集商户端交易地点(商户网络地址)、交易性质与交易目的信息基础上,通过预先设定的可疑交易监控规则,实现对电子支付业务监控、跟踪、定位与反欺诈管理,并通过对可疑交易落地人工核实,强化认证等手段,防范电子支付欺诈风险,保证客户交易安全。

(三)完善事后处置措施

事后处置主要包括交易违规的事后追查、应急管理及风险赔付机制的建立。银行应针对电子支付业务制定专门的业务应急预案,并通过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公安部门等合作,建立欺诈事件快速查询与响应机制,及时冻结可疑账户资金,并为欺诈案件的侦破提供相应交易或资金流转记录。同时,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银行声誉,应针对风险事件建立相应赔付机制。

第2篇: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 ;电子支付 ;电子货币;网络电子支付安全技术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15-0079-03

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关键环节,电子商务与传统的贸易有着很大的差异,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首先电子商务在虚拟的Internet网络中进行,交易的双方不见面,也见不到实物,因此各自对对方的身份不了解,不可能像传统贸易一样通过查看对方的有形的证件来加以确认,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其次电子支付交易的资金是无形的货币,买卖双方都对此极度关心,都希望通过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支付手段完成资金的交割,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和资金不受损失,因此电子支付手段关乎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最后电子支付的安全决定着人们对电子商务活动的信心,电子支付的便捷影响了电子商务领域的普及和发展。

了解电子商务的特点,研究电子支付技术,掌握电子支付工具的使用是推广、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事业必不可少的工作。

一、电子商务概述

(一) 电子商务的概念

根据1997年在巴黎举行的世界电子商务大会对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所作的定义,电子商务是指实现整个贸易过程中各阶段的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从涵盖的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获得数据以及自动捕获数据等。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分为:EFT、电子报文传递、联机服务,WWW应用四个阶段。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运作费用低廉,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获得较高利润;交易虚拟化,可以简化交易步骤,提高交易效率,为多方提供了方便;覆盖面广、运作时间长、跨时空的鲜明特点大大增加了企业商业机会;开创了数字经济时代。

二、电子货币和电子支付

(一)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是电子支付中的一个重要元素,本质上就是一种使用电子数据信息表达、通过计算机及通信网络进行金融交易的货币,这种货币在形式上已经于纸币等实物形式无关,而体现为一串串的特殊电子数据。

电子货币可分为“储值卡型”电子货币、“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和“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

(二)电子支付概述

电子支付是指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也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是采用先进技术,用数字化来完成信息传输和款项支付;电子支付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经济和安全;电子支付工作环境是依托于互联网这个开放平台。电子支付包括网上电子支付系统和在线支付方式。其中网上电子支付系统包括电子货币系统、支付清算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等;在线支付方式包括银行卡、电子现金、电子支票、智能卡等。

(三)网络电子支付

1.网络电子支付概念。网络电子支付是基于电子字符的基础发展起来的,它是电子支付的一个最新发展阶段,是21世纪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支付手段。

2.网络电子支付的安全要求。根据美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的文献中给出了安全的5个属性:可用性、可靠性、完整性、保密性和不可抵赖性。对于具体的网络电子支付来说,安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保证网络上资金流数据的保密性;资金流数据不被随意篡改、保证相关网络电子支付信息的完整性;资金结算双方身份的认定;资金的支付结算行为发生的事实及发生内容的不可抵赖性;网络支付系统运行的稳定可靠、快捷,做好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功能,并且保证快捷的支付结算速度。

(四)网络电子支付过程中的安全技术

网络电子支付与结算是电子商务业务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快捷、方便、可靠的网络电子支付方式的普及应用是电子商务能被广泛接受且能顺利完成的根本保证。

为了保证网络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采用了多种安全措施,包括网络本身的安全及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协议,常用的安全措施包括保证网络本身安全的防火墙技术,数据安全传输的数据加密和解密技术,数据完整性技术,数字证书与CA认证中心,及相关的安全通信协议如SSL协议和SET协议。

此外,电子货币的形式:电子钱包、电子现金、银行卡。

三、 常用的电子支付

包括:电子现金、电子支票、智能卡、利用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

目前常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支付宝、财付通、安付通。

四、我国电子支付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一)我国电子支付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的电子支付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从整体上看,目前基于Internet平台的网络支付方式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众多的挑战和问题。网上支付硬件设施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国内各个地区由于经济的原因发展也不平衡,严重影响了运行效率和支付质量。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着信息管理水平低、信息机构不健全、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与建设成本过高、经营管理中运用计算机网络不充分等问题。电子支付业务的支撑系统还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如信息泄漏、假冒通信、假冒信息等,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方的信用风险的恶性循环会危及银行业,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将会给消费者、企业、银行各方带来损失。目前我国缺乏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这些技术多为国外研发机构或IT厂商所拥有;软件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软件开发的基础平台多为国外厂商提供;高性能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多是由品牌的产品所垄断;在信息集成的增值和增值领域,国内企业的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另外,我国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其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相距甚远。因此必须制定完整严格的保障制度。对于交易过程中的技术规范和实施标准各自为政,缺乏统一规划,不利于互联互通,同时也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必须尽快制定统一的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国家对电子商务活动领域的法律放归严重滞后于技术和应用的发展,不利于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监管措施不完善带来风险,电子支付的业务都是通过虚拟的网络来进行,没有传统字符的各种证书和凭据,为电子商务的监管增加了许多困难,各国都在研究采取各种技术和措施,加强监管力度,我国电子支付监管方面的法规几乎是空白。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激烈的价格竞争导致国内支付公司很难盈利,不利于本行业的发展。交易双方的诚信度太低影响电子支付的发展。国内计算机技术水平低以及人们长期以来的观念和习惯影响电子支付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在我国电子商务的知识还亟需普及,需要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网络技能。

(二)我国电子支付发展的前景与展望

伴随着时代的脚步,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呈现多样化趋势,并朝着安全、高效、便捷的方向发展。由于电子支付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解决好电子支付的瓶颈迫在眉睫。我们必须理清电子支付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在编制的过程中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形成代表不同群体利益的方案。通过规划所确定的制度措施对电子支付行为主体进行约束和指导。明确规划战略目标,制度措施可操作性强。明晰电子支付发展规划的编织程序所包含的五个步骤,即前期调查研究,规划草案,全面协调,正式方案和公布实施。鉴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培育市场与构建和完善支撑环境。只有在全社会建立起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信用体系,优化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环境和配套设施,提高电子支付的安全可靠性,才能逐步激发出电子支付市场的热度。

(三)解决我国电子商务问题的对策

企业信息化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基础。目前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尤其是因特网的出现和应用得到了相当的普及,信息技术迅速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我国企业信息化的策略应注重以下五个方面:企业信息化的准备,企业内部资源的整合,企业外部资源的利用,建立电子商业社区,开展电子商务。

加强政府的积极参与,发挥政府的规划和指导功能。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政府和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推动。由于我国企业规模偏小,信息技术落后。另外,我国的信息产业处于政府垄断经营或政府高度管制之下,没有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帮助难以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因此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规划和指导,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比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引导,推动企业参与电子商务,构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的研究和标准的制订,另外还必须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建设步伐。

五、结论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电子支付起着关键的作用,电子支付的形式多种多样,为了保证电子支付的安全、便捷人们研制了和采用了各种安全技术,包括网络安全技术中的防火墙技术,采用的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技术保证了网上传输信息的机密性,数字摘要、数字签名、数字信封以及在此基础上的SSL和SET安全协议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不可抵赖性,各种支付手段和支付工具层出不穷,极大地方便了用户在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支付过程。本文对网络电子支付活动中使用的技术及常见的电子支付工具作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希望能对我国电子商务的普及以及电子支付技术的应用起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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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辛明军,史豪斌,潘纬,陈英勇.电子商务系统分析与实现[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7]Elias M. Awad 著,干红华,蔡晓平译.电子商务从愿望到实现[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第3篇: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范文

[关键词]经济效果传播效果电子支付

1994年10月,美国《热线杂志》站点卖出了全球第一个网络广告,开创了互联网广告的新时代,也标志着数字媒体开始成型。今天,大大小小的网站上都挂上了各种网络广告。2005年全球因特网上的广告支出已达到147亿美元,2006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46亿元;至2010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57亿元。

网络广告效果的测定,不仅能对企业前期的广告做出客观的评价,而且对企业今后的广告活动,能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它对于提高企业的广告效益,不论是宏观的经济效益或是微观的经济效益,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网络广告效果评估的含义和意义

1.网络广告效果评估

网络广告效果是指通过广告调查、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和制作、广告和实施等网络广告活动,对广告主、消费者,以及社会所产生的效益和作用。

按广告效果内容分类网络广告效果可分为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本文正是以这两个为基准进行效果评估的。

(1)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是指广告活动在促进产品、劳务销售,增加企业利润等方面的作用。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是广告活动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效果,也成为网络广告的直接效果。

(2)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是指广告活动在消费者心理上的引起反应的作用。广告的传播效果是一种内在的具有长远影响的效果,也成为网络广告的间接效果。

2.网络广告效果评估的意义

(1)有利于完善广告计划。通过网络广告效果的评估,可以检验原来预定的广告目标是否正确,网络广告形式是否运用得当,广告时间和网站的选择是否合适,广告费用的投入是否经济合理等等。从而可以提高制定网络广告活动计划的水平,争取更好的广告效益。

(2)有利于提高广告水平。通过收集消费者对广告的接受程度,鉴定广告主题是否突出,广告诉求是否针对消费者的心理,广告创意是否吸引人,是否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从而可以改进广告设计,制作出更好的广告作品。

(3)有利于促进广告业务的发展。由于网络广告效果评估能客观地肯定广告所取得的效益,可以增强广告主的信心,使广告企业更精心地安排广告预算,而广告公司也容易争取广告客户,从而促进广告业务的发展。

二、常用的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方法

1.网络广告经济效果评估的内容及指标

网络广告的最终目的是促成产品的销售,广告主最关注的是由于网络广告的影响而得到的收益。收益是广告收入与广告成本两者之差,网络广告经济效果评估的内容及指标主要包括网络广告收入和网络广告成本。

(1)网络广告收入(Income)。网络广告收入就是指消费者受网络广告刊登的影响产生购买而给广告主带来的销售收入。

(2)网络广告成本(Cost)。目前有以下几种网络广告的成本计算方式:①千人印象成本(CostPerMille)。千人印象成本是指网络广告所产生1000个广告印象的成本,通常以广告所在页面的曝光次数为依据。②每点击成本(CostPerClick)。所谓每点击成本就是点击某网络广告1次广告主所付出的成本。③每行动成本(CostPerAction)。所谓每行动成本就是广告主为每个行动所付出的成本。

CPM是目前应用最广,也是使用起来最简单的指标。其含义是:广告显示1000次所应付的费用。CPC也是目前常用的指标,在这种模式下广告主仅为用户点击广告的行为付费,而不再为广告的显示次数付费。由于CPM和CPC两个指标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所以有人提出了CPA指标。CPA指标对于广告主最有借鉴意义,因为网络广告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产品的销售,这是通过消费者的行动来实现的。

2.网络广告效果评估基本方法

(1)通过服务器端统计访问人数评估;

(2)通过查看客户反馈量评估;

(3)通过广告评估机构评估;

(4)通过网络广告效果评估软件评估。

三、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

1.电子支付的概念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和资金转移的行为。

电子支付从基本形态上看是电子数据的流动,它以金融专用网络伪基础,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传输电子信息来实现支付。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按照支付指令的传输渠道电子支付可以分为卡基支付、因特网支付和移动支付。

2.电子支付工具

电子支付系统中使用的支付工具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银行卡电子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

(2)电子现金支付工具,如Mondex、NetCash等;

(3)电子票据支付工具,如电子支票等。

3.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原理

电子支付评估模型

网络广告引起的购物过程

(1)无效果阶段。顾客可能被网络广告的广告词、画面或者是其他因素吸引进入产品页面,但并未对所宣传的产品产生兴趣,于是离开。这个阶段可视为广告失效,并未对顾客产生任何效果。

(2)传播效果阶段。顾客对产品产生了兴趣,于是浏览该产品。但可能因为诸多因素,顾客仍然会离开,不选择购买产品,但其对产品已经有了一定了解,留下印象。如果顾客对产品感兴趣,便会有购买欲望,当顾客下订单,选择支付方式,便完成购买。但这个阶段并不代表顾客已经完全确定购买商品,存在许多因素使得顾客改变购买计划,取消支付,那么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并未实现,实现的是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这样的潜在用户可能会有再次购买行为,产品的特性已经印在他们的脑海中。

(3)经济效果阶段。处于该阶段的顾客已经完成支付过程,即不会出现退货或者未支付货款行为。电子支付的完成,标志着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完全实现。因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许多顾客会选择线下支付,选择线下支付的顾客在完成确认订单后视为经济效果实现,因为商家在收到线下付款后便会确认订单,然后发货。

第三个阶段的完成,说明了网络广告为企业直接带来了经济效益,以电子支付完成为评估点,每完成一个,说明网络广告该次点击是有效的。在支付系统中设置一个计数器,来统计完成电子支付的次数N,确认订单数为M(等于电子支付次数N和非电子支付次数M-N之和),商品价格x,每次购买量y。在确认订单处设置开关n,当n=1时,表示支付完成;当n=0时,表示未完成支付。在电子支付处设置开关s,当s=1时,表示选择电子支付;当s=0时,表示选择线下支付,s取值的前提是n=1。Nsx∑y称为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记为NE=Nsx∑y;(1-s)(M-N)x∑y称为非电子支付经济效果,记为E=(1-s)(M-N)x∑y。那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为:n[Nsx∑y+(1-s)(M-N)x∑y],记为B=n[Nsx∑y+(1-s)(M-N)x∑y]=NE+E。

例如,一位顾客某一次点击网络广告并完成购买,那么n=1,若选择电子支付,那么s=1,所购商品单价为10元,一共购买了5件,那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就是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因为(1-s)=0,那么,s=1,x=10,y=5,N=1

NE=Nsx∑y=1×1×10×5=50

若该顾客选择线下支付,则,s=0,x=10,y=5,M-N=1-0=1

E=(1-s)(M-N)x∑y=(1-0)(1-0)×10×5=50

两次所得结果虽然相同,但是所包含的意义不同,第一次是电子支付经济效果为50,第二次为非电子支付经济效果为50,那么为什么网络广告实现的最终经济效果为两者之和E+NE,仍是50。因为我们计算的只是一次购买行为,选择了电子支付,NE就为0,选择线下支付,E就为0,因为一个人一次不可能又选择电子支付又选择线下支付,所以选择电子支付时B=n[Nsx∑y+(1-s)(M-N)x∑y]=NE+E=NE+0,选择线下支付时B=n[Nsx∑y+(1-s)(M-N)x∑y]=NE+E=0+E。再来看个例子,某商品在一个月内的购买情况如下:

被确认订单购买了10次,即M=10,其中有6次选择电子支付,即N=6,那么M-N=10-6=4,该商品单价x=10,在6次电子支付中,每次购买的数量为5,3,6,7,1,4,即y1=5,3,6,7,1,4,另外4次线下购买中,每次购买的数量为2,4,9,1,即y2=2,4,9,1。

则,

记住,单位可不是元,因为效果并不是效益。这里的几个结果所反映的是网络广告到底产生多少经济效果,而网络广告的传播效果是无法精确计算,例如每个人对产品的记忆程度是不同的,或者是偏好有所不同,导致广告对其影响程度会有很大差异。

四、电子支付评估网络广告经济效果模型的利弊

1.直接反映出网络广告带来的经济效果

本模型的根本目的就是估算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因为对经济效果的评估是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目的。对经济效果的科学估算,可以为企业对网络广告的实施效果提供分析基础,企业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分析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不仅可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也可以为其他网络广告提供有用的参考数据。

2.与电子支付相结合,完全的电子化是未来发展必然趋势

电子支付已经成为网上购物一种必不可少的支付手段,方便快捷的特点使得电子支付替代线下支付成为可能,但电子支付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也制约着电子支付的普及进度,也就会影响本模型的使用。但随着网络安全性地提高,电子支付趋势势不可挡。

3.将网络广告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基本分开,有利于评估直接经济效果

网络广告的经济效果和传播效果是很难完全分开的,因为广告对人们心理造成的影响会导致购买行为,但也会慢慢消失。如果顾客一次点进就完成购买,这样评估便容易许多了。本模型利用电子支付完成确认订单就增加一次经济效果评估系数N,可以很清晰的将传播效果和经济效果分开。

4.以技术手段进行评估,排除人为因素对评估效果的影响

因为评估的采集和计算都是由计算机完成,因此可以排除很多人为造假因素。技术手段进行评估更为科学、准确,并且评估结果能够用数据来表示。

5.模型简单,不能完全反映出例外情况

模型构造还不够完善,只是简单的总体评估。支付模式本身也存在很多不同的形式,所以例外情况不可排除。

6.参数数值存在缺点,不适合过大数据的计算

参数的设置对于小数额的评价极为有利,但是网络广告经济效果的数字评估结果往往是巨大的数额,这样对计算和显示都存在不利,也就会失去评估的意义。在公式参数的选取和效果的计算上,应更科学准确。

7.线下支付很难统计,为评估模型带来新挑战

第4篇: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范文

【关键词】农村地区;电子支付;发展;研究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照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近几年来,随着计算机和通讯网络技术的进步,我国电子支付业务迅猛发展,数据显示,从2005年到2013年,电子支付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交易额增长连年翻番,给百姓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电子支付的高效性和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恰好弥补农村地区支付服务不足的现状,当前在农村地区发展电子支付业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地区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下,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范围,大力推广支付工具应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其中电子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对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电子支付配套设施不断完善

据统计,2010年到2013年,河北省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由0.58张上升至1.3张,截至2013年底,全省开办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5.7万个,覆盖4.06万个行政村,占河北省行政村总数的90.9%,有效的提升了农村地区的支付服务水平,使农户真正体验到“足不出村能取现、能消费”的便捷支付服务。与此同时,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农村地区电子支付配套设施布放力度,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布放了8100台ATM, 68126台POS,发展141148个特约商户,方便了农民用卡,为电子支付业务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电子支付业务发展迅猛

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不断深入和各地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农民支付需求逐渐旺盛,电子支付业务发展迅猛。以河北省为例,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河北省农村地区开通个人网上银行13,436,102户,手机银行4,542,923户,电话银行4,962,849户。电子支付交易实现了爆发式增长,其中个人网上支付5,125,097.75万笔、金额217,794,892.64万元,手机支付518,292.24万笔、5,759,263.33万元,电话支付584,776.67万笔、4,958,405.22万元。电子支付用户增长情况见图1。

图1

(三)电子支付业务占比相对较低

电子支付业务虽然在农村地区取得了迅猛发展,但是,尚不能完全满足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和百姓的资金支付服务需求。当前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方式相对单一,支付结算服务手段尚显陈旧,非现金支付比重较低的情况依然存在。据统计,2013年全省农村地区电子支付交易金额仅占非现金支付交易金额的五分之一,占同期全省电子支付交易金额十分之一,电子支付优势在农村地区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资金的有效配置,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

二、农村地区发展电子支付的优势

电子支付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其推广成本和难度与传统的金融服务设施相比较小,更易推广。在农村地区推广电子支付具有以下优势:一是电子支付不受地理空间限制的优点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少、覆盖能力有限的缺点。电子支付是利用有线或无线通信技术进行支付数据交互的,不受地理环境限制,可以为用户提供7×24小时的支付服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二是推广电子支付低廉的成本可以减轻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拓农村市场的资金投入。电子支付大大节省了金融机构开设农村营业网点,提供柜台支付服务的费用,也为支付机构进军农村市场提供了新的、低成本的途径,同时,还节省了农民到银行网点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时间和人力。三是电子支付的高效性提高了农村资金的使用效率。传统的农村资金支付结算采用现金方式,通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成交易。使用电子支付只需携带银行卡,通过POS机等支付终端完成交易,甚至可以在家通过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的形式进行资金结算,避免了现金交易找零、假币等相关风险。

三、阻碍农村地区电子支付业务发展因素分析

(一)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较弱

完善和高效的网络通信设施是电子支付业务快速发展的基础,目前农村地区的这些基础设施相对较弱,通讯速度和资费水平难以适应当前电子支付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甚至有些偏远农村地区山大沟深,通信网络覆盖受到限制,个别地区都没有手机信号,严重阻碍了电子支付的发展。同时,商业银行出于逐利性目的,致使银行机构在农村地区资金投入不足,电子支付基础设施不到位,致使电子支付在农村地区难以普及。

(二)电子支付安全性有待加强

电子支付是在无纸环境下进行,交易双方的身份不透明,使得电子支付的风险增加。同时,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一直在存在,影响了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特别是手机支付,目前主要采用银行卡与手机号绑定的模式进行手机支付,由于受手机卡技术的限制,所发送的信息全为明码,短信信息通过公网传输,没有加密功能,因此,手机号码、密码等重要信息很容易被破译和截取,给用户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保护用户的合法信息(账户、密码等)不受侵犯,确保数据传输和用户信息的安全性是电子支付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

(三)利用电子支付进行诈骗日益猖獗

随着电子支付的快速发展,各类支付欺诈日趋增多,手段日趋高明,不法分子通过冒充银行发邮件和短信、制作假银行网站等手段进行诈骗,导致客户电子支付账户资金被盗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近期更呈现出了专业化和智能化趋势,甚至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电子支付业务流程不完善的漏洞进行犯罪,给客户带来直接的资金损失。农村居民知识层次较低,支付安全意识较弱,防风险能力较低,更是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首选地区。

(四)农村居民支付习惯难于改变

随着社会发展农村地区青壮年外出打工,目前留守农村的大部分为妇女、老人和儿童,这些人知识层次较低,对新型的科技“不感冒”,接受新鲜事物能力差,存在不懂操作、操作失误、忘记密码等问题,影响了电子支付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同时,现金使用习惯根深蒂固,对于大部分农民而言手机支付会比现金交易更麻烦,感觉还不安全,很多人宁肯多跑几十公里路去县城银行汇款也不在家通过电子支付进行结算。

四、农村地区电子支付推广建议

(一)加强政策引导,完善电子支付环境

政府部门应整合各种资源加以有效利用,进一步增加农村地区网络通讯硬件设施的财政补贴力度,加快建设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实现农村地区网络全覆盖。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设施布放力度,通过利益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超市、集市布放ATM、POS等机具,便利农民资金支付,为电子支付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此外,政府还要加大农村地区电子支付推广在政策和制度上的扶持力度,用切切实实的经济效益鼓励银行机构及支付机构充分利用电子支付快捷、便利、自助服务管理等特点,研究开发贴近农村、农民的电子支付产品。进一步提升电子支付在农村地区的适应度,吸引农民更多的使用电子支付,促进农村经济更好发展。

(二)提升技术防范能力,确保电子支付安全

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要加强支付技术上的攻关力度,提高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要不断的更新和采用新的安全技术,加强电子支付在信息输入、认证、传输、结算等过程中的加密和防泄露等安全技术工作,有效防止黑客对交易信息的窃取、非法访问和干扰等问题的出现,从而确保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创建安全支付环境

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培训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农民的电子支付的相关安全意识。引导其在电子支付过程中,及时的加强和更新自己的银行卡信息、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尤其是注意对支付网站真实性的辨识,坚决不在不熟悉的网站进行电子支付,从而不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电子支付风险防范和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及时通报各类风险和犯罪信息信息,迅速发现、处置、管控风险和不法行为,适时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领域的犯罪活动开展集中打击,营造安全的支付服务环境。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鼓励农民使用电子支付

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充分借助多样化宣传渠道,加大农村地区电子支付的日常宣传工作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现场体验式宣传。宣传活动应采取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大喇叭广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要注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让农民直观感受电子支付的便捷性,提高农民使用电子支付积极性。同时,还应注意电子支付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安全支付理念和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其操作水平,确保农村地区电子支付业务能够便利、快捷、安全的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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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丽.试析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业务发展与监管[J].长春大学学报,2013(5).

[4]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12年)[R].中国金融出版社.

第5篇: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范文

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日益融合,Internet已进入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无论是机关、单位还是家庭、个人,都可以通过Internet获取资源,共享信息。全新的电子商务是在Internet的广阔联系与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的丰富资源相互结合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相互关联的动态商务活动,这种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给传统的交易方式带来了一场革命。通过在网上自由传输的一串串字节,基于广泛互联和完全开放式平台,Internet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模式,包括各种金融业务。

电子商务将参与商务活动的各方,商家、顾客、银行或金融机构、信息卡公司或证券公司和政府等利用计算机网络统一地处在电子商务的统一体中,全面实现网上在线交易过程电子化。电子商务包括两个基本环节,即:交易环节和支付结算环节,主要涉及的是企业及个人的对外交易部分,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支付、结算和税务等对外的财务往来业务,势必要求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能够通过网络进行直接的转账、对账、代收费等业务往来,而支付结算业务绝大多数是由金融专用网络完成的。因此,离开了银行,便无法完成网上交易的支付,从而也谈不上真正的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应用普及必须有金融电子化作保证,即通过良好的网上支付与结算手段提供高质高效的电子化金融服务。信息技术和网络为金融电子化创造了条件,电子银行、电子钱包、电子付款以及智能信用卡等已开始应用。但是,要真正发挥金融电子化对电子商务的保证作用,还需要建立完整的网络电子支付系统,提供验证、银行转账对账、电子证券、账务管理、交易处理、代缴代付、报表服务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统。

电子支付是指以商用电子化工具和各类电子货币为媒介,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通过电子数据存储和传递的形式在计算机网络系统上实现资金的流通和支付。由于运作模式的不同,各种支付系统在安全性、风险性和支付效率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

二、电子支付的协议模式与安全性

在电子商务中无论采用哪一种付款工具,都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安全性、处理成本低、且广为全球金融市场所接受,而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所以,保证支付工具的真实与识别该使用者的合法身份就是金融业在网络环境下实现电子支付所面临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使用安全的电子支付模式,SSL和SET是目前实现安全电子支付的两种主要模式。

1、SSL支付模式

SSL(Security Sockets Layer)即安全套接层协议,主要用于提高应用程序之间的数据的安全系数,采用了公开密钥和专有密钥两种加密:在建立连接过程中采用公开密钥;在会话过程中使用专有密钥。加密的类型和强度则在两端之间建立连接的过程中判断决定。它保证了客户和服务器间事务的安全性。

SSL协议在运行过程中可分为六个阶段:

(1)建立连接阶段:客户通过网络向服务商打招呼,服务商回应;

(2)交换密码阶段:客户与服务商之间交换双方认可的密码;

(3)会谈密码阶段:客户与服务商之间产生彼此交谈的会谈密码;

(4)检验阶段:检验服务商取得的密码;

(5)客户认证阶段:验证客户的可信度;

(6)结束阶段:客户与服务商之间相互交换结束信息。

当上述动作完成之后,两者之间的资料传输就以对方公密进行加密后再传输,另一方收到资料后以私钥解密。即使盗窃者在网上取得加密的资料,如果没有解密密钥,也无法看到可读的资料。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由于有银行参与,按照SSL协议,客户购买的信息首先发往商家,商家再将信息转发银行,银行验证客户信息的合法性后,通知商家付款成功,商家再通知客户购买成功,将商品寄送客户。

在SSL协议中主要提供三方面的服务:(1)认证用户和服务器,使得他们能够确信数据将被发送到正确的客户和服务器上;(2)加密数据,以保证数据在传送过程中的安全,即使数据被窃,盗窃者没有解密密钥也得不到可读的资料;(3)维护数据的完整性,确保数据在传送过程中不被改变。

SSL协议的缺点:首先,客户的信息先到商家,让商家阅读,这样,客户资料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证;其次,SSL只能保证资料信息传递的安全,而传递过程是否有人截取就无法保证了。所以,SSL并没有实现电子支付所要求的保密性、完整性,而且多方互相认证也是很困难的。

2、SET支付模式

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即安全电子交易模式,是由Visa和MasterCard两大信用卡组织提出的以信用卡为基础的电子付款系统规范,用来确保在开放网络上持卡交易的安全性。SET规范使用了公开密钥体系对通信双方进行认证,利用DES、RC4或任何标准对称加密方法进行信息的加密传输,并利用Hash算法鉴别消息的真伪、有无篡改,以维护在任何开放网络上的个人金融资料的安全性。SET体系中还有一个关键的认证机构(CA),此机构根据X.509标准和管理证书。

SET协议规定发给每个持卡人一个数字证书。客户(持卡人)选中一个口令,用它对数字证书和私钥、信用卡号以及其他信息加密存储。这些与一个SET协议的软件一起组成了一个SET电子“钱夹”。

SET协议的工作流程如下:

(1)支付初始化请求和响应阶段 当客户决定要购买商家的商品并使用SET钱夹付钱时,商家服务器上POS软件发报文给客户的浏览器SET钱夹付钱,SET钱夹则要求客户输入口令然后与商家服务器交换“握手”信息,使客户和商家相互确认,即客户确认商家被授权可以接受信用卡,同时商家也确认客户是一个合法的持卡人。

(2)支付请求阶段 客户发一报文,包括订单和支付命令。在订单和支付命令中必须有客户的数字签名,同时利用双重签名技术保证商家看不到客户的帐号信息。只有位于商家开户行的被称为支付网关的另外一个服务器可以处理支付命令中的信息。

(3)授权请求阶段 商家收到订单后,POS组织一个授权请求报文,其中包括客户的支付命令,发送给支付网关。支付网关是一个Internet服务器,是连接Internet和银行内部网络的接口。授权请求报文通过到达收单银行后,收单银行再到发卡银行确认。

(4)授权响应阶段 收单银行得到发卡银行的批准后,通过支付网关发给商家授权响应报文。

(5)支付响应阶段 商家发送购买响应报文给客户,客户记录交易日志备查。

在SET协议中,定义了五种实体:持卡人,拥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商家,在Internet上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店;支付网关,由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控制,它处理持卡人购买和商家支付的请求;收单行(Acquirer),负责将持卡人的帐户中资金转入商家帐户的金融机构;发卡行,负责向持卡人发放信用卡的金融机构。涉及SET交易的有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网关三个实体。认证机构需分别向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网关发出持卡人证书、商家证书和支付网关证书。三者在传输信息时,要加上发方的数字签字,并用接收方的公开密钥对信息加密。实现商家无法获得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银行无法获得持卡人的购物信息,同时保证商家能收到货款的SET支付的目标。

SET协议在安全性方面主要解决五个问题:(1)保证信息在Internet上安全传输,防止数据被黑客或内部人员窃取;(2)保证电子商务参与者信息的相互隔离,客户的资料加密或打包后通过商家到达银行,但是商家不能看到客户的帐户和密码信息;(3)解决多方论证问题,不仅要对消费者的信用卡认证,而且要对在线商店的信誉程度认证,同时还有消费者、在线商店与银行间的认证;(4)保证网上交易的实时性,使所有的支付过程都是在线的;(5)仿效EDI贸易的形式,规范协议和消息格式,促使不同厂家按照一定的规范开发软件,使其具有兼容性和互操作功能,并且可以运行在不同的硬件和操作系统平台上。

SET协议的缺陷:自1996年4月SET协议面市以来,得到了IBM、HP、Microsoft、Netscape、VeriFone、GET、Verisign等许多大公司的支持,促进了SET的发展。但SET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只适用于客户安装了“电子钱夹”的场合;(2)使用成本高,在一个典型的SET交易过程中,整个交易过程可能需花费1.5分钟至2分钟;(3)协议复杂,SET证书虽也遵循X.509标准,但格式比较特殊。

SSL协议是国际上最早应用于电子商务的一种网络安全协议,在一些发达国家有许多网上商店至今仍然在使用。在美国几乎所有提供安全交易的在线网址都依靠网景公司的安全套接层(SSL)提供安全交易,SSL保护使用公用密钥编码方案传输的数据。在我国也有一些网上支付系统采用了SSL协议,例如上海长途电信局设计的网上支付系统。几乎无人否认,SSL在限制电子窃听方面很有效。但是SSL运行的基点是商家对客户信息保密的承诺,缺乏客户对商家的认证,在认证交易双方方面几乎无能为力。这是由于电子商务的开始阶段,参与电子商务的大都是一些大公司,信誉较高。随着参与电子商务的厂商迅速增加,对厂商的认证问题越来越突出,SSL协议的缺点完全暴露出来。

相比之下,SET标准更适合于消费者、商家和银行三方进行网上交易的国际安全标准。网上银行采用SET,确保交易各方身份的合法性和交易的不可否认性,使商家只能得到消费者的订购信息而银行只能获得有关支付信息,确保了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从而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快捷、方便、安全的网上购物环境。

三、支付工具

国际通行的电子支付工具和支付手段主要有电子信用卡、电子支票、电子现金、及网上银行等。

1、电子信用卡

信用卡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工具,信用卡可以在商场、饭店、车站等许多场所使用。可采用刷卡记帐、POS结帐、ATM提取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在电子商务中最简单的形式是让用户提前在某一公司登记一个信用卡号码和口令,当用户通过网络在该公司购物时,用户只需将口令传送到该公司,购物完成后,用户会收到一个确认的电子邮件,询问购买是否有效。若用户对电子邮件回答有效时,公司就会从用户的信用卡帐户上减去这笔交易的费用。现在更安全更先进的方法是在INTERNET环境下通过前述SET协议进行网络支付,用户在网上发送信用卡号和密码,加密后发送到银行进行支付。

随着技术的发展,信用卡的卡基由磁条发展为能够读写大量数据、更加安全可靠的智能卡,称之为电子信用卡或电子钱夹。电子钱夹也可以说是一种基于WWW浏览器或与浏览器结合的电子支付工具,它可以显示使用者的余额,并且在相互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在多个电子钱夹之间划拨资金。有一些电子钱夹还可以进行无限数据通讯,使电子支付更具生命力。

2、电子支票(Electronic Check)

电子支票是利用数字化手段,用数字化信息彻底取代了纸质支票。实质上,电子支票的支付过程与传统支票的支付过程是一致的,只是电子支票完全抛开了纸质的媒介,其支票的形式是通过网络传播,显现在电子屏幕上,并用数字签名代替了传统的签名方式。现在,在一些发达国家,纸质支票的使用已经逐步减少,这一方面是因为纸质支票的处理成本较高,支付速度慢;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安全技术的应用使纸质支票转化为电子支票成为可能。1996年美国金融服务技术财团研制出的电子支票交易系统现在仍在广泛使用。2002年,新加坡开发了亚洲第一大电子支票系统,此外,Netbill和Netcheque等电子支票系统也在试用当中。将来,电子支票的应用将会更加广泛。

3、电子现金(E-cash)

电子现金,又称为数字现金。简单来说,就是以电子方式存在的货币现金。其实质是代表一定价值的数字,或者说电子现金就是纸质现金的电子化,因此电子现金同时拥有现金和电子化两者的优点。目前,比较有影响的电子现金系统有E-cash,Netcash,Cybercoin,Mondex和EMV现金卡等。电子现金具有人们手持现金的基本特点,同时又具有网络化的方便性、安全性、秘密性。因此,电子现金必将成为网上支付的主要手段之一。

4、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是指利用Internet和Intranet技术,为客户提供综合、统一、安全、实时的银行服务,包括提供对私和对公的个人或团体的全方位的银行业务,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跨国支付和结算等其它贸易、非贸易的银行服务。自从1995年10月,美国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诞生以来,网上银行已经成为金融机构拓宽领域,争取业务增长的重要手段,网上银行的范围涉及到电子支票兑付、在线交易登记、支票转帐等几乎全部的金融业务。

四、支付工具存在的问题

有关电子支付的问题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支付工具效力问题

用卡的支付已经比较普遍,现实社会中应用也比较普遍,其效力已经得到充分认可。

网上银行,实质上就是现实银行在网上业务的拓展和延伸,随着网络技术的逐渐成熟,网上银行变得更快捷、方便、安全。广大零散个人客户更倾向采用这种方法,对于银行而言,随着个人收入的不断提高,个人客户与企业客户已经逐渐占到了同等重要的地位,面对如此巨大的个人金融市场,网上银行是最节约、最有效、最有接近小额零售业务客户的一种手段。由于客户与银行都会积极推进网上银行的建设,其效力一般不会出现问题。

但电子支票和电子现金,因为其与传统法律具有一定抵触,其效力存在一定争议。

(1)电子支票的效力问题

我国现在电子支票应用极为有限,主要原因是受到我国《票据法》的制约,电子支票的法律地位难以得到确认,使银行望而却步。

我国《票据法》第四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目前,我国国内银行所辖的分支机构和联网分行之间,为客户提供通存通兑服务。为了实现通存通兑,各个银行一般规定,出票人必须在支票上使用数码印签,原来加盖在支票上的图章印签不再作为识别出票人的标记,电子计算机只按照数码印签确认出票人授权指令的有效性。因此,如果因为某一支票没有数码签章,被机器拒收,造成支付延迟或其它侵权行为,银行方面会在法律面前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票据法中承认数字签名的合法性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

(2)电子现金的法律地位

电子现金其实与现实货币一般没有什么不同,是一般等价物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其法律地位一直难以确定。这是因为按照货币的实质和网络无国界性来推断,各国中央银行的地位都将受到挑战,因为任何一个有实力、有信誉的全球性公司,都可以发行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数字化等价物,从而避开银行的繁琐手续和税收。而这会扰乱一国的金融秩序,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但随着电子现金技术的不断成熟,其又具有网络化的方便性、安全性、秘密性,所以电子现金的发展优势是不可阻挡的。关键是要在法律方面进行调整:

第一,限制电子现金的发行人。目前情况下,可只允许银行发行电子现金,这样,许多现行的一些货币政策和法规可以应用于电子现金,而无需太大的改动。当电子商务环境成熟时,再扩展到有实力和有信誉的大公司和网络服务提供商。

第二,建立合理的电子现金识别制度。发行统一的电子现金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建立合理的电子现金识别制度。

2、税收与洗钱

由于电子现金可以实现跨国交易,税收和洗钱将成为潜在的问题。现在,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国交易时的国际税收问题已经发生,将来会更加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际税收规则必须进行调整。此外由于电子现金不像真实的现金一样,流通时不会留下任何记录,税务部门很难追查,所以即使将来调整了国际税收规则,由于其不可跟踪性,电子现金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以逃税。

电子现金使洗钱也变得很容易。因为利用电子现金可以将钱送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而不留痕迹,如果调查机关想要获取证据,需要检查网上所有的数据并破译所有的密码,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唯一的办法是建立一定的密钥托管机制,使政府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获得私人的密钥,而这又会损害客户的隐私权,但作为预防洗钱等违法行为的措施,许多国家已经开始了这种做法。

3、网络安全问题

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存储在银行,如果银行的网络遭到攻击,私人信息可能会泄漏,若补救不及时,很可能给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失。所以,应从法律上和技术上共同防止黑客攻击。

尽管电子支付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主要是安全和信任问题),但作为电子商务的中心环节,其发展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关键是从立法和技术两方面进行逐步完善。

五、新兴的电子支付手段

1、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业务是由移动运营商、移动应用服务提供商(MASP)和金融机构共同推出的、构建在移动运营支撑系统上的一个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应用。移动支付系统将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账户,其功能相当于电子钱夹,为移动用户提供了一个通过手机进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认证的途径。用户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者使用WAP功能接入移动支付系统,移动支付系统将此次交易的要求传送给MASP,由MASP确定此次交易的金额,并通过移动支付系统通知用户,在用户确认后,付费方式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如直接转入银行、用户电话账单或者实时在专用预付账户上借记,这些都将由移动支付系统(或与用户和MASP开户银行的主机系统协作)来完成。

2、中间件技术

在应用SET模式中,商家端有很强的动态特性,因此需要金融机构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为商家提供方便的开发接口,还能适应灵活多变的业务需求,中间件就是一种很好的

实现方式。金融机构开发一个与支付网关系统协同良好,并且方便商家开发的中间件,放在商家处,起到商家和支付网关之间传输数据的中介作用。

中间件中位于商家局域网内,既为数据传输提供了可靠的长连接保证,又可以检测商家数据里面的格式或逻辑错误;通过注册中间件的属性信息,可以使金融机构更方便的控制商家业务;中间件和支付网关之间应用成熟的加密通道技术,为公网数据传输提供安全保证,另外通过注册IP的方法使得中间件的使用更加安全可靠。所以,与非中间件电子支付方式相比较,中间件支付系统更加方便、灵活和安全。

六、电子支付的展望

新的世纪,电子支付系统将会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以及贸易方式。在世界各地,电子支付系统正在运行当中并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得到众多用户和系统运营商的青睐。

第6篇: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结算与支付;课程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3-0243-02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标

《电子商务结算与支付》是高校电子商务类专业主干专业课程之一,其主要阐述了电子货币的产生、发展、各种类型电子货币的特点,电子支付的方式、手段、性能特点及业务流程,电子支付工具的使用、电子支付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法规等。同时介绍了网上金融机构、网上金融业务、网上银行模式、网上银行的形式、工作方式、服务内容及发展趋势等问题,是一门理论性和实用性都很强的课程。其目标是培养适应信息时代对电子商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重点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在了解电子结算与支付的起源、掌握基本概念及其特性和内在联系的基础上,理解电子结算与支付基本模型;了解电子结算与支付对现代社会在文化、生产、生活及体制等方面的影响;掌握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网上第三方电子支付系统、电子支付工具等方面的基本业务与技术的特性、功能和流程,理解电子结算与支付的技术标准及其安全协议与管理特点;掌握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系统与网上第三方电子支付系统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趋势;理解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作用,网上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相关的法律问题。

二、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理念落后

《电子商务结算与支付》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其内容更新快,运营模式不断变化,实践发展速度超过了其理论建立和成熟的速度。然而传统教学理念重视理论灌输式教学,忽视实践教学,教学效果较差。而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又恰恰是目前最主要的培养形式,教学基本上是教师以说为主、学生以听为主、教师努力地教、学生被动地学。这种矛盾的存在使得该课程往往显得枯燥、乏味,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甚至引起学生的抵触心理,同时也容易引起教师的授课困扰。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

现在多采取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方法单一,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在实践方面,存在较大的难度。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多传统行业都纷纷网络化,而电子结算支付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必然成为传统行业运作电子商务的重要支撑。《电子商务结算与支付》课程内容更新变化速度加快,而理论教学又往往滞后于实际发展,造成了学生所学的知识与实际有所脱节。

三、教学模式的设计与教学组织方式的创新

由于上述原因,目前学生在学习该课程时普遍感到理论知识抽象,结构原理难懂。尤其是对教材中各种单元网站、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等在实际中有何用途,如何用以解决实际生活的一些问题,更是感到茫然,往往处于想学又怕学的矛盾心理状态。针对这种现状,应该想方设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变教学方法,尽可能少讲深奥的电子商务理论,多讲一些电子商务网站、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的实际的应用,多给学生提供网上操作,实际操作的动手机会。教师在教学中要因势利导,扬长避短,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具体思路做法如下。

(一)课程教学的设计思路

为了提高《电子商务结算与支付》课程的教学质量,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在该课程教学过程中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能接触到目前最新的相关技术、手段。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能力本位课程模式,把职业能力要求引入教学,使教学目的性更明确,缩短与工作实际距离,采取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合、课堂教学与项目实践相结合、专业教学与人才认证相结合等。教学过程中应当理论结合实践,采用多种方式。按照“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的思路。依据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职业能力形成的规律,按照“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相结合”的设计要求确定课程的知识、技能等内容。

(二)完善教学内容组织与安排

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按照认识事物的规律,合理安排和组织教学内容,使主要教学内容均安排有对应实践课程。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能够理解电子支付与结算基本模型;掌握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网上第三方电子支付系统、移动支付、网上其他电子支付工具、网上金融和网上电子支付安全等方面的基本业务与技术的特性、功能和流程,理解这些网上支付与结算的技术标准及其安全协议与管理特点;掌握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系统与网上第三方电子支付系统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趋势,为学生后续的学习以及切实提高电子商务支付能力的提高奠定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教学内容的设置遵循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对电子商务师岗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化、模块化设计,主要包括电子支付概述、电子支付工具、第三方支付系统、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电子支付安全技术、电子商务认证、电子商务支付与安全的法律保障等内容,并根据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最新发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三)强调理论,重视实践,注重素质教育

重视实践,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教学力度,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提高实践教学课时的比例,应使实践课时达到总课时60%以上。为保证实训教学质量实施小班化、分组式教学,实践实验课程均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由教师进行分组指导。通过综合运用案例教学,试验教学,实习基地现场教学,网络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增加课堂的信息量,提高学生专业的应用能力。在教学环节,力求把传授知识、锻炼技能、提高素质三者结合,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育方式,提倡学生为主动方地交互式教学模式,着重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在授课中注意介绍最新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学术前沿动态,介绍重点文章,开展讨论。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创新课堂理论讲授形式

1.灵活运用多媒体教学

理论教学全部采用多媒体教学,制作本门课程的教学课件,采用综合分析软件、校内实验室平台、各金融机构网站等多种手段进行教学。通过局域网和互联网等进行网络实验教学,使学生及时了解网络金融发展状况及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变化等。通过大学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完成综合实践应用教学。运用多媒体设备营造全新视听感受,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吸引了学生们的注意力。

2.教学实验方式

在每一次理论课后都辅助一次上机实验,学生可以在专业实验室进行模拟操作,操作过程中强调课本上的相关理论知识,从而达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辅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理论,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3.开展角色扮演教学

《电子商务结算与支付》这门课程里流程的知识较多,这部分知识就可以采用任务,然后学生扮演各种角色,通过角色的扮演,并借助一些简单的工具把流程生动的演示出来,学生在扮演和观看中知识得以传播。可组织学生开展实际网上操作,使其亲自参与电子商务活动,锻炼实际操作技能。鼓励学生进行现实经济生活中各种支付实验。比如,开通网上银行、购物支付、相互转账、为手机充值、短信还款、手机钱包等,要求学生承担相应角色进行支付管理活动。让学生在设定的商业背景下,学会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学以致用,以用促学。

4.深化案例教学

在每部分内容讲授前,将相关的案例让学生在课下先进行熟悉和思考,要求学生分成小组,针对具体案例做成课件,上台讲述。学生通过精心准备相关内容,在课前查阅大量资料,设置提问与回答环节,台上与台下进行互动。此种学习方式的开展使学生真正成学习的主人,主动查阅资料、做课件,学习积极性增强。

5.推进项目化教学

项目教学法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采用类似科学研究及实践的方法,促进学生主动积极发展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可将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需要完成的任务,以项目的形式交给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小组工作方式,由学生自己按照实际工作的完整程序,共同制订计划,共同或分工完成整个项目。在项目教学中,学习过程成一个人人参与的创造实践活动,注重的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完成项目的过程。教学方法采取项目教学法后,将以工作任务为出发点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创设教育情景,采取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多媒体等教学手段。组织学生讨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把教学内容进行划分,分成概述、电子支付工具、第三方支付、网上银行、网上证券保险、电子支付安全技术与认证、电子商务支付与安全的法律保障等七大模块。每一模块都明确标识知识、技能和素质等教学目标,力求覆盖每一模块教学的所有重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教材的建设

教材是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实现预期教学目标的重要条件。在教材上联合企业开发相关校本教材,充分体现项目课程的特色与设计思想,教材内容体现先进性、实用性,典型案例的选取科学,具有可操作性。教材呈现方式图文并茂,文字表述规范、正确、科学,确保教材理论与实践的前瞻性。同时编制校内实训指导书作为实践教学教材。

(六)发展职业资格认证教育

第7篇: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范文

关键词:实时零售 支付系统 启示

一、建设背景

目前,澳大利亚银行间结算系统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延时批量支付系统、证券结算系统、票据清算系统和消费者电子清算系统等,主要处理支票、直接入账支付(直接贷记和直接借记)、银行卡支付和电子支付等业务。其中,主要面向公众日常资金往来的零售电子支付业务依托小额延时批量支付系统,但该系统无法实时处理业务,资金到账时间慢,通常需要2至3天,不但降低社会资金周转效率,增加银行间信贷风险,也不利于支付产品创新和客户日益增长的便捷支付需求。

2012年6月,澳大利亚支付系统委员会《支付系统战略评估创新》,提出建设实时零售电子支付系统设想:一是支付业务当天能够清算;二是仅针对实时零售支付业务;三是能够在银行非工作日处理小额零售支付业务(包括直接入账支付、银行卡支付、电子支付);四是能够发送更为完整的支付汇款信息;五是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支付处理模式。11月22日,澳大利亚联邦储备银行正式实时支付核心原则和标准,并决定启动实时零售电子支付系统建设。

二、建设情况

(一)建设原则

一是系统具有较强的产品创新功能;二是系统建设应公平、透明;三是系统应具有灵活性和可扩展性,支持不同种类的支付业务种类;四是系统应关注处理效率而不是业务量的增长;五是系统应具有高水平可靠性和安全性,具备较强的灾难备份功能;六是应与其他银行间结算系统保持紧密连接,便于客户使用。

(二)核心功能

核心功能1:到2016年底,系统提供7×24小时服务,发起和接收实时贷记转账,并使用ISO20022标准格式报文。

核心功能2:到2016年底,建立系统监管机制和灾难备份机制。

核心功能3:到2017年底,系统与其他银行间结算系统能够依靠多种关键字段进行关联和访问。

(三)系统构架

1、清算设施

清算设施提供以下功能:一是验证功能,包括信息交换的完整性;二是计费功能,包括系统管理、监控和预警、日志记录和审计跟踪;三是询问和报告交易功能。

2、 清算转接营运商

清算转接营运商是清算服务的提供者,需要能够建立和维护系统接口,应有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相关机构还应对其进行周期性的评估和回访。

3、访问服务

提供核心功能3的服务,并能管理和维护客户信息,建立寻址访问数据库。

4、 通讯网络

应提供安全、有扩展性的通讯网络连接,以支持转接服务和访问服务。

5、增值服务

提供具体的工作流程、服务协议和数据支持来吸引特定用户;提供品牌推广、业务拓展和市场营销;开展风险管理、预防欺诈和纠纷解决。

6、澳联储结算

澳大利亚联邦储备银行在整个系统的角色为系统结算服务提供者,将尽量确保不发生结算风险。

7、标准维护

建立澳大利亚ISO20022标准维护框架。

(四)监督管理

由于系统涉及公共利益和作为结算中心的澳大利亚联邦储备银行,因此,系统监督将依托澳大利亚联邦储备银行白皮书、支付咨询委员会或支付委员会监督的形式进行管理。

三、相关启示

(一)推动建设实时零售电子支付系统

目前,我国大额支付系统实时处理规定金额以上的支付业务,而小额支付系统延时批量处理规定金额以下的支付业务,也面临在小额零售支付领域无实时电子支付系统的情况,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推动建设实时零售电子支付系统,作为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的有益补充,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为百姓消费提供更加便利的支付渠道,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快建立零售电子支付相关法规制度

推动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条例》、《银行卡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零售电子支付业务规范和管理,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同时,建立和完善零售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业务管理办法,夯实支付体系法律基础,有效防范支付风险。

(三)加强对零售电子支付业务的监管

建立健全零售电子支付业务监管体系,尤其是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风险监管,包括运行风险、技术风险、系统性风险、法律风险、欺诈风险等风险防范与处置。通过完善电子支付业务规则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电子支付标准建设,鼓励新兴电子支付业务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桂英.物流金融发展趋势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08.12

第8篇: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范文

关键词:网上支付 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迅猛,网上支付也日显重要。但法律对于现实总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如今,我国现有的网络立法仅仅停留在计算机及网络的建设、运营、域名注册、网络安全等网络发展初期层面上,有关用于网络交易的立法几乎是一片空白,更不用说有关网上支付的法律了。由于缺少法律的规范,更加限制了网上支付的进行,进而在某种程度上极大地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开展。

网上支付手段的法律效力问题

关于银行卡的支付已经比较普遍,在现实生活中已有比较普遍地应用,其效力已经得到了充分认可。网上银行,实质上是现实银行在网络上业务的拓展和延伸,随着网络技术的逐渐成熟,网上银行变得更快捷、方便安全,广大零散个人客户更倾向采取这种方法。对于银行而言,随着个人收入的提高,个人客户与企业客户已经逐渐占到了同等重要的地位,面对如此巨大的个人金融市场,网上银行是最节约、最有效、最能接近小额零售业务客户的一种手段。由于客户与银行都会积极推进网上银行的建设,其效力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但对于电子支票和电子现金,因为其与传统法律有一定的抵触,其效力存在一定的争议。

电子支票的法律效力问题

电子支票是使用数字签名技术,把支票的纸质完全抛弃,从而可以在网络上直接传输。我国现在电子支票的应用还很少,甚至可以说是一片空白,这是因为中国金融电子化程度较低,市场需求不旺,更主要的原因是电子支票的法律地位难以得到确认,主要是受到1996年实行的《票据法》的制约,使银行望而却步。

电子支票虽然被称为支票,但是,它同票据毕竟有很大区别。从其功能和运作上来讲,电子支票更接近于ATM卡类的支付工具。在我国,最为有效和可行的方法是制定专门的《电子票据法》,对电子票据,尤其是电子支票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调整。

电子现金的法律地位

电子现金现在的应用也很少,但因其既具有手持现金的一般特点,又有其网络属性,发展前景可观。而且,电子现金比较适于零售小额支付,随着上网人数的增加,网上B to C,B to B电子商务发展已经成为必然,电子现金的出现和使用,正是顺应了这一模式。

电子现金的实质与现实货币同质,是一种信任和信心,是一般等价物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其法律地位一直难以确定,这是因为按照货币的实质和网络无国界性来推断,各国中央银行的地位都将受到挑战,因为任何一个有实力的、有信誉的全球性跨国公司,都可以发行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数字化等价物,从而避开银行的繁琐交易手续和税收。当然,这只是理论的设想,任何国家不会允许这种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存在,但是,电子现金的成熟技术和优势是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的,而且电子现金有高度流通性,这也是网络交易的基础,尤其是在小额交易中,电子现金要比信用卡、借记卡支付更方便、更节省。我国在这方面也已经开始行动,在“中国金融IC卡规范”颁布之后,人民银行正在组织北京、上海、长沙的联合试点,试点完成后,将会进一步推动电子现金直接在网上的支付;并且,在法律方面也要相应地做出调整:

限制电子现金的发行人。只允许银行发电子现金,这样,许多现行的一些货币政策和法规可以应用于电子现金,而无需太大的改动,欧盟正是持这种态度;但是,完全排斥网络服务提供商及一些大公司的参与,而只由银行担当电子现金唯一的发行人已经不合时宜,否则电子现金在发行及流通中很难得到技术保障,其生命力及影响力都会大打折扣,应在限制的同时对于参与电子现金发行工作的大公司及网络服务提供商需要严格审定其资格,尤其是在实力和信誉方面的审核。

建立合理的货币识别制度。整个网络发行统一的电子现金肯定是不可能的。因此,在不同的电子现金存在的情况下,货币识别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不同的电子现金之间会存在转化、兑换问题,甚至要对一些电子现金进行识别认证。只有建立合理的货币识别体系和制度,国家才能保证其控制经济杠杆的权力。

对网上支付违法活动的防止与惩治

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就刚刚几年的光景,但却发展迅猛。而事物总是有其两面性,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尤其是逐渐开始采取互不见面的网上支付的形式之后,违法或犯罪活动似乎更加猖獗。在传统的方式:如洗钱,违法交易的法律责任分担等等;也有一些新的形式,如黑客攻击问题等。

与网上支付有关的洗钱

网上支付逐渐出现后,为洗钱活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空间。网上支付工具有着体积小、适合远距离传输、有匿名性等性质。对于犯罪分子而言,这都是可乘之机。洗钱,无非就是犯罪分子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将非法所得黑钱,洗成合法资金。在网络上,犯罪分子则可以更安全、放心地利用网上支付,让自己的黑钱通过对网上商城、网络银行进行购物、结算、结转等,最后,黑钱自然就成为了合法收入。

现在,利用网络来洗钱还不是很普遍,因为网上支付的普及率还是不高;但据预测,若在今后网上支付应用普遍的话,网上洗钱则会变得更加难以控制,尤其是网上支付工具都有密码保护,加密技术的使用,使现有的法律不能适应对付犯罪活动的需要。

违法交易的法律责任分担问题

银行卡是目前消费者经常使用的支付工具,与其支付有关的法律也已比较成熟,其核心主要是未经授权使用的银行卡支付所造成的损失是商家承担还是发卡银行承担?还是消费者承担?网络上的银行卡支付也必须考虑到这一问题。如果某一客户信息被其他人得到,并诈骗,且得逞,则损失由谁来承担?这一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将直接导致客户对网上支付手段的选择或摒弃。在网上支付中,引进了认证中心和电子签名,其合法性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得到了认可,但认证商家和银行之间的关系仍需进一步规范。目前,美国正在努力,希望《Z条例》在修改的基础上可以适用于网上支付。

黑客攻击网络的安全问题

黑客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尽人皆知的名词,人们对黑客已经到了谈“黑”色变的程度。黑客们对网上支付也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存储于银行,如果银行的网络遭到攻击,很可能所有的私人信息泄密,若补救不及时,很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失。我国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约束和惩治黑客们的行为。但法律的威慑力与巨大的利益诱惑相比又变得微不足道。因此,技术上进一步完善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国关于网上支付的法律规范

从电子支付的基础――电子商务立法环境来看,目前,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由于法律不完善,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完整、有序、健康、深入地发展,已成为我国发展电子商务及包括发展电子支付在内的一个关键“瓶颈”。创造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环境,正是政府部门在电子商务发展中所应发挥主导作用所在。应该看到,我国各级政府对上述问题已做了多方面的工作。但总的来看,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第一,银行同业要尽快统一电子支付体系与规范。电子支付的发展不仅给传统的支付工具带来了强有力地冲击,同时也给金融业带来了“重新洗牌”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的情况,我国的金融机构要加紧发展电子支付业务,吸收融合先进的国际规范与惯例,共同建立较为完善的电子支付和结算的同业规范。进一步消除制约网上结算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第二,以立法的方式填补电子支付法律体系中的空白,是解决我国传统支付法制度不适应的根本途径,这不仅需要制度与电子支付相关的规范,而且对交易主体资格、信用、合同规范在内的多方面法律问题,都需要明确的规范来调整和制约。具体来讲:

关于电子支付方面的法律规范,需要明确电子支付的当事人之间,包括付款人、收款人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制订相关的电子支付制度,认可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同时还应出台对于电子支付数据的伪造、变造、更改、涂销问题的规则。

从加强交易安全的角度,需要制订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规范:

交易主体资格的确认。电子支付交易主体有确认问题,一种方法是以电子商务为依托,建立一个登记制度。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提供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需要确定身份,即通过认证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确保交易的真实性,使交易各方相互信赖。

确立信用制度的立法。法律为保障电子支付所能做的,就是推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在电子商务及电子支付的范畴内,对交易主体的信用有更严格的要求,没有在线的信用就没有电子商务。因此,法律的主要作用除了登记审查制度外,更重要的信息公开制度,除了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外,其他与交易有关的信息,都可以公开。这些信息的公开就是确立和保护信用制度的重要途径,它是一种社会监督,如果每一个做交易的人都能了解到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这就有一种制约,这是法律在因特网经济下所拥有的便利条件。

电子合同的相关规则。2004年8月24日,主席签发主席令通过了电子签证法,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它以正式的法律文本呈现在我们面前。

其他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其他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诸如加强数据保护,保证用户的个人隐私权,保证用户具有对因特网上的信息进行控制的自等,以解决电子商务上发生的种种纠纷,防止诈骗等案件的发生,保证当事人在电子支付的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网络上的犯罪现在已经相当普遍,其中很多是与网上支付息息相关的。1997年10月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一些相关的单行法规对此做出了规定,但从广度和深度来说都还不够,随着因特网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扩展,新的立法尤显必要。

修订或改订我国的《票据法》已经是当务之急。因为《票据法》的严格规定,已经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网上支付的进行。承认电子文本的效力,承认电子签名的合法性是必需明确的。现在正处在转型时期,电子商务、知识经济都是新兴事物,但缺乏法律规范,根据依法治国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法规和建立相关的机构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措施。

网上支付是商务发展的瓶颈环节,只有进行网上支付,才能使电子商务优势得到充分的体现,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制定与网上支付相关的法律规范已迫在眉睫,这不仅是立法部门的任务,同时也需要国家、银行、消费者们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万以娴.论电子商务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2001

2.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2001

第9篇: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范文

一、货币形式的发展和中央银行的建立

马克思从社会分工不断深化所推动下的市场范围扩大的历史进程中来分析货币起源:首先分析了简单或偶然的价值形式,然后从总和或扩大的价值关系入手阐明一种商品的价值可以用其它一系列起等价作用的商品来作为物质载体。随着市场交换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扩大的价值形式发展为一般价值形式,所有参加交易的商品价值都统一地表现在某一种交换频率较高的特定商品上,这种商品就作为—般等价物就从其它商品中分离出来,成为其它商品价值的唯一的物质载体。一般等价物的职能最后固定以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作为物质载体;货币形式与一般价值形式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同之处就是贵金属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金银之所以能够淘汰其它商品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是因为其充当货币具有降低货币交易费用的自然属性。马克思认为金银货币与普通商品的区别在于:金银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的本质是其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货币的职能是可以充当一切商品和劳务价值的衡量尺度、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媒介、执行贮藏手段。

金属货币先后采取了金属条块和金属缺铸币的形式,金银铸币在长期流通过程中逐渐磨损,变成了不足值的铸币,但仍然可以与足值铸币一样流通使用,从而演变成为一种价值符号和一种商业信息,后来国家发行纸币这样一种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来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此时这种商业信用就演变成为国家信用。另一方面,赊购销商品交易方式的产生为在缺乏现金的条件下进行商品交易活动和形成信用货币提供了可能;银行券是一种主要的信用货币形式。持券人可以随时到发行银行去兑换金银。第一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放弃了金本位制。银行券停止兑换金银,成为国家认可的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即纸币;纸币的根本特点是由中央银行通过法定信用程序垄断发行。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是货币统一和票据清算的需要。在中央银行成立之前,各银行都有权发行银行券,随着货币信用业务的发展,银行数量的增多,分散发行造成的名目繁多的银行券既造成了金融秩序的棍乱,又降低了银行券的流通效率,增加了货币流通费用,还为假钞的流行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由一家或者几家有实力和有信誉的大银行来统一发行银行券是一种更有效率的货币制度安排。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票据的流通往往需要银行进行转帐结算。随着票据流通量的增大各银行的结算人员开始聚集在固定的地点,交换所持的票据并仅仅结清其中的差额;票据结算交换所提高了清算效率,但是由于其局限于同城之间的票据结算,而且票据交换所与银行之间办理现金清算很不安全和很不方便。所以需要中央银行作为全国统一的清算中心。

从实物货币、到金属货币、再到纸币和中央银行的出现,是提高货币流通效率、降低货币流通费用。从而降低商品交易费用的货币制度安排的变迁过程。作为货币形态演变的最新形式,电子货币的产生必须会导致网络金融创新的发展,首先应该透视一下电子货币的本质。

二、电子货币的本质

首先有必要分析一下因特网上(Internet,)几种形态的电子支付手段的具体特点。(1)电子现金(E-cash):电子现金是由Digicash公司推出的网上电子支付系统,属于见票即付的支付方式,这种电子现金的发行和交易过程是这样的:先通过Digicash公司的电子钱包软件创建一定价值的“空白货币符号”,这些货币符号此时不具有进行支付的法律效力,还需要把它传输到银行,经过银行确认以后才能从客户的帐户里进行“借记等额款项”的会计处理之后方可生效。当电子现金真正用于支付时,接受电子现金的零售商则要和银行建立实时的联系。确认电子现金是经过银行核准过的并且尚未支付给其它人。电子现金从创建到使用都是在线操作,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2)赛博硬币(Cybercoin)是由赛博现金(Cyber cash)推出的网上电子支付系统。与上述的电子现金(E-cash)不同,用赛博硬币进行支付时资金并不真正转入客户PC机中的帐户或者赛博现金的电子钱包,而是通过一个在赛博现金银行设立的帐户对交易情况进行记录,在交易额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再通过电子自动清算所(Automatic Clearing House,ACH)按差额款项进行在线电子支付清算,提高了电子支付的清算效率。加速了网上货币流通。这是—种很有前景的电子信用货币。赛博硬币有独特的优势,一是其簿记的特点,能够接受多种形式的支付;二是其充分利用了现有的银行清算系统。赛博硬币实际上是一个在线电子支付的交易记录系统。赛博硬币实际上是由网上微观经济实体发行的一种电子信用货币,与一战以前的可兑换银行券的性质很相似,在银行、客户与电子自动清算所之间进行差额结清以前实质上是—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其电子货币的信用完全取决厂发行赛博硬币的赛博现金银行的信誉。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上发展起来的电子支付方式,足通过相互交换关于商务活动和金融活动的电子信息而完成在线电子支付过程的,电子货币或者数字化货币的本质是突破了时空限制的全球网上电子商务活动和资金运动过程中价值关系的体现,是在商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电子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最新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

未来许多从事网上业务的银行都将发行在线电子货币,如果不对发行网上电子货币确定统一的在线支付程序,跨行转帐结算规则、安全保障标准、客户私人信息保密、发钞银行的信用等级标准评定等方面制定统一的标准,那么不同类型的、信誉差异很大的在线电子货币必然同时流通,势必鱼龙混杂,甚至为在线电子假币、伪币的欺诈活动提供可能,从而严重影响正常的货币流通秩序,降低了电子货币的流通效率。其次,许多中小软件公司和中小银行发行的电子货币的信用较差,它们发行的电子货币出现没有支付效力的情况怎么处理?如果中央银行对此放任自流,势必为发行垃圾性电子货币进行金融欺诈提供了可能;如果各种各样的电子货币同时在网上金融市场上流通,使得交易双方不得不消耗大量物质资源和成本费用去鉴定其真伪。第二,地方性的中小银行的业务范围和其信誉均局限于一定的地区之内,其电子货币很难为全球性网上金融市场所接受,从而对跨越时空限制进行实时在线支付和结算的网上电子商务的发展构成障碍。市场竞争的结果,势必形成由一家或者几家有实力和有信誉的和大软件公司和大银行联合起来统一发行电子货币,这是—种更有效率的在线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的制度安排。随着在线电子支付的信息技术含量的增加,一方面,要允许软件公司对银行控股或者持股。另一方面,要允许银行对软件公司控股或者持股。这样能够最有效地提高银行作业流程的信息技术水平,有利于在银行进行网上电子支付过程中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转帐结算的效率。

下面从电子货币将对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运行模式转变的影响这两个方向展开分析。

三、电子货币推动商业银行模式的变迁

电于货币与传统货币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同之处就是电子支付方式取代了金融货币或者纸币充当一般等价物,在线电子支付过程就是交易双方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之所以能够淘汰纸币等其它货币形式,是因为其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流通费用最低:电子货币的标准化成本最低,使用成本最低,在网上银行计算机硬盘里的保存成本也最低。  电子支付手段也具备货币所应有的基本职能:充当网上电子商务的价值尺度、交易媒介、作为社会财富的贮藏手段。当然电子货币作为一种占主导地位的支付手段的前提条件是网上商业活动成为社会的主流商业模式,这个前提条件尚不充分具备时,电子货币只能作为一种辅的支付手段起作用。但是这个条件在lP网络革命的推动下日益成熟,电子货币完全取代纸币的崭新的货币时代即将来临,金融业和其它行业要为此作好充分的准备。

随着以IP网络技术为主导的信息革命的深化,传统银行以存款、贷款和转帐结算为主的资金信用中介和结算中介的功能将逐渐弱化,因为新的在线电子支付手段的不断更新将不断削弱银行在结算方面降低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过程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从而网上银行的业务重点将日益向为公司和个人提供理财咨询和金融信息增值服务方面转移;①因特网、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使传统银行在分支机构和结算体系方面的优势荡然无存。借助因特网、分子型银行能够在网上实时、快捷地提供个性化。互动性极强的“粒子型金融服务”,结算支付将逐渐成为廉价的,甚至在将来是免费的无偿金融服务,因为这是网上银行争夺客户和网上金融市场份额所内生的竞争降价机制的必然结果;网上银行将日益向网上证券交易、网上保险、网上拍卖和其它网上投资咨询业务方面发展,网上银行在这些领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务;随着网上银行电子货币资金的相对充裕,网上投资理财技能将成为稀缺的信息资本,银行业与证券业将日益走向融合,关于投资咨询和理财的信息资本的运营效益将日益成为决定网上银行成败的关键。

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虽然在提供金融流通的公共法律秩序方面具有降低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但是由于所有微观经济主体的在线电子支付、结算方面所汇集而成的金融信息流对于电子货币的流通规律、流通速度以及电子货币的币值有最主要的影响,所以,在电子货币发行和流通过程中降低金融支付和结算的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将由中央银行转到微观经济主体方面来。尽管中央银行仍然拥有电子货币发行资格的认定权,但是由于是微观经济主体对电子货币流通速度这一市场内生的变量起决定性影响,所以在中央银行对电子货币发行权加以垄断的经济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反过来。在网络革命冲击下,电子货币的应运而生使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拥有电子货币的发行权,从而商业银行的职能必须进行重大转型;发行电子货币将与提供金融支付,在线电子结算一样成为一项网上金融信息服务而不是一项垄断权力,商业银行与其它经济主体之间将为争夺网上电子货币发行市场份额进行激烈的竞争,为此会导致这三项业务走向完全的免费,以实现商业银行和其它在线金融服务企业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的需要;网上银行收回经营成本所依赖的经营收入和资本收入。将主要依赖网上广告收入、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收入和驰名品牌、驰名网站门户的数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场上的增值。

四、电子货币将消除传统货币流通层次并推动中央银行职能的转变

首先来看传统经济学的货币银行理论关于货币层次的划分:将流通中的现金作为最窄口径上的货币,用M0来表示;把流通中的现金、在银行可以转帐的支票存款以及转帐信用卡上的存款加起来,就可以得到比M0口径更宽的货币概念,即M1;进一步在M1基础上将储蓄存款,小额定期存款、隔夜回购协议、隔夜欧洲美元、货币市场存款帐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非机构持有的股份等包括进来,就得到一个更为宽泛的货币概念M2,在M 2口径上的货币概念既反映了现实的购买力,又反映了潜在的购买力;在M2的基础上将大额定期存款、长期回购协议、定期欧洲美元和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机构所持的股份等包括进来,就构成一个更加宽泛的货币概念M3;在M3基础上将储蓄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等其它短期流动资产再包括进来,就构成一个更加宽泛的货币概念M4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是根据可以转化为现金的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即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速度的快慢来划分货币层次的,是纸币流通条件下的产物。但是,在电子货币完全取代纸币的条件下,并不存在货币中间层次的划分。因为在电子货币完全取代纸币的条件下,客户拿到贷款以后无论将这笔贷款存入哪家银行,都不存在客户从银行提取现金的问题,电子货币是唯一的货币形式,也就是说单一的电子货币层次、实时的在线电子支付消除了产生纸币条件下四个货币层次划分必要性的时间差。

现行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只需要按照所收进的客户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保留一部分准备金,其余部分可以作为贷款使用。而客户拿到贷款以后可以将这笔贷款存入其它银行,并且如果客户对其它银行的该笔存款只进行部分现金提取的假设成立,那么,初始的存款增加会在整个商业银行体系之间引起多倍的存款创造过程。将流通中现金和银行存款准备金之和定义为可以由中央银行较为容易地进行控制的一个新的变量——基础货币,即基础货币B=流通中现金c+银行存款准备金R。然后再通过一个货币乘数m与总的货币供应量M联系起来,即M=m•B。中央银行通过控制基础货币量来控制总的货币供应量,则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货币乘数m必须是足够稳定的、是收敛的,或者货币乘数m是可以通过别的变量来加以预测的。

在未来的网络经济时代,尽管中央银行仍然具有对商业银行发行电子货币资格的最终认定权,但是中央银行通过控制基础货币量B来控制总的货币供应量M的宏观经济调控模式即M=m•B能够成立的前提已经被大大动摇了;货币乘数m将主要通过网上在线电子货币信息流的流通速度来由网上金融市场来内生地决定,虽然货币乘数m仍然可以通过对网上电子金融信息的分析来加以预测的,但其稳定性已经大大降低了;即货币乘数m这一变量的网上金融市场的动态调整过程中不再趋向于收敛,而是趋向于发散。所以。在电子货币条件下,再将流通中现金和银行存款准备金之和定义为基础货币的理论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因为现金这一最窄口径的货币概念与广义货币概念之间的区别随着电子货币对纸币的完全取代已经不复存在。在电子货币条件下,由于电子货币再创造的速度极快从而使货币乘数趋于极大、甚至无穷大;货币乘数实际上是由货币流通速度来决定的,所以电子货币流通量将主要由金融市场内生的电子货币流通速度而不是由中央银行的初始货币供应量来外生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