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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居家养老――一种可行的养老模式
2012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已经占到总人口的14.3%,其中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口数约占到全国老年人口数的一半之多。由此看出,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已经以相当快的速度在发展,“未富先老”的严峻形势要求我国要大力发展完善养老福利事业。由于我国地区差异的存在,相对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来说,农村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更应得到我们的重视。
目前,我国社会主要有三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养老方式,在我国最为普遍,也是最被老年人接受的养老方式,但正是这种最为普遍的养老方式日益遭受严峻的考验。此外,机构养老由于成本较高、缺乏家庭温暖、社会隔离等原因无法得到老年人的青睐,传统的思想观念令老年人对于机构养老怀有一定的排斥心理。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用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在农村经济水平不高、空巢老人逐渐增加及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背景下,这种模式花费相对少,可以居住在家又可以接受各项服务,越来越受到老年人与社会的欢迎。
二、一个样本的说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位于浙江省中部城市的F村,村落形成于明朝初年,全村建成区总面积8.37公顷,户籍人口1230人,60岁以上老人311人,约占总人口数的1/4,村庄主要产业为农业与原料加工业。村集体收入微薄,年收入10万元左右,人均年收入12000元。自2011年起,随着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推广与市区级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与推动,F村也开始筹备建设白天统一照料、晚上分散回家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区里民政给予10万元上限的财政补助,商会成员每家募捐3~10万不等,建成后政府配套补助每家每年3万元的运行经费,可持续服务20~30位老人。
中心是由村古建筑修缮而成,冬暖夏凉。据村两委介绍,“这是村里最好的几幢古宅之一,现把它贡献出来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算是物尽其用”。“老有所养,最难的还是吃饭吃好问题。”中心建成首先解决的就是村里老年人的吃饭问题。中心配备的硬件包括饭桌、藤椅、电视、风扇、洗衣机、冰箱、做饭的厨具,以及楼上可供休息的床等,另外中心还雇有两名厨师,一名保洁员,一名管理员,采购员是中心老人中每天挑选出两名进行当日的采购。现阶段服务对象是村里80岁以上的老人与困难家庭60岁以上的老人,中心对于身体不适的老人,规定可以由家人将饭菜打包带回。每人每餐4元钱,个人支付2元,政府补贴1元,村里补贴1元。对于这么低廉又方便的服务,在调研中,大多数老年人是比较青睐的。“中晚两餐,自己只用4元,很多时候都自己在家,就不用烧饭了,还可以到这里和大家聊天,蛮好的。”
三、影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一)营运资金与社会参与度
1.营运资金短缺,缺乏持续性供给机制
通过笔者对几个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调研了解,中心大都由村里的旧宅、学校、祠堂等修缮而成,相对花费较少,但也都需要四五十万的成本,政府补贴的10万根本不够。再加上中心硬件的配备,人员的聘用等,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筹建的资金都是靠商会捐赠和村里自筹凑齐。“面对后面营运的资金来源,政府每年的三万元是肯定不够的,连厨师和保洁员的工资都开不出,更不要说还有采购食物,硬件修补等大的花销。”一位村干部刚开始就为今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营运担心起来。各地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虽然都在政府、企业和村庄自身的努力下成功建成,但是后续的资金供应链还没有规划完善,只是单单靠政府一年几万元的补助是难以维系其正常发展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营运资金怎样保持持续供给,成为其今后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度不高
村书记在访谈中谈道:“现在都是政府在主导,很少有社会上的团体、机构来参与,最多就是刚开始的时候商会给我们捐了钱,后来也没有过问了。”可见,现阶段农村居家养老还是政府在主导,民间组织、机构都还没有规模性地介入其中,使得社会资源无法在更大范围得到有效利用。养老事业应该是全社会投入的一项福利事业,单单靠政府的参与,难免会有高投入、低效率等政府失灵现象的出现。
(二)服务与专业人员
1.服务单一,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老有所养,最难的还是吃饭吃好问题。”但是,在温饱解决之后还有许多老年人需要的服务,如休闲娱乐的需求、交流倾诉的需求和心理慰藉的需求等。在调研中,多数中心还是停留在关注怎样照顾好老年人吃好饭等日常生活的层面上,还没有尝试去满足老年朋友们其他的心理需求,也没有相关的调查去了解他们真正想要得到的服务。我们在访谈中了解到,许多老年人更希望能有人和他们聊聊天,能有事情做。访谈中一位刚吃过午饭的老大爷跟我们说:“空闲时希望能有些事情做做,老了老了,也不愿一天就等着三顿饭,这样的生活好像没什么意思。”这体现出,对于进入老年阶段的老年人,还不能很好地接受自己的角色转型,存在一种失落感。
2.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人员
调研中,普遍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都只是配备厨师、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并没有配备其他专业的人员来解决老年人有可能出现的健康、心理等问题。中心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专门的服务老年人的经验与资质,甚至有些也都是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了。一旦中心出现任何紧急事件,中心无法在第一时间提供专业的救助。而且,中心管理人员告诉我们,想要找有资质的人员来中心工作也是有困难的,一方面工资支付不起,另一方面事这一行业的也没有多少,不知从哪里找。
(三)组织管理制度
任何一个组织要顺利地发展都必须要有一套明确可行的管理制度,它是组织正常运转的关键。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存在不完善的几处。首先,人员管理不完善,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要求,都只是口头的传述。哪些人员有什么任务,何时何地该做什么,怎样考核管理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分歧很难进行判定。其次,财务管理不清晰。例如,每天负责采购的人员安排,花费开销,经费结余等的记录、汇报、汇总等没有制定制度。最后,责任管理不明确。例如,老年人来中心就餐,那么他们自离家出门起,因为年纪大身体可能欠佳的原因,他们的人身安全责任怎样认定。如果在途中出现意外,后果怎样处理。还有就是,中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果老年人在中心用餐后出现食物中毒等问题,责任谁来承担等。这些管理问题在运行中似乎都被忽略了。
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政府参与是前提,社会多元参与是保障
1.坚持政府参与
在我国,政府作为支持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主体,长期以来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在经济上,对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营运资金,政府要科学规划财政预算,争取逐年提高对其的财政补助,各级政府做好建立完善的财政补助计划的工作,为农村居家养老中心的持续运营提供资金支撑。另一方面,对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推行,政府不仅要在经济上提供支撑,还要为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包括舆论宣传、政策倾斜等在内的非经济资源的供给。政府应为居家养老服务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农村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惠及广大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做好政策的倾斜,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立与发展提供政策上的帮助,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的政策支持、对于捐助企业的税收政策优惠等。
2.多元参与
福利多元主义认为,社会养老保障等公共服务应由政府、非政府组织、家庭和社区等共同承担,因此养老服务这项重要的社会保障事业不仅仅需要政府的角色扮演,还需要社会多元的参与。一方面,在资金的筹集上,非政府组织、企业、家庭及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非政府组织可以依靠自身的组织优势募集善款,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也应积极投入到捐款的行列之中,家庭和个人也要为购买服务付出一部分资金,这样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有望持续地运作下去。另一方面,在服务的提供上,除政府出资购买部分服务之外,社会资本、非营利组织及社会志愿者也要以服务提供者的身份出现,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
(二)丰富服务内容,培养专业人才
1.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丰富服务内容
就目前而言,多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多停留在做饭、洗衣等比较单一的层面上。而通过一些调查发现,许多老年人的需求已经超越了此层面,更有精神、心理层面的需求。那么,我们就必须设立有效的调查反馈机制,根据实际,及时了解老年人需求的变化来调整服务的内容。针对老年人空闲时间多、寂寞无聊,可以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学校、老年工场等,提供他们打发时间的场地;针对老年人心理上的空虚、抑郁,要开展心理咨询等服务。
2.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培养专业人才
在居家养老服务刚刚起步阶段,要注重工作人员入职前的培训,将必须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工作人员,同时要有相关的考核机制,督促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培养。另外,要积极培养专业人才投入到养老服务中去,在各大专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及招募大批立志于此的社会人员投入学习,掌握心理咨询、医疗护理等方面的专业技能。
(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管理、财务的管理及责任的管理等。首先在人员管理方面,要明确各个职位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与工作责任,建立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包括服务的满意度、出勤率、投诉次数等,还要有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员工起到激励的作用。其次在财务管理方面,由于一切刚刚起步,在财务制度的建立上还需要慢慢探索,但一定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例如,在采购人员的管理、账务的公开、经费的结余等方面要及时公布。最后,责任管理方面,要明确中心对老年人负有的责任,必要时要签订详尽的责任认定书,让老年人安心、安全地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带来的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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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居家养老;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一、研究背景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城镇为4631万人,乡村为9930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城镇为3102万人,乡村为666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城镇为11.69%,乡村为14.9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为7.8%,乡村为10.06%;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城镇为1.35%,乡村为1.8%。这说明与城镇相比,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更高,高龄化程度更严重。
实际生活中我们也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当前中国农村老龄化压力下养老问题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尤其是在一些偏远落后的乡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品质问题更加不容乐观。乡镇部门对于养老方式的选择,在为本地区老年人生活考虑的同时,也是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方向的综合考量。良好的养老惠及政策,既可以有效的保证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动趋于平稳,又能够为当地的社会事业建设奠定安稳的后方。在此种情况下,我们习惯性的把目光投向老龄化压力下的老年人物质生活改善方面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在一定意义上导致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容易被忽视。
文章正是基于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脱节现象严重。虽然现在外界对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关注度逐渐升高,但政府及各有关组织的实际措施依旧贫乏。因此,我们试图通过对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深入了解,总结得到老年人晚年精神生活需求聚焦所在,对其进行探究并提出对策方案,期望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提供参考资料。
二、关键概念说明
(一)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一般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街道安排社区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居家养老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的,服务对象只限于较小的范围:“三无”老人等,其费用主要由政府负担。一些地方鼓励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对此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二)精神文化生活
认为:“真正的人=思维着的精神”,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是人的根本需求。北京大学穆光宗教授指提出,一个健康的、幸福的和成功的老龄化社会的建设离不开积极的老年文化的发展和支持。精神空虚为部分老年人的真实写照,尤其在农村地区,处于老年人所接受的文化教育有限,文盲率偏高,进入老龄后,基本无事可做。尤其以农村空巢现象突出,精神生活更为匮乏,宗教迷信因之盛行开来。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亟需正确的引导,并帮助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性。老年人自身也应清醒认识到自身能力和不足,扬长避短,热情拥抱社会,化老龄压力为社会再发展的新动力。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访谈的20位老人年龄均在65岁以上,他们基本上在健康方面都存在着各种高位病症的隐患,而且基本上都是以独居为主,十分缺乏子女的关怀和照顾。但即便这样,他们不愿意住进养老院中享受专业的照护。我们可以看到被访老人基本处于独立生活状态,在经济上也较为宽松,可以过上一个舒适的晚年,而且即便是有较多子女的家庭老人也已自己生活为主。而且老人本身健康状况都存在令人担忧的方面,需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的人数较多。
(二)老年人自我生活评价
老人普遍表示虽然缺少了子女的陪伴,但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进步,他们的晚年生活基本上是可以达到衣食无忧的。所以,除了对于子女因工作忙碌而无法抽空回家看望老人略有微词外,老人对自己现今能过上的安稳生活,总体来说还是非常满意的。
相比于另外长时间单独生活的老人所表现出的自我封闭和不愿交流,与子女同住的老人的健康状况也更为良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个良好乐观的生活态度对于老人的晚年生活品质,尤其是精神心理状况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这些独居老人基本上都属于单身、失独或子女长时间未回过家甚至在较远地区打工,只留下老人在家中。再加上子女工作忙碌的原因,老人甚至会长达数月与子女间断联系。这种长期的寂寞环境与不被关心的失落感都造成了这些老人逐渐形成的自我消沉意识,缺乏融入周身环境的积极性。
(三)老年人内心向往和真实愿望
对于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文化生活项目措施以及对自我发展实现的要求方面进行问谈的时候,我们发现其实在镇政府的主引下,各村庄都相继建立起了与城镇相契合的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各类配套的健身设施。硬件的发展实际达到了一个高度齐全的水平。各个老年活动中心作为村庄文化娱乐活动承载体,近年来也有计划举办了系列教育宣传娱乐活动。对外文化引进有力度又有效度。教育宣传类活动更是让老人们觉得自己没有被社会淘汰,有能力融入年轻人的生活。这带给了他们极大地鼓励,帮助提高了他们对于社会文化的汲取,保持了一个健康先进的思想观念。
四、存在问题
农村老年人往往局限于封建迷信思想,他们注重为儿女考虑,习惯于为家庭延续状况感到忧心。在他们的思想中,自我需求始终不是最重要的一端。近年来,虽然社会各界对老龄化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社会养老保障举措的施行力度日渐增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得到了更为优质的保障,但是对于精神赡养这一方面,政府政策的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社会组织为之付出的努力也难以收到预期的成效。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的改善还存在着巨大的弥补空间。
在生活中能够实现的程度往往止步于物质生活的改善,而精神文化的严重脱轨似乎已经成为了难以改变的现状。人力物力的贫乏,农村居民养老观念的一时难以转变,乡镇政府的实践经验累积不足等因素都使得一系列养老服务建设的滞后。在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背景下的社会组织力量很难自然的融入到养老体制建设中,甚至很多社会组织无处安放。这些都成为一整个体系共同作用影响着农村老年人晚年精神文化生活发展,只有综合考量各方面利弊轻重,整合有效力量,共同推进农村老年人精神养老,才能真正活跃老龄社会力量,转变社会发展中的老龄化压力成为社会进步的再生能量。
五、对策与建议
前文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还存在许多方面的缺陷,亟待调整与改善。老年人精神生活中的情感依赖显而易见,而造成这一现象最主要的方面则是老年人自我意识不够强烈,他们在晚年几乎更加轻怠慢自我的生活质量,一心为子女的想法长期影响他们的生活。这一因素不仅使政府工作开展缓慢,更使得各方面措施施行受阻,力量介入困难。而且,农村老年人尤其重视安居故乡,搬离农村与子女生活在城镇中并不是其诉求所在。因此,文章不想重提已经被论述过多次的政府举措、社会力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本文希望可以将本次调查后所得体悟,并参照日本养老方式,给出参考建议。
在日本,他们鼓励老年人以自我管理的方式加入养老管理行列。积极投身完善法律政策,推动养老方式的渐进式改革,日本政府通过此种方式,逐步增强老年人的社会归属感。
文章借此提出如下建议:在着力推进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改善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同时,各有关组织部门亦可以适度的考虑启用老年人群众的行政组织能力者进入到养老管理体系的管理中。这不仅能够在实际中帮助老年人寻回社会价值和归属感,更好的保持与社会的并行发展状态,另一方面,社会的需要感也可以减轻其对子女的观念,在精神上找到依靠,促进老年生活的积极乐观向上。目前农村中的组织管理群体基本以中青年管理为主,老年人的组织参与少,活动的开展与举办,老年人也经常是盲目的被推着走,不能够从老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致使老人实际参与热度不高,自然其目的达成度也低。
同时志愿活动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社会组织活动都应该更好的统筹协调老年人生活实际,有针对性的发展服务计划目标。通过衡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情感关系,健康状况,能力水平等要素,合理安排服务内容,小而精的开展有关活动,更好的照顾到每一位老人的精神心理需求。不过分量求的实现,逐渐由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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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居家养老;责任
中图分类号:F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1―0139-01
1 居家养老及其可行性
1、1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最早是英国政府为使老人留在社区和家庭,鼓励家庭照顾有需要人士而采取的一种政策措施(石彤,1998)。有研究发现老人经常会从家庭那里获得日常生活活动方面的帮助(Stoller,E.&Pugliesi,K,1988)。从经济逻辑的角度分析,居家养老是一种最经济的公共消费和善用社会有限资源的办法。为解决家庭核心化与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矛盾,学界主张大力发展社区助老服务,从而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2 农村居家养老的可能性
(1)农村居家养老更适合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观念。
中国传统的家庭式养老模式在中国实施了几千年,有着深刻的社会根基。文化传统,相对较为落后、传统思想更为深厚的农村,家庭养老是天经地义的养老方式,其他的养老方式较难被接受;从经济角度讲,农村的经济发展滞后,农村人均收入水平低。不具备养老院式养老方式的经济条件。居家养老使得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不离开亲人在情感上为老年人接受。
(2)居家养老的费用相对较低适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养老方式的社会化就必须考虑到这一点,从经济水平角度找一种适合农村的社会化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方式解决了老年人的居住问题,与养老院养老方式相比不产生由于居住产生的费用,降低了养老的费用,居住在家庭当中。家人还可以承担相应的照料责任,也减少一部分养老支出。有限的养老资金都集中用到老年人急需的必要项目上,更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最大程度上利用农民老年人自身条件。
农村的老年人一生从事劳动,居家养老方式使得老年人在养老之余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子女照看下一代,做简单的家务,这些对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都是有益的。
(4)居家养老方式可以解决农民工大量流出地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农村的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形成农民工大军,农村独居的所谓的“空巢老人”增多,这成为一个社会化问题。而居家养老,可以通过社区(在农村,社区可以是村委会,也可以是成立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力量来对这些老年人养老进行保障。
2 农村居家养老的现实条件
2、1 土地的保障功能
土地的保障功能下降是个不争的事实,但是下降不代表没有,土地在农村是农民最根本的保障,不论何时土地都归农民使用,也就是说农民不论有没有劳动能力都能从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得到一些收入或是粮食。
2、2 农村老人对养老的待遇预较低,容易得到满足
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村的老年人对养老的经济要求也相对低。居家养老对农村老年人的保障主要可以集中到医疗护理以及不能生活自理的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居家养老方式在农村建立实施,不管水平的高低本身就是对农村养老方式的提升。
2、3 利用现有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
农村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后,但是负责农村基本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是有能力的。对现存的县、乡、村三级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农村中存在的大量的私营的医疗诊所,进行培训指导支持来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水平的保障,也使得农村居家养老方式有医疗保障。
3 居家养老各方负担的责任
3、1 政府责任
把养老转变成社会化养老,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势必要承担相应的主导责任,这些责任应该包括:
(1)资金支持。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没有政府的大量投资支持,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方式的建立都无从谈起。
(2)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和配套的养老方式,以制度的形式加以保障。
(3)对农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行为的扶持。
居家养老方式需要专业的保健护理服务人员和机构。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这样的机构应该是公益性或是微利的,国家应实施有利于这些机构成长的政策,例如对其进行资金支持,专业培训等。
3、2 家庭责任
(1)部分养老资金的提供。
不论以怎样的方式养老,家庭或是个人都要自己支付一部分养老资金。这是个人的责任。
(2)基本生活照料的提供。
居家养老使生活在家里的老年人很容易得到家庭的基本生活的照料,使得专业服务提供机构能够集中力量照顾更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有利于优化服务质量。
3、3 集体的责任
(1)部分养老资金的提供。
参照城市职工养老制度,集体相当于城市职工的企业,也应该为集体制度下的农民提供部分养老资金,由于部分地区集体事实上不存在。因此这部分责任是缺失的。但有条件的地区,就应该为农民提供养老资金。
(2)监督、保证居家养老的实施。
处在基层的集体上接决策层,下贴政策惠及层,只有集体做好居家养老的监督、保障,居家养老才能够顺利实施,惠及广大农村老年人。
3、4 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机构的责任
提供专业的养老医疗、日常生活照料的责任,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专业素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安心舒适的养老照顾。
4 居家养老的优势
(1)可以较容易为老年人所接受,由有血缘关系的人代替自己的子女照顾自己,在感情上适宜于接受的。
(2)对农村进行专业护理人员的培养,可以解决部分就业问题,拓宽农村就业市场。
(3)这样的护理模式可以提高护理水平,提高农村老年人的老年生活质量。
(4)由于对专业护理人员的培训与扶持,可以要求他们同时照顾及解决农村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
(5)老人不离开熟悉的环境对老人的身心是极大的安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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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差异;社区养老;社会环境
[中图分类号]F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8-0060-03
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都带来了严峻挑战,挑战之一就是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模式的主要载体,对于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的需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此同时,建设有利于老年人健康愉快生活的社区养老的社会环境,是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关键性因素之一。然而现有研究基本上停留在社区养老模式的内容,其推行的重要性,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建议上,忽视了对社区养老环境的营造。本文就是基于实地调查,用城乡差异的视角分析社区养老社会环境建设的现状。
1概念界定
社区养老社会环境一个抽象的概念。从宏观方面来看,社区养老是一个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共同努力不断推进的事业。从微观方面来看,社区养老需要社区、机构和家庭三方面的努力。它们共同为老年人提供的良好的养老环境才称得上积极的社区养老社会环境。本文在对社区养老社会环境进行操作化的时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它的现状进行测量:
11组织机构
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内部管理社区老龄事务的工作机构和社区为老服务组织,是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核心,一切服务的实施,都需要它们去领导实行。
12制度政策
政策主要指社区落实各级部门有关老龄工作的情况,以及本社区为开展老年工作而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它们是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灵魂,一切服务都是以它们为指导原则展开的。
13人员关系
这里是指与社区养老有关的各类人员之间的关系。包括社区从事老年工作的专业人员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社区内老年人之间的关系;社区里老年人与其他人群的关系等。这是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关键,只有各种人员关系和谐,才能够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14文化氛围
文化氛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区为宣传老龄工作而营造的尊老、爱老、敬老的氛围;二是社区成员之间形成的一种以人为本,充满人文关怀的社区文化环境。这是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升华,只有形成了良好的文化氛围,才能够真正保障老年人健康快乐地生活。
15活动空间
活动空间既指为增加老年人交往、娱乐而提供的活动场地及器材等设施;也包括为增加老年人互动、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而开展的各项为老活动。它们是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载体,没有一定的活动空间,一切社区养老服务都无从进行。
2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现状
为了明晰城乡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现状,仍需从社区养老社会环境建设的五个方面加以描述:
21在组织机构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覆盖率上仍有城乡差异城市社区所调查老年人(825人)中认为“村居有管理老年人相关事务的机构”的有265人,Mean=03212。农村社区所调查老年人(615人)中相应有127人,Mean=02065。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00(
22在制度政策上,养老政策因种类不同既有城乡差异也无城乡差异以“孤寡老人的照顾政策”和“最低保障政策”作为“制度政策”的测量指标。城市社区所调查老年人(825人)中认为“村居里无儿无女的老人是有国家或集体负责养老”的有277人,Mean=03358。农村社区所调查老年人(615人)中相应有252人,Mean=04098。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004(
然而,在城市社区调查老年中认为“村居里生活困难的老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有556人,Mean=06739。农村社区所调查老年人中相应有390人,Mean=06341。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117(>α值005),不显著。由此可见,城乡社区在这一问题上没有差异。
虽然,城乡社区在养老社会环境建设时都重视制度的建设,注重落实和制定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比如“低保”政策落实就较好,没有城乡差异。然而目前的效果还是远远不够的,首先从“量”上来说,在回答“孤寡老人是否有集体供养”时,城乡老年人回答“不是”的人数近两倍于回答“是”的人数,因此必须提高为老政策的落实程度。此外在“量”发展的同时,还需要“质”的飞跃,虽然城乡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然而在保障水平上还有高低之分,城市的保障水平高于农村社区也近两倍。
23在人员关系上城乡社区没有差异,但对老年人缺少精神关怀对所调查城乡社区老年人认为的“村(居)领导比较关心老年人”“村(居)成员比较关心老年人”数据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315(>α值005),不显著;Sig(2-tailed)=0351(>α值005),不显著。由此可见,在村居成员关心老年人这一问题上,城乡社区没有差异。然而,对比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认为社区领导比较关心他们的老年人有280%,认为社区成员比较关心他们的老年人有412%,可见社区领导的关心度相对于社区其他成员对老年人的关心度,老年人更加满意于社区成员。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的组织领导者,出现这样的情况值得反思。
24在文化氛围上城乡社区有差异,类型单一
城市社区所调查老年人(825人)中认为“村(居)里重视尊老敬老宣传,注意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的有217人,Mean=02630。农村社区所调查老年人(615人)中相应有126人,Mean=02049。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009(
虽然社区正大力加强为老服务的文化氛围建设,且城市社区相对于农村社区而言比较重视助老服务的文化氛围建设。但还可以看出,城市社区的助老内容虽然广阔,但还不足以满足各类老年人的需求,尤其是大部分社区只考虑到了困难老年人的生活,而没有全面考虑其他老年人的生活,因此需要更多的深化服务内容。农村社区跟城市社区相比,服务内容首先必须扩大,在扩大内容的基础上才能够像城市社区一样深化内容、提高质量。
25在活动空间上问题较为严重,现有空间难以满足老年人需求在养老社会环境建设中,活动空间的建设是载体,是其建设情况的直接反映。然而城乡社区在老年人活动空间建设方面却存在很大的问题,现有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材、运动设施以及活动内容难以满足老年人的体育锻炼和精神文化的需求。就“村(居)里有老年人活动团体”、“村居里有老年人活动场所”、“村(居)里有老年人体育锻炼的设备”,对城乡社区的数据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都是:Sig(2-tailed)=0000(
3总结与反思
31社区养老的理想状态与现实状况
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责任明确,那社区到底怎么养老?政府给出的答案是:社区居家养老。从养老类型的划分来看,社区居家养老是将“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居家养老”与“社会服务”的一种交叉组合形式。[1]划分养老类型有三个维度,除了“养老地点”和“养老服务供给”之外,还有就是“养老资金的来源”,直白地说,如果养老资金足够充裕,当前我们所遇到的养老问题许多都会迎刃而解。养老资金不充裕,政府埋单力度不够,社区如何提供养老服务?
一靠社区志愿者?中国不仅缺乏长期志愿服务的文化传统,更没有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当前我们的志愿服务大多停留在依靠工青妇和大学生组成的临时群体身上,他们所体现出来的临时性、形式性甚至功利性都说明他们所提供的志愿性养老服务是靠不住的。二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虽然有地区要求各级政府投资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且提出一些软硬件的要求。事实上,要求每个社区单独建立一个机构,已经成为多数社区无法承受之重。它们所提供的硬件多数只能应付检查,所提供的软件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数量与质量的落后使多数老年人无法从中获益。三靠抚养协议?相关法律对于子女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已经对于子女的赡养义务有了明确规定,为什么还需要并不具有严格法律效应的抚养协议,法律靠不住,协议就更不可靠了。
调查显示出的全面推行的居家养老服务实质上是徒有其表,实质低效的居家养老。村居层面仅仅满足于应付上级的检查与考核。实际情况是,这些考核指标反映出的也就停留在“有”的层面。这样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显然是低质量的,是不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广泛需求的。
32社区养老中的政府与市场
虽然市场性居家养老服务需要被提供服务者个人或其家庭直接在市场上购买,且随着老龄化加剧,此市场必然广阔。但福利性居家养老服务却属于政府基本责任范畴,政府应主要通过财政补贴或直接购买服务来履行责任。但当前政府在福利性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表现是值得反思的。
政府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确立整体发展规划和分步推进计划,做好经费预算与资金拨付,社区服务组织培育、综合协调及有关的监管工作。虽然国家相关部委的各方面支持政策及资金已经出台并一定程度上落实,但是可以发现,现实中因为资金缺乏所导致的低质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存在。调查发现的大量为老服务基础设施的落后,不得不说是政府投入不足的表现。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才能够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33社区养老的城乡差异如何缩小
城乡因生产方式、生活形态不同以及区域发展不平衡造成的人口流动,在养老方面存在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因地域的差异所导致的养老服务内容和质量的巨大差异却应该被消除。当然,农村老人与城市老人的经济支付能力、思想观念等的差异在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的时候需要考虑。现行的按照城市的标准在农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显然不合适,相对于城市老人而言,农村老人需要的应该更多的是福利性的养老服务而非市场性的养老服务。因此,城乡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硬件标准可以不同,但是在制度保障、服务安排等软件支持方面,城乡应该消除差别。对于农村社区养老,应该根据农村老年人的集居化程度以及生活方式与城市老年人的差异,创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这一点上反倒不应该城乡一体,农村地区应依托乡镇敬老院服务平台,开展为老服务项目。除此之外,农村地区最应该进行的是为老人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才是社区养老的社会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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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教育资源要均等化
教育是基础,是一个地方发展后劲的源泉。教育资源的均等化是当前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虽然本地的基础教育水平一直处于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能满足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别是乡镇教育经费的缺乏,使继续巩固和提高“普九”显得力不从心。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制约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拨款不均衡,农村初中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是城市初中的64%,农村小学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是城市小学70%。三是基础教育协调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高位走强,幼儿教育发展整体滞后,缺少公共财政的有效支持,四是师资队伍建设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学科、年龄等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批年龄较大、学历专业不合格的小学教师仍在岗位,甚至还有代课教师,一些学历过关又学有专长的教师由于编制和用人制度的限制不能进来,教师人才“断层”现象明显。幼儿教师队伍中,广大农村地区民办或其他社会力量办学的幼儿园合格师资严重不足。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一要认真落实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二是教育资源要合理配置。要着力解决部分农村学校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硬件设施不全等问题,明确公共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指标。三是优化人才培育发展机制。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研究制定鼓励优秀教师去农村学校工作的激励机制,从聘任、考核评价、职称评定等方面对农村教师实行倾斜,切实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存在的学科、年龄等矛盾,把农村教师队伍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流动顺畅、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医疗卫生服务要科学化
建立一个群众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南通地区已经建立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覆盖,全市共建101所乡镇卫生所,新农合参保人数520万人,参合率99.52%,基本做到“小伤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镇、大病基本不出县”,给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要真正做到医疗卫生服务造福人民群众,惠及千家万户,还要注重“四个提高”。一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新增卫生资源应重点投向农村等薄弱环节,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体系,建成15min健康服务圈。三是提高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针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情况,要加大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力度,力争实现每村都有一名“大学生村医”。鼓励医卫人才服务基层,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四是提高医疗卫生公共产品的普惠性。确保安全、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覆盖率100%,使人民群众均等享有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
三、养老服务体系要普及化
Abstract: With the advent of aging era,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is paid to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pension facilities. This paper takes Liangzi Village, Sambo Streets, Qujing City as the examp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pension facilities there, to puts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and measures for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family-community pension facilities to enhance and optimize the current pension facilities planning, create a more comfortable living environment for the elderly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lives for the elderly.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养老设施规划;亮子村
Keywords: aging;family-community support of old age;pension facilities planning;Liangzi Village
中图分类号:TU98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4-0004-03
0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国际上通常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7%,或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10%,作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国际上对老龄化社会的通行标准,中国在20世纪末已进去老龄化社会。根据联合国的最新预测,到2050年时,中国60岁及以上老人将达36.5%,高于美国等大部分发达国家。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呈现总量扩张、增量提速的发展态势,人口抚养负担正逐步加强。然而,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的深入,加剧了城乡发展的差异,农村很多的年轻人进城打工,把孩子和老人留在农村,造成农村地区空巢老人的比例不断升高,另一方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推行,家庭结构小型化,导致家庭照顾功能弱化,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需求得不到满足。至今关于养老服务和养老设施的研究成果众多,但是研究方法较为单一,仅仅关注于政府层血的财政能力、老年人口的自身感受以及各种养老模式的分析。但是实际上,村镇地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困境除了与农村相关,也与城市制度安排、供给能力和供给模式有关,乡村养老服务设施不仅需要自上而下的资源分配安排,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深入研究。因此,本文以曲靖市亮子村为研究案例,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尝试剖析和探讨乡村地区的养老服务及设施配置问题,并对乡村居家养老模式提出规划配置建议及策略,完善乡村养老服务设施配置缺陷,为乡村老人安享晚年提供其有效的支持。
1 居家养老服务的定义及内涵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等设施,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面向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和失能老人等,分别向其提供家庭服务、精神慰藉、老年食堂、法律服务等,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送饭上门、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定期给予居家养老的失能老人一定专项补贴,并鼓励他们配置必要的康复器材,指导其进行必要的身体训练,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改善生活质量。
根据老年人设施需求分析,居家养老设施是老年人需求较强、使用频率较高的养老设施。因其一般设置在老年人生活社区附近,承担了老人的养老需求。
2 亮子村老龄化现状与养老服务设施现状
2.1 亮子村老年人发展态势 亮子村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光华社区北部,是珠江源头的第一个居民点。亮子村,属于半山区。距离村委会1.00公里,距离镇4.70公里。亮子村现有有农户594户,有乡村人口2228人,老年人335人,占15%左右且呈现上升趋势。调研中发现,该村农村养老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逐渐凸显,留守老人数量较多,外出打工子女占到30%,老人在家照顾孙子孙女或者寡居的现象较为普遍。
2.2 养老服务设施现状
2.2.1 具有专门养老组织机构,养老服务氛围浓厚,资源条件较好。亮子村有一处居家养老服务点,位于亮子村小组旁,该居家养老服务点有一活动室,一处食堂,一沐浴间(老人必须由子女陪同方可是使用,以防滑倒),提供老年人日常的吃饭、休闲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和生活服务。
2.2.2 该村养老服务具有一套完整的运行流程,确保措施的可持续实施。①该村实施股份制,通过联合出资,在亮子村附近新建水泥厂、酿酒厂,每年营业所得利润用来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②该村已将成立志愿者纳入运行流程,但是由于缺乏对志愿者进行专业的有计划的培训,以至于未能建立起一支有素养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队伍,无法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对专业志愿者服务的需求。③该村建立乡村居家养老人员档案,对需要特殊照顾、一般照顾的老年人进行分类,满足了其在餐饮方面的需求。④建立了基本保障制度。该村每年由兴龙服务公司出资30万元作为基本保障,党员,村集体预留40万亩水田,由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义务劳动自供自给,为养老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
2.3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①老年人娱乐设施较为单一。该村老年人娱乐设施仅为一处活动室,娱乐活动较为单一,老年人通常在里边观看电视、休息、聊天,无法满足老年的精神需求。②设施建设不足。该村留守老人多数居住条件较差,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该村养老服务点应完善建设养老公寓,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条件,且该村医务室离养老服务点较远,规模较小,老人看病较为不便。③缺乏日间照料人员。该村青年人常年在外打工,留守老人缺乏一定的照料,生活较为不便。
3 亮子村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3.1 规划目标 ①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完善利用现有资源。规划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持,保护村内的生态系统,使绿化与居民活动、观赏紧密联系起来,创建一个环境优美的家园。②高品质的居住环境。规划强调完善的步行空间及开敞空间,规划既要留有充足广场、场地,又要建设安全、宁静、亲切的步行环境。③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布局安全、高效、可靠的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高效能的网络、电力设施和道路交通系统,建设高效能的给水、排水等市政设施。④靓丽夺目的村庄风貌。规划结合“美丽家园行动计划”,打造特色民居,通过广场、建筑空间、建筑形式的打造以突出民族文化,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村。
3.2 规划布局 ①对于居住条件较差空巢老人,为其新建老年人公寓,选址紧临养老服务中心,并完善其周围居住景观,为老年人打造集居住休闲为一体的高质量居住环境。②新建卫生所一处,老年人体弱多病,该卫生所于养老服务中心附近,解决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如图1)。③提升养老服务中心附近小游园景观环境,增设健身设施,为老年提供优质的休闲活动场地。④沿南盘江沿线两岸规划慢性系统,改善周围景观并提升农田景观区,以养老服务店前的小公园为中心,结合原有的田园风光,形成一条特色景观轴线,打造一个宜居宜游的优质生活环境(图2)。
4 对于亮子村居家养老建议
4.1 完善运行机制 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使老年问题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解决的好坏关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政府在老年设施规划建设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快的形式下,政府应该明确自身的责任,编制老年设施专项规划,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加大老年设施资金的投入。
完善运行机制,增加改造计划、改造目标、改造质量等方面的内容,并进行详细的说明,定期对开展工作进行回访、评估,加强养老服务监督,对存在漏缺的方面及时补充改善,保证工作有效、规范、有序地进行。
4.2 健全服务管理体系 完善老年人保障制度,建设城乡均等化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
搭建行业管理体系、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养老服务向专业化、精细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
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一方面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咨询师等人员,为老年人服务注入专业化理念,另一方面需吸纳高等院校老年人护理相关专业的专门人才,提高养老服务护理水平。另外,健全养老服务培训体系、扩大专业护理员培训规模,奖励专业护理员和居家养老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护理人员待遇,稳定护理人员队伍。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健全志愿者服务及补偿机制,壮大志愿者队伍,是志愿者服务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同时促进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以邻里互助来补充家庭自助。
4.3 建立多元化的财力支持 乡村养老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工程,需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这就需要政府在财政上的支持,这是保证居家养老顺利进行的前提。老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也是低收入群体的主要构成,这就需要在养老保障资金上给予稳定的支持,并将此纳入养老保障体系。
4.4 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全民参与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担的全民参与机制。政府指挥协调,引导老年设施建设方向;社会参与社区居家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家庭则继续发挥养老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舆论引导和政策扶持方面共同进行,并强调个人养老责任,通过各种宣传,使得养老机制全方面快速高效地运行。
5 总结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问题亟待解决。这就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的配合,在提供老年人饮食、居住的物质条件下,满足老年人在休闲娱乐等精神生活的需求,并建立完善老年人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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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居家社区养老;现状;问题;完善对策
成都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加高新区)现有人口301.8万人,60岁以上人口48.8万人,占16.2%。面对人口加速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成都市对居家社区养老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本文主要探讨了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完善这几个方面。
一、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原因
(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局限性
1.人口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受到挑战,需要找到一个家庭养老长处与社会化为老服务共存的新模式。据统计,1982年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4.4人,2005年为3.13人,23年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了1.27人,下降幅度高达28.86%,城市家庭结构小型化更加明显。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对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产生了更大的挑战,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的养老模式。
2.“空巢老人”问题严重
在成都这座现代化城市中,“空巢老人”问题相当严重,据成都市老龄办2006年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约有14万老人独守“空巢”,比例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以上,所以如何解决“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也是我们要考虑的重点。
(二)机构养老模式的局限性
通过调查发现,在民办养老机构中,老人们虽然是群居,但依然有66.67%的老人反映养老院活动太少,并有不同程度的“孤独感”,具体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机构养老活动少,家人探望次数也少;子女怕被“不孝”罪名,在成都选择把老人送入机构养老的不足0.5%;老人怕耽误子女工作或影响子女生活,“被迫”留在养老院。
二、成都市居家养老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低
从目前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来看,服务对象仍然主要是独居、孤寡、困难、残疾和高龄五类老人,一般老人实际上并没有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要扩大服务范围,即不仅为“五类”老人提供服务,也要为社会老人提供有偿和低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有支付能力的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做大做强“银发产业”,既解决了老人的需求,又解决大量失业人员就业。
(二)没有考虑农村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
成都市广大农村老年人目前大多数是靠家庭养老,即在家里居住,同时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资源主要由家庭成员提供。与城镇居家养老模式比较而言,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养老已经具备了在家居住的条件,但是缺乏社会的支持和帮助,这并非是成都所独有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普遍存在的现象。
(三)没有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
老年人由于自身的特点,其就业无论是对自身和社会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应当予以支持。进入21世纪,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踏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迅速增长,未富先老是我国老龄化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影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老年人才群体中蕴藏着丰富的智力资源,而且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延长,这也意味着人们的工作年限在不断延长,所以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的成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并没有重视这一问题。
三、完善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服务对象范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福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宗旨不仅仅是解决部分特困老人的问题,而且还面向社会为全体老人提供服务。社区应不断完善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为一体的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二)切实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口老龄化的重点、难点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长期以来,如同全国情形一样,成都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依靠家庭居家养老,因此农村老年人更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在农村,首要的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府应像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样,逐步完善并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农民养老的责任。其次,发展社区服务型居家养老,形成农村社区管理和农村养老相互促进的机制。
(三)加强老年群体就业制度建设
一个成熟的劳动力市场,政府会运用一定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制度性约束,比如:最低劳动标准,最低工资制度,对工会组织在法律上的确认以及对垄断和歧视的限制等。由此,在鼓励老年人进行积极就业的过程中,就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保障,如可以具体采用以下措施保障老年人再就业:大力宣传、消除偏见、更新观念,树立老年人才观;就业制度要兼顾老年人口;制定老年人再就业保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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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2003年开始,新建和改建县福利院1家,乡镇敬老院8家,民办托老所4家,全县养老机构共有床位630张。通过几年努力,全县已有151名农村“五保”和30名城镇“三无”对象实现了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了99.3%和100%。2005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开始,在高亭镇育才、蓬莱等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的高龄、残疾、孤寡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了低偿服务,在秀山乡开展了“空巢”老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空巢”老人服务中心,为全乡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代购物品等服务项目,2009年我县被省老龄委评为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县。然而,就全社会老年人需求而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供求不平衡
目前公有和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总数仅为老龄人口的1.69%,与国际通行的5%—7%和需求比例6%—8%及市政府要求的3%差距较大。目前全县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464名,入住率最高100%,最低38%,平均为73.6%。
2、民办托老所发育不全
我县现有民办托老所4家,床位195张,普遍存在着规模小、层次低、条件差,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弱,管理落后的现象。
3、就医难
由于乡镇和行政村撤并,社区范围大,偏远社区医疗服务所条件相对差、设备落后、医务人员业务弱,看病难问题突出,个别住人小岛无医疗服务所。
4、社区服务工作难以到位
老年人分散居住,各自为家,原一行政村或一个岙口居住几户、十几个人家,老年人之间缺乏交流,缺乏相互照顾,尤其对生活自理能力差的老年人,困难更大,而社区服务工作又难以到位。由于观念、场所、资金等问题,区域集中自养工作难开展。
因此探索一条适合实际、体现特色的集中收养及“居家养老”等形式的社会化养老路子成为必需。
二、原因分析
1、落后的养老观念和弱化的家庭赡养功能。一是县里在不同时期出台了多个养老保障政策,老年人青壮年时有钱不接受,老年时无钱接受,导致无钱自养;偏远小岛多为以捕鱼为生,近几年渔况不好,成本增加,收入减少,三分之一保本,三分之一亏本,子女无钱赡养父母,家庭赡养功能在弱化。二是生活自给自足和故土难离。小岛生活有地可种,有鱼可捕,有螺可拾,生活能自给,养老离不开这些赖以生存的条件;几十年生活在一个地方,习惯于现状生活。不愿离开故土。东剑集中供养点床位50张,入住29人,入住率58%。
2、过高的准入门槛和政策的滞后。养老服务业基础设施投入大,周期长,回报率低,而目前准入门槛过高,优惠扶持政策较少,导致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慢,目前我县4家托老所均未达到工商营业注册和民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
3、心有余而力不足和服务到不了位。我县东剑、渔山、鼠浪等岛原为一个乡镇,现撤并为一岛一社区,如东剑社区,现居住不到一千人,分布在长达近20公里几十个岙口区域,交通不便,社区服务难到位;社区医疗服务所原为乡镇医院,现原医疗器械不能使用,以打针、配药为主,鼠浪岛搬迁前只有一个医生、一个护士,由于体制和政策原因,难以维持,小衢岛没有医生。现小岛上居住的多为老年人,有病难治,社区和卫生部门难能为力。
三、几点建议
1、健全机制,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组织在政府,工作在乡镇,落实在村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职责,上下联动,逐年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养老中介组织为纽带,以国有养老机构为示范,以兴办民办养老机构为导向,以农村区域性集中养老点为延伸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
2、统筹安排,明确养老服务收养任务。要制定和完善“县老年人设施设置规划”和“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意见”。乡镇敬老院在改建、扩建的基础上确保“五保”和“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有条件的收养其他低保、贫困、残疾老年人;县社会福利院和长涂、高亭、衢山等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民办养老院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途径,实行市场化运作,集中收养有自费能力的城乡老人;通过对乡镇、行政村撤并后遗留的学校、办公用房、医院等房屋改造,设置若干集中居住点,收养“大岛建、小岛迁”工作中遗留的老年人和拆迁工作中政策不能享受、自身无能力安置的原租住、借住老年人及其他居住偏僻、生活不方便的空巢老人。盘活养老机构资源,改变不平衡状况,提高入住率;对城镇社区居家养老对象,推出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咨询服务、医疗保健、修理清洗、精神慰藉等项目,采取上门照料和日托服务形式,提供无偿、低偿、有偿服务。
3、要加快小岛迁大岛建步伐,出台优惠政策,结合项目开发,实施整体搬迁,从根本上解决偏远小岛老龄化问题;要加快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宣传,积极引导参保;要强化子女赡养老人意识;在偏远小岛,村落建立医疗档案,加强医疗巡回并形成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城乡老年居民老有所养。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形成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家庭养老功能,适时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养老保障差距。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老年居民医疗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城乡老年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城乡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医疗困难。提高各类医疗机构惠民医疗水平,为城乡老年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退休老年人社会化管理制度。加强企业退休老年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街道、社区要把企业退休老年人纳入社区服务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落实相关政策,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保健制度。10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每年免费为我市90岁以上老人提供上门体检服务一次。发放生活补贴和体检工作由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充分认识我市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
*年,我市老年人口为101.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8%,开始步入老年型城市。此后,我市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加快,截止20*年6月底,全市老年人口达181.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2%,老年人口较*年增长79.7%,人口老龄化日渐显现。老龄工作事关社会和谐和稳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我市老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把老龄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重视老龄工作,更加有效地解决好老龄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推动我市老龄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为老服务基础设施
(一)进一步完善城镇老年福利设施。加快对城镇国有老年福利设施的改造,完善设施功能,满足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建老年福利设施,搞好建设规划,完善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金投资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和改造。整合城乡基层老年福利设施资源,充分发挥“星光老年之家”在为老服务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改善农村老年人居住条件。切实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加快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进程,确保新建敬老院的入住率达到83%以上,有入住敬老院意愿的“五保”老人动态入院率达到100%,做到“应进全进”。抓好农村困难老年人危旧房改造工程,结合“三个集中”和灾后恢复重建,优先安排落实困难老年人的住房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老年活动设施。采取政府投资新建、国有资产调剂等方式,力争在2010年底前解决好市老年活动中心室内活动场所问题,为老年人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建好区(市)县老年活动中心,在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开辟老年人活动场地,满足老年人活动需要。把农村基层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作为配套设施抓好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老年服务设施。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养老提供信息服务。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完善社区老年人日托服务设施,为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提供场所。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公立卫生院,为老年人就医、防疫保健、康复护理等提供方便。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一)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健全工作机构、强化服务队伍、完善服务体系、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管理等措施,力争2010年底前,全市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形式、广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农村90%以上的乡镇建有老年服务中心,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为老服务站点。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评监督机制,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扩大老年人精神文化服务。各区(市)县政府要把老年文化体育和老年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抓好老年大学基层分校建设,通过开办网络老年大学、电视老年大学等方式,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加强基层老年文体活动阵地建设,丰富老年文学艺术作品,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充分发挥基层司法工作机构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加大基层涉老纠纷调解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广泛开展“助老工程”,按规定减免涉老案件诉讼执行费用,落实各项为老服务优惠政策。
(四)大力发展老年社会服务业。积极推进老年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落实国家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培育发展专业化为老服务组织,开发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服务项目和产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开展老年福利服务,积极推进老年“爱心护理工程”,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服务需求。
五、进一步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老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各区(市)县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解决好老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发挥好议事协调作用,督促做好涉老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宣传表彰等日常工作。涉及老龄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项老龄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各级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各区(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老龄办工作人员,采取内部调配、聘用等方式,充实区(市)县、街道(乡镇)老龄工作力量,确保老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明确老龄工作人员职责,完善监督考评机制,落实好工作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