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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 财务经理
财务管理工作就是对企业所涉及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成本与收益预测、具体活动组织、活动过程中的各部分协调以及全程监控财务活动以确保其有效性、合理性与科学性。财务是企业的生存命脉,所有活动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所以财务经理水平的高低不仅影响着财务管理工作更是影响着整间企业的生死存亡。那么在信息高速发达、网络化、数字化日益普及的今天,财务经理到底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才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呢?
一、优秀的财务经理必须具备扎实的相关知识
(一)要具备深厚的财务专业知识
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涉及到众多经济活动及财务管理项目,如会计、审计、会计电算等等。而且在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财务信息及各种分析数据也是支持企业决策者作出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所以作为财务经理还必须具备对企业成本分析、盈利分析、财务状况综合分析等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最后,财务经理还需要具备相应的企业资产评估能力,因为企业资产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资产管理工作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经理只有具备了财务工作上较为全面的专业的系统的知识,才能够更好的带领财务管理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一起搞好企业的管理工作。才能在工作人员询问征求自己意见的时候快速反应科学作答,才能在领导需要财务经理提供决策依据时及时回应,才能凭借自己的才能在经理这个职位上起到承上启下的积极作用。
(二)要通晓与财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财务管理工作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与钱打交道的工作,它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在市场上想要获得一席之地,就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行业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谨慎行事。所以财务管理工作想要做得好做得及时,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及时的了解与深刻领会是不行的。所以财务经理不仅需要及时掌握当前国家政策的内容与未来走向和趋势,而且需要切实的学好法律这门课程。我们的财务经理人要有独立的思想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自己的职业操守,在自己的工作范围之内努力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纯洁性。这样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同时也能够确保自己的财务经理生涯不会被断送。
(三)要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深入了解
财务管理工作如果仅仅是固守与自己的本专业范围之内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一名合格的财务经理,如果想要进一步加强自己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与质量,那么就必须对本企业所从事生产项目、产品情况以及服务类型等等都有一个较为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要有针对性的对企业所处的消费市场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情况掌握。只有这样,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够有的放矢,才能够贴合企业的客观发展实际,才能够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更为科学、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决策依据。毕竟财务数据是死的,而透过这些数据所反映出来的情况才是活的。财务经理就要具备这种把死数据变成活动力的能力。
二、优秀的财务经理必须具备卓越的管理才能
所谓经理,那就代表了他所管理的所负责的不仅仅是他自己的个人工作,还需要对其他部门成员进行有效管理,不然何谈经理一说?所以财务经理不仅需要具备上文提及的众多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卓越的管理才能。
(一)具备较高的对问题的及时处理能力
财务经理肩负着有序安排财务管理部门其他人员具体工作的责任,他需要对各种信息进行有效收集与分类整理,需要通过自己的工作来让部门中其他人员更加准确及时的了解财务部门的各项活动及运作方式。财务经理还必须是一个很好的带头人,他要运用自己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帮助其他财务人员处理棘手问题。他还从财务部门自身的角度突破出来,站在全面管理的高度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资源控制制度、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会遇到许许多多事先无法预计的突发事件,这些事件有大有小有轻有重。但是如果不能及时得以处理,都可能对企业的总体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作为财务经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与灵敏的反应力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财务经理首先必须要有敢于打破常规与传统的先锋意识,这样才能在面对新问题的时候不受传统意识的影响,快速寻找到创造性的解决方式。其次是要有敏捷的思维,能够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能够从一个细节窥探全局,从而保持管理工作的连贯性与融合性。只有这样才能管理好自己的部门乃至整家企业。
(二)具备较高的全盘计划能力
一切管理工作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有了一个周全的计划才能确保各个环节滴水不漏。所以作为财务经理来说,全盘计划的能力也是其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制定财务管理计划一方面能够确保财务管理部门内部的工作人员明确本部门当前的管理工作情况,另一反面也能够让企业其他部门了解财务管理状况及在企业未来发展过程中自己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做计划切忌不切实际,计划人人都会做,但做得好与不好,就是区别优秀财务经理与庸才的重要标准。制定计划的过程中,财务经理需要尽可能多的收集与企业相关的各种信息,需要征求各部门的积极建议,需要从企业的当前实际出发,并顺应企业的未来发展走向。然后还要根据计划内容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操作规范与评价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具备较高的计划能力。
参考文献:
[1]企业财务预警方法评析.田高良.2012,预测
最近公司党支部和部门组织学习了《论权威》、《》两篇文章,通过学习使我对恩格斯的《论权威》有了深刻的认识,在工作中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权威观,作为中层要坚决贯彻执行公司的每一项决定,紧跟公司的发展步伐,加强自身管理,充分发挥中层的带头作用。克服小农意识,个人主义,充分发挥团队作用。加强核心意识,一个家庭、一个企业、一个组织、一个国家……每件事情,无论大小,都需要一个核心、一个领头人。《》之所以取得胜利就是充分体现了领导的核心力量和绝对指挥权,充分体现了权威的作用。
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对于公司制定的发展方针和决策,要坚决的执行,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影响公司大局,更不能与公司的决策向违背。大家要目标一致,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要坚决听从指挥,积极主动的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执行上级战略决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无论是战斗还是工作,领导的决策和方针,我们就必须无条件的的坚决执行。具备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激情,要有服从命令坚决执行的工作态度。我们要反对个人自由主义,为了实现个人利益和个人自由,对公司的利益抛到脑后。自由主义是一种腐蚀剂,使团体精神涣散,工作消极,意见分歧。它会破坏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公正执行,公司的决策不能贯彻执行。在工作中要克服好人主义,一团和气,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待工作要做到敢管、会管,敢于担当。
综上所述,我们要围绕公司的一个领导核心,服从一个权威,反对自由主义,上下一心,坚决执行公司制定的决策。在今后的工作中留住朴素、找回激情,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奋斗。
大家好!
来自县国土资源局镇管理所。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倡导廉政新风,构建和谐国土”。
今年,我局党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认真学习“两整治一改革”的文件精神,认真听取国土部,市局领导的重要讲话。所长通过紧密结合国土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深刻对全所同志分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面临的形势和特点,使我们认识到:当前我国正在加强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与国土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利益关联日趋复杂,一些环节缺乏有效制约,导致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损害了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本次开展的“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是在新形势下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廉洁从政和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是我们首先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今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的治理,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通过开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廉洁意识,推动国土资源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结合开展治理工作,认真落实部党委:“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作为国土队伍的一员,我们自己应对这次行动有深刻的思想认识,有工作态度的转变,有实际的工作方法的改进:
(一)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爱岗位,强素质。一个合格的国土工作人员,总是要自觉地把个人置于组织之中,时时刻刻把组织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组织利益,用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组织决定。不能平时说要无条件服从决定,但遇到实际问题,特别是遇到个人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时,就说的和做的不一致。在接受组织分配自己的工作和任务时,不能拈轻怕重、挑三拣四,甚至讲价钱、讲地位、讲待遇。不能为了达到个人意愿和目的,损害组织利益。个人服从组织,是应该牢记的原则。同时应多学习有关国土管理和整治的政策法规,用法治用科学来武装自己,使自己更强大,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摆正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是衡量一名公务员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的重要标志。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之中,顾全大局显得特别重要。我们在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关系上,不能考虑局部多、考虑全局少;在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关系上,不能考虑个人利益多、考虑整体利益少;在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上,不能考虑眼前利益多,考虑长远利益少。每个公务员都应当自觉顾全大局、保全大局、服务大局,做到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无条件服从全局利益。
关键词:团队精神;大学生;大学教育;合作精神
团队,顾名思义由一个个队员组成,团队的成功及优秀离不开一个个优秀的队员的成功与努力,而更为重要的则是队员们所具有的团队精神。一个相当大的团队中,极个别优秀拔尖的队员还不足以带动整个团队的成功,而一个真正优秀的团队必然离不开所有队员齐心协力的共同努力。团队精神包括兼顾大局、协同合作和相互扶持,体现的是大局意识、协同和服务精神,充分反映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统一,促使团队高效发展,不断进步,取得共同目标,达到成功。团队精神并不是要求队员自我牺牲成就别人,而是与其他队员团结一致,向着共同的目标一起不懈努力。团队成员间有着共同的奋斗方向与合作意愿,进而形成一定的协作方式,产生强烈的内心推动力。
团队精神不仅是一种精神文明的体现,还是社会文化与组织文化的一部分。在现代化办公迅速发展的新时代,一个成功的公司离不开一个团结向上的团队,良好的组织结构及管理方式使团队中的每个成员各司其职,充分展现及发挥自身能力。如果没有良好的团队协作与奉献精神,没有团队合作意识,摆不清自己在集体中所处的位置,一味地好高骛远、华而不实,最终摔跟头的不仅会是自己,而且还有可能给企业和团队带来损失。
团队精神是个人与集体的灵魂,团队的成功靠的是所有队员的共同坚持与努力,相互鼓励与扶持。任何企业和团体离不开队员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作用。一台复杂的手术,离不开主刀与助手的协同合作,也离不开手术室护理人员的配合;任何一项疾病的救治都离不开医生与护士的合作与共同努力;整个医院的协调发展,离不开所有医务工作人员兢兢业业的付出。当代大学生承载着祖国和人民的期望,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许多大学生团结协作的精神被逐渐磨灭,因此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时,大学教育应当将团队精神教育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
一、趣味运动会场景还原
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如期举办,阅兵式上,运动员们英姿飒爽,迈着矫健的步伐从主席台前走过。运动场上,他们无畏无惧,从不退缩,面对挑战,奋力拼搏。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争得第一,为自己和班级争得荣誉。可是有些运动员似乎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中心原则:团队精神。
1.三人四足绑腿赛跑
比赛规则:每个小组有1男2女3位同学组成,共10组,每组男生站中间,将自己的左右脚分别与左右两边女同学的右脚和左脚绑在一起,3人在同一水平线站好,10米远处有一标杆,裁判吹口哨计时,以小组为单位开始跑,绕过标杆回到原点,时间最短组为优胜组。
这是个简单的趣味游戏,最能考验大学生之间的团队协作精神。在跑的过程中,每小组的三位同学要特别步伐一致,中间一位同学左右两腿都被绷带绑住,容易摔倒,而左右两边的同学分别有一条腿与中间的同学绑在一起,在跑的过程中一定要相互照顾到队员的步伐与步调。争取做到三人的四条腿能像两个人一样非常有规律地跑着,这样才有利于顺利完成跑步过程,取得第一。而在本次运动会中,该项目有个别小组队员一味只顾着自己跑得顺畅,而全然不顾其他队员的步伐,导致赛跑过程中队员多次摔倒,有一组队员甚至双膝跪地,摔破了皮。然而拿到本项目第一的小组,他们步伐一致,整个赛跑过程一气呵成,3个人跑就像是2个人挽着手在跑步一样,远远超过左后一组而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2.众人跳大绳
比赛规则:比赛队伍由10个小组组成,每个小组包括12位同学,2位同学负责摇绳,剩下的10位同学顺着大绳依次排成一队,大绳开始摇起,大家一起跳,在1分钟内,比赛哪个小组全体成员跳过大绳的次数最多即为优胜组。
这个游戏较三人四足绑腿赛跑更为难以控制局面,因为每组参赛的人数相对较多,而这个比赛更能显示出队员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在跳大绳的过程中,不仅2名摇绳的同学要配合好,而且10位跳绳的同学也要掌握好摇绳同学的频率与速度,而且还要相互间顾及彼此跳绳的高低幅度与间距,避免相互碰撞而摔倒。本项目的优胜者以1分钟跳了52个的好成绩遥遥领先与最后一名的一分钟20个而成为本项目冠军。第一名的10位同学跳绳过程中宛然像极了一个人在跳大绳一样,虽然也有跳坏的时候,但很快继续进行比赛;而第10名的队员不仅频繁踩到绳子,而且有好几个队员摔倒或将绳子打到身上,最终导致比赛失败。总结原因,是由于部分队员不配合摇绳队员的速度频率,没有很好地顾及到其他跳绳同学的速度,只顾自己跳自己,且相互间间距过窄,导致最终失败。归根究底还是队员间不注重团队精神与协同合作的重要性。
二、大学生团队精神与大学教育
1.大学生团队精神的现状
当代大学生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同时也肩负着中国走向伟大复兴的梦想。他们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离开高中,踏入高校的殿堂,他们有自己的思想,敢想敢干,更加的独立,在独立中不断成长,但与此同时也失去了在教师身边言传身教的机会。他们积极、健康、向上,但同时也缺乏团结协作的精神。班级和宿舍是一个小小的集体,很多大学生为人处世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从个人出发,个人主义观念极强,往往忽略自己也是班级和宿舍的一员,造成集体观念差、团队精神不强等不良现状。
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都相对独立,有部分同学缺乏同学间的沟通交流,与辅导员教师交流过于冷漠,加之现代化社会竞争激烈,有些同学甚至将竞争原则强加于团队精神之上,重利益轻友谊,进而形成同学之间缺乏交流、缺乏感情的恶劣局面。
2.大学教育与大学生团队精神
通过大学教育,大学生可以获得知识与学识,充实自己的人生,提高自身思维能力。而往往那些非常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在他们毕业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却表现得并不是那么优秀,究其根本,他们忽略了成长过程中的团队精神。生活中,每个家庭都是一个小小的集体,一个小小的团队;工作中,每个单位都是由一个个小的岗位组成,我们无时无刻都离不开集体,离不开团队。大学教育虽然丰富了大学生的知识,但也不能忽略团队精神的重要性。因此在接受大学教育的同时,每个大学生都应该无时无刻地注重培养自己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三、加强大学生团队精神建设
大学生团队精神教育非常重要,团队精神反映了集体的精神面貌和每个队员的战斗实力。大学生可以多参加集体活动,经常与老师和同学沟通,在缓解自身压力时,不断地与同学之间形成深厚的友谊,使身心健康发展。高校在培养大学生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培养大学生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统一的观念,使其在集体中不断发展壮大自己。比赛时形成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集体观念,注重发展小我成就大我、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原则。
参考文献:
[1]王玉祥,盛立超,秦祥,等.浅论团队精神在团队建设中的重要性[J].大学教育,2013(6):105-106.
德尔福(Delphi)是一家生产和销售汽车系统和零部件的跨国公司,它的各个PBU(产品业务单元)的负责人和销售与市场总监始终面临着这样一种困惑:无论怎样思考和制定自己的企业竞争战略,真正具体到销售竞争时,管理者却又很难把握这种竞争的不确定性。
像许多企业一样,对德尔福来说,不能时刻有效地把握销售竞争,代价将是非常巨大的。道理很简单,企业的任何投入(人力资源投入、研发投入、生产投入、营销和销售投入等等)的回报,最终都只能在有效的销售竞争中得以实现。
事实上,许多企业都在面临着不断变化、日益加剧的销售竞争问题,但企业竞争理论似乎都爱谈论宏大的竞争战略问题,而在同样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销售竞争问题上,却选择性地采取了“忽视”的态度。
传统竞争理论似乎不太在意客户的需求形成与交换过程,但销售活动却回避不了这样一种现实:只有认识客户的需求形成与交换过程,企业才能进行有效的销售竞争。
企业竞争,说到底,是企业认识、参与并影响客户的需求形成与交换过程的竞争,但正是在这种“说到底”的竞争上,恰恰是传统企业竞争理论最无助的地方!
销售竞争是围绕客户“逐利”过程的竞争
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就总结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和演化规则。而在人类社会中,不同的个体或团体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相互角逐,也就构成了竞争。美国学者斯蒂格勒对“竞争”有这样的看法:“竞争系个人或集团间的角逐,凡两方或多方力图取得并非各方均能获得的某些东西时,就会有竞争。”一般共识是,构成竞争的要件有以下三个方面: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者;
参与者都有其内在的动力――对利益的追逐;
来自于外部的压力――被追逐的东西是稀缺的。
斯蒂格勒可能没有太在意这样一种竞争情况:被追逐的不是稀缺的“东西”,而是掌握稀缺东西的“人”。事实上,在生物界和人类社会,人们都不难发现以下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竞争形态:
被追逐的是无法(或很难)自我支配的“稀缺资源”;
被追逐的是稀缺资源的“支配者”。
不同的竞争形态,胜者的竞争策略和竞争活动的重点完全不同。企业竞争,特别是销售竞争,更多属于第二种竞争形态,即追逐的是稀缺资源的“支配者”。它们所追逐的稀缺资源的“支配者”(客户)不仅是竞争游戏的参与者、还是它的裁判员,更是企业竞争的最大受益者!因此围绕客户的“逐利”过程,集成客户在意的交换价值,是确保企业竞争,特别是销售竞争有效性的关键。
客户凭什么选择?
在销售竞争中,企业更象是活在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中。我们能否从“天是如何选择适者”的角度,看看企业的“天”是什么?研究一下企业的“天”是如何变化的?又是如何选择“适者”的?我们又能否从这些研究中获得一些有意义的认识,帮助那些愿意而又能够进化的企业成为“适者”呢?
企业的“天”是什么?在很多营销人的字典里,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客户就是上帝!客户当然就是企业的“天”!
也难怪,从猛烈批判“生产观”、“产品观”、“销售观”,到“革命性”地提出“营销观”、再到“客户观”和今天的“社会营销观”,通过主流营销学者的大力宣传,“发现客户需求,满足客户需求”现已成为一种近乎狂热的或哲学信条。
营销学者可能正确地回答了企业的“天”是什么,但他们却一直在努力探索:这个“天”是如何变化的?
在这种探索中,人们发现,“营销观”和“客户观” 可能已从批判“卖方决定论”的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买方决定论”(Exchange Behavior in Selling and Sales Management, Elsevier, 2008)。
事实上,在任何买卖关系中,不管买方或卖方哪一方的影响力大,一个巴掌是永远拍不响的!也就是说,“买卖双方互动论”可能更接近营销所面临的市场现实。更有甚者,那些善于创造需求的企业,无论是现在辉煌的苹果(乔布斯创造的“果粉”们),还是历史上辉煌过的企业(索尼创造的“随身听”市场),它们的辉煌往往并非来自市场驱动(market-driven)式的营销行为,恰恰相反,驱动市场(market-driving)式的营销能力才是它们能够辉煌的真正原因。那些有能力参与、影响客户的需求形成与交换过程的企业,才是能够发展壮大的企业!
此外,在很多企业的销售实践中,特别是在产品同质化日益严重的今天,人们不难发现,有效的销售竞争早就成为企业非常难得的差异化手段。许多企业,特别是优秀的企业,一直在销售培训方面有巨大的投入。这一事实说明,销售竞争力一直都是企业影响客户购买行为的一种利器。
《销售行为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2008)提出了这样一种销售竞争观:客户价值是客户“人”的认知结果,它随客户“人”认知的变化而变化;企业的销售竞争,就是要围绕客户“人”的“逐利性”的认知、心理和行为规律,参与并影响客户的需求形成与交换过程,有利润、可持续地赢得客户可以支配的“稀缺资源”(不仅仅是“钱”,长远来看,客户的信任、尊敬、良好的口碑等也许是比“钱”更重要的“稀缺资源”!)。
从认知角度看,客户“人”的“逐利”行为首先取决于他们对“利益”的认识。面对不同的购买决定,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购买看法。即使是购买同一款电脑、同一种教育服务的客户,如果你询问他们的购买看法,他们“能看到的利益”也可以是不同的。
从动机与行为的关系看,任何购买行为都受着“利益”的牵引或驱动。面对不同的购买决定,虽然客户在意的具体“利益”可以多种多样,但任何他们在意的具体“利益”都离不开人性的两个方面:人的个体属性和社会属性。作为个体的人,客户往往都会考虑购买行为所能带来的个人利益(如购车者可能关注车辆的操控性、燃油经济性、价格和服务上的优惠等)。而作为社会的人,他们又会在意自己购买行为的社会认同问题,特别是自己在意的其他关键人(Significant others)的认同(同一购车人同样可能在意品牌、造型和特性等是否值得炫耀)。事实上,很多著名品牌,如路易・威登,它们的购买者在意的“利益”,可能更多来自品牌所能带来的社会认同上。一句话,购买行为总在追逐两种价值:个人利益(Personal Benefits)和社会认同(Social Justifications)。
从行为与风险意识的关系看,任何购买行为都会伴随购买风险。虽然不同的客户对具体购买风险的认识、态度和行为反应不尽相同,但有一点似乎非常一致:可兑现的才是真正可以交换的!客户往往要求卖方在购前证明价值的“兑现性”(即买方在意的价值能够得到兑现),购后体现价值的“兑现性”(即买方在意的价值确实得到了兑现),需要兑现的价值,就是客户购买看法在意的一些“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
从价值交换所涉及的客户“人”的“逐利性”的认知、心理和行为的角度看,上述认识可概括为:客户价值是“购买看法”认同的,带有“兑现性”的一组“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图1)。
企业是否能够赢得销售竞争,说到底,就要看企业在购买看法、兑现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上能否赢得客户的青睐。作为企业竞争的参与者、裁判员和最大受益者,客户的逐利行为是如何决定企业的命运呢?换句话说,企业的“天”是如何选择“适者”的呢?
客户凭什么选择你?
一提到竞争,很多人都会下意识地将其理解成与对手的某种较量。比如,对于销售方来说,存在一个竞争对手,它在相近的目标市场上销售同自己类似的产品(直接竞争)。
这种竞争认识可能产生误导,因为它倾向于将销售方的关注点从最应关注的地方偏离开来――是客户自己的购买理由决定着销售竞争的成功或失败。竞争对手影响你的销售只是一种因素,而且只能是第二位的,因为它只能通过客户认同的购买理由起作用。
在认识销售竞争问题时,销售方常常过分沉湎于分析自己与竞争对手在各个方面的差异性:产品如何不同、服务如何不同、经验如何不同、渠道如何不同等等。但是,从没有客户会在这些销售方认定的差异性上直接做出购买决定,恰恰相反,客户从来都有自己认定的购买理由。关于客户的购买理由,销售方应至少清楚以下三点认识:
1. 客户不会因为你的理由购买,客户也不会因为你竞争对手的理由购买,客户只会因为自己的理由购买;
2. 即使是同一种产品,不同的客户也会有不同的购买理由;
3. 不同的购买看法着眼于不同的购买利益,但巨大的购买利益照样可以改变客户已有的购买看法。
从价值交换的角度看,客户的购买理由就是客户认同的交换价值,而从价值交换所涉及的客户的认知、心理和行为的关系看,决定销售竞争命运的是:较之其他竞争价值,客户更看重销售方可能兑现的购买价值(图2)。
需要指出的是,图2中,客户在意的“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可以通过产品(包括质量和价格等因素)的某些属性得到兑现,也可以通过企业交易过程的某些特征得以兑现,更可以通过销售行为的某些特点得到兑现。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各行各业中,销售人员的不同销售行为,导致了他们销售业绩的巨大差别。这方面,乔・吉拉德就是美国汽车零售业的一个典型的例子。销售雪佛兰汽车,乔・吉拉德的销售业绩是他同时期其他销售人员(包括其他品牌车的销售人员)的30倍左右,十几年如一日。事实上,在任何行业,任何企业,成功的销售人员的业绩往往都遥遥领先于他们的同伴。
你怎样成为“适者”?
今天的销售竞争愈演愈烈,企业是否能从上述销售竞争的认识中获得一些实实在在的帮助?企业又如何用好这些认识,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企业竞争的自然法则中成为“适者”?我们希望通过下面几个方面的应用说明,为读者介绍一些销售竞争思路、方法和管理工具,帮助企业正确认识自己的销售竞争地位,建立有效的销售竞争策略和竞争战术。
销售竞争地位
在一个正在展开的销售过程中,销售方如何有根有据地评价自己的相对竞争地位呢?如果自己的竞争地位不是那么有利,销售方又该如何改善自己的相对竞争地位呢?
在一个正在展开的销售过程中,销售方可以按下列步骤评价自己的竞争地位。
发现可能的竞争因素。从销售竞争的现实看,一切阻碍你成功销售的因素都是竞争因素。为了赢得客户,你最好从客户的角度认识、分析这些竞争因素。比如,在B2B业务中,技术和品牌实力都不如人的公司,却能通过更好地兑现客户关键人在意的个人关系、灵活协作、快速响应等带来的“个人利益”赢得销售竞争,打败强大的竞争对手;在奢侈品销售中,品牌给予的身份、地位、品位等“社会认同”甚至能使很多消费者选择性地忽视产品本身对自己的功能价值。一句话,从客户的角度看,竞争因素就是客户购买看法接纳的,你又不能、或不能更好兑现的一些“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
评价你的相对竞争地位。通过检查那些与自己关系良好的客户关键人(有效谈话和无话不谈的客户关键人)在购买过程中的影响力,使用下列逻辑规则,你便能如愿以偿。
如果与你关系很好的客户关键人在这个购买过程中的影响力很高,且他们相信你和你的产品能最好地兑现他们在意的“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的话,你的相对竞争地位非常不错。
如果与你关系很好的客户关键人在这个购买过程中的影响力有限,即使他们非常相信你和你的产品能最好地兑现他们在意的“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你的相对竞争地位也是不容乐观的。
如果与你关系很好的客户关键人都不认为你和你的产品能更好地兑现他们在意的“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的话,你的相对竞争地位将非常糟糕。
销售竞争策略
销售竞争策略的有效性都是建立在下面三种客户对价值的判断依据上。处于这三种销售策略的中心是产品本身,另外两种策略是这个中心的外向延展。对应于每种销售竞争策略的是不同的客户价值,而竞争策略的有效性取决于客户在意的具体交换价值,而不是其他东西。但在哪种情况下,这些策略更有利于确立或改善自己的竞争地位呢?
内在价值策略:聚焦于产品和服务本身的内在价值上的竞争策略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竞争策略,它所代表的销售情景可以从新产品、高风险产品、贵重产品和复杂产品如新药品和医疗设备销售、珠宝交易,直至各种高新技术的解决方案等等。大的跨国公司就常常标榜自己的解决方案具有独特的客户价值。这种竞争策略的有效性,只能建立在客户认为可供选择的产品和服务本身存在着较大差异性,且这种差异性所带来的客户利益远在其他利益(如过程、本土社会、组织及其他人际利益)要素之上。如果客户的购买看法非常关注产品和服务本身的内在价值,这种销售策略将取得竞争优势。这种竞争策略所带来的竞争优势常常出现在那些具有“革命性”、“改良性”和“变化性”的行业中:以技术进步为主要导向的制造业(如Bosch、Delphi、Denso在汽车零部件的业务),以新思想、新方法为导向的咨询服务业(如IBM、麦肯锡、IMS Health),较易发生新流行、新时尚的文化和服务业(如众多服装设计公司、Google搜索服务)等。
外在价值策略:聚焦于购买和使用过程或购买环境上的竞争策略
当客户的购买看法根本不认为不同销售方所提供的产品本身有什么太大差异时,产品本身的内在价值在影响客户购买行为上就失去了作用。这种情况下,如果客户的购买看法更在意的是购买过程,或购买环境所能带来的各种利益如方便、快捷、舒适、友善,或任何由购买、使用或用后处置过程因素,或购买环境因素所带来的利益,竞争策略就更应该聚焦于整个购买、使用和用后处置的过程要素或购买环境要素上。这种竞争策略更能在某些领域中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如:星巴克咖啡、互联网上的零售、销售小商品的便利店等等。面对这样的购买看法,竞争策略应着重于集成购买过程或购买环境所带来的客户价值。
关系价值策略:聚焦于人际或组织关系上的竞争策略
当产品本身及提供该产品的整个过程,在客户眼里并无任何重要的差异性时,这种竞争策略所带来的客户价值更容易为客户所接受。这种情况下,现有产品和其交换过程只是一种人们建立或巩固人际或组织关系的媒介而已。现实社会中,人们不难发现,这种竞争策略在销售同质产品(包括提供该产品的同质过程)时所显现出的客户价值优势。这种客户价值主要来自客户看中的人际或组织关系方面的长久利益,而非直接来自于一次具体交易的直接价值。值得一提的是,那种建立在广义社会互惠原则上的“礼尚往来式经济”(Gift Economy)关系中的交换行为,可能就是关系价值的一种最好体现形式。基于这种关系价值上的交换行为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在现代交换关系中,特别是在某些东方文化中,仍然普遍存在。这其中可能也包含着,“熟悉关系”比“陌生关系”更加有利于交换双方的交换风险与回报因素。比如,人们更愿意从自己熟悉、喜欢、羡慕的销售方那里购买东西;组织也会因为看中的长远或其他关系利益从另一方购买一些东西。更有甚者,在很多所谓的战略联盟关系的建立中,这种不是因为具体购买价值而发生的交换行为,可能也体现在长远的合作关系所能导致的关系价值中。
在所有的可能性中,实际发生的竞争策略,都是上述三种销售策略的某种组合而已。但是,这些组合中的某种销售策略可能在某时、某地处于主导地位,而处于主导地位的那种销售策略将成为销售方的战略路径,即竞争策略。这个战略路径更能满足客户的购买看法,更能体现客户购买看法所关注的“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所以更有利于赢得销售竞争。
销售竞争战术
销售方又如何在战术层面上赢得客户呢?对应以下购买看法的变化规律,销售方可以采取的销售战术包括:“销售标准”战术、“修正标准”战术和“满足标准”战术。这些战术也同时说明了:什么时候销售竞争容易创造客户需求,什么时候可以引导客户需求,什么时候满足客户需求可能更有效(图3)。
“销售标准” 战术
如果客户关键人还没有形成清晰、有效的购买看法,销售方可以协助关键人形成有利于买卖双方的购买看法,这种销售行为被称为“销售标准”战术。由买卖双方共同定义的购买看法具有很多优点,比如,它不仅是成功销售的基础、双赢关系的开始,还是共同面对现实(机会和挑战)、合作解决问题,协调行动计划(购买行动)的依据。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在购买新产品和服务、购买风险较大或复杂程度较高的产品和服务,或购买方很需要销售方专业知识或合作的产品和服务等情景中。在这些重要的、高风险、复杂或新任务购买中,客户的购买看法的可变性通常都比较高,这是该战术对这类购买行为(购买看法的可变性很高的购买行为)能够有效的根本原因。值得一提的是,“销售标准”战术在很多新产品、咨询和解决方案等销售实践中都非常有效,但它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销售方在购买方心中的“专业地位”。
“修正标准”战术
如果客户关键人已有了某种购买看法,但仍然希望听取销售方在购买选择方面更加具体的一些建议,这个时候,销售方应该努力加强那些对双方都有利的“看法”,真诚、有效地“修正”那些对双方都不利的“看法”。所以,这种销售行为被称为“修正标准”战术。“修正标准”的竞争战术常常适用于客户关键人的购买看法有一定的可塑性的情况下。关键人的购买看法具有一定可塑性的销售情景非常普遍,主要体现在这样一些购买情景中:对于购买方具有一定重要性的购买;购买方虽有一些相关品牌、产品和服务的一般认识,但却并不具体和清晰;或购买方希望通过交流更好地把握购买价值。“修正标准”式的销售行为可能是销售实践中用得最多的一种竞争战术,但销售人员必须明白这样一个事实:该战术的有效性只能来自于关键人的购买看法的可变性,而客户能够“看到”的购买利益(关键人自己的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是任何关键人“修正”其购买看法的一个重要前提――不同的购买看法可以让人看到不同的利益(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但足够的利益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看法。足够多或足够重要的新的个人利益和社会认同,是关键人“修正”自己购买看法的重要依据。需要指出的是,销售方在考虑使用“修正标准”战术之前,应该首先努力认识客户现有的购买看法。
“满足标准”战术
对于那些购买方已经非常熟悉,经常购买的产品和服务,或购买的重要性非常有限,“购买参与性”非常低的购买,客户关键人的购买看法往往不易改变(购买看法的可变性非常低),销售行为的有效性将主要体现在“满足标准”的能力上,采取“满足标准”的竞争战术往往更奏效。但即使只是采取“满足标准”的销售战术,销售方对不同客户的不同购买看法的了解程度,也是决定其销售业绩的一个重要因素,即,较之竞争对手,销售方能否寻找到更多购买看法有利于销售的潜在客户,能否更及时、有效地满足客户购买标准所界定的需求,能否更好地建立和管理自己的关系资源,从而为未来的销售机会获取到更多、更有效的客户信息,等等。
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上述销售竞争认识,同样可以用于分析不同产品在整个目标市场上的相对竞争力,获得基于客户购买行为的产品市场竞争力管理图像。
产品竞争力的管理图像
当注意力转移到公司的各种产品在目标市场上的相对竞争地位时,我们将需要提炼出目标市场中那些有代表性的客户购买看法。在这方面,销售人员在一个个具体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购买看法将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信息资源。比起用其他方法获得的客户需求资讯,这种发生在实际买卖活动中的客户购买看法可能更真实、更能反映当下的市场竞争状况,更能为公司提炼出高保真、高时效的竞争认识。表1为这种竞争管理方式提供了一个参考样板。其中,客户感知的兑现性,直接来自那些不断发生的成功和失败的销售竞争信息。这些竞争信息可以在三个测量点上进行归类,分别是,高、中、低,对应着“优于竞争”、“类似竞争”和“劣于竞争”。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仅仅是用表1来说明,使用上述销售竞争概念可以实时、有效地反映出不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帮助公司从客户价值角度来看待自己的竞争地位。企业需要根据目标客户针对同类产品购买所表现出的主要购买决策特点,如:基于情感的选择(Affective-based Choice)、基于属性的选择(Attribute-based Choice)、基于态度的选择(Attitude-based Choice),或者某种有代表性的选择行为的组合特点,形成有代表性的客户购买决策行为的具体定义,从而形成具体、有意义的评价体系(Ranking systems)。一旦获得有效的评价体系,辅以一定的定量手段,企业甚至可以量化出自己和竞争对手的不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更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这种竞争管理系统来反映实际销售中所遇到的有关竞争因素,公司不仅可以形成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现实认识,更能反过来及时、有效地验证通过营销努力所开发出来的各种产品概念和相关营销组合的“真实销售力”(real salability)。
企业竞争的成败最终取决于企业销售竞争的结果。销售竞争不是彼此角逐“稀缺东西”的游戏,而是赢得“稀缺资源支配者”(客户)青睐的过程:客户是销售竞争的参与者、裁判员和最大受益者!认识、参与、影响客户的需求形成与交换过程,才是企业制定好的竞争战略,开展有效的销售竞争的根本。
到底什么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界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没有一个比较一致的看法,有人希望最好中央给个统一的说法,以免争论不休,误导社会。笔者以为这些争论问题其实完全从价值观的不同层次上加以归纳,理出一个头绪,对此,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1价值观的层次性
任何研究对象都具有不同层次的特点,价值观也不例外。笔者以为可以从一般价值观与核心价值观两个层次研究社会主义价值观。因为,既然提核心价值观,就意味着有非核心价值观,价值观就可以从一般价值观与核心价值观两个层次加以研究。从实际研究情况来看,既然人们提出的核心价值观内容如此之多,都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核心价值观,很显然不可能都是核心价值观,然而,其中必有若干观点是核心价值观。
2在一般价值观基础上界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下面我们就从推理角度分析一下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笔者以为能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定是在诸多价值观中处于最本质的位置上,其余的价值观都由它决定,都是对它的反映,而且这个东西是最能够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是其它社会所没有的或其他社会根本做不到的。其它社会有的价值观,不管这种价值观在这一社会是否真正存在,或表现是否彻底,但至少得到反映,有所体现就应该说是这个社会的价值观,比如,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都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提出来的价值观,虽然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真正做到这些价值观,但我们不应该否定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观,同时,作为真正能够实现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社会主义,这些价值观理所应当成为社会主义价值观,问题就在于这些东西能否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我不赞同以为“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是资本主义社会提出来的,这些东西就不应该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的逻辑推理。但我认为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只是社会主义的价值观,而不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毕竟这些东西还不能够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区别开来。
笔者以为,集体主义和共同富裕和这两点最能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应该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什么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都实现集体主义和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或必然结果,都是这些核心价值观在各个方面的表现与反映。大家知道,集体主义相对于个人主义,共同富裕相对于两极分化,是最能够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属性和目标追求,最能够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揭示出来的本质性的东西。公有制必然追求集体主义,私有制必然个人主义至上;公有制保证实现共同富裕,私有制必然导致两极分化。两者泾渭分明,两个社会的本质属性彰显无疑。由公有制决定的集体主义才能够实现真正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私有制本身就导致了不平等社会关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全面的彻底的自由、民主、博爱。
之所以说集体主义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还在于它符合价值观本身所要反映的是人们对待利益态度的规定性。价值观是指人们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是社会成员用来评价行为、事物以及从各种可能的目标中选择自己合意目标的准则。这些总评价和总看法,归根结底,反映了人们对待利益的态度。而在众多利益关系中,最基本的利益关系就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问题,不同的利益关系的看法就形成了基本的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价值观。集体主义必然追求的目标是共同富裕,个人主义必然导致两极分化,所以与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相关连的必然是共同富裕和两极分化,共同富裕必然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3揭示集体主义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意义
从现实情况来看,揭示集体主义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笔者注意到谈论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章不是很多,谈论最多的是民主、公平等,这表明人们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重视,或许就是过去假大空的集体主义影响了人们对集体主义的正面认识。在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极端个人主义膨胀的背景下,强调集体主义价值观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
关键词:价值观 知识传授 社会 实践
在课程目标中提出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把学生价值观的培养摆在了核心地位,成为课程改革中的一个亮点。下面笔者就此次新课改如何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要处理好知识的传授和培养价值观的关系
由于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以及以往历次政治课改对价值观的重视程度不够,加上传统的课程评价标准也过分看重学生在考试中的成绩,忽略学生的行为表现和价值取向,导致许多思想政治课教师只注重知识的传授,忽略了对学生价值观的培养。这实际上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而且与培养合格公民和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总目标相背离,严重弱化了思想政治课的德育功能。
此次新课程改革无论在课程目标还是在评价建议上都强调了价值观培养的重要性,是这次课改的一个大的亮点。但是笔者发现,在课程改革推行的几年中,许多政治课教师又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整节课的教学完全以所谓的"学生活动"、"小组协作"、"合作探究"为主,几乎没有或很少有对知识的系统地归纳、总结和讲解。这种做法虽然表面上倡导了学生的课堂参与,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关注了学生的行为表现,但并没有真正教会学生怎样进行正确的价值评价,怎样正确地做出价值选择。因此,这种做法与上面的做法并无本质的不同,是对新课程改革精神的错误理解,同新课程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
出现上述两种极端做法的根源在于有些思想政治课教师并没有搞清楚知识的传授和培养价值观的关系。传授知识实际上就是帮助学生获得对客观世界及人类自身实际需要的正确认识,而价值观的培养则是帮组学生在改造世界中做出正确的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因此,作为高中政治新课程改革主力军的政治课教师既要克服保守思想,又要避免搞形式主义。课程改革不是全面否定,而是扬弃,是继承中的创新,我们每一位政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辩证的处理知识的传授和培养价值观的关系,避免走极端,把价值观的培养落到实处。
二、要处理好培养价值观与整个社会的关系
科学的合理的价值评价是做出正确价值选择的基础。价值评价不同于一般的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而是主体对于某种事物能否满足人们利益、需要的一种认识。因此,价值评价必须考虑主体的利益和需要。现实生活中主体的利益和需要是有差异的,如何使主体对自身实际需要有正确的认识,是形成科学的合理的价值评价的必要条件。在实际教学中,我们许多思想政治课教师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往往并不关注学生对自身实际需要的认识,对学生价值观的培养流于形式。他们的教学比较封闭,教学方法僵硬,经常照本宣科,教学脱离社会和时代背景,缺乏对国情、国策理性的分析和认识。
要使他们形成对自身实际需要的正确认识,必须把他们从个人利益的狭隘天地里解放出来,培养他们关心他人、关注社会的意识,加强与社会的联系。要使他们认识到社会利益不仅是个人利益实现的前提,也是确定个人利益和需要的最高标准。
笔者建议,我们的思想政治课教学要尽量做到:(一)把教学内容置于整个社会和时代的大的背景中,形成教学内容和社会背景的有机联系,使学生在学习中感受到时代和社会的脉搏。(二)以进行时事演讲的形式锻炼学生关注时事、关注社会的意识。(三)教师要经常开展关于国情、国策的教育,以对国情、国策深入理性的分析,使学生形成为国家、为社会而奋斗终身的理想和信念。(四)以主题班会、辩论等形式开展个人发展与社会的关系的深入讨论,使学生明确个人需要和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是价值观的最高标准。
三、要处理好价值观的培养与实践的关系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途径,也是检验价值的根本途径。在实践中,不仅主体对客体认识的真理性得到检验,而且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和价值评价也得到确定和检验。一句话,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归根到底不是主观范畴内的事情,而是实践范畴内的事情。
此次高中政治课程改革首次提出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不仅强调了价值观培养的重要性,而且在课程理念中明确提到"本课程要引领学生在认识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实践活动中,感受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应用知识的价值和理性思考的意义"。这无疑为学生价值观的培养指明了正确的途径,那就是把学生价值观的培养和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在课程改革推行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有这么一种现象,有些高中政治课教师虽然认识到了学生价值观培养的重要性,但没有找到使学生形成正确价值评价和做出行为选择的正确途径。他们经常以课时不够,进度紧,难以完成教学任务为由,很少或几乎不给学生提供和创造实践活动的机会。这种做法追根究底还是没有脱离应试教育的影响,与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的目标南辕北辙。
[关键词]优先权;税收优先权;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管理;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在立法上第一次提出了“税收优先权”的概念,该法第45条规定:“税收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收债权是否享有税收优先权素有争议。税收优先权,指税收债务人对于数人负有多数债务时,税收债权对于其他无担保债权或有担保债权,享有优先受偿之地位。税收优先权制度在立法上的确立,对税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也为税法的基础构架从财政学、税收学的范式转换或者回归到法学范式,提供了机遇[1]。
一、税收优先权设立理由的通常观点
可以说,各个国家和地区对税收优先权的规定都是很复杂的,而且在与其他物权和债权,包括其他优先权的竞合冲突中态度暧昧。例如,我国台湾地区“税捐稽征法”、“营业税法”及“关税法”等对税收优先权皆有规定,这些规定虽然皆以税收优先权为规范对象,但其规范的方式极不一致,此种不一致的情形,为法律体系处理上应予避免但却难以避免的现象。
国内外通说认为,税收优先权成立的根本理由在于税收是满足公共需要的手段,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税收代表公共利益,私债权代表个人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共利益应当优先于私人利益,因此,税收债权得以成立优先权。从国家利益出发的观点认为,应由立法赋予国家税收绝对的优先受偿权,税收债权优先于包括设定有担保物权的债权在内的其他所有债权。因此,争取肯认税收优先权,以确保税收债权,成为税收稽征机关历年努力的目标。[2](p86)
但是与此相对立,国外私法学者强烈反对此种观点,认为税收债权过分优先于设定担保权的债权受偿,将从根本上损害以市场经济为基础所建立的民法秩序的稳定性,因而不宜提倡。例如,日本国在明治30年(1927)制定的旧国税征收法规定,国税劣后于由其法定交纳期限1年前设定的质权或抵押权所保护的债权,但优先于此外所有的公租、公课及私债权。上述规定,遭到了当时私法学者的强烈批判。为了解决该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昭和34年(1959年)日本对国税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3](p350-351)这表明公共利益应优先于私人利益的论断并不当然成立,尚需进一步探讨。
正如卡多佐法官在评价公共用途与私人财产的关系时所指出的,“在财产‘影响到公共用途’的情况下,就可以限制财产权。这是一种便利(有些欺骗性)、含义模糊的表述,在它的掩护之下,所有权至上产生了许多例外。”[4](p180)国内也有学者提出如果仅仅用公权优于私权的理论对税收优先权进行解释,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作为佐证,他们提出新《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优先权并不是一律优先于私权的。首先,新《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但同时又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次,新《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也就是说,如果税款发生在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设定之后的,则不具有优先效力。由此可见,税收优先权的优先效力不是以公共利益的绝对性为基础的,而是依条件而定的,公共利益优先于私人利益的理论,不足以对其进行解释。
二、优先权制度的域外考察
优先权是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特殊债权的人可以从债务人的总财产、特定动产、特定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5]优先权因其具有物权性、担保物权的定限性,为特别的价值权和变价权,具有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所以在实质上具备担保物权的性质,这一结论对优先权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本来,债权是以按比例平等地被偿还作为原则,即债权人平等原则,但是,有原则即有例外,在法律上作为这一原则的例外创设了优先权。优先权与抵押权、留置权、质权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优先权是出于立法政策上的考虑而规定的,其作用是对个别的特殊种类的债权加以保护。
优先权制度渊源于罗马法。罗马法上的privirlegium inter personales actiones可以作为它的起源,确认“不是从时间评价而是从原因评价”的特权是罗马法的优先权。[6]罗马最初设立的“妻之嫁资返还优先权”和“受监护人优先权”便是现今优先权的雏形。优先权制度能在罗马法中占有一席之地,源于其适应当时社会生活之需要,从立足于弱者利益的保护,到顾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无不在伸张民法之正义精神,以此开了基于法律规定债权不一定平等受偿之先河。
优先权制度在《法国民法典》中得以确立也并不是基于偶然,而是由其历史原因、社会原因、思想原因及其立法方式所决定的。法国民法对缺乏公示性的罗马法的继受,形成了其并不重视公示原则的历史渊源及法律传统;经济生活中的封建性与资本主义因素的混合参半的性质,构成了其存在的社会基础,而且在当时推崇绝对理性的思想,使得民法典起草者期望得以对社会生活进行事无巨细的全方位调整,不愿留下任何法律漏洞。这样,优先权制度存在于法国民法典中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而优先权制度在德国民法中无立足之地的主要原因在于:德国民法虽然与法国民法一样进行了大规模的罗马法继受活动,但是德国民法中的担保法律制度并非源于罗马法,而是源于日耳曼法。日耳曼法的担保制度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对公示制度极为重视。优先权制度因其缺乏公示性恰好与此相背。但是,虽然我们在《德国民法典》中难以找到“优先权”这个概念称谓,但这并不意味着优先权制度的内容在《德国民法典》中觅不到踪迹。因为优先权制度的设立并不只是取决于立法对逻辑体系的追求,更为重要的是,优先权在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成立的现实的社会需求,而不论人们在立法上如何技术化地赋予它何种称谓。与《法国民法典》中的优先权制度具有相似功能的《德国民法典》中的法定质权,就说明了这一点。
由以上考察可以看出,优先权制度虽然体现了法之正义的理念,但其在各国立法中是否设立以及如何设立更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历史传统的及法律思想等各种社会因素的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利益衡量视角下的税收优先权制度分析
利益法学的倡导者赫克认为,法律上各种命令,其本身是诸利益的产物,各种法律均存在此利益基础。所谓法律,即是法共同体内部互相对抗的、物质的、民族的、宗教的、伦理的诸种利益之合力。[7](p71)所以我们认识税收优先权并不能只是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视角出发,因为它除了作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交点之外,所涉及的利益还有诸如伦理的、经济的、民族的、政治的利益等等。
综合法理学派的代表人物博登海默认为,“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和经济框架中,由于社会状况波动不定,从而也需要对实现基本权利的优先顺序加以调整。……不论法律秩序的关键价值之间的关系在某一特定社会环境的背景下会是什么,通常都存在着一系列供平衡和排列社会组织之目标的可行选择。”“在个人权利和社会福利之间创设一种适当的平衡,乃是有关正义的主要考虑之一。……个人对于实现他们的要求乃是深深地根植于人格的倾向和需要之中的,然而与此同时,对上述三个价值的效力范围进行某些限制也是与公共利益相符合的。在这些情形下,正义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即赋予人的自由、平等和安全应当在最大程度上与共同福利相一致。”[8](p298-299)庞德也认为,法律秩序乃是在不断地努力实现尽可能多的利益的过程中,调整彼此重叠的权利主张和协调相互冲突的要求或愿望的一种过程。[9](p233)
当论及税收优先权存在的理由及其具体适用时,我们也必须求得在个人权利和社会福利之间的平衡,在二者之间进行合理的配置以符合正义的要求;此外,还必须虑及超出个人权利与社会福利之外的诸如政治、经济、伦理、宗教、心理等诸多利益因素,以期适应不同的社会状况,对权利安排和行使的优先顺序进行适当的调整。不过我们应当明确,虽然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是调整与调和包括个人利益及社会利益在内的种种相互冲突或者相互协调的利益。这在某种程度上必须通过颁布一些评价各种利益的重要性和提供调整这种种利益冲突与协调标准的一般性规则方能实现。[8](p398) 但是,这一标准并不是可以统一或者划一的,在不同的社会状态下其会作出相应的调整。确立相应标准的努力无疑是异常艰辛的,但是,“只要是现实问题,它们所涉及的情况几乎总是非常独特的。没有什么可以将我们从‘每一步的抉择痛苦’中拯救出来。”[4](p39) 这是我们在论及税收优先权制度时,也必须要体验并且克服的。
因此,我们论及税收优先权时,不能只局限于对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衡量,更不能认为税收优先权是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的结果。对此我国立法者已经认识到,所以在新《税收征管法》第45条中作出了税收优先的例外规定,即“税收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我国《税收征管法》第45条之检讨
对税收优先权涉及的各种利益的先后序位进行安排的时候,人们无疑要作出一些价值判断,这就又提出一个“利益评价”问题。罗斯科•庞德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和经验主义的方法。他认为,法官(即评判人)应当了解其责任的性质并应当在他所能得到的最佳信息的基础上尽全力完成其职责,而其最终的目的,便是尽可能多地满足一些利益,同时使牺牲和摩擦降低到最小限度。……一个时代的某种特定的历史偶然性或社会偶然性,可能会确定或强行设定社会利益之间的特定的位序安排,即使试图为法律制度确立一种长期有效的或刚性的价值等级序列并没有什么助益。[8](p399-400)
我国新《税收征管法》第45条规定:“税收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们对该条规定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受偿一般无疑义,但是对留置权与税收优先权的竞合顺位安排,却存在争议。
民法学者一般认为留置权应当优先于优先权受偿。日本《民事执行法》第59条第4款和第188条规定,不动产优先权人在拍卖不动产的情况下,其买受人必须偿还留置权担保的债权;第190条规定,动产优先权人在没有得到留置权人的承诺时也不能进行拍卖。日本法上,留置权优先于优先权。[10](p50)史尚宽先生也认为,同一物上同时有留置权与优先权时,留置权优先于优先权;标的物生有孳息时,留置权人优先于优先权人受清偿。但是,留置权也不应绝对地优先于一般优先权,因为共益费用优先权等的设立系基于其特殊的立法考虑,否则是与法理相悖的。[11](p397)
本文认为,留置权与抵押权等约定担保物权不同,也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是对合同标的物的修缮、增值与保值的结果,基于此种事实关系,如若留置权不能优先于包括税收优先权在内的其他担保物权受偿,则无人愿意承担修缮保管成本而甘为其他担保物权人“做嫁衣”,因而会损及权利标的物的应有价值,进而抑制相关产业的发展,无法满足人们的此类需要,造成社会生活链条的脱节,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这正是与“尽可能多地满足一些利益,同时使牺牲和摩擦降低到最小限度”的“利益评价”的最终目的相悖的。因此,无论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或之后,税收优先权都应该劣后于留置权受偿。
关于“价值判断”与“利益衡量”的标准,卡多佐法官作过精辟的论述。他认为,价值包括那些看起来最个性化的价值,也是社会的产物,集体生活的产物,至少部分如此。社会“是理想最基本的创造者”,“价值判断是为了阐述社会中人们的愿望,而非事物的自然属性。”[12](p123) 正义或道德的价值仅仅是必须通过同一方法评估的诸多价值中的一种。其他不涉及道德的价值:便利的价值或权宜的价值、经济的价值或促进文化的价值,都是非终极性的,仅仅是达到其他价值的手段,它们必须接受调查、评估和平衡,重要性小的服从于重要性大的,所有的价值必须经受类似的检验。答案的背后是一种利益的计算,一种价值的平衡,一种诉诸社团、群体与行业的经验、观点、道德和经济判断的需求。……行为的合法性与其对社会的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恒定的关系,尽管有时是半隐秘的。我们作出判断的每一时刻,都在不停地权衡、折衷和调整。[4](p123-140)
因此我们在理解和适用税收优先权时,既不能单纯地理解为公共利益必然优先于个人利益,同时也不能只囿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考量范围,必须还要虑及社会伦理、现实的社会需求、现存的立法格局及市场经济秩序等诸多利益,进行精细的“计算”与“平衡”。若非如此,则会在有关税收优先权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增加不必要的社会成本,使正常的社会秩序变得混乱无序。
[参考文献]
[1]季伟胜,刘帆.关于税收优先权[j].税务研究,2002,(3).
[2]黄茂荣.税捐法论衡[m].台北:台湾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1991.
[3](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m].刘多田,等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
[4](美)本杰明•n•卡多佐.法律的成长 法律科学的悖论[m].董炯,彭冰,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5]崔建远.我国物权法应选取的结构原则[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3).
[6]解志国.民法上优先受偿权的几个问题[j].法商研究,1997,(5).
[7]梁慧星.民法解释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8](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9] (美)罗斯科•庞德.法律史解释[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10](日)近江幸治.担保物权法[j].祝娅,王卫军,房兆融,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11]孙鹏,肖厚国.担保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马克思对制度变迁的经典表述就是人们所熟知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精炼语言概括。此外,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第三编:社会主义”中也经典地揭示了制度变迁的宏观过程。在上述经典表述中,马克思、恩格斯着眼社会基本矛盾构建一个制度分析的系统框架,论证和解释了社会基本矛盾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社会运动规律。从经济制度视角看,这一宏观制度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生产力是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马克思认为,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物质前提和根本是生产力的发展,要从生产力这个物质原因中寻找生产关系乃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变革的根源。“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可见,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31532在整个社会矛盾关系中,生产力起着主导性的作用,生产力的水平决定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水平和状况,生产力的发展会造成特定生产关系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意义。社会经济制度形式作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它的影响作用具有双重性,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和制度变迁会使生产关系更适合生产力的本性和发展要求,就能够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和制度变迁会使生产关系继续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就会阻碍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所以,马克思一方面肯定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进步作用,另一方面又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必须进行制度变革,消灭私有制,实现所有制关系的社会化才能适应生产力社会化的要求,达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从制度上讲,就是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生产关系的相应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在经济制度上体现出来,而经济制度的变化进而对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化提出要求,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对经济制度起反作用,也就是从经济制度内在矛盾的发展、变化来说明经济乃至整个社会制度的变革。在马克思的制度理论中,制度变迁的动力系统其实是复杂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导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前提,这一矛盾构成了制度变迁的最主要动力,或者说是内动力;而一定阶级认识到推进制度变迁有必要时,他们才会产生制度变迁的外在动力,内动力和外动力相统一才会促使制度变迁,仅有内动力或外动力,制度变迁的条件是不成熟的。其次,经济制度变迁的实质是利益关系的调整。马克思指出,经济制度的本质是社会中不同人、团体、阶级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它确认不同利益主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协调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活动,通过制度自身的约束性和强制性来保障一定主体的利益。经济制度的本质是利益关系,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目的也在于改变和调整不同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建立经济制度是因为一定社会经济制度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当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尖锐化,这种矛盾及其行动就直接推动经济制度变革和变迁,经济制度只有根据社会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和博弈适时地调整,才能处理和规范好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利益关系,达到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目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定社会关系下的不同利益主体在谋求经济制度变革时,他们的出发点都是正当的或者说都是着眼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长远的进步,只有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社会长远发展目标的利益主体才是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积极推动力量。在马克思看来,需要和私人利益是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纽带,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利益推动生产和生活,决定和支配政治权力与活动,也是思想的基础并决定思想,制度要满足现实人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关注现实人的利益问题,从现实生产关系出发才能说明利益的本质。当然,现实的利益关系也区分为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要正确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实质是矛盾的,个人利益向共同利益转化,实际上转化成资产阶级自己特殊的阶级利益,所谓的共同利益是与广大劳动者异己的资产阶级少数人的特殊利益;而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在于消灭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消灭阶级剥削,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消灭阶级直至无产阶级本身,建立个别利益和共同利益完全融合的理想社会。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不具有对抗的性质,但两者并没有完全融合起来,只讲目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或者空谈长远利益而忽视目前利益都是不正确的,需要把两者协调起来,通过互动来实现。一方面,共同利益通过个人利益实现。共同利益是在个人利益的不断追求和实现过程中形成的,不能离开个人利益而独立发展,共同利益存在于双方、多方以及各方的独立之中,不通过个人利益是难以实现的,要反对抽象地讲自我牺牲,反对忽视个人利益的道德说教。另一方面,个人利益通过共同利益实现,个人利益追求受社会现实条件的制约和规定,离开既定社会所提供的共同目标、需要和生产资料等等前提,脱离社会所设定的条件、手段,个人利益也难以实现甚至是虚幻的。再次,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是马克思经济制度研究的重心。马克思制度理论是以社会经济制度为基础来研究整个社会制度变迁的,研究经济制度又是围绕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基本经济制度展开的,这是马克思经济制度理论的核心。在他看来,生产资料所有制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根本影响,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性的前提。面对时代提出的任务,他明确提出要实现公有制替代私有制,因为公有制是合乎人性、具有最高经济效益的制度。
但提出问题不等于解决问题,实现公有制对私有制的替代和变革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公有制的实质内容与它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之间的统一也是复杂的,因此还需要具体研究经济体制制度,它反映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并直接联系着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运转,对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宏观的直接影响,但其本身不属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领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需要合适的经济体制模式,经济体制模式的选择需要在一定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根据现实具体环境和可能条件确定,既要满足生产力的性质即现代社会化生产的客观要求,又要满足经济形式即社会资源基本配置方式的客观要求。当然,马克思也研究一定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中的资源配置和决策机制等微观制度,这是马克思制度理论的重要内容,但马克思研究这些微观制度的旨趣在于阐述基本经济制度。变革私有制的时代任务决定他研究问题的重心在于根本变革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在此基础上,论述经济制度以及由经济制度所决定的政治制度等的变迁,阐述它们之间互动机制。最后,社会基本制度作用机理具有相互规定的非线性特点。
马克思把制度研究的侧重点放在基本经济制度,论述了生产力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但在论述社会制度的作用机理问题时,并没有简单地把宏观制度变迁和具体制度变革看做是线性的甚至是有人误解的“经济决定论”。生产力是最终的决定因素,但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也会对生产力发生促进或阻碍作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同样如此,在考察社会经济制度变革时,要充分注意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不能机械地理解为绝对的单向的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同时,要辩证看待生产力是具体制度变迁的最终决定力量的观点,它并不意味着就是直接的推动力,而是从“最终”、“归根到底”、“根本上”意义上而言的,如果认为任何具体制度的变迁都是由生产力的变化引起的,这是对马克思制度理论的误解。马克思、恩格斯为了防止孤立分析经济层面而陷入片面性,有时甚至用“交互作用”、“决定性”这些词语来强调“反作用”的重要性,这并非理论上存在矛盾,相反正是体现了科学辩证法,因为他们认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并不能完全概括社会中复杂的非经济因素在制度变迁中所发挥的作用。
马克思认为,一定社会中在一定地方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的关系和职能会对物质生产发生或多或少是决定的作用。生产力是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但相同或相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未必一定发生相同的经济制度变迁,决定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使各个国家和民族的经济制度变迁具有丰富性和差异性。因此,他对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认识中包含着多样性的认识,统一性仅仅是指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的一般规律和客观必然性,但不能反映它们各自历史发展的全部变化和细节,不能说明它们彼此之间差别性和复杂性,统一性并不意味着它们的历史过程是按照固定模式整齐划一地发展而没有多样性。总之,不承认生产力、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就不是唯物论者;不承认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在一定条件下又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就不是辩证法者。对于马克思制度理论的互动问题,科尔奈讲得很深刻:“他(指马克思)能够被认为是制度范式的鼻祖,是因为他不把自己限于去检验资本主义的特定领域(政治领域或者经济的、社会的或者意识形态领域)。
他将所有的领域放在一起来观察,并分析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从那以后,这些领域相互之间的影响,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主要趋势才被依据制度范式进行思考的研究者纳入其从事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中。马克思不将自己囿于检验资本主义或其他体制的某些方面的制度,而是观察其制度的总和——不是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而是作为总体的制度,从而提供了一个系统性观点。”_4既然马克思极力反对人们把他的理论简单化,反对人们片面地将历史唯物主义归结为“经济唯物主义”,为什么单线决定论的思想还这样普遍流行呢?恩格斯晚年对此有深刻的反思,指出这与他们有直接的关系。他1893年给弗•梅林写信讲:“只有一点还没有谈到,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大家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大家首先是把重点放在从基本经济事实中引出政治的、法的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观念以及以这些观念为中介的行动,而且必须这样做。但是我们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视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等等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这就给了敌人以称心的理由来进行曲解或歪曲。”此前在1890年给约•布洛赫的信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恩格斯晚年的论述表明,由于特定的原因即他们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与唯心主义的斗争方面,全力从理论上阐述经济生活对建立唯物史观的意义,这样就对政治、意识形态的反作用重视不够,对特定经济基础上社会意识形态怎样形成、社会意识形态反映社会生活的具体方法和形式等重视不够,而这些正是经济基础、政治、意识形态交互作用所构成的运行机制方面非常重要的内容。
二、马克思经济制度理论的当代意蕴
马克思经济制度分析框架是唯物的,要求从生产力、现实的社会关系出发来安排经济制度,进而依据经济关系来理解和说明政治法律制度和伦理规范;又是辩证的,要求用联系的方法研究经济制度与一切方面之间的关系,用发展的观点在制度运动变化中把握经济制度变迁,用系统的思想使经济制度安排符合现实世界中的各种关系,处理好不同层次制度之间的关系,在历史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整体制约中分析个体经济行为;更重要的是实践的,要求用实践的方法考察经济制度安排的实际效果。这些方法论要求我们从生产力决定的客观经济关系的制约中来解释人们的经济行为,认识人们在一定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来理解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作用,并在实践中认识经济制度变迁的规律,推动社会的经济结构和上层建筑发生与生产力进步相适应的变革。它的当代意蕴在于:首先,经济制度建设要把握马克思经济制度理论的基本要义,正确理解其基本价值和方法论。
第一,把原则性制度规定与具体性制度安排区别开来。马克思一再强调自己的制度设想具有原则性,要求人们把握自己理论的方法论意义,而不是教条地用这些原则预料未来;他希望通过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来发现未来的理想制度,但不是设定未来和宣布一些适合于未来任何时候的一劳永逸的规定。他的这种经济制度设想是一个高度抽象性、概括性的宏观经济制度安排,把它变为一套可操作的具体规则和方法则是艰难的过程。
第二,不能把时代性的制度设想看做超时空的实践主题。马克思的历史任务具有时代性,从理论上论证取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必要性、设想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可能方向是时代赋予他的任务,我们完全理解他设想的未来社会经济制度和旧制度截然对立,但由于后来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条件的变化,马克思的结论未必完全正确,需要后来人在自己的时代环境下解决时代提出的问题,而不是把马克思的时代性制度设想看做超时空的实践主题。
第三,不能把空想性的制度设想演变为现实性的行动。不成熟的理论是由不成熟的实践所决定的,马克思在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合理性设想的同时也继承了一些具有空想色彩的内容。f:L~n他充分论证了市场无序竞争的缺陷,但是对市场的积极作用以及它的存在条件估计不充分;他论证计划能够有效克服市场弊端,然而把计划过于简单化,赋予理想化的色彩,没有考虑到实现计划需要充分完全的信息,而掌握充分完全信息则几乎是不可能的,同时,计划调节本身也有其局限性。第四,有条件性制度设想不能无条件地运用。马克思的经济制度设想着眼于未来理想社会,它的实现需要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资料极大丰富等必要的基础和条件,实践他的经济制度设想要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
我们在理解马克思经济制度设想时应该关注的是其方法论价值,而不能局限于其具体结论而不敢突破。其次,经济制度建设要把握住马克思经济制度理论基本价值具体化、现实化的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为核心,坚持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本价值理念并使之具体化,要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上,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以人为本两个命题真正统一起来,关照现实人的利益,关键是把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在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需要坚持社会的共同利益至上的前提,但不能像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只强调社会利益而忽略了个人的利益,要在追求社会共同利益的同时,积极为个性的逐步解放和利益实现创造历史条件,提供最广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