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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它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环节、各步骤之间客观存在的不可破坏的先后顺序。基本建设程序包括制定建设规划,确定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建筑,直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
在医疗卫生单位建设项目管理中,最突出问题是不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错误的认为,立项部门已经下达基本建设计划,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但没有现实意义,还浪费很多资金。于是放弃了该项工作,盲目进入其他施工准备阶段。孰不知,按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试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凡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不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意见的,不得审批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得不到批准,就不能转入初步设计和图纸设计程序,当然也不具备开工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委托方式,确定有关资质和相应等级的设计或咨询单位承担,医院应全力配合共同进行这项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最后由立项部门审批。
规避招标投标行为
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管理,有助于缩短建设工期,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供投资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费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做出具体规定,凡政府投资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企业投资的工程,总投资额人民币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翻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采用招标的形式发包。
某省审计厅审计卫生部门21个工程项目中有16个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规投标问题,表现在:一是未依法审查投标人的资格、资质、签定无效合同。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办公楼和实验室改造工程,中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括安装和实验室净化工程。二是未依法确定招标方式,有些医院图省事,对适宜公开招标的竞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三是未履行全程招标,把整体工程划整为零,主体工程进行招投标,装修和装饰工程由医院自行确定施工队伍。
《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工程造价2%-5%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建设工程招标,一般是建设单位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通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合法程序确定施工单位。
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建设工程招标,一般是建设单位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通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合法程序确定施工单位。
超概算超规模投资
卫生事业基本建设的任务是根据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资源的可供应量,正确安排卫生事业基本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医院的发展不能单纯追求数量、规模、速度等外延扩大再生产,而要走提高质量、效益、内涵扩大再生产路子,防止新一轮卫生资源的浪费。目前医院基本建设出现装修越来“豪华”,改扩建规模越来越大的趋势,尤其是超概算、超计划投资有一定的普遍性。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发展秩序。
某省审计厅审计该省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工作时,发现某医科大学附属一院扩建门诊楼时,批准概算987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额15075万元,超计划投资52%。还有一家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批准投资计划3000万元,结果完成投资4943万元,超出批准计划的64%。
1985年7月9日,《国务院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若干规定》中要求,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进行建设,不得超过。对由于主观原因超过设计概算的,要追究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工程概算是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并经计划部门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总造价。建设单位必须将投资金额控制在概算范围以内,基本建设资金款要按计划、按程序、按预算、按进度实施管理。当预计建设项目实际投资要超过概算10%时,建设单位要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部门追加工程总概算。在超概算10%以下范围内,属于正常的投资管理。
违反投资项目规定行为
国务院令47号《财政违法行为罚款处分条例》对违反投资项目规定行为做出具体表述,突出表现在:
(1)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包括将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日常开支;将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建设项目;将国家建设项目基金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投资的产业。
(2)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包括谎报建设项目,编造立项申请报告骗取国家建设资金;以国家建设项目的名义骗取资金,转作他用。将属于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改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3)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包括擅自提高各项费用定额,扩大建筑项目规模,提高建设项目基础质量标准。
(4)虚列投资完成额,包括虚报材料采购成本,虚列建筑和安装工程成本,虚列设备投资成本,隐匿建设项目资金结余。
违反投资项目规定行为,已经发生的典型案例是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国家建设基金。在近两年来,国家用国债资金对乡镇卫生院实施改造,有的乡镇卫生院房屋建筑面积已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为了达到争取国债资金用来购置设备的目的,少报房屋建筑面积,骗取国家资金。因国债资金使用政策性较强,不准许串项,只好硬着头皮扩建、造成房屋的闲置。有的医院领导者和管理者为了得到施工单位的回扣,串通施工单位虚报材料采购成本、虚列建筑安装和设备成本,导致建设项目的超支。对于利用国家资金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设计文件规定服务于生产办公和生活需要的各种设备挤进基本建设内容。
违反投资建设项目规定行为,对单位处罚是: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处罚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况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基建项目总造价中,包含待摊投资,待摊投资中又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技术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费、业务招标费、施工现场津贴费、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医院在项目建设中,对管理费掌握不严格,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突出表现在:
(1)设计任务书批准前,就支付筹建机构的管理费;
(2)支付在建设单位开支的基建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社会保障费用;
(3)业务招待费招标,按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4)擅自提高现场津贴标准,按规定施工现场津贴应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5)扩大劳动保护发放范围和标准;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发言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学却对法律、规则极其漠视,因而酿成大错,甚至导致悲剧的发生。
据新闻报道:福建泉州曾有两个顽皮小孩在天桥上比赛丢石头,他们把石头往高速公路上扔,致使被砸到的车辆,失去方向,撞上了路边护栏,险些酿成事故。
某校园网报道:某校在举行疏散演练时,由于有些学生不遵守演练秩序,你推我挤,造成了踩踏事故的发生。
这些事实告诉我们,遵纪守法关系着我们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中学生也是社会的成员,也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同学却没有这种意识,他们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作业本;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和同学争执。更有甚者,无故迟到、旷课、进网吧玩游戏、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违纪行为和我们这个美丽的校园是多么不和谐啊!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1、逃课、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
那么,怎样才能成为一位严以律己,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呢?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进校门前要佩戴好红领巾;参加集队时,队伍要整齐;上下楼梯要靠右行,不你推我搡,不大声喧哗;课间活动时,要文明游戏;排路队时要井然有序,不勾肩搭背,窃窃私语;骑自行车到校的同学要注意安全,到校后自行车要在指定的位置停放等等……
小学生学习宪法心得体会450字(一)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论述,公司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普法宣传活动。在这个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十精神和国家的一些重要法律,深刻认识到要实现十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做到依法治国,用法律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用法律保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此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努力建设法制国家。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国家,必须有法律,做到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公民,必须有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安定有秩序,建设顺利进行,人们过上幸福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制观念、法制环境不能令人满意,一些人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干出违法犯罪之事。有的贪污受贿,有的盗窃抢劫,有的徇私枉法,更有甚者杀人,例如2012年8月重庆周克华多次持枪抢劫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他们之所以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干出违法犯罪之事,根本原因是没有法制观念,不遵纪守法。
作为一名公司财务人员,我要认真学习法律,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懂得法律作为调整公民行为的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时时与我们伴随,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白发苍苍的老人,无人不在法律的规范之中。要知道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我要自觉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学法,就是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全部法律;懂法,就是要掌握国家法律的精神与内涵;守法,就是要遵守一切国家法律;用法,就是要在法律的范围与框架内办事。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要遵纪守法,不干违法乱纪、破坏法律之事;要理智地对待每一件事,不得冲动、鲁莽,做出不符法律的事;要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不断自律,增强法制观念,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法制国家。
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努力建设法制国家,我在做到遵纪守法、争当文明公民的同时,要把通过学习所获得的法律知识运用到自己的财务工作中,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和精细化,为公司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和贡献。我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要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提高财务规范化水平,使记账、算账、报账等基础工作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要培养自己良好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确保会计报告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维护自身形象,增强公司信誉。我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的情况下,尽量从公司利益出发做到多减税、多免税,减轻公司负担,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我要认真学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在公司融资中,维护公司的切身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法律既是规范公民行为的社会准则,又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武器,建设稳定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过上安定幸福生活,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让我们大家充分认识十报告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意义,自觉贯彻落实十精神,做到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创建法制国家,使我们的国家建设顺利,社会稳定和谐,每个人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奔向美好的明天。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我想那些少年犯们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一定很后悔而且为失去自由而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一、全面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国家,必须有法律,做到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公民,必须有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安定有秩序,建设顺利进行,人们过上幸福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制观念、法制环境不能令人满意,一些人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干出违法犯罪之事。有的贪污受贿,有的盗窃抢劫,有的徇私枉法,更有甚者进行恐怖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他们之所以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干出违法犯罪之事,根本原因是没有法制观念,不遵纪守法。作为一名企业普法工作者,我深知法律的重要性,要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广泛、深入、持久向企业员工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企业员工懂得:法律作为调整公民行为的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时时与我们伴随,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白发苍苍的老人,无人不在法律的规范之中。让企业员工知道: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通过普法宣传,使员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学法,就是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全部法律;懂法,就是要掌握国家法律的精神与内涵;守法,就是要在法律的范围与框架内办事。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要遵纪守法,不干违法乱纪、破坏法律之事;要理智地对待每一件事,不得冲动鲁莽,做出不符法律的事;要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不断自律,增强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企业稳定和谐。
二、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的功能作用
就企业而言,开展普法宣传的目的是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遵纪守法、依法依规行事的法制环境,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企业更加稳定和谐,为全体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让每个员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的功能作用,一是发挥舆论宣传功能。要充分运用简报、橱窗、宣传栏、企业内网等宣传阵地和方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的基本精神;大力宣传建设法治企业、和谐企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原则、主要措施;大力宣传建设法治企业、和谐企业创造出来的经验做法和先进集体与先进人物,形成有利于构建法治企业、和谐企业的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扎实推进法治企业、和谐企业建设。二是发挥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功能。要通过法律咨询、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等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员工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争当遵纪守法、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楷模和表率,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针对企业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劳资纠纷、利益分配、治安管理等方面的矛盾,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竭力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减少和防止聚众上访、等非理的发生,维护员工利益,维护企业稳定。三是发挥法律服务功能。开展普法宣传要积极服务企业发展,要主动当好企业党政领导的参谋,为企业党政领导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提供法律指导和依据,尽可能减少和防止违法违规决策,提高企业党政领导的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发展,促进企业管理科学规范。要为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员工特别是帮助弱势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法律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在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功能作用的同时,要结合新疆自治区和新疆油田公司的实际,广泛宣传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自治区的民族团结政策、宗教政策。一是让每个员工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把民族团结看成比生命还重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新疆社会的稳定和谐。二是让每个员工分清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在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不受非法宗教思想的蛊惑,不让非法宗教活动危及新疆社会的稳定和谐,给新疆各族人民带来灾难。
三、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普法宣传
开展普法宣传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才能取得普法宣传的实际成效,才能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普法宣传,一是要与企业深化改革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随着企业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必然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员工必定有意见有看法。普法宣传就要结合企业深化改革实际情况进行,宣传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说明深化改革在惠及大部分员工的同时,不和避免地损害少部分员工的眼前利益,帮助少部分员工解决思想疙瘩,理顺情绪,增强对企业深化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发生。要加强厂纪厂规的宣传教育,使遵章守纪成为全体员工的良好习惯,确保企业深化改革顺利进行,取得深化改革的实效。二是要与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随着思想文化多元和信息网络发展,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要维护企业团结稳定的形势和局面,普法宣传要与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特别是年轻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少和防范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民族团结,取得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成绩。三是要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普法宣传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进行,有效推进依法治企工作。要配合、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劳动保障、招标投标、资源节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内部管理,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四、普法宣传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是人的素质建设,而农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在人的素质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思想道德出现了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新农村建设。
一、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目前,中国正处于一个从传统发展模式到科学发展模式的大转型当中。这一大转型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各产业需要转型升本文由收集整理级。任何转型升级首先是人的转型升级,而中国最主要的劳动力人口无疑是7亿农民。他们既是主要的农业劳动力,也是主要的工业劳动力组成部分。可以说,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均需要进一步提升农民素质。从这一意义上讲,加强农民的继续教育对提高农民素质,进而实现工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道德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持久性的基础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教育对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消除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道德对人的限制和约束则是通过社会舆论和每个人自己的内在信念共同起作用,是以培养、提高个人道德品质,通过人对于善恶的内在信念,以及使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管理既要靠管理,也要靠教育,靠制度;既要靠他律,也要靠自律。一句话,只有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起来,才能促使广大农民群众用道德规范调整各种利益关系,消除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行为,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的成效与持久。
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是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只有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农民进行思想道德的教育,才能让全社会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明礼诚信、遵纪守法、共创和谐社会的氛围。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人们维系社会秩序自觉性。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建设和谐有序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农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着力解决农村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之转化为农村广大群众的自觉追求,成为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形成自觉讲秩序、强责任、守诚信、重包容的农村文明风尚,形成自觉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管理新面貌。
二、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
强化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的工作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
1、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通过开展读书活动、演讲比赛、
征文等活动,加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道德规范教育;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和“美在农家”、“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院”、“科技示范户”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做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贡献社会等竞赛活动。同时,通过科协、农技站、农民夜校、农函大,举办各类养殖、栽培等科技培训,定期举办“送科技下乡”活动,引导农民走科技致富之路。并制定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村民守则,引导广大农民崇尚健康向上、科学文明生活方式。
2、切实加强道德“硬件”的建设
在遵循教学计划和不改变新课程标准理念的情况下,对学科内容的知识进行巧妙设计,努力寻找切入点和渗透点,向学生讲授该课知识的同时,将法律知识融入进去。例如,在讲授五年级下册《品德与社会》学会集体小主人———自主选举班委会这一课的时候,我利用教材和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班的学生自主选举班委会,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民主选举的方法,在真切的生活体验中体会民主选举的意义,增强民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为他们将来参与社会民主生活打下一定的基础。在学习《信任是做人的根本》这一课,利用书本上的案例:广州发生了严重的“假酒中毒”事件,导致50多人中毒,十多人死亡。在向学生讲授诚信是一份社会的责任,也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规则,同时也让学生树立了保护产权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有以下几个优点,第一,可以解决法制教育与一般教育在课时上的矛盾。渗透教育追求的是与主课内容的自然融合,并非教师在主课上专门设置时间进行法制教育,而是在课堂教学中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地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渗透,不仅丰富了主课的内容,还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其次,可以较好地解决法制教育与教学计划之间的矛盾。课时少、教学容量大是当今义务教育的一大特征。如果法制教育的内容根据主课的内容而确定渗透点,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就没有必要改变原来的教学计划,也无须重新编制专门的法制教材,通过教师对主课的内容进行巧妙的安排就能实现法制教育;第三,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法律知识本来就是抽象乏味的条文,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但是,如果把这些法律条文通过教材的具体内容进行演绎,使抽象的东西形象化、实用化,这样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和理解。
二、在教学案例中渗透法制教育
在课堂教学中,我们可以通过列举生活中真实的事例,让学生充分讨论,透过实例,掌握法律知识。例如,我利用《法在我们身边》这一课的事例:我们社区有一个叫玉娟的同学,今年11岁,父母下岗后,家庭生活困难,因此,家里的人不打算让她上学,要让她到大伯开的饭店里打工。让学生讨论后说出自己的看法。首先,我问学生: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玉娟的父母让孩子辍学打工这种做法对吗?孩子们都说不对,玉娟应该上学读书,但是,至于为什么不对,孩子们就说不上来了,于是我就相机给孩子出示有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玉娟的父母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其次,玉娟的大伯也违反了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这样一说,孩子们都明白了自己原来享有如此重要的权利。就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法律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里,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三、结合品德教学游戏对学生进行
[论文摘要】养成教育是根据社会的要求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在确定的理性教育的基础上,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通过严格管理、行为训练、规范反馈等多种教育手段,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心理素质、智能素质、道德素质等,从而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接受的最基本的“做人”的教育。
一、养成教育的理论依据
首先,养成教育从哲学角度看是量变到质变规律的运用。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必然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有具备了一定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的飞跃,即量变是质变的前提,质变是量变的结果。养成教育强调受教育者在其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从大处着眼,小处做起,诸如:言谈举止、起居作息、遵规守纪、文明礼貌、卫生习惯等小事,从一点一滴培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持之以恒,这就是量的积累。一个人对有益于集体或他人的“小事”都有很高的道德自觉性,都有很强的自我约束力,久而久之,就能养成优良的道德习惯,关键时刻就能按照个人利益服从整个社会利益的原则进行,表现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崇高的道德品质。相反,一个人如果在“小事”上不检点,日积月累,就会导致整个道德堕落,人格卑下,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正如古人所云,“习成性与成”,一旦养成习惯,要想改变,是需要花气力,下一番功夫的。
其次,养成教育也是心理学中关于“注意”原理的运用。心理学告诉我们,人对任何事情能不能产生情感,要从认识着手,认识过程有感觉、思维、想象、注意、记忆等,“注意”是其中很重要的方面,当人们的心理活动指向和集中于一定的事物时就形成“注意”。注意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一种定向反射。在养成教育中,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注意活动,形成动力定型,建立稳固的条件反射,长期坚持并养成习惯,就能形成“无意注意”。使之“习惯成自然”,养成自觉行动。运用心理学关于“注意”的原理,重要的是在养成教育上下功夫,一件事物能不能引起注意,首先是一个认识问题,认识明确,重视程度就高,就能自觉地、有预定目的地“注意”,自觉去实践,长期坚持,就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
第三,从教育学的角度看,大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一般过程要经历思想道德认识、思想道德情感、思想道德意志和思想道德行为的均衡发展。思想道德信念是思想道德认识和思想道德情感的合金,是人的“灵魂”。它是思想道德行为的最基本的推动力,是形成思想品德的关键。没有思想道德信念不会产生思想道德行为。即使产生了一定的思想道德行为,也不会坚定和持久,更不会形成稳定的思想道德品质。因此,培养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关键在于将思想道德信念培养起来。只有将思想道德认识转化为思想道德认识、情感、信念、意志,凝结为思想品德,完成由知到行的转化,只有达到了行为习惯的阶段,才能表明一种思想品德已经形成。总之,思想品德的形成过程是在教育实践的基础上,一般由知开始,知、情、意、行在发展方向和水平上由平衡到不平衡,再由不平衡到平衡的矛盾的对立统一过程。人的思想品德正是在这个循环往复的矛盾统一过程中逐步培养起来的。
二、养成教育的特点
养成教育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是其它类型教育不可替代的。其主要特点是:
1.规范性。养成教育的本质是管理,它以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为起点,并依据规章制度、行政措施或运用一定的组织纪律来约束、协调、规范受教育者的行为,以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为此,在养成教育中,首先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符合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符合教育规律和德、智、体培养目标要求的科学管理制度,使养成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践证明,只有建立起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形成一个综合规范“场”,使学生能够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才会养成行为习惯。离开了规范性,养成教育就会失去权威和效力。
2.实践性。养成教育主要不是理性启迪,而是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实际践行、操守并内化的问题,所以它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特点。整个养成教育过程都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展开、发展、完成的,离开了实践活动和整个社会实践活动背景,养成教育就无法进行。学生的思想道德与行为习惯在实践中表现,以实践为基础形成,并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实践是养成教育最基本环节,陶冶受教育者的情操,磨练受教育者的意志,养成受教育者的行为习惯。可见,养成教育一刻也离不开实践。
3.长期性。养成教育实质上是改变大学生长期以来形成的不符合大学生作风要求的习气。因此,养成教育是一个长期的教育过程,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如:学生寝室卫生问题,如果只靠学校的几次检查就一劳永逸了,是不行的,关键在于每个同学平时的自觉养成,经常保持,这样就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正确认识各种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引导,坚持进行长期的、反复的教育,防止阵发性的、时高时低、时紧时松,这样才能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三、养成教育的基本内容
第一,优良道德品质的养成。道德品质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思想行为中的体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应养成的道德品质,首先,应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因为它是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其次,还应包括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的养成。这是一种崇高的道德感,是人格素质的重要表现,它是大学生道德品质在养成教育中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忠诚、热诚、仁爱、守信、正直、勤劳、勇敢、谦虚、谨慎、创新、求实等。道德品质作为一种自觉意志的能动过程,并表现出稳定的特征和倾向。人的道德品质不是天赋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原则上的表现,也不是人的“良知”和自由意志活动的结果,而是在后天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生活条件中,通过一定的社会实践和教育以及个人的自觉锻炼影响和修养逐步形成的。一个人的道德水平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德修养的自觉程度,它与违纪违法行为的多少紧密相连。大学生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高道德水平。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品质需要平时的养成和锻炼,同时也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也需要教育者本身要有足够的认识,不断给予受教育者以新的启迪和培养。
第二,社会公德的养成。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反映,是维护人类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行为规范,是人类社会的公共道德。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精神文明状况,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公德主要包括公共场所道德、公共卫生道德、公共交往道德、公共生活道德。它是基于公共生活关系之上的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是对每一个公民基本的道德要求,是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在道德上的起码标准和要求。它是衡量个人或群众是否达到人类道德一般水平的标志。在大学校园里,维护公共生活的工作秩序、学习秩序,是广大同学的共同利益和要求,创造一个和谐、团结、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环境,是广大师生的共同心愿,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集中表现,因此,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三,礼仪与文明的养成。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必须进行社会交往,这就要讲究各种个人交往和交际中最起码的礼节、礼仪,以及个人在生活中起码应有的行为习惯。其中,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是文明礼貌,互相尊重,诚实可信,言行一致,例如:毕业生到社会去择业,无论和用人单位接触还是参加面试,都应该讲究礼节、礼仪、谦虚,尊重他人,体现出一个大学生高度文明的思想道德素质。这也是择业成功的前提。所以礼仪与文明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和养成内容。人们要在交往和交际中,不仅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友好平等的人际关系,而且有助于培养提高人的文明素质,有助于调节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问的关系,避免或减少某些不必要的个人冲突。使社会的公共生活有序、和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