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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体社会化 研究 现状 发展
随着近代以来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迁,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19世纪 90年代前后,“个体社会化”一词最早出现在欧美社会学者的著作中,此后逐渐成为许多学科共同关心的领域。人类学家认为,人类生活的一个基本问题是不同文化的维持和延续,他们把个体社会化理解为使个体适应现存文化类型的过程,强调文化的获得、个体与文化的一致。认知学派则把个体社会化过程与认知发展联系起来,认为认知发展制约着社会化过程,而社会化也影响认知发展,从而强调个体社会化发展中的认知因素。
一、个体社会化内涵之剖析
20世纪 40年代,社会学家们提出,社会化是一种内化模式,即个体不仅遵守社会规定的行为准则,而且,作为社会的一员,愿将这些社会准则作为自己的价值准则。1950年萨金特开始把角色概念与社会化联系起来,提出“社会化的本质就是角色承担。”① 社会化被看成内化、社会学习、角色学习和获得价值标准的混合体,是使人受到充分的社会制约的手段。我国著名社会学家教授主持编写的《社会学概论》认为:“社会化就是指个体学习知识、技能和规范,取得社会生活的资格,发展自己的社会性的过程。”② 美国社会学家 T.罗伯逊也给社会化下过这样的定义:“社会化就是一个结构化的过程,个体对社会化所作出的贡献正如他从社会化所得到的同样多,从那里便产生了‘运算’和‘协同运算’的相互依赖呼同型性。”③ 戴维·波普诺认为:“社会化就是一个人获得自己的人格和学会参与社会或群体的方法的互动过程。”④ 杰·科克利认为:“社会化指的不是一个社会塑造人的单向过程,而是一个人们积极和其他人接触,并做出塑造他们自己生活和周围的生活界的决定的互动过程。”⑤
虽然不同学科对个体社会的理解不尽相同,但他们有着共同的基本点,即个体社会化是反映个体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个概念,是一个人获得自己的人格和学会参与社会或群体的方法的社会互动过程。换句话说,也即个体适应社会的要求,在与社会的交互过程中,通过学习与内化文化而胜任社会所期待的角色,并相应的发展自己个性的过程。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这一概念,首先,个体的社会形成是个体与社会的共同需要。其次,个体的社会形成是个体与社会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可以使用目前人们常用的“互动”两字来形容。第三,个体的社会形成以社会文化在个体中的内化和个体胜任社会所期待的角色为标志。
二、个体社会化研究的流派分析
关于个体社会化的研究所涉及的学科很多,即使在同一学科里面,对该问题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差异,在这里笔者将主要的几个研究流派进行了归纳:
1.社会生物学派
社会生物学派认为人的社会行为受生物遗传的影响很大,这种观点在 19世纪尤为流行,格里本说:“像动物一样,大量的人类行为是有机体的后果,而不是文化演变的结果。”⑥许多的社会生物学家也断言:“人类基因包含了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就是一种程式,规定了我们的社会行为,就像它形塑了我们机体的物质特征那样,在今天人类身上所发现在具体的基因信息就是自然选择的产物。”④ 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认为,那些最能适应其环境的个体将最适合生存与繁衍,这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适者生存”理论。我们最经常想到的适应特征,主要是一些物理性状——身高、强壮、快速等。社会生物学家将其用之于社会特征的人的分析,比如与他人相处的能力、爱的能力。“不管这些特性是物理的还是社会的,那些较能适应者生存下来,并把它们的基因传递给下一代,经过许多代的传衍,优势基因在群体中传播开来,最终,整个种群都将拥有与这些基因有关的特性。”④
2.精神分析学派
精神分析学派认为:“人生下来就有对社会生活起破坏作用的冲动性或内驱力,社会化的目标就在于驯服冲动,并将它纳入社会可接受的轨道。”④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提出的“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 ego)”的学说,成为上述思想的理论基础。弗氏认为,本我是遗传下来的本能冲动,是满足个人肉体和感情需要的内驱力,它不受任何约束;自我是本我的对立面,它调节本我,使人学会以社会认可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要;超我则在与环境的交往中,把社会认可的行为与价值标准内化,使个体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人达到“超我”境界的过程就是社会化的过程。
3.认知学派
以美国心理学家 G.卡利为代表的认知学派把个体社会化过程与认知发展过程联系起来,认为认知的发展制约着社会化过程,而社会化也影响认知的发展。卡利指出:“一个人社会化的过程,在心理上是由他预料事件的方式来疏通的。 ”⑦ 所谓预料事件的方式就是在已有的经验上对将来事件的解释,这种解释作为一种认知结构,控制和规范着人的行为,使人的社会化不断发展。
4.功能主义理论学派
在当今网络科技不断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信息技术在社会中的应用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基于网络科技优势作用的发挥,各行业都极力想通过一系列变革措施的实施,来搭上互联网这一顺风车,使自身在当今网络科技化的时代得以实现良好的可持续化发展。与此同时,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社会服务业逐渐兴盛起来,而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旅游业。以2016年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为例,在短短的7天时间里,全国总共接待游客已经超过了5.93亿人次,单单旅游收入就已经达到了4822亿元,相比较去年高出了将近14.4%。在网络化时展背景下,如何促进网络科技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加快城市智慧旅游的建设,推动传统旅游行业的发展与变革,改变旅游行业以往的运营模式,已经成为了当今旅游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对于旅游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而言至关重要。
一、我国城市智慧旅游建设现状
智慧旅游通过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科学技术,借助于便携的互联网上网终端,收集各种旅游资源、经济、活动等信息,以为旅游计划的安排和调整做出科学规划。智慧旅游的优势受到旅游业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已有南京、镇江、北京和成都等智慧旅游城市。但是,由于城市智慧旅游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我国城市智慧旅游仍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并提出科学的解决措施。
(一)城市智慧旅游案例
在2010年我国镇江首先引入“智慧旅游”发展理念,并配备了现代化的无线技术和旅游应用软件,做为我国“智慧旅游”开展的首要试验点。并在未来发展中,国家为镇江打造了一系列软件、应用设备及开发、旅游服务等平台,大力推广智慧旅游产业。到今天为止,我国已经实现了由点到线,由线及面的智慧旅游发展格局。并有长江三角洲地区向沿海城市发展,最后逐渐向内陆渗透的发展局面。国家软件开发也随之加入了智慧旅游的狂潮,例如新型的航空软件、购餐软件及住宿软件等,极大的便利了人们的旅游,同时极大地推动了我国软件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二)我国城市智慧旅游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在开展“智慧旅游”产业时缺乏整体的规划,国家只是采取几个试验点的形式,而不是从整体上进行科学规划,统一实施智慧旅游战略。这种整体规划的缺失,造成了我国旅游产业不能全面实现智慧旅游,并且对于很多旅游景点,并没有系统软件的支持,在相关技术上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不利于我国全面化“智慧旅游”的实施。但是,这种由点到线,由线及面的格局有助于我国发展重点旅游项目,有助于推动我国重点景区的发展。其次,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在开展相应的旅游服务时,公共服务体系并不能为“智慧旅游”做出有效的支撑。饿了么等应用软件无法向个别的旅游景点渗透,例如在高耸的黄山地区,送餐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甚至无线技术也无法有效的满足人们对于网速的渴望。尤其是在较为偏远的山区,很多软件即使能够做到精确定位,但是对于公共服务体系的开展,却形成了极大的挑战。最后,我国的“智慧旅游”缺乏科技支持和专业人才培养。“智慧旅游”概念最先起源于国外,在近年来中国引进了相关概念,并大力发展“智慧旅游”产业,但是由于我国技术较为落后,软件人才较为稀缺,不能像国外一样,全面开展智慧旅游产业。在开展“智慧旅游”时需要较为先进的软件技术的支持,同时还要根据未来发展趋势,研发适合我国发展需要的软件技术和应用APP,但是我国高校中培养出来的软件人才并不能进行高效的软件研发,而是通过对外来技术和人员的引进,从而开展相应产业,但是这种引进模式不利于我国“智慧旅游”产业的未来发展。
二、我国城市智慧旅游建设的对策
(一)制定整体发展规划
要想实现“智慧旅游”在我国全面化推广,国家旅游局必须制定完整的未来发展规划,而不是只重点发展几个旅游城市,忽视了绝大多数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制定整体的发展规划,不仅有利于我国“智慧旅游”软件在我国旅游城市的全面开展及其建设,还对提升我国旅游城市收入,实现我国向第三产业服务业的转型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同时,完整的发展规划会使旅游软件向各个城市延伸,从而形成广大的旅游软件系统,从而更加地便利人们的旅游生活。
(二)打造智慧旅游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是对我国开展的“智慧旅游”产业的有效支撑,智慧旅游产业的开展离不开信息而存在。在开展智慧旅游产业时,软件开发者要获取游客相应的信息,并通过软件信息吸引消费者前来消费,并做到为消费者提供准确、清晰的信息服务,打造信息平台,使消费者在决定旅游后,有针对性的选择旅游方式,以便做好游前服务,例如酒店预订和门票预订等。其次;在游客游玩过程中,软件开发者还要通过信息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例如在游玩的过程中订餐等,在游客消费后做到对个人数据的保密,并提供优质的信息化服务,增强游客对软件的依赖感,从而达到消费者满意的目的。
(三)积极培养软件人才
软件信息人才在我国较为稀缺,在开展“智慧旅游”软件开发时急需大量的软件人才做为后台技术支撑。但是立足于我国现状,要想在我国发展“智慧旅游”产业,我国应加大对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力度,着力培养现代化的信息软件人才。同时,软件人才的培养也会为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极大的推动作用,对于提升我国的软件产业和“智慧旅游”产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另外,软件人才的培养也会为未来“智慧旅游”服务软件开发研究产生巨大的影响,并有力推动“智慧旅游”在我国的全面化开展。
(四)重视消费者需求
在旅游产业中,消费者需求很大程度上刺激着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在现代化的“智慧旅游”软件开发时,消费者对于服务种类的需求会极大的刺激软件APP的发展,顺便带动其他服务业的发展。在现代化发展中,电子化是未来旅游业发展趋势,因此,开发商应重视消费者需求,利用电子业务开展电子服务,以达到消费者满意的目的。并且,在现代的软件开发时,要注重消费者心理的变化从而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新的产品或者推出新的服务,从而极大的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在旅游软件行业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三、结语
关键词: 社会体育;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7-0157-02
1我国社会体育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社会体育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体育社会团体为线,以基层体育指导站、活动点为点的点线结合、覆盖面广的社会化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群众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社会体育作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社会文明、健康、科学的重要标志之一。它关系到人民体质的增强、健康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现代生产方式和人文环境等客观条件都会对体育活动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其中包括体育的性质、内容、范围、结构、对象及时空关系等对象。
1.1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
1.1.1 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通过2004-2005年对西安社体指导员队伍现状调查中抽样调研显示,除少量街道社区文教干部外,绝大部分是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其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34岁,平均57岁。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7.3%,高中占45.6%,初中占39.4%,初中以下占7.7%。其中16.2%的人参加过1—2次业务进修, 33.8%的人能经常运用计算机上网了解体育信息、学习专业知识,至少有50%的人由于学历文化层次偏低及体育专业知识缺乏,徒有虚名。[10]
1.1.2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数量有待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的主力军,是我国进行全民健身活动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截止2004年底,全国已有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43万多人,与总人口的比例为1:3455,与1999年相比翻了一番。但是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提出的到21世纪全国城市和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要求,以现有全国体育人口的比例和乡镇计算,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尚需增加3~5倍。若按日本全国平均每2000人中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计算,2010年我国应有社会体育指导员70万人左右,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差距较大。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大多数是体育爱好者,仅凭自身的兴趣去了解体育健身指导知识,没有专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持,大量的健身指导者只是凭借爱好对健身者进些指导,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核,而大量的经过认证的专业人员去没有与社区联系,无法进些指导,满足不了社区锻炼人群的需求。
1.1.3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方式单一我国指导员培训课程使用的是同一套教材,主要是专业理论的培训占大部分,而且培训课程在专业技术指导方面操作比重偏小,以致培训的作用和区分度不大。第二,等级差别不明显。即使是同一级别,因为个人业务水平的高低,指导能力也难免有差别。不同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很难对其实践水平进行综合的评价。第三,指导员的类型单一。现有指导员的水平很难针对社区内不同人群采取分类指导,现阶段培养出的都是全项目指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1.1.4 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低,效果一般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率较低,指导效果一般,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指导员队伍中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人数比例偏大并级别相对较高。这一部分人多数没有精力和时间对基层进行指导,有的只参与管理服务。基层的活动大部分还是自娱自乐,还没有体会到运动效果有升华的感觉,较之学校体育的课外自由活动相似。
2发展对策
2.1 深化改革要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以全民健身组织创新为保障开展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为核心内容,形成政府宏观管理,部门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市场调节运作的全民健身工作新格局,建立全民健身良性运行机制,推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在“人人运动”计划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2.2 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领导机构的作用,落实组织责任制,要加大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将体育基本建设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一切推进“人人运动”计划的实施,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
2.3 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特点优势,开展各项公益宣传,知识普及、新闻报道和专题讨论,广泛宣传全民健身计划,增强广大市民的科学健身意识,营造全民健身的氛围,同时,建立群众体育运动专业网络。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全民健身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
2.4 制定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支撑性政策,作为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社会制度保障,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政策公共体育均给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并鼓励向社会开放。
2.5 依法管理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职责,做好保障工作,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各国体育法》并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要建立有效的内外监督机制,加强监管,推进全民健身法制化进程,提高法治水平,搞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长效管理。
2.6 强化政府宏观管理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与各级地方政府群众体育主管部门主要任务是: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政策法规,确定培训课程和考试标准,对培训机构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荐。
2.7 加强管理部门具体培训方法我国国家级和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采取的集中培训方式,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市、自治区体委委托体育院校举办各种培训班,二级和三级采取自学与统一考试结合方式,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时数为80学时,一级为60学时,标准学时为45分钟,二级和三级采取自学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靠前组织不少于20学时的辅导。
3结论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离实际目标远远不够,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于管理部门具体培训方法不够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年龄结构趋向于老龄化,没有层次分化,文化程度偏低,学习过体育专业的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更低,经营性体育健身娱乐中心社会体育指导员需求量低。现阶段完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对策是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深化改革,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制定政策,依法管理,加强管理部门具体培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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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宁夏;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现状;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2.1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2-0107-03
前言
长期以来,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包括宁夏在内全国实行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所谓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结构,是指人为地把全体公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形成农民和城镇居民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这种城乡隔离制度,形成了农村和城镇两个各自封闭循环的体系和农民与城镇居民两种不同的公民身份。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以来形成的,具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宁夏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步于1986年,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宁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各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宁夏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于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宁夏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安置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体制和制度。可是在农村,上述基本社会保障体制和制度仍在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城乡社会保障工作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一、宁夏城镇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一)宁夏城镇相关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1.宁夏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1986年10月,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隶属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1987年,宁夏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7月宁夏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实现了由市县级统筹到自治区级统筹,明确了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走在了全国前列。1998年12月至2010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先后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宁政发(2006)81号)、《关于解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意见》、《关于老龄低保人员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规。解决了私营、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体从业人员、五七工、农场工、家属工等“1995年前离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保未保人员”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问题,基本实现了自治区级统筹下的“四个统一”,即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养老金的支付项目和标准以及计发办法和调整制度统一、基金的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统一,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相对完善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使得宁夏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十五”期间的67.55万人,上升到了“十一五”期间的107.7万人。从2005年开始,宁夏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到100%。
2.宁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1999年8月25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积极稳妥地做好宁夏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宁夏全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从2003年3月至2009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城镇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规、规章,解决了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他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2010年4月27日,为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保障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切实解决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宁夏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促使城镇居民参保人数的不断上升,城镇居民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快速增长。城镇低收入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不断增高。2007年底,全区有78.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2003年增加30.25万人,增长63.0%,其中在职职工56.91万人,比2003年增加21.53万人,增长60.9%,退休人员21.39万人,比2003年增加8.72万人,增长68.8%[1]。截至2010年,宁夏全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上升至177.95万人,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86.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1.9%。
内蒙古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有资料表明,在全国已发现的171种矿产资源中内蒙古就有143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有97种。资源储量居全国之首的有12种,居全国前3位的有30种,居全国前10位的有74种。稀土查明资源储量居世界首位,氧化物总量达18065.41万吨。查明的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资源具有明显优势的有8种;其中铜矿保有资源储量占全国的7.44%,居全国第4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686.49万吨;铅、锌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分别占全国的17.99%和18.13%,均居全国第1位;累计查明铅资源储量1084.04万吨、锌资源储量2268.42万吨。风能技术可开发量占全国的50%以上,光能资源居全国第2位。此外,还富有盐、天然碱、石灰石、高岭土、天然石墨、硅石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的资源为内蒙古发展有色金属生产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产业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内蒙古具备建设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基地良好的产业基础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内蒙古依托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后发优势和地广人稀优势,推进实施资源转换战略,积极培育引进一大批以煤炭开采、坑口发电、煤焦化、新型煤化工、特色冶金为主的能源重化工项目落地建设,能源、化工、冶金、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资源型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进入新世纪,内蒙古提出培育建设能源、化工、冶金建材、机械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六大优势特色产业,突出抓大产业、大项目、大基地建设,工业经济在规模和速度上实现了跨越发展。“十一五”期间,内蒙古站在新起点,积极推动产业多元、产业延伸和产业升级,狠抓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和非资源型产业培育,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进入“十二五”,内蒙古推进实施沿黄沿线经济带发展战略和“双百亿工程”战略,逐步摆脱资源路径依赖,加快建设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工业发展规模和速度与运行质量和效益同步推进,工业不仅支撑了内蒙古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而且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工业的大发展带动了内蒙古经济实现了由农牧业主导型向工业主导型的历史性转变。
有色金属工业作为内蒙古冶金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采、选、冶、加综合生产体系。主要产品为铝、铜、铅、锌等;其中电解铝占有色金属产品总量的70%以上。已形成主要产品产能电解铝235万吨、电解铜65万吨、锌51万吨、铅24万吨。铝型材、铝合金、轮毂、化成箔、铸件等铝后加工和高精铜板(带、箔、管材)、铅锌板(带、条、棒材)等有色金属就地加工转化能力不断提高。2012年十种有色金属产量为243.9万吨,居全国第6位;其中电解铝179.4万吨,居全国第4位。中铝包头铝业、东方希望铝业、巴彦淖尔市紫金锌冶炼、赤峰库博红烨锌冶炼、中电投霍林河铝业、霍煤鸿骏铝业等一批起点高、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骨干企业成为内蒙古有色金属工业的重要支撑。
机械装备制造业是内蒙古六大优势特色产业之一。近年来依托钢铁、有色产业基础和军工、航天技术、人才,积极引进大企业和成套技术,加快发展以重型汽车、铁路车辆为主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以挖掘机、大马力推土机为主的工程机械制造,以乘用车为主的汽车制造,以大型风电设备为主的清洁能源设备制造以及大型化工机械和煤炭采掘机械制造等装备制造工业。一机集团、北方重工、北方创业、北奔重汽等大型企业已经成为自治区装备制造业的支柱。数控机床刀库、3.6万吨黑色金属垂直挤压机、高速液压油缸、稀土永磁电机、煤矿液压支架等国内外技术领先产品带动了内蒙古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快速提升。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通辽等地,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配套协作的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初具规模。目前已形成生产能力汽车15万辆、风力发电设备6500台套。
三、内蒙古有色金属工业和机械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有色金属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低”:一是技术装备水平较低。采选企业中大企业少,中小企业多,采选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工艺单一,回收率低,污染严重。冶炼企业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不足6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不足20%。二是尾矿资源利用率低。尾矿回收利用水平仅在10%左右。三是延伸加工水平低。受技术装备水平低和自主创新能力弱的影响,中小冶炼企业普遍以初级产品为主,深加工不足,加工种类少,高附加值产品更少,企业整体效益较差。
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总量小。在六大优势特色产业中产值占比只有6%左右,装备制造业产值在全国排名第24位。二是总体科技水平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弱,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少,高精尖产品少。三是创新能力弱。现有企业缺乏集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于一体的创新能力,企业技术创新组织处于零散状态。四是中小企业本地配套能力差。由于骨干企业辐射带动能力较弱,导致配套中小企业发展明显不足。
四、内蒙古建设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基地的相关建议
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加快推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在资源富集地区,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探—采—选—冶—加”一体化特色园区。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自主创新,努力提高采选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加工深度和产业集中度,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势资源转化增值。在发展重点上,铝产业要在提升原铝生产能力和装备水平的同时,大力发展铝制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积极发展高性能高精铝、铝型材、铝箔、铝合金、铝轮毂、化成箔、压铸件等,支持重点电解铝企业煤电铝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基地建设。铜、铅、锌要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加工深度,生产高精铜板、带、箔、管材,生产锌板带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推进铜、铅、锌等有色金属资源重点矿山建设进度,逐步提高冶炼企业资源自给率,支持骨干企业积极参与蒙古国等周边国家资源开发等。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重点在包头市、通辽市和鄂尔多斯市打造铝业基地;在巴彦淖尔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打造铜、铅、锌冶炼加工基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中、分工明确、产业水平较高的新型有色金属工业体系。
针对内蒙古有色金属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基地建设目标,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我想,未来一个时期,内蒙古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既要扩规模上水平,又要调结构增效益,实现规模和效益同步推进;既要引进成套技术,又要加强自主创新,努力打造自主品牌;既要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又要扶持发展配套中小企业,努力提高本地配套率。重点发展以乘用车、载重汽车、改装车、铁路车辆为主的交通运输设备及配套零部件制造,以矿用车、推土机、液压挖掘机为主的工程机械制造,以电力设备、化工设备、矿山机械、农牧业机械为主的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大力推进高端装备制造的研发和产业化。
关键词:法学教育;发展趋势
社会在变,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在不停地变化,我们的法学教育一定不能停滞不前,面临现在社会信息化带来的种种问题,我们必须不断地改变自己,改变我们的法学教育。要改变法学教育一定不能脱离现实社会。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农业是重大问题,我国目前至少还有9~11亿农民在农村,二元社会现状从历史到今天都无法根本改变。在改变法学教育时不能离开西方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但一定要符合我国的现实社会,不能脱离我国的基本情况,离开农业问题一切都不再现实。我国的法学教育一定要考虑我国现阶段的国民素质问题。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的法律意识还处于发展阶段,我们在发展法学教育时一定要加大力度,但也要抓住群众法律基础差这个问题。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下,一定要在全社会、全中国改变原来法学教育的种种弊端,法学教育要从人们生活的本身做起,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接触法律,每一个人都可以使用法律。
一、法学院校的设置繁多
据统计,目前我国设立法律本科专业的院校已经达500所左右,数量非常庞大。同时,非教育机构所设立的训练机构照样可以授予各式文凭。办学层次方面高可以上至博士后,低可下至职业高中。而成人法律教育就已经培养了本专科生10万余人,在校生8.6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数量足、质量高的教师队伍是培养高素质学生的基本保障。然而据调查统计,相当一部分学校的师生比例低于国家教委规定的1∶8,占统计数字的41.6%。
二、法学教育与社会职业化需要脱节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目前,法律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标准,以传授系统、科学的知识为目的。这一目标的确立本身没有错误,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贯彻这一目标时,很少考虑到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及社会的实际需求,法学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坐而论道的玄学。我们的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知识主要还是围绕论述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过多地去纠缠一些晦涩、复杂的争议,这种对于条文的纯粹分析和理论的过分偏爱,使得学生走向社会和市场时,所学的知识必然显得苍白无力。
三、适应法学发展的需要,确立英才化法学教育体制
法学教育应当适应社会的需要,不仅要培养出好的法律工作者,而且要培养为数众多的治国之才,从而形成广义的法学教育体系,使法学成为治国之学、强国之学、安邦之学和正义之学。在这方面,教育和培养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在专业方面,法学教育要培养学生对法的价值的理解和认识,培养学生的正义感和正义的信念;第二,在对社会和大众的关系方面,法学教育应使学生认识到,他们既是大众中的一员,又是不同于大众的一员,他们应当有更高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第三,在个人的修养方面,应当培养学生更严于自律,自觉进行道德修养。
四、适应法治国家发展需要,建立大众化法学教育体制
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法学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并将普及与提高紧密结合起来。法学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是现代法治的基础工程,没有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便没有现代法治的根基。
法学教育应当适应法律服务的需要,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加强社会法制意识,法学研究、司法实践和学术交流,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全方位服务。法律教育必须从基层做起,从现实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从每一个生活的细节做起,从社会的角角落落做起,确保每一个人都能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
参考文献
[1]王敏,重九.浅谈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J].社科纵横,2005.
【中图分类号】R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517(2010)12-192-1
肺胀为病多因久病致使肺、脾、肾三脏功能不足,痰浊潴留,痰瘀交阻,每因再感外邪而诱使病情发作加剧,出现胸部膨满,胀闷如塞,喘咳上气,干咳少痰或痰多,烦躁,心慌等症状。其病多缠绵难愈,时轻时重,反复发作,日久则可见病及于心,可出现喘脱等危重症候。对于肺胀的治疗,临床多遵从仲景与丹溪之法,治标多以宣肺化痰,理气活血,温阳利水等为主,治本多从肺、脾、肾、心着手,以补不足。然《珍本医书集成・医经类》中提到肝“然与五脏为独使……又为将军之官,则于一身上下,其气无所不乘,和则为诸脏之赡养,衰与亢则为诸脏之残贼。”故在临床诊治过程中还应注意到肝在本病发病与治疗中的作用。
叶天士有云:“人身气机合乎天地自然,肝从左而升,肺从右而降,升降得宜,则气机舒展。”马莳云:“肝象木,木主东方,故肝生于左;肺象金,金主西方,故肺藏于右,虽其形为五脏华盖,而其用则在于右也。肝为少阳,阳主于左,故曰生;肺为太阴,阴主于藏,故曰藏。”根据《黄帝内经》中所言:“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以及杨上善所言:“阴气右行,阳气左行”。不难看出以上诸医家皆言肝木生升之气行于左,肺金清肃之气降于右。肺气肃降而肝气生升,左升右降,二者相互协调,通调气机,对全身气机升降出入的调畅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是气机的通畅、营卫的通达,还是气血的调畅、津液的输布,都无不依赖于肝气之疏泄条达,肺气之宣发肃降。可见肝升肺降,协调配合,升降不息,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重要环节。一旦肝失调达,一身气机升降紊乱,肺金受扰,出现无升则无降,无出则无入的现象,可使肺胀病情加剧。故应在常规从肺脾肾和气虚痰瘀等方面辩治的基础上,酌情加入调肝之法,以期取得更好的临床疗效。
1泻肝清肺降火在五行配属关系中,肝属木,肺属金;在正常的五行生克关系中,金本克木。若肝肺关系正常,金木相安,肝气不亢,金鸣正常,人体气机顺畅。而一旦肝肺关系异常,则肝气亢逆,木气侮金,金鸣异常。多见于患者体禀木火,或过嗜烟酒肥腻厚味,症见咳嗽气喘,胸闷,头胀耳鸣,目赤口苦,脉弦。如尤在泾所云:“干咳无痰,久久不愈,非肺本病,乃肝木撞金也。”关于其治法,叶天士有云:“有木叩金鸣者,当清金制木,佐以柔肝入络。”至于用药,《丹溪心法》中曾言:“咳逆嗽,非蛤粉、青黛、瓜蒌、贝母不除。”方药中常选用青黛、全瓜蒌、苦杏仁、桑白皮、知母、贝母等以泻肝清肺降火,配以蜜炙紫苑、蜜炙款冬、蜜炙百部、蜜炙麻黄、蛤粉等以止咳化痰平喘。
2疏肝理气化痰《类证治裁》有云:“肝木性升散,不受遏郁,郁则经气逆”,赵献可亦有“七情内伤,郁而生痰”之说。盖肝为刚脏,五行属木,其性升发,主疏泄,恶抑郁。若疏泄不及而发肝郁,肝气郁结,津液输布受阻,则停聚为痰为饮;肝郁气滞,气滞则血停,,血行不畅则为瘀,痰瘀交阻,阻塞清道,亦可致木郁金逆,使肺胀病情加剧。如李的《医学入门》中就有“惊忧气郁,惕惕闷闷,引息鼻张气喘,呼吸急促而无痰声者”之说。肺胀为病多病程缠绵,时轻时重,反反复复,易影响病人情绪,进而使病人的神经―内分泌―免疫调节系统随病人的恶劣情绪变化做出一系列反应,出现恶性循环的效果,进而诱使病情加剧。在中医学中,肝具有主疏泄、调畅气机、调节情志的作用,在心身医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对患者情绪反应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1]。临床症状可见咳喘不已,胁肋不舒,胸脘胀闷,纳呆嗳气,脉弦。治当疏肝解郁为主。何梦瑶云:“干咳无痰,不得志之人有之,用苦梗开之,逍遥散更妙。”在治疗中常选用柴胡、桔梗、香附、郁金、青皮、陈皮川楝子、白芍等疏肝理气解郁,配以贝母、炙苏子、炒枳壳、蜜炙紫苑、苦杏仁等理肺化痰。
3柔肝养阴润肺《丁甘仁医案》中云:“肺若悬钟,撞之则鸣,水亏不能涵木,木叩金鸣。”肝阴不足,阴不敛阳,肝阳上扰,燥气上迫;而肺金本为娇脏,轻清肃静,不耐寒热,不容纤芥,易受邪气侵扰,其位在肝之上,受肝阳燥气扰动,出现风摇钟鸣之象,使肺胀病情发作加剧。临床症状可见久咳不已,气急,无痰或伴咳血,口干咽燥,胸胁不舒,脉弦细数。其治之道,以柔肝养阴,使肝体得养,肝气得畅,则诸病理因素随之消失,症状随之缓解。方药中常选用生地、五味子、女贞子、白芍、酸枣仁、川楝子、麦冬等以柔肝养阴,配以玄参、甘草、蜜炙紫苑、知母、贝母、蜜炙款冬等润肺止咳。
清代医家周学海在其《读医随笔》中曾明确提出“医者善于调肝,乃善治百病”。其言虽有片面夸大中医的肝在疾病发病及诊治中的作用之嫌,但却明确提出了重视调肝是疾病治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是在肺胀的诊治中,调肝法为后世学者开拓了一条新的辨治思路。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生活压力不断加大,由肝气不畅所致疾病和使疾病发作加剧的现象不断增加,临床治疗应根据社会现状的变化,来适当调整临床治疗方案,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注意加用调肝法,以增加临床治疗效果。对临床常规从肺脾肾和气虚痰瘀辨治思路出发,却屡治不效的病例,在参入调肝之法治疗后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疗效,坚定了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笔者以一管之见,意在抛砖引玉,与广大中医临床工作者共同探讨和摸索调肝法在中医肺系疾病治疗中的应用和疗效,提高中医治疗肺系疾病的临床水平,进而为更多的患者解决疾病。
1.高校法律教育的目标
高校法律教育是高校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法律教育对于大学生基本权益的保护、预防大学生的各种犯罪行为有很好的帮助。高校在教育过程中,将法律教育纳入到常规教育范畴中,可以帮助大学生加强对自己的保护,能够在社会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能够利用法律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另外,法律教育还有一个目标是对法治精神进行宣传,法治的精神在于实现社会公正与平等,倡导人性的独立、尊严等。落实到大学生群体而言,通过法律教育的手段,可以使得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得到有效地提升。
2.高校法律教育面临的问题
在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意识水平还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大学生缺乏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指的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信服,将法律当成一种行为准则以及约束的方式。由于我国的法治现状、经济社会现状等诸多影响,导致很多大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信仰,对法律的作用以及法律的内涵认识不到位,最终对法治化社会缺乏相应的信心。第二,当前大学生的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还比较低。法律知识是形成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基础,也是衡量一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否够高的依据和标准。当前由于很多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并没有接受系统化的法律教育,大学生自身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程度也不够,因此导致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有比较明显的欠缺。很多大学生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甚至不知道别人的行为已经对自己造成了侵害,整体上表现出法律知识水平低下。第三,当前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部分,由于各种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大学生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制观念。除了遇到一些侵权行为时不知道如何应对之外,还有可能出现大学生自身违法犯罪的行为,这些问题都反映出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比较淡薄的现状。
二、高校法律教育的对策
1.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完善法律基础课堂教学
在高校教育过程中,法律教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在进行法律教育时,要对教育的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对法律基础课堂教学进行完善,从而使得大学生可以接受更加全面的法律教育。在教育过程中,要民法、刑法、行政法、婚姻继承法、诉讼法等各种法律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进行学习,从而使得大学生可以理解到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也能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另外,还可以不断地扩充课时,在对各种理论知识进行讲解的过程中增加一些新的方法,比如“案例法”“体验法”“讨论法”等,使法律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可以不断提升。
2.利用电视法制传播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环境对人的观念和意识的形成十分重要,尤其是当代的大学生很多权益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在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过程中,要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提供一种比较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比如可以加强法制类节目内容的创新与拓展,让大学生多了解一些违法案件以及相关的法律处理方式,从中学习相关的法律常识,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法治管理的局面,使得大学生面对同样问题的时候可以知道要如何进行权益保护。当然,电视媒体也可以多开展一些相关的活动,比如定期开展法律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和顾问为大学生讲述相关的法律常识,法律专家利用实际的案件在高校开展讲座,大学生的兴趣往往能大大提升。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层次与思想道德水平有很大的关系,在大学生法律教育过程中,思想道德教育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传统的文化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意义,比如孝道、礼义等,传统文化可以引导大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从而能够以身作则,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进而能够遵纪守法,并且能够给周围的人做好榜样,引导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都不断提升。在现代化的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对传统文化的融入,以传统文化作为教育的载体,加强柔性教育,引导学生能够对传统文化中的精髓进行理解。文化的传播可以加强对各种传媒载体的利用,比如电视传媒、网络传媒、自媒体平台等,加强传统文化利用过程中各种媒介的融合,可以将一些传统文化转变成为有趣的教学形式,比如利用网络技术制作与优秀文化、法律常识相关的各种视频、教学软件等,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对传统的思想品德、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和了解。还可以在教育过程中利用一些网络资源,将优秀传统文化、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转变成为表演素材,帮助学生在表演过程中进行互动学习,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正确的引导。
4.充分利用新媒体引导大学生开展网络平台自我教育
在法律教育过程中,高校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大学生才是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大学生在法律意识的培养过程中应该要学会进行自我教育,在任何时候都要以一定的原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践行法律精神。大学生的法律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引导其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和能够自觉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意识到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危害,从而能够在自己的生活以及学习过程中尽量对这些危害进行规避,采用法律手段提高警惕,对自己进行保护。在自我教育的过程中,新媒体平台是一种重要的工具。新媒体具有交互性、及时性等特点,通过新媒体的方式来融合多种教学的元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效果要比传统的理论教学方式好。比如当前大学生一般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来实现彼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这就为大学生开展法律自我教育提供了一个可以及时交互和信息传播的平台,教师也可以开通相应的媒体账号,与大学生相互关注,大学生可以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想法,教师可以通过该平台了解到大学生对法律相关的问题,可以与大学生单独谈话,从而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法律常识。
三、结语
光:你说得非常对,现在的问题确实已经相当突出。但对于将如何促进社会分配公平的路径、方式,及如何平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人们的分歧很大。主要的担心来自于:强调社会公平会在多大程度上损害效率?
一般情况下,多数学者是从西方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公平对效率的损害。因为市场经济不能解决公平的问题,市场经济效率充分发挥后往往会形成经济结果的不公平,形成贫富分化。但如果政府从经济结果角度强行再分配,一是会增加经济成本,二是可能使更能创造财富的人(富人)失去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三是可能会让一些本应努力工作的人(穷人)产生依赖而不再努力工作,从而也一样会产生公平对效率的损害。
朱敏:从中国社会现状来看,确实有经济结果的不公平,但社会矛盾的焦点,似乎更多的是集中在经济机会的不公平上。
光:现阶段中国社会经济机会不公平的主要原因,在于过多的行业垄断,过多的行政审批,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经济决策的不透明,蔓延到司法、执法、行政领域里的腐败行为,法治不健全和市场机制不健全造成了千千万万的寻租机会。前些日子,有学者估计每年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总量的10%左右,更有学者推算仅2002年至2004年间房地产开发流失的地租就达3300亿元。
所以说,从反腐败的角度来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并不会损害效率,反而会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率。但如果仅仅从调整分配经济结果的角度来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而没有制度改革的跟进来解决经济机会公平问题,倒很有可能真正损害效率。这才是真正要害的问题。
你可以这样考虑,这个问题就会很清晰:如果政府决定提高税收一个百分点,用于转移支付,帮助低收入者,这种税收普遍适用所有企业,没有什么不公平的问题。但如果政府在采购、行业准入、配额管制等方面,没有公平的竞争机制,而存在诸多寻租机会,这种不公平对于效率的损失就可能是双倍的:一方面无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企业还拿出不必要的成本用于贿赂。
朱敏:有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动辄以“任何国家在工业化的高增长阶段,都会出现腐败和垄断”作为掩盖收入分配不公现象的理由。
光:这些说法纯属借口,百姓心中有杆秤,大家心知肚明的事情。再者,由于我国现行的贫困标准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标准,而且也低于国际标准。我国的贫困标准是人年收入不足635元,而国际通行的按购买力平价标准计算的人均一天1美元的标准,这么低的贫困标准也还远不至产生损害效率的效果。所以,拿西方经济学家研究美国与西欧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式,比较公平与效率的研究结果套用中国的现实,也就说用西方福利国家出现的问题来推断中国现状,至少在目前中国的发展水平并不适用。
也有人认为,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主要靠经济发展速度。这种思路在改革开放初期是有效的。我国近三十年经济高速增长确实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为社会公平的实现创造了条件。但要清醒地看到,目前中国经济的这种增长模式已经到了极限,无论是能源、资源、环境、外贸条件都不足以支撑中国再以量的高速增长来解决社会矛盾。
所以,加强社会保障,建立医疗、教育、失业、养老、救济等制度,财政转移向欠发达地区、向农村倾斜非常必要。但这些措施要取得成效必须还要有制度改革的跟进,有反腐败措施的保障,才能切实有效推动发展。
朱敏:在物质财富条件已较为扎实的基础上,为何民众仍对即将启动的“十二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悲观态度?在您看来,破局的关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