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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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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办法

第1篇: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具体工作措施是:围绕一个主题,推进三个转变,实现五个突破。

围绕一个主题:

就是紧紧围绕综合协调、优质服务这一主题,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油区建筑安装市场的综合协调,确保xxx公司、xxx公司市场份额;提升为基层服务的业务水平,扎实推进建筑安装队伍的整合、规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推进“三个转变”:

一是在工作重心上转变。紧贴集团公司整体工作思路,把握大局,认真谋划,进一步整顿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彻底清理挂靠队伍,规范内部施工环境。

二是在工作方法上转变。坚持抓大放小,紧密围绕集团公司大局工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对新产业项目重点工作的监督指导。集团公司重点项目目前有xxx项目、xxx项目、xxx项目等项目,将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三是在组织协调上转变。注重统筹兼顾,注意做好对上、对下、对内、对外各个环节的工作协调,对上讲实情,每月上报集团公司、市建委的各种报表要求真实详细准确;对下听呼声,每月坚持要求重点项目进度情况及时上报,每周坚持要求基层单位及时准确上报各项工作资料;对内多联系,在科室之间积极沟通联系,充分体现和谐;对外促交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为实现集团公司总体目标努力工作。

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综合协调上要有新突破。对领导交办的任务,全力协调。既立足大局,实事求是,又努力体现领导要求,兼顾各方需要,保证任务的完成;对各部门提出需解决的问题,主动协调,把情况摸深摸透,把政策吃准吃透,主动思考提出办法,兼顾各方,多商量,善处理;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耐心及时协调。

二是招投标管理上要有新突破。进一步落实《xxxx招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坚持招标、专家评标和公开评标等各项制度结合,对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了严格规范,努力开创招投标工作的新局面,实现新突破,争取达到100万(含)以上项目(特殊项目除外)全部招标,实现招标率100%。

三是市场准入上要有新突破。2006年下半年集团公司将对《xxx公司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建筑市场管理办法》)进行进一步的修订资质的坚决不颁发合格证,从源头上对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并且实现内部施工的队伍100%办理合格证,100%进行了备案。

第2篇: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对于大企业来说,管理模式要非常完善,包括: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物流管

    理等等。对于小型企业来说,则要有营销管理和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就可以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个人觉得要设置的管理应该建立客服部、财务部、建筑部应该就可以了。建筑企业财务部是公司履行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整个公司的资金统一管理,公司的一切收支一律由财务部统一收付并管理,任何项目和个人无权自行收付,具体包括,所有项目的工程款必须由财务部开具正式预收工程款收据,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分公司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项目经理以借款或由建设方代付材料等其他形式逃避公司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二、财务经理职责与管理权限分析

    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财务经理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对于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围绕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和费用预算,有效地筹划和运用公司资金。做好公司各项资金的收取与支出管理。定期汇总管理处的经济运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发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做好财务统计和会计账目、报表及年终结算工作,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档案资料。转

    三、关于提升资金、现金、费用管理效率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 新晨

    另外,财务经理需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成木:论施工企业财务支付风险的防范。科技经济市场[J],2006,(4).

    [2]徐佩敏:浅谈民营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上海建设科技[J],2005,(4).

    [3]陈摘要: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完善项目财务管理,规避项目财务风险,防止项目资金体外循环。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管理办法十分必要。本文对财务经理的管理职责与资金管理效率进行了系统研究。

第3篇: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入世前后的一段时间,各种声音都在提醒大家“狼来了”,狼真的要来了,如果再没有应对措施,五年之后面对强大的对手,我们国内设计企业将难以生存。那时候,大家心里都比较兴奋和紧张,猜想着外企大规模兵临城下时会是什么样一种状况。从政府到协会到企业各种层次的“应对WTO”研讨会几乎是所有会议的主题,各行各业都出台了“应对WTO”的官方报告,民间学术研究成果也颇丰。这是一个很重要也非常有意义的阶段,走出去放眼界,广泛的国际考察和学习,了解“国际惯例”,取人之长,对比自己,各行业都比较系统地对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很认真地发现自己的优势,寻找差距,提出解决问题应对挑战的思路。

时任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的王素卿于2002年2月发表了《设计行业如何应对WTO》的报告(以下简称《应对》),从设计企业和行业管理两方面寻找差距。报告认为企业的差距主要在于技术水平、质量水平以及体制方面,政府和行业管理的问题在于管理体制还不顺,法律、法规不健全,且执法监督力量薄弱。另外是行业协会发展不够,其职能和作用与国外行业协会相比有较大差距。面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企业的对策是加快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多元化;改革生产经营模式,建立灵活、应变能力强的机制;由单一设计业务向为业主提供多功能、全过程服务延伸,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大技术开发、技术创新和技术基础工作的投入,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政府的对策是完善资质管理、改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完善市场规则,强化市场监管。建议制定《外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建筑师、工程师及相应设计、咨询机构进入我国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按照WTO的原则进行管理。王素卿在报告别提出,建议制订《建筑(专业)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明确建筑工程可试行概念设计招投标(即简化的方案设计招标),重要、大型建筑工程实行方案设计招标;专业工程设计招标重在选单位、选人和选择工艺技术方案,提倡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不宜搞初步设计招标;经批准对一些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可直接委托有名望的大师、知名人士进行方案设计;五是“政府采购”不在WTO的多边协议之列,因此可以参照其他成员的经验,给予本土行业适当保护。可制定相关政策限制这类项目的国际招标和境外公司投标。还强调要审慎开展资格互认,依法保护行业利益。

第二阶段转视“敌”营构筑“工事”

在WTO承诺协议中规定“跨境交付”不受限,但市场对此缺乏监管办法,导致多数所谓“外企”其实只是在某中国之外的地区注册之后就在国内从事设计,基本上是全本地化运作。外企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参加招投标不受限,项目不受限,设计费不受限,有时不仅做方案,连施工图一起完成也不受资质之限。这一切确实严重影响了内企的心态平衡。《应对》报告中所提出的通过对招投标的管理以及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来对高端项目进行适当的保护,限制境外公司投标的思路也正是针对这种情况。但在整个五年期内,并没有出台类似的文件。

因为外企有超级待遇,因为有“合作设计”的要求,渐渐地内、外企业之间建立起了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进而发展为合资。开始主要在大公司之间进行,后来一些二线企业为了占得合作先机也主动“引狼入室”,替有意进入中国市场的外企打通各种关节,帮助其快速进入。当然外企主动上门要求合资的也有不少,目的是用最小的代价最快地进入“状态”。

市场既然如此还能保护什么?又能限制什么?政策层面是开放的,而通过合理、合法、合适的方式达到保护自己,阻拦外企长驱直入最直接、有效而且也符合国际做法。企业家们通过多种渠道“上书”,呼吁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设立技术壁垒以与入世承诺协议中的条款打“球”。那么,哪种办法最具有杀伤力?中国建设市场实行的是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个人注册资格管理也逐渐加强,企业审请资质有一定数量的注册人员的硬性规定。通过对外企实行资质管理,把它们纳入我们的市场管理轨道,他们就要和国内企业一样“享受”国民待遇,接受市场监管。

2002年下半年由建设部和外经贸部接连出台外商投资建筑业、设计、规划企业管理规定(俗称113、114和116号令),按照中国目前实行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对外企在国内的“商业存在”提出要求。《外商投资建筑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114号令)要求在中国从事设计业务必须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外国服务提供者一定要是国外注册人员。而且规定,“成立独资设计企业,取得中国注册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总人数的1/4,而且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每年的居住时间不能少于半年”。这些规定被认为是说开放之言,行限制之实,因为首先当时外国人根本无法取得中国注册资格。外企进入中国市场的优势是资金、技术和经验,在人力成本上只有当地化才能有利可图,因此对外方人员的数量、本地居住等要求,难以做到,在国际上引来了抱怨之声,政府迫于压力实行缓兵之计,对出台的政策作了小幅调整。2004年5月建设部出台《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78号文),提出只要选择一家够资质的中国企业合作就可以从事工程设计。

所有应对的办法中最根本的是修炼内功,强身壮体。所以政府部门一方面积极推行设计企业的体制改革,鼓励大家搞活机制,明晰产权,留住人才。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民营、专业设计事务所,以与国外的体制相对应。2000年12月建设部颁布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开始了事务所的尝试,当时提出发展150-200家。2003年11月建设部《关于受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申请建筑、结构、机电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不受指标限制”,全面放开了事务所的申请。一大批生机勃勃的民营设计事务所得益于中国入世诞生、生存和发展。

第三阶段拆除防御握手言和

2003年6月,中央政府与香港政府签署CEPA(关于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后,同年12月建设部、商务部颁布了113、114、116号令的补充规定,允许自2004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可以在内地以独资形式设立这三种企业。但要求没有改变,只是时间提前。到2005年12月6日,建设部发出“关于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技术人员的当地注册和内地居住时间条件有所放宽,即要取得中国注册资格但没有要求当地注册,在港居住时间亦作为内地居住时间。

此后到2006年10月,建设部和商务部再一次对外资企业的商业存在出台文件《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尚未结束时就于入世五年期结束的当天12月11日开始执行。文件中说可以聘用中国注册人员来达到取得资质所要求的人数。对境外人员在内地的居住时间亦没有要求。至此,外资企业取得资质与中国企业一样毫无悬念。

《应对》提议制定的《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是对此前已于2000年10月出台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部长令)的细化。但直到2006年11月9日,建设部市场管理司才出台了《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算是82号令的延续。其中的变化有,82号令中“建筑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的条文没有下文。“概念招标”被细化,与“方案招标”并列被作为招投标的两种方式。而王司长所设想的“大中型项目以政府采购的方式来限制境外公司投标”也没有了下文。至此,想在方案设计方面对外企有一些限制的想法也“寿终正寝”。

第4篇: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法律;风险;企业

我国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呈现激烈性增长的趋势,由于市场的饱和性,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微观经济形势的变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力图不断扩大自己企业所占用的市场份额,这种情况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就被提上了建立一个强有力机制的日程。企业在进行占领市场的同时必须要注意自身法律风险的规避,这样才能够达到企业发展战略规定的目标。本文将先浅谈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现状然后提出一些自己对于改进这些现状的建议。

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原因

(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对于我国企业以及市场的意义

建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企业进行建设风险防范机制的一部分。大多数企业只利用“对冲”、“远期合约”“FRA”“现货买卖”等手法进行金融方向的风险管理,却忽视了法律风险的管理。因此如若企业将法律风险作为一项工程在进行,相信对于企业的管理体系百利而无一害。良好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法律纠纷诉讼,还能够提升企业的自身价值,提高企业的声誉进而为企业吸引更多优质客户。对于企业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培养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对于我国司法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企业遵法守法防法自然会树立对国家司法的威信。

(二)工程项目的竞争日益激烈

建筑市场是一个利润可观的市场,城镇化建设的热潮刚刚兴起,城乡规划的机遇一触即发,因此鼓舞了大多数企业进行投资进攻这个市场。企业的数量逐渐增多,工程项目的竞争也就越来越激烈,为了能够投招标成功,企业或主动或被动的会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进行不恰当的竞争。同时工程项目竞争的激烈会使企业不断进行自身的企业扩张。盲目的在各个领域设立自己的分公司,力图通过分公司的设立来不错过任何一个竞争机会。然而却疏于管理,没有进行充分的调研。

(三)企业自身管理的不适宜

正如前文所说,目前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时,大多数只进行金融风险管理,却忽视了法律风险管理。比如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就是因为企业只想着快速完成工期因此逐步推进地铁项目,却不在意自己这种行为对于法律条规的触碰。这样单一的管理方式使企业的整体效率底下,呈现出不健全的企业发展形态。同时还要注意企业公章印鉴方面的管理,不能混用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印鉴。

(四)企业单一追逐利益的心态

大多数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合同所规定的相应条文,进行分包,转包等不合时宜的行为。比如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就是典型的因为着急项目工程的完成而进行了工程的多次转包分包。为了追逐利益而快速完成工期这样的行为会使一些本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使项目的营利性与安全性相违背。

(五)建筑施工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建筑行业是一个涉及到民生、经济、就业等多层次的行业。这么重要的行业,我国在上世纪进行改革开放之前竟然没有相应的法律发条进行规范。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律建设也不断进步,出台了诸如《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调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施工行业的法律管理,发条法规数量很多,但是实际进行实施的时候却不够具体,效率并不强。空有法条,却没有落实的有效性,导致分包转包的情况、拖欠工资的情况、包工头跑路的情况十分之多。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层次

(一)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投标招标时的法律风险

我国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对建筑行业的投招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企业进行投招标过程中必须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透明原则进行活动的继续和安排。目的是为了促使公平竞争,防止招标过程中的以及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垄断市场的现象。但是为了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我国的一些建筑公司故意将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分割成数个项目跳过投招标这一过程直接将这些项目分配给那些塞给自己钱财的但是实际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小公司。这是严重违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行为。这种跳过投招标进行分包转包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这种行为会让建设单位获得巨大利益,但这种利益是非法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下,会严重增加企业的法律风险。

(二)约定施工合同的不一致性

“黑白合同”的现象比比皆是。建筑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会与承包商施工企业签订条款不同的合同。明面上,这一份合同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项目合同,符合法律法规是公开透明的但是实际上双方却均不遵守这份合同。私下有签订了另一份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发条规定的合同。这样一来,哪个合同具有实际法律效力就成为了我们要思考的问题。实际的法律中,也很难进行判断。这就对建筑施工整体市场造成了法律风险的冲击。尤其是当出现拖欠工资、工人受伤索赔的情况时,由于合同约定的不同这就让诸如此类的问题解决办法不恰当。我国通常认为符合国家《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调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另一份不透明的合同也是合同,也是在双方知情下进行协商的结果,如果这份合同无效又对承包商的利益失去了保障。这种法律风险是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避免的。

(三)“承包”“分包”的不一致性

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主要是因为将自己进行承包的地铁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多达四次的分包。这种行为使被分包的工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出现了遇难失踪的数个人,但是却因为合同签订的延迟性而使赔偿问题不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我国的法律明确指出不能进行违法分包的行为,这种行为使工程质量降低,造成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四)“分包”“转包”的不一致性

分包不全都是违法的,只要被分包的单位有资质进行分包不会导致安全隐患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是打着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就是被明确禁止但是却有实际存在的行为。转包缺乏对被转包公司的调查,这会造成很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五)企业私人印鉴以及公章运用不重视

在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印鉴进行刻章。但是这种公章的雕刻是需要进行备案的。不能随便使用雕刻的。但是实际过程中却多出现印鉴乱用的情况。这一定程度加剧了企业的风险。比如李四是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张三是李四的员工。张三为了迅速签订合同,在李四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李四的印鉴进行合同的签订。最终这份工程出现了巨大安全漏洞。张三谎称自己是经过李四允许才那李四的印鉴进行合同签订的,将责任问题转接给李四。李四由于自身公章管理不当但是却百口莫辩。最终李四也担任了一部分的责任。这种法律风险对于公司的影响可想而知。

(六)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第一,开工日期是在合同中已经进行约定的。这种约定能减少逾期完工情况的发生。在实际进行工程项目中,首先会出现提前进行动工的情况,这是因为承包商想要及早竣工。因为在进行开工之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技术资料等等多个要求。但是建设单位如若缺少以上的物资又想提前竣工,所以会进行提前施工。那么项目的实际运行日期又如何确定,这为项目是否逾期的确认提供了难题。这就对承包商的工程款的结算出现了巨大安全风险。第二是施工安全的问题。建筑单位在进行施工时按规定是要进行保险活动的比如防火等保护措施但是实际中这些措施却不被重视。这会使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变大。那么在法庭上,这种由于自身不注意而引起的事故发生如何索赔就成了问题。第三就是工程施工材料的选择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大多数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会进行偷工减料采取不合适的材料进行施工,这会加大安全风险。以上这些对于企业来讲无疑是巨大的法律风险。

(七)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进行施工中通常是需要短期用功的,因此劳动合同法便不完全适用。同时劳动的工人人数巨大,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按月结算工资明显不实用。因此大部分只会发放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全部工资等工期竣工才会发放。同时工人数量的巨大也使企业为工人进行保险的购买的资费变得巨大。那么劳动合同应该符合签订呢?如果只顾实用性,如若出现包工头跑路问题,对于企业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这样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完善成为巨大问题。

三、建设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举措

(一)采取合适的竞争机制

前文已经提及,目前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传统的竞争方法已经不实用并且容易滋生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更加合适的竞争机制。透明化投标招标过程。比如在竞争的适合引入官员查明全程监督,来加强其透明性。

(二)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文化,健全其管理机制

企业如若想要进行长远发展就不能仅仅一盈利这一个目标进行运作,更需要一套完善完成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华为公司建立狼的文化对企业员工进行培养,这个文化理念使公司越来越富强终于激进了500强,任正非曾经说,一时的利益很难和长远发展做平衡,但是长远发展却能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利益。

(三)鼓励企业设立长远目标

企业只看重眼前一时的盈利是常见现象,但除了一时的盈利更重要的是进行名誉或是战略精神的培养。企业应该设立一个长远发展目标,在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都进行目标的设立才能使企业得以流传。而建筑行业更是如此,不要只看重眼前一个工程项目,而是要做好自己的技术,用合格的材料来打造符合要求安全隐患低的工程来提高自己的声誉,从而有利于自己去得到更多的项目才能实现更多的盈利。

(四)出台政策培养企业相应法律意识

企业应该自身意识到法律对于企业安全以及长期运作下去的重要意义。如此才能进行法律风险的建设。比如上文提及的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明知自己多次转包非法分包是不合理的但是却莫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最终对企业造成巨大影响。纠结原因还是因为企业法律意识的单薄,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在乎盈利与守法中间的那条界线。因此建议企业内部可以定期开展法律讲座进行法律知识的补给。同时企业高管更应该定期进行自我法律相关知识的培训,和相应由于不守法而导致工程失败案例的学习。

(五)国家方面建设更完善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

我国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建设已经有很多法律条文出台了,但是法律的使用效率却并不高。这主要是因为第一法律本身的漏洞。第二是实施过程中的不具体。因此我建议我们修正我国的《建筑法》,对于法律工程中存在的诸如劳动法不适用于建筑工人的这种情况加以改善。

(六)鼓励企业进行法律顾问的设立

出现火灾才想起要去买保险是无用的,同样企业也不要在出现法律纠纷时才想起找法律顾问,提前进行法律顾问的选择可以使企业规避更多法律风险。建设工程对于工程的建设是非常熟练的;但是却不了解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比如A公司被B公司告上法庭,如果A公司临时再去找律师,而打官司时间已经迫在眉睫那么对于A公司来说很难找到一个合适了解自己公司又对法律十分了解的律师,反之如果公司本就又法律顾问就可以立刻进行相关事件的分析。将损失最小化。因此会出现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纠纷。造成名誉与金钱上不必要的损失。建议企业找一个专业的法律顾问,这个专业不只是法律知识的专业更重要的是对建筑知识也要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够时所选择的法律顾问更加适合企业所需要。

四、结语

本文是笔者的一些粗略见解,不同的建筑工程风险也不同,建筑工程单位应该结合实际进行分析,选取最合适的适合自己的方案。

作者:赵涛 单位:中20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管荣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J].金融经济,2007(4).

第5篇: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字】中小型建筑工程;计量器具管理;问题

建筑工程中计量器具的管理与使用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使用功能和工程量的确认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对整个建筑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的效果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例如因经纬仪未校验及本身固定角度偏差,造成建筑物轴线位移;又如水平仪未经校验及使用过程中的不当,造成场地排水坡向不正确;再如,压力表未经校验,造成管道打压不准等。所以工程计量器具的管理是一个值得人们重视的问题。随着科技进步、技术更新,不断有新的计量器具更新换代,计量精准度不断提高,不光要求施工人员在使用技巧上的提高,更对工程计量器具在使用、保管、校验等计量器具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当前在在中小型建筑工程方面使用计量器具简介

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计量器具不仅是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而且是计量部门提供计量保证的技术基础。工程计量器具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生产各个领域,在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

二、中小型建筑工程方面计量器具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建设单位管理中常见问题:

工程建设单位在计量器具管理方面没有设专职计量器具管理人员,没有制定相应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计量器具多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分散管理,使用人员不固定;计量器具已多年未经校验检测,精准度无法保证;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计量器具管理无相应监督管理制度,施工管理过程中基本未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

(二)、监理单位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因中小型建筑工程的特点是工程量较小、技术要求低,造成监理单位对此类建筑工程管理不重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往往很少巡视现场,选派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不高,许多人员对工程计量器具管理了解甚少,更无从谈管理;监理公司对监理项目部配备的计量器具不足,不能满足管理工作需求,个别单位给监理项目部甚至只配备卷尺、靠尺,对工程的校核复查借用施工单位的计量器具,基本的检测计量器具不全,工程质量管理又如何谈起;部分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管理程序不熟,个别监理人员甚至不知道施工单位进场后工程计量器具需检查登记,以确保工程计量器具的使用有效。

(三)、施工单位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中小型建筑工程投资少、利润低,中标企业多为二、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且因为国家建筑业发展过快,建筑工程市场管理不规范,中标施工队伍各种条件参差不齐,施工企业与施工队伍在计量器具管理方面存在管理漏洞较多,没有相应的计量器具管理规定,有的施工企业甚至只在企业ISO9000认证时,只拿少数工程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验以蒙混过关,如此施工队伍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可想而知;施工现场的流动性很大,多数的人员都是农民工,而且建筑的施工季节性强,这也就造成了计量器具的数量和种类经常在变化,难以控制,而很多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队伍往往没有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管理;在施工现场有很多的大量小型、简易或是自制的计量器具,比如木工水暖用的水平尺,还有一些自制的有固定容积、长度的器具等,这些设备都是没有通过有关检定规程来检验的,如何确保施工过程中计量器具计量的准确性,这往往也没有专人负责。

三、中小型工程建设过程中计量器具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工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需要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工程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工程施工现场的上述单位项目部更需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工程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一个好的工程计量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就没有符合精度要求的工程计量器具;没有符合精度要求的工程计量器具,就没有准确的工程计量检测数据;没有准确的工程计量检测数据,建筑工程质量就难以保证。因此,工程施工参建各方都应本着质量为主的方针,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抓好工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建设,从人、财、物几方面去积极落实工程计量器具管理办法,推动本单位工程计量器具管理办法有效运行,打造工程质量管理基础,建造优质建筑工程。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管理,注重管理细节

1、建设单位首先要认识到工程计量器具管理的重要性,并大力推广实施;其次要在投标企业考察及投标队伍在建项目现场考察中要重点考察有无工程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及相应实施情况,如果允许应要求投标单位在标书中明确工程重点结构部位使用工程计量器具及精度要求;施工过程中要把工程计量器具管理做为对监理单位管理考核的一条,认真考核。

2、监理单位应先熟悉图纸及相应规范,选择符合工程实际需要且精度符合要求的工程计量器具,配备工程现场监理部,工程现场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工程计量器具管理办法,选定工程计量器具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实施;开工前,认真审核批准施工单位工程计量器具使用计划,核查施工单位工程计量器具有哪些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并是否按周期检定校准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工程计量器具管理办法执行,并做好工程计量器具使用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3、项目经理部对计量器具的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检测设备的精度要求和生产需要,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配备计划书》。建立项目部计量器具的目录和检定周期台账档案。

(2)施工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需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按周期检定校准,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度已知,以便能作为证实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的依据。

(3)使用计量器具前,应检查其是否完好,若不在检定周期内、检定标识不清或封存的,视为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不得使用。每次使用前,应对计量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对零检查后,方可开始计量测试。使用中若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偏离标准状态,应立即停用,重新校验核准。

(4)使用计量标准时必须严格按该设备使用说明操作,用毕擦拭干净、断电,并加盖仪器罩,使仪表处于非工作状态。

(5)项目经理部必须设专(兼)职计量管理员对施工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现场跟踪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建立现场使用计量器具台账(施工用检测设备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计量器具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项目上计量编号、状态。

负责现场使用计量器具周期送检。

负责现场巡视计量器具的完好状态。

(6)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专用或自制检具用作检验手段时,使用前由现场质量检查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要求加以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记录交项目经理部计量管理员保存,随竣工资料归档。

(7)计量器具应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必要时,应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环境对测量结果的影响,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对使用中的各类仪器、仪表,不允许随意摔打磕碰、损伤。

(三)、加强新工程计量器具的使用推广

第6篇: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1、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软件应用推广。我们分局去年自主开发出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系统”软件,今年又对软件版本进行了升级和维护及宣传推广。在软件升级方面,经过我们研究小组经过加班加点、改写程序、调试运行,完成了升级。我们一是对数据库平台进行升级,将原Foxpro数据库升级到SQLServer数据库,程序原代码也将采用PowerBuilder重新编写,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二是增加了开放式模糊查询功能,新的程序中查询功能更加强大,用户可以自行设定条件进行查询;三是改变了软件界面,请专业的平面设计人员进行软件界面的设计,使之更加美观;四是增加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工资批量录入、工资账册、计算器等大量的辅助功能,使纳税人在使用该软件过程中更加得心应手。在软件推广和维护方面,我们一是积极服务扣缴单位,及时收集用户对软件提出的新需求、新问题,为软件的升级提供新的依据。二是对华兴民爆、化轻公司等12家使用单位进行管理版软件的安装和升级,输入并维护、更新扣缴单位的数据库。三是展开对扣缴单位的培训,保证了软件的正常使用,使之能正确利用计算机进行工资核算,打印工资表、工资条,打印扣缴税款报告表,按时报送电子申报数据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报告表”软盘。四是分局积极做好扣缴单位报来数据资料的接收工作,正确引入微机,建立税务电子档案。五是编印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操作说明书》,为软件的顺利推广加强了宣传力度,为下一步在全省推广软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软件推广以来,取得的主要成绩:一是“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软件”,已在XXX市地税系统7个县市、区局全面推广,先后有XXX市地税直属局、稽查局,XX直属局等单位来参观学习,外地购买该软件的10家企业和分局辖区内已安装使用的12家企业普遍感到很满意,操作简便、适用,受到了省局X局长、X局长和省市局领导的一致肯定,最近将在全省全面推广。二是软件自推广以来,元至11个月共入库个人所得税358.1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0.33%,增收102.93万元,实现了个人所得税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达到了预期效果。

2、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办法探索。按照《XXX市地方税务局运输行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我们采取“一车一证、按座征收、以票管税、重点检查”的办法。一是进行税源清查,摸清税源底册。对公交公司、汽车客运站、长途汽车站三家客运企业所有承包及挂靠的车辆进行税源清查。核清了每辆车的车主姓名、车牌号、乘座人数或货运吨位等详实资料,其中公交公司有车58辆,汽车客运站195辆,长途汽车站96辆。根据我市车辆运输情况,每车均在10-40座之间,属城镇运输,每座每月征收营业税10.56元。三家运输企业年应纳税额共计903893.76元。二是办理一车一证,委托企业代征税款。按市局要求,目前我们已向三家运输企业下发三百多份个体户税务登记证申请表,对每一辆车办理税务登记证;与三家运输企业签定了委托代征协议书,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催缴入库工作,为规范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实行以票管税,加强管理。目前,汽车客运站、公交公司客运发票从我分局领取,长途汽车站隶属于三门峡运输总公司管理,所用发票从总公司直接领取,它是独立核算企业,在我分局交纳各种税款,接受管理。对此,我们已向市局写出申请要求将长途汽车站的发票从分局领取。对于客运发票的管理,我们按企业每月用量发售,并有重点的进行发票检查,核实其每月具体收入,依法查补。对于道路货运发票的管理,目前由我分局统一代开并征收税款,下一步将按照省局规定对申请自开票单位进行认定。

3、税源管理责任制探索。我们一是澄清税源底子,明确管理责任。3月份集中人力对三个管理科室所管业户的税源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经稽查后,确认了12户非正常户;对已办证但未纳入正常管理的业户,经稽查确定了其申报方式,通过调查摸清了税源底子。我们把所有纳税人按规模、行业分为重点税源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小企业三类,管理范围明确到管理科室,管户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企业分户台帐,对企业各税申报入库情况、欠缴税款情况,接受检查处罚情况进行按月登记;建立税源管理明细卡,一户一卡,将管户的基本情况填入明细卡中,做到税源管理“一口清”,即“管理户数清、税源底子清、税收政策清、业生产经营情况清和纳税申报情况清”等五清,由专管员随身携带,随时记录,并通过日常对企业调查掌握情况,结合企业纳税申报及企业利润增长和下降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组织收入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企业档案。7月底,我们又深入各个企业对税务登记中的法人变更、银行账号变更情况,发票取得、填开、保管,“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小税种纳税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档案资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今年7月,我分局还组织开展了一次“税源管理一口清”竞赛活动,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实行税源管理责任制为提高征管质量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良好基础。

4、重点税源管理办法探索。今年我们对重点税源企业:XX公司、电业局、电信局等进行试点探索。一是加强税基管理,严格抓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登记好税收台帐;健全所得税汇税清交档案,做到年度中间的连续性;健全检查、稽查、减免税、弥补亏损、财产损失申报批准等档案;提醒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期间通过税收减少偷税、漏税发生等。二是做好财务分析,对黄金生产企业,我们采取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逐户进行纳税评估的办法,并通过“企业所得税税源统计表、其它税种统计表、主要产品产量明细表和主要产品指标分析表”等四表,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核算不实、虚报利润等原因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这些措施保证了重点税源按期、如实申报,重点税源企业比上年增收2600余万元。

5、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办法探索。我分局专门成立了建筑科,今年以来我们一是加强了税源管理和监控。对辖区内的建筑企业进行登记造册,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登记每个工程的承建单位、委建单位、应纳税款、已纳税款、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工程造价、工程进度等事项,并按月旬巡查,跟踪管理。同时,建立了纳税人税源档案,严格外来施工单位报验登记的各项资料的收集。二是实行“双向申报”的纳税制度。建筑安装业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实行按月缴纳税款。规定建筑业纳税人在次月七日前进行申报纳税;与此同时,我们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督促扣缴工作。工程决算结束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清缴应纳的税款。三是严格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的代开制度,对建筑安装业的发票采用专人领取,专用开具,专人保管。实行以票管税,纳税人在开具发票的同时缴纳税款。针对建筑业纳税人难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做好了几项工作:一是对纳税人作好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辅导其建帐;二是为解决以前纳税人只交营业税,少交不交应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对没有交纳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予开具建筑业发票,严格把关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明确了建筑业纳税人和委托代征单位的法律责任,如对工程的委建方我们下了便函,内容为:1、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人员应当拒收;未拒收造成税款流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2、对委托代征代缴税款的,应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导致承建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的,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截止11月底,建筑营业税入库224万,比去年170万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6、代征代缴税款管理办法探索。我们认真落实省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一是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代征的行业、税种和代征单位。目前,我们实行委托代征的税种主要为营业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其它需要代征的税种。代征单位有8户。并建立了代征代缴税款档案。二是做好委托代征协议的签定和证书的发放。明确了代征单位的责任,包括:代征代缴的范围、代征代缴的税种、代征代缴税款的期限、代征代缴税款结报及有关手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其他有关事项。三是加强对代征企业的监管,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明确法律责任。监督其按规定建立代征税款帐簿,按时解缴税款,杜绝占压、挪用税款的情况发生。其中仅XX高中、卫生局、XXXXX厂三家,今年就代征建筑营业税37.6万。

7、稽核评税管理办法探索。过去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企业在主观上并没有偷税的意识,但由于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全面或者对税收政策理解有偏差容易出现少缴或漏缴的情况。对此我们积极推行稽核评税的办法,在申报征收环节,对纳税人执行税收政策进行防范性审核监控,压缩零申报率,提高征管“七率”,防止税款流失。特别是对异常申报户,通过对纳税人当期的申报表、财务报表及其附送资料当期申报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分析,及时评定处理。今年我们所做的工作是:建立诚信税收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深度。在稽核评税中,对当期审核出的问题,以约谈的方式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掌握税法,减少并纠正纳税人因对税法理解偏差产生的涉税税问题,让纳税人自动自,限期纠错,减少或消除检查中可能发现的问题,减少了企业的损失,这种做法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欢迎。我们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提高税收征管和税务检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实施稽核评税前,查一个企业,从调帐、找人、取证和执行,快则十天半月,慢则一个月,费时费力,最后效果还不一定好。稽核评税为稽查案源提供了一种新的手段,对发现问题的直接进行处理。涉及以前年度的立案查处,无问题的直接放过,避免了“撒大网捕小鱼”的局面,增强了稽查立案的针对性,提高了稽查效果和效率。二是推进法制建设,优化征收环境。通过实践我们看到,推行稽核评税让征纳双方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交流对话,创造一个让纳税人没有理由不缴税、少缴税甚至偷税的环境,让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今年我们稽核评税38户,为分局领导提供稽核情况反馈表30份,稽核出税款约80万元。

8、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探索。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较为复杂,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因素较多,所以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难度较大。我们在探讨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时,力求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与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办法相兼容。为此,我们查阅了企业档案资料,对照《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纳税申报表和企业财务报表等内容,设计出了《企业收入、支出明细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动态模型基础表》。具体实施办法是:1、每月30日前,由管理人员深入企业,根据企业的收入帐和费用帐填制《企业收入、支出明细表》并归档,在次月初例征期纳税户来申报时,将其申报表上的收入、费用同《企业经营收入、支出明细表》的数据相核对,看其是否真实。2、每月15日前,根据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填制《企业经营指标动态模型基础表》,根据该表管户人员可以对一些动态指标及静态指标进行分析,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并可准确地对税源做出预测。3、在企业报送季度、年度申报表及纳税项目调整表时,将自行申报和调整的数据同《企业经营收入、支出明细表》上的累计数字相核对,发现超过规定标准的项目和不允许列支的项目,可对企业提醒作用,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实施后所能达到的目的是:1、使管理人员通过所归集的数据,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源变化情况,对税源做出预测;2、从《企业经营收入、支出明细表》能够为来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提供了大量的数据,从而减轻了稽查工作量,使稽查工作落实在日管工作中,使征管质量得到提高。3、在企业日常申报和年度申报时,可将数据进行核对,可发现少申报或不申报项目,及时堵塞偷、漏税行为。通过实施以来,目前收到的效果是:能够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可确定有关应税收入、费用支出的真实性,而且能为稽查工作提供大量基础性数据,缺点是:一是企、事业单位不能兼容;二是由于影响企业所得税因素较多,不能系统、全面地加以反映。

第7篇: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公司组建以来先后完成丰镇电厂6×200MW机组等工程,建成发电机组13台,总装机容量1600MW,烟塔37座,大型水泥厂(每条生产线日产2000吨)两座及巴林国尿素厂工程,累积完成产值22.4亿元。改制后公司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以改革发展为主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管理技术型、效益型、信息化的现代企业组织正在形成,目前承建的工程有上都发电厂2×600MW机组等,发电机组16台、总装机容量4880MW,烟塔19座,市场储备额32亿元,具备大规模、大容量、高参数电站的施工能力。

公司经营规模逐年递增,从组建时年产值350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3万元/人/年,资产3000万元,发展到目前年产值10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7万元/人/年,资产净值1.7亿元。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水平快速上升,目前土建工程优良品率达到91%,安装工程达到98.83%,连续五年保持安全事故双零的好成绩。

公司董事长武斌是一名学者型的企业领导者,他曾经接受过多方面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具有多学科学历,以及国家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这形成了他丰富的理论知识体系和多维的专业能力结构。2001年武斌发表了一部《管理与创新》学术专著。此后不久,武斌走上了现在的工作岗位。为实现其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提供了一个大舞台。

武斌接手内蒙古二电时,企业对外欠债近亿元,对内拖欠着职工的工资,企业管理混乱,经营理论比较落后。面对这种局面,武斌强烈的意识到:管理体制和机制问题不解决,企业永无宁日。要使二电迅速摆脱财务风险和经济困境,进入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的轨道,就必须以改革发展为主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通过体制与机制创新,发挥企业管理与经营功能。据此,武斌系统地提出了今后3-5年的改革发展思路和《全面深化企业改革方案》。他以项目工程管理改革为突破口,相继制定出台了《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责任制度》、《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办法》、《资产经营管理办法》、《项目工程劳动工资管理办法》、《物资经营管理办法》六项基本制度,内部管理体制调整取得了重大突破。

武斌认为,无论什么创新,都需要在管理过程中逐步实施,都需要经过所管理的各个层次的具体执行。他在实际工作中将理论付诸实践,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经营管理,遏制了企业多年来制度松驰,经营割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混乱局面。首先取消了所有二级单位对外投资、联营、借贷、资产处置等重大权力,确保企业重要经营权统一控制;其次,强化财务资金管理,建立完善财务派驻制,加强财务对经营的监督和控制作用,对全公司资金收入、开支实行统一的计划审批管理制度,极大地增加了现金流量,优化了资金配置,缓解了资金短缺的困难处境,确保了一线生产费用的需要;第三是加强企业预算和计划管理,实行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控制,对各个项目部下达生产经营责任书,并推行季度、月度计划,进行过程控制,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第四是在工程建设上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完善企业内部市场化经营格局,在施工队伍选择和物料采购等环节上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从人和物上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第8篇: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建设部第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对施工分包定义如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第二十四条规定,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理解为:《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要求总包单位将累计实际发生的施工分包成本纳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计算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并将施工分包价款纳入总包单位合同总收入,计算确认当期合同收入。

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定的相关探讨

笔者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要求总包单位将施工分包价款纳入总包单位合同总收入计算确认当期合同收入的规定值得商榷。

(一)施工分包价款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的定义 虽然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不能改变施工分包价款的代收代付性质。施工分包价款于分包工程发包人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收入的定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分包管理办法》也规定,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即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和安全标准、造价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建设单位、分包工程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面前是完全透明、公开的,施工分包价款的代收代付性质十分明显。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条对收入的定义是: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而施工分包价款,分包工程发包人收取后必须支付给分包工程承包人,仅涉及其债权债务的变动,不会导致其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二)纳税人的营业额不包括施工分包价款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纳税人的营业额不包括施工分包价款。总承包人不是分包工程的营业税纳税人,也不是分包工程营业税的唯一法定扣缴义务人。但是,2009年1月起施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总承包人的扣缴义务未再作明确规定。实务操作中部分省、市、自治区的税务主管部门,如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也允许分包工程承包人凭分包合同自行缴纳营业税,并向总承包人开具分包发票,然后由总承包人凭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的营业税完税凭证和分包发票复印件到税务主管部门开具总包发票。所以,施工分包价款只能列作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营业额,分包工程承包人才是分包工程的营业税纳税人。总承包人不是分包工程的营业税纳税人,也不是分包工程营业税的唯一法定扣缴义务人。

(三)相关法规限制了工程转包行为 《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

《分包管理办法》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中,营业税扣除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工程分包或者转包”改为“建筑工程分包”。也就是说,纳税人将建筑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不能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转包价款。

(四)将施工分包价款纳入总包单位合同总收入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的计征将施工分包价款纳入总包单位合同总收入,不便于保障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目前,建筑市场上仍然存在部分会计核算欠规范、账册不健全的建筑企业,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对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一般都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即按照其主营业务收入或工程发票开具金额的一定比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将施工分包价款纳入总包单位合同总收入,容易导致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包单位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管理混乱,不便于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由非法人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工程不能列入施工分包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0)156号文《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对由总机构直接管理、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的税务管理要点摘录如下:

所以,以法人总机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后,由非法人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与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体系有关,不能列入施工分包行为。

三、施工分包业务核算设想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针对施工分包行为,总包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分包成本”账户下单独反映累计实际发生的施工分包成本的同时,在“工程结算”账户下反映施工分包价款,在工程竣工交付、办理决算后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账户余额对冲结平,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例]2011年1月,宏远建筑公司承接一项工程,工期10个月,合同总收入8000万元,其中水电安装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大地建筑公司施工。宏远公司自营工程的合同收入6000万元,分别为人工费1800万元、材料费3322万元、机械使用费150万元、其他直接费80万元、间接经费100万元、计划利润300万元、专项基金5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98万元,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为5082万元,分别为人工费1700万元、材料费3122万元、机械使用费120万元、其他直接费60万元、间接经费80万元。

大地公司分包工程的合同收入2000万元,分别为人工费800万元、材料费954万元、机械使用费20万元、其他直接费30万元、间接经费40万元、计划利润80万元、专项基金1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66万元,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为1720万元,分别为人工费750万元、材料费900万元、机械使用费15万元、其他直接费25万元、间接经费30万元。

为简便起见,假设该工程于2011年11月按期竣工交付并办理了工程决算,大地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由其自行缴纳,未由宏远公司代扣代缴。宏远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支付为完成自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1700

工程施工——材料费 3122

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120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60

工程施工——间接经费 80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5082

(2)按月向建设单位申报已完工作量,办理工程结(决)算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8000

贷:工程结算 8000

(3)与大地公司办理分包工程的结(决)算

借: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2000

贷:应付账款——大地公司 2000

(4)向大地公司支付施工分包价款

借:应付账款——大地公司 2000

贷:银行存款等 2000

(5)确认自营工程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82

工程施工——毛利 918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

(6)计提自营工程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按3%税率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98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180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税12.6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5.4

(7)将工程施工、工程结算账户余额对冲结平

借:工程结算 8000

贷:工程施工——人工费 1700

工程施工——材料费 3122

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120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60

工程施工——间接经费 80

工程施工——毛利 918

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2000

(8)缴纳自营工程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180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税12.6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5.4

贷:银行存款 198

大地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支付为完成分包工程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750

工程施工——材料费 900

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15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25

工程施工——间接经费 30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1720

(2)按月向宏远公司、建设单位申报已完工作量,办理工程结(决)算

借:应收账款——宏远公司 2000

贷:工程结算 2000

(3)确认分包工程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20

工程施工——毛利 2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

(4)计提分包工程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6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60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税 4.2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1.8

(5)将工程施工、工程结算账户余额对冲结平

借:工程结算 2000

贷:工程施工——人工费 750

工程施工——材料费 900

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15

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25

工程施工——间接经费 30

工程施工——毛利 280

(6)缴纳分包工程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60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税 4.2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1.8

贷:银行存款 66

期末,宏远公司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本施工分包业务作出充分披露。

另,劳务作业分包的总承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6)493号文《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精神、参照专业工程分包进行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第9篇:建筑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与此同时,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也积极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在副总会计师吕飞同志的积极推动下,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财务治理体系日渐科学合理,为企业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与读者分享北京建工集团财务管理改革的最新成果,近日,中国总会计师杂志社对北京建工集团副总会计师吕飞进行了专访。

“政府公司”脱胎换骨,行业优势显著增强

《中国总会计师》:吕总,您好!北京建工集团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成为首都北京建筑行业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的建筑巨头,请简要介绍一下企业的情况。

吕飞:好的。北京建工集团是成立于1953年老国有企业,产业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建筑科研、设备安装、机械施工和租赁、工业制造、材料供应等;目前总资产172亿元,净资产32亿元,拥有骨干企业61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房地产开发经营一级资质和国际工程总承包及外经外贸权。

北京建工集团的前身是北京市建工局,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大多数国有企业集团一样,1992年完成了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向企业的转变,1996年完成了规范的公司化改造。

在过去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集团秉承“建楼育人”的宗旨,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人才,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国家和北京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迄今为止共完成各类建筑近8500万平方米,这个数字相当于解放前旧北京房屋面积的4倍。

进入90年代末期,集团不断适应市场的要求,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深化各层次改革,以建安施工为主的多元化产业结构格局初步形成,产权制度改革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基本实现了由劳动密集型向管理密集型企业的转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集团国际化发展步伐的不断提速,在海外市场份额也不断扩大,承接了坦桑尼亚、安哥拉、马来西亚、多哥等国家大型施工项目,凸现了集团发展的良好势头。

2005年,集团在市场竞争更为激烈的条件下,综合经营额和新签合同额双双突破200亿元大关,实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新型企业集团”战略目标的各项措施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集团的市场竞争能力已经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从2001年实现综合经营额100亿元到2005年完成200亿元综合经营额,仅仅用了四年的时间,新签合同额从2001年的81亿元到2005年完成227.8亿元,4年的时间提高了1.81倍。

财务战略目标清晰明确,财务运行机制日渐完善

《中国总会计师》:请您介绍一下北京建工集团加强财务战略管理的主要内容?

吕飞:按照财务战略管理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原则,北京建工集团财务战略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第一是资金筹措战略,从集团未来发展的发展战略、投资扩张规模与对资金的需求量出发,兼顾资金筹措的难易程度和成本高低等因素,做出合理的筹资规模和结构决策;第二是资金投放战略,在对集团内部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以提高集团的整体效益为出发点,根据集团内部和外部理财环境及其变化趋势,对资金进行整体和长期的规划;第三是收益分配战略,在建立完善财务机制的基础上,合理运用集团公司的财务分配功能,适当集中核心企业的收益,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培育利润增长点;第四是理财人才战略,重点培养和引进一些熟悉国际理财规则的经济分析专家、风险控制专家,为集团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理财方面的人才储备。

《中国总会计师》:北京建工集团建立新型财务运行机制,主要采取了哪几项措施?

吕飞: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七项措施:一是建立财务预算机制,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财务决策机制,实行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委派制;三是建立财务调控机制,成立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四是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实时动态内控监督系统;五是建立会计核算机制,加强基础财务核算制度;六是建立战略成本管理机制,加强成本管理工作;七是建立财务报告机制,统一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中国总会计师》:近年来,北京建工集团在财务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吕飞:结合企业实际,北京建工集团制定了“三化”财务管理战略目标,即:通过融资方式多元化、投资决策一体化,实现资本成本最小化及集团价值最大化目标;通过目标管理预算化、成本控制最优化,实现利润最大化及净现值最大化目标;通过财务管理集中化、内部控制制度化,实现出资人财富最大化及集团市场价值最大化。围绕上述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对包括事业部、分公司在内的一级核算单位和核心层企业进行改革,建立起“五统一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第一,统一资金管理,实行统存统贷,集中管理,逐步实现内部资金占用市场化;第二,统一资产管理,对集团内部进行存量资产的整合重组,打破历史形成的条块分割局限;第三,统一财务会计制度,统一财务报表,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快捷有效的核算体制;第四,统一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财会人员的管理,会计资源纳入集团统一调度和使用,以达到统筹使用、合理安排、优化配置的目的;第五,统一税务管理,对各核心企业税费进行统一筹划,降低整个集团税负。

二是针对公司制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建立了“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从财务管理体制上进行了规范。具体为:首先,明确集团各法人主体和各有关利益主体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权限和职责;其次,督促强化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三,建立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如筹资管理制度、各项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收益和利润分配制度及财务分析和财务评价制度;第四,建立财务管理单项制度,如经济合同、对外担保、内部结算、电算化等单项制度。

依据建筑行业特性,优化财务管理之道

《中国总会计师》:依据建筑企业的特殊性,结合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企业通常会遇到哪些问题,有何优化之道?

吕飞:由于建筑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可比性不强、生产场地不固定等特点,决定了建筑行业财务管理难度大,控制过程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多。另外,加之老国有企业多年的粗放式管理,财务管理体制不适应企业未来发展的要求,使财务管理遇到的问题会更多。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优化:一是调整,即调整现有的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和授权体系;二是整顿,即整顿和完善现有基础财务核算制度、预算制度、成本控制制度;三是提高,即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的内控监督系统,再造财务管理业务流程,打造一只职业化的财务管理队伍。

《中国总会计师》:请您简要分析一下科学合理的财务体系,对企业战略决策的指导意义。

吕飞:科学的财务体系是以整个企业的筹资、投资和收益分配的全局性工作为对象,根据企业长远发展需要而建立的。财务管理体系定位是在充分理解行业、企业特点的前提下,立足于财务自身专业优势,紧密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在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发挥作用。我们认为:

首先,科学的财务体系体现为会计信息的真实、高效和及时,是进行战略决策的根本保证。

其次,科学的财务体系具有系统经济分析的强大功能,是进行科学决策最重要手段。

再次,科学的财务体系具有激励、监督和约束功能,是实现企业战略决策目标的重要方法。通过内部会计控制、财务监管等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保证不偏离目标,有效控制经营过程风险;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将战略目标进行量化、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指标,并以责任制的形式全面予以落实,通过考核达到最佳效果。

最后,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具有强大的资源配置功能,是企业战略决策的重要支持。通过搭建科学的融资平台,整合内、外部经济资源,促进企业战略决策的实现,为未来决策收益目标的实现作出更为具体的判断。

《中国总会计师》:请具体介绍一下北京建工集团在加强企业财务内控,建立高效、灵活的财务管理制度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重要成果。

吕飞:在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北京建工集团采取了“走出去、请进来”的措施。“走出去”,即对不同层次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对流,到管理先进的企业去学习取经,尽快转变理财意识;“请进来”,即通过专业培训聘请各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并聘请国际知名专业咨询公司参与制度的制定,借助外力推动财务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借助“外脑”为制度化建设出谋划策。

通过制度化建设,再造财务管理业务流程,并用信息化手段固化下来,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达到管理的最佳效果。我们的具体成果包括:

一是与安永会计事务所合作完成了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近一年的调查研究,2004年完成了数十万字的《北京建工集团企业管理规范化诊断报告书》,对集团内部控制中的关键控制点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差异分析,并根据报告对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在2005年上半年编篡完成了《北京建工集团会计核算办法》,对集团的会计核算、会计政策进行了规范,为新旧会计制度接轨奠定了基础;在2005年下半年完成了《北京建工集团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涉及集团五大支柱产业,内容涵盖集团财务决策机制建立、招投标管理、投融资管理、内部审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突出了关键控制点,规范了财务管理的内外部环境,使业务流程更加标准化。

二是抓好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公司在对集团所属26个单位的项目成本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集团项目成本管理调研报告》,先后制定了《北京建工集团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和《北京建工集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首先在集团直管项目内推行,以点带面,保证了各项经济指标大幅增长。

三是积极推进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财务决策机制,适应集团发展需要,推行会计委派制。公司先后出台了《北京建工集团公司会计委派管理办法》,完成了集团事业部财务总监的公开招聘工作,并对选聘的财务总监进行了专业培训,拟定了《集团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等,标志着财务总监已代表集团公司开始行使职权。

四是引入预算管理理念,控制战略成本。公司先后出台了《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财务开支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事业部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完成了机关2005年开支预算的编制和报批工作,目前各项开支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进行控制,并在去年试行的基础上,增加了集团贷款、利息预算和内部借款利息预算。同时,正在核定集团整体资金预算,逐步实现集团资金管理规范化,促使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事业部全面预算管理也在逐步推行。

五是逐步加强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引入商业银行机制进行内部资金调控。规范了贷款、担保、内部借款等管理制度,降低由于贷款和担保给集团带来的风险。公司出台了《北京建工集团贷款、担保及内部借款等业务管理办法》,并正在研究集团现金集中管理系统方案。

六是加强财务系统建设,对二级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公司出台了《财务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对企业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建设、成本管理、资金预算、会计核算等进行全面考核,促进财务系统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制度手段双管齐下,攻克行业拖欠顽疾

《中国总会计师》:北京建工集团在工程款的拖欠清理方面积累的先进经验在业界倍受推崇,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吕飞:北京建工集团在工程款拖欠清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是:

首先是锁定历史,加大力度,积极清理以前形成的工程拖欠款。具体为:一是成立清理工程拖欠款办公室,专职从事清理旧欠工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二是建立拖欠户档案,进行跟踪动态管理,要做好法律防范的基础工作;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不同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经济,甚至刑事责任;四是将各单位以前年度形成的工程拖欠款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项目;五是采用激励机制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其次,规范管理,制度约束,从源头上遏制工程款拖欠上升的势头。具体为:一是加快集团公司改革步伐,用制度创新促进企业经营工作的发展;二是强化法律意识,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经济法普法教育;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将年度清欠工作指标纳入年度二级公司(厂)的经营者业绩考核范围之内;四是建立客户(指业主或购货方)经济状况资信程度的调查与分析评估系统,同时建立内部严格的垫资或赊销审批程序和风险防范制度;五是建立回收工程款与项目经理的工资、奖励挂钩,及与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挂钩的制度。

第三,主动解套,分清责任,建立集团公司内部经济协调机制,成立内部仲裁机构,保证集团公司利用经济和行政“双重手段”进行有效调控,促使集团内部建立起高效的协调机制,规范和约束内部经济往来,从内部遏制住债务链的形成和膨胀,使内部可能形成的经济纠纷得到及时地协调和处理。

以人为本,不辱使命

《中国总会计师》:北京建工集团在培养现代企业财会人才方面,有哪些可供借鉴的经验。

吕飞:集团在财务战线积极倡导建立学习型的专业团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大力开展财务人员的全员培训工程,同时鼓励财务人员系统学习财务理论知识,把理论运用于实践,不断推动财务管理创新。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重点开展对企业财务负责人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在财务决策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能力;其次推行财务人员强制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全体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三是有计划地安排各类业务培训,注重专业技术带头人和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第四是实施全员培训工程,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素质,优化财务人力资源结构。

另外,集团还准备与一些知名院校合作,重点培养和引进一些熟悉国际理财规则的经济分析专家、风险控制专家等知识型财务高级管理人才。集团一直坚持“使用是最好的培养”的观点,对未来专业带头人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进行使用,提高其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缩短其全面成才的时间,为他们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提供展示能力和发展的平台,同时也为企业财会队伍储备人才。

《中国总会计师》:请结合自身的工作体会,您认为一名优秀的财务负责人所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吕飞:本人认为,主要包括道德素质和知识素质两方面。

道德素质方面,应该做到:第一是作风正派,一个优秀的财务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不论做人还是做事都必须事实求是、光明正大,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持原则;第二要有敬业精神,应当热爱本职工作,把工作视为一种需要和自我价值的体现,在工作中,勤恳踏实,不断追求创新,自觉学习相关工作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第三是对企业忠诚,视企业利益高于自身利益,不做任何不利于企业的事情,针对企业财会工作中的各种商业机密,要严格保守,并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知识素质方面,应该做到:第一,必须具备微观与宏观经济学知识;第二,必须熟练掌握会计知识;第三,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政策法规;第四,应具备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参与决策的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使用人及培养人的能力等等。

《中国总会计师》:您未来的工作构想是什么?

吕飞:首先,要在以风险管理和成本管理为突破口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健全科学的决策体系和风险评估控制体系;其次,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集团财务体制、机制改革。

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一个目标,即建立与国际化企业相适应的现代财务管理体系。二,实现两个转变,实现由单纯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的转变、实现粗放型财务管理向精细集约型财务管理的转变。三,推进三步发展,第一步夯实财务核算和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二步初步建立和完善预全面算管理等制度化体系,包括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成本管理等制度等;第三步逐步建立“三算合一”的财务体系即会计核算、现金管理和预算管理模式。四,完成四个布局,即:对核心单位实现集中财务管理的布局;对二级单位完善分类指导的财务管理布局;对京内单位及京外单位建立财务监控布局;对境外项目的完成财务控制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