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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证券市场风险;独立客观相似机制;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1.引言
证券投资决策的核心问题是证券本来的收益和风险。证券未来的收益充满不确定性。投资证券的风险可以界定为,在给定情况和特定时间内,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如果证券未来收益仅有一种结果是可能的,则其收益的差异为0,从而风险为0.如果证券本来收益有多种结果是可能的,则风险不为0,这种差异越大,证券的风险也越大。
产生和影响证券投资风险有经济、政治、道德与法律诸因素。就经济方面而言又可以分成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以及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对证券市场来说,上述风险大致可分成内生风险和外生风险两类。市场风险就是内生风险,它仅仅由证券市场内在机制引起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其余风险可归入外生风险类,它由市场以外的因素引起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
本文试图从证券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角度研究证券投资市场风险形成的市场内在机制。
2.预期和决策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证券市场价格的调节对所有新的、公开的信息能作出迅速反应,其信息集合除包括市场本身的客观信息外,还包括公开的证券市场相关的场外客观信息。简而言之,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场内外相关客观信息都能在上市证券的价格中得到充分迅速的反映。因此,通过证券市场价格计算的证券收益同样能够充分迅速地反映所有证券市场场内外相关的客观信息。
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过程通常总是通过证券收益客观信息的识别,获得证券未来收益的预期信息,提取证券投资的决策信息,然后选择证券投资行为。
根据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模式的差异,可以将预期分成理性预期和有限理性预期两大类型。
理性预期是利用最好的经济模型和现已掌握的信息所得出有关证券未来收益水平明确的预测。其中包括不直接研究证券市场价格涨落,而直接研究证券市场所有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通过博弈模型进行证券本来收益的预期。
有限理性预期指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经济模型,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收益的经济预测。
类似的,根据证券投资主体决策形成途径的差异,将决策也分成理性决策和有限理性决策两类。
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通过合适的证券投资决策模型或者通过证券的技术分析,然后选择投资行为的证券投资决策。
有限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证券投资决策模型,也不采用技术分析,仅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所进行的证券投资决策。
证券市场中,完全不考虑证券未来收益水平和变动趋势的完全非理性证券投资主体几乎是不存在的。因此,本文研究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的预期和决策两个环节中都具有理性或者有限理性。
3.两类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两个主要环节上是通过经济模型或者技术分析独立获得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故称他们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有限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如果在两个主要环节上都是凭借自身证券投资经验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他们也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如果,至少在一个环节上,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或者有限理性决策信息,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选择自身投资行为,称他们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
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可能采用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技术分析,也可能凭借各自相似的证券投资经验,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产生客观相似的效应。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基于自身认知的内涵、认知的结构和认知的层次以及投资的经验。投资的偏好和投资的心理的局限,不足以从客观信息中独立获取证券未来足够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对各自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置信程度不足以独立选择投资行为。他们不得不通过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以便获取各自足够的预期信息,提取各自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达到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置信程度,客观上模仿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进行证券投资。因此,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产生模仿的效应。
模仿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比独立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客观上非理性含量更高一些。通过社会心理和认知心理分析,特别是证券投资博奕分析可以得到,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模仿选择的投资策略是随大流的从众策略。
综上所述,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可能存在客观相似性,而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必定存在模仿从众性。
4.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上市证券的价格能充分迅速地反映证券市场所有场内外相关信息。所有证券投资主体都能任意地、不断地获取有关上市证券价格、涨跌幅度和交易量的客观信息。因此,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证券投资主体的客观信息是对称的,证券市场的竞争对所有证券投资主体是公平的。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两类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的模式和决策形成的途径具有较大差异,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未来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产生不同的作用,从而对投资证券未来收益的波动也产生不同的作用。因此,两类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产生不同的作用。如引言所述,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就是投资证券的风险,两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风险产生不同的作用,他们就是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通过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独立获得各自的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通常是大致相同的。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凭借各自的投资经验大体相同,他们独立获得的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也大体相同。
上述情况下,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便具有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对称性,通常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产生客观相似的作用。否则,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是非对称的,其证券投资行为也不尽相同,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的作用也不尽相同。
桑塔弗研究所(SFI,SantaFeInstitute)通过计算机模拟完全由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组成的股票市场发现,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股票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即证券投资风险和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程度及其变化速度有关。
综上所述,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一种内在机制。不妨称为独立客观相似机制。其客观相似程度以及所持资本资产结构的变化速度达到一定水平时,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会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出现复杂现象,价格大幅波动,交易量增加,泡沫形成,甚至累积成危机。正如桑塔弗研究所模拟的股市一样。说明形成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机制是证券市场内在的非线性机制。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各自独立获取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的决策信息,通常是非对称的。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需要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以便选择各自的证券投资行为,他们的投资行为就会或多或少地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也就是从众选择各自证券投资行为。这种模仿从众行为会在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传染蔓延,他们个体的有限理性投资行为演化成证券市场整体的非理性投资行为,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极度剧烈地波动,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大幅度增加,证券市场风险增大,甚至风险累积成为危机。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模仿从众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另一种内在非线性机制。不妨称为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5.结束语
关键词:证券投资 特点 风险性 管理措施
市场经济是面向所有资金持有者的产业平台,社会主义市场交易活动可在法律范畴内任意进行,这些都推动了市场剩余资金的流通运转。为了摆脱传统产业收益不足的局面,现代金融业为资金持有者们提供了广阔的投资平台,帮助资金持有者实现经营收益的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对于证券投资活动潜在的市场风险,企业或个人投资者也要做好市场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有效的抗风险处理措施,把投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一、证券投资作用
作为金融产业比较重要的活动构成,证券投资是创造收益的有效方式,由投资者们参与股票、证券等产品的买卖,按照预定周期交易之后赚取相应的差价,最终带来了丰厚的收益水平。在宏观调控政策引导下,金融行业发展取得了优异的成就,其对社会主义市场产生了巨大的推动意义。
(一)筹集资金
借助证券活动可以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尤其是发展中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活动,能够在短时间内筹集到经营所需的资金数目,为日常经营活动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例如,中小企业是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中小企业规划对市场经济有着深远的影响。资金缺乏是中小企业难以扩大发展的根本因素,解决资金筹集问题可依赖于证券交易活动,按照特定周期为投资者提供收益,减小了企业承当的资金运作压力。
(二)优化管理
资金链收支是企业经营的主要活动之一,关系着固有资金额度的调配情况,并且对资金收支具有宏观性的影响作用。借助证券投资扩大了资金链的收支范围,同时为企业管理给予了优化性的指导,帮助经营者解决实际营运中的决策性困境。企业可以建立现代化管理模式,利用市场交易方式解决内控管理问题,并且引导资金链收支的均衡性。对于管理局势落后的企业,也可利用证券交易活动锻炼市场营运能力。
(三)辅助调控
国家在发挥经济调控职能阶段,利用证券交易搭建金融产业调控平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的交易活动,这些都是颇具经济意义的交易行为。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国家干预金融产业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这是宏观干预经济事业的有效方式,降低了传统证券经济体制的风险系数。而证券投资能够反映金融市场的变化趋势,为国家参与调控给予了先进的指导,广泛收集与金融相关的市场资料,全面提升了国家调控金融经济的政策性作用。
二、证券投资的主要风险形式
作为金融产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证券投资在市场经济发展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对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收益平台,也为集资者们创造了更多的资金储备方式。因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尚处于改革阶段,证券投资活动还处于风险期,任何一项证券投资都有可能带来不同的风险问题。证券投资项目执行阶段,其风险形式主要包括: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等两种,这些都关系着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一)系统性风险
是指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系统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均产生影响,因而通过多样化投资不能抵消这样的风险,所以又成为不可分散风险或不可多样化风险。例如,国家经济政策变动限制了金融业的发展空间,对金融产业、证券市场、经营企业、投资个人等造成全面性的影响,这种风险是对金融体系的市场冲击,风险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等特点。
(二)非系统风险
是指由非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在现实生活中,各个公司的经营状况会受其自身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跟其他企业没有什么关系,只会造成该家公司证券收益率的变动。把证券投资主体范围缩小,其是企业或个人投资的一种行为,从主体角度分析投资的风险性,往往是由某一个局限性因素造成的,这类风险不是系统性的,仅仅是对投资主体造成的风险损失。
三、证券投资前期市场风险特点评估
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证券投资市场运筹范围不断扩大,为各类投资者们提供了市场交易活动空间,带动了金融产业链的稳步运转。证券投资前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投资者不仅要纵观整个市场行情的变化,还要对各类项目收益额度进行全面性的分析,找出一套适合本项目投资的运作方案。针对上述两种风险形式,证券投资前期要做好风险特点的评估工作,再提出切实可行的资金调配方式。证券投资风险特点评估结果:
(1)客观性。由于证券市场的风险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其具有客观性特点,这是不受主观意识变动的风险问题。详细来说,证券投资风险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甚大,尤其是市场环境变动会带来价格变动,投资者买入与卖出价格差额超标,直接导致了投资者盈利水平的降低。
(2)未知性。风险是未知的,固然具有未知性特点,任何一个企业或个人都无法预知风险发生的时间。证券投资受到主客观因素的作用,对于投资收益预期水平无法感应,同时也难以判断风险对行业造成的具体损失,这些都来源于投资决策的不可预知,以及外界环境变动对投资造成的风险影响。
(3)破坏性。证券投资风险问题形成,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不良后果,或是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作用,或是对金融体系营运产生危害,这些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尽管证券投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但其造成的破坏性具有不利作用,投资者往往会蒙受惨重的损失,这也是所有证券投资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四、从投资准则优化风险控制体系
基于金融产业体系优化调整背景下,证券投资前期市场风险问题受到了普遍关注,投资者们对风险评估与控制方式更加重视。为了避免证券投资决策失效造成的不利影响,投资方应坚持良好的投资准则,严格规范证券交易活动流程,才能把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一)统筹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原则能够实现产业效益的最大化,帮助证券投资者带来预定的收益额度。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的不稳定性,证券投资在创造收益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投资者要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额,对证券投资进行全面性的分析,掌握投资风险以提前做好应急处理对策。当遇到市场风险时期,要从收益与损失两个方面给予调控,保障投资项目收益达到理想状态。
(二)分散原则
证券的多样化,建立科学的有效证券组合;证券投资在分析、比较后审慎地投资。市场经济开始走向多元化发展趋势,经济投资活动也应朝着多样性方向发展,从而保障了资金投入的收益性。对于证券投资而言,资金持有者要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向,减小资金的集中密度。例如,购买股票时,可根据市场行情选择几种股票进行投资,一方面分散了风险损失,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收益来源的途径。
(三)投资程序
确定投资方案、选择证券经纪商、办理证券交割、办理证券过户。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对最终收益也有影响,必须要做好详细的投资操作规划,按照特定流程执行证券交易方案,进而实现市场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证券投资前期要做好准备工作,对投资交易活动实施全面性的分析,探讨市场交易秩序的具体方案,对证券交易潜在风险执行综合判断,尽可能减小风险投资失效带来的资金损失。
五、科学应用证券投资方式防范风险
经过较长时间的编制与规划,金融行业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调控体系,以市场经济为导向执行了一系列的营运决策。证券投资前期市场风险具有广泛的危害性,处理不当则会导致投放资金的完全流失,并且对金融体系稳定性造成多方面的危害。科学利用证券投资方式是很有效的对策,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投资方案,降低了证券投资的风险系数。
(一)证券套利
利用证券的现货和期货价格的差价进行套买套卖,从中获取差额收益的活动。一般情况下,当现货和期货价格差异到一定程度,投资者可根据收益额度大小及时买卖交易,避免证券囤积过久而耽误了最佳收益,这也是减小长期投资风险的可行性办法。证券套利交易方式要考虑投资周期,并且对证券产品价格波动时刻关注,选择最佳时机完成交易。
(二)证券包销
对于新发行的证券,按一定的价格全部予以承购,即在证券发行前线按全价给发行者,再由银行向市场公开发售;发行者按规定付给银行一定的包销费用。“包销”投资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投入,扩大投资方在证券市场的占有率,经过分销之后,可大大减小投资者的风险承当范围,并且降低了经济损失额度。
(三)发行
银行利用其机构网点和人员等优势,发行证券的的单位在证券市场上以较有利的条件发行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从中收取发行手续费的行为。对于这种投资,市场风险系数很小,即便出现了市场性的经济危机,也有庞大的金融体系作为支撑,基本可以对投资者全面赔偿,避免投资失效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六、结束语
证券投资是金融产业盈利的主要方式,在总业务项目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也是近年来市场投资活动比较热门的选择。对于投资者们来说,证券交易必须要做到“风险控制全面化,项目投资科学化、收益分析精确化”等要求,这样才能在金融市场中赚取理想的投资收益。对于证券投资前期风险评估之后,投资企业或个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编制一套合理的证券投资方案,并且在投资活动阶段严格执行好每一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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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更多的投资者把资金投资到证券市场中,在于证券投资的方式灵活、收益较高。但证券市场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而这些不确定因素会造成不同类型的风险。本文着重分析证券投资风险的原因,得出投机行为加剧市场的不稳定性和个人投资者盲目投资扰乱环境等造成了投资风险,并根据这些不同的原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证券投资;投资风险;风险防范
一、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
证券投资风险就是投资者在投资期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就其性质而言,可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1.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可能性。系统性风险的来源主要由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等宏观因素。(1)政策风险。政策性风险是指由于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而对投资收益带来的风险。如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1%调整为0.3%,两市股指跌幅均超过6%。同时一些间接的政策变化也会产生一系列风险,如房地产市场调空政策的出台会影响两市房地产股票的波动。(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利率变动使货币供应量发生变化,影响证券的供给和需求关系从而导致证券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利率的调整与股价的波动有着密切的关系,给股市带来了很大的利率风险。(3)购买力风险。物价变化导致资金实际购买力的不确定性,称为购买力风险,或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较高且持续一段时间后,会使整个经济形势变得不稳定,风险增大。通胀还会直接降低投资者的实际收益。(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证券投资活动中最普遍、最常见的风险。市场风险指由于市场行情势头的变化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市场周期循环、资金的供求变化、市场的季节变化、市场预期等都影响市场行情走势。
2.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指由非全局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可能性。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市场销售、重大投资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公司的股价走势。(1)经营风险。企业内部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不注重技术更新,竞争实力下降;不注重市场调查,不注重开发新产品,满足现状;销售决策失误等,引起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相对下降,使企业产生经营失败的可能性,这种风险是个别的、可以规避的风险。(2)财务风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利率变动风险,利率变动增加成本风险,再筹资风险等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影响到企业的收益。(3)信用道德风险。上市公司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隐瞒公司经营状况或故意散布虚假信息尤其是虚假财务数据的编报等,来达到发行上市或骗取投资者投资的目的。
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的对策
根据上述证券投资风险及其成因分析,系统性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产生影响,不能进行回避和分散,而非系统性风险是某个产业或企业独有的风险,可以通过有效的措施分散这类风险。下面主要针对非系统性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个人投资风险防范。在证券市场上,庄家如大鲨,散户如鱼虾,稍不小心就会被庄家吃掉,个人投资者经常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因此,在防范风险上,个体投资者(即散户)尤应警戒,不断充实自己。(1)要量力而行,理性看待高风险。在进行证券投资时要量力而行,切忌借入资金进行投资。另外还应理性看待高风险。当一些个股在短期内以涨停板跳跃式上涨时,投资者就一定要注意风险,若有投资者在高位追涨,定会被套牢。(2)运用证券投资组合,分散风险。进行证券组合投资应遵循如下分散风险原则:a.所购证券的发行单位要分散;b.公司所属行业要分散;c.证券种类要分散;d.证券投资期限要分散。对于投资者而言,应根据证券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做到四个“分散”,定能降低证券投资的风险,保障投资利益。
2.加强上市公司的监管。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人在股票发行与交易中的行为,督促其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批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主要内容是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是投资者分析的主要依据。临时报告包括常规公告,重大事件公告,收购合并公告,股东持股变动公告等,主要是在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向公众投资者批露相关信息。
3.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立法、执法。要规范证券投资市场,从客观上说,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严格的监管法规,规范上市公司、监督过度投机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我国立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法律体系比较健全,各法之间衔接性很强,且奖罚分明,既体现了对经营者的监管,也体现了对监管者的行为进行约束;(2)突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他们对证券市场的信心;(3)针对性强,突出了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市场服务机构等进行分行业监管的原则;(4)证券法规的形成超前于证券市场的形成,防患于未然;(5)法规的内容既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严肃性,又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增强其适应性。
三、总结:
通过对证券投资风险的剖析,我们对投资中所要面临的风险有了具体深人的了解。在投资中我们将这些防范风险的基本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未来的投资活动中摸索出一套更加完善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一定会达到投资收益最大化,投资风险最小化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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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的风险。(1)市场方面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指证券市场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证券发生价格上的变动风险。证券市场是千变万化的,可以影响证券的供求关系,例如货币供应的紧缩、政局的动荡、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以及大众投资心理的波动等,这些都有可能引起证券市场的变动,从而引发市场风险的发生。(2)政策方面的风险。每个国家的金融市场都与本国的经济、政治、财政、投资以及外贸等情况紧密相连,因此国家有关政策的出台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证券价格的变动,容易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3)其他方面的系统风险。以上三种风险是主要的投资系统风险的表现,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风险,例如入市资金的结构风险、汇率风险等。
2.非系统的风险。非系统风险也被称为特殊性风险,它是指一部分证券的收益由于不确定性的因素导致证券的收益存在风险。而这些不确定性的因素只是对一部分公司有所影响,因此不会与证券市场的整体变动发生系统性的关联。()信用方面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可以称为违约风险,主要是指证券的发行人无法在证券到期时还本付息,因而造成了投资者投资损失。证券投资的信用风险主要受发行者的盈利水平、经营能力规模以及事业的稳定性等方面的影响,甚至可能会在发行者资金状况不佳的情况下有违约或破产的可能性。(2)经营方面的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商业活动所具有的商业风险,是上市时公司的管理者与决策者由于经营中出现的失误让企业和投资者遭受风险的可能。例如,市场预测、技术更新以及投资决策方面的失误,都会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3)财务方面的风险。财务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企业资本的不合理而带来的风险。企业经常会采用负债经营作为一种经营手段,从而进行更好、更大规模的企业运作,具有一定的杠杆效应。企业负债的资金比例越大,其财务作用就越大,但在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下,投资者和企业自身的收益都会急速下降,这时如果负债过多就容易引起资本结构的不合理,同时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就随之变高。(4)价格方面的风险。价格风险主要是指产品的价格变动给企业造成的风险。而企业的产品价格风险主要由成本因素和市场竞争造成的。
二、组合证券投资系统风险的防范措施
1.系统风险的分散。在股市的操作中,可以将投资的鸡蛋放进不同的篮子里,利用投资的不同组合方式来获取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可以将投资的资金进行适当的分散,选择多家公司的股票,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降低投资风险。其次,还可以选择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公司股票,因为在同一社会经济发展中对不同行业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此损彼益,进而有效地分散投资的总体风险。另外,也可以利用季节的变化进行投资的阶段性选择,由于某些股票的价格会受到季节变化的影响,因此投资要掌握和理解投资的淡旺季,有效降低投资的风险度。
2.系统风险的防范。(1)有效降低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干预作用。市场并非是万能的,也会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如果单靠市场的自由调控作用难以对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和优化,所以政府需要选择多种方式对证券市场进行调控,并且把握调控的力度。(2)加强对证券投资的法制建设和监管。证券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部分,具有复杂的经济体系,因此它的运行和发展需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只有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参与下,才能实现对市场主体的调节和规范作用,避免法律上的灰色区域,进行更有效的监管,杜绝证券市场中出现无序竞争的现象。(3)对机构投资者进行有效的培养。从证券投资的主体来看,个人投资者的比例要远远大于机构投资者,这种悬殊的比例突出了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因为机构投资者具有信息、资金上的优势,在投资上具有一定的带头作用,如果大量的个人投资者盲目跟从就容易导致投机风气的盛行。所以,要有效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培养和教育,并有效发展证券投资基金。
三、组合证券投资非系统风险的防范措施
从理论上看,对投资资金的均匀分配构建组合可以有效规避非系统性投资风险。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既利于强化组合投资的管理,也利于对系统性风险的规避。因此,需要对证券市场当下和未来的发展情况以及不同行业的变化有一定的了解和预测,进而对组合投资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以获得更高的证券投资收益。
1.分散投资的对象。证券投资者可以把投资资金进行分散组合,分别用于股票和债券,并且在购买股票的时候,要针对不同企业和不同的行业进行,进而可以有效规避由于某个企业或行业的亏损而造成个人投资的损失。
2.分散投资的地域。同样的市场、经济、政策以及赋税等因素对不同区域企业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企业的业绩也会存在很大的差距,从而企业股票在市场上的表现也不尽相同。所以,作为投资者可以跨地域进行证券投资,把资金分散化投在具有较大获利前景的地区企业上,这样才能有效降低组合证券投资的风险,以获得最大的收益。
3.分散投资的期限。投资者可以在投资的期限上采用分散的组合方式,将投资的资金分成几部分,分别进行不同时间长度的证券投资,从而减少由于股市波动造成的收益损失。
四、结语
【关键词】博弈论 证券 金融监管
一、我国证券投资行业发展现状
截止2011年12月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9家,总资产规模1.57万亿元,平均每家证券公司资产144.04亿元。现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一系列特定风险控制指标。从2011年数据来看,全部证券公司净资本总额为4634亿元,同比增加7.29%。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为73.5%,高于监管层规定的40%的下限;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为49.31%,高于监管层规定的8%的下限;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为67.07%,高于20%的监管下限。证券业经营风险控制较为良好。?譹?訛
二、证券企业主体与监管者目标分析
在证券投资基金监管问题的博弈分析中,两个行为主体分别是行业监管者(在我国主要指证监会等管理机构)和从业者(基金管理者)。以下简称为监管者和管理者。监管者和管理者都符合理性经济人假设,即两者都在监管博弈中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
(一)基金管理者目标分析
证券企业主体,即模型中的管理者关心的是企业自身(股东)的经济收益和企业声誉,收益越高,声誉越好,效用越高。
管理者(manager)接受证券投资者委托从事证券资产管理和运作,其效用函数包括基金资产规模S(scale)、基金收益(含合法收益和违规操作等非法收益I(income)和企业声誉R(reputation),公式表示:Um=Um(S,I,R),其中:>0;>0;>0。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管理者实际上并没有激励在意证券投资者的收益,只有当投资者获益的同时能够使自身效用提升时,才会有足够的激励去提高投资者的收益。因此,事实上管理者有可能通过违规操作而追求超额收益增大了收入I,获得超额效用E(exceeding),但如果这种行为被监管者查出,则要面临处罚,因此产生效用损失P(punishment)。
(二)行业监管者的目标分析
监管者(regulator)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证券投资市场的公正为目标。投资者利益不受侵犯的程度越好,市场越公正则其效用越高。监管者的效用函数可用Ur=Ur(HI,F)来表示,HI代表证券投资者收益(holders income),F代表市场公正程度(fairness),其中>0,>0。
若监管者选择不监管而管理者违规操作,则监管者会有效用损失L(loss),若选择监管而管理者违规被查处,则可以获得罚款P。
监管者虽然会追求上述两个目标,但由于监管需要付出成本C,因此监管者可能会在监管与不监管之间进行权衡选择,只有当监管得到的收益与付出成本之差大于不监管时的收益,才会选择监管。
(三)监管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
监管博弈双方都可以预见到对方的策略和行为,而双方的目标又不可调和,不存在合作的可能,因此是一个完全信息不合作同时博弈。
博弈双方支付矩阵如下:
表1 监管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
三、基于博弈论的对监管体系原则的探讨
(一)基于博弈论的对监管博弈双方的均衡分析
如表1所示,博弈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均衡:
(1)当监管者选择不监管时,管理者违规的收益大于不违规的收益,Um+E>Um;
(2)当监管者选择监管时,管理者违规的收益与不违规的收益取决于E和P的大小,当EP>0时,管理者仍然会选择违规;
(3)当管理者选择不违规时,监管者选择不监管以节省监管成本C;
(4)当管理者选择违规时,监管者选择监管与否取决于不监管的损失L和监管的效用收益P-C,当Ur-L>Ur-C+P时,监管者仍会选择不监管。
1.设监管者选择监管的概率为pr,则管理者不违规的期望收益为:
Um1=(1-pr)Um+prUm=Um;
管理者选择违规的期望收益为:
Um2=(1-pr)(Um+E)+pr(Um+E-P)=Um+E-prP;
令Um1=Um2,解得E=prP,即当违规带来的收益与可能遭遇的罚款的期望相等时,管理者选择是否违规的收益相同,当处罚P更重时,管理者倾向于不违规。
2.设管理者的违规概率为pm,则监管者不监管的期望收益为:
Ur1=(1-pm)Ur+pm(Ur-L)=Ur-pmL;
监管者选择监管时的期望收益为:
Ur2=(1-pm)(Ur-C)+pm(Ur-C+P)=Ur-C+pmP;
令Ur1=Ur2,解得C=pm(P+L),即当监管成本与监管后可能带来的期望效用相等时,监管者选择是否监管的收益相同,从式中可以看出,监管成本C越高,监管者越倾向于不监管,即pr会越小,从而使管理者越倾向于违规。
(二)监管原则的提出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监管博弈的最终均衡主要取决于两个变量,即监管者的监管成本C的大小与管理者违规被查处时面临的处罚P的大小。当监管成本C过高时,会导致监管者倾向于不监管,助长管理者违规的意愿,容易导致市场的紊乱,投资者权益不易受到保护;而当违规处罚P足够高时,管理者违规风险过高,会倾向于遵守市场秩序,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监管者需要寻求多种可以有效降低监管成本的途径,来对基金管理者进行监管,以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正常秩序,可能的途径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完备市场信息、推进行业自监管体系建设、引入市场风险规避机制等;另一方面,对于违规的证券投资企业主体,要明确处罚标准,从重从严处罚,使证券投资企业通过违规获得收益的可能降到足够低,减小其违规的激励,从效益获取的可能上堵死其违规的可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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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风险投资组合;资本市场线;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竞争性市场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投资者提供了越来越多的获利机会,进行证券投资是主要的投资方式之一。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收益,或者说是为了获取最大化的收益,而这里面同时也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要获取较大的收益,就要冒较大的风险;而冒较小的风险,获取的只能是较小的收益。风险和收益是一对矛盾,这是自利行为原则和双方交易原则下投资者市场博弈的结果,任何投资者都必须充分树立风险意识,即怎样解决风险和收益之间的矛盾。其最终的决策结果应该是寻求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风险是指未来经济活动结果的不确定性,我们可以将风险总体上划分为两大类: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只对某些行业或个别企业产生影响,系统风险亦称市场风险,它对整个市场所有企业都产生影响,如经济周期的波动、利率的调整、通货膨胀的发生等。针对这两种风险,投资者应该如何应对呢?基本的做法就是通过投资组合来分散非系统风险,通过提高风险报酬来弥补系统风险带来的损失从而达到期望的报酬率。笔者将从这两个方面来论述证券投资组合中风险与收益的权衡问题。
一、非系统风险
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投资者经常将一部分资金投放于无风险资产(如购买国债),将另一部分资金投放于风险资产组合以获取更高的报酬,此时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怎样组合才能获取最高的报酬呢?
假如投资者将全部自有资金都投放于无风险资产,那么他至少可获得无风险投资报酬率,当然这是一种极端的做法,通常投资者会考虑将多少资金投放于风险资产以获取较高的报酬。假如有x比例的资金用于风险投资,以Rf表示无风险投资报酬率,以Rp表示风险投资报酬率,则预期报酬率E(R)=Rf (1-x)+Rp x, 亦即E(R)=Rf+(Rp-Rf)x, 在风险特定的情况下,投资者会去追求(Rp-Rf)的最大化,即风险溢价的最大化。而最优的投资机会线就是我们所说的资本市场线(CML),即投资组合直线和风险投资组合有效边界相切时的直线,这就在理论上解决了决策的问题:投资者要想获得最高的报酬就应该沿着资本市场线投资。当然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多大比例的资金投放于风险资产:保守的投资者可能会将更多的资金投于无风险资产,冒进的投资者可能会将更多的资金投于风险资产,或将全部资金投于风险资产,甚至还会以无风险利率借入资金投于风险资产。
当然,事实上投资者很难确定单位风险下哪一种投资组合的单位风险溢价最大,从而难以找到最佳的投资组合,但资本市场线仍然为投资者指明了决策的方向,笔者愿意对此作出积极的展望:伴随着证券市场监管的推进、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和弱势有效市场向强势有效市场(竞争性市场)的演变,“信息失灵”和“市场失灵”得以更好的抑制,资本市场线对于投资组合的决策价值将会得以更加充分地体现。
二、系统风险
我们假设投资者已经通过足够的投资组合将非系统风险分散掉了,面对市场风险,投资者会通过得到系统风险溢价来达到预期的报酬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不需要确定单个证券期望报酬率的情况下能够确定风险资产的有效投资组合,这无疑为持有多项风险资产投资的决策者提供了决策的方法,并使决策变得相对简单。在公式E(R)=Rf+€%[(Rm-Rf)中(Rm为市场投资组合的平均报酬率),在无风险利率Rf和市场投资组合的平均报酬率Rm确定的情况下,€%[作为衡量风险投资组合市场风险的指标成为决策的关键。€%[的确定对于投资者绝非易事,通常证券市场基于历史数据来估计€%[,在宏微观经济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应该是合理的。转贴于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对于投资者的决策究竟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莫衷一是。因为模型的建立本身是基于一些假设的:(一)投资者可以按照竞争性市场价格买入或卖出所有证券,并且不考虑税收因素;(二)投资者可以按无风险利率借入和贷出资金;(三)在确定风险的情况下,投资者会按资本市场线投资选择报酬最高的投资组合;(四)对于证券的风险、相关系数和期望报酬率,投资者具有同质的预期。
“竞争性市场”的建立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面对同样的信息,由于决策者对信息的解读和判断存在差异,要达到同质预期是难以实现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实际运用中受到了限制,但其本身里程碑式的意义却是不容否认的,它科学地将风险和报酬的内在关系描述出来,建立起风险投资组合和市场组合之间风险和报酬的最佳权衡。笔者相信,随着国内国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必将在投资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曾勇.组合证券投资与资本市场研究[J].科学出版社,2007,(7).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过去一直没有买空机制,缺乏进行对冲和套利的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相关法律对私募基金的缺失,这些都使国内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演化过度到如乔治·索罗斯(GeorgeSoros)的量子基金(QuantumGroup)困难重重。虽然近期推出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都将拉近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对冲基金的距离,但是目前法律法规对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运作在以下方面还存在相当的限制。
一、金融期货和卖空机制的缺失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从对冲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
海外之所以将此类投资于证券及其衍生工具的私募型基金称之为对冲基金;是因为这些基金在最初都采取了对冲的交易方式规避市场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天我们所谓的对冲基金并非都采取对冲手段,但如果完全不能进行对冲交易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很难称得上是对冲基金。建立投资组合可以降低非系统风险,却不可以消减系统风险。目前我国股市价格波动幅度大,系统风险约占市场风险的65%,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大部分只占30%,因此,对国内股票的系统风险进行对冲十分必要与迫切。在债券市场上,由于国内还未实行利率市场化,债券的收益率波动较小,还未形成对债券类对冲工具的强烈需求,但是利率市场化是中国金融开放与创新的必然趋势,对这方面工具的需求也将日益暴露出来。由于缺乏金融期货等对冲工具及卖空机制,国内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只能在单边上升市场中获利,而在证券市场的单边下降趋势中无法规避系统风险带来的损失,不能如同海外对冲基金一样,在双边市中同时获利。表1对不同类型对冲基金的波动率进行了比较。
从表1可以看出,采用了对冲交易规避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对冲基金,除做空倾向基金和新兴市场基金外,其他的收益波动性都远不及标准普尔指数基金,而它们的Sharpe指数却基本高于标准普尔500指数基金。
由图1可以看出全球对冲基金的收益率虽然没有明显优于标准普尔500指数,而且在1998年到2002年之间还低于普尔指数,但是从1999年开始却优于道琼斯全球指数,且它的波动性远远小于标准普尔500指数与道琼斯全球指数。
由于不同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人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策略不同,目前海外就对冲基金种类愈加细分,有许多种类的对冲基金与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一样不采用对冲手段控制投寸、锁定风险。不同的是,国内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长期以来受制于缺乏可用以对冲风险的卖空机制和金融工具,如股指期货和债券期货等,无论私募基金欲采取何种投资策略,在客观上都不允许其对证券组合的系统风险进行对冲。图2是2001年7月底到2006年12月底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收益率与新华富时A指的比较。
和海外的情况相同,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收益率的波动性也小于大盘指数,但是,由于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缺乏海外对冲基金规避风险的对冲工具,因此其较海外对冲基金经受着更大的波动性,同时,当系统风险到来时只能被动地接受损失。
2006年推出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即将问世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填补了国内无对冲机制和对冲金融工具的空白。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办理融资融券业务以对冲基金资产中的部分股票、共同基金和债券的风险头寸,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推出使我们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部分成分股票的系统风险进行对冲成为的可能。由于国债“327”事件,国内的债券期货迟迟未再推出,因此,近期想要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债券的利率风险进行对冲只能通过融资融券。无疑,融资融券和金融期货的陆续推出,通过允许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部分种类金融资产的风险进行对冲,使国内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逐步向真正的对冲基金演进。
二、不完全的卖空机制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难以发挥对冲基金的高杠杆效用
从组织形式上来划分,我国目前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契约型,主要是指通过契约的形式维系各参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私募基金形式。另一种是合伙型,通过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共同出资,形成合伙性质的组织形式来运作。再一种是公司型,是通过按《公司法》成立的投资公司来协调各参与人之间关系的私募基金形式。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出台前,以上三种形式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都难以通过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来放大自身的投资杠杆倍数。契约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只能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个人除开立了住房、汽车、消费和助学贷款外,只允许个人以凭证式国债做质押贷款。对于合伙与公司型的企业法人,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其通过不动产的抵押和动产的质押来发放贷款,如凭证式国债、股权和股票的质押贷款。但是对于经营高风险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人来说,其很难满足银行的其他要求,因此,合伙与公司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人要获得银行贷款以进行杠杆投资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几乎是不可能的。2005年,Van对冲基金国际顾问公司统计了截至2004年底各种不同类型对冲基金,在投资过程中通过卖空交易使用杠杆放大倍数的程度,调查的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海外对冲基金通过卖空机制使用杠杆的倍数一般在两倍以下,但也有30%的对冲基金的杠杆倍数在两倍以上。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时,保证金比例都不得低于50%,这一细则将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杠杆倍数控制在两倍以下,限制了基金根据自身投资策略缩放杠杆倍数的自由度。考虑到国内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仍处于试点起步阶段,随着证券公司控制风险能力的增强,业务发展的成熟,保证金比率有可能逐步下降,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可控杠杆倍数将放大。
三、资本项目的不完全开放使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难以涉足国际金融市场
在我国的资本项目还没有对外完全开放之前,唯一能以境内资本合法投资海外资本市场的也只有合资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DomesticnstitutionalInvestors,QDII),目前获批的机构只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和全国社保基金。国内经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短期内要想合法涉足海外资本市场几乎不可能。而在美国等一些发达金融市场中,正是由于开放的资本项目,才会产生游走于国际资本市场的索罗斯的量子基金和坚持在全球金融市场进行价值投资的巴菲特。图3是Van对冲基金国际顾问公司对1995年到2004年国际对冲基金种类占比的统计。
图3中全球宏观型对冲基金和新兴市场型对冲基金都是主要将投资定位于全球金融市场的对冲基金,且其他类型的对冲基金对海外资本市场的投资比例也不可小觑。只能投资于国内金融市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受一国经济、政治和法律法规的影响较大,无法通过分散投资于不同市场规避这些风险。不完全开放的资本市场也是障碍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为真正的对冲基金的一道门槛。
四、法律法规的空白不能保障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海外对冲基金相同的合法地位
1949年,世界上第一只对冲基金在美国诞生,半个多世纪后,美国依然是世界上对冲基金经营最活跃、法律法规最健全的国家之一。在美国,并没有通过专门针对对冲基金的法律,而是利用涉及投资行业的多项法律法规中的豁免条款给予其合法地位与相应监管的,即满足豁免条款的对冲基金可以免于如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及向公众披露基金信息等一系列共同基金必须遵守的条款。这些豁免条款主要包括对投资者的人数、资格及销售渠道的限制。涉及规范与保护对冲基金的美国法律主要有1933年的证券法、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1997年的税收减免法案、1936年制定,1974年修订的商品交易法及各州的蓝天法等。
在国内,有关证券投资的所有法律法规都没有对私募基金给予明确规定,2003年颁布的《基金法》也只是在附则中提到“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机构,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对象财产委托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定。”这虽然给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化留足了空间,但是仍然让其游离在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2005年之后,国内出现的与信托投资公司合作推出的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是依照有关法规设计运行的一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模式。这种模式最大的特点是解决了客户资金安全的问题。作为资金信托产品,其由信托公司(信用受托、投资监管)、证券公司(专项证券账户监管)、商业银行(专项资金监管)、地方银监局四方进行监管。正常的交易操作程序分为研究决策、下单交易、资金清算、利润分配等几个环节,这些环节分配到不同的法人主体去做,互相制约。虽然效率低一些,但是却可以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由于这种机制很好地解决于信用风险问题,投资者资金安全有保证。实际上,在这种私募基金信托中,信托公司的角色已发生变化,在以往的证券信托计划中,信托公司既做受托人,又做投资者,在操作中难免会出现利益输送问题。而现在,信托只承担受托人和信托结构设计工作,把投资者角色让给了专业私募基金经理。信托公司的定位也从以往的操盘者,变身为某种意义上的监管者。这些信托产品基本是按照海外对冲基金模式来设计和操作的,现在只缺沽空交易。将来国内股指期货推出后,就有沽空手段了,这样将成为完整的对冲基金。
(一)证券投资方案资产配置的意义就是把各种各样的资产所获取的利润与投资者的喜好放在一起,并组合成最佳形式,证券投资的最基本的意义就是优化资产配置,建立可观的优化配置确定最有效的投资组合,通过合理的控制风险获得最可观的利益。作为金融投资而言,必须对全球的经济节奏了如指掌,只有知己知彼才会做到万无一失。对于目前的购买者而言部分购买者对于自己的判断能力具有过高的自信心而成功概率却并不乐观,所以就要求对信息的判定仔细斟酌,隔离效应、动量效应损失厌恶和后悔厌恶都是其中出现的现象。还有就是心理账户是投资人自己大脑中的一种自我判断,投资市场中还有羊群效应这都是需要改变的。
(二)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证券投资方式被分析成几种类型,对于基本分析来,是以传统的分析经济理论当做基本思想从而进行分析,并且以当前的企业价值形式进行仔细研究,从而分析企业的价值对证券的影响,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目前的证券价格做对比进行分析,其次要有技术指导作为指导,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等设备对当前一段时期的形式作图分析其变化频率等。并且实时的听取相关专家的证券分析等,只有对证券交易进行全面的掌握才能够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的风险性与其带来的利益是相对的,风险与效益相并存,只有进行充分的“备战”,才能够在“战争”中取胜。
(三)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分为两类,证券投资市场的也必须通过买卖才能够进行市场形式的体现,在一级市场当中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对于二级市场就是证券发行以后转让流通的市场,证券行市就是证券买卖的价格,它等于预期的当期证券收益与市场利率之比。其根据当前交易形式的不同还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店头交易市场。但是两者的交易并不能够进行互相之间的渗透。每种证券的安全性都不相同,投资者必须在选择证券之前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在进行购买,以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目前市场上越来愈多的职业分析人员,他可以对消费者购买的证券进行分析并从中赚取提成。
二、证券投资研究
(一)投资规划如今在西方证券业发达的国家已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基金绩效理论体系。
投资是企业重要的财务活动之一,它通常就是企业在证券部分投入部分资金已获得更大效益的方式,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当中包含实物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就是用现金或是固定的资产进行投资而间接投资就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进行投资。对证券的规模正确的处理和合理的进行投资会对企业的良好发展产生重大的意义。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是一种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被提出的理论证券投资决策方法。其方法是将投资风险与投资的收益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在避开风险最大基础上进行收益。
(二)决策方法全球资产管理行业趋势表明,相比区域、规模和风格配置,行业配置策略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对于证券投资的方法来说,是将投资收益与风险相联系,并且对其进行综合分析,权衡利益的大小,最终进行证券的妥善处理证券投资决策方法。
对于证券来说都不宜长期持有,要适时的进行出手,对于持有者还有秉着本金安全的基础思想,股票是相对具有风险的,证券相比之下是更安全的选择。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对于证券分析的工具之一,对于资产定价模型可以对证券的期望报酬进行判断,计算好其价值并对投资方案进行选择。
(三)风险性证券投资当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着风险,但是其中又包含了系统风险和非系统的风险。
系统风险就是不可避免的市场风险,是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风险,可能会导致通货膨胀等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但是这都是在决定参与证券活动中不可避免要承担的,其次就是非系统的风险,这种分先就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消除进行最小程度的减小风险。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四)证券投资的价值形式经济是拥有自己的周期的,有行业轮动周期,在特定经济环境下回出现的特定现象,对于资产配置而言,要对所购买的证券进行了解,资产可以答题分为三个方向,
第一类是资本资产第二类是非耐用可交易的资产,第三类就是保值类资产例如古董等,房地产就处于多种的结合体,在选择之前要对资产的每月收益的动态分布图进行分析以及波动率是否稳定。
首先,保监会关注到原先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保险公司的发展现状。修订前的《保险法》以及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比较严格和具体,特别是不允许保险公司直接进入股市和控制投资基金比例等规定,在证券市场投机严重、波动幅度大、缺乏避险衍生工具的情况下,有效地避免保险公司在股票投资中可能遭到的损失,保证了保险公司资产的安全。但对保险投资审批和核定限制过严,也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其次,推出这些举措说明,保险监管力量和监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现在监管部门有能力对保险公司的庞大资产进行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保险自身发展要求、符合证券市场发展规律的引导和监管,让保险公司在宽松的环境下放开手脚进行自主的资金运用。
再次,推出这些举措,也考虑到了我国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水平正在提高。《保险法》生效以来,各家保险公司对投资逐步重视,已积累了一定的投资管理经验。公司内部投资管理体制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熟悉证券市场的人才也在逐步增加。特别是允许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以来,保险公司投资人员通过市场锤炼,积累了基金投资经验,基本上熟悉了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风格和投资状况。保险公司已经有能力分析证券市场形势,把握投资证券基金的机会。对国债和企业债券的投资,也具备了更强的把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