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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电子商务的支付现状相对比较有条理性,再有制度系统是由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管理货币转移的法规以及实现支付的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的,用来清偿经济活动参加者在获取实物资产或金融资产时所承担的债务。因此支付系统是重要的社会基础设施,是社会经济狼嚎运行的基础,特别是中央银行的高度重视。
目前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可以分为四大类:大额支付系统、脱机小额支付系统、联机小额支付系统和电子货币。
1、大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银行间大额资金转账,通常支付的发起方和接收方都是商业银行或在中央银行开设账户的金融机构。现在的趋势是,大额系统通常有中央银行运行,采用RTGS模式;处理待机转账,当然也有欧私营部门运行的大额支付系统,这类系统对支付虽然可做实时处理,单要在日终进行净额资金清算。因此大额支付系统中的风险管理特别重要。
2、脱机小额支付系统:主要指ACH(自动清算所),只要处理与现授权的定期贷记(如发放工资)或定期借记(如公共设施激费)。支付数据已磁介质或数据通信方式提交清算所。
3、联机小额支付系统:指POSEFT和ATM系统,其支付工具为银行卡(信用卡、借记卡或ATM卡等)。2和3两类小额支付系统,主要特点是金额小、业务量大,交易资金采用净额总算。
4、电子货币:泛指正在出现或构想的各种零售支付方式。按国际上权威经融机构组织的定义,电子货币产品被定义为“预付”类电子支付工具,其中存放着消费者可使用的资金或币值(例如游戏币等)。可分为基于卡、基于软件的两大类。电子货币为现金支付工具即子形式的现金,代替目前的货币和硬币。目前非现金支付属于访问工具,其功能允许工具持有人访问其在银行的账户。
二、电子支付与网上支付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使支付系统建设了新思路,对电子支付系统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新评论:电子支付系统是实现网上支付的基础。
首先,电子支付系统并没有改变银行支付结算的基本结构和过程。电子支付、企业银行等都是建立在封闭的专用网中,银行结算都是发生在商品交易完成之后;二而网上支付则是与网上交易紧密结合、互为条件的。网上交易不确定,网上支付就不会发生,而网上支付不进行,网上交易也就不能够完成。
其次,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系统为条件的。以电子购物中普遍应用的银行卡结算为例,持卡人在网上确定购物意向后,支付指令是由商场支付网关、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送往发卡行处理中心授权、扣帐,然后将信息返回商户,完成交易;银行卡授权、扣帐信息及最终资金清算又需要通过银行电子汇兑、电子联行清算系统来完成。
再次,网上支付是互换的,使得原本只有企业才能直通银行的电子支付方式,由互联网为个人、家庭开辟了连接银行的渠道,并且使个人和企业不再受限于银行的地理环境、上班时间,冲破了空间距离和物体媒介的限制,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支付结算。
三、电子商务支付现状中的法律与资金缺陷
电子商务和网上支付的发展潜力巨大,具有诱人的发展前景。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尽管电子商务和网上支付目前不可能完全替代传统的商业贸易支付方式,但我们也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循环渐进的在我国开展电子商务和网上支付活动。当然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当前情况的确可以解决电子商务网上支付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仍然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下主要问题:
1、法律问题
第三方支付模式不仅仅提供技术平台,他停工的服务其实类似预结算业务。根据我国的规定,结算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才能从事。任何一个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都会试图确立自身是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由于涉及类似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而在交易中的很多法律问题对设计类似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都没有明确的立法加以规范。除此之外,中国电子商务领域尤其是电子支付方面的立法还有很大面积的空白地带。
2、资金吸存的隐患
关键词:现代职高生;服装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G633.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5962(2013)03-0001-01
1前言
20世纪80年代,整个世界的服装产业开始向第三世界国家转移,当时的整个服装行业分为三个层次:1、术支撑型 2.资本运作型 3,劳动密集型。所以,当时就读服装专业的职高生接触更多的是基础及实践课程,只要掌握基本的服装工艺,就能就职于服装工厂或公司担较好的工作岗位。
但经过充分的市场孕育,以及供大于求的服装产品的出现,在90年代,中国企业开始了资本运作品牌的时代,从零售价位上拉开档次,以获取不同消费层次的目标人群。经过品牌的运作,一部分企业开始集团化。所以到90年代,只会工艺的职高生已经跟不上服装集团化的变迁,很多学生毕业后只能就职于最底层的工作岗位,发展前景渺茫。
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重重压力之下,我国服装产业出现纷纷寻求电子商务化的模式,以突破重围的重要变化。在这重大变化发生的同时,一批家庭条件优越,有机会接触现代化科技的现代职高生已经懂得为今后的就业道路寻求一条新道路,那就是电子商务。
2服装行业渠道变化对职高生就业的影响历程
2.190年代前服装行业渠道
90年代前服装行业以供销体制、百货业及批发市场为主,发展空间相当巨大,当时职高生能够在服装行业里选择做基础售货员,对新兴的百货行业还能选择做代销商或批发市场的批发商等等。90年代,需要大批就业者去支撑这个产业的兴起,职高生在服装行业的就业选择随心所欲。
(1)供销体制:
供销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受当时物资匮乏的影响,凭票供应或限量供应成为一大特点,从城市到农村的供销商店,是服装产品的主流销售通道。
(2)百货业
百货商场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兴起,当时经营的方式是向服装厂家采购商品或者代销商品经营,当时的服装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基本达到了供需平衡的状态。由于交通和物流的影响,这些百货业态集中在县城或城市,这是服装行业发展的一个初级阶段。
(3)批发市场的兴起
随着江浙、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珠三角特区的建立,大量低价格的服装产品开始涌现,此时销售渠道明显不能消化这些产品,批发市场就应运而生,批发市场终于打通了城镇和农村的通道,通过一批到二批,最终到零售店里,农村市场被激活。服装消费的空间陡然猛升,催生了一大批服装厂的诞生。
2.290年代后服装行业渠道
90年代后,服装品牌观念逐渐强化,服装也向集团或公司化发展,服装行业的基础工作人员已经逐渐饱和,需要的是大批管理上的人才或者是在这个拥挤的服装行业冲出创新的道路来,于是,学习基础技能的职高生能就职的只能在管理以下的工作岗位,他们只能利用自身的现代条件,去接触新新产物,学习电子商务。
(1)专卖店:
90年代,受服装行业供大于求的影响,品牌运营的理念开始产生。国际品牌逐渐进入中国,更加加快了中国本土品牌建设的步伐。本土品牌开始自谋经营店面,称之为品牌专卖店,品牌专卖店又促进了城市黄金地段的效应,通过品牌化的运作,让消费目标进行了再一次细分。
(2)电子商务化:
发展到21世纪,电子商务已经进入了各领域,尤其是在服装行业得到了明显的体现,阿里巴巴、淘宝的诞生,让服装业从传统渠道走向了虚拟的网络经营中,随后电子商务化也开始进一步细分,PPG、凡客、梦芭莎、麦网等专业服装销售平台也开始运营,到了2010年,服装行业的电子商务的品牌化建设也开始小试牛刀,如宝鸟、ERQ等品牌商城的建立,预示着服装行业渠道的风云巨变!
(3)电子商务时代的多元化分销:
虽然电子商务时代在服装业上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渠道多元化仍然是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年龄结构的原因,上网群体特别是网购群体绝大多数集中在70后80后90后,所以传统渠道仍然是不可替代的。
3国际背景下的中国服装业电子商务化之路
3.1消费群体目标定位:
中国地域广阔、发展水平的差异性极大;国内最发达的三个城市,比如北京、上海、深圳的人均GDP是的10多倍。所以不仅仅是传统渠道服装业消费者群体定位开始差异化,服装行业的电子商务也是这样。
在随后五年的服装业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定位将会更加细分化和个性化。
3.2电子商务的渠道联盟:
在服装业,电子商务开始进行渠道联盟和整合,目前淘宝和全国城市门户网站开始展开了互利合作,而一些品牌商城也通过CPS和返利的模式和购物类网站开展合作,这些渠道联盟是双赢甚至是多赢的。
3.3传播和推广手段:
服装的电子商务化,仍然离不开传播,鉴于消费者主要是网购群体,所以还是着手于网上传播,您的品牌,决定了你的推广媒介。可以根据你定位的消费者群体的年龄层次和喜好,而上相应的网站去推广你的服装商品。
4现代职高生在服装业电子商务化下的发展趋势
4.1现代职高生是电子商务的重要推动群体:
在信息强大的21世纪,现代职高生无疑成为最大受益者,他们从小就开始接触电子产品,并一定程度上成为能熟练运用现代化产品的群体,他们推动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让网游、网购等成为主流的消费方式。运行电子商务的公司更希望运用一批了解电子商务,熟练电子商务流程的工作人员,这务必为现代职高生提供了庞大的机会。而同时,非职高生可能正在为高考而奋斗着。
4.2现代职高生是电子商务的运用推广主体:随着时代的推进,80后90后将成为主力消费群体,更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达,让交易变得傻瓜式操作,所以服装行业的电子商务化将是未来的潮流,互联网的销售渠道将成为众多企业必争之地。由于职高生的特殊性,他们有更多的课余时间去接触网络销售,更多的职高生拥有的是一颗聪明的脑袋,只是不喜欢运用到校园学习而已。于是,他们会选择将聪明运用到自己更喜欢及擅长的领域中去。开淘宝店,网络充值店,网游充值点等等已经成为职高生面临就业时的一大选择。既能逃避年轻的他们对社会的恐惧感,又能通过自己熟悉的网络方式和身边庞大近似的消费队伍进行推广以达到赚钱的目的。
4.3现代职高生是电子商务的建设开发主体:
电子商务方面,需要运用时间去研究钻研,现代职高生和普高的学生最大的区别是他们拥有更自由的生活时间,可以除开课本去接触新新事物,并投身于其中,有大把的精力活力和时间去学习电子商务,而且更早地踏入社会让他们多了一份工作历练,多几年的经验累积,无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无疑成为电子商务最大的建设开发主体。
5电子商务技术让就职于服装业的现代职高生重获新生
关键词 铁路客运 电子支付 创新
随着铁路的高速发展,铁路客运电子支付业务发展迅猛,2015年客运电子支付实现交易量14亿笔,金额约1700亿元,约占客票总收入的60%。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积极拓展铁路支付业务领域,是铁路部门响应国家“互联网+”计划,推进铁路行业与互联网融合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创新铁路服务方式,提升铁路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现有的铁路电子存在着支付方式不够丰富等局限,难以满足广大旅客的需求,影响了旅客体验,铁路客运电子支付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创新。
一、铁路客运电子支付现状
(一)铁路客运电子支付基本概念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通过电子终端,直接或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铁路客运电子支付是指旅客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旅客接受铁路客运服务向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货币支付的行为。
(二)铁路客运电子支付方式分类
1.按支付指令发起方式。(1)站点POS和TVM支付。旅客持银行卡在车站受理窗口、代售点窗口、TVM或其他渠道购票需要支付时,通过POS设备或银行读卡设备刷卡支付。(2)互联网支付。业务系统使用互联网调用电子支付平台网上支付网站,通过网上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实现电子支付。(3)手机WAP支付。旅客通过手机WAP功能,完成铁路相关业务的电子支付。(4)闸机支付。安装在铁路进站检票口的闸机可以受理中铁银通卡,完成旅客乘车的电子支付。
2.按实际结算方式。(1)银行卡直接转账模式。铁路电子支付平台已经实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行、中国银联直连接入,开展线上和线下业务。(2)第三方平台结算模式。第三方支付是指具有信誉保障、采用与相应各银行签约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和通道服务并能够实现资金转移和网上支付结算服务的机构。第三方支付将多种银行卡支付方式整合到一个界面上,负责交接结算中与银行的对接,使网上购物更加便捷。2013年11月,铁路客运电子支付平台新增支付宝付款渠道,截至2015年12月,支付宝已经成为铁路客运电子支付重要的收单机构,每日客票收入进款达上亿元。(3)电子现金支付模式。电子现金是一种以数字形式存储并流通的货币,它把用户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转换成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存放在以硬件形式存在的电子钱包里,具有安全、匿名、方便、成本低等特点。电子现金的脱机交易,利用加密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来保证电子现金的真实性。2012年7月铁路开通京津城际中铁银通卡的刷卡进站上车业务,截至2015年底银通卡已广泛应用于全国多个高铁车站,卡内电子现金账户支持持卡人在铁路指定的区段内直接刷卡乘车的脱机消费功能。
(三)铁路客运电子支付方式现状
铁路客运从2011年起陆续开通POS/TVM机银行卡购票、互联网购票业务、中铁银通卡刷卡进站乘车业务,交易量和交易金额逐年稳步增长,特别是2013年12306手机客户端的开放和支付宝付款渠道的开通以后,客运电子支付方式发生了结构性转变。2015年11月26日,铁路开始发售2016年春运火车票,40天的数据显示,互联网售票稳步增加,手机WAP售票量增长显著。电子支付主要方式为手机WAP支付,约占电子支付总交易量50%,其次为互联网购票,约占47%,其余支付方式分别为POS机支付和TVM购票。从支付指令发起方式来看,手机WAP已经成为旅客购票的重要渠道,2014年通过手机客户端购票交易量占电子支付总交易量23%,2015年交易量占比上升到38%。随着手机等移动的设备普及,互联网逐渐从桌面形态发展为移动形态,铁路客运电子支付发展趋势是移动支付。从电子支付结算方式来看,铁路客运电子支付平台2013年底引入支付宝以后,支付宝结算交易量迅速增加,2015年支付宝结算交易量约占电子支付总交易量60%,进款金额达1000亿之多,说明第三方支付的需求巨大。
二、铁路客运电子支付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铁路客运电子支付面临的机遇
1.第三方支付潜力巨大。第三方支付利用支付场景的优势,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2015年,以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依靠用户口碑和商户低成本,加速布局线下移动支付,广泛运用于出租车、超市、菜场水果摊,改变了消费者的支付习惯。
2.扫码支付悄然兴起。在移动金融环境下,我国的小额零售支付已悄然变化,除了现金结算和POS机刷卡的传统支付模式,消费者开始使用快捷方便的扫码支付。扫码支付在技术配置上对智能手机无特别要求,无须下载银行的APP,可以在各种场景下实现快捷的支付。
3.近场支付加速创新。近场支付,即使用进场通讯技术进行支付。近场通讯技术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是指通过频谱中无线频率部分的电磁感应耦合方式传递信息,能够实现各种设备在几厘米范围内的通信。消费者使用具有NFC功能的手机下载手机银行APP,靠近具有闪付功能的POS机即可完成支付,近场支付技术安全性更高,通过动态密钥等技术可以有效保护持卡人隐私。近场支付的运用需要协调好银行、手机厂商、运营商三方关系,随着金融科技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中国银联在2015年底推出了一款基于“智能手机+NFC+金融IC卡”模式的“云闪付”产品,并宣布与苹果公司和三星电子达成Apple Pay(苹果支付)、Samsung Pay(三星支付)合作,开始了近场支付新一轮的技术创新。
(二)铁路客运电子支付面临的挑战
1.支付快捷程度有待改善。铁路客运电子支付目前支付的快捷程度有待改善,线上支付主要通过网上银行和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并未引入新的第三方支付;线下支付主要是传统的pos机刷卡消费,需要刷卡、输入密码、打印凭条、消费者签字等一系列程序,支付过程比较复杂。目前铁路客运pos机消费进款量较少,且经常被用于互联网购票取票后的退票环节,也说明客票支付的快捷程度有待改善。
2.支付技术装备有待提升。支付方式的创新需要以技术装备提升为前提。一方面,如铁路客运电子支付平台引入新的第三方支付,或其他银行作为收单方,需要硬件更新、软件接口更新、存储空间扩容等提升;一方面,如铁路线下售票引入扫码支付、近场支付等新技术,需要对pos机进行升级换代、为售票窗口配备扫码枪等扫码设备,甚至需要改造售票窗口的基础设施,是技术、采购、资金等多方面配合的过程。
3.支付风险防范有待加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电子支付中消费者隐私缺乏保护等问题时有发生,铁路客运电子支付也应注意支付风险,更好的保护消费者隐私,促进电子支付的健康发展。新技术的引入也会带来新的支付安全风险,如客票订单生成含有旅客信息的二维码,会带来消费者隐私泄露的风险,进一步威胁支付安全;铁路客运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和安全措施的建设,是行业不可回避的挑战。
三、铁路客运电子支付创新的展望
(一)加快支付方式创新
1.合理有序扩展第三方支付。在与支付宝合作近3年的基础上,铁路客运可以考虑引入微信支付,为旅客购票增加另一个安全、快捷、高效的途径。电子支付平台可以尝试线上和线下接入微信,即旅客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购票在线上支付时选择微信支付,也可以在车站用微信进行扫码支付。
2.逐步尝试开发扫码支付。铁路可以尝试开发线下扫码支付技术,具体有两种实现方式:第一,旅客在车站窗口购票时,订单生成以后客票系统生成二维码,旅客可以使用手机扫二维码,手机识别二维码的交易信息并传递至第三方交易平台或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第二,以支付宝手机钱包APP为例,旅客打开支付宝APP付款功能,出现条形码和付款码,售票员用扫码设备扫描条码即可完成付款。
3.审时度势合作近场支付。智能移动终端、4G网络、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近场通讯、IC卡芯片技术的成熟,为近场支付应用提供了技术保障,铁路应跟上移动金融的发展趋势,考虑合作近场支付技术。旅客购票时持具有NFC功能、Apple Pay(苹果支付)、Samsung Pay(三星支付)的智能手机,在标有银联“云闪付”标志的POS终端上进行现场非接触式支付。智能手机与银行卡结合形成手机钱包,旅客买票时候只需在POS机上挥动一下手机,不刷卡,不输入密码,就可以完成购票支付,非常方便快捷。
(二)推进技术装备升级
技术装备升级应优先电子支付创新的重点领域,循序渐进的开展。
1.设备升级可以选择一些铁路局进行试点,从试点过程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时机成熟再全面铺开。开展近场支付需要更新POS机终端,截至2015年底,全国铁路客运售票有16000余台POS机,全面更换成本较大,试点更换可以控制成本。
2.支付创新要配合必要的基础设施改造。为方便开展扫码支付,售票窗口需要改造成开放式窗口,试点车站可以选择一定数量的窗口进行改造,同时配备相应的安保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3.技术装备的升级要考虑国家的相关政策。按照人民银行的部署,到2017年5月底,中国所有POS机都将完成由磁卡向非接触式IC卡的改造,改造完成之后的POS机都会支持NFC技术,因此铁路客运电子支付设备的升级应结合政策要求制定时间表。
(三)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电子支付既涉及国家金融和个人经济利益,又涉及交易隐私安全,对电子支付过程的风险防范是确保电子支付顺利发展的关键因素。
铁路客运电子支付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包括如何应对用户密码盗用,如何在使用二维码技术时保护消费者隐私,如何降低支付过程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内容,从而完善电子支付服务方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风险防范机制应该结合业务特点,从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控制以及风险监控几个方面进行建设。
在“互联网+”政策背景下,互联网发展浪潮高涨、移动支付线下流程将不断简化。铁路客运电子支付在铁路客运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只有不断创新和发展支付方式,才能顺应潮流,更好地为广大旅客服务。
(作者单位为中国铁路总公司资金清算中心电子支付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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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洪心,马刚.电子支付与结算(第2版)[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
[3] 曹红辉,等.中国电子支付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
[4] 覃敏.移动支付大战将至[J].财新周刊,2016(3).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现状问题未来发展方向
一、第三方支付概述
第三方支付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并检验商品确认后,就可以通知第三方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货款转至卖家账户。
与传统的银行卡支付相比,第三方支付有如下几个特点:①可以消除人们对网络购物和交易的顾虑,让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和使用网络的交易功能。②可以为商家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帮助商家网站解决实时交易查询和交易系统分析,提供方便及时的退款和止付服务,起到仲裁作用,维护客户和商家的权益。③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一系列的应用接口程序,可以帮助商家降低运营成本,帮助银行节省网关开发费用。④第三方支付服务系统有助于打破银行卡壁垒。由于目前我国实现在线支付的银行卡各自为政,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银行卡,这些自成体系的银行卡纷纷与网站联盟,推出在线支付业务,客观上造成消费者要自由地完成网络购物,手里面必须有十几张卡,同时商家网站也必须装有各个银行的认证软件,这样就会制约网络支付业务的发展,而第三方支付服务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二、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
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引发了电子支付领域的巨大变革,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1迅速壮大,其服务已覆盖B2B、B2C、C2C以及跨行转账、信用卡还款、网络融资和公共事业缴费等众多领域。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仅成为电子商务产业的重要配套设施,而且自身也形成了一个发展前景广阔、潜在价值巨大的分支产业。
2007~2009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额分别为900亿元、2800亿元和5850亿元,年均增速高达155.0%。2010年,第三方支付市场实现交易额8500亿元,同比增长71.1%。2011年和2012年有望分别增至9800亿元和12500亿元,市场将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截至2010年6月末,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数量达到320家,但市场集中度较高。其中,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支付宝以48.5%的份额占据绝对领先优势,其日均交易笔数和日均交易额分别达到550万笔和14亿元;腾讯公司的财付通以22.5%的份额位列第二,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快钱、环讯支付和易宝支付所占市场份额分别为7.0%、5.3%、3.7%和3.0%。
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在信用担保机制、银行支付网关接口整合、行业支付深度解决方案等方面的探索创新,较好地满足了各类客户的资金支付需求,在促进交易、提供支付便利和增值服务上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与单纯的银行结算相比,第三方支付创造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链。
三、第三方支付发展中的问题
1.市场竞争问题。支付公司之间的竞争最先反映在和银行关系的竞争上。能否与各大商业银行形成紧密合作,能否在和银行的谈判中将价格谈到最低,成为支付公司竞争的首要手段。
2.运行风险问题。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中央银行将以牌照的形式提高门槛。对于已经存在的企业,第一批牌照发放后如果不能成功持有牌照,就有可能被整合或收购,政策风险将成这个行业最大的风险。
3.支付安全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影响第三方支付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只有创造一个安全的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才能更加快速的发展。
四、第三方支付未来发展方向
近年来,电子商务和“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推动了第三方支付的热潮,第三方支付不断向细分领域渗透,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国内第三方电子支付产业将逐步进入黄金发展时期,行业整体将更趋规范,在整个第三方支付飞速发展的背景下,移动支付或将成为未来新趋势。
移动支付业务是由移动运营商、移动应用供职提供商(MASP)和金融机构共同推出的、构建在移动运营支撑系统上的一个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应用。移动支付系统将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账户,其功效相当于电子钱包,为移动用户提供了一个通过手机举办交易支付和身份认证的途径。用户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者使用WAP功效介入移动支付系统,移动支付系统将此次交易条件传送给MASP,由MASP确定此次交易金额,并通过移动支付系统通知用户,在用户确认后,进行支付。
目前我国的移动支付体系雏形已经建立,但整体应用领域还有待进一步充实。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移动支付应用还远远落后于他们。亚洲的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欧洲的挪威在移动支付应用方面抢先全球其他国家。有差距才有进步的空间,固然我国目前的移动支付现状不尽如人意,但是随着移动支付理念的逐步推广,移动支付必将成为第三方支付的主流方式。而且现在语音识别技术逐渐成熟,通过语音支付将让支付变得更加方便、快捷,从而将进一步促进移动支付的发展。但是,无论如何,只有最大限度的解决支付中的安全问题,才能最有利的促进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移动支付 安全性 前景
一、引言
目前的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互联网以有线的方式进行。客户在网上购物后,必须支付现金或者在指定的机器上进行支付,使用上诸多不便。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和支付技术的迅速发展,金融支付系统正在从有线走向无线,电子支付也逐步向移动支付过渡。
移动通信技术作为移动电子商务的载体,提供了更贴近用户需求的支付服务,并从安全性及监管上加以完善,逐步走向成熟。由于业务需求种类繁多,业务量巨大,使移动支付成为极具潜力的巨大产业。
二、移动支付业务概述
1.移动支付的定义
移动支付是指借助手机、PDA、笔记本电脑等移动通信终端和设备,通过无线方式所进行的银行转账、缴费和购物等商业交易活动。
2.移动支付业务分类
按照欧洲银行标准化协会在TR603(European Committee for Banking Standards,“Business and Funtional Requirements for Mobile Payments”)的定义,可按照支付金额的大小和地理位置的远近,对移动支付业务进行分类。
(1)按支付金额划分
微支付:支付金额低于2欧元的情况下,一般划归为微支付类型。
小额支付:支付金额介于2欧元~25欧元之间,称为小额支付。
大额支付:支付金额在25欧元以上,则为大额支付。
(2)按地理位置划分
远程支付:远程支付可以不受地理位置的约束,以银行账户、手机话费或虚拟预存储账户作为支付账户,以短信、语音、WAP等方式提起业务请求。
本地支付:利用红外线、蓝牙、射频技术,使得手机和自动售货机、POS终端、汽车停放收费表等终端设备之间的本地化通讯成为可能,用手机完成面对面的交易。
3.移动支付相关技术
(1)远程支付
①SMS技术
短信是移动通信里应用最广泛的服务。目前,短信作为移动支付的手段,可以实现诸如“手机钱包”、充值、缴费、买彩票、电影票及手机银行等功能。也是在我国比较成熟,采用较多的移动支付技术。
②WAP技术等
移动通信协议,如WAP、CDMA 1X以及未来的3G等。
WAP2.0模式有利于实现电子商务所需的端到端安全性,可以提供TLS隧道。
3G,能够处理图像、话音、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多种信息服务。其高速率、移动性和高安全性等特点,必然会给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带来巨大商机。
(2)JAVA/ BREW技术
两者都是支持无线数据业务开发的技术,在手机中增加软件。
与无线JAVA相比,BREW是更底层的技术。BREW能够更多地调动底层的应用,它的应用效果和对手机终端的支持会更好,应用开发商可以更为方便地开发出表现每个终端特性的应用。
但是无线JAVA是开放的,而BREW则被高通所垄断。这一点恰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BREW的发展。
目前,联通与高通一起推BREW,而移动则看好JAVA。
(3)近距离非接触技术
目前用于移动支付业务的近距离通信技术有RFID、FeliCaIC等,RFID是一种无接触芯片技术。未来,蓝牙、802.11等也非常有可能应用在移动支付业务中。
在我国,NFC和SIMpass被视为目前国内非接触式移动支付领域最有可能的两大技术标准。二者都在手机中加入了基于RFID(射频识别)技术的芯片,用于与支付应用时的收单设备进行近距离的实时通讯,并同SIM卡进行连接,以实现把支付业务捆绑在持有手机的用户上。只是在具体的实现方式上有所区别。
近距离非接触支付技术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支付行为完成耗时短。
缺点是:用户要使用移动支付业务必须更换手机,而现在具有此种功能的手机不仅种类少,而且价格昂贵。但可以预计,随着终端问题的解决,近距离非接触技术将成为未来移动支付业务的主流实现方式。
4.移动支付的特点
(1)具有随时随地的特点
(2)用户规模大
目前,我国的移动电话用户已过4亿,是全球之最。在某种程度上说,以移动电话为载体的移动电子商务不论在用户规模上,还是在用户消费能力上,都优于传统的电子商务。
(3)有较好的身份认证基础
对传统的电子商务而言,用户的消费信用问题是影响其发展的一大“瓶颈”,而手机号码具有唯一性,手机SIM卡上存贮的用户信息可以确定一个用户的身份。对于移动商务而言,这就有了信用认证的基础。
三、我国移动支付市场现状
从全球来看,随着3G商用进程的日益推进,从日韩到欧洲,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步伐在不断加快,成为移动运营商十分看好的业务增长点。在我国,移动运营商也在积极推广移动支付业务。
1.移动支付业务开展情况
国内:据百纳年初的《中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分析报告》显示,2005年,国内移动支付用户数达到1560万,占移动通信用户总数的4%,产业规模达到3.4亿元。百纳预测,由于产业链的成熟、用户消费习惯的形成和基础设施的完备,到2008年,移动支付用户数将达到1.39亿,占移动通信用户总数的24%,产业规模达到32.8亿元。
国外:Juniper研究报告指出,2009年~2010年移动支付应用与服务有望被广泛接纳,全球移动支付总规模将达到10亿美元。目前,日韩欧美,移动支付业务都呈快速增长趋势。
2.移动支付的应用业务形式举例
(1)手机钱包
面向六大领域,包括购物、交通支付、票务、公司卡、身份识别、在线金融等。其中也包括买保险、充值卡、买彩票、炒股、缴水电费、订杂志等各种各样的功能
(2)手机银行
目前,各银行的手机银行产品纷纷上线,以满足用户随时随地的理财需求。从功能上说,银行的所有非现金类业务都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完成,包括查询、缴费、转账、汇款、支付、结算、外汇交易等等。韩国SKT和各大银行还合作推出了NEMO电子货币服务。
(3)分享
“分享”是指使用者能更加方便与朋友交换音乐、图片等信息;
(4)服务
“服务”则是指提供下载服务,移动认证业务服务等。
四、移动支付的风险及监管
1.面临的风险及问题
(1)信用体系风险
无论是网上银行,还是移动银行,都涉及到信用体系,而我国目前的个人征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信用体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2)技术安全的风险
电子商务交易必须具有保密性、完整性、可鉴别性、不可伪造性和不可抵赖性等特性。
无线网络技术也面临着黑客的挑战和木马等网络病毒的威胁,而目前还没有有效抵制手机病毒的防护软件的手段,此外,还要考虑无线数据传输安全性、交易中途打断而没有重新认证的机制,以及无线终端容易丢失和被窃的问题。
(3)产业链成熟度问题
①移动支付产业链构成
移动支付业务产业链由设备制造商、银行、信用卡组织、移动运营商、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或移动支付平台运营商)、商业机构、SIM卡供应商、手机供应商、用户等多个环节组成。
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产业链,各个环节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并进行资源的最优配置,移动支付业务才能获得健康发展,而产业链上的各环节才能在合作中实现共赢。
②移动支付业务的商业运作模式
目前,移动支付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四种,即以运营商为主体的运营模式;以银行为主体的运营模式;以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为主体的运营模式;银行与运营商合作的运营模式。
转贴于 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产业链主导者也不同,因此,存在着不同的商业运营模式。
从我国国情来看,以移动运营商为主体或是以银行为主体单独经营都存在很大的困难。移动运营商有用户资源,但信用度不如银行,银联可以平衡银行间以及银行和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关系,但在业务创新和市场反应能力方面不够。
因此,目前最适合我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商业模式是银行与移动运营商合作,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协助支持的整合商业模式。采用合作的方式实现优势互补,构建良性循环的产业链,促进整个移动支付产业的发展。
(4)用户习惯及便利性问题
长久以来,绝大多数人已经习惯了使用货币或信用卡消费,对移动支付还比较陌生。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人们对使用移动支付业务的安全性心存顾虑。实际上,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支付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障,但人们仍然不放心将自己的身份信息、信用卡信息等保密信息通过移动网络传输。
此外,移动支付是否便利,也是影响因素之一。目前许多开通手机钱包业务的移动运营商多采用短信、WAP等远程控制的方式完成支付,过程繁琐,其便利性还不如传统的货币或信用卡。
(5)隐私问题
移动支付,也涉及到个人信息的管理,及如何保护客户隐私的问题。
2.金融监管与标准规范
移动支付是一项新兴的支付业务,到目前为止,国际上没有一家机构和组织能够提供一个为多方所接受的移动支付技术。
此外,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都是比较新的行业,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少,虽然目前已经颁布了《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但是这些条款还远远不够,面对电子支付的快速发展还需要更全面的法律条款来约束交易行为,还需要在责任、权利、义务、赔偿、罚款以及信用机制方面细化法律法规。
在业务运营方面,也需要在行业自律、产品价格、增值业务方面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有法可依,那么银行与电子支付公司的合作就更市场化,其共赢共融性就更强。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即将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实行“牌照制”,移动支付的市场秩序将得到规范和整顿。存活下来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将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以及资金和技术力量,将承担起协调移动运营商和银行之间关系、发展客户的重任。
五、我国移动支付市场分析及展望
支付手段的电子化和移动化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趋势。对于中国的移动支付业务而言:庞大的移动用户和银行卡用户数量提供了诱人的用户基础,信用卡使用习惯的不足留给移动支付巨大的市场空间,发展前景勿庸置疑。
1.巨大的潜在客户群
截至2005年5月,我国手机用户达到4亿户,银行卡发行总量超过8亿张,预计到2008年中国的手机用户将达到5亿户。如此巨大的手机消费群体和银行卡持有者数量,为移动支付业务提供了良好的用户基础和发展空间。
2.利益驱动
对通信运营商来说,在话音业务市场趋于饱和的情况下,移动通信与金融业务的结合,无疑将成为发展移动增值业务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而对于银行来说,移动支付则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链条上的各方,在利益驱使下,会积极推动移动支付。
3.应用需求决定市场
移动支付应用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大,将加快移动支付的发展步伐。市场最终是由需求决定的。
4.克服问题和障碍
随着技术的完善,制约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因素也正在逐步减少。产业链也日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服务提供者,也会提供更贴近客户需求的服务。
综上,移动支付是电子支付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技术、产业链和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移动支付必将成为电子支付的主流。
参考文献:
[1]A.F. Salam L.Lyer:P. Palvia et al. Trust in e-commerce. Communication of The ACM, 48(2), 2005,73~77
一、网
上支付发展现状
200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2号文件《关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电子签名法》的出台以及《电子支付指引》的推出为网上支付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短短一年时间内,仅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已经发展到50多家。对比六年前,电子支付系统的运用已经取得了迅速的发展,特别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引发了支付方式的变革。
网上支付的发展,疏通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资金流,打通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瓶颈。从整个支付体系看,网上支付将逐步成为我国支付市场和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十七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都开办了电子银行业务,并且大部分都设立了专门的电子银行部门,为网上银行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工商银行数据显示,2004年,工商银行企业交易额是206870亿,网上笔数是3486万笔,个人网上支付交金额已经突破了2351亿,个人交易笔数是3683万笔,说明网上支付方式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网上支付由于其独具的方便性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通过对阿里巴巴支付宝进行的调查显示,过半的被调查用户对网上支付有极大兴趣。其中60以上的用户是因为其便捷性、节省时间而选择使用的。个人网上支付涵盖网上购物、网络游戏、定房订票、网络教育等多个行业,支付方式则多以银行储蓄卡为主。
二、网上支付面临的问题
1.安全问题
根据对网上支付使用情况的调查显示,目前网民不使用网上支付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担心安全,其次是个人隐私,以及注册麻烦和不太习惯使用这些工具等因素。央视生活频道近日播出的节目中,披露了一种新型金融造假手段,不法分子在网民网上购物交易时,利用与银行网站相类似的网络页面,盗取银行卡密码等私人信息,然后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将资金转走,导致网民在支付的过程中受到损失。另外,黑客、木马病毒的攻击让网民在支付的过程中防不胜防。木马潜伏在计算机中,时刻监视用户的一举一动,从而盗取帐户密码和信息。而黑客,则利用系统漏洞、用户的安全意识薄弱入侵用户的计算机,盗取用户的相关信息和密码,导致网民在网上支付受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网上支付发展的主要因素。
2.金融监管问题
网上支付虽然给网民带来很多方便,解决了电子商务的支付瓶颈问题,但由于目前我国关于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网上支付无序的发展存在一定金融安全隐患。
(1)缺乏对吸储行为的监管
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资金暂时停留,在交易过程中约束和监督了买家和卖家,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利益。专家认为,在支付过程中,资金在第三方里面会出现一段时间上的滞留,随着将来用户数量的急剧增长,这个资金沉淀量将会非常巨大。据了解,目前国内一些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年交易额已经达到了数亿元,而据估计,在今后两年内,这个数字将达到十几亿甚至几十亿元,即使按照简单测算,每天滞留在第三方平台上的资金也至少有数百万元,而根据目前的交易规则,支付金额将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停留3天到一周不等。这样,平台中随时都有数以千万的资金停留。如果他们出现经营风险,则必将危及其吸存资金安全,损害买卖交易双方的利益,如果支付服务商(特别是专门从事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领域扩大到在定程度,如果交易客户和沉淀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很有可能引发系统性支付风险,并引发社会问题。
在国内,法律规定只有金融机构才有权利吸纳用户的钱,其他企业和机构不得从事类似的活动。但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不久,而且交易数额仍显不大,所以目前还没有相应金融监管法规和机构管理。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对电子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规仍显单薄,由于数额较小,网上支付还没有引起一些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视。但网上支付现在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交易额在短期内也可能会有较大的增长。目前这个时期,是建立监管体系的最佳时机。
(2)电子货币发行合法性有待确定
目前许多网上支付平台实际上发行了某种形式的电子货币,客户以法定货币购买电子货币后即能用该电子货币购买注册在相应电子商务企业的不特定卖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从而使该电子货币具有了广泛的支付能力。同样,手机支付使手机充值卡具备了电子货币的功能。而对于这种电子货币,尽管从国际电子支付业务发展趋势来看,基于网络发行的电子货币将成为今后电子商务中的重要支付工具,但由于目前国内缺乏对其性质、发行主体、使用范围等方面的法
律规定,其合法性有待明确。
(3)第三方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突破了现行特许经营限制
许多支付服务机构为交易双方开立账户,并通过充值账户后以电子货币为载体进行账户间的支付结算,完成交易款项划拨。这种行为在事实上突破了商业银行“结算”业务和“收付款业务”专营的法律规定。此类业务的进一
步发展特别是当其达到一定规模后,势必对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产生影响。
(4)加大资金非法转移监管
由于对网上交易的真实交易背景难以查证,网上支付平台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资金非法转移、套现资金的便利工具。买卖双方通过制造虚假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平台顺利完成资金转移,从而达到非法交易的目的(如洗钱、贿赂、非法回扣等)。比如,目前大部分的网上支付是基于银行卡完成的,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制造虚假交易,由买方通过信用卡透支消费,卖家收到款项后变现,从而达到非法套现的目的。信用卡套现具有较大风险,国内商业银行对信用卡取现有较严格限制并收取较高的费用,而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则使持卡人非常便利地绕开了发卡行管制,以一般消费方式达到了预借现金的目的,如果该方式被广泛利用,信用卡套现金额过高,很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3.市场规范问题
(1)缺乏市场准入标准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机构已经发展到50余家。在国家政策和经济环境的推动下,网上支付服务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于是,在短短一年内,第三方服务机构出现了爆炸式增长。而这些机构因为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的区别,提供的服务良莠不齐。目前,有些支付服务商开始着眼于“价格秀”,使整个市场看起来热闹而又显得有些无序。无序的竞争将影响产业的发展,影响服务的质量,而且存在潜在的金融风险。因此,为了保证支付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电子商务解决支付瓶颈,专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抓紧建立支付市场的准入制度,提高整个支付产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2)缺乏相应法律法规
目前,具体到为电子商务服务的网上支付业务,法律上基本还是一个空白。传统的支付结算规则在网上支付业务规范中有一定的作用,但局限性很大。另外,目前涉及网上支付的法律只有《电子签名法》(解决了类似传统结算业务中签章的问题),规章有人民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的《电子支付指引》,除此没有其他规范。如果从我们近期讨论的为电子商务服务的网上支付问题来看,法律制度上几乎一片空白。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政府机构对目前从事网上支付业务的这些机构和他们的业务要不要监管,要不要有一定的规则去规范缺乏统一标准。正是因为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了网上支付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安全问题、金融监管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等。
三、问题的解决思路
1.用证书技术解决网上支付安全问题
对于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中国《电子商务世界》杂志主编赵廷超博士认为,美国等发达国家虽然在网上支付的应用广度和深度上都领先于中国,但就网上支付安全问题来看,中国的保障体系明显比其完善。在中国,网上支付安全问题并没有外界传说的那么可怕,只是目前很多消费者还不了解中国网上支付有诸多的保护措施,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交易常识,这些是导致网上支付所谓不安全的最直接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移动证书,浏览型证书或者是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同时培养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增加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交易常识。
2.建立金融监管标准,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建议相关金融部门进一步完善现有的金融监管制度,针对第三方网上支付的行业特点,建立网上支付管理规范,为网上支付产业的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引导网上支付产业的发展。同时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对网上支付机构存在的“吸储”行为进行界定,确定其合法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避免带来更大的金融风险;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的行为进行界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以引导;对资金非法转移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法规进行严密控制;对电子货币发行的许可提供法律依据。
3.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博弈论,监管措施
一、选题背景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企业和网民在网上的交易额日益增长,从而导致与电子商务平台相关的支付市场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市场作为电子支付市场中的佼佼者,在2013第三季度交易规模达14205.8亿,环比增速26.7%。在这种虚拟电子化的交易平台日益兴盛的同时,网民们也对其中存在的支付信用与安全等问题表示了很大的担忧。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物流、资金流在时间空间上不一致的问题,对网络交易提供了担保,增强了买卖双方对网络交易的信心,维护了交易的公正性,因而成为目前电子支付市场中信任度较高的支付模式。尽管如此,第三方支付平台仍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且其自身的安全和信用也未得到保障。同时,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对明确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主体,很容易导致第三方支付的不规范发展,为社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第三方支付监管体制,才能规避风险,更好的享用电子交易带来的便利,达到社会总效益最大化。
二、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分析
(一)基于博弈论视角的第三方支付监管分析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相对作用时,决策主体如何决策而使自身利益达到最大的一种方法,第三方支付监管主要表现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的博弈。
第三方支付监管的主体是制定或执行监管政策的部门,在我国主要是中央银行。第三方支付监管的客体是从事第三方支付的公司机构以及第三方支付市场上的其他参与者。监管者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宏观角度出发,制定一定的监管政策限制和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行为。被监管者则根据自身利益,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监管政策。第三方支付监管博弈的结果主要是使第三方支付市场达到帕里托最优的状态。监管者结合市场各方可能做出的反应制定政策,被监管者根据不同的监管政策做出相应的决策,如此进行反复的动态博弈,以达到暂时的纳什均衡。当有外力出现,打破这种均衡状态后,博弈方将重复进行以上的博弈,直到达到新的纳什均衡,最终实现帕里托最优。
(二)基于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模型的第三方支付监管分析
第三方支付在我国的发展趋势迅猛,与此同时也暴露了它在监管上的弊病,本文将建立一个博弈论模型,以讨论如何确定市场监管措施问题。
1、模型建立
假设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博弈方1市场参与者,监管机构为博弈方2市场监管者,且满足如下条件:
(1)该博弈为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参与者和监管者之间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参与者的策略为违规和不违规,监管者的策略为检查和不检查。
(2)当市场参与者违规时,可以获得的违规收益为R。此时,若市场监管者进行检查,参与者的总收益为违规收益R减去查出后的罚款F(其中F与违规收益成正比,F=fR,f>0),市场监管者的成本为C(其中C与违规收益成正比,C=cR,c>0)。若市场监管者不进行检查,则参与者的总收益等于违规收益R,市场监管者的成本为进行检查的罚款与成本的差值,即C-F。
(3)当市场参与者不违规,但市场监管者检查时,参与者的违规收益为0,而监管者的监管成本为C(C=cR,c>0)。若市场参与者不检查时,二者的收益均为0。
根据以上条件,得到的得益矩阵如下表所示:
假设市场参与者的违规收益R固定,经化简如下表所示:
2、模型求解
当0
假定市场参与者选择违规的概率为p,则选择不违规的概率为1-p,市场监管者选择检查的概率为q,选择不检查的概率为1-q,采用期望效用最大化法求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则:
3、模型分析与结论
由以上的博弈模型可知,违规罚款f及市场监管成本c这两个因素对市场监管者和市场参与者的博弈起到了很大的影响作用。当f增大时,均衡的q*,p*降低,说明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可以适当降低实际的检查力度,同时降低违规概率,因此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加大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的惩处力度,降低违规收益,从而降低违规收益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诱惑力。当监管者的检查成本c增加时,均衡的p*增大,从而导致监管成本增加,参与者违规的概率上升,因此监管部门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监管的成本。 当c等于f时p*达到最大值,此时参与者违规的概率最大,因此违规罚款成本应该尽可能大于监管成本,才能最大化监管效率。
三、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措施
第三方支付发展创新迅速,规范监管势在必行。在了解监管博弈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先进经验,为我国的第三方支付监管寻找新的出路。
(一)明确监管主体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身份。在我国,对于支付结算这类资金业务,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主要的监管任务。第三方支付企业和机构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即公司性质金融机构,它是银行业务的延伸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应承担主要的监管职责。然而,仅有央行的监管远远不够,第三方支付行业应积极采取行业自律的手段,建立行业监管协会,制定行业规范,更好的促进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市场准入监管以降低监管成本。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市场,必须有央行颁发的允许经营牌照。央行在颁发牌照时,应该结合第三方支付市场的需求以及支付机构自身的情况,如注册资本、风险化解能力等因素来考虑,建立市场准入限制。同时,对于合格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央行应该规定一定的保证金率,在保证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竞争性的前提下,进行商业银行式的监管,降低监管成本。
(三)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及法律监管制度。首先,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制度,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对不同信用等级、不同效率(按市场份额或者说聚集资金的能力区分)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实行不同力度的监管机制,从而降低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的概率。在沉淀资金问题上,建立保证金制度,对于不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不同的保证金,以确保沉淀资金的安全。同时,健全法律监管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四、第三方支付监管的思考
当今电子支付正处于一个激动人心的发展时代,随着新的冲击的来临,它必将给监管部门带来新的挑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存在是必然也是必要的,与商业银行之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然而,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监管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特殊性。如今,第三方支付监管正处于起步阶段,如何进一步提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性,达到各方利益最大化,需要监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与探索。我国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应该以相应法律为基础,通过适当的监督和严格的管理,为第三方支付的明天铸造更好的舞台!
参考文献:
[1]王莹.基于博弈论的第三方支付监管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9.
[2]任高芳.美国第三方支付监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J]. 金融发展评论,2012,10:143-154.
[3]梁文彧.第三方支付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J]. 信息网络安全,2011,08:4-7.
关键词:商业银行 支付模式 现状及问题
随着智能手机的不断升级和更新,移动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其中移动支付因其简便易操作,及时方便,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
一、移动支付运营模式
(一)移动支付的运营模式
1、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运营模式
在这里金融机构运营模式是指以商业银行作为移动支付主体的运营模式,银行将客户在银行开通的账户和手机进行绑定,用户就可以通过手机对银行的账户进行支付工作。我们通常称之为电话银行。
2、以移动运营商为主体的运营模式
这种运营模式,主要是指移动运营商将客户的手机话费建立成账户,可以进行有效的支付,当用户在购买业务或者是发生移动付费的时候,移动运营商就可以从用户的手机费用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3、以第三方平台为主体的运营模式
第三方平台是独立与金融机构和移动运营商之外的一种存在方式,它具有两面性,既可以为移动运营上、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建立起一座互相支付的桥梁,又要对客户的银行卡、服务商的账户进行即时清算。
二、发展移动支付对于商业银行的重要意义
(一)移动支付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移动技术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也在不断提升。从最初的网点柜台式的服务扩展到自动取款机的自主服务,再到如今通过网上银行自有的进行金融支付业务,银行支付业务的往来已经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而如今,随着3G网络的到来,智能手机的加入,以移动设备作为媒介,可以再一次引起一场商业银行移动支付的新。
(二)移动支付有助于提高中小银行的竞争力
各中小银行也大型银行比较起来,更加具有商业银行的基本性质――以追求最大利润为主要的经营目标。而从中小银行的发展体制上来看,和具有垄断地位的大型银行比较起来,不具备明显的优势,但是移动支付的引入使这一面貌可以得到改观,移动支付具有灵活性,便捷性,完全可以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增强和大型银行的竞争力,移动支付的加入还可以缩小增设网点的成本费用,通过网络可以扩大经营范围,从而提高其竞争的实力。
(三)移动支付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安全性
在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中,手机和其它验证方式比较起来,具有更强的私密性,客户可以通过手机终端进行查询、转账、支付等多种操作,移动支付业务,为客户设置个人的安全卡和PIN卡控制方式,可以有效的保障顾客信息的准确性,避免不法分子投机取巧,对客户造成伤害。
三、我国移动支付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国内商业银行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状况
在我国国内,随着短信业务的蓬勃发展,以短信为基础、基于银行卡支付的移动电子商务开始得到发展。2002年以来,中国银联分别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合作,在海南、广东、湖南等地开展了移动支付业务,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目前,中国移动已经与中国银联联合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浦发9家银行共同推出了包括缴费、购物和理财三类基本业务的 “手机钱包”,用户可以通过短信、语音、WAP等多种形式,管理自己的账户。
(二)我国移动支付存在的几个问题
鉴于移动支付现阶段在我国的发展还不是非常流畅,在使用过程中常常出现以下几个问题:
1、运营市场复杂 缺乏统一模式
移动支付产业链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手机软件硬件厂商、电信运营商、银行和第三方平台,在这些企业之间会存在诸多的利益纷争,产业链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每个产业链中的一方都试图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发展模式,产业制度成为一个制约发展的瓶颈。
2、技术存在漏洞 软硬件有待提高
就目前而言,手机银行使用中受到限制的因素主要有安全性和易用性。前者指要求银行必须对客户相关信息进行安全保证,手机支付的时候,参与运营的是多方面的,一旦有一方泄露信息,账户财产资金受到威胁。第二是目前手机支付软件种类繁多,银行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终端软件的匹配,而且常常跟不上更新的进度。
3、兼容第三方平台 突破发展瓶颈
手机支付市场中各个参与者的位置决定了其局限性,每一方都无法独当一面。从整个发展角度来看,第三方移动支付通用平台的发展空间广阔,可以将各个网站的第三方支付平台,B2C电子商务网上链接,手机号码和银行账号进行捆绑,从安全性和便捷性上是利于发展。
四、移动支付业务的创新
无论商业银行,还是各大企业,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然而能够进行有效的业务创新是发展移动支付的关键。
(一)不断拓展第三方平台的业务空间
就第三方平台支付宝而言,从2004年12月创立之初,当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为客户与商家之间搭建一个缓冲的平台。而如今,除了发展在线的支付业务以外,还积极拓展移动支付业务,逐步将传统的支付方式慢慢向手机端靠拢,支付宝和手机芯片商、系统方案商、手机硬件商和应用软件制作商等60多家企业达成了共识。这一创新业务的发展,在短短的两年内,支付宝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就无限支付而言,每天交易笔数已经超过了50万笔。
(二)不断加强内部创新方式
随着人们对于移动支付的信任不断增加,很多公交线路和校园企业等领域也采用刷卡的方式进行移动支付,同时,将移动支付空间慢慢的渗透到大众生活的各个层面,比如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等都是通过移动支付进行交费。而这些都是充分分析了自己的内部优势,在自身优势上进行的创新,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移动服务业务。
(三)发展全方位移动支付业务
以某一方为载体,提供全方位的移动支付服务。例如,指定智能手机银行,依托手机这一载体,致力于打造全方位服务,家庭理财、市场行情、跨行转账、手机充值、手机彩票、景点门片预定等等,力求囊括最多的业务服务,同时还可以通过智能手机进行照相和扫描方式进行资料申请等,这样大大节省了实践,简化了操作流程。
五、移动支付业务风险点及防范
随着商业银行移动业务的不断扩展,由于技术水平有限,支付业务地区差异较大,系统建设成本不高,产业链发展尚未成熟,缺乏必要的政策法规进行约束,因此移动支付业务上常常出现一些风险。
风险点有法律和政策风险。移动支付属于新生事物,很多国家都没有针对移动支付设置相关的法律,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明显的界定,我国虽然有《电子签名法》和《电子支付指引》为移动支付保镖,但是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小额支付等存在一些交互差,常常被成为灰色地带,发展缓慢。其次是技术风险,尤其是近年来,手机支付软件市场良莠不齐,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
基于以上原因,在商业银行移动支付业务中应当树立相应的防范意识,确保商业银行移动支付的良性发展。首先,商业银行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尽可能利用法律和法规积极防范法律风险。其次,务必增强移动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建设。银行、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都要从自身出发加强安全建设,确保整个支付过程的安全性。客户私人通过秘钥进行操作等,确保系统操作中风险降到最低点。第三,积极防范商业银行的信誉风险,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管理人员的防范操作风险,对重要客户进行监控,尤其是涉及金额较大的交易,要跟踪交易过程。
六、移动支付业务的展望和总结
调查显示,2011年底,中国移动互联网网民就达到了3.6亿以上,而移动应用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在政府、运营商、互联网商、移动互联网厂商等主流的推动下,呈现出快速增长之势,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手机终端销售达到了6000万以上,而在这发展的背后,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无限的商机也并存着挑战。
总之,机遇与挑战并存,商业银行应当主动调整运营模式,争取利用自身优势,拓展发展空间,拓展创新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一场激烈的金融服务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秦成德,王汝林.移动电子商务[M].人民邮电出版社 2010
网上支付作为一项近几年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相应的政策与法规的出台明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这成为企业进入该领域的最大风险。近年来,我国虽已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法律法规,但在网上支付领域,相关政策与法律还存在空白以及需完善之处。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笔者认为,在网上支付工具方面,立法的重点应明确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违法交易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法定的电子货币发行人、合理的货币识别制度以及电子货币使用中各方隐私权保护制度等法律问题。而作为金融监管机构的中央银行则要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国外发展经验,严格技术标准,强化业务监管。同时,针对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与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规定或出台新的制度,弥补旧制度的不足之处,确保我国电子商务良性发展。
二、建立富有效率的社会信用体系
网上支付是基于Internet的一种结算方式,不同于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物品交易,由于网上交易的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信用问题成为网上交易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也是产生其他一系列问题的主要根源,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信用问题决定着网上支付的发展。在今年3月份,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布了《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虽然这类信用体系的出现,对于加强我国整体的信用建设是有建设性的作用。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还较低,社会化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信用心理不健康,在我国还未形成一种“违规失信,处处制约;诚实守信,路路畅通”的社会氛围。笔者认为要促进网上支付的发展需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该社会信用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信用数据的开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使用信用的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发展等。在目前,我国需要尽快完善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健全个人资信档案,不仅包括个人的银行信用信息,还应包括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建立与整合各个省份的企业征信系统,并将企业征信系统进行全国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都可以共享这些信息;实施资信评估制度,增强社会信用力量,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信用服务;建立惩罚制度,通过立法来警示、阻吓一些信用缺失行为。三、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
作为网上支付的主力军,国内的各大商业银行都开设了自己的网站,并提供具有支付功能的网上银行业务。但这些网上银行互不相连,缺乏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技术不统一问题。我国大部分的网上银行是采用SSL(安全套阶层)协议进行安全控制;但也有些银行则采用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这种缺乏统一规划的先天不足,给未来的网上银行整合增加难度,也带来了安全上的隐患。第二,跨行支付问题。目前各开办网上银行的商业银行均只接受自己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这就使得在不同银行开户的收付双方无法完成跨行的网上支付。第三,统一身份认证工作问题。为了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各商业银行推出了电子证书以便交易时进行安全认证。在1999年建立CFCA(中国金融论证中心)时,央行就对各商业银行表达了统一电子证书的意愿,但直到现在,真正使用CFCA证书的商业银行屈指可数。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要保证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己成当务之急。各方的认证机构必须统一技术标准,还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支付资金清算中心,主要承担跨行之间的网上支付信息的交换和网上支付资金清算的职能,这样不仅可以解决跨行支付的问题,还可以进行信息共享,节约社会资源。只有国家出面建设统一公用的认证中心,才能起到认证中心公正、权威的作用,才能避免各方各自为政造成市场的混乱。在目前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可以先由CFCA牵头,让现有各商业银行的数字证书可以相互通用,相互认可。同时逐渐整合各大商业银行的数字证书,逐步达到统一数字证书的目标,并通过加强我国CFCA的身份认证的技术和后台管理,进一步方便各商业银行统一证书的维护与管理。
四、实现网上支付工具多样化
作为网上支付业务载体的网上支付工具,是网上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网上支付的必要条件。在传统的银行支付结算中,具有各种多样的支付结算工具如支票、汇票、本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行卡等,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互联网上的支付系统应是对现有支付手段的模仿。而在目前我国的网上支付业务中,主要支付工具是银行卡与邮局汇款。在国外还常用电子支票、电子现金以及其他各种电子货币作为网上支付工具。但在我国电子支票基本上还是处于空白,对于电子现金以及其他各种电子货币,由于没有相应的立法保证以及人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更是无从谈起。
理想的支付系统要求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灵活性,它应该在不同的支付条件下支持不同的支付模型。逐步丰富网支付工具,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方便地使用网上支付业务,从而有力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按照我国目前的信用状况,可在网上推行电子保付支票、电子商业汇票等,将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结合起来。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大力推广移动支付、手机钱包、电话支付等支付工具,扩大用户基础,满足个性化要求。在我国金融体系发展成熟后,再推出如电子现金、电子支票以及其他形式的网上支付工具,方便网上交易,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摘要]我国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然而网上支付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因此,解决网上支付问题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环节。这一问题应从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银行系统、网上支付工具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面着手进行解决。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现状及对策
参考文献:
[1]姜永波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支付问题讨论[J].中国科技信息,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