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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它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基础之上的以国家制度,政策法规管理为保证,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利用社区服务网络资源与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将社区深入到老人家庭,为居家老人提供各种类型的福利服务,是社区服务和家庭养老的现代养老模式。在这种养老模式中,老人既可以享受到家庭提供的精神生活方面的满足,又可以享受到国家,集体和个人关于物质方面的满足。
根据对安徽省利辛县调查显示,截止到2013年全县总人口约为194万,其中60岁以上的约占15%,其中65岁以上的占总人口的7.59%,农业人口占总人口93%,其中超过97%的老年人采用居家养老的方式。可以看出我县面临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针对居家养老问题我县初步制订了一系列解决养老问题的措施,利辛县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加大对公办养老的机构建设。利辛县“1952计划”引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确定在交通条件、人居环境较好的城关镇苏店敬老院和王人镇西城养老服务中心,转型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且对全县“百岁老人”进行再次年审,逐户逐人拍照、备案,截止2014年10月20日,全县确认健在的百岁老人91人,发放津贴327600元。虽然我县在大力建设农村养老机构,关注老年人的生活问题。但是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完善。对此利辛县采取一些措施如下:
(一)利辛县实施低保“三步走”战略
利辛县孙庙乡从2014年11月13日至12月20日,对全乡低保对象进行审核。本次审核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要求各村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阶段为入户调查,要求各村严格按程序进行,填写入户调查表,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对民主评议未通过的对象不予上报。第三阶段为总结上报,要求各村对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
(二)利辛县加大财政力度,建立鸿福老年公寓
由财政投资600余万元建成的一座容纳近300人的鸿福老年公寓,是落实民生工程的重点项目。鸿福老年公寓为这里的孤独老人提供完备的健身器材,专业的护工,并且这里的医疗机构定时给老人们检查身体。利辛县政府正立足于我县各乡镇实际情况,不断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建立人性化的老年人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制监督机构,让这里的老人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三)构建并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利辛县“四轮驱动”抓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014年以来,我县城关镇创新思路,加大宣传扎实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止到2014年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完成34120人,年度参保率完成100%。“四轮驱动”工作具体如下: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年终考核,为保证此项工作快速推进,实现全镇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立足服务,强化宣传。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分组开展政策宣传,同时采取广播以及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参保缴费氛围。三是政策倾斜,激励参保。对参保积极的群众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调动参保积极性。四是加强调度,按时通报。要求各村每天安排人员值班,方便参保群众保费征缴,每天向主要领导汇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各村参保进度。
二、农村居家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抚养比提高
利辛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截止到2013年约为15%,高于我国平均老龄化人口约有5%。并且90年代以来我县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生活结构和观念在不断的更新,又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政府主张“少生优生”所以大多数新生代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人口抚养比在不断的提高,由传统的“多子养老”变成了现在的两个年轻人赡养“四个”甚至“八个”老人的现象。如今的农村家庭结构逐渐呈现4-2-1的状态,中间人不仅要赡养上一代还要承担下一代的教育,生活以及今后的发展。劳动力的抚养负担越来越重,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将直接老年人的抚养比不断提高。
(二)城乡经济二元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利辛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1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仅是5900元。只占当年全国农民8896元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二,低了将近三千元。而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9547元,是利辛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倍多。近年来我县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是和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别相距甚远。为了维持家庭生计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大多数乡镇出现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不仅没有得到提高,而且还要抚养小孩在物质和精神方面都是双重危害。
(三)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薄弱
由于利辛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养老和医疗机构相对不完善,好多乡镇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如养老院,福利院等由于经济资源的约束养老机构数量有限,而且条件比较落后。如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利辛县汝集镇胜利村的养老院,十几个村共有一个养老院而且养老院是原来小学改造的,没有供老年人活动的场地,各方面的设施不完善条件比较差。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督容易导致医疗人员哄抬药品价格,致使老年人病而不愿医的现象。
(四)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传统孝道文化的弱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年轻人越来越向往外面的世界,走出家庭已经成为现在农村的普遍现象,“家文化”变的越来越弱。传统孝道的淡化,导致年轻人与老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代沟”的形成更是加重了老年人的孤独感。“养儿防老”的思想已经过时,依靠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来维持农村家庭养老的可能性受到冲击,本人经过调查和生活经验发现大多数成年后的子女都会和老人分家,分家后如果距离远与老人的联系是非常有限的,而单纯依靠土地获得经济收入是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的投入,一旦老年人丧失劳动力,不能从土地上获得收入,那么他们的生活将会非常困难。
(五)资金不足,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功能不健全
一方面由于利辛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政府对居家养老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支持力度不足,满足不了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据调查,我县社会化服务机构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大多数服务人员是附近乡村在家务农的妇女,她们没有专业的养老服务的知识和经验。对老年人的身心发展起不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本身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机构,对民营企业的吸引力不足。这样一来居家养老只能由政府包办,政府包办的结果就是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和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政策建议
(一)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
就利辛县养老体系薄弱和养老资源配置不协调的具体情况,利辛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养老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满足农村广大地区的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与城市功能对接。结合利辛县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等,充分利用农村社区丰富的资源,以农村社区为载体,以居家养老为切入点,把农村社区服务引入引入家庭。
(二)加快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的培育和发展,提升服务队伍的专业化
针对服务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专业化和技能培训,实现职业资格制度,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人化水平。以此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多样性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在精神和物资方面的需求。
(三)加强传统孝道文化和家庭养老模式的推广与宣传,营造和谐的居家养老模式氛围
由于利辛县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大多数劳动力选择了出门打工这一普遍现象,导致“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的恶化。这种“聚少离多”的情况,不利于传统孝道文化的传承发扬。因此,加强传统孝道文化的宣传与推广非常必要,利辛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和倡导年轻劳动力认识到行孝的必要性。
针对利辛县农村居家养老情况,利辛县政府在不断深化改革,根据全县各镇实际情况做好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整合工作,加大服务监督机制。同时也要鼓励家庭成员养老的积极性,对家庭成员进行思想动员。做到家庭,老人,社会和服务者之间的衔接更加合理化。
参考文献
[1]黄丽丽,卢冠超.《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价值与保障》.[J].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24期.
[2]陆文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浅析》[J].人力资源管理.2014年第1期.
一、强化舆论宣传,推进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制作板报、条幅、座谈、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龄化形势、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优化老龄工作环境。
2、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南关区十大孝亲敬老家庭”活动,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对涌现出来的敬老好典型的宣传,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3、积极总结推广老龄委成员单位、基层社区和农村开展老龄工作的典型经验,推进老龄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以民生工作为主线,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抓好特困老人助养工作。按照市老龄办助养金“1比1”匹配政策,按时为特困老人发放助养金,努力扩大助养面。
2、进一步做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按时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规范管理,统一制定《高龄老人季度走访工作手册》,防止高龄老人补贴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做好百岁老人的春节慰问工作。
3、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办证。对于家在区政府附近的老年人,可以不到社区直接到老龄委办理老年证;对于身体不便,不能办理老年证的老人,街道社区老龄工作者亲自到家里现场办公,热情服务,任劳任怨。
4、加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协助民政部门抓好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参与谋划,积极扶持,重点抓好养老服务员公益岗位、空巢老人日常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广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1、以开展敬老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织和老年文体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好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2、积极参加市老龄办举办的“快乐夕阳红”老年旅游,“千名老人看长春”等大型活动。积极参加省老龄办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3、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努力办好老年大学,对区老年大学要在办学方向及方法上进行深入地探讨和研究,确实把老年大学办成有社会影响力,深受老年人欢迎的一所学校。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围绕当前老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探讨和研究。
1、开展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方式的调查,全面了解农村老人养老、医疗、文化生活、老年维权等方面的情况,剖析影响农村老龄工作开展的瓶颈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2、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的调查,深入了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推动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和建议。在巩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五、加强老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居家养老日益受到老年人、政府和社会的重视。这种养老形式主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目前居家养老是十分适合老人养老的现实需求,但是在农村居家养老的功能没有充分显现。农村老人最现实的需求是就餐、就医,我们解决老人的养老就是要从老人的需求出发,解决这些问题就是要有村级的养老服务中心,老人都愿意养老不离家。
目前**20个行政村共建有3家养老餐桌,2家老年驿站。突出的服务是就餐,明年预计到明年还有10个村能够建成并运营,基本保证的还是就餐问题。
我们需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老年人是该项工作的需求者和直接受益者,未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应更多的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一、农村老年人群体的特点
(一)大部分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
全乡2260名老人中,有57人不能生活自理,这部分人的养老需求是很粗了家人照顾之外能有帮手。
(二)有一半左右的老人没有和子女一块生活
全乡有五保老人36户36人,有14户14人在乡敬老院集中养老,另外2000余名老人中有50%的老年人和子女一起生活,还有50%的生年人没有和子女在一起。
(三)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
大部分老人靠养老金生活,少部分老人有退休金。面临老年人较低的收入水平,我们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时候,必须考虑以上现实因素。为老年人,尤其是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和子女一起生活、收入偏低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优质的、低价(或免费)的服务。
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场地要求受限
大部分村没有可以建设老年驿站的土地,村委会办公用房紧张,没有场所。大部分村集体资金有限(自有资金有限),无力承担建设和改造费用。
所以大多只是建餐桌,服务内容还是很单一。一些养老服务项目,包括生活护理、集中用餐或上门送餐、洗衣理发等清洁服务、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健身和康复、代办事项、谈心交流、读书读报、心理咨询、这些都没有有效的开展。
(二)配套政策有限
目前的政策在养老餐桌和老年驿站有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如果村级想建一个养老中心,比养老机构要小,比餐桌和驿站又大,这方面政策是真空。而且目前村内的老年人除了五保户都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去,就愿意守家在地,养老不出村。我们这里的屈家窑村、黑峪口村等村都有这样的需求。
(三)社会化程度不高
居家养老目前是村委会集体在承担,社会化程度低。
(四)人员匮乏
缺少服务和管理型人才。
(五)探索路径
村级集中养老之后,腾退农村的宅基地,进行产业规划,既能实现养老又能产业化运营,实现产业收入。
多开展文娱类活动,读书看报、听广播。多宣传。
同时也说明我们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还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和发展空间。
可见,基础型养老服务受到较高的关注,而精神层面的服务项目关注度较低。在基础型养老服务项目中,“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得到了老年人最高关注,这无疑为我们今后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方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怎样很好的与社区卫生医疗系统相衔接,是急需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六)老年人最关心养老服务中心的收费和服务质量问题
钱从哪出,钱够不够,这是老年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收费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他们的选择。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加大政府投资力量、多方引入社会资本,是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低收费和免费项目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是不符合农村实际的,低收费和免费是否会引起服务质量的下降,这也是值关注的问题。
作为企业又不能负债经营,光靠志愿也不是长久之计,能找到合适的第三方,提供最佳的服务,政府的补贴力度就得加大。
三、政策建议
我们建议,一方面,要切实抓紧和协调好了财政资金,这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成败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对低收入特殊群体给予一定的补贴。比如,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的地方采用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年满60周岁的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以IC卡的方式每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补贴,以支付如理发、保洁、配餐、理疗等上门收费服务的费用。
另一方面,结合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努力探索“社区卫生+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年人对“就医和体检服务”具有很高的关注度,建议社区卫生院加强村医的配备力度。
【关键词】居家养老;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一、研究背景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城镇为4631万人,乡村为9930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城镇为3102万人,乡村为666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城镇为11.69%,乡村为14.9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为7.8%,乡村为10.06%;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城镇为1.35%,乡村为1.8%。这说明与城镇相比,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更高,高龄化程度更严重。
实际生活中我们也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当前中国农村老龄化压力下养老问题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尤其是在一些偏远落后的乡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品质问题更加不容乐观。乡镇部门对于养老方式的选择,在为本地区老年人生活考虑的同时,也是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方向的综合考量。良好的养老惠及政策,既可以有效的保证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动趋于平稳,又能够为当地的社会事业建设奠定安稳的后方。在此种情况下,我们习惯性的把目光投向老龄化压力下的老年人物质生活改善方面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在一定意义上导致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容易被忽视。
文章正是基于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脱节现象严重。虽然现在外界对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关注度逐渐升高,但政府及各有关组织的实际措施依旧贫乏。因此,我们试图通过对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深入了解,总结得到老年人晚年精神生活需求聚焦所在,对其进行探究并提出对策方案,期望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提供参考资料。
二、关键概念说明
(一)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一般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街道安排社区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居家养老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的,服务对象只限于较小的范围:“三无”老人等,其费用主要由政府负担。一些地方鼓励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对此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二)精神文化生活
认为:“真正的人=思维着的精神”,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是人的根本需求。北京大学穆光宗教授指提出,一个健康的、幸福的和成功的老龄化社会的建设离不开积极的老年文化的发展和支持。精神空虚为部分老年人的真实写照,尤其在农村地区,处于老年人所接受的文化教育有限,文盲率偏高,进入老龄后,基本无事可做。尤其以农村空巢现象突出,精神生活更为匮乏,宗教迷信因之盛行开来。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亟需正确的引导,并帮助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性。老年人自身也应清醒认识到自身能力和不足,扬长避短,热情拥抱社会,化老龄压力为社会再发展的新动力。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访谈的20位老人年龄均在65岁以上,他们基本上在健康方面都存在着各种高位病症的隐患,而且基本上都是以独居为主,十分缺乏子女的关怀和照顾。但即便这样,他们不愿意住进养老院中享受专业的照护。我们可以看到被访老人基本处于独立生活状态,在经济上也较为宽松,可以过上一个舒适的晚年,而且即便是有较多子女的家庭老人也已自己生活为主。而且老人本身健康状况都存在令人担忧的方面,需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的人数较多。
(二)老年人自我生活评价
老人普遍表示虽然缺少了子女的陪伴,但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进步,他们的晚年生活基本上是可以达到衣食无忧的。所以,除了对于子女因工作忙碌而无法抽空回家看望老人略有微词外,老人对自己现今能过上的安稳生活,总体来说还是非常满意的。
相比于另外长时间单独生活的老人所表现出的自我封闭和不愿交流,与子女同住的老人的健康状况也更为良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个良好乐观的生活态度对于老人的晚年生活品质,尤其是精神心理状况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这些独居老人基本上都属于单身、失独或子女长时间未回过家甚至在较远地区打工,只留下老人在家中。再加上子女工作忙碌的原因,老人甚至会长达数月与子女间断联系。这种长期的寂寞环境与不被关心的失落感都造成了这些老人逐渐形成的自我消沉意识,缺乏融入周身环境的积极性。
(三)老年人内心向往和真实愿望
对于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文化生活项目措施以及对自我发展实现的要求方面进行问谈的时候,我们发现其实在镇政府的主引下,各村庄都相继建立起了与城镇相契合的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各类配套的健身设施。硬件的发展实际达到了一个高度齐全的水平。各个老年活动中心作为村庄文化娱乐活动承载体,近年来也有计划举办了系列教育宣传娱乐活动。对外文化引进有力度又有效度。教育宣传类活动更是让老人们觉得自己没有被社会淘汰,有能力融入年轻人的生活。这带给了他们极大地鼓励,帮助提高了他们对于社会文化的汲取,保持了一个健康先进的思想观念。
四、存在问题
农村老年人往往局限于封建迷信思想,他们注重为儿女考虑,习惯于为家庭延续状况感到忧心。在他们的思想中,自我需求始终不是最重要的一端。近年来,虽然社会各界对老龄化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社会养老保障举措的施行力度日渐增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得到了更为优质的保障,但是对于精神赡养这一方面,政府政策的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社会组织为之付出的努力也难以收到预期的成效。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的改善还存在着巨大的弥补空间。
在生活中能够实现的程度往往止步于物质生活的改善,而精神文化的严重脱轨似乎已经成为了难以改变的现状。人力物力的贫乏,农村居民养老观念的一时难以转变,乡镇政府的实践经验累积不足等因素都使得一系列养老服务建设的滞后。在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背景下的社会组织力量很难自然的融入到养老体制建设中,甚至很多社会组织无处安放。这些都成为一整个体系共同作用影响着农村老年人晚年精神文化生活发展,只有综合考量各方面利弊轻重,整合有效力量,共同推进农村老年人精神养老,才能真正活跃老龄社会力量,转变社会发展中的老龄化压力成为社会进步的再生能量。
五、对策与建议
前文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还存在许多方面的缺陷,亟待调整与改善。老年人精神生活中的情感依赖显而易见,而造成这一现象最主要的方面则是老年人自我意识不够强烈,他们在晚年几乎更加轻怠慢自我的生活质量,一心为子女的想法长期影响他们的生活。这一因素不仅使政府工作开展缓慢,更使得各方面措施施行受阻,力量介入困难。而且,农村老年人尤其重视安居故乡,搬离农村与子女生活在城镇中并不是其诉求所在。因此,文章不想重提已经被论述过多次的政府举措、社会力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本文希望可以将本次调查后所得体悟,并参照日本养老方式,给出参考建议。
在日本,他们鼓励老年人以自我管理的方式加入养老管理行列。积极投身完善法律政策,推动养老方式的渐进式改革,日本政府通过此种方式,逐步增强老年人的社会归属感。
文章借此提出如下建议:在着力推进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改善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同时,各有关组织部门亦可以适度的考虑启用老年人群众的行政组织能力者进入到养老管理体系的管理中。这不仅能够在实际中帮助老年人寻回社会价值和归属感,更好的保持与社会的并行发展状态,另一方面,社会的需要感也可以减轻其对子女的观念,在精神上找到依靠,促进老年生活的积极乐观向上。目前农村中的组织管理群体基本以中青年管理为主,老年人的组织参与少,活动的开展与举办,老年人也经常是盲目的被推着走,不能够从老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致使老人实际参与热度不高,自然其目的达成度也低。
同时志愿活动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社会组织活动都应该更好的统筹协调老年人生活实际,有针对性的发展服务计划目标。通过衡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情感关系,健康状况,能力水平等要素,合理安排服务内容,小而精的开展有关活动,更好的照顾到每一位老人的精神心理需求。不过分量求的实现,逐渐由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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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地处内蒙古东部,辖一县两市三旗,71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1001个嘎查村居委会,总人口164.56万。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兴安盟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正确认识兴安盟老龄事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对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应对人口结构老龄化,促进兴安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兴安盟社会化养老基本情况
(一)全盟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盟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23.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4.4%,高龄化进一步加速。80岁以上的老年人17275人,100岁以上的83,共有空巢老人3848人。老龄化进程与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相伴随,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加。
(二)全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盟立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依托社区积极开展日间照料服务等便民为老服务,努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全盟养老服务事业得到不断发展。
1.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2013年开始续建新建了盟社会福利院、阿尔山市福利中心、科右前旗巴拉格歹区域性敬老院、扎赉特旗茂力格尔区域性敬老院,全盟现有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75家,其中公办社会福利院(养护院)6家,床位740张;区域性敬老院8家,床位1200张;旗县市中心敬老院4个,床位650张,乡域敬老院8家,床位430张;农村互助幸福院19处,床位1756张;民办养老机构30家,床位399张。全盟60岁以上老人231008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1张,基本满足了社会养老需求。
2.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14年,根据《农村牧区养老幸福家园建设指导意见》,全盟现已开工建设农村牧区幸福家园13处,717户。盟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已正式启用,全区五保供养现场会也在兴安盟召开,12349便民为老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情况良好。
3.各项养老惠民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快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农牧区养老服务建设等任务。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的要求,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印发了《农村牧区养老幸福家园建设指导意见》。各旗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养老幸福家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年度实施方案或细则,部门联动,推动养老事业发展。
二、兴安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扶持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项目少
虽然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些关于养老方面的政策,但都是原则性的,具体操作性不强。兴安盟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但缺少有针对性和具体操作的政策和制度。
(二)服务机构形式单一,企业少、内容少、水平低
兴安盟现有养老机还是以政府提供公益为主,供养对象大部分是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受益人数少,养老服务享受面较窄。社会养老机构规模小、环境差、配套功能弱,存在消防、食品安全隐患。
(三) 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目前兴安盟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基本上来源于中央、自治区项目资助资金和盟级福利彩票公益资金,盟、旗(县、市)财政均未列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一是各级政府投入力度不够,二是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机制尚未形成,三是社区养老资源效率不高。
(四)?B老服务组织少,队伍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统一的国家职业标准,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兴安盟尚未形成专业的养老服务队伍,缺少专业培训机构,服务组织数量少,养老护理人员普遍缺乏,养老服务水平不高。一些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护理员大部分为进城务工人员及城镇下岗职工,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只能从事生活照料等简单护理工作。
三、兴安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对策与建议
(一) 加大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
积极引导老年群体树立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消费观念,使更多的老年人理解和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形成一定规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奠定基础。为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及规划的顺利开展,各地应专门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
(二)大力推进养老机构改革
随着中国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推广智能化养老正当其时,应从生理、心理、行为及生活环境四方面提供多方位养老管理服务,以智能化引领养老服务方式转变。这就需要政府从顶层设计上给予扶持政策,同时配套技术、产品、服务,突出智能管理服务,全面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改革公办养老机构,对其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一是盘活现有福利设施,对全盟9个公办社会福利机构进行改造,实现综合福利院、临时救助站、养老院的功能;二是加快老年养护院建设,推进乌兰浩特市老年养护院建设,争取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协调和推进已开工的老年公寓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解决中高收入老年人的社会化养老问题。
(三) 加速“互联网+”进入养老产业
社区居家养老要超越社区的狭小空间,充分利用社区外的资源更好地服务老年群体,就必须真正让老年人融入到“互联网+”时代,让老年人感受到“互联网+”所带来的的改变与实惠。一是建立社区老人电子档案。社区要为“空巢”家庭、独居老人、病残老人、高龄老人建立信息库,把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子女联系方式、希望得到的服务项目等相关资料输入电脑,传送到网上数据中心,便于为老人提供所需服务。二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加盟机构档案。三是加速养老服务手段创新。通过大数据分析、物联网建设,向老年人提供性能稳定、方便易用、物美价廉的老人定位、健康数据监测、智能穿戴设备等在内的新型养老服务,探索“智慧养老”,实现老年人服务需求与各类服务实体之间的无缝对接,促进养老产业快速发展。
(四)增加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财力投入
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建设,完善城乡敬老院配套设施,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实现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养老服务业涉及长期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乃至饮食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等方面。社区老年服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是来源于政府、各地街道、社区居民捐献、社会捐献等,但这些资金的数量是极为有限的。政府需要尽快确立公共财政支出社区养老的比例,不断拓展经费来源的渠道,形成长效机制,把政府的投入、政策的扶持、社会的支援、老人的支付和子女的赡养义务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对非营利性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这种补贴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施。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直接购买,实现政府财政效力最大化。
一、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民生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省4项、市4项民生工程,并配合实施1项省民生工程,各项民生工程进展顺利。
1、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年以来,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全面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年月日起,由134元/人.月提高到150元/人.月。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截止5月底,享受低保对象人数为846人,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51.65万元。
2、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年4月1日起,集中供养人均290元/月,分散供养267元/月。截止月底,全区在册五保供养对象72人,其中11人为长龙村五保人员。月份共发放五保供养资9.63万元。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年,继续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做好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持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并对符合《市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的救助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取消13个救助病种的限制,按个人基本医疗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比例分别实施分档救助。月份,我区共救助城乡特困群众20人,其中城市19人、农村1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31万元。
4、实施敬老工程
完善居家养老制度,扩大辖区独居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范围。年,对居家养老对象按无偿、低偿、有偿三种服务对象进行摸底,月日起,正式开展低偿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无偿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为每天一小时,每小时10元,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为每两天一小时,每小时5元。截止月底,全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共38人,皆为无偿服务对象,月份共发生居家养老资金8.32万元。
5、完善城乡特困群众“阳光”救助制度
根据《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实施方案》,对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基本生活应急、司法、重大节日补助等专项救助,使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月份,共救助对象28户,发放救助资金3.15万元。截止月21日,我区认定低收入家庭1244户。
6、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镇敬老院规划新建108张床位,开始筹建,月份主体两栋三层楼房土建工程建到第三层,月日封顶,主体完工,现正在实施房屋内外粉刷。
7、加强城市托老机构建设
年增加城市托老机构床位130张,养老院和光明康复养老中心通过租用场地改扩建兴办,月底完成内外部设计改造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制定,目前,养老院和光明康复养老中心正在实施内外部改造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
8、加强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到年底,我区的目标任务是通过新建、改扩建,完成2个社区工作服务和活动用房建设,分别是、社区,新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一站式”公共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具备开展民政、社保、残联、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服务信息中心等公共服务功能。
月份,社区工作服务和活动用房改扩建项目,完成立项,月日开标,月日开工建设,月日工程封顶;社区工作服务和活动用房新建,月份完成立项、规划选址和设计方案,月日开标,月底开工建设;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月份制定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设计方案,月底开始实施,目前其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已完成50%以上。
以上三个个场所建设年9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二、其他各项民政工作:
1、社会救助工作:
认真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慰问年度低收入家庭1157户,173550元,慰问城市低保家庭3016人,535500元,慰问农村低保家庭848人,81622元;;做好救济对象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救助帮困工作;组织各镇街办低保工作人员参加城乡低保业务培训会。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区服务工作站,5月中旬提出了《关于建立社区服务工作站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街道负责人赴区考察社区建设工作;调整提高了全区退养居干生活待遇。
3、福利生产工作:
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时开展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工作。
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布置并做好区级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及日常管理工作。
5、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完成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的上报、发放工作和重点优抚对象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优抚对象的临时补助工作;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活动,落实区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及走访部分优抚对象活动;圆满完成全区两年一次双拥合格单位申报工作。
6、认真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5月份召开会议,布置安排城市主干道出殡车辆综合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城市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上治理出殡车辆乱撒纸钱乱扔鞭炮的现象,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7、组织开展我区向西南旱灾和地震捐款活动。
动员全区在岗在职干部、员工、离退休人员及辖区单位积极参与此次活动,指派专人负责。此次捐款活动共收到向西南旱灾损款38490元、地震捐款94953.2元。
8、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民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上半年共办理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8件,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2件,内容涉及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老龄工作及社会救助工作等。
三、加强自身建设,切高履职能力。
以民政“提升年”和开展“学、讲奉献、提效能”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关注领导和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开展能力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等民生工程工作,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2、加强基层政权与“四优”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立社区服务站,发挥社区职能作用。
3、加快推进“村改居”工作,完善东郊办事处“村改居”工作,全面实行社区化管理。着手启动村、新庙村、联合村和新建村“村改居”工作;
4、整合街道行政区域和社会工作资源,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街道办事处,将矶山街道和凤凰山街道进行合并;
5、继续开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确保完成“三连冠”创建目标。对驻区部队及部分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为辖区内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困难,提高生活水平。
6、巩固完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
7、做好山公墓扩建、指导工作,积极支持相关重点工程的建设,主动配合区政府做好被征用土地中的坟墓迁移安葬等工作。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
1、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在选聘方面,我镇15个村居专职调解员都是今年重新筛选聘用的,本着用人唯贤、优胜劣汰的理念,对各村居专职调解员采用选聘结合,竞争上岗的方式,通过层层把关,将一批优秀的、德高望重的、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老党员、老干部选为各村居专职调解员;在考核方面,由镇财政落实专职调解员每人3000元专款用于考核,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制定村级专职调解员考核办法,将参加矛盾排查、调处、提供违法犯罪线索重点纳入考核内容,确定了专职调解员的基础工作、业务工作、工作作风等相关内容,确保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2、积极创新诉调对接机制。我镇主动积极与辖区法庭加强沟通,不断创新诉调对接机制,对重大易激化民事纠纷与法庭实行诉前、诉中、诉后联合调处,今年以来我镇已通过诉调对接调处了3件民事纠纷。南庄村11组薛某与邻居叶某原来关系很好,薛家的出脚路(双方界址路)位于叶家屋山头。近年来,双方经常为日常琐事发生矛盾,叶家一气之下以该出脚路薛家无权通行为由将出脚路堵住,不让薛家人出行,镇村调解多次,尽管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但未过多久叶家又将路堵上了,无奈之下,薛家请来律师要通过诉讼解决矛盾。镇司法所考虑两家为邻里关系,诉讼解决可能会激化矛盾,为此镇司法所邀请开发区法庭法官采取诉前调解的方法深入两户家中进行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过细的思想工作,薛家的出脚路又重新恢复。我镇由于不断创新诉调对接机制,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无因调处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3、建立领导交办办案工作机制。我镇积极创新制定并落实条块领导交办包案制度,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在村居,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尚书村张某(化名,女,70岁)生前与前夫(已亡)生一子,与现任丈夫孙某(病危)也生有一子,张某的两个儿子为张某与各自父亲合葬的问题发生争执。按照农村风俗习惯,张某须及时入土为安,为此尚书村党支部书记陆海峰同志、村主任以及调解人员在第一时间到张某家调解。结合孙某仍在人民医院抢救,孙女面临高考等现状,通过连夜对张某的两个儿子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孙某的儿子最终让步,两家达成一致意见,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现代防控体系
1、大力推进技防监控网络建设。全面推进 “平安e家”(技防入户)工程建设,将技防入户工程建设列入XX年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确保XX年底具备小技防入户条件的农户小技防入户率达100%;积极推进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已规划各村居视频监控设施安装方案,实现可视指挥、可视调度。
2、大力推进人防队伍建设。目前我镇充分发挥村组干部、退休干部职工、治安志愿者的作用,已组建了一支145人的综治长安服务队,主要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治安信息搜集、参与安全防范、协助人口管理和服务群众等工作。由各村居治保主任主抓,派出所负责业务指导。为加强对综治长安服务队的管理,我镇专门制定了《东陈镇综治长安服务队实施意见》、规范了综治长安服务队的工作职责、制度管理等内容;同时我镇专门制定了绩效考核细则,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了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
1、建立矫正机制,促进社区矫正。我镇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不断创新教育管理方法,建立矫正保证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全镇15名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司法所对可能进入社区服刑的人员在审前评估阶段,责令矫正对象本人或其近亲属提供一至二名担保人,保证矫正对象矫正期间服从司法所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不再犯罪。担保人主要由村居干部、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担任,并形成书面保证手续。矫正机制强化了矫正对象的改造意识和保证人的责任意识,提高了矫正工作质量。
2、建立跟踪监督卡,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今年以来,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对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实施跟踪监督卡制度,强化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跟踪监督卡实行每人一卡,卡上详细载明所跟踪人员的姓名、年龄、住址、案由、刑期、释放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所跟踪人员的具体表现及帮教情况由各村居专职调解员每月进行实地走访并报镇司法所,镇司法所每季度对跟踪监督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记载上卡,实行以卡管人。对有重新犯罪迹象的人员,司法所随时随地与其保持联系,实行重点监控,重点帮教。
(四)基层基础建设体系
1、深化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设置,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法综治中心办公场所,将政法综治中心办公室规划纳入镇办公区改造规划中,结合镇政府办公大楼的通盘考虑,将保证300平方米政法综治中心办公区域得到落实,XX年我镇政法综治中心争创优秀级。
2、强化新型社区硬件标准化建设。 整合设施资源,通过镇各个部门协调,在利用村公共服务中心优秀的硬件资源的同时,优化公共服务中心软环境建设,装备了综治警务室、农家书屋、关心下一代辅导站、世代服务中心、多功能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场所。
3、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平安创建达标率达90% 。以深化平安社区(村)建设为重点,整合社会资源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道路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载体,提高创建实效,城乡互动,整体推进,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建平安、共享和谐的良好局面。
(五)社区服务管理
1、科学谋划,拓展服务内容。一是为老服务。初步实现了以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示范引领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站朝着四个有(有组织、有队伍、有项目、有成效)的目标努力,现已经走向成熟能给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类、精神慰藉类、医疗保健类、休闲娱乐类等各项无偿服务活动。二是计生卫生服务。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资源,今年实现了为社区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建起了老年人健康档案。结合社区育龄妇女检查工作,社区计生服务实现了向外来人口育龄妇女的拓展,使外来人口享受了同等的无偿服务。三是助残帮困服务。开展了关爱帮扶、助残结对等活动,党员与特困户结下了“双联双助”的对子,用爱心筑起了贫困家庭的温馨港湾。
2、科学设计活动方案,激发党员参与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的热情。一是组织老干部、老党员经常性开展传统教育,保持艰苦朴素的革命传统。二是每个周末开放红色影院。让青少年观看红色影片,接受红色教育。三是党员活动与扶贫结对、环境整治、文体活动结合起来,起到了寓教于乐、传播爱心的作用。
二、工作打算和建议
1、重点抓好城乡新型社区创建,坚持以高标准、高要求推动城乡新型社区建设全覆盖。
2、抓好镇政法综治中心的建设,我镇目前主要缺乏硬件建设:一是办公室的建设,结合镇办公大楼一起规划落实;二是规范运作,使政法综治中心真正成为社会稳定的作战平台。
【关键词】老龄化;农村家庭;养老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
一、中国农村养老模式发展现状
截至2012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人,占总人口的14.3%,其中60%以上为农村老年人口,其中多数老龄人口生活在农村,这些数据表明中国已经进入到老龄化社会。但由于历史、制度等原因,农村老龄人口一直不能享有离退休金。此外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持续实施,使得社会生育率下降,家庭规模缩小,而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无暇顾及农村的父母。这些因素都对中国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方式变革起了加速剂的作用。
二、中国农村养老模式发展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家庭养老”模式呈现弱化趋势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使得农村出现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家庭养老模式呈现弱化现象。有些老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跟随子女去城市生活,生活上不能得到子女很好的照看,使得家庭养老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而面临的困境却越来越大。
(二)农村合作医疗形同虚设,农村老人看病难花费大
2010年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老人看病难的问题。但是由于监管等方面的不到位,使得部分地区部分医院虚标药价,造成国家投入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却不断加重。同时,医保定点医院为了增加收入,滥用高额自费药物,也使得农村老年病人的医疗负担加剧。
(三)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监管,农村老人入保容易理赔难
带有商业性质的社会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是在我国农村,由于缺乏监管,商业养老保险出现了入保容易理赔难的现象。商业保险公司常常对赔付的内容的形式做了十分严苛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在老年人入保时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常常有意忽略或隐瞒,当老年人需要保险公司进行养老保险赔付时,保险公司则依照规定拒赔或者少理赔,使得老年人不得不面对入保容易理赔难的现状。而这也使得老年人在面对商业保险时,产生抗拒的心理。
(四)守土观念限制,农村其他养老方式发展缓慢
中国民族文化中“家”文化占有很重要的低位。在中国农村居民的意识中,守土守家意识十分浓厚。长期养成的“叶落归根”意识,使得中国农村老年居民不愿意放弃家庭养老。同时,由于宣传不足,农村的老年居民对养老院等其他养老机构有着很深的误解,对其他养老方式有着很强烈的抵触情绪,这使得其他养老方式在我国农村整体发展缓慢。
(五)养老机构设备老化,无法满足养老需求
我国养老院的运营资金主要靠上级政府机构财政拔款、村镇统筹以及社会捐助,其中上级政府机构财政拨款占据了最主要的位置。然而在农村,财政资金十分短缺,这使得能够被投入养老院的资金更加缺乏。资金投入的不足造成了我国农村养老机构设施陈旧老化,缺乏专业的护理人员,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养老机构的发展。使得我国农村养老机构的规模于服务发展速度与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出现矛盾和不对等。
三、关于完善中国农村养老模式的对策分析
(一)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促进劳动力向农村回流
城市居民自助游和周末短途游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地区农家乐的兴起,增加了农村居民的收入,但由于农家乐开展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旅游景区等地区,范围和实际效果十分有限。同时由于过度的生搬硬套,使得农家乐逐渐泛滥,出现了很多不良现象,严重影响农民持续增收。
因此,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要按照其地区特点,拓宽思维,确立适合本地区的发展模式,杜绝生搬硬套现象。同时加强对现有模式的监督管理力度,避免不良现象出现。实现农民真正的增收,从而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回流”,使家庭养老真正发挥优势。
(二)完善医疗监管机制,让农村合作医疗真正落到实处
在对各大医院就诊的农村老年患者的调查走访中,来医院就诊的农村老年患者多数为绝症或疑难杂症。究其原因,一些受访者表示,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补贴和报销政策,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一些基层医院的不规范行为,使得农村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依然面临“看病难、吃药贵”的困境。在农村,药价监督机制基本沦为一纸空谈,未能真正实现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和管理。
因此,建议应当完善现有的医疗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吃药贵的现象。尤其是应加强对农村等偏远地区的医疗监管,使好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百姓真正能享受到国家的福利。同时应加大对医疗问题的处罚力度,杜绝一切企图钻政策和法律漏洞中饱私囊的行为。促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真正成为有利于农村居民生活健康的制度。
(三)加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监督,保障老人切实利益
在调查和走访过程中发现农村老年人对商业养老模式的态度呈两极分化态势,部分老人认为商业养老保险就是万能险,只要投保,就能理赔所有疾病;而有的老人由于家里经历或听说过其他未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的事,对商业养老保险有着十分强烈的抵触情绪。同时,在走访中也遇到一些亲身经历过保险公司拒赔或延期理赔的老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表示不愿意再参加任何性质的商业养老保险。
因此,应当加强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监督力度,对骗保诱保,合乎规定却拒不赔偿的保险公司予以重罚。同时出台相应规章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杜绝其出于自身利益隐瞒赔付条款,骗取农村老年居民参保。在保障农村老年居民的合法利益的同时,的为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发展营造一个健康的环境,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全面发展。
(四)加强宣传其他养老方式,促进其他养老方式的发展
对于养老方式选择方面,农村老年人有着很多的顾虑。一方面,由于“恋土”情结,农村老年人不愿离开生活了一辈子的村庄,以及土地。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担心去机构养老会被人虐待或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
因此,应当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其他养老方式的宣传,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其去专业养老机构参观,破除其对其他养老,尤其是对机构养老方式的误解,促进其他养老方式的发展,以减轻家庭养老模式的负担。
(五)多渠道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业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机遇期。然而,民间养老机构作为机构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然面临种种困境。
一方面,政府养老机构“作为难”。政府在对养老服务业的资金投入幅度少、比例小;而在监管方面,由于养老服务行业未能形成健全的相关标准,以及行业监督机制,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滞后。另一方面,民间养老机构“难作为”。我国民间资源丰富,但这些资源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准入渠道不畅通,民办养老机构在建设用地、融资等方面上缺少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很多散布于社会各个角落的养老服务未能得到有效整合。
因此,应当创新养老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政策扶植与商业化运作相结合,盘活各地资源,引导、培育社会优质管理服务资源进入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产品,全方位多渠道地解农村养老问题。
第一,鼓励多样化的民办养老机构的设立。鼓励民间资本积极进入养老领域,鼓励开办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康复中心等多样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统筹居家养老和集中养老、普通服务和包户服务等多样化方式。
第二,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减免征收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资金补贴等,促进其发展。
参考文献:
[1]许照红.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建[J].农业经济, 2007(4).
一、基本情况
农村老年人抽样调查情况:从问卷情况看,抽样的120位老年人中有6位是退休工人,114位是农民,多数老年人人均有承包地2亩左右,在60-69岁的抽样人群中,有60%是老年人自己耕作,40%是子女帮助耕种或转包;在70岁以上抽样人群中,只有少数身体好的自己耕种,绝大多数由子女耕种。多数老人经常给子女料理家务或照看孩子。
从文化程度看,90%老年人是文盲或半文盲,极少数是小学文化,平时不看书不看报,有选择性地看电视节目,以传统休闲娱乐节目为主,平时打打扑克、闲聊家长里短,基本不参加健身和文娱活动。
60%的老人与配偶同居,30%独居,10%与子女在一起生活,住的多数是自己的旧房,面积20—30平方米。去年个人全部收入60%在1001—元之间;30%在501—1000元之间,5%在500元以下;5%在5001—7000元之间,上级每年补助101—300元,每人每月大致开支51—100元,对物价上涨多数紧张,少数平静。没有社会养老保险金(退休人员除外)。50%老人子女经济状况较好,40%子女经济状况有困难,10%子女十分困难;50%老年人生活没问题没存款,10%老人达到温饱有困难、无欠债;15%有欠债,无法达到温饱;5%较富裕,有存款。欠债主要原因是无收入或收入太少、因病,其次意外事故、盖房、娶儿媳妇等。对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50%老人认为还算可以;生活水平一般,40%老人认为不满意;生活水平较低,5%基本满意;生活水平很差,5%很不满意。
农村老人身体健康状况普遍很差,70%老人患运动系统病症、心脑血管疾病、气管炎、肺部疾病(其中一至二种较多),25%老人患眼疾,有听力障碍,5%老人患其他神经疾病。自己干不了的事情80%老人靠家庭成员照顾,多数老人认为不孝子女有,但很少,具体不孝原因说不清楚,一般认为还是道德品行问题。
城市老年人抽样调查情况:从问卷情况看,抽样的60位老年人中农业户口18人,占抽样总数的30%;非农业人口42人,占抽样总数的70%,其中农转非3人,占抽样总数的5%。经过对60位老年人的抽样调查,使我们对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从文化程度看,调查发现城市老年人中初中文化只有4人,占调查总数的6.7%;小学文化32人,占调查总数的53.3%;文盲24人,占调查总数的40%。城市老年人的文化水平虽然比农村老年人的文化水平有所提高,但整体水平普遍偏低。
住房条件:人均住房面积多在20-30平方米,楼房居多,基本上没有危房,多数老年人和子女生活在一起,60-69岁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较强,同时还可以为子女做点日常家务,照看小孩上学等。70岁以上老年人因身体年龄偏大,随着听力、视力的减退和老年病的增多,身体状况相对较差,部分老年人需要亲属照顾,患病的高龄老人需亲属帮助做家务,照顾起居。家用电器方面:多数家庭仅有电视机、洗衣机、电话,部分家庭有电饭煲、电磁炉等,有电脑的家庭较少。
在医疗保障方面:随着政府出台的老年人优惠政策,老年人都加入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村转居),城镇的非农业家庭老年人除部分老有所医外,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就医仍存在着很大的困难(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和种类不同),少数特困老年人和五保户,生活水平偏低条件较差,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不想入住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主要原因也受经济状况的制约,特困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政府的低保金生活。而城镇的低保标准为200元/月/人,农村的仅100元/月/人。同在一个社区生活,差距很明显,受文化水平的影响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多数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和娱乐活动的较少,对自己今后的生活存在忧虑,认为社会治安不是很好,多数老年人感觉老年证没有多大用处,得不到实惠。因此很多老年人不愿办证,这也是办证率低的主要原因。
调查同时发现有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工作很扎实。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免费查体,对部分困难的患病老人给予免费治疗,老年人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还为五保老人提高了补贴标准,新换了服装、被褥,老年活动室设施齐全。
“在养老预期和建议”一栏中,许多高龄老人无法完成这项问卷。从能够勉强回答的人群中,对敬老院、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这些机构,70%老人听说过有镇敬老院,不很了解。在以后养老形成中70%选择居家养老,20%老人选择根据子女意愿确定,10%老人没考虑过。在家养老主要原因是身边有老伴或子女照顾,与孙子辈在一起享天伦之乐,与村里熟人相处心情愉快。最关注的是人老了子女孝顺,有生活保障,有病能看得起。
根据调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农村的老年人把一生积累的钱都用在子女身上,没有存款,一但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子女供给。多数子女代种父母的田地,给够一年的口粮,家庭状况好的子女一年能给些零用钱,多数是只给粮不给钱,老人花钱只得卖口粮,老人最怕生病,小病硬抗着,大病不住院,平时有常用感冒、发烧药就算好的了。因此农村老年人健康状况普遍很差。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分析
1.生活贫困,生活质量差的状况长期存在。从调查统计综合情况分析,无论城市还是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处在贫困线下的老年人不在少数,导致部分老年人生活贫困的主要原因有:(一)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固定收入。没有劳动能力,又无固定收入,这是导致老人贫困的首要因素。(二)年老体弱,因病残致贫。这一类老人健康状况差,体弱多病,缺乏医疗保障,多数老人无钱看病,有病不能得到及时治疗,部分企业效益不好,退休老人不能及时报销医药费,使他们生活状况更加窘迫,结果因病致贫,甚至是贫困交加。他们是贫困老人中最困难的一部分。(三)自己无生活来源,儿孙无能力赡养。在这些贫困老年人中,有的子女病残,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有的子女下岗待业,或无一技之长,难以再就业;有的儿子去世,媳妇改嫁,留下孙儿孙女,还要由老人抚养,因而导致老年人生活更加困难。(四)部分家庭法律意识和敬老观念较差。家庭养老是当前养老的主要途径,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家庭,法律意识和敬老养老观念都比较强,能够履行赡养义务,但有少部分家庭及其子女,法律意识和敬老观念比较差,不愿赡养老人,导致老年人晚年生活贫困。(五)无退休金或退休金低。这种因素致贫的老人主要在城镇街道、集体企业退休,无退休费或相对较低,难于保障基本生活。(六)天灾人祸和其他突发事件。因此助老济困工作任务艰巨,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2.医疗保障体系薄弱,短期内很难实现老有所医。虽然有了新农合但是报销的金额种类不同,特别是对特困重病老年人来说,就医仍是个老大难问题。
3.社区或政府对于老年市政设施投入较少,老年人活动没有空间或空间较小,投入机制不稳定。
4.特困老人的救助机制缺乏长效型,需党政重视,全社会参与和慈善捐助。
5.针对老年人事业的优惠政策少,有的政策落不到实处。
三、建议与对策
1.当前要着力解决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使城乡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