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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管理与经济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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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管理与经济

第1篇:体育管理与经济范文

[关键词]循环经济 体育场馆建设 经营管理

一、循环经济及其特征

现代经济学揭示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它通过几个简单原理,为人们提供了开启现实世界之门的钥匙。然而,现代经济学是建立在线形经济模式基础上的,就是说,从物质流动方向看,是“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流动。现在,这种经济发展模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资源耗竭、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这就要求更新经济发展模式。一种被称为“促进人类与自然协调与和谐”的全新经济模式――循环经济,近年来正在发达国家形成一股新经济的潮流和趋势,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对此表示认同并纷纷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政策,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何谓“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指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经济形态,也可称为资源循环经济。循环经济则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将人类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生产和消费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达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循环经济要求人类的经济活动以“3R”为准则的操作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再利用”(Reuse),要求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等各类社会活动。

二、我国体育场馆的建设与运营的现状

1.体育场馆布局不合理。在用地选择上与布局上,缺乏与城市总体布局的协调,造成使用与联系的不方便,或与城市其它功能冲突。另一种情况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处于市中心位置的体育设施,与商业、贸易、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相距太近,不利于体育活动的开展。

2.体育场馆用地狭小,环境质量较差。在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上,重视设施本身,忽视用地与环境的协调,只顾及眼前,缺乏前瞻性考虑。表现在用地狭小,建筑密度过高,不具备基本的绿化条件,室外活动空间有限,环境质量较差,这主要体现在中、小型体育设施的建设上。

3.体育场馆设施陈旧、设备不配套,使用率低。由于体育建设资金的筹集渠道不同,经费差异很大。有些体育场馆缺乏维护资金,造成设施更新不及时,设备不配套等问题,不利于体育活动的顺利展开,也不适应现代体育的需要。

4.国家对大型体育场馆的资金投入不合理。现有的大型体育场馆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具有强的公益性。经费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由国家统一规划管理。

三、未来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中应当体现循环经济的思维方式

循环经济要求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中,以“3R”为准则的操作原则,提高体育场馆的利用效率,在体育场馆进行完比赛和训练之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多次利用。

1.在前期的建设投入中要考虑到体育场馆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具体来说:在体育场馆的整体布局上要合理,要考虑到今后的可利用性。体育场馆的建设在全国、全省的分布要合理。但是,由于一些大型的体育比赛对体育场馆的建设的地点和个体育场馆之间的距离有所要求,也要优先满足这方面的要求。

在体育场馆的建设当中要充分的利用现有的资源,尽量的节约资源。能利用现有场馆进行改扩建的,尽量的改扩建;不必要新建场馆的,建设和改造临时场馆。更为重要的是在体育场馆的建设中,注重环保,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利用先进的采光、蓄水技术以减少日后的电和自来水的供应,设计一些元素作为循环发展的特征,比如:澳大利亚体育馆使得斜坡的高塔作为入口处自然通风的渠道。

在体育场馆的建设中除要尽量的节约资源外,对于那些用于大型比赛必须做大做强的比赛和训练场馆,在设计中具有特色,建成标志。用于比赛和训练之后,要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经济效益,供日后的文化、体育、会展、商贸、娱乐等活动之用,还要同广大市民的日常健身结合,发挥体育场馆的社会价值。同时还要挖掘其文化价值,就像悉尼的歌舞剧院一样成为悉尼的特征、悉尼的标志,在充分发挥起歌舞剧院的作用的前提下,提供给全国乃至世界人民参观旅游、建筑参考价值。

场馆的空间结构的设计上可以考虑装移动坐席或升降幕布、活动隔断。用移动坐席扩大活动空间,消除单一比赛或训练所带来的结构方面的缺陷。用移动坐席或升降幕布依据参赛人数和各类项目将体育场馆分割成大小不同的场地,是建设空间具有可变性,使其使用功能多样化,为赛后利用创造更好的条件。

2.在体育场馆的运营中要注意体育场馆的环境保护,以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利润。这就要求:体育场馆由事业型向企业型转变,实行企业化管理。企业化并不仅指场馆建成后的企业化运营模式,还包括改变投资结构,通过市场手段多渠道筹资、融资:以项目法人招标等方式,甚至政府以其投资作为股份,吸引社会(国内、外)资金融资控股,这些都是体育产业市场化方式。如果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基本确定了产权多元化方向,则建设资金投入的单一化就可能被扭转。因此,鼓励内资,吸引外资,是今后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的发展方向。

加大体育场馆管理人才的培养。体育场馆的运营就像酒店管理一样,整个运营程序涉及到商务管理,行销计划,人才资源计划,项目创新以及公共安全等方面,需要专业的团体运营,以减少运营成本。这就要求高等院校以及相关机构抓紧培养相关人才,组成专业的运营队伍对体育场馆运营,避免政府和社会的其他企业不熟悉体育行业而进行体育场馆的管理而带来的问题,到达投入的最小化,运营效果的最佳化。

体育场馆是开展体育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其建设和运营得好坏直接影响体育事业的发展。要体育场馆能够循环利用,就必须在体育场馆的设计规划,建设与运营等三个方面减量化,用好体育场馆,确保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体育场馆的循环利用,就要提高体育场馆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文化价值,从而为体育事业,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体育场馆运营过程中遇到来自内、外部多重困难的影响,其主要原因在于运营模式尚不完善、管理人员经营管理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左”的思想干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均体育消费支出较少等。因此,要使体育场馆更好的再循环、再利用,并且在再循环再利用减少投入,就要完善运营模式,培养管理人员。

参考文献:

[1]万贵生.循环经济促进良性发展.市场报,2004-3-26.

第2篇:体育管理与经济范文

关键词:江西省;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现状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该文以举办过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的江西省大型场馆的经营状况为研究对象,选取南昌市国际体育中心和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为调查对象。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围绕研究内容,重点查阅了与该课题相关的管理类、经济类的著作,并通过期刊网络数据库,检索了国内外有关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资料,对其进行了分析、整理,为课题的研究提供最新成果和理论依据。

1.2.2访谈法

通过对文献资料的分析,整理出符合该研究的访谈提纲,走访了国体中心和奥体中心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了解两场馆经营的基本情况,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

1.2.3问卷调查表

通过对南昌国际体育中心和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经营者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并统计两个体育场馆的经营现状。

1.2.4实地考察法

实地考察南昌国际体育中心和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场馆设施建设、场馆周围环境、地利位置及赛后利用状况等。

1.2.5逻辑分析法

运用逻辑分析法归纳出国体中心和奥体中心的经营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并对经营状况进行分析与研究。

2结果与分析

2.1国体中心与奥体中心的基本概况

国体中心处于红谷滩新区的南面,由澳洲设计师按照“一横三纵、两心三带”进行设计,主体育场是一座圆形建筑,达到世界顶级标准场馆,现如今国体中心已然成为南昌重要地标性建筑。奥体中心位于南昌瑶湖大学城西面,由同济大学建筑系设计,主场馆鸟瞰造型像巨大的含苞待放的花蕾,五座场馆像鲜花一样围绕在主场馆周边,奥体中心是一座达到世界级水准的现代化体育场馆。

2.2两场馆赛后经营管理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发现,两场馆自2011年开始,经过5年多的经营,目前两场馆的经营状况并不是很理想。从经营的效果来看,国体中心收支基本持平,奥体中心亏损较为严重。

2.3两场馆赛后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是经营管理模式的问题,国体中心实行的是公司经营管理模式,所有对外营运的活动大部分由经营部负责,但是集中管理也会阻碍单个场馆对外市场的开拓能力。奥体中心实行的是自主经营模式,场馆中心是江西省体育局下设的一个处级单位,经费由政府负担,由于场馆管理人员是由政府部门选派,缺乏对场馆市场化运作的经验与知识,也没有开拓市场的激情和活力,场馆运营自然缺少灵活性和主动性。第二是“人”的问题,“人”就是场馆的管理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从调查中发现,在市场营销专门人才方面,国体中心有15位专门的营销人员,其中本科毕业的有10人,奥体中心只有两人,远不能满足市场营销的要求,在这些营销人员中,懂体育规律,又有管理经验的人员较少,大部分还是体育专业或者是管理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没有实践经验。特别是场馆负责人,只有行政管理经验,没有市场化的学习背景,对场馆运营的方向没有前瞻性,不能实现场馆的企业化管理。第三是“财”的问题,“财”就是政府财政拨款或者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国体中心是市政公用集团管理下的企业化运营,自负盈亏,每年水电费、场馆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和职工工资总计达到2000万元左右,这些资金的获得必须通过场馆的经营和民间资本的注入,场馆只是在政策上获得政府的支持,国体中心目前基本达到了收支平衡的状态。奥体中心是由省财政和体育局共同拨款,2012年试运营第一年就亏损900多万元,自身经营所获的收入只有100多万元,远没有达到场馆市场运营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为了维护场馆的基本运转,通过对内部机构和人员进行整合,大幅削减安保人员,场馆的保洁、绿化项目并没有请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维护,而是聘请临时工进行不定期的维护,以节约成本。第四是“物”的问题,“物”就是可利用的场馆和设施。第五是“体育产品”的问题,“体育产品”就是可提供的体育服务。据调查,国体中心与奥体中心虽然是为七城会而新修建的体育场馆,无论是从场地、还是设施配备都较完善,但是这两个场馆并没有以这些为优势,仍旧向老的体育馆一样开设较为传统的体育服务,例如开设培训班、健身指导、场馆的租借等,新型的体育娱乐性活动、私教培训、体育赛事规划指导、全民健身等较为匮乏,整体上来说体育服务的内容较少。

2.4两场馆经营管理的对策

2.4.1改善经营模式,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国体和奥体中心可向经营结构较为完善,既注重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培训等体育本体产业的发展,还提供配套服务的“以体为主、多种经营并存”经营模式过渡,这种模式项目多,种类较为齐全,能满足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而满足的需求越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就越大,场馆经营就越成功。但光光提升经济效益是不够的,还要注重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总是相辅相成的,社会效益越高,就代表市场越大,而市场越大经济效益自然而然就越高。

2.4.2拓宽营销思路,创新营销策

略奥体中心和国体中心要实现市场化,对营销思路进行拓宽和确立,对营销策略进行创新是必不可少的。国体和奥体要拓宽营销思路,立足于场馆优势,在积极开展多样性的体育娱乐项目、培育健身娱乐市场的同时,多承接大型体育表演赛事,不但提升场馆名气还有助于体育表演市场的开发。

2.4.3注重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树立良好形象

奥体和国体中心应向管理较为出色的场馆学习,注重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开发,使无形资产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孕育出更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将经济效益又投回场馆经营管理之中,完成场馆建设、提升场馆竞争力。市场经济是一个竞争的市场,要注重对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的保护,塑造良好的场馆形象、打造一个诚信的交易环境。

2.4.4建立专业的管理团队,提升服务内容和品质

国体和奥体需要引进专业的管理专毕业人才进入到管理团队,从而提升管理效率推动场馆发展。扩大服务领域,立足于自身条件,延伸配套业务,将体育展览、体育运动、休闲、旅游和娱乐有机结合在一起,完善服务内容。注重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的培养,树立顾客至上的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4.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完善资金链

省委省政府及各级机关单位应该,加大对体育场馆的政策扶持力度,对体育场馆可以施行项目补贴、后期奖励等方式的优惠政策。结合体育场馆的经营现状,实行末位淘汰制,激励体育场馆经营者的经营热情,财政单位可设立专门的扶助建设资金和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并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注入体育场馆的建设和管理之中,真正的多渠道多层次的为体育场馆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参考文献

[1]赵钢,雷厉,主编.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概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

[2]钟天朗.体育经营管理——理论与实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3]张大超,易春燕.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5,41(6):15-19.

第3篇:体育管理与经济范文

论文关键词: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瓶颈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将公共产品定义为“那些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从公共产品理论可以看出,公共体育场馆的产品大都属于非竞争性弱和非排他性强的公共服务,属于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一些具备准公共物品属性的诸如高速公路、桥梁、公共体育场馆等产品,适当地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可以有效地缓解政府的经济压力。这为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尤其是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带来了理论的支持。

民营化是指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引入真正的市场机制。根据e•s•萨瓦斯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三大类即为委托授权、政府撤资和政府淡出。委托授权是公共物品供给民营化最常用的方式,它通常通过合同承包、特许、补贴、法律等形式来实现。WwW.133229.COM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体育场馆一直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收支、统一管理,致使其功能单一,使用率低。同时,政府对公共体育场馆无所不包、无所不管,充当着无限政府的角色,然而,由于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公共体育场馆长时间低效率的运转和无底洞式的消耗成了各级政府的一个沉重包袱。近几年,随着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成功实践,这种改革方式已悄然被引入到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中。当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制度的改革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以委托经营为代表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模式已在全国各地相继出现,改变了过去政府或者体育职能部门运营的单一的传统模式,通过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剥离,以市场化途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来改变原有的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和管理体制。“政府引导、民资营馆”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营化改革可选择的模式。然而,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遭遇了诸多难题,严重影响了民营化改革的进程。如何找准民营化若干瓶颈问题,如何分析与破解瓶颈问题,已成为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1研究方法

1.1文献资料法根据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目的,阅读大量的公共经济学、社会学著作,同时通过cnki中文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以及其他互联网查阅大量国内外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等文献资料,为论文构架奠定理论基础。

1.2专家访谈法根据研究主要内容,针对省、市体育局等行政部门领导以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家学者设计了相应的访谈提纲,对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遭遇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研究提供了原始材料。

1.3实地考察法根据研究内容,选取国内较早采取民营化模式运营的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绍兴市游泳健身中心、

金华市义乌梅湖体育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与场馆运营方的直接交流,了解场馆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为论文的撰写提供详尽的第一手资料。

2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瓶颈问题的剖析

2.1理念滞后的问题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权转让后,政府及相关体育职能部门更多的是扮演服务者、监督者的角色。经营主体的转换以及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带来了理念的全新改变。在政府层面上表现为民营化理念、服务为核心理念等相关理念的浅薄,导致了系列问题。

2.1.1民营化理念浅薄公共体育场馆采用民营化机制对于许多政府官员、国内私人投资者以及消费者来说,都是“新生事物”,他们不仅对于民营化机制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和政策各层面的种种复杂问题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经验,而且在理念上也存在不少误区。主要表现为:1)有的地方政府认为公有制是公共体育场馆效率低下的原因,只有引进外资或者民间资本,改变其所有制性质才是真正的改革;有的地方政府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责任认识不清,将公共体育场馆改革当成“政府甩包袱、财政脱负担”的手段,错误地认为把公共体育场馆推向市场后,政府的责任也可以“一推了之”。2)公私双方短期化倾向严重,缺乏长期合作精神。政府方面对当地公共体育场馆往往是一脱手就了之,对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实施过程中支持、协调和监督的作用认识不足。同时在民营资本方面,投资行为也存在严重短期化的倾向,忽视了公共体育场馆投资与收益长期化的特点。3)对公共体育场馆的产业特殊性以及民营化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政策等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在具体运用上往往是急功近利、顾此失彼,对各种可能面临的风险评估不足。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决策非常草率,缺乏充分论证,一旦出现问题,各方就表现出机会主义倾向。

2.1.2服务为核心的理念浅薄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政府依然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拥有高度的调动和配置社会资源的权力,主导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这种过于集中的权力导致政府对社会生产生活的过多控制,从而限制公众的个人行为,使得社会公共服务仍然停留在管理的层面上。美国学者e•s•萨瓦斯在《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的著作中提到“西方政府治理的新理念,在政府角色和职能的定位上,表现为市场价值的回归,表现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在政府管理的价值选择上,新理念包括市场优位、顾客至上、服务意识……”,提出了“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本质,便是由公共社会管理向公共社会服务转变,不但适用于政府,更适用于具有政府性质的公共组织向社会市场组织的转变,其中就包括了公共体育场馆。

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给企业经营,企业就是政府服务的对象。如何帮助企业,服务企业经营公共体育场馆,并在政策、制度、监管、宣传、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成为政府应扮演的角色。然而,在实践中,政府或出现了“甩包袱”现象,放纵任其自流,或出现了“管卡压”现象,处处严厉管制,这种状况有悖于政府的服务理念。

2.2制度缺损的问题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深入,本就不完善的制度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微观层面上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两个方面。

2.2.1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目前,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过程中颁布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系列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公共事业改革保驾护航。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的经营、投资等方面,主要的法律依据。但是无论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系列法律法规,还是地方行政法规均未直接涉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应领域,可以说,与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营相关的制度及法律法规基本上属于空白。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很大程度上都是借鉴的其他公用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法,并无明确的关于公共体育场馆的立法,用于平时操作性的文件大多只是以政府性发文为主,在执行依据上尚得不到保证,更不无法确保相应过程中行为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还会在后期监管上带来一个严重后果,使得名正言顺的相关监管行为无法可依,导致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严重受阻。

2.2.2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民营制度选择中风险存在是客观的,然而能否有效地规避,除了过程的管理外,更注重结果管理,而绩效评价问题是衡量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民营制度选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绩效评价不但是检验最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内部管理、企业凝聚力等的有效手段。通过定量分析准确地评定体育场馆设施的工作成绩,是现阶段对我国体育设施实施有效管理的措施之一。对公共体育场馆进行公益和经营的绩效评估非常必要的。企业的经济效益的评估,可以直观地体现在相应的收入、利润、税收等方面,比较便于数据的收集与作为以现代企业形式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必然存在相应的财务报表等,便于经营绩效的评价。与之相比较,公益性质的社会效益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估指标与评估体系,其社会效益评价一直处于被人们忽视的状态。当前,对民营化模式的绩效评价体系学术界也未达成完全的统一。在实践评价中更是缺乏依据与权威,导致了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严重地损害了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进程。

2.3伦理失范的问题市场机制的引入,引发了一系列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伦理失范问题,主要集中于受托方的企业经济伦理和以及委托方的政府行政伦理两大领域。

2.3.1企业经济伦理失范经济伦理是指人们在经济制度安排、经济活动中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公共体育场馆提供服务是其获得经济效益的手段和途径,因而它具有明显的利己性。企业必须追求利润,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每一个企业的天然的追求。民营化后的公共体育场馆,委托方政府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受托方企业所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双方所追求的效益与目标函数不一致,从而导致了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后产生了经济伦理失范。其主要表现三个方面:其一、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过分求利现象。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以市场化为导向,其价格虽然由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监管,但是由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真实成本难以确定,广大消费者难以知道企业内部确切成本,门票等服务价格的定价相对较高,容易产生企业的过分逐利情况,导致经济伦理的失范;其二、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公平与效率缺失。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时,必然以社会效益为根本出发点,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公共体育场馆,即使转换了相应的经营主体的亦不发生目标的改变。对于企业而言,是以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的,其为了保证充分地获取经济效益,有时会忽视社会效益的获取,破坏了公平与效率。例如,减少规定的开放时间,以降低相应的人员支出与设备的运营费用。其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不道德竞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管理企业是一种从私利出发,基于对回报的期望的合作,在法律、行政、经济等约束手段还尚未形成的过程中,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竞争机制和合作机制往往出现了违背社会经济伦理的现象。有些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给企业运营没有经过公开竞标,也有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仅有少数几家企业参与竞标,甚至存在不道德竞争。

2.3.2政府行政伦理失范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行政起着推动与保障作用,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却遭遇了若干行政伦理问题,阻碍和减缓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进程。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所面临的行政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政府行政组织伦理的缺失、行政人员行政职业伦理缺失以及公共政策制度伦理缺失。政府行政组织伦理行政活动主体及行为的伦理,而其伦理原则表现在政府行政管理所追求的基本伦理目标——公正、廉洁、高效。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涉及相关权益的转让或者审批,但是相关事宜的最终决定因素却不是法律法规,而是部分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领导的权利。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领域中,各类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行政人员责任意识的缺乏,使得在工作中,不以工作为己任,出现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其缺乏服务理念,使得其工作中与人与事态度傲慢,官本位思想更加根深蒂固;忽视日常的道德自我教育,久而久之使得其行政效率降低,更会产生诸多腐败、滥用职权等不良现象。公共政策伦理是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就在公共政策伦理的理论支持与实践下,制定了有关产业民营化的系列法规与政策,其内容详尽,切合实际,并且与时俱进,不但符合民营化政策要求,也符合公共政策行政伦理的要求。相比之下,我国政府在法规与政策方面的作用还没凸显出来,具体表现为法规制度供给不足,法规制度的规定过于宽泛,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等,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缺乏专门的法律和法规,导致行政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无从着手,对政策法规制度认识,对现有政策法规有机可乘、投机取巧,影响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

2.4监管缺失的问题我国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转轨时期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取得相应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监管主体单一、监管内容混乱、监管手段缺失等方面,这些问题和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种运营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

2.4.1监管主体单一在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关监管过程中,直接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的监管主体还是以政府为主,缺少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多元监管主体,目前的政府还是不能脱离建设者、委托方、监护人的三重角色,并且担负着监管基本上全部的责任,导致监管缺乏全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目前,对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进行监管的大部分职能分散在政府部门,尚未建立起职责明确的专门监管机构,而相关政府部门又缺乏监管的专门人才和监管经验,也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管内容与标准,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监管成本高等问题。我国目前的情况是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缺乏与中间组织的必要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这是导致扭曲性管理的重要原因。监管作为政府管理委托经营性公共体育场馆的一种手段,其对经营企业所施加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监管主体不仅仅是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如在涉及到价格听证的情况下,媒体等也就成为行为主体。大众传媒不仅能够影响政府决策部门的政策制定,而且可以起到政府监管机构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公共体育场馆涉及的在委托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改革和创新,涉及到的消费者甚众,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借助社会力量,借助市场的力量。其中,大众传媒作为各类行为主体披露和传递信息的主要载体,能够影响和反映广大消费者和整个场馆日常运营的方方面面,因此,提高市场化改革的透明度,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既能够辅助政府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能够强化市场化机制的约束作用。此外,大众传媒还可以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者进行监管,促进监管部门及其监管者依法行使监管权力,防范腐败的产生,还可以反映民意,成为政府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

2.4.2监管内容混乱在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过程中监管的主要内容随着民营化的深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限制进入的经济性规制转向社会性规制,相应的监管应该更多的强调了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水平以及合同的规范程度。目前,我国各级监管主体,缺少对于监管内容的明确认识,相应的监管机构不了解监管的内容,导致了现有的监管内容混乱,主要表现在:第一、忽视安全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前提就是必须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这是政府有效规制的首要内容。公共体育场馆及其产品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影响范围广,影响程度深,并且将直接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因此,安全规制必须放在最为突出位置;第二、忽视价格监管。由于价格规制直接涉及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价格的规制监督是规制内容中的核心部分。工商部门等政府组织缺少通过不同的类型价格监督的选择,使得公共体育产品的价格的监管形同虚设;第三、服务质量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目标之一就是提高服水平和服务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利益最大化,同时使公众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因此服务的水平和产品的质量如何,是否达到了品质标准,是否令公众满意,直接关系到对民营化的评价。民营化之后,服务水平公共产品质量不但没有显著进步,反而有所下降,民营化的种种努力就失去了意义,公共体育场馆的民营化也必将遭遇瓶颈;最后,缺少合同监管。合同监管是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模式下的新型的规制模式,通过委托方与受托企业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实施过程中相应的事项都进行事前详细的规定,这是一种双方约束机制。目前,合同监管严重缺失,企业合同监管缺少对于进入许可、资格审查以及随时监督和促进合同的履行,缺少切实的合同的条款来规制受托方企业的绩效。

3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思考

3.1树立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以及公众服务理念在政府层面上,应当深入研究学习民营化的相关理论,并借鉴国内外公共事业领域改革的成功案例,树立系统地、科学地、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认识到民营化不但是一个过程,而且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而言,整个经营活动要求站在公众的角度,以公众的观点和想法来分析考虑其健身休闲、体育运动等消费行为的需求。以公众为主体的理念转变,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服务质量,带来更多的经济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其今后进一步民营化发展提供了新的理念支撑,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

3.2完善民营化法律制度结构与绩效评价体系在宏观层面上,在不断完善公共事业改革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出台相关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门性法律与法规,为其运营、监管等提供法律支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在微观层面上,应该采取系统全面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指标,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为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提供相关评估制度的保障。

3.3规范民营化经济伦理与行政伦理针对受托方的经济伦理,通过树立合作的理念来保障双方的共赢,达到利己与利他的统一,通过对公共服务进行规制,并加强伦理建设,通过社会监督树立诚信的经济伦理;针对委托方行政伦理,通过树立政府的现代公共服务理念,完善政府行政的相关制度与机制,加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自我修炼,加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培训与教育,实行全面严格的行政人员的准入制度,从行政伦理层面上保障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3.4明确多元监管主体与监管内容对公共体育场馆的监管应贯穿于其民营化的全过程,从安全、价格、服务质量、合同等全方位地进行监管。同时,引入行业协会、媒体等多元的监管主体,推广第三方参与监管方式,以提高监管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从而提高监管的效果。

4结论

1)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我国体育领域内公共事业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但遭遇了理念滞后、制度缺损、伦理失范、监管缺失等若干瓶颈问题。

2)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遭遇的理念滞后问题主要是民营化理念浅薄、服务为核心的理念浅薄等方面;制度缺损问题主要包括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等方面;伦理失范问题主要有经济伦理失范和行政伦理失范的等维度;监管缺失问题主要体现在监管主体单一、监管内容混乱等方面。

第4篇:体育管理与经济范文

关键词: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瓶颈问题

中图分类号: G80-0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 1007-3612(2011)05-0004-04

Reflections on Bottlenecks Problems of Operating Manageme nt the Privatization Reform of Public Gymnasiums and Stadiums

ZHUANG Yongda,LU Hengbo

(Dept. of P.E., Ningbo University, Ningbo 315211, Zhejiang Chin a)

Abstract:The privatization reform of public gymnasiums and stadiums as the ref orm of public utilities in sports, which is a beneficial attempt. However, as th e advance of the privatization reform, we meet some bottleneck problems, such asbackward ideas, the ethics anomie, institutional destroy and the lack of regula tory. Based on the typical cases of the privatization reform of public gymnasium s and stadiums in China, this paper analysed some bottleneck problems in the pro cess with the methods of interviewing experts and onthespot investigation, t hen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ence reflections, for supporting the privatizationof public gymnasiums and stadiums.

Key words:public gymnasiums and stadiums; privatization reform; bottlen eck problems

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将公共产品定义为“那些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 竞争性的产品”[1]。从公共产品理论可以看出,公共体育场馆的产品大都属于非 竞争性弱 和非排他性强的公共服务,属于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2] 一些具 备准公共物品属性的诸如高速公路、桥梁、公共体育场馆等产品,适当地依靠市场机制进行 资源配置,可以有效地缓解政府的经济压力。这为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尤其是公共体育场 馆民营化带来了理论的支持。

民营化是指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引入真正的市场机 制。根据E•S•萨瓦斯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三大类即为委托授权、政府撤资和政府淡出。委 托授权是公共物品供给民营化最常用的方式,它通常通过合同承包、特许、补贴、法律等形 式来实现。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体育场馆一直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 ,实行统一收支、统一管理,致使其功能单一,使用率低。同时,政府对公共体育场馆无所 不包、无所不管,充当着无限政府的角色,然而,由于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公共体育场馆 长时间低效率的运转和无底洞式的消耗成了各级政府的一个沉重包袱。近几年,随着我国公 用事业民营化的成功实践,这种改革方式已悄然被引入到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中。当前 ,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制度的改革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以委托经营为代表的公共体 育场馆民营化模式已在全国各地相继出现,改变了过去政府或者体育职能部门运营的单一的 传统模式,通过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剥离,以市场化途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来改变原有的公 共体育场馆运营和管理体制。“政府引导、民资营馆”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营化改革可 选择的模式。[3]然而,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遭遇了诸多难题,严重影 响了民营 化改革的进程。如何找准民营化若干瓶颈问题,如何分析与破解瓶颈问题,已成为公共体育 场馆民营化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根据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目的,阅读大量的 公共经济学、社会学著作,同时通过CNKI中文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以及其他互联网查阅大量 国内外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等文献资料,为论文构架奠定理论基础。

1.2 专家访谈法根据研究主要内容,针对省、市体育 局等行政部门领导以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家学者设计了相应的访谈提纲,对我 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遭遇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研究提供了原始材料。

1.3 实地考察法根据研究内容,选取国内较早采取民营化模 式运营的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绍兴市游泳健身中心、

金华市义乌梅湖体育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实地 考察。通过 与场馆运营方的直接交流,了解场馆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为论文的撰写提供详尽的第一手 资料。

2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瓶颈问题的剖析

2.1 理念滞后的问题 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权转让后,政府及相关体育职能部门更多的是扮演服务者、监督者的 角色。经营主体的转换以及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带来了理念的全新改变。在政府层面上表现 为民营化理念、服务为核心理念等相关理念的浅薄,导致了系列问题。

2.1.1 民营化理念浅薄 公共体育场馆采用民营化机制对于许多政府官员、国内私人投资者以及消费者来说,都 是“新生事物”,他们不仅对于民营化机制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和政策各层面的种种 复杂问题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经验,而且在理念上也存在不少误区。主要表现为:1) 有的地方政府认为公有制是公共体育场馆效率低下的原因,只有引进外资或者民间资本,改 变其所有制性质才是真正的改革;有的地方政府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责任认识不清,将 公共体育场馆改革当成“政府甩包袱、财政脱负担”的手段,错误地认为把公共体育场馆推 向市场后,政府的责任也可以“一推了之”。2)公私双方短期化倾向严重,缺乏长期合 作精神。政府方面对当地公共体育场馆往往是一脱手就了之,对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实施 过程中支持、协调和监督的作用认识不足。同时在民营资本方面,投资行为也存在严重短期 化的倾向,忽视了公共体育场馆投资与收益长期化的特点。3)对公共体育场馆的产业特 殊性以及民营化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政策等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在具体运用上 往往是急功近利、顾此失彼,对各种可能面临的风险评估不足。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决策非 常草率,缺乏充分论证,一旦出现问题,各方就表现出机会主义倾向。

2.1.2 服务为核心的理念浅薄 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政府依然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拥有高度的调动和配置 社会资源的权力,主导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这种过于集中的权力导致政府对社会生产 生活的过多控制,从而限制公众的个人行为,使得社会公共服务仍然停留在管理的层面上。 美国学者E•S•萨瓦斯在《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的著作中提到“西方政府治理的 新理念,在政府角色和职能的定位上,表现为市场价值的回归,表现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 社会化;在政府管理的价值选择上,新理念包括市场优位、顾客至上、服务意识……”,提 出了“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本质,便是由公共社会管理向 公共社会服务转变,不但适用于政府,更适用于具有政府性质的公共组织向社会市场组织的 转变,其中就包括了公共体育场馆。

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给企业经营,企业就是政府服务的对象。如何帮助企业,服务企业经 营公共体育场馆,并在政策、制度、监管、宣传、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成为政 府应扮演的角色。然而,在实践中,政府或出现了“甩包袱”现象,放纵任其自流,或出现 了“管卡压”现象,处处严厉管制,这种状况有悖于政府的服务理念。

2.2 制度缺损的问题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深入,本就不完善的制度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 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微观层面上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两个方面。

2.2.1 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 目前,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过程中颁布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关于加 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全国城市物业管理 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等系列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公共事业改革保驾护航。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了我国公共体 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的经营、投资等方面,主要的法律依据。但是无论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系 列法律法规,还是地方行政法规均未直接涉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应领域,可以说,与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营相关的制度及法律法规基本上属于空白。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 民营化很大程度上都是借鉴的其他公用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法,并无明确的关 于公共体育场馆的立法,用于平时操作性的文件大多只是以政府性发文为主,在执行依据上 尚得不到保证,更不无法确保相应过程中行为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专门性法律法 规的缺失还会在后期监管上带来一个严重后果,使得名正言顺的相关监管行为无法可依,导 致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严重受阻。

2.2.2 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 民营制度选择中风险存在是客观的,然而能否有效地规避,除了过程的管理外,更注重 结果管理,而绩效评价问题是衡量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民营制度 选择 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绩效评价不但是检验最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 内部管理、企业凝聚力等的有效手段。通过定量分析准确地评定体育场馆设施的工作成绩, 是现阶段对我国体育设施实施有效管理的措施之一。对公共体育场馆进行公益和经营的绩效 评估非常必要的。企业的经济效益的评估,可以直观地体现在相应的收入、利润、税收等方 面,比较便于数据的收集与整理。作为以现代企业形式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必然存在相应 的财务报表等,便于经营绩效的评价。与之相比较,公益性质的社会效益由于缺乏相应的评 估指标与评估体系,其社会效益评价一直处于被人们忽视的状态。当前,对民营化模式的绩 效评价体系学术界也未达成完全的统一。在实践评价中更是缺乏依据与权威,导致了绩效评 价体系的缺损,严重地损害了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进程。

2.3 伦理失范的问题 市场机制的引入,引发了一系列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伦理失范问题,主要集中于 受托方的企业经济伦理和以及委托方的政府行政伦理两大领域。

2.3.1 企业经济伦理失范 经济伦理是指人们在经济制度安排、经济活动中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 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4]公共体育场馆提供服务是其获得 经济效益 的手段和途径,因而它具有明显的利己性。企业必须追求利润,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每 一个企业的天然的追求。民营化后的公共体育场馆,委托方政府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受 托方企业所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双方所追求的效益与目标函数不一致,从而导致了公共体育 场馆民营化后产生了经济伦理失范。其主要表现三个方面:其一、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过 分求利现象。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以市场化为导向,其价格虽然由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 调监管,但是由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真实成本难以确定,广大消费者难以知道企业内部 确切成本,门票等服务价格的定价相对较高,容易产生企业的过分逐利情况,导致经济伦理 的失范;其二、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公平与效率缺失。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时 ,必然以社会效益为根本出发点,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公共体育 场馆,即使转换了相应的经营主体的亦不发生目标的改变。对于企业而言,是以追求自身经 济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的,其为了保证充分地获取经济效益,有时会忽视社会效益的获取, 破坏了公平与效率。例如,减少规定的开放时间,以降低相应的人员支出与设备的运营费用 。其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不道德竞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管理企业是一种从私利出 发,基于对回报的期望的合作,在法律、行政、经济等约束手段还尚未形成的过程中,公共 体育场馆民营化竞争机制和合作机制往往出现了违背社会经济伦理的现象。有些公共体育场 馆委托给企业运营没有经过公开竞标,也有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仅有少数几家企业参与竞 标,甚至存在不道德竞争。

2.3.2 政府行政伦理失范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行政起着推动与保障作用,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我国公 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却遭遇了若干行政伦理问题,阻碍和减缓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 进程。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所面临的行政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政府行政组织伦理 的缺失、行政人员行政职业伦理缺失以及公共政策制度伦理缺失。政府行政组织伦理行政活 动主体及行为的伦理,而其伦理原则表现在政府行政管理所追求的基本伦理目标――公正、 廉洁、高效。[5]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涉及相关权益的转让或 者审批, 但是相关事宜的最终决定因素却不是法律法规,而是部分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领导的权利 。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领域中,各类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行政人员责任意识的缺乏 ,使得在工作中,不以工作为己任,出现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其缺乏服务理念 ,使得其工作中与人与事态度傲慢,官本位思想更加根深蒂固;忽视日常的道德自我教育, 久而久之使得其行政效率降低,更会产生诸多腐败、等不良现象。公共政策伦理是 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就在公共政策伦理的理论 支持与实践下,制定了有关产业民营化的系列法规与政策,其内容详尽,切合实际,并且与 时俱进,不但符合民营化政策要求,也符合公共政策行政伦理的要求。相比之下,我国政府 在法规与政策方面的作用还没凸显出来,具体表现为法规制度供给不足,法规制度的规定过 于宽泛,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等,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缺乏专门的法律和法规 ,导致行政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无从着手,对政策法规制度认识,对现有政策法规有机可乘、 投机取巧,影响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

2.4 监管缺失的问题 我国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转轨时期中逐渐 发展起来的,取得相应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监管主体单一、 监管内容混乱、监管手段缺失等方面,这些问题和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种运营方式的 进一步发展和成熟。

2.4.1 监管主体单一 在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关监管过程中,直接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的监管 主体还是以政府为主,缺少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多元监管主体,目前的政府还是不能脱离 建设者、委托方、监护人的三重角色,并且担负着监管基本上全部的责任,导致监管缺乏全 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目前,对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进行监管的大部分职能分散在政府 部门,尚未建立起职责明确的专门监管机构,而相关政府部门又缺乏监管的专门人才和监管 经验,也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管内容与标准,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监管成本高等问题。我国目 前的情况是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缺乏与中间组织的必要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这是导致扭曲性管 理的重要原因。监管作为政府管理委托经营性公共体育场馆的一种手段,其对经营企业所施 加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监管主体不仅仅是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如在涉及到价格听证的情况下 ,媒体等也就成为行为主体。大众传媒不仅能够影响政府决策部门的政策制定,而且可以起 到政府监管机构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公共体育场馆涉及的在委托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 改革和创新,涉及到的消费者甚众,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显然是不够的,需要 借助社会力量,借助市场的力量。其中,大众传媒作为各类行为主体披露和传递信息的主要 载体,能够影响和反映广大消费者和整个场馆日常运营的方方面面,因此,提高市场化改革 的透明度,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既能够辅助政府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能够强化市 场化机制的约束作用。此外,大众传媒还可以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者进行监管,促进监管部门 及其监管者依法行使监管权力,防范腐败的产生,还可以反映民意,成为政府监管部门与社 会公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

2.4.2 监管内容混乱 在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过程中监管的主要内容随着民营化的深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从限制进入的经济性规制转向社会性规制,相应的监管应该更多的强调了公共体育场馆服务 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水平以及合同的规范程度。目前,我国各级监管主体,缺少对于监管 内容的明确认识,相应的监管机构不了解监管的内容,导致了现有的监管内容混乱,主要表 现在:第一、忽视安全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前提就是必须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这 是政府有效规制的首要内容。公共体育场馆及其产品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影响范围广,影响 程度深,并且将直接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因此,安全规制必须放在最为突出位置;第二 、忽视价格监管。由于价格规制直接涉及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价格的规制 监督是规制内容中的核心部分。工商部门等政府组织缺少通过不同的类型价格监督的选择, 使得公共体育产品的价格的监管形同虚设;第三、服务质量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目 标之一就是提高服水平和服务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利益最大化,同时 使公众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因此服务的水平和产品的质量如何,是否达到了品质标准 ,是否令公众满意,直接关系到对民营化的评价。民营化之后,服务水平公共产品质量不但 没有显著进步,反而有所下降,民营化的种种努力就失去了意义,公共体育场馆的民营化也 必将遭遇瓶颈;最后,缺少合同监管。合同监管是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模式下的新型 的规制模式,通过委托方与受托企业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实施 过程中相应的事项都进行事前详细的规定,这是一种双方约束机制。目前,合同监管严重缺 失,企业合同监管缺少对于进入许可、资格审查以及随时监督和促进合同的履行,缺少切实 的合同的条款来规制受托方企业的绩效。

3 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思考

3.1 树立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以及公众服务理念 在政府层面上,应当深入研究学习民营化的相关理论,并借鉴国内外公共事业领域改革 的成功案例,树立系统地、科学地、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认识到民营化不但是一个过程, 而且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而言,整个经营活动要求站在公众的角度, 以公众的观点和想法来分析考虑其健身休闲、体育运动等消费行为的需求。以公众为主体的 理念转变,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服务质量,带来更多的经济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其今 后进一步民营化发展提供了新的理念支撑,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

3.2 完善民营化法律制度结构与绩效评价体系 在宏观层面上,在不断完善公共事业改革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出台相关的公 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门性法律与法规,为其运营、监管等提供法律支持,做到有法 可依,执法必严;在微观层面上,应该采取系统全面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以公共服务为导 向的绩效评价指标,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为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提供相关评估制度的 保障。

3.3 规范民营化经济伦理与行政伦理 针对受托方的经济伦理,通过树立合作的理念来保障双方的共赢,达到利己与利他的统 一,通过对公共服务进行规制,并加强伦理建设,通过社会监督树立诚信的经济伦理;针对 委托方行政伦理,通过树立政府的现代公共服务理念,完善政府行政的相关制度与机制,加 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自我修炼,加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培训与教育,实行全面严格 的行政人员的准入制度,从行政伦理层面上保障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3.4 明确多元监管主体与监管内容 对公共体育场馆的监管应贯穿于其民营化的全过程,从安全、价格、服务质量、合同等 全方位地进行监管。同时,引入行业协会、媒体等多元的监管主体,推广第三方参与监管方 式,以提高监管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从而提高监管的效果。

4 结 论

1)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我国体育领域内公共事业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但遭遇了理念滞 后、制度缺损、伦理失范、监管缺失等若干瓶颈问题。

2)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遭遇的理念滞后问题主要是民营化理念浅薄、服务为核心的理念浅 薄等方面;制度缺损问题主要包括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等方面;伦 理失范问题主要有经济伦理失范和行政伦理失范的等维度;监管缺失问题主要体现在监管主 体单一、监管内容混乱等方面。

3)针对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遭遇的若干瓶颈问题,提出树立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以及公众 服务理念、完善民营化法律制度结构与绩效评价体系、规范民营化经济伦理与行政伦理、明 确多元监管主体与监管内容等破解瓶颈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4)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随着市场化与民营化的深入,还会遭遇 新的瓶颈问题,将在后续研究中不断加以深化与探究。

参考文献:

[1]保罗•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8版)[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2] 张桂宁.公共体育场馆的属性及其产品供给方式[J].体育文化导刊,2009,2:60- 61.

[3] 陆亨伯,谢萍萍,郑栋.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营模式的选择_基于典型体育场馆 的分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31(1):5-7.

第5篇:体育管理与经济范文

摘 要 传统项目学校是我国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主要基地,关系到我国竞技体育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湘南地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竞技体育作为湖南省竞技体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体现湘南地区本身特色的同时必须适应湖南省及全国的发展形势。笔者运用专家访谈法、调查问卷法、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对湘南地区传统项目学校管理现状和体育经费的现状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 传统项目学校 湘南地区 制度管理 经费

传统项目学校是我国培养优秀竞技后备人才的重要支柱,是我国输送人才的重要梯队,湘南地区是湖南省输送竞技人才的重要地区,传统项目学校的制度管理模式的现状直接影响到传统项目的学校的发展,经费的使用情况对专业人才输送的质量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以湘南地区传统项目学校为研究主体,对传统项目学校中管理制度的现状和经费的使用情况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根据研究的需要,通过查阅图书馆、CNKI数据库、万方数据库进行检索,查阅了1998-2013年关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制度现状以及经费使用相关论文100余篇,了解当前国内的研究现状及发展的趋势,为本论文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问卷调查法

在查阅了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体育科研方法关于问卷设计的基本要求及论文研究需要,设计“教练员问卷”,“运动员问卷”对湘南地区30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60名教练员(每个学校调查两位教练员)、180名学生(每个学校调查6名运动员)进行问卷调查。

3.专家访谈法

根据研究的需要,以专访的形式对湘南地区体育局有关领导、高校的专家、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教练员进行访谈。通过访谈和交流,获得了各方面人士对湘南地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归纳总结。

4.数据统计法

运用Excel和SPSS16.0统计软件对所收集的资料、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5.逻辑分析法

对通过专家访谈和文献资料查阅的内容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和整理。

二、结论与建议

(一)湘南地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经费现状

1.湘南地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经费的来源渠道

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学校自筹,二是各级政府和体育、教育部门的专项拨款。目前湘南地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校的行政事业经费,省、市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专项拨款较少。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学校的课余训练逐渐向社会化方向发展,体育产业的概念逐渐深入到学校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单靠上级部门的专门拨款已经限制了其快速有序的发展,很多学校便主动拓宽学校体育经费的筹资渠道,大有超前意识和惊人举措。例如个别学校发动母校情感攻势,让本校培养出来的在社会上有身份地位的商人来资助母校进行体育场馆的建设;永州地区新田县一中就采用向银行贷款来改建田径场,包括向世行贷款;为了临武县一中修建新的体育场馆场馆,县委领导带头捐款,以此带动全县机关部门为新场馆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耒阳市一中为了修建体育场,一方面让基建承包商带资入场动工,另一方面发动学校教职工捐资入股提息;还有一些学校在保证学校课余训练的前提下,将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吸引社会各界人士进入场馆进行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并从中收取一定费用,这样既为人民大众提供了健身娱乐场所,又“取之于民,用之于体”,缓解了学校体育经费不足的窘境。

2.湘南地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经费的现状

第6篇:体育管理与经济范文

有鉴于此,我们必须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遵循教育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经济学研究路径,从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经济学理论体系、研究模型和分析工具,为我国教育管理、经济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方法,进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刘志民编著的《教育经济学》是一本别开生面的教育经济学理论研究著作,也是将经济学原理应用于教学研究的专著。作者以经济学和教育学原理构筑教育学理论模型,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教育学进行系统性研究,阐述教育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内容涵盖教育经济学的形成、发展、增长、人力资源、规模经济、制度、投入与收益等。本书也是我国教育经济学理论的前沿论著,作者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并重、理论分析与模型构建兼顾的研究论证思路,构建出基于我国教育实践的经济学研究模型,对我国教育经济学发展、教育学发展和经济学理论完善均具有积极意义。

很多人认为,教育是教育,经济是经济,二者是完全不同的独立学科,其实不然。笔者认为,教育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我们可以通过类比的方法找到教育的经济属性。教育需要一定的硬件和软件支撑,以高校为例,教育活动的展开至少需要教室、教师、教材、学生四个要素,这四个要素就是教育活动能够顺利展开的必备资源。这些要素均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进行经济学上的计量与评估,建设一间教室需要耗费一定的资源,招聘一名教师需要支付一定的薪酬,编写和印刷一本教材需要一定的费用,培养一名学生需要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建设教室、招聘教师、编写教材、培养学生与货币资金要素流入市场具有相似性,因此教育活动的展开就是各项要素流入教育领域的过程,概括来说,就是教育领域的“投资”。但是教育领域的产出并不直接以经济要素的形态呈现,它是一种知识形态或其他形式的隐性产出。

当前,我国的教育活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教育任务和科研任务。但是无论教育成果还是科研成果均无法直接转化为经济要素的形式进行计量,例如,教育任务的直接目标是人才培养,接受教育的学生以成绩为标准实现毕业,对于成绩我们无法以经济学标准进行计量。但是学生毕业后能够通过转化为劳动力的形式参与到经济发展中。科研成果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复杂转化,成为实际的生产力,进而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教育领域的教育成果和科研成果最终均会经过一定形式的转化,形成经济要素,这就是教育领域的“产出”。

第7篇:体育管理与经济范文

一、正确认识县域经济发展的地位和作用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既是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衔接处。其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国富民的基石。我国的县制萌芽于西周,产生于春秋,发展于战国,定制于秦朝,兴盛于当代。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县级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已经形成相对独立的地域实体。目前全国共有2000多个县(包括县级市、自治县、旗),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0%多,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以上,县域的社会总产值占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县域GDP约占全国GDP的63%左右。同时,县域经济的主体是农村、农业和农民,农业经济是县域经济的基础。只有县域经济发展了,农业的基础地位才能巩固,农民收入才能提高,农村社会才能稳定。

二是工业资源的基地。县域资源是国家资源的基本构成部分。土地、矿藏、森林、水源等自然资源大都集中在县域。没有县域资源在国家资源中的合理配置,就没有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食品业和轻工业,以矿物质为原料的重工业和新兴产业等,大都依赖于县域资源的支撑。同时,广大农村为国家建设还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可以说,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要素主要源于县域。

三是拉动消费的“超市”。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县域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水平的提高,使县域成为国内最大的市场。只有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农民收入和购买力提高,市场容量才会进一步扩大,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才会更强。

四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县域经济包括城镇经济、乡村经济、农户经济几个层次。按经济成分又可划分为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股份制和各种混合经济。各个层次、各种成分都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无论哪个层次、哪种成分实现大的跨越,都会对县域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促动作用。

二、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形势的变化,县域经济发展面临许多困难,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显现。这些问题有的是共性问题,有的是个性问题,有的带有普遍性,有的带有特殊性。

一是结构调整步履维艰。从总体上看,县域经济结构仍处于低级化水平,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县域经济结构单一,产业、产品雷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色彩难以在短期内抹掉。由于政策、机制、市场等因素的制约,县域经济结构调整短期内难以有大的突破和质的飞跃。一些原来工业基础相对较好的县(市),由于产品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近些年在市场竞争中大都转制或淘汰。一些过去的农业大县,近几年出现了“高产不难高效难、增产不难增收难、生产不难销售难”的怪圈。

二是县域财政十分困难。就多数县(市)来讲,普遍财力弱、负债多、包袱重、压力大,突出反映在入不敷出,许多应当投入的投不了,许多该办的事没钱办,财政支出需求刚性增强,需要财政支出保障的支出不断增加,县一级财政压力很大,甚至有的连吃饭都难保,危及政权建设的经济基础。据统计,2003年县域财政总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0%多一点,但财政供养人口比例,县域占到全国供养总人口的70%。

三是城镇建设进程缓慢。从多数县(市)来看,城镇普遍存在基础差、功能弱、发育不成熟、带动力不强的问题,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建设的落后,对外缺乏吸引力,难以聚集资本和生产要素;对内缺乏带动力,难以成为牵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使县域经济的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难以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难以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延缓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三、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县域经济发展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不是一日形成,而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扭住经济中心不动摇,牢牢把握发展主题不放松,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增加财力、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为核心,不断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应着力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调整,要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的思路,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龙头带农,抓科技兴农,抓基地扶农,抓市场活农,促进传统农业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工业调整,要加快机制转换和体制创新,要以技术改造、产品创新为突破口,立足本地主导产业,抓大扶强。第三产业要以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业,以及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新兴产业,构筑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购物中心、乡镇级的商业服务中心和自然村的三级服务体系。

二是要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走势看,民营经济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机制灵活,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吸引力和极大的竞争力。因此,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走出一条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做活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针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组织引导上,特别需要按照“抓大促小带中间”的思路和方法,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提升和群体拓展。“抓大”就是督促和引导规模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强强联合,以龙头优势辐射带动民营经济整体水平的迅速提升。“促小”就是通过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结对联谊、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更多的农户介入务工经商,壮大民营经济群体规模,扩大富裕面。“带中间”就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小业户群体的发展,激促动中小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在某一产品、某一环节上做优做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要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从区域竞争的态势看,特色就是财力,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经济发达县(市)的实践也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是成功之道。特色是品牌,是市场,是竞争力,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特色经济多是“块状”、“集群”型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人们称之“一县一业”、“一乡一产”、“一村一品”,带有鲜明的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因此,发展县域特色经济一定要走出全面抓、抓全面的常规思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结合本地资源状况、交通区位、产业结构、科技水平等综合因素,在全国、全球经济发展新格局中,打造自己的特色,扩张自己的优势,建立自己经济发展的“坐标系”,大力培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市场“亮点”,开辟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

四是要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从城乡发展的格局看,经济腾飞的“龙头”在城市、在集镇。从我国的实践看,沿海发达县市,近十几年来小城镇发展很快,形成了一个个密集的城镇群,不仅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而且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了县域经济的竞争实力。因此,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提升人气,提增财气,提高品位,做强城镇经济。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坚持软件硬抓,硬件精抓,优化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镇形象,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和重组,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第8篇:体育管理与经济范文

关键词:网络经济 企业 信息化 竞争力。

网络经济就是基于网络技术发展的,以多媒体信息为特征而形成的一种新经济潮流和形态,并包括对现有经济规律、产业结构、社会生活的种种变革,是信息化社会的最集中、最概括的体现。

一、网络经济下的企业竞争环境。

(一)传统的中介作用淡化。

当网络技术成为经济环境的构造基础时,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因为网络经济下允许商家和消费者直接进行交流,所以再把交易交给第三方来主持或经纪就显得多余。这样,交易过程已经不再需要中介的参与,互联网成为最终的无中介载体。当买卖双方可以进行直接接触时,商就被跳过了;当旅行者可以从几个目的地中选择一个,对费用进行比较和分析,并直接预订最满意的方案时,旅行社就被跳过了;当新闻和信息可以及时地、直接地送达用户时,出版商和媒体公司也被跳过了。市场对中介的需求受到削弱,这给传统的中介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同时也给那些在传统的充满中介的市场里运作良好的公司,带来了不小的困惑。

(二)竞争空前激烈。

网络经济给企业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在网络上,商家若想生存,必须每时每刻都要振奋精神,利用从网上获取的大量最新信息,制定正确的产品计划,推出无可比拟的客户服务,对市场变化迅速作出反应。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网上就会发现它正面对着成千上万个不知名的竞争者,而消费者对此却很满意,竞争的结果使消费者得到了更优的产品、更低的价格、更好的服务。

(三)空间限制的消失。

信息网络把每一种商业经营活动从其所在的地理范围解放出来,地理范围将不再约束某个公司的愿望或者其市场规模。与此同时,网络经济下的企业可以通过提供较低的价格和把更多的财力用在设计比其他地域更受欢迎的销售站点来吸引用户。很明显,一旦那些在网上从事商务的公司,在互联网上推出产品或服务,公司就立即拥有了拓展领地和潜在客户的机会,即使是一家地方性的公司,也将会有潜在的全球性顾客,因为信息将会在任何能接入互联网的地方被用户接受。

二、竞争力在网络经济时代的差异性与来源。

(一)竞争力在网络经济时代的差异性。

1.内部要素优势实现竞争力。在网络经济下的企业营销活动中,体现出速度制胜的原则:即谁对顾客需求的反应速度快,谁就拥有了最大的竞争优势。企业的反应速度体现在整个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包括获取有效需求信息的速度,根据有效需求信息生产出相应产品的速度,将产品发送给消费者的速度,以及得到顾客反馈信息的速度。在此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体现了信息控制的重要性。

2.网络规模优势体现竞争力。在网络经济环境下,企业面对的是有着个性化特征的客户需求, 需要给予客户更多的选择机会。单个企业的力量往往不能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多元化和个性化。因此, 合作式的竞争将是网络营销环境中企业间竞争的普遍形式。这不仅表现为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 而且, 产品服务相类似的企业之间在网络中也会发生横向的联合,通过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网络规模优势,从而体现竞争力。

3.优质或创新服务体现竞争力。在网络经济环境中“,创新, 被模仿,再创新”将是企业间相互竞争的重要内容, 互联网开放式的环境和实时的信息传递速度的特征, 能够使企业之间通过相互模仿来推动创新的发展。

(二)网络经济下企业竞争力的来源。

1.管理能力、人力资本与文化论文" target="_blank">企业文化。

第一,管理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内容,由于管理能力至少在高管理层次上并不局限于某种产品,因此管理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企业更有效率地利用其资产,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企业的人力资本。对于企业的所有者来说,进行怎样的机制设计将人力资本与企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特殊人才竭力为企业奉献才能。

第三,企业文化。良好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整合更大范围资源、迅速提高市场份额的重要利器。

2.核心技术与创新能力。

第一,核心技术。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是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关键是拥有持久保持和获得核心技术的能力。

第二,创新性研究开发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获得持久制造技术或专利技术从而获得长期利润的源泉。

3.营销技术与营销网络。

第一,营销技术。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积极发展以电子商务为核心技术的网络营销技术和实现营销技术的标准化,有利于企业在更大的范围拓展销售空间。先进的营销技术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在消费者主权的时代,营销技术甚至是比制造技术更重要的竞争力因素。

第二,营销网络。从企业竞争力的角度分析,企业一旦在消费者中形成了营销网络,将成为后来者进入该市场的壁垒,从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获得超额利润;而后来者只有花费大量的投入与先入企业进行广告和销售网的争夺战,才有可能在市场上获得一席之地。

三、网络经济下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一)提供差异产品或服务。

信息技术使企业能够不断及时改变和调整经营战略,不断向市场提供差异产品或服务,或者提供更高质量和更多品种的产品和服务,形成不易于被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替代的“独特”的产品服务体系,或者形成互补性产品和服务竞争优势。

(二)改变传统竞争方式。

信息技术几乎彻底改变了企业的传统竞争方式。这种改变表现在多方面,但以下三方面尤其重要。首先,信息技术使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面对中间商(如批发商)的竞争逐步改变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竞争;其次,信息技术使企业从以往的以产品或服务设计与管理为中心的竞争模式,转变为以产品或服务营销为中心的竞争模式;最后,由以往的产品和服务成本与质量的有形竞争转变为争取消费者信心的虚拟竞争。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成为企业最宝贵的资产之一,这种资产通常以股票市场价值的形式来体现。

(三)扩大产品竞争领域。

信息技术不仅改变企业竞争方式,而且极大地扩大了企业竞争领域。一方面,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时空压缩”效应使企业信息交流变得直接和简单,网上竞争日趋隐蔽和变化多端。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时空放大”效应,特别是使企业之间的联合和竞争可以不通过宏观世界的物理接触而仅仅依靠二进制数字信息世界来实现,这种变化既为企业提供了新的竞争方式,又为企业提供了新的竞争空间。

(四)促进产品与技术创新。

信息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企业获取新技术新艺新产品和新想的效率。互联网技术和其他通讯技术使全球知识获得前所未有的跨国界流动,信息流动创造无限商机的同时也培育出许多新知识。信息转化为知识是网络经济时代的难题,同时也是企业如何将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变成竞争优势的难题。

企业创新活动将由于信息技术而变得更加频繁和积极。

(五)打破营销地域障碍。

在网络技术环境下,企业可有效地打破政府设置的各种行政性的,或地理性的空间隔离,直接与国际市场保持密切联系,甚至可以绕过海关和税收部门进行跨国交易活动。直接面对数字信息世界的国际市场,使企业长期保持对国际价格波动的敏感性,从而为企业竞争优势提供了更多的商业机会。

参考文献

[1]黄仙姜。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J]对外经贸实务,2002,(2)。

[2] 张洪敏。企业管理的中心与重心[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1999,(5)。

[3]汪丁丁。网络经济三个基本原理[J]物资流通研究,2000,(8)。

第9篇:体育管理与经济范文

关键词:工会;预算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E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02

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它体现着党、国家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反映预算年度内工会工作的活动范围、工作重点、工作内容,是工会工作计划的资金反映,也是实现工作计划的财务保证。

一、工会预算管理的意义

(一)加强预算管理是顺应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现实选择

预算管理是现代财政发展的必然趋势,继续深化和改进预算管理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工会经费虽然不同于财政资金。但是一方面,近年来财政部门在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取得了一些成效,值得工会借鉴,工会财务管理应根据国家预算体系改革思路,建立科学的工会预算管理机制,以适应预算制度改革的需要。

(二)加强预算管理是推动工会组织职能发挥的迫切需要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会经费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党的十八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广大职工对工会组织充满了新期待,这就要求各级工会必须切实加强经费预算管理,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优化结构,重点扶持”的要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活动;要始终坚持面向困难职工群体,开展“送温暖”活动,把有限的经费都投入到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上,为各级工会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加强预算管理是增强各级工会财务管理效能的内在要求

通过工会预算管理,把经费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使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工会工作大局,为工会重点工作的突破和全面工作的推进提供财力保障。通过工会预算管理,使工会的财务收支活动有计划地进行,减少或杜绝随意性与盲目性,有助于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观念,从而有效控制工会财务风险,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会经费使用绩效。

二、工会预算管理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有偏差

一是对预算管理不重视。有的领导认为预算是财务部门的事情,没有意识到加强预算管理,才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从物质上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好地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在全局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二是对预算管理不关心。一些单位内部没有形成全员参与预算管理的氛围,大都将预算作为一种获取本部门资金支持的手段,自己的工作仅在于资金的申报,而预算编制的准确与否、执行效果的好坏则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三是认为预算就是算数。有的把预算看成“数字游戏”,是财务部门将年度收支等数字汇汇总,算算账,既没有实际意义,也没有具体效果。

(二)编制欠科学

一是效率不高。一些单位在预算编制之前并未对以前年度预算与实际收支之间的差异以及未来事项进行具体分析和预测,也没有充分考虑预算外的收支,因此编制的预算往往会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且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常进行预算调整。二是方法不科学。一直以来,工会预算的编制方法,大都采用“基数+增长”的增量编制方法,即以上年基数为准,再加上一定的增长比例或增长项目作为新一年的预算指标。这种编制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大弊端,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首先,采用这种方法编制的预算收支内容比较粗放,缺乏配套的管理细则和部门预算编制定额标准等内容,使预算管理缺乏科学合理的量化依据。工会一些事业单位不从实际开支需要出发,而是把眼光紧盯在增长因素上,而一旦今年的增长确定,又可以成为明年的基数,忽视了各个事项的实际需求。其次,造成资金的很大浪费。由于基数不变,再加上一定的增长率,使得每年各项经费开支的面越铺越大,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变成了“合理因素”,单位预算只增不减。三是适应性不强。一些工会组织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主要关注财务成果,对非财务指标涉及不多。预算体系只能反映结果,无法发现导致结果的原因,不能及时反映价值增减变化,不利于工会及时调控以增强其适应性。

(三)预算管理监督职能弱化

一是走过场。有的单位工会预算管理职责过分集中在财务部门(或人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的审查批准只是原则性的,有的甚至走过场,在报表上签字盖章即可,在全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起到监督审查作用。二是不及时。有的单位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重预算编制、轻预算监督”,因此,无法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调整,致使问题越积越多,预算管理漏洞越来越大,难以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三是缺惩处。预算执行结果的评估、考核与奖惩是预算管理最后一个环节,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目前,有的单位对所辖基层工会预算仅有考核奖励制度,而无惩处办法,形成了个别工会得过且过的懒惰态度,认为只要工作完成任务,大不了不争先不评优罢了,对预算考核工作缺乏鞭策激励机制。

三、对当前工会预算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要增强工会预算的法制意识

工会预算是工会工作计划的资金反映,涉及到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它绝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而是与领导息息相关。预算能不能按照规定的原则、编制程序以及审批与执行,关键在各级领导预算法制观念的强与弱。如领导缺乏法律意识,财务部门就很难顺利地编制出比较科学、合理、规范的预算,即使编出来了,领导那里也不一定能通过,若勉强通过,也不大可能顺顺当当得到落实;反之,如果财务部门拿出的预算有偏差,领导想纠正是很容易的事。所以,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一定要增强法制观念,要求财务部门切实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才能提高工会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要指导、支持财务部门科学、规范的编制预算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因此,各级工会领导要重视、指导、帮助财务部门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按照编制要求核查编制结果,确保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并要严格预算的审批权限、程序、时限等,为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预算编制环节,是预算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工会进行收支预算管理的核心环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应采取“零基预算”编制方法,提高收入预算准确性,即收入要根据职工工资总额、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做到应收尽收。合理编制支出预算,即要加强预算支出量化管理,必须细化支出项目,应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工会工作任务的要求,确定经费支出顺序,保证工会重点工作的需要,本着工会经费为基层服务、为职工服务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维护与执行预算

预算的执行,关系到工会工作方针的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关系到工会的社会影响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因此,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要坚决杜绝不认真执行预算,盲目追加预算,甚至在预算外非法运作资金,任意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的发生。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若必需调整,亦要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产生的项目变更或小额增支,经批准可以在预算内调剂;特殊情况下需突破预算开支的,必须要按照规定审批程序办理追加预算。

(四)维护和监督工会预算的健康运行

要重视预算管理监督,尊重和支持经审和财务部门行使审查监督职能。对审计部门的监督工作要真抓、真管,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支持财务部门发挥好预算编制、审查、监督、执行的职能。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一定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工会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对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调整、决算审查等,都要实行全过程的监督,以确保工会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健康运行,提高工会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考核,明确责任人员,定期与不定期地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形成了预算执行事前指导、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的程序管理,保证工会资金安全。二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根据绩效目标安排预算;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各级工会预算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地评价各级工会预算管理成效;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考核和评价结果通报制度,达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三是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上一级工会财务人员定期对所辖基层工会的预算及执行情况,认真履行重要的监督职责,每年均对所属工会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进行审查批复;本级及所辖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民主监督的职责,双管齐下把对单位工会预算编制的审查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合起来,把经审监督贯穿工会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定期审计,对违反程序追加预算、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等,严肃地进行批评和通报。通过充分发挥工会经审组织和财务部门的监督作用,规范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