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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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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1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1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3.1.2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62291877、62291777、62291666。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办公厅: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4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6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3.3.3现场抢救小组: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积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3.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3.3.3.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接待与应急事件相关的人员。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气象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实施如下的预防措施:

   4.1.8.1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4.1.8.2海轮、拖轮、船驳等船只应在可靠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避风。

   4.1.8.3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4.1.8.4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车间、地下设施,造成设备被淹损坏,机组被迫停运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防冻、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布置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1.5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1.6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7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1.8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报告,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向分管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报告;

   2)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或地方电监办、地方安监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行政部门向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报告,事故单位经理(厂长)或分管副经理(副厂长)向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3)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4.3.2.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统计;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2)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级别,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1.2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5.2.2实施应急救援

   5.2.2.1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5.2.2.3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各单位启动有关的应急专项预案。

   5.2.2.4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确保通讯畅通。包括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5.2.2.6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降低损失。

   5.2.2.7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5.2.2.8当事故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避免设备损坏。

   5.2.2.9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索赔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6信息

   集团公司系统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后期处置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要订立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恶劣气象灾害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行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0奖惩

   10.1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任务的;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附则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每三年修订一次,补充完善,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

   11.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2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服务;对策;广东阳春

中图分类号 P4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7-0216-01

我是世界上气象灾害频发的国家,每年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都较为严重,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都会造成巨大影响。灾害管理是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部门自身职责所在。有效、及时的应急管理可以大幅降低气象灾害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而实际防灾减灾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直接决定最终防灾减灾效果。结合目前阳春市气象灾害特点和灾害管理现状,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对社会安全、防灾减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影响阳春市的主要气象灾害及其特点

阳春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地处云雾山脉、漠阳江中上游,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低纬度和中高纬度天气系统共同影响,阳春市气候复杂,天气多变,各种气象灾害频繁出现。

1.1 干旱

干旱天气是指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降水量较少或无降水现象,土壤水分在蒸发过程中造成水分失衡,河川流量降低,影响人类正常生产生活及农作物生长发育。干旱天气会降低农业产量,造成人类、牲畜饮水困难及工业用水缺乏等现象。阳春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因而很容易出现季节性干旱。

1.2 暴雨

阳春市是广东省暴雨中心,每年4―6月前汛期,多受锋面、涡度及中小尺度对流天气影响,降水较多;7―9月为后汛期,暴雨天气出现的主要原因则是热带气旋。汛期暴雨、雷暴、龙卷风、冰雹等天气频繁出现。

1.3 强对流天气

气象学中所指的强对流天气就是发生突然、速度快、破坏力强的灾害性天气。强对流天气主要包括雷雨大风、龙卷风、强降雨、冰雹等。阳春市强对流天气的高发期主要集中出现在春末至夏季,常见的就是强降水、龙卷风和雷雨大风天气。

1.4 台风

台风天气主要出现在热带、亚热带地区海面上的气旋性环流中,水蒸气在冷却凝结过程中释放热量发展成为暖心结构。平均每年会有2~3个影响阳春市的热带气旋出现。

1.5 低温冷冻

低温冷冻害就是来自极地的强冷空或者是寒潮入侵使气温不断下降,农作物因外界环境温度过低而受到损伤以致于减产的农业气象灾害。低温冷害、低温连阴雨、寒潮、霜冻等天气都属于低温冷冻灾害。2008年初阳春市雨雪冰冻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巨大。

2 2016年5月27日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服务

气象部门借助先进科学技术和大气监测手段捕捉和分析突发性气象灾害,肩负着对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的职能。2016年5月27日阳春市出现暴雨天气过程,气象局根据相关数据分析,及时、果断地暴雨灾害应急响应命令,在暴雨天气发生前,全市气象部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岗位人员分工明确,在第一时间开展各项应急管理和服务工作,从而实现了24 h应急响应,实时监测、预测预警暴雨过程,并预警信号和信息,完成业务监控、部门联动、信息上报、灾害评估及后勤保障工作。由于气象部门工作得力,预警信息成功及时,从而有效保障了防汛工作的开展,将暴雨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在对2016年5月27日专题气象服务材料进行批示中,阳春市气象部门天气监测预警和信息实效性得到了上级政府部门充分肯定,上级领导重点强调了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服务在科学防灾减灾中占据重要地位。

3 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服务的对策

3.1 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

科学、完整的应急预案可以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充足的时间支持。阳春市气象部门应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阳春市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能力。因当前阳春市的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频繁出现,根据《阳春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单个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界定多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防治重大气象灾害提供科学指导。阳春市政府部门还应当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应急预案作用,增加气象灾害应急演练[1-2]。

3.2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

根据国家气象灾害预警等级设定标准,并结合阳春市实际情况,制订不同种类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借助雷达、气象卫星和气象观测台站收集气象信息,整合、分析、评估潜在气象灾害信息,一旦出现气象灾害,政府部门应根据气象灾害预警启动标准气象灾害预警。阳春市气象部门还要与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加强合作,不断拓宽气象信息渠道,加强与农业、林业、电力、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合作交流,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并积极引进优秀科研技术人员,提升气象灾害观测预报水平,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3-4]。

3.3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建设

加快阳春市气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预测、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突发性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和应急服务平台,对气象灾害实现准确、高效监测,为气象防灾减灾提供精准的决策信息,更好地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灾害预报。

4 参考文献

[1] 赵黎.伊犁巩留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对策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14):247-248.

[2] 黄莹.赣州市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2(7):50-51.

第3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御气象灾害,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和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

农业、建设、规划、水务、国土房管、海洋、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与气象主管机构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水平。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条 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防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分灾种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发生规律、特点、分布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防风工作,加强海塘、堤防、避风港、防护林、避风锚地、紧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并定期组织开展搭建物、广告牌、在建建(构)筑物防风加固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雨、雪、冰冻等发生的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排水设施检查,及时疏通河道和排水管网,加强电力、通信线路的巡查,做好排水、积雪(冰)清理、交通疏导等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航道、渔场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大雾、霾的监测设施建设,并根据大雾、霾发生的情况,做好交通疏导、调度和防护等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根据干旱灾害发生的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减轻旱灾影响;在冰雹易发生区域,应当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工作。

实施增雨(雪)和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指导。

第十五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雷电防护装置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依法委托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定期检测。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中,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国家和本市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论证中,应当把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组织气象、农业、水务、国土房管、海洋等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规定,提供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等监测信息。有关部门应当提供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灾情监测信息。

第十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气象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和大型活动场所等增设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第十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和探测环境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不得危害气象探测环境。

第二十条 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必要时,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有关规定。

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二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无偿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向社会播发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气象台站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情况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报告信息予以更新、解除。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相应应急措施:

(一)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域,情况紧急时,组织人员撤离、疏散,转移重要财产,开展自救互救;

(二)及时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三)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气象灾害危害的场所;

(四)决定停工、停业、停课;

(五)实行交通管制;

(六)保障道路、通信、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七)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的供应;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四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对灾害性天气进行跟踪监测,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主要河流、水库的水量调度,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电力、通信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救灾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救援等应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气象灾害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播政府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以及灾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气象灾害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或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三)未执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的监测信息的;

(五)隐瞒、谎报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六)未及时采取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七)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作出明确处罚规定的,依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的类型⑴暴雨:山洪暴发、河水泛滥、城市积水;

⑵雨涝:内涝、渍水;

⑶干旱:农业、林业、草原的旱灾,工业、城市、农村缺水;⑷干热风:干旱风、焚风;

⑸高温、热浪:酷暑高温、人体疾病、灼伤、作物逼熟;

⑹热带气旋:狂风、暴雨、洪水;

⑺冷害:由于强降温和气温低造成作物、牲畜、果树受害;

⑻冻害:霜冻,作物、牲畜冻害,水管、油管冻坏;

⑼冻雨:电线、树枝、路面结冰;

⑽结冰:河面、湖面、海面封冻,雨雪后路面结冰;

⑾雪害:暴风雪、积雪;

⑿雹害:毁坏庄稼、破坏房屋;

⒀风害:倒树、倒房、翻车、翻船;

⒁龙卷风:局部毁坏性灾害;

⒂雷电:雷击伤亡;

⒃连阴雨(雨):对作物生长发育不利、粮食霉变等.

⒄浓雾:人体疾病、交通受阻;

第4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一、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对气象信息员名单再核实,月底前报到市应急办和市气象局,要选聘有责任心的村干部、志愿者担任信息员,要切实能发挥信息员作用,每个村、社区、学校至少有名气象信息员。县政府和应急办每年组织气象信息员培训、气象局负责培训内容。气象信息员需掌握本村住户、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等情况。气象信息员通过手机短信接收市、县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喇叭广播、走访、电话等方式通知各有关农户、居民。对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通过电话将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情报告市县气象局。市气象局需掌握最新的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变化情况,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给气象信息员。

二、加快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

各县选取个村作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提供实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等)建设示范点,可以利用已有的远程教育培训站、农村信息服务站等,在原有站点基础上加挂“气象信息服务站”牌子。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标准:有固定场所(可容纳村民前来咨询,有科普宣传橱窗);有信息设备(电脑、宽带网络、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有信息员(能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管理制度(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信息员职责和考核指标);有服务内容(接收和广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登陆气象信息服务网、更新科普宣传板报橱窗、参与气象灾害调查、反馈农民的意见)。

三、开展县级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区划

各县区牵头,组织气象、国土、水务、民政专家,开展调查,摸清气象灾害危险区域、适宜安置点,制作重大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旅游区气象灾害分布图。滦平县作为示范县,今年底完成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现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延伸到乡、村。

四、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是指对某个乡镇是否具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意识,是否能自发进行灾前、灾中到灾后各项防御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认证。各县按照认证标准,逐一落实考评内容,滦平作为示范县,今年底前完成认证,由气象局和市应急办负责对滦平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认证,争取其他县明年通过认证。认证标准:有健全的组织、掌握气象灾害风险状况:有专门小组全面负责乡镇气象防灾减灾事宜;有一名乡镇负责人分管,有气象信息员承担相关工作;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有一支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掌握乡镇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重要设施、危险地区、气象灾害风险图、弱势民众、防灾减灾资源(避难场所信息、防灾减灾专家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畅通:有多种渠道(显示屏、大喇叭、电话、手机等设备)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能通知到乡镇每户居民。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乡镇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弱势群体救助措施,乡镇气象灾害避难图(包括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临时安置场所、消防和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位置等信息);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定期科普宣传、民众有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基本技能: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场所或设施开展科普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定期印制分发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材料。居民知晓本乡镇的避难场所和行走路线、气象预警信号含义;居民掌握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方法与技能。防灾基础设施齐备:每个乡镇至少1套天气自动监测设施、并能正常传输数据;应急避难场所有明确位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等信息、路口设置醒目的指示牌引导居民快速找到避难所;乡镇储备必要的应急减灾物资。有工作制度:建立相关人员、气象防灾减灾设施维护的管理制度,建立两卡发放制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发放给防御责任人和信息员,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发放给乡镇居民);定期进行气象防灾减灾检查;建立气象减灾工作档案。

五、做好新增加密自动气象监测站规划

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气象局、水务局、水文局、国土局、交通局,在现有自动气象站基础上,选择重要工程区、重点流域、地质灾害频发点、人口集散地、重要交通干线,布设自动气象监测站,各县在月底前将自动气象监测站布设规划图、预算、安装进度报市气象局汇总提交市政府,此项工作争取列入“十二五规划”。

第5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认真贯彻落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制定《市气象灾害防御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要确保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周年工作方案。继续加强对乡镇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健全多灾种预警信息机制和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气象灾害防御与综合防灾减灾、政府应急管理的有机结合。加强各种灾情的应急演练和气象知识普及,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助能力。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十二五”重点项目“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工程建设”要求,结合当地“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推进全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项目建设。完成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系统工程等重点项目本年度建设任务并发挥效益。继续推进乡镇气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按照“稳定发展、优化结构”的原则,强化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构建城乡全覆盖的气象灾害防御基层组织体系。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村村响)项目建设,临洮县要完成2012年“村村响”试点建设,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效益评估工作;县要建立2013年“村村响”建设工作机制,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镇入村,重点提高农村偏远地区人员、灾害敏感人群和社会弱势群体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积极开展城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建立城市气象灾害早期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开展社区气象信息员招聘和气象工作站建设。

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

气象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乡镇自动气象站建设,扩大气象监测覆盖面;加强气象卫星和天气雷达资料的分析和应用,以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准确率为核心,做好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特别是突发灾害性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及信息工作;加强强对流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安定、陇西、渭源要开展社区(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漳县、通渭要制定辖区所有乡(镇)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定、陇西、渭源要建立以村为单元的农村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要积极推进气象、水利、水文、国土、农业、林业等多部门信息资料共享工作,由市气象局开发建立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并争取在主汛期投入业务使用。各媒体、新闻单位及通信运营企业要优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审批环节,建立快速“绿色通道”。

提高农业气象服务水平

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交流,紧紧围绕建设“中国薯都”和“中国药都”,深入开展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要完善“一县一业”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模式并深入开展,打造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区。完成马铃薯农业气象服务集成技术应用推广和通渭、临洮、漳县“中央三农专项”项目建设。继续加强“直通式”重点服务,增加服务对象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农业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6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天气复杂多变,各类气象灾害频发。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快我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继续加强气象综合监测系统的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综合监测体系的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中尺度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开展能见度自动监测和土壤水分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快移动气象应急系统建设。组织跨部门联合监测,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实现对重要水库、重点江河流域、气象灾害防御脆弱区、重要交通干线和枢纽的气象灾害监测。

(二)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部门要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逐步建立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雨、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报。

(三)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依托气象部门气象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和扩充气象影视、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气象信息的与传播,建立畅通、有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

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普及乡镇、街道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建设。逐步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在已完成乡镇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村级、社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农村和山区预警信息渠道。

三、努力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武政办〔20*〕89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减灾协调机构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协调职责,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联络员的作用,切实形成防灾减灾工作的合力。

(二)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建设、安监、消防等部门要配合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雷电灾害防御设施建设管理,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列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验收、房产权证等的前置条件,加强危化物品生产存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以及通信、金融、学校等重点防雷单位年检工作,逐步开展对重点工程、危化物品生产存储场所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加强农村民居建设的防雷工作,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危害。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商业中心、各类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及时准确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乡、村两级要充分发挥气象协理员、水库堤防安全巡查员等队伍的作用,扎实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和帮助群众转移等防灾避险工作。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特别是对容易发生气象灾害的重点区域、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等进行隐患排查,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同时,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人员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完善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认真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的内容,切实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指挥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五、进一步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第7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一、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和目的

三江平原以农业市、县为主,每年部因干旱、冰雹、大风、暴雨、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从总体来看,各村一级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不高,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既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的现实需要,更是做好农村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

二、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于构建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粮食安全保障、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符合各市县农业发展方向的为农气象服务体系。

1、建立县级气象防灾减灾和为农气象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县一级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和为农服务平台,完成气象资料、设施农业气象数据、农业气象灾害资料、作物生长物候期指标等数据库建设建成农业气象灾害评估系统、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气象服务短信系统、农业气象服务网站等。开展农业气象服务、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农业气象科技服务等工作,为萝北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提供强有力的气象科技支撑。

2、建立县级农业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该中心主要建设县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农业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

3、强化县级农村气象防灾抗灾风险管理

健全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预防为主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联动机制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为了气象对农业服务的长足发展.必须以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为中心,以减轻农业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为重点加快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气象业务体系进一步发挥气象在农业发展中的职能和服务作用。

1、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是为农气象工作的首要任务。

气象灾害正与其它次生衍生灾害、人为性危机事件相结合,直接影响到各乡镇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众多领域,将促成“复合型灾害”的形成。三江平原的乡镇经济尚欠发达、灾害较频繁是气象灾害防御的最薄弱地区。新时期灾害应对管理重心应更倾向于灾前防范。这要求我们既要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夯实气象在防灾减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又要积极探索气象在异常灾害应急与防御中的牵头作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思路,完善有乡镇分管领导、有气象信息员、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防灾规划、有自动气象站、有预警接收系统、有气象科普点的“七有”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2、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具有东北特色的农业气象业务是未来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新要求。

当前农业生产的对象、重点、环境、技术等均发生了变化,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是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的必然选择。农业仍然是最易受气象条件影响的行业。这要求我们既要围绕保大灾、保主要品种为重点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化不同农业品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风险评估、灾情鉴定使气象服务贯穿于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实施、灾害预警、灾后救助等全过程,又要大力发展农业气象观测技术和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各种农用天气预报,开展针对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农业气象服务。既要主动适应为农服务对象的变化,重点加强对农业专业大户的专业气象服务工作,又要围绕露天生产转变为设施化生产等新变化,加强小气候研究,丰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

第8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气象为农服务;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内蒙古阿拉善

中图分类号 S1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2-0248-02

气象是“三农”及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农业一直是天气气候的高影响行业,农村也是气象防灾减灾薄弱地区,农民对气象服务需求尤为迫切。201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简称“两个体系”)。3年来,阿拉善盟气象局在推进为农服务“两个体系”的建设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摸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富有成效的可靠经验。始终坚持把气象为农气象服务及防灾减灾作为气象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有效运行机制,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将“两个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气象服务向农村牧区深入,在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预报预测能力和拓宽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上不断下功夫,为“三农”与防灾减灾提供气象服务,效益明显,赢得了党政领导、涉农部门的肯定以及广大农牧民的好评。

1 建立健全有效运行机制,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为了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需求和满足农牧民需求,阿拉善盟气象局首先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凝聚社会共识,齐抓共管做好新时期气象为农服务与防灾减灾工作,不断提升气象为农服务保障能力。

1.1 强化组织领导

盟、旗(区)级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气象为农服务与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当地区气象为农服务与防灾减灾工作。

1.2 强化部门合作

一是先后与涉农部门、环保、国土、旅游等11个单位建立了合作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与防灾减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做出明确规定,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协调行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二是实行科研项目合作,以项目求发展,共同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建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拓展重大项目建设:①与移动、通信、电信等公司进行深化合作,开发了手机短信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平台,开辟了“绿色通道”,免费为党政领导、涉农部门、种养殖大户、重点服务对象以及农牧民等发送手机短信,正在将城镇居民、学校、相关企业等有关人员纳入免费信息数据库,并列入2012年盟惠民工程;②与盟林业局开展贺兰山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项目合作建设,在贺兰山灾害多发段建立了4个地面自动观测站、8个人工增雨烟炉,第1期共投入资金207万元,有效地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③通过经济开发区“金沙苑万亩葡萄园”特色气象服务项目的建设,获得盟、区财政投资53万元,在金沙苑万亩葡萄园建成了七要素、三要素自动气象站,在经济开发区气象局建立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业务平台。目前,以上3个重大专项项目建设已全部投入业务运行,效果明显,赢得领导充分肯定和广大农牧民满意、称赞。

1.3 完善应急机制

为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内蒙古阿拉善盟气象局制定了盟、旗(区)、苏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形成盟、旗(区)、苏木镇3级预案体系;政府发文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完成阿左旗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工作;当地政府先后下发贯彻落实国办33号文件、国办44号文件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要求重点成员单位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纳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统一预警信息,统一整合防御力量,统一协调各方行动,不断提高应急联动能力,并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列入政府“十二五”规划。

2 增强农村牧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阿拉善旗是受大风、沙尘暴、干旱、暴雨洪涝等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农村牧区自然条件较差,加之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灾害防御相对薄弱,各类气象灾害与极端天气频发,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必须加强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牧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1-2]。

2.1 加强农村牧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

经过多年建设,基层拥有气象、水文等监测预报设施,在防灾减灾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来看,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全方位监测预报网络还未形成。今后要朝着资源共享、部门联动、互通的方向发展,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农村牧区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的作用。通过优化布局、合理规划、加密站点,统筹推进重要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等农村重点部位的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截至目前,建成3个特色农业小气候自动气象观测站、12个区域自动气象站、5个无人自动气象站、1个强风自动气象站、3个通勤机场无人自动气象站、2个自动土壤水分站,5个七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2个移动自动气象观测站、1部713型天气雷达,同时依托阿拉善盟气象局天气雷达,能对各地区强对流天气状况实时跟踪监测,遇有灾害性、转折性重大天气过程时,密切监视天气过程变化,加紧会商,开展精细化天气预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

2.2 拓展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渠道

近年来,内蒙古阿拉善盟气象局扎实构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积极探索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的新举措,通过“两个体系”建设不断将气象服务向基层延伸。阿拉善盟已建成盟、旗(区)、苏木(镇)、村嘎查4级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体系;建立了集手机、电视、广播、网络、声讯电话、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手段为一体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建立24个标准化气象信息服务工作站、65块电子显示屏、63个大喇叭、54个气象短信预警机,6块警示牌;建成拥有232人气象助理员、信息员的队伍,实现苏木镇(街道办)有气象助理员,村嘎查(社区)有气象信息员的目标。此外,还组织开发了阿左旗苏木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多渠道预警信息。每年围绕农牧业生产、气象灾害防御等主题,组织科技人员深入苏木镇、村嘎查开展科普宣传和防灾减灾培训、演练,开展气象助理员、信息员及防灾减灾联络员培训,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3-4]。

2.3 完善农村牧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目前,已基本实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到旗,应急预案到苏木镇,预警信息进村入户,促进农村牧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网格化。加强对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农村人口密集区等重点部位的应急演练,以此检验和完善各种气象灾害的应对措施和处置能力,提高农村群众互救自救能力及各单位协同合作能力和水平。

2.4 加大气象科普宣传力度

组织气象、农业专家编印《农业与气象》《气象灾害防御指南》《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指南》《农牧业气象服务手册》《农村雷电防御知识》等宣传资料,通过进学校(社区)、科技下乡、3·23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采取座谈、讲课、演练、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气象科普知识宣传,不断增强和提高农牧民合理利用气象条件进行科学生产、管理及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3 提升农业气象服务水平

3.1 加强农业气象决策服务

打造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对决策气象服务实行“直通式”服务,采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将农用气象信息和灾害性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送到各旗(区)、苏木镇(街道)分管农业生产的领导、村级干部及种养殖大户、农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手中,同时也为能够接收手机短信的农民提供“直通式”农用气象信息和灾害性预警信息。信息多渠道,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12121”气象服务电话、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及时向农民提供“直通式”气象信息和预警信息服务。

3.2 合理开发利用农业气候资源

不断深化气象服务内涵,组织与涉农部门合作,加强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推广与运用的气象研究。通过开展气候资源普查评估和精细化农业气候区、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调查资源情况和承载能力,以利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适应性地利用和开发好当地气候资源,为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做好决策服务,帮助农民把自然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在此基础上,合理开发空中水资源,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等,充分发挥人工增雨作业在抗旱防灾、生态环境改善中的作业,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换为促进农业增效的现实生产力。

3.3 打造特色气象服务

针对地方农牧林业生产需求,突出特色,不断拓展专项气象服务,为专项生产或活动提供气象服务,开展额济纳胡杨景色旅游节、巴丹吉林沙漠旅游节、马莲花旅游文化节、万峰骆驼赛文化节和向日葵、油桃生长季气象条件分析等专项预报服务产品;制订农业气象服务业务流程与技术规范,完善周年农业气象服务方案,建立重大农业气象灾害联合会商、制度[5]。

3.4 强化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防灾减灾服务

针对该盟主要农作物玉米、向日葵、西瓜等的播种、施肥、喷药、收获和设施农业蔬菜、特色农业、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特色双峰骆驼保种基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区等各种农牧相关活动对天气条件的要求,制作农用天气预报服务产品。在春种春管、夏收、夏种、秋收等关键农事季节和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开展关键农事气象保障服务。

虽然采取了多项措施,促进该盟气象为农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农业气象监测、服务专业人才匮乏,服务产品水平和科技含量有待提高;二是农业气象业务观测手段落后,需加强现代农业观测站网建设;三是农民对气象知识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欠缺,防御意识淡薄;四是部门合作、专业技术交流不够,提高灾害防御的能力不够;五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和农村终端系统不够完善;六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覆盖面不够广[6]。

4 参考文献

[1] 朱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思考[J].江西农业学报,2011(6):200-201,206.

[2] 矫海燕.健全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J].求是,2010(6):56-57.

[3] 严晓岚.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J].科技,2009(3):54-56.

[4] 肖佳萍.新一代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思路及方法探讨[J].贵州气象,1999(5):38-41.

第9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气象 灾害 预警 思考

[中图分类号]S42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7-306-2

1气象灾害预警的作用

在我国的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占据了70%以上,而且像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海啸、风暴潮等海洋灾害,还有个别的病虫害灾害等都与气象灾害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另外,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不断进步,气象灾害在单位面积内导致的生命财产损失大大增加,比如2008年的那场冻雨,给我国南方大范围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大量的人流被迫滞留在寒冷的高速路、山区,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影响,虽然此次灾害中气象部门较为及时准确的进行了预警,但我们在这预警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2气象灾害预警的现状与原因

2.1对气象部门不够信任

与全球经济迅速发展伴随而来的就是环境被严重破坏,气候变暖、环境恶化导致各种极端天气频发,且这些极端天气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影响力不断增强、影响时间不断延长,正是由于这些极端天气所造成的影响不断突破记录,使气象部门的工作越来越难,对极端天气的预报也越来越不好做,所以人们看到的有关气象灾害方面的预报越来越“不准确”,导致很多重要的预警被完全忽视,出现了严重问题。

2.2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视不足

随着我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不断发展,在气象灾害发生前很多气象部门都做出了准确预报并了预警信息,给各政府部门、企业以及普通人员充分的准备和防御时间,但是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人们很少在气象灾害发生前进行防御,只有在灾害发生甚至越来越严重的时候才开始考虑如何救灾,使很多原本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比如2008年的那场冻雨灾害,当电线上的积冰明显已经超过历史最大值并且预报未来几天依然会出现大范围冻雨的时候,电力部门本应当考虑到电线的极限承重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去除线路上的积冰防止电线和基塔被破坏,然而由于电力部门对气象灾害预警没有充分的认识,且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最终进而导致大量电线和基塔被积冰压断压塌,使人们的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另外,在那场冻雨中,大量乘客由于没有收到或完全忽视了气象灾害预警,使大量人流被困在了寒冷的高速公路、铁轨上。

2.3现有的气象服务无法满足人们需求

气象部门现有的检测设施无法提供高精度、大范围的监测数据,使相关的防灾减灾工作难以顺利展开。首先,我国的预警信号体系还非常单调,在气象灾害中只能提供道路交通、学校等方面的预警信号,对于其它的重要范围并未涉及,比如供水、供电等方面;其次,预警信号缺乏具体数据的支持,比如道路结冰的厚度等,这些都直接导致我国的气象服务的针对性不强,还不能满足社会对气象的需求。

2.4缺乏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我国的各行各业尚未建立各自的气象风险评估系统,当气象部门了气象灾害预报之后,无法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对这些预报内容做出风险评估,这样就无法估算出这次灾害到底会带来哪方面的损害、带来多少损失,也就无法针对这些损害进行特别准备,最终只能被动受灾。

2.5气象预警信号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不匹配

当气象灾害发生前,气象部门会相应的预警信号,向各政府部门和普通民众提醒未来可能发生的灾害,随后最主要的还是人们根据这个预警做出的应急响应工作。气象部门主要根据灾害的发展做出预警,是一种预先的提醒,然而人们忽视了这个警告,往往在灾害已经形成并蔓延的时候才开始出台应急响应机制,这时的应急响应机制主要是考虑已经形成的灾害,这样便使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不能匹配,无法充分发挥预警的作用。

2.6部门间缺乏沟通配合

现在我国的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尚不完善,每个部门都根据需求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是这些部门之间沟通较少,各自为政,导致出台的方案内容繁杂可操作性较差,当真正的灾难发生的时候,反而被冗杂的规定妨碍,难以及时处理灾害,产生了不必要的损害。另外在很多政府部门建设基础设施的时候,并未将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考虑进去,使这些工程在一开始便难以承受剧烈的自然灾害,一旦这些灾害真的发生就会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3优化气象灾害预警的建议

3.1增强危机意识

增强危机意识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人们要认识到,由于自然环境逐渐恶化,全球温度不断提升,导致近些年各种极端天气不断出现,且强度也在不断增强,随时都有可能突破历史记录,所以人们一定要提高危机意识,认真对待每次灾害预警。另一方面,受到我国气象学科发展的限制,对气象灾害方面的预报存在一定的不准确性,尤其对超过十天延伸期的预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要充分的理解和相信气象部门,增强危机意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进行预防工作,这样才能充分的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在灾害发生时积极应对,减少灾害的影响。比如某地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门非常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预警,及时的进行各项防御准备,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专门方案,关闭高速路口,处理高速路上的障碍,保证了高速路的畅通和过路旅客的安全。

3.2精化气象服务

气象部门要积极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监测器材,加强对气象灾害的建设,在提供准确的灾害预报的同时提供精确详细的数据来辅助人们进行防灾减灾工作,另外还要根据当地的具体需求,完善预警信号系统,提供相应的预警信号,满足各行业的人们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比如,向城市提供具体的降雨数据,帮助当地政府估算地下排水系统的承受能力,避免出现大水围城的状况,从而减少大雨对当地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气象部门还可以向泥石流高发地提供相关降水和地质估算,帮助政府及时转移可能受灾地的居民,避免居民人身财产的损失。

3.3增强各行业的风险评估工作

各行业可根据自身行业特点设计相关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在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之后,及时分析预警内容,估算此类灾害对行业的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损失,从而帮助各企业和单位积极应对气象灾害,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例如,在畜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畜牧相关部门收到气象部发出的暴雪预警时,便及时进行暴雪对当地畜牧业的危害评估,并根据这个危险评估,联合当地畜牧养殖场,采取增加饲料储备、加固牲口棚等措施,减少暴雪给当地畜牧业带来的损害。

3.4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

气象灾害的防御是一个涉及范围特别广、工作内容非常繁杂的工作,需要政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所以政府内部一定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才能形成一个统一、灵活的领导集体,带领各方面人员形成一个集检测、预警、救援为一体的防灾救灾体系,大大减少灾害对人们的伤害。另外,政府在规划城市和建设基础设施之前,一定要考虑到当地可能发生的各种极端气象灾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论证工作,提升城市和各基础建设工程对各种气象灾害的应对力。第三,政府应当定时组织各企业单位进行有关气象灾害的宣传和演习,提高居民对各气象灾害的认识以及处理类似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居民在灾害发生时的不必要的伤亡。

4小结

气象灾害是人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灾害,也是带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最多的灾害,随着气象灾害预警机制的不断发展,我国每年由于气象灾害死亡的人数不断下降。然而,近些年各种极端天气的不断出现,导致各种气象灾害的强度、范围和持续时间不断突破历史峰值,要想减少这些灾害带来的损害,必须提高人们对灾害的危机意识;气象部门也要积极进行研究和学习,引进外国先进技术,为各阶层人员进行防灾抗灾打下良好基础;政府部门作为防灾抗灾的领头羊,也要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气象灾害的宣传,增加部门间的沟通,并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时,充分考虑气象灾害可能带来的影响,带领民众积极应对气象灾害,减少灾害带来危害。

参考文献

[1] 阎敏. 气象灾害:问题不仅是"测不准"[J]. 互联网周刊, 2004(29):25-26.

[2] 孙丽莉,杨俊萍,陈兆武,黄君衡. 数字音频广播(DAB)技术在气象预警信息中的应用[J].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9(S1):48-49.

[3] 金立山,张茜. 应对气候变化,提升城市"幸福感"--访杭州市气象局局长王国华[J]. 杭州(下旬刊), 2010(05):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