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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少子高龄化 日本经济影响
近年来,随着日本女性的高学历化及对于结婚、生子价值观的变化,日本整体的出生率大幅降低,除此之外,生活条件的改善与医疗技术的进步,死亡率也大幅降低,日本的少子高龄化(15岁以下人口低于65岁以上人口)问题日益严重。日本政府2008年4月22日公布的2008年版《少子化社会白皮书》警告称,如果对少子老龄化问题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50年日本15岁以上的可就业“劳动力人口”仅为4228万人,不足2006年(6657万人)的三分之二,将“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白皮书还强调说,尤其是“随着年轻劳动力的减少与老龄人口退休的不断增加,预计劳动力人口将呈现老龄化与递减的趋势”。到2050年时,日本即将面临“超少子高龄社会”,平均每1.5名有职业者就需养一位高龄者。
本文从导致日本社会少子高龄化问题如此严重的原因以及其将为日本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两方面进行论述。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合计特殊出生率(女性15-49岁内生产小孩数的平均推算值)若低于2.08名,将使得人口迈向减少。日本在二次大战前出生率就开始降低,但战后的20世纪40年代后半出现婴儿高峰期,1948年人工堕胎合法化后,进入20世纪50年代出生率开始大幅下跌。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前半的高度成长期,合计特殊出生率还维持2.13名的安定情况,但1975年则跌到2名以下,1997年步入少子高龄化社会,2007年总人口开始出现“自然减”现象。和欧洲其他少子高龄化国家相比,日本的速度可以用“快得惊人”来形容,究其少子化原因,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出生于日本经济高度成长期的年轻人,在经济发达、成长自由的生活环境中养成了“养育儿童的数量越少,越能维持自己的轻松富足的快乐时光”的利己观念,人们普遍倾向于少生子女以得到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由此,必然会导致日本的生育率大幅下降。
第二,为了保证个人在经济上的独立支出,享受自由自在的单身生活,最近的年轻人结婚年龄持续攀升,晚婚必然会导致晚育。尤其是一部分女性的晚婚、不婚和少生孩子,似乎越来越成为一种“理性考虑”,而不是自然选择。日本读卖新闻社在2003年进行了婚姻问题的全国舆论调查,其中有52%的人认为“女性不结婚也能够幸福”,而在20-30岁日本年轻人中,接近70%的人认为“没有必要结婚”。这种想法的出现,不得不让我们为邻国日本的将来担心。
第三,非婚一族的出现加剧了少子化问题的严峻性。非婚一族中女性的比例大大高于男性。这背后的确有一些现实的“理性计算”理由。一是来自于就业市场:日趋激烈的就业环境使为了提高生产效益,降低成本的各个企业不欢迎育儿母亲。二是女性为在工作中得到晋升机会,会花大量的时间进修,从而错失了结婚的最佳机遇,随后则产生放弃结婚的念头。三是现代年轻女性对个性化生活的追求:她们热衷于交友聚会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而一旦结婚育儿,就会被家庭这个禁锢套牢,失去自己的理想化生活。
第四,日本社会的“大男子主义”思想倾向仍然存在。他们不愿意帮助妻子共同分担家务和育儿等事务,导致妻子在身心上处于一种疲惫的状态,从而众多女性拒绝走向婚姻的殿堂。
急剧发展的少子化问题直接加速了日本老龄化社会的进程,有专家分析称,从少子老龄化的成因来看,70%是由于低出生率,30%是由于低死亡率及长寿化造成的。20世纪50年代日本的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男性60岁和女性64岁;60年代上升至68岁和73岁;90年代已经达到77岁和84岁;到了2006年,日本人人均寿命男性79岁,女性85.81岁,男女综合平均寿命为82岁,蝉联世界第一。由此可以看出,出生率急剧下降的同时,伴随着的是长寿化的缓慢进程。因而,由少子而带来的老龄化进程就显得尤为迅速。少子老龄化给日本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影响,这些影响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少子化最明显的特征是人口减少,同时,老龄人口的消费呈减少趋势,儿童数量减少也造成需要减少。从供给方面来讲,劳动人口的减少造成劳动供给缩小。从微观经济角度来看,少子老龄化会增加社会保障成本,给企业带来福利负担,甚至会给日本产业竞争力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第二,高龄少子化社会在养老、医疗和保险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日本随着高龄人口长寿化以及高龄者人数激增,需要照护的老人也与日俱增。然而,受少子化影响,年轻人抚养老年人数量的比例逐年上升,其中一部分女性在高学历化与自我意识不断提升等因素的影响下,纷纷投入就业市场,这就使得原有的家庭内部介护不得不转型为由社会以及国家共同参与老人介护,加大了政府的资金投入,给国家经济带来了繁重的负担。
第三,高龄少子化进程的加剧将会导致日本出现严重的劳动力不足,必然会对经济发展带来重重阻力。劳动力减少以及劳动力高龄化所造成的劳动力不足会间接造成了储蓄能力降低、投资能力降低、经济成长率低下、社会保障费负担的增加、现役劳动者的所得低迷等中长期对经济成长的坏影响等问题。
综上所述,日本的高龄少子化的发展导致的经济上的诸多危机将会日益严重。在改善方案方面,日本应该参考荷兰、瑞典、德国等欧美诸国的劳动力政策方向以及医疗保险和老人介护政策,考察促进国民就业、支持劳动参加等具体政策,进而弥补本国政策不足之处,积极度过高龄少子化面临的各种危机,保证本国政治经济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从2000年之后,中国在发展中国家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社会是指总人口中65岁及以上的比重大于7%;这个比重大于14%,叫做严重老龄化;大于20%或者是25%,叫做超老龄化。2000年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7.0%,2010年又上升为8.87%,2000年为8872万人,2010年增加至11883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0%,大大高于同期全国总人口(0.57%)。城镇退休人员从2000年3170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6826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7.2%,这标志着中国进入老年人口第一个高峰期。
到2020年,中国将进入老年人口第二个高峰期,这是受第二次生育高峰期的影响。根据联合国人口数据库(2012)预测,到2020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42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达16.9%,到2030年分别增加至3.46亿人和23.8%,到2050年中国将形成老龄人口高峰。
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不仅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在2010年之前60岁及以上人口就超过了欧洲,在2010年之后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欧洲,到2030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占世界总数的24.6%。
未来中国人口最大的挑战就是老年人口负担。人口老龄化的迅速来临使得老年抚养系数快速提升。2000年,中国平均9.1个劳动力供应一个老人,2020年平均5.9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一个老人,到2050年平均2.7个劳动年龄人口就要供养一个老年人。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明显低于妇女生育更替水平,进入“少子化”。2011年4月底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大陆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的现象比原先估计的更为严重。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口数相比,10年间共增加7390万人,年均增长率0.57%,增速相当于1990年至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的一半。随着生育率惯性下降,今后人口增L率还会进一步下降,总人口规模也会明显降低。
老龄化和少子化已经成为最重要的中国人口基本国情,我国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抚养比例、代际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这将给中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
少子化的一个后果就是人口总数将出现下降,由于长期人口生育率低于2.0,根据联合国预测,到2030年中国人口总数达到峰值――14.53亿,占世界总人口比重的17.5%;随后中国总人口数开始下降,到2050年中国人口下降至13.85亿人。从少儿人口规模来看,1990年印度已经超过中国成为世界上少儿人口第一大国,虽然人口总数还低于中国,两者的差距持续拉大,到2050年印度的少儿人口将接近中国的2倍。这表明,中国需要遏制过快的少子化,以保持人口适度规模,加强对人力资源的开发,从人口数量的竞争,转向人口质量的竞争。
我们特别需要吸取日本的教训。日本从1973年之后妇女总和生育率偏低,到2004年降至1.29。与此同时,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7.6%上升至20.0%。少子化和老龄化已经成为日本发展最大的挑战和最大负担之一,也是日本经济增长乏力和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生育问题已很严重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实施30多年。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使我国的生育水平迅速下降,2010年根据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已下降到1.18,仅比生育更替水平的一半多一点。所谓生育更替水平,简单说就是一对夫妻生育2个孩子、出生和死亡平衡、在没有迁移情况下人口保持不增不减稳定状态时的生育水平,在我国目前死亡率水平条件下,生育更替水平的总和生育率大致为2.1左右(理论值是2,加上0.1是考虑死亡风险)。保持生育更替水平、人口不增不减的总和生育率为2.1,我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已下降到生育更替水平的一半左右,说明问题已经很严重而且还将越来越严重。
性别比例失调
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2007年中国男性比女性多3700万,其中15岁以下多出1800万。性别比例严重失衡,未来国人的婚恋将出现问题。农民依赖养儿防老的机制不改变,在生育上重男轻女的观念就难以改变。山西翼城已有试验表明,只要允许生二胎,性别比例就会保持正常。
造成数百万的“计生黑户”
本来,每个公民出生,公安部门都应给予户口登记,但从上世纪末开始,没有“准生证”,交罚款后才能为新生儿报上户口。这使得“黑户”越来越多。还有一些非婚生子女报不上户口。在目前的体制下,没有户口就没有身份证,上不了学,结不了婚,就不了业,享受不到基本的公民权利。这么多没户口的孩子进不了学校,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际上大打折扣。
“失独”家庭问题日趋突出
然而,目前已经日趋严重的“失独”家庭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了。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估算,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目前独生子女人口已累积2.2亿人,由于独生子女人口每年至少死亡7.6万人,这样就相应形成7.6万个失独家庭和大约15万人的失独父母。据估计,目前我国已有约2000万失独父母,他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落实“一胎化”生育政策,为国家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做出了贡献。可他们人到中年却不幸遭遇子女夭折之痛。他们已失去再生育能力,甚至在当年就自觉或被强行结扎绝育。家庭残缺,无人养老,无人送终,是这些“失独”群体已经或将要面临的残酷现实。残酷的现实迫使其中不少人不断向政府求助,找政府讨生计,使政府感受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些失独父母面临的残酷现实,政府要推行“服务百姓健康行动”怎么能不考虑呢?
少子老龄化的速度加快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明显加快了我国人口转变进程和少子老龄化速度。主要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使我国仅用30年左右的时间,就完成了多数发达国家百年左右时间才完成的人口转变,更加快了少子老龄化的速度,对人口自身的未来发展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
其一,导致少儿人口迅速减少。生育水平的下降或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维持,使每年出生人数不断减少。出生人数的迅速减少,又使我国0-14岁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相应迅速下降,从1964年的40.69%下跌到2010年的16.60%。按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预测,2050年将可能进一步下降到10%以下。
其二,加速了老年人口规模和比重的迅速增大趋势。我国大致从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当时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8810万人,到2010年人口普查时,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长为11883万人,10年增长了35%;老龄化水平也相应由7%提高到接近9%(8.9%),10年时间提高了1.9个百分点。根据以上同一预测,2050年老龄化水平将可能进一步提高到25%以上。
其三,导致人口快速减少甚至减少到民族溃衰。我国少子化带来出生人数的不断减少,使人口再生产的母体人口越来越少;少子化作为主因促进了老龄化的发展,老龄化使生育年龄人口越来越少、生育年龄人口生育期越来越短,又反过来加快了少子化的发展。少子化与老龄化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就是人口减少甚至减少到民族溃衰。
“第三代”独生子女养12个老人
27岁的尹维4年前一毕业就进入了一家外企,4年来基本月薪从7000元直升到现在的近2万。在本科就读的那所不甚出名的学校,尹维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人物,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毕业生去“为金钱而奋斗”。但是尹维自己最近却一脸苦涩:相恋5年的女朋友怀孕了。“从各方面来讲,我都应该和她结婚,把孩子生下来,何况我们俩这么多年感情也很稳定了,结婚只是早晚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很害怕。”
尹维的恐惧来自下面的一笔帐:“我妈已经下岗在家3年了,我爸也是今年退休,按照我们老家的规矩,我要是成了人结了婚就应该把爸妈都接到北京来住,不然我在家乡是要被人骂的,毕竟他们只有我这一个儿子。我女朋友当公务员,收入一般,也就能养活她自己吧。但是她也是独生子女,她爸妈早就表态了,要和我们一起住。我本来是想就买两套房子好了。但是两方家庭收入都一般,主要还是得靠我。我现在有20多万的存款,在北京买房也就能付个首付。以后要养老婆、养房子、养车、养4个老人、还要养个孩子,我就是在公司再升一级也没什么闲钱了。”
据上海社科院青少年所的调查显示,有1/5的独生子女表示在婚后5年内“要事业不要孩子”,其中沉重的家庭负担是一个主要因素。清华大学陈丙珍教授认为,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突出。据预测,2025年到204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从2.84亿增长到4亿多。到2050年左右,平均一个劳动人口就要赡养一个退休人员。如果从“421”家庭结构来看,算出来的负担更重:如果独生子女夫妇的下一代还是独生子女,那么第三代就可能出现一对年轻人赡养12个老人的局面。就算金钱上能应付,独生子女精力上也难以支撑。
大多数学者认为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社区养老配套服务等措施解决“独生子女养老难”。而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研究员杨远却认为,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实行大规模“社会养老”根本不可行。“美国是个市场化很高的社会,但真正进入机构养老院的只有20%,其余都是家庭养老。老人除了需要物质赡养外,也在呼唤精神赡养,机构养老不能给老年人亲情。如今,丹麦、瑞典等‘生死全包’的福利国家也在提倡让老年人回归家庭养老。”
杨远说,上个世纪末“90%以上独生子女父母表示老年时会考虑机构养老”的调查数据是“过高估计需求”。“当时调查的准老人们真正年老时都不愿选择机构养老”,这也是造成当前养老院空床率高的原因。
一位独生子女曾经在网上发出这样的呼喊:“我做了一个噩梦:我变成了一只蜗牛,异常艰难地往前爬,我背上沉重的壳,是12个老人。我被压得无法喘息、苦不堪言,我哭喊、我挣扎、我绝望。”
“未富先老”使社保不堪重负
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带来的少子老龄化将深刻影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人口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而生产和消费又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内容,所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及其所带来的少子老龄化必然将深刻影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其一,导致劳动力规模快速缩减和劳动力的老龄化。必须看到,快速发展的少子老龄化,在不远的将来必会带来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和劳动力规模的快速缩减。劳动力规模的快速缩减将使劳动力供给不足,制约经济增长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而且人口老龄化势必伴生劳动力的老龄化,劳动力的老龄化不仅将弱化创新能力,制约经济转型;也将影响劳动力的流动性及其优化配置,降低劳动生产效率,不利经济发展。据研究,在未来20年间,人口老龄化将使我国的年经济增长率降低0.5-0.7个百分点。
其二,将导致消费规模萎缩及储蓄率下降。消费规模不仅与人口规模、收入水平密切相关,而且也受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的消费能力往往趋向减弱。因此在相同收入水平条件下,消费规模则往往主要受人口规模与年龄结构的影响。受少子老龄化的影响,我国未来人口数量减少、结构老化,将不可避免带来消费规模的大幅度萎缩。我国目前正在艰难地推进以刺激内需为导向的经济转型,而未来伴随少子老龄化快速萎缩的消费规模(或市场规模),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国的经济转型和发展。
其三,造成“未富先老”使未来社会医疗保障费用不堪负担。少子老龄化的发展,使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社会医疗保障不堪负担。在一些发达国家,沉重的社会保障负担已使这些发达国家深陷债务而难以自拔。发达国家先富后老,尚且如此,我国是未富先老,因此我国未来的社会医疗保障费用将更加不堪负担。如果维持当前低生育率的时间过长,将会使我国在老龄化最严重的时期形成最难以承受的社会医疗保障负担。
脆弱的独生
林莹的观察得到了专家研究的佐证。中国心理学会科普专业委员会的吴世煌教授说,目前在一些城镇地区,独生子女比例占到90%。他们是“心理脆弱的一代”,在成长过程中备受宠爱甚至溺爱。长期以自我为中心,使他们难以客观地认清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与他人的交往关系上,往往表现得过于敏感或处理不当。2003年,中国心理学会对6个省市、3000多名中学生的心理调查显示,人际沟通不良、关系敏感者达31%。
林莹看着自己的学生说:“我真不知道他们这一代人走上社会会怎么样,我的同学里已经有因为心理原因,而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女朋友的了。如果现在大部分孩子都是这样,单个看都很聪明、能力很强,但是就是没法和别人合作,那会成为什么样子呢?”
但是根据目前的一些研究显示,1974年之后出生的中国独生子女已经开始大规模步入社会,目前我国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孩子已经超过1亿。“独生子女就业综合征”已经悄悄露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一名教授表示,独生子女走上工作岗位以后,会给管理者带来很多新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愿意接受公司纪律和体制的约束、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工作、没有组织和集体的观念、娇气、不愿意接受批评等。广州应用心理学会会长傅荣教授认为,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显著差别,主要在个性方面,一是独生子女责任心比较弱,二是独生子女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明显。曾经有专家指出,目前大量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和“独生子女症”导致的眼高手低、不愿吃苦也有很大关系。
对女性健康造成伤害
[关键词]日剧 战后 日本女性 婚姻观
[中图分类号]C91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8-0080-02
战后至今,日本女性的婚姻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文系统介绍了战后至今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并且对2011年“东日本大震灾”后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进行合理预测。通过本研究,希望对我国研究战后日本女性婚姻观变化的原因及影响的理论有一定作用,并希望对处于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中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战后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
(一)经济复兴时期
在战前和战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日本传统的婚姻观仍占据主导地位。日本传统的婚姻几乎都是由父母决定的,女性没有选择配偶的权利。日本女性一旦结婚,便辞职回家,专门料理家务。《平成夫妇茶碗》中,片中有一段剧情讲述了女主人公一节的父母一手包办了一节的婚姻,并带着一节去相亲。这一剧情体现了日本传统的婚姻观。
(二)高速成长期
上世纪60年代后半期,日本传统的“相亲结婚”观念向“恋爱结婚”转变,女性摆脱了父母的限制,可以自己决定结婚对象。《东京爱情故事》中女主公赤名莉香不顾众人舆论,勇敢追求自己的所爱――永尾完治,体现了日本女性“自由恋爱”的婚姻观。
70年代前半期,日本很多“家庭主妇”变为“职业主妇”。《媳妇的烦恼》中,结婚13年一直是家庭主妇的女主人公藤木七海,利用公婆同住顺便可以帮忙带小孩这一条件,自己重返社会工作,由“家庭主妇”变为“职业主妇”。调查显示,1970年,日本就业女性占了总雇佣人数的1/3,其多半数为已婚妇女。
(三)安定成长期到泡沫经济破灭时期
80年代后半期,日本的泡沫经济达到鼎盛,这一时期,日本女性在选择婚姻对象时出现了“三高”一词――高学历、高收入、高身材,充分体现了日本女性的择偶观和婚姻观。
90年代后,日本的泡沫经济破灭,日本女性的婚姻观也随之变化,继续坚持原来的“三高”标准已经失去现实意义,日本女性的婚姻观开始转为“三低”――低姿势、低依赖、低风险。
(四)21世纪至今
21世纪以来,日本的婚姻率逐年下降,日本女性婚姻观向未婚化、晚婚化、不婚化发展。《不结婚》中,女主人公田中千春,一位即将年满35岁的单身女性,因为没有合适的结婚对象,最终成为不婚一族;剧中另一人物,桐岛春子,一位在事业上大有作为的女强人,将工作视为人生伴侣,认为自己不需结婚,是典型的“不婚族”。
二、战后日本女性婚姻观变化的原因
(一)经济复兴时期
战前,日本“男尊女卑”观念深入人心,日本女性在政治、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的地位低下。战后,日本在美国占领军的强制之下,进行了一系列民主改革,新宪法和新民法的实施,废除了传统的家族制度,肯定了夫妻双方在财产、继承、离婚等方面的平等地位。战后民主化改革,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但传统的家族观念仍然存在,日本妇女的婚姻观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婚姻观在这一时期仍占据主导地位。
(二)高速成长期
1.日本女性思想不断解放,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受西方妇女解放运动的影响,日本女性的思想不断解放。另外,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教育投入加大,日本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自我意识逐渐觉醒。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的高中教育已经普及。
2.经济发展是日本女性婚姻观变化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在此期间,日本经济迅速发展,造成男性劳动力不足;另一方面,日本传统家庭逐渐解体,形成了夫妇和独生子女的“核家庭”,日本女性的家务量随子女数量减少而减少;加之日本工业快速发展,各种家用电器的出现,使得日本女性逐渐从家务中解放出来。这些条件为女性就业提供了就业机会。根据日本总理府的《劳动力调查》,1960年到1978年,女性雇佣者增加了1.6倍。
(三)安定成长期到泡沫经济破灭时期
“三高”一词,出现于日本泡沫经济的鼎盛期。当时,日本社会出现了自6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期以来从未有过的繁荣景象,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女性把婚姻看作做幸福的归宿,希望通过婚姻改变生活状况或步入上流社会。所以,女性对于择偶的标准如“三高”所述――高学历、高收入、高身材。
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女性的婚姻观也随之变化。“三高”的择偶标准越来越不现实,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伴侣时,由原来的物质层面向精神层面发展,希望找到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价值观相符的人,并希望婚后能够与丈夫共同承担家务,同样拥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因此,所谓的“三低”,成为日本女性新的择偶观。
(四)21世纪至今
1.难以找到理想对象。日本厚生劳动省《平成25年版厚生劳动白书》指出,18岁至30岁的未婚青年中,有结婚愿望者高达9成以上,但是这一龄阶段,有5成的女性既无交往对象也无异性朋友。一些女性对男性要求过高,过于挑剔,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象,选择不结婚。
2.对丈夫的依赖和对婚姻的态度发生变化。随着日本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拥有自己的工作,实现了经济的独立,可以不用依赖丈夫;认为“结婚是理所当然”的这种社会舆论压力越来越小,日本女性把结婚当做结婚只是人生的一个选择,并不是人生的全部,所以很多女性认为没有结婚的必要。
3.在工作中实现了自我价值。随着日本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职场,她们十分珍惜工作机会,并在职业中获得了自我价值的体现,这使她们不想因结婚而放弃现有的工作。
三、战后日本女性婚姻观变化的影响
首先,女性地位上升,逐渐实现经济和精神上的自立。随着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日本女性逐渐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活跃起来,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很大的提高。同时,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并开始工作,逐渐实现经济上和精神上的独立。
其次,日本女性在经济腾飞中发挥了重大作用。高速成长期的日本女性的婚姻观,使得大量的日本家庭主妇重返职场,弥补了因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劳动力不足情况,支撑了日本高速成长时期经济的发展。另外,日本女性必须承担全部家务,因此,男性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投身于工作。日本著名的社会评论家武村健一,把日本女性在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比做战时的航空母舰。
再次,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导致晚婚、晚育。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平成25年版厚生劳动白书》显示:2012年日本妇女平均结婚年龄是29.2岁,日本女性平均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平均年龄是30.3岁,并呈现上升的趋势。
最后,现代日本女性的晚婚化和不婚化导致日本少子化、老龄化加剧,阻碍了日本经济的发展。日本总务省2006年6月30日发表的《2005年国情调查报告》指出:日本已经成为世界上老龄少子化问题最为严重的国家。日本老龄人口所占比例高达全国总人口的20%,而未满15岁的人口,仅为全国总人口的13.6%。日本的少子化、老龄化问题给日本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福利等各个方面带来巨大的影响:少子高龄化导致日本劳动力供给减少,动摇了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对日本的养老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了冲击,加重了国民负担。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造成日本居民消费减少,储蓄率下降,从而产生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资金供应减少等问题。另外,人口老龄化造成人才短缺,进而导致创新能力下降。
四、对 2011年“东日本大震灾”后日本女性婚姻观的预测
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后,日本AXA生命保险公司对10000名20岁到59岁的日本居民进行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东日本大地震”以后,日本女性对结婚对象的要求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前的“三高”在震后被“健康”“值得依赖”所替代。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平成25年人口动态统计》显示,2013年日本婚姻件数为663000件,2011年661895件,增加了1105件;2013年离婚件数为231000,2011年离婚件数为235719,减少了4719件。“东日本大地震”后,日本结婚率有所上升,离婚率也有所下降。
2011年“东日本大震灾”的发生,虽然对日本女性婚姻观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日本女性的婚姻观。
五、结语
战后至今,日本女性婚姻观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传统的婚姻观到“恋爱结婚”,从“家庭主妇”到“职业主妇”,从“三高”到“三低”,21世纪以来,日本女性的婚姻观向晚婚化、不婚化发展。2011年“东日本大震灾”后,日本女性的婚姻观有所转变,日本一度出现了“结婚潮”。但是,日本女性的婚姻观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改变。日本女性婚姻观的变化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其中由此引发的少子化、老龄化问题,对日本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010年,中国政府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87%。毋庸置疑,中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社科院权威,2011年以后的30年里,中国人口老龄化将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到2030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到2050年,社会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日本未婚化、晚婚化和不婚化带来的少子化、老龄化等社会问题,对中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了避免中国也陷入这种现状,中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相应对策。
【参考文献】
[1]李卓.日本近现代社会史[M].世界知识出版社,2012.
[2]刘国华.人口老龄化对日本经济影响的分析[D].吉林大学,2006.
[3]张冬冬.当今日本社会离婚现象透视[J].日本问题研究,2010(4).
[4]邹洁.论日本当代女性文学[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2
(2).
[5]胡澎.日本“少子化”问题难解[J].人民日报,2014,2
(7):21.
1、经济环境差造成空巢老人
由于改革开放,收入分配不均,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物价持续上涨,农村的经济收入已无法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于是产生了农民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得不外出务工来补贴家用,近年农村惠民政策不断出台,政策宽松,农民工地位明显提升,种地与务工收入比对,形成明显差距,加上近年来打工人员中部分人员已成为外地老板留用人才,工薪较高不愿返乡等因素,造成空巢老人。
2、人口的老龄化和少子女化造成空巢老人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农村生育率有了明显的下降趋势,优育观念逐步形成,使农村产生出大批的少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家庭规模缩小,也使得代际重心发生倾斜,“宠幼厌老”的现象有所抬头。有人预测,到21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城市里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可能有60%—70%与已婚子女不住在一起,而农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可能有30%与已婚子女不住在一起。
3、家庭原因造成空巢老人
一是老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为避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产生冲突与矛盾,而选择独立生活。二是子女压力大(子女的子女读书等),无暇照顾老人,老人也不愿加重子女的负担,而选择独立生活。三是受住房紧张等条件制约,无法与子女同住。四是极少数子女具备条件,但赡养老人的观念很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
4、老人长期养成的生活观念和习惯难以改变
近三十四年以来,受益于改革开放等基本国策,浙江省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增长成果全国瞩目。2012年浙江省人均GDP突破一万美元大关,名义国民生产总值比三十年前增长了一百多倍。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引擎。然而,在经济增长迅速的背后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过去引人注目的经济增长主要来源于庞大的人口和对资源的过度消耗,伴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升级的必要,浙江省经济也面临着下行的巨大压力。劳动力资源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开始减少,很多人认为过去几十年高速增长的经济成果归功于人口红利下充沛的劳动力供给。由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婴儿潮和八十年代的计划生育等历史原因,人口年龄结构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我国正在逐渐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龄化表现为青少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降低而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增大的现象。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老年人口的迅猛增长会给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下行的压力。
根据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经济增长的源泉主要来自于储蓄上升、人口增长和技术进步。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处于青年期的劳动人口数量,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充足的劳动力供给为经济的稳定增长提供了人力资本。劳动力供给是指在一定的市场工资率的条件下,劳动力供给的决策主体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劳动时间,它的数量是由劳动参与率和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两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劳动参与率指劳动力占劳动年龄人口的百分比,劳动参与率的提高将会增加劳动力的供给,反之劳动参与率的降低将使劳动力供给减少。数据表明,超过50岁的劳动人口的劳动生产率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从资本形成的角度来看,人口老龄化会影响国民可支配收入中消费和储蓄分配的比例,影响资本形成,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会拉低人均储蓄,从而影响经济增长。从历史经验可以发现,储蓄率是影响经济增长很重要的因素。韩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在二战以后实现经济腾飞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高储蓄率。
二、浙江省人口年龄结构的统计描述
201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498万人,比上年增长0.38%。全年自然增长人口25.0万人,自然增长率为4.56‰,其中出生率为10.01‰,死亡率为5.45‰。18岁以下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16.62%,18岁到35岁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22.99%,35岁到60岁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41.71,60岁以上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18.68%。
伴随着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增大,使老龄化不断加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少子化,这也是我省人口结构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少子化是指由于出生率下降而造成的0―14岁低年龄人口比例不断减少的现象。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的持续实施是造成少子化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人们生育观念的改变、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压力增大等客观原因也使人们的生育意愿降低。由于低生育率的影响,全省2003年至2013年少年抚养比处于缓慢下降的状态,从2003年到2009年迅速降低后,2009年到2013年间处于平稳的过程,在2013年达到最低点。2003年到2013年间少年儿童占总人口的比重一直处于下降的过程,2013年比2003年降低了4.01个百分点。2003年少年抚养比为0.3136,2008年少年抚养比为0.2660,2013年少年儿童抚养比达到最小值为0.2569。
从2003年到2013年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一直处于缓慢上升的状态。2003年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3.60%,2013年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68%,比2003年增加了5.0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2003年到2007年一直缓慢增长,2003年为65.78%,在2007年达到最大值为66.72%,比2003年增加了0.94个百分点,在2007年到2013年间处于缓慢下降的过程,在2013年达到最低值64.70%,比2007年下降了2.02个百分点。由于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一直上升,所以老年抚养比也随之一直上升。2003年老年抚养比为0.2067,在2008年上升为0.2345,在2013年老年抚养比达到最大值为0.2887。
三、世代交替理论
世代交替理论是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放弃了无限生命假设,转而假设经济中不断有新家庭出现。在这种经济模型中,消费与储蓄由世代交替的家庭决定,是家庭的无限期决策。企业雇佣家庭的劳动力,租用家庭的资本,来生产家庭消费的产品。假设把人的生命周期分成一百年,20岁前属于少年,20岁到60岁前属于青壮年,过了60岁到一百岁为老年。处于少年时期的人既没有资本,又不能向社会提供劳动力,正处于学习和成长的阶段,需要父母养育。因此,经济人的生命只有两个周期:青壮年和老年。在世代交替理论里,“人”指的是“经济人”。青年时期和老年时期的时间长短是一样的,都是四十年。
Y代表浙江省国民生产总值,N代表浙江省人口总数,K代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p代表18岁以下少年和60岁以上老年占总人口的比重,u代表随机误差项或者随机干扰项。用EVIEWS对人口总数,固定资产投资额和p值进行单位根检验,显示一阶差分后平稳。
用EVIEWS对浙江省2003年至2013年的数据进行回归,得到以下结果。
经济生产总值与人口老龄化程度呈现负相关,具体表现为老年人口和少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值降低百分之一,经济增长百分之3.4431。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t值大于临界值,所以人口老龄化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显著不为零。
一、日本养老金制度的沿革
日本的养老金(年金)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治八年(1876年)的“恩给制度”,即由中央政府出钱,对退役军人及政府官员支付老年生活费作为国家对忠诚于国家利益的军人及官吏的一种恩赏。进而在1939年建立船员保险和1941年制定《劳动者年金保险法》,是最早以民间劳动者为对象实施的养老保险,保证在他们年老或受到伤害及死亡时,本人或其家属可以领到养老金。1944年又制定了《厚生年金保险法》,保险范围扩大到职员和女性劳动者。二战后,随着日本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复兴,产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急剧涌入城市;再加上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空前低落,人口平均寿命逐步延长,进而急需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并完善国民养老保险制度。这样,1961年日本制定并开始实行《国民年金法》,规定20岁至60岁的日本国民都要加入国民年金,实现了“全民皆年金”。
然而此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并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养老金制度。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制度长期稳定的发展,1985年,日本制定了新的《年金修改法》,设立基础年金,对分立的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实现了给付和负担的公平化,对重复给付也进行了修正,同时还确立了女性的年金权。也正是这次改革确立了目前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基本框架:大体上可以分为公共年金和补充年金。公共年金包括国民年金(基础年金)和雇员年金,其中雇员年金又分为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这样日本以国民年金为基础层的保障,以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为第二层的保障,而以自愿建立的年金等补充年金为第三层次的保障,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日本少子老龄化速度的加快,经济一蹶不振,养老金制度改革一直在进行之中。1994年引入月工资浮动制,决定免除受雇者育儿假期的养老金保费;1997年开始实施“基础年金账号”制度;1999年决定将“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的给付水平减少5%,引入在职老龄年金等。在此基础上,2004年日本在养老金制度方面又做了比较大的改革,力图实现养老金的给付与负担的合理、公正,解决养老金财源问题,保持养老金制度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次改革针对一些紧迫的问题采取了具体的解决方法,例如,针对泡沫经济破裂、经济长期萧条而带来的养老金缺口所采取了增加政府对年金的补助;调整缴费基数;提高缴费比率;取消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一些限制;规定大学生保险费补缴制度等措施。为了解决部分人拒交保险费的问题,日本政府决定利用行政手段,采取查封银行存款、冻结个人资产等非常手段,强迫被保险人交纳养老保险费。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沉重负担,采取了在提高保险费的同时,逐年降低向被保险者支付的保险金;分阶段提高退休领取年金的年龄等措施。
二、评析日本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日本养老金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完善,逐步成熟并成为得以信赖的退休人员生活来源的支柱。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日本养老金制度的不断改革是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变化的需要。战后,经济增长迅猛的日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巩固经济的发展,所以扩大了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实现了全民皆有年金。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又针对人口结构的根本性变化以及养老保障制度的财务危机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多层次立体化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养老保险基金的金融运作以及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等。进入2l世纪,由于经济发展的停顿和少子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日本的养老金制度虽然经过多次改革,但仍然面临着以下问题:
(一)养老金财政困难有增无减
目前日本是老龄化最严重的发达国家,截至2006年9月,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2640万人,比上年增加83万人,占总人口的20.7%。另一方面,日本的新生儿数量已经连续减少25年。少子化和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使养老金财政日益困难。日本政府曾试图通过提高退休年龄等办法抑制养老金给付,并阶段性地提高养老金保险费,但这些措施仍没能改变日本养老金财政赤字的状况。在最近这次改革中规定:国民年金(基础年金)的国库负担比率由以前的l/3逐渐提高,到2009年达到1/2。这样做是想通过提高国库负担比率、增加投入来弥补年金财政的不足,尽量抑制年金保险费的上涨,使低下的保险费缴纳率不会进一步恶化。而作为安定的财源,政府可考虑的只有提高消费税率、增加税收来充当这部分费用。但是,把税收只为某种目的而使用是否妥当,以及南于增税而引起的民众不满并带来消费下滑,进而影响整个经济发展就得不偿失了。
(二)养老金空洞化,企业负担加重
代际间付出与回报的不公,社会保险厅的违规操作,政治家和官僚们滞纳养老金保险费,2007年5月又发生了日本社会保险厅遗漏了5000万份养老金保险记录的大事,使日本国民尤其是年轻一代对日本公共养老金产生了信任危机,日本国民养老金的空洞化就是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拒绝缴纳保险费,会使将来拿不到养老金或无法拿到足额养老金的人数不断增加,这样,新一代人会更加不信任日本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最终会使建立在代际转移基础上的养老金制度难以维系。另外,这次改革规定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厚生年金,要从目前的13.58%最终提高到18.3%,这样做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企业将用尽各种手段图谋逃避缴费,例如,增加非正规用工,变更工资的支付方式,从而减少企业厚生年金的负担,但是这会使年轻人的雇用受到影响,并减少整个社会的保险收入,使本已脆弱的日本年金体系受到更加负面的影响。
(三)如何实现多种公共养老金制度的一元化管理
日本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不断进行年金制度的合并,最终形成现在由政府掌管的国民年金和雇员年金两大块。但从目前来看这两块的给付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差别,复数公共养老金制度的并存造成了一定的不公。比如,截至2005年3月以国家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年金”月给付额为22.4万日元,以地方公务员为对象的“地方共济年金”为23.2万日元,而以企业职工为对象的“厚生年金”仅为16.9万日元。对于这种差别,人们希望将雇员年金并于国民年金之中,对公共养老金制度实行“一元化”管理。2007年4月13日日本内阁专门召开会议,通过了《被雇佣者年金一元化法案》,决定在2010年废止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年金”,将其统合到以企业职工为对象的“厚生年金”制度当中,从而消除在公共养老金上的官民差距。尽管该法案还要在国会审议,离具体实施还有段距离,但应该说是向养老金的一元化管理迈出了一步。
三、日本养老金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日本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分析了解,结合当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所进行的改革,我们认为日本养老年金制度中的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
(一)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
日本养老保障制度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不同层次的制度覆盖着不同的社会群体,提供了不同水平的养老保障。有基础的,有补充的,这一点对中国的特殊国情尤为重要。中国是个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十分明显的发展中国家,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较大,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人数多。随着家庭结构由传统的大家族制向核心小家庭的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将无法维持,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在建立健全城镇养老体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体制,以形成一个低水平、广覆盖的养老保障体制,才有助于为中国完成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变提供制度基础。
(二)养老体制的改革和设计要解决代际不公问题
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建立在现收现付制上的养老体制并没有问题,但是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剧,经济衰退等问题的恶化,养老金账户的不平等问题就凸现出来。我国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我国的养老金缴费率一直保持在职工工资的25%-28%,与此同时养老金收入的欠费率每年也在20%左右。而且许多企业不堪重负采取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方式。所以对于我国而言,下一步改革的关键是需要通过利用资本市场和国有企业改革来化解转轨成本,以及做实个人账户问题。从长远来看,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可逆转的情况下,只有选择完全的个人积累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筹资困难、养老金财务危机和财政危机等问题。
(三)从缴费、给付、基金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实现养老金动态平衡
日本的经验表明,如果一味地提高了养老金缴费,这相当于对个人征税和公司征税,不利于激励个人缴费,并削弱了企业竞争力。因此,在提高缴费率方面要非常慎重。在养老金收益给付方面,如果给付水平太高,那么,将来进行削减将会遇到非常大的阻力。除了在缴费和给付方面进行改革外,利用养老金基金投资来筹集资金也是一条重要渠道。日本由于较强的政府干预,养老金投资的收益并不高。中国养老金投资收益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应该尝试利用资本市场获得较高的养老金投资收益。在养老基金面临偿还危机,宏观经济繁荣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要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就必须提高基金的运作效率,逐步扩大基金入市的比例。加大政府对公共养老金投资力度,是减轻养老金账户不平衡压力和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重要手段。
(一)隔代关系的文化溯源
家庭是依附于老者权威,盘根错节而累世繁盛的一支血脉,衍生出“恭顺”、“无改”等极端压制人性的“孝”德来,家庭所有成员皆仰其鼻息的存在,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统婚姻在畸形“孝”德的主宰下,也沦为传宗接代的工具,对后代繁殖的变态渴求也正是老者对生命另类延续的心态在作祟。传有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遂埋之。奉母埋儿的故事可见,老者的权威是绝对凌驾于孙辈的,甚至可更改其生死。传统农耕社会崇尚经验,敬重老年人是顺理成章的,“辈代之间的连续及认同意识占绝对的主导作用,几代人的经历是简单的重复和拷贝,整个社会的代际关系主要呈现出自上而下的协和的传承状态。”
(二)隔代关系的现代转向
人口结构倒置的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总量的爆炸式增长与知识更新加速等现代化特征,使老年人权威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英格尔斯说过,现代化过程中最普遍也是绝不可避免的趋势,就是助长一种年轻的文明。隔代关系因而出现戏剧性的反转:
1.多元相处模式
在少子老龄时代,两代人之间的教养相处模式发生变化,可以根据祖辈参与家庭的程度与居处方式划分:“祖孙辈住在一起,祖辈在生活中给予一定照料,但不担负教育的责任;祖辈在家庭中协助孩子父母,对孙辈担负一定教育任务,但并不承担主要责任;祖辈对孙辈担负主要的教育任务”;祖孙分居各地,偶有来往。直系家庭中子孙成群绕膝堂前的光景早已成为泛黄的历史,“4-2-1”家庭的人口结构,决定了老年人面临多对一的尴尬境地,无论是空巢老人还是祖孙共处的生活模式,尤其是以老年人为主要教养人的隔代关系,遭到更多人的质疑,这些都让老年人显得无所适从。
2.家庭地位转换
工业化快速发展及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老年人陷入价值贬值或者经济贫困的晚景,成为家庭依附性存在的群体,逐渐从家庭中边缘化;而新生一代是维系婚姻与家庭的纽带,并作为家庭可持续发展动力与生产力,延续父母的理想与信念,呈众星拱月之势,成为家里的小太阳。老人家庭权威地位丧失,相应代际关系也发生倒转,出现“尊老不足,爱幼有余”的现象。正如两代人各自的社会隐喻,相对迎接孩子朝阳般的生命,老年人的夕阳人生尽管美好,终是临近黄昏的陨落。
3.文化逆向濡染
美国人类学家M•米德畅谈的后喻文化指出,“原先处于被教化者地位的晚辈之所以能够‘反客为主’,充当教化者的角色,是因为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一代能够像他们一样经历如此巨大而急速的变化,也没有任何一代能够像他们这样‘了解、经历和吸收在他们眼前发生的如此迅猛的社会变革’。”老年人可塑性、适应能力等与孙辈形成鲜明对比,并成为产生代际矛盾的病灶,祖辈教化的绝对权威丧失,预示着单向的权威经验式传授的危机,文化反哺现象鲜明,产生代与代之间的互喻过程,却是处于不对等的双向交流,引起上下代间的连续和认同意识的削弱,使辈代链的结点出现扩张,传承发生停顿。
追溯历史演变中的隔代关系,维系代辈间联系的从不会单独停留在纯真无伪的情感基点,任何时代的产物都会打上时代的印记,最初是受到封建宗法礼教的桎梏,隔代之间埋藏着扭曲人格,打压个性的罪恶,而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性的极大解放,代际关系朝着民主化与平等化方向发展,然而依然存在着代际关系的扭曲。
二、隔代又隔心:老年问题的时代管窥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代际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畸形反转,出现新的代际不公正,即由传统的对孙辈不公正转化为对祖辈的不公正。在这个少子老龄化时代,隔代关系出现的新特征,既彰显了新一代主体意识的觉醒,也一定程度上表征老年人地位的滑坡。一些老年人寂寥惨淡的晚景又岂是一个“隔”字了得。
(一)个人本位主宰老年人自主生活
家庭本位转变为个人本位,更多人基于自身职业发展与经济现状的限制,将个人意愿强加给老年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方式多元化,然而多数并不是自主决定的,不仅仅受经济条件、家庭人口流动以及家庭结构变迁的制约,孙辈的教养也成为决定老年人晚年生活模式的一个因素,多数家庭出于新一代孩子良好发展的全面考虑,审慎地安排老年人的赡养方式。李洪曾在上海各社区的调查表明,祖辈主要教养人具有年纪大,但并非“年老体衰”、专业技术职称的层次高于父母辈教养人、社会地位并不比父母辈主要教养人低等个人特点。可见,老年人成为家庭主要教养人是以个人素养的提高为前提的,老年人的生活受到孙辈需求的左右与影响,更多体现为老年人牺牲大量业余生活时间,做家庭拾遗性的工作。
(二)自我中心挑战老年人自我尊严
以自我为中心的孙辈心理,牵动着老年人无奈而脆弱的神经。代际重心下移,代际利益分化,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使孝文化被淡化,失去家长权威的心理庇护,“经济人”更加冷静审视老年人的价值,老年人自己不得不面对裸的各种角色脱离的现实,尤其是社会资源占有少的农村老年人,健康状况下降后,因农村家庭面对赡养老者与抚养幼者的双重负担,没有社会保障,有可能会遭到子女的遗弃。长期的家庭忽视下,老年人缺失人文关怀,往往将诸多负面悲观情绪郁积在胸,碍于生理机能与经济地位、认知障碍,老年人在孙辈面前,有心无力、慈而不严、怒而不威。新生一代则放纵骄奢,自我中心主义泛滥,蛮横无理,与老年人在价值观、行为取向、卫生习惯等方面发生差异的时候,不懂容忍退让,甚至持嫌弃冷淡的态度。
(三)功利性发展冲击老年人继续社会化
代际间发展功利化,中国步入“少子化”国家的行列,几代人的希望与理念悬系在独生新一代,代际重心下移直接决定家庭可支配资源向孙辈倾斜,表现在家庭教育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个人的关怀仅仅固守在一个孩子的教育与发展上,将孩子作为未完成的个体,一个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支出远远高出其他开销。然而根据终身教育与全民教育理念,每个人一生都是未完成的人,始终处于社会化过程中,经历着预期社会化、成人社会化与继续社会化的不同阶段,老年人同样面临着再社会化的命题,以适应老龄化的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诚然,当下青少年过度社会化与老年人社会化不足的社会现象让人讶然,讽刺意味十足。总而言之,通过代际关系检视老年人的问题,我们可以发现:在家庭代际关系中,见“少”不见“老”的个人本位生活、自我中心存在、功利性发展问题,使老年人迷失自我,而年轻一辈的个性逐渐从过去的压抑状态下摆脱出来,并在社会转型的无序时期极度张扬,老年人在张扬个性的少子化时代,却愈发沉寂。
三、共生理念:代际关系视域下老年教育应有之义
老年人面临各种脱离的现实,却不是绝对孤独的存在,人的孤独存在是共在(生)的残缺形式。针对老年人在代际中无助与失落的现状,老年教育应积极指导老年人取得自身发展的机会,培养老年人个体的独立性、自主性、能动性,使家庭中“老”的作用充分凸显出来,这是基于家庭隔代关系下老年教育本质的回归。因此,老年教育提出“共生”理念下,老年人个体和谐、隔代共存与家庭发展。
(一)共生———老年教育代际理念
共生是发端于生物学的概念,共生的内核是尊重异质的、相互独立的事物,积极地寻求相互生存的关系,它不同于“共存”、“调和”、“妥协”这些为达成与异质的、对立事物的共同存在而采取的消极的态度和方法,共生是异质者之间开放的结合方式,承认异己者的生存权利和存在价值,承认“异”基础上的“共生”。共生的目的在于实现更为优化的生存方式———共同发展,吸收来自异质者带来的新要素,不断提高不同主体的生命质量和精神追求,从而实现更优化的生存方式,即提升生命质量为目的的共同发展。从哲学视角来看,共生至少有三个基本层面的涵义:一是两个以上独立主体的共同存在;二是这种共同存在是相互需求的、动态的、活生生的;三是共生包含了合作与竞争。老年教育基于共生理念,在调节代际关系方面,向内则引导老年人树立个体独立性的意识,达成身心和谐共生的目的;对外则尊重异质性因素,对他辈群体肯定与认同;内外交互方面,发乎自身“非完满性”而吸收异质性因素,促进共同发展。
(二)各美其美———共生视域下的老年教育内容多样化
共生首先指向关注老年人身体与精神的、身心和谐的共生。老年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积极引导老年人对自身生理健康状况、心理特征等方面有着深刻的认识,平静地面对生命中生老病死的自然现象,淡然直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积极发掘自身的能力与价值,在老年人经济自立、生活自理的基础上,赢得心理的自强。共生理念下老年教育基本内容应该旨于内向和谐的构建,合理开发老年人健康教育、老年社会心理学、老年社会保障学等基础教育理论,大力普及卫生医疗知识,开展心理咨询与技能训练,掌握法律知识,学会自觉维护合法权益,对老年生活有着很好的体认,以乐观自强的态度应对生活。
(三)美人之美———共生视域下的老年教育方法现代化
隔代相处中代差冲突是不可能消失的,但是这种差异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代间的和谐关系与不同代人各自的目标和任务的达成之间有着非常重要的互动作用。个体从自我存在的角度思考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从“我”或“我思”出发,以“我”来设想“他人”,以同一把标尺衡量一切事物是每个人极易采取的思维惯式,也是老年人陷入自身僵化封闭与他人弱化歧视境地的重要原因。老年教育手段的现代化,为老年人打开一扇通向共生的窗。多媒体教学与网络信息技术的掌握显得尤为重要,它为老年人迈向新生辈群体提供文化工具,学会异质性群体所掌握的文化符号,站在对等一致的话语场域,从而才能够站在新生代的立场和视角看待问题,能够美人之美。
(四)美美与共———共生视域下的老年教育模式网络化
关键词:劳动力供给;延迟退休;精算调整因子;提前退休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是对我国当前“少子老龄化”挑战的强力回应。一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初下降至更替水平(2.1)以后,我国总和生育率(TFR)持续下滑,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当年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05。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2019年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12.6%。生育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这些不仅威胁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而且会对整体宏观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挑战,近年来我国不断进行政策调整,尤其是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而且“十四五”规划建议再次强调要“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这两项举措都是为了增加劳动力供给,“全面两孩”政策有助于增加未来的劳动供给,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则是充分利用现有劳动力资源。然而,“全面两孩”政策增加新出生人口的效果不及预期,2016年至今出生人口数反而逐年减少,2019年出生人口数仅为1465万;延迟退休年龄从具体政策出台到产生效果还需要一段时间,政策效果尚不可知。除了这些举措,能否通过对现有制度的改革达到增加劳动力供给的目的呢?20世纪60年代以来,面临类似的“少子老龄化”挑战,许多OECD成员国着眼于通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来激励老年人增加劳动力供给,许多改革措施提高了老年人的实际平均退休年龄和劳动参与率、降低了提前退休人员比例,这些国家的制度改革能够为我国提供参考。本文将采取文献综述法和比较研究法,从宏观角度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劳动力市场结果结合起来,考察荷兰、奥地利、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不同改革举措对老年人劳动供给的影响,最后基于案例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践,提出对我国的启示。
一、理论基础:养老保险制度影响
老年人劳动供给的作用机理已有研究发现,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通过三方面因素影响老年人的劳动供给行为,分别是正常退休年龄和提前退休年龄的设置、养老金财富、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其中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对老年人劳动力供给行为的影响最为直接、影响效力更强。
(一)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
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可视为影响老年人劳动供给行为的直接变量,是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再多工作一年其养老金财富的变化值占继续工作期间劳动收入的一定比例。相比t-1岁退休,t岁退休的养老金财富更多意味着延迟一年退休获得了隐性补贴,反之相当于对多工作一年的工资所得征收了隐性税。理论上,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越高,老年人提前退休的可能性越大,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通常与实际平均退休年龄负相关(Duval,2004)。
(二)养老金财富
养老金财富指的是参保者未来养老金待遇的折现值减去全部缴费的折现值,而养老金财富增长率是t岁退休与t-1岁退休的养老金财富差额除以t-1岁退休时的养老金财富。通常认为,如果预期养老金财富增长率为正,人们会选择继续工作、增加劳动供给。养老金财富受到养老金替代率的影响,而养老金财富本身又直接影响到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
(三)退休年龄的设置
退休年龄的设置通过影响养老金财富水平和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对老年人的劳动力供给行为产生影响,是养老保险制度影响老年人劳动力供给行为的间接变量。改革可以通过调整提前退休年龄或正常退休年龄来影响老年人的劳动供给行为,规定的最低养老金领取年龄越高,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越低,老年人越有可能增加劳动供给(Duval,2004)。
二、实证经验:荷兰、奥地利和德国的改革及其影响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为了应对老年人劳动参与率下降、实际退休年龄降低、提前退休增多带来的挑战,许多OECD国家在制度改革时着眼于改进相关参数的激励作用以推动人们增加劳动供给,包括提高退休年龄、引入待遇精算调整因子、改革提前退休计划等举措,以此达到降低提前退休人员比例、提高老年人劳动参与率和实际退休年龄的效果(Schils,2008)。接下来将分别阐述荷兰、奥地利和德国的制度改革及其对老年人劳动供给的影响,具体为对老年人劳动参与率、实际退休年龄、提前退休人员比例等指标的影响。
(一)荷兰提前退休计划由非精算公平向精算公平改革:消除高隐性税率
荷兰的法定养老金领取年龄是65岁,允许在65岁之前提前退休。20世纪70年代,荷兰开始采取“VUT计划”作为提前退休计划,该计划是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提前退休待遇相当于退休前最后工资总额的80%。“VUT计划”不对待遇进行精算调整,参与者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较高,有激励提前退休效应。90年代,政府开始对“VUT计划”进行改革,逐渐被精算公平的基金积累制“PP(pre-pension)计划”取代:“PP计划”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安排,养老金待遇替代率至少比“VUT计划”下降低了10个百分点,提前退休的养老金财富更少,但由于进行精算调整,延迟退休者的待遇更高(Euwalsetal.,2010)。提前退休计划的精算调整改革消除了继续工作的高隐性税率,影响不同年龄退休时的养老金财富,进而影响劳动供给行为。比如改革之前,雇员倾向于在59岁提前退休,因为推迟1年退休反而使享受80%高替代率养老待遇的时间减少1年;改革以后,59岁退休时养老待遇替代率是45%或48%(取决于其出生年份)、60岁退休时替代率为55%或59%,提前退休激励消失了,人们更有可能延迟退休。荷兰提前退休计划开始实施和改革的时点与55-64岁劳动参与率趋势的转折节点吻合:1971年55-64岁的劳动参与率为46.0%,70年代和80年代大幅下降,1986年降至27.2%的最低水平;90年代以来,55-64岁劳动参与率不断提高,2005年提高到46.9%,而且90年代以后的增幅大于70年代和80年代的降幅。这说明55-64岁劳动参与率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提前退休计划实施和改革的影响,将非精算公平的“VUT计划”改革为精算公平的“PP计划”提高了55-64岁雇员的劳动参与率。
(二)奥地利提高提前退休年龄:减少提前退休者的养老金财富
奥地利的养老金制度规定,只要缴费年限满35年,男性60岁、女性55岁(即提前退休年龄)就可以申领提前退休养老金。在正常退休年龄(男性65岁、女性60岁)之前申领退休待遇只能享受减额养老金,超过正常退休年龄申领养老金则有所增加,每提前或延迟一年,养老金系数降低或提高约2个百分点。2000年,政府逐步将提前退休年龄提高1.5年,还加大了对提前领取退休待遇的惩罚力度,即每提前一年退休,养老金系数降低3个百分点。2003年,再次将提前退休年龄提高3.5年(女性60岁、男性65岁),而正常退休年龄并未调整,因此逐渐消除了早于正常退休年龄领取退休待遇的可能性。2000年和2003年两次改革的目标是激励增加劳动供给,实际确实对增加老年人劳动供给产生了积极效果。整体而言,提前退休年龄每提高1年,受80影响男性雇员的就业率提高9.75个百分点,女性就业率提高11个百分点。具体来看,2000-2010年,57-64岁男性就业率从19.8%提高到38.8%;52-59岁女性就业率从39.5%提高到64.9%。60-61岁男性、55-58.2岁女性就业率在2000年以前基本不变,2000年以来大幅提高:2000-2010年,60-61岁男性就业率提高了约20个百分点、55-58.2岁女性就业率提高了约30个百分点,超出提前退休年龄后仍继续就业的雇员增多了(StaubliandZweimuller,2013)。
(三)德国引入待遇精算调整因子:降低隐性税率
德国养老金制度在1992年改革之前,没有对待遇进行精算调整,但因待遇与工作年限挂钩,实际上每提前1年退休,待遇减少约2.5%。1992年,德国引入了待遇精算调整因子,65岁之前每提前1年退休,养老金待遇降低3.6%(即每月降低0.3%);65岁以后每延迟1年退休,每月待遇增加0.5%,到2004年完成改革(BerkelandSupan,2004)。未对待遇作精算调整时,延迟退休会损失养老金财富,制度具有激励提前退休效应。1992年改革削弱了这种效应(削弱而非完全消除这种提前退休激励效应的原因在于,1992年改革设置的精算调整因子并不是“完全”精算公平的),改革以前继续工作的隐性税率超过50%,2004年隐性税率降到20%左右(SupanandJurges,2006),能够发挥提高实际退休年龄、减少提前退休者的影响。相比改革之前,1992年改革后,男性实际退休年龄从平均61.2岁提高至63岁,女性从61.7岁提高到62.4岁。改革之前,男性(女性)60岁以前和65岁以前退休的人员占比分别是17.2%(10.8%)和81.9%(66.9%);1992年改革后,男性(女性)60岁以前和65岁以前退休的人员占比分别下降到4.7%(6.3%)和51.7%(54.8%)。据测算,如果精算调整因子由3.6%提高至6%(更接近完全精算公平),男性实际平均退休年龄将从63岁提高到64.9岁,女性从62.4岁提高到63.2岁,低于65岁的男性退休者将从51.7%减少为20%,女性则从54.8%减少为42.9%(BerkelandSupan,2004)。引入待遇精算调整因子的积极效果明显,调整因子的精算公平性越高,养老保险制度激励老年人自愿延迟退休年龄、增加劳动力供给的效应越好。测算结果还显示,将德国的正常退休年龄提高1年只能使男性实际平均退休年龄从63岁提高到63.3岁,女性从62.4岁提高到62.6岁(BerkelandSupan,2004),提高正常退休年龄的效果小于引入精算调整因子。
三、对我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