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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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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的概念

第1篇:农村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农村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12-0018-05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是每个国家、地区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是人类所无法抗拒的。老年人数量的增加、占总人口比重的上升都会引起很多社会问题。最为明显的就是家庭。家庭是社会最小的单元,只有每一个小家都过得幸福,那么我们的大家庭——整个社会才会和谐,国家才会安定。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使家庭结构发生变化,“4-2-1”模式逐渐出现。宋健早在2000年的时候就对家庭结构进行了研究,并将这种“4-2-1”结构归结为一种家庭结构,重点强调代际关系。同时他还指出,出现这种格局的可能是有的,但是必须满足三代共存、一对独生子女之间的婚配和连续两代独生子女三个条件[1]。但是,2000年是我国刚刚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期,老龄化趋势并不明显,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达7%,今天的这个数字已变为8.9%。如今,很多家庭都已出现“4-2-1”家庭结构,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4-2-1”家庭结构加速形成:一个家庭4个老年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一对夫妻上有老,下有小,既要照顾双方4位老人,还要照顾自己的孩子。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双方老人还将逐渐变老,到了高龄的时期,老年人更需要人照顾,那么2个人照顾4位老人如何安排?如果再过10年或20年,这对夫妇也变老,他们的孩子也有了孩子,四世同堂本是人生在世的一大乐事,但他们的孩子要照顾八位老人和1个孩子,这样的任务是如此艰巨。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年轻人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他们不能放下工作一门心思的照顾老人和孩子,所以养老产业就应运而生,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等模式随之出现。然而,什么样的模式适合我国国情、什么样的模式才能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等问题接踵而来。学者们尽管对养老模式进行了研究,但对待同一模式或相同问题的意见仍有不同。因此,对养老模式作进一步探讨十分必要。

二、养老模式研究现状

目前的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其中,社会养老是以机构养老为核心的模式。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养老模式。该模式以家庭为载体,自然实现保障功能,并完成保障的过程,这就是于1983年提出的家庭养老的“反馈模式”。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莱因认为,家庭养老是我国未来20~30年的主要养老模式。因为目前的中国尚不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不可能积聚大量的资金用于老年服务业,老龄化到来的时刻与经济发展的时期不相适应,所以还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儿防老[2]。国内的一些学者也坚持认为: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情况而言,家庭养老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据国家统计局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由此看出,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前些年相比略显突出,但决定养老模式的关键并不仅仅要考虑经济因素,也要考虑人们敬老爱老的传统观念。我国是农业大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仍是家庭养老的模式,我国城镇也有34.9%的老人采用家庭养老的模式。新加坡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达,但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模式[3]。

(二)社会养老

这里所说的社会养老指的是机构养老。姜向群认为,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模式,该模式与家庭养老不同,是通过社会途径、以社会制度保证的养老方式。它主要包括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服务、机构养老等[4]。西方发达国家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机构养老也较为成熟。调查研究表明,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特点,美国提倡个人独立,所以其养老机构给人以享受自由的感觉;澳大利亚早在20世纪60年代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就已超过8%,其养老机构并不一味追求现代化,更加注重家的感觉;作为亚洲最早加入老龄化社会行列的日本,继承传统的家庭养老的特征,注重人文关怀;法国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其特殊性决定自身养老机构的特性,那就是多元化。法国的养老机构模式较为丰富,主要由收容所、老年公寓、护理院和中老年医疗服务机构组成。此外,法国还建有名为圣雷米的老年人村,里面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为84岁,里面的生活、医疗服务设施一应俱全。机构养老虽然在国外发展较为成熟,但在我国发展明显存在问题。韦克难将问题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床位不足、设施不完善;第二,由于受传统观念的约束,老年人对养老院的服务等存有顾虑;第三,有些养老院的收费偏高,不适合所有普通工薪阶层[5]。如果能将这些问题解决,机构养老无论对于老人还是对于子女而言,都不是一件坏事。因为机构养老有其自身优势,老年人不但能获得专业的照顾、使子女从对老年人的照料中解脱出来,而且还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徐英姿在2008年就对城市机构养老进行深入研究,发现这一事实,并呼吁社会各界和老年人要用发展的、长远的眼光来看待机构养老,不要拒绝和抵制进养老院,因为机构养老必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任何人都无法掌控的[6]。虽说现在的很多老年人及其子女都还没有从陈旧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家庭养老的模式仍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并将持续很长时间,但最终将会被社会养老所替代[7]。

(三)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以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照料方面等服务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最早出现在英国,之后西方国家纷纷效仿,并将此模式定义为由家人、志愿者和专门护理人员共同承担的一项任务。社区是未来养老服务的最佳载体,社区服务是否完善也将成为老年人能否安度晚年的关键因素。因为日益弱化的家庭养老观念、政府有限的财力、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机构养老的不完善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了社区养老必然成为未来养老模式的中心这一推断[8]。在1993年《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中指出,85%以上街道要兴办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公寓、残疾人收容所、托幼所;到20世纪末,基本建成服务质量高、管理水平高的社区服务网络。2001年,民政部制定并下发“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9]。社区养老早在1996年8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就有所提及。该法对社区养老作了论述,并强调“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等要求。在此基础上,陈永生分析了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并提出社区养老模式的初步构建框架[10]。社区养老模式的原则归为“以人为本、依托社区、互助而助”,并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出发,将社区照顾模式分为社区居家照顾和社区养老机构照顾两个子系统,其核心就是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服务[9]。秦桂娟认为,社区养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城市人口老龄化对策[11]。虽然社区居家养老符合我国国情,但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切实做到实处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健全、资金缺乏、服务机构设施不完善等。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拓宽资金渠道、完善服务设施特别是医疗保障设施,同时要成立专业的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家庭养老的专业化建设奠定基础[12]。

(四)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

我国三种养老模式各有千秋,然而家庭养老功能淡化,机构养老处于变革阶段是政府及相关机构面临的问题。社区居家养老已被很多学者提及,并公认是具有综合实力的养老模式,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中,家庭服务需求很大,但满足率仅有15.9%。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固然好,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应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专业化程度,尽快实现标准化管理[13]。1998年,穆光宗提出了“3+2”养老模式,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养老模式,也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其主要是以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基本方式的养老模式,最终目标是要积极发展我国养老事业[14]。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身养老各有利弊,但传统养老方式的改革是必然趋势。城市与农村的情况不同,所以在城市要实施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而在农村则以自身养老为主[15]。从我国国情出发,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是最适合我国养老的新型模式,因为社区养老既可以减轻家庭照料的负担,也可以使老年人与社会网络时刻相连,家庭养老可以使老年人享受到家人的关怀,所以二者如能结合那将是完美之作。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扬长避短的新型模式,使得老年人既可以居住在自己的家中,又可以依靠社区的养老服务机构获取相应的医疗、家政、餐饮、精神慰藉等服务[16]。居家社区养老模式被很多学者形象的称为“没有院墙的养老院”。此外,“社区+机构+家庭”新型养老模式经过张俊良、曾祥旭的研究分析正式提出,它是一种集家庭、机构和社区三种优势于一身、同时避免三种模式缺点的新型养老模式。该模式提倡机构养老但又不摒弃家庭养老,所以该模式的宗旨是将养老机构建在每个社区当中,机构取代社区养老的作用,由机构直接面对老年人并为老年人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17]。无论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方式,都与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联系在一起。

三、农村养老模式

人口老龄化不仅是城市有的问题,也是农村所必须面对的挑战。对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而言,都出现过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这种现象被学者们称为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出现过此种情况。日本1980年起就较早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的现象[18]。对于我国来说,既是人口大国又是农业大国,人口老龄化在城镇和农村同时出现,势头又十分凶猛。然而,城镇和农村在生活环境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城市中有较好的设施、服务等可以提供给老年人,但农村这些条件颇为简陋,再加上近年来我国打工在外的年轻人数量逐步猛增,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加,加大了养老的难度。城镇与农村的差异性就决定着其养老模式的不同。从经济保障的角度来看,城市老人以社会养老为主,农村则以家庭养老为中心;从物质和精神方面来看,城镇和农村的养老模式都以家庭为中心。但是,我国处于养老模式的转型期,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模式同时存在,由于家庭养老具有不可逆转性,所以政府在推行社会养老的时候要时刻注意[19]。中国是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农村人口占据很大比重;农村人口的基数大,老年人所占比重也就自然增加。据调查,中国老年人口中约75%居住在农村,受道义责任的约束,家庭养老成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20]。面对如今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的趋势,应当理性选择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因为家庭赡养功能逐渐下降,加上就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的普及情况而言可以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所以要推出并鼓励三者养老模式的结合[21]。就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模式而言,可以归结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和社区养老四种,但地区老龄化严重、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现象实属常见,所以以家庭养老为主、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推行社区养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行养老储蓄,并且有步骤、有重点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22]。随着农村养老模式的不断发展和成熟,新的模式也不断提出,如“家庭自我养老与家庭互助型养老相结合、社会辅助”的模式[23]、广东地区出现的股份合作制[24]等,这些养老模式的出现是因地制宜的具体表现,不但提高了农村老年家庭的社会地位,而且也使农村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农村的养老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其模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但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以家庭保障、社区互动作为辅助的模式是不变的,这种模式必将成为未来农村养老模式的发展方向[23]。

四、国外养老模式

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同,养老模式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养老模式也会出现差异。“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政策是西方多数发达国家养老模式的特征,也正是此原因,他们国家社会承担了大部分养老问题。所以,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福利建设,结果却出现了养老有保障、经济发展出现阻碍的现象,瑞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45年二战过后,瑞典致力于建设“福利性国家”,所以将国民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二投入其中,结果导致瑞典的高度负债率,据数据显示,1982年,瑞典的国债达3 700亿克朗。美国虽然将财政支出很大一部分用于军费开支,但还是低于用于老年福利的开支,数据显示,美国用于老年福利的开支也占财政支出的25%,这远远超过了其国防支出的数额[16]。西方众多国家步入老龄化的时间都要比中国早很多,养老模式也经历了变革。现代化技术的层出不穷,给发达国家养老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国外的现代化养老机构屡见不鲜,然而,仍有很多老年人倾向于和子女居住。据研究发现,很多居住在养老院的老年人心理很容易出现孤独感,失去了亲人的关心倍感失落,所以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有由养老院向家庭养老回归的趋势,社区养老也就应运而生,因为它是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于一体,所以逐渐成为老年人及家人关注的热点。日本是亚洲率先进入老龄化的国家,日本政府于1950年代末开始对养老问题倍加关注,1959年的《国民年金法》、1963年的《老年人福利法》和1982年的《老年保健法》成为日本福利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国民年金法》将20~60岁的日本公民都强制纳入国民年金体系,加上各种各样的保险,老年人再不用担心无人赡养的问题;《老年人福利法》的出台是日本养老社会化的开端,该法律规定了开展老年人福利的机构采取的措施,并将养老设施分为短期居住、长期居住等,增添健康恢复型和疗养医疗型设施;《老年保健法》的出台和1989年的“黄金计划”标志着以“居家养老、居宅看护”为特色的日本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2000年,日本高知县社会环境部和高知县立女子大学社会福利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进入21世纪以来,虽然日本经济发展仍处于世界前列,但其养老方式却依旧以居家养老为主,家庭养老是日本养老的传统,老年集体宿舍也越来越受到老年人的欢迎[25]。但人口少子化和老龄化的加速发展,使得家庭养老受到威胁[26]。新加坡成立于1965年,至今有40多年。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新加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9%,到2050年该指标将达62.5%,2065年将达到历史最高72%,之后开始下降。新加坡政府官员早已意识到这一点,他们鼓励儿女与老人同住,并给予与老人同住的组屋提供便利和优惠,还有一系列的津贴计划。1995年《赡养父母法》的出台使得新加坡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赡养父母”作为法律条文的国家[27]。由此不难看出,虽然国外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不得不说,在养老方式方面他们还要向我们学习,学习老祖宗传给我们的尊老爱幼的传统。机构养老虽好,但也不能将家庭养老抛在脑后[28]。

五、养老模式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在人口老龄化的研究当中,养老模式可以说是研究较为深入的领域,但亦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概念不确定性。在养老模式研究中,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等概念最为常见。然而,实际上在很多文章中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一个概念,对于研究同一个模式,却有两个名称,这就给其他人的研究带来不便。

2. 权责不明确性。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都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但很少有人对这些模式的权责进行划分。

3. 没有从老年人真实意愿出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得我国老年人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一些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退休的老年人拿到手中的退休金比一般工人要多很多,那么他们对晚年生活要求的质量就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老年人对于养老模式也有自己的想法,但很少学者对此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1]宋健.“四二一”结构:形成及其发展趋势[J].中国人口科学,2000,(2):41-45.

[2]刘岁丰,蹇在金,贺达人.我国老龄化与老年医疗保障[J].医学与哲学,2006,27(1):61-66.

[3]高和荣.家庭养老概念再探析[J].西北人口,2002,(4):45-47.

[4]姜向群,张钰斐.社会化养老:问题与挑战[J].北京观察,2006,(10):22-24.

[5]韦克难.论我国社区照顾养老的必然性及其中国化[J].天府新论,2007,(1):102-105.

[6]徐英姿.城市机构养老的发展[D].复旦大学,2008:10-18.

[7]陈赛全.中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J].人口学刊,2000,(3):30-36.

[8]许爱花.中国城市社区老年人养老模式之反思[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7(3):108-111.

[9]徐祖荣.城市社区照顾模式研究[J].人口学刊,2008,(1):

[10]陈永生.对我国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析[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8,(8):45-49.

[11]秦桂娟.构建依托社区服务的新型养老模式[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7(4):17-19.

[12]邓娟.社区养老——新型养老模式的构建[J].当代经济,2011,(21):30-32.

[13]王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思考[J]当代经济管理,2012,34(4):52-55.

[14]张春燕.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制度的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1:10-20.

[15]穆光宗.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变革和展望[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5):39-44.

[16]龚静怡.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养老模式[J].河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4):72-74.

[17]张俊良,曾祥旭.市场化与协同化目标约束下的养老模式创新——以市场人口学为分析视角[J].人口学刊,2010,(3):48-53.

[18]王瑛洁.我国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1:5-10.

[19]张本波.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经济社会后果分析及政策选择[J].宏观经济研究,2002,(3):27-33.

[20]张仕平.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研究[J].人口学刊,1999,(5):55-58.

[21]袁春瑛,薛兴利,范毅.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理性选择——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社会养老相结合[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2,23(6):430-433.

[22]喻丽,何金旗.关于我国农村养老模式的探讨.华东经济管理,2003,17(2):42-44.

[23]安增龙,董银果.论中国农村养老模式选择[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59-63.

[24]周光复,袁正,夏志红,滕纯武.股份合作制与农村养老探析——来自广东的考察报告[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0,6(1):62-65.

[25]尹银.日本的养老经验与对策[J].外国问题研究,2009,(2):17-22.

[26]王东京,孙浩,林赟.老有所养的社会福利制度[N].山西经济日报,2002-03-08.

第2篇:农村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老龄化;少子化;养老保险;广东市场

1我国老龄化与少子化现象的形成与现状

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制定的人口政策经过30多年的严格实施,已取得显著成效,中国当前面临的主要人口问题不是人口总量的迅猛增长,而是低生育率导致的适龄劳动力不足,以及逐步显现的“老龄化”与“少子化”等问题。我国人口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出现峰值,自从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推行后,出现了出生人口不断减少、总和生育率不断下降的情况,少子化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使我国人口数量不断趋于减少,也加速了我国的老龄化进程。人口年龄结构将严重不合理,呈倒金字塔形,导致人口比例的失衡和人口质量的整体下降。

2少子化、老龄化问题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老龄化与少子化问题的形成给我国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压力,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首先,计划生育政策的强制执行下所产生的少子化直接导致我国人口不断减少。当未来进入严重的少子化社会后,人口均衡将难以恢复,人口衰退也将不可避免。其次,少子化对经济长期增长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导致劳动力供给不足,经济增长后劲乏力,势必成为抑制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最后,由于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保险负担本已沉重。因此我国现有的政府推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地区必将受到来自老年人养老问题的严重挑战。

3广东省某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在笔者进行调研的某村,通过走访村部,查看相关村志和本村现有的人口资料等文献,结合与村民、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访谈,笔者了解到,某村现有住户156户,户籍人口约有571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占到13%,而0~14岁的少年儿童共有113人,约占19%,因此,根据对某村的调查发现,该村老龄化与少子化现象均比较突出。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村中青年,无论男女,外出打工现象盛行,绝大部分中青年男女均会选择外出务工,以赚钱养家。那么该村中的养老和育子责任如何保障?笔者针对广东省某地区农村的老年人希望选择的养老方式进行了调查(见下图),其中希望依靠子女养老的老年人有39%,打算依靠自身养老的老年人有21%,打算依赖政府救济养老的老年人口有10%,打算依靠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养老的老年人有27%,还有3%的老年人甚至对自己将来依靠什么方式来养老还很迷茫。在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下,大多数老年人都考虑过将来的养老情况,但是在农村老年人群体中将养老寄希望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比重不到28%,而希望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养老的老年人有72%,这也反映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还不完善,农村老年人也由于自身受教育程度有限,对我国养老保险的作用缺乏足够的信心。各地虽然都将农村地区老年人养老保险作为保险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市场扩大覆盖面的主要对象,但在这个庞大的近两亿人的群体中,老年人参保率依然偏低,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拥有养老保险的不会超过3000万人。

4存在问题的分析

4.1教育受限,老年人对于商业性社会保险的意识低

在农村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低的问题,小学毕业甚至文盲等情况较多存在。这一代老龄群体对于社会养老保险认识度低,且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观念深居其心。

4.2子女外出打工,过度满足农村老人的物质需求

随着子女进城务工,收入的持续增加提高了农民家庭生活水平,也因此,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农民生活得到较为可观的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生活资料得以不断地丰富。

4.3经济收入低的不舍心态

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群体一辈子受苦受穷的经历,使得他们对于所获收入的钱财比较珍视,舍不得花费每一分钱,哪怕是他们自己生病,都延续着以往的小病熬、大病扛的心态,对于养老未知风险的预防的金钱花费,他们就更不能接受了。

4.4商业养老保险难以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

由于中国保险业的快速恢复和发展是在城市,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忽视了农村养老市场的保险需求,简单地把在城市销售的养老保险产品直接运用到农村市场,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实际需要,而且保费相对较高,大多数农民无力承受。

5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对策分析

5.1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参保意识

为了加强老年人群体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的信任,我们必须加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使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对商业养老保险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为他们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建立信心,之所以许多农村地区没有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不了解。另外,针对更新农村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而言,他们认为依靠子女养老才是最稳妥的养老方式。但在老龄化和少子化形势严峻的今天,要加强农村老年人对于社会新形势的认识,加强农村地区信息更新和传播的速度,强化商业养老保险的概念,增加农村地区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意识,更新传统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化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并鼓励购买的消费行为。

5.2鼓励发展商业保险

随着城镇化建设,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水平也不断上升,得到较大的改善,普通的社会养老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是农村地区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对保险失去信心的原因之一。所以要充分把握这个有利的机会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来满足农村养老保险需求。为此,政府也应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积极鼓励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开拓发展农村市场,建立和完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1]李俊华,刘均.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探析[J].甘肃农业,2016(3):60.

[2]朱勇.少子老龄化背景下的我国机构养老问题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

第3篇:农村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新农保  利弊  发展

    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述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新农保政策正式推出。新农保试点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1]。2010年,全国27个省份的838个 县(市、区)和4个直辖市的大部分区县开展国家新农保试点,制度覆盖16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约1.8亿人,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约3500万,总覆盖面达24%。

    二、对邵原镇新农保实施状况的具体分析

    河南省济源市作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市之一于2010年元月份开始运行新农保政策。邵原镇位于济源市西部山区,农业人口40826人,在济源市11个镇中处于中间位置。笔者于2010年7月和2011年7月连续两年对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的结果既有可喜的一面也有令人担忧的一面。

    (一)村民初步具备了社保养老意识但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

    社会养老保险与村民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所有的被调查者都知道这一概念并基本了解其功能。

但村民们对社会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十分欠缺:大部分村民认为依靠自己攒钱养老和依靠子女养老的作用很大,只有少部分人认为依靠社会养老保险的作用较大。

通过实地调查,笔者发现村民对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一是个人素质。个人素质越高往往越能认识到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参加养老保险也越积极。二是年龄。中老年人养老的意识明显强于年轻人,但年轻人对社会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优于中老年人。三是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不了解政策是参保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村民加深了政府在养老问题上的责任的认识

    与2010年相比,村民更加认识到了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险中的重要作用。大部分人意识到:养老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政府的责任。相当一部分村民认为与城镇养老保险相比,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问题上未完全尽到责任。但这种认识也有走向完全依赖政府的极端的趋势。在访谈中,有些村民表示希望完全不缴费而每月领取2000元的养老金,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这种认识偏差主要是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与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之间的巨大差异引起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户籍制度的放宽以及城乡失衡局面的加剧、城乡交流的日益增多,农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深刻感受到了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因此越来越多地要求在工资、福利等问题上向城市劳动者看齐。

    (三)村民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十分有限

    被调查者绝大部分不是很清楚新农保的各项政策规定。大约四分之一的人不了解养老金缴费标准和发放标准,半数以上的人不了解养老金补贴标准和计发办法。

在了解政策的途径上,听亲戚朋友邻居介绍的最多,政府宣传其次,村委会讲解第三,看电视最后。口耳相传获取信息使得村民们对政策理解不一,加上在传播过程中出现信息失真,容易使村民对政策产生误解。

    摘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对河南省济源市邵原镇新农保的实施状况进行考察不难发现:新农保的实施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也存在诸多困难。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改善这种状况,真正使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需要全社会进一步的努力。

    关键词:新农保  利弊  发展

    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述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新农保政策正式推出。新农保试点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1]。2010年,全国27个省份的838个 县(市、区)和4个直辖市的大部分区县开展国家新农保试点,制度覆盖16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约1.8亿人,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约3500万,总覆盖面达24%。

    二、对邵原镇新农保实施状况的具体分析

    河南省济源市作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市之一于2010年元月份开始运行新农保政策。邵原镇位于济源市西部山区,农业人口40826人,在济源市11个镇中处于中间位置。笔者于2010年7月和2011年7月连续两年对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的结果既有可喜的一面也有令人担忧的一面。

    (一)村民初步具备了社保养老意识但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

    社会养老保险与村民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所有的被调查者都知道这一概念并基本了解其功能。

但村民们对社会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十分欠缺:大部分村民认为依靠自己攒钱养老和依靠子女养老的作用很大,只有少部分人认为依靠社会养老保险的作用较大。

通过实地调查,笔者发现村民对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一是个人素质。个人素质越高往往越能认识到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参加养老保险也越积极。二是年龄。中老年人养老的意识明显强于年轻人,但年轻人对社会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优于中老年人。三是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不了解政策是参保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村民加深了政府在养老问题上的责任的认识

    与2010年相比,村民更加认识到了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险中的重要作用。大部分人意识到:养老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政府的责任。相当一部分村民认为与城镇养老保险相比,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问题上未完全尽到责任。但这种认识也有走向完全依赖政府的极端的趋势。在访谈中,有些村民表示希望完全不缴费而每月领取2000元的养老金,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这种认识偏差主要是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与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之间的巨大差异引起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户籍制度的放宽以及城乡失衡局面的加剧、城乡交流的日益增多,农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深刻感受到了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因此越来越多地要求在工资、福利等问题上向城市劳动者看齐。

    (三)村民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十分有限

第4篇:农村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城乡差异;社区养老;社会环境

[中图分类号]F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8-0060-03

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都带来了严峻挑战,挑战之一就是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模式的主要载体,对于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的需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此同时,建设有利于老年人健康愉快生活的社区养老的社会环境,是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关键性因素之一。然而现有研究基本上停留在社区养老模式的内容,其推行的重要性,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建议上,忽视了对社区养老环境的营造。本文就是基于实地调查,用城乡差异的视角分析社区养老社会环境建设的现状。

1概念界定

社区养老社会环境一个抽象的概念。从宏观方面来看,社区养老是一个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共同努力不断推进的事业。从微观方面来看,社区养老需要社区、机构和家庭三方面的努力。它们共同为老年人提供的良好的养老环境才称得上积极的社区养老社会环境。本文在对社区养老社会环境进行操作化的时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它的现状进行测量:

11组织机构

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内部管理社区老龄事务的工作机构和社区为老服务组织,是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核心,一切服务的实施,都需要它们去领导实行。

12制度政策

政策主要指社区落实各级部门有关老龄工作的情况,以及本社区为开展老年工作而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它们是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灵魂,一切服务都是以它们为指导原则展开的。

13人员关系

这里是指与社区养老有关的各类人员之间的关系。包括社区从事老年工作的专业人员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社区内老年人之间的关系;社区里老年人与其他人群的关系等。这是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关键,只有各种人员关系和谐,才能够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14文化氛围

文化氛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区为宣传老龄工作而营造的尊老、爱老、敬老的氛围;二是社区成员之间形成的一种以人为本,充满人文关怀的社区文化环境。这是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升华,只有形成了良好的文化氛围,才能够真正保障老年人健康快乐地生活。

15活动空间

活动空间既指为增加老年人交往、娱乐而提供的活动场地及器材等设施;也包括为增加老年人互动、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而开展的各项为老活动。它们是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载体,没有一定的活动空间,一切社区养老服务都无从进行。

2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现状

为了明晰城乡社区养老社会环境的现状,仍需从社区养老社会环境建设的五个方面加以描述:

21在组织机构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覆盖率上仍有城乡差异城市社区所调查老年人(825人)中认为“村居有管理老年人相关事务的机构”的有265人,Mean=03212。农村社区所调查老年人(615人)中相应有127人,Mean=02065。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00(

22在制度政策上,养老政策因种类不同既有城乡差异也无城乡差异以“孤寡老人的照顾政策”和“最低保障政策”作为“制度政策”的测量指标。城市社区所调查老年人(825人)中认为“村居里无儿无女的老人是有国家或集体负责养老”的有277人,Mean=03358。农村社区所调查老年人(615人)中相应有252人,Mean=04098。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004(

然而,在城市社区调查老年中认为“村居里生活困难的老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有556人,Mean=06739。农村社区所调查老年人中相应有390人,Mean=06341。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117(>α值005),不显著。由此可见,城乡社区在这一问题上没有差异。

虽然,城乡社区在养老社会环境建设时都重视制度的建设,注重落实和制定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比如“低保”政策落实就较好,没有城乡差异。然而目前的效果还是远远不够的,首先从“量”上来说,在回答“孤寡老人是否有集体供养”时,城乡老年人回答“不是”的人数近两倍于回答“是”的人数,因此必须提高为老政策的落实程度。此外在“量”发展的同时,还需要“质”的飞跃,虽然城乡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然而在保障水平上还有高低之分,城市的保障水平高于农村社区也近两倍。

23在人员关系上城乡社区没有差异,但对老年人缺少精神关怀对所调查城乡社区老年人认为的“村(居)领导比较关心老年人”“村(居)成员比较关心老年人”数据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315(>α值005),不显著;Sig(2-tailed)=0351(>α值005),不显著。由此可见,在村居成员关心老年人这一问题上,城乡社区没有差异。然而,对比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认为社区领导比较关心他们的老年人有280%,认为社区成员比较关心他们的老年人有412%,可见社区领导的关心度相对于社区其他成员对老年人的关心度,老年人更加满意于社区成员。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的组织领导者,出现这样的情况值得反思。

24在文化氛围上城乡社区有差异,类型单一

城市社区所调查老年人(825人)中认为“村(居)里重视尊老敬老宣传,注意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的有217人,Mean=02630。农村社区所调查老年人(615人)中相应有126人,Mean=02049。独立样本T检验:Sig(2-tailed)=0009(

虽然社区正大力加强为老服务的文化氛围建设,且城市社区相对于农村社区而言比较重视助老服务的文化氛围建设。但还可以看出,城市社区的助老内容虽然广阔,但还不足以满足各类老年人的需求,尤其是大部分社区只考虑到了困难老年人的生活,而没有全面考虑其他老年人的生活,因此需要更多的深化服务内容。农村社区跟城市社区相比,服务内容首先必须扩大,在扩大内容的基础上才能够像城市社区一样深化内容、提高质量。

25在活动空间上问题较为严重,现有空间难以满足老年人需求在养老社会环境建设中,活动空间的建设是载体,是其建设情况的直接反映。然而城乡社区在老年人活动空间建设方面却存在很大的问题,现有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材、运动设施以及活动内容难以满足老年人的体育锻炼和精神文化的需求。就“村(居)里有老年人活动团体”、“村居里有老年人活动场所”、“村(居)里有老年人体育锻炼的设备”,对城乡社区的数据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都是:Sig(2-tailed)=0000(

3总结与反思

31社区养老的理想状态与现实状况

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责任明确,那社区到底怎么养老?政府给出的答案是:社区居家养老。从养老类型的划分来看,社区居家养老是将“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居家养老”与“社会服务”的一种交叉组合形式。[1]划分养老类型有三个维度,除了“养老地点”和“养老服务供给”之外,还有就是“养老资金的来源”,直白地说,如果养老资金足够充裕,当前我们所遇到的养老问题许多都会迎刃而解。养老资金不充裕,政府埋单力度不够,社区如何提供养老服务?

一靠社区志愿者?中国不仅缺乏长期志愿服务的文化传统,更没有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当前我们的志愿服务大多停留在依靠工青妇和大学生组成的临时群体身上,他们所体现出来的临时性、形式性甚至功利性都说明他们所提供的志愿性养老服务是靠不住的。二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虽然有地区要求各级政府投资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且提出一些软硬件的要求。事实上,要求每个社区单独建立一个机构,已经成为多数社区无法承受之重。它们所提供的硬件多数只能应付检查,所提供的软件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数量与质量的落后使多数老年人无法从中获益。三靠抚养协议?相关法律对于子女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已经对于子女的赡养义务有了明确规定,为什么还需要并不具有严格法律效应的抚养协议,法律靠不住,协议就更不可靠了。

调查显示出的全面推行的居家养老服务实质上是徒有其表,实质低效的居家养老。村居层面仅仅满足于应付上级的检查与考核。实际情况是,这些考核指标反映出的也就停留在“有”的层面。这样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显然是低质量的,是不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广泛需求的。

32社区养老中的政府与市场

虽然市场性居家养老服务需要被提供服务者个人或其家庭直接在市场上购买,且随着老龄化加剧,此市场必然广阔。但福利性居家养老服务却属于政府基本责任范畴,政府应主要通过财政补贴或直接购买服务来履行责任。但当前政府在福利性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表现是值得反思的。

政府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确立整体发展规划和分步推进计划,做好经费预算与资金拨付,社区服务组织培育、综合协调及有关的监管工作。虽然国家相关部委的各方面支持政策及资金已经出台并一定程度上落实,但是可以发现,现实中因为资金缺乏所导致的低质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存在。调查发现的大量为老服务基础设施的落后,不得不说是政府投入不足的表现。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才能够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33社区养老的城乡差异如何缩小

城乡因生产方式、生活形态不同以及区域发展不平衡造成的人口流动,在养老方面存在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因地域的差异所导致的养老服务内容和质量的巨大差异却应该被消除。当然,农村老人与城市老人的经济支付能力、思想观念等的差异在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的时候需要考虑。现行的按照城市的标准在农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显然不合适,相对于城市老人而言,农村老人需要的应该更多的是福利性的养老服务而非市场性的养老服务。因此,城乡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硬件标准可以不同,但是在制度保障、服务安排等软件支持方面,城乡应该消除差别。对于农村社区养老,应该根据农村老年人的集居化程度以及生活方式与城市老年人的差异,创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这一点上反倒不应该城乡一体,农村地区应依托乡镇敬老院服务平台,开展为老服务项目。除此之外,农村地区最应该进行的是为老人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才是社区养老的社会环境建设。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51-59

[2]陈友华,吴凯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与设计——以南京市为例[J].人口学刊,2008(1):42-48

[3]钱雪飞论建设社区积极的养老社会环境[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6(1):29-31

[4]宋君,张国平对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思考[J].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06,20(3):12-16

第5篇:农村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老龄化 家庭养老 社会养老 自我养老

一、家庭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积谷防饥,养儿防老”,家庭养老模式不仅对于家庭结构的稳定,而且对于社会的良性运行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是与农业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虽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但是家庭养老在我国(尤其是在农村)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老年人口比重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迅速上升,独生子女家庭也逐渐增多。这客观上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提出了挑战。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较之以往提前进入空巢家庭,必然承受较多的孤独与寂寞。预防和化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等风险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家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生育率下降导致家庭养老资源减少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人们生育意愿的改变,使我国的生育率下降,育龄妇女的育龄人数由过去的5~6个降低到现在的1--2个。子女数量的减少,虽然减轻了家庭抚育子女的成本,但是,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进入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面临着新的养老难题,赡养成本提高,子女既要照顾父母,又要工作,对于“双独夫妇”更是如此,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个老人,面临着经济和时间的双重压力。

(二)死亡率下降和社会的进步推动老年人寿命延长

建国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和社会保健事业的发展,我国的死亡率迅速下降,人均寿命延长。1999年,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1岁,正在向发达国家的水平(74岁)迈进。随着老人寿命的延长,高龄老人越来越多,而子女的年龄也逐渐增大,一个独生子女家庭供养4个老人或两代老人,低龄老人赡养高龄老人的局面也将出现。

(三)家庭结构和伦理道德的改变

生育率的下降,使我国的家庭结构更加小型化和核心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但使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些传统的伦理道德也逐渐在人们的头脑中淡化。大量的独生子女生活在小型的家庭结构中,尤其是对于80后和90后的子女,他们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比上一代更加优越,更加注重自身的发展和个性的解放,家庭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不像父辈们那么深刻,对于步入成年的独生子女,将承担起“养老抚幼”的重任,各地普遍存在着“重幼轻老”的现象,从而使家庭养老的功能进一步弱化。

三、建议

(一)以家庭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模式的完善

目前,虽然冢庭乔老面临看一些挑战,但是中国基本国情决定了家庭养老模式是不可能被抛弃的。

以家庭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模式的完善需要做到:

1.巩固家庭养老的地位。与社会养老相比,家庭养老具有自身的优越性。虽然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不断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养老负担,但是在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家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完善社区养老体系。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养老服务已经成为社区服务的一部分,社区养老具有经济、实惠、便利、周到的特点。一般情况下,一个老人要到老年机构生活,一般一个月的费用约为400~1000元不等,而社区养老则可将长期费用变为临时性费用、即时性费用,变相对单一的服务为相对个性化服务。它既可以节约个人和社会的经济成本,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家庭资源(住房、家具、耐用消费品和生活设施等),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所以,社区养老有助于减少子女的负担,老人不用离开居住的环境,就可以享受到满意的服务。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健全城镇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虽然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基本覆盖全部国有企业,部分集体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但是,个体和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覆盖面却很小。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制。

2.逐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相对于城市,农村的养老保险机制还比较落后,在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前提下,继续完善新农村医疗保险,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探索新的养老保险形势,提倡农民储蓄养老,鼓励青壮年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养老储蓄,以保障晚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乡镇部门也要设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的养老工作和养老金的筹集、保值增值及统一使用等。

(三)自我养老能力的提高

自我养老也可以称之为自我保障,并不是要家庭和社会抛弃老年人,而是要老年人客观的看待自己,重新认识自己。老年人也是重要的人力资源,老年人口中蕴藏着巨大的潜力,通过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减少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数量,就能大大减轻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1.老年人心理上要保持乐观的心态,积极融入社会,政府也要采取各种措施调动老年人自我保健、自我养老的积极性。现在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来帮助老年人提高健康水平,提高参与社会的积极性,如改善公共卫生条件、倡导全民健身运动、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推进健康老龄化等。当然这些行动只有得到老年人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才能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2.老年人是自我养老的根本,老年人的自立自助是积极养老的根本。老年人要不断地丰富自己的知识、学识和技能。西方发达国家的老年人大多崇尚独立。老年人不仅要在健康方面早做准备,在经济方面也应做一些准备,除了储蓄和缴纳养老保险金外,也可适当进行一些投资理财活动,将积累个人财产作为自己老年期生活的主要来源。每个老年人都要努力实现终生健康、终生学习、终生参与的发展目标,为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6篇:农村养老的概念范文

中国未富先老,而且在地区和城乡收入差异如此巨大的情况下,还不能按照西方的养老政策理论实现“从需求到权力”“从保障到福利”。即使城市社区也不能提供社区养老的条件,但是中国与西方不同的代际责任伦理支撑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养背后的家庭代际关系和责任伦理已经发生了变化,老年人在通过降低生活需求、减少对子女的经济依赖甚至一定程度上在经济上援助子女的情况下实现居家养老,并且关于子女“孝顺与否”的观念也发生了改变。

这些探讨都是基于对城市养老现状的研究,对农村养老关注得不多。对于农村养老来说,在制度建立和伦理责任之间存在着更复杂的关系。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土地不同形式的流转,改变了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经济社会基础。替代的制度设计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这一体系目前还处于试点的阶段,只在部分地区实行。一方面,制度的完善,主要为养老提供经济上的支持,生活上的支持如何实现还需要在养老模式上进行探讨。另一方面,在物质都缺乏保障的情况下,更需要通过家庭来实现养老,在家庭中就需要一定伦理责任的维系。如何在制度设计和伦理责任之间达到一种平衡,这是应该探讨的问题。

本研究基于北方几个农村的调查和老年人的访谈,来尝试着回答这个问题。2009年10月和11月,我们在北方某省农村地区选取了7个村落和两个农村养老院作了老年人问卷调查,获得有效样本300份,作为分析的基础数据。之后对这些村落进行了跟踪调查,主要是通过访谈了解村落及村落养老基本情况的变化。这7个村都不是农村养老的试点地,但是村落内部这几年在土地、家庭结构、养老资金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直接影响到了老年人的生活现状。

一、农村家庭养老的社会经济基础

家庭养老是农村的主要养老模式,老年人一般在家庭中实现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目前,代际之间分开居住已经非常普遍,家庭养老也就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老年人家庭的自养老,经济上独立,夫妻之间相互照料,情感上彼此支持;二是代际赡养关系,子女为老年人提供以上的支持。家庭养老是代内自养老和代际养老的混合。随着农村家庭收入水平和人们预期健康寿命的提高,代内自养老的能力在提高,但是老年人身体能力下降之后就越来越需要子女的照料。家庭养老如何维系,理论上的讨论很多,认为或者是出于情感,或者是一种交换,或者是一种内化的文化价值观念,等等。家庭养老的维系实际上是更为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过程。

传统的农业村落中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土地以及相关的家庭副业。农业生产中代际之间、村落的家庭之间在农业生产中需要进行相互的合作,村落会形成紧密的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网络。老年人一般会由于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知识、能力,安排着家庭的生产以及收入的支配,老年人相应地在家庭中会有更高的地位,得到家庭成员的尊重,以至整个村落都保持着共同的意识、道德以及相应的规范。

随着村落的发展,村落中家庭的社会地位建构的基础不再单纯地依赖土地,更多地依赖新的财产积累的方式。村落年轻一代中大多数人不再将土地作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仅仅依赖于土地,家庭的收入状况就不足以支持家庭现代的消费和生活,家庭会陷入贫困的状况。即使年轻人在农业上有更多的投入,由于农业生产已经机械化或者半机械化,也不再在土地上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年轻人开饭店、搞运输、做其他生意,五花八门,这些已经不是老年人能够进入的领域。年轻人新创造的财富已经远远超出老年人,并以此建构自己的地位。而老年人随着土地劳动力投入不断下降,收入就更难以保障。家庭在实现多样化的经营过程中,需要建构新的社会关系,获得新的资源,这些关系和资源已经超出了村落的边界,与更多的市场和社会建立起了联系。这样的关系构建只有少数老年人可以做到。如果老年人关系网络中资源缺失,老年人就不能依赖以老年人为中心的关系网络,主要依赖于新的关系。围绕着新的资源构建新的社会关系,老年人也丧失了地位。因此在家庭和村庄的社会经济事项中,老年人已经不具有权威性,地位下降。2009 年调查的三个省会城市的近郊农村就是这样的状况。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村落空心化,直接的结果是打破了村落原有的社会经济体系,代际的经济社会关系出现了断裂。留在村落的老年人只能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决定耕种多少土地,以维持家庭的基本开销,村庄土地撂荒是常见的现象。农村空心化在县城周边乡镇和农村是普遍的现象。子女平时都在外打工,很少有时间回家看望父母,最多在年节回家看望,甚至年节都不回去。空心化的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就是家庭代内的自养,代际养老更多的是物质上的支持,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出现了时间和空间上的断裂。2009年调查的四个村落是省会城市下属的旗县的农村,目前就出现了这样的状况。

传统的家庭养老的伦理责任实际上是与代际经济和社会关系交织在一起,在一个村落共同体中实现的。而当前村落的经济和社会关系网络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甚至断裂,共同体中原有的紧密的经济社会关系网络已逐渐被向外发展的关系网络替代,对于村落的行为约束能力下降,特别是对代际养老的伦理责任或者道德义务的约束力下降,那么代际的关系和伦理责任就更为纯粹,更多地转向情感或者亲情,结果可能就是孝道的衰落。

可以预期,随着农村养老保障试点工作的推进,以及农村地区逐步卷入城市化的进程成为城市地区,在未来的几年或者十几年内,农村地区可以实现养老的全覆盖。从现在的试点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养老保障的标准还是维持在“温饱”水平,还是需要代际的经济支持来维持。养老保障只能提供物质方面的保障,现在城市养老模式讨论更多的是如何实现生活和情感方面的支持,提出了家庭与社区、机构结合等多样化的方式,其中主要的目的之一是让老年人能够在熟悉的社区持续地生活,能够就近得到子女照料。那么由于保障经费不足,对于家庭养老更多的还是诉诸代际的伦理责任。家庭养老的实现需要在制度和伦理之间实现平衡。对于农村养老来说,在缺乏制度支持的情况下,更多地需要从伦理责任的角度来分析。

二、家庭养老的代际责任伦理

农村家庭的理想之一是子女孝且顺。目前连孝都不能实现,就更谈不上顺。现实的代际责任伦理观念已经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孝顺的标准已经转换为子女是否有工作成就,家庭是否幸福等等。孝顺、能力成为一对概念,孝顺的判断不是依据是否有这样的意愿,做或者不做,而是是否有这样的能力孝顺父母。孝顺与否不单纯是价值判断,还已经转换成为一种能力的判断。因此评价养老的责任伦理,不再依据代际过去的社会经济关系,而是需要不断地重新建构。子女是否有能力赡养父母,是否孝顺父母,是通过双向的关系来界定:一方面,父母是否为子女提供了一定的财产,提供了一定的挣钱的机会;另一方面,子女自己是否有能力积累财产,挣得更多的钱。人们在这样的关系中重新看待孝顺与否。父母未能够为子女提供一定的财产,父母也就对自身存在否定性评价,在责任伦理方面,就不太能够要求子女为父母的养老尽更多的责任。这样的认识在村落得到了人们的认同。不能简单地认为子女不供养父母或者不给父母提供好的生活条件是不孝顺,人们更多地认为这是没有能力的表现,而不是对其进行道德或者价值判断。如果有能力做到,那就是谁多有本事,给儿子挣了那么多等等,儿子多有本事,多孝顺等等。代际责任伦理的这种变化,使得子女是否孝顺父母的判断,转向父母为子女能够提供多少财产和帮助,或者父母是否能够减少或者避免给子女带来负担。村落社会对个人和家庭的评价,依据的是为子女“打闹了”多少财产。如果没有能力为子女累积财产,反倒在生活上完全依赖子女,老年人自己也就不能认同这种状况。“不能苦补孩子。”“你看他过得惶,你哪还能跟他要。”“人家也是一家人,不能紧着给你,(要不人家也)没法过日子。”“孩子们也有孩子们的难处。”“能自己料理就自己料理,没办法就不说了。”这些是老年人通常的认识。因此,2009 年的调查数据显示,让老年人评价子女是否孝顺时,97.2%的有子女的家庭都认为子女孝顺,但是在预测未来如何养老方面,选择家庭养老的比例不高,只有31.3%,而期望社会养老或者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比例是56.9%。当然直到现在,调查的几个村落都没有实现社会养老,除了部分孤寡老人选择进入农村养老院之外,还是通过家庭实现养老。

基于这样的认识和评价,出现的现实状况是,只要父母还有能力,一定程度上啃老现象就持续,人们也接受这种状况。父母帮助子女耕作土地,如果共同居住,父母负担日常生活的开销,父母帮助看管第三代,第三代的许多日常开销就由父母负担,甚至帮助负担学费等等。而要能够做到这一点,父代就需要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很节俭,而年轻一代却保持着更好的生活水平,住房条件更好,日常消费也更高。就调查的几个村落来说,这是常见的现象,即使代际共同居住,父母一般也不能住在向阳的正房。老人们也认同这种状况,他们用年轻人“都一个样”来作出解释。这种状况或可以持续,对老年人也是正面的评价和认同,认为还能为子女提供什么,如果不能,也是对老年人自身能力的负面的评价。如在调查的T 村,男户主66 岁,因为有手艺,身体也好,土地都交给儿子耕作(集中起来采用机械耕作),自己经常接一些活计,每个月在日常生活开销之外还有节余,每年年底都有存款。但是当女儿建议父亲将院子和房间重新装修整理,可以住得更为舒适,甚至由女儿来承担这些费用时,他不愿意这样做,认为这样做村里人会“有看法”,他挣钱将钱花在自己身上,这似乎是不应该的。这项意见提出了两三年后,最后在儿子的主张下,才在2013 年终于执行。实际上早在几年前,他的儿子就翻新了房子,住房的条件非常好。类似这样的现象很多。

这样的责任伦理,还是一种由上向下的责任伦理。为什么在父代逐渐失去劳动能力、收入更低的情况下,建构了这样的责任伦理?仅仅用传统的孝道的衰落不足以作出解释,需要从代偿的社会地位来作出一定的分析。在调查的几个村庄中,谁是有能力的人,村庄里会有比较一致的评价。现在没有一个家庭是因为很好地耕种土地、饲养家畜而户主被认为是有能力的人。农业劳动只是家庭收入的补充,家庭的主要收入还得依靠农业之外的收入。父代和子代一般都分家,不再是在一个家庭。这样就将区分代际家庭的基本状况,也区分家庭收入状况的好坏。以老年夫妇为主的家庭,老人或者自己耕作土地,或者已经将土地转移给子女耕作,从土地获得的收入都相对有限,那么家庭在村庄的社会地位主要是通过正当年的子代的地位来确定。父代如果还工作,就基本在农业耕作领域。在生活领域中,如村庄的婚丧嫁娶的随礼,父代也几乎不再参与(除非是自己同代人举办的),而在子代之间进行。正当年的子代成为生产和生活的主要力量,父代的家庭地位需要通过子代的地位来延续。子代地位得以维系,就意味着父代地位的延续能够得到肯定、认同。人们评论的是谁的孩子如何有本事,这样父代就更有面子,更被人看得起。“别看人家穿得破,你知道人家的儿子是干什么的吗?一年挣多少吗?”“孩子们好就好。”这是村庄的地位评价方式。通过这种村庄的地位评价方式,父代获得了代偿的社会地位,获得更多的肯定的评价。

在这样的责任伦理和社会地位评价中,村庄中的老年人实际的生活状况堪忧。农村老年人没有退休一说,只要还能劳动,就会继续劳动。从2009 年以来到现在,情况基本没有变化。而不能再劳动的老年人,基本的生活就是一日三餐(或两餐)、晒太阳、聊天、简单的娱乐(如打牌),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离死不远了”。调查村落T村,2009年调查时还没有争取到养老金,土地被征用后很多老年人依赖土地的补偿金生活。老年人生活很节俭,甚至减少每日的用电量,身体状况许可的话就养鸡、养羊补贴家用。从2011年开始,T 村征地纠纷解决之后,为60岁以上老人每月提供500元“养老金”,足够日常开销。“人老了,也没什么花销,也就是一口吃的。”老年人在服装、礼节往来上的开销很少,主要就是日常的必需品开销,自我维持简单生活,尽量减少给子女带来的负担。日常生活和生病时主要依靠配偶和没有外出打工的子女照料,但是要去医院看病,一般都是依赖子女的帮助。T 村是调查的七个村落中家庭养老状况比较好的村落,因为老年人都有了固定的收入。而在其他的村落,特别是空心化的几个村落,老年人自我维持的是一种相对贫困的生活。他们简单地耕种土地,部分人申请得到一定的贫困补助,维持简单的物质生活。他们的子女只是在特定节日时偶尔回来探望。

现在农村贫富分化严重,在住房、衣着、日常用品消费方面已经明显可以看到这样的分化。要维持着一定的生活水平,同时还要赡养老年人,这对一些家庭来说负担不小。子代家庭收入主要用于小家庭的生活费用,特别是负担孩子的教育费用和相关的各种开销。对于外出打工的子女来说,在城市工作虽然能够获得更多的收入,但是在城市生活的成本相对也更高,要维持在城市的住房、子女教育、交通等等的费用。在经济上保障父母一代也能够达到与子代相似的生活水平,这种努力本身可能就会使得两代家庭都不能维持“体面”的生活。于是出现了老年人一般都维持着简单、非常节俭的生活的情况。村落本身也认同这种现状。

三、在制度与伦理之间

农村养老需要制度和伦理的双重建设。农村的养老制度建设还只是处在试点阶段,没有实现全面的覆盖。在调查的几个村落中,T 村是特例,因为征地获得了养老方面的保障(地方土地换保障的特殊政策,既不是农村养老保障,也没有进行农转非),一般老年人能够得到的政府补贴只有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补贴、大病补贴、70 岁以上老年人补贴。从调查的情况看,五保户补贴针对孤寡老人,其他的保障虽然按照政策可以申请,实际上能拿到这样的补贴的人是少数。那么大多数的老年人,生活的维系需要依赖自己的劳动收入,或者通过储蓄实现自养老,或者就需要子女负担养老的责任。对于调查的T 村来说,因为土地换来的收入使得家庭可以维持稳定的生活,老年人只要没有大病大灾,不需要依赖子女。但是在制度不能及时建立的村落,更多的需要通过对伦理责任的强调来维持基本的家庭养老,而子代家庭的实际收入状况决定了负担老年人的能力,也因此出现了老年人无人照料或者不能得到很好照料的情况。

老年人在失去劳动能力,不能继续耕种土地或者从事其他劳动之后,就失去了收入来源。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落,老年人即使不能从事劳动,他们的经验和知识还能为子代家庭生产作出贡献。但是在土地不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之后,甚至出现土地撂荒现象,老年人失去了建构自己社会经济地位的基础。而传统的代际伦理责任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经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当这样的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基础丧失之后,责任伦理就需要依据新的代际经济社会关系来确定,因而使得孝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对孝的意愿和责任的评价转为一种孝的能力的评价。这种能力的评价是双向的,老年人自己没有能力,本身就丧失了要求子女有更好的能力来尽孝的条件,并且在道德上不能实现自我认同,这促使农村的老年人家庭普遍地维持简单、节约的生活。当然中国的传统也是勤俭节约,在社会普遍生活水平提高的前提下,代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生活质量的差异,这只能说在养老方面家庭和社会的投入太低,实现的是低水平的家庭养老。在调查中发现,即使有能力过上更好生活的老年人家庭,也由于存在没有持续保障的顾虑,以及村落内人们的评价方式,也没有进行生活方面的改善,而同样维持简单的生活。

城市养老研究现在更多的是强调物质以外的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如何通过养老模式的设计来实现,也强调这个过程中的代际伦理。对于农村养老来说,在物质不能保障时,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显得更为重要。在村落调查时发现,老年人平时生活中一般都是配偶之间相互照料,子女能够经常来探望,特别是在节日回来探望,这是生活中重要的事情。而对于空心化村落的老人来说,子女日常或者节日的探望也不能经常实现,这也使得他们的生活失去了很多的色彩。当然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打工的子女将家中老人接出来在城市共同生活,虽然负担增加了,但是对于老年人来说实现了一种生活的理想。

第7篇:农村养老的概念范文

[论文摘要]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相伴而生的是农村留守老人数量的增加和养老载体的缺失,导致留守老人养老资源日渐魔乏,养老保障问题愈发突出。本文通过分析留守老人自身、家庭和社会等三方面养老资源匾乏的现状,提出以政府为主体、以家庭为基础、以农村社区为平台和以留守老人自助为补充的农村留守老人养老保障社会资源网的构建思路。

一、选题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了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与此同时,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时空距离的不断增大,使得留居在农村家庭的年迈老人日渐增多,即本文所指的留守老人。有学者根据“五普”资料推算出中国2000年60岁及以上的留守老人数量约在1800万左右。虽然目前中国对农村留守老人数量的统计尚不精确,但随着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不断加速,留守老人群体的规模会越来越大,同时也进一步导致留守老人养老载体的缺失,所能获得的养老资源更趋匾乏,其养老保障问题也将愈发突出。

二、农村留守老人养老资源困境

(一)留守老人自身养老资源不足

1.留守老人经济条件的欠缺

农村老年人的收人主要来源于家庭承包土地的收成和林牧副渔业的收人。据调查,72%的留守老人依然务农。由于文化水平、技术和体力的限制,留守老人较难从事需要技能的经济作物的种植或养殖活动,这使得其经济收人的积累和增加变得极为困难。而且身为父母,他们之前的积蓄绝大部分用于子女的抚养和结婚等方面,用于养老的积累无从谈起。

2.留守老人非经济条件的恶化

(1)劳动负担较重

劳动负担主要包括农业劳动和家务劳动。多项调查显示,与子女外出务工前相比,留守老人的农业劳动和家务劳动负担都明显加重。一方面,与城市里的老人不同,农村的老人没有‘退休”的概念,只要还有劳动能力,他们会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可以说是活到老于到老;另一方面,子女外出打工,多半会将田地交给留守在家的父母管理,无疑进一步加重了留守老人的劳作负担。

(2)生活与疾病照料缺乏

由于生理因素,留守老人身体的各项机能逐渐下降,易引发多种疾病,同时子女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对其尽到赡养职责,所以一旦患病,则既没有儿女在身边照顾生活起居,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雇请保姆照料日常生活,“小病抗,大病挨”是他们多数的选择。生活照料和健康状况的不理想使留守老人的日常生活和活动能力受到极大的影响,养老也更趋艰难。

(3)精神慰藉缺失

由于外出子女一年中回家次数不多,相当一部分是年初而出,年终而归,交流机会较少,农村留守老人所能得到的精神抚慰极为有限。虽然在子女外出期间,多数留守老人可以通过电话与外出子女保持联系,但通话内容多是对日常生活情况的简单了解;同时,一些老人与子女的通话频率也比较低,电话很难成为代际情感交流的有效方式。同时,外出打工的青年人在对待老人和孩子的权衡中几乎都偏向孩子,老人从子女那里得到的关爱和关怀极为缺乏。

(二)家庭养老资源的缺乏

1.家庭供养者的可获得性较差

我国二元社会结构和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仍在探索的两大现实,决定了目前农村养老的主导方式仍是家庭养老。在此背景下,由于农村青壮劳力外出务工的时空距离不断增大、务工子女和老人在迁移时间上的不同步,使得家庭养老载体严重缺失,留守老人从家庭供养者所能获得的赡养资源大大减少,从而直接影响到留守老人的老年生活。

2.外出子女的经济供养程度有限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留守人口研究课题组”2006一2008年开展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成左右的留守老人通过从事农业或其它副业进行自养。显示出个人自养是目前留守老人最普遍也是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形式。另外有调查发现,很多留守老人的子女外出打工每年可以‘得万把元”,远超其农业收人,但一般没有专门拿出一部分给父母,仅仅发现少有几家明确了每年给父母赡养费的金额,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己劳动来维持生计,外出打工没能明显地改善留守老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

(三)社会养老资源的医乏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滞后

作为“社会安全网”和“减震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是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其中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更是重中之重。叶敬忠教授组织的调查发现,社会保障体系对留守老人的覆盖面很小,只有7.5%的留守老人获得过国家或村委会提供的物品或现金支持,而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留守老人比例仅占被调查者的0.8%。

由此,不论是从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还是从待遇标准来看,都暴露出现行的制度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它无法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包括其中的留守老人。2009年国务院虽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但因试点覆盖面仅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尚未全面展开,受惠面较窄,不具有普遍性。

2.农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养老照料服务有限

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调查,在农村老年人个人日常生活服务方面,基本上是靠自己照料和家庭成员照料,由养老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志愿人员等社会服务的比例极小,如在穿衣、吃饭、洗澡和上厕所等方面,分别仅占0.31%,0.91%,0.46%和0.34%,即99%是由自己和家人照料;在做饭、洗衣、料理家务和购物等方面,由社会服务者分别占1.3%,1.63%,1.01%和1.18%,即98%由老人自我服务和家庭成员帮助。进一步的,对于留守老人而言,由于子女外出务工,基本上只能依靠自己。而社会组织出于成本、利润等经济利益和政策支持度的考虑,目前尚未开拓农村养老照料服务市场。

农村劳动力的持续大量的向外流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农村传统养老资源体系的整体平衡,降低了留守老人从自身和家庭可获得的养老保障资源的质与量。由此,农村养老资源体系内的各要素应做出相应调整,即由原先主要从家庭获取,逐步调整为主要由社会提供,以使其核心要素—留守老人适应并逐步获得新的、稳定的养老保障资源。 转贴于

三、留守老人养老保障资源网的构建思路

(一)以政府为主体

1.健全养老法制,规范养老行为

根据农村养老的地域特殊性,制定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性养老法规,减少农村家庭养老的纠纷发生,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可以把家庭养老纳人乡规民俗,利用子女婚嫁或父母进人老年期的时候,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落实具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通过把家庭养老纳人法制轨道的方式,使留守老人的老年生活保障有法可依。

2.加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工作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探索建立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三方筹资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在新农保中的责任,并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探索建立个人账户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财政直接提供,体现社会保险的公平、共济、普惠原则,从而极大地激发了试点地区农村居民的参保热情。因此,应使之尽快完善并推进,使农村留守老人都能够参与其中,得到稳定、基本的养老经济资源。

3.建立农村最低社会养老金制度

鉴于我国农村目前公共社会保障缺乏和社会救助有限等养老配套措施不完善的情况,应考虑建立农村最低社会养老金制度,即无条件、低起点、受益人不付费用、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制度。年龄和居住地是惟一确定老年人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各省市可以本地最低生活标准为依据确定领取标准,并随着本省市的居民收人水平和全国居民收人水平的提高而逐年增加。其中,年龄的标准应根据各省市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可能逐渐提高或者降低。例如,中西部省份年龄标准可规定为60岁,而在东部省份则可以提高到70岁。再者,养老金额的多少应考虑到中央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的力度以及各地区的居民收人水平。最后,还应给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只有一个子女的老人相对较高的社会养老金。

4.大力弘扬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

(二)以家庭为基拙

首先,留守老人的子女应当从根本上认识到父母对家庭所付出的辛劳,意识到孝敬和尊重父母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而为留守在家的父母提供力所能及的养老保障资源,如在收人中专门预算一部分资金,定期汇给父母;定期打电话或回家看望父母,做到“身不在心在”,尽量使他们得到较多的精神慰藉。其次,留守老人的其他亲属也应尽己所之能,经常看望老人,帮忙做些农活和家务活,聊聊天等,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生活照料。

(三)以农村社区为平台

1.村级组织应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留守老年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老年人工作委员会和老年人协会等老年组织的作用,把留守老人纳人帮扶范围。如通过集体的力量帮助留守老人分担较重的农活;帮助老人向子女要求赡养权,维护合法权益等;定期开展各种娱乐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发挥农村社区中养老院的作用,建立托管机制,即社区养老院受外出务工人员的委托代为照看、管理其留守的老人,其费用由老人及其子女承担,子女返村后再将老人接回赡养,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子女的赡养成本。此过程中,社区养老院将实现‘补位”养老服务,协助解决留守老人无人管理、无人赡养的问题,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家庭养老的社会化。

(四)以留守老人自助为补充

第8篇:农村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农村养老;养老保障方式;方向 

    一、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的养老保障方式

    研究表明,在历史上,中国养老保障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1949年以后,中国养老保障制度呈现鲜明的城乡二元哇。从经济支持的角度讲,农村养老保障经历了50年代初的家庭保障,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保障,8()年代至今的以家庭保障为主、保障多元化三个时期。现在绝大多数学者都还认同目前在我国的大部分农村地区,家庭养老保障是最主要和最普遍的方式。但对家庭养老保障的具体涵义、其他辅助养老保障方式的构成及其作用并未达成一致看法。总体上讲,我国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障,依然是传统的农业养老保障模式,即建立在土地保障基础上的家庭养老保障。虽然有其它的一些养老保障形式作为补充,但是农村家庭养老保障依然是主导。综合各学者的观点,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家庭养老保障。家庭养老保障是一种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的养老制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也是我国农村最为普遍的养老保障模式,它与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这种模式的典型特点是由家庭为老年社会成员提供物质保障、服务保障和亲情关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农村家庭养老正在面临着诸多挑战,家庭功能因其规模的缩小而弱化;年轻人出外打工或因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无暇照顾老人;子女因思想价值观念变化而导致“孝道”淡漠等等,这些都使得家庭养老方式困难重重,鱼需其他养老方式的补充。

    2、自我养老保障。自我养老保障是老年人通过自己的储蓄、退休金或者养老金等用来防老。一些农民或者为减轻子女负担,或者意识到“养儿防老”已经不可靠,转而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钱财上。他们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开支,尽最大努力储蓄,以备老年之用。这种养老方式虽在一定程度卜减轻了子女和社会的负担,但是其使用范围较窄。对于那些低龄、身体健康并且有退休金或者养老金的农村老人比较适用,但对于大多数农村老人来讲,由于没有固定的收人来源,再加之疾病和高额的医疗费用使得自我养老无从谈起。

    3、土地养老保障。土地养老保障是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中的又一重要形式。土地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是就业保障、生活福利和医疗养老保障的可靠手段,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关于农村土地对养老保障的经济支持问题,学术界存在一些争议。笔者认为,尽管土地收人对养老的经济支持水平在下降,但是,可以通过土地经营方式转换、土地流转、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提高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

    4、社会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障是依靠社会力量及社会化的制度来进行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目前我国农村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障方式包括:农村养老院养老保障、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养老储蓄保障等。社会养老保障由于其动用的力量广泛,制度性强,因而是下一步应该重点发展的养老保障方式。但现阶段其发展还很不完备,如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各种农村养老院的入住率很低;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养老储蓄受到利率变化影响大,没有与物价指数挂钩,难保将来支付的养老金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目前开展的社会养老保险带有浓厚的商业保险性质,政府财政难于提供保证,其基金操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等等。

    由此可见,关于农村现行的养老保障方式,家庭养老、子女养老、自我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等不同的概念被提出,并被赋予不同的内涵与理解。我国的养老体系正处在破旧立新的构建过程中,涵盖城市与农村、正规与非正规、制度与习俗等多层面,在此基础上学者们的纷繁观点就可以归纳为两条:(1)我国农村现行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2)在不同地区,针对不同老年群体,我国农村的现行养老方式又呈现多样性。

第9篇:农村养老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计划生育;农民养老;养老保障

    早在我国刚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国家就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就只有一个子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可以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从2006年起,我国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部分家庭给予奖励扶助。国务院决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各负担50%),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金最低发放标准为人均每年600元。从2008年起提高到人均每年960元。然而,对养老来讲,这些奖励也只是杯水车薪,无法解决养老之根本问题。要解决根本问题,还必须从社会保障、保险的层面切人。

    一、养老保险解后顾之忧

    在许多城市居民已经接受了计生政策并自动遵守时,有人开始抱怨农村人的傻,分析原因时总要提到农村人“重男轻女”的传统旧观念。然而,农村人真的傻吗?“重男轻女”的旧观念为何能作怪?男女性别比例又为什么会失调呢?

    我们不要忘了,在大多数城市居民已经既有养老保险又有医疗保险的时候,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农民种个一亩三分地,既要养活全家人又要投资子女的教育,还得支付医疗费用等所有的生活开支,够用已经不错了,不大可能专门存下一笔钱来给自己养老。

    如果农民“老有所养”的根本问题不能解决,简单地“罚”,作用肯定是有限的;而即便能起到作用,也是无视了农民的困难。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奖代罚”是社会正义和公平的需要,符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

    计划生育工作长期以来依靠行政手段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群众的意见比较大,干群关系较紧张.直接影响到“国策”持续、健康的推行。笔者认为农村计生工作难就难在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没有有效的社会保障体制。一旦农民的养老问题解决了,农村的计生工作就不难了。

    总之,只有建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是解决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关键所在;也只有这样,才能摒弃几千年来“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旧思想,建立“生男生女一个样”的新型的生育文化。

    二、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说,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障项目相比,大多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项目是十分匾乏的,形式也比较单调。虽然一些地方在建立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机制的过程中,也探索了一些有效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深人开展。然而,这些地区的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工作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在保障形式上,还是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上,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远远不能适应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需求。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项目和形式单一,除了由政府、集体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出资投保或发放养老金外,几乎没有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项目,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市区和乡镇,甚至没有社会保障的概念或制度;二是保障范围狭窄,保障对象过少;三是大多数农民自己缴纳的保费很少,政府、集体补助的也不多,所以保障程度较低。

    三、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的思路和模式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