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培训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21世纪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是全人类都密切关注的话题,因为其直接影响到人类在地球上的有效生存空间是否能够满足人类的生产活动。对农业生态环境实施有效保护,不仅能够促进地球生态环境平衡,同时也能够带来相应生态效益,因此对农业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当前必须推动农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提高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关注程度,将具体的保护方案与我国现阶段的生态环境实际状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资源的合理分配与有效利用,科学合理地调整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健康发展,使其能够满足现代化的发展要求[1]。
1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在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生产活动中,简化生产流程是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消耗的农产品基本上是由农业区生产完成,基本能够实现自给自足。这些农业区大多都处于我国内陆地区,比如新疆、内蒙古、四川等地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户对这些耕地所处地形地貌没有足够的了解,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不足,往往会过度开发,最终导致我国的农业用地资源浪费严重,降低了生产效率,同时也带来了土地盐碱化等问题[2]。此外,我国某些城市建设了规模不一的农业生产基地,导致城市地下水消耗严重,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21世纪是各种科学技术争相发展的时期,我国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也相对有了很大提升,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与质量,使农业生产突破了自然环境因素的制约,规模不断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的盲目扩大不可避免地会对土地进行过度开发,这就导致地区的生态环境收到严重影响。随着各种各样的化学肥料与农药的大量使用,土地当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也在不断增加,土地盐碱化程度越来越深,不仅导致农产品的质量下降,还会因为生态环境被破坏而引发自然灾害。总而言之,人们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往往会无限制地开发地自然资源,加强对空地的开垦,虽然能够增加农业用地面积,但该地区的土地资源会受到不可逆转的损伤,造成水土流失,大大加速了该地区土地荒漠化的进程[3]。
2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只有保持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才能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给人们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我国作为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农业生产大国,只有不断致力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才能够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生态资源的循环利用。而如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需要从实际的农业生产活动方面入手。近年来,我国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农业生产上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平衡的生产体系导致农业生产人员的经济收入逐渐下降。从这些方面不难看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3.1强化农业生产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生产人员是承担起整个生产过程的主体,所以能否切实有效地对农业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与农业生产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息息相关。只有加强农业生产人员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认识,明确其重要性,才能确保农业生产人员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能够得到有效提高。地方政府和农业生产有关部门要将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工作放到首要位置,确保相应工作人员在实施农业生产过程当中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部门可以合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来开展宣传普及工作,例如在电视、广播中插入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广告,提高人们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的关注和重视;还可以利用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进行知识宣讲,使农业生产人员更加全面与透彻地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前正是我国农业生产力大力发展的阶段,根据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最为有效的方案。我国许多地区都开展了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培训,并且将农业生态与当地区域的发展相结合,促使当地农业生产人员重视起农业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推动该地区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4]。总而言之,地方政府应该建立专项生态农业环境保护专业工作组,将农业环境保护知识充分渗透到培训工作中,使人们真正意识到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3.2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促进城乡企业绿色生产是我国现如今预防环境污染、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绿色生产的突出优势是在环境受到污染之前采取预防措施,而不是等待实际污染后实施纠正措施。想要坚持绿色生产,必须要协调好城乡企业综合规划和城市发展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和谐统一。对于农业生产中的废弃物处理,必须坚定实施分类政策,分类之后还要对不同废弃物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相关部门应当研究除了焚化和掩埋以外的其他处置方式,利用科学技术改进提高对于可回收物品的利用效率,从而达到保护与改善环境的目的[5]。在农业生产过程当中,还应该加大清洁能源的使用,比如可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推广沼气。沼气作为清洁能源能够完全满足农业生产工作的需要,降低能源需求的压力,同时沼气燃烧后还能作为农产品生长所需要的肥料,减少生产过程中工业化肥的使用,降低其对土地资源的污染。清洁能源的使用不仅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而且能够保护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同时,对于农业生产过程当中的用水问题,技术人员应当从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的角度大力进行科学研究及技术突破,同时也要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的节约用水意识,争取让每一滴水都能够用到实处。
3.3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理念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从立法角度解决问题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始终对城市环境与农村环境采取不同的标准,关于保护城市环境的相关法规更具体,相比之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问题往往得不到重视,这也导致在司法实践以及当农村环境遭到破坏时,缺乏立法手段的强制性保护,难以对某些问题进行彻底根治。因此,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应当梳理“环境正义”的立法理念,将环境利益放在首位。1)要严格确保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环境保护标准对等。2)相关部门要完善执法原则,明确受益城市与受损农村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保证补偿方式的科学性,确保补偿能够准时到位。3)在权利和义务方面,必须确保城乡地区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居于平等地位,对相关义务与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及划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必须要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能够落到实处,切实为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法律支持。此外,在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关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内容应该进行单独规定,并细化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等具体规定。另外,还应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及农业生产规划,采用针对性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因地制宜地对各种污染进行防控。例如土壤污染方面,每个地区的土壤污染问题不尽相同,导致土壤污染的原因和治理土壤污染的方法也就不同,因此应当积极采取科学手段加强对土壤结构的监测和控制,尽快补充环境监测、化学污染等方面的立法空白,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关键词: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
以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为标准,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利用。结合相关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合理的调整分配,明确工作实践操作模式,分析其中存在的各类漏洞,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改善分析,重视阻碍生态环境发展的因素。依据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模式需求,结合水资源的保护利用,以最大限度保护模式,提升综合生态质量水平的提升。
1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薄弱问题
1.1环境保护生态意识薄弱。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利用分析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方案设置。传统的工作模式无法满足现代环境保护建设的发展需求,需要对水资源实施长远的发展规划,重视长期趋势下的发展作用,分析恶劣环境下的增长情况。依据城市环境保护的优化建设水平,对工作意识薄弱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升生态环境及水资源的综合技术操作。如果没有做好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就需要进行必要的革新,明确生态环保理念思路,实施强制模式的操作,及时调整表面的可行性操作方案,对可能存在的矛盾问题进行处理,分析其中的冲突问题。1.2水资源管理工程利用不足。面对工程操作的不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过程中,需要制定合理的工程项目规范管理标准。如果不完善,工程项目实施不足,后续的工作进展不到位,就容易受到阻碍。从长远角度发展需求进行分析,重视其中存在的威胁和阻碍。依据工作经验和工作标准模式,及时处理水资源工程中的不足之处,及时分析各类重点表现。分析生态环境建设与水资源的整体保护利用,对没有进行勘查、调研的工程进行设计分析,准确的判断施工重点和要素。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模式和水资源利用方式,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偏差问题,分析潜在的隐患。这些隐患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需要水资源工程进行必要的建设,重视功能、类别的区分,调配工作开展的模式,对后续的工作开展造成阻碍。在建设综合化环保操作上,无法得到满意的标准。1.3水资源修复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水资源利用操作过程中,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预期设计标准,区域工作调配上,无法得到合理的规划,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问题,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水资源修复过程中,存在修复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的情况。根据生态环境水资源的保护利用过程,重视水资源的净化,明确实际持续巩固的操作标准,分析可能存在的创新力度水平较低的问题,加强工作的合理调配。依据协调操作模式,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重视生产、生活涌水。依据水资源的修补工作,及时调整产业区域。对工业污染力度进行逐步提升,明确水资源修复工程,利用先进的技术进行修补。但面对强烈的污染仍然无法满足对水资源的保护,需要实施更加高效的技术,提升水资源的修补工作。
2生态环保水资源的利用操作方案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前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人口比重较大。所以,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与农村建设密切相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我国有必要加强新农村建设,以推动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带动国家经济水平的整体提升。现阶段,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既影响新农村建设,又不利于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必须采取有效保护对策。
一、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水污染现象十分严重。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农村人口中约有3亿人未能引用符合标准的安全水,其中生态环境污染造成饮用水不达标的不安全人口占30%以上。由此可见,农村水污染现象较为严重。其次,土壤污染现象较为严重。土壤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基础条件,由于农药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比重较大。土壤污染直接导致农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进而威胁人类生命健康。例如:有关部门对典型区域土壤污染调查可知,蔬菜铅含量超标率高达60%,而稻米铅含量也超标46%。由此可见,土壤污染现象较为严重。最后,固体废弃物污染越来越严重。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量不断增多,对农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由此可见,新农村建设中存在较多生态环境问题,亟需得到治理和保护。
二、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成因
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原因相对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许多污染较大的产业逐渐向农村转移。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些污染大的产业负责人给予农民许多优惠条件,使农村实现招商引资,虽然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却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农村区域中,产业负责人考虑到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制问题,采取租赁方式进行;有的产业负责人完全不考虑国家环保等相关政策,而加大产业建设力度,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其次,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中,农药、化肥等化学品使用量过大,对土壤、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使农村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农业生产活动中,对化肥农药等化学品的使用量居世界首位,远超于西方等发达国家,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等污染严重,既危害生态环境,又不利于人们的生命健康。除此之外,超量化学品的使用,引发立体污染,不仅影响农村品质量,而且产生温室气体,加剧了全球变暖。最后,农村工业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虽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却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使农村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快了工业化发展进程,虽然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但是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影响是巨大的。例如:小型造纸厂、加工厂等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村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排放量,且治污能力不强,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三、加强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诸多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对生态平衡产生不良影响。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强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既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又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完善相关保护政策
随着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关保护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依据。首先,保证相关保护政策与法律法规相适应,实现综合协调,适度对现有法律法规加以完善。其次,建立完善的预防体系,增强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落实。再次,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宣传,以明文形式规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生态环境破坏的危害性,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最后,建立或完善污染整治基金制度,为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提供资金基础。
(二)加强政府管理
政府既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又在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所以,政府必须采取措施以加强管理。首先,政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或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奖惩分明,做到违法必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长效性、高效性。其次,完善综合决策机制。政府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应对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生态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为衡量指标,进而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最后,政府加强管理,建立或完善环境资源的补偿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将生态环境破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建立或完善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为更好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的问题,有关部门有必要建立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保护工作有效开展。首先,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合理确定监测指标,以加强对村民饮用水、畜禽养殖等农产品的监测,确保质量过关。其次,加强环境监督,对违法排污的造纸厂等小型工厂给予法律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超标排污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再次,加强对农村各企业的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生产能力相对较弱的企业,应给与停产停建处理,确保小型企业兴建发展符合相关标准。最后,加强对农村自然环境的监测,避免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在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中,应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首先,加强科技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研发符合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针对农业生产污染问题而加强科学治理,实现土壤修复、水体等自然生态环境修复等,降低或避免农业生产活动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再次,针对农村污水、垃圾等生态环境问题而施以技术,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保障,尤其对于矿区的农村地区而言,有关部门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最后,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农村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促进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环保适用技术。
四、结论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加强新农村建设是必然趋势。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其成因的分析,进而提出有效对策加以保护,确保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性,实现可持续发展。总而言之,生态环境问题导致的环境污染,不仅影响农产品质量,而且威胁人类的生命健康。所以,有关部门必须对其生态环境问题给予有效治理,确保新农村生态环境良好。
参考文献:
[1]高志彬.邢台市新农村建设设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研究[J].当代畜禽养殖业,2014,09:60-62.
[2]黄娟,秦国伟.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情况研究———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J].学理论,2010,28:20-21.
[3]张玉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研究———基于新农村建设的视角[J].品牌(理论版),2011,Z1:42-43.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农村生态环境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伴随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在加剧。无论是面源污染、点源污染,还是生态环境破坏,都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制约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严重障碍。
一、城乡一体化进程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包含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体化:第一,城乡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一体化,即在观念上树立城市与农村环保同等重要的理念,努力实现城市和农村环保“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第二,城乡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一体化,即管理体制的设计一体化(针对城市和农村的不同特点完善相应的环境管理体制)和保障体系一体化(对城市和农村的环保投入实现均等)。第三,城乡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一体化,即城市和农村环保工作同样有法可依。服务于城乡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平等化,必须根据农村环保的特点,制定专门的农村环保基本法,修订与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政府主导作用
政府的职能和资源占有优势决定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这个作用不应局限于城市,更应当向农村延伸。
政府作为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差距。第一,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短视。现存的政绩考核体制是以经济发展为重心的,缺乏对环境保护尤其是农村环保的战略性、长期性考虑。同时,政府将环保资金过多投向工业和城市,农村环保几乎享受不到环保专项资金的保障和先进环保技术的支持。第二,现行法律制度轻视农村生态环保。虽然现行法律提出了农村环保问题,但是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定,一些重要的农村环保领域还存在空白。第三,农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不科学。现行环境保护体制过分强调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忽视了公众的参与,特别不利于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
消除差距,加强政府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职责。第一,创制与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结合农村生态环保的实际情况,在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和农村环境应急处置机制等。第二,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政府要重视科学规划在农村环保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安排乡镇企业的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设立专门负责农村环保的管理部门,明确职责,提高管理效率。第三,加大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运用经济手段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受益者负担”的原则,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外资多元投资的方式,保证稳定有效的环保资金投入。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特别是要鼓励个人出资参与农村环境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效益补偿机制。第四,加强农村环境监测与监管。建立农村环境监管平台和监测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第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培育公众环保意识。针对文化素质较低和环保意识较差的广大农村居民,政府应“自上而下”发挥引导、教育职责,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知识宣传和培训。
三、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
环境问题的社会性、复杂性需要广泛的公众参与和社会合作,在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指导下,公众参与已成为各国环境保护的公共基调。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样也需要各类团体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
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尚存障碍。一是公众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欠缺。农村居民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现象很普遍,垃圾的分类处理更是无从谈起。在农业生产领域,随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水体、土壤污染的现象也大量存在。更有甚者为了眼前经济利益,盲目建设污染企业,使得农村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污染破坏。二是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缺失。我国现行法律缺乏环境知情权的规定,政府的环境状况公报内容单一,指标种类较少,特定地区的环境整体状况和变动趋势难以客观反映出来;且因一些环境状况指标技术性过强,不便于公众理解,达不到应有效果。三是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救济渠道不畅。我国法律规定有环境行政处理和环境诉讼两种基本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但由于现行环境诉讼制度对于人资格规定过严、对证据的科学性要求过高、公益诉讼机制尚未健全、法律援助不到位,导致农民因成本高昂而难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环境权利。
开辟多方途径,方便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一要参与农村环境立法。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公众关注的程度和理解程度,创造条件,使公众参与制定完善防治饮用水污染,土壤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农药化肥污染,保护自然资源和发展生态农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要参与农村环境执法。加强农民的参与和监督力度,纠正、限制执法中的不当行为,减少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利用村民自治的有利因素,建立一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约束的农村环保机制,提升广大农民对环保执法的支持力度。三要参与农村环境普法。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农民的环境法律意识,使农民自觉地参与环境决策、维护其环境权利。通过多种形式的环境法制宣传,强化农村干部和村民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四、农村环保: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有效对接
从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来看,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政府与广大民众的倾力合作。公众参与并非公众对抗政府的机制,而是优化政府运行的机制。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机制所反映的理念正是充分吸收公众的智慧和力量,使环境保护得到真正的实现。
(一)加强规范管理,管护能力得到提高
出台政策和标准,加强环境监管。近年来,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旅游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纲要》等文件;国家林业局出台了《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技术规程》;国家旅游局和我部正在制订《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进一步规范生态旅游开发行为。
开展检查和调研,指导生态旅游实践。近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和旅游环境保护调研,对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国家旅游局和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授予深圳东部华侨城“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称号,鼓励典型示范;最近,国家旅游局和环境保护部还批准开展汤旺河国家公园试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存在违规审批和建设、总体规划滞后等问题的部分风景名胜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这些都有利于指导生态旅游实践。
积极探索体制改革,管护有效性提高。针对旅游资源多头管理和无序开发等问题,各地积极探索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新疆昌吉州党委和政府为理顺天池风景区的管理体制,将阜康市、天池风景名胜区、天池自然保护区整合组成新的统一管理机构“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解决了景林矛盾和多头管理的状况,提高了管护有效性。内蒙古将“自然保护区覆盖率”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达里诺尔保护区总结出“体制一体化、运行市场化、利益共同化、管理规范化、合作国际化”的管理模式,促进了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
(二)提升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认识,生态旅游蓬勃发展
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社会共识。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化和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生态旅游的理念在我国日益深入人心。多年来,广大旅游、生态、环保工作者在推动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科研院所、社团学会等相继开展了生态旅游开发建设经验交流,研讨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潜力与机遇,推动了生态旅游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启动了“生态环境游”活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公众对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
生态旅游蓬勃发展。在世界范围内,生态旅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生态旅游的年均增长率已高于世界旅游业的平均增长速度。在我国,以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为主的生态旅游区主要有自然型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等,近年来,依托于这些区域开展的生态旅游发展迅速。仅以森林公园为例,其游客的年均增长速度已超过了20%。各地涌现出一批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并在其行业内外和周边地区产生了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群众积极参与、旅游企业参与开发、强化保护措施,造就了九寨沟举世无双的旅游品牌。河南*景区开发中始终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使*青山、绿水与红石相映,实现了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的良性发展。林芝地区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特点、符合林芝实际的生态旅游发展路子,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汤旺河国家公园试点将借鉴国际国家公园建设的先进经验,探索生态旅游新模式。
(三)加强旅游区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近年来,各地普遍加强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使管护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景区内减少了燃煤污染,开通环保型客车,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实行游人“游在景区里、吃住景区外”,大大减少了旅游活动对景区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改变了以往景区内商业店铺林立、环境资源破坏的局面,有效地保护了景区的生态环境。
总之,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显著成效,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我们旅游和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协同合作的结果。
二、生态旅游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生态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生态保护监管能力不足,生态旅游发展中的一些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生态旅游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其主要表现为:
一是生态旅游认识不清,概念泛化。一些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缺乏对生态旅游的完整认识,仅仅将生态旅游作为一种产品,作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龙头,这种标签式使用直接导致把大众旅游的开发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照搬到生态旅游区,开发管理不当,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二是相关规划交叉,环保监管能力不足。一些旅游开发项目缺乏全面科学的环境规划,一些自然保护区规划、经济发展规划、企业旅游发展规划都在景区内发生作用,规划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存在相互交叉、冲突的现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旅游发展规划中也尚未发挥有效作用,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国内旅游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不到30%。一些景区日常的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不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时有发生。
三是社区参与不足,生态旅游的教育功能发挥不够。一些当地社区往往被排除在生态旅游发展之外,不能全过程参与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经营,仅仅出售一些简单的旅游商品,当地社区受益的比例不高。生态旅游区的一些导游、工作人员需要良好的专业培训,把自然生态等科学知识讲解给游客,从而达到通过旅游活动,让游客认识自然,保护自然的目的。
(二)生态旅游发展面临的机遇
首先,生态旅游是提升生态文明理念的有效方式。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共同发展。生态旅游的核心是保护生态环境,游客在生态旅游过程中丰富认识、陶冶性情,进而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当地社区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获得收益,双方互惠互利,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因此,生态旅游发展越普遍、越深入,接受生态环境教育的人越多,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就越高,就越有利于提升生态文明理念。
其次,我国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具有发展生态旅游的广阔前景。据统计,到20*年底我国共有各类自然保护区2531个,世界文化自然遗产3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87个,国家森林公园660个,国家地质公园138个。这些国家重点保护的区域,生态系统保存相对完好、生物多样性丰富、植被和地貌景观多样,一些地方还同时是自然和历史文化遗迹相融的区域,这些都为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正在编制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划定了一批限制开发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这些区域维护着国家生态安全,不允许过度开发,非常适合发展生态旅游。
第三,生态旅游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15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大旅游接待国、第四大旅游客源国。在这个阶段,人们的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将快速增长。生态旅游能够在生态环境、社区和旅游企业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利关系,有利于提高我国旅游业的整体水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发展。作为环境友好型产业,生态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时代召唤。
三、努力开创生态旅游发展新局面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旅游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旅游的核心,也是生态旅游区别于其他旅游方式的主要特征。我们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生态旅游内涵,通力协作,扎实做好生态旅游发展工作。
首先,要完善生态旅游政策、法规、标准。会前,国家旅游局牵头,联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纲要》,明确了生态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纲要”对我国生态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希望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学习,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还牵头正在制订《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已在今天的会议上作为征求意见稿印发给大家,会后还将征求各省(区、市)旅游和环保部门意见,希望各地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将来作为国家标准印发执行。各地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一批地方性政策、规章、标准,以促进生态旅游发展。环保部门还要研究制定生态旅游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方法,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规范生态旅游活动。
第二,要加强生态旅游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生态旅游,要科学编制规划。应明确规划审批程序和内容要求,确立规划的法律地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同时,还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特别是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限制开发区域,要根据其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定位,对生态旅游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防止规划和项目设计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三,要提高科技含量,推广试点示范经验。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加强生态旅游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推广应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及污水、垃圾处理回收利用等先进技术,防止生态旅游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定期开展旅游区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积极开展生态旅游试点示范,建立一批国家公园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形成不同类型的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形成辐射效应,推动生态旅游健康发展。
第四,要加强宣传教育,鼓励社区参与。生态旅游专业化程度较高,要加强生态旅游宣传、教育,建立生态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定期举办讲座、培训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生态环保意识。当地社区的积极参与是生态旅游发展的内在目标之一,只有尊重当地的特色,才会有景观、文化的差异性,才会对游客有吸引力。我们只有给当地居民持续生存致富的生路,才能够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丽江的纳西族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自己独特的古代文化——东巴文化,强烈的环保与生态意识是东巴文化的重要内容,他们开创的“丽江模式”就是社区参与的很好实例。
第五,要加强协作,严格监管。生态旅游是一项综合性活动,涉及诸多部门和领域,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要建立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推动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制度的落实。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联合旅游、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林业、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推进生态旅游发展。
1.地方环保法制不健全。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对环境权的越发重视,地方环保法制的不足日益显现出来。目前广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操作性不强,不少条款还是对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复制和翻版,缺乏地方特色,特别是农村生境保护方面的法规缺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于2006年修改后施行,但应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也显得有些滞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虽在1997年进行了修改了,但部分条款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广西农村生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还非常薄弱,在重点水域的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染物下乡、土壤污染控制、禽畜养殖污染控制、农药化肥污染等领域基本还处于空白状态,环境法制建设的任务还很重。
2.环境监管不到位。环境行政主管单位是地方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其人事任免和财政拨付均受地方政府制约,在面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冲突的两难选择时,容易受到政府和上级干预,随意减低环保标准,使环保法规执行大打折扣。环保部门地位不高,对环保工作难以形成统一协调的管理。农业、林业和土地等部门的执法职能常常与之交叉,但由于都是政府的同级职能部门,在环保执法上,环保部门一般是不能指挥它们的,更加谈不上统一监管。笔者曾走访自治区环保监察总队,某业内人士谈到了广西在环保执法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手段不足、执法技术跟不上环保需要,无法及时了解污染状况;二是执法人员不够、素质不高,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处罚力度不大,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者违法成本较低,干扰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地方性环保立法不够,有些规定操作性不强。
3.地方生态环保政策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过去,我国在“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下,政策的制定往往重经济建设、轻生态环境保护,重城市和工业、轻农村和农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行的生态环保政策不能满足时展需要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一是环保政策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容易受领导意识左右而多变;二是缺乏鼓励投资环保事业的财政、税收、金融和生态补偿等经济政策;三是环保标准不严格,资源价格不合理,常常忽视其生态价值和潜在的经济价值,过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四是在宏观决策和新项目建设上,环保因索考虑不多,论证不够科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不到位。
4.政府宏观决策机制不完善。长期以来,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生态环保部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重要性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建立相应的参与决策机制。不少开发和建设项目的布局缺乏生态保护的制约措施,决策过程中没有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论证,决策实施中没有生态保护监督和必要措施的采取,项目实施后没有生态保护审计,结果常常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经济的重大损失。
5.环保法律意识薄弱。长期以来,不少领导干部以为经济增长就是发展,就是政绩。为了追求经济增长,不惜牺牲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以大量耗费有限的资源为代价,来换取短暂经济指标的实现。他们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割裂开来,只顾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忽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部分领导采取急功近利的做法,“有土地快开发,有项目快引进”,片面追求数量和数字,搞形象工程。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往往偏重于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永续利用,违背自然规律。农民滥施农药、化肥,随意丢弃废弃物,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土壤、空气、水源也逐渐受到污染。
二、加强广西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的对策
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加快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及时修订滞后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法制体系。
1.健全和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广西地方生态环境法制,应从几方面考虑:一是增加立法数量,扩大环境法律规制的领域和范围。在立法条件成熟时要尽快制定重点资源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生活垃圾和污染物下乡、土壤污染控制、禽畜养殖污染管理、农药化肥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规范和完善环保部门的权力、责任和义务,逐步整合相关部门的执法资源和执法职能。增加环境保护参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的讨论,提高环保部门的地位。三是引入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地方政府环保意识。要改变传统的政绩观,积极推行绿色GDP,把生态环保指标纳入干部考核范围,逐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又相互制约的联动机制。四是增加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引入公众对生态环境立法和环境管理机构的监督机制,在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立法,作出重大开发建设项目决策时,应当对公众参与的主体、参与方式、参与程序、参与保障等实体性和程序性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以保障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和事前监督。
2.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完善的环保立法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执法,才能落到实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职能,构建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结合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环境执法行动,特别是要把重点区域、重要流域和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问题作为突破口,严查严办。要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适当提高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条件。环境部门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开展环保知识、法律知识的讲座、培训、自学等方式,建立学习的长效机制,使环保执法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和法律常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3.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
地方政府要重点研究和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给予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支持,鼓励企业开发环保节能、质优价廉的的绿色产品,使其得到实惠,减低守法成本。对那些耗能量大、技术含量低、污染较严重的产品和企业设置发展障碍,提高其违法成本,迫使其自动退出市场。同时要逐步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通过向受益地区和单位收取生态效益补偿税费,向为保护生态环境而使经济发展受到影响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合理补偿,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要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及国内外多方引资、多渠道、多途径筹资等方式解决环保资金。政府要积极推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绿色购买等制度,倡导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消费方式,加快产品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对矿产资源开发和那些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实行生态破坏恢复保证金制度。
4.加强生态环保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参加这次为期*天的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春季培训班,特别是聆听*的开班辅导讲话,感觉站位高远、统揽全局,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非常强,为我们更加深入地开展党史教育,更加全面地贯彻好党的*届*中全会精神,提供了科学的指引和有力的遵循。
总体感触最深的有三点:一是深感必要及时。正值“十四五”开局之年,恰逢奋力夺取首季开门红的关键时刻,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书记进行专题辅导,对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届*中全会精神,实现开好局、起好步非常关键,意义重大。
二是深感受益匪浅。
*书记的专题辅导,兼具思想性和实用性,“四个着力”“五个聚焦”,为我们抓好各项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和具体方法,深有所得。
三是深感受用解渴。
*书记的专题辅导,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干货不少,学思践悟“三个聚焦”“三个深刻把握”,让我们对党的*届*中全会精神有了更为全面、系统、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下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好*书记讲话精神和市委、市zf的各项决策部署,牢记初心担使命、凝心聚力抓环保,用心用力用情建设天蓝地绿水秀、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
一、观大势、我们有信心,一定以精准研判锚定方向
一方面,我们要继往开来观大势。党的*届*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为“十四五”主要目标之一,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产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对我们在新阶段新征程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另一方面,我们要精准判断谋全局。虽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以*为主的重工业结构、以*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我们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从源头治污降碳,把好环境准入关,以马不离鞍、僵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切实守护好*的蓝天绿水青山。
二、明大势、我们有决心,一定以过硬举措开创*生态建设新局面
一是精准发力严格“治”(治理)。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治理始终是第一位的。坚决用好法律,用足政策,扭住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点位,强化源头减排、过程管控,实施排污总量和月度排放控制,强力推进企业超低排放治理,常态化夜查、晨查,严格铁腕执法,敢查敢严、真查真严、常查常严,以铁的担当抓落实、保实效。
二是统筹推进突出“制”(机制)。
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是确保生态保护实效的根本保障。始终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细化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严格责任考核评估追究制度,建立高效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天天算账、天天要账、天天对账。同时,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监督举报、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切实形成强大合力,持续构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是实时监管强化“智”(智慧)。
生态保护重治理,更重防范,持续创新方式,最大限度实现监管智能化、实时化、全覆盖。特别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系统整合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在线质控等监管平台,综合运用环保天眼、雷达走航等手段,时时监控、精准溯源,把污染排放控制在端口、降到最低。
三、借大势,我们有诚心,一定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绿色答卷
一是深化学习提素质。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届*中全会精神做为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带头、干部以上率下,原原本本学,逐条逐段领悟,突出领会好重点和创新点,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抓好“退后十”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
二是党建引领聚合力。
以深入开展党史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强化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从政策、制度、机制上,在用人、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组织力和战斗力,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对各分局巡c,把各级党支部建成环保铁军的“司令部”和“战斗部”。
1 农村环境管理以及监测现状及主要问题
1.1 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很难应对环境污染问题
就目前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现状来看,主要表现出以下两个特点:(1)依托工业发展的现代化农业得到飞速发展,而工业得到优先增长。(2)在空间分布上,居民迅速集中。由于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导致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很大改变,从以往的“自然和谐型”向“自然危害型”转变。原来的农村生态环境良好,而且环境自净能力很强,但现在农村的自然循环被打破,环境的自净能力已经无法自然的消纳生活污染物。
1.2 我国环境管理体系并没有充分重视农村环境污染
目前我国环境管理体系主要是用于防治一些重要点源污染以及城市污染方面,并没有特别重视农村污染。同时,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进程远远超过了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这样的结果主要会导致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在农村环境问题解决方面,缺乏力量,而且适用性相对较低。其次,我国当前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往往存在“自上而下”决策、重复建设、资金分散等问题。
1.3 技术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强烈的质量管理意识
环境监测工作最重要的是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证实性,因此对于环境监测人员的要求相对较高。在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中,如何提高监测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加强监测人员的质量意识,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科学性以及真实性是最核心的工作。员工培训是提高监测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但是目前并没有建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往往都是多个部门临时组织技术培训,这样的员工培训缺乏计划性、针对性以及系统性,培训效果自然不高。而且在培训后,各种质控考核以及质控审核工作并没有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基本上都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
2 农村环境管理与监测的发展分析
2.1 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好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对于人类生存而言,人是最重要的能源之一,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水,水的安全问题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各地区应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科学发展观”理念切实解决好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应该将这一问题纳入到农村发展规划的重要议事日程中。政府以及县委应该将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作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应注意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周边环境,平时应该加强监测和管理水质,结合农村供水方式的不同采用相应的保护措施。应该在全县建立很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形成一个系统的饮用水源监控点保护网络。
2.2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农药与化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农药最常用的方式是直接向土壤或植物表面喷洒,这样就对土壤造成了严重污染, 从而破坏土壤结构和影响土壤肥力针对农村农药和化肥对土壤的污染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措施:首先要科学使用农药,合理规划用药。尽量选用高效、低毒、污染小或无污染的农药,并要把握好施药进行病虫害防治的最佳时机。采用化学防治以外的方法防治病虫害,减少农药、化肥的用量。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可以采用以虫治虫的方法,有效的降低农药使用量。加强农业管理,控制病虫发生发展,避免使用化学农药,及时注意农作物的生长。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特别是针对农药的有机项目监测,包括苯并(а)芘、DDT及其代谢产物与分解产物、六六六等。
2.3 农村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置
村镇地区的特点决定了其污染治理不能沿用城市的污水处理模式。国内外研究机构相继提出了多种处理模式,如:分散污水处理模式,其中主要提倡人工湿地处理技术、土地处理技术、小型污水处理技术、沼气池和沼气净化池处理技术等,其技术特点是以低能耗生物处理和自然处理为基础. 农村垃圾的处理主要采取临时堆放、焚烧、随意倾倒三种方式。农村一般是利用现有的沙坑或者低洼地直接进行倾倒和掩埋。事实上,城市周边农村可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一般进入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倡导“村收集一镇运输一县(市)处理”模式
2.4 实现政府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损害环境责任追究制度
政府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而且应该严格监督、全面落实,而且应该不断强化市场活动监管,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并且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在政府工作中,应该将农村生态保护的重要地位突出出来,明确农村生态保护的目标责任,并且制定关于农村生态保护的有效措施。同时,应该全面落实领导的责任,编制一个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离任时应该严格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其次,应该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如果发现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情况,应该立即找到责任者追究责任,根据损害程度要求赔偿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应该对农业区域以及城乡建设规划进行统筹编制,主要应该解决本地农村生态环境资源问题,始终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土地工程、水利工程以及各种重点工程建设有机结合,综合治理农村环境。
应该根据生态城镇、生态农村建设的要求以及标准明确农业种养殖业、农村土地整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管理目标,而且应该将各种监督资源高效整合,建立一套长效建设监督以及管理机制,将监督管理工作和目标考核工作有机结合,综合整治乡镇企业环境以及局域污染,严格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尽可能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以及制度化。
2.5 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化
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法制化管理是有效避免生态环境破坏,减少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保障。国家应该时刻了解、掌握农村环境监测情况,不断完善、修整关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至于法律监督机关也应该将监督工作常态化,严格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定期组织创建生态文明乡村活动,尽可能把控好政策源头关卡,严防出现生态环境问题,在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应该始终将生态环境效益放在第一位。另外,可以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可以采用低息贷款、财政补贴、公共财政、环境资源税等多种经济调节措施,而且应该在农业工业化发展、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综合采用环境损害责任保护制、抵押返还制、排污权交易制、排污许可制等多种制度控制生态环境破坏现象,最大限度的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然而,由于认识不够,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往往被忽视,由此造成了农村环境保护的盲点,这就使农村的环境问题更加突出、更加严重。加强农村环垅保护迫在眉捷。为此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机构与体系建设、提倡科学种植、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1加强我县农村环境保护的迫切性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衣、食、住行、行等都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农村落后的环保意识、滞后的环保设施较宽的污染面源,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日益加剧,比如食品袋、一次性纸杯、农膜、果袋以及果库的大量建设(液氨制冷)等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迫在眉捷。
1.1农用化学物质污染。一方面,农业生产中尿素和碳氨过量使用。使水体氨氮含量增加,富营养化严重,另一方面,土地对化肥的依赖越来越大,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大量使用农药、化肥也对植物、土壤的残留影响很大,尤其是剧毒农药和生产激素不但破坏了农产品品质,使农产品残留问题突出,而且在大气、土壤、水体间残留短期内难以消减,对人畜健康有潜在的危胁。
1.2生活垃圾污染。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塑料、玻璃、废旧电池、快餐盒等不可降解物正大举“入侵”农村,污染农村环境。伴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是生活垃圾的“飞速壮大”。据测算。我县16.4万农村人口,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2993万吨、生活污水约18万吨,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周围环境中,严重污染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部分村庄没有垃圾存放点,垃圾随意倾倒现象较为普遍。“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畜禽乱跑、露天厕所乱建”仍是许多村庄的真实写照。对农村垃圾的处理,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1.3落后的能源利用方式。在我县有些农村,能源利用主要依然是薪材和煤炭,液化气、沼气、电气等清洁能源利用率不高。这样既浪费木材,破坏植被,也很容易引起呼吸道疾病,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同时,随意焚烧秸秆、稻草等农作物现象屡禁不止,“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很好的农作物资源就这样付之一炬,丝毫没有充分利用,相反却污染环境,造成事故。
1.4液氨制冷果库的使用。我县是苹果产业大县,目前有几十个果皮存放库,均使用液氮原理进行制冷,然而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果库的安全审查、审批、验收等多数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核,更没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随意建设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1.5乡村饮用水源面临威胁。近年来,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经省政府审批划定保护,水源污染隐患被降至最低,但乡镇驻地及村落集中饮水未列入各级政府保护范围,这些饮用水点多采取水井取水和地面径流取水办法,沟岔的垃圾、畜禽粪尿、生产扬尘、动物尸体、挖沙洗衣、药具清洗及被污染土壤的冲刷,均对用水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2加强我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的健康、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最终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农民,更是全社会所有成员,结合我县实际,可采取以下措施与对策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2.1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生活污染。农村环境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要把提高群众环境意识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和主要内容,通过印制小册子、宣传画、文艺创作、环保书籍、环保课堂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办法,广泛深入的宣传,从治理城乡、家居环境脏、乱、差入手,通过组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和活动,破除陈旧的生产生活陋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农村环境安全是关系到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奔小康的大事。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积极创建生态示范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组)和绿色学校,促使生活垃圾的节约化、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走经济、社会、生态并重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创造“村容整洁”的新农村。
2.2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在促进农村经济新一轮增长中,必须加大乡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同时,加大对种养植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化肥、农药、农膜等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乡镇政府要履行起辖区环境负总则的责任,对于临近水源、水体的生产区要开展植被绿化、划线定标等治理,对于开山、采石等开采性项目要远离取水点和生态脆弱区;畜禽养殖必须科学处理粪尿。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生态执法,对影响村民用水、粪尿乱排、破坏植被等严重违法行为,要责令整改,从重处罚。
2.3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把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而又紧迫的课题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位置来抓。要在环境保护上消除城乡差距。为此,要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和城市环保同等重要的地位,纳入我县环保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科学施肥和施药技术。
2.4科学施肥,控制化学物质污染。推广科学合理的施肥方法,减少化肥损失和污染,提倡科学搭配、合理施肥,改变过去将化肥抛洒在土表,养分释放过快,损失较多的落后习惯。推广测土施肥,根据土壤的特性、降水、灌溉、气温和光照以及农作物的需肥规律,因土、因作物适时、适量施肥。传授配方施肥技术,把氮肥、磷肥、钾肥、微肥配合使用,加强有机肥与化肥的结合使用,推广叶面肥、液体肥,开发各种专用肥和地域专用肥。对作物病虫害的防治要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有生物综合防治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