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科学哲学问题研究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深入原著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精神实质
近20年来,我国哲学研究的可喜进展之一,是认真解读原著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因此,向原著提问和通过原著提问理应作为马克思哲学研究取得进展的基本路径,也因此提出了“如何解读马克思文本"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当代有一些争论。其焦点大致可归结为三个问题。
第一,应该不应该在解读马克思文本时保持价值中立?不戴意识形态眼镜来研究马克思在当代学界已经成为一种很时髦的观点。我个人不同意这种看法。一方面,在现实中,除非把自己封闭起来,否则所谓保持价值中立是极为困难的。另一方面,价值中立及其认识论上的旁观者立场本身就已经被20世纪的学术进展证明是非法的。只要注意到相关理论的进展,我们便能够认识到所谓价值中立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更重要的是,借科学的名义提出的非意识形态性质的学术要求,在一种貌似公允的立场上把马克思固定在19世纪的语境中,把贬抑于与资产阶级科学没有差异的中立的学说,在任何时候对马克思哲学来说都是一种危险的做法。
第二,能否把文本研究作为马克思哲学研究的中心视角?文本研究当然具有基础性地位,这种地位不仅使任何人物和思潮的研究都不能回避,而且在历史认识上,它实际承载着史的意义。这应该成为学界的常识。今天在马克思研究中重新强调这一点是针对过去研究的不足,而不是把它抬高到教条的地位。所以,我认为,无论是广义的文本解释学,还是狭义的文本考证学,在当代学术中都可以有其独特的地位,但哪一种都不能替代问题研究,更不能以此来否定其他哲学的创新成果。
第三,在文本解释时如何处理“史"与“论"的关系?这一点在当前学界争论较大,不仅哲学,而且历史研究等领域也都存在着这个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哲学具有特殊性,不能简单地以史论二分来描述文本及其解释结果。这是因为,一方面哲学诠释学已经合理地指出,任何一种能够成立的解释必然是读者与作者视域的历史性融合,换句话说,文本不是具有凝固意义的“史";另一方面,除了哲学等少数思潮外,几乎全部哲学之“论"同时都是“史"的凝结和创造性再现,但这个史不是文本,而是贯穿于不同文本中的问题。因此,在比喻的意义上通过强调史论关系来提倡读原著是重要的,但刻意制造“史"与“论"的对立,并且把某一端抬高到绝对标准的地位恐怕是难以成立的。特别是,以读马克思本人著作与其他著作的多少比例来衡量学术水平,这是一种极为可笑的做法。
转换思维方式,提高研究主体的提问水平和理论意识
围绕文本解读的争论事实上超出了对待文本的理论态度,而是提出了整体思维方式的转换问题。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与整个人类的理论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理论进步可能使得我们能够领悟在马克思哲学中没有被充分重视的有价值的成果。例如,在今天,由于全球化成为重要问题,故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再次成为人们注意的焦点。这表明,关于马克思哲学的当代价值的追问,受到条件和理论家们提问水平的直接,也就是说,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建构需要研究主体自觉地转换思维方式,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理论意识。
20世纪传播和史的经验和教训是值得认真的。虽然诸多失误并不应该由理论来承担,但是理论本身却不能不反思自身。由于这些工作涉及历史,我们在这里不好展开。仅以卢卡奇的例子,以强调这种反思本身应该直接指向理论认知的方法。当他以《历史与阶级意识》实际开创了西方之异端道路时,必须承认,他是真诚地希望从“人"、“主体性"角度来拯救第二国际重要失误的。但沿着这一路径走下去恰恰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怪圈,后来的阿多诺曾悲怆地指出了这一点。当然,阿多诺指出这一点并非因为他比卢卡奇多读了几本马克思的书。而卢卡奇本人在自己理论发展过程中,在其后期《关于存在的本体论》中,向马克思立场和观点的接近,也不是因为自己在后期接触到的马克思的著作比早期多,而是较为自觉地清算了自己的主体性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作为德国哲学思维方式的意识哲学)。同样,我们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如果以为自己读了一些马克思的书就够了,那才是幼稚的。我国哲学研究事实上长期忽视了一个基础性问题,即评估西方学者解读马克思的成果绝不是拿这些学者的判断与马克思的原文逐字逐句对照,而是自己在对马克思的理解上必须高于他们。只要研究者缺乏对自身理论方法论的自觉关注,就会面临一些基本的难题,就会产生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
事实上,在当前马克思中,从体系取向到取向、从宏观到微观、从一元形象向多元形象等等这些转换也都十分重要。在今天,围绕马克思哲学的当代解释产生了诸种不同的模式,也形成了对解读的不同理解,这些都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马克思哲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而在进一步的研究过程中,通过理论家们对自身思维方式的自觉审理,提高马克思哲学研究的实际水平,马克思哲学的创新或与时俱进便会获得更加生动的局面。
关注重大主题,寻求马克思哲学新的生长点
马克思哲学与旧哲学有着本质差别,它的旨趣不在纯粹的思维驰骋,它的全部落点是生活和。因此,文本研究和提问水平是基础性的工作,而最直接、最迫切的是在重大时代主题上的发言,这也是弘扬哲学精神和实现它的历史使命的基本手段。就这一点而言,它仍然包括两个基本层面:基本理论建设和对现实重大事件的参与。在基本理论层面上,我们需要构建新的学术平台,这个平台应该以当代生活实际展开的逻辑为底蕴,同时又必须站在整个20世纪思想的高点上面向世界历史发展,从而为穿透当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提供一个思维构架。而参与层面,虽然在当代学术建制和社会分工的意义上,学者或知识分子应该有自己的独特身份和作用,但是必须以关注人生切要、社会生活具体环境变迁为基本取向,因此需要对各类问题保持自身的敏感性和参与热情。
[关键词]教学哲学性质主题思维方式
教学论,通常称为一般教学论或教学原理,说到底,即教学哲学。教学论对教学的普遍问题和一般规律的关注,实际上反映了一种形而上学的冲动和追求。教学论所讨论的本质问题、认识问题、实践问题、交往问题和主客体关系问题等,实际上来自哲学,是哲学问题。但是,长期以来,教学理论界对“什么是教学哲学”、“教学哲学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是教学哲学的思考”等问题,缺乏自觉的思考。我们认为,对教学哲学的这三个基本问题的思考,有助于确立教学哲学的认识边界,找到教学哲学发展的方向。
一、教学哲学的性质:科学的科学----反思与批判
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是哲学的首要问题,它涉及到哲学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关系到哲学生存的合理性。随着哲学和科学的高度分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就显得尤为迫切。以致有人把它称为“二十世纪哲学的第一问题,而且将继续是第一问题”。
近年来,哲学界在反思“哲学是什么”的认识时,发现以往对哲学性质的认识存在着一种知识论的立场。翻所谓哲学的知识论立场,就是在与科学的对比中去理解、解释和规范哲学。具体地说,就是把哲学作为一种知识,作为“对自然知识、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把哲学作为“唯一科学的世界观”。与科学知识相比较,哲学知识的获得,主要通过对科学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知识具有最高的概括性(最大的普遍性)和最高的解释性(最大的普适性)。之所以会有这种对哲学知识化或科学化的理解,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哲学与科学有一个从统一到分化的过程,在二者未分化时,哲学实际上承担了科学研究的任务;二是受到了近代实证科学成功的诱惑,以及把哲学绝对真理化、教条化和意识形态化的需要。这种对哲学知识化或科学化的理解存在的问题是:(1)不符合哲学与科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因为,“如果说哲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概括和总结,那么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出现之前就不应该有哲学,可是谁都知道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是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的”。(2)抹杀了哲学与科学的根本区别,使哲学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如果把哲学与科学的区别定位在研究对象的不同,即哲学解决整体的、一般的问题,科学解决局部的、个别的问题,那么,我们可以发现,随着科学的发展,整体的问题也可以通过科学的方式来解决,原来很多属于哲学研究的问题,如心理学、社会学都成了科学研究的对象。如果沿着哲学的知识化或科学化立场走下去,哲学必将失去精神家园。(3)颠倒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使哲学失去了对科学的反思批判功能。强调哲学对科学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必然使科学知识成为哲学的前提,哲学成为对科学知识合理性进行论证、辩护的注脚,哲学失去了对现存世界进行批判和改造-的任务。(4)限制了哲学研究的范围。随着实证科学的发展,哲学的地盘主要集中在形式逻辑和辩证法,认识论也就成了哲学的中心或唯一问题。
哲学工作者们认为,要走出对哲学知识化或科学化理解的批判,实现哲学自身的发展,需要重新理解哲学,突出哲学的反思、批判性。把哲学理解为对包括“科学”在内的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的批判性反思和理想性引导。即哲学不是知识,而是对知识的反思。哲学研究的目的,不是获得确定无疑的结论,而是对确定无疑的结论进行质疑或批判。
从对教学哲学的性质和功能的认识来看,尽管对这一问题还缺乏讨论和自觉,但是,基于众多的教学论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发现,教学论对教学哲学性质和功能的认识,更多的停留在知识论立场,没有区分教学哲学和教学科学。具体表现在,我们是在教学科学的知识体系中理解教学哲学。如,我们把教学论的任务定位在研究教学的普遍问题和一般规律,把教学论的发展理解为不断追求教学论的科学化的过程。与一般教学论相比较,教学哲学研究更一般的规律,教学哲学知识更具有概括性。
在教学论停留在日常经验和工作总结水平,沦为教学政策的注脚的情况下,强调教学论学科的科学性、理论性,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对教学哲学性质功能的知识论定位和对教学哲学与教学科学不加区分,也会造成二者性质功能的错位。本来是教学科学思考,需用观察、调查、实验等经验实证的科学方法来解决的问题,如有效教学的规律,我们却做了抽象的哲学思考,用本质、本质的联系、外部联系、内部联系、矛盾分析等概念范畴和哲学的玄思,代替了具体的教学规律的实证考察。结果,我们苦苦追求教学规律不能得,以致教学论内外部对教学论知识的可靠性产生了怀疑。而西方的教学论研究却在过程--成果范式下,通过课堂教学观察与实验研究,产生了丰富的教学论研究成果,成了教学政策和教师培训的依据。本来是教学哲学问题,需要立足哲学的反思和批判来寻求新的理解,我们却做了科学思考,企图寻找标准答案。譬如对教学本质的思考,我们不是立足对教学观和教学研究范式的反思和超越,而是寻求对教学的终极解释。又譬如,对教学中主客关系的研究,我们不是把它作为哲学问题,去反思教学过程中的教与学的关系,而是企图对教学关系作出一种新的性质判断,去描述教学关系的规律。等等。
转贴于 而教学哲学和教学科学性质功能错位的结果,最终又使教学哲学和教学科学都得不到发展。因为,如果把教学哲学定位在对教学科学的认识成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忽视教学哲学对教学科学的反思和批判,教学哲学成为对教学科学认识成果辩护的工具,不仅教学科学的认识成果将难以突破,而且教学哲学也会因此失去了概括总结的素材。
显然,教学哲学的发展,有赖于我们重新理解教学哲学的性质,把教学哲学理解为对教学存在、教学发展以及教学科学认识成果的反思,而不是揭示教学活动整体的图景或最根本的规律。
二、教学哲学的主题:教学认识论----学生生存发展论
哲学要解决什么问题,决定了哲学的内容和具体理论形态。因而,哲学的发展也取决于哲学研究主题的转变。
从中国哲学发展的历史来看,近50年中国哲学研究的主题,经历了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到价值论,生存发展哲学的转变。20世纪80年代,认识论问题一度成为哲学的热点问题,并且对教学哲学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到了20世纪90年代,认识论研究进入沉寂状态,认识论问题受到了哲学工作者的冷落。有的哲学工作者在进行认识论研究选题的文献分析时发现,自进入90年代以来,刊物上就几乎没有发表这方面的参考文献。有人统计了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卷2003年全年和2004年前8个月约600篇文章,发现关于认识论的仅有3篇。那么,80年代为什么会出现认识论热?90年代为什么又会出现认识论研究的沉寂?哲学工作者们认为,这并不是出于理论自身话语翻新的需要,其实质,在于社会历史实践在广度与深度上的拓展,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们认识的视野的拓展。80年代,伴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有关认识的可能性和可靠性的认识论研究,成为哲学研究的热点。90年代,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社会发展问题和人的发展问题更加突出,有关人和社会生存发展的问题,就成了哲学关注的焦点。那么,哲学研究主题转换后,哲学认识论的前途命运如何?一种观点认为,哲学认识论问题已经消亡。传统哲学认识论关注的,是认识的来源和发生问题。实际上,是对认识的心理现象和心理过程的描述,而不是对“意义”的认识论分析。因此,应当把它作为心理学而归入经验科学。另一种观点认为,哲学研究主题的转换,并不意味着原来的主题不存在了,哲学认识论应该发展或重建。哲学认识论的重建论,又可以分为几种具体观点:(1)主张哲学认识论从传统认识论走向现代知识论。这种观点认为,古代和近代的认识理论,主要从发生学意义上研究有关认识的“起源、范围及其客观有效性”问题,通常称为“认识论”。在当代知识理论中,它的研究内容从有关认识的发生学的研究,转变为有关知识本身之所以为真的条件的研究,特别是有关知识的确证问题的研究。称之为“知识论”。(2)主张哲学认识论从抽象认识论走向具体认识论。如有的主张,认识论研究必须结合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网络化的普遍应用带来的认识和实践的新特点。必须研究知识创新这一范畴,探讨知识创新提出的认识论问题。对“知识就是力量”的命题作出认识论诠释;探讨知识在创新活动中的作用及其机制;揭示创新实践与知识进化的相互促进关系;基于知识创新来揭示人的认识与实践能力的最大可能性。有的主张,关注知识社会学对传统认识论的冲击,研究认识的社会性或社会意识形态对认识的影响,并且建构社会认识论的哲学理论体系。(3)主张哲学认识论研究,应该和哲学本体论、价值论研究结合起来。这种观点认为,以往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研究是脱节的。其中,本体论研究,主要是知识论的本体论,目的在于为世界寻求终极的解释和统一的知识,不关注人的生存发展问题。认识论是在辩证唯物主义框架中进行,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抽象的认识关系,也脱离了人的生存发展的本体论问题。因此,这种观点主张,哲学的发展,应立足人的生存发展,以实践论为基础,实现世界观、认识论、历史观和价值论的统一。
对于教学哲学研究的主题而言,20世纪80年代,为了反映教学改革中加强知识基础、重视能力培养的要求,受哲学认识论研究的影响,一些教学论工作者构建了教学认识论体系,系统地探讨了教学认识的主体、客体、领导、认识方式、检验标准等问题,受到了教学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教学认识论开始受到教学理论界的批判,有的主张突出教学过程中人的因素,把教学活动作为生命活动;有的主张拓展教学论的哲学基础,把实践唯物主义研究与认识论研究有机统一起来;旧有的主张重新理解、定位教学认识论,认为真正的教学认识论,是以哲学认识论为一般指导,以教学认识为研究客体的哲学认识论----与教学本体论、教学价值论并列意义上的教学认识论。
对教学哲学主题的讨论或争鸣,反映了教学哲学自身超越、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我们发现和找到新的教学哲学问题。我们认为,这些讨论或争鸣,尚需进一步结合问题的性质,充分反映哲学界对认识论问题的新看法和考虑到教学改革实践的需要来进行。
从教学哲学讨论的问题的性质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教学认识论还是教学交往论,都是在教学本质范畴中进行的。而本质范畴,是哲学本体论、存在论或世界观范畴。因此,教学认识论或教学交往论,实际上都是教学本体论;认识或交往的教学本质观背后,都有一种本体论预设。但是,有关认识或交往教学本质观的倡导者,大多没有意识到其所探讨的是教学本体问题,并对其本体论预设作出自觉的反思。分析有关教学本质的争论,我们可以发现,多数研究者所理解的教学本质,实指教学的根本特征、起源或存在的根据。其目的,在于对教学存在的丰富性、多样性作出最深层次的统一解释。这实际上是一种知识论的世界观或本体论。
根据哲学界对认识论哲学的批判来看,当前教学哲学的研究,未能很好地把教学认识论和学生的生存发展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过去我们一直强调,教学论有两大哲学基础----全面发展学说和教学认识论。对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强调它们是有内在联系的,是统一的。但是,具体的联系是什么,我们一直缺乏深入的考察。而从当代社会实践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需要来看,人的生存发展问题越来越来突出。教育哲学研究已把关注学生的发展,特别是学生的主体性发展,作为教育的根本价值取向。培养学生主体性发展的教育实验,已得到广大的教学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的认同。这就迫切需要教学哲学把教学认识论和关注学生生存发展的教学本体论研究结合起来。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教学哲学主题的转换,可以从以下方面人手:(1)澄清教学哲学问题的性质,区分哲学问题和科学问题。如教学的起源、发生问题,可以通过教学史的分析和教学社会学的分析来回答。教学认识的机制和各种教学认识方式的利弊问题,可以通过具体的教学实验来回答。教学哲学的研究,则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教学中的认识关系、价值关系进行反思和批判上。(2)把教学认识论的研究和学生生存发展的教学本体论研究结合起来,解决好教学认识与学生生存发展的统一问题。
立足学生生存发展的教学本体论与认识论思考,将会带来的教学哲学研究的新课题:(1)立足学生的本质,反思教学中的各种人性假设;(2)立足学生的发展,反思教学中的价值取向,关注当代学生在生活世界中面临的身心发展的价值冲突,帮助学生进行价值取舍;(3)立足学生发展的方式,反思教学中的价值、伦理和认识关系,关注当代学生的生存或生活环境的具体状况、异化的表现和学生自由全面发展的新途径。
三、教学哲学的思维方式:本质主义思维----现实关系思维
现代哲学的发展,表现在哲学思维方式上,就是从实体思维、本质主义思维向现实关系思维的转变。
所谓实体思维或本质主义思维,其基本信仰和思维路径在于:把世界分为本质界和现象界;人们日常感知到的是经验现象界,它是不可靠的;认识的目的在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本质是一种不变的超时空的实体(或归之于物质本原或归之于精神本原);实体与属性相对,找到了实体就找到了事物的属性、功能和特征;本质认识的结果,具有终极解释作用,是一切认识和行动的基础。
现代哲学在对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批判中,进行了哲学思维方式的现代转型。现代哲学对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批判集中在:第一,本质信仰的不可靠性。现代哲学认为,在现象背后没有一种永恒不变的实体本质,离开了存在的现象就无法把握本质。对本质的追求,实际上是一种“中心”思维和霸权意识的体现。第二,世界的属人性。现代哲学认为,世界不是脱离人的价值意义的客观实在。脱离人的价值意义去追求永恒不变的本质,是无意义的。
不同于实体思维或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现代哲学主张,哲学向现实生活回归,把哲学的关注点从对世界的统一性和知识的统一性的关注,转向对人的现实生活的关注。立足人的存在发展,现代哲学践行现实关系思维。与本质主义思维相对,这种现实关系思维具有如下特点:第一,从实体思维走向关系思维。现代哲学认为,哲学的任务不是去关注世界的本原,而是关注人与世界的关系。要关注人与世界的关系,就需要从人的活动、人的实践,去揭示人与世界发生关系的事实与价值形态。第二,从还原思维走向生成思维。从人的现实生活、实践来把握人的本质、存在与发展,不是把人的本质还原为来自主体和客体的某种抽象的规定性,如理性、感性、生物本能等。而是从人的实践生活的社会历史性来揭示人的本质的动态生成性、多样性和开放性。使人从自在的存在,走向自为的存在;从某种社会规定性意义上的人,成为自由自觉、全面发展的人。第三,从抽象思维走向现实思维。哲学思维的路径不是寻找逻辑起点,建立僵化的体系,而是面向人的生活世界和实践,考察当今社会生活和实践发生了什么变化?提出了什么问题?哲学应以什么方式来回答时代提出的问题?
从教学哲学的思维方式来看,本质主义思维对中国的教学哲学研究起到了重要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教学活动本质的研究,已成为教学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至今余绪未绝。在教学本质的争鸣中,与本质主义思维方式一致,众多的研究者相信,教学存在一种使其特立独行于世的所谓本质的东西;多数研究者赞同,教学存在惟一的本质;不同的研究者,从教学内部的矛盾或教学与外部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来探寻教学的本质,或归之于特殊认识,或归之于实践、交往等;教学本质的争论,围绕何种本质是唯一正确的本质来展开;评价教学本质认识的标准,是主观符合客观,看哪一种本质观最符合教学的本性、有最大的解释力。
本质主义思维为中国教学哲学研究带来了新的话语,促进了教学哲学的繁荣,但是,也带来了不良后果。主要在于:第一,陷入抽象概念之争,忽视了教学哲学要解决的问题。在教学哲学的思考中,人们为教学本质是认识还是交往、认识中有没有交往争论不休,而对哲学认识交往范畴要解决什么教学问题却置之不理。事实上,哲学认识范畴的引入,主要解决的是教学过程中学生与书本世界的关系问题;而哲学交往范畴的引入,主要是解决教学过程中的社会关系的异化和合理性问题。由于问题不明确,结果,本不应该发生争论的问题,却争得不可开交。第二,走向霸权和封闭。众多的教学本质的思考者,都企图寻找教学活动的终极存在,获得唯一的、绝对的解释力。结果,使教学论工作者依据各自的逻辑起点来构建范畴体系,缺乏真正的交流,最终使教学哲学走向封闭和不发展。第三,走向抽象和脱离现实。教学哲学在逻辑起点、范畴体系的不断转换中,体会到理论的繁荣;而脱离现实的理论思辨,却使得教学哲学对教学现实的反思批判能力越来越弱。
【关键词】 海洋科学 科学解释 哲学问题
海洋科学哲学是从哲学视域揭示和阐发海洋科学发展普遍规律的理论体系。海洋科学哲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依据:海洋环境危机和人类视野转向是其产生的现实动因,海洋科学实践、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与哲学的藕合是其诞生的基础条件,研究范式的明朗化是其产生的基本标志。随着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海洋科学更表现为一种显性的社会哲学形态。
1 海洋科学的科学解释
海洋科学哲学连接海洋科学和哲学的两端,是架设在海洋科学和哲学之间的桥梁。“大多数人以为,哲学家们思考那些非常普遍、非常深刻的问题,其中的核心问题是人与宇宙的关系问题。”基于这一视角,海洋科学哲学应该是对整个海洋科学事业在整个生活模式中地位的一种讨论。即深入思考从事海洋科学的意义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探讨,一是对海洋科学的整体性进行理论反思,从而形成海洋科学哲学的基础理论;二是对各类的海洋科学进行反思,形成海洋生物哲学、海洋化学哲学、海洋地质哲学等等。海洋科学解释始于具体的海洋科学问题,而问题的提出和解答无法脱离特定的海洋科学理论和知识背景,随着海洋科学解释过程的展开,问题、背景要素与主体及其意向性要素相结合,使得原初的语境结构不断在新内容的补充下得以扩张、整合和更新,海洋科学解释的意义及其价值就是在由这四种主要元素决定的特殊解释标准与其语境结构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和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科学解释呈现出鲜明的语境开放性、系统性和横断性特征。正是从语境结构和要素的综合作用中才产生出解释规则、过程、标准及其模型的多样性、多重性和多元化。语境论思想能够进一步增进科学解释理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导向一种更广义的科学理论与方法论的多元观念,从而包容各种不同科学解释思想内在的统一性和共同的价值。
海洋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解释海洋相关问题,如“海洋为什么是蓝色的?”、“海底生物为什么会存在?”、“海洋盆地是如何产生的?”、“阳光穿透海洋的能力怎样?”、“海洋颜色变化是由什么引起的?”等海洋问题。然而解释经验现象也并不只是海洋科学理论的目的,许多通常被当作非科学的知识,如神话、巫术、宗教等也能提供解释。在较远古的年代,人类常常采用这样的解释来解释自然现象,甚至到目前也未完全消失。与其它非海洋科学解释相比,海洋科学解释有不同,这种不同首先是由海洋科学理论与非科学知识之间的不同而带来的。在一个解释中,如果解释的前提不是科学的,它包含如“神”、“活力”、“道”等一些没有经验内容或难以为经验所检验的概念所组成的知识,那它显然就不会是海洋科学解释。通常把存在于各种海洋科学解释中的一般特性称为解释形式,海洋科学解释形式可能有多种,最典型的海洋科学解释形式是演演绎解释,亨普尔曾认为只有符合这种形式的解释才是科学解释。
演绎解释过程的陈述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解释陈述;另一部分是被解释陈述。如“海水是咸的”、“木块浮于水”等就是被解释陈述。而解释陈述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一个或多个普遍性的规律或科学理论组成,它们通常由一些全称陈述表达,如“浮力定律”、“如果固体不溶于液体,那么固体会浮于比它密度大的液体之上”等就是如此。在演绎解释形式中,起核心作用的是那些具有普遍性的解释陈述。在科学解释中,这些普遍性的解释陈述通常就是科学理论。根据这种解释形式,如果不涉及一个普遍性的理论,就不能做出一个科学解释,反过来,如果要科学地解释经验现象,那么最重要的就是要获得一个或一些普遍性的科学理论。一般来说,在科学探索过程中,获得科学理论是最关键的,科学的演绎解释形式再一次表明了这一点,它反过来也说明这种解释形式适应通常的科学观念。总体来看,演绎解释是一种典型的解释形式,它反映了科学或科学研究的某些一般特性。
2 海洋科学哲学主要问题
海洋科学哲学主要问题有两方面来规范:一是海洋科学哲学作为一门哲学学科,受到哲学基本问题域的限定;同时海洋科学哲学是对海洋科学这一特定领域、特定学科的哲学反思,它的主要问题大多是各个科学哲学家研究最多、激烈争论的问题,也是来源海洋科学理论和海洋科学实践中最普遍的问题。简括之,主要是:海洋科学发现的模式、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海洋科学理论的评价、海洋科学与非海洋科学分界等等。
(1)海洋科学发现的模式。海洋科学发现发端于海洋问题,海洋问题是海洋科学家对新的观察或实验与旧海洋理论之间矛盾的觉察。假说是海洋科学家从经验资料逆推出来以尽可能解释其拥有的全部资料,通过类比和本体论,某些想法表达出来。如发展为似然的、结构完整的假说。假说通过演绎接受检验,然后被修改,精练、改进和完善,然后再接受检验,在获得更多的阳性证据的归纳支持后,它发展为海洋科学的定律或海洋理论,这就成为海洋科学家完成了一项海洋科学的发现。
海洋科学发现是海洋科学的心搏,没有海洋科学发现,就没有海洋科学的生命。把海洋科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并且是海洋科学的反思和自我意识的海洋科学哲学,理应更加重视海洋科学发现的方法论和认识论的研究。海洋科学之星对海洋科学发现的探索,就是寻求海洋科学发现活动规律。这一规律性即为海洋科学发现模式。
(2)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是海洋科学哲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在西方科学哲学史上先后出现了众多的科学发展模式理论,如逻辑实证主义的“线性累积模式”,波普尔的“不断革命说”,库恩的“范式变革模式”,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劳丹的“合理性的网状模式”以及费耶阿本德的“怎么都行”的“无政府主义模式”理论,等等。随着时空背景条件的变化,以上科学发展模式理论对科学发展规律的解释就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什么是21世纪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海洋科学发展模式是关于海洋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及其内在机理的完整描述。一个好的海洋科学发展模式不仅能够对海洋科学发展规律作出深刻说明,而且能够合理解释海洋科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夏佩尔:“科学的发展不仅在于改变对自然的基本观点,而且在于改变对科学的描述语言;改变有关被这样的描述和分类的自然的问题本身;改变衡量这些问题的真实性和重要性的标准;改变探讨这些问题的方法;改变衡量这些问题的合适的解答(解释)的标准以及衡量什么是这些问题的可以接受的解答、包括什么是证明或否定所提出答案的证据的标准;甚至改变对科学目标的看法。”2可见夏佩尔坚持了客观主义、理性主义和进步主义,既避免了相对主义,同时坚定地反对了绝对主义。
海洋“科学---价值”模式,从根本上说是指衡量海洋科学是否进步的标准,在于海洋科学是否朝着对人类的终极关怀的方向发展。具体地说,就是海洋科学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其全部价值的相互协调和全面增值,且不产生负面影响。3这种海洋“科学---价值”模式主张从海洋科学进步的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相统一的角度阐明海洋科学及其价值的创造,关注海洋科学知识创新与人文价值的关系方面,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这一模式提供的评价海洋科学进步的标准显得过于苛刻,因为人们很难将人类的价值目标从各种现实的具体的实践目标中抽取出来作为海洋科学进步与海洋发展的标准。时至今日,海洋科学发展问题仍然是海洋科学哲学的哲学议题。
(3)海洋科学理论的评价。在海洋科学史上,对于同一个海洋科学问题往往会有多种不同的解答,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海洋理论。对于这些不同的海洋理论,我们必须作出评判,判定哪一种是我们可以接受的,而评判就得有标准。由此可见,海洋科学理论的评价是因为需要在众多海洋理论中作出合理的选择,从而促进海洋知识的成长及海洋科学的进步。通常海洋科学定义为真的海洋知识,从而在评价海洋科学理论时,把真理标准看成是终极的评价标准。但是海洋科学理论除了真的属性外,还有其他的属性例如价值属性、美学属性。允许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评价海洋科学理论。真理标准虽是评价海洋科学理论的非常重要的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评价海洋科学理论还有价值标准、美学标准。
(4)海洋科学与非海洋科学分界。海洋科学与非海洋科学的分界问题是海洋科学哲学的焦点问题(基本问题)。关于科学与非科学分界问题,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了“确实可靠性”标准:“科学通过其原理的确实可靠性而与意见、迷信区分开来。”这一标准是当时时代的要求,是人类早期历史阶段的真理观,时至今日仍然为人们广泛接受。在科学哲学史上科学分界标准经历了从确定到模糊、从绝对到相对、从单一到多元、从简单到复杂的历史媲变过程;随着海洋科学实践的不断深入及人类海洋科学观的变革而变化。非科学不一定是伪科学,哲学、逻辑、宗教等学科不是科学,但也不是伪科学,海洋科学必须具备可检验性,亦即可从命题中演绎出至少一个可以和观察、实验结果相比较的推断,可检验性一定具有可重复性,不同的划分标准反映了人类对海洋科学现象认识的不同角度,由于海洋科学的不断发展,人类对海洋的认识也在深入,海洋科学的划界也许是一个恒远的议题。
3 海洋科学哲学的海洋文化取向
海洋科学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海洋科学,因而海洋科学文化也是它的研究领域,是人类对海洋科学的一种哲学反思,其反思过程亦即海洋科学文化的产生过程,海洋科学哲学的研究过程:从‘实证原则’‘证伪主义’‘约定主义’‘语言学转向’‘历史主义’‘科学无政府主义’等等,体现了海洋科学哲学文化取向,注重研究方法论的多元化,认为实证主义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倾向于反科学实在论。20世纪西方科学哲学在进行了社会---历史的转向后,又进行了文化转向,海洋文化转向是海洋科学史,海洋科学知识社会学及海洋科学哲学研究的共同取向。从海洋知识论到海洋文化论,是海洋科学哲学文化取向的转变。传统角度上的海洋科学哲学在本质上是一种海洋知识论哲学,它将海洋科学看作是一种海洋知识体系,井将所有的海洋学术研究归结为“海洋科学知识’,海洋文化论哲学将海洋科学看作为一种海洋文化,注重的是创造海洋科学文化的人,将海洋人才看作是海洋科学文化之根。为此,从海洋知识论转向海洋文化论将成为海洋科学哲学范式的重要转型,进而生成一种新的海洋科学哲学范式,即海洋科学文化哲学。海洋科学文化哲学的着眼点不再从逻辑出发,为海洋科学去构造一个又一个的逻辑体系,相反,它试图真正把握海洋科学历史和现实的实际过程,探究在历史上究竟有什么样的海洋文化因素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在促使或推进海洋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在现实中又有什么样的海洋文化因素,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在推动着海洋科学的变化和变革。另一方面,海洋科学文化哲学不再仅仅锁定在海洋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逻辑范畴,相反,它更关注整个海洋科学发现和创造过程的人的因素和海洋文化因素,在它那里,整个海洋科学发现和创造的海洋文化过程,不仅涉及认识论和方法论,更重要的还涉及本体论,即洞察力和创造力的人。只有透彻地理解人(创造者)及其所蕴含和展现的全部的人性和文化,才能深刻地把握海洋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精髓才能真正起到海洋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作用。海洋科学文化哲学也是一种新型的海洋文化哲学,肩负着海洋文化哲学的使命。这种使命就是,更加全面而深刻地理解海洋文化,为新时代树立一种新的海洋文化观,从而真正引领海洋文化的进步。事实上,海洋科学文化哲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肩负起这种使命而开辟的。
对海洋科学哲学的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反思的结果是海洋文化哲学的转向,在21世纪海洋文化哲学作为思维方式将成为一种主导的哲学意识形态。从海洋科学哲学到海洋文化哲学实际上就是人类对自身本质认识的发展。对人的本质的全面认识使海洋文化哲学作为新的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超越海洋科学哲学而成为当代海洋哲学观的现实。“对人的精神的理解,必须植根于对人的需要的分析之上”显然,海洋科学哲学的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对情感与意志等精神性因素是无能为力的,而海洋文化哲学对人类精神、情感和意志的特别关注及对海洋科学哲学的批判自然就成为满足人类需要新发展的意识形态,如果把思维方式看成是哲学的本质,那么19世纪、20世纪就是作为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的海洋科学哲学的世纪,而从海洋科学哲学到海洋文化哲学的转向则使得21世纪必然是作为意识形态与思维方式的海洋文化哲学的世纪。海洋科学哲学取向海洋文化要取得迅速发展,关键是不可限制于海洋科学哲学划定的实证方法,同时也不可局限于科学哲学所采取的思辨方法;海洋科学哲学取向海洋文化哲学作为一种拓展海洋科学哲学的研究取向,应该发展出独特的方法与方法论;这是海洋科学哲学取向海洋文化哲学发展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对于医学的哲学反思同医学以及哲学的历史一样古老,诸多哲学家和医师都对此有着独到的见解。20世纪中叶,美国的医学人文运动方兴未艾,促发了许多学者对医学的哲学探索。当时,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有:马赛尔(Marcel)、梅洛庞蒂(Merleau-Ponty)和斯派克(Spicker)对身体哲学的研究;斯特劳斯(Straus)等对精神病学和心理学的哲学基础的反思;恩格尔哈特(Engelhardt)对健康与疾病观念的关注,以及对医学伦理学的哲学基础的研究;拜谈迪克(Buytendijck)对生理学和人类学的融汇;莱因恩特格(Lain-Entralgo)对医患关系境遇的分析;瓦托夫斯基(Wartofsky)对人类本体论和医疗实践的质询;甄纳(Zaner)在一系列文章中,深入地研究了人类自身的本质属性、人际间的纽带(尤其是在医学语境中)以及“促因”在医学教育中的含义。到了晚近出现了是否存在这样一个领域即医学哲学的争论。如果存在的话,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能将其与科学哲学相区分吗?它与刚刚出现的生命伦理学是什么关系?这些区分会引发什么样的实践后果?佩里格里诺肯定医学哲学的存在,指出医学不是纯技术的科学,他认为置于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医学,是一种人类增进个人和社会福祉的最有力的潜在工具。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医学必须对当下的潮流有所回应,并在其科学的、伦理的和社会的视角下建立起一种新的联合。如果达到这一目的,医学就拥有了世界急需的新人文主义的能力,即,使技术服务于人类的目的。而医学哲学能够成为新的联合的载体。在《医疗实践的哲学基础》一书中,佩里格里诺和托马斯马提出了一种医学哲学观点,即医学的核心在于医患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目的则直指治愈。当然,这不是否定来源于还原论的科学技术能力的重要性。正如佩里格里诺和托马斯马指出的,“如果不能充分的满足技术上胜任的预期,那么,医疗职业行为必将是虚伪和谎言。”技术上的胜任,对于治疗行为而言,只是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胜任本身必须服从于医疗行为的根本目的,即为特定的病人提供正确的和良善的医疗行为”。佩里格里诺的医学哲学直接而清晰地来源于他对这一学科的本质与目的等基本问题的探讨。临床医学这门学科并不是科学、艺术或者手艺,它是一门完整的、实践的学科,植根于不变的医患之间存在的治疗关系这一事实。换句话说,临床医学是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一方是寻求治疗的个体,另一方是承诺运用知识、技艺、经验以及为了病人的利益而进行治疗的个体。那么,这种关系的目的或目标便是为病人提供正确的、善意的治疗措施。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要解决两个问题:除了回答“是否存在,由哪些成分构成”这个基本问题,还要探究其构成的模式。因此,他比较、对比和区分了四种不同的对医学进行哲学探究的模式,即医学和哲学、医学中的哲学、医学的哲学以及医学哲学。第一种关系型式,医学和哲学(PhilosophyandMedicine),医学和哲学仍然是完全独立的学科,每一个学科都从另一个学科的内容或方法中吸取某些东西来阐明自己的事业,例如,精神哲学家利用神经病理学的经验资料提出身—脑—心关系这一概念;或者,医生利用形式逻辑这个工具建立一个诊断或治疗的符号或算法系统。
第二种关系型式,医学中的哲学(PhilosophyinMedicine),哲学家们运用哲学探究的形式工具,如逻辑、形而上学、价值论、伦理学和美学,来考察作为研究对象的医学本身的问题。探究的对象是一组认识论的和非认识论的问题。第三种关系类型,医学的哲学(MedicalPhilosophy),后者与其说是一种哲学类型,还不如说是一种写作风格。充其量它包括对医学的职业状况作了一些富有见识的研究,这些研究纯化了其气质,提高了其志向。但就它最糟的方面而言,医学的哲学就是一些个人的意见、离题的争论、或对逝去的荣华和特权的挽歌。即使在它的全盛时期,医学的哲学也没有对医学作集中的形式考察,以使自己有资格作为哲学而存在。这一类型,以当下的术语来定义的话,是最为含混和松散的,包括任何非正式的对医疗实践的反思。主要是由临床中的医生基于自身临床实践而产生的反思。当然,这一类型的医学哲学是善于思考的医生的临床智慧,对那些尽责的医生而言,这些始终是灵感和实践知识的来源。第四种关系类型,医学哲学(PhilosophyofMedicine),集中对作为医学的医学进行哲学探究。它力求界定“作为医学的”医学的性质,建立医学和医学活动的某种一般理论。在这个标题下,经受医学中的哲学考察的一系列问题,要被综合成为某种自洽的医学理论。在佩里格里诺看来,一门学科或一种活动不论它是科学、法学、政治学、还是医学的哲学,探究这一学科或活动的性质——它的发现事实的程序、它的逻辑和它赖以建立的形而上学预设。把一门学科的逻辑学、美学或伦理学同这门学科分开,可能比把它的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价值论的方面同它分开更为困难。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该学科的哲学都是运用一些方法并从超越该学科本身的观点出发,从该学科外部来考察这门作为探究对象的学科。看来佩里格里诺主张的是一种范围更小更为集中的医学哲学,旨在探求医学本身的哲学化知识。也就是,关于医学是什么和如何将医学同其他专业和学科相区分的知识。在他的视野中,医学哲学就是“对终极性的寻求,通过研究去掌握事物的实在根基,而这种研究本身超越了学科自身的认识范围。”综合上述所做的分析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应当定义为第四种关系类型。也就是说医学哲学是一门可定义的学科,并拥有其独特的俯瞰医学的视角。医学哲学的主题与目的同以科学为基础的医学迥然相异。对于佩里格里诺而言,医学哲学能够拓展我们对临床医学的认识,以及帮助我们如何将其与其他学科相区别。医学哲学通过审视患者疾病的本质和影响、治疗的概念、临床决策的复杂性、医患关系中的道德层面、谬论、人类生命的局限以及更多层面来达到上述目的,从而帮助我们认识到临床医学与哲学之间辩证关系的重要性。佩里格里诺在其学术生涯中一直以此主题为圭臬,从而展开他的整个哲学计划。他的哲学计划有两个主要目的:其一,发展系统的医学哲学;其二,揭示医学的道德基础,即一些能够限定特定的医疗行为中人际关系道德性的不可消减的理论资源。
二、需要什么样的医学伦理学?
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不只是对医学特有的现象进行哲理探究,即不只是医学中的哲学。它力求理解和规定医学现象的概念基础。医学哲学是具有实践后果的不可缺少的事业。我们认为医学是什么促成医学做什么,我们如何塑造医生角色,以及或许最重要的是如何构造医生伦理学。尽管在医学领域的哲学家们已经扩展了我们对于当代医学中的伦理学问题的理解,但很少有人把他们的伦理学论述建立在医学理论的基础之上。随着伦理学问题变得更加困难和对医学应该是什么的理解变得更加歧异,迫切需要形成作为一种活动的医学的某种自洽的理论。一种医学哲学有助于建立解释医学活动的性质的命题库。提出这些命题,对它们进行批判性考察并综合为一种自洽的理论整体,乃是这种医学哲学的任务。无疑,佩里格里诺是在独特的历史背景中提出这种主张的。在谈及二战前美国医学伦理学的情况时,佩里格里诺回忆道:“以我为例,我并不记得什么时候医学伦理学被关注过,除了在学生和住院医师之间的一些非正式讨论以外。天主教的学生对涉及产科实习的一些难题有所关注。在极大程度上,我们要发现怎么做是正确的。对于天主教学生以及非天主教学生来说,堕胎和安乐死都是被谴责的。同样,企业化运营的医学,追求利益的医生所开设的医院也是被谴责的。”二战后,医学伦理学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主要有两个根源:首先是科学进步为医学所带来的非凡的能力扩张;其次是我们时代所特有的社会经济力量和政治权力的融合。第一点促进了生物医学伦理学的发展。第二点则为医学伦理的发展,即医师对病人特有的责任,或者说是作为真正的医师(physicianasphysician)的伦理,提供了契机。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清醒地认识到大多数医学伦理学实际上只是医学道德,表现为一系列的缺乏伦理辩护或论证作为根基的道德规则和断言。没有伦理辩护作为根基,这些道德规则将是无效的,很容易被挑战、否定或者折衷。正是由于充分地认识到了原有的作为医生职业道德规范的医学伦理学的不足,如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规范没有以确凿的伦理学或哲学为基础进行证实,佩里格里诺积极撰写医学伦理方面的著作,探索以医学哲学为基础的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建立在对医学哲学的概念进行历史的回顾与梳理基础之上,佩里格里诺指出,医学事业是具有其自身的合理内核的,这种实在的内核是基于医学中的三种现象而建立的。即:
(1)生病或疾病作为一种存在的因素;
(2)由为陷入疾病困扰的病人提供帮助的医生所做出的允诺或表白;
(3)治疗的行动,即由医生领会到的并做出的技术上正确、道德上为善的并满足病人需要的决定。这三种普遍现象的紧密关系——生病、承诺治疗和治疗本身——为现实世界中医生与病人的相互责任提供了基础。从而,他成为最早认识到医学伦理学必要性的主要人物之一,并宣告了一个时代的来临,即严肃、批判地理性思考医学道德的时代——医学伦理的时代。当对医学伦理学进行深入的、严肃的探究时,历史学的和社会学的批评解构了希波克拉底的道德规范与方式,古代普遍的医生守则也被严重地蚕食了,当下社会需要一种“新的”更加适应时代和道德多元性的伦理规则。于是涌现出大量的将现有的哲学或神学体系运用到医学的情况。这些体系被“应用”,或者说得好听点是被有条理地应用到医学及其实践中。医学的伦理规范没有从医学的本质出发,即将医学视为一种特殊的人类活动,进而审视医学中的实际道德境遇。与这一潮流相左,佩里格里诺不同于其他理论家的是他主张医学伦理学研究应当采取“自下至上”的方法,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方法。他认为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应当是首先审视医学本身,然后再从头建立起一套医学伦理学理论,而不是把一套现成的但可能存在很多争议的一般理论拿来然后应用到医学实践中。医学伦理学要想摆脱这样一种存在道德纷争的研究进路,只有对医学本身进行阐释,对医学实践有一个更清晰的理解,然后再努力寻找医学的道德义务。换言之,医学伦理学应当是医学哲学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地将伦理学理论应用在医学问题中。佩里格里诺一直认为,医学伦理学应当建立在医疗关系的本质上,即医学哲学之上。“我的论点是,并且仍然是,医生所特有的义务是从患病的人和他寻求医治的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本质而来的。作为结果的这一关系有着一定的特征并使由此而来的相互之间的道德责任具有了独特的属性。”鉴于当今社会的异质性和科学医学的普遍化特征,任何一种坚实的医学道德哲学都必须植根于医学的“内在”之中。不能如既往一般,单单从外在的哲学化体系中抽取而来。这种道德哲学应当建立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基础之上:人类疾病的现象;医学知识的独特本质;临床决策的道德特性;对于医学作为一门职业的强调。直到晚近,职业伦理中仍包含了大量的道德断言和阐述,并以此定义医生应当如何行为。这些断言往往是在缺乏清晰的和正式的道德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这些构成了希波克拉底伦理的骨架,并在其后继者中得以延续。大多数情况下,与这些道德论断相符的哲学预设都是来源于外在于医学自身的哲学体系。上个世纪60年代末,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奉行的道德主张出现问题时,作为一门正式学科的医学伦理学才真正出现。这也是首次,这些道德主张受到正式的分析,并作为普遍伦理的特殊情况加以对待。那些长久以来忽略了医学伦理的职业哲学家,开始以初确原则(primafacieprinciples),即行善、自主和无伤来澄清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阐释了次级原则,包括保密、讲真话和信守承诺。这是英美伦理学的分析路径,其主要哲学基础来自于休谟,康德和密尔。佩里格里诺认为这种原则主义的思想进路并不能满足医学伦理学的全部需要,因此美德在他的医学伦理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所关注的是迈向理想目标的进程。佩里格里诺颇为认同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观,尽管大多数情况下,他认为美德是一个具有多个方面的“概念”,而并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他采用了美德即“具有良好行为的习惯”这一定义,但反对亚里士多德将美德视作极端的平均。他将美德定义为:“美德是一种品格特性,是一种内在倾向,习惯性地追求道德的完美,生活中遵守道德规范,并且在高贵的思想和公正的行为之间追求一种平衡。”事实上,在佩里格里诺看来,医学对于道德行为需要一套更高的标准,而选择这一个行业的人就应当追求美德,并构成一个新的道德共同体。
三、生命伦理学走向何处?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是由生物学(biology)和伦理学(ethics)这两个词合成而来的新词。其中的一个术语,“伦理学”,传统上被视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然而今天,许多自称为生命伦理学家的人却不认为他们的工作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他们中许多人认为哲学不足以涵盖道德生活的复杂性,更有甚者将哲学视为一种障碍。他们认为哲学的伦理学过于理论化、抽象并且对语境的、实践的和复杂的道德选择行为不够敏感。对生命伦理学,他们持有一种更加扩大化的视角,认为它应该包括更广、更多的学科,并假定这些学科可以弥补哲学伦理学的不足。今日之生命伦理学,已经介入到司法与立法的决策、公众的争论、伦理委员会和临床会诊之中。这些形形的大量的“生命伦理学”实践暗示了一种权威性和可信性。新生的“生命伦理学家”这一职业为技术专家提供对“道德困境”的分析与决议,这些“道德困境”包括临床、政策信息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佩里格里诺认为生命伦理学应该是各学科之间交互的。需要考察的问题是:在不丧失伦理学中心学科位置的情况下,哲学怎样和其他学科(比如,文学、法律、历史、神学、语言和语言学),还有以人文为目的的社会科学(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相互发生联系。他说:“我认为生命伦理学意味着广阔范围的质询,但我更意图指出,在这些领域中,哲学有着独特的地位。哲学化的伦理学必须与其他相关学科对话,但它不能也不应该被它们涵盖或取代。”佩里格里诺在其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始终围绕临床境遇展开,他致力于定义临床医学,而非预防医学。他主张临床境遇应当包括:科学知识,医生的推理过程,人际关系,以及针对每一个病人的治疗。这一定义暗含了医生应当做什么,应当知道什么,以及他们如何被教育。他认为临床伦理学中的医疗道德之核心是治疗关系。这是由三种现象——疾病这一事实,作为职业的行为和作为医疗的行为——所定义的。第一种现象将病人置于一种脆弱的依赖地位,并导致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第二种现象意味着对帮助所做出的承诺,第三种现象则包含了做出医疗上合理的治疗决策的行为。因此,临床伦理学关注的核心是作为个体医生和病人所做出的决策。而生命医学伦理则是一个更宽泛的学科,涉及伦理学原则的应用到所有生物医学知识,并将伦理学分析从临床境遇拓展到法律和政策层面。临床伦理学关注的焦点比生命伦理学更为集中:旨在通过明确、分析和解决临床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提高卫生保健的水平。临床伦理希望为病人寻找一个更好更合理的治疗决策和行为并成为医生的工作和医学实践固有的一部分。临床伦理学总是被用于一种非常迫切和紧迫的情况。通常是在急诊室或者情绪纠结的氛围中使用。它需要我们具有扎实的临床语言和临床知识。需要面对和处理医生、病人、家庭、法律、社会习俗和宗教信仰方面价值观的冲突,从而做出临床决策。临床伦理学与治疗的标准有关。在过去家长制的医学形式下,照顾的标准主要是医生为病人做出的技术层面的决策,如今的照顾标准越来越代表了有能力的成年病人的决策,当然这是在医生根据技术方面的考量向他们提供一些建议之后。因此,尽管伦理学的考量一直在发挥着作用,但所强调的重点已经发生了转移。之前,医学的最高伦理学标准是医生的能力和良心,而现在则还要兼顾对患者价值观和自我判断的尊重。显然,佩里格里诺坚持认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并且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与过去不同的是,当代医学常在科学与人文的对立之间震荡。尽管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将人看作科学的客体,但绝不能忘记人还是有思有感的人文主体。因此,医学必须总是权衡事实与价值。如果,医学过于极端,那将变得不可靠,甚至危险。而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恰恰体现了人文学在医学领域中的作用,这种作用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理解当今临床境遇中伦理与价值问题的本质需要;对职业本身考察和批判的需要;以及将这些态度赋予那些有教养的而不仅仅是受过训练的人。人文学是处理伦理学、哲学、历史学、法学与神学中的关涉人类价值的本源性问题,医学科学和技术作为工具不足以应对人类价值与目的问题,人文学才能够教导医生们敏感且有信心地面对无限的人类存在现象。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主张在哲学反思的和各医学人文相关学科对话基础上发展生命伦理学,同时,他指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关注具体临床境遇中具体的那个病人的尊严与价值。对于当今生命伦理学的发展而言,这无疑是中肯的建议和明确的方向。
四、结语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著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二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
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 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3] 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1.社会哲学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进行了市场经济的改革,自此我国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有了较大的转变,对人们的社会活动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目前,我国的经济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过渡期的市场经济新模式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创造了很大的价值,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当今社会的发展中,社会哲学是对其进行服务的理论体系,它对整体社会生活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使命,对解决社会存在的各种深层次的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能够促进经济的和谐发展。
我国对社会哲学的研究主要是因为社会哲学可以对社会问题进行系统的哲学反思,并为社会的发展、变革以及转型提供一定的政策依据。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哲学思想受的社会主义理论较深,最初是通过对苏联哲学论著的翻译而不断认识到社会哲学这一理论。在的社会理论中,主要分析了两个维度的哲学问题,一是历史哲学,一是社会哲学,这两者一个属于唯物史观,一个属于现实历史。历史哲学是对人类发展历史的规律进行的辩证性的分析,而社会哲学是对现实社会的反映。在进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发展的研究时,人们往往比较注重对历史哲学的研究,而忽略了对现实历史的研究[1]。纵观马克思一系列论著中的研究方法,在对社会中的政治、经济以及意识形态进行分析时,无疑是参考当下社会的现实条件以及社会矛盾。只有充分把握的两个哲学维度,能够从现实历史的角度去解读马克思的论著,才能更好地对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社会哲学研究中的主要问题
2.1 社会哲学的学科性质和学科定位
社会各界对于社会哲学的学科性质存在一定的分歧,有学者认为社会哲学即是对社会科学的哲学,它是对社会认识的一种方法论。例如查理德?S?拉纳德在他的著作《社会科学哲学》中就对这一观点进行了阐述,并将其与科学哲学做了比较:“在社会哲学家论述某些关于社会现象的理论的可成立性(tenability)的地方,科学哲学家则去论述这些理论的科学的可检验性(testability)。[2]”也有学者认为,社会哲学是一种规范性的研究,通过对人们生活方式的探究来制定出一套符合人们伦理和价值观的行为准则,它主要强调一种思想意志和价值追求。也有学者认为,社会哲学还具备一定的批判性质。例如,范伯格认为社会哲学可以对社会制度以及政治制度进行合理性的评价,不仅对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等有一定的分析性,也可以对社会发展进行一定的规范性研究。因此,从广义的角度来说,社会哲学也是一个学科群,而历史哲学只是其中的一个层次。我国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涂可国教授在他的《社会哲学》论著中就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将社会哲学的范围扩宽并划分了三个层次,分别为狭义社会哲学、中义社会哲学和广义社会哲学。由政治哲学、经济哲学、法律哲学、教育哲学以及道德哲学构成的被称为狭义哲学,而中义社会哲学增加了文化哲学这一学科。文化哲学包含宗教哲学、语言哲学、科技哲学、文艺哲学等。在中义社会哲学的基础上同时又对历史哲学和一般社会哲学进行了研究的属于广义哲学。一般社会哲学就是反映人们的社会活动中社会心理及社会价值的普遍规律的一门哲学,通过对当今社会的发展现状、本质以及变迁过程进行探究,对整个社会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的一种形而上学的反思。
2.2 社会哲学的研究对象
社会哲学是对当今社会的现实状态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并没有对深层的历史层面进行剖析。在进行历史哲学的研究时,也需要在社会哲学的基础之上进行,可见两者并不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层面的研究,而是在同一哲学层面上的不同的维度。哲学层面的问题研究一般是对人类在社会生活中的总体性的认识和总结,比如对整体社会结构变迁的一种认识,通过探讨这些社会变化和发展趋势,对人们的自身社会活动提出一定的反思。社会学并未对人类的自身活动进行反思,从这一点就反映出了社会学与社会哲学的区别性。社会学对社会结构的分析主要是研究人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它认为在人类社会活动之下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结构,并体现出了特定的社会形式。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的活动、生存状况以及社会结构的演变过程。社会哲学除了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以外,还需要对人们活动以及生存的意义进行深入探究,思考社会结构的存在缘由以及其合理性。这种反思的特性并没有限度的约束,其追问和反思具有一定的彻底性。
2.3 社会哲学的研究方法
在对社会哲学进行研究时,不仅要明确研究范围以及研究对象,还需要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在哲学领域,其研究结果可能会随研究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而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也在不断改变。社会哲学的研究问题就是对社会问题的探究,比如说社会结构的发展、社会转型、经济发展等。纵观马克思的研究论著,不难发现历史主义、结构主义以及批判主义等思考方法均分别运用进了社会进程、社会结构等研究中,有效地将静态的结构特征与动态的变化规律有效结合起来。一般在对静态的社会结构进行分析时,可运用结构主义的方法,而在研究社会的演变进程时,通常可结合历史主义的方法对其发展规律进行探究。在进行社会哲学问题的研究时,一般要将各种方法结合起来,以体现更为科学的理论分析,赋予哲学反思更具现实意义的价值。但目前在对社会哲学问题进行研究时,并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呈现出多种不同的理论范式,从理论性的问题转换到实质性的问题时并不能体现出深刻的现实意义。总而言之,对社会哲学问题的研究方法仍然受到唯物历史主义研究方式的束缚,很难将其与社会学的研究区分开来。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在社会哲学研究领域的学者十分有限,很多学科的探讨仍然处于空白状态。
2.4 社会哲学的研究条件
我国在对社会哲学进行研究时,离不开教育部门为其提供坚强的后盾。在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之下,我国各大高校也逐渐开设了社会哲学的课程以加快社会哲学领域人才的培养。例如,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都将社会哲学作为硕士或博士的一项专业科目,以加强社会哲学问题的研究。同时,一些专业性的刊物或者栏目也为社会哲学问题的研究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例如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社会哲学》、《社会哲学导论》、《社会历史哲学引论》等刊物[3]。这为社会哲学问题的研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我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尚缺乏完善的研究条件。社会哲学是在社会学的基础上进行的哲学研究,而我国在社会学研究方面的人才尚且缺乏,研究资料和翻译文献均十分稀少,不能为社会哲学做出足够的铺垫。由于社会各界人才对社会哲学的研究缺乏一定的认识,并不能激起知识分子对社会哲学的兴趣,因此,在社会中普遍存在一些人士对社会哲学抱有排斥的态度,这也不利于社会哲学的研究与发展。
3. 社会哲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社会哲学是在的理论之下逐渐发展起来的,主要是在社会主义的视角之下对现实社会进行研究。因此,社会哲学是我们探究现实社会最重要的依据,只有对社会哲学进行了透彻的分析,才能掌握社会发展的动态,了解社会的需求,才能对社会的发展发挥出更大的指导意义。我国在推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的步伐之下,更需要通过社会哲学的研究来对我国社会的整体发展进行整体性的把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哲学也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比较有代表性的为以增长为取向的社会哲学、以和谐为取向的社会哲学,以及和谐与增长并进的社会哲学。我国的传统文化因为受到儒家思想的渲染,一般以“中庸”和“仁爱”为主,因此,最初是以和谐取向为主的社会哲学发挥着主导作用。然而随着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形态已逐渐向以经济增长为主的趋势发展。在经历了以经济增长为主的发展形态之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社会矛盾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社会上也逐渐出现了以可持续发展为主的号召,这就更加提示我们要将增长取向与和谐取向进行平衡妥善的处理,以长远的发展眼光从本质上解决社会中各种矛盾问题。
论文关键词: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问题;对策
科学课是基础教育阶段培养未来公民科学素质的启蒙和入门课程。与分科课程相比,科学课具有其不可比拟的优势:有助于学生对科学的整体认识、有助于学生科学知识的迁移和科学能力的发展等。但随着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普遍开设,也日益凸显了科学课教师师资数量和质量的不足,凸显了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在这种背景下,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被寄予了更多的希望和期盼。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第八条“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中规定:“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但是,当前教师继续教育机构在面对综合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这一课程改革新课题时,在科学观念、课程结构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的误区。
一、我国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存在着一些积重难返的问题:重视知识的培训,轻视知识的自我建构;重视科学事实和结果的呈现,轻视科学研究方法、过程、态度价值观探讨。诸多问题导致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质量下降,已经成为制约课程改革的瓶颈。下面我们针对我国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一)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所秉持“科学观”的落后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教育者对“科学”这一概念理解的偏失,导致我国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科学观”的落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学者仅仅把科学定义为系统化、逻辑化的实证知识。如《辞海》中科学即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是反映客观事实和规律的知识;《简明社会科学辞典》指出:“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并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验证和发展。”传统的科学观只强调静态的科学结论,而没有关注到其背后科学态度、方法、价值观等更深层的因素。
对“科学”的片面理解,直接反映到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实践中,导致长期以来仅重视科学知识,培训的内容大部分只关注科学课程标准的解读、科学教材的培训,培训内容狭窄,技能化、学科化。而对于同样重要的科学方法、态度、价值观等对科学本质进行更深入思考的内容相对比较忽视。
(二)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机械组合
1.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中各学科内容的机械组合。课程改革把科学课定位为一门融合多种理科学科的综合课,涵盖了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理、宇宙和空间科学等领域。同生物、物理、地理等各分科课程相比,科学课程超越了学科的界限,强调各学科领域知识的相互渗透和联系整合,注意不同学科领域知识、技能之间的融会贯通,符合科学本身发展的规律。但当前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常常割裂了各学科的有机联系,把地理、生物各理科课程机械组合成培训课程,反映到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中就是套用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学历教育的模式,使科学课所综合的各门课程样样齐全、机械组合。继续教育是非学历教育,在职教师没有充裕的、连续性的时间来完成学业,其带来的后果是教师往往望“课”兴叹,兴趣索然。
2.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中科学知识、态度、方法的机械组合。一方面,表现在传统科学课教师的继续教育更多是知识、技能等的培训,更关注教师科学知识的拓展、教学技能的提升,教师培训更多地被视为一种纯技术性,操作性的工作,忽视教师抽象、思辨的理性批判和参与,忽视态度、方法的养成;另一方面,表现在传统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往往把科学态度、科学方法作为独立的培训内容单独呈现,割裂了与科学知识的有机联系。我们认为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只能是依托特定科学知识的态度和方法,没有固定的、永恒的、一劳永逸的态度和方法,一旦变换了时空,原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就可能是谬误的。科学态度、方法最重要的特征在于它的开放性,即一切科学理论都只是猜测和假说,它们最终不会被证实,却会随时被证伪,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不是昭示无法反驳的真理,而是在坚持不懈的批判过程中寻找真理。科学的态度在于批判思维,不迷信、不盲从的批判和探索精神才是科学的精髓。
3.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中科学知识、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机械组合。科学课教师教育对知识、技能之上更本质的科学的意义、价值等科学哲学问题比较忽视。美国科学哲学家埃尼斯(R.H.Ennis)曾对科学哲学和科学教学作了全面评述,他指出:“除了一些例外,科学哲学家和科学史学家对于科学教育问题表现出明显兴趣的并不多。”反之亦然,大多数科学教育者对科学哲学、科学史也是兴趣索然。反映到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就是科学哲学或科学史课程开课数量和质量的不足。我们认为,科学课教育教学需要拥有科学知识和教育技能,但这些科学知识或教育技能能否内化为教师的自我意识,真正介入科学课教师教学的运行过程,以及介入后在多大程度上和范围内发生影响,则取决于每个教师对科学教育价值、科学意义本身等科学哲学问题的体认和确定。
(三)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方法的僵化
目前的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更多还是延续了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学历教育的模式,培训更多地采用“报告、讲座、讲授”等简单方式。教师的教学参与度低,导致培训教师热情不高,培训效果不理想。落后的教师培训方法与科学课程改革的先进理念形成强烈的反差。
二、提升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的策略
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就是要培养合格的科学课教师,那么,什么样的教师才是合格的科学课教师呢?英国督学维斯特威描述了一个成功的科学课教师:“他知道自己的本门学科……读了大量其他学科方面的书籍……知道如何教学……能够流畅地表达……擅长操作……精于逻辑……具有哲学家的气质……熟悉科学史,能够与一群孩子一起坐下来给他们讲解关于天才科学家——如伽利略、牛顿、法拉第和达尔文的观察和判断误差、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个热情洋溢的人,对自己独特的工作满怀信心。”我国当前的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机构应采取什么策略才能培育成功的科学课教师呢? 转贴于
(一)建构与时俱进的“科学观”
1.随着对科学的深人理解,科学有了更新的、更全面的内涵。英国科学家C·辛格提出,“科学创造知识而不是知识本身”,“科学”与“研究”是等同的。费士齐提出,科学是一个包含知识、方法和态度三向度的活动。我国学者梁英豪认为,科学是系统化的知识体系,但更是一种方法论体系,包含独特的科学方法与科学精神。总之,在现代科学观下,科学方法和科学态度同科学知识一样是构成科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传统科学观认为,科学是一种客观存在,是绝对的、普遍性、客观的、价值中立性、不以人的意志力为转移的。现代科学观认为,任何科学结论都需要放在历史的长河中考察,它是流动的,而不是静止的。科学知识也有“保质期”,今天看来是正确的知识,在明天看来就是无效的,甚至是错误的。传统科学观追求的所谓“终极解释”、“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所有的科学结论,实质上都是“猜测性”知识,都是我们对于某些问题所提出的暂时的回答,需要在以后的认识活动中不断加以修正和反驳,没有一种科学知识可以一劳永逸地获得。比如牛顿的力学三定律被爱因斯坦相对论所取代,相对论被李政道、杨振宁继续修正。
与时俱进的“科学观”是科学课教师教育的根本,教师所有对科学知识、能力、价值观等的理解都会因为所秉持科学观的改变而改变,教师教育需要通过课程、教学、管理、评价等各种途径帮助教师改造传统的“科学观”,建构起与时俱进的“科学观”。
(二)促进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有机综合
1.各学科内容的有机综合。综合科学课程虽然由几门学科合并而成,但合并后的内容如同发生了化学反应一样形成了新物质,并不是原来学科的物理、机械组合。传统理科单科教师只需要处理某一学科领域的问题,即物理教师只教物理,化学教师只教化学,现在综合的科学课程则需要教师兼通理、化、生、地等学科知识并能融会贯通,这样才可以高屋建瓴,将这些知识、技能成功地整合起来。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需要在新的科学观的基础上,加强各理科知识的基本知识,重点加强各学科的联系,以一种整体的思维实现各学科内容的有机综合。
2.科学知识、方法和态度等的有机综合。科学课除了综合各学科知识,还包括科学方法和态度等的有机综合。科学是获取科学知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获得及利用这种知识的科学态度(求真)和科学方法(求实)的过程,只要把握了过程——科学研究的态度和方法,科学的结果——知识与技能会源源而出。也就是说,科学课教师教育不应只是呈现一个静态的研究成果,更应该包含动态的研究过程(态度和方法)在内。我们习惯于关注划时代的科学理论,其实科学理论背后的科学方法是同样重要甚至说是更重要的思想瑰宝。比如爱因斯坦用直觉方式洞察事物的本质,用演绎的方法构造理论体系的研究方法甚至比他提出的相对论意义更大。
只有拥有开放的科学态度、方法的教师,才可能培育出拥有开放科学态度、方法的学生。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一方面要改变只注重掌握科学知识结果的趋向,给予教师科学态度养成和科学方法转变同样重视;另一方面,把科学态度、方法的培训同科学知识的内容有机地融合,而不是作为分割开来的独立课程。
3.科学知识、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有机综合。科学哲学研究的是科学的本质、科学的合理性、科学方法论、科学认识论、科学的逻辑结构、科学发展的规律等等,而这些恰恰是科学课,也是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的思想基础。英国的汤姆逊在一份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在科学教学和培训中,应当进行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综合。也就是说,教师不能仅仅拥有科学的事实性、结论性的知识,更可以通过这些结论追溯科学家——牛顿、爱因斯坦——的观察和判断失误,使科学课教师能够通过对科学史、科学哲学的理解,进而通晓科学研究的过程,内化科学精神。对科学课教师继续教育来说需要合理开设科学史、科学哲学课程,使科学史、科学哲学应当成为每个科学课教师教育智慧的一部分。
刘华杰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刘华杰教授早先研究非线性动力学哲学,后来转向关注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和科学传播,而现在精力几乎全用在了博物学上,特别提出博物学编史纲领的问题。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和亲身实践,2012年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系统阐述博物学的书籍《博物人生》。不算之前《好的归博物》那本关于博物学文集,这是几十年来国内第一本关于博物学的书籍。
本书大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博物学的意义的反思,第二部分是具体的中西博物学文化史研究。第一章是关于博物学的理论思考,涉及博物学的方方面面:博物学的概念、在科学史中研究科学之博物学传统的意义、中西博物学的比较和差异、博物学的认识论意义、博物学和人类未来。几乎所有关于博物学的深度思考都在第一章。之后的几章可视为第二部分。第二章介绍了西方历史上代表性的博物学家。第三章是中国古代博物学初探:以诗经为例。第四章接着讲中国:以民国时期的博物学杂志为例,思考在中西文明碰撞的时代,博物学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境遇。第五章探讨博物学和民间组织的关系,尤其强调博物学民间组织在当代中国的重要意义。最后一章是博物学实践随笔。书中对于中国博物学涉及更多,既讨论了中国古代博物学和中国近代博物学,还对在当前中国建立博物学组织的意义和可能性做了深入的思考。
中国古代并没有所谓的博物学,只有博物君子、“博学志”这些词语,也许这不是过错,而是有内在理路的。“学”这个字一般译自—logy这个词尾,总有些静观和知行分裂的意味,事实上naturalhistory本来就没有那个词尾,什么都学问化是西学东渐时期引进西方分科之学的结果。Naturalhistory在西方更多是业余爱好者和绅士的日常生活之物,博物学和西方人的日常生活是很近的,但这样的一种接纳博物学的社会需要长时间培养,不是短时间可以速成的。而博物在古代中国更是一门知行合一的学问,一门实践性的学问。博物君子总是在“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样一个动态循环中向人文世界和自然世界敞开自己。
本书第二章中一共介绍了9个博物学家,展示了几乎9种不同的博物学。虽然,大而化之,可以说西方博物学经历了从描述、分类的博物学到进化论改造过的博物学的发展历程,但这样说似乎过于简化了,反而丧失了博物学追求细节的精神。能否把博物学作为每一位博物学家的博物学来看待呢?或者说把博物学家看做和文学家、哲学家更为相近呢?这样,也许我们更容易欣赏到每一位博物学家独特的气质,进而欣赏到他们代表的不同的文化风貌呢?从这个意义上讲,博物学家的个案研究,或者说科学史的传记研究方法在博物学史研究中有其独特的价值,因为和数理科学家相比,博物学的个性更为充分些,传记研究方法因此更有用武之地。
在一些评论家称之为史诗般的伟大巨著《生物学思想的发展》(the growth of biological thought)一书中,迈尔指出:“需要一种新的生物学哲学。这种新哲学将要把功能生物学关于控制论-功能-组织的观点,和进化生物学关于群体-历史程序-特异性-适应的概念这两方面都包括进来和综合起来”。([1],p.79)他说,“需要的是一种还没有被人们相信的生物哲学,这种哲学和活力论,和其它非科学的意识形态和不能正确处理生物学现象和生物学系统的物理主义还原论,都是不相近的”。([1],p.82)尽管他还说:“虽然这个新的生物学哲学的基本轮廓是明显的,但是现在这种新生物哲学还主要是一种宣言,而不是表达成熟的概念系统的”,([1],p.74)但从他对这种新哲学的倡导的各种论文和著作中,我们仍可看到迈尔新的生物学哲学的系统性。下面我们就对迈尔的新的生物学哲学的一些原则作些概括。
1、“物理科学不是科学的合适标准”
迈尔认为,“生物学”一词是19世纪的产物,在19世纪以前,作为科学的生物学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包含在医学中的解剖学和生理学,以及其它的诸如博物学和植物学。牛顿的物理学革命在当时并没有引起生物学的革命性变革。生物思想的重大革新是在19世纪和二十世纪才开始产生的。因此,当科学哲学在17世纪和18世纪开始发展起来的时候,或者说,当培根、笛卡尔、莱布尼茨和康德论述科学和科学方法的时候,完全是以物理科学为基础的。在这种情况下,物理科学的思想和方法自然成了评判一切科学的标准,大多数哲学家理所当然地把物理科学看作是科学的范式,认为一旦理解了物理学就能理解其它任何科学。这种传统一直影响到今天。迈尔不无遗憾地说,他书架上那些声称是涉及“科学哲学”的书实际上全都是仅仅论述物理科学哲学的,他们的哲学和方法论几乎完全立足于物理科学,仿佛世界上并没有活生生的有机世界中的种种现象和过程。
鉴于以上这种情况,迈尔指出,应当建立一种摆脱物理主义影响的新哲学。如何摆脱这种影响呢?迈尔认为应当改变科学统一的传统信念,适当强调科学的多元性。生物科学与物理科学具有不同的传统。人们常把牛顿和自然规律看成是与科学共存的东西,实际上,如果考虑16世纪、17世纪和18世纪的思想环境,人们可以发现有对于力学实际上没起什么作用的几个传统同时存在。比如说,草药学家的植物学,维萨里解剖学中的精美插图,到处都有的博物学的陈列室、科学旅行、植物园,所有这些都和牛顿传统无关。生物学研究就包含在这种传统中。所以迈尔认为,“正是这些在牛顿力学以外的科学激励了卢梭的浪漫主义和野蛮人高贵的信条”。([1],p.36)又说,“从亚里士多德到现在,科学史是主张生物学自主性的历史,是反对轻率地用力学和定量来说明生命现象的潮流的历史”([1],p.38)
主张生物学的自主性,反对物理主义的科学统一观念,就必须驳倒物理主义的理论基础:还原论。物理主义者认为生物世界的自主性只是表面的,从原则上说,所有的生物学理论都可以还原为物理学理论。迈尔认为,还原是徒劳的没有意义的方法。他认为,还原论者所说的还原,实际上有三种不同的含义:组成的还原论,解释的还原论和理论的还原论。其中,组成的还原论认为,有机体的物质组成和在无机世界发现的物质组成是一模一样的;解释的还原认为,人们在没有把一个整体分解成为它的部分,这些部分又分解为这些部分的部分直到阶层系统的最低层次之前,是不能理解一个整体的,具体地说,就是把生命现象都还原到分子水平才能理解生命;理论的还原论认为生物学的术语可用物理学的术语来定义,生物学的理论可从物理学的理论推导出来。迈尔进而指出,除组成的还原可接受外,解释的还原论和理论的还原论都是错误的。因为,阶层系统的不同层次都有新的突生属性出现,所以,尽管阶层系统的较高层次与较低层次都由原子、分子组成,但高层次上的过程常常不依赖于低层次上的过程。迈尔认为,在生物阶层系统的不同水平上有不同的问题,所以在不同的水平上就要提出不同的理论。这样,在从大分子系列一直到细胞器、细胞、组织、器官及其它,每一层次都导致独立的生物学分支产生:分子水平是分子生物学、细胞水平是细胞生物学,组织水平是组织学等等。要充分解释生命现象,就必须研究每一层次,“在较低水平上的发现对于在较高水平上提出的问题的解决通常很少有什么补益”。([1],p.70)因此,当有人说“只有一门生物学,这就是分子生物学”时,迈尔认为这说明他们不懂生物学。
当然,在批判还原论时,迈尔并不是根本放弃科学统一的信念。他说:“面对神话和宗教的时候,科学形成了统一的战线。所有的科学虽然在许多方面有区别,但是在致力于说明周围世界这一点上是共同的。科学需要去说明解释,去概括总结,去确定事物、事件和过程的原因。至少在这个范围内,科学是存在统一的。”([1],p.35)但这种统一与物理主义还原论的统一是不相干的。所以他说:“物理科学不是科学的合适的标准尺度”。([1],p.38)如果说科学一定统一于某一学科的话,那么,这种统一也应当象辛普森所说的那样:“物理学是居于全部科学的中心的科学……只有在生物学这里,只有在全部科学的全部原则都能体现出来的领域,科学才具正能够成为统一的”([9],p38)。
2、“规律在生物学中的作用是很小的”
为了进一步说明生物学的独特性,迈尔进一步比较了生物科学与物理科学的理论结构的差别。在物理科学中,规律或定律起着重要的解释作用。一个独特的物理事件的发生通常是把它归并到一条普遍的物理规律中而得到解释的。这种解释方式亨普尔曾把它概括为“演绎-律则说明”模型(又称覆盖律模型),并把它看作是所有科学的解释模式。但一些生物学家通过对生物学理论的分析对这种解释方式的普遍性提出了疑问。迈尔曾提到斯玛特(j.j.c.smart),斯玛特在一本名为《哲学与科学实在论》的书中就声称,不存在与物理理论类似的生物学理论,“甚至不存在任何生物学规律”,因为人们平常所谓的生物学规律通常都有例外,它们并不是真正的规律。([2],p.50)
迈尔虽然没有明确地否定生物学中存在规律,但迈尔认为,规律在生物学中并不重要。他曾说,新的生物学哲学“不应该把大部分注意力集中在规律上面,要考虑到在许多生物学理论中,规律实际所起的作用是很小的”。([1],p.82)还说:“规律的观念远远没有历史叙述的观念那样有助于进化生物学。”([1],p.140)主张生物学中存在规律的生物学家,比如伦施(rensch)曾列出一百个进化的“定律”,这些定律全都涉及自然选择影响的适应趋向。但迈尔认为,这些所谓的生物学规律,其中的大多数都是偶然发生或经常出现例外,或者只不过是“规则”,而不是普遍规律。就讨论过去的事件来说,这些东西有说明的性质,但是除非在概率性的意义上,否则它们是没有预见性的。因此,迈尔认为,“生物学的概括几乎一律具有或然性”,“生物学中只有一条规律,那就是:‘所有的概括都有例外’”。([1],p.41)从这里可以看出,迈尔实际上赞同了斯玛特的观点。
按着,迈尔进一步指出,“这种或然性的概念和科学革命的早期观点-自然界是受规律支配的,因此是能够用数学语言表述的--是鲜明对立的”。([1].p41)在传统观点看来,自然规律是用数学语言表述的。伽利略曾说过,自然界这本大书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牛顿在他的力学体系中成功运用了数学。伽利略和牛顿的成功给数学造成了几乎无限的特权,结果就有了康德的著名箴言:“在自然科学的任何分支中包含着多少数学,在其中便能找到多少真正的科学”。迈尔对此很是反感,他认为,“这些看法对涉及到定性的和历史的科学,或者涉及到那些过分复杂而不能用数学公式表示的系统的科学来说是错误的……这种看法造成生物学许多不同领域中产生出轻率而且完全错误的解释。”([1],p.43)。
迈尔指出,数学统治着一切科学的思想从一开始就有人反对。首先反对的是彼埃尔·培尔,在他看来,历史的确定性并不比数学的确定性低人一等,只不过性质不同罢了。历史事实,比如地球从前存在过恐龙,这是和任何数学定理同样确切的。博物学是反对关于科学的数学观念的第二个根源。博物学的各个部分太复杂,因此不能应用数学,在这里,观察和比较是合适的方法。达尔文的进化论没有数学,但它也是科学。
迈尔认为,生物学之所以不需要数学,生物学的概括之所以几乎一律具有或然性,原因在于,生物学努力描述的事件在某种意义上是特异的事件。任何生命都是与历史相关的,都是长期进化的结果,而特异性是进化历史上任何事件的显著特征。生物事件是特异的,因此,进化生物学中的解释就不可能象物理科学那样是由“理论”或“规律”提供的,而是由“历史叙述”提供的。迈尔很赞赏冈奇(t.a.gondge)如下的一段话:“在讨论生命历史上具在重大意义的单个事件的时候,叙述性解释进入了进化生物学……叙述性解释的建构一点也没有提到一般规律……进化过程中的事件不是某种事件的例子,而是单独发生的事,是某种只发生一次,不能(以同一方式)再发生的事情,这时就要求叙述性解释……历史性解释构成进化理论的基本部分”。([1],p.77)
实际上,迈尔认为,规律的观念从哲学上说是本质主义的必然结论。本质主义是由柏拉图发展起来并一直支配西方思想界的哲学思潮。迈尔从生物学事实出发,坚决反对这种本质主义,而主张与本质主义对立的群体思想。群体思想认为,世界上真正重要的东西是个体而不是本质。许多生命现象,特别是种群现象,是以高度的变化为特征的,进化的速率或物种形成的速率彼此的差别可以有三到五个数量级,这种变化程度在物理现象中是很少有记录的。物理世界中的实体(如原子和分子)具有不变的特性,而生物实体却以可变性为特征的。生物实体这种特异性告诉我们,必须用和研究完全均一的无生命的东西完全不同的精神来研究生物实体组群。这种新精神在迈尔看来,就是强调定性、独特性和历史在生物学中的作用,实际上也就是他的新哲学。
3、“科学进步主要是新概念或原则的发展”
既然规律在生物学中并不重要,那么,作为科学的生物学是如何存在和发展的呢?迈尔认为,生物学虽不象物理科学那样提出规律,但生物学家常把他们的概括总结为概念框架。有人可能会说,规律和概念的不同,只不过是形式上的不同,因为每个概念都能转换成一个或几个规律。迈尔认为这种说法即使在形式上是正确的,这种转换在进行真正的生物学研究时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因为“规律缺乏概念所具有的灵活、启发的用途。”([1],p.46)
既然生物学家常把他们的概括总结为概念框架,那么,生物学的进步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这些概念或原则的发展。虽然新事实的发现也是科学进步的重要象征,但是在生物学中,概念的改进要比新事实的发现更能有效地促进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他说:“新概念和概念的多少带有根本性质的变化,和事实及对事实的发现比较起来,常常具有同等的、甚至是更重要的意义”。([1]p.26)
迈尔认为,概念的改进及新概念的提出之所以能引起生物学的进步,原因就在于这些概念可以帮助澄清从前生物学的混乱局面,引起新理论的形式和数不清的新研究。根据生物学的发展,迈尔提出了改进概念的几种方法:(1)消灭无效的理论和概念;(2)消灭不一致和矛盾;(3)从其它领域输入;(4)消灭语义混乱;(5)对立概念的折衷融合。
总之,迈尔认为,“生物科学中的进步并不是以个别的发现(不管这项发现多么重要),也不以新理论的提出为特征,而是以新概念的逐渐的、但是决定性的发展和那些从前占统治地位的概念的抛弃为特征”。([1],p.880)
4、远因的研究与近因的研究同样重要
在谈到生物学与其它科学的关系时,迈尔主张应适当强调科学的多元性,认为物理主义的统一观是错误的,生物学本身是一门自主的科学。同样,在谈到生物科学本身的特点时迈尔认为,生物学本身也不是均一的、统一的学科,而是一门非均一的、多样性的学科。因为生物学研究可划分为近因的研究和远因的或进化的原因的研究,前者是功能生物学的课题,后者是进化生物学的课题。([1],p.73)
迈尔认为,功能生物学关心的是从分子到器官到整个个体的结构元素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功能生物学家们反复要问的问题是“怎么样?”某种结构的成分如何运行?如何行使其功能?功能生物学家试图孤立所研究的特殊对象,在具体研究中针对的是单一个体、单一器官、单个细胞或细胞中的某个部分。他们试图消除或控制所有的变异因子,在恒定或变化的条件下重复实验,直到确信并清楚研究对象的功能为止。功能生物学家基本上与物理学家和化学家一样,主要手段是实验。实际上由于把所研究的现象从错综复杂的机体中充分地孤立出来,就可以满足纯理论实验的理想。虽然这种方法有一些局限,但功能生物学家为了达到其特殊目的而采用的简化手段是完全必要的。
进化生物学所关心的问题和应用的方法有所不同。进化生物学的基本问题是“为什么?”这里的“为什么?”指的是历史上“怎么来的?”每个机体,不管是个体还是物种,都是漫长历史的产物。这个历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亿年以上。离开了历史背景就很难充分了解机体的结构和功能。进化生物学家的首要任务就是探寻现有机体的特征特别是适应的原因。他注意到有机体的繁复多样,他要知道形成这种繁复多样的理由,以及形成这种状态的途径。
很显然,功能生物学和进化生物学研究的因果关系是不同的。功能生物学家关心的是“近因”,而进化生物学关心的是“远因”或“进化的原因”。近因关系到有机体及各个部分的功能和发展,而远因、进化的原因或历史的原因试图说明为什么有机体就是那个样子。有机体之所以具有近期的和远期的这两种不同的原因,是因为有机体有遗传程序。近因所要涉及的就是去解码一个个体的遗传程序,远因所涉及的是在时间进程中遗传程序的改变以及这些改变的原因。
迈尔认为,物理科学中只有近因的研究,因为:“为什么”的问题在“为了什么”的意义下对于无生命的客体是没有意义的。与此相反,在生命世界中,“为了什么”的问题具有很大的方法论价值。所以,迈尔认为,生物过程的意义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问题:首先问产生生物过程的生物结构的功能,其次也可以问造成生物过程的起源和进步的原因。这样,进化生物学家要想分析进化的原因,就必须经常提出为什么的问题。
迈尔指出,所有的生物过程都具有近因和进化的原因。在生物学的历史中,许多混乱都是因为作者单单注意近因或者单单注意远因所造成的。事实上,在迈尔看来,物理主义者的错误就在于只看到了生物学中近因的研究,而没有看到远因的研究,所以才把生物学与物理学等同。迈尔认为,新哲学应该把两者统一起来,应该看到,进化原因的研究和近因的研究一样是生物学的合法部分;在生物学中,“除非近期的和进化的原因两者都得到阐明,否则就不能完满地解决生物学问题。”([1],p.79)
5、新生物学哲学:与后现代主义合流
当然,迈尔还论及生物学的其它一些哲学问题,比如物种的本质问题,自然选择的目标问题等,但其哲学的基本原则就是我们上面所论及的那些,用迈尔自己的概括即是:
(1)只有物理的和化学的理论不能保证完全理解有机体;
(2)应该充分考虑有机体的历史性质,特别是考虑它们具有从历史上获得的遗传程序;
(3)在从细胞起的绝大多数阶层系统水平上,个体是特异的,个体形成了以变异为主要特征的群体;
(4)有两种生物学:提出近因问题的功能生物学和提出终极原因问题的进化生物学;
(5)概念的建立、成熟、修正和(间或是)概念的摈弃支配了生物学的历史;
(6)生命系统复杂模式是按照阶层系统组织起来的,新事物的产生是阶层等级系统的较高等级的特征;
(7)在生物学中,观察和比较是与实验完全一样的科学的和富有启发性的方法;
(8)坚持生物学的自主并不意味赞成活力论、直生论或者其他和化学或物理定律相冲突的理论。
可以看出,迈尔新哲学实际上就是强调生物学自主性的哲学。从本世纪50年代以后,科学哲学从实证主义走向后实证主义和反实证主义,其中一些人从科学史的角度出发反对实证主义,另一些人则从具体自然科学的哲学总结中反对实证主义,迈尔就属于后者。迈尔的新生物学哲学很显然也和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潮在一些观点上是一致的(比如反对本质主义,强调个体的独特性和重要性等)。
参考文献
[1]迈尔,《生物学思想的发展》,刘jùn@①jùn@①等译,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