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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摘 要】在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重要,同时随着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政府、企业、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进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成为学者们研究和讨论的热点。本文主要介绍了近几年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评价研究的主要成果,并对进一步的研究提出展望建议。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CSR;利益相关者
0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是在美国经济萧条期,大型企业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经济民主运动日益高涨的背景下产生的。
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综述
20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国内大多数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持有肯定态度,认为企业是社会的一份子,企业应遵守权责对等的原则,企业占了社会资源,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占有的资源越多责任越大。
1.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观点
1990年出版的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国内较早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著作。书中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并围绕企业在纳税、自然资源、能源运用行为、环境保护、基本建设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介绍了企业在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
刘俊海(1999)以企业社会责任和经营绩效的相关性研究为依据,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道德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他认为企业不仅以最大限度为股东盈利作为唯一存在目的,应最大限度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含员工、消费者、中小竞争者、当地社区、环境、社会弱者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1]。
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含对员工、消费者、债权人、环境、当地社区、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2]。
曹风月(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即要对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和社区负责,另外提出了企业对环境的责任是不可回避的,因此,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6项内容,即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社区和环境[3]。
周祖城(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内的一种综合责任[4]。
黎友焕(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某特定的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及其他相关的责任,这个概念是目前内容较完整的、较严谨的、动态的定义[5]。
1.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的评价
从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以来,国内学者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角度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基本上所有学者都认同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近几年很多学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倾向于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定义。统观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发展的20年,所呈现出的现象是:一是,研究成果少而且观点片面;二是,缺少创新型研究;三是,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应用研究,而比较忽略理论研究。
2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
至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我国以来,学者们大多认可企业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在肯定的基础上,我国学者采用各种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中国企业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常用方法有模糊数学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综合分析判断法、主成分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
2.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主要观点
李立清(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293家企业为研究对象,这些企业包括石油化工企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等9个行业,构建的指标体系包括劳工权益、人权保障、社会责任管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行为五个方面,这套指标体系不仅涵盖SA8000的主要内容,而且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两个要素,然后采用主观赋权法由不同领域的社会责任研究者、管理专家等确定权数,最后发放问卷让企业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打分,应用模糊评价法评价湖南省293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6]。
李正(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中采用内容分析法的指数法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高低,如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描述了各个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作者构建的活动体系)的某一类,则分值为1,如果还有相应的金额再加1分,最后由小类得分加总得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比较各样本企业的得分[7]。
梁杰、王铁成(2007)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中运用回归分析方法,通过spss软件技术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标与财务业绩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为依据建立一般评价模型。运用模型对上市公司进行个体评价时,依据上市公司实际的财务业绩指标测算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理论值,再与实际值进行比较,从而得出评价结果[8]。
牛丽文、符丹等(2008)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中通过模糊数学的评价模型评价企业社会责任,首先建立科学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活动因素集,然后分配权重,对这些因素分别进行评价,最后用模糊矩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值,将评价值和事先建立好的评价集E={1.0,0.8,0.6,0.4,0.2}={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差}对比,找出相近的数值做出评价[9]。
2.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总结
以上讲述了近几年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研究,发现目前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趋于定量分析社会责任,定性分析的文章很少,定量分析的过程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或其他理论,比如SA8000标准、社会契约理论等,构建定量指标体系,这些定量指标中或者是财务指标体系,或者要采用社会数据的指标体系,如污水处理费用,具体的数据方法是模糊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综合指数法等,通过这些方法评价社会责任的结果都不一样,不同学者从不同的学术角度研究社会责任。
3 结语
至企业社会责任传入我国以来,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对于我国的研究者,应该继续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借鉴先进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经验,继续开展本土化的探索,加强规范和实证研究,及早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进而引导政府制定与社会责任的政策法规,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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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3):1.
[3]曹凤月.企业道德责任论-企业与利益关系者的和谐与共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7-40.
[4]周祖城.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形式与内涵[J].理论学刊,2005(2).
[5]黎友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西北大学,2007.
[6]李立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为(下转第373页)(上接第209页)例[J].南方经济,2006(1).
[7]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来自泸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06(2).
[8]梁杰,王铁成.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J].集团经济研究,2007,25.
现在理论界普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于1924年由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在美国考察企业时首先提出,在其论文“The Philosophy of Management”中也被着重提出,是第一次从学术角度提出的概念。其基本含义是指企业应该对可能影响到社会、环境及自然界其他实体的所有行为负责。
1953年,由“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霍华德·鲍恩(Howard Bowen),在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中首次阐述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他认为“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的要求,制定政策,做出决定,以及采取行动”,这个定义开启了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热潮。
20世纪60年代以后,企业社会责任引起了国外学术界的重视,如1963年,约瑟夫·麦奎尔提出了一个从企业的经济和法律义务角度中看待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社会责任观念意味着企业不仅具有经济和法律义务,而且还应具有某些超出这些义务之外的对社会的责任;1967年,戴维斯也提出了著名的“责任铁律”,其内容是责任和权力应是相伴而行的。除此之外,他还首次将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扩大到机构和企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步。戴维斯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在考虑或回应超出狭窄的经济、技术和立法要求以外的议题实现企业追求的传统经济目标和社会利益;1979年,卡罗尔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其中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伦理责任。1991年,美国佐治亚大学管理学教授、社会责任专家阿尔奇·B·卡罗尔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了一个较为清晰的阐述:企业社会责任乃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守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可以自主决定其履行与否的责任(即慈善责任)。
同时,国内学者也对企业社会的内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如2002年,卢代富把企业社会责任总结为对债权人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等方面;2003年,常凯则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内部员工的诚信,公平地分配企业利润,保障员工合法的收入权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第二个是对社会的诚信,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欺骗消费者,依法纳税,不偷税漏税;第三个是企业必须有公益心,为社会公益活动做贡献;2004年,赵琼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应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其中包括遵守职业道德、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员工职业健康、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企业社会责任最基本的是法律责任,包括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不违背商业道德。在高层次上表现为企业对社区、环境保护、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和捐助;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教授及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黎友焕长期以来致力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他为企业社会责任作了一个内容较为完整、相对来说非常严谨的、动态的定义,即“在某特定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以及其他相关的责任”。
到了21世纪,由于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外部环境带来了危害,由此产生了许多社会敏感问题,如血汗工厂、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世界组织机构研究的重点,其中世界银行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
欧盟则把社会责任定义为“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把对社会和环境的关切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它们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
国际标准化组织认为,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在开展任何活动时都要负责任地考虑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其活动应当满足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社会道德标准,不与法律和政府间协议相抵触,且全面贯穿到该组织开展的活动之中。
综上所述,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研究横跨了数个领域,如经济领域、管理领域、法学领域以及社会伦理领域等,角度不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也不同,也阻碍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概念差异进行分析。
有关企业社会的概念差异主要来自于理论的差异和概念属性的差别上。
1 理论基础差异
法律责任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由于某些领域内法律规制不完善或法律尚未涉足而需要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
附属原则论认为,企业作为社会构成的小部分必须接受社会管理者——政府的干预和管理,企业社会责任是积极配合政府实现广泛的社会目标的要求。
社会契约论认为,企业自成立固有的假定和期望,即企业的责任;利益相关者试图根据企业活动影响或影响企业活动的团体或利益团体来界定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
2 概念属性差异
各学科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属性理解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经济学视角的观点认为,企业在从自由市场经济获得利益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诸如企业生产过程造成的环境问题,必须由企业承担对应的责任。
法学视角的观点认为,企业作为法人组织,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即企业的社会责任既包括从市场获取利益的权利,也包括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二者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社会学视角的观点认为,社会是一个多元有机体,企业是社会的基本成员,具有社会属性。
在品牌制胜的时代,社会责任已经逐渐作为一种展现企业风貌的软实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这个企业或者公司的品牌资产。有一种提升企业品牌资产的方法就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或者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正确认识企业社会责任对品牌资产的影响作用将有利于企业强势品牌的建立。
二、理论研究现状综述
1.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研究
(1)企业社会责任内涵
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由英国人Oliver Sheldon在1924年提出。直到1970之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中才涉及到了“利益相关者”的相关理论。企业社会责任被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具体定义,指出其中的三个方面为:①实现经济职能有效运行而产生的基本责任,包括产品的安全、就业和社会经济增长等问题;②企业以国家期望的方式执行经济职能的责任,如环境保护、雇佣关系等;③尚未明确但已经出现的责任,如贫困、社会环境改善等问题。
国内许多学者也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综合来看,学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理解因地域文化、定义重点等的不同而不同,但是随着时间变化,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越来越具体清楚,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外延也逐步扩大。在广义的社会责任概念下,企业社会响应、企业社会表现、企业公民等概念相继出现。
(2)企业社会责任构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维度,学者们也展开了大量研究。Carrll在企业社会表现模型中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企业慈善责任四类,对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研究意义深远。在他的模型里涉及6个CSR维度:①用户;②环境;③种族/性别歧视;④产品安全;⑤职业安全;⑥股东。
2.品牌资产相关研究
(1)品牌资产内涵
品牌资产的概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按照研究对象和测量方式的不同,可以从企业市场层面和顾客层面两类视角对品牌资产的内涵进行描述。
基于企业市场层面的品牌资产研究主要集中在了品牌为企业带来的附加市场或财务价值,例如现金流、市场所占的比重、收入等。Brasco提出,预测未来盈利折现值与现阶段盈利之和就是品牌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上被列为无形资产。基于顾客视角的品牌资产研究主要聚焦于基于品牌名称顾客所产生的心智模式。于春玲和赵平提出什么是顾客对公司营销活动在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的差别化反应?答案就是品牌资产。
目前,对于品牌资产内涵的界定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基于企业市场层面的品牌资产研究旨在量化品牌资产,为企业内部品牌管理提供依据。基于顾客视角的品牌资产研究旨在为企业营销策略活动提供有利工具。
(2)品牌资产构成
Haker认为品牌资产由品牌忠诚、品牌意识、可见质量、品牌联想和其他品牌资产等五个维度组成;并于1996年细化了五个维度,提出品牌资产五维度十要素模型,即:品牌忠诚度、品牌认知度、品牌联想度、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状况。
学者们基于不同角度对品牌资产构成维度进行了描述分析,由于对品牌资产的概念研究存在分歧,关于品牌资产的构成维度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
3.社会职责、品牌资本与资产关系、消费者的研究
(1)消费者与公司社会职责
公司最重要的利益关系者就是消费者,常常利用观点态度和购买行为影响企业绩效。Bhattacharya(2004)构建了一个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企业社会责任权变架构,其中大量文字阐述了消费者的态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影响尤为重要。周延风(2007)从成立慈善基金会、友善的对待职工和保护环境入手,对公司责任行为和消费者反应两者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通过其结果可知,这几个区域的行为全部对消费者在选择购买产品方面有着很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许多的实证研究等都表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具有溢出效益或者光环效应,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与绩效对消费者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消费者与品牌资产
基于消费者的品牌资产模式聚焦在了从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与质量关系评价视角论证品牌资产,是现阶段品牌资产研究的主要方向。Blackston(1992)认为,在品牌关系研究范式下,消费者与品牌之间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品牌所代表的产品、服务等要素表现体现品牌对消费者的态度和行为,并为消费者主观感知。
基于消费者与品牌资产关系视角的研究对企业品牌管理决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部分学者已经对关系视角的品牌资产进行了初步探究,但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3)企业社会责任与品牌资产
根据学者品牌研究成果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品牌建设之间存在着积极的联系。Brown & Dacin以Creyer & Ross的研究结论为基础,更一步探究了企业社会责任和品牌评估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与品牌评估存在正相关关系。辛杰(2013)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企业社会责任对品牌资产的正向影响效应。
三、文献总结
通过以上论述发现:第一,企业社会责任这个多学科交叉并且具有多样性的新兴概念,由于有大量的文献和多学科交叉观点,对其概念和维度构成的阐释,众多学者歧义颇多。第二,因对品牌资产研究视角的差异,有关品牌资产的概念仍存在分歧,品牌资产的构成维度划分体现多样性。第三,通过许多的研究可以表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对消费者响应具有溢出效益或者光环效应,部分学者也已经对消费者与品牌资产的依存关系进行了比较多的研究和细致的论证,一些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对品牌资产的影响研究还是不太成熟。并且企业社会责任在品牌知名度、品牌忠诚度、品牌信誉度等方面的结论或者实证研究特别少。第四,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公司社会责任与品牌资产之间的实证研究比较缺乏。从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与绩效,到消费者响应,再到品牌资产提升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必要深入探究消费者、企业社会责任与产品的品牌资产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使得能够明明白白的确定消费者的公司责任期望和公司的责任战略重点。(作者单位:咸阳师范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Bowen H R.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usiness man[M].Harper Press,1953.
[2] 于春玲,赵平.品牌资产及其测量中的概念解析[J].南开管理评论,2003,6(1):10-13.
[3] 许正良,古安伟.基于关系视角的品牌资产驱动模型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1(10):109-118
[4] 周延风.基于消费者视角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述评[J].消费经济,2007,(4):66.
关键词:内蒙古中小企业 社会责任 现状
截止2011年6月底,内蒙古中小企业达到15.82万个,比上年末增加了12824个,比一季度增加了9155个,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8.4%。按产业划分: 一产企业达到6719个,比上年末增加771个;二产企业达到31446个,比上年末增加1334个;三产企业达到120080个,比上年末增加10719个。 工业企业达到24529个,比上年末增加738个,比一季度增加了543个。工业企业占二产企业总数的78.0%,占中小企业总数的15.5%。其中: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4081个,占工业企业比重16.6%;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448个,占工业企业比重83.4%。
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计97.19万个,其中:个体工商户81.37万个,比上年末增加59394个,比一季度增加了43941个,从事工业的个体工商户达到37374个。
我区中小企业分布广、差异大,服务对象数量上,地区差别大。包头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等地发展水平差异比较大、不同类企业发展速度不同,传统行业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与理解各不相同。
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相关利益方(消费者、员工、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重视员工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等。从企业内部看,就是要保障员工的尊严和福利待遇,从外部看,就是要发挥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的良好作用。总起来说,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方面。就经济责任来说,企业主要为社会创造财富,提供物质产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文化责任和教育责任等方面来说,企业要为员工提供符合人权的劳动环境,教育职工在行为上符合社会公德,在生产方式上符合环保要求。目前内蒙古中小企业逐步成长和发展壮大的同时也给内蒙古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因此,内蒙古中小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企业竞争力、保护资源和环境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
一、内蒙古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
对内蒙古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采用了个别访谈法与问卷调查法相结合对呼包鄂地区的15家中小企业进行调查,涉及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中低层管理者和一线员工。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50份,回收有效问卷279份。通过调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内蒙古中小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认知度较低
为了解内蒙古中小企业对社会责任概念的认知度,问卷当中提出了问题并提供选择答案,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认知度
[项目\&比例\&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非常了解\&5.9%\&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一般了解\&29.8%\&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不太了解\&36.3%\&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很不了解\&26.6%\&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不了解\&1.4%\&]
通过对调查结果显示,内蒙古中小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认知度较低。这是由于内蒙古的中小企业当中以农业、畜牧业等传统行业为主的企业较多,内蒙古人力资源受教育水平整体不高、低素质人口多,再加上企业宣传教育不够,使得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认知度不是很高。
(二)内蒙古中小企业对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对中小企业来说,究竟是否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从以上统计结果来看,内蒙古中小企业对承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这与内蒙古中小企业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直接关系。
(三)对员工不愿承担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大量企业利用在劳动力市场的优势地位和资本的权利,不支付最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拖欠员工工资。例如,前些年社会上一直很热点的问题――农民工讨薪问题。农民工大多被雇佣在建筑行业,从事危险性大,劳动强度大,收入却不高的重体力工作,见表3员工月工资水平。然而他们却不能在完工之后拿到工资。同时员工福利待遇偏低。企业要获得长远发展,人才起着关键的作用。最新调查显示,职业稳定性差、缺乏良性的企业文化、待遇低是中小企业吸引人才的三大软肋。
3中可以看出,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员工工资并不高,这与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关系。
(四)企业慈善事业发展不到位
企业家作为社会的富裕阶层和精英人物,在慈善事业的发展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慈善也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内涵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慈善事业当然不是富裕阶层的专利,但富裕阶层对慈善事业的发展应该率先垂范,作出表率,这是时代进步与社会文明的要求。面对慈善,如果作为富裕阶层的企业家无动于衷,那么这个企业家至少是不全面不成熟的企业家,或者说是缺乏社会责任感和缺少人格魅力的企业家。企业家做慈善回报社会既是一种高尚的道德风范,也是一种应该自觉履行的人生责任。依据调查,在15家中小企业中,2008-2010年的捐款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有1家,10万元以上的有2家,1万―10万元的有2家,其余10家企业无任何捐赠行为。可见,内蒙古的中小企业在慈善捐赠方面所体现出来的公益责任并不理想。其中原因固然有经济实力方面的因素,更有体制方面的因素。
(五)社会监督不力
企业社会责任看起来似乎主要是企业自律问题,但是,企业既是一个经济组织,又是一个社会组织,其生产和经营活动受社会的影响和制约,反过来又影响着社会。所以,企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承担多少,必然受到各级政府和各种非政府组织、公众及媒体等社会力量的影响。但是在内蒙古,目前缺乏各级政府的强力推动,很多地方政府片面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并以此作为衡量当地经济发展和政绩的标准,对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没有要求或监督力度不够。于是,一些企业向地方政府要求更为宽松的条件,甚至提出,如果政府管得太严,他们就搬厂走人。同时作为舆论先导,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宣传力度也远远不够。
二、对策建议
内蒙古中小企业如何摆正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如何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下面提出几点建议:
(一)提高内蒙古中小企业家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家是企业的领军人物,对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有决定性影响。企业家必须充分认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理解企业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理解企业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才能树立正确的企业责任观,增强社会责任使命感。
(二)发挥地方政府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主导作用
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酝酿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不可能完全依靠企业家自身的觉悟,而要依靠各种社会力量和政府的推动。在内蒙古目前缺乏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基础和各种社会力量的情况下,政府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1.在政策机制上对内蒙古中小企业形成激励和约束。设立地方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奖”,定期开展“优秀企业公民”评选活动,表彰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中小企业,激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环境保护、捐助公益和慈善事业的中小企业予以政策优惠,逐步形成对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和保障制度。政府在采购、投资和科技项目立项、对中小企业的资助等方面实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制度,未通过认证的企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和投资项目的投标、不得申请政府科技项目立项等资助,逐步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进入市场的准入条件,有过社会责任“不良记录”的企业,限制进入市场。
2.建立内蒙古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吸收SA8000等国外社会责任标准合理的条款,根据各地区、各行业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企业社会责任地方(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内蒙古中小企业社会责任定期评估,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自律开始逐步过渡到第三方认证,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使内蒙古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与国际接轨。
3.进一步发挥工会的作用。工会是广大劳动者自己的组织,在当前的形势下更应该发挥出应有作用,为维护员工权益积极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地方政府要加快推动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为工会维权保驾护航,促使企业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创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三)发挥社会各界对内蒙古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内蒙古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应加大对违反《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虐待员工、非法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利益、拒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的曝光力度。消费者协会要鼓励和倡导消费者使用优秀“企业公民”产品,抵制缺乏社会责任企业产品。加强社会各界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约束和监督,形成与法律监督相对应的社会公众监督体系。通过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形成全社会的监督氛围,促使内蒙古中小企业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
(四)建立披露信息机制
社会公开机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发挥最大的监督和制约功能。为了提高内蒙古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应该将社会信息公开机制引入内蒙古中小企业社会责任制度中。内蒙古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通过信息披露机制,向社会传达相关信息。如企业的债务情况、企业内员工权益的保护状况、商品质量及消费者投诉状况、环境污染状况、社区关系状况等。这样的社会公开机制之所以能够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就在于它能止恶扬善,驱邪扶正,唤醒全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通过信息披露机制,使那些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得到赞扬和传诵,打响企业及其商品的知名度,从而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时,使那些利欲熏心、不愿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得到曝光,受到社会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使其降低乃至丧失市场竞争力,逐渐退出市场,从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内蒙古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机制的健全对推动内蒙古中小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履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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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晖涛.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探析――基于和谐社会的视角[J].当代经济管理,2007(10)
在当时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还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课题。提出企业责任竞争力的初衷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有利于全面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其核心思想是企业社会责任不是外加的,而是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的。因为企业无论大小,都是具有一定专业优势的集合体,一个企业实现了其专业优势与解决社会问题的结合,就是在履行社会责任,如果同时还能获得经济效益或保持竞争力,这种责任的履行就具有持续性,成为履行社会责任最好的模式。
第二,澄清一些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误区。这些认识误区包括一些在当时颇有代表性的看法,如“企业办社会论”、“企业捐赠论”、“出口企业论”、“SA8000论”、“贸易壁垒论”、“企业负担论”等。
第三,解决履行社会责任讳言经济利益的问题。很多企业认为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单纯地要对社会作出贡献,不能有利益的追求,否则就存在动机不纯的问题,无形中就将道德动机、责任履行和企业利益混为一谈。
第四,提供一个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衡量尺度。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是否可持续,责任竞争力将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标准。
现在来看,这些初衷即便是时至今日仍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只是,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演变,已经衍生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需要我们对企业责任竞争力作进一步的思考。企业可持续发展要求企业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统筹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的目标,兼顾包括股东在内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方可能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经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责任竞争力的内涵也应进一步得到深化和发展。
【关键词】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标准 ISO26000 发展趋势
2010年11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缩写为ISO)正式了ISO26000。ISO26000采用非常规开发方式,400多位专家历经6年的时间,经过8次会议修改,最后得以。ISO26000是第1个关于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这个标准的制订,涵盖了已有的社会责任标准的各个议题,是最全面的社会责任标准。ISO26000作为一个指南标准而非第三方认证标准的角色出现,旨在提供有关社会责任的术语、原则、核心主题等方面的全球认可,以及为企业组织全面实施社会责任系统管理提供国际性的理论指导。ISO26000标准的开发及其自身的特点都体现了社会责任及社会责任标准发展的趋势,本文结合IS026000探讨社会责任及社会责任标准的发展趋势。
一、ISO26000的结构与内容
(一)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的性质
ISO26000为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则、与社会责任相关的核心主题、问题以及社会性负责任的行为与一个组织的战略、系统、实践、程序相整合的方法提供了指南。该指南的目的是向组织提供一个完整系统的社会责任体系和系统化实施社会责任的路径,推进社会责任从理念转向实践行动。该指南,既不是一个管理体系标准;又不用于第三方认证、监管和合约性质的使用;也不作为任何国际、国内或其他程序中法律诉讼、投诉、辩护或其他的要求、索赔的基础。ISO也不阻止更加具体、更加符合需求的不同类型的各国标准,其目的是提供协调的、具备全球相关性的指南,并且以此在世界范围内促进社会责任领域最佳作法的实施。
(二)ISO26000适用范围
ISO26000有着较强的适用性,适用所有类型的私营企业、公共部门和非营利机构,无论其规模大小,也不论是在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既适用于那些刚开始着手处理社会责任问题的组织,也适用于在这方面有较多经验的机构。
(三)ISO26000体系结构
ISO26000包含7个部分(Clause)和1个附录(Annex)。其中第四至第七部分构成该指南的主体部分。第四部分阐述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是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第五部分阐明了社会责任实践的两个基础:识别社会责任主题及相关的问题和识别利益相关者并与之沟通;第六部分概括了社会责任7个核心主题、36个相关议题;第七部分则阐述了社会责任履行的程序和方法,如何将社会责任与组织管理相整合。(详见图1)
(四)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
第四部分社会责任7项原则包括7大原则:受托责任原则、透明性原则、合乎道德行为原则、尊重利益相关者原则、尊重法律规则原则、尊重国际行为规范原则、尊重人权原则(见表1)。
(五)社会责任的核心主题与相关议题
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责任究竟应包含的内容有不同的认识。ISO2600将社会责任的内容概括为七个核心主题,每个主题又包括一系列具体的议题(见表2)。这些内容是对一个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内容的一个经典归纳和规范。7个核心主题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其中组织治理对其他社会责任核心主题产生影响,一个有效的组织治理可以促使组织对其他社会责任主题和议题采取行动,并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一个组织应从整体上考虑所有的核心主题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性,而不是仅仅集中在一个主题上,对一个社会责任主题的改进不应对其他责任主题产生负面影响(见图2)。
每一个社会责任核心主题指南都阐述了它的范畴、实施原则、可行的行动和期望,并通过附录列举了一些自愿性社会责任倡议和工具,使得每一个主题都具有较高的可理解性和操作性,每一个组织都能通过ISO26000明确负责任的决策和行动应是怎样的。
(六)社会责任履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组织的社会责任
(1)识别相关的主题与问题
(2)评估问题的相关性和重要性
(3)评估组织的影响范围
(4)确定处理核心主题和问题的优先顺序
2.实施实践活动将社会责任整合到整个组织中
(1)将社会责任构置于组织的系统与流程中
(2)建立社会责任导向的组织远景、使命、战略和目标中
(3)提升社会责任的意识
(4)创建社会责任的竞争力
3.组织内外沟通社会责任
(1)沟通对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2)社会责任信息的特征
(3)社会责任的沟通手段和方法
(4)与利益相关者就社会责任展开对话
4.提高组织社会责任的可靠性
(1)提高社会责任可靠性的方法
(2)提高社会责任报告和声明的可靠性
(3)解决组织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和分歧
5.审核和改进组织与社会责任相关的行动和实践
(1)监督社会责任活动
(2)审核社会责任过程与绩效
(3)提高数据、信息搜集和管理的可靠性
(4)改进组织绩效
二、社会责任及社会责任履行标准的发展趋势
(一)社会责任概念趋于系统性和全面性
自Bowen(1953)年在其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首次提出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以来,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有不同的观点。Carroll(1991)认为社会责任包括4个部分: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伦理责任和自行裁量责任;Steiner(1971)认为企业应实现除经济责任之外的其他社会责任;也有的学者认为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承担经济和法律外的其他责任。不同的社会责任概念从不同视角对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作了阐述,但是只涉及社会责任的某一方面,也极少提及如何履行社会责任,谁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通过哪些符合期望的行动,实施什么样的程序来履行。而2011年11月的ISO26000给出了最为全面的定义:社会责任是一个组织通过透明的和道德的行为使其决策及活动对社会和环境所负的责任,这些透明的和道德的行为:有助于一个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整个社会的健康和福祉方向一致;考虑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法律及国际行为标准保持一致;将社会责任融入组织的各项战略和行动。这个系统全面的概念,即界定了现期的社会责任(对社会和环境负责任),也阐述了远期的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福利);既给出了符合责任的行为标准(透明的和道德的行为),又阐述了实施的路径(融入整个组织活动)。使社会责任的概念更加充实饱满,不是那么空洞,有助于人们更清晰、更深入地理解社会责任究竟是什么。
(二)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范畴显著扩展
ISO26000前人们普遍关注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因此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写为CSR)。随着民主政治意识的增强,政府机构、社会非营利组织的行为开始受到社会各方普遍的关注,对政府机构等非营利组织的行为的社会影响和公平性等产生了极大的要求,履行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企业的事,也是包括政府机构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的义务。ISO26000在指南标题中除去了企业(Corporate)一词,第1次在全球性适用的国际标准中将企业社会责任(CSR)扩大为社会责任(SR),力图在更广的范围内加速推进社会责任的有效实施。
(三)利益相关方在社会责任的履行中扮演重要角色
ISO26000明确指出了利益相关者在理解和履行社会责任中的重要角色和地位。该指南认为识别利益相关者,并与之建立起双向的交流关系是一个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基础。组织只有通过识别利益相关者,才能了解它的决策和活动产生的影响,并恰当地确认与其相关的社会责任核心主题与问题。组织在识别利益相关者时应完整全面、不偏不倚,包括现实的和潜在的、有组织式的和个体式的、强势的和弱势的、利益一致的和利益冲突的、组织势力范围内的和势力范围外的、法律法规明确的和民间组织关注的。组织应与利益相关者展开各种形式的双向对话,通过双方相互交流和沟通,以使组织的决策和行动更能增加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协调组织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增进利益相关者对组织的持续了解,不断促使组织改进绩效。但指南同时也提出组织应从整体上处理好社会、利益相关者、组织三者的关系(见图3),指南认为尽管利益相关者有助于组织识别它的活动的影响,但是利益相关者不能替代更广泛的社会决定行为的规范和期望。一个事项可能无法识别出具体的利益相关者,但却与一个组织的社会责任有关。有时,组织、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一致,但却和法律法规、公认的社会文化、既定的实践和标准冲突,此时组织的行为应符合社会期望。
(四)强调要把社会责任融入一个组织的管理体系
ISO26000强调要把社会责任融入一个组织的管理体系,提高一个组织的责任竞争力。组织可以通过建立社会责任导向的远景、使命、战略和目标,提升社会责任的意识;可以通过建立内部行为规范和标准,将社会责任构置于组织的系统与流程;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责任评价部门,审核社会责任过程与绩效;也可以自愿性地聘请外部机构审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通过这些措施促使社会责任融入组织的管理体系,改进组织绩效。
ISO26000更加充实饱满的概念,更加明确系统的议题,更为广泛的责任对象,更加切实可行的实施程序,使得ISO26000必将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广泛应用的社会责任指南,也将很快为各中介、协会等社会责任评价机构认同,必将成为企业和所有社会组织衡量自身行为的工具,也将成为社会监督其行为的工具,我国的企业和社会组织都应尽快熟悉和理解ISO26000,转变社会责任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1]孙继荣.ISO26000-社会责任发展的里程碑和新起点.ISO26000的形成过程及核心内容.WTO 经济导刊,2010(11)43~54.
[2]Bowen,H.R.,1953,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usinessman, New York: Harpor & Row.
[3]Carroll,A.B.,1991,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ward the moral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al stakeholders, in Business Horizons (34),July-August,pp.39~48.
企业社会绩效(CSP)的概念和模型是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争论和修正的过程中产生的。上世纪70年代初,在社会议题管理领域,特别是在企业应当承担何种社会责任的讨论中,两派观点针锋相对。一方是获得诺贝尔奖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密尔顿・费里德曼,他代表了经济学的传统观点,即认为企业的唯一责任是为股东创造利润;而另一方,在沿袭霍华德・博文于1953年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中所提出的“企业应该自愿地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后,学术界和企业界开始接受这种超出经济责任外的社会责任意识。但究竟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内涵和范围是什么,以及如何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仍存在众多观点,一些研究者开始试图用不同的概念来说明,公共责任、企业社会绩效(CSP,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经济伦理、社会回应(social responsiveness)和议题管理等概念开始出现,但这些不同的概念或观点仅仅反映了企业社会议题管理或企业与社会关系的某个层面,部分学者认为需要通过发展出一个模型框架来整合上述观点,以帮助人们全面认识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如何实施和评价这些责任,企业社会绩效理论及其模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企业社会绩效模型的产生-卡罗尔的CSP模型
卡罗尔通常被认为是企业社会绩效理论的倡导者,他从九种较具代表性的观点中,总结出一个三个维度的CSP模型(见图一)。
卡罗尔模型的第一个维度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类别
按照卡罗尔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包含了在特定时期内,社会对经济组织经济上的、法律上的、伦理上的和自由裁量的期望。”卡罗尔并没有排斥费里德曼的观点,他认为,作为经济组织,经济责任是企业最本质也是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但并不是企业唯一的责任;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赋予并支持企业承担生产性任务、为社会提品和服务的权力,但同时社会也制订了企业所应该遵循的法律和法规,并且期望企业在法律要求的框架内实现经济目标,因此,企业肩负必要的法律责任;虽然企业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中都隐含着伦理规范,但公众社会对企业的期望有时超出了法律要求的范围,尤其在70年代后,对企业伦理经营行为的期望,使人们认识到企业伦理责任的重要性;除此之外,社会还对企业寄予了一些没有或无法明确表达的期望,是否承担或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完全由个人或企业的自由判断和选择,这是一类完全自愿的行为,例如慈善捐赠、为吸毒者提供住房或为工作的母亲提供日托中心等,卡罗尔将此称为企业的自由裁量责任。图一所显示的四种责任的排列次序和所占比重并不是随意的,经济责任处于基础并占很大比例,其他三种责任依次排序、比例递减,它们的关系也可以用金字塔型说明,卡罗尔正是用此来说明了各种不同责任对企业而言的重要性以及企业在承担责任时考虑的优先次序。同时,卡罗尔的阐述尤其强调,四种责任彼此间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也不是固定的,彼此间可能相互转化,而且任何一个行为中可能同时包含着几种责任。
卡罗尔模型的第二个维度是企业涉及的社会议题
在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和类别后,卡罗尔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与这四种责任相联系的、企业所必须或可能面临的各种主要社会议题。虽然每个行业所面临的社会议题可能不同的(如银行就不如制造商那么关心环境或污染问题),而且不同时期企业所面临的社会议题也是变化的(如70年代对产品安全、就业歧视等的强调在50年代是少见的),但总体上,在管理实践中,一些社会议题总是企业管理者最需要考虑的。卡罗尔认为,企业最需要重视哪些社会议题取决于:①社会需要与企业需要的吻合程度;②社会需要的重要程度;③高层管理人员的兴趣;④社会行动的公共关系价值;⑤政府的压力。如图一所示,卡罗尔列举了70年代末企业所面临的普遍社会议题,包括,消费者主义、环境、歧视、产品安全、职业安全和股东等,卡罗尔在此给企业管理者提供了更具体而实际的思路。
卡罗尔模型的第三个维度是企业社会回应的策略
在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定义和界定以及提出企业所可能面临的社会议题后,卡罗尔从管理的角度提出了企业对社会责任和社会议题如何回应的价值观、模式或战略。费里德里克认为企业回应是指 “企业回应社会压力的能力”,卡罗尔认为,单纯以企业社会回应来代替企业社会责任是不够的,因为,有回应的企业并不必然是个有责任的企业,所以,他将回应作为企业社会绩效模型中的一个层面。企业的社会回应可以有不同战略和模式,卡罗尔的模型中采用了威尔逊的观点,如上图所示,他认为企业对社会所做出的回应可以划分为:反应性的、防御性的、适应性的和主动回应的四种模式,这反映了企业对待社会议题可能选择的从消极到积极的回应态度和策略。
作为第一个较为全面的CSP模型,卡罗尔模型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扩展,二是对企业社会责任、有效回应和回应行动的综合。尽管卡罗尔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是企业社会绩效,但其最大贡献是将以往人们所争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系统化,提出了企业必须承担的、从经济到自由判断的四种不同责任,并将企业在处理企业与社会关系时所应考虑的、以前是分离甚至对立的社会责任、社会有效回应和社会议题观点进行综合,模型中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广义看法、责任/议题/回应之间相互作用的三维空间概念、所蕴含的原则/过程/政策的方法为分析企业与社会关系议题研究引入新视野、构建了一个有价值的理论框架。但卡罗尔虽然提供了一个三维的空间模型,指出了企业社会绩效的多重相互联系的维度,但这个模型身是静态的,更多的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议题或回应过程的描述,而没有提出如何去解决问题。
企业社会绩效模型的发展――沃提克和哥奇兰的模型
沿着卡罗尔模型的思路,力图在CSP模型中综合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观点,沃提克和哥奇兰提出,企业社会绩效是“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社会回应过程和解决社会议题政策之间根本的相互关系。”(见表一)。
沃提克模型的第一维度是具有哲学倾向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
虽然沃提克赞同卡罗尔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型的界定和分类,即企业包含了经济的、法律的、伦理的和自由判断的责任,但他们认为,用“原则”来表述可以更好地说明企业承担各种责任的动机或基本价值。此外,他们还进一步探讨了企业之所以承担社会责任的两个基本前提:一是经济组织(企业)如同政府一样也具有社会契约,即隐含着社会赋予的一套权力和义务;二是企业是社会中的道德人,即具有在决策中使用道德规则的能力,不仅具有控制企业行为,也有控制政治结构和规则的能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目的是为了履行社会契约、承担道德人的责任。与卡罗尔模型的第一维度相比,这个模型从哲学的层次上,更好地说明了企业承担各种社会责任的内在原因。
沃提克模型的第二维度是具有制度倾向的过程,即企业对社会议题的回应过程
从卡罗尔模型中我们看到,企业社会回应的观点试图改变从强调企业社会义务转向社会回应过程,沃提克对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回应进行了比较(见表二),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到,两者在模型中是同等重要的也是互补的,社会回应过程是企业建立在对社会责任原则性思考基础上,所付诸行动的模式和战略,目的是提高企业回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社会环境的能力,并产生对社会议题进行回应的管理方法。
沃提克模型的第三维度是具有组织倾向的政策
在此,沃提克将卡罗尔模型中只对企业可能面临社会议题的描述,转向关注于对存在社会议题进行管理所制定的政策。受到三个不同领域中(公共议题管理、战略议题管理和社会议题管理)关于议题管理的启发,沃提克将议题管理分为三个阶段,即议题识别、议题分析和回应产生,虽然议题管理的过程在不同组织间可能变化,但总体上,这一政策过程是提供对企业外部环境变化的系统性和动态性的反映,目的是将企业外部社会环境变化所产生的意外最小化,并制定有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政策。
沃提克的CSP模型,进一步综合了卡罗尔模型中提出的责任、回应和社会议题的三个维度,用原则、过程和政策的框架进行了重新构建,并且详细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有效回应之间的关系,使我们认识到模型的层次性、整体性和连续性,摆脱了对社会责任纯粹概念上的讨论,赋之予更实用的管理意义。但最重要的是,这个模型加入了动态的过程概念,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过程。但企业社会绩效中所包含的“绩效”,即对企业实施社会绩效管理后可能产生结果的预测及其如何评估,在这个模型中却被忽略了,因此,这个模型还不是完整的。
企业社会模型的修正――伍德的模型
在对CSP概念和模型演变进行回顾时,伍德认为上述两种模型反映了学者们对企业和社会关系进行思考的发展,但仍不足于全面反映企业社会绩效的内涵。首先,企业社会绩效的概念更应该关注的是行动和结果,而不是仅仅将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概念进行整合;其次,社会回应应该是一系列过程而不是单一的过程;第三,社会议题的政策只是企业行为的一个可能的结果,如果政策没有存在的话,不会由此可以说没有社会绩效存在,因此,以是否制定政策来作为企业社会绩效的反映是不合适的,因为企业社会绩效可以有肯定的和否定的结果。考虑到这些问题,伍德模型包含的是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回应过程和企业行为结果的三个层面(见表三)。
伍德模型的第一个维度是企业社会责任
伍德认为要理解和评价企业社会绩效,首先要检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原则、动机或来源是什么( Wood,1991 )。不同于上述的两个模型,伍德没有简单列举企业所应承担各种责任的类别,而是选择从制度、组织和个人三个不同层次来进行分析企业在不同层次上的不同责任及原因。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原则描述了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组织的责任是必须正确使用社会赋予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组织层面的公共责任则要求企业审视自己在社会环境中独特的位置和角色以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说明了企业不是要对所有社会问题负责,而是有责任解决由它们导致的问题,有责任帮助解决与其经济活动和利益有关的问题和社会议题;个人层次上的管理判断原则,关注于个人角色在组织和制度环境下的选择和机会,说明了管理者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每个领域,有义务并能自由地行使其判断力。
伍德模型的第二个维度是企业社会回应的过程
这个企业社会回应的维度是对企业社会责任规范性和动机性概念实施内容的补充。大量企业社会议题领域的研究涉及了企业社会有效回应的方法和条件,但这些研究都不能建立一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框架,伍德没有仅仅描述企业社会回应的态度或策略,而是强调回应是一系列的行动过程,这一过程包括:①环境评估,即对外部环境的信息进行收集和评估,使企业能在一个变化的和动荡的环境中生存。②利益相关者管理,即管理那些影响或被企业行为影响的个人、群体或组织与企业间的关系(Freeman,1984)。③议题管理,即对可能影响企业的社会议题进行追踪并进行回应,设计一些计划和政策以回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及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这对企业社会绩效模型管理的实践提供了一种操作性指导。
伍德模型的第三个层面是企业行为结果
伍德提出,企业行为结果是用于对企业社会绩效进行评估的,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模型中以财务指标衡量的经济绩效,它是通过三个相关方面表现出来的。一是企业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无论这种行为的动机或行为的过程如何;二是企业所采取的、用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或实施企业社会回应的措施和计划;三是企业处理社会议题及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政策。
卡罗尔和沃提克的企业绩效模式显示,CSP概念可以将社会责任和社会回应联系起来,使CSP在企业与社会关系的研究理论中成为一个核心的组织性概念。而伍德对CSP模型的修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社会责任原则在制度、组织和个人层次的阐述,区分了长期以来对社会责任的争论,并强调了原则对人类和组织行为的推动;二是对特定回应过程的区别――环境扫描、利益相关者管理和议题管理,表明了企业参与外部环境是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实行;三是将社会影响、政策和计划作为企业与环境相互影响结果的综合,使CSP更具有实践评估的可能;四是在CSP模式三个层面的联系加强了对经济与社会关系的理解,他提供给管理学的研究者更有用的框架或模板来组织对企业社会绩效的研究和理论。但伍德模型的明显不足在于,它仅仅提出了对企业社会绩效管理结果进行评估的概念,而没有进一步提出如何评估的方法或工具。
企业社会绩效模型的意义及研究趋势
对于涉及企业和社会关系领域的人来说,从接触有关文献开始,必然会被许多含义相同或相近的各种概念所困惑,如企业社会责任、公共责任、企业社会有效回应、企业社会绩效、企业公民、经济伦理、可持续公司以及三条底线方法等,都是这个领域常见的概念。这些不同概念的产生,有的是由于地域上的差别,如欧洲更多使用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美国则更强调经济伦理;有些是由于企业与社会议题研究领域在不同时代的演进,如企业社会公民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的广泛出现,是以往时代所没有的;但最主要的是对企业与社会关系领域从不同角度的探讨。从上述三个主要的CSP模型的完善过程中,尽管各有不足之处,我们看到了研究者们一直在努力通过整合该领域的各种不同的观点和分析问题的角度来建立一种模型,使之成为一个用来理解和掌握企业与社会关系的知识体系框架,成为帮助企业管理者评估企业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其动机、识别企业面临的各种社会议题、并制定相应的行动和回应战略的工具,这就是企业社会绩效模型最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企业社会绩效模型没有得到太大突破,但围绕上述三个模型所构建的框架,产生了更多新的理论视野和议题,使企业社会绩效仍是当前企业与社会议题领域中的重要主题之一。就研究的视野而言,企业社会绩效模型更多地与组织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战略管理理论、伦理理论、新古典经济学等相联系,理论分析的工具更加多元化。对研究的议题而言,CSP的研究已经逐步脱离对基本定义和框架的讨论,而更多的研究是加强实证分析,如对企业管理者或利益相关者对CSP的认识、理解和实施的实证分析,对CSP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分析,对分析CSP与企业风险的相关性调查等。此外企业社会绩效的结果评估,包括经济活动的社会影响、公司社会披露、公司社会绩效和政策的现实性评估,公司社会绩效的非故意结果的理论分析和实践应用也引起广泛关注。就最新的发展趋势而言,企业社会绩效的研究,尤其关注全球化所带来的变化和挑战。伍德模型从个人、组织和制度的三个层次来分析企业的社会责任,那么在全球化的框架下,三个层次的分析显然是不够的,在超国别立法能力缺失的情况下,需要研究者更多地思考包括公司社会责任的全球性普遍原则、跨文化的冲突问题、企业的跨国别控制问题等议题。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法律
中图分类号:DF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009-01
企业社会责任是自20世纪以来凸显于法学、社会学与经济学等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一个极富争议的概念,自其产生之时起,围绕企业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性质和内容等的争辩就从未停歇过。它一开始主要侧重于道德层次,后来进入到法律层面上,成为法学、社会学与经济学各种理念的一个综合体。借助世界市场的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逐步引入我国。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方面包括:对员工之责任,对债权人之责任,对消费者之责任和对环境之责任。
二、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法律化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企业法》对企业社会责任规定尚不完善,仍存有需要调适的不足之处。
(一)立法规定过于原则
《企业法》第5条第1款规定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从而使“道德责任法律化”,但法律化并不意味着法定责任。在《企业法》中尚且找不到因为企业没有承担社会责任而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因此,总则中“社会责任”条款的提出仅是作为一种宽泛的原则纳入《企业法》中,表明立法者的价值取向,并未构成具有刚性约束力的责任体系[1]。新《企业法》也没有准确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性质、内容。因而其对“社会责任”的表述,更是一个在立法和司法上都尚待进一步明确的问题[2]。
(二)立法体系零乱
我国现有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主要分散在《劳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社会保障法》等诸多法律、法规中,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体系。
(三)立法范围狭窄
个人独资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道德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期待法定化问题并未做出规定。
(四)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够充分
我国《企业法》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规定得不够充分,主要表现在缺少有关企业主要债权人和债权人权益因董事或经理的过错致损的救济缺位这两个方面。
(五)缺乏相应救济措施
《企业法》的第十二章“法律责任”中,并没有哪项条款涉及到企业违责任的法律后果也没有规定任何企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从目前立法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之规定缺乏具体行力,一项法律制度不具有操作性则相当于形同虚设。
三、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建议
《企业法》的完善对于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用。依我国的国情,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阶梯式发展,如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其内容和标准都需要全方位考量,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方法,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2]
(一)通过立法解释的方式完善企业法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容,使其具备可操作性。
无论是传统民商事立法的伦理基础,还是目前我国的国情,通过立法对企业所要求道德意义上的责任作出明文规定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笔者建议立法机关只应当将前述法律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予以明确规定,并采用强行性规范予以规制企业的行为,完善处罚措施以严惩企业的违法行为。至于道德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则无须在法律中明文体现或者仅通过任意性规范予以表述即可。
(二)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范围。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企业承担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的对象应当限定在企业员工、债权人、产品消费者、环境保护受益人的范围内。
(三)确立企业债权人对企业的监督权及请求权
在对企业债权人的保护方面,我国《企业法》规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为了更加充分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还可以采取以下两点措施,第一,通过允许银行等债权人参与企业治理,达到保护债权人的目的。第二,赋予债权人在董事、经理执行企业业务过程中,由于其恶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或企业章程,致使债权人债权难以实现时,对企业董事、经理直接的赔偿请求权。
(四)构建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可诉性
我国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处于起步阶段。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存在许多漏洞,在我国并没有很好的诉讼制度来规范如诸如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等问题。而像企业社会责任这类具有社会性质和社会影响的案件通常都会采用公益诉讼的方式去解决。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作者简介:赵鹏(1987-),男,汉族,河南郑州人,兰州商学院法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律经济。
参考文献:
【关键字】企业社会责任 消费者行为 调节变量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虽然已有几十年历史,但时至今日,学术界仍未就企业社会责任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Bowen(1953)提出,企业的责任所遵循的原则是行为符合社会整体目标,目的是提升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他认为,企业自愿履行社会责任(例如做慈善事业)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从而增加利润。Murray 和Vogel(199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的亲社会行为,例如提高员工及其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生活水平。
基于以上观点,本文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归纳为企业在为股东创造财富的同时还要肩负对员工、消费者、社会和环境的责任。传统上,企业将利润创造作为唯一目标,现企如今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超越这一传统观念,要求企业对人的价值的关注,注重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简言之,企业在为股东创造财富的同时,应当尽可能地将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考虑在内。
二、企业社会责任对品牌忠诚度的影响
现有研究发现,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越多会带来更高的品牌忠诚度,并提出了三种理论解释这一关系。首先,组织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Maignan (2005)指出,企业一般不会把员工仅仅视作一种经济存在,往往倾向于将他们视作家庭、社区和社会的一员。在此基础上,Daub和Ergenzinger (2005)提出了“泛消费者”(generalized customer)的概念,泛消费者的身份不仅仅是一般意义的消费者,他们同时也是企业必须加以考虑的各类利益相关群体的成员或潜在人员。因此,消费者更愿意接受社会责任感高的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其次,Brown和Dacin(1997)的研究发现,社会责任得分会影响消费者对企业整体氛围的感知,得分越高越有利于创造一种更为舒适的氛围,从而促使消费者对企业做积极评价。Sen和Bhattacharya(2003)在关于“公司――顾客”平衡的研究中发现:企业社会责任感及行为是影响消费者对企业认同度的重要因素,高社会责任感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同感。Lichtenstein等人(2004)表示,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同度与支持度能够给企业带来益处,而企业社会责任是达到这个目的一个捷径。上述不同的理论研究角度均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和顾客满意度存在密切联系,且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及行为表现对其顾客满意度存在显著的影响。
三、企业社会责任对产品评价的影响
关于企I社会责任对产品评价的研究相对较少。Brown和Dacin(1997)研究指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会显著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Zeynep(2003)进一步指出,当消费者面对企业的新产品时,由于缺乏对新产品信息的了解,消费者会转而选择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来替代产品信息评价新产品,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评价越高,消费者对企业新产品的评价也越高。
四、企业社会责任对购买意向的影响
如前文所述,企业社会责任会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以及对产品的评价,而这些构成了消费者购买决策的线索。Brown和Dacin(1997)验证了伦理消费者的存在,并指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会影响伦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他们发行,消费者对企业存在能力联想和社会责任联想。虽然企业能力联想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程度超过了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程度,但是当消费者面对企业的新产品时,企业社会责任联想对消费者的影响程度显著高于企业能力联想程度的影响程度。例如,负面的企业社会责任联想会降低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购买意向,而正面的企业社会责任联想则会提升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购买意向。
五、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尽管本文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总结归纳出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行为关系的研究框架,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解释,但这并不表示二者之间的研究已经穷尽。事实上,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会逐渐发生变化,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行为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Bouquet and Deutsch,2008),未来研究需要敏感的捕捉到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行为的关系是否发生变化,并分析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下面,我们对一些重要但挖掘不够深入的议题提出未来研究方向。
第一,虽然学者们普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但是我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每一个细分的维度与消费者消费的关系是否一致却知之甚少。目前,绝大部分研究要么采用企业社会责任评分衡量企业社会责任总体水平,或者是单独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某一个维度如慈善责任或环境责任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未来研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每个维度影响消费者行为的机制和条件的探索将会极大地加深我们对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行为关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