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市场经济体制特征范文

市场经济体制特征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市场经济体制特征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市场经济体制特征

第1篇:市场经济体制特征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的进步。但是在其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信息化的发展,市场体制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如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改革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的经济,提高其管理水平成为其中的重中之重。所以,在现代社会中,创新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一、现阶段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状况

现阶段中,中国的公路运输经济在不断的发展。由于公路运输存在着运输灵活、成本低以及运输速度快等贴点,在中国的交通运输业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在进行公路运输管理模式改革中,利用市场经济体制的优点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管理模式的改革。随着一带一路的提出和发展,公路运输经济的迎来了新的发展基于。一带一路将中国与中亚、欧洲等国通过陆路运输联系起来,以此加强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因此,在真阳的状况下,公路运输的管理模式更应该进行改革。在以往的公路运输业的管理中,一般采取落后的理念。在管理方式上,还存在着行政过于干预的管理方式,进而导致管理水平落后,限制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利用市场管理手段,进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经济体制对公路运输经济的重要性

1.提高公路运输经济效益。市场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和经济调节,能够及时的了解到市场上的公路运输经济发展状况,及时作出相应的措施,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经济效益。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经济手段,不断感知公路运输市场的变化,以此及时的做出反应。此外,市场经济体制下,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进而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效益。2.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管理越来越成为一个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式。而作为现代社会中先进的管理方式,信息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力资源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经济手段和信息化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措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成为现代公路运输也的主要问题。作为现在社会的重要发展方向,信息化是这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在市场经济体下,利用信息化管理,是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重要措施。那么,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对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提出几点可参考的意见。1.加强信息化管理。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成为这个社会的主流发展方向。因此,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首先要加强公路运输企业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下,优化公路运输行业的资源配置,从而掌握公路运输的市场信息,依靠市场信息从而做出相应的判断。例如,在公路运输企业中,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将公路运输的数据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然后在进行运输中,可以将公路运输中出现的状况通过信息化进行反馈,以及时得到解决,利于以后公路运输。因此,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市场经济体制,让公路运输经济更加灵活,进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的改革。2.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从而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的改革。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上水平,让工作人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而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管理模式的改革。一方面公路运输企业要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信息化培训机构,通过对管理人员不间断的进行信息化素质的培训,进而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公路运输企业要不断的引进外来先进的管理人员,不断加强对人才的管理。此外,公路运输部门要不断的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双方通过取长补短,不断加强双方的合作和实力,进而不断提高公路运输的管理水平。因此,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化管理人才,从而优化公路运输的管理模式,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3.管理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要要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以市场调节为主,通过经济的手段对市场资源进行配置。因此,在市场体制下要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就要减少行政干预,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例如,在进行公路运输管理时,可以将公路运输的目的地以及市场上的信息进行整合,以判断市场中公路运输的状况,进而调整公路运输的对策。此外,公路运输部门要对公路运输进行调节,明确责任落实,减少公路运输部门的行政干预。所以,在公路运输经济中,公路运输部门要通过经济调节的手段,让公路运输适应市场的发展,进而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模式,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体制在现今的社会中对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水平也随之改变。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管理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在市场体制下,公路运输通过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进而不断创新公路运输的管理水平,优化公路运输经济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路运输经济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运输通过自身的优势,不断创新自己的管理模式,进而不断促进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靳海燕,付振雄.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J].中国电子商务,2013(6):138-138.

[2]章秋雯.基于市场经济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应用与发展[J].科技、经济、市场,2014(8):112-113.

[3]郭爱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的研究[J].文摘版:经济管理,2015(9):89-89.

[4]沈玥.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的研究[J].企业文化旬刊,2015(11):89-89.

第2篇:市场经济体制特征范文

关键词:重大突破;本质特征;问题根本;主线与路线图

中图分类号:F713.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01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是市场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论断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的重大突破

从党的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以来,在20多年时间里,我们党对政府和市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一直在根据实践的拓展和认识的深化寻找科学定位。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可以看出,我们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不断成熟。

从“基础性”到“决定性”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最大亮点,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这是我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质”的提升,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这将成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与党的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具有同等重要的历史地位,也将发挥同样的巨大作用,极大地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给我国再争取一个更好的改革红利期,助推我国“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实现。

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

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最有效率,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需要遵循这一基本规律。“基础性”作用给人的感觉是:在市场之上还有一种力量在配置资源,那种力量就只能是政府。同时,过去我们对宏观调控也有扩大化的理解,仿佛宏观调控就是政府配置资源,干预经济活动。党的十四大以来,对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表述上虽然有所调整,但那主要是对市场作用在范围和程度上的加强,只是在“量”上的调整,没有质的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深层次、最本质的问题。“决定性”作用的意思是,其他力量只能是影响和引导资源配置,但决定者不是别的,只有市场。

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国现实经济问题的根本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建立,但在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其中核心的问题是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过多,不合理的干预太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通过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实现的。目前我国市场体制中最主要的缺陷,集中表现在政府为主导来配置资源,政府过多而广泛的行政干预、深度介入微观经济活动及国有大企业的行政垄断,压制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技术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展中出现的产能过剩、城市病、耕地占用过多、地方债风险、生态环境破坏等,很大程度上都与政府过多干预有关,与地方政府推动下的盲目投资有关。

国有企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已不占有优势,但是,国有企业在很多重要行业中的垄断地位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所加强,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保持着政府赋予的行政垄断权力,这使市场失去了充分竞争性质,难于发挥其有效配置资源和形成激励机制的作用。要建设竞争性市场体系,需要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我们已经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又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主要内涵、一般规律,就要解放思想,破除理论障碍,在理论上承认这一规律,在实践上遵循这一规律。“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绝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作用,在现代经济中,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同样重要,没有市场或没有政府,经济发展都会孤掌难鸣。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行,没有政府的作用同样也不行。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资源配置上,政府是引导和影响资源配置,而不是直接配置资源。只有界定好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政府不越位,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才能解决目前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

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明确了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和路线图

经济体制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选择改革的突破口、重点。人们对此曾有过很多讨论,有人认为是财税体制,有人认为是金融体制,有人认为是土地制度等等。这些改革无疑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如果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并据此设计各领域的经济体制,那不可能有质的变化和飞跃。我们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把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和路线图,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市场体系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宏观调控、财税、金融、土地制度、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改革,都要以此为标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并以此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改革的原则和检验尺度。

第3篇:市场经济体制特征范文

关键词:渐进改革 增量改革 摩擦成本 实施成本

一、我国渐进改革的显著特点

(一)“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市场主体的培育过程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市场主体的逐渐培育过程,包括新的市场主体――个体经济、三资企业、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的逐渐改造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市场机制的培育过程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市场机制的逐渐培育过程,如先后引入了动力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等,直至建立起市场定价机制,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

(三)“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的双轨制做法

“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一系列双轨制做法,如所有制双轨制、价格双轨制、决策双轨制、用工双轨制等。双轨制表明了我国改革的渐进性质,准确刻画了我国改革的重要特点和优点。

(四)“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社会制度完善的量变态势

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呈现出渐进的量变态势。渐进式改革,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约束下完成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

(五)“渐进改革”概括了我国改革的局部推动特征

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改革通过局部逐渐推进,如先农村后城市,先特区后沿海、再内地,先微观后宏观,先经济后政治等。

二、我国渐进改革的动因

(一)市场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在社会主义这一基本前提下确定的

斯坦利・费舍尔认为,一个典型的进行改革的经济必须在六大领域做出重大变革:即宏观经济稳定化、价格自由化与市场改革、企业改革、贸易自由化与货币自由兑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创立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与制度框架。同时大部分经济学家普遍认为这六大变革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因此实行私有化成为一些国家改革的重要方面。基于此,原苏联东欧各国的改革都走向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路线,而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在目标上与这些国家显然不同。

我国的经济改革始终是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政治基础和依托。尽管我国是在改革进行10余年后,即1992年才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改革目标,但在此之前各阶段的实际改革都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对经济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从本质来讲,这一主线没有改变过。从党的提出改革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体调节为辅”,再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直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最终确立,只不过反映了对改革目标不同程度的认知过程。因此我国的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不断嵌入和加强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是市场逐步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到位”的过程。这种制约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制度改革只能选择渐进道路。

(二)经济制度的制约决定了渐进改革的道路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特征,即发展生产力和达到共同富裕,需要以按劳分配和公有制为条件。改革实践证明,实现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并在市场配置资源、调节经济运行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各阶层之间、地区之间的共同富裕目标,恰恰是目前我国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从改革的具体措施看,由于我国的改革是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自我调整和完善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在具体改革中,必须面对和消化过去经济体制的遗留问题,以保持基本制度的完整性和过渡的平稳性。

(三)渐进改革还与我国经济改革的内容有关

实践证明,建立计划经济体制可以很迅速,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很困难,需要充分的时间来调整和完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这一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的形成并发挥综合调整作用,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艰辛过程。具体表现为:1 市场机制的作用要以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的充分发育为前提,而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的充分发育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一个社会历史的自然过程,特别是在我国长期排斥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就显得尤其困难。2 在市场经济的改革中,国家的宏观调控方式要适应市场机制的特点进行改革,从过去的直接调控转化为间接调控,需要改革原有的直接调控体系,调整调控对象,积极探索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方式。这显然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需要不断的摸索和经验总结。3 在市场经济改革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对市场信号做出积极反应,要以本身经营管理体制的转变和组织结构的变革为前提。这种机制的转变和结构变革是在原有企业机制和结构的基础上进行的,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三、探索渐进改革的理论依据

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不仅在于新体制的运作效率明显高于旧体制,而且在于实行制度改革的预期收益减去为改革付出的代价仍高于旧体制的净收益。因此,改革成本成为衡量改革方式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改革的实施成本

实施成本是体制转换前、转换过程中及新体制完善阶段对时间和物质的消耗,可以看作是克服客观障碍而产生的费用。实施成本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 创造体制转换的必要条件的成本,“必要条件”包括稳定的社会环境及必要的经济秩序、消除经济发展的深层阻隔等;2 体制方案的设计、比较、选择、试错、、调整修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3 因违反经济规律出现重大失误而遭致的经济损失;4 传递有关旧体制非均衡和和体制创新(转化)潜在收益信息促使旧观念旧意识变更、新意识新观念形成所耗费的时间和资源;5 社会全体成员为学习和适应新体制所花费的时间和资源以及因社会成员不再采用旧体制但新规则还不完善,或者人们一时还不能适应新规则,新规则还不能发挥效用而导致的经济生活的混乱和经济效率的损失;6 制订、实施确保市场经济发挥效用的法律、法规,如维护经济主体的财产权利、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所需要的费用;7 新体制完善的成本,包括确立保障新体制合法性的法律制度的成本以及规范新体制组织与运行方式的成本。

我国改革是增量改革,即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内,让市场机制在资产增量的配置上发挥作用,从而使增量部分不断扩大,计划经济的存量比重逐步缩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实施成本。我国的增量改革创造了体制转换的必要条件:1 改革前做了一系列重要工作来恢复经济秩序,经济秩序的恢复是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2 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的推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使了生

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生产剩余的产生,为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创造了必要条件。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又导致城市工业产品的需求增加,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创立了条件。3 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崛起一方面促进了竞争机制的发挥,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从而避免了强行纠正经济结构的成本。4 社会环境因增量改革方式大大缓冲社会阻力而得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避免因社会动荡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损失。此外,增量改革还起到示范、传播新体制经济潜在信息的作用,有利于人们头脑中旧意识、旧观念的改变及新意识、新观念的确立,从而可节省在变更旧观念、确立新观念方面所需要的实施成本。

(二)改革的摩擦成本

实施成本是克服客观障碍而产生的费用,而摩擦成本可视为因人为(主观)设障而引致的成本。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改变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此过程中总会有人受到一定的损失。1 体制改革使一些人失去旧体制下的种种既得利益,既包括权力、地位、特权等少数人才有的利益,也包括“铁饭碗”、“大锅饭”等多数人享有的利益。若这些既得利益者不能从体制转换中得到相应的补偿,他们就会反对改革。2 改革虽说能使绝大数人获益,但也存在相对获益水平高低的问题。从相对收入的角度看,只要有人在社会收入的结构中与他人相比,收入相对水平下降或社会地位相对下降,他们也会反对改革。3 即使考虑“补偿”的因素,人们可以把改革的收益拿来对受损者进行补偿,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首先,补偿应该超过受损者原先的相对收入水平,否则没任何意义;其次,改革是一个总过程,“投入”与“产出”间存在一定时滞,可能使受损者不能及时得到补偿。正因为以上如此,改革是一个“非帕累托改进”,必然存在巨大阻力。这种改革阻力会造成多种形式损失,因这些阻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时间和物质的损失)即为改革的摩擦成本。

如上所述,我国的改革属于增量改革,增量改革不仅减少了我国改革的实施成本,同时有效控制了摩擦成本。原有的体制条件拥有数量众多的受益主体,如果改革一开始就针对旧体制的核心部分(存量部分),无疑会触及这些既得利益主体,遭受很大阻力,从而产生巨大的损失。摩擦成本的上升可能会阻滞改革的深入,甚至使改革中途夭折。而我国的改革始于体制的部分(以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乡镇、私营企业的崛起为表征),避免了对旧体制核心的直接冲击,从而极大减小了摩擦成本,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此外,增量改革还能有效缓冲由“投入”和“产出”间的时滞所引致的阻力,因为在增量改革方式下,新体制经济迅速成长会使社会内部产生越来越强的经济实力,能为受损者提供及时的补偿。

第4篇:市场经济体制特征范文

一、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

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国家在出现后,它并不进行生产。然而,为了维持它自身的存在和运转,国家又必须从国民收入中分到一块来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国家不进行生产,它不可能通过交换的形式来获取它所需的社会产品,它所拥有并能加以运用的,只有强制性政治权力。国家凭借强制性的政治权力参加社会产品的分配,就是原始的税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国家为了维持自身存在和运转消耗社会产品的过程,就是财政支出。因此,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能够存在;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必然存在。财政的存在,只需要国家这个唯一的前提。可以说,财政是国家内生的一种东西。从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国家,到现代的计划经济国家,无不如此。在执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中,国家仍然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与财政的这种存在必要性相关的是财政筹集收入的职能。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得到了扩展。

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市场上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按照价格机制运作。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求双方的自发调节,使资源配置和社会生产达到最优状态,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如果情况真是这样,财政的作用就应该只限于筹集政府收入,它存在的必要性也就只是源于国家的存在。但是,我们看到,现实情况并不是这么理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认识还应该更进一步。问题主要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只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一种理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具备形成完全竞争市场所需的全部条件。而只要有某一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上就有可能出现失灵。

西方经济学家对市场失灵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导致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信号并非总是能如实反映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具体来说,市场失灵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经济学认为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萨缪尔森在其《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PureTheoryofPublicExpenditure)一文中给出了公共产品的定义:纯粹的公共产品指的是这样的物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物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西方经济学家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总结了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的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公共产品具有上述特征,市场对公共产品的生产进行资源配置时,就会出现失灵的现象。一般来说,由于“免费搭车”现象的存在,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共产品的生产量是不足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该设法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

2、外部效应

所谓外部效应,是指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之间或私人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效益之间的非一致性。即某些个人或厂商的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由于私人经济主体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于带有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不是过多就是不足。外部效应除了影响社会经济效率之外,由于外部效应导致的成本或报酬分担不合理,它也会妨碍社会的公平。所以政府应当对外部效应进行矫正,将外部的成本或报酬内部化,使带有外部效应的产品的生产数量改变到合理的水平。

3、垄断

当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其产品的供给,使其产品的售价高于边际生产成本时,就形成了垄断。由于垄断者能够操纵市场价格,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办法是将其产量确定在产品边际效益等于边际生产成本的水平上。结果是造成市场上该产品的供给量不足,价格偏高,造成社会效率的损失。对此,政府部门应该进行干预,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有效竞争,排除垄断对资源有效配置的扭曲,强迫或鼓励垄断者增加产量,降低价格,使该产品的售价等于其社会边际成本,以避免社会效率的损失。还有一些行业的规模效应很明显,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就会自然形成垄断。对这种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也应该及时加以干预,也可以划归政府来经营。

4、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

信息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掌握的信息总是不完全的,要获得更多的信息,需要付出“信息搜寻”成本;此外,市场在交易中总是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一方总是比另一方有着更多的信息或有着更低的信息搜寻成本。由于市场经济主体在交易中总是根据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作出决策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偏离帕雷托最优。

5、宏观经济领域的失灵

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的失灵,不仅在微观经济中表现为上述偏离帕雷托最优的情况,市场失灵同样也反映在宏观经济领域中。对宏观经济领域中资源配置效率的考察所依据的指标主要有:就业水平、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状况。但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趋向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市场失灵在宏观经济领域中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和经济波动与失衡。为此,政府也必须对经济进行调控。

但在现实中,市场失灵并没有使市场经济制度崩溃,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在现实中应该有一条挽救市场失灵的途径。其中,除了认为应由政府干预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观点之外,还有一些经济学家主张通过扩大市场覆盖面(即市场完全化)和提高市场效率来挽救市场失灵,但在实践中都是不成功的。西方经济学家在对多种解决市场失灵的方法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要优化资源配置,必须由政府进行干预。这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又一体现。

于其他手段相比,财政手段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中具有以下优势:

1、财政手段比较灵活,税率和补贴额可以根据外部性情况及时加以调整。

2、财政手段的管理费用低,避免了产权界定和市场交易的巨大费用。

3、财政手段在技术上比界定产权、扩大市场覆盖面更易于操作。

三。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职能的界定

根据上述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分析,可以得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所应具有的职能。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经济的调节应以市场机制为主,在市场机制能够完成资源有效配置的领域,政府就没必要介入。只有发生市场失灵时,政府才应该介入其中。但政府介入的最终目的仍是为了维护或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财政作为政

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之一,它的职能也只能限定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资源配置职能。

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体现在提供公共产品上。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它难以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只能有财政来进行供给。其次,财政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还可以实现外部效应的内部化,并解决垄断的问题。

2、收入分配职能。

我们在前面提到,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所决定的初次分配状况极不公平。这样客观上就要求社会有一种有助于实现公平的再分配机制。市场本身不能提供这种再分配机制,只有依靠政府以非市场的财政手段来完成这一任务。在这一点上,财政可以说天然地具有作为进行再分配工具的有利条件——强制课税权。这使得财政可以大规模地介入国民收入分配,通过税制设计上的巧妙安排,如征收累进的所得税,把资金从那些收入偏高的人们手中征集上来,然后,再通过各种类型的转移性支出项目,如医疗保险、食品券补贴等,把资金转移给那些收入偏低的人们。

第5篇:市场经济体制特征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 民商法 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间,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尖锐的经济问题和社会矛盾逐渐的显现,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出现的例如毒奶粉事件、染色馒头事件、工业明胶事件、外国奶粉肉毒杆菌污染事件等,严重影响和损害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和声誉。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之所在就是整个市场环境的诚信和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实现解决问题的根源就是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这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加强关于民商法体系的建设。

1、市场经济中民商法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不断更新,传统的民商法不能适应其发展的要求,一些突出问题不断显现,不正竞争和市场垄断问题越来越明显。这一时期我国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完善和解决市场经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但需要我们明确的是,我国的控制和调节仅限于对市场缺陷进行宏观的控制,国家市场经济的调节还需要根据市场本身的发展为基础,国家的宏观调控需要同该时期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结合。市场经济主体下的国家干预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应该以市场主体的意志自由和竞争发展为主要标准,主要采用经济法对其进行管控,但这种控制手段不能够完全取代民商法,而是以民商法为基础管理为依据。另外,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和规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其任务不仅在于预防和弥补市场经济经营的缺陷和问题,更重要的是运用国家强制手段和各种非市场因素消除市场上的各种问题和障碍,建立一个公平、有序、安全、稳定、可靠的市场竞争秩序,从而为民商法更好的改进和维持保证一定的基础。

2、民商法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

2.1民法与市场经济

在民法中财产的权利制度是所有产权的直接标志,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产权是其中的第一要素,其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下经营手段、生产生活、交换分配和消费的主要体现。财产权制度总结了财产的整体概念,设置了一系列的产才权利。在民法解释中,影响市场经济的第二要素就是对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了一定的约束和管理,这个因素的主要特征包括:产权的拥有者、自由平等的人和理性客观的判断力等。市场环境下的第三个因素就是契约,在市场经济中,契约的实质就是交易行为进行的过程和最终的结果。契约关系是衡量民法修改的主要基础。民法通过对契约的修改、订立、形式、条款和内容,采用系统化的规定来实现经济行为的正当维护,从而能够实现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2商法与市场经济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法实现了对市场上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获取利益进行保护。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下,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其保护和制约的主要对象和内容。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从事生产活动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获取经济利益,这是每一家企业、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标和发展的必要要求。商法体系中的《公司法》、《合同法》对于一家企业的报酬划分和利润的如何划分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以确保经济主体的利益不受损害。

2.3民商法与市场经济

改革开放的这三十年间,我国经济建设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经济法,同时在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下其也有很高的应用价值,但民商法在整个市场经济运营、立法上,已经逐渐取代了经济法的主导地位,这是由于民商法在特殊的对象调整管理和在市场上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的制度已经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所决定的。

3、市场经济体制下民商法的建设

3.1建设科学法律体系,改善经济司法程序制度。

适应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体系并不意味着将各种法律法规进行简单的排列组合,这样会造成各项法规体系建设不够配套和完整,不协调,有时会出现相互重复的现象,更有甚者出现了法规的本末倒置,相互抵制的现象,造成处理问题无法可依,无法执行等严重问题。因此,必须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合理科学的预测和监督的前提下,制定适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民商法法律规范,避免立法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法律规范构成一个有机系统,协调一致,相辅相成。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大发展、大繁荣,应加快立法的速度和建设的步伐,进一步的完善立法的体制,改变立法进度慢,立法程序复杂,立法周期冗长等问题。

3.2加强民商法创新

第6篇:市场经济体制特征范文

经济国情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总体状况和阶段,它的变化往往是相对活跃的,它对其他层次的国情变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建成,成为工业大国和经济总量大国,但中国还不是工业强国,从经济增长上看还是典型的大国搞小国经济。此经济国情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切实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节约型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经济国情及其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当前我国基本经济国情

1.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建成,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总体上看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已经建成。1992年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改革方向明确,改革措施的出台具有系统性和主动性。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在不断上升,早就超过了市场经济60%的临界水平。这表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是有效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明显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中国已经进入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的行列。

然而,我国现阶段所建设的市场经济,既是由计划经济转轨而来的,同时也是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市场经济,是拥有世界上最多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国度中的市场经济,是在对外开放程度相当高的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这些特点使我国的市场经济在发育中所面临的问题较多,特殊性较强。一些深层次的体制障碍还严重阻碍着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比如,旧体制中核心部分的改革还未取得全局性、突破性进展,大型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和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政府职能三者之间形成了互为依赖的“铁三角”关系,集中了旧体制中主要的深层矛盾。这大大增加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成本和风险,制约了经济结构调整和效率改进。

2.经济总量属于大国经济,经济增长方式则是典型的小国经济

从经济总量角度分析,大国经济一般具备人口众多、国内市场容量巨大、地域广阔、资源丰富、经济规模大等特征,由于国内市场规模大,为具有规模效应的现代化大工业提供了充足的成长空间,因而大国一般具备相对齐全的现代工业部门体系。一个国家的经济国情是否属于大国经济,可以从人口与国内市场容量、土地与自然资源存量、经济规模等方面来判断。显然,从人口数量、国土面积和国内生产总值来观察,中国的基本经济国情都属于大国经济。

经济增长方式理论上可以分为消费拉动主导型、投资推动主导型和混合型。从经济增长方式角度分析,大国经济的特征是消费社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是靠消费增长;而小国经济的特征是生产社会,主要靠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中国经济增长对投资的依赖程度很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一直在下降,以此看,中国是典型的小国经济。大国搞小国经济,风险是非常巨大的,经济发展的基础十分脆弱,在小国经济中,效益和利润是没有保障的,因此财富也不会真正集聚、分布于社会之中,而是只会集中于少数人之手。一旦外部环境有变,投资放缓或是信贷增长受阻,则经济即刻陷入滑坡;而即使没有外部变动,由于财富分配的不均衡,社会矛盾也会有随时激化的危险,不稳定因素始终在酝酿之中。

3.是工业大国,但还不是工业强国

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工业大国”,工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无论是在经济总量上,还是在经济增长率上,工业的贡献都远远超过农业。从产业结构看,工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例一直在50%左右,服务业占比为40%左右,农业只占10%左右,工业制成品出口占整个出口额的90%以上。而且中国工业生产总量占有世界工业的较大份额,2010年中国工业增加值为23 640 亿美元,是美国的1.04 倍,中国制造业产值为19 550 万亿美元,在全球制造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为19.8%。在世界500 种主要工业品中,有220 项产品产量居全球第一位[1]。

另一方面,中国还没有实现工业化,还不是工业强国。中国是还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还没有实现工业化,还只是一个中等收入国家,我国的经济国情是“大”而不“强”,规模和数量上“大”,效率和质量上则不“强”。主要表现在我国工业现代化水平低、国际竞争力弱、工业质量有待提高。我国工业主要还处于国际产业分工链条的低端,在规模和技术水平方面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公司还较少,我国工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研究开发能力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工业劳动生产率还较低,在出口产品构成中附加值高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低,工业产品质量亟待提高等等。

4.人民生活实现历史性跨越, 重要资源国内供给缺口加大

改革开放30多年的时间,中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增速位居世界前列,城乡居民总体上实现了由贫困到温饱和再由温饱到小康两个历史性的转变。居民消费从注重消费品总量的增加转变为同时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耐用消费品迅速升级换代,城市居民已经进入积累资金和增加消费万元级商品的需求升级阶段。消费结构已从温饱型过渡到小康型工业品消费,部分已向比较富裕型的服务类消费迈进。城市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小,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也降至10%以下。

从资源角度看,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所面临的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等问题的压力,不仅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也高于与我们水平相同的发展中国家。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5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大多数矿产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淡水资源全球平均为8 241(立方米),下中等收入国家为9 537(立方米),上中等收入国家为7 586(立方米),我国仅为2 257(立方米)[2]。一些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如油气、铁矿、铜矿等资源,今后要持续且不断增加依靠海外资源,成为国际市场上的大买家。

第7篇:市场经济体制特征范文

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市场,只有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我们过去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国有化,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所以长期执行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和人民这两个主体错位了,是把国家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把老百姓即纳税人的钱集中起来,然后通过财政投入到各行各业,认为这就是搞社会主义,认为国有的比重越高就越是社会主义。人民和企业是被动的,是“你要,我就干”,是国家制订计划,大家来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经济,企业失去了自和活力,不是商品生产、价格规律和市场在起作用,结果宏观经济决策没搞好,微观经济活动又管得死,使企业缺乏竞争力和应变能力,使社会主义经济失去了活力,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978年以前我们也搞过改革,但是没有找对方向,没有对计划经济进行改革。计划经济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统”,通过中央部门来搞集中统一的经济,结果是一统就死。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就开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市场调节,所以我们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为什么提计划经济为主,因为当时认为计划经济作为基本经济支柱必须要坚持,不能动摇。到了十四届三中全会觉得没有商品经济不行了,就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是还是有争论,有的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主要是强调“有计划”,不是指商品经济,应该加强国家配置资源的作用。到了十三大提出来,“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计划和市场是内在统一的”,又进了一步。但是90年代初又回潮了,有些人开始批判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认为不是搞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后小平同志到,讲到计划和市场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方法和手段,社会主义也应当可以搞市场经济。于是党的十四大就明确提出来,我们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了这么多年才明确改革的方向,这是不容易的,所以我们不能动摇。

二、在改革探索中逐步认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从现实来讲,实践证明我们搞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为什么今天中国有那么大变化,30年来,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些变化就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就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是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带来的。

但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步认识到了市场不是万能的,要将市场经济与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也有失灵的地方。我们搞市场经济必须要加强政府的监管,没有一个严格的政府监管,不可能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跟政府监管必须是有机统一的。必要的政府干预是应该的。但是不能说主要是政府干预,不能主要靠行政的办法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是我们党从十四大、十五大、一直到十六届三中全会,经过反复的争论才确定的。十四大的时候提出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到十五大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四个字去掉了;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时表述为“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为什么有这个变化?就说明一方面宏观调控很重要,但是不是一个前提条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要宏观调控。有的认为计划手段就是宏观调控,但我认为宏观调控主要还是要用经济的手段、法律的手段。政府的干预、政府的作用必须发挥,但是不能够干预微观经济的东西。有人说市场化过了头了,因此要加强政府的行政管控。我们的要素市场到位了吗?我们的行政垄断行业打破了吗?还没有,还需要加强市场化的改革。现在我们总体上说不是市场化过了头,而是市场化还不足的问题。所以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三、政府职能的缺位、错位、越位

近些年来,尽管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重要转变,但这种转变还仅仅是初步的,甚至在有些方面是滞后的。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充当了市场中一个重要的竞争主体的角色。目前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无序竞争乃至恶性竞争现象,其背后或多或少有着政府竞争的影子。政府过多介入市场的微观层面,就难以站在全局的宏观上实行全面统筹,就难免会削弱其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甚至导致某些管理职能的扭曲。

在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是市场不足?还是市场失灵呢?我认为,主要还是市场不足,改革不到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摆正。主要表现在:一是“越位”。政府管了不少本来应由市场或企业管的事情,本来应该当“裁判员”的,它去当了“运动员”。二是“缺位”。政府本来应当有服务功能,搞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是没有什么权,也没有什么利的,所以往往不愿意干。它愿意干审批,因为有权也有利。三是“错位”。扩大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理应是政府的职责,但有的政府部门却分片包干企业,直接管理企业的下岗分流,至于投资主体错位的现象也不少。

出路是什么?出路就是“让位”。市场和企业能做而且政府不容易做好的事,政府应该让位于市场。总之,要牢固树立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人,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理念,树立群众的主体地位,树立“凡是法律不禁止,大家都可以干”的理念。有了这样的理念,政府就容易转变职能,百姓就会有更大更多的创新空间。虽然部分审批还有必要,但大量的审批应撤除,让市场去调整,让群众去创业。而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不能有随意性,要成为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

四、如何正确理解宏观调控

第一,如何理解宏观调控。我感觉到有三点值得我们研究:一种说法,“目前进行的宏观调控,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X次调控”,把宏观调控作为一种运动,好像除了这几次以外其他时间就没有什么宏观调控了;另一种看法,认为宏观调控就是砍项目,就是刹车;还有一种,把宏观调控跟改革对立起来的,好像要宏观调控就不要搞改革。我觉得以上三种都是对宏观调控的一种误解。首先,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必须通过改革来解决,因此不应该把它和改革对立起来。应该通过宏观调控来深化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一调控就不要改革了。其次,宏观调控是一项经常性的任务,要不断进行的,不能把它作为一种突击运动,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运动是不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的。再次,宏观调控不能搞一刀切,经济运行中有投资过热的领域,也有不热的领域,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该抑制的就抑制,该发展的就发展,该紧的地方紧,该松的地方松,不搞急刹车,不搞一刀切,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第二,要从源头上来改善政府宏观调控的水平。源头上就是我们原来讲的对市场经济的含义,应当与时俱进,原来的提法就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这样,把国家宏观调控作为一个前提条件,好像配置资源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市场;好像资源配置是在政府作用下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不是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因此,必须从源头上完善宏观调控。

第三,宏观调控要更多地运用间接调控,尽可能少用行政手段。政府如何改革宏观调控方式、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是当前和今后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较高,传统的行政方式进行调控所起的作用不会很大。二是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所产生的主要是总需求膨胀的倾向,现在已经让位给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所产生的供给过剩倾向。这就是说宏观调控的背景和基础发生了变化。因此,调控方式必应发生变化。三是依靠行政审批制度和管制来加强宏观调控,容易造成权钱交易,容易抬高企业的准入门槛,造成某些行业的人为垄断,提高某些行业的利润。管制越严,利润越高,地方的积极性就越高。四是行政手段容易加大改革和发展成本。因此,要尽量少用行政手段。

五、如何正确发挥政府的作用

第一,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不限于经济范畴,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实现社会公正、制度文明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都应成为发展的重要内涵。因此,政府职能转变不仅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制度前提,而且必然要求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要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必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必须认识到,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老百姓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应该是创造环境的主体。政府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主要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才能真正贯彻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观,还要求正确处理好集中与分散决策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体制高度集中的弊端虽然被认识,但集中体制“能办大事”的认识误区依然影响深远。而科学决策和执行存在多种约束条件,如信息对称与否、利益取向是否“一致”、决策目标是多重还是“单一”的、长期决策还是短期决策等等,不解决约束条件问题,很可能大事办不成,负面影响不小。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分散决策,政府存在很强的“集中偏好”,就难于根据走向市场经济的实际进程切实转变职能,反而会把不适当的决策“强加”给市场,甚至代替市场选择。这显然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二,要充分认识转轨时期政府主导型经济的特殊性。政府与市场必须分野,但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相比,转轨国家的政府依然具有一些特殊的发展职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因此是不可避免的。对一个转型中的经济体来说,更需要论证的是:政府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必须但长远是要“退出”的,哪些干预无论现阶段还是长远都要“退出”,哪些干预现阶段很“弱”而长远是需要加强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和长远都是必须的。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解释和处理好转轨经济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第8篇:市场经济体制特征范文

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的两次转型

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从一个相对封闭的传统农业经济发展成为开放的、以现代工业为主体的经济体,无论是经济结构还是体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综合经济结构、经济体制和发展阶段等诸方面因素,我认为,过去30年浙江经济发展已经实现了两次转型:

第一次转型以农村工业化和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为主要内容,具体时间是从1978年开始到1991年。这次转型的主要特点:一是政府直接推动或主导,以后,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即从1979―1981年)颁布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并从税收、土地、资金等方面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浙江重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包括个体私营企业在内的乡镇工业,逐步形成了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体、轻小集加为基本特征的区域工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从以农业经济为主向工业经济为主转变;三是开放建设以小商品市场和其它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市场网络,并通过“两头在外”、贸易兴省战略,促进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初步实现了从内向型经济向外向型经济的转变。

第二次转型以城乡结构优化和市场化改革为主要内容,具体时间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始,到2001年底我国加入WTO之前。第二次转型的主要特点:一是以市场化改革为核心,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目标后,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新改革战略指引下,市场化改革开始覆盖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如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革改制,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深化社会保障制度、金融体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等;二是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方面,政府作为市场化改革发动、组织和实施的主体,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作为传统经济体制和经济活动的主导者,在市场化改革中,政府也适时调整自身的职能,在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不断减少对微观经济主体的控制和干预;三是为适应工业化快速推进,以促进资源和生产要素集聚、培育区域增长点为内容的城乡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业和人口向中心镇和大中城市的集聚明显加快,以大中城市为中心、中心镇密集的都市带或城市群成为区域经济的核心增长极;四是对内对外开放并举、全方位开放的格局初步形成,商品、资本以及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趋势加剧,本土企业开始走向跨区域发展。

经过两次转型,从体制上看,我们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培育了一大批富有活力的市场主体,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且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得到广泛尊重,作用也不断得到强化;从发展阶段看,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依托具有浙江特色的区域产业体系和丰厚的民间资本积累,可持续的区域经济内生发展机制正在不断完善,城乡和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得到加强。成功转型为区域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与保障,应该说,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浙江已经从一个相对封闭的、以传统产业为主体的经济体系发展成为全方位开放的、以工业为主体的快速经济发展体。

二、当前浙江经济转型面临的新趋势新特征

随着2001年12月中国加入WTO、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事件的影响下,浙江经济发展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宏观层面来看,一是为适应WTO的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加快,并促进宏观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改革内容从经济体制改革扩展到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等领域,即进入到全面改革阶段。二是伴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经济开始全方位融入全球化进程,这对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我省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和竞争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内需求结构快速升级。四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央明确提出了新时期的发展战略,要求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从浙江自身发展趋势看,随着发展阶段的变化和发展水平的提高,决定或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都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变化和趋势。第一,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高速增长赖以依托的要素资源出现严重短缺。低成本要素资源不仅是浙江高速发展的重要支撑,更是构成区域经济低成本扩张和价格市场竞争力的核心,然而在今天却难以继续以原有的方式支撑经济发展;第二,长期以来支撑经济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和低端产品,不仅难以适应当前的宏观需求结构,而且在人民币升值、生产成本上涨以及国际贸易磨擦日益递增的趋势下,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显著下降,出现“被全球化”、“被边缘化”倾向;第三,随着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框架的建立,原有的区域性体制优势已不复存在,然而,无论是政府职能还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与规范的市场经济制度还存在着显著的差距;第四,发展的协调性得到更广泛的关注,如果说,在以往的发展中,我们更多关注的是“增长优先”、“增量发展”的话,随着全省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目光集中在不同区域、城乡之间、经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等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发展的协调性上,在关注经济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民生的改善,等等。

上述这些新的变化和趋势,预示着当前浙江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一次新的转型。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实践表明,每一次经济转型,始于困惑与挑战,成于创新,关键在于如何审时度势,把握主动。与以往两次经济转型相比较,这次经济转型有两个重大背景需要我们关注和把握:一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新趋势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特别是这“五化”之间的互动对当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区域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的影响。二是当前我省人均GDP正从5000美元向8000―10000美元跨越,这意味着经济发展进入到更高阶段,毫无疑问,在新的发展阶段,区域产业结构、发展动力以及发展协调性等等方面都将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趋势和特征。在这些趋势和特征中,我们需要把握的是,哪些趋势和特征是健康的、合乎规律的,哪些趋势或特征是需要避免、化解或努力转变的。

三、加快经济转型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经济转型的主题是,一是根据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积极推进市场经济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它要求法律和制度成为规范和调整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常规手段:市场主体的资格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市场主体的行为要用法治来确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用法治来保障;宏观经济调控需要法治来完善。二是在国际化信息化背景下,发挥动态比较优势,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推进浙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核心,它要求在充分发挥区域动态比较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利用信息化和高新技术产业,构筑新的竞争优势,提升区域产业体系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地位和层次。三是在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趋势下,推进空间结构优化,统筹协调城乡和区域发展。要在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人口集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加快都市经济圈规划和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应该说,经济转型与发展方式转变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经济转型比发展方式转变具有更加深刻的内涵,它不仅包括了发展方式转变,而且也内含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与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转变发展方式也是加快经济转型的应有之义。

根据浙江发展的现实,要加快经济转型,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实施创新强省战略,促进经济增长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随着原有增长动力的不断弱化,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途径,也是经济转型的重要标志。创新驱动的核心在于突出企业创新主体的地位,积极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联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使创新成为企业和区域产业竞争力的核心。

第二,实施人力资本强省战略,提高区域要素禀赋结构素质。区域要素禀赋结构是比较优势的核心。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提升,以低成本低价格为核心的比较优势已难以维持。无论是构筑新的竞争优势,还是促进新一轮创业创新,都必须依托高素质的人力资本。实施人力资本强省战略,要把重点放在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吸引全国优秀生源到浙江高校就学,从而为我省创业创新提供丰富的高素质人才资源。

第三,加快区域产业升级,构筑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必须是以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为基础、以浙江创造为核心。要积极把握全球产业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积极引导和扶持一批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主动淘汰一批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排放的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第四,以都市经济圈为支撑,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既是空间结构优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本着经济增长、人口集聚和资源环境生态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原则,以三大产业带为依托,进一步优化要素资源的空间布局,促进人口和产业在更大范围内的集聚发展,使都市经济圈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第五,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执法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而是服务的主体,要努力为城乡居民和各类市场主体提权保护、激励竞争、规范市场秩序、创业创新等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要加快推进资源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完善资源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形成机制,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专业性要素市场体系,积极推进公事的市场化改革。

第9篇:市场经济体制特征范文

关键词:东南亚;经济增长;发展模式

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经济规模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各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模式也各不相同。根据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大小,可将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大致分为三个种类: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以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为代表的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以越南、柬埔寨为代表的仍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国家。

一、发达的市场经济模式

三十多年来,新加坡由单一的转口贸易经济发展成为充满活力的多元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新加坡政府既充分利用外国的资本、技术、资源和市场,又尽力扶持本国私人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发展;不断颁布并严格执行各种经济法律法规;努力完善市场经济机制,为本国企业和外资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市场经济模式。该经济模式的特殊之处在于并未完全采用市场经济体制,而是将政府干预与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这种方式防止了完全市场经济体制下可能出现的市场失灵状况的出现,同时也避免了计划经济体制中的资源的高度集中与浪费。

新加坡市场经济模式取得了较大成功,其具体特征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概括:

1.“自由”的政策。新加坡政府采用了自由港政策与自由企业政策,极大程度促进了经济发展。自由港政策主要体现在对除了极少数的商品之外的其他进口货物免征进口税,对外国资本的投资部门、投资方式、利润流向等方面均不设限,通过政策红利吸引外籍技术与管理人才的流入,全面实现了产品自由流通、资本自由投资、人员自由进出的全面自由。对待企业,新加坡政府主要采取自由政府政策,即自由经营、自由竞争的经济策略,将外资企业与本国私人企业、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实现公平竞争经营的方式。同时,新加坡政府向企业全面开放国内各个经济领域,并允许资本、土地、劳动力、信息技术等要素在部门间的自由流动。

2.完善的市场体系。基于自由港与自由企业政策的长期推行,新加坡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市场体系,其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等市场均日趋完善,并且不同市场间的匹配程度也日趋升高。其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尤为突出,资本市场、黄金市场与外汇市场等市场十分成熟,使得新加坡成长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3.适当的调控。在坚持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政府对经济发展也采取了适当的调控与干预。政府主要从宏观层面,制定经济发展战略,通过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运用对经济产生影响。同时,政府建立了完本的法律体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模式

以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语印度尼西亚为代表的国家具有相似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建国初期,以国家干预与调节为主;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转变。在过渡过程中,政府仍在重点领域部门起主导作用,并通过制定经济发展计划来知道和管理国家的经济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国有企业渐次私有化、私人企业逐步壮大、外资投资引进、对外开放程度逐步提升,其经济体制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逐步过渡。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以下两点:

1.建立国有企业直接控制一些关键部门。东盟四国中,除泰国外,其它三国都在战后独立时没收或接管了原殖民政府企业,并使之成为本国的国有企业。政府又主要通过投资兴办一些新的国有企业,与外资或本国私人资本合股开设合营企业,直接掌握一大批工商企业、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和金融业,并使这些国有企业成为国家的“先驱部门”,保证这些关键部门的发展,以加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在战后经济恢复与过渡时期,泰国也强调发展国家资本,并由政府直接投资兴办企业,力图使这些国有企业成为国家经济的支柱。

2.通过政策优势引进外国投资,鼓励国内私人投资。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印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分别放宽对外资的限制,采用更灵活、更有优势的政策吸引外资。同时,政府推行简化行政审批、取消许可证制度,允许私人自由经营进口商品和生产出口商品,并佐以低息贷款政策与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国内私人投资建厂。

目前,这类国家推进经济自由化的进程仍在继续,国家干预的程度与范围逐渐减小,市场机制发挥的作用逐渐增大,市场经济正逐步走向成熟。

三、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经济发展模式

以东南亚各国的经济体制现状按资源占有方式与资源配置方式的组合分类,越南、柬埔寨等国家属于公有制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特别是老挝目前仍处于自然或半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物种经济成分并存。这几个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仍缺乏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必要条件,故这几个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仍需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开始,以越南、缅甸、老挝为代表的国家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开放计划,开始引入市场机制并为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做准备。这几个国家在改革过程中均采用了如下措施:

1.转换国营企业经营机制。政府采用将国营企业推向市场,使其转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轨道,企业基本上可以自己决定生产规模、产品和价格,自找原料和销售市场,并且可自行选择进出某个产业。同时伴有国营企业所有制形式的转变,以老挝为例,老挝政府在1990年采用“国有企业私营化”的政策,以租赁、拍卖、公私合营等方式将国有企业所有制进行转变。

2.采用货币、汇率和税收的手段调控经济。东南亚外向型的贸易战略,使它们对国际金融市场的汇率变化十分敏感。自1999年至今,东南亚政府的汇率政策主要分为传统的钉住汇率制度、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独立的浮动汇率制度。多数国家都由传统的钉住汇率制度向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转变,这一举措有利于促进官方的货币兑换率与集市贸易趋向平衡,减少外汇黑市交易。同时,政府规划构建税收体系,健全完善了税收制度。

3.减少对物价的管控,实行价格自由化。政府放开产品物价,减少对农产品、基础原料商品的物价管控,有利于产品市场达到供求均衡,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奠定基础。

4.加快经济立法进程。为吸引外资与规范经济活动,东南亚各国政府均加快了经济立法进程,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经济活动的展开提供法律环境。

四、三种模式的共性

东南亚11国由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速度、产业结构与政治、文化、教育等多方面不同,发展出了多种经济增长模式,但不同的经济增长模式中仍存在相似之处。在三种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都以制定经济计划,并实施经济发展计划的方式指导了经济发展,从而达到了加速经济增长的目的。例如,新加坡实行了两个5年计划和两个10年计划;马来西亚实行了五个5个计划,现正在实行第六个5年计划,泰国实行了六个5年计划,现正在实行第七个5年计划;印度尼西亚实行了五个5年计划。这些经济计划既明确了不同时期中的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又涵盖了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宏观指标,对经济发展具有指示性的功能。经济计划有利于提高经济资源的分配与使用效率,最大可能的促进了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1]胡春.东西方文化的合璧――试论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J].商业文化,1995,(5):P36-39.

[2]贺圣达.东南亚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研究[J].世界经济与政治,1995(3):P24-28.

[3]林桂红.东南亚的市场经济体制对中国的启示[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6):P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