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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发展;有色金属行业;电解铝;关系
[中图分类号]F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52-0025-02
电力的大力发展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有色金属行业与其有着尤为密切的关系,素有“以电为血”之说。电力行业的大力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是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1 改革开放以来,电力和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既是生活资料也是生产资料。安全、稳定和充足的电力供应,是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电力工业经历了几个快速发展阶段。1978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为5712万千瓦,1987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1995年超过了2亿千瓦,2000年跨上3亿千瓦台阶;进入新世纪,电力工业进入历史上的高速发展阶段,2004年为4.42亿千瓦,2007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13亿千瓦,展望2010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估计将接近8亿千瓦。跨区电力交换规模进一步扩大,电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水电、核电、气电、清洁煤发电和新能源发电等清洁电力比重会大幅上升。
随着电力的发展,有色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以铝产业为例,中国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铝产业体系,主要由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三部分组成。纵观整个产业链,国内铝工业规模在世界上已首屈一指。目前我国氧化铝、电解铝产量和消费量世界排名第一。2000―2004年,电解铝产能年均增长率30%,达到667万吨。2005年电解铝产量为781万吨,2006年产量达到830万吨以上。2007年中国电解铝产量达到1256万吨。
2 在供求关系影响下的电价与有色行业的关系
铝是第二大金属,总产量大,充分代表了有色金属行业,对电力的总需求量大。电力成本是电解铝最主要的生产成本之一,约占其生产成本的30%。
2.1 电力供求关系对有色金属企业用电的影响
当一个地区经济不发达、用电产业不多时,电解铝可以获得较优惠的电价;但当该地区经济发展,用电产业增多时,电力部门就不会继续给电解铝企业优惠电价;当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电解铝企业不但不会获得优惠电价反而变成了限电的主要对象。到2007年每吨电解铝的综合交流电耗接近15000千瓦时。
2.2 电价变化对有色金属行业供求关系的影响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业对电力的需求也大幅度地提高。用电价格每增加0.01元/千瓦时,每吨电解铝电费支出将增加150元。受到用电紧张的影响,政府限电,工厂就要停掉一部分生产设备,而电解铝槽如果停用很快就会报废,停产的成本是非常高的。这是整个行业面临的问题,产量下降也就不可避免。我国较早建于东部地区的一些电解铝厂已经面临此类困境。随着电力短缺导致的电解铝产能下降的集中发生,国内外铝价可望展开阶段性上涨行情,但是铝价上涨的空间与时间需要综合供求两个方面。从需求方面来看,2008年国内外铝市场消费较为疲软,当前市场也步入消费淡季,需求的不足将会拖累铝价的具体走势。
2.3 电价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有色金属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缓解电力紧张的局面,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2007年国家取消对电解铝的电价优惠5分钱政策,2008从7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再提高2分5厘。有色金属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经过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工艺落后、污染严重、能耗和生产成本较高的企业相继停产或部分停产,行业即将步入新的整合时期,加快了铝工业的组织结构使小企业关停并转,向规模化、集团化和国际化发展。
3 由于受能源和环保等因素影响,催生有色行业新技术的出现
在能源和环保日益重要的今天,有色行业催生了一些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是有色系统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研究开发机构,挂靠其下的生物冶金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研究出了新式的冶炼技术――生物冶金技术。其原理是利用微生物的氧化、还原、分解、吸附等技术,将矿石中的有价金属溶解出来,再从溶出液中用湿法冶金方法分离、富集和回收的新技术。在当今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现代化工业和科技发展对有色金属的需求与日俱增的情况下,生物冶金更显示出特有的优越性。2003年在福建紫金山铜矿建成国内首座硫化铜矿石地下采矿―生物堆浸―萃取―电积提铜试验场,年产1000吨阴极铜,铜浸出率80%以上,2005年建成年产万吨阴极铜的生物提铜矿山。在云南墨江,采用生物提取镍钴工艺,建成处理十万吨矿石的工业试验场,镍和钴的年浸出率大于70%。随着研究的深入,生物冶金技术可能会进入其他有色领域。其他新工艺、新技术也会陆续出现,改变有色系统的格局。不久的将来,有色行业会充分利用循环经济而继续腾飞。
综上所述,电力发展是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通过有色行业电解铝的发展,充分体现了电力发展也是有色行业顺利发展的基石,随着电力循环经济的充分利用,绿色电力产能的大幅提高,对提高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及有色领域的长足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天空。
参考文献:
[1]张国宝.介绍中国电力发展状况[E B/O L].h t t p://省略/xwfb/2006-06/08/content_303550.html,2006-8.
【关键词】物业管理 教学改革 模式创新
物业管理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人居和谐的必需品,而物业管理蔓延恶化的纠纷,却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物业管理行业本身也因此陷入发展的困境之中。物业管理行业专业人才的匮乏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意识缺乏,管理经验和能力不足,是引起物业管理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解决物业管理人才的缺乏与能力的不足,是物业管理行业需要考虑的问题,更是担负培养物业管理人才的教育工作者应当考虑的问题。
一、物业管理人才的缺乏与人才能力的不足
物业管理在我国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物业管理人员有这样几个来源:一类是随房管部门的企业化转制而来,一类是由房屋开发公司后续转化而来的,这两类人员虽然能担当基本的物业管理工作,但往往缺乏管理的思维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除此之外,有一类是物业管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向社会招聘的不具备任何物业管理知识的人员,在工作中处于边学边做的被动地位。另外,还有一类是经过物业管理培训的专业人员,但他们的数量有限,在实际管理中也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即现有的物业管理企业人才也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传统型的房产管理人才多,创新型物业管理人才少;二是胜任单一普遍岗位工作的人才多,能胜任多个岗位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少;三是初级管理人才多,高级管理人才少。物业管理企业人才匮乏和人才能力不足并存的局面,已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
作为新兴行业的物业管理业正处于发展的加速期,对高素质物业管理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企业和社会都期望拥有更多的技术型和经营型兼备的复合人才,也对高校培养高水平的物业管理人才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因此,高校物业管理专业的教育要主动适应行业的需求,深化专业建设和改革,办出职业特色,才能满足物业管理行业与市场的需要,使物业管理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物业管理专业所培养的人才也具有了广阔的就业市场。
二、高校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高等教育中的物业管理专业教育,是随着物业管理的普及而开始的,其时间经历并不长,专业建设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发展的阶段,在物业管理理论的研究、物业管理理念的普及、物业管理人才的培养上,也存在许多的问题,致使物业管理专业教育中存在着如下的问题。
1、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定位不准。在制定物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时,往往只是笼统地定位为培养具有物业管理能力的高级物业管理专门人才,但对这种能力的构成缺少进一步的细化说明,致使培养的人才能力目标不清晰,造成专业能力的不足。
2、物业管理理论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养脱节。培养出的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分离,缺乏知识的运用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表现为工作中的专业基础理论不扎实和专业技能不强,不能达到物业管理人员“一专多能”的要求。
3、物业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缺陷。主要表现为课程体系不够清晰,课程交叉重复,专业基本技能内涵不够明确,专业特色不突出,培养的学生缺乏专业竞争优势。
4、教学内容滞后,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陈旧落后。主要表现为理论教学多,实践教学少,导致教学效果与目标偏离,加上教学质量保障不力,人才培养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5、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单调。培养的人才既缺乏专业特色,也缺乏学校特色,更缺乏个人能力特色,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不足,与物业管理行业对专业人才的期望有很大差距。
三、物业管理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对物业管理人才的客观需求,是进行物业管理教育的依据;物业管理行业及企业对人才及其技能的需要,是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标准。在总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指导下,结合行业用人实际和毕业生的社会定位,对物业管理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恰当的定位,是进行培养模式改革的前提。只有科学合理的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才能根据培养目标,按照教学的基本规律,设计培养规格,制定培养方案,选择培养途径并予以实施。
通常物业管理人才教育的培养目标可以定位为培养服务社会和经济建设,具有经济、管理、法律和建筑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在房地产、物业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等经营管理工作的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物业管理复合应用型人才。
在物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实施中,更应培养学生的服务与管理理念,加强行业规范和物业管理服务意识教育,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和与业主交流沟通能力的培养;在对人才复合能力的培养上,强化围绕物业管理和维护各种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对物业的属性和特点有较多的了解,通过对物业的精心管理,实现服务业主的最终目标。
四、物业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通过对物业管理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可以发现解决物业管理人才短缺和专业素质不高问题,摆脱影响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人才瓶颈,是高校物业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方向。
提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的复合型培养目标和强化专业特色的要求,构建培养具有管理理论和建筑工程知识的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复合型物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模式,使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更明确,专业定位更准确,专业特色更突出。为此,需要重新设计物业管理专业建设方案与专业评估体系,使专业建设体现出物业管理的专业特色,保证教学质量;并通过加强实践环节的教育教学,注重技能训练,让学生具有更强的专业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对高端物业管理人才的需求;同样也可以通过探索物业管理专业教改的经验与教训,为也在摸索物业管理专业建设的同行提供启示和参考,共同促进物业管理专业教育的进步与发展。
1、构建适应时代需要的物业管理教育教学课程体系。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来讲,既要有物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也要求有建筑、建筑设备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物业管理教育教学体系的构建与优化,要兼顾课程结构模块化和课程匹配序列化,注重学科交叉渗透,形成以管理学科为主干,以建筑工程学科为横梁的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方面,根据高等教育培养目标和服务方向的要求,筑起现代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的“基础理论知识—实务操作技术—定量分析方法”的知识结构体系。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管理;发展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放开,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房地产业快速崛起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在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其他产业的联动发展,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当前房地产行业繁荣的表象上,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亦使房地产业发展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所在。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速度过快;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缺乏、抗风险能力弱;房地产产业整体素质低、产业化运行效果不佳;房价高居不下普通百姓压力大;房地产交易、中介市场规范性有待加强。在我国,因其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业发展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房地产宏观经济管理力度之大,政策之多及集中,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房价增长的势头仍未得到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升级的现象。以由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在具体实践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难点,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充满艰辛。
1.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模糊不清,政策缺乏连续稳定性。
(1)近几年来,我国多次的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的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然而对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在房地产市场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长期的规划上还不是很清晰,甚至存在片面性和错误的认识,导致政策目标的短期性严重,缺乏前瞻性。同时,政策目标的模糊不清,短期的政策手段和中长期规划思路不一致,甚至出现相违背的现象。政策的不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的欠缺,造成房地产整个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而出现上下波动,不仅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政策存在的漏洞也给投机者带来可趁之机,干扰市场秩序。如经济适用房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都是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思路不清、目标模糊的有力说明。
(2)近年来,国家为调控房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2005年的“国八条”、2006年的“国六条”以及一系列的税收、金融政策,而房价并未随着政策的出台随之而降,而是稳步上升,之间虽有小幅的下跌,但之后的价格反弹恢复速度之快,着实让人看不到调控的效果。2004年以来,国家一直在调控房地产市场,直到2007年对房价调控的下的猛药,而到2008年9月却又无疾而终,之后政府出台了很多措施刺激房地产,这就直接导致了2009年房价的暴涨。
(3)政策调控的手段过于单一、忽左忽右,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房价高涨的问题,政策的变换似乎换汤不换药,治标不治本,从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国家的行政资源,也不利于稳定民生,一会出台降税费鼓励居民买房,不到一年又出台二套房政策,让原有刚性需求购房者打了退堂鼓。购房者、开发商已经慢慢对国家的一系列调控感到麻木。左右为难的楼市调控不幸沦为被鄙视的“保经济增长的工具”,“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成为“房价”的剂,如此依赖房地产的国民经济结构在业内人士看来简直是莫大的讽刺,这种“口号图腾”如此下去未来势必吸引不了消费者的眼球了,到头来百姓得到的更多的却是伤害。
1.2 机制不完善,管理流于形式。
(1)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已跨过了多个年头中,房地产成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重点和焦点。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的。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与规定只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变形例子。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细则的制定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原则的制定颁布。我国相关经济管理的措施落实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责、范围未划分清晰和明确定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公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极易导致内部交易、权钱交易,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操作明显存在失范现象。房地产市场中官商结合的链条若无真正打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国家宏观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难发挥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产市场中最为关键的金融、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上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各自决策,决策间相互脱节,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流于形式。
(2)要解决高房价的问题,就要从现在体制入手,改变现有的体制,对超量土地房产征收物业税、房产税等方式创造财政收入,这样既体现了公平性,也保证了政府有相对稳定的财政收入,而不是依靠卖地、收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业必须做大的手术,术后还得辅予药物治疗。
(3)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由于具有相关产业链较长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房地产业发展的措施,而房地产业的率先复苏对我国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保持经济稳步增长更起到了积极作用。正因为如此,我国很多地方政府都把房地产业作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依靠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本身也不具有长久的可持续性。各地政府之所以纷纷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这一行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但是,过分依赖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很难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我们应该以保障民生居住为首,通过加大保障房的建设,让居者有其屋,支持改善性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遏制投机性需求。
1.3 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从世界上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和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在我国,由于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明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很大一部分文件都是以国务院名义牵头颁发的,或是以国家部委办的名义的,如国八条、新国十条等,缺乏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特点。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市场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入恶性循环中。加上已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使得法律应有效力大打折扣。
2. 相关对策分析
2.1 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短期实践。
(1)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都面临着重大调整。要深刻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解决普通民众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品质的重大作用及其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独特地位。
(2)在把握住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前提下,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总体思路,在追求短期效应的同时更应确立长期发展目标,以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以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及国民经济的稳定和谐、良性发展。在对我国房地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做充分祥实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出台房地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这才是确保房地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
(3)同时,针对性地把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分解为中短期目标以指导实践,更有利于理顺当前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关系和局面和对症下药。如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前提下,从短期的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来看,着重点在于对房地产市场清楚界定和功能区分。对于满足消费的房地产需求要合理引导,政府要切实负起提供社会保障的职责,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于炒房类房地产投机行要从税收、金融及其它方面加以限制。
2.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经验的积累。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法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更大的扰乱。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尽快出台各相关的实施细则,促成《房地产法》的出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及相关的后期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全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相关规范政策的层次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3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障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1)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许多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单纯依靠简单的行政命令调控难以有效解决。改革房地产管理体制是解决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良局面的有效途径。要正确认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调整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正视市场失灵的存在,但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自身调节功能的基础,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适当、适度的干预,最终建立起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合理、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为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社会环境。
一、问题提出
在市场管制研究文献中,通常把市场参与者划分为市场管理者、公司和投资者三方,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博弈模型和基本理论框架,从而分析和解释管制标准的确立过程和市场发展轨迹。然而在我国独特的制度背景下,按照独立主体的判断标准——利益独立和市场影响力,我们发现资本市场投资者主体弱化甚至缺失。市场管理者主体演变为市场监管者和会计准则制定者。资本市场的发展实际上是建立在市场监管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上市公司间三方博弈的基础上,这在根本上改变和决定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博弈过程和协调发展路径。
纵观中国资本市场10多年的发展历史,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制定者和资本市场监管者的博弈与协调是市场渐进发展和监管不断完善的重要轨迹。会计准则制定和资本市场监管是保证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和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机制与手段。但与此同时,面对新兴资本市场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准则制定和市场监管者自身也有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然而,制定权与监管权的分离使得不同市场管理者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和理念协调的问题。另外,准则制定机构与市场监管机构监管理念的统一程度、准则制定的成熟程度和监管手段的完善程度等,又进一步影响了市场博弈与协调的程度和具体过程。
在我国以往同类研究中,研究者们大都以西方研究成果为鉴,关注上市公司、投资者与准则制定方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却忽视了由政府主导型市场发展模式和独特管理机构设置方式所形成的更具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准则制定者和资本市场监管者间的博弈和协调过程。
本文拟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揭示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会计准则制定和上市公司行为的动态博弈和协调过程,特别针对同作为上市公司管理机构的准则制定方和市场监管方之间特殊的博弈与协调关系,研究在此过程中暴露出有待改善的制度安排和监管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效率,缩短博弈过程的政策建议。
二、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判断某些市场参与者是否构成独立的市场主体,关键的判断标准是利益独立性和市场影响力,以及是否具有区别于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取向,同时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又有能力对市场的游戏规则产生影响,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首先,出于历史原因,我国存在投资者博弈主体弱化甚至缺失现象。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投资者是国家。由于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和对国有股权流动性的限制,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国有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存在着利益重合和角色重叠的问题,难以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如宋衍蘅(2003)统计发现,我国目前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都在40%以上,而且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的差异都在35%以上,这表明第一大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占有绝对优势,具有直接控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能力。对于中小投资者,陈信元、陈冬华和时旭(2003)的研究发现,由于缺乏契约传统和法律保障,中小投资者很难联合起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和激励,对市场的影响力非常有限。我国资本市场高市盈率和高换手率的特征说明个人投资者主要通过股票的超额收益来获利,而并不怎么在乎公司的内在价值。因此,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投资者或者以被管理者的主体形态参与博弈,或者只是其他市场主体博弈结果的接受方,并未构成独立的市场主体。
其次,管理者主体演变为准则制定主体和市场监管主体。在我国,准则制定权和市场监管权分属于国务院直属的两个正部级单位,即财政部和证监会。财政部会计司通过制定会计准则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生产,进行会计监管。证监会则主要通过制定监管政策和信息披露制度对资本市场进行直接监管,但不具有会计监督权。根据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存在市场失灵的地方就需要监管。那么,由两个机构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专业优势,对不同的细分市场监管进行分工合作未必是件坏事。但是,如果一个市场的监管依据建立在另一市场的监管结果基础上,即两个市场的监管具有很高的依存度,则监管的分工就可能放大监管机构之间在监管理念和监管策略上的分歧,并引发公开的市场博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进行分析,资本市场和会计市场的监管具有非常高的依存度。证监会在上市公司ipo、配股、特别处理和暂停交易等关键监管点上都采用“净资产收益率”等会计指标作为主要监管依据,而且在监管标准的设立上保持刚性(陈信元、叶鹏飞和陈冬华,2003),因此从理论上讲,会计准则的制定就对资本市场的监管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但是,由于证监会不参与会计准则制定,而且在准则制定的过程中,财政部会计司和证监会也往往缺乏必要和充分的沟通,一旦出现某些会计准则与证监会的监管理念有所违背或无法充分满足证监会的监管需要时,证监会的市场监管决策就陷入两难困境:如果根据上市公司依照会计准则呈报的报表数据进行监管可能无法实现自己的监管目标;但如果不认同准则规范下的会计指标就可能引发机构间的矛盾,并在监管中造成评价标准不明确和市场管理不公平的问题。可见,我国这种特殊的制度安排和机构设置特点,必然为准则制定者和市场监管者之间的博弈埋下伏笔。因此,对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进行研究,应该充分考虑到市场管理者主体的演变,并对他们之间的博弈与协调过程有所把握。
由于市场监管标准往往建立在某些单一会计指标的基础之上,而会计准则的制定又常常相对落后于资本市场的实践,体现出很强的监管针对性。其基本过程表现为:由市场监管机构制定监管标准,上市公司通过正常运营或盈余管理等行为来应对这些监管政策,而准则制定机构制定相关会计准则来减少或杜绝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形成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基本秩序,体现了三方的初步博弈过程。最引人注目的是市场管理者同上市公司之间层出不穷的监管与规避监管的博弈现象,市场监管者与准则制定者之间权力的分配以及和政府职能的平衡关系。三方初步博弈的关键路径简示如下,见图1。
然而,作为相对独立的市场管理机构,证监会和财政部在对某些特定事项实施规范和监管时,可能存在监管理念和策略上的差异。特别在我国经济转型和新兴市场的独特背景下,较单一的刚性监管方式和不成熟的准则制定模式则可能会进一步放大他们之间在具体监管理念和监管行为等方面的不一致。
与此同时,具有很强监管针对性的会计准则在形成强势会计监管的同时,也往往限制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表达,有时甚至造成某经济业务信息的扭曲,使某些上市公司的实质利好消息无法量化到监管指标中从而传递给市场监管机构。如果缺乏充分的事前沟通,作为资本市场的直接管理者,上述差异和准则缺陷会使证监会的监管活动在受制于现存会计准则规定的同时,也面临上市公司的巨大压力。因此,在资本市场初步博弈的基础上有效实施管理机构的监管博弈与协调,这不但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有效监管的必然选择,也是市场管理者不断诠释自身监管理念和方法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说明我国资本市场客观存在的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制定者和资本市场监管者之间的博弈和协调状况,本文以深华源事件为例,关注其公然违反会计准则规定却成功避免暂停上市监管的具体背景与过程,详细考察相关博弈产生的根源和最终的解决途径,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改革现有机构设置和监管方式,从而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效率。
三、初步博弈的案例介绍
深圳华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华源”)前身是中外合资深圳华源磁电有限公司。公司公开发行1100万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磁记录产品及其配件,曾被媒体赞誉为深交所挂牌交易的第一只高科技工业股,当时公司生产能力占全世界软盘生产能力的8%,可谓辉煌一时。
但深华源的这种辉煌却没有长久。由于公司没有专注于主业的技术投入以加快产品升级换代,随着电脑软磁盘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和受高容量光记录媒体严重冲击,软磁盘产品市场发生急剧变化,深华源主业每年盈利逐渐减少。而多元化的房地产、医药和能源等项目也并未获得预期回报,这种主业和副业均不盈利的局面使深华源迅速划入绩差股的行列。该公司数年后主营业务持续亏损,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公司股票被特别处理,戴上st帽子。此后,由于连续出现巨额亏损,1999年末,每股净资产仅为-0.13元,同时还承担巨额债务及多项或有负债,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了质疑,处在内外交困中的深华源要靠自己的力量挽救公司显然希望渺茫。
2000年10月至11月,深华源的第一大股东华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两次将持有的发起人法人股转让给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以下简称“沙河实业”),此举使沙河实业累计持有深华源25818264股,占股本的28.80%,成为新的第一大股东。2000年11月29日,深华源公告,称经董事会研究,上市公司拟与沙河实业及其全资附属企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主要重组方案包括:将深华源除货币资金和大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全部资产出售给沙河实业,沙河实业再将该等资产划拨给其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同时向沙河实业购买经部分资产和债务剥离后的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市沙河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资产和债务;沙河联发直接承接上市公司2000年10月31日账面金额1.5亿元左右的债务,由此产生的该公司对沙河联发的应付款项,沙河联发同意予以全部豁免。这次资产重组涉及金额超过深华源1999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70%以上,如果完成,其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将获得根本性的改善。
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转让需要获得相关债权人的认可,资产重组方案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这一切都需要时间,因此,公司将资产重组方案的最终表决和实施定在2001年,那么,公司因为大股东变更而带来的资产重组机会所可能形成的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的提高将不会体现在2000年的年报中。
可是,根据深沪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股票暂停上市相关事项的处理原则》和中国证监会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发生亏损,其股票就应暂停上市。股票暂停上市不仅将直面终止上市的风险,而且,即使公司此后达到恢复上市的财务条件,即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财务报告盈利,还需经具有主承销商资格并符合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上市推荐人进行推荐,并获得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并且,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将被实施特别处理。因此,为避免st深华源连续3年亏损被暂停上市的命运,2000年12月23日,深华源董事会重大公告,称由于沙河联发公司已承担本公司对深国投债务本息的偿还义务,深国投同意自2000年12月20日起豁免深华源的上述债务。按照当时的会计准则,这项债务减免将为st深华源带来巨额的债务重组收益,公司2000年度扭亏为盈几乎已是定局。
然而,2001年2月7日,针对一些上市公司通过突击重组“强行扭亏”的行为,财政部会计司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等8项会计准则,其中新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企业通过债务重组获得的收益只能确认为资本公积。虽然新准则要求股份有限公司从2001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但是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于该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其会计处理方法与该准则规定的方法不同的,应予追溯调整。这样,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深华源2001年将因连续亏损三年而暂停上市。对此,深华源分别于2001年2月连续三次预亏公告,明确告知投资者“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收益不能计为利润,预计公司2000年将继续亏损”。
深华源事件发展至此,我们将上述过程界定为资本市场监管者、会计准则制定者与上市公司间的初步博弈。本轮博弈反映了由监管权力分配和监管机构设置所形成的我国资本市场基本监管秩序,即由证监会设定监管标准,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颁布具有很强监管针对性的会计准则来减少上市公司的相关盈余管理行为。在此初步博弈过程中,我们没有捕捉到市场监管机构与准则制定机构间直接冲突的状况。上市公司是会计准则的主要执行对象,作为资本市场监管者的证监会却无权对会计准则规定本身提出质疑或否定,而且顾忌到国家机构间的平衡关系。这时如果上市公司完全遵照会计准则来核算和呈报,则证监会将承认相关会计数据,而不会将自己与财政部在监管理念和策略上可能存在的差异转化为公开的市场博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未展开公开的市场博弈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在监管理念和策略上不存在分歧。就本例而言,深华源在报告期内进行了大股东变更,拟定了大规模的资产重组方案,如果顺利执行,将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壳公司的隐形换血,对于避免因公司退市而带来的市场震荡和投资价值锐减具有重要意义。此举同时也符合当时证监会正在逐步酝酿确立的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规范操作的重大购买、出售和置换来改善资产质量,稳步提升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监管理念。而且,在此期间,股价总体攀升态势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市场的认同。可是,从我国新《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目的和执行效果来看,该准则在杜绝某些上市公司利用非实质性债务重组收益粉饰财务报告的同时,也限制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表达,使深华源重组的实质利好消息无法量化到监管指标中,从客观上打击了沙河实业重组深华源的行动。从深华源后来的博弈活动和最终的监管结果,我们推测,深华源敏锐地捕捉到了证监会和财政部对其重组活动在监管理念和监管策略上的差异,从而主动掀起了新一轮的博弈。
四、进阶博弈
2001年4月5日,深华源在已经三次预亏公告的月余之后,突然预盈公告,在强调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资产重组方案,重组工作已顺利开展的同时,称“本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预计2000年不亏损”。此后,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4月10日,深华源风险提示性公告,在公告中重述了4月5日预盈公告的内容。紧接着,4月11日,公司披露了经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其中,营业利润-3155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4472万元,净利润1215万元。4月24日,深华源正式公布2000年报,在充分披露当年债务重组情况的同时,仍将债权人豁免的4558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深华源董事会的解释是,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在2001年度已是一家全新的公司,所以应通过调整2001年的期初数来执行新准则规定。对此,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解释说明段的保留意见。
面对深华源公然违抗会计准则的做法,为了维护准则的权威性,财政部于5月9日专门下发财政部财会(2001)32号文,要求深华源公司按照财政部财会(2001)7号文和《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将深圳市沙河联发公司豁免的45587/元债务计入资本公积,并重新公告年报。5月11日,深华源对财政部的上述决定予以公告,此后,连续三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达到跌幅限制。可见,市场投资者普遍认为,在财政部特别发文的明确要求下,深华源2000年净利润将为负值,从而连亏三年,无法逃脱pt的命运了。
直面市场股价的巨幅波动和财政部维护准则的坚决态度,2001年5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华源在大股东变更及2000年报编制中未及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进行了公开谴责。但该报告字里行间并未对深华源违反准则编制报表的行为本身进行谴责,也未对财政部要求深华源调整债务重组收益的行为明确表示支持,即该公告虽然对深华源先预亏后预盈造成市场判断不清、股价大幅波动的行为进行谴责,与财政部贯彻准则的要求形成了一定协调,但不能就此认为证监会与财政部就深华源事件的处理方式完全达成共识,后来证监会对深华源的最终处理态度也证实了我们的此项判断。5月24日,深华源重新公布了2000年报,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当年亏损3342.56元。根据2001年2月24日证监会公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自其公布第三年年度报告之日起,证券交易所应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五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作出决定”,重新编制年报并报亏的深华源应该被停牌。可是,深华源不仅照常交易,而且也从未被暂停上市。此后,经过大规模资产置换和债务重组,深华源的主营业务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业,在2001年中期和年度报告中均实现较高盈利水平,从而顺利在2002年2月5日摘掉戴了长达4年之久的st帽子,深华源事件至此基本落下帷幕。
上述过程是建立在市场普遍存在的初步博弈基础上,由上市公司主动挑战市场基本监管秩序而引起的新一轮博弈(在本事件中表现为挑战准则制定者的权威)。在本轮博弈中,准则制定者与上市公司间的矛盾激化,由泛化的监管博弈上升为直接的对立博弈,而准则制定者与市场监管者对于该事项的处理方式与最终处理意见也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二者在监管理念和策略上的分歧,形成了市场管理者之间公开的博弈,因此,我们将此轮博弈界定为进阶博弈。
本轮博弈的最终结果是上市公司固然在准则制定者的压力下按照准则规定重新编制了会计报表,但却仍然成功摆脱了被暂停上市的命运,实现了上市公司主动挑起本轮博弈的初衷。而在事件发生的同期内,某些上市公司也处于与深华源类似的处境,但是他们严格执行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使当年净利润为负,从而被证监会处以暂停上市或特别处理。因此,深华源事件引起了普遍的市场关注和较大的市场震动。市场不仅惊讶于深华源公然违反准则的行为,更困惑于证监会区别对待深华源的监管行为。在本轮博弈中,证监会虽然没有明确支持深华源违反会计准则行为,也没有采取针锋相对的方式展开与财政部间的监管博弈,但是,由“不作为”行为形成的区别监管态度已经在实质上反映了其与财政部在《债务重组》准则适用性方面的分歧。根据上文在初步博弈过程中总结的我国资本市场基本监管制度安排,由于证监会无权对会计准则规定本身提出质疑或否定,而且基于平级的机构设置,证监会以“不作为”的监管方式诠释自己监管理念和策略似乎是当时尽可能淡化部门分歧同时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自身监管理念的恰当选择。然而,这种“不作为”的监管方式固然没有形成针锋相对的部门冲突,可是被动地等待上市公司挑起博弈从而有机会反映监管分歧的做法既无法全面推行自己的监管理念和策略,又造成了资本市场监管的实质区别待遇。由于连亏三年是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必要且充分条件,因而,对上述区别待遇缺乏公开的监管解释又使市场不理解证监会的监管依据,进而对证监会奉行的“三公原则”产生质疑,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对上市公司违反或规避会计准则的鼓励,动摇会计准则的权威性。这也使我们清晰观察与感知到由我国资本市场现有监管制度安排和监管水平限制所带来的一些不协调和不稳定因素。
五、启示与建议
通过对深华源案例的分析,揭示了由我国独特制度背景所形成的市场监管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监管过程中的动态博弈与协调过程。从中,我们可以获得以下两点启示。
首先,由政府主导并不断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在我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作为新兴资本市场,在现有法律体制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征下,我国资本市场尚未形成独立的投资者博弈主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将主要通过政府的监管政策加以维护;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又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经过10多年的建设,上市公司的数量及规模成倍增长,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有序高效的资本市场监管工作对顺利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实现社会稳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其次,现有监管制度和相关监管政策亟待改善。具体而言,证监会制定监管标准,财政部负责会计准则制定,二者从不同角度规范着上市公司的行为。然而证监会的监管政策往往建立在某些会计指标的基础上,且保持刚性,因此,上述两个平级政府机构在实质上分享了资本市场的监管权利。可是,目前的监管制度安排没有在规则制定和实施时保持二者的充分沟通,当分歧产生时,也没有设置合理恰当的解决机制,结果使得监管者间的公开博弈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基本监管秩序,损害了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并造成了市场对“三公”原则的质疑。
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和协调发展的角度考虑,实现资本市场监管者与会计准则制定者之间博弈与协调过程的合理、高效和公正,以一个声音面对市场,不仅有利于二者的分工协作,而且保证了监管理念和监管标准贯彻实施的统一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维护市场稳定。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加强监管机构间的沟通与协作,并逐步确立会计准则制定服务于资本市场监管的定位,从而自然产生监管分歧的解决机制。在发达资本市场,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为证券交易与监管服务的。如美国,其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资本市场监管,但同时在制定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方面也被赋予了最高权力。虽然sec将准则制定权授予会计民间职业团体(现为fasb),但仍保留了相应的监督权。当fasb制定的会计准则被认为无法提供决策相关信息或无法体现sec确立的监管理念时,sec就会出面干预相关准则的颁布和执行。如1978年sec就否决了fasb制定的关于石油和天然气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而要求上市公司按照“储藏确认会计”来列示补充信息。这样的机构设置和权力分配方式更容易实现准则制定机构和市场监管机构博弈与协调过程的内部化,使有分歧的问题既能在机构间获得充分的讨论与沟通,面对市场时,又可以保持统一的声音,不会引发实施的混乱和市场的迷茫。
(2)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借鉴采用多种监管工具,降低对单一会计指标的依存度。从市场监管效果来看,选用会计指标作为监管标准具有综合性强和计量明确的优点,但是单一历史会计指标很难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因此,以单一会计指标作为主要市场监管依据的监管模式容易造成“一刀切”的情况,无法区分上市公司行为的实质差异,同时又会引导监管对象新的规避行为。从现有监管博弈的产生与解决途径来看,过分依赖会计指标进行市场监管,无形中增加了会计准则制定者的监管责任,使准则制定成为迅速查堵由会计职业判断而造成的报表粉饰行为的工具,又往往限制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表达;与此同时,一旦市场监管者与准则制定者在监管理念和策略上有分歧,该分歧将直接体现于对某项会计指标的认定上,从而难以避免产生公开的监管博弈。如果证监会能够借鉴其他资本市场和国际金融监管的改革成果,采取多元监管工具和多项监管标准,就可能实现在现有机构设置和权力分配格局下的监管博弈隐形化。比如,不仅关注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指标,在监管中更注意上市公司的利润构成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等,变单纯的结果控制为侧重于过程控制。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的部分实证研究结果和新颁布的监管政策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了证监会在这方面的努力。chen和yuan(2001)的实证研究发现,在证监会对配股的审批过程中,已经从早期的机械采用会计数字逐步演化到会考虑上市公司利用非主营业务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这反映了证监会的监管从纯粹数字依赖,变为更注重上市公司的业务实质和盈利质量,监管水平有所提高。证监会先后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也体现了证监会开始摆脱纯粹的合规性监管,注重对上市公司运营的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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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产测绘管理;房产测绘信息系统;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TU1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信息技术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房产管理业务量迅速增加,权属变更日益频繁,并逐步形成了房产权属种类多元化的新局面。同时各行各业对房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房产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加强房产市场管理,维护房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促进房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适时推出的以GIS为基础的房产测绘信息系统是大势所趋。
一、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
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的测量,房产图的测绘,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和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等。房产测绘的目的很明确,主要是为了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开发管理、交易管理,拆迁管理、以及评估、征税、收费仲裁、房产面积鉴定等,并为房产管理提供基础图、表、数字、资料和相关信息。它的另一个目的就是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如基础设施、地下管网、通信线路、环境保护等)提供基础数据和成果资料。
二、房产测绘信息系统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出现了一个新的行业—房地产行业。房产又称不动产,从狭义上讲,它是指土地、土地上的永久性建筑物和由它衍生出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房产测绘信息系统是管理房产数据的计算机系统,它的发展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研究和发展密切相关。地理信息系统是反映人们赖以生存的现实世界(资源与环境)现势变迁的各类空间,非空间属性,在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支持下,以一定的格式输入,存储、检索、显示和综合分析应用的技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不仅为房产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手段,而且还为房产管理系统的建立提供了实践经验。房产测绘信息系统有以下几方面意义。
(一)为房产管理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方法和手段
房产测绘信息系统的建立,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方式,为房产管理现代化提供了一种新的科学方法。
(二)为房产管理提供了现代化管理手段
随着房改措施的出台,传统整理方法已不能适应在新形势下出现的大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新的途径来完成这些工作。它就是房产测绘信息系统。
(三)为合理利用房产管理数据提供了新途径
房产测绘信息系统可大大地提高资料的查询速度。一般来说,对于给出查询条件,系统在短时间内就可显示资料数据,从而大大地提高了房产管理效率。
(四)为房产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房产测绘信息系统还可为房产管理决策服务。它通过一系列科学的方法(系统方法、运筹学、控制论等)和模型,利用数据库中的大量数据,按照确定目标,通过模型运算,知识推理等选择出最优的决策方案为管理人员提供决策支持。
三、房产测绘管理及其发展
长期以来,房产测绘管理一直沿用传统的手工,半手工作业方式,速度慢,业务环节繁多,工作效率低,而且成图质量精度差。随着城市建设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房产业的高度发展,房产测绘的工作量迅速增加,房产平面图的增加与变更频率也随之增涨,同时管理复杂度也相应提高。改变传统的测绘与管理方式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我国房产测绘管理方法相对来说比较滞后,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人工房产测绘管理
这种管理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人工方式进行房产测绘;手工计算,手工绘制房产平面图,采取地面直接量测或图上量测法进行面积量算,各种调查资料用“纸”的方式存放。这种方法既不方便管理,也不利于各种查询,分析、统计的需要,因此是一种正在淘汰的作业方式。
(二)计算机辅助房产测绘管理
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为房产测绘管理提供了一种简便快捷的方法,减少了管理当中的各种繁琐的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由于房产测绘中既涉及各种文档资料,又涉及各种图件资料,而这两大类资料在数据上无法自动连接,要靠人工干预进行组织,仍不能实现房产测绘管理自动化的管理,因此称之为计算机辅助房产测绘管理。这种方法是房产测绘由人工管理向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的一种过渡方式。
(三)房产测绘管理系统
GIS技术的发展为房产测绘管理自动化带来了广阔前景.GIS的主要特点是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的联合处理与存储,因而解决了计算机辅助管理中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不能联合处理与存储的问题。随着计算机软硬件的飞速发展。GIS技术,正逐步走向实用化、多样化、并深入到相关的各个领域,同样地促进了房产测绘管理的自动化、现代化。把房产测绘管理带入一个新时代。
四、房产测绘信息系统的发展
在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房产测绘信息系统以来,国内房产管理行业的计算机办公软件伴随着房产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的变化以及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一)单用户模式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征是:针对房产管理查询统计困难,手工书写房产证容易出错,容易涂改的缺点,在单独的计算机上由专人将已经手工办理完毕的案卷进行计算机录入并打印各种房产证件。有些系统还带有简单的绘图工具,可以绘制和输出房产配证图。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是:方便了查询与统计,计算机打印的证件整齐美观,不易涂改,开创了计算机应用于房产管理的新时代。缺点是:没有真正实现计算机辅助办公,没有提高办公的准确性和提高工作效率,相反却增加了一个工作环节,增加了工作量。
(二)多用户模式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征是:针对房产管理的手工工作特点,通过房管局内部 局域网,采用多用户模式阶段模式,将计算机联网,实现了计算机上多人协同工作,案卷能在计算机间流动起来,查询和统计得到进一步加强。有些系统还引入了GIS软件,进行房产地形图的生成,使用和维护提高了图形功能。缺点是:图、文、表、管的集成程度不够,还处于相对独立,互相割裂的状态,没能 实现办公一体化,有碍于数据的传递和利用;另外,系统缺乏开放性,难以通过zntermet对外房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与升级也很不方便。
(三)广义用户模式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征是:针对房产管理工作的网络化、数字化的进一步要求,结合数字城市的整体建设思路,通过广义用户模式阶段的应用,在房产管理机构,各级政府,房产开发商和广大市民之间架起一座信息沟通的网上桥梁。另一方面,随着GIS软件的更加成熟和日趋平民化、微机化、MIS/GIS/CAD的紧密集合,图、文、表、管一体化的办公模式正在成为必然趋势。现在吗,这一趋势已成为房产测绘管理的主要手段和方法。
五、结束语
房产测绘的成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关的房产测量规范和实施测量市场准入制度,并成立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房产测量监督管理机构,确保房产测绘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房产测绘是测绘学科的一个分支,是运用测绘仪器,测绘技术、测绘手段,按照房地产业管理的要求和需要,来测定房屋,土地及其房地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位置、数量、质量、以及利用状况的一项专业服务性技术工作。是测绘技术与产籍管理业务相结合的专业测量。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鲜明的政策性及法律效应。房产测绘的成果质量不仅关系到房屋权利人的切身利益,而且也间接影响到房地产市场正常化、规范化发展。尤其是在中小城市中,房产测绘工作起步较晚,其发展尚处在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的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较多,有些问题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因此房产测绘信息系统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需要不断完善才能得到充分利用。
参考文献
(1)房产测量规范与房地产测绘技术—房产测量规范有关技术说明
(2)房产测绘市场化可能产生的问题与对策。
(3)《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国家测绘局第83号,200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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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是法国文化中心近年关注的交流重点,法国AS建筑工作室与法国大使馆合作主办的《另一种角度――可持续城市 by 法国AS建筑工作室》展览在北京法国文化中心展出,由《AC建筑创作》杂志社(北京建院建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给予媒体支持,以呼应中法官方及民间近年针对“可持续城市”的广泛研讨和合作。今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展览将展现法国AS建筑工作室的多个国际项目,尤以在法国及中国的为主,探讨可持续发展、绿色建筑以及智慧城市规划等主题。
“可持续城市”是法国AS建筑工作室30年来最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2009年工作室对多年来的工作进行了阶段性的总结,在法国和中国两地出版了理论和实践兼具的《生态城市:可持续建筑探索》。
展览中精选出25个项目,全面展示法国AS建筑工作室的设计理念、工作方法,对建筑所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理解,以及对人文的关怀。25个项目分别通过“动态立面”、“缓冲空间”、“景观建筑”、“系统设计”和“城市思考”五个角度进行诠释。
在提供解决方案的同时,法国AS也希望展览能够提出问题,与各方人士一起畅想未来可持续城市。在展览开幕当日,工作室将举办一个小型研讨会,邀请业内的专家学者一同加入讨论,开启新的交流和思考。
除开幕当日活动之外,展览还将举办公开讲座(2014年11月1日)以及儿童/家庭工作坊等一些列配套活动。一本中、法、英三语的画册(《 MARK国际建筑设计》杂志策划,天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也将伴随展览一同出版发行。画册中将展示包括展览中项目的50个精选项目,内容丰富,由法国著名建筑评论家 Cyrille Poy 先生――同时也是《生态城市》一书作者,以及同济大学副校长伍江教授共同作序。
《另一种角度――可持续城市 by 法国AS建筑工作室》展览为展示和推广中法在可持续发展及建筑领域中文化和技术交流提供了一个极佳的机会。
法国AS建筑工作室简介
于1973年在巴黎创办的法国AS建筑工作室在其十二位建筑师合伙人(马丁・罗班、罗多・蒂斯纳多、让-弗朗索瓦・博内、阿兰・布勒塔尼奥勒、勒内-亨利・阿尔诺、罗朗-马克・菲舍尔、马克・勒曼、罗伊达・阿亚斯、贾斯帕・朱利、玛丽卡・碧欧、马里亚诺・艾翁和艾马・萨布埃雷)的周围团结了一支由25个不同国籍的优秀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室内设计师及成本评估师等组成的专业团队。我们本着开放性的原则和团队合作的工作哲学,形成了一支专业的建筑设计团队,并且在不断扩大中。多年来,法国AS建筑工作室的作品已经遍布到了全世界各地。
法国AS建筑工作室将建筑和城市规划定义为:与社会密切关联的艺术,同时也是建设人类生活的构架。其根本在于建立在团队合作、分享经验,通过团队成员的沟通和交流,将个人的感知转化成更强大的集体潜在创造力。
法国AS建筑工作室于2004年和2007年在中国成立了上海和北京永久事务所,分别由倪古拉(Nicolas Papier)先生和李书雯女士负责,更加强了它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中国的这两个事务所由70多位建筑师组成,他们延续了AS的设计理念及工作方式,并与巴黎总部紧密联合将中法两国的精神理念和文化特点融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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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住区标准》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由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人居环境委员会等单位编制的《绿色住区标准》,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标准是我国绿色住区建设领域首个行业协会标准,是人居委整合国内外优势研究力量,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课题《中美绿色建筑评估标准比较研究》、《规模住区人居环境评估标准研究》等众多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历时八年编制而成。标准将国际先进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与我国城镇住区建设和房地产发展的本土模式相结合,填补了我国绿色住区标准领域的空白,将对推动我国绿色住区实践产生重大影响。
该标准涵盖了居住环境、资源利用、开放街区、步行交通、商业布点、人文创新、住区多样性以及提供就业机会等绿色住区可持续发展的内容,旨在使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中,保证市民生活在一个设施齐全、出行便捷、环境美好、品味多样的绿色和谐社区中。
2014 年18 个被动房示范项目全面启动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大力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以来,各地积极响应,由18 个建设单位开发的总建筑面积34 万平方米的各种类型的被动房示范项目列入《2014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计划》,涉及住宅、工业厂房、办公楼、幼儿园、教学楼、纪念馆、学生宿舍等。分别是青海乐都丽水湾小区三期工程、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动式低能耗工厂建造技术的综合集成与应用示范)、伟大集团(湖南)节能房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惠天然・城市公园二期被动房示范楼)、河北新华幕墙有限公司被动式低能耗办公楼建设项目、辽宁辰威集团有限公司高层住宅示范楼(辰威丽湾)、山东建筑大学(绿色教学实验楼超低能耗技术应用研究与集成示范)、烟台京航科技园有限公司(烟台北航科技园D1科研办公楼)、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低能耗实验实训中心)、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建城丽都居住区E地块幼儿园)、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济南泉城公园应急服务中心)、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未来之家)、日照山海天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日照市新型建材住宅示范区27#住宅楼)、临沂大学(临沂大学外国专家楼、留学生楼)、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威海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中心2#主题教育馆)、青岛亨达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既有办公楼改造)、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威海市海源公园一战华工纪念馆及配套管理房)、承德盛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禄水岸被动房小区)和沈阳建筑大学的中德被动式节能示范工程。
上海:
广泛应用信息化技术 逐步实现电子化监管
建筑业为上海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管委”)按照“制度加科技”的要求,积极推进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在行政审批、市场和现场监管、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围绕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依托信息化手段、完善建设市场监管制度的要求,依据《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1年~2013年行动计划》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建设市场管理需求,市建管委牵头建设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
平台是对现有的“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升级改造,提升为覆盖全市建设管理部门的工程建设管理的市级平台。平台建设以建设工程程序和施工过程监管为主线,以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主体诚信为重点,构建管理规范、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全面实现日常管理业务网络化和电子化,实现“项目全覆盖、管理全过程、部门全参与、服务全方位”的目标。
平台的总体架构是“1+5+X”,即“1个基础平台”、“5大业务应用系统”和“X个数据交换系统”。“1个基础平台”是一系列软硬件系统和配套基础设施。“5大业务应用系统”是“建设程序审批系统”、“工地现场监管系统”、“建设主体管理系统”、“建设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和“建设管理统计分析系统”。“X个数据交换系统”是若干个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数据交换的系统。
福建为绿道规划建设定标准
近日,由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福建省城市规划学会共同编制的《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适用于福建省绿道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实施,自10月30日起执行。
《标准》将慢行系统分为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三类。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设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都市型绿道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宜设置综合慢行道;步行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小于两米,与市政道路结合时不小于3m。郊野型、生态型步行道设置均不小于1.2m。郊野型综合慢行道不小于3m,生态型综合慢行道不小于两米。生态型、郊野型绿道必须设置绿化保护带,生态型绿道每一侧的绿化保护带宽度不宜小于15m,郊野型不宜小于10m。都市型绿道应设置绿化隔离带,新城绿化隔离带的宽度不宜小于3m,旧城不宜小于1.5m,旧城中心或改造难度较大的地区不宜小于1m。
《标准》提出,绿道选线要尽可能体现福建省自然特色、历史人文景观等,并尽量选取生态条件优越、方便群众的地段。绿道与城市隧道、桥梁合并设置时,自行车道宽度不宜小于两米,服务设施宜集中设置于驿站。
南京老城南建筑修缮将保留“最南京”
南京市规划局联合市老城南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指挥部、东南大学建筑学院,研究制作了《南京市老城南历史城区传统建筑修缮技术图集》以下简称《图集》,专家们从100多处保存至今的明清老建筑中总结出“最南京”的建筑风格,作为今后老建筑修缮的统一标准。
老城南历史城区占地约7.29平方公里,区域内现存传统建筑众多,代表了城南历史传统民居特色。“有些市民提意见,说修好的老城南,南京本地特色彰显得还不够。”市规划局名城保护和城市雕塑处处长王昭昭介绍,之前的老城南修缮都以建筑个体为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委托苏州、扬州、安徽的一些有经验的历史建筑修复工程公司施工,因此在施工中就带有建筑单位熟悉的建筑风格。
不过,接下来的老城南改造,将保留原汁原味的南京风格。据介绍,专家组对现存的老城南历史建筑进行“解剖”,找到了南京历史建筑的特色,这就是未来老城南改造的“公式”――老建筑修缮的宗旨是修复成原样,破损严重找不到无法辨别原样的,按照《图集》中的对应结构进行施工。据悉,《图集》即将出版,今后如果古建筑发掘更多,《图集》内容还将不断扩容。
广州:
损坏拆迁历史建筑按房价3-5倍罚款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近日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集意见。
《意见稿》规定,市政府设立广州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作为议事机构,负责审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的制定和调整方案;审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审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等事项。
《意见稿》要求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政府列入预算的专项经费;在城市更新改造等土地收益中留取的一定比例资金;国有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转让、出租、举办展览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等。
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销已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造成被许可人合法权益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意见稿》支持历史建筑结合其自身特点进行保护性利用。鼓励利用历史建筑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地方文化研究,开办展馆、博物馆,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以其他形式对历史建筑进行科学保护和充分利用。
各级政府可收购历史建筑,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有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发展中,历史建筑所有权人同意被征收或者改造的,应将历史建筑与征收地块内的其他建筑一并纳入征收补偿方案,并给予同等补偿;历史建筑所有权人不同意被征收或改造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要求自行合理利用。
《意见稿》规定,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处以已经损坏或者拆除房屋在查处时当地相当等级房屋价格三倍至五倍的罚款。损坏、拆除预先保护建筑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同等级房屋市价的三倍至五倍罚款。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具备修缮能力但不履行修缮义务的,逾期不改,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修缮,所需费用由保护责任人承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国第一家建筑产业化联盟在北京成立
10月18日,一个以装配式集成化建筑为主要发展方式、像装配汽车一样造房子的我国第一家建筑产业化联盟在北京西苑饭店正式成立。该联盟由江苏立德节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倡议,江苏沙钢集团、浙江亚厦公司等九家企业院所联合发起组建,首批聚合了北京、上海、湖南、辽宁七省市的23家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单位。
该联盟的发展目标是:以国家政策和市场机制为导向,以装配式集成化为方向,以联盟群体竞争力为核心,率先在全国组成集项目事业于一体,融产学研销于一身,汇上下游产业于一园的建筑产业化实体联盟,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抢占前景广阔的建筑产业化市场,最终形成立足国内、辐射国际的功能齐全的建筑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
目前,该联盟已在大丰市筹建占地2000亩的建筑产业化园区,300多米长的钢构件装配厂房已完成立柱架设。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原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出席成立大会,他高度称赞组建全国第一家建筑产业化联盟是对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自觉和对组建建筑产业化联盟的自信,是应运而生、恰逢其时,是一种具有战略眼光的创新之举、是一种抢占先机的探索之举,他希望联盟要注重和加强建筑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建筑产业化标准体系建设和建筑产业化联盟自身的基本建设,不辱使命,创新发展,将联盟建成为在我国有影响力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大军。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副主席赖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文林峰等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成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联盟工作报告、章程、理事会组成人员和宣言,推选重庆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周绪红任联盟名誉理事长,江苏立德节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拥军任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日上集团:定增拓展绿色建筑产业
经过半个月停牌,日上集团本周三抛出了定向增发方案。公司拟以10.55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募集资金5.275亿元用于拓展绿色建筑产业等项目。
公告显示,日上集团此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两个项目,其中4亿元用于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1.275亿元用于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所谓绿色建筑,即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遵循十报告提出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推动建筑工业化已经成为当前建筑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具有绿色节能、适合工业化推广特点的钢结构建筑将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日上集团指出,绿色建筑是时代的发展方向,住宅产业化是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首选,兼具环保和经济价值,其中钢结构和预制PC 结构是其两大适宜方向,将引领绿色建筑浪潮。
正因为绿色建筑更加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符合我国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的需要,因此国家对绿色建筑工业化和钢结构应用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等文件鼓励发展这一产业。此外,包括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配套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工业化和钢结构的发展。
在此背景下,日上集团此次募投项目未来具有广阔的空间。根据公司项目规划方案,项目包括预制PC、轻质灌浆内隔墙、楼承板以及金属围护系统等,这些都是钢结构建筑的新型配套产品体系。公司预计,该项目达产后将年新增新型工业化预制 PC 板 25万m2;新型建筑金属围护系统 175万m2;模块化设备钢结构 3 万吨。公司预计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年销售收入7.69 亿元(不含税),新增年净利润5237万元。而日上集团201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42亿元,净利润2006万元。
日上集团指出,通过此次定增公司将实现从单一的钢结构制造、安装转向整体建筑物的系统建材提供商、从单一的设备钢构件制造商转向提供模块设备单元的供应商的跨越,不仅可以快速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率,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山东省日照市规范外墙外保温施工
今年以来,山东省日照市围绕解决现喷聚氨酯施工质量控制难度大、喷涂厚度不均匀、影响建筑整体保温性能等问题,强化施工现场监管等关键质量控制节点管理,严格落实施工质量管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今年以来,该市已完成现喷聚氨酯外墙外保温施工面积48.29万m2,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严格施工图审查和备案管理。对建设单位申报的设计图纸进行严格审查,要求现喷聚氨酯设计厚度须达到节能标准要求,材料防火等级达到B1级以上。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发放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监管“明白纸”。凡设计使用现喷聚氨酯的项目,须分层申报现场监管。 严格施工资质和岗位管理。要求从事现喷聚氨酯外墙外保温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外墙外保温专项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具有外墙外保温岗位资格证。严禁无资质单位承揽此种工程,不允许无证人员上岗。
严格现场监管。印发了施工“明白纸”,建设和施工单位分层申报监管事项。关键工序施工前,建设单位提报施工方案,方案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现喷聚氨酯项目施工前,须做样板墙。节能和质监部门强化现场监管,从材料到施工工艺,把好每一道关口。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分层或阶段申报施工进度,管理部门从中抽检现喷聚氨酯施工厚度和质量,填写施工现场监管表,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对不符合质量厚度要求的项目一律要求整改,整改后复验,验收合格前一律不允许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确保喷涂厚度及其材料达到设计要求。
严格节能认定。项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汇总隐蔽工程及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报节能部门审核,节能部门审核并经现场验收合格后发放项目建筑节能认定证书。
东方雨虹前三季度净利润4.29亿 同比增逾八成
东方雨虹21日晚间公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26亿元,同比增长30.26%;净利润4.29亿元,同比增长84.86%;基本每股收益1.17元/股。
公司称,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材料销售业务和防水施工业务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导致本期的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公司同时公告,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出资3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为“咸阳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还公告,公司在南京设立分公司,从事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等产品的技术研发、销售、技术服务等。
厦门出台新规 开发商随意扩容面积将被重罚
过去盖房子出现“施工误差”,属于允许范围,这就给了开发商随意扩容面积的机会。本月21日,厦门市规划委联合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及厦门市建设局,联合出台《厦门市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竣工增容面积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验收超出部分将没收增容所得,并处5档罚款,超规划面积越多,罚得越重。
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包括厦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新建住宅、商业、办公等项目。《办法》规定,验收超出的部分将没收增容所得,按照违法建设部分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同时还要按1.5倍补交地价。
《办法》对违规处罚力度有多大?工作人员举了个例子:岛内规划10万m2的项目,建成后面积为10.1万m2,比规划超出的1000m2这一部分,无论每平方米以多少价格出售,都会被没收。
罚款额度则和工程造价和地价挂钩,分两块罚款:假设超出部分工程总造价为700万元,那按10%罚款就是70万元;假设地价为每平方米2万,1.5倍就是3万元,超出面积1000m2,就是3000万元。
也就是说,以后开发商不按规定随意扩容,可能面临上千万的罚单。
保利地产:商业和住宅保持3: 7
2014年10月22日保利地产与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洲际酒店集团签约,双方将在琶洲展区再建合作酒店。目前保利和洲际酒店合作酒店已达13家,其中5家已经开业。
保利地产副总经理王健昨日向南都记者表示,保利地产与洲际酒店有接近7年的合作历史,选择全球管理规模最大的管理集团也意味着保利对商业的重视,将与国际平台接轨,以琶洲展区的区位和市场优势,在住宅和商业方面进行联动发展。公司对于商业和住宅的发展比例将保持在3: 7的规模。
本次保利地产将大手笔的酒店投资布局在广州中轴线延伸线上的琶洲会展区。在保利看来,会展区长年的人气和功能定位有利于打造较为高端的商业配套,从而反哺住宅产业。
为重点发展商业运营,保利地产于2011年专门成立了商业公司。而据保利商业公司有关负责人昨日向南都记者介绍,目前保利商业选址基本确立了在一二线城市较为重要的地块发展,以周边居住人群和附近大都市圈为主要购买力,定位在中高端以确保盈利水平,尽量确保较为爆棚的人气和入场率,保证品牌形象。
筹划多年之后,今年正是保利商业统一运营的“兑现年”。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北京核心商业布局就有日均3万人流量,商业的顺畅流转成为目前楼市淡季下吸引购房者入市的“武器”。
在高端酒店方面保利也持续与洲际酒店合作发展。双方已经在华共同发展13家酒店。昨日两家公司高层均表态,未来在商业酒店合作上,将根据战略合作的具体原则,首选彼此作为合作伙伴。
万达商业地产更名 明确酒店战略
万达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00169.HK,以下简称“万达商业地产”)昨日正式更名为“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业界看来,此次更名与近期万达商业地产不断投资海外酒店业务有关,也符合万达集团整合酒店资源、为商业地产上市腾出空间的战略布局。
随着酒店更名,万达酒店的网址将由“.hk”更改为“.hk”,由10月27日起生效。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更名与近期万达不断投资海外酒店业务密切相关。同时,万达集团欲进一步整合旗下酒店业务,将本集团打造为万达自有品牌酒店在海外投资和运营平台。资料显示,自去年来,万达集团海外投资酒店频现大手笔,分别在英国伦敦、西班牙马德里、美国芝加哥以及澳大利亚黄金海岸(资料、团购、论坛)等地重金投资酒店业。
此外,万达集团借更名之机明确其上市公司的定位,更有一层“为商业地产板块在港上市腾出空间的意味”。据万达影院招股说明书显示,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万达商业地产总资产为1237.47亿元,净资产123.76亿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38.24亿元。此前,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坦言,今年的目标是力争推1-2家主要公司上市。
优质配套为媒 太湖新城宜居品质领跑锡城
从此前的万科、华润和融创三大巨头开始,太湖新城开启了发展的序幕。随后,保利、宝能、富力、雅居乐、中海、万达等知名房企竞相携重金加入太湖新城大开发的行列。目前据不完全统计,进驻太湖新城的各大房企已经多达二三十家,且均以品牌房企为主,其推出的各类楼盘也多为品质项目,在户型、景观、绿化、科技等设计要素上,都将全新的居住理念引入,全面彰显太湖新城宜居特色。
近日,在无锡365举办的太湖新城论坛上,朗诗、雅居乐以及富力等新进太湖新城的房企都对板块的前景表示看好。朗诗相关人员表示,选址太湖新城,是朗诗的战略性考虑,此次朗诗进驻太湖新城的产品,是契合太湖新城的优质生活客户的。”而无锡富力地产将曾在北京产生轰动的作品――富力十号全盘搬到无锡,其创新的新中式园林景观设计、积聚人性化的科技元素以及高品质物业设计,都受到锡城市民的欢迎。而雅居乐更是集合了雅居乐集团22年的高端优质的配套、产品,引来众多置业热情。
事实上,太湖新城一直以来都是置业热门区域,新出炉的9月无锡商品房成交面积排行榜中,中海凤凰熙岸、无锡万达城等多个楼盘名列前茅。据中海地产主任策划师吴永生介绍,作为“工科地产”的中海地产,一贯以高品质的社区服务、户型结构、物业服务等受人青睐。此次进驻无锡的产品更是中海第五代精工产品,9月中旬正式面世后,由于产品品质突出,当月就进入了销售排行榜的前五。
在近日举行金秋房交会上,太湖新城更是“包揽”了半个展馆,全面展示太湖新城的居住、配套等建设。“太湖新城经过7年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其配套规划的多样化和超前性让购房者和开发商对该板块充满信心。”太湖新城发展集团董事局主席张明春认为,作为“无锡城市新中心、产业发展新高地、生态宜居新天堂”,太湖新城正在发展成为无锡最具典型性的宜居示范样板区。
武汉:新能源研究院正式投入使用
日前,经过近四年的建设,武汉光谷未来科技城中一座酷似“马蹄莲”的灵魂建筑――武汉新能源研究院正式投入使用,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绿色仿生建筑。
一朵马蹄莲,五片花瓣衬托,一朵金色花蕾。这座高128m、占地165亩、总建筑面积68480m2、总投资5.31亿元的新能源研究院工程,由荷兰荷隆美设计集团和上海现代设计集团联合设计,由中建三局负责承建,包括主塔楼、5个实验室、人企服务中心以及地下停车库四个部分。来自荷兰的设计师罗沃特先生说,以马蹄莲为设计灵感,源于自己求学时在花店学习插花的经历,寓意“武汉新能源之花”欣欣向荣、茁壮成长。
上海迪士尼乐园应用BIM整合设计施工
上海迪士尼度假区主题乐园与配套设置建设过程中运用BIM技术,通过施工过程模拟选择最佳设计方案,整合施工进度计划,降低能耗,改善建设进程。
随着上海迪士尼度假区主题乐园与配套设施建设的持续推进,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创新设计与技术手段在度假区的开发过程中被大量运用。
据介绍,这些技术手段有助于推动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效率最大化,确保度假区开发的整体协调有效进行,实现计划于2015年年底开门迎客的目标。上海迪士尼度假区管理公司今日的图片演示了BIM技术在上海迪士尼乐园的标志性中心景点-奇幻童话城堡建设过程中的运用。
通过BIM软件对施工进程的精确模拟,设计团队可以为度假区内许多建筑物及基础设施选择最佳设计方案,并整合施工进度计划。这些手段不仅有利于改善执行面的设计,同时最大程度降低施工用料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OMA设计台湾艺术中心
据报道,由大都会建筑事务所(OMA)在台湾地区设计的一个艺术综合设施,最近的施工工作已实现封顶。这个项目将在明年建成。这个名为台北表演艺术中心(Taipei Performing Arts Center)的项目将由3个剧院组成。一个剧院为1500个座位,其余两个分别为800个座位。
这3 个剧院有一个被称为“透明中央立方体”的共用的空间,因此它们可以共用后台设施。最大的有1500个座位剧院能够与有800个座位的剧院结合成一体,成为一个有100m长的空间的“超级剧院”。
大都会建筑事务所的合伙人雷姆-库哈斯(Rem Koolhaas)说:“允许舞台结合在一起的设计方案,是为了用于意想不到的剧情和用途。这个方案设计为特殊的使用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