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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设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相关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计财科长
成 员:机关有关人员
二、考评等级
工作和目标考核采用共性指标和业务指标百分制,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通报批评四个等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一等奖,90—80(含80分)为二等奖,80分以下为三等奖。
三、考核方式
1、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性工作。
2、目标考核实行年终考核制,年终考核对各科室、各单位的全年年度目标和临时新增加目标进行考核,局考核小组对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定级后,报局务会审定。
3、考核内容:
①当年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②新增目标和临时追加交办的重大事项完成情况
③获奖情况
④目标管理情况
四、评分标准:
(一)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项目标的分值以与本年度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所定分值为准。
(二)加分原则
1、市委、市政府、市建设局下达的不在责任书范围新增目标和专项目标,根据各单位(科室)落实情况适当加分。
2、对单位(科室)职责内的工作获部、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4分;获省建设厅及市四大组织表彰的加3分;获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区级街道先进的加1分 ,总分不超过10分。
3、超额完成各项任务的酌情加分。
4、各单位(科室)职责内的工作受到市以上党委、政府大会表扬的每事加2分;受到局领导大会表扬的每事加1分。同事被同一上级多次表扬不累计加分。
(三)减分原则
1、目标责任书各单项指标未全面完成者,按未完成程度及对全局工作的影响程度,酌情扣减该单项指标的分值。
2、各单位(科室)职责内的工作受到市以上的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大型重要会议上点名批评的按每事扣2—5分。各单位(科室)负责的工作受局大会点名批评的按每事扣1—2分。同事被同一上级多次批评不累计扣分。
3、各单位(科室)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扣2—5分。
4、未按要求和时限报送文件材料和统计报表,每次扣1—2分。
(四)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整和其他特殊原因,并经局务会确认未完成和推迟完成的目标项目,一律不加分、减分。
五、奖惩措施
(一)凡被评为一、二、三等的单位(科室),由市建设局予以通报表彰,按不同等次发给奖金。
关键词:小学班主任;管理;探索
G625.1
转眼间从一名学生变成老师已经二十载,在这二十年里承担过好几种工作,其中最有感触的要算班主任工作了。班主任工作可以说是欢笑夹杂焦虑,成就伴着疲惫,可是不管怎么说,最终你会觉得很充实。虽说,在这十几年里,我只当了六年的班主任,但是我管理的班级在这六年里三年被评为县级优秀中队。因此,我觉得自己还算一名合格的班主任。现在我就谈谈自己在这断断续续的六年班主任工作中所积累的一点经验吧。
一、以身作则,说话算话
案例:(与学生口头约定在每天早晨八前检查教室和公区卫生,如有迟到者,就做公益劳动),一天因身体原因,我八点过几分才去检查,发现班里的马辰、游鑫、宇尘也迟到了,没参加班级劳动。马辰:“今天罗老师也迟到了,所以不用做公益劳动了。”游鑫:“就是嘛,好安逸哦。”宇尘:“这个星期又可以少扫一次地咯。”我笑了笑,啥也没说。走进教室发现其他同学都在读书,三个孩子也坐下就开始读书。我走到教室后,拿起羽毛掸子擦拭教室里较高、较危险的玻璃,擦了玻璃我又开始擦多媒体,班级里有几个孩子开始看着这三个迟到的学生,当我走出教室掸教学楼过道的尘土时,三个孩子已经站在我身后擦教学楼楼道的扶梯和低年级无法擦洗的地方,直到上课前几分钟我们才弄完。从那以后,只要没赶上班级劳动的孩子都会自觉进行教学楼死角的清扫。
分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何况这个榜样是自己的老师呢。
适用范围:几乎所有范围。
二、先听后评论
案例:一天,班长来告诉我说班级里的孩子打群架。我让他把他们都召集到我办公室。马辰一到办公室就说是成、勋、长明、建军、尚君五人一起打他。当时建军、成、尚君还在哭。五个孩子都说是马辰打他们。我啥也没说就看着他们,孩子们的舌战越战越激烈,后来马辰开始前后矛盾、胡搅蛮缠、强词夺理,事因也明确了,原来是马辰逗惹成结果逗急了,俩人开始撕扯,建军去拉开他们被马辰一拳打在眼睛,尚君去拉又被马辰一脚踹在肚子上,几个人撕扯在一起,勋和长明又去劝架。根据他们现场的争论,等他们都不语后,我才开始抓住他们争论中的语言个个击破。先从情节最轻的勋开始,到马辰结束。最后学生没等我让他们互相道歉就开始自己反省,互相道歉,至此再没发生过类似事件。
分析:在学生情绪都比较激动时,给足他们倾述辩理的机会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适用范围:学生情绪激动,又都觉得自己没错的时候。
三、特别关注特殊对象
案例:吴芯(已转学),住校生,眼睛受伤,眼角膜脱落,安装了人工视网膜,但是还在恢复期,不能激动,不能哭,也不能做运动。小祈(蒲溪时的学生),留守儿童(父母都在马尔康大藏乡),住校生,有先天性心脏病,过敏性体质,不能吃许多东西,特别是麻辣的零食,不能做太强的运动。针对这样的孩子,我和他们约法三章,特别要求做游戏不能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做,不能单独一个人呆。而且安排全班同学监督他们的运动量,随时提醒他们注意身体,给每位担任我班教学的老师说明他们的情况,请他们在课堂注意对他们的要求。这两个孩子在我的班级都呆了两年多,都没出现过一次紧急情况。
分析:约法三章,用制度约束孩子的运动。动员所有的力量,因为众人拾柴火焰高。
适用范围:有特殊病例的孩子,或学生生病需要特别关照的时候
四、给每个孩子均等的机会展示自己,保护学生的自尊
案例:康,先天性声带粘连,声带息肉。刚来我班级时,这个孩子从不张口说话,一说就只能像哑巴一样呀呀哇哇地发音,根本无法听清楚他在说什么(很多时候父母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每次,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发出近似“嗡嗡”的声音其他学生就会笑。我在其他W生的嘲笑声中,让他不停地读,不停地说,而且说他很棒,并送大拇指给他,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发音越来越能听懂,学生的嘲笑也消失了,反而会不由自主地鼓励他,当他读得较像那么回事时,还会真诚的给予掌声鼓励他。现在,康在班级里生活地很快乐,常常会和同学大声交流,还能参加课本剧表演。再也不是那个每天低着头走路,天天闭嘴不开的孩子了。
分析:让学生感受到他们的努力,尊重他们的付出,真诚地对待他们。
适用范围:比较自闭的孩子或身体有缺陷而自卑的孩子
五、择优而上,按能分工
案例:我班有36名同学,其中19名通校生,17名住宿生,根据学生的住址,我把通校生分成了两组,轮扫校园公区,又根据住宿生值日情况也把他们分成了两组,轮流整理教室。而每组又安排了正副两个小组长全权负责。通校生有一小组打扫校园情况很糟糕,常常将死角遗漏掉,住宿生有一组用时很长,常常影响同学晨读,针对这个情况,我进行了两周的暗查,发现通校生那组是因为正组长只当甩手掌柜,而住宿生那组是因为组长在人员协调上方法不对。指导过后,他们两组的值日工作仍不见起色。于是,我就让副组长接替,一周过后这两组的值日工作大有起色。后来,我让住宿生组长每天监督教室的整理情况,而通校生组长监督全校各班级乱扔乱倒垃圾的情况,这两个同学对新的工作都很乐意接受,并且都做得很棒!
分析:“择优而上,按能分工”是为了让班级里有能力的同学各尽所能。
适用范围:有能力又能屈能伸的学生。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管理也是这样。每一位老师都有自己独特的管理风格,有的幽默风趣,有的严肃认真,有的和蔼可亲,有的言简意赅。相信很多班主任老师会有更多的富有创造力的方法。但是,不管你的方法是什么,我们的出发点都是一样的――让学生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我们要记住: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理解他们,平等地对待他们。
参考文献:
[1]王爽.如何做好班级德育教育[J].考试周刊,2009,49.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推动使用大额资金和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师市卫健委成立对使用大额资金和招投标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纪检组员:xxxxxxxx
一、明确监督范围
1.大额资金的内容包括:20万元以上的基本支出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各类培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
2.招投标的内容:依法招标、或者采购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以单位自主采购方式实施的工程、货物、服务等采购项目纳入监督范围。
3.单位可以视情况需要,将任一资金支出或招投标采购项目纳入监督范围。
三、严格大额资金和招投标支出管理
1.单笔20万元以下的资金必须由党组书记签批。
2.20万元以上的工作业务开展资金的使用、需经三方询价并通过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共同审批,防止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
3.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人要明确资金的使用性质和有关规定。
4.财务管理部门及纪检监督人员定期开展大额资金和招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要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防止问题的发生。
5.各科室每次召开有关使用大额资金和招投标工作会议,应及时向监督领导小组报告。
6.各科室对使用大额资金和招投标工作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四、监督工作要求
1.大额资金和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严禁暗箱操作,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阳光工程”要求实施,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做到专账核算,杜绝多要少花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在监督和审计的基础上,对每一项大额资金写出专项报告。各科室在大额资金使用过程中和招标采购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告。
【关键词】油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油田地面工程与石油开采工程有较大的关联性,油田地面工程中包含管线敷设、石油储备以及石油开采等多项工程。这些工程的施工质量都会对油田开发造成一定影响。油田地面工程中的一系列工程,都是在石油开采之后,对其进行处理,如操作不当,必然会引起油气的泄露,对施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也会给施工人员带来一定的危害,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对油田地面建设工程的质量做好有效的管理具有一定积极的意义。
一、对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发展现状的分析
石油在资源分类上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尤为珍贵,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我国的建设事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现已成为人民生产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而衡量一个国家财富的重要标准就是石油量的大小,因此各国都在加大资源的开发力度。我国是石油大国之一,相关的石油行业也发展较为迅速,其能够得到较快发展的重要依据就是油田地面工程的有效建设,由此证明,一个企业发展的快慢,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质量的制约。如工程建设的质量达不到要求,在投入使用后,就会引起一定的安全事故。现阶段,在油田地面工程的建设上,需要在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考察通过后,才可以开始设计图纸以及开展经费预算的工作,图纸设计还需要经过层层把关,达到最终审核的标准才能够投入使用。传统模式下,在工程建设上,一个企业需要完成工程的勘测、设计以及施工所有工程,在多年的应用中,带来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传统的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这就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变革,以使油田地面工程的建设得到保障。为此,工程管理部门就需要加强管理,认真核实每一个环节。石油企业间也开始将新的管理模式应用于实践中,并加大创新力度,以使我国的石油建设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有效发展。
二、对油田地面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质量监管政策不严
在油田地面工程建设中,缺乏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且有较大的变动性,在对企业的监管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对企业不良行为的判断也会不同。此外,现阶段的新技术以及新工艺不断涌现,在质量管理体系中,还不能及时有效的出台相关管理政策,质量监督标准无法适应时代的变化。
(二)质量监督形式较为薄弱
在监管一个企业的工程质量时,巡回监督是应用较多的方式,当有质量问题出现时,处理方式就是单纯的处罚。现阶段,仍然没有较为完善的市场手段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有效管理,致使建设方以及施工方对政府产生的强烈的依赖感,自觉提高质量的积极性较弱。
(三)监管人员的素质相差较多
对于油田地面的建设施工,由于工程较大,所需施工人员也较多,所以就会存在施工人员专业素质不同的现象,监管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没有较为专业的监管人才,人才结构上存在较大的缺陷,导致监管力度不足。在石油工程的监管人员中,只有少数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大多数工作人员刚刚开始在质检岗位工作,没有丰富的工作阅历,现场经验也不够丰富,无法将自己所学习的科学文化知识用于实践当中,致使其自身职能无法进行施展,对工程质检工作带来一定不便。因各种原因制约,无法有效发挥质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还有些人员的专业与实际工程不对口,人才较为稀缺,结构也欠缺完善。
三、提高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有效办法
对地面油田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还需要得到质监部门的支持。也就是说,能够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的方法就是加大质量监管工作,但现阶段,我国的油田地面工程监管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因此,工作人员应将施工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具体方法为:
(一)对油田地面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加以重视
油田地面工程建设企业应该对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充分认识到油田企业生产以及发展中质量管理的实际意义。对工程建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做好质量监管工作,特别是针对施工材料的选购以及质量控制需要重点进行管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的同时,还能够最大化的降低工程成本,将成本、进度以及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协调好。
(二)完善地面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地质勘察、建设决策、材料选购、工程设计、施工加之后期的维护管理等都是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应该一一进行解决。首先,应该确定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责,以油田企业地面工程管理部门的责任范围以及工作要求为依据,对各个岗位的规范要求以及考核标准进行制定,使每一个施工人员都能够明白自己的责任所在。
(三)提升质量监管人员的素质
在油田地面工程管理工作中,监管人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整个工程的质量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能够有效提高工作质量的根本就是提高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可以利用定期集中培训的方法培养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使其能够对工作更加热爱,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结语
油田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就是油田地面建筑工程,企业发展的快慢直接受到油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制约。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应该充分发挥质量监管部门的智能,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以使工程的整体质量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春芳.油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
[2]崔岩.论加强油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具体策略的研究[J].化工管理,2014,(36).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机构、评审人员和评审工作管理。
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工业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星级住宿企业、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
三、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省安监局负责指导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二级企业”)的审核、公告。
各地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评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以下简称“三级企业”)的审核、公告。
四、评审机构管理
(一)评审机构是指由各级评审主管部门确定、统一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单位。
(二)二级企业评审机构由省安监局确定;各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由各地评审主管部门确定。
各地评审主管部门应督促评审机构填写《福建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登记表》(附件1)报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汇总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
(三)评审机构应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和评审能力的事业单位或安全生产社团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有专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负责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内设工作部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4.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和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组织并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机构的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申请的受理、评审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场抽查工作。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达标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告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达标企业,向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达标等级的建议。其中,二级企业评审机构负责的二级企业抽查情况和相关建议报告省安监局。
3.建立适应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队伍。聘请评审专家,分行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数据库和档案,并将下列材料汇总后报省安监局和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二级评审机构只报省安监局):
(1)《福建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3)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4)其他相关材料。
4.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质量,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5.承担省安监局和各地评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加强评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2.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3.评审工作资料、申请企业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并予保密;
4.认真接受评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及检查。
五、评审人员管理
(一)本办法所称的评审人员,包括评审机构的评审员和评审专家(含外聘的评审专家)。
(二)评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评审机构的工作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其中二级企业评审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等,掌握相应的评审方法;
4.参加评审人员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训。
(三)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评审工作;
2.具有至少3年(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至少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确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或是省、市、县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是省、市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4.参加评审人员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接受复训;
5.取得评审机构颁发的聘书。
(四)评审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
2.评审前主动向评审机构公开与申请企业的利害关系,不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
3.遵守现场评审工作秩序,认真完成对申请单位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等工作,提交完整的现场评审报告等资料,并对做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4.严格遵守公正性与保密承诺,在从事合规性审查、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时,不得泄露申请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5.认真完成评审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评审办法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二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央属、省属企业及所属(控股)企业或我省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3.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二)评定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相关专业评定标准或《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以下统称“评定标准”,可到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查询)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二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
三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60分。
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
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申请评审
(1)经自评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等级的企业,登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主页登录,以下简称“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填报申报信息并保存,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料。
(2)企业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连同附件资料,按《填报说明》的要求,经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其中申请二级企业的经地市级安监部门)同意后,登录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向相应的评审机构提交网上申请。其中,申请二级企业的,向省安科院提出申请;申请三级企业的,向所在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提出申请。
企业评审申请在网上被受理后,应按评审机构的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3.受理、评审与报告
(1)受理。评审机构收到企业的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包括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上的材料和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两部分)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函告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
(2)评审。评审机构受理企业的申请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①根据企业申报的达标专业的评定标准相关管理、技术、工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织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组至少由1名评审员和2名评审专家组成,并指定1名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②现场评审前,评审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并通知申请企业。
③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完成后,向申请企业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完成时间,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④申请企业整改完成后,评审机构依据整改情况的实际需要,进行现场或整改报告复核,确认其整改效果。若整改符合相关要求,评审组形成评审报告。
⑤评审机构对评审组提交的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应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应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3)报告。评审完成后,评审机构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送相应的评审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企业经整改,可在6个月后向原评审机构申请重新评审。
评审工作应在评审机构受理企业申请的1个月内完成(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集团公司企业一次申请评审企业较多的,可适当延长评审时间。
4.审核与公告
评审主管部门对评审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应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机构,并说明理由。
5.证书发放
经公告达标的企业,评审机构应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书。
七、达标信息管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证书打印等工作一律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不含应附的其它材料)和评审机构、评审主管部门在受理、评审、审核等过程中的各类纸质文书,_律使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并打印。
(一)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评审主管部门使用政府用户端(采用闽安委办[2012]48号文印发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评审机构管理、达标企业审核、信息统计等管理工作。评审机构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进行评审组织管理;使用评审单位用户端进行评审管理。企业使用企业用户端进行申请和查询管理。
(二)用户注册
1.省安监局使用政府用户端,将二级评审机构注册为二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其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将本单位注册为二级评审单位。
2.各地评审主管部门使用政府用户端,将本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注册为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其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将本单位注册为三级评审单位。
各地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的用户名,按照设区市评审主管部门用户名后增加2位数的顺序编号,三级评审单位的用户名,按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的用户名后增加2位数的顺序编号。如福州市安监局的用户名为3501,福州市评审主管部门应将评审机构以350101的用户名注册为评审组织单位,评审机构应将本单位以35010101的用户名注册为评审单位。
(三)建立评审人员资料库。评审机构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录入本单位(含外聘)的评审专家信息,由系统生成本单位评审专家库;使用评审单位用户端录入本单位评审员信息,由系统生成本单位评审员库。
(四)企业注册和申请。申请企业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录企业用户端。企业应准确填报申报信息,按评审机构要求及时报送纸质资料,并使用企业用户端查询评审进展和相关通知。
八、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审核单位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一)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二)不接受检查、抽查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央属、省属企业及所属(控股)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所属成员企业20%以上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九、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定: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
三级企业符合撤销等级条件的,由原审核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收回证书。整改期满,经原评审机构评定,符合三级企业要求的,方可重新颁发原证书。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审核单位交回证书。
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年度自评报告应抄送原审核单位和评审机构。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评审机构应到现场抽查、核查。
十一、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十二、经国家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确定的一级企业评审人员,可参加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工作;经我省二级评审机构确定的二级企业评审人员,可参加我省三级企业的评审工作。
十三、根据国家专业评定标准开展达标创建的其它工贸企业的评审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1.工程监理招标的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分以下四个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保修阶段。[1]每个阶段有不同的服务范围,因此,不同阶段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条件不能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如勘察和设计阶段的监理招标不可能满足具有“初步设计图纸或初步设计批复”的条件。这主要是人们将工程监理简单视为了施工监理。当然也有些地方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对工程监理招标的条件不提设计图纸或设计批复事宜,如《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字〔2006〕8号)、《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云建建〔2001〕1105号)等。
2.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时间
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时间一般指其相对施工招标的顺序,即先于施工招标、与施工招标同步或在施工招标之后进行。一般情况下只要将工程监理招标与施工监理招标加以区别就不会对工程监理招标的启动时间作硬性规定,因为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理招标一定是先于施工招标。但实际上有些地方规定并没有体现这种区别,如《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建管〔2003〕279号)第十条:“建设工程的监理招标,是否与施工招标同时进行,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实际上如果是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监理招标,就没有与施工招标同步的这种选择。再如《杭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杭政函〔2005〕53号):“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一般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之前进行。凡应进行工程监理招标而未进行的,该项目施工招标不得先期进行。”显然上述两个地方规定都是将工程监理视为施工监理。
二、投标资格要求及监理取费标准
1.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一般情况下,工程监理招标对投标人的要求是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所述的有关资质及等级。该类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2]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也有设立丙级。但某些专业工程则需投标人具有该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资质,如公路水运工程应具有满足《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第5号令)的有关资质及等级;水利工程则需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第40号令)的有关资质及等级;诸如此类的专业资质还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文物保发〔2007〕14号:《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国人防办字〔2011〕第118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等。有的地方还对造林绿化工程监理资质进行了规定,如《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办法(试行)》(晋林植发〔2008〕198号)。不同专业资质的管理部门不同,等级标准也不同,如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由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审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暂定级四级。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分甲、乙、丙三级。对投标人监理资质的要求需要把握的政策是:根据国务院历次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监理资质已经取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国发〔2013〕19号)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国发〔2014〕5号)。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监部门;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由国家人防办下放至省级人防办。
2.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市政基础设施及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专业工程则应结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设定。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与工程监理有关的人员资质或资格已经取消:工信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部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交通运输部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矿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的冶金监理工程师以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木地板工程监理师。另外,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招标文件中关于总监的工作负荷要求需要结合当地的有关文件起草,一般情况下最多允许同时承担三个一般工程。如《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2〕16号)第七条:“项目总监原则上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等工程项目或二个二等(含二等以下)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确有能力和必要,经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可增加一个二等或二等以下工程项目,并到市建委办理有关衔接手续。”上海《关于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兼项、变更、核销的操作意见》(沪建建管〔2012〕50号)中也明确:“总监最多可同时兼管三个一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已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第二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应事先书面征求第一个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意见。”
3.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
1992年住建部与国家物价局联合了《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2007年国家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并明确〔1992〕价费字479号同时废止。因此,目前工程监理招标执行的是2007标准。前92标准的计费额为“工程概(预)算”,即“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的计费额为概算;“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段”的计费额为预算。2007标准则规定:“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同时明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也即2007标准的计费额都是以概算为依据,无非一种是以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为依据,另一种则以全部概算投资为依据。由此我们根据表1的对比结果,同时综合考虑2007标准中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以及上下20%的浮动幅度后仍可以得出如下判断:2007标准总体上较92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监理单位实际受益程度并非等于上述标准之间的变化幅度,这与监理招标中业主的压价行为以及阴阳合同有关。所以,个别地方对监理费的计费额及浮动幅度作了重新规定,如上海市在“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号)中明确:“工程监理费按国家收费规定,以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等为计费基数,按基准费率上浮20%计费。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实行国库直拨。”但应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自2015年3月1日起,工程监理费不再作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即实行市场调节价。上述“2007标准”从此以后也不再具有刚性约束,因此,工程监理招标时只能将上述标准作为参考。为了规范行业的发展,工程监理的相关协会今后可能会出台一些监理收费的行业参考价。
三、工程监理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3]因此,在已经明确施工承包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单位的情况下,与这些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的施工监理投标。
2.工程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
除勘察和设计阶段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先于设计单位外,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采购一般在设计已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由此就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即设计单位能不能同时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或者说在采用招标采购监理服务的情况下,该工程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资格参加投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第十二条给出的答案是:“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即设计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是可以合二为一的。但也有否定的答案,如《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监理回避制,不得‘同体监理’,设计单位一般对其所设计的项目不得进行监理。”笔者倾向于否定的答案,因为设计单位监理自己设计的工程,从优点上讲,更有利于设计意图的实现,也缩短了图纸使用信息反馈的环节。但在设计与监理二位一体的情况下,监理的独立角色很难体现,设计单位什么时候是代表设计角色,什么时候是代表监理角色很难分清。因此,也会被“身兼数职导致责任不清”的问题困扰。
3.工程监理单位与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可以合二为一?更进一步讲,即与代建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是否可承接该工程的监理业务呢?就笔者所掌握的资料,与上述问题相关的文件有以下四个: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建建〔1997〕123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以及《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8〕226号)。由于住建部894号公告中废止的文件目录中没有上述“建建〔1997〕123号”文,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中也没有该文件,因此,我们有必要提及其中的有关规定。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建建〔1997〕123号)第十四条规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不得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即按此文件精神代建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合二为一,但其没有限制与代建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承接该工程的监理业务。后三个文件则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第七条规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也即只要确定方式依法,则合二为一是允许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的规定则更加明确:“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当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由于后三个文件的颁布时间都晚于“建建〔1997〕123号”,因此,在这几个文件都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应按照后发文件精神,即允许代建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合二为一。但从地方规定看,多数主张“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不得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如《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代建单位不得在其代建的项目中承担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类似的还有《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深交〔2005〕56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琼府〔2004〕55号)等。还有一些地方对代建单位的关联单位承接监理业务也进行了限制,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09〕127号)第二十条:“代建单位在代建期间不得同时承担或委托与其有隶属、控股股东相同、法人代表相同、合作经营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企业承担其所代建项目的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业务,但具有相应等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可以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类似限制还有《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闽政〔2007〕11号)、《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06〕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发〔2005〕4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政府令〔2009〕第13号)、《河北省省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办法(试行)》(冀政〔2008〕70号)、《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豫政〔2006〕9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2009〕第160号)等。目前,只有少数地方允许代建单位同时承接相应项目的监理业务,如《湖南省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05〕52号)第九条:“代建单位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可依法行使监理权限,并承担监理责任。”《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苏发改投资发〔2006〕1473号)第十一条:“项目代建单位具有与代建项目相应招标、监理资质的,可以承担代建项目的招标、监理工作。”
4.工程监理单位与招标机构
对于“招标机构是否可参加所项目的工程监理投标?”这一问题不存在任何争议,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有些地方也有明文限制,如《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3〕20号)第十六条:“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属同一个法人或有隶属关系,或者在经济上有利害关系,该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第二十七条:“招标机构项目监理招标时,该机构不得参加或该项目监理的投标。”但在工程监理单位已经先期确定且同时具有相关招标资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该监理单位负责后续标段的招标业务呢?按照住建部《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8〕226号)有关精神可以给出肯定的答案,因为其中有明确的表述:“鼓励创建单位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上为业主提供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为一体的项目管理服务。”
四、工程监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是各类招标中最敏感也是最集中的游戏规则,工程监理招标也不例外。但工程监理招标一般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而较多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监理评标办法中监理费报价所占比重一般在10%~30%,这与施工招标中报价比重不低于50%或60%的有关规定不同。如《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云建建〔2002〕712号)中监理费报价占15%;《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综合评标示范办法》(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以及《安徽省重点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综合评标示范办法》(皖发改政策函〔2010〕375号)中监理费报价评分都是占30%。也有地方将监理费报价只作为是否否决投标的条件,不再作为评分项,如“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3〕9号)即体现了这样的原则。这也更加突出了服务类招标的竞争重点不是价格,而是“谁来做?如何做?”,对监理招标即表现为派出的总监人选以及监理大纲。这也是组织监理评标时通常安排“总监”向评标专家陈述“监理大纲”(业内俗称为“讲标”)的原因所在。因为,讲标不仅有助于展示总监的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对能力、逻辑思维和专业水平,同时,也有助于评委在较短的时间内把握监理大纲的要点、精髓,提高评标工作的效率。
五、投标保证金
目前,各地对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的把握不尽统一,有的地方招投标监管部门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7部委30号令,后根据9部委23号令修订)规定,即按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来要求和把握;有的则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8部委2号令,后根据9部委23号令修订)明文规定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如《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沪建交〔2011〕497号)第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监理费的百分之二,最高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也有地方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如《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枣住建工字〔2011〕32号)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笔者认为参照勘察、设计比较有说服力。第一,从招标的分类看,监理与勘察、设计同属服务类;第二,从标的规模看,工程监理费与勘察、设计费基本处在同一数量级。如以10000万元建安规模的工程为例,按现行标准得出的工程监理收费基价为218.6万元,设计费基价为304.8万元。
六、结束语
【关键词】地铁;施工测量;管理办法;制度
鉴于测量工作在地铁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性,国内各城市地铁建设单位都根据各自的工程特点和管理模式,制定了符合自身情况和工程实际的地铁施工测量管理制度。沈阳地铁结合一、二号线的建设经验及国内其他城市地铁测量管理制度,针对新开工建设线路,对《沈阳市地铁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和现场复核措施。
1、沈阳地铁新建线路概况
沈阳地铁九、十号线一期工程于2013年同期开工建设,设计线路总长度约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49座,主要施工工法为明(盖)挖法、矿山法和盾构法,共划分为41个施工标段、8个监理标段,两条线各委托一家土建总监理单位(总监办)和第三方测量单位。
2、施工测量管理模式及职责分工
沈阳地铁土建工程施工测量工作按地铁公司、总监办、第三方测量、标段监理、施工单位五个层次进行管理。各层次的人员配置及主要职责如下图:
3、新建线路施工测量管理特色
3.1相关制度方面
新管理办法在进一步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测量技术交底、施工测量方案会审、业务考核、人员仪器备案、周报例会等相关制度。
3.1.1技术交底制度 参建单位进场后,由地铁公司、总监办组织第三方测量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测量技术交底。第三方测量结合各施工标段的实际情况和工法特点,有针对性的制订交底材料,强调工作重点,明确各方责任,提出相关要求,并现场解答有关疑问,为下一步测量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交底记录经各方签字存档后作为对新管理办法中未尽事宜的补充说明。
3.1.2方案会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工作,使其真正起到指导施工测量的作用,新管理办法中增加了施工测量方案会审环节。施工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有针对性的编制施工测量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地铁公司组织总监办、第三方测量、标段监理等单位进行现场审查。通过审查使各相关单位充分了解各标段工程的特点和难点,指出方案中的不妥之处,为施工单位下一步测量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及相关要求。施工单位按会审意见修改完善后于工程动工前报第三方测量、总监办审批完毕。
3.1.3业务考核制度 针对地铁测量技术专业性强、精度要求高等特点,地铁公司专门编制了一套地铁测量专业知识题库,于技术交底时下发给各参建单位。工程开工前地铁公司组织对各参建单位主要测量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结合各标段施工工法和测量方案确定,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调换。
3.1.4人员、仪器备案制度 为保证各参建单位主要测量人员及所采用的仪器设备满足施工需要,经考核合格的测量人员及经审批认可的仪器设备须于工程开工前报地铁公司备案,且不得随意更换,确须更换应及时履行变更手续。
3.1.5周报、例会制度 为及时了解各标段测量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参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提报施工测量周报。周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形象进度、本周测量工作开展情况、下周工作计划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地铁公司、总监办依据测量周报中反应的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召开测量例会,协调解决测量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3.1.6监督检查制度 测量工作监督检查形式主要有地铁公司、总监办、第三方测量各自安排的不定期日常巡检,地铁公司和总监办组织的季度检查以及地铁公司组织的测量专项检查。对于常规检查和日常测量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质量隐患的测量问题,第三方测量、总监办、地铁公司以下发工作联系单、整改通知单、监督检查记录等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并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检。测量专项检查、季度检查结果将给予全线通报。
3.2现场三级复核方面
新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测量在对控制测量、贯通测量、结构断面测量等传统测量项目进行检测的基础上,增加了明(盖)挖段围护结构、矿山法隧道初支断面、盾构法隧道洞门圆心定位、管片姿态以及盾构机姿态人工校核等测量检测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3.2.1明挖隧道 为确保明挖段主体结构按设计准确就位,要求施工单位以10根围护桩为一检验批向标段监理报验桩位放样资料,第三方测量须对第一根围护桩、车站四个角点、区间曲线要素点的围护桩测设位置进行独立复核。
3.2.2矿山法隧道 为及时了解隧道的超欠挖情况,确保二衬施作厚度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在开挖过程中每掘进20米、200米分别向标段监理、第三方测量报验初支断面测量成果,对于欠挖的断面,由标段监理工程师监控施工单位予以处理,并形成相关处理记录报总监办、地铁公司。
3.2.3盾构法隧道 实践表明,盾构法施工隧道是地铁测量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除控制性测量项目外,第三方测量须于盾构始发前对盾构环圆心测设位置以及盾构机姿态进行检测,并于各次联系测量完成后采用人工测量的方法对自动导向系统测定的盾构机姿态数据进行校核。在盾构掘进过程中施工单位须紧跟施工进度,实测每一环的管片姿态,每掘进20环、100环分别向标段监理、第三方测量报验管片姿态测量资料。对于偏差超过100mm的部位须立即报标段监理、第三方测量复核,经确认后及时报总监办、设计总体、地铁公司,做到及时发现掘进偏差,以杜绝施工单位盲目纠偏的现象发生。
3.3其他要求
3.3.1针对沈阳地区气候特点,要求施工单位每年4月中旬和10月初必须对地面控制网(含施工加密控制点)进行复测,此类复测及关键部位控制测量均须经施工单位上级部门精测队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实施。3.3.2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刚建成的隧道结构作竣工形位测量,在分部工程验收前申报竣工测量资料,经第三方测量检测后形成书面意见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条件,工程竣工图亦可作为城市规划部门编制规划验收图的重要依据。
4、结语
测量工作是地铁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保障。新管理办法从参建单位进场后即采取技术交底、方案会审、业务考核等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地铁参建单位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普遍存在的根本问题,为地铁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及圆满完成提供基础保证。通过沈阳地铁九、十号线的前期应用实践,表明以上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是行之有效的。
参考文献
[1]GB50308-20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S].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6
关键词:环境监理;环境管理;目的和意义;问题;解决方案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对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环评有效性和完善性具有积极作用。
1环境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能够代表环境监理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是部委的行政规章,按照出台时间序列如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辽环发〔2011〕22号)[2]。
2环境监理工作的管理、经验和意义
2.1环境监理管理
环境监理机构应当于环境监理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书面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并报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施环境监理月报和专题汇报制度,开展环境监理专项检查。
2.2环境监理的经验和意义
根据《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确定不同的环境监理重点[3]。以抚顺石油二厂污水处理厂改造过程环境监理专题汇报为例,进一步说明环境监理的重要作用。由于天气和施工进度发生变化等原因,污水处理厂改造部分工程需要更改,环境监理单位提出了原有施工方案和拟修改施工方案对比表(见表1),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交了专题汇报。根据上述专题汇报,环境管理部门及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最终确定该方案可行,并提出新的环境管理要求:(1)加强合建曝气池的曝气效果:提高水中的溶解氧的含量,在水中投加生物载体,固化微生物,增加曝气池内的污泥浓度(2)源头处理措施:加强重点装置排污管理,减少高污染物的冲击;全面检查雨排系统,保证清污分流;充分利用三级管理体系,对装置排放污染物进行错峰管理(3)污水处理厂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加强对进水的监测;发现进水水质异常,及时进行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4)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在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期间,环境监理单位和环境监察局工作人员,24小时待命进行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通过上述措施后,该改造方案顺利完成。环境监理在本次改造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也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技术保障,以体现了环境监理了意义。
3目前环境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1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环境监理还没有具体的规定,缺少统一的标准和量化指标,使环境监理工作难以做到定性和定量[4]。
3.2专业环境监理人员不足
一部分具有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但是对环境保护专业知识欠缺;另一部分具有丰富的环保专业知识,但工程监理专业知识较为薄弱。
3.3环境监理工作滞后于项目建设
未批先建的项目不能及时进行环境监理;个别建设单位存在施工时未按要求开展环境监理,过后补做监理工作现象。
4加强环境监理工作的对策
4.1完善法律法规,为环境监理提供法律支持
逐步建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标准、指标考核与验收、收费标准,使环境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4.2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可借鉴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的成功经验,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增加环境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制度。
4.3建立项目环境监理档案
严格审查环境监理月报,确定环境监理检点,落实重大污染节点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使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4.4加强环境监理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民的环境意识,并将公众参与机制引入到环境监理中,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的环境监理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在辽宁省的试点,本文根据实际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了环境监理的意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环境监理工作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工作程序,实现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作者:佟敬军 单位: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参考文献
[1]朱京海.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概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2]王圣等.建设期环境监理实践与相关问题思考[J].电力科技与环保,2012,28(4):1-4.
【摘要】:工程质量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实行“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我国路桥隧行业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总的来说,其管理水平与现实发展间还存在较大差距,亟待提高。
【关键词】:公路建设;质量控制;管理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is a comprehensive reflection of the enterprises quality; it is an important symbol of the level of project management, quality is the lifeline of the enterprise. In the quality management, implement the” corporate self, social supervision, government oversight "three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Road, bridge and tunnel industry in China after 10 years of development has made greater progress, but in general, there is still a large gap between its management level and the development of reality needs.Key words: road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management
1.引言
公路建设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建设复杂、建设质量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检验等特点。为了最大限度确保建设出高质量的公路,保证公路的稳定性与行车安全等,必须对公路建设各个阶段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随着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家也逐步意识到管理产生效益的重要性,管理是施工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管理是科学,管理是生产力。近年来,公路桥梁工程质量事故较多,“豆腐渣工程”也频繁出现,施工工期拖延较普遍,施工利润普遍不高。特别是最近出现的多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也给路桥施工项目管理敲响了警钟。本文以澜沧江沿江公路表(村)碧(玉河)段公路建设为例,该沿江公路是华能澜沧江梯级电站开发的进场公路,也是重要的国防公路(宝藏公路),本人参与了该公路的建设,现结合该工程的建设,对公路建设质量控制与管理谈一些认识。
2.公路施工质量控制内容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一个从选购原材料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全过程。由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也是一项动态生产活动,因此,在全程各级组织控制过程中应对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各种主要因素进行全面控制。这里指的各种主要质量因素包括:人员、材料、机械、工艺和环境五个方面。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形成时间按时间阶段划分为五个主要组成部分,即:开工前准备、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五个组成部分。把上述五个质量因素在五个组成部分的时间过程上展开,则可将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任务分成三大部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2.1 事前控制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技术资质和参加承包项目的人员资质及施工质量控制管理系统机构;对工程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合料、预制构件等进行质量检查与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从工程项目整体角度对其实行协调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控制参数及施工配合比,并进行复校试验;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高,结构物的定位放线及控制水准点;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构和施工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参数;审查工地检测试验室的仪器设备、人员配备及试验工作环境;开工报告审核。
2.2 事中控制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控制状态;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对主要工序应按有关质量验收规定需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否则不予进入下道工序;重要工程部位或施工环节,总监或副总监应亲自组织抽查。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和合理科学的施工方法。对于重要工程材料可自己组织检测或直接参与检测;对完成的分项工程且经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可参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有关验收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审核设计变更方案和变更施工图纸;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并通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有关工程动态;按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中有关规定行使工程质量监理控制权、工程数量认可签证权、工程投资计量支付权,使整个工程项目始终在监理工程师的控制状态。
2.3 事后控制
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承包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办法,对所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文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表;组织整理工程项目有关质量技术资料文件,并编目、汇总、装订、建档。
3.公路建设质量控制与管理
3.1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
为了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建立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处、专业工程施工队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建设过程中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与权限,明确工程施工目标及质量控制目标进行综合的整合优化。质量控制,严把工程质量关,提高工程质量抽检合格率,才能保证工程进度按计划目标实现。当工程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进度必须服从质量。但如果只抓质量,不抓进度,对施工企业来说,毫无效益可言,再好的质量也就没有依托。在工程施工中,要做到以质量促进度,以进度创效益,所以,最关键的是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施工企业要建立强有力的工程质量自检机构,从上到下,认真进行工程质量自检,严格进行质量控制,使“企业自检”成为质量保证体系的第一关,只有通过“企业自检”这一关,才能更好的进行“社会监理、政府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
狠抓质量管理制度建设,相继印发及修订了一系列工程质量管理纲领性文件,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考核措施费收取规定、施工质量考核评比办法、样板工程(仓号)考核奖励办法、达标投产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质量管理办法和制度,使施工单位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源头上规范了工程质量的管理。通过质量巡视检查,召开专题会,参加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和质量例会等形式,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强化工程质量的管理,充分发挥了工程建设中的核心和主导作用。
3.2加强设计管理工作,确保设计工作质量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工程质量的龙头,是具体指导工程建设的蓝图,工程质量首先取决于设计质量,设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路工程产品的优劣,一流的公路工程产品,必须以一流的设计为前提。根据公司设计管理办法制定了设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设计考核办法,做到设计管理有章可循。
定期组织召开设计联络会和不定期组织召开技术专题会,通过设计联络会、设计技术交底会、技术方案专题讨论会等形式逐步规范对设计的管理,广泛收集参建各方意见和信息,加强与设代和设计单位后方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提高设计产品质量及设计水平,充分调动相关设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做好设计优化及服务工作,从工程建设源头上保证了工程质量,为工程保驾护航。
3.3加强监理管理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了监理管理办法并严格考核执行,各监理单位编制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各项管理制度,使监理工作有序开展。要求各监理单位定期上报监理人员信息资料,建立监理人员档案,对照合同不定期对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抽查,掌握监理人员动态及持证情况,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督促监理单位整改,确保监理队伍的素质和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和教育,努力提高整体监理工作水平。
在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方面,要求监理对所有施工方案均须进行审查,重大技术方案审查需业主相关部门参与,要求加强现场巡视、旁站、抽检、试验、量测等工作;要求总监及副总监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对现场的掌控力度,积极协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逐项督促落实。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工作,完善旁站监理制度,明确旁站人员责任,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跟踪、巡视、旁站,将质量控制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充分运用监理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在内业资料管理方面,业主发文明确了工程前期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及相关内业管理制度,各监理单位根据各自监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规范了各种内业资料的管理,内业资料管理不断完善、规范。
3.4加强第三方质量监控作用,确保工程实体质量
坚持“一个中心、三只眼睛”的基本原则,即以实物质量检测为中心,试验、监测检测、测量为“眼睛”。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业主充分发挥第三方质量监控作用,督促测量中心、实验中心、监测检测中心全面加强第三方质量监控工作,提高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在施工单位自行抽检、监理见证取样的基础上,实验中心按一定的比例单独取样,同步独立开展试验,确保试验检测成果的可靠性,有力的规范了各参建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行为。通过测量中心独立测量或与监理、施工单位联合测量,确保了工程建设过程的测量成果的准确性,有效监控了建筑物体型等指标。通过监测检测中心对锚杆无损检测、边坡及洞室稳定分析、桥梁桩基检测等客观反映了实体工程质量,同时通过实物质量检查成果反馈,改进施工工艺,提升工程实物质量水平。做到一切以数据说话。
3.5坚持奖罚结合,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坚持实行“奖罚结合”的措施,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内部奖罚机制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三检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开展技能培训,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每个岗位责任制得到有效履行,加强对试验、测量、工序把关验收、工程验收签证等方面质量管理工作的督促,确保工程施工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活动规范、有效,不断优化施工方案,规范施工作业行为,持续提高施工质量,并及时进行已完工程验收,强化对工程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应以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纳入自身质量管理体系中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对不执行质量标准、违规施工、漠视工程质量的行为,依据质量管理规定,将对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并曝光施工质量较差的单位及工程部位。同时极力倡导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业主在“质量月”期间对质量活动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年底对全年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较好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了奖励。大力弘扬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正气”,形成“人人重质量、人人讲质量”的浓厚氛围。
3.6及时组织验收及评定工作
业主积极推动工程相关验收管理工作,要求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单元验收评定、单项工程完工验收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参与监理组织的专项及分部工程验收。
3.7积极开展各种质量管理活动,努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业主每季度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质量季度例会,对各施工单位上季度质量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考核评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积极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为使竣工验收工作与施工建设同步,规范验收程序,确保竣工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邀请云南省公路学会专家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相关专题讲座培训;利用全国质量管理年、质量月活动契机,业主充分发挥业主在“质量管理年”、“质量月”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认真策划,动员全员积极参与,各参建单位围绕“质量管理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在工区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达到了传播质量文化、宣传质量知识、普及质量法规、强化质量意识、树立质量形象、提升质量水平的预期目的,从思想意识上提升了参建单位全体员工对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8强化质量信息管理工作
督促监理及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评定等相关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档案及时归档。由于施工现场管理是动态投入,施工资源合理配置,做到人、机、料、法、环协调统一,故要求监理单位、实验中心、测量中心、监测检测中心等单位及时向业主报送质量管理月报及信息快报等,及时反映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并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工程建设相关质量信息。
4.结束语
公路建设是一项投资大、建设复杂和建设时间长的工作,具有流动性强、协作性高、周期长、受外界干扰及自然因素影响大等特点,同时涉及到众多的社会主体和多变的自然因素,会受到物质、技术条件的制约。因此,如何根据公路施工的特点,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将施工各要素进行科学、合理地安排,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施工,在公路建设的每一阶段,应该严把质量关,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市场,质量就是效益的观点,使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长远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梁江敏,吕品菊。浅谈如何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理【J】理论研究,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