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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核心制度 现代产权制度原则 现代产权制度内涵
虽然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理论界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性作了许多论述,但对其战略地位、原则和基本内涵还有深入探讨的必要,这将有助于增强改革的自觉性。
一、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
1、所有制的核心是产权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度基础工作是构建现代产权制度。由于所有制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因此,现实生活中所有制各种实现形态及其发展形态,实际是表现为产权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讲,产权可视为所有制的核心,那么,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基础,当然就是现代产权制度。因为,我们要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然不是古典的市场经济体制,而是建立在现代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体制,尤其表现为,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制度基础的市场经济。所以,按照经济学的这一基本原理要求,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理应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
2、按制度经济学理论,产权制度是社会经济制度结构中最核心的制度
林毅夫认为,制度可以区分为制度安排与制度结构。前者是指在特定领域内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组规则;后者则指经济社会中所有制度安排的总和。但制度安排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基本的制度安排和一般的制度安排,因为一个经济社会的制度结构,不是所有制度安排随机的、简单的加总,也就是说,在制度结构中必有一个或几个作为基本制度安排起决定作用,它(们)决定和影响其他一般的制度安排及其性质和功能,从而决定了该制度结构的构成和性质,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现实中的制度变迁问题。从经济的制度结构来说,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看作两种不同的经济制度结构。而所有制或产权制度,则是制度结构的基本制度安排,它决定并影响着其他一般制度安排。例如,在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里,由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安排的形成,更精确地说,是产权制度的变迁,决定并影响了其他一般制度安排的变迁和形成,从而导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结构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结构转变。所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就是要改革传统计划体制的产权制度这一基本制度安排,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
二、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
1、建立与现代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产权制度
农业社会的权利制度,是以身份权、土地产权为中心的;工业社会的产权制度,是以机器、设备、材料等物质资本的产权为中心的。虽然我国首先需要完成工业化任务,重视物质资本产权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历史的发展趋势,即一个越来越以人力资本产权为中心的世界经济社会的形成。为此,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就必须充分体现每个人自由的选择权、流动权、就业权、劳动权、创新权,以及享有劳动(包括一切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创造的一切有形和无形成果的权利。
2、建立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基础
既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那么,在此基本制度规定下的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产权制度,就必须体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基础。因此,要建立的现代产权制度,在结构上必须是国有产权、集体产权、社团产权、法人产权、私有产权、个人产权、混合产权等多种不同产权,既相互竞争又相互联系融合的产权结构。所以,我国既要学习发达国家的产权制度,也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允许和鼓励各种形式的产权制度创新,尤其是各种混合产权制度的创新,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趋势。
3、建立必须符合现代市场经济法治要求的产权制度
所谓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一个以高度发达的分工和专业化,密切合作和充分竞争为本质特征的复杂经济体系,也是由高度非人格化的交易活动组成的经济体系。在这种经济体系中,一切分工和交换关系,都必须建立在由国家提供第三方的产权界定和保护的基础上即法治的基础上,而不靠传统的身份权关系,如血缘关系、同乡关系、朋友关系、上下级关系等来维系的。因此,我国的现代产权制度,首先要在宪法的层次对所有的财产即无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无论是有形的财产还是无形的财产等等,都必须给予明确的界定和保护,同时还需要严格划清政府公共权利与公民私人权利的范围边界,以防止公权侵犯私权。其次,由于这种现代高度非人格化交易关系,而使得各种交易纠纷十分复杂,因此必须保持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否则,产权的第三方保护将是不可能的。
三、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关于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决定》已概括为四句话:“归属清楚、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但除了这四条以外,还需要增补很重要的一条,即“选择自由”。另外,“归属清楚”不如改为“界定清楚”似乎更准确些。因此,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界定清楚,权责明确,选择自由,保护严格,流转顺畅。”
1、界定清楚
将归属改为界定主要有两点理由:一是归属在我们的通常理解中,是指财产归谁所有的关系,很容易把它理解为狭义的所有权,从而不利于各种产权关系的把握。二是把它理解为广义的所有权,但这种归属,只涵盖了作为产权的客体与主体的归属关系,难以表达产权的行为边界含义,在现代产权制度中十分重要。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界定清楚的产权,应是具有人格化的产权,也就是说,产权要明确界定在有行为能力的主体上。这不仅是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公有产权来说或许更重要。在现代市场经济里,交易中的产权更多的是表现为法人产权的行为。法人是法律认可或规范的有独立人格的团体组织,因而,它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团体组织。但是,我国的公有产权,虽然归属十分清楚,如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但是,由于它们不具有这种人格化主体的性质,因此在人格主体上即行为主体上却是界定不清楚的,从而导致交易关系混乱,并为个人侵吞公有产权提供了便利条件,这种不具有行为主体的产权特征,也正是我国国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效率不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而且,只有界定了人格化主体的产权,才能够权责明确。
2、权责明确
完整的产权,显然还包括利益,因此,这里的“权”即权利,涵界了相应的利益,所以,完整的表述应为:权责利的明确。其次,权责明确,只是一个简略的说法。也就是说,现代产权制度,不仅要求在权责利上有明确的、具有人格化的产权主体,而且,权责利还应是对称的,即多大的权力必须与多大的利益,及多大的责任相对应。否则,不对称的权责利将导致权力的滥用,逃避责任,利益分配不对等,从而,产权起不到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实际上,产权制度的效率与权责利的对称性是正相关的。所以,权责利最大限度的对称性,是现代产权制度的一个特征。
3、选择自由
为什么要增加这一特征?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工和专业化的社会,每个人只能掌握极片面的一小部分知识,因此,个人最清楚自己范围所及的事情,从而作出最有利的选择。在每个人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市场便把这分散的知识汇集起来形成价格信息。而这样形成的价格机制,才能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所以,有人格化的产权主体,在社会习惯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具有选择做什么、不做什么和怎样做的自由权,这是现代产权制度不同于前现代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前现代,因各种国家权力和各种封建特权的种种限制,产权主体的选择是不完整、不充分的,因而他们的创造性也相应受到限制。目前我国就存在类似的限制,例如银行等行业,只对国有企业甚至外资开放,而限制民营企业进入。实际上,现代社会,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如果产权主体充分自由的选择权被抑制了,那么创新的源泉也将同时枯竭。美国硅谷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由于那里的人们限制最少,他们在合作和竞争中都享有充分自由的选择权,从而才可能在无数的“试错”中筛选出具有商业前景的创新技术。所以,我国要建立的产权制度,也应具备这一现代特征。
4、保护严格
产权仅界定清晰还不行,它在各种交易关系中还必须得到严格实施才有意义。马克思也说过,所有权必须实现,否则毫无意义。怎样得到可靠的产权实施,这就必须有严格的保护。虽然传统社会的产权实施可以靠亲缘关系,熟人关系,伦理道德,甚至建立个人武装来维系,但在现代社会,产权的实施主要靠国家的法律来保证,而且,只有在国家法律的保护下,产权的实施才是严格的、可靠的、具有效率的、公正的。所以,保护严格是现代产权制度的一个特征。
5、流转顺畅
流转顺畅是指产权的流动性和交易性特征。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效率往往会高于以往的社会,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该社会能够“地尽其力,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每一资源都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用经济学术语讲,叫资源最优配置。那么,为什么资源能够得到最优配置?这就得益于产权的流动性和交易性。例如,同样一元钱,在自己手中只能购买价值一元的消费品,但在企业家手里,它却能为社会创造出10元,甚至百元的财富来。但是,如果这一元产权不能充分流动和交易,那么就到不了企业家手中。产权的流动性和交易性也是现代社会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而在前现代社会是没有的。因为,不仅产权有种种限制而迈不开步,而且也没有现代这样发达的统一市场。所以,建立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意味着要打破我国目前地方、部门分割和封锁的市场状况,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
[2] 程启智:内部性与外部性及其政府管制的产权分析[J].管理世界,2002(12).
[3] 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文版)[M].上海三联书店,1991.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将会有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也有更大的想象空间,同时也加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力,使企业承受的压力也逐步加大。在日趋激烈的竞争当中,“优胜劣汰”是一个不变的定理,它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其中最关键的是高效合理地进行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不断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企业财务管理的含义及其主要用途
财务管理是指企业在遵从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据我国国民经济的客观发展规律以及企业对资金管理的各类需要,并且对企业的所有财务活动实施有效的管理。简单来讲,企业的财务管理就是对企业以及财务的相关业务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以保障企业的各项活动顺利推行。
财务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组成成分,对于促进企业完成经营目标、提升企业经营收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企业要最大限度获取经济收益,此外还要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财务管理可以为企业的发展筹集资金,合理规划企业资金的运转,对企业的收益进行合理配置,实现对企业内部的监督,因此高效规范的财务管理是企业各类业务正常运转、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对企业的进步和获取利益都有着极大的作用。
2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措施
财务管理有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体制大背景下,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促使企业在市场中有稳定的发展地位。
21强化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养
要促进企业的财务管理的标准化,第一就要强化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拓展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基础,使其对专业知识有更好的认知,不断使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趋于标准化。在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时,首先要转变其传统的思想观念,学会创新与改变,意识到自我提升的重要性,使自己掌握更多的理论基础。此外,还要依据从业人员的工作状况,对从业人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业务培训,此外还要健全考察机制和奖惩制度,及时对培训的内容进行检查,督促财务管理从业人员不断地提升自我,具备更加专业的业务处理水平。
22提升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程度
细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事情最终的结果,提升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能够促进财务管理工作高效率地完成。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第一,要加强对预算评估的管理,高效地分配企业的财务资源。在处理预算相关业务时,要保障预算的精细化,对处理的过程予以高度重视,进行作业预算,完成与公司业绩的相互协调。第二,还要强化企业的成本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下,通过缩减企业的各类成本支出并具备良好的业绩水平才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如果忽视对各类成本支出的管理,将对企业的经济收益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对于成本的预估,要以节省为基础原则,减少企业原材料的耗费,缩减企业的成本支出,从原材料的购买到产品的营销的整个流程,一定要对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创建一个以节约为主题的企业。此外,还要强化对企业财务基础的管理,提升企业财务信息的精确性,还要保障信息的及时性,促进各个部分细化程度的提升,促进企业的发展。
23使用财务集中管理体制,加强财务的控制能力
?务管理最关键的职能就是控制能力,它能使得企业的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在市场经济体制大背景下,我们要建设现代化的企业体制,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和成熟,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控制能力,以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我们要逐步完善企业结构组织,保障企业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为了保障企业的财务管理可以充分发挥优势,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制度,集中管理可以保障企业内部人员的凝聚力。在企业的管理中,开展财务集中管理,有利于促进形成更加有次序的分层管理。对财务管理内部不断进行完善,对财务部门进行重组,成立总会计师室,并将原本的每一个部门都由总会计室管理,既能实现资金的高效配置,使资金的分配更加均衡,同时也促进收益的分配更加合理。总会计师室的创立,能够完成企业财务的集中管理,推动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4强化与企业内部审计的相互配合
鉴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使企业中间的相互配合出现问题。存在一部分不合法的经济行为或是个人行为,这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阻碍作用。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要重视自己的职责,要做好所有的风险评估,提前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对企业的影响。为了减少财务的风险出现的概率,要加强内部审计协调合作,强化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监管,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以防出现问题时大家互相推诿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25强化对档案管理,完善信息数据的存储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与企业的各种业务活动都有联系,因此财务管理信息和数据与其他每一个部门都有关联,这些数据记录了企业的发展历程,对于企业的进步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尤其是记录的最初数据,为企业制定未来发展趋势,发展目标以及决策提供的重要理论支持,所以财务管理部门一定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归纳与总结,然后详细记录档案,为今后的使用提供便利。所以,在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活动中,财务管理从业人员要认真处理企业的信息档案,完善企业信息和数据的存储和记录,为企业今后的决策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市场,只有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我们过去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国有化,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所以长期执行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和人民这两个主体错位了,是把国家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把老百姓即纳税人的钱集中起来,然后通过财政投入到各行各业,认为这就是搞社会主义,认为国有的比重越高就越是社会主义。人民和企业是被动的,是“你要,我就干”,是国家制订计划,大家来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经济,企业失去了自和活力,不是商品生产、价格规律和市场在起作用,结果宏观经济决策没搞好,微观经济活动又管得死,使企业缺乏竞争力和应变能力,使社会主义经济失去了活力,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978年以前我们也搞过改革,但是没有找对方向,没有对计划经济进行改革。计划经济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统”,通过中央部门来搞集中统一的经济,结果是一统就死。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就开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市场调节,所以我们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为什么提计划经济为主,因为当时认为计划经济作为基本经济支柱必须要坚持,不能动摇。到了十四届三中全会觉得没有商品经济不行了,就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是还是有争论,有的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主要是强调“有计划”,不是指商品经济,应该加强国家配置资源的作用。到了十三大提出来,“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计划和市场是内在统一的”,又进了一步。但是90年代初又回潮了,有些人开始批判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认为不是搞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后小平同志到,讲到计划和市场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方法和手段,社会主义也应当可以搞市场经济。于是党的十四大就明确提出来,我们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了这么多年才明确改革的方向,这是不容易的,所以我们不能动摇。
二、在改革探索中逐步认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从现实来讲,实践证明我们搞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为什么今天中国有那么大变化,30年来,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些变化就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就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是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带来的。
但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步认识到了市场不是万能的,要将市场经济与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也有失灵的地方。我们搞市场经济必须要加强政府的监管,没有一个严格的政府监管,不可能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跟政府监管必须是有机统一的。必要的政府干预是应该的。但是不能说主要是政府干预,不能主要靠行政的办法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是我们党从十四大、十五大、一直到十六届三中全会,经过反复的争论才确定的。十四大的时候提出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到十五大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四个字去掉了;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时表述为“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为什么有这个变化?就说明一方面宏观调控很重要,但是不是一个前提条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要宏观调控。有的认为计划手段就是宏观调控,但我认为宏观调控主要还是要用经济的手段、法律的手段。政府的干预、政府的作用必须发挥,但是不能够干预微观经济的东西。有人说市场化过了头了,因此要加强政府的行政管控。我们的要素市场到位了吗?我们的行政垄断行业打破了吗?还没有,还需要加强市场化的改革。现在我们总体上说不是市场化过了头,而是市场化还不足的问题。所以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三、政府职能的缺位、错位、越位
近些年来,尽管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重要转变,但这种转变还仅仅是初步的,甚至在有些方面是滞后的。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充当了市场中一个重要的竞争主体的角色。目前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无序竞争乃至恶性竞争现象,其背后或多或少有着政府竞争的影子。政府过多介入市场的微观层面,就难以站在全局的宏观上实行全面统筹,就难免会削弱其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甚至导致某些管理职能的扭曲。
在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是市场不足?还是市场失灵呢?我认为,主要还是市场不足,改革不到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摆正。主要表现在:一是“越位”。政府管了不少本来应由市场或企业管的事情,本来应该当“裁判员”的,它去当了“运动员”。二是“缺位”。政府本来应当有服务功能,搞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是没有什么权,也没有什么利的,所以往往不愿意干。它愿意干审批,因为有权也有利。三是“错位”。扩大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理应是政府的职责,但有的政府部门却分片包干企业,直接管理企业的下岗分流,至于投资主体错位的现象也不少。
出路是什么?出路就是“让位”。市场和企业能做而且政府不容易做好的事,政府应该让位于市场。总之,要牢固树立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人,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理念,树立群众的主体地位,树立“凡是法律不禁止,大家都可以干”的理念。有了这样的理念,政府就容易转变职能,百姓就会有更大更多的创新空间。虽然部分审批还有必要,但大量的审批应撤除,让市场去调整,让群众去创业。而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不能有随意性,要成为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
四、如何正确理解宏观调控
第一,如何理解宏观调控。我感觉到有三点值得我们研究:一种说法,“目前进行的宏观调控,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X次调控”,把宏观调控作为一种运动,好像除了这几次以外其他时间就没有什么宏观调控了;另一种看法,认为宏观调控就是砍项目,就是刹车;还有一种,把宏观调控跟改革对立起来的,好像要宏观调控就不要搞改革。我觉得以上三种都是对宏观调控的一种误解。首先,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必须通过改革来解决,因此不应该把它和改革对立起来。应该通过宏观调控来深化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一调控就不要改革了。其次,宏观调控是一项经常性的任务,要不断进行的,不能把它作为一种突击运动,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运动是不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的。再次,宏观调控不能搞一刀切,经济运行中有投资过热的领域,也有不热的领域,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该抑制的就抑制,该发展的就发展,该紧的地方紧,该松的地方松,不搞急刹车,不搞一刀切,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第二,要从源头上来改善政府宏观调控的水平。源头上就是我们原来讲的对市场经济的含义,应当与时俱进,原来的提法就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这样,把国家宏观调控作为一个前提条件,好像配置资源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市场;好像资源配置是在政府作用下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不是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因此,必须从源头上完善宏观调控。
第三,宏观调控要更多地运用间接调控,尽可能少用行政手段。政府如何改革宏观调控方式、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是当前和今后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较高,传统的行政方式进行调控所起的作用不会很大。二是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所产生的主要是总需求膨胀的倾向,现在已经让位给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所产生的供给过剩倾向。这就是说宏观调控的背景和基础发生了变化。因此,调控方式必应发生变化。三是依靠行政审批制度和管制来加强宏观调控,容易造成权钱交易,容易抬高企业的准入门槛,造成某些行业的人为垄断,提高某些行业的利润。管制越严,利润越高,地方的积极性就越高。四是行政手段容易加大改革和发展成本。因此,要尽量少用行政手段。
五、如何正确发挥政府的作用
第一,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不限于经济范畴,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实现社会公正、制度文明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都应成为发展的重要内涵。因此,政府职能转变不仅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制度前提,而且必然要求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要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必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必须认识到,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老百姓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应该是创造环境的主体。政府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主要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才能真正贯彻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观,还要求正确处理好集中与分散决策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体制高度集中的弊端虽然被认识,但集中体制“能办大事”的认识误区依然影响深远。而科学决策和执行存在多种约束条件,如信息对称与否、利益取向是否“一致”、决策目标是多重还是“单一”的、长期决策还是短期决策等等,不解决约束条件问题,很可能大事办不成,负面影响不小。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分散决策,政府存在很强的“集中偏好”,就难于根据走向市场经济的实际进程切实转变职能,反而会把不适当的决策“强加”给市场,甚至代替市场选择。这显然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二,要充分认识转轨时期政府主导型经济的特殊性。政府与市场必须分野,但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相比,转轨国家的政府依然具有一些特殊的发展职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因此是不可避免的。对一个转型中的经济体来说,更需要论证的是:政府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必须但长远是要“退出”的,哪些干预无论现阶段还是长远都要“退出”,哪些干预现阶段很“弱”而长远是需要加强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和长远都是必须的。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解释和处理好转轨经济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正文】
加入世贸组织对企业档案工作的影响并不是一时的结果,而是一个长期作用的过程。入世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将全面与世界经济接轨,处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在资本所有制形态、技术形态与管理形态上亦会发生深刻的变革。在这一背景下企业档案工作在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服务机制上会面临一系列挑战,对此我们不能站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角度来研究对策,应结合国情在参照企业档案工作传统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企业档案工作的实践,探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档案工作的新路。
一、企业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所谓管理体制主要是指管理机构的设置与权限的划分。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体制,我国目前正处于所有制多元化的阶段,入世后既有相当一批国有与国有控股企业,又有日益增多的民营企业与合资企业,它们在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上需要有一个过程,为了加强对国家与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监控,并对企业档案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上仍存在完善宏观管理体制的问题。二是企业内部企业档案工作的微观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方面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形态较为简单,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档案工作实行的是大一统的管理模式,很少研究企业内部档案工作的微观管理体制。另一方面是企业所有制形式单一,很少探讨适合自身的档案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面对企业形态的变化,应当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上创新企业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
(一)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体制
创新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原则是灵活、有效、自主。灵活是指宏观管理体制与微观管理形式要灵活。宏观管理体制要适应企业档案工作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微观管理形式应因企而定,不能千企一面,对不同规模、不同资本所有制形态、不同技术形态与管理形态的企业应区别对待。有效指管理效果,宏观上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与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不失去控制为限,微观上以能满足企业自我需要为限。自主指宏观管理的目的重在推动企业档案工作依法自主运行。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企业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可以表述为:在统一领导、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下按类管理,实行以法人为单位的集中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的具体含义为:
在统一领导、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下按类管理。统一领导主要指国家档案局对企业档案工作的领导,分级(属地)管理主要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所属地区企业档案工作的管理,这一限定是和我们国家的管理体制相一致的。按类管理是指将企业按资本所有制、规模、或管理形态等划分为若干类型,不同地区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不同类型企业实施不同的管理形式,使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呈现多元化。例如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档案属国有档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进行管理,对民营企业除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实行依法监督外,在管理方式上主要应以引导、服务为主。
以法人为单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企业档案微观管理体制的核心是集中统一管理。应该说对档案是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与企业的所有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问题是要研究集中统一管理的形式与程度。例如大型企业集团是以资产为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多法人的经济联合体,具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在其内部可实行以法人为单位的多级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即总公司一级集中统一管理母公司及控股、参股企业有关资产运作的档案,各子公司的档案由法人独自管理。各法人单位在职权范围内对自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符合企业法人的地位,也有利于维护企业的权益。至于一般中小型企业,均应以法人为单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企业档案工作运行机制
管理体制一旦确定,应进一步研究推动体制运行的机制。推动企业档案工作运行的内在动力,主要是企业自身,与档案意识和自身努力程度有关;其外在动力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下面主要从宏观层面上分析一下推动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运行的机制。
执法监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推动企业档案工作运行的主要手段是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是加强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监控,二是检查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的落实。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以往执法检查中普遍感到力不从心,执法难具有普遍性。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例如社会法制观念与企业档案意识不强等,但与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也有关,建议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把重点放在法定档案的范围内,不要指望靠执法检查能解决对所有单位档案的管理问题,希望过大反而会落空。
服务引导: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和提供公共服务,提供服务本身就是管理的一种形式。目前在企业档案工作宏观管理上存在的普遍问题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色彩较浓,服务、引导不足。企业档案工作说到底属企业行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具体业务不能插手过深,要从习惯“指手划脚”转向通过提供法规服务、标准服务、中介服务、教育服务、典型服务、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导向企业档案工作,尤其是对民营企业更应如此,把企业档案工作引导到依法自主运行的轨道上来。
抓大导小:据2001年统计全国有4.68万户国有企业,有203万户私营企业;据2002年2月统计,上海原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或其他形式的有61971户,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有12523户。面对数量众多,类型多样的企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可能面面俱到地予以一一管理,事实上过去也从未做到过。唯一可行的选择是实行抓大导小的策略。抓大首先要抓住大型企业集团,它们是国民经济的主体,也应该是全国或本地区企业档案工作的主体。其次应抓大型科研活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经济领域的建档工作。有所失,才有所得,什么都抓结果什么也抓不住,抓住了主体不仅解决了主要矛盾,还能对中小企业起到示范、引导的作用。
行业自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业协会的作用将会逐渐突出,建国前企业发展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例如旧上海的同业公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托行业协会这一中介组织,通过行业协会去约束、引导企业档案工作,例如在行业内部可根据市场竞争或反倾销的需要统一提出归档范围、管理制度等。
从上述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可以看见它与传统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异同。相同点都强调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强调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其区别在于:在管理手段上,这一体制改变了以往行政管理为主的做法,强调执法监督为主。在管理形式上,市场经济体制下更强调按属地分类管理、抓大导小的宏观调控职能。在管理方式上,淡化了按专业统一管理,强调行业自律,突出企业的法人地位,以法人为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在管理观念上,改变了以往大一统的管理观念,允许企业档案管理体制的多元化,突出强调服务引导,一般不涉及企业的具体档案业务。
二、企业内部档案管理模式
未来企业档案工作管理模式要与企业形态相适应、与企业需求相适应。
企业档案管理模式与企业形态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一是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应与企业规模形态相适应。在企业产权重组中,国家有意识地组建了若干大型企业集团。由于其规模大,组织机构复杂,可实行以法人为基础的多级管理。至于规模一般、结构简单的中小型企业可实行单级管理。二是档案管理形态应与企业技术形态相适应。当前企业档案管理形态有实体管理、信息管理、知识化管理等形态,从全局上看,企业档案管理形态具有共存性与渐进性的特征,其发展趋势是实体管理向信息管理或知识化管理发展。企业技术水平不同相应档案管理形态也不相同。三是档案管理的重点应与企业经营管理形态相适应。企业档案中除文书、科技、人事等档案外,以资本运作为主的企业应加强与资本经营相关档案的收集,以生产经营为主的企业应加强经营、知识产权等档案的收集。
为使企业档案管理模式与企业需求相适应,关键是档案部门要转变观念、与时俱进:
其一,档案管理范围应与企业长远需求相适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方面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档案专职人员大大减少,大部分为兼职人员,且流动性大。另一方面企业需要大量有关市场、产品、销售等资料信息。在这一情况下企业档案工作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是人员安排上难以应付档案工作的需求;二是传统档案中缺乏企业急需的信息。为此企业档案工作应转变观念,正确理解集中统一管理的精神与做法。
其二,档案管理观念应与企业竞争需要相适应。入世后我国企业面临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竞争,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绿色壁垒是入世后我国企业遇到的三匹“狼”,一方面我国许多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出口频频受阻,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又利用技术标准恶意构成技术壁垒,例如出口到日本的大米须检测123项指标,对欧盟出口的茶叶有118项检测指标。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每年超过450亿美元,占到出口总额的1/4以上。企业档案工作欲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服务,应树立“大档案”观,一方面要加强对产品成本、质量认证、环保认证、知识产权等档案的收集,减少一般档案的数量,另一方面要加强技术标准、市场等资料的收集,企业档案工作要贴近实际,面向企业竞争的需要。
关键词:金融危机;无差异曲线;预算约束线
1 我国两次金融危机的应对实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两次危机。政府干预市场的有效手段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分析我国经历的1998年和2008年的两次国际金融危机应对措施,在货币政策上都采用降低存款、贷款利率、法定准备金率和超额准备金率。1998年连续三次降低存款、贷款利率、法定准备金率和超额准备金率,2008年下半年央行五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四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并暂免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政策方面的措施均采取了扩大投资、税费改革、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等方面,综合运用预算、税收、贴息、减费、增支、投资等手段,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减免部分税费、提高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实现了“投资拉动—经济总量扩大—消费启动—经济自主增长”的传导。尤以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应对为甚,2009年伊始,从1月14日到2月25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国务院常务会议就通过了汽车、钢铁、造船等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并进行了4万亿元投资规划;2009年1月人民币贷款新增1.6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在运用金融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同时,进行了区域政策的运用来巩固已取得的经济增长成果。国务院先后批复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等10个区域性规划和文件。
2 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概览
分析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首先应从重商主义说起,从时间上说,大约出现在15~17世纪,伯恩斯说:“重商主义可以说是政府所采取的干涉制度,目的在于促进国家繁荣和增强国家力量。它有时又被称作中央集权下的经济统治。”重商主义认为国家应积极干预经济,奖励出口,限制进口,以增加本国的财富,却忽视了市场作用的发挥。继重商主义而兴起的是古典经济学指导下的经济行为。古典经济学认为财富与利润来自生产领域,国家应减少直至取消对经济的干预,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国家只是充当资本主义社会的“守夜人”,古典主义经济学后经马歇尔的均衡理论和瓦尔拉斯等人的一般均衡等理论的发展,新古典主义达到了完美的境地。有限职能的政府和作用范围无限的市场是追求的目标。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大经济危机,长期的经济萧条和大量工人失业让经济沉疴难愈。凯恩斯主张国家全面干预经济以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从摇篮到坟墓”的政府参与形象描述了当时的社会现象。从20世纪60年代起,英国政府进行了大规模的国有资产出售的改革运动,对国家全面干预经济采取极端否定态度,认为经济上的计划化几乎涉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个人的工作性质、就业差异、分配区别等。这些经济职能的集中必然引起政治权力的集中和滥用,并导致个人自由丧失,其结果必然是社会的农奴化。相信自由市场能顺利地解决一切经济的问题。
3 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质分析
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质是社会资源在二者之间的分配。政府与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出现此消彼长的趋势,尽管认为出现市场失灵的时候,由政府来解决诸如提供公共物品;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使经济外部性内在化;限制垄断;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等问题。似乎政府与市场之间是一种互补品的关系,但政府与市场远远不是照相机与胶卷的关系那么简单,至少不是纯粹经济意义上的“互补”。并非离开政府,市场就无法运作;离开市场政府就无所适从,政府是有意识的来调节市场的缺陷,从而完成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二者关系不应界定在互补的范围内,而应界定为替代品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作用中,时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变量,与其说时间影响着二者的相互作用,不如说是市场规律在自发的支配其自身的运作。既然市场自发规律是客观存在的,那么作为政府就不能够回避这个规律。政府有着强大的宏观调控部门,有着完善的信息收集机制。在明确市场动态的同时,可以调整自身干预范围的大小及自身适应机制,从一定程度上建立一个对市场反应灵敏,并能够及时回应市场要求的机制体系。
分析社会中的经济现象,可以得知,任何经济现象都属于公私的范畴,从国有企业改革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原则的确立到公民私有财产不得侵犯的宪法条文,无不体现着非公即私,非私即公的社会
所有权划分。在这样的原则下,“私”当然由假设为理性人的私人主体来管理,遵循着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而“公”则由代议制背景下的政府代为管理,遵循着为委托人服务的原则。二者的共同作用构成了全部的经济生活。由不同的手段和运行机制构成的不同能力主导着政府与市场关系在经济生活中的沉浮。
4 理想状态下的政府与市场作用模拟
我们可以构建动态的图形来表示政府的作用与市场的作用的关系,之所以称之为动态是因为需要把时间的因素考虑进去。图形如下:
图中横轴代表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应起的作用,纵轴代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直线ab表示政府和市场能力的预算约束线。具体而言,市场作用指市场自身的发育程度,包括市场规则的完善程度,合同契约对交易双方的约束程度,市场的开放性程度。政府作用指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政府自身部门建设能力,政府维持市场环境能力等。二者的能力组合构成了特定时间政府和市场的能力对社会资源利用的约束。一个国家在不同的时期,此条约束线的位置是在不断地变化,不同国家在相同时期,此条约束线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而曲线cd则表示政府目标无差异曲线,此曲线的含义是政府在一定时期有自己的发展目标,一旦目标确立,就调动经济、社会资源去实现。在此曲线上的任意点表示在此曲线上,政府的目标是相同的,可以通过不同规模的政府能力和市场能力的组合来达到,政府的目标在一定阶段是相对稳定的。曲线cd向下倾斜表明政府能力和市场能力存在着替代关系,凸向原点表明政府能力与市场能力二者的边际替代率是递减的。而用西方经济学的效率最优解的决定,直线ab和曲线cd相切无疑是最有效率的组合,也即在政府能力和市场作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设置经济目标是最佳的选择。
在得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图形之后,我们就可以认识到政府一系列的经济改革可以说是在寻求政府作用能力与市场作用能力组合的约束线与政府目标无差异曲线的相交,也是在不断地调整政府经济社会目标,完善自身的发展能力,以期达到最优的组合。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问题不仅是学术界历来争论问题,也是政府实践中无法回避的现实。而在宏观经济实践中,这样的关系往往是不易捕捉到的。在现实国家中,要么市场发挥作用的范围不断扩大,而政府为其提供条件的能力得不到保证;要么是政府干预范围过多,抑制着市场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反映在图形中就是,直线ab的位置经常出现变动,在坐标轴上的截距出现变化。例如,在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看不见的手”对政府的作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传统的政治体制和传统的思想观念使政府的干预范围过大,其职能出现错位,市场无法正常发挥作用。而对经济增长的追求使这些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宏观目标又期望过高。以致经常出现直线ab和曲线cd的背离,达不到最佳的效果。
关键词:政府危机干预 市场经济
2004年,汇中天恒和北方亨泰收购了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91.1%的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汇中天恒董事长李志达为健力宝董事长、总经理,而仅持有健力宝集团8.9%股权的小股东―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却行政接管了健力宝集团的管理权。由此次事件引发了业界对于企业面临危机时的政府的“有形之手”到底可以“伸”多远的思考。
理论界对于“经济体制”的含义历来有不同的见解。本文采用国内比较通行的,即把经济体制理解为一定的所有制和产权结构与一定的资源配置方式的统一;经济体制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是产权结构,经济体制中诸如决策结构、信息结构、动力结构等其它一些内容都是由产权结构所派生和决定的。根据定义可以看出,计划经济是一元化的产权结构,而市场经济是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所有制改革上不断取得历史性突破,对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从默许到承认再到鼓励发展。产权结构的不同必然导致决策、信息和激励结构的不同。如果说计划经济体制下倾向于决策集中化、信息传输纵向化和激励外部化,那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则强调决策分散化、信息传输横向化以及激励内部化。
本文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就政府对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企业的合理干预进行探析,提出政府在实行危机干预时,非常措施应缓行,以确保法制下的市场经济能发挥“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政府危机干预的主要方式
企业经营陷入危机后由政府接盘,此种情况屡有发生。在国内,行政干预依旧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企业危机处置方式。
2004年4月,宁波建龙公司钢铁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判定为违规上马,责令停工。这一主要由民营资本运作的总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项目顿时陷于绝境。之后,浙江省政府介入,对项目进行重组。按照浙江省政府的意见,国有企业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将以43.85%的持股比例最终获得宁波建龙的相对控股权。国有控股后,宁波建龙获得浙江省2005年惟一的钢铁“准生证”,成为合法项目。据了解,铁本、德隆等企业遭遇危机后,也是由政府直接或间接出面来收拾残局。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涉及企业为国有独资,行政干预可能较易操作,但在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的危机干预尺度如何把握,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市场经济的建立要求政府职能转变,一方面要取消一些职能,另一方面要强化一些职能。具体说就是:取消微观管理职能,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取消部门管理,强化行业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体制,它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求,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需要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通过价格的自我调节实现供求平衡,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在一些情况下,仅仅依靠市场调节并不能实现供求平衡,出现市场失灵。由于市场失灵,导致了过度污染、失业、贫富两极分化等经济社会病症,这时政府干预经济就是弥补市场不足的重要手段。否则只会给企业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完善带来负面影响。
政府危机干预涉及的重要问题
产权
产权是指经济主体拥有的财产所有权及其衍生的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是一组权利的集合。任何一项产权,都包括产权主体与产权客体两个部分。其中,产权主体是指产权的拥有者,即拥有产权的经济主体;产权客体是指经济主体拥有的产权形式及份额,即拥有何种形式的产权(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或者处分权、收益权)以及拥有份额的多少(是全部拥有还是部分拥有)。只有产权清晰了,产权效率才能形成,牵涉到两个清晰问题。
产权主体清晰,是指财产产权最后归属的主体是清晰可辨的自然人主体,而不是模糊的虚拟主体。之所以要强调产权主体的自然人属性,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具有强烈的经济内涵,要求产权主体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产权客体清晰,是指产权内部的权属关系清晰,即各种产权权利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各主体间的产权份额有明确的划分。在单一产权的情况下,由于整体的产权只属于某一个产权主体,不存在内部权属的界定与分割问题,产权客体自然清晰。但是,在共同产权的情况下,必然涉及到产权客体的清晰问题。如果各产权主体间有明确的内部权属界限和清楚的份额分割,该财产产权的内部权属关系就是清晰的,反之亦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主体处分产权,目的主要是为了使财产发挥更好的效用,获得更高的收益。清晰的产权,较好地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风险与收益的平衡,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可以从多个方面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效率。三水区政府以维护国资利益之名接管健力宝集团,是混同了管理国资和管理社会的角色。多元所有制企业并存已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国资以及国资控股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可避免。如果所有与国资及国资控股的交易,被某种标准判定为国资流失,对其交易肆意否定,那么市场经济就将远离正确的轨迹。政府与企业是产权关系而非上下级关系,政府要管好所有权,放开经营权,用宏观调控职能来规范和引导市场,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不应该在不属于自己的职权内随便使用权力,否则会给社会个体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行政权力
三水区政府强行接管健力宝,本质在于公权强行介入民事商业经济生活领域,实际是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权力,保护自己在商品经济活动领域中的财产利益或者其他某种利益。
按照国家原有的理想设计,公共管理权与国资出资权应当适当分离。地方政府应当依法行政,实现对社会的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参与经济管理主要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为所有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环境;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力则由地方国资委依法行使,对各个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而各级国资委也只能在现有法律与市场规则的框架内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并没有凌驾于非国有资本之上的特权。
针对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传统和政府治理弊端制定的《行政许可法》,凝聚了现代行政法治的新理念,勾画了政府从管制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的基本轮廓,预示着未来法治政府的转型方向。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社会的治理必须是守法的统治,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而不是全能的,政府的权力应该被制约。但同时,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又不是无所作为的,政府对市场具有干预作用。而这种干预应该是适度的、受约束的、有一定范围的,即以不损害市场机制正常运行基础为极限。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仍然在人治之治、政策之治之间徘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建立起和市场经济相应的基石,包括商业传统、公民意识、市场经济的法律,最严重的是政府转型的失衡。推动政府转型与改革是我国下一步改革的关键,建立一个高效、透明、依法行政、重在服务与监管的法治政府。
规范政府危机干预的建议
健力宝事件的出现有其必然性,但当务之急,是要对政府的“危机干预”行为进行必要的规范。
因此,针对市场发育的不同阶段适时调整政府干预的强度,方为最佳的选择。市场发育初期的主体作用,由于企业竞争力普遍不够强,市场机制运行不够完善,难以组织起有效的经济活动,相比之下,政府的地位和作用更直接、更明显,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也更大。政府应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充当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的角色,在经济要素和资源配置方面积极发挥政府的影响力,成为经济运行和控制的主体。市场发育中期的主导作用,由于市场已经发育到一定水平,政府应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充当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的角色,不直接介入微观经济活动,主要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政府则主要通过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来影响市场并产生作用,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作用。市场发育成熟期的纠正和补充作用,由于市场机制已经成为经济活动的基本运行机制,企业完全能够在市场机制引导下开展经济活动。根据以上三阶段论,目前我国还处于第二阶段,这就要求政府干预要有科学的定位。
政府干预应具有科学性,政府干预的科学性源于定位的准确性。从东亚和拉美地区的发展过程来看,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是非常必要的。重新定位的实质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笔者认为,必须从经济、政治、文化三方面入手才能最终实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任务。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并用四个“有利于”、一个“内在要求”和一个“重要基础”对产权在所有制中的核心地位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强调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和依法保护私人财产有其必要性,这是因为个人是社会基础的基础,个人在社会上要寻求安全保护。动摇安全,就会动摇社会的根基,就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所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极为重要的任务之一。
加强法治建设。我国可以说已进入了“法制社会”。但由于“重人情、轻法理”历史传统的影响,我们离“法治社会”还有漫长的里程。在走市场经济之路业已“锁定”的情况下,今后面临的就是“好”市场经济还是“坏”市场经济的选择,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法不仅约束经济主体的行为,更约束政府的行为,即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
在汇率研究范围内有不少问题可供选择,本文以汇率均衡为研究对象,原因有两方面:
一方面、汇率均衡研究在西方汇率理论中仍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自然也就是一个很有“挖掘”潜力的理论课题。如果我们能用科学的方法,取得不同于西方理论但又高于西方理论的汇率均衡研究成果,将是有理论意义的。
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是,迄今为止,在我国为数不多的汇率研究中,尚没有发现对汇率均衡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成果,可以说这还是一个“空白”领域。而现实是,经济发展中总存在着“均衡”运行的问题,西方国家如此,我国也是如此。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就强调经济总体和各部门之间的平衡,现在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更需要重视经济的均衡运行。而经济的均衡运行是由许多方面的均衡及其相互配合组成的,汇率便是其中之一。汇率均衡是保征我国对外收支平衡的重要条件,对国内经济的其他方面也将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因此,以理论分析为前提,以中国现实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建立我们自己的汇率均衡理论是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我希望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本文是在浏览了国内外关于汇率研究的大量文献和搜集了关于人民币汇率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论述采取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分为汇率均衡一般分析(上篇)和汇率均衡特殊分析(下篇)两大部分。
主要内容如下(按各章顺序):
首先,对全文的中心议题、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及有关概念作概括说明,并对西方汇率理论中关于“均衡汇率”的研究作了一般性介绍,这些构成绪论的内容。
在上篇中,我们首先将汇率均衡纳人整个宏观经济体系中,建立了汇率这一经济变量与经济其他主要方面之间的均衡关系。这些均衡关系包括;汇率与价格水平的均衡、汇率与贸易收支的均衡、汇率与货币供求的均衡、汇率与利率的均衡、汇率与国民收人及收入分配的均衡、汇率与财政收支的均衡、汇率与资本流动的均衡。这些内容是我们论证汇率均衡的理论基础。
在阐述了汇率与各种经济因素之间的均衡关系之后.我们又将汇率均衡置于汇率政策目标下,对汇率政策进行了概括分析,得出的一个结论是:汇率均衡既是一种理想的汇率运行状态,又是一种目标体系.它应成为汇率政策的主要目标,辅助宏观经济发展总目标的实现。作为汇率政策的目标,汇率均衡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对此,我们进行了3个层次的分析,包括:内部均衡与对外均衡、局部均衡与总体均衡、短期均衡与中长期均衡。
汇率均衡不是一个静态概念,而是一个动态概念,其内容既会因汇率及各种经济变量的变化而不同,也会因汇率政策的调整而不同。汇率政策调整对汇率均衡起着决定性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于汇率政策取向上。汇率政策取向是一个带有一定主观色彩的概念,它引致汇率均衡向着某一个由政策确定的方向变化,这个方向有时是根据客观经济变化而定的,更多的时候是政府为了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而作出的决策。无论如何,取向性的汇率调整可能会导致汇率均衡在现象上出现一定“偏差”。但是,如果政策取向本身是正确的,是符合经济发展目标的,这种“偏差”就是汇率均衡过程中的必要形式。
在进行了宏观经济环境下和汇率政策条件下的汇率均衡分析之后,我们对有关的汇率指标作了系统性的分析。这些指标包括:购买力乎价、实际汇率、有效汇率(多边有效汇率和双边有效汇率)、实际有效汇率等,还有可以估价汇率均衡程度的基本国际收支法。它们能够从不同方面分别测量汇率的真实水平或客观水平。作为量化的汇率指标,它们可以为汇率均衡程度检测、汇率政策调整提供明确的、可行的依据。
在上篇的一般理论分析基础上,我们展开了人民币汇率的特殊均衡分析。这构成下篇的内容。
首先,对于人民币汇率均衡的特殊前提作了简要说明。人民币汇率的特殊性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经济体制的特殊性,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汇率目标的特殊性和政策取向的特殊性,相应地,人民币汇率均衡也具有特殊的含义。
对人民币汇率的均衡分析,是从其历史回顾开始的。在第7章中,我们系统地介绍了人民币汇率的演变过程,同时对伴随人民币汇率历史变化的原因进行了评价和分析。
人民币汇率政策是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经济体制的许多方面都密切相关。但它们之间的关系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80年代的改革开放过程中,汇率政策与我国贸易体制、价格体制、货币供求关系、财政税收等方面表现出日益密切的相关趋势。一方面,汇率政策对于这些方面具有了更加重要的影响或制约作用;另一方面,这些方面的步步深化改革对汇率政策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促使其在目标内容上、政策手段上都进行相应的变革。
在论文的第9章中,我们对人民币汇率的各种指标进行了系统分析,其中包括:人民币购买力平价之评价、人民币实际汇率分析、人民币有效汇率分析、出口换汇成本分析、以及对作为“平行汇率”的贸易内部结算价、黑市汇率、外汇调剂市场汇价进行的分析。人民币汇率的相关指标分析可以为我们提供官方名义汇率所不能表现出来的许多东西,可以从不同角度展示出人民币汇率变化的真实轨迹及其存在的问题。这些分析是重要的,因为它们能为汇率政策的历史评价、汇率政策的改革调整和人民币汇率的均衡检测提供现实的依据。
根据上篇理论分析的思路,我们在第10章进行了人民币汇率均衡目标分析。人民币汇率均衡是我国汇率政策的目标,它与一般理论分析下的汇率均衡具有不同的内容,就其本身而言,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也会有不同的内容。我们根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步骤划分出近期的和中长期的人民币汇率均衡目标模式。近期的均衡目标适应干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阶段,是汇率政策改革的现实选择。它取决于3个大前提: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外向型贸易发展战略,加入国际经济大循环。中长期的均衡目标是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汇率政策目标选择,对中国来说是一个较远期的目标方向。可以设想的是,中长期汇率均衡目标将是一个包含更多变量的、较宽的汇率目标区间,是由许多个近期目标区域构成的连续运行轨迹。
在论文的最后一章,即第11章,我们就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有关问题作了探索性的分析。这些问题包括:关于人民币汇率制度的选择;对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探讨;统一汇率形式、建立健全外汇市场;对人民币可兑换性的探讨。这是目前我国外汇体制与政策改革中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就这些方面提出的观点或建议是在本文对人民币汇率进行了一定研究的基础上阐述的个人观点,也是作者希望将汇率理论研究运用于现实分析的具体体现。
论文在就上述各方面进行了论证之后得出的基本结论是:
(l)汇率是宏观经济体系中重要因素之一,而不仅仅是一个“价格形式”,汇率均衡也就应体现出各个经济因素之间内在的、有机的“因果链”关系,而不只是一个汇率水平问题。由此决定了汇率均衡研究必须从汇率与各个经济因素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入手,将其纳人宏观经济体系的“大环境”中进行。
(2)汇率均衡是一种理想的汇率运行状态,从汇率政策角度来研究,它就是一种目标体系。汇率政策必须以汇率均衡为目标来确定其具体内容、手段和调整方向。而作为目标体系的汇率均衡应是全面的、动态的、多层次的均衡,它既由宏观经济发展目标所决定,又因各种经济因素和政策取向的变化而不断地得到调整。
(3)汇率均衡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均衡汇率,均衡汇率是量化的汇率均衡水平。由于汇率均衡是一个全面的、动态的概念,均衡汇率作为具体化了的目标模式也就不可能是一个“水平点”,而只能是一个由不同时间长度等因素决定的、宽域不同的、动态的、最佳汇率区间,这个目标区间就是汇率政策的“目标靶”,而且是一个可移动的“目标靶”。
(4)对于人民币汇率来说,同样存在着汇率均衡问题,只是传统经济体制的限制使得人民币汇率均衡研究在内容上、方法上都受到一些局限,对其评价也没有一致的标准。特殊的经济体制造就了汇率均衡以特殊的内容和含义。对人民币汇率均衡进行的特殊分析应着眼于目前和近期的发展,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汇率均衡已成为经济均衡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重要条件之一。汇率政策应该树立汇率均衡的目标体系,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目标来确立其内容。为了实现人民币汇率均衡这一政策目标,改革汇率调节机制、发挥汇率的市场调节功能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汇率均衡仍需要政策取向的引导,但政策取向不应以主观决策为主,而应顺应经济发展规律,作出有利于市场经济改革的选择。
在整个论文的构思写作过程中,作者力求对汇率均衡这一题目进行有创见性的研究。指导思想有两条:一是不走西方的路子,虽借鉴它们的一些基本理论,但重在用科学的、辩证的方法形成独立的研究体系;二是将理论研究服务于现实经济生活,唯其能为我国的汇率政策和经济改革提供一些有用的东西才是有价值的。
根据这样的指导思想,本文在一些方面试图作突破性的研究,这些方面是:
(l)将汇率纳人宏观经济体系中,确立汇率与多种经济因素之间的均衡关系;由此得出了更为全面的汇率均衡概念。
(2)指出汇率均衡与均衡汇率之间存在的辩证统一关系;并提出汇率均衡作为目标体系,是一个动态可调整的特定汇率区域的论点。
(3)提出汇率均衡中的政策取向这一概念,对政策取向的特征、含义及其客观必要性进行了分析。
(4)对于西方汇率理论中出现的一些汇率指标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深人的分析,澄清了人们观念中对这些指标模糊的或错误的认识。
(5)对人民币汇率的相关指标进行了系统的应用分析,其中有些是应用国际上已有的指标模式进行的现实分析,有些则是对我国外汇体制下的特殊汇率指标进行的分析。它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揭示人民币汇率存在的偏差和汇率体制存在的问题。
(6)对当前人民币汇率改革面临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同时,不可避免的是,在全文论述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有不少属于因个人理论水平所限或功夫不到而导致的不足或缺陷,也有一些是客观条件限制所致。这就使得文中有些地方没有得到更理想的发挥或更深人的论证。这些地方主要包括:
对于汇率均衡的目标模式,本文只是着重了涵义和基本思路和刻划,而没能建立起一个全面的、理想的模型;
汇率均衡理论还缺乏数量分析方法的进一步论证;
关键词:转型经济 渐进式演化 激进式变革 制度变迁
一 引言
转型经济学是指一种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的转型经济学主要是指具有共同研究主题和追求目标的一些理论文献以及撰写这些文献的经济学家(盛洪,1996)。目前,关于转型经济还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也很难说谁是转型经济学家,因为还没有专门从事这一理论研究的人。关于其理论体系,我们只能从现在构成这一经济学流派的一些理论文献,以及撰写这些文献的经济学家的文献、研究思路来寻找一条线索,理清其脉络。本文首先介绍转型经济学的内涵,然后简述一下各个学派关于转型经济的理论要点,最后简要回顾中国经济奇迹并作以简要评述。
二 转型内涵
关于转型概念的理解,比较经典与普遍的定义是热若尔·罗兰的表述:转型即一种大规模的制度变迁过程或者说经济体制模式的转换。从目前国内的文献来看,从三个层面上使用转型的概念:第一种含义是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第二种含义是在包括了第一种含义外,还包括那些过去实行广泛管制的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转型;第三钟含义是在前两种理解基础上还包括了所有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市场化,实现经济发展的过程。
实际上许多人把转型经济学看作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的原因正是由于把转型理解成为一种制度的变迁过程,只是描述了转型的一般的特点。不错,转型的确主要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但转型还有其本身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殊性仅依靠制度变迁是不能够真实的描述,更别说来解决这些问题。鉴于以上理论实践中三个层面使用转型概念的事实,笔者个人比较赞成转型的第一种含义,即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当然,后两种转型概念的理解当然没错,但关键是其不符合概念提出的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更不适合建立新的独立的研究学科。对于第二种理解,放松政府管制,实行经济自由化,其实这在传统的主流经济学框架内可以得到解释;对于第三种发展经济学范畴内使用的转型概念,现有的发展经济学就有了相应的解答与分析框架。转型(或者转轨、过渡)概念的提出应该来说主要发源于二十世纪上半期全球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计划经济实践中遇到困难并探索其解决办法的历史事实。
三 几种转型理论范式
20世纪80年代末,包括前苏联、东欧国家和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开始了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将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一起称之为“二十世纪两项最伟大的经济实验”。毫无疑问,这场涉及多达15亿人口的重大变革吸引了全世界学者的目光,他们应用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演化经济学以及比较经济学等最前沿的理论成果从不同侧面对这一变革加以研究。在短短的十几年里,相关文献数量迅猛增长,从而在主流经济学中赢得了巩固的学术地位,并且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催生出了一门新的学科—转型经济学,来专门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1、主流经济学的激进主义转型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的系统化。按照新古典理论的理解,市场机制不过是资源配置的工具,其核心是供求和价格的相互作用。在转型之初,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华盛顿共识在转型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中占据统治地位。根据华盛顿共识:严厉的需求紧缩,加上放松管制、贸易自由化和私有化,就可以推动经济增长。因此,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核心就是“管住货币,放开价格”,实行以宏观经济稳定化、国有企业私有化和价格自由化为核心的激进式的“休克疗法”。采取了一系列诸如:大幅度缩减货币供应量,实行高利率;保留少数重要商品的国家定价,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全面放开;消除预算赤字,减少价格的国家补贴;取消对企业工资的限制;全面改革财税体制等措施。
2、演进主义的渐进式转型理论
随着俄罗斯等国的激进式改革的受挫和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功,演进主义的兴起及其影响力的扩大是转型经济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演进主义理论核心思想可概括为:知识和信息是有限和主观的,并以分散的状态为个人拥有,因此,人们根本无法认识和控制社会生活,最好的社会就是顺其自然。想通过理性设计而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变革必然造成社会的灾难。渐进式改革实际上是社会不断的积累、加工信息,而且知识与信息是具有连续性的,用一种完全不同的系统来强制使其中断是不可取的。经济体制本身是一个具有自我强化机制的复杂系统,在演进过程中会不断吸取旧制度中的合理因素。因而,渐进式改革更可取。
3、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把企业制度、产权制度、市场制度以及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等制度现象纳入经济学分析的框架之内,扩展了经济学的视野,对于我们研究制度现象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根据这种理论,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寻求成本最小的最优改革路径。经济学家热若尔·罗兰曾指出:“如果转型的经验给了我们任何启示的话,那便是,没有以适当的制度为基础的自由化、稳定化和私有化政策,不大可能产生实际的效果”。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指出市场制度是自由交易的制度,这些制度结构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另外,科尔内、萨克斯都提出了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的代表性观点。
4、凯恩斯主义转型理论
与新古典主义理论相比,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于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和内在机理的认识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现实,他们对于转型经济中产权改革、宏观经济、转轨速度和次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认识值得重视。
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一书中,新凯恩斯主义的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对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转型经济理论提出批评。认为在决定选择哪种市场经济模式时,一定要牢牢记住实际的市场经济是如何运行的,而不是去记住毫不相干的完全竞争范式;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竞争远比私有化重要得多;由于信息的不完全,私有企业和公有企业一样都会出现激励问题,因此,建立一种集中与分散、公有因素与私有因素相结合的混合体制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正确选择。马克·奈尔(Mark Knell)等人认为激进式改革对自由市场的崇拜是盲目的。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方案往往忽视了这样几个重要因素: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并不是一种单纯的交易关系,而是一种生产关系;企业是生产组织,市场是交易机构,企业与市场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替代的;价格机制不仅是一种解决经济问题的手段,同时还有金融功能、战略功能等,在满足这些功能上越是成功,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就越难以实现;私有化对于提高效率并不是必要的;国有企业也可对市场做出积极的反应。因此,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重要的。
5、市场社会主义
市场社会主义就是以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为目标的一种理论和主张。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能否在理论和实践中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问题,是决定经济体制改革前途和命运的关键因素。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最初模式即兰格一泰勒一勒纳模式,借助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这一理论假定,市场机制仅仅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后来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虽然在许多方面超越了新古典的范式,但是中性论的假定却被接受下来,因而这些理论难免会带有新古典理论的缺陷。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实践表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任务,绝不可能一蹴而就。经过近百年的探索和实践,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获得巨大的发展,市场社会主义也成为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的主流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之一。
6、比较主义
用比较经济学理论来分析现实的改革问题是九十年代以前转型经济学的主流。这种理论从不同的经济体制中总结出若干基本的经济体制模式,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做出最优选择,指导改革的实践。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里,从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到匈牙利新经济机制和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再到90年代东亚模式,都曾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市场经济模式和市场化道路的经验教训,对于中国的经济转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然比较经济学的方法也存在着根本的缺陷。一方面,这一理论是经验的而非规范的,因而无法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另一方面,它把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环境下的经济体制简单化,因而无法深刻理解制度变迁的复杂现实。
7、特殊改革方式理论
中国的学者在借鉴国外关于转型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把转型经济研究放在中国特殊国情和特殊道路选择上。林毅夫等人认为,经济改革的核心是经济发展战略的转轨,改革以前中国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推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而改革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关键则在于改革“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使资源的比较优势能发挥出来。中国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保证是选择了渐进式改革道路。张军指出,由于传统国有部门的绝对规模使它事实上处于垄断地位,因而,在改革过程中如果实行完全的价格自由化,就可能给国有企业提供操纵市场的机会,造成生产下降和经济的衰退。相反,在价格双轨制下,国有部门将比完全的价格自由化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多且定价更低。以价格双轨制为特征的“边界改革”的经验正在于,国有部门在计划外边界上通过对价格信号做出反应去捕捉获利机会,要比突然被私有化的国有部门去对经济扭曲和短缺做出的反应更迅速。
四 中国增长的“奇迹”
自1978年开始,中国开始经济转型。10年后,东欧和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也加入转型的行列。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选择了与东欧和前苏联不同的道路:“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改革,而不是激进的“休克疗法”。中国经历了20年迅速的增长,而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却经历了将近10年的下降。改革方式选择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改革结果。以下两组数据清楚的表明了中国改革与前苏联、东欧改革成果的巨大反差:
中国改革二十多年的稳定的高速发展,引起全球的瞩目,经济学家也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专家指出中国能在这二十年间迅速发展的原因在于1979-1983年之间中国建立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起了非常重要要的作用,在此之后,中国又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还有乡镇企业的作用。中国的改革成功的原因是基于保持和建立在社会和组织资本上的这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斯蒂格利茨认为基于社会资本的制度变迁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基础,而在很多国家转型后的社会资本比转型前要薄弱的多。相对而言中国特别重视创造和改组,特别是新企业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而不仅仅是进行单纯的私有化。而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采取了渐进型的方式。这对于改革普及到其他企业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中国经济改革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体制外增量改革对解释转型经济的中国提供了有创建性的解释,但随着转型的完成,对存量的改革也许会成为重点;国企改革还存在诸多困境;城镇改革与农村改革的冲突;消费需求的拉动力不足;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五 简评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转型经济学正在同比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相融合,然而以上任何一个学科都不能够完全取代转型经济学,它们只是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了转型经济学所正在经历的分化。而对不同的经济学流派来说,过渡问题的出现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种挑战,不同理论所具有的解释能力和预测能力将受到严峻考验。在实践中形成一种比较科学的价值和逻辑相一致的制度变迁理论,是我国经济理论发展特别是经济理论发展中面临的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应当为此做出努力。
[关键词]中国 市民社会 市场经济 建构 初探
一、市民社会概念发展演变过程及其主要特征
“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一词来自西方,其内涵不断发生变化。最初是社会和国家的一般用语,与“政治社会”并无不同;后来表示国家控制以外的社会和经济安排、规章制度等等,是对近代欧洲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分离的现实的反映。不过,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应当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产生、发展而逐渐完善起来的。在古希腊罗马时期,亚里士多德认为市民社会指政治共同体或城邦国家,其含义与政治社会并无不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自然(野蛮)社会的概念。17、18世纪英国和法国的思想家曾把“市民社会”视为与自然状态相对应的一种象征着文明、进步、道德的理想社会,为了结束人与人之间彼此“像狼一样”的敌对的自然状态,人们必须通过缔结契约的方式而结合成“市民社会”。
在黑格尔那里,市民社会是指独立于政治国家之外并以国家为存在条件的社会物质生活领域。将市民社会看作是私人利益的体系,认为个人是市民活动的基础,也重视在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作用,认为市民社会依附于国家。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把市民社会看作是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物质交往关系和有这种交往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生活领域。认为国家依附于市民社会。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则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处在市场经济和行政国家‘之间’或‘之外’,但与两者‘相关’的……公共领域”。
现代西方学者柯享和阿拉托在《市民社会与政治理论》一书中说道:“我们把市民社会理解成为经济与国家之间的社会互动领域,它首先是由私人领域(尤其是家庭)、结社领域(尤其是自愿结社)、社会运动,以及各种公共交往形式所构成的”。
我个人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的、相对于政治国家而言的一切私人领域和非官方公共领域。它有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组织和团体构成,是国家权力体制外自发形成的一种自治社会,是衡量一个社会组织化、制度化的基本标志,具有独立性制度性的特点。市民社会是国家权威和个人自由的缓冲地带,是“私人利益的体系”或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它包括非国家的社会生活一切领域的秩序、结构和过程。
由此而论,我认为市民社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市民社会相对应的经济运行形式是市场经济。市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是市民社会的基本建制。市场经济要求市民社会必须从政治国家中独立出来。市民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经济共同体。
第二,自愿性是市民社会成员活动的首要前提。自愿性即非强制性是市民社会成员活动的最基本的原则和前提条件,市民社会成员是自发的,为了共同的利益和需要而结合在一起来进行经济活动、社会交往活动的私域。
第三,市民社会遵循契约原则。市民社会成员的一切活动是在一定的规则和法理的范围内进行的活动,是在遵循一定的法律和章程的前提下进行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活动。
第四,市民社会是公共领域高度发达的社会。市民社会是介于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个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市民社会成员通过自己的理性来讨论和评判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等等。
第五,市民社会成员具有人格独立性。人格独立性是市民社会成员独立自主地参与社会活动和经济领域活动的最起码的要求,每一个成员都是独立的个体,具有独立人格和自主意识,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虽然只有与其他人的联合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但这种联合也只是仅仅表现在共同需要的方面,而且是出于自愿,并且个人在联合中并未失去独立性,可以说他们之间的联系是一种纯粹的外在关系。
第六,市民社会是由每个各自独立而又彼此相互依赖的特殊人所构成的联合体。市民社会的成员本身都是相互独立的,“具体的人作为特殊的人本身就是目的;作为各种需要的整体以及自然必然性与任性的混合体来说,它是市民社会的一个原则。”市民社会的成员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人作为“中介”,达到自己的目的和满足自己的需要。“我既从别人那里得到满足的手段,我就得接受别人的意见,而同时我也不得不生产满足别人的手段。”
二、中国市民社会建构的现实分析
1.中国市民社会产生和提出的背景、内涵及主要特征
(1)中国市民社会产生和提出的背景
市民社会理论在中国的研究主要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主要受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国际局势影响,高度集中的中央权威制度遭到了严重的挑战,中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同样遭到质疑,国家与社会没有真正的分离,可以说国家就是社会,社会就是国家,国家与社会是一元化的结构。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社会自主领域不断扩大、个体主体自由度不断增大、生活方式不断非政治化、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阶层不断涌现,国家对社会全面控制的局面被打破,越来越多的权力要素流入社会,国家与社会一元化的结构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市民社会正在生长、发育和崛起。我们理应顺应这种趋势,积极探索市民社会发生发展的规律,积极建构和培育中国的市民社会。
(2)中国市民社会的基本内涵及主要特征
内涵:就一般意义来说,中国的市民社会乃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原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议政参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
主要特征:①自发性与人为性并存;市民社会中的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是市民社会成员自发形成的,但是由于我国市民社会发育还不成熟,一些社会组织和团体还要靠国家的力量加以推进和引导。②民间性与官方性并存;市民社会中的组织和团体,是在民间自发形成的,但由于一些团体和组织本身的局限性,还需要政府的控制和干预。③自主性与依赖性并存;市民社会成员的自主意识是第一位的,追求个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发挥,但由于市民社会发展的空间相对来说还比较小,对政府的依赖性还有待加强。④分离性与合作性并存;目前中国的市民社会发育还不完善,一些民间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既要自主自发的形成和发展,表现出一种分离性,但用于本身力量的脆弱,政府又要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扶植。
2. 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现状
(1)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场经济建设日益完善;(2)社会自主资源和自由空间积聚膨胀;(3)以第三部门为载体的非官方性公共领域大量涌现;(4)法治日益成为社会运行的主要治理机制;(5)公民的政治参与逐渐增加。
3. 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现实必要性
(1)促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2)推进社会主义政治现代化、民主化的需要;(3)抑制权力市场化滥用的需要;(4)促进弹性社会结构生成的需要。
4. 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现实基础
(1)经济基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2)政治基础――国家与社会的分离;(3)文化基础――契约精神的出现。
5. 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现实困境
(1)借用西方理论的学理误区;(2)缺乏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3)缺乏构建市民社会所需要的社会文化环境;(4)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法律的保障;(5)作为主体的民间组织发展不够完善。
三、建构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基本思路
1. 建构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基本目标――超越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对立,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使国家权威与个人自由之间有一个缓冲地带。
2. 建构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以国家培育为主,以市场经济拉动和民间力量的自然增长为辅。
3. 建构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基本策略――“两个阶段发展论”第一阶段为形成阶段,其间由国家和市民社会成员共举;第二阶段为成熟阶段,其间市民社会成员在继续发展和完善自身的同时,逐渐进入“公域”,参与和影响国家的决策,并与国家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4. 建构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基本路径
(1)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市民社会的前提和基础;(2)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动;(3)培育市民社会文化,为市民社会的成长壮大提供精神动力;(4)大力培养社会中间阶层,加快市民社会主体的形成和壮大;(5)加强法治建设,为市民社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四、建构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价值意蕴
1.理论价值
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对西方市民社会理论的历史演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于发展哲学,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市民社会的理论,促进理论创新,使理论与时俱进,永葆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全球化背景下,研究中国市民社会的崛起,也是积极迎合全球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
2. 实践价值
研究中国的市民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经过20多年的无畏探索和艰苦卓绝的努力,在经济领域,中国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蓝图已经十分清晰;在政治领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改革方向也已经确定;只有在社会领域之中,改革的方向和蓝图还相当模糊。时至今日,社会领域的变革已经成为推进中国整体改革事业的关键,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社会领域的支持,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都将无法有效运行。所以,研究中国的市民社会,并通过这种研究推进社会领域的健康发展,就成为今日中国学术界面对的最紧迫的“时代任务”之一。
参考文献:
[1]霍布斯. 利维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131
[2]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问题的答问[J].社会学研究 , 1999 ,3 : 35
[3]柯 亨:阿拉托:市民社会与政治理论(M).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