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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监督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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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监督管理

第1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范文

【关键词】电力;施工;安全监督;要点

当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工程行业中得到了良好发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是需要重视的一个环节,它是企业存在以及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还要施工以及使用人员的重要安全保障。

1 电力施工特点

1.1 具有复杂性

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具有不平衡性,电力工程的具体规模以及技术装备还有管理方式不相同,另外,工程中一般都采用多家的设备,承包商也比较多,安全经济责任是由各个合同进行约定的,不能达到整齐划一的效果,导致工程管理比较困难[1]。

1.2 具有密集性

工程投资规模比较大,体现资金密集特点,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的相关专业性比较强,体现出技术密集特点,建筑和线路工程的相关工业化程度比较差,要有很多人力资源进行投入,体现出了劳动密集特点[2]。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使用了很多农民工,很多都没有受过技能培训,安全意识比较薄弱。

1.3 具有危险性

一般情况下,电力工程都是在高处进行作业,其劳动强度比较大,环境比较差,容易受到天气影响,施工具有危险性。电力工程的这些特点,使得安全监督管理比较困难。

1.4 具有多变性

电力工程中的线路工程在施工中因为线形变化导致作业环境发生改变,另外,很多工程一般都是在露天的高处进行作业,受到外部环境的相关影响,导致工程有多变性。

2 安全监督管理面临的各种问题

在电力施工中,很多事故发生的原因比较多,比如,有的工作人员没有相关安全意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没有得到全面落实,相关措施的执行力度比较差,一些环节比较薄弱,这些问题都会导致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

2.1 施工管理人员问题

一些施工中的管理人员在对施工现场作监督和检查的时候,没有严谨性,没有现场的相关真实资料,也没有针对安全隐患发生的具置以及原因进行透彻分析和研究,不能及时实行有效的安全保障对策,管理人员对于现场项目中的相关管理制度没有重视,工作中马马虎虎,没有对其进行研究就实施,这是导致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的最根本性的原因。

2.2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不到落实

相关负责人没有对电力施工项目中的相关规则与法规进行实施,相关工作人员不能全身心进行工作,对于工程项目没有责任心,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对问题进行解决,没有比较完善的管理系统对其进行监督。

在一些项目中还存在重视施工进度而轻视安全工作的现象,没有对安全的相关工作进行重视,就无法确保员工施工环境的安全,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项目中的安全负责人在安全工作方面没有端正态度,责任心缺少,在项目中有安全事故发生以后,无法对事故产生的具体原因进行调查,总是对别人进行批判,把责任都推给别人。

安全施工过程中抱有一种无所谓的心态,有的工作人员认为工作能够减少管理,他们无心进行管理,甚至有的人员对管理一点不懂,另外,还有一些临建部门,在口头上认为安全作业是非常重要的,可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却没有对安全工作加以重视,经常应付了事。

3 在电力施工中做好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措施和要点

3.1 对预控的重要性有正确认识

在电力施工项目中,要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的控制工作加以重视,对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初步分析,针对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要事前做好预控工作。

3.2 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对于工作负责人以及安全员还有监理人员等有没有到位进行检查,另外,对于企业中的安全组织机构以及安全责任制度等要进行重点检查。如果施工单位在管理中存在问题,就极易导致各种安全性问题的发生,所以,要被纳入到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系统之中来并当做一个重点,因此,电力工程的相关施工企业一定要保证系统安全,组织工作人员做好施工作业工作。

3.3 在施工开始之前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工作负责人要用书面形式,对全部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技术的相关交底工作,在得到双方认可以后才能进行签署。安全技术交底这一工作主要包括了施工的具体问题以及各种风险还有要采用的各种安全预防对策等,针对各个施工队伍要做好站班交底工作。交底人员以及被交底人员必须要进行签字确认,在对安全技术进行交底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相符。对于工程中的安全施工方案,一定要做好审查工作。施工企业在将施工组织计划报送给相关部门的时候,一定要将安全措施的特殊计划提交上去,针对施工企业报送上的具体技术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安全方案还有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等措施进行审查。对于施工中的高危施工作业和抢险的相关应急预案,一定要认真做好讨论工作,在达成共识并被批准之后,由安全生产的专门管理人员在现场做好监督工作。

3.4 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施工企业一定要依据电力工程具体特点,对施工场地中可能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一些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一定要将生产事故的相关应急救援对策在事前制定好,将急救人员和紧急救援的相关组织建立起来,将救援设备配备好,并定期做好训练工作。确保施工日志的完好,做好安全技术测试和中间验收工作,对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相关签字交底加以重视,确保施工项目一直处在能够进行控制,正在被控制的状态,每周要开展一次对安全知识进行学习的专业活动,确保施工人员能够对安全规则以及系统进行深入学习。

对于进场的各种材料以及机械设备,一定要对其质量进行控制。在进场之前,一定要对材料和设备进行验货,一旦发现其中存在质量问题,认为其安全性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就不能在施工中进行使用。

3.5 做好施工完成以后的相关工作

从项目开始施工一直到最后完工,相关监理人员一定要对工程进行把控,特别是对于电力工程中的隐性施工项目,监理人员一定要对现场旁站的所有文件内容进行签署,并进行拍照留底,对于进场材料质量做好检验工作,将相关工作人员组织起来做好实地验收和检查工作。邀请安全监督相关人员在现场做好验收和检查工作,保证所有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都能得到落实。

3.6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针对工程中的全部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进行明确,对安全知识进行普及,使工作人员具有安全意识,提升其预防以及控制安全的相关能力。确保在施工的时候能够对遇到的问题准确进行定位,并制定出有效的控制措施以及防范预案,对危险点进行准确分析,对施工场地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3.7 重点管理特种操作人员

总包一定要对分包做好安全交底的相关见证工作,项目负责人要针对班组安全教育进行检查,并检查班组对于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有没有存在遗漏的地方。塔吊司机以及电工还有电焊工都属于特种操作人员,要事先依据工程量和机械数量对人数进行确定,确保其有资格证书之后才能允许其上岗。

4 结语

总之,当前,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对于电力工程而言,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重要要求,在施工中一定要做好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确保人身安全,确保企业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吴昊.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13(24).

第2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范文

1.现代电力建设施工特点分析

现代电力工程项目往往工程投资大、技术含量高,尤其是在很多大中城市的电力工程项目而建设中,其施工更加复杂,且具有密集性,以及流动性。以下就其施工特点进行分析。

一是就其复杂性来看,主要是因为很多电力工程项目的建设区域跨度较大,而且不同等级的电力工程项目中,其建设规模和技术装备以及管理方式均不同,尤其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设备较多,且大都来源于不同的承包商,主要是利用各自的合同对安全经济责任进行约定,因而在管理过程中往往难以实现统一的管理,这也是安全监督管理难度较大的根源所在。

二是就其流动性来看,主要是电力建设施工过程中的交叉作业较多,所以施工作业往往需要不断的改变,且随着项目的实施,施工现场也会随着移动,正是由于施工跨度大,流动性强而影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就其密集性来看,主要是因为电力建设施工投资大,所以投资资金较为密集,加上施工中对设备自动化控制专业技术要求较高,所以其技术密集性较强,加上施工中所需的人员较多,而大都是缺乏安全培训的农民工,所以在安全意识上较为淡薄,而这也会影响施工安全。此外,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可变因素较多,尤其是随着线形的变化,其施工作业环境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加上大都是露天施工,所以其受天气的影响较大,因而其在整个施工中的危险因素较为密集,导致监督管理的难度较大[1]。

2.目前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不足

上述我们对现代电力建设施工特点有了一定的认识,所以为了更好地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我们还应对目前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施工企业方面

当前,一些电力施工企业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降低工程成本,虽然在表面上注重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但是实际所取得成效往往不足。这主要是因为施工企业没有从根本上重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且在这方面的投资严重缺乏,尤其是人员、技术和资金三个方面,较为突出,甚至在出现安全问题之后缺乏及时的处理,最终引发质量安全事故。而施工企业是对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若得不到改进和完善,势必会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甚至引发安全事故,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2管理人员方面

在电力建设施工中,一些施工管理人员错误的认为安全监督管理是安全监督员的职责,与自身并没有多大的关系,所以在管理过程中看似注重安全,其实更多的是注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以及效益。所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往往缺乏对其针对性和高效的分析,难以采取安全高效的对策,在工作中忽视对其的研究和管理,导致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较多。

2.3施工人员方面

施工人员往往是在施工中怎么安排怎么施工,而并没有对施工是否会带来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考虑,加上很多人员自身就非专业的电力施工人员,在电力施工中对潜在的安全隐患不能有效的识别,而且由于安全意识的缺乏,导致其在整个施工往往注重施工质量和进度,而在安全方面则被忽视,而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又有限,难以全面彻底的进行安全监督,导致其所取得的成效低下。

2.4监督人员方面

一些监督人员自身在电力建设施工中难以意识到自身的作用,所以在监督过程中更多的是走马观花,在监督时难以将自身的专业技术知识发挥出来,进而影响整个电力建设施工任务安全的实施。尤其是一些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发现,进而影响安全问题的处理,加上在安全监督方面的责任心不足,极大的影响了监督成效,因而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2]。

3.强化电力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的几点浅见

上述我们已经对当前在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不足,也明确了现代电力建设施工特点,所以为了更好地通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的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电力建设施工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就需要我们切实注重以下工作的开展。

3.1充分意识到强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为了更好地在电力建设施工过程中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作为电力施工企业,首先必须深刻的意识到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切实加强企业全员的安全教育,意识到自身在安全施工中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强化对其的培训,不断的提高其在电力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水平,尤其是应在施工中加强对施工行为的监控,切实加强施工技术的指导,才能更好地通过实践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尤其是作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就应确定安全监督管理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及时的分解,从而更好地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高效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为了更好地彰显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企业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上加大投资力度,这就需要我们在电力建设施工中加大人员、技术和资金的投入,通过实实在在的安全监督管理来发现安全隐患,确保整个电力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成效。

3.2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督

为了更好地在电力建设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我们还应在施工现场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督,通过及时的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处理。例如在高压线路架线施工中,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往往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对整个架线的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但是一些施工人员往往为了施工便利而不按照规范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若这些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的排查,就会对人员的安全带来影响,所以需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及时的深入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现场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尤其是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特种操作人员的监督,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并从项目一开始到整个项目的结束均注重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监督工作得到顺利的实施[3]。

第3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范文

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最新修订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 针,明确电力行业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分级分类标准, 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电 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等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发电(含核电厂常规岛部分)、输变电、供电企业 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和电力监管机构对隐患实施 安全监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 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 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 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二章 分级分类

第四条 根据隐患的产生原因和可能导致电力事故事件类 型,隐患可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 故隐患、大坝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六类。

第五条 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 患。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级重大隐患和Ⅱ级重大隐患。 第六条 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 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一)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 10 人以上死亡,或者 50 人以 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 599 号令《电 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 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 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水电站大坝或者燃煤发电厂贮 灰场大坝溃决的隐患。

5.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二)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 1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 者 1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 599 号令《电 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 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 上、5000 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

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水电站大坝漫坝、结构物或边坡垮塌、泄洪设施或挡水结构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或者造成燃 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断裂、倒塌、滑移、灰水灰渣泄漏、排洪设 施损坏的隐患。

5.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 发电机组(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水电站大坝未 开展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未开展安全评 估等隐患。

6.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 安部第 108 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 定》(公安部第 121 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 染事故的隐患。

第七条 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 失 1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电力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 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

第三章 认定原则

第八条 隐患等级应在客观因素最不利的情况下,按照其可 能直接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来认定。不同类型的隐患,应按照其可 能导致不同等级事故(事件)的最严重程度认定。

第九条 人身安全隐患的认定:

(一)死伤人数按隐患可能导致的最严重后果计算,可能导致重伤的按死亡计算。

(二)在特定条件下,确认不会导致人身死亡和重伤的隐患, 可以认定为人身轻伤。

第十条 电力安全事故(事件)隐患的认定:

(一)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发电厂或者变电站全厂(站)对 外停电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对电网造成的电压波动。

(二)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发电机组故障停运事故(事件) 时,不考虑其可能导致的电网减负荷。

(三)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电网减供负荷和城市供电用户停 电事故(事件)时,县供电企业事故等级认定可参照县级市事故 等级的认定。

(四)供热电厂停止供热是指所有时间段的供热中断。 第十一条 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

(一)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应按照隐患可能造成最严重 的设备设施损坏计算。造成设备部分零部件损坏,但无法更换损 坏零部件的,应计算整套设备的损失。

(二)隐患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 或者为恢复其功能所发生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运输、清理 等费用以及事故罚款、赔偿费用等。

(三)设备设施的修复和整改时间认定,按照设备设施正常 采购、修复及更换时间来计算,特殊设备考虑厂家标准制造时间。 第十二条 大坝安全隐患的认定:

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监会第 3 号令), 安全等级评定为险坝的水电站大坝,定为Ⅰ级重大隐患;安全等 级评定为病坝的水电站大坝,定为Ⅱ级重大隐患。按照电监会《燃 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xx〕3 号), 安全等级评定为险态灰场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定为Ⅰ级重大隐 患;安全等级评定为病态灰场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定为Ⅱ级重 大隐患。

第十三条 安全管理隐患的认定:

(一)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是指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二)安全责任制未建立,是指未能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 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生产人员在生产运营和建设施工 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严重缺失,是指按照发电、供电企业和 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要求,法律 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得分没能达到 36 分以上的。

(四)应急预案严重缺失,是指企业未能按照《电力企业综 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以及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 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者编制 的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五)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指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xx〕10 号)要求, 实行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六)应急演练未开展,是指没有开展应急演练或虽已开展 应急演练但无相关记录和总结的。

(七)发电机组(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开展,是指未 按照电监会《关于印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及条件的通知》 (办安全〔20xx〕72 号)、《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评 价及条件的通知》(办安全〔20xx〕79 号)要求开展并网安全 性评价工作的。

(八)水电站大坝未开展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是指水电站 未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监会 3 号令)开展 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燃煤发电厂未按照《燃煤发电厂贮灰 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xx〕3 号)开展贮灰场大 坝安全等级评定。第十四条 火灾事故隐患的认定:

(一)影响人员疏散或者灭火救援的;

(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存储易燃 易爆化学品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第十五条 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认定:按照因危险源泄漏, 可能对人身、设备设施、大气、水源等方面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 因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的跨行政区域纠纷的严重程度认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电力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电力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上报和管 控工作全面负责。电力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方位 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落实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对 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并于每月 10 日前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上月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见附表 1),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10 日前报 送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总结。

第十七条 建立重大隐患即时报告制度。电力企业经过自评 估确定为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区电力监管机构报告。 涉及消防、环保、防洪、航运和灌溉等重大隐患,电力企业要同 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整改。重大隐患信息报告应包 括:隐患名称、隐患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危害程度、整改 措施和应急预案、办理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见附表 2)。

第十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整改时间超过 180 天的重大隐患 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电监会负责对整改时间超过 180 天的Ⅰ级重 大隐患挂牌督办,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整改时间超过 180 天的 Ⅱ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电监会可根据情况委托派出机构对部分Ⅰ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涉及到跨省跨区和多个单位的Ⅱ级重大 隐患,派出机构可报请电监会挂牌督办。

第十九条 电监会派出机构对所辖地区电力企业报送的以及 在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进行定级和登记 建档,确定为重大隐患的,应组织评估。经评估为Ⅱ级重大隐患 的且整改时间超过 180 天的,要向相关企业下达重大隐患挂牌督 办通知单。经评估为Ⅰ级重大隐患的且整改时间超过 180 天的, 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将重大隐患信息报送电监会和当地人民政府。

整改时间超过 180 天的Ⅰ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单可由 电监会下达到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成员单位并告知有 关派出机构,或通过派出机构直接下达到被挂牌的电力企业。重 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单主要包括:督办名称、督办事项、整改和 过程防控要求、办理期限、督办解除程序和方式。

对整改时间不超过 180 天的重大隐患,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 现场督查和指导。

第二十条 电力企业要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 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 改期限,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在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加 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实现重大隐患的可控在控。

第二十一条 在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 全的,如果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电力企业应当停工停产或者停止运行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撤离人员,并及时向电力监 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电力企业要组 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 条件的,需经电力监管机构审查验收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生产。

第二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了解重 大隐患整改工作进度,对于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未能按规定时 间完成整改的电力企业,电力监管机构有权责令其暂时停工停产。

第二十三条 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信息交流工作,建立隐患 月报告、季度分析、年度总结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和通报所辖地 区电力企业在隐患管理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和信息报 告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于每月 17 日前向电监会报送上月本地 区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 17 日前报送上季度隐患 排查治理分析总结。

第二十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于电力企业自主排查评估、及 时上报重大隐患并得到有效治理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在督查时 发现重大隐患而相关电力企业未上报的,要给予通报评批,造成 严重后果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电监会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4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范文

关键词:输电线路;检修作业;作业风险;安全监督管理;电网建设;电力生产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M75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3-0116-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3.057

输电线路运维单位对于寿命周期内的输电线路运用相关的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进行综合管理就是输电线路检修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用电需求量随之不断增加,电网建设规模也随之扩大。而当前对于输电线路检修的安全日益得到社会的关注,输电线路是否完好、输电线路的整体状况,都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关系。

1 输电线路检修中的危险点

输电线路检修中存在一些危险点。危险点是指容易发生危险的位置、具体部位、工具和操作等。这类危险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会随着线路的运行状态、具体检修状态的变化而变化。此外,天气和环境也会影响危险点的变化。在输电线路检修中,要保障检修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不能因对危险点的疏忽而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设备的损伤。因而在进行输电线路检修时一定要认真分析检修作业中的各个危险点,同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务必保证人身、设备和电网的安全。

1.1 输电线路检修中的危险点分析步骤

1.1.1 在开展具体的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前,应当由相关负责人对作业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对于现场的周围情况和状态都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应当根据具体检修作业的特点,结合自身以往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以往对危险点的处理方法,在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之后,再规划具有针对性的有效线路检修方案。

1.1.2 确定初步检修方案之后,该检修工作的负责人就应当组织相关作业班的人员,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正确的分析和评估,尤其是在作业计划、人员分工方面要进行详细的布置。对于作业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措施应当进行认真勘察和清点。包括停电、验电、接地线装设和拆除在内的安全措施更是应该多加注意,确保安全措施的到位。同时对于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会用到的个人防护用品也应当注意检查,如有破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换。以上各项因素都是危险点应当注意的地方。在输电线路检修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多个危险点,而且危险点通常都复杂多变。这时不应只考虑一个影响因素,而要全面细致进行判断和评估。以往类似的经验可能在检修工程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不能完全依赖工作经验而忽视检修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因而让所有检修成员参与到对危险点的分析判断,可以更大程度上对危险点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分析,减少忽略某个危险因素的可能性。在充分的分析讨论之后汇总相关的结果,从中筛选出能真正确定线路检修危险点的方案。务必使分析危险点做到科学和合理。

1.1.3 当危险点被确定之后,需要再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针对性强的控制措施。同时应当采用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会以及人物观察等方法,认真管控整个作业过程,从各个方面确保整个检修作业的安全性。

1.2 注意事项

线路检修中的危险点通常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受到各类因素的影响,会随检修作业的现场状况的改变而变化。因而在具体的线路检修危险点分析时应当注意结合具体的作业场地特点进行分析,如此才能保障危险点分析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在考虑检修工作的场地同时,也应当注意周边的环境,尤其应当注意工作场地附近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存在可能导致检修人员缺氧的因素、是否有危害人体的有害有毒气体的泄露等。应当对工作场地的周边环境进行排查,确保不存在危害检修人员身心健康的安全隐患存在,在工作环境上保障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2 输电线路检修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由于输电线路检修的内容繁多、工作时间有限,因此在线路检修工作安排之时可能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状况,甚至会因疏忽导致检修项目过多而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却不能真正进行检修工作。此外,检修工作时由于辖管的线路较多,检修又往往相对集中,为了降低自身的工作压力通常会利用外部施工单位来帮助协作完成检修工作。但在协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线路安全问题,这应当引起输电线路检修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

输电线路的不足和缺陷通常是在日常巡视中发现的,而检修不仅要对巡视中发现的不足和缺陷进行相应的改造,更应当在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线路的运行状况进行相关的预试定检和技改检查等。当线路检修实施不合理的计划时,容易造成偷工减料的状况。如此一来,线路检修成了表面文章,检修成了敷衍了事,而实际情况却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给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能真正掌握输电线路的运行状况,也就不能及时进行整改和消除隐患,很大可能会进行事后检修和反复维护工作,导致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

输电线路检修有时会需要进行高空作业,因而检修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将会面临更大的作业风险。同时在检修过程中,由于作业项目数量的繁多,导致检修人员的相对分散,这就要求有极高的安全管理能力,对于有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当及时排除和预防,保障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在进行输电线路检修时,天气因素也将增加输电线路检修的危险性。遭遇大风大雨天气,检修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将会面临更大的危险。湿滑状态下难以固定检修人员,风力较大时甚至有将检修人员吹走的可能性。同时由于受到大风的影响,检修的输电线路会不断摇晃,更加影响检修人员的检修效率和安全性。高温天气时,由于高空作业不能得到很好的遮挡,太阳暴晒之下,检修人员有可能出现中暑现象。一旦中暑或者更为严重出现热辐射,检修人员的身体健康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甚至出现晕厥的状态,加剧检修工作的危险性。冰冻天气同样会加剧检修工作的危险性,增大检修的难度。冰冻状态下会阻碍检修部件的检修,也同样会影响检修人员的身心,发生冻僵冻伤的状况,因而对于天气因素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确保检修的安全。

检修成果大致取决于检修人员的水平、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在实际检修工作的过程中,因检修人员的个体差异,可能会存在技术水平上的差异、态度上的差异和自身是否负责的差异,因而检修的标准和质量会随之打折扣,对于日后的输电安全存在一定的影响。

3 输电线路检修管理内容和措施

3.1 检修原则

输电线路检修工作是要将消除隐患和缺陷作为重点,将恢复输电线路的性能和延长其使用寿命作为目标的。因而应该秉持应试必试、试必试全,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对输电线路进行及时的检修。在检修过程中,各个部件和项目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修,及时进行检修性操作,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进行检修项目的实施,切勿随意调整检修项目。在实际检修工作中应当尽可能依靠自身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技能完成检修工作,在此基础上,可以在具体检修工作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当自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外界寻求帮助,诸如利用社会化专业检修力量进行检修工作。在平时,应当注重对线路应急抢修队伍的建设,保障线路抢修的及时性和安全性,确保检修人员拥有线路抢修的能力。

3.2 检修计划管理

检修计划应当是在检修规程、反措要求、状态评价和风险评估结果及特巡特维要求等内容的基础上制定的。输电线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检修项目和内容并且结合停电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在制定具体的检修计划时,可以将计划细分,诸如年度检修计划、预试计划、维护计划、技改计划、检查性操作计划等,细分检修计划,使检修工作能够更加合理高效。在落实预试计划和维护检修计划的同时,应当进行相关的停电安排。在综合实际输电修路的具体情况之下,输电线路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设备状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等要求将年度计划拆分成月度计划和周计划,并且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而及时对检修计划进行调整和修编。

3.3 检修实施管理

在输电线路的实际检修过程展开前,应当及时准备好充足的物资、工器具和技术资料等,并进行详细系统的风险评估,尤其是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的各类因素都应当进行详尽的风险评估,尽可能降低危险因素的危险性。同时对于在检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应该尽可能控制,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在技术和管理上保障检修人员的安全。检修人员在进行检修工作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输电线路的检修。检修所使用的设备应当在检修工作开展之前认真检查,仪器、仪表都应该经过专业人员的专门检测。检修工作完成之后,工作负责人需要和设备运行人员一起对检修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该秉持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验收,保证检修的质量,降低事后检修的可能性。在检修、预试和定检过程中应当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对于已经完成的报告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和审批,并及时形成电子档案进行保存。对于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缺陷进行及时的整理和总结,分析问题,从而可以高效、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检修计划。

3.4 检修安全管理

作业负责人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就应当对实际检修工作和流程有基本的、全面的了解。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就应制定科学全面的工作项目和工作计划,统筹兼顾各类检修作业的任务和安全。检修工作开始前,作业负责人应当向检修人员交代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存在的危险点。作业负责人应当明确工作票的作用和注意事项,对于工作票的管理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发挥好工作票应有的作用。检修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安全认识,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对于参与检修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相应的安全规范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做好取证验证工作。进行特种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并持证上岗。进行检修工作前应当检查相关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例如安全帽、安全带绳、绝缘鞋等安全用品是否携带齐全,金具、避雷器、驱鸟器等物品是否齐备。

在遵守健全的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现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工作流程进行检修和试验。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控制检修的安全。在检修过程的实际实施过程中,特种工作人员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作业规定进行检修工作。在检修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同时,检修管理人员应当对检修过程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注意检修过程的各个方面,对于有可能存在危险的地方应当及时指出和纠正。对进行检修工作的人员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监督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是否损坏安全帽音响警报、是否系好安全带绳、操作步骤与顺序是否正确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在现场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督,以防意外的出现。

当检修作业进行到最后阶段时,应该更加注重安全管理,以防应工作进入尾声而对安全问题掉以轻心。完成线路检修工作之后,要仔细检查检修质量是否达标,尤其是线路的关键部位,各作业负责人都应当进行检查核实。同时应当检查现场组织措施是否闭环。结束检修工作后要对后续工作进行认真的记录和检查。只有当检修作业的质量验收完毕,所有设备归为原处,确保人员的安全,才能恢复送电。

4 结语

输电线路在电力工业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影响电力输送和电力企业的发展。输电设备检修是对输电线路的安全的基本保障。输电线路的检修工作影响到输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和使用寿命,同时也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重要措施。随着社会用电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对电网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也有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倍加关注输电线路是否完好,输电线路的整体状况的安全性、稳定性,进而推动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程仁成.浅谈架空输电线路的检修管理[J].现代制 造,2015,(36).

[2] 冯建龙.浅析架空输电线路的检修管理的常见问题及 措施[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12).

[3] 孙伟忠.110~500kV高压输电线路检修危险点分析与 防护探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3).

[4] 贾冠青,曾雍.输电线路施工安全管理的风险与管控 [J].大科技,2015,(27).

第5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范文

关键词:电力调度;安全运行;监控管理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6.152

0 引言

电力调度运行的中心内容即,集中管辖调度机构,借助用电负荷变化,做出协调,为此,电力调度运行的安全很重要。安全管理的合理性维持着整体电网的稳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电网运行。电力系统需要从多个层面优化安全管理手段,如,系统的可行性与控制性等。

1 安全管理在电力调度运行中的意义

在电网中,电力调度运行在电网中产生了诸多安全风险,合理地实施风险管理,如此维持电力调度运行的安全。风险管理涵盖了下述内容:风险的识别、分析及其控制,预防风险的产生,减少电力调度运行事故的出现,将有效的管理手段应用其中,从多个层面实施管理,如,控制与转移等,将损失减至较低。

2 电力调度安全运行监管中安全风险影响因素

2.1 系统因素

当前电力调度中在监督与运行当中,大力使用了计算机,同时开展自动化管控与操作,高新技术普遍应用下,致使电网调度需求较少的人力资源,确保了电力运行较高可靠性与安全性,事实上,电网管控智能化要求更高水平的电网管控技术,无疑阻碍了电网调度运行,一般小的技术性失误将带来较大的系统性风险,从而威胁整体电网运行安全[1]。一般电网运行系统存在以下两方面风险:

①自踊系统运行产生了较多无价值的警告信息,同时,很大程度上干扰了价值信息的采集,致使管控人员不注意,产生疏漏,进而导致监控效率变低。②工程建设质量存有隐患,往往集中在设计不合理与设备老化严重等,需要多次调换与检验,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电网正常运行,产生消极影响。③外部环境产生的运行风险。往往表现为,在停电过程中,当没有电源供应情况下,导致设备工作异常,调度室中人和机混同在一起,扰乱了设备的正常运行。

2.2 管理因素

管理因素一是体制漏洞,一是人为因素。体制的漏洞,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相关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制度未切实遵守。电力系统长期处在更新中,每次的完善,均是补充现有制度,一些时候摈弃了现有制度,调度人员责任心弱,安全意识不强,不遵照规程,违章作业。

管理中的人往往是,调度人员技术不娴熟,未树立强烈的责任心与安全意识,进而调度中出了不认真的情况,无目的,产生了安全事故。如,部分调度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足,不了解各种规章与现场设备,从而无法处置产生的事故,产生较大的事故;交班时,由于疏忽,未搞好记录工作,或记录信息不准确;停电送点中不重视细节,导致操作失误;面对突发事件,心理素质薄弱,无法有效地应对事故。

3 电力调度安全运行监控管理

3.1 基于硬件安全,建立安全防护体系

(1)由操作管理入口开始,为登陆与操作设置权限,划分管理人员为不同的类别与层级。以系统使用权限为依据,对各用户的使用范畴实施设计。也就是在系统设计过程中,针对各用户,给出使用规范与管理规范,有效维护非系统维护人员屏蔽部分功能的核心数据,防止不当操作而产生事故。

(2)重视保障主系统的功能与故障诊断。自动调度系统的功能需要借助各网络服务器。建设、运行系统时,一定要留意监督与控制不同服务器指标,基于此,动态监控系统,实施相应的调整,维持系统基本功能,确保系统良好的安全性,此外,对系统故障诊断功能进行有效设计,可把错误及时报告出来[2]。

(3)注重维护计算机。系统功能的需要借助计算机才能实现,病毒与外界攻击均会影响计算机。为此,在调度系统构建过程中,务必要防护好软硬件,涵盖了病毒检测功能与防火墙的强化。实时检测系统,发现并处置问题。

3.2 强化电网知识的普及

强化电网知识的普及,让更多的人熟知电网,避免因为知识的匮乏而产生电网破坏事件。当出现了蓄意破坏电网的行为,需要严肃追究,以告诫人们损坏电网会而招致的严重后果。在自然破坏电网监管方面,因为自然外力让不能把控,所以,在具体监管方面,主要是预防,通过各种手段减少电网的破坏,其中,雷击的规避就会其中一种方法;逐步优化电网的线路,确保良好的防雷水平;在具体操作时,需要强化应对措施,减轻恶劣极端天气给电网造成的损害,如,风雪常发季节来临前,需要充分检查电网,把电网中的缺陷规避掉:严格巡查电网运行实际,并作出观测。主动采取新技术手段,应对冰雪。另外,设备缺陷的监管也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方面。设备还未安装前,严格把控设备质量,不使用有缺陷的设备,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3.3 搞好预防误操作与误调度

首先,强化设备的可靠性。先为设备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此,调度员应把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此外,设备运行时,还需将天气情况考虑在内,做好防范工作,出现事故时,可相应应对。其次,切实检修输电线路,注重排查关键路段,立即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调度事件再次出现。

其次,严格遵照规章制度来落实,避免习惯性违章。误调度与误操作均受调度员的态度影响,为此,在常规工作中,端正态度,养成良好习惯,严格遵照并践行各规章制度,切实担负起各项工作职责,认真检查各环节,做好审查工作,避免出现习惯性的违章操作,规避误操作,减少误调度的出现。

4 结束语

电力调度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体现了严谨性与连续性,为此,要求电力调度人员认真地开展工作,把有关操作规程与监管制度作为依据,电力调度时,应强化多种安全防护措施,搞好所有监管工作,维持电力调度系统运行的规范,将电力调度安全事故减至较少,为电网运行营造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第6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范文

第二条怀化境内已投入运行的中小型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年检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电站安全年检的内容包括:

(一)对《大坝安全鉴定报告》进行核准。

(二)对大坝位移等重要建筑物观测结果进行抽查。

(三)对大坝等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价(鉴定)。

(四)对水电站机电设备进行安全评价(鉴定)。

(五)对水电站运行进行安全评价(鉴定)。

第四条水电站安全年检的基本程序:

(一)水电站申领、报送《水电站安全年检申请表》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安全年检材料。

(三)水电站交纳年检费。

(四)主管机关对水电站安全进行评价(鉴定)。

(五)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发《水电站安全年检合格证》。

第五条首次年检由水电站向县、市主管机关申请。第二年及以后的年检由水电站于每年1月1日前报县、市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按权限在3月1日前开展电站安全年检。

第六条水电站申报年检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水电站安全年检申请表》。

(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及批文。

(三)水电站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四)水电站特种设备等安全检验报告。

(五)《水电站安全年检合格证》。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电站安全年检主管机关。

第八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总装机在2000千瓦(含2000千瓦)以上或大坝坝高在30米以上的水电站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年检;大坝坝高在30米以下且总装机小于2000千瓦的水电站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水电站无正当理由在1月1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主管机关以公告或告知书责令水电站申报,3月1日前仍未申报的视为未年检水电站。

第7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范文

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围绕“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目标控制;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构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构筑安全生产新格局。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沧州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十四)在整合安全生产监管资源上求突破。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职责,处理好同专业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专业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齐心协力把全市安全生产抓好。

第8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范文

结,浅谈了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几点因素。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产品是固定的、附着在土地上的,而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块土地,建筑结构、规模、功能和施工工艺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说建筑产品没有完全相同的。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施工技术等有不同的要求,而且建筑现场环境(如地理条件、季节、气候等)也千差万别,决定了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是不断变化的。

2 影响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几点因素

2.1 施工过程中对人的安全监管

一般来说,影响施工过程是否安全的关键因素就是人。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合同当事主体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约定及奖惩办法。参建各方主体都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及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应公示。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分工及其责任,规定检查考核办法。检查和考核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另外,参建各方主体都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安监机构应完善监督档案制度,规范安全监管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各项程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为,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放在程序监督和行为监督,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具体实施中可以建立工程安全信用体系,并实行动态差异化监管。工程安全信用体系必须和激励机制挂钩,比如作为企业招投标和承揽业务、年检、资质升级的重要依据、招标加分或减分等,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使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退出市场。

2.2 施工过程中对材料的安全监管

构成工程实体的基础主要就是建筑材料,其质量的好坏对施工安全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进场的各种建筑材料(包括安全防护用品)都应进行材料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要求应见证取样复检的,复检合格后方能准予使用。现实中仍有少数单位为降低工程成本,将质低、质次、质劣的低价材料用于工程,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对此,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与安全监督机构应互通信息,联动监管。

2.3 施工过程中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

工程施工安全与否,与各种起重机械的设计质量、制造质量以及安装使用质量关系极大。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工程所用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证。使用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需要附着的应按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因此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安监人员应查看进场的各种设备有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检测合格证和使用登记证,并查看使用维护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整改。

2.4 施工过程中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监管

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将对施工安全产生重大的影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与拆除等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并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质量、技术、安全部门会签,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盖章,施工现场按审查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在监督过程中,安监机构应加强对方案审核论证、实施、验收等程序行为的监督。

2.5 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安全监管

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周边环境、劳动作业环境以及管理环境。环境因素往往对施工安全产生特定的影响。要消除其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采取预防预测的监控方法。安全生产无小事,只有在安全的工作坏境中,各参建人员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所以必须努力减少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不利因素,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在较差的作业环境中,应为工程参建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物品,如绝缘鞋、口罩、防尘面具等。监督人员在日常检查中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加强环境管理,改进防护措施,这样就能更有效的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通过开展各项安全自查整治活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营造人人遵纪守章、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9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范文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06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