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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0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对二OO年度考核工作汇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在册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次、标准及确定办法
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各个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清政廉洁。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票数达到40%以上,同时不称职票数在20%以下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共计在20%以下。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能力较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比较扎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思想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在民主测评中得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数共计超过40%。
不称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能力或业务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岗位;③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④因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⑤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实绩差,在民主测评中得不称职票数超过30%或得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共计超过50%;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负责人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其确定办法为:平时考核分60%和群众测评分40%,按百分制折算。成绩在59分以下者,定为不称职等次;60—70分(不含70分)定为基本称职等次,70分以上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3%确定,根据比例干部优秀等次人数为6名,工勤人员优秀等次为3名,优秀等次的名额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并报中心党总支评定。
四、考核办法及步骤
(一)考核办法。考核分两部分同时进行,一是机关人员为单位进行考核,二是以站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今年的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群众测评与领导审定相结合以打分为主的定量考核办法。1、平时考核。平时工作考核得分采用“基分浮动法”确定。既先为每个被考核人确定60分为基本分,然后由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每个被考核人年度实际任务完成情况,在认真听取本人汇报的基础上,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定给分。2、群众测评。各单位组织群众参照“德、能、勤、绩”四个标准,直接为被考核人打分,对测评中出现的满分、零分、负分予以舍弃,视为废票,不计加权平均数。3、不准打恶意分,群众测评表中打的最高分(最后平均分)与最低分差不能超过50分,超过即视为废票,不计加权平均数。4、单位负责人评鉴。按照平时工作考核分和群众测评分的原则,两者相加成绩排列出被考核人在单位内得分的高低顺序,结合等次确定标准核定该单位优秀等次名额,由单位负责人为被考核人签署评鉴意见。5、考核小组初审。中心考核小组依据被考核人平时工作考核分、群众测评分及单位负责人的评鉴意见,按照合计分数较高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原则,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并报人事局审核备案。6、书面通知考核结果。由本人在“考核登记表”上就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在确定优秀等次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考核步骤:
1、宣传准备阶段(1月9日)
⑴召开中心总支及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年度考核工作。
⑵根据中心统一部署对照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2、实施阶段(1月11日—15日)
⑴各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年度考核时,要先按“基分浮动法”确定每位工作人员平时工作考核分,然后再组织群众测评。
⑵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填写《考核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为被考核人签署等次意见。
⑶单位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综合得分,单位负责人评鉴意见确定单位优秀等次名额,提出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报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审查。
⑷中心考核小组对所属各考核单位上报的考核等次结果进行审查,对优秀等次按不挤不占和高分原则进行综合平衡,对每个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情况提出审查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查备案。
3、总结阶段(1月17日—21日)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向中心上报以下材料,由中心人事科审核备案:
⑴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一份;⑵《十堰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统计表》一份;⑶十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一份,只填写优秀、不称职,未参加考核的不定等次,对于未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的,书面报送情况说明书一份;⑷中心领导述职报告一份。
各单位要写出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填写《备案表》,连同《考核登记表》、《群众测评表》报中心办公室,考核等次经中心考核小组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备案,考核结束后,中心办公室将考核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商务局。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王清明,副组长:龚如龙、计建荣,成员:李小华、高勇、吴慧。中心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的群众代表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年度考核小组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考核工作由人事科总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核注意事项
1、严格考核纪律和考核程序,不得、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降低考核等次直至党纪政绩处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本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内各办公室、各系统。工作人员考核按照《朱家尖管委会、镇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三条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镇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织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一)年度职能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年初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以及有关重要工作任务和确定的各项主要职能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其中包括年内确定的实事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技改项目目标,管委会、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队伍建设、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主要考核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内容。
(三)目标测评
由班子成员和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分别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测评。
第五条目标设定
工作目标分别由被考核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各自设定,并交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目标管理考核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考核办负责。
目标管理考核实行重点督查,每季测评和年终总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一)重点督查。由考核办会同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对被考核部门重点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二)每季测评。由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目标工作汇报及平时观测情况,在次季初对各被考核部门进行季度测评,年底由考核办汇总后作为平时考核成绩。
(三)年终总评。由考核办提出总评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第七条目标管理分值分解
目标管理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平时考核成绩为48分,每季度为12分。
(二)年终考核成绩为52分,其中:
1、年度职能工作基本分40分;
2、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基本分12分。
第八条受到省、市、区综合表彰的,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区级加1分,部门单项表彰的,减半计分。部门工作人员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中有以下三种情形的,扣分。(1)考核结果有末5位的,但未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每人扣1分;(2)有基本称职的,每人扣2分,有不称职的,每人扣3分。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差的;
(三)下属工作人员遭行政责任追究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考核办提出建议,由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完成工作目标的,被考核部门向考核办提出书面意见,经考核办审核,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报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批准,可少扣或不扣分。
第十一条考核程序
一、季度考核
(一)每季度各办主任进行季度工作汇报。
(二)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易难程度和创新程度等情况分别对非本人分管的部门进行测评。测评分优(12分)、良(8分)、差(4分)三个档次。每个档次的标准为:1、优。不折不扣完成季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完成本部门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队伍建设好,服务意识高,大局观念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好。2、良。完成季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大局观念强,与其他部门配合协作好。3、差。未能完成季初制度的工作任务,不能很好发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每季具体计分方法为:测评分=(“优”票数×12分+“良”票数×8分+“差”票数×4分)÷总有效票数。
(四)考核办汇总测评情况,作为平时考核成绩。
二、年终考核
(一)自我考核。被考核部门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写出书面考核情况总结,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考核办。
(二)民主测评。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代表、局站所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三)考核办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和目标测评。
(四)考核办汇总考核意见,报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审定
考核结果由镇党委会审议确定,根据考核结果,排出名次。确定一等奖部门1-3个,三等奖部门1-3个,余下为二等奖部门。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通报全镇。
(二)奖励:
1、凡被考核为一、二、三等奖的部门,其奖金标准分别为1000元、800元、600元。其中每个等次中,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其奖金按所在部门同等次标准增发20%;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的人员,其奖金按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其奖金按标准的60%发放;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奖金。
部门考核与人员考核关联后“目标管理”
奖金分类表
部门
人员
一等部门
二等部门
三等部门
优秀
1200
960
720
称职(合格)
1000
800
600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600
480
360
不称职(不合格)
2、对先进集体(考核为一等奖的部门)予以必要的精神奖励。
第十四条考核纪律
(一)凡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和奖励的,取消该单位的奖励待遇。
(二)考核者要严格执行考核工作规定,对工作不负责任者,给予严肃批评。
第十五条被考核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自觉接受考核办检查考核,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第十六条各部门对核定的工作目标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把工作目标分解,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考核办负责解释。
2004年度机关各部门季度工作测评表(一)
内容
成绩
部门
优
(12分)
良
(8分)
差
(4分)
合计得分
1、党政办
2、旅游办
3、建设办
4、经贸办
5、渔农办
6、社事办(计生)
7、财政办(审计)
8、政法办
9、资源办
10、天天办事中心
(劳保站)
11、风景园林管理处
12、投资公司
13、沙雕公司
14、组织口、纪检、
15、宣统口(文、广电站)
16、共青团
17、妇联
18、人武部
1、备注:请选择“优、良、差”之一在相应空格打“√”。
2、说明: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易难程度和创新程度等情况分别对非本人分管的部门进行测评。测评分优(12分)、良(8分)、差(4分)三个档次。每个档次的标准为:1、优。不折不扣完成季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完成本部门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队伍建设好,服务意识高,大局观念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好。2、良。完成季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大局观念强,与其他部门配合协作好。3、差。未能完成季初制度的工作任务,不能很好发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每季具体计分方法为:测评分=(“优”票数×12分+“良”票数×8分+“差”票数×4分)÷总有效票数。
3、测评人签名:年月日
2004年度机关各部门季度测评成绩汇总表(二)
内容
成绩
部门
一季度
(12分)
二季度
(12分)
三季度
(12分)
四季度
(12分)
合计得分
(48分)
1、党政办
2、旅游办
3、建设办
4、经贸办
5、渔农办
6、社事办(计生)
7、财政办(审计)
8、政法办
9、资源办
10、天天办事中心
(劳保站)
11、风景园林管理处
12、投资公司
13、沙雕公司
14、组织口、纪检、
15、宣统口(文、广电站)
16、共青团
17、妇联
18、人武部
2004年度机关各部门年终工作目标民主测评表(三)
内容
成绩
部门
共性目标
(12分)
职能工作目标
(40分)
合计得分
(52分)
1、党政办
2、旅游办
3、建设办
4、经贸办
5、渔农办
6、社事办(计生)
7、财政办(审计)
8、政法办版权所有
9、资源办
10、天天办事中心
(劳保站)
11、风景园林管理处
12、投资公司
13、沙雕公司
14、组织口、纪检、
15、宣统口(文、广电站)
16、共青团
17、妇联
18、人武部
2004年度机关各部门工作目标测评汇总表(四)
内容
成绩
部门
平时成绩
(48分)
年终测评
(52分)
合计得分
(100分)
1、党政办
2、旅游办
3、建设办
4、经贸办
5、渔农办
6、社事办(计生)
7、财政办(审计)
8、政法办
9、资源办
10、天天办事中心
(劳保站)
11、风景园林管理处
12、投资公司
13、沙雕公司
14、组织口、纪检、
15、宣统口(文、广电站)
16、共青团
17、妇联
18、人武部
机关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表(五)
部门2004.12
目标
内容
分值
自评分
队伍建设、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12分)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要负责人决策民主、作风踏实、内部团结协作有战斗力,工作实绩明显;队伍建设好,学习制度、鼓励约束机制全,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精神状态好,工作效率高,处事公道务实,群众满意。
4
2、加强廉政教育,规范工作人员从政道德行为;切实抓好所在部门的党建工作,完善党内各项制度,组织活动经常。
3
3、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成文明办交给的任务,效果明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无重大安全事故。
3
4、大局意识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2
职能
工作
一、强化帮带措施,促进角色尽快转变。采取乡干部二对一帮带的方式,让大学生村官全程参与村日常工作,提高大学生村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机关干部担任大学生村官工作“辅导员”,传授群众工作经验,帮助开展各项工作。同时,把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目标确定、工作任务的完成、业绩考核结果等内容与所在村“两委”的年度计划和年终工作考核捆绑在一起,促使所在村“两委”主动帮助、支持、鼓励大学生村官开展工作,为大学生村官搭建平台。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养实施规划,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日记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每半年一份调查报告。二是集中培训制度。定期参加乡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使他们对如何更好地适应基层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担当起新农村建设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三是会议制度。乡要求大学生村干部都要参加所在村的会议和乡干部会议,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议程,了解乡整体工作情况。
三、强化实践锻炼,提升综合能力。一是“压担子”。乡党委给予大学生村官安排具体的事务,如在各类材料撰写、文化宣传、远程教育管理等方面,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进行交任务、压担子,增加他们的工作责任感,使他们在锻炼中成长,在成长中发展。二是异岗锻炼。为增进他们尽快熟悉工作知识,拓宽他们的视野,尽可能多的积累工作经验和方法,更好地做好基层服务。
一、基本职责
1、按照宣传员手机网络应用管理平台任务安排,及时做好工作推进、图文上报等各相关工作的落实。
2、抓好村年度宣传教育和文体运动,督促村两委抓好“大喇叭”、定频音箱的播放。
3、具体抓好村全年的升国旗仪式,村级宣传文化阵地和文体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使用和管理,村级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等。
4、负责本村文化产品的入户发放工作。
5、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会议和业务培训。
6、完成市委宣传部、镇宣传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管理办法
1、基层文化宣传员由各村推荐后由镇宣传办统一上报市委宣传部,后经市委宣传部审核后确定,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发放聘书,原则上聘期为3年。
2、各村要对基层文化宣传员建立完备的人员档案,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负责的具体片区等,并将人员档案报镇宣传办备案,各村对日常开展的各项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
3、各村不得随意对人员进行调整,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向镇宣传办申请,由镇宣传办向市委宣传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及时变更相应的人员档案,做好各类补助的移交工作。
4、基层文化宣传员实行直聘直管,由市委宣传部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直接下达宣传工作任务。
三、补助标准
为切实调动基层文化宣传员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其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基层文化宣传员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进行补贴。其中,2000元作为绩效考核补助,依据考核办法进行发放;1000元作为开展工作通信补贴,为每人每月补助话费80元。
四、考核办法
1、各村要根据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和镇宣传思想工作重点,制定基层文化宣传员全年工作计划,并报镇宣传办备案,再由镇宣传办统一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2、镇基层文化宣传员考核由镇宣传办进行具体考核评价,以平时掌握及查阅工作台账、听取工作汇报,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综合打分。
3、基层文化宣传员的考核实行10分制,9分以上(含9分)为优秀,8分以上(含8分)9分以下为良好,6分以上(含6分)8分以下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基本工作分值为:“九个起来”活动开展情况2.5分;各类惠民文化产品发放情况2分;各类政策宣传情况1分;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掌握情况1分;外勤助手、易信宣传群任务完成情况2.5分;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1分。
4、基层文化宣传员实行季度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宣传员工作情况进行每月或季度的通报。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年底确定每名宣传员具体得分情况。
五、奖惩办法
基层文化宣传员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考核补助挂钩,每扣0.1分即扣除20元补助津贴,直到绩效考核补助扣完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1、各类会议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次扣0.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旷到一次扣1分。
2、按照市、镇工作部署,及时做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并及时上传图片、文字资料,晚报一次扣0.2分,不报一次扣0.5分。
3、常规性工作督查,每通报一次扣0.5分,上级抽查通报一次扣2分。
4、未按要求完成市委宣传部、镇宣传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一次扣0.5分。
5、工作中创出新经验、新做法被镇及镇以上单位认可并推广的将予以适当加分。
6、迎接市级以上检查或调研,未出现任何问题的适当加分。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充分调动包村干部的学习、工作积极性为出发点,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目的,把竞争和激励机制引入干部队伍建设中来,真正做到奖勤罚懒、赏罚分明,使包村干部以求真务实、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全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中来。
二、基本原则
1、突出本职、包村工作的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实际工作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管理范围
本办法的管理对象为所有包村干部及包村工作组成员
四、考核内容
(一)对县直包村帮建干部、村“责任书记”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包括:制定帮建计划、遵守考勤制度、单位支持、材料信息上报四个方面;年度考核重点考核镇与包村帮建干部签订的责任状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包村帮建干部要坚持在村工作,不得随意脱岗,各村党支部要负责抓好日常考勤工作,每月末将考勤表上报镇组织办公室备案。
2、各管区要定期召开包村帮建干部座谈会,听取包村帮建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村内各项工作进程,协助包村干部做好各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经镇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3、镇党委负责帮助包村帮建干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
4、镇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包村帮建干部的工作汇报,交流情况,掌握动态,加强调度,总结经验,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包村帮建干部要积极走访党员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化解纠纷,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下派工作期间,包村帮建干部将列席镇、村有关会议,必须参加帮建村每月的“民主议政日”活动、村“两委”会议、村民大会,参与村内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村内发生重大事件时,必须到场指导,帮助妥善解决。
6、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包村帮建干部出现以下问题之一的,视情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组织部门。
(1)年度考核不称职;
(2)由于工作不力,原工作正常的村党支部变为后进村党支部;
(3)对基层矛盾纠纷控制化解不及时、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力,而引发恶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4),,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
(5),弄虚作假,没有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6)在省、市、县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镇包村干部考核的重点是德、能、勤、绩、廉。考核分为日常工作、本职工作、包村工作三部分。
1、日常工作:主要考核学习、考勤、值班、卫生、纪律等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本职工作:主要考核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与本业务口有关的各项工作。
3、包村工作:主要考核包村干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考核办法
(一)县直包村干部的考核
考核实行民主评议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包村帮建干部考核时,考核组和包村帮建工作组共同在包村点组织、由所包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议,包村工作组组长作总结报告,村“责任书记”、工作组其他成员作书面述职,接受所包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的评议;组织考评主要实地查看有关帮建项目完成情况。
(二)镇机关包村干部考核采取积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1、日常工作(500分):其中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占300分,机关干部互评占100分,领导干部评议占100分。规章制度中学习、考勤、值班、卫生、纪律各占60分,按请假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5分,卫生每周五评比一次,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责任区涉及人员一次扣5分执行。其他集中活动不按要求参加或未达到标准的,一次扣10分。规章制度每单项分值扣完后,从总分中扣相应分值,扣完为止。
2、本职工作(500分):
各机关干部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高标准、严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踏实工作,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时、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临时性工作、年度目标等工作的得500分,以年终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评议为依据,分管领导评议占300分,科室负责人评议占200分;受到县、市、省、国家表彰的科室分别奖30分、50分、100分、150分(所奖分值由本科室全体人员平均分配)。
3、包村工作(1000分):
考核采取积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社会稳定200分,基层组织建设400分(含民主议政日、远程教育等),计划生育200分,新农合25分,水费收缴25分,包管区领导、管区书记评议50分,副科及以上领导评议100分。
(1)基层组织建设(400分)
每次抽查,包村干部不在村的,一次扣30分;远程教育设备出现故障,反馈情况不及时的扣20分;对材料、记录督导不到位,致使学习记录不全的,缺一次扣10分;民主议政日通知或远程教育收看通知未及时发放到各村的,一次扣15分;包村干部参加“民主议政日”活动登记表、总结上交不及时的,一次扣10分;市、县党建抽查,迎查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20—50分,“民主议政日”抽查包村干部一次不在村,扣200分;迎查受到上级肯定、表扬的,视情节加20—50分。
(2)社会稳定工作(200分)
全年无个人和集体上访案件的得100分,特别是“两会”和重大节假日敏感期,对所包村排查到位,信息掌握、反馈及时的不扣分。因包村排查不及时到位,信息汇报不及时,不积极参与调解处理稳控的扣20分;个人越级上访的扣20分;集体越级上访的扣30分;因发生到县、市重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加重扣分,实行一票否决。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村内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依法治村得60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所包村“两委”议事日程,村组织健全,制度齐全并上墙得20分;协助所包村认真排查预防事故隐患,年内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20分。
(3)计划生育工作(200分)
协助所包村组织育龄妇女按时到站查体,确保到站查体率达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0分;督促所包村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使用药具人员控制在5%以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0分,长效避孕措施落实及时率达100%,每有一个不及时扣5分;所包村年内每出现一例违法生育(含收养),扣10分;通过工作,每流引产一例大月份计划外怀孕人员加10分;每出现一例计划内大月份私自流引产扣10分;协助所包村应对好各级考核,确保考核中不出问题,否则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量化扣分。
(4)其他加分、扣分因素:
对参与林业生产、路域治理等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或突击性任务的,按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完成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项目建设、合作医疗定点门诊、合班并校、特色农业、新闻线索提供、民族宗教、科技等工作,由分管领导根据包村干部发挥作用情况予以适当加1—10分。
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对在包村工作中出现无故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或在上级检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1次,全镇通报批评并扣20分;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0分,机关干部年度考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六、检查验收
(一)对包村帮建干部、到村任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责任书记”的评议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凡不称职票高于30%者,一律定为不称职档次。考核结果将如实汇报给县委组织部。
一、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始终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一手抓岗位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今年3月,党工委分别与村(社区)、各科室签订了《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基层及科室,明确到个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街道党工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年初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职工的集中培训计划,按照每月的主题通过印制学习资料、组织讨论学习、微信(短信)推送学习知识点等方式,逐月实施,确保每月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中心组学习18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
三是实行综合考核,加强督查力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述职及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做到7月、12月分别向党工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宣传思想文化考核的指标,对部门和村社区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宣传办加强日常督查,对发生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坚持奖惩逗硬。全年未发现1起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
四是严格审批流程,全程追踪把控。为确保辖区各类集会活动的安全性、合法性,坚持执行“四审”制度。“一审”即活动组织机构针对活动内容、设施是否安全合法进行自审,并据实填写《XX街道开展意识形态活动申报表》进行事前申报;“二审”即承办机构对活动进行确认审核;“三审”即活动举办地所在村、社区对活动进行复审,并确定专人负责跟踪了解活动全程情况;“四审”即宣传办对活动进行最终审核批准,并留存法人资料、组织者身份信息等活动相关资料。今年以来,共审批各类集会活动X场次。
五是完善阵地建设,巩固主流思想舆论。街道建立了机关、村(社区)的QQ群、微信群及会议场所等阵地台账(街道辖区现有重点集会场所X处)。网络舆情收集、回复方面,由宣传办进行值班巡查;实地场所则落实了联络员,及时掌握集会聚会信息,一旦出现任何问题,能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第一时间予以处置。同时,实施信息审核制度,坚持一般信息由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可,重要信息还需交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核,以确保信息源的安全性。全年微信审核了X条,信息审核了X条。
六是舆情队伍稳定,坚持敏感信息周报。今年,各村(社区)的舆情信息员队伍比较稳定,坚持意识形态周报制度,按要求每周五均上报涉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激励党员干部自学方面,效果还不够理想。多数时候工作例会即是学习会,学习传达中央、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与日常工作安排放在了一起。激励干部主动学习的方式方法不够多样化,学习效果不够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适应新形势,创新学习方式。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示和预约参观系统,结合重要节点及日常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主题教育;利用“学习强国”平台,鼓励党员积极自学,拓宽学习平台,提高学习效果。
一、按时完成工资晋升,确保每月职工工资及保险福利按时发放,按时交纳。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承办了正常晋升薪级工资、部分人员职务工资变动、岗位工资变动、工资标准调整。在6月财政局取消工资统发,改为由单位自己发放职工工资,人事科确保每月正式人员工资、临时人员工资、保安工资、协勤工资按时发放。为职工核算全年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等,保证各项福利工资核算发放准确。
二、将加班天数与个人绩效相挂钩,严格执行绩效加班考核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支队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明确责任、提高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按照“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队实际,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每月按照考勤记录将加班绩效与个人绩效相挂钩,整理、汇总、核算当月绩效工资,形成正确的奖惩导向,以达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确保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地推进。
三、完成2014年10月以来个人养老金账户清算,完善个人养老金账户资料。
2014年10月份全额事业人员重新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但是由于养老保险比例及具体政策没有出台,导致养老保险金一直实行预扣制度。由于时间跨度大,资料缺失等原因使个人养老金账户信息难以核对,养老金账户清算困难。经过科室全体人员2个月的努力,收集整理个人数据,核算个人账户金额等一系列复杂工作,最终将这项工作完成。虽然这项工作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精力,但保证了每位职工养老金账户金额的准确,个人养老金资料的完整,为今后职工退休工资及个人年金完整得到了有效保障。
四、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落实年休假制度
我支队考勤实行“周公示、月通报”。人事科协助督查科统计、整理每月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情况,以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并为年底绩效考核提供依据。与此同时严格对职工的年休假进行审核、记录、统计,杜绝年休假出现多休、重复休等情况,符合相关年休假制度。
五、进一步理顺人员工资、档案关系。
今年逐步将档案进行了移交解决了单位划转后很多人事方面的存在问题。协调区人社局、区组织部、准备整理移交资料,将科级以上的干部资料移交组织部。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关于工资系统升级的培训,在原基础上将原来几家单位的工资软件合并升级,整合工资信息。并将全部人员信息录入养老保险改革系统,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依据。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__x工业、农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调动全局上下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责权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招商引资责任机制及考核奖惩机制,树立财政干部全新的功过观、利益观、竞争观和发展观,不断壮大地方财政经济实力,促进孝南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按照国家允许的产业目录,从区外(包括从上级主管部门)引进的项目、资金和技术。
二、考核对象
第三条 考核奖惩范围和对象为局内各二级单位、各科室;局内各二级单位及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考核原则
第四条坚持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科室(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的科室(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切实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组织保障
第五条成立局招商引资暨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统筹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组长:__*。副组长:__*。成员:各二级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科室(单位)为招商引资责任主体,对分管领导负责,各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主要领导负全责。具体分工为:
__x:负责上报中央的各类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
__x:负责涉农方面的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农村财政局、农业科、农发办、综合科。
__x:负责工商企业的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责任单位:企业科、商贸科、经建科、金融科。
__x:负责行政政法、教科文、预算、社保等方面的项目及专项资金。责任单位: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预算科、社保科。
其他科室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承担招商引资项目和任务。
局招商引资活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科室上阶段招商引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招商引资工作。
五、考核内容
第六条招商引资的界定范围:
第一项:中央、省、市投资于我区的各类支工、支农、支商及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改善财政运转及工作条件的专款及项目资金。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各种金融机构贷款(含利用政府信誉取得的国债转贷资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政府专项借款)、回收的历年投放资金。
第二项:利用其他资源从区外引进的非政府政策性投入的货币资金、实物和项目。
第七条 招商引进的货币资金及实物,按中、省、市专款指标文件或原始发票、银行单据等有效证明确定引资额,据实考核。
六、奖惩标准
第八条对第六条第一项的奖励标准:
引进和争取专项资金(项目),以当年全市平均水平(不含市直)为考核基数,完成数达到基数额的,按科室人平?元予以奖励;低于基数额的,按每低1个百分点人平扣减50元计奖,下不保底;超过基数额的,按每超1个百分点人平增加50元计奖,上不封顶。
向上级主管部门引进的政府性投资用于经济和社会建设的项目(指单项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且实际完成数必须满足超过考核基数10个百分点的),除区委、区政府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奖励外,对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局机关另按每个项目奖励3000元到单位、1000元到个人。此项奖励与上项实行重复计奖。
对回收历年投放资金的,按下达的任务数为基数进行考核。
第九条对第六条第二项的奖励标准:
除享受区委区政府奖励政策外,另由局对个人予以奖励:引资额达到100万元的,奖励1000元;达500万元的,奖励5000元;达1000万元的,奖励10000元;达5000万元的,奖励50000元。依此类推。
七、奖惩方式
第十条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在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负责考核和认定各单位招商引资实绩,初步评定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按本办法兑现奖励。专项资金数额和投放资金回收额以国库科核实数额为准。
第十一条奖励实行单项分类计算,合并计奖。对招商引资中出现的个别特殊偶然因素,在酌情予以剔除后计奖。
第十二条局领导按分管科室的获奖平均数奖励。没有明确任务的单位(科室)获协作奖,但必须实现零的突破。
第十三条对无特殊原因全年政府性资金招商引资总额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0以下的科室(单位),在局内予以
通报批评。第十四条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局机关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并设立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被评为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的,年度考核时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八、奖励基金
第十五条建立局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基金和招商活动基金。基金按全年预计招商引资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提取。主要用于奖励在年度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建设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及有功人员。奖励基金由预算科管理,资金来源实行统筹。
九、附则
第十六条由多个科室(单位)共同完成同一个招商引资项目时,由局招商引资奖惩考核领导小组视相关科室(单位)对项目引进的实际贡献程度,经审核后予以确认计奖。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阿荣旗旗委、政府以引领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困难党员群众为重点,整合下基层、大帮扶、联系点等工作机构,创新推行了“大引领”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当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因素,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
健全组织网络,引领农户全覆盖。一是建立旗级引领队。以旗四大班子领导为队长,部分旗直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成员,每个旗级引领队负责1个乡镇,主要职责是定方向、明思路,谋项目、促发展,广联系、解难题。二是建立乡镇引领队。以乡镇领导干部为队长,机关干部、站所职工为成员,每个镇级引领队引领一个村,主要职责是帮助所引领的村抓班子、带队伍,调结构、谋发展,帮协调、解难题。三是建立村级引领队。以乡镇引领队包村干部为队长,村“两委”班子成员、小组长、党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每个村级引领队引领一个组,主要职责是深入各屯各户访民情,解民难,助民富。目前,全旗共成立旗乡村三级引领队323个,选派引领员1552名,形成了覆盖全旗148个行政村、7.1万农户家庭的驻村、驻户引领工作网络。
整合工作资源,引领发展全覆盖。一是重“引领”,推动农民致富。各级引领队立足各乡镇资源禀赋,积极帮助被引领村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涉农部门争取项目,指导被引领村落实旗委政府“三农”工作任务,重点引导农民发展富民产业、推广土地流转、挖掘“五荒”资源,实现多产业、多渠道增收。二是求“实效”,改善民生条件。在引领经济发展的同时,各级引领员从关心群众切实利益的交通出行、住房就医、环境卫生、社会稳定等方面入手,积极帮助解决危房改造、道路维修、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难题,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夯“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引领队积极配合村级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参与指导村级重大事务管理“3221”工作法落实,规范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协助村级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后备干部选拔。
完善运行机制,解决问题全覆盖。一是建立自下而上的问题全面排查机制。旗级引领队的包村人员每年入户走访1遍,乡(镇)级引领队的包组人员每年入户走访2遍,村级引领工作队的包屯人员每年入户走访4遍,认真梳理各屯各户的基本情况、诉求、困难、意见和建议,建立“一户一页、一屯一册、一村一库”的民生台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旗级引领队正副队长直接担任所引领乡镇督导组的正副组长,旗乡村三级引领员直接担任引领村的指导员,集中走访群众7.1万户,24万余人次,梳理制定民生台账838本,记录民情日记682本,发放民生工作联络卡7万余张,排查各类隐患273件。二是建立自下而上的问题逐级解决机制。针对入屯入户走访梳理出的诉求和建议,普通问题,条件具备,由村“两委”立即解决;棘手问题,创造条件,由乡镇党委和旗直部门抓紧解决;重大问题,综合施策,由旗委政府谋划解决。活动中,先后梳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1960条,已由乡镇层面办结1052条,旗委先后2次召开交办会,共交办908条,已整改落实526条,并及时通过阿荣通讯和阿荣党建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引领工作定期调度、半年通报、年终考评制度,通过召开调度会、专项工作联系会、听取各引领队工作汇报、对引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等具体措施,督促引领队定期深入基层群众、认真开展工作。把引领工作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畴,作为评选优秀和干部调整的一项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