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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大全市药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局专门成立由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药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药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我市监管对象多、布局分散的实际,将__个乡镇划分为三个责任区,由局领导分包三个责任区,量化任务、责任到人,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做到工作有目标、监督有记录、查处有案卷、验收有签名、举报有回音,对药品市场经常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不法行为。
二、大力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_、开展了特殊储藏药品专项检查。以抗生素、疫苗和生物制品等要求冷处、阴凉保存药品为重点,开展了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查处因仓储条件不合格的劣药案件_起,对_家无冷藏设施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限期整改。
_、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治理活动。_月份在全市城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中药材市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取缔无证经营个体户_个,没收销毁虫蛀、霉烂、劣质中药材__公斤;查出无品名、产地、调出单位中药饮片__公斤;捣毁生产、加工、分装和销售中药饮片窝点_个。
_、认真贯彻省局文件精神,加强药品购销发票和药品清单的监管。专门召开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乡镇卫生院、驻武企业医院、市直医疗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税票管理工作会,下发了《关于转发〈某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发票和药品清单管理的通知〉》,并于_月_日至_月_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_、认真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治理。我局以零售药房和个体门诊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零售药房__家,个体门诊___家,查处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件_起。
_、搞好GSP认证企业跟踪检查,加大对可疑药品的抽验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___台次,执法人员____人次,共监督检查各类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含村级卫生所和个体门诊)____余家,共抽检药品__批次。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20所镇(中心)卫生院、246所村卫生室。我县从2011年7月1日起,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全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我县始终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及时研究、精心部署,目前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明显。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建章立制,为制度实施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XX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XX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方案》等政策文件,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听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多次带领县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调研,认真了解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拿出解决措施,为基本药物制度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1、规范采购,实行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统一支付。为规范基本药物的采购,我们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编制申报计划,每月上报两次,局采购办公室每月3号和15号统一审核。建立了全县基本药物专用账户,实行基本药物结算款项专户管理、统一支付。为提高基本药物配送效率,保证基本药物统一集中采购、付款,我县制定了《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集中支付工作流程》。每月25日前将核定采购周转资金上缴至专用账户,每月30号前付上月药款,回款率达100%。
2、建立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考核机制。我们还成立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对基本药物采购全程进行监督,规范了进货渠道,杜绝了采购价格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建立了质量监管机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基药供应商的诚信警示机制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我县还组织了由纪委牵头,卫生局、发改委、药监局、招投标管理中心等参与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以来执行药品网上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回款、零差价率销售等专项检查。根据省卫生厅《XX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苏卫药政[2012]6号)及《XX省基本药物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苏卫规药政[2012]2号)文件的要求,每月按照流程对供货企业进行网上积分考核,《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汇总表》每季度按时考核上报市药械采购服务中心。
3、财政扶持,确保实施可持性发展。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改补助资金,优先保障人员和服务经费。我县相继出台了《XX县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意见》、《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标准。自2011年7月以来,全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始,县财政每年投入约2600多万元,补助镇村医疗机构。同时,对发展建设、人才培养、风险防范和卫生应急等方面资金,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安排了专门的计划。至目前,全县没有一个医疗卫生单位因为资金问题影响运行、影响稳定。
4、强化监管,确保制度健康有序推行。在配备基药管理人员、加强采供环节对接、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和基本药物制度宣传的同时,通过定期不定期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查检查,严防严禁超目录进药、超范围诊疗、超标准收费。专门成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结算服务中心,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经费统一拨付、资金统一调度、财务统一管理、结算统一把关,确保基本药物补助专款专用,保证医疗机构良好运行。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向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20*年工作,请予审议。
20*年,教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本会其他委室密切配合下,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教科文卫工委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一、20*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立足本职,依法开展工作监督。今年,教科文卫工委重点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针对县政府提出的“大打富硒民歌两张牌”的战略,十六届人大四次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富硒食品开况的汇报。为了审议好报告,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到茶业局、乡企局、科技局等部门及硒谷矿泉水厂、闽秦茶厂、和平茶厂、盘龙茶厂、向阳富硒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充分听取部分企业负责人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会后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该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开展了我县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工作情况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汇报。为了使审议有的放矢,促进政府改进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大代表、委员到白河县学习白河高中、职校办学经验,并在认真调研我县高中教育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为政府提出有利于我县高中教育发展方面的建议五条,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建议四条,县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采纳了意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高教、职教发展的办法措施,为我县的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奠定基础。三是针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现状,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汇报,为提高审议质量,会前,县人大常委会分四组对全县*个乡镇*个村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要求其他8乡镇人大联动视察新型农村合疗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并针对我县新农合工作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人口基数不实、新农合受益面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差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五条,促进了我县新农合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围绕大局,积极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是全力以赴做好了年初人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二是配合其他工委开展了民商事审判调研、国民经济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视察检查。
二、工作呈现出的特点
(一)体现民生,关注热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监督职权,是国家权力机关。教科文卫工委联系的是社会事业口,事关群众生存质量和幸福指数,今年面对高中教育优质生源流失和骨干教师流失、高中教育质量不够稳定的实际;职业教育师资力量不足,没有办学特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难以向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等实际情况和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并提出建议意见,帮助政府想办法,督促解决一些事关教育发展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得到了社会对人大工作的高度评价。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形势下中央实行的又一惠民政策,但在下面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不到位,群众的高期望值,繁琐的报销程序等问题,使得群众有意见,干部有怨气,上面不理解。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研,帮助政府找准问题,并督促政府完善农合运行机制,核准人口基数,简化报销程序,扩大受益范围。得到了乡镇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立足县情,务求实效。在撰写审议意见时,谈问题力求公正全面,说成绩力求客观,不歌功颂德,建议紧贴实际,切实可行,保证了建议意见可操作性,力求监督取得实效。关于富硒食品开况的审议意见,政府专门制定出台了《*县“十一五”富硒绿色食品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县富硒食品发展方向,理清了发展思路,并将富硒食品开发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审议意见印发后,政府抽调专人起草加强高中教育工作的决定,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按规定提高了*中学收费标准,从本科师范院校毕业生中为高桥、毛坝中学招录教师*名,并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基础教育管理,确保了我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稳定提高。同时,从2009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发展。职教中心于9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编制了《*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为职业教育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农村合作医疗由于刚进行完毕,政府及合疗主管部门正在整改落实过程中。
(三)精诚团结,和谐共事。“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教科文卫工委一条线,上到分管领导,下到工委工作人员,都注重团结,和睦处事、和谐共事,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既分工又合作,有问题大家共同商量解决。在工作中我们相互学习,互相促进,扬长避短。正是这样,所以教工委在常委会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工作有张有驰,严肃活泼,处处充满了活力与和谐。在配合其他工委开展工作上,我们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量把问题找准,情况弄清,以利于材料的归类整理,做到了分工合作,顾全大局。
(四)注重学习,共同提高。一是认真学习了《监督法》《物权法》《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的理论知识;三是在工作中相互学习,有好的建议当面提出,以利改进工作。工作之余,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和理论水平,通过这些方式的学习,工委三人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有一定提高。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宣传工作做的不够,工作做了,对外宣传少;二是调研的深度还不够,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泉州市泉港区妇幼保健院
2013年10月 日
泉港区位于福建省中南部沿海的湄洲湾南岸,地域面积321平方公里,辖6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99个行政村,总人口36.72万。泉港区现有公立医疗单位8所,其中县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3所。泉港区妇幼保健院为其中一所区级公立医院,今年来,医院加强服务环境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工作,现将创建二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位于泉港区山腰街道新民街,总占地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62平方米,全院共有职工12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者13人,中级22人;编制床位60张,实际开放床位50张。2002年6月通过省级爱婴医院评估,2003年1月顺利通过创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验收,承担着泉港地区妇产科、儿科、计划生育危重症抢救及出诊、接诊、会诊重任,加强对全区各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基层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技术培训,为推广和应用妇幼保健实用新技术,控制人口出生缺陷,提高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
我院现拥有美国飞利浦HDI4000二维彩超、迈瑞全自动生化仪、多功能麻醉机、电解质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听力筛查仪、胎儿监护仪、蓝光治疗仪、电子阴道镜、脉动真空灭菌仪等大中型医疗设备;2012年出院病人1985人次;NICU为全区医疗机构中独有的科室。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先后获得了泉州市“三八文明号”,“无红包单位”,“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新时期践行福建精神、惠女精神”模范集体,“省十佳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扩大基本建设规模,规范设置保健与临床科室。
2013年6月,在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开展产科病区标准化改造,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孕产妇创造优质、高效、安全的分娩环境。我们紧紧抓住创建二甲这个机遇,准确定位,根据《福建省县级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福建省二级妇幼保健机院评审标准》,规范设置妇保科、儿保科二级科室,充实完善了产科、儿科等两大临床科室,扩建不孕不育症专科门诊,规划建成了科室齐全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县级妇幼保健院。
2、加大设备投资力度,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近年来,针对医疗器械设备陈旧落后的局面,我们紧缩各种开支,陆续全面更新了陈旧的医疗器械设备,配备美国飞利浦HDI4000二维彩超、迈瑞全自动生化仪、多功能麻醉机、电解质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听力筛查仪、胎儿监护仪、蓝光治疗仪、电子阴道镜、脉动真空灭菌仪等等大中型医疗设备。
三、人才培养工作
近年来,我们陆续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市级医院相关专业进修学习,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二次在全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调入具有较强业务素质的医护人员10余人,从省内各医学院校招聘毕业生10余人,并作为后备人才,加大培养力度。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为我院的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
在提高业务素质方面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抓职工思想教育。利用早会时间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等法规、条例,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激励医务人员牢固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精益求精、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病人第一”的服务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医疗服务环节。二是抓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提高。继续聘请省市级专家和本院学科骨干人才为全院医护人员授课。今年,结合我院创等级工作,先后邀请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专家、市第一医院医疗、护理、院感、医技、行政后勤等一批医学专家分别到我院现场辅导,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三抓继续医学教育。积极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参加省、市、区卫生系统举办的医疗业务知识学习,严格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学分管理,要求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每年要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分。
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2012年来,我们抓住创建二甲这个机遇,经赴石狮市、晋江市等县级妇幼保健院参观学习,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参照《福建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以及医疗机构工作制度规范、临床诊疗护理常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编写了《泉港区妇幼保健院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汇编》、《泉港区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汇编》、《泉港区妇幼保健院常用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实用资料手册,同时,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管理理念,以狠抓医疗安全、注重落实为突破口,逐步规范各项医疗保健行为。按照“三基、三严”训练计划的安排,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三基、三严”理论知识培训及心肺脑复苏、产后大出血等演练,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救治能力。
五、妇幼保健工作与民生工程
随着新医改的实施及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启动,针对农村妇女病患病率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下降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的状况,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努力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加强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1、组织开展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我院采取广播、墙报、宣传册子,举办各种学习班、义诊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妇女、儿童保健常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在“福建省妇女健康关爱月”期间,组织妇产科、检验科医护人员到普安工业区开展以“送健康理念、送健康知识、送健康服务”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猜谜语、免费发药等形式,向广大妇女开展以防治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常见疾病筛查和防治知识宣传,共义诊100多人,发放宣传材料200多份,免费发药近千元。通过活动开展,对农村妇女的身心健康提前做好预防预警,有效提高了农村妇女对疾病预防的自我保护意识。
2、做好婚前孕产妇叶酸的发药工作。我院按照《泉港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区民政局、各乡镇计生办、基层卫生院沟通协调,采用计生办办证时发药,妇幼保健院婚检时发药,村医按需发药等多种渠道发药,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院利用婚检对欲婚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发放叶酸,并及时把发放信息反馈给村医,让村医进行随访,以切实提高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3、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2012年我区被列入福建省宫颈癌项目筛查县区,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根据省市开展项目部署要求,在区卫生局领导下和区妇联、区计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为充分利用这一大好时机,抽调技术骨干参加培训,认真准备,精心安排,在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全面展开项目筛查工作,确保筛查质量。绝不搞形式、走过场。对筛查出的异常进行了专门登记、治疗和随访。2012年9-12月份,全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筛查任务数1500人,实际已筛查1635人,完成计划筛查任务的108.7%,带动了我院妇科的发展。
4、落实免费产前筛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儿发生率。为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孕28周前出生缺陷发现率,减少严重缺陷儿的出生,按照省、市政府部署安排,在我区实施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截止至2012年12月中旬,对15-20周孕妇进行血清生化三联筛查535人,任务数500,完成率107%;对18-24周孕妇进行产前彩色超声筛查532人,任务数500人,完成率106.4%。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筛查任务。
5、托幼机构的管理。儿保科人员经常到各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在开学期间开展“关心下一代”主题活动,并开展每年一次的幼儿园体检工作,每年对实验幼儿园等区直单位的1500多名新入园的适龄儿童和在园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对查出的疾病都能给予治疗。从而带动了医院儿科、检验科等科室的工作。
6、孕妇学校建设。围产保健科对来院检查的孕妇进行建卡登记,特别是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以来,通过各种途径使孕产妇了解系统管理的重要意义,熟悉孕期保健的具体方法,包括如何科学孕育宝宝,孕期的注意事项,营养指导等内容。保健工作的扎实开展极大地促进了临床,保健和临床的有机结合,既使人们的保健意识得到了加强,也得到了患者的认可。
六、党风廉政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完善党务、院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院务公开要求,凡涉及重大项目投资、财务开支、人员调配、发展党员、干部任免、评先表模等事项都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门诊大厅设置电子滚动屏,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内容;认真贯彻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规范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签发流程;开设咨询、投诉电话和群众意见箱等,方便群众,增进沟通,加强监督。
2、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修订)》,定期开展医德医风考评活动,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升晋级、聘任、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挂钩,并在医院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每月开展一次“医德医风”服务之星评比活动,科学评价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每月评选8名“医德医风”服务之星,在科室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激发医务人员的争先创优意识。
3、加强医德医风监督检查。成立泉港区妇幼保健院效能行风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效能行风督查工作制度,坚持每周不定期到各科室开展效能行风专项督查2-3次,并在医院醒目位置设立群众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举报电话、举报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确实有职业道德问题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到位,在医院公开栏上公示,情节严重的在全院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惩处,记录到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中。2007年获得“省十佳巾帼文明岗”,2008年被定为市级“第六届创文明行业竞赛示范点”,2012年被市妇联评为新时期践行福建精神、惠女精神模范集体。
通过以上努力,我院的整体管理水评、保健内涵建设、业务质量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还有许多不足,还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乘创建二甲之东风,继续努力,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决心将我院建设成为诚信、和谐、服务技术一流的规范化标准化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实现我区妇幼保健事业大跨越而奋斗。
2004年,省发改委下达我市社会事业国债项目共82项,其中医疗救治体系项目10项,建设总规模14950平方米,总投资2330万元,按排国债补助资金1860万元,地主配套资金470万元;医疗巡回车项目5个,总投资110万元(国债);教育项目67个,建设总规模61117平方米,总投资3299万,其中国债补助资金197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321万元。目前,全市57个危房改造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并交付使用,10项医疗救治体系项目,3个已开工建设,其它7个项目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5辆医疗巡回车接回,并投入使用,2所优质高中项目已开工建设,9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项目已进入开工前的准备阶段。此外,续建国债项目8个,市本级、桐城、潜山、宿松疾控中心项目、潜山县旅游公路项目,柚城、太湖、岳西中学建设正在建设过程中。
1、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
2004年国家下达我市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10个,总投资2330万元,建筑面积14950平方米,安排国债资金1860万元。其中市本级二个项目;市传染病医院和市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5750平方米,批准总投资870万元(医院670万元,中心200万元),安排国债资金600万元(医院420万元,中心180万元),8县(市)8个的传染医区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9200平方米,总投资1460万元,安排国债资金1260万元。目前,市传染病医院、市紧急救援中心和太湖县医院传染病区、桐城市医院传染区已开工建设。其它各县传染病建设项目的选址、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拆迁、招投标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优质高中建设项目
2004年省发改委按排我市优质高中建设项目2个,建设总规模8800平方米,批准总投资75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00万元。宿松县程集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万元,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于2004年8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主体一层施工任务,预计2005年8月竣工交付使用。望江县二中教学楼建设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00万元,现初步设计、“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正在招投标,预计明年元月份开工建设。此外,续建的3所优质高中教学楼建设项目,桐城中学已竣工,岳西、太湖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装修,预计2005年2月完工。
3、续建疾病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安庆市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已于10月份开工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基槽工程;宿松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于今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已进入主体二层建设。桐城市、潜山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已完工,目前正在进行内外部装修工程。
4、续建旅游公路项目
潜山天柱山三祖寺至一索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建设里程16.5公里,总投资292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000万元(中央700万元,地方300万元)。该项目茶庄至索道6公里建成通车,完成投资850万元;三祖寺至茶庄段10.5公里,于今年元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总投资200万元。
二、社会科2004年工作情况
1、密切关注社会事业发展动态和投资取向,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由于今年国债资金投放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也没有明显的增加。因此密切关注国家对社会事业投资政策,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有针对性地作好项目储备,提高项目争取的命中率更显重要。年初开始,我们就根据国家投资取向对去年扔项目储备库进行了更新、补充、调整,精心筛选好项目,并扎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与此同时积极与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准确掌握社事项目投资方向,及时做好项目争取申报工作。如优质高中国债项目和省补教育卫生项目,我们在年初就做好项目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省发改委通知到后及时组织上报。另外,国家今年有明确投资指向的项目,如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建设项目,职业学校基础设施、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文化卫生项目前期工作已进入到可行性研究阶段,有些项目已报送到省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待批。
2、积极做好国债和中央省专项资金争取工作,今年以来在八县(市)计委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我市社会事业共争取国债和国家、省专项补助资金5641.9万元,各类项目共163个,共中争取国债项目74个,争取国债资金3335万元,争取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58个,补助资金1814万元,争取省补项目31个,资金465.9万元,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待批项目193个。
3、切实加强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管理。社会事业项目的特点是,项目总投资额小,个数多,补助资金份额省少,分散地域广,管理难度大。这方面我们采取逐级负责、分级管理的方法,加强对在建项目上督管。对限额以下的项目重点是县(市)计委管理,限额以上的项目由市计委督查。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效益,凡列入国债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一律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同时建立项目领导责任制,按照现行的基本建设法规程度进行严格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对在建设项目实行跟踪、服务、督查。上半年我们重点对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督查,下半年我们又对在建国债项目和部分国补、省补项目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通过监管服务加大了项目的实施进度,规范了项目运作程序,解决了一些具体问题,保证了工程质量、进度的统一。
4、认真贯彻省领导指导精神,精心编制好“三山二水”旅游扶贫项目规划。今年4月份,王省长率省直有关部门到太湖、潜山两县调研时指出,要把扶贫工作和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通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合潜、岳、太三县旅游资源,把三个贫困县建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以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带动三个贫困县。为落实省长指示精神,在王副市长和计委分管主任的主持下,我们会同市旅游局抽调精干力量,在三个县的大力支持下,编制了安庆市“三山两水”旅游扶贫项目规划,并几经讨论修改,征求省发改委意见,目前初稿已经形成,待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估审批。项目实施方案也已编制完成,准备拟请省政府办召开协调会,争取列入省861行动计划,并寻求各方资金的支持。省长王金山,6月中旬,在岳西调研听取汇报时,对规划予以了充分肯定,表示积极支持。此外,安庆市城区人文旅游景点及大龙山风景区综合开发项目规划编制初稿已完成,待市政府组织专家评审。
5、强化社会事业调研工作。计委工作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特点,加强调研,认真研究政策,才能够顺应形势发展,抓住发展机遇,做好社会事业发展这篇大文章,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刀刃上。今年以来,我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会同相关部门。一是认真组织“十一五”规则思路和重点课题调研,提出安庆市“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整体思路和发展方向;二是对全市基层卫生资源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安庆市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三是协助卫生局对安庆市基层血站、中心血库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提出建设意见;四是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在认真组织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编制“安庆市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规划”,规划实事求是地介绍了安庆市职业教育的现状,综合分析职教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建设重点。五是会同市计生委对全市计生技术服务网络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提出了建议。这些建设性意见和基本思路为决策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向负责制”和办文、办事限时制。同时加强了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积极争取国家、省补资金投入的同时,加强在建国债项目的管理。
3、认真细致地做好社会事业项目的前期工作,进一步调整充实好项目储备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好农村社会事业专项建设计划。
4、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抓好就业,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研究。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1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建立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市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密切协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自救为主,救济为辅。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重点是严重、特别严重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3自然灾害及其类别
我市境内发生的灾害有洪涝、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适用的工作范围
①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②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③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④灾后的生产恢复。⑤倒塌民房重建。⑥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⑦相关的其他工作。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
市人民政府设立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办、市物价局、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的相关负责同志。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滁州市对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市直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单位对口救灾支援工作。
(4)市民政局:统筹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必要时,协调公路等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等有关设施。
(6)市水利局: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河流、水库实施防汛调度,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开展对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持应急药品。
(8)市农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市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市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O)市*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2)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3)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15)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6)市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市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
(18)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l9)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分析预报服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气象信息资料,参与气象灾害评估,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20)市地震办: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判定,震灾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21)市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等工作。
(22)市地税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税收减免政策。
(23)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的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灾区重大事故的查处。
(24)市工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25)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6)市电信局:负责生产救灾的通讯保障工作。
(27)市广电局:负责组织生产救灾宣传工作和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28)市供电公司:负责生产救灾的供电保障工作。
(29)市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
(30)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3.2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编印工作简报,承办会务,了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个工作组的职责分别为: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市民政局牵头,市直工委、市商务局、市*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
(2)查灾核灾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市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和食品、药品、饮用水以及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监督,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流行性疫病。
(4)生产自救组: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及时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广播电视、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7)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广电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专家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和长期从事救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机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监测、查核、评估灾情;分析、研判灾害趋势;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预警预报
4.1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市政府有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办理;无专项应急预案的其他自然灾害发生,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2信息通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本预案规定的灾害预警预报的各部门,须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3信息处置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须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评估,视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5应急响应
5.1I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Ι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
5.1.2启动程序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
5.1.3应急响应
启动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情况。
(2)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滁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编写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前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组织人员指导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对水利、交通、学校、卫生院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立项、申报,争取灾后重建尽快实施。
(1O)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并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市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按有关程序申请省政府支持。
5.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市长决定终止I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2.2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I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响应。
5.2.3应急响应
启动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8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市民政局向滁州市民政局报告,请求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根据灾区需求或市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6)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信息。
(7)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受伤群众,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8)根据情况,申请滁州市政府支持。
5.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提出建议,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II级响应。
5.3Щ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5.3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局长提出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Щ级响应。
5.3.3应急响应
启动Щ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民政局接到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5.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提出建议,局长决定终止Щ级响应。
5.4新闻报道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会,灾情和救灾信息。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市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震情的,由市地震办负责审核;涉及气象数据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6.1.1市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6.1.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市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6.1.3必要时申请国家救灾资金支持。
6.2物资保障
市政府救灾部门负责管理省委托代储的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并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加强全市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与省、滁州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利用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市民政、水利、地震、气象、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6.4装备保障
市政府根据需要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照相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6.5队伍保障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能和骨干作用。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6社会捐助保障
完善民政部门救灾捐赠工作程序,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救灾捐助良好的社会氛围。
6.7安置场所保障
市救灾应急部门对本市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向省、滁州市申请拨给救灾帐篷。
6.8宣传、培训和演习
6.8.1政府救灾部门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8.2政府救灾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6.8.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不定期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级政府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7.1.1灾情调查及报告
政府救灾部门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
7.1.2救助方案制定及实施
各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并负责实施。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地方政府可决定开仓借粮,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7.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2.1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7.2.2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市政府救灾部门根据全市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和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向滁州市政府申请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
7.2.3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支持,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7.3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市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市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校舍、乡镇卫生院以及水利、交通、供给水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