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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度体系。我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和依法办事、依规办事责任制,全面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公安部《关于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推进公安执法制度建设的工作计划》的要求,继续抓好执法制度建设,以市局制定的执法责任体系制度为基础,认真贯彻执行《XX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促使全体民警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真正做到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明确分局及民警的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科学性、有效性,使全分局的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三、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和民警绩效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机关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治安队伍,保证各项治安工作的顺利完成,科学、公正地评价民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努力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落实。分局根据《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惩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等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XX公安局XX分局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XX公安局XX分局民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各科所队和民警的具体工作目标从共同目标、执法质量、业务工作目标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到个人,确定每个民警必须完成的基本工作量,并按设定项目和分值进行考核评分。对民警目标管理的绩效考核实行逐月考核、逐月通报、逐月排名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晋职晋升、公务员考核和计发考核工资及年终目标考核奖的主要依据。
四、制定分局学习制度和开展法制教育的规定。在分局建立学习制度,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对民警每月完成学习任务进行量化,定期检查。通过加强学习,特别是对程序法的学习,改变了“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制定开展法制教育的制度,要求各科所队深入基层选定一批学校、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企业作为工作联系点,每月定期上门讲法制课,进行法律咨询。
五、建立案卷管理、检查制度。在民警中强化制作法律文书的规范意识,将填写法律文书、案件装订是否规范纳入考核内容,保证案卷不漏项,不错项。加强案卷的归档、检查工作,使案卷的管理经常化,从而促进这项工作不断提高。
一、抓学习
科室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届九次全会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科室。每周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廉政风险防范实施细则》和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文件。强化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不违法。
二、抓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规范约束领导干部行为,前移防腐关口的重要措施。为此,建章立制成为我科室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科室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我科室根据住建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岗双责职责及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年初就完善了执法监察科的职责、制度、行为规范、廉正建设的规定、文明用语及工作程序等,强化了科室人员的责任意识,考核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
三、抓目标管理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实现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立健全科室廉政考核制度、实绩考核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整合各方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是推进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在政府实行的目标管理,就是使科室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使每一个人都明确责任,主要是明确各个“节点”的任务,该做什么事,应该负什么责任。使工作无一遣漏,又没有重叠,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日常工作中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把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到工作中去,做好目标责任到位、到人,做到了本职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科学化、数量化、精确化。
四、抓“一岗双责”
首先、明确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一名干部来讲,就是在做好业务工作、强化系统管理的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推动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确保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一岗双责”即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党建工作同样负有重要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在本职岗位上,按照工作分工,在管好职责范围内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其次、工作中全面实行“一岗双责”
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是做好业务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搞好了,事业才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顺利地发展。因此,我科室在聚精会神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实行“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廉政意识,树立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从而最终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促进、双提高、双发展。
第三、树立正确权力观,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证据保全公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诚信,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证据保全公证对于诉讼当事人而言更有利于保持证据的客观性,及时性,降低诉讼成本,减轻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工作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房屋装修后发生漏水、漏气情况,房屋装修到期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网上看到未经自己许可而刊登自己的照片、文章,未本人经许可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等等,这些时常发生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事情不仅让人感到烦心,而且人们往往因为缺少相关证据,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诉讼活动中“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即为诉讼的灵魂,现实生活中发生纠纷时的证据很多,但如何取得合法有效能被法院采纳的证据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这些问题都涉及到证据保全的问题,及时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就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无疑是人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一、证据保全公证概述
(一)概念
证据保全就是对证据采取措施加以收取和固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二)适用范围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的不断活跃,近年来保全证据公证呈迅速上升的趋势,而且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传统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房屋拆迁、送达行为等,近年来又出现了大量的著作权、注册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证据保全、网络证据保全、计算机软件保全等新型式、新内容的证据保全公证业务。
(三)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九)保全证据。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正证据足以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证明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第5项也规定,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在诉讼中当事人无需举证。法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经公证的证据所具有的法律地位,同时也是其优越性的体现。
二、民事诉讼中证据保全公证问题的思考
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行业的一项传统业务,但长期以来,公证行业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即“诉前证据保全由公证机构办理,诉讼证据保全由人民法院负责”。也即表示法院与公证机构保全证据业务的划分通常以是否进入诉讼程序为准,法院为当事人保全证据,是在纠纷已经发生并在诉讼过程中,而公证机构的保全证据,是在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之前。笔者认为保全证据公证不应以是否诉讼为限定,既应包括诉民事诉讼前的证据保全也应涵括民事诉讼中的保全证据。理由如下:
首先,由证据保全公证的定义可以看出,证据保全公证是按照一定法定程序进行的证明活动,并没有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加以排除,证据保全公证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随时办理,不应受到是否在诉讼期间的限制。
其次,现有的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禁止证据保全公证在民事诉讼进行中的办理。在实际工作中,公证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也办理了不少证据保全公证,所出具的公证书也被人民法院采纳。
1.从《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来看,也只是说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而非“必须”,人民法院是“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而非“应当”。现阶段,随着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改革,民事诉讼中一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民事审判活动中并不鼓励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收集证据,只有当特定的法定情况出现时,人民法院才主动取证。诉讼时多数情况是要求当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证据,在诉讼证据保全方面,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均没有禁止当事人在诉讼中向公证机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的规定。
2.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中的若干条款来看,法律赋予了公证文书特殊的证据效力。《若干规定》第9条关于免证事实的规定,第77条最佳证据规则中均赋予了公证证据具有高于未经公证的证据的效力。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公证机构能否办理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均未设置。
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有关规定来看,也并没有对保全证据公证业务的受理是否已进入诉讼阶段进行限制。2005年笔者就曾办理了一例发生在我市二环北路的房屋装修证据保全公证,受理公证时双方当事人已在我区法院已开过一次庭,庭审后承办法官建议原告到公证处就房屋装修状况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我处受理后及时进行办理,该项保全证据公证的效力事后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再次,公证机构的证据保全公证比法院的保全证据具有更多的优越性,证据保全公证即可以是诉讼前也可以是诉讼中,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同时还可以减轻法院的工作量。
1.保全证据公证更能体现证据的客观性。公证机构是独立行使证明权的机构,对原被告及审判机关都不具有利益上的倾向。诉讼证据保全可由公证机关进行也有利于避免法院先入为主,而影响证据的客观公证性。
2.保全证据公证办理及时,能更有效地保全证据。从诉前到诉讼中,公证机构介入证据保全在时间跨度上大于法院进行的证据保全,能够更方便、更及时地满足社会经济活动中人们解决纠纷的需要。
为了加强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工作,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首都社会秩序的稳定,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首都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春运工作作为开年一项利国利民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均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要设立办公机构,派专人负责,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春运值班、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等方式,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组织,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春节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及时将政策下发宣传到辖区或所属各用人单位。同时,要选择本地区1~2处民工流动频繁的火车站、长途站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标语宣传栏、散发《致外地务工人员一封信》、咨询解答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春运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1月9日至3月17日春运期间及春运过后1个月内,本市将暂停用人单位招用新民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等有关手续。企业在此期间因生产、经营特殊需要,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提前15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加强民工流动的监测和监控工作。为了加强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的管理,及时准确把握民工离京、返岗的时间人数,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选择10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动态监测,重点了解离京、返岗的时间人员安排。并将有关情况分析整理后于1月9日至2月17日期间每周五将情况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市建工集团、市城建集团、市政工程局、市二商局等重点监控企业也要将所属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变动情况按上述时间进行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在本市崇文、海淀两区的民工流动监控点要按照部里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百名民工流动的监控工作,并将监控信息按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五、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工作。为了维护春运期间本市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对私招乱雇、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等违法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劳动监察。
六、在春运期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流动的动态信息的收集、信息上报工作,对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各企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所属企业务工人员的休假、返岗工作。企业对于留京工作的务工人员要做好工作、生活的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务工人员的节日生活。
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重点监控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 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 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三、2001年2月下旬-3月中旬
第一条为指导和推动全区创建法治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开展,全面、客观、公正地考评创建工作绩效,根据国家、省、市、区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创建工作的考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评工作在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创建法治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尊重民意和社会认可的原则,通过逐年滚动式考评,实现法治区创建目标。
第二章考评内容
第五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等;
(二)推进基层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公正司法、加强经济领域法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
(三)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义务教育、安全生产、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及法律援助等民生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成效。
第三章考评方法及方式
第六条考评采取自查、抽查和年度考核的方法进行。
(一)自查。由各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全面自查,自我评分,形成自查报告和年度创建工作总结,于每年年度考核前书面报区创建办。
(二)抽查。区创建法治区活动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检查、指导,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把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按照创建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等要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备齐创建工作档案材料,接受统一检查。
第七条考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征求意见以及区创建办确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八条考评实行逐级考评。区创建办对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等进行考评,上述被考评对象自行组织对下属单位的考评。
第九条考评依据《市香洲区创建法治区工作评估体系(试行)》,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
第十条企业单位的年度考评采取申报制。各企业自行申报(须书面提交自查报告及创建工作总结),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考评验收。
第四章考评结果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一)被国家、省、市评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分别加5分、3分、1分,不累计加分;
(二)经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认为应当予以加分的情形。此项分值为1-2分。
第十二条考评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达标、不达标。
全区各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及社区分别按考评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各类考评对象总数的前30%评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以外,考评分数达70分以上的评为达标等次;考评分数69分以下的评为不达标等次。
第十三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作为“创建法治区工作先进单位”,由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和奖励;被评为不达标等次的单位由区创建办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第十四条创建法治区工作考评结果列入全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适用《政法机关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合署办公的党政机关适用《行政机关创建工作考核标准》。
新年的钟声激荡人心,崭新的画卷催人奋进。值此~年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良好的祝愿!祝大家节日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克服各种困难、取得显着成绩的一年。这一年里,我们在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强化责任,提升素质,着力基层,创新机制”的总体思路,聚精会神搞建设,扎扎实实抓落实,使各项工作得以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我们高度重视防治“非典”工作,实行科学严密的预防措施,确保了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身体健康;我们狠抓组织收入不放松,坚持“依法治税,有税尽收,无税禁收”,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了收入任务;我们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有效地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我们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金税工程建设,推行“一窗式”管理和多元化报税,抓好ctais试点工作,使征管手段有了实质性转变;我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开展“xxxx”重要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了“心齐、风正、劲足、气顺”的良好氛围;我们扎实推进行风建设,深化“两权监督”,优化纳税服务,使行风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我们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基层建设,使基层的工作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前不久,省委书记白克明、省长季允石、常务副省长郭庚茂同志专门听取了我们的工作汇报,对我们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河北国税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获得的每一份荣誉,无不凝聚着广大税务干部和家属同志们的心血汗水。大家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同心同德,顽强拼搏,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国税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深的谢意!
尊敬的李副主任、各位领导:
正当全乡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之际,李副主任携各位领导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对此我谨代表乡党委政府及全乡一万二千多各族干部群众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下面将我乡“五五”普
法工作做以下汇报。
自“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县委十届一次全会精神县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福贡、和谐福贡、平安福贡”和“依法治县”等宏伟目标,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落实,突出重点,大力抓了普法工作,促进了我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构建科教兴乡、农业稳乡、产业强乡以及富裕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基本情况 二、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直以来我乡党委政府将普法工作列入了全乡中心工作的重要议程,召开普法动员大会,部署全乡普法工作的开展,各行政村也相继召开普法动员会,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明确职责,我乡及时成立了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同时,各村也相应的成立了机构,配齐了人员。
三是精心制定普法工作要点。2007年是“五五”普法的起始之年,我乡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参照我乡“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制定了年度“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根据省州、县2009年普法要点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起草了《2009年××乡普法工作要点》,为全乡“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村、法制宣传栏等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基层传统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为全乡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三、结合实际,普法工作开展有序
伴随着我乡村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们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注重“三个有机结合”。
一是与解决全乡人民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在农村,主要是从抓好村庄整治入手,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有效的推进了村庄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乡镇,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劳动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居民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城镇居民保障体系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村”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乡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试点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乡“五五”普法工作的内涵。目前,全乡3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四、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为“五五”普法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普法工作,不仅要有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今年我乡专门下乡2次进行“五五”普法宣传,村委会充分利用 宗教节日群众聚会,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从而使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增》、《道路交通安全法》、《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进行了宣传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为了保证“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们注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共举共的良好局面。在普法教育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帮助基层建立了一支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群众身边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包括:充实完乡、村、组三级法制宣传员队伍,培养一批“学法用法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为我乡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留下一支不走的宣传工作队。
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并重努力提高依法治县工作水平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保障和重要手段。为此,几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发展县域经济这个中心,始终坚持以深化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基础,以基层行业部门三项治理为重点,以严格行政执法为核心,广泛、脚踏实地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步一个新台阶,不仅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工作水平,而且也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事业的法制化进程。下面,按照这次会议的安排,把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作法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做以介绍。
一、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素质
实施依法治县,必须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法律常识的普及和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经济上欠发达的农业县份,全县人口74万,幅员面积4673平方公里。人多地广、社情复杂的实际,给全县普法加强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第一,坚持集中教育常抓不懈,一以贯之。针对普法教育战线长、层次多、内容广、要求高、组织难等特点,联系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普法对象占90%的实际,在普法工作中,我县采取“三集中”(集中领导精力、集中学习时间、集中骨干力量)的方法,每年都利用农闲时间集中县、乡、村三级干部,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律师和法律专家对普法骨干集中力量进行培训,开展普法工作。几年来,共培训普法骨干3000多名。每次集中培训教育,我们都以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和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主要内容,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实用内容的培训,保证了农村普法对象学法来得了、坐得住、学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使全县农村真正有了一支懂法队伍,解决了农村一系列实际问题,控制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治安的全面好转。
第二,围绕“五个落实”,认真抓好普法工作。一是组织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并将其纲领和奋斗目标写进了宪法。这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已经进入了快车道。为此,根据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需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县、乡两级法制建设领导工作机构。首先,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各乡镇也都按照县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定期例会,及时向县里汇报工作情况。这样就使普法工作在全县形成了层层有组织,层层有领导,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学法制度落实。全县制定并落实了县、乡两级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中心学习组学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周末下午学法,工商企业岗前班后学法,三年级以上学生每月一次学法等制度,这些普法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督促了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学法积极性,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三是重点普法教育对象落实。在整个普法教育中,我们在狠抓执法人员,企业厂长经理,青少年学生这三个重点对象教育的同时,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分期轮训,请法学教授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近期,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了明确细致地规定和要求,有力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四是抓好辅导教师的落实。为了提高普法教育质量,县里组建了法制教育讲师团,以县政府法律顾问为主。同时,各乡镇、各单位也都配备了相应的普法辅导讲解员,深入农村、机关、学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应。五是参加学习人数落实。每次组织培训,我们都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抓好参加学习人数的落实。通过采取以上五项措施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普遍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也为快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为有效途径,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自1996年,我县就把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作为深化依法治县的一个重要措施,本着有利于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有利于监督执法权力,有利于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的原则,通过采取明确执法主体,提出执法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在全县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实行执法责任制。这个思路确定后,我们采取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组织各级执法部门完善执法程序,整顿执法队伍,健全内部考核办法,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对整个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经过几年的实践,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有利的争,无利的推,徇情枉法,乱施处罚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执法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执法责任制初见成效。但在实践中,我们又感到,乡镇各执法站所与上级主管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存在“断层”和监督不力问题。于是,县里又及时提出了实行执法责任制要横到边,纵到底,向乡镇执法单位延伸的办法,切实解决“断层”现象,在各乡镇也全面推行了执法责任制。二是认真理顺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县直各部门与各乡镇执法机构的关系,重新界定了县直和各乡镇执法单位的权限,做到了不失职,不越权,严格认真执法。三是狠抓了执法队伍整顿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几年来,我县每年都要开展1-2次大规模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尤其是2000年,针对恢复县制以来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中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一一进行了排查,最后确定了以培训、考试、考核、发证为突破口,先后分三期集中对全县1100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最后,经统一闭卷考试,仅对706人保留了执法资格,对其余资格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的394人取消了执法资格。通过这次清理整顿,不仅肃清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也使我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彻底解决了执法监督“断层”问题,使执法责任制上下吻合,全方位动作,全面理顺了部门与部门之间,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之间,部门内部各执法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改善了执法环境,增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提高了执法部门办事效率,使全县执法工作逐步向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迈进。
三、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专项治理为补充,把依法治理落实到各层面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第一,努力抓好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依法治县以来,我们把狠抓行业依法治理作为依法治县的又一重要环节,着力狠抓了农业、教育、卫生、水电、交通、城建等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在农业方面,坚持以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为主要内容,依照农民负担条例,依法建立了一整套农民负担总量控制,定量限额,规范管理,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管理体制,通过依法治理,农村法制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呈现出一派安定繁荣的大好局面。如,我县新万发镇新农村连续14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没发现一起×××人员修练事件,最近被确定为全省民主法制示范村。在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建立了教育教学各方面管理制度。县教委针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学校向学生乱收费的现象,专门成立法制科,依法坚持开展经常性治理工作,并把学校收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第二,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突出问题集中治,普遍问题综合治,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的思路,近年来,按照上级部署,我县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围绕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工作,依照市场管理、价格管理等法律法规,组织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医药卫生等执法部门,开展各类经常性地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治理活动。自1996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打假12次,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价值近300万元,捣毁了土炼油窝点,依法制裁了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开展税收专项治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偷、抗、欠税行为,尽量减少了税款流失的漏洞。三是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采取制定规范,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推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措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具体,管理规范,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经济发展环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力提升部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全区交通工作,建设“五区”幸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规化、常态化
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2.建立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将法律知识列入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评的内容。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并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年终评定考核档次的重要依据。
3.加强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教学内容。加强对从事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和考试。本单位公务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小时。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区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则》,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严格按照《省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标准(试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案卷制作,完善重大决策材料台账登记和档案管理。
5.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界定交通行政责任追究范围,规范责任追究程序。
(三)推进制度建设科学化、民主化
6.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强制等事项,所有文件都要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清理与现行交通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规定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化、规范化
7.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划,规范取证活动,杜绝违法取证行为。严格落实各执法系统已出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则和标准。
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
9.完善服务承诺制度。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承诺措施,不断提高交通部门公信力和诚信度。
10.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深入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11.进一步完善听证、审核、集体讨论等有关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和备案审查、交通行政执法投诉等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12.进一步做好交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加强有关交通行政处罚、交通行政征收、交通行政监督检查等交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有关资料应当立卷归档,并开展经常性的案卷评查活动。
13.加强交通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三、工作要求
14.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行政首长负责制,本单位每半年要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要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要安排人员负责法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