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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工程承包 采购 管理 降本 增效
一、国际工程采购的特点及重要性
(一)国际工程采购的特点
1.采购的跨国性。目前国际工程项目遍布全球,但主要分布在非洲、拉美、亚洲欠发达国家与地区,当地建筑材料资源匮乏,市场供给能力有限,单纯依托当地市场与资源,无法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国际工程项目所需机械设备、材料物资与生活物资,除当地采购外,很多设备与材料是从国内或者第三国采购并通过海运或多式联运运输到项目所在国。
2.采购流程长。国际工程设备物资采购除了国内通常的采购流程外,还需办理进出口手续与海上运输,一般情况下,从国内物资供应部门接到项目设备物资申请计划到设备物资到达项目工地,需要2~3个月的时间。
3.管理环节多。由于采购的跨国性,采购管理除了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等还包括进出口报关、清关与物流管理与出口退税管理等环节。
4.采购品种多样化。国际工程项目采购的特点是种类多样,品种复杂,除了施工设备与材料,还有活动房屋、生活物资的采购。
(二)采购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采购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的重要手段,采购物资设备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与节点。
2.加强采购管理是海外承包工程盈利的关键点,工程项目的成本构成中,材料占比60%~70%,采购成本的下降等于利润的增长,采购专业化应当被视为“利润中心”进行经营。
3.加强采购管理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建立材料与施工设备价格数据库,为项目投标报价阶段提供材料报价依据,对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二、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现状及问题分析
国际工程项目尚未实现国际化管理,采购模式以传统的粗放式经营模式为主,采购管理职能被忽视,企业尚未设置专门的采购部门,或者采购部门只是一个普通的职能部门,采购管理处于管理水平低,采购费用高,供货渠道不稳定,交货周期长效率低下状态。
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第一,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形成完整的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内控体系,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相互独立、分离,影响采购流程的协调性,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
第二,采购电子化水平低。国际工程行业在采购电子化方面起步晚,目前处在起步阶段。供应商数据库与采购成本数据库没有形成,无法对供应商、施工设备及材料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没有实施集中采购管理。目前国际工程采购依然是以传统采购为主,没有形成全球供应网络,对大宗物资未实施集中采购管理。
第四,没有形成全球化的采购供应链。国际工程物资供应的特点是全球化,所采购设备物资跨国调遣,涉及关税、海运费、外汇支付,目前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没有形成全球化的采购供应链,管理环节割裂。
第五,对供应商、物流服务商没有进行科学管理。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当地采购、第三国采购及国内供应。目前对供应商及物流服务商,尤其是国外供应商及物流服务商没有实施统一管理,没有建立供应商、物流服务商准入制度,没有建立标准、客观的供应商、物流服务商评估体系。
第六,不具有专业的采购管理队伍。国际工程承包企业高层对采购管理的重视程度低,通常是项目开工前期,由派驻项目施工人员在国内组织货源后派驻项目,没有专业的人员实施采购管理。
三、如何加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采购管理,现企业集约型管理
国际工程企业需针对上述问题,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加强采购管理。
(一)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及监督体系
1.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适合本企业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招标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物流及出口管理办法》等,用制度来规范采购流程。
2.建立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建立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自我约束和规范,使采购管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监督体系。建立监督体系包括建立系统的监督流程并实施效能监察等。
(二)加快加强采购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系统可以为采购提供良好的信息管理平台,确保采购透明化、程序化,提高采购效率。
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建立完整的供应商数据库、材料成本数据库,便于当前采购成本与历史采购成本的比对,同时为在市场上投标新的项目在材料价格上提供数据支持。
(三)实施集中采购
国际工程项目施工用材及设备20%的品类占80%的采购成本,施工单位要对钢材、水泥、电缆、橡胶护舷等大宗材料列入集采目录,实施集中采购管理,降低价格,提高采购质量与服务水平,从而实现降本增效。
(四)建立并优化供应链
国际工程采购链条长,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材料的及时供给,进而影响工程进度。企业需建立一条完整的采购供应链条,对供应项目的施工设备与材料从出厂、运输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掌握,进行实时跟踪,尤其是对临时性施工设备实施项目之间就近调遣管理;砂石料的供应,实施就近供应,甚至衍生到就近建立采石场及水泥厂。
(五)加强对供应商与物流服务商的管理
国际工程材料供应的距离长、地域广,如果出现技术或者质量问题,或者运输途中出现状况,都会对项目工程节点的完成及工期产生影响,所以加强供应商与物流服务商的管理是采购管理的重点。
1.建立相应的供应商、物流服务商准入制度。全面审查供应商、物流服务商资格,包括法人资格、经营场所、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情况、商业信誉、技术水平等。
2.建立科学的供应商、物流服务商评价标准与方法。为保证采购活动安全、顺利进行,降低风险,追求效率和成本的均衡,采购企业需要编制一套客观的评价标准与方法来筛选供应商与物流服务商。
3.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对供应商的考察、选择与淘汰同样会给企业带来管理上的成本,所以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对不同品类供应商作区别对待。对国际工程中的关键、重要设备、主体材料供应商实施重点考察与管理;对市场差异化小,供应商多,可替代性强的材料,可以通过日常供货评价,培养一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名录,供日常供货。
(六)树立科学采购管理理念,建设一支专业的采购队伍
企业领导层首先要提高对采购管理的重视,注重采购管理人才的培养,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国际工程物资采购管理人员要深入到项目管理中,从工程项目整体的物资供应角度去做好设备物资采购管理。
第二,企业制定专门的采购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对采购管理人员展开定期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工程专业背景知识并融合采购管理、财经税务、法律法规、国际贸易、外语等多元知识的复合型国际工程采购人才,建立一支专业的国际工程采购队伍,从根本上提高采购管理水平与效率。
四、结语
今天借这次大会的机会,谈一谈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思路,并对这一路的工作提出要求,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物资采购供应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在公司生产运行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供应处自1988年成立以来,作为公司的物资采购供应部门,主要承担油田物资专业化管理与供应服务工作。各二级单位设有供应部门,为本单位生产经营服务,主要业务归属供应处集中管理。经过多年的建设,公司物资供应系统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初具规模,形成了本油区内物资供应的网络体系。供应处发挥物资供应“先行军”的作用,各二级单位供应部门利用“桥头堡”的优势,积极配合,有效的降低了采购成本,减少了资金占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时、保质、保量的为油田两公司提供生产建设用料,保证了油田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近年来,油田公司“1811”和“两个加快”发展目标的实施,公司“2850”奋斗目标的确立,标志着油田两公司进入了大发展的新阶段。今年是油田公司油气勘探决胜之年,油田开发决战之年,时间紧、工作量大,物资消耗量大幅度增加,供应处和各二级单位供应部门为保证油田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克服原材料涨价等不利因素,积极拓宽采购渠道,缓解了主要物资紧张给油田建设带来的不利局面,为油田两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公司物资供应管理系统现状
目前,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是依靠人工管理,受诸多因素影响,还存在以下问题:
1)采购计划、外协计划编制不够合理。往往容易造成:供货提前期不准,采购量不准,导致提前或延期交货,物资积压或者影响生产。
2)对物资市场的动态掌握不及时,采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
3)对重要物资的合理储备数量、储备天数缺少准确的数据分析,容易造成生产缺料或物料过剩。
4)部分二级单位的自采资金未能按规定正确使用。
5)对供应厂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周期等控制不严,容易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
6)各单位的数据和信息资料不能共享,数出多家,互相脱节,重复记录,给经营决策带来困难。
从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中不难看出物资供应管理的混乱是造成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生产混乱的重要原因。因此,搞好物资供应管理,保证合理供应,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库存资金占用,而且为生产合理有序地运行提供了物质保证。
二、成立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按照供管分离、专业做精的原则,公司对物资供应系统进行了调整,目的是适应油区快速发展的需要。
调整后的物资供应系统由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供应处和各二级单位的供应部门三部分组成。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负责物资采购供应的管理工作,负责制(修)订公司有关物资采购供应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对物资供应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具体负责自采资金的管理,仓储管理,招投标管理及市场准入管理。供应处负责各类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代表公司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的供应部门,作为物资供应系统的基层组织,为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负责汇总本单位生产运行所需物资信息,及时上报供应处进行采购并协助供应处将所需物资送抵指定地点。
这个系统运行基本流畅,保证物资及时、保质、保量的到达各单位,为油田两公司的生产建设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今后物资供应管理工作重点
物资供应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保障,没有通畅的物资供应服务,就会制约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面对扁平化管理的新形势,物资供应系统要将确保供应放在首位,突出物资供应的服务职能,努力将供应向生产延伸,加强需求计划管理,积极主动与生产经营对接,提前掌握物资需求信息,赢得物资供应的时间,全力以赴,保证生产。
1.加强代储代销物资管理,做好日常生产、维修物资的供应工作。
本着一切服务于生产的宗旨,积极主动与各二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生产运行状况,及时平衡计划,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物资需求特点,加强对相关生产性物资月平均用量的分析,均衡组织物资采购,缩短物资占库时间,同时利用商情分析制度,捕捉市场最佳价格供应点,及时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使采购价格更加合理。
2.加强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从物资供应部门的内外两方面着手,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建立物资计划例会制,督促各环节及时处理计划、接收反馈的信息、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二是要求业务人员加强物资计划工作,明确职责,确定相应的程序,接到物资需求计划后,主动对接,落实资金、落实项目、落实时间、落实货源,逐步规范工程项目、委托采购等方面的物资需求计划。
3.加强商情分析制度,把握市场脉搏。
从外部市场把握和内部管理监测两个角度进行深化,提高分析深度,扩大参与广度;加强通用物资的市场分析,把握价格趋势;下大力气加强对专用物资价格和成本分析,建立自己的价格信息库。细化管理、优化运作,为形成学习型组织、培养专家型采购队伍奠定基础。
4.加强采购管理,坚持比质比价和招投标采购。
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采购程序,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必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对独家生产、经营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才能实施采购;物资供应部门要做好独家采购物资的成本构成分析,严格控制物资采购成本。
5.加强供应商网络管理,着力培育主力供应商和战略合作伙伴。
强化对供应商的动态考核,吸收有实力、重信誉的供应商加入网络系统,排除产品质量、服务或业绩不佳的供应商,保证供应商网络有进有出竞争态势的形成,从而进一步规范物资供应渠道,推动采购管理向资源管理迈进。
6.加强自采资金管理。
自采物资主要指生产部分急需用料及零星用料。自购单位必须依照《下放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到公司审计部门审计后,经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审核,方可核销。自采物资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代储代销物资价格目录中同类物资的价格。
7.加强库存管理,合理安排物资品种和储备比例。
积极开展代储代销工作,与供货商签订代储代销协议,实行用后结算,减少储备资金占用。抓好仓库物资到货记录、物资验收和物资的保管保养,加大检查力度,实现仓库达标。
8.加强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强化大局意识。
各二级单位与供应处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注重协调与配合,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克服各自为政,发挥团队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定期将当月的物资采购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采购计划等相关资料报物资供应管理办公室备案。
9.加强投资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形成专业化投资项目物资供应管理模式。
以前,公司实行的是以物资类别为基础的专业化物资供应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特点是要求专和深。如何较好地实现具有综合性特点的项目管理要求,形成以物供办主管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供应处负责项目物资供应工作并设立兼职专业负责人的投资项目物资供应管理结构。要求物资项目管理人员介入项目供应的两端,即物资采购前的建档、计划、分交等前期工作和项目清理、总结的后期工作以及项目进度的督促工作,从而建立了专业化管理基础上的物资项目管理新模式。
10.加强“三基”工作,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狠下工夫。
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一线,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规章制度的执行,强化岗位技术练兵,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举办现代物流管理远程网络培训班和专业知识讲座,大力培养知识型、专家型和技能型人才。
四、对公司物资供应系统发展方向的几点建议:
当前物资供应系统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生产任务急等困难。如何有效的提高物资采购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新形式下油田生产对物资供应的更高要求,供应处在这些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组建了多功能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物资进销存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物资采购供应业务的网上处理、信息反馈和统计分析,提高了工作效率,获得显著的效果。
但是为了适应油田两公司大发展的新形势,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在公司物资供应系统应大力推行电子商务,可以有效改善传统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1)可以扩大比价范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可以突破传统物资采购模式的各种局限,扩大采购比价范围,由货比三家到货比百家、千家,大幅度降低采购费用,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同时还可以大大提高物资采购工作效率。
(2)实现物资采购过程公开化。有利于进一步公开物资采购过程,实现对物资采购过程中业务操作与结果的适时监控,使采购工作更透明更规范。
(3)物资采购业务操作程序化。采购业务操作必须按照软件规定的流程进行,否则无法通过,可以大大减少物资采购过程中的随意性。
(4)促使物资采购管理定量化、科学化。借助电子商务网站可以实现企业集团内部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的大容量、快速传递,为各级物资采购决策者提供更多、更准确、更及时的量化决策信息,使我们的物资采购决策更科学、依据更充分。大大缓解和改变我们传统物资管理决策中信息不灵、信息源不足、传递缓慢、无法定量化等问题。可以实现企业与供应厂商之间供需信息的及时沟通与共享,可以减少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不公开性和随意性,为供应商营造更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
应用电子商务,可以使物资采购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可以大大提高物资供应工作效率和科学化决策水平;可以充分利用供应商储备,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物资储备的实时调度调剂,最大限度地降低物资供应储备资金占用;可以通过物资资源信息的掌握与调控,用很少的物资供应人员,确保油田生产建设的物资供应。
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企业供应物流配送体系。物资配送一是适应扁平化管理的大趋势,优化物资供应、降低运营成本有效方式。二是可以增强物资供应与生产体系的联动,使物资供应工作由计划供应延伸到适应突发性、全天候、全方位的供应,既实现物资供应的全过程服务,又降低了物流的运作成本,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充分发挥专业化仓储优势,引入物流配送机制的可行性。
今年云南省拟安排3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在16个州市29个县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据介绍,在互助资金的管理使用上,乡(镇)一级建立互助资金专户,由乡(镇)财政所代管。农户借款额度根据农户生产经营状况,最高限额1万元,还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户使用互助资金使用费和互助资金银行存款利息,50%用于管理人员补助和机构运转,50%转为互助资金,不断扩大资金规模。
凌海:“六控”节支近半亿
辽宁省凌海市六项措施控制财政支出。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对各单位部门经费实行“三个不”,即预算一律不追加,经费缺口一律不解决,未经市政府批准的项目经费一律不安排;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零余额账户资金运行情况专项检查;三深化政采改革;四推进政府投资评审;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六严控财政支出。通过上述措施,节约资金4920万元。
永川区:试行支农绩效考评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对财政支农项目试行支出绩效考评:凡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预算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该区各类财政支农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均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考评按得分高低评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区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优秀单位给予重点支持;对出现违规违纪的项目单位,取消其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
青海:出台生态移民补助办法
今年以来,青海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下发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困难群众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从2009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对在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中形成的生活困难生态移民,以现行生态移民饲料粮补助额达不到上年全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55周岁以上和16周岁以下(除超生子女)的家庭成员按不足部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玉树、果洛和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人均1600元,海南、黄南人均2300元 。
浙江:全省联合惩戒“黑”商
浙江省财政厅于日前出台了《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五十一条,对浙江省供应商注册管理的原则、注册条件及程序、注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注册信息的维护管理、供应商诚信档案和考核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详尽规定。
《办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目前,省财政厅正在建设和推行的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为载体,根据“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多点受理、授权审查”和“管用分离、互认共享”的原则,对申请注册的供应商进行审查入库和管理。通过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和“商品服务库”,以及对注册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考核和评价,逐步建立和完善对政府采购不良行为的全省联合惩戒和供应商黑名单制度。
镇海区:财政为老人请“保姆”
【关键词】商业银行;集中采购;风险防范
所谓商业银行集中采购,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等方式确定采购对象,集中统一用非个人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方式获取大宗物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通过集中采购,不仅能获得供应商尽可能低的价格,还能获得更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1. 集中采购主要有以下特点
(1)涵盖范围广,集中采购几乎覆盖了全行全部大额财务支出,全行的物品、服务、工程等大额支出均需要通过集中采购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2)标的额较大。集中采购是一种规模采购方式,只有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能体现规模效益。
(3)涉及面广。集中采购业务不仅需要辖内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也需要外部供应商的积极参与和响应。
(4)实施周期长。集中采购业务须遵循内部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实施步骤,还需要考虑给供应商预留合理的投标资料准备时间。
(5)风险点多。集中采购是一个存在众多风险点的领域。内部风险点主要表现为虚报采购需求、推荐已进入禁入名单供应商、擅自变更集审会决议精神、未经批准委托或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采购的、未按合同约定验收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或未经审批导致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外部风险点主要表现为供应商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过程中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的、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标的物的等。
我行集中采购业务自2003年正式启动以来,无论在制度建设、采购规模,还是在采购效果方面均取得良好的成果;并通过组织建设、流程控制等一系列措施,对集中采购业务的内部风险进行了有效防范,但是,对于来自供应商也即外部的风险,目前尚缺少有效的甄别和控制手段。本文主要分析集中采购业务外部风险点的存在方式以及防范措施。
2. 集中采购外部风险主要存在形式
集中采购是一个通过适当的方式,在若干供应商中通过一定的评价指标,择优选择供应商或服务商的过程。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部分供应商通过虚假或非法手段排挤竞争对手而谋取中标,或者是中标后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降低服务质量等,这些现象的存在既违背了集中采购“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行的社会现象,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杜绝。集中采购外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中存在形式:
(1)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件、隐瞒真实情况和不良行为纪录,或者是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供应商主体资格达不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下限,为谋取中标,投标人采取伪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手段欺骗评审专家,取得主体资格合格以及商务标评审环节的基本条件。
(2)在投标过程中,组织参与围标、串标、抬标;所谓围标、串标、抬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事先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以他人名义投标;也即通常所说的挂靠行为,指的是投标人没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不具备国家要求的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从事该招标项目的资质、投标人曾因违法行为而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因违法行为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等原因,挂靠其他单位,或者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租借的方式获取资质证书,或者在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签署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姓名等行为。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懈怠履行合同甚至违反合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按时供货、提供假发票以及其他损害我行利益的行为。
3. 防控措施
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隐患,可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3.1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供应商的推荐、审核、评审、动态考核和退出管理,加强对评标人员的管理,严肃集中采购纪律。
(1)各业务主管部门在向集中采购部门推荐入围供应商时应加大从源头把关的力度,加强对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诚信度的审查力度,必要时要对拟推荐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其生产能力、既往业绩以及售后服务能力情况,目的是选择企业业绩良好、社会美誉度高的供应商作为候选对象;避免所推荐的供应商是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同一经销商下的分销商以及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2)同时,要不断加强内部防范道德风险和职业操守教育。集中采购专家组成员应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升自我修养,提高在评审环节对虚假信息的鉴别力;要加强防范道德风险教育,杜绝与各供应商存在利益往来关系;认真自觉执行集中采购回避制度。
3.2 坚持竞争性原则,多措并举,有效防范和杜绝围标、串标现象。
3.2.1 根据市场原理,通过有序竞争形成的价格是一种合理的价格,集中采购必须充分引入市场机制,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3.2.2 在集中采购过程中。
(1)公开采购信息,招标信息一定要尽可能公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媒体公开信息,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参与供应商数量越多,操纵难度越大,串标、围标和抬标也就越难以形成。必要时还可延长信息的时间,也可主动邀请信誉好、资质高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从源头上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
(2)降低准入门槛,放宽资格预审条件,放开对投标人数的限制也是避免围标串标的途径之一。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标的物的市场竞争和潜在投标人数情况,适当压低投标人最低条件下限,以吸引更多投标人参与竞争。即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尽可能减少限制条件。
(3)完善评标办法,围标串标的情形多数出现在工程以及大宗设备采购中,串标的核心是中标价,防止串标最直接的办法应该是合理的最低价或次低价中标。这种评标办法是国际惯例,效果也非常显著。它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大大简化定标原则,节约了采购资金,当然这必须以投标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合格为前提。
(4)合理确定招标条件,单一品牌采购最容易导致围标、串标,所以不能指定品牌采购。主管部门在提交采购需求时,只能提出技术参数,不能对照某一品牌的设备参数量身定制需求,否则既排挤了其他竞争对手,同时也为围串标埋下了隐患。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在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以及防范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个别单位规避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监督、处罚不到位,操作执行环节不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资金、程序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3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落实“管采”分离的政策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机构相分离,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机制。做到管采分离、政事分开、独立运行、相互制约。
(二)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县财政局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县政府采购委员会下设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财政局,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县政府采购政策及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拟定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县政府批准;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建立和管理县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监督检查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审核采购资金的结算;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等。
(三)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县政府采购中心是我县的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在采购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的采购;受采购人委托,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直接组织招标活动;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了解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市场行情;对采购项目合同、供应商履约行为进行审核和管理;办理供应商质疑事项;参与采购项目验收,跟踪采购项目售后服务;搜集、汇总和报送采购相关信息等。
(四)财政部门要从事前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项目预算审批和计划管理;事中采购操作执行、招标评标过程监督、合同签订;事后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审核,以及违规处罚等重点环节实施监管,实现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操作执行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五)集中采购机构(县政府采购中心)要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和内部操作程序,按采购流程设置岗位,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并形成制衡;要推进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人员职业化建设,实行岗位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操作执行质量,实现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
二、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
(一)加强采购目录管理,严格采购实施范围。县政府每年颁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政府采购中需要重点管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是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申报采购计划的依据。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确实增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严肃性。尤其是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
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单项采购额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也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财政部门要及时科学合理地拟定好我县的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保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从2010年起,《左权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颁布实施后,采购目录若无调整,不再每年重新颁布。
(二)加强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管理。要加强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招标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当前应重点将农村沼气、饮水安全、绿化造林、市政工程、维修改造、装修装饰等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在工程类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上做到信息共享,资料互用,政策衔接,工作对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实施方案,参与政府采购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三)积极扩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实施范围。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类的货物(规格型号统一、价格相对透明且波动幅度不大)以及公务接待、会议、办公用品、印刷、保险等服务类的政府采购项目,能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品种合理确定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时间和金额标准,加快分步实施,以适应采购人的零星采购需求,基本解决单位小额采购、紧急采购时效性不足问题,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的目的。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具体程序和做法,加强对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准入和退出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四)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业务,不属于省级统一装备、配置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基层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纳入当地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三、坚持依法管采,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将该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在部门综合预算中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财政部门要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对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以及临时需要采购的项目要履行报批手续,先落实采购预算,再进行采购,严禁无预算采购。
(二)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是落实政府采购预算、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采购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和年中调整(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前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管理办公室要按月汇总编制并批复政府采购计划,确保政府采购中心有计划地安排采购业务,切实提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和工作效率。未经采购办公室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擅自采购。对未按规定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或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的采购资金结算。
(三)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项目主要配置、技术参数、规格需求,以及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等,应当由采购单位负责提出,但不得带有歧视性和倾向性,不得随意指定品牌或供应商。监管和操作机构负责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也可委托专家进行论证或公开征询供应商意见,对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的,应当予以指出并纠正。
(四)依法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应当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首选采购方式,不得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要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审批工作。
(五)规范实施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中心对计划采购项目进行分类汇总,整合出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依法组织采购。编制采购文件时,要合理设定评标办法、评审程序、实质性条款、采购合同草案等内容。切实做好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文件发售、开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六)依法确认采购结果。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必须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无故推延或拒签,损坏政府形象。
(七)严把验收环节确保采购质量。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应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并在政府采购验收结算书上填写验收意见。一般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由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机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以保证采购质量。
(八)全面推行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部门要从支付上把握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安全、有效和透明。今后,凡是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其资金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充分发挥支付制度作用,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九)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要严格按规定在财政部、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依法公开,同时还必需在市、县政府采购网上和当地公众媒体,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充分竞争和采购结果的社会监督。
(十)坚持管用分离,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和使用办法。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统一建立评委专家库,加强培训、实施严格的监督考核,建立专家的准入、退出制度,按照“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原则做到管理与使用分离。要完善评审专家抽取办法,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监管。对业务不专、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专家应及时调整,对已经聘用的,要坚决辞退,通过规范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
四、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处罚机制
(一)坚持依法处罚,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对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的行为;评审专家违反评审制度、评审程序和标准或故意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等行为;中标成交结果不执行、采购合同不履行行为;集中采购机构违法违规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罚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
(二)要建立以财政部门综合监管、监察和审计等部门专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
1.加强财政依法监管。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起《政府采购法》赋予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责。要以政府采购资金运行过程为主线,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人员、集中采购执行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2.强化行政监督。县监察部门要依法对政府采购行为、采购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将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作为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行为,要参与重大招投标采购项目评审的现场监督和跟踪监督。
时光飞逝,转眼***工程已进入第五个年头,期间虽然经历建设环境变化、设计变更、资金缺口、村民阻工、人员调动等重重困难,但在上级部门与指挥部的正确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协调以及全体参建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于2015年7月1日顺利开通,***也已进入联调联试阶段。
五年来,我在指挥部及物资部长的正确领导下,能够紧紧围绕工程的施组进度和工期节点安排,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克服重重困难,急现场所急,想工程所想,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本着“依法合规,保证供应”的工作理念,积极主动做好物资招标采购供应工作,确保了施工现场所需物资设备及时、准确、保质、保量供应,为***工程建设的完成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现把几年来的收获与体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汇报:
一、转变态度,积极进取。
任何人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都是他的能力能够胜任这项工作。能干是一名合格干部、合格党员最基本的标准,肯干则是一种态度,能否把工作做好,就要看是否具有踏实肯干、苦于钻研的工作态度了。墨守成规、疲于应付的状态只能使人止步不前。
2010年7月,我从一名财会人员转行到***物资部,由于以前自己岗位分工内的工作相对较少,养成了做事拖沓、得过且过、不求进取的坏习惯。到指挥部以后,工期的压力、人员少岗位任务多的压力,使我深刻认识到必须转变过去的工作态度,彻底打消过去等、靠的思想。工程建设只有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做事情容不得推脱、延迟。只有自觉、积极主动、扎实的工作态度,才能做好建设项目工作。
五年来,我积极努力的做好领导交代的每一件事情,把它做好,做细,让领导放心,满意。同时团结身边的每一位同志,与人为善,互相帮助,尽职尽责,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二、努力学习,提升自我。
1.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由于原来从事财会工作,对物资管理仅限于书本上的一些记账知识,如何采购、如何供应、如何管理一片空白。而建设单位又不同于基层单位的单一专业管理,物资管理涉及面广,包括车、机、工、电多部门多专业物资设备,专业性、政策性、协调性强,管理的模式和方法也与站段存在很大区别。另一方面,我对招投标制度、程序更是一无所知。知识的匮乏,让我感到,只有抓紧学习,迅速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新的岗位。因此,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学习。
1)书本学习,填补空缺。
到指挥部以后,我先后自学了物资采购供应的各种管理办法,包括: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铁道部招标文件范本等文件,使自己在物资管理方面的空缺得以填补。另外,通过自学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资格,提高了自身招投标方面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为尽快的适应岗位奠定了基础。
2)学习交流,学以致用。
“三人行,必有我师”,王部长多年从事物资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而且平易近人。几年来,他就像一位老师一样,处处能给我提醒、指点,我从他那里学到了更多知识和管理经验。
2010年10月,指挥部开展“创建学习型指挥部”和开展各专业讲课交流活动,每人要针对自己职责分工讲课两小时。我充分抓住此次学习机会,大量地阅读有关物资管理、招投标法律法规、铁道部规章、办法,自己搜集资料,整理讲义,上课讲解。通过学习交流,在物资管理、招标投标方面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同时也增加了对其他工程建设知识的了解,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深受其益。
3)加强沟通,借鉴经验。
物资管理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对新出现问题的处理没有规律可循。比如,物资公司费结算问题,按照原铁道部文件和双方签订合同,费核算基础是概算单价,但设计院给出的材料概算单价型号与实际供应相差甚远,很多型号都没有概算。我们通过与保定站改指挥部、天津西站指挥部物资部门相互沟通交流,提出自己意见和想法,然后进行分析,通过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招投标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强,容不得半点差错。几年来,对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不能明确的问题,我们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请示,听取意见,避免了在工作中发生问题,而且招投标工作也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三、健全完善物资管理制度,优质、及时完成物资供应工作
1.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的物资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是基于总公司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总公司陆续出台163号,216号等新的物资管理办法,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我们对指挥部物资管理制度和标准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进一步规范。新的标准和制度,不仅与总公司各项管理办法相适应,也进一步明确了物资管理部门各级人员的职责,规范了相关程序和物资管理人员的从业行为,理顺了物资管理各个环节的关系,保证了物资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认真落实岗位负责、专业负责制。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标准,管理措施,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申请计划,向厂家下达供应计划、并督促厂家及时供应;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定期深入现场检查物资管理工作,对物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2015年5月,***工程进入关键的收尾阶段,由于施工单位提报的需求计划延迟,供货厂家不能及时供货,我几次利用周六、日休息时间去道岔厂、箱变厂、隔离开关厂,到生产车间协调督促其生产进度、质量和供应,保证了施工现场的需要。
3.摸索办法,保障供应
物资设备及时供应是保障工程施工进度的前提,在日常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中,我按照“三勤、一快”的方法要求自己,做到勤与厂家和施工单位物资部门沟通,勤翻订单台账,勤往现场跑,出现问题快速解决不拖沓,努力做到统计准确、到货及时、账目清晰,确保采购供应环节不出问题。
***共签订物资采购合同82个,供货厂家多,容易造成混乱。施工单位提报计划后,我先与厂家联系货源情况(包括能否生产、生产周期、供货时间等),向厂家下达计划后,勤打电话了解生产进度情况,提醒催促厂家生产,临近供应时间协调厂家与施工单位发货、接收等,对生产供应中出现问题与设计、专工、施工单位快速协调解决。“三勤、一快”的工作方法保证了物资设备的及时供应。
四、依法合规的完成招投标工作
2010年8月12日,我参了与***施工、监理开标工作。因为以前从没接触过招投标,对招投标程序一无所知,这是来指挥部半个月以来接手的第一项主要工作。随着开标日期的临近,我心里压力越来越大,恐怕因为自己的失误会给指挥部造成什么影响,所以我抓紧找来相关资料,了解开标、评标程序。通过学习,进一步熟悉了开评标流程。在领导精心组织,同事们的团结协作下比较圆满的完成了第一次开标工作。
从2010年9月开始,我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上报招标计划、招标公告、售卖标书、澄清答疑、开标评标、公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招标程序。我们边学边干边请教,陆续完成了桩基检测、施工图审核、物资设备、北站站房等招标工作。招投标过程依法合规,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及不良反应。
五、物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年来,***的物资供应工作虽然没有耽误施工进度,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由于第一次从事物资管理工作,经验不足,疏于对施工单位甲供料的管理,对现场到料情况,使用情况,剩余情况底数不清。以后与施工单位共同确定物资管理台账的格式(双方采用共享文件,最好能采用物资管理软件)进行到货验收、入库、发放到结算的登记。
二是深入施工现场少,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物资管理问题。比如材料堆码不整齐、保管保养不当,废旧物资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到货验收制度执行不坚决,存在对重要物资设备能到货的同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验收,而其他物资,由于交通不方便问题有时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验收。
四是针对施工单位提报甲供物资的需求计划迟缓的现象未能及时予以纠正。
六、对参建各单位、部门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结合几年来的实际工作,从我个人角度认为有些方面的建设 管理程序存在问题,有待于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和完善,为下个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奠定基础,希望能与大家交流讨论:
1.设计单位
1)设计人员对新的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政策文件不掌握,概算编制粗陋。比如,甲供物资材料清单中存在很多淘汰型产品,很多不用材料设备虚摆在概算中,造成实际需求材料设备概算不足。
2)设计技术规格书挪用照搬,缺乏针对性,有些内容根本不适合于本项目,相反需要的技术条件或要求反倒没有给以明确。比如,道岔融雪技术规格书中未明确外所闭装置需加装辅助加热装置,易引起合同纠纷。
3)提供的材料设备规格型号不全,加大了签订补充协议的工作量,从而也增加了审计出现问题的风险。
2.监理单位
1)监理工程师对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核作用缺失,根本不核对图纸。
2)对现场到货材料设备的验收、检验缺乏主动性。
3.施工单位
1)提报需求计划的时限性卡控不严,施工单位提报计划存在随意性,无计划。甚至有的计划生产供应周期只有5天,以至于供应商不能按时到货。
2)因工程急需,用料单位临时要料,有私下与厂家联系先供货现象。用料单位必须事先报送物资部,由物资部向供应商下达计划,不得自行与供应商联系供料,避免无计划用料。
4.指挥部
1)招标计划的提报需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提交物资部,据此上报招标计划。
2)根据几年来需求计划审核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建议修改原来物资需求计划提报审核的流程以明晰各部门职责。改变过去先由物资部制表,再交专业工程师审核,工程部长审核模式。施工单位物资部将物资需求计划提报给指挥部物资部,物资部将此计划送专业工程师根据图纸对规格型号、数量进行审核, 并在3天内提出审核意见以签字确认纸质版提交工程部,工程部签字确认后交物资部,物资部据此向供货厂家下达需求供应计划。
3)因设计变更,导致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变化,应由施工单位按变更提报计划,在进行上述审核流程的同时工程部将设计变更送物资部一份,以保证向供应商下达需求供应计划准确性。
4)设备接收方(产权单位)超设计范围的“搭车”要求问题。比如有载调压器,依照设计签订合同型号为SZ9-GM-400/10,但产权单位提出要将此型号变为价位相近的变压器。经与设计咨询,原型号能满足现场需要。所以建议,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合同供应。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采购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旗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
XX年任务完成如下:全旗实际采购规模达到64739.18万元,节约资金2019.5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27 %。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2132.62万元,节约资金256.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99%;工程类采购金额为61997.56万元,节约资金1735.8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6%;服务类采购金额为609万元,节约资金25.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06%。公开招投标采购额62307.56万元;询价和谈判采购额365.55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额1629.18万元;邀请招标采购额436.89万元。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严格把关及时审核、登记,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下达给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进行采购。
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达拉特旗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尔多斯政府采购网,“达拉特之窗”,《达拉特报》等媒体上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和采购信息等,并确保招投标、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
三是严肃采购程序。采购中继续邀请旗审计局、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和采购单位代表等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正、透明。
三、实施标准化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20xx年,对实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包括招标文件、评标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大量资料,按《政府采购法》规定,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今年采劝专人保管、登记造册”的办法,管理现有的政府采购资料。对以前的文件资料重新整理装订,有效地防止资料的散失。
四、充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原有的评审专家数量少,技术力量薄弱,专业单一,已无法适应规模日益扩大,操作逐步规范的政府采购工作,因此我们扩充了专家的数量,截止11月份,全旗共有各类专家450人。针对一些专业性、技术含量高的设备采购,我们与自治区或市一级的专家库实行资源共享。如:旗人民医院采购的医疗设备请市里专家进行评审;规划局对城市规划设计、城市的总体规划请自治区一级专家评审。通过本机专家库的扩充和自治区、市级的专家实行资源共享,现基本能满足旗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五、大力抓好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了《达拉特旗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达拉特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达拉特旗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达拉特旗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达拉特旗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等制度。
六、抓学习、抓服务、抓干部队伍建设,塑造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一)抓服务
采购就是服务,服务必须付出,我们把为机关服务,为供应商服务作为自己的天职,真心实意搞好优质服务,努力塑造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二)抓学习
一是采用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方式,学习财政知识、政府采购法、采购操作程序等方面的知识;二是今年征订了《政府采购法使用手册》、《政府采购报》及《政府采购法规则制度造编》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报刊杂志,为学习提供物质基础;三是积极参与市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三)抓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反腐倡廉的相关知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办人员的“八不准规定”。
七、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预算不完整。各采购单位没没有统筹计划安排,采购数量少,批次多,形不成规模效益,工作量大,很难吸引供应商,采购效率不明显。
(二)采购规模孝范围窄,政府采购支出和财政总收入不相适应
(三)专家数量少,专业类别单一,请外地专家在招投标过程中保密性差。
(四)政府采购资金不能够按时到位。有些采购单位需赊欠采购资金,无法有效组织政府采购。
(五)对政府采购法认识不到位,有的采购单位找各种理由有意规避政府采购程序。
八、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工作要想有新的突破,必须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绩效评价。
(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必须严格按计划、按预算安排实行政府采购。
(二)实行专家库资源共享。
(三)要建立电子信息平台,构建政府各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
(四)为提高通用(常用)货物的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方便采购当事人借鉴自治区、市里的经验,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实施办公自动化、印刷、车辆等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协议供货制度是建立在公开招标方式上的一种采购制度,它具有一次招标,多品牌中标,减少重复招标,采购人可随时采购的特点。不仅可以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同时可以满足采购单位使用的多样性和及时性,适用于通用型标准化专营商品,是实现政府采购规范,效益和效率的最佳结合。今后我旗准备对全旗公务用车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桌椅等一些通用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方式。
一、围绕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对采购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过程监管
1、严格预算采购和方式管理,公开采购
信息,做好采购项目实施的事前监管。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费来源、实施步骤等全面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实施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对于采购人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或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特殊需求进行论证,依法从严审批。规范采购信息披露,建立了*市政府采购网,将所有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以及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提高采购透明度。2、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重大项目现场监管,对采购执行过程实时监控。政府采购评审对整个采购活动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此市财政局建立和使用评审专家库,实施对政府采购评审过程的间接监管。通过自主开发专家管理软件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和随机抽取。通过扩充专家数量、实施动态管理,提高专家的“数量”和“质量”。加强政府采购现场监管,对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分工,各自负责对口单位采购项目的政策咨询、采购指导和项目现场监督,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3、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政府采购合同鉴证备案制度,完善采购项目事后监管。进一步增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力度,将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减少支付环节。加强资金审核,对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发生的支出拒绝支付。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的分析,对年度内政府采购支出发生极少或违规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合同签订环节可能出现的擅自变更合同等行为,市财政局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必备条款,同时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合同内容、价格进行鉴证,并在合同签订后送财政部门备案。
二、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努力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绩效
1.强化服务、加强监管,构建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特点是按照采购项目的流程和步骤,围绕资金全过程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并着力体现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采购人网上报送计划、委托,财政部门网上审批,采购中心网上分解计划,采购实施后及时将采购结构录入系统。此系统的实施,不仅省去了采购人过去纸质传输的程序,而且监管部门可以查询相关单位的采购信息和采购执行情况,使采购过程更加高效、透明。2.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开发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系统。在采购的操作环节,*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尝试网上采购,一是网上询价系统。将规格型号标准、市场货源充足的货物如汽车、计算机等,通过网站采购信息,供应商网上报价,计算机自动确认最低价供应商成交。二是网上公开招标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在线招标、供应商网上远程投标、评标专家网上评标。该系统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取得了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三、建立履约验收制度,高度重视供应商质疑投诉工作,强化政府采购质量监管
1.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履约验收。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质量监管作为一项专项工作,建立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质量验收管理工作,制定了《*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市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采购人验收、付款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建立财政和质监部门对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联动制度,共同构筑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网络。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出台了《加强政府采购货物抽查验收措施》,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接受质量和服务方面的反映,对违规违约供应商进行处理。2.通过投诉处理,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采购行为的监管。我们十分重视政府采购供应的投诉处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做到讲程序、重事实、依法律。几年来共协调处理各类纠纷三十多起、投诉7件,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同时,通过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并对薄弱环节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促进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发挥以点促面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相关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19、20号部长令精神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行为的通知》,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就规范我市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执行操作职能
实行监督管理与执行操作职能相分离,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县(市)区一级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要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实事求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不能为安排人员而设机构,管理职能必须有机构承担。
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制订政府采购政策及管理制度,拟定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审核批复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监督检查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处理供应商投诉等职责,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主体,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政策制度、采购目录等规定承担落实采购需求的实施工作,包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受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并依法书面答复,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保存采购文件,具体办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事项等。
采购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业务范围内,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操作和实施,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受理供应商询问、质疑并依法书面答复,编制评标报告,保存采购文件等。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招标项目文件制定的完整性、科学性,维护招标项目的公平竞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保密,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投拆处理工作。
二、进一步简化并规范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根据工作需要就采购文件的有关事项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技术复杂、数额较大的项目,招标文件要组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商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级300万元以上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机构应当招标信息预告三日,就商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主要条款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并承担责任,在招标文件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编号。
(二)招标公告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要求,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公告招标信息。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三)开标
开标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在开标前,应当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是否派人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四)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必须符合财政部和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要求。其中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出具授权书或证明。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在组织评标时发现评标委员会不依法评标或评审结论违犯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五)定标
采购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侯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事前必须签订该权属授权书)。
经批准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报告应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查。
(六)中标公告
采购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应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再进行拟中标结果公示。由采购机构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应向采购机构出具确认的书面文件。
(七)签订合同
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档案管理
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应按规定妥善保管每宗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采购方式)、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三、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相关人权利和义务统一的运行机制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以及采购机构执业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供应商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进行处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