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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塑造; 信用 ; 管理制度 ; 措施 ; 突破口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0)10-0024-03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无法顺利发展。信用作为现代化的生命线,也是企业立身之本。然而近几年来,一些国家发生的大公司财务欺诈案,使全球面临着“诚信沼泽”的挑战。实践表明经济越发展,信用就越重要。企业信用具有非人格化等特征,体现着企业的信誉、实力、形象等经济文化特质,事关企业的兴衰存亡和生命长短。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我国加入WTO,重塑企业信誉和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已成为全社会的强烈呼声。
一、加快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现实重要性
当前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出现了令人忧患的信用危机,企业信用状况亟待改善。目前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许多企业的信用意识仍十分淡薄。对企业信用行为的记录比较匮乏,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信用惩罚机制,在市场准入或退出、企业融资等方面对于背信行为惩罚不严,致使目前社会上许多企业钻法律空子。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发生的失信现象仅次于腐败,已经成为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顽症”,是阻碍国家经济发展的第二大“瓶颈”。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 GDP 的 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近6000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两个百分点,其中仅假账一项每年造成的损失就高达1000亿元。近几年来许多失信案例,从美国“安然事件”到中国“蓝田事件”都说明企业信用制度的缺损。美国管理协会的专家曾指出:中国企业在信用管理上的空白将是新的市场环境下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可见尽快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显得格外重要。
信用管理是我国企业走出信用困境的根本出路,当前抓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首先,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信用则没有交换;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经济。市场的内在缺陷和市场失灵,即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发挥信用的强大作用。其次,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需要。全球经济一体化下,法制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以及诚实守信的交易法则是吸引国际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重要因素。其三,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条件下金融市场的制度要求。金融市场的突出特点表现为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为克服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所造成的资金交易障碍,由专门的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信用评估,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克服由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所带来的种种金融交易困难的有效制度安排。其四,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是减少违约成本与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缓解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企业信用制度还可约束企业自身的行为,减少信用违约发生率与履约成本,有效防止个人专权和营私。
二、理智选择我国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切入点 建设企业信用制度体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
须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首先,产权制度可以作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突破口。没有完善的产权制度的经济必定是不讲信用的经济。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使企业成为独立财产的真正拥有者,成为真正的产权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运用和处置本身所属的财产,通过平等协商一致缔结契约出入市场独立地进行真正的产权交易。企业就会有真正内在的自我信用约束机制。抑制失信行为重要的经济基础在于失信的行为要直接由失信者承担,否则必然产生失信的败德行为。信用的基础就是产权,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能给人们提供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如果企业没有真正的个人投资者,就不会有人有积极性维护企业的信誉,企业就不可能讲信用。同时必须完善企业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企业不能自由进出,就会形成垄断,自然就没必要讲信用。
其次,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是健全中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核心与突破口。应着力于这些工作:①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个人基本账户体系,加强以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为目的的互联网络建设。形成统一协调,联系紧密的信用卡支付、结算网络,实现信用卡的“一卡通”。②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实码制,逐步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全国性的个人信用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以保证个人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在个人需要向相关者提供自己信用情况时,只要出示个人信用实码,对方就可以查询到所需的资料,以减少信用风险。③建立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即建立设置科学、机制灵活、管理方便的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在遵守有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的前提下,利用商业性的中介资信机构,实现个人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商业化。④培育专业性的个人信用调查与评价的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个人有形资产的评估体系、个人财务会计体系与个人破产制度,制定对违背个人信用制度者的制裁措施。⑤建立科学、严谨的评价指标体系。个人信用评估就是通过建立针对不同客户类别的信用评级模型,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系统的基础上对每一位客户的授信内容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风险评级。
其三,培养信用专业人才队伍是企业信用管理的迫切需求。推进我国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要求决策者及执行者,必须具备个人信用管理的素质结构。是否拥有高水平的管理人员队伍和造就专业人才的教育环境,关系到企业或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成败。要把尽快培养高质量的信用管理人才队伍作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
三、重构中国特色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模式
关于我国目前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模式的构建,笔者认为,应根据本国市场经济与征信企业的特殊情况,提倡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选择适合国情的有效实施路径。
第一,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必须加快创建我国政府导向的特许经营模式。国内征信企业,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征信和评估需要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协调各有关部门开放相关数据,组织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要实现对征信企业的特许经营模式,政府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政府应选择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和城市如广州、北京等为重点,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建立商业化的信用评估机构;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积极培育地区性企业信用市场,逐步发展,建立全国性的企业信用市场。确立征信数据分类、代码、数据范围、报告形式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国家标准。政府建立或授权建立征信数据统一检索平台,要求征信企业提供已被其掌握资信状况的企业的代码、名称、数据更新日期以及其他简要信息。重视对征信企业的规范和管理。信用作为一种商品,肯定要通过市场竞争提高其质量。应禁止任何形式的对信用资源和信用经营的独占垄断,运用市场和法律的手段去管理,当前急需加强我国企业征信制度的立法工作。政府部门应协调各公共服务机构的关系,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网络化信用数据库和系统,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网络系统。要成立信用管理行业协会,所有征信企业应加入行业协会,并履行相关义务。信用管理行业协会在业务上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监管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发行信用研究、企业资信状况、信用教育等方面的出版物。
第二,建立健全我国企业信用管理配套制度与支撑环境。一是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是企业信用的体制条件;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存在的不足是董事会与执行层之间关系模糊、股权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存在弊端等等。我国许多公司是由国企改制形成的,公司大股东普遍为分散在各个行政机关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可动用行政权来控制企业,从而导致市场交易通常扰或扭曲,造成企业信用的缺失,为此要设法明晰产权,分清职责,加强外部监督,提高管理透明度,建立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机制;二是确立企业信用法律规制。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必须依靠健全的信用法律规范做为有力保障,才能得以巩固和实施。我国当前立法尚未对企业信用进行具体、系统的规定,迫切需要制定遵守企业信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商业秘密等有关信片的法律法规,强化法制建设,特别是信用立法,应当修补我国民法等法律中有关权益保护的规定,切实维护信用关系中各主体的合法权益,对违约失信行为制定更加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使失信成本大大超过其获利收益。三是营造优良的道德环境。道德是人的自我约束,法律是人的外在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德强于法律。企业信用很大程度是构建在企业间信任和诚信的理念基石上,借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道德规范加以维护。应注重对企业的信用观念与信用道德的宣传、教育,建立信用道德评价和约束机制,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创造健康的道德环境。
第三,齐抓共管,构筑完整统一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和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等部门实际运作和协调配合,只有企业、政府和市场化的社会资信服务中介机构共同协作,三管齐下,我国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才能健康发育和运行。为此必须在如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1.塑造信用政府,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社会中,政府行为通过人们的预期而影响信用机制,我国当前信用机制缺失,与政府功能失调有直接关系。因此,政府必须廉洁自律,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真正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政府信用制度:①要转变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政府监管职能。要实现对政府制订和执行政策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特别是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②要充分利用政策的导向和感召力,建立良好的信用管理体系运行的外部环境。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品德,侧重抓好信用立法,制定并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扶持和推动市场化信用企业健康快速成长;推动商业银行等与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行业和部门加快改革。要实行准确的司法解释和严格的执法。③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尽快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动态企业信息数据库。目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主要集中在人行、工商、税务、法院等部门,这些部门应率先行动,完善资信档案登记机制、规范资信评估机制、建立信用风险预警、管理及转嫁系统。
2. 建立企业信用,加强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作为企业要从自身抓起,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扩大信誉度。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三机制一部门”的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中的“三机制”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系统完善的信用管理机制。即包括前期管理的企业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中期管理的债权保障机制、后期管理的应收账款管理和回收机制。同时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独立信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首先,要从控制交易全过程中各个业务环节的信用风险出发,强调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地处理各项程序。从供销合同签定前的资信调查,到合同(协议)条文的拟定,从合同(协议)的商谈,到合同执行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其次,应使相关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专业化。企业急需建立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①前期信用管理──企业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即客户动态资信管理制度。根据客户信用信息对客户作出信用等级的评定,并按信用等级归类进行管理。②中期信用管理──债权保障机制。即客户授信制度。这项制度以控制客户的信用额度为核心,建立科学的交易审批程序,减少人为主观因素造成的决策失误和信用失控。建立严格的担保审批制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③后期信用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回收机制。即应收账款监控制度。包括建立完整的应收账款信息记录制度、账龄监控制度、赊销客户的跟踪管理制度以及拖欠账款的催收制度等,这是企业信用管理的关键和难点。
3. 培育社会信用,组建信用评估及服务机构。由于我国的资信行业刚刚起步,政府应该发挥推动作用,大力培育信用服务中介组织,为企业信用评价的市场化提供主体基础。①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应在政府的监督下,实行严格的准入、限量和管理制度,对其机构的进入与资质条件加以规范,以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②通过市场手段建立发达的信用服务业。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兴办信用管理服务机构,支持国内有实力有信誉的信息公司与有关行政机关联合开发信用信息软件,建立信用数据库。③政府部门应借鉴美国资信评估业的做法,对信用管理公司实行联合年检,加强对信用中介行业的监管,确保年检结果的客观、公正。④重视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通过向客户提供所需的信用报告帮助客户防范信用风险;借助信用中介机构特有的信用信息的传递机制,加快有效的社会惩罚机制的形成,使败德企业的失信成本要大大多于其失信所获得的“收益”,以此促使社会信用秩序的根本改善。
[参考文献][1]李长友.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企业文化,2009(4).
[2]刘建勇.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管理
信息化,2008(7).
[3]沃 健,徐 晔.会计信用评价信息的开放与共享[J].会计与审计,2010(5).
[4]叶.企业信用制度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4).
[5]叶,于玉林.构建现代无形资产管理体系的探讨[J].财会通讯,
2005(11).
View on Remodeling the System of Enterprise Credit Management with China’s Unique Characteristics
Ye Chenyi, Nie Shali, Li Na
(Accounting School ,Shijiazhuang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Shijiahzhuang 050031,China)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促进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机关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公布、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信用记录以及对判断企业信用状况有影响的客观信息。
前款所称企业包括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立本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遵循统一归集、政府、信息共享的原则,为行政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可以委托经营性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
第五条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省级有关行政机关负责确定和公布本系统有关企业信用信息的具体项目、范围和标准,收集、整理本系统的信用信息,并负责信用信息的提交、更新和管理。
第二章信用信息内容
第六条企业信用信息由身份信息、业绩信息、警示信息和提示信息组成。
第七条下列信息记为身份信息:
(一)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机构代码;
(三)企业取得的专项行政许可;
(四)企业的资质等级;
(五)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查的结果;
(六)其他有关企业身份的情况。
第八条下列信息记为业绩信息:
(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受到省级以上行政机关有关表彰的情况;
(二)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
(三)被金融机构评定为“AAA”信用等级的;
(四)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的;
(五)获得“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省名牌”产品的;
(六)被评为省质量信誉等级A级、AA级、AAA级企业的;
(七)通过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以及产品被列入国家免检范围的;
(八)被评定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
(九)被评为“价格诚信单位”的;
(十)被国家评为环境保护模范、先进企业的;
(十一)被列入“绿色通道”的进出口企业;
(十二)省级行政机关认为可以记入的有关企业信用的其他业绩信息。
第九条下列信息记为警示信息:
(一)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给予撤销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
(二)因违法行为未通过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以及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等级的;
(三)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因违法构成犯罪,有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交易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第十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下列信息,记为警示信息:
(一)对本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的;
(三)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以及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四)担任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五)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下列信息记为提示信息:
(一)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的负债及担保状况;
(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拖欠工资情况;
(四)企业的欠税情况;
(五)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欠缴情况;
(六)企业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许可、认证时提交的有关资料;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
(八)其它经省级行政机关确定可以记入的信息。
第十二条提交的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交信息的单位名称;
(二)被提交信息的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注册号;
(三)信息内容;
(四)信息的有效期限。
除前款规定外,提交警示信息的,还应当同时提交下列电子或者书面文档:
(一)移送信息的通知书;
(二)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三)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四)仲裁机构的裁决;
(五)决定、判决、裁定、裁决执行情况的说明以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信用信息归集
第十三条省级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制定本部门传输、维护、管理、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系统信用信息的审核、提交。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及时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提交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对提交的信息数据进行追加、修改、更新和维护,对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具备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实时更新和维护信息数据;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每月追加和更新一次,属于特殊情况急需记入或者更新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可以即时提交。
第十六条企业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提供本企业符合提交范围的各项信用信息,并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设定:
(一)身份信息的记录期限至企业终止后2年为止;
(二)业绩信息的记录期限为企业受到表彰、获取称号的有效期限;
(三)提示信息的记录期限为3年;
(四)警示信息的记录期限为3年,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对企业的限制期限超过3年的,依照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记录。
记录期限届满后,系统自动解除记录并转为档案保存。
第四章信用信息公布和使用
第十八条企业信用信息通过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布。
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属于个人隐私、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内容,提交信息的行政机关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公布和披露。
第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登陆信用**网站查询企业的身份信息、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并通过身份认证查询企业的提示信息。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企业资质等级评定以及周期性检验和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应当及时查阅企业信用信息记录。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对于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记录或有多项业绩信息记录的企业,给予鼓励:
(一)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抽查;
(二)在周期性检验、审验中,可适当减少检验、审验程序或予以免检、免审;
(三)在政府采购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鼓励措施。
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对警示信息期限内的企业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作为重点进行检查或者抽查;
(二)不得列入各类免检、免审范围;
(三)不得授予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关荣誉或者称号;
(四)不予出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所需的合法经营证明;
(五)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前款规定外,法律、法规、规章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限制登记注册、对外投资、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运用,不得违法限制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企业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本企业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向提交信息记录的行政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记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信息确有错误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该记录;因信息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行政机关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对该机关落实政务公开以及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
行政监察机关、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利用工作之便,违法提供、公布、利用企业信用信息,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损害企业信誉,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监察机关及相关行政机关对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提供、追加、更新信息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驻晋办事处、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告媒介等单位有关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布、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关键词:激励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 薪酬制度 建筑业
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不仅能将员工的最佳潜能发挥出来,还能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这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那么,如何使薪酬的激励功效得到强化,就成为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核心任务。
1.激励机制概述
激励对人力资源的开发有着重要的作用,它主要表现为对人的某些欲望进行适当的限制或满足,然而实质上却是人追求既定目标的愿意程度,并且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素质、鼓舞员工士气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效用。从不同角度看,激励有榜样激励、精神激励、培训激励、参与激励、晋升激励、物质激励等多种类型。我们在利用激励机制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正确的激励原则,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激励的作用。这些原则主要包括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个性激励与共性激励相结合,动态激励与静态激励相结合等。
2.薪酬激励相关案例
薪酬管理主要是指企业制定的有激励性的、合理公平的工资方案、奖金计划与福利方案,为员工的付出和奉献给予一定的回报。
在此,我仅以京水建设公司为例进行研究分析。
京水建设公司是在现代企业构制的基础上于2001年7月成立的,隶属于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它是一个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
京水建设公司目前的工资结构是由通讯补贴、工作餐补贴、岗位工资等几方面组成。员工的福利则体现在劳保、医疗和住房公积金这三个方面,个人收入水平与员工的贡献基本上没有对应关系,与企业的业绩也没有真正的联系。虽说公司在2006年作了一次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了职称津贴一项,但是,公司的福利分配和整体工资模式仍然比较刚性,偏重于级别、职务、岗位间的差异性,对于员工工作业绩与工作报酬间直接的利益联系却较少关注,所以产生的激励效用有限。
2012年6月,公司再次对企业的薪酬制度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以期增强员工工作业绩的体现及与公司利益相关,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激励项目部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取代了结果均等,并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报酬体系;
(2)把握最佳激励时间,需要在目标下达前进行激励的,就要提前激励,如号召员工大干期间,会提前制订大干工期计划,奖惩措施,并公示;在员工碰到困难时,工会给予温情关怀,如工会及时给予需要帮助的员工精神及物质帮助;
(3)激励力度要足够,对于有突出贡献的要予以重奖,如在劳动竞赛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标兵,给予物质与精神双激励;反之,对于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的要予以重罚,并以此达到以小博大的效果;
(4)激励要准确公平,赏罚分明。首先,公司完善、健全了绩效考核制度,做到公平合理、尺度相宜。其次,要求考核人员要克服有疏有亲的人情风,在评优、评奖等涉及员工利益的问题上要做到公正客观;
(5)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惩罚和奖励相结合,借鉴“胡萝卜加大棒”的做法。
通过以上做法,京水建设公司的薪酬激励制度得以完善,并不间断的对员工进行激励,实现了员工与企业间的共同目标,并使企业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中稳步前进。
3.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中的薪酬激励措施是通过相关政策,激发员工的工作潜能和调动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所需的能力和效率,鼓励他们争先创优。
3.1薪酬是激发员工动力的源泉
美国哈弗大学一名管理学家研究表明,一个人平时工作能力的水平和激励后的工作能力的水平存在着60%左右的差距。所以,薪酬激励对员工来说极其重要,这不仅是他们谋生的手段,满足物质需求的方式,还能体现他们的自身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一个人能力的发挥、积极性和情绪。因此,激励性薪酬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2薪酬可以提高绩效
或许管理人员都有过这样的体会,一个很有能力的下属如果没有办事的积极性,那么也一定不会办好事情。由此可见,要使企业的目标得以实现、企业的绩效得到提高,就必须先将个人的绩效提高。然而,不管条件多么的优越,如果没有一定的积极性,就不能得到好的结果,但激励性薪酬却能够发挥其激励作用,让员工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及发挥,进而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
3.3薪酬激励能够激发员工的开发能力,使人才素质得到提高
很多工资体系都是通过薪酬激励的方法来实现刺激员工发展的目标,有些薪酬中涉及的技术等级,其实就是对相关技能开发的奖励,可见薪资激励能激发员工的开发能力,使人才素质得到提升。
4.结语
目前,建筑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因此,公司必须打破旧的体制与传统,以全新的方法来改进企业的管理模式。如今,市场竞争的本质是人才的相互竞争,企业的发展和改制都离不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然而,要想取得内部人员的支持,就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激励。只有结合企业自身与时代的特点,建立合适的激励机制,充分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他们的工作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这样才能让企业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李海湘.浅谈以人为本,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能力[J].入力资源管理,2009(9).
[2]李莉.简析如何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J].中国科技财富,2011(10).
论文摘要:我国的经济已经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在以买方市场为主的竞争格局中,信用交易已成为企业获取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和经营方式。国内企业缺乏信用风险意识,盲目追求销售和市场份额的增长而无序放账造成企业间长期大量拖欠债务,因此在国家大力建立和完善信用体制的同时企业自身也应该加紧步伐发展内部信用管理。
1企业信用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广义的信用管理是指企业为获得他人提供的信用或授予他^、信用而进行的管理活动。狭义的信用管理是指对企业的授信活动和授信决策进行的科学管理,其主要目的是提高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本文探讨的企业信用管理主要是狭义的企业信用管理,也是传统的企业信用管理。企业信用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学的—垂耍分支。从企业管理职能的角度来说,企业信用管理就是通过资信调查收集客户的各种信用信息与数据,进行综合处理判断,对客户的信用质量做出评价,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进行恰当的信用决策,并对产生的应收帐款进行管理。
2我国信用管理现状
2.1企业信用制度不健全。国内外关于信用方面的相关法律文献有很多。如:国际上的~w''''ro的基本原则》、《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服务贸易总协定》等;国内的《合同法》、饭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我国硎法也对诈骗犯罪行为处以刑罚和规定。
2、2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一方面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问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使企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水平低下,欺骗贸易规模扩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目标发生偏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信用管理。
2.3缺乏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企业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在风险控制和信用管理问题上职责划分不清,相当多的企业是由销售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兼做信用管理工作,其根源在于这些企业没有设立—个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内部缺少专门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能,没有专业人员从事信用管理工作。
2-4信用管理方法和技术落后。信用管理包括资信调查、产品赊销、应收账款收付。在各个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方法。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在以上环节上还存在很大不足。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贸易对象的政治状况、资信情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等。由于没有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不可能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信息,势必增加贸易的风险。信用管理的方法不当、技术落后,使企业产品赊销没有得到有效地控制,赊销风险缺乏客的估计,造成我国多数企业面临严重的”债权’危,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
3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迫切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企业间竞争的不断加剧,使得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尚不范的问题表现的越来越突出,信用已成为当前品过剩时期最稀缺的资源。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之间的交易总是伴着风险的发生,经营风险和交易风险随时威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4我国企业IFII用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
4.1树立正确的企业信用管理瑰念,企业领导必须对信用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正确的信用管理观念是企业力口强信用管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在企业上下树立正确的信用管理观念,形成企业独特的信用文化,并将文化渗透到每一个员工。下载论文
姐建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并测i和落实权责对等的业务流程。目前国内大型内资企业几乎没有一家企业设有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个别企业虽然采取了一些简单的信用控制措施一如对长期拖欠货款的客户不予发货、对销售人员的考核不仅要看合同金额更要看收到的款项等。但是这些措施基本上都是由销售管理部门实施的。企业在信用销售上缺乏有效的控制环节~,而传统的信用交易之所以存在信用风险的隐患,就是因为缺乏控制环节。
企业信用管理部门的业务流程的控制环节应该由事前预防、过程管理和事后处列组成。事前预防包括搜集客户的信用信息和实时关注,对客户进行信用的评级,然后根据客户的价值和市场竞争环境,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过程控制要求企业将信用销售的审批权利和对应收帐款追讨责任归人到某一部门或者某一员工,有利于实现权责对等,风险到人;事后处理握岁寸应收账款进行动态的盛刹空,对逾期贝蜷歌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此外为了保证流程的落实,企>J立该设立完整的信用管理操作规范和业务说明,确保员工对了氰用制度的理解,把工作落到实处。信用管理部门是现代企业中一个举足轻重的职能部门。
43提高企业信用管理人员素质。合格的信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是强化企业信用管理的基础,企业应通过各种途径强化信用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位能力a招聘、吸收符合信用管理工作岗位要求的合格人员到信用管理岗位操作培训,使其能胜任本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b.制定企业信用管理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组织企业信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后续培jlllo
4.4企业内部各部门角色定位。企业内部与信用管理有关的职能部门各自正确的角色认同有助于统一认识,加强内部协作。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所处的内外环境、经营规模及企伦目标等来i}i1适合自身发展的组织结构。
对于信用管理部门,DSO(应收帐款变现天数)几乎是衡量其工作效果的最重要指标。DSO表示每_o收帐款的平均收回时间。应收帐款变现天数袱当年年末应收帐款余韧当年总销售量)*365,即DSO=sAR/SALE)*365。对于销售部门而言销售量是衡量其业绩的主要指标,且销售量越高越好;对于财务部来说年末应收帐款越低表明其业绩越好;对于信用部门而言DSO是考核其业绩的指标,目越低越好,DSO要下降必须减少应收帐款、增加销售量。
4、5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客户资信管理制度是指以客户的信息资源和资信调查为核心的一套规范化管理叻,法,包括“企业内部信息开发制度”、“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资信调查制度”、“客户信用分级管理制度”等。客户资信管卫l堤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要求企业全面收集管理客户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并随时修订、完善,实行资信调查制度,筛选信用良好的客户。对客户的信用进行调查,既可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完成,也可委托专门的征信机构完成。调查的内容包括:5以客户的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客户与企业往来的记录;客户的规模、财务状况、前景、客户自身的信誉、融资能力、偿债能力等。
关键词:民营企业 信用 问题 对策
(本文为浙江省“十五”规划课题《永康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
信用缺位与信用体系不完善对一国经济的影响将是十分巨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当前,融资难,担保难成为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其中主要症结是企业信用不足,特别是企业财务信用的缺失现象相当严重。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良好的信用是保持民营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发展能力、摆脱困境的现实选择。加强民营企业信用建设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企业财务信用的内涵、现状
企业财务信用主要是指资本信用、商业信用、管理信用等方面内容。其中:资本信用又包括投资与筹资两个方面的信用,它指企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投资款、按期归还各种借款本息、按公司章程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进行商业欺诈,按时向购货方供货、按期向销货方支付货款;管理信用是指企业向外提供真实合法的财务会计报告、严格产品服务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合同和协议、按期足额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费。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维系各种经济关系的纽带,是保持市场公正和效益的前提。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经历实物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三个阶段。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处于货币经济向信用经济的过渡时期,还未建立健全科学的信用监督管理体系与机制,使得我国的经济患上了严重的信用“败血症”。据资料统计:目前由于信用问题造成的市场交易无效成本,已占到GDP的10%左右。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国民生产总值每年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企业信用缺失带来的最严重的后果是:破坏市场经济运行基础,动摇投资人信心。企业财务信用是企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制约着民营企业发展,特别是制约着民营企业融资和贷款。众所周知,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实力弱,资金缺乏,需要融资和利用银行资本。它们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能否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民营企业财务信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财务信用存在的问题
1.企业经营理念不当加大信用风险。表现在:企业经营重市场,轻管理的理念,盲目利用赊销扩大市场份额,造成企业巨大的市场信用风险损失。由于市场经济秩序的不完善以及管理方式的落后,企业间的交易行为呈现出一种严重信用失控的混乱局面。许多企业过分注重销售业绩的增长,扩大账面销售额,财务状况却常常不乐观,导致应收账款上升、呆帐坏帐增加、利润下降。严重的账款拖欠不仅吞噬了企业的大部分利润,而且造成现金流量不足,缺乏全面管理能力,尤其是对资金管理能力,企业缺少足够的偿还能力,只能靠银行贷款维持,信用风险过大。然而一旦失去银行贷款,便立即陷入经营上的困境,难以继续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甚至走上破产倒闭的绝境。
2.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缺失。表现在:(1)企业缺少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失信赖帐,恶意逃债。主要表现在商业失信和借资失信。在商品交易中合同本是法律文书,必须遵守,但在实际履行中却出现一种非常不正常的行为,即故意违约,不交货、不付款,你拖我、我欠你,三角债层出不穷,使许多企业形成呆、坏帐而破产。合同的履行率低,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民事纠纷多。在借款交易中,有约不履,拖欠贷款,逃废债务,使银行背上了不良资产,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消弱了银行支持经济建设的作用。(2)财务制度不健全,报表普遍不统一,财务上存在严重不实问题。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隐瞒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偷漏税收。甚至一个家庭开办好几个法人企业,多头开设账户,多头贷款。(3)企业各管理部门信息不畅通,客户资信资料不完整,信用决策和控制缺乏信息支持。
3.企业经营中客户有欺诈、不讲诚信;政府有关政策不到位、执行不力;地方信用环境差,信用体系不健全,缺乏企业信用监管。对诚实守信经营企业保护不力,助长了部分企业的失信行为,造成了部分企业不依法经营的侥幸心理,不仅损害了地方投资环境,也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
改善民营企业财务信用的基本对策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信用交易为主的信用经济,企业信用管理和社会征信系统建设都是保持信用经济稳定运行所必要的重要构架。要从根本上改变信用落后的状况,建立失信约束惩罚机制迫在眉睫。在信用体系建设中,要增大失信成本,从立法到执法上,使失信成本提高到无利可图,使其付出惨重的代价。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在我国刚刚出现,处于起步阶段。企业信用制度没有建立,个人信用更为落后。近阶段,民营企业财务信用建设着重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对策。
1.企业应当构建一套完整的科学信用体系。(1)明确认识信用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在现代企业的市场经营中,信用是一项很重要的资源,一个成功的企业可以凭借良好的信用使其经营规模超出自身资金的几倍。企业领导员工要认识到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建立一个在厂长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从而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层管理人员盲目决策所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从而增加有效销售、减少坏账损失、使企业利润最大化。(2)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管理是依靠科学有效的制度来进行管理,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方法的体现。在构建科学完整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时,必须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一个完整有效的信用管理制度应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3)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均衡销售业绩与信用风险。销售和财务部门应各具自己应有的职能,信用管理有其特殊的要求,并且信用风险形成于各个管理领域。因此应当独立设置信用管理部门,使客户信用评估专业化,应收账款管理专门化,避免信用管理在企业管理各个环节相互脱节、相互冲突、缺少协调的状况。(4)培养合格的信用管理人才。信用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企业在信用管理建设需要特别重视信用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术,才能担当起企业信用管理的重任。
2.打造民营企业信用品牌,制定信用评价标准。信用对企业和个人都是严重一种无形的资源。因此,有关方面要建立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优胜劣汰,使守信者得益无穷,失信者寸步难行。具体标准可制定为:一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合同守信用。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依法签定合同并履约。二是依法建帐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按时如数偿还银行贷款,在金融机构中有良好的信用。四是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按时如数支付客户货款,在客户中有良好的信用。五是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看待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良产品和服务,严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六是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在当地税务部门中有良好的信用。七是企业法人代表诚信守法,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注重整体形象,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从严治企等。
3.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让人们懂得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就没安全感,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同时,消除人们对现代市场经济的误解,使人人从我做起,诚实守信。
4.加强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发挥政府在信用管理上的宏观指导、调控、监督作用和职能。市场经济最终是信用经济,但也需要用制度和法律的力量来保证。目前我国的制度和法规已很多,但关键是要有法必依。因此执法部门在执法中要由“被动变为主动”,从严执法,加大打击力度,把各种失信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失信违法者无藏身之地。同时,应借鉴其他有关国家的经验,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法》。
5.加快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信用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包括:记录企业的资信、业务、财务等方面的资料;高层管理人员的背景资料和业绩资料;为客户提供资信等方面的担保。信用中介机构是我国信用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的开展可以大大减少或消除企业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提高各交易主体的信用程度、降低交易成本。
参考文献:
[1] 王安平.透视信用危机[J].西安:价格与市场,2001,11.
[2] 周建国.刍议企业信用与信用效益[J].特区财会,2002,8.
[3] 高尚全.企业该如何启动信用经济[N].北京:中国经济导报,2001-05―03.
论文摘要: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保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健所在。丈幸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发,提出了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自主创新、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收人以及改善我国经济贸易结构等方面起着大型企业难以替代的作用.然而,近期我国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外资中小企业高频率地暴露出一系列信用缺失现象,如金融诈骗、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债务拖欠等,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深人研究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要求,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和顺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小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健全信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市场交易手段的成熟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二)有利于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快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我国加人wto后,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连通为一体,在国际贸易中,守信用的企业必将得到长远的利益,不守信用的企业必将被淘汰。同时,完备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将有利于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和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燕、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三)有利于政府执行经济管理职能,提离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能够使政府有关部门便捷及时地获取中小企业资信和经济信息,不仅有助于贯彻、执行政府调控目标和经济发展战略,而且够实现政府决策建立在准确的市场信息基础之上,及时地制定和调整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动态化。
(四)有利于提高社会信用管理水平,节约社会交易成本
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能够最大程度上满足各交易方和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改变各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合理地配置资源,实现公平、公正地市场交易,极大地促进社会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地遏制一些人在交易中通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谋利的行为,从而有效降低市场交易的风险,节约信用交易成本。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信用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尚未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进而影响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具体来说,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信用管理运行的法律环境差
我国针对中小企业制定的法律仅有一部《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需要相对完备的法律作保障,从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以至失信行为惩罚等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全过程都需要专门的法律与其对应。与美国、欧洲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信用立法还比较落后,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的有关社会诚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这便得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
(二)“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信用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
发达国家在建设信用中介机构方面一般采取“第三方征信”制度。“第三方征信”制度,即在银行和个人作为当事者之外,由“第三方”即中立机构组建社会征信机构。我国信用中介机构建设刚起步,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有些信用评级机构违背诚信公正的规则,不顾实际情况,以经济利益至上,迎合被评级对象的要求尽量把信用等级评高,致使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地评估,造成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动力不足。
(三)中小企业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正常获取信用数据途径不畅通
我国征信数据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而且部门之间彼此不能完全实现数据共享,互通有无,加之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统一的检索平台和社会共享机制,信息获取途径的人为和天然阻碍是导致信息弱势方上当受骗、失信者能频频得逞的客观基础。
(四)中小企业内部缺乏基本的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有机构成部分。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甚至无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不注重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和践行,导致信用管理混乱,自律性不强,由此带来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
(五)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
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体系,政府也没有形成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系统。大量处于罪与非罪、刑事与民事、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失信行为,往往得不到明确的界定和及时准确的惩罚,失信成本过低而获利过大,导致失信者侥幸得逞的心态恶性膨胀。再者,我国失信惩罚机制还没有建立系统的信用联防网络和运行机制,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传播,造成了守信成本高、失信收益高的结果。
(六)杜会对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
建国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的培养。再者,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使得很多企业对于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我国很多人和企业对信用的理解仍停留在传统的道德层面上,认为信用仅仅是衡量一个人或企业道德标准,认为信用是信用文化,只能靠思想教育来实现。
三、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加快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并制定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在中小企业征信、信用评估、失信惩戒等环节上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不究,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制环境。
(二)建立中小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在中小企业信用法规建设的基础上,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手段,建立中小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中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记载和反映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状况的原始材料,而且企业的帐户和信用往来应实行“实名制”,通过互联网建立企业资信数据库,证实企业是守信或是失信,并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监控。对失信者进行及时惩戒,如公布失信企业的“不良记录”、“黑名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直至被市场淘汰,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让它们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健全“第三方征信”制度,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扶植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真诚鼓励外资、合资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有关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形成公私并存、内外资相竞争的良性发展。同时,要在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同时,应坚持市场化方向,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健全中小企业“第三方征信”制度,建立严格的中介机构市场准人和退出制度,最终建立独立于政府和客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即让中立机构组建社会征信机构,保证信用数据信息的客观真实有效。
(四)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检索平
首先,应由政府牵头,通过使用统一的信用编码,建立起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数据库,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检索的共享平台,实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商信誉管理系统以及税务、质检、公安、司法、海关、证监等部门和各类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共享,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其次,强化对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层管理人员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参照国外的成功做法,把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和高层管理人员的信用行为,如借贷、租赁、交易记录和刑事行为记录等纳人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中来,建立起企业内部的信用约束机制。其三,加强对信用评估机构的管理,建立信用评估机构和人员的准人和资质管理机制。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按照“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完善信用评估制度,扶持和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和管理办法。
(五)完善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
一是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选用专人对企业进行全程信用管理;二是中小企业应注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开发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靠质量取信于民,在企业内部培养一种“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经营理念,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加强企业信用自律意识;三是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企业财务信息,同时,完善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建立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应付账款管理制度,防止自身发生失信行为,塑造企业守信的社会形象;四是完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管理规章,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关键词:工商企业管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对策;法律法规
0引言
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既为企业运行创造良好条件,同时也带来新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促进企业取得更好更快发展,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构建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有利于全面、细致地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还能促进企业健康、全面发展,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信誉度,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和认可。但目前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仍然存在不足,需要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文章将探讨分析这些问题,并就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提出相应对策,希望能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与借鉴。
1工商企业管理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不足
目前工商企业管理过程中,普遍采用积极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推动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也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制度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进行和发展,为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注入生机与动力。但不能否定的是,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难以全面、有效地规范相关工作,对企业运行发展也带来不利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企业信用管理包括多方面内容,为促进管理水平提高,应该综合采取有效对策,达到努力规范和约束信用管理的目的。而为了推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首先就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实现对各项工作的有效规范和引导,也能更好指导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但目前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存在缺陷,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导致相关工作缺乏有效约束,难以与信用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相适应。还有些地方明显存在空白现象,相关部门职责不全面,不能有效规范和引导企业信用管理日常工作。
1.2部门的沟通协调不足。
为促进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措施,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妥善处理不同部门间的联系。让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增进相互了解,提高相互协作能力,促进工作水平提升,为企业信用管理有效开展奠定基础。1.3监督评价机制不完善。为全面掌握企业信用基本情况,应该建立统一、完善的信用监督评价体系,这是规范各项工作的前提。但目前这项工作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导致开展评价工作时,没有相应标准的引导,影响评价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另外还可能缺乏有效的数据支撑,影响监督评价科学性与合理性,难以全面提高信用评价水平。1.4企业信息化程度不足。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存在不足,忽视建立完善的数据库资料,难以全面提高企业信用评价水平。或者企业数据无法及时更新,数据采集不到位,影响信用评价体系的完善和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工商企业管理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对策
为有效应对信用管理体系的不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让企业取得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存在的不足,结合企业日常运行和发展需要,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对策,构建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
2.1完善法律法规,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其与信用评价工作相适应,对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有效规范和引导。政府部门应该提高思想认识,对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需要大力支持,包括人力、物力、技术上的支持等,推动信用体系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健全信用管理体系,有效规范和引导信用征集、评价、反馈、提示等工作。同时在具体运行和操作过程中,还应该结合新情况和新发展趋势,推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为企业信用管理和评价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指导。
2.2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正确处理各部门的关系。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让他们有效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将相关责任明确到个人和部门,促进他们更为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还要增进不同部门的联系,包括管理、监督、评价部门等,形成合力,相互配合和联系。另外还要加强相互沟通和协作,保证联系畅通,能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情况,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2.3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评价机制,掌握使用主动权。
根据信用管理和评价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评价监督机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监督管理水平提高。同时还有利于信息管理监督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类信息和数据资源更好发挥作用。完善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提高工作透明度,全面收集相关信息。企业要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加强行政管理监督效率,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为企业发展及时全面提供相应的数据参考。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促进监督管理水平提高,更好服务企业日常工作。
2.4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企业日常运行中,要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制度,根据统一、系统、有效原则,为企业运行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注重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完善的数据库,搜集和输入相关信息资料,推动各项信息资料不断完善,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撑和动力。另外还要重视系统维护工作,加强数据库管理,保证数据真实有效,更好发挥参考和指导作用。
3结束语
企业的日常运行和发展中,往往面临来自市场的压力和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更为有效地顺应这种趋势,应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构建健全的管理体系,从而更好规范企业日常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其在市场竞争力中占据有利地位,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姜启跃.工商管理驱动下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J].企业技术开发,2013(35):140-141.
[2]林海松.工商企业管理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研究[J].管理观察,2015(12):69-70.
[3]任瑞全,张合振.工商企业管理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浅析[J].前沿,2012(24):103-104.
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信用制度,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提高我市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认定标准
(一)企业坚持“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企业各级管理者有较强的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义务观念,能认真学习和贯彻《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人员能掌握签订、履行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
(二)企业有具体分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信用管理工作列入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
(三)企业设有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机构具有充分的职权,能较好履行职责。企业信用管理机构配有法律意识与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企业信用管理人员同时具有管理与监督的职能。
(四)企业具有根据本企业授信决策和信用政策制订的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包括: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信用管理机构、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合同签订、履行与变更、解除制度;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应收帐款与商帐追收管理制度;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
(五)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规范严谨,能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能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用词准确、解释清楚、责任明确、手续完备、台帐齐全。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履行完毕的合同资料能及时按规定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三、评审程序
(一)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每两年命名一次,评审时间为考评年度翌年的1-4月份。
(二)凡已经在本市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开业已满三个会计年度;
2、有符合本行业和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
3、企业信用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4、企业无失信违法行为和受处罚记录;
5、无经营性亏损,经营效益较好;
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
7、具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企业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的信用指标系数申报相应的省、市、市三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三)企业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三年来的合同管理、信用管理情况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自查,认为达到标准的,可以到所在地工商分局领取并填写“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表格,向所在地工商分局提出评审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1、申请书;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4、有关企业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证书(尚未取得的企业可向市企业信用协会申请评级);
5、本企业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企业所具有的行业资质等级证书;
7、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和专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复印件;
8、签订劳动合同花名册复印件、职工社会保险收据复印件。
9、申报上一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需提交已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企业信用的证明材料。
(四)审核考评。各工商分局在当地镇政府和企业业务主管部门配合下做好初审工作,对初审合格的,报送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审核考评。
1、由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在工商内网查询筛选,剔除具有不良工商信誉记录的企业后,提交银行、海关、税务、法院、质监、社保、卫生、建设、经贸委、商检局等部门征询意见。各有关部门对其行政处罚及败诉记录实行一票否决。
2、在充分征集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会同有关部门利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基本守信的申报单位实施现场考核评价,目的是帮助企业制定一套以合同为主线的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其落实情况,通过对合同的抽查从合同管理水平履约能力、履约状况、社会信誉、客户满意度、商业竞争力等各方面的考查,综合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并通过评价软件系统得出客观的信用分值,确定相应的信用等级。
(五)命名表彰。对申报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信用分值70分以上企业,由市政府审核认定为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并予以命名表彰,颁发A级信誉铜牌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申报市、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上级政府考评命名。
(六)复查复核。被市政府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如发现企业有严重失信行为,由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提请市政府撤销荣誉,并在三年内不再接受其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在有效期届满时,可申请复核。经复核合格的,由市政府对其进行继续确认。
四、优惠政策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成为我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的当然会员,免费提供合同法规的咨询及合同调解。
(二)企业经营资格及企业登记管理年检,实行免审制度。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后,即予通过资格年审与企业年检(A级)(实行联合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
(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除举报外免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日常巡检查。
(四)在招投标活动中,同等条件下,“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优先考虑。
(五)对同时取得纳税信用A级的企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给予“三优一减”服务:优先提供税收咨询服务;优先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纸质纳税申报表可在年终一次报送);优先办理减免退税;减少日常检查(法定检查除外)。
(六)市金融机构优先安排贷款需求,给予不同程度的利率优惠,并在结算、开户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优先办理检验检疫和签证放行,优先办理原产地证调查和签证,优先施行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
(八)海关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经批准,可实行海关计算机联网管理。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收。
(九)市经贸委优先考虑技改项目扶持和技改资金支持。
(十)市新闻媒体将对获得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集中宣传,提高企业知名度。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工作进行宣传和发动,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争创“重合同守信用”的活动。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促使企业运用法律、信用、经济的手段来组织生产、促进生产,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企业的信用形象。
为推进我省信用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系统作用,引导企业走诚信经营的良性发展道路,改善投资环境,打造“信用**”,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信用系统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依法采集、向全社会提供准确、全面、及时、权威的企业信用数据,可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少风险、防范商业欺诈,激励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推进信用系统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是政府经济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是打造“信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用系统建设工作,20**年决定由省工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参加,共同建设我省企业信用数据管理中心和网络平台,20**年省政府颁布了《**省行政机关征集与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5号),建立了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工商局设立了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简称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同时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系统建设工作,认真执行《**省行政机关征集与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5号令),加强信用系统建设。
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拟订我省信用系统建设规划,根据省政府第195号令制定信用系统管理、维护相关制度,对信用系统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信用系统建设的各省级部门)认识,要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决定,履行省政府第195号令规定的职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把信用系统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方案和措施;及时与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沟通,协商解决系统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及时”和“维护企业合法权利,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原则向信用系统平台提供数据和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时效性负责;形成“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分工协作、有序联动,提交数据、准确及时,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工作机制。
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是我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我省企业信用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管理,组织实施信用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披露。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加强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及时掌握动态,通报情况,帮助各单位解决系统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省政府、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并就系统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和建议。
二、突出重点,狠下功夫,限时破解难题
(一)扩充数据数量,提高数据覆盖率。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整合集中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按纵向归口集中,横向比对、交换、整合的原则由各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归集整合数据并按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及时、准确地向省信用系统数据交换平台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参加信用系统一、二期建设的部门,对属本部门所掌握的应提交但还未提交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清理,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整合集中,于10月30日前完成数据的全面整合集中和提交入库工作。特别是数据源在国家部委局机关以及未实现省、市(州)、县数据大集中的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力争按时完成。对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拟订数据入库时间表,送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省信用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省政府。
(二)严格数据标准,提高数据质量和可利用率。数据标准不统一,直接影响数据质量和可利用率。企业信用信息须包含与企业营业执照完全一致的企业名称、企业登记注册号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所含企业名称不完整、不规范或缺少上述要素的,信息提供部门要在10月30日前进行补充完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服务;省质监局要尽快将“组织机构代码”提交到信用系统资源中心数据库。
(三)及时准确上传数据,确保数据按时更新。各部门要加强对提交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要根据对企业的行政许可审批、实施监管职能等所发生的变化及动态数据予以适时更新。其中企业基础信息、组织机构代码等应及时更新,其他信用信息具备条件的也应及时更新;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根据不同情况,按年、季、月更新,应在每月25日前提交上月更新数据。确有困难的,须提出数据项的具体更新时间安排及理由送省信用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并备案。
(四)加强数据采集设备管理,保证信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用系统数据采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保管维护。要保证数据采集前置机等相关设备正常接入电子政务外网,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和与**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中心的网络畅通。
三、加强基础建设,确保信用系统持久运行,功能发挥
(一)加强制度建设。随着系统建设两期工程的结束,数据的更新、系统的维护越来越成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及时研究拟定“数据提交制度和纪律”、“数据采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经联席会议审定后实施;要建立系统建设和管理维护的工作通报制度。省政府将不定期对系统建设和管理中的阶段性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和工作通报,适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范围。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主动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督办室做好信用系统建设有关工作。
(二)制定《**省企业信用信息目录》。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要牵头协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政府监管需要和法制原则,加紧拟订《**省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形成我省企业信用征信数据指标体系,为信用系统数据全面、完整和规范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