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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按照“十有县”(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的标准,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有组织: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联络员。
(二)有经费: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稳定的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县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拟定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由辽宁省109地质大队编制完成,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有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包括: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每年县、乡两级要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
(六)有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要进村入户宣传,让广大的乡村基层干部、普通群众和中小学师生懂得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每年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电视台中及时播出,或通过其它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责任人要落实到人头上,要有完整的监测记录,要认真组织发放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有负责联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今年6月初与县政府签订的防治地质灾害责任状。特别是要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监测人员要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画,以便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要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的力度和广度,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近年来,安化县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全县防汛抗灾的重中之重,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防治方案,严格落实防治责任,不断完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地质灾害的发生,连续7年实现地质灾害“零死亡”目标,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被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
实行群测群防,落实工作责任
在完成“十有县”创建的基础上,安化县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管理,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安化县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土、安监、水利、交通、住建、民政及乡镇政府等15个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防灾责任制度、预案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地质灾害处置程序、明白卡填发、隐患点台账等6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县级领导联乡镇,乡镇领导、联村干部,国土所人员、群测群防员包地质灾害点的“四包一”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别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县国土资源局行文聘请全县176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颁发聘书,层层落实责任,构建县、乡、村、组、户五级联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预算安排和整合资金500万元以上,专项用于地质灾害的宣传培训、预警体系建设、搬迁治理等工作。
加强宣传演练,提高防灾意识
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纪念日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近年共编制和发放《地质灾害暴雨预警及应急响应知识手册》5000本,宣传挂图2000幅;在安化电视台开辟专栏,每年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系列报道;在《益阳日报》和《安化作家报》上设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专版,赠送给全县各行政村、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和人民群众;邀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对全县群防群测员、乡村干部及中小学生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知识培训。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全体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国土资源所长、水管站长、山洪地质灾害重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参加观摩,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群众、学生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演练。近年来,全县组织千人以上规模演练3次,各乡镇、村组织演练80多次。每次演练实况统一录像,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监测预警,着力搬迁避让
一是严格巡查值守。汛前,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监测分析,编制应急预案。进入汛期,县防指与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乡镇、村组干部和村组监测信息员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轮流值守。二是做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全面推行防灾和避灾明白卡制度,对重点隐患点设置警示牌,配置滑坡报警器。建立地质灾害短信发送平台,及时将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各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三是及时转移避让。县防指根据气象预警及雨情汛情,正确决策启动应急响应。去年,安化县共启动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1次,三级应急响应10次,转移危险区群众8万多人次。2011年6月10日凌晨2点,安化县平口镇兴果村地质灾害点巡查人员发现山体出现异常险情,防守人员迅速敲锣预警,并挨家挨户组织群众转移,在短短的20分钟里,将13户35名群众转移完毕, 2小时40分后山体滑坡发生,4栋房屋全部被淹埋,但无1人伤亡。四是着力搬迁安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难度大,所需资金多。结合安化县实际,县委政府确定了“搬迁为主,治理为辅”的工作方针,近年来,全县整合国土、移民、交通、水利、扶贫、电力、民政等项目资金2200多万元,实施地质灾害危险区搬迁避险工程7个,搬迁受威胁户450户实行集中建房安置。
***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X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镇地处长江南岸,全镇幅员面积101.52平方公里,境内属河谷浅丘地带。近几年,受强降雨及长江三峡库区蓄水影响,辖区内地质灾害频发,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损失。为此,镇政府下大力气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扎实开展地灾防治,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精心组织,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一)坚持以防为主,着力巩固防治基础。坚持科学防治理念,去年全年先后开展5次巡查和3次“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5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及253户883人,其中山地隐患点27处,库区29处,我镇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将56处隐患点纳入镇级预案管理,落实监测和预警人员,制作设立警示标志(牌),划定危及对象和撤离路线,明确预警和报灾方式,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140余份,健全“镇、村、社、户”四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了最基层的操作层面上。
(二)狠抓规范管理,着力健全防灾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会商、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应急预案、灾情速报、监督管理等机制,确保防灾工作“分工、任务、要求”三明确。在汛前排查的基础上,编制了《***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了镇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片定点督导责任制,镇、村、社逐级签订年度地灾防治责任书,各监测人还向村委会出具《地质灾害监测责任承诺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明确了责任。
(三)建立部门联动,多管齐下联合防灾。国土所加强与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所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建立了地灾防治QQ工作群,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信息共享。2017年,对片区地灾负责人、各村(居)责任人、地灾点监测人进行地灾防治专题培训2次,通过培训,明确了地灾隐患点的监测任务,监测记录本填写规范、APP监测软件上报要求,出现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等,切实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宣传培训,着力提高防灾自救能力。一是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干部及地灾监测人观看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的专题片,以直观形式向干部群众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二是通过“4·22世界地球日”、及科普宣传月等活动,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近100人。
(五)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灾避险能力。镇政府联合***中学开展抗震救灾综合实战演练2次,参演人数约120人。通过模拟演练,进一步健全了抢险救灾整体联动机制,积累了救援队伍的实战经验,增强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了公众自救互救技能。
二、突出重点,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一)着力“避治结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2017年实施了烈火村1组马安石、关门石危岩,梧桐村1组中坝滑坡等3个区级地灾应急治理项目,投入资金77.77万元,2018年1月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投资104万元的***镇新场镇库岸地灾治理工程即将开工建设,预计在2018年7月竣工。歇凉村3组油坊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治理工程已实施完毕。对还未治理的地灾隐患点,采取避让为主的原则,对垮土坡、茶树湾、青岗堡、杉树湾4处较为严重的地灾点群众详细宣传搬迁避让政策,讲解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危害性,动员其及时搬迁,并重新发放《搬迁避让通知书》,目前已有2户准备搬迁。
(二)加强汛期排查巡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建立健全了群防群测的监测网络的同时,组织力量对全镇56处地灾隐患点、在建工程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滚动式排查,以及应急调查和专业监测指导,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死面。完成28个区级地灾监测站点的告示牌、滑坡体界桩、撤离线路等设施的安装和建立,制定地灾点《防灾预案》28套。在镇财政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整合资金约3万元新购置物资一批,包含半导体高频扩音器、卷尺、雨衣和便携式手电筒等设备,完善了物资储备,增强了应急保障能力。
三、统筹安排,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一)抓规划统筹,锁定目标任务。结合***镇“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成镇、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注重以小流域或一个水文单元为基础,编制防治措施,制定防治方案,分年度实施治理,为科学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了依据。
(二)抓基础调查,明确防灾方向。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开展风险评估,摸清成因、类型、范围和灾害现状。重新建立了《地质灾害安全管理台账》,分类建档、分类管理,实现了地灾防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三)抓知识普及,提升全民意识。编制***镇地质灾害防治培训计划,明确了培训对象、范围、内容和方式,并纳入了全镇的培训总体方案。
(四)抓科学监测,提高防灾水平。借助智能手机APP监测软件和预警信息平台适时向辖区内的干部、地灾监测人和群众预报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为有效防灾做好准备。
水库汛前水位经历了从172米缓慢降至145米的过程,年是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成功及高水位正常运行的一年。按照国家防洪调度要求。汛后试验性蓄水正式启动,逐步达到175米,并持续正常运行2个月时间。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确保了县级以上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险情287处,年。威胁2529户1017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40万元,因灾搬迁259户843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2049张,避险明白卡12643张。各县市区自筹及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2887.8万元对13处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保障了当地群众631户及单位共298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年地质灾害的预防分析
市年总降雨量有可能略偏多。汛期总雨量840920毫米,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气候趋势预报。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主汛期总雨量560620毫米,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有可能发生局部暴雨等灾害气象,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和弃渣及废弃矿山为主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局部还可能出现山体坡面型泥石流和山区小流域沟谷型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上(特别是汛期)各地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专家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可能高于去年。今年我市还有许多大型工程在建或新建,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日趋严重。根据库区水位变化和气象变化趋势。可能诱发工程沿线部分边坡失稳,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矿山长期开采形成了大面积地下采空区(主要是磷矿和煤矿采空区)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日益增多,因此而引起的地质灾害纠纷频繁发生。这些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
三、年全市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地区
(一)库区沿岸地段。包括大坝至市与县分界处的长江及其支流库区沿岸。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共有主要地质灾害点500余处。如县的崖危岩体、新滩滑坡、千将坪滑坡、树坪滑坡、卡子湾滑坡和八字门滑坡,经过库区二、三期工程治理,大大减轻了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压力,但自今年开始水库将发挥其正常的防洪调峰功能,上旬长江主汛期来临前,库区水位将从175米缓慢降至145米防洪限制水位,汛后将开始蓄水回升至175米。水位的变化将会改变库岸地下水动力条件,根据专家预测和库区蓄水经验,库区沿岸地质灾害活动将增强,近10年内有可能诱发较多的库区地质灾害。因此,该地段仍为我市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二)清江沿岸地段。地质灾害体多集中在长阳自治县境内。总方量4亿余立方米,其中不稳定滑坡59处,市级重点监测点崩塌位于该段。经过该区段,沿线大型工程建设可能诱发一系列地质灾害;由清江开发公司负责监测的隔河岩水库茅坪滑坡体、白岩危岩体、杨家槽滑坡,近年来有明显活动迹象。上述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磷矿矿区。曾发生过远安县盐池河大型崩塌。省级及市级重点监测点县镇危岩于该区。随着磷矿采空区的不断增大,由于地应力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布,地质灾害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四)煤矿矿区。涉及我市除市外的其他县市区。县的佛神岩崩塌、赵家岩—煤洞坡崩塌等位于该区。因地应力重新调整,该区地质灾害日趋严重。
四、年地质灾害防治原则、目标及任务
(一)防治原则。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地质灾害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对重点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力争20个重点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推进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工程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相关工作。
(三)主要防治任务。
1精心组织实施各类治理工程项目。要抓紧做好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工程收尾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防灾减灾功能。同时要提前做好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准备工作。承担有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对已完成尚未验收的项目要抓紧整理好各类工程资料,尽快组织验收。各类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并根据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恢复治理工程。
2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地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项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和责任人。推行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记录档案。加强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经过监测培训的人员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监测,逐步提高地质灾害短期和临灾预报水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根据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形情况分析,确定20处地质灾害点为今年市级重点监测对象(见附表)其中含省级重点监测点6处。
3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但其他时段的暴雨、特大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久旱遇雨等气候异常情况下,防灾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前巡查、汛中监测、汛后复查,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落实监测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掌握防灾主动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威胁的人、财、物。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抓紧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细化预案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的防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地乡村各自为战、人自为战的防灾抗灾能力。
4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各地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工作。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提示提醒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省、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域、等级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逐步规范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会商机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为防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各地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应急排险。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制定具体方案,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经过调查或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6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要结合各类地质环境调查。制订防灾预案,提出防治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组织对山村、学校、工矿企业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区农村零星分散建房时,目前还难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逐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根据当地条件,由国土所人员在申请宅基地时到现场进行查看,指导村民正确地选择宅基地,留出房屋前后的安全距离空地,采取简易边坡支护和截水、排水等措施。
7加强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多数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繁重,防治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交通线路、水利设施、重点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巡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树立警示牌,发出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部门要尽早落实资金,开展专项勘查,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8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强地质环境调查项目与成果资料的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的主导下着手建立统一要求、规范标准、相互兼容、内容全面、集成共享的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料信息汇总后报国土资源部门,并强化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开发建设。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逐步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实现互联互通,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预防与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4号)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资源,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保证资金投入。要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和部门单位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工民建筑、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实地巡查与检查,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年终,各地、各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要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勘查和工程治理的监管力度,实现防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工作力量还较薄弱。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技术人员,配置技术装备,已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要尽快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强与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的合作,监测预警、勘查治理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加大科技投入,改进技术装备,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采取业务轮训、项目参与、推广示范和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一、地质灾害面临的形势
我市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塌陷(重晶石采空区塌陷)、地裂缝、崩塌等。其它类型地质灾害由人为因素引发,如非法取土、采砂等。
(一)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面塌陷主要为采空塌陷。地裂缝主要是和采空塌陷伴生的,在塌陷区周边一定范围内
产生,以重力作用为主。采空塌陷和地裂缝主要发生在柏城镇和柴沟镇的老重晶石矿采空区。采空塌陷具有较强的危害性,对地表建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二)崩塌。采石厂和其他露天开采矿山存在潜在的崩塌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的安全。主要分布在柴沟镇、井沟镇、阚家镇的石料开采矿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措施
(一)防治重点。根据现有资料,初步确定防治的重点为柏城镇、柴沟镇重晶石采空区和阚家镇、柴沟镇、井沟镇的石料开采矿区。
(二)防治措施。各镇街区要搞好日常调查,摸清各自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遇有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超过50毫米的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废弃矿井周边的撤人预案,除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外,还要在汛期针对灾害种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加强动态监测,适当避让。在采空区边界处设立警示标志、网护等设施;采用放顶、回填、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推广应用充填法填埋采空区(利用矿渣、水泥或高水速充填材料)。
2、崩塌。各镇街区要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石料开采企业的现状,尤其对石料开采企业相邻之间形成的界墙、矿区周边出现的裂缝等灾害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工清除危险性大的危石、孤石;要组织并督促企业及时对危险处进行护坡处理,采用喷浆护坡等措施加固陡壁。同时,在矿区周边设立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3、对取土、采砂等形成的废弃矿坑周边的居住区,要派人监测,如遇特大暴雨,应通知周边人员做好撤离工作;组织全体村民,做好群测群防工作;植树造林,加固危险斜坡,修建泄洪道等;修拦挡坝,沟床治理,导流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治理和隐患点治理。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市国土资源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镇街区、村居应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二)切实加强隐患点巡查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我市在每年6月以后进入汛期。各镇街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隐患点的再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公路铁路沿线、重晶石采空区、采石区、采砂和取土区、重点建设工程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要重新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做出危险性判断,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并逐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要及时填制、补发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保证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持有“防灾工作明白卡”,受威胁居民按户持有“避险明白卡”。要在存在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全天候专人监测,必要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
(三)认真落实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设立值班联系电话,一旦接到险情报告,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防治工作。要指导当地村(居)委会、群测群防人员以及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部门、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和险情巡查,遇强降雨天气情况时,要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市国土资源部门,并通知受威胁人员迅速撤离。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派出应急分队开展现场调查,预测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防治建议。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和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应加强信息互通,针对防治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
一、关于防汛抗旱工作
(一)强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县地理位置和地形、气候特殊,自然灾害频发,水旱灾害常年存在。抗御洪涝和旱灾,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始终是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关键性基础工作。近三年以来,我县虽然没有发生全县性的大洪大旱,但局部灾害仍然年年都有发生。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要从形势出发强化认识。由于我县地理、地形、环境特殊,境内年际、年内降雨时空分布极为不均,洪涝和旱灾在任何年份都有可能发生。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今年雨季开始于月上旬中期,结束于月下旬中后期,雨季强度为正常或略强,高峰期较为明显,降水相对高峰期出现在月中旬末到下旬前期、月上旬末到中旬前期。预计登陆或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略多,约8到10个,夏季将有1个较强的台风(或热带风暴)影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局部地区可能发生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和地质灾害。根据各方面汇总的情况判断,今年大家要高度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病险水库及山塘的安全度汛;二是河道的防洪安全;三是地质灾害点的安全防范。
2、要从现状出发强化认识。近年来,通过大量水利建设,我县水利工程的防灾抗灾能力大大增强,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尚不健全,整体防灾抗灾能力还相当脆弱,因此,防汛抗旱任务十分艰巨,大家一定要认清现状,摸清底子,以更强烈的责任感把防汛抗旱工作抓紧抓实。
3、要从大局出发强化认识。年是国内外经济形势较为复杂的一年,也是我县把握机遇、寻求突破,在全面融入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关键之年。全县上下正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先行先试上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激情奋进,在建设“五区四地”的实践中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样的大背景、大环境、大形势、大任务对防汛抗旱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防洪保安工作的重要性也显得更为突出,各乡镇、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充分做好迎战洪涝旱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重点险工险段的安全度汛工作,不能有任何闪失,确保为全县集中精力抓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细致周密地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防汛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不留盲点、工程不留隐患。
1、狠抓汛前检查督查。各乡镇、部门在前段汛前检查中查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部署落实的情况怎么样?整改措施有没有到位,是不是存在仅仅停留在走走看看的情况?希望各乡镇、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检查出的问题处理到位,特别是对各类防汛预案、物资准备、重点工程的质量等重点环节,一定要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对一时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资,确保安全度汛。县防办要重点抓好督查督办工作,做到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队伍“五落实”。
2、狠抓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完善。完善的预案是做好防灾抗灾工作的重要前提。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做好村级预案、集镇预案、山洪灾害预案、水库抢险转移预案、部门防洪预案等各类预案的修订完善,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完整的防汛抗旱体系。同时,要突出关键环节,狠抓预案的落实,确保一旦需要,作用能够真正得到发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这里需要突出强调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水库特别是非空库运行的病险水库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防汛直接责任人一定要熟悉预案,做到心中有数,绝对不能出现“汛情发生时想不到预案或预案不适用、甚至不知道预案在什么地方”等情况。二是对于村级预案,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请各乡镇会后立即重新部署村级预案的修订工作,切实摸清各村防汛实际情况,做好最充分的准备,一旦需要,确保拿得出、用得上、有实效。
3、狠抓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要求落实防汛储备物资的通知》0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保质保量抓紧储备防汛物资。要适应抢险的需要,增加防汛抢险物资品种,尽可能储备一些新设备、新材料。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县、乡、村三级应急抢险队要扎实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实战水平,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抓紧组建群众性防汛队伍。在这里要强调两点:一是对重点工程特别是水库、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度汛,必须确保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二是要切实建立能拉得出去的防汛抢险队伍,各乡镇要对现有劳动力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要广泛宣传发动,县级防汛抢险队伍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成立。
4、狠抓预警预报水平的提升。要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好县级预警报系统的维护,确保雨水情信息自动采集设备正常运转。同时做好县级防汛指挥决策系统、卫星云图接收系统、雷达预警系统、应急会商指挥系统、商务领航业务平台等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和平台的日常维护和运用,实现县防汛调度异地会商、部分重点站点远程监控和乡镇水库雨水情信息自动采集、传输与接收,充分发挥现代化防汛抗旱软、硬件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工情和天气形势变化,认真做好汛情、灾情的监测、收集和分析处理。要加强会商和预警预报,及时提出调度决策意见,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确保防洪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台风、山丘区局部暴雨的动态监测,对台风暴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时作出预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讯等平台,把有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通知到最基层群众。
5、狠抓河道清障和采砂管理。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私采滥挖现象,确保河道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会后要抓紧时间进行一次彻底的河道清障整治,进一步加强采砂管理,特别是主汛期内必须全面禁止采砂,所有采砂船必须靠岸锚固或起吊上岸。县防指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部位加强监管,加密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县防指在明查暗访时要做好文字和图像记录,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6、狠抓水库山塘防洪安全。要全面落实水库山塘防汛责任制,落实好防汛责任人、防汛指挥调度、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四项管理制度”,这里所指的水库包括县里的水电站水库。根据《防洪条例》规定,已建水电站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其工程管理单位制定,并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即经贸局审批后,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接受监督。已建水库、闸坝、在建水工程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其工程管理建设单位制定,并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即水利局审批后,报地方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接受监督。因此,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权限,认真做好所管辖水库的汛前、汛中和汛后安全检查,合理审定汛期度汛计划,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对于水库建设和管理运行中的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度汛措施,必要时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要加强水库安全监测和坝体巡查,提前做好应对各种困难条件下的雨水情监测、防洪调度、下游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山塘的管理工作,所有山塘要进行分类管理,对涉及到下游群众安全的要重点管理,落实责任人,制定抢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严重险情,要迅速启动水库抢险预案,及时通知下游群众转移。
7、狠抓抗旱准备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汛抗旱作为一个整体来抓,既要能够防洪,又要能够抗旱。针对抗旱,要早准备、统筹安排。要深化旱涝急转的规律性认识,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上把两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科学认识,科学治理。要以县级抗旱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把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作为抗旱工作的首要任务,把解决供水困难问题作为抗旱工作的核心目标,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抓好旱情监测和蓄水保水工作,为可能发生的干旱储备水源,确保供水安全,努力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干旱时,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进行水源调度,合理配置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分清缓急,确保重点,兼顾各方,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效益,确保防汛抗旱两不误。
(三)严明纪律,全力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顺利进行
防汛抗旱工作,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严明纪律,服从指挥,狠抓落实,在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物资上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
1、要落实组织保障。要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水库、地质灾害点、在建工程要进一步明确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而且要在这个月底前全部上岗到位,并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对防汛抗旱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领导不力、工作失职或因处置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2、要落实措施保障。一是要做好工程准备,各乡镇要利用主汛期到来前的有限时间,对险工险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放在水库、地质灾害点、堤防、集镇防洪和在建工程。在排查过程中,要立足于防,切实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防汛预案的安排,把各种防汛抗旱的应急措施和建设任务落实下去。对排查发现的险情隐患,一定要整改到位。二是要做好防汛非工程措施准备。针对近年来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细化各类防灾抗灾预案,并及时预演或抽检。按照《防洪法》、《防汛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满足各级防汛部门的业务需要,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补充和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分级组建抢险队伍,并开展实战演习,提高应急能力。
3、要落实制度保障。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不到位,是防汛工作的大忌,往往会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全县各级防汛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汛期严格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调三点:一是从月日进入主汛期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和各水库管理单位的防汛值班一定要到位;二是出现重要险情或进入防汛状态,必须要有领导指挥;三是要保持防汛抗旱信息畅通,按规范报送有关防汛抗旱信息。
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的同志工作很忙,同时也本着节约行政成本的精神,这次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今天一并召开。
大家都知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县防灾减灾抗灾工作的重中之重,之所以重,主要是重在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大,同时地质灾害发生具有明显的突发性、多发性。我县自年开展地质灾害点监测以来应该可以说成效明显,大家今年一定要一如既往,抓好各项防治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里我突出强调三点: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定要做到摸清底子、掌握实情。我县构造线主要为北东向和北西向两组,控制着各地层和岩体的分布,大致以溪源——伊家一线为界,西部以太古代老变质岩为主,东部以中生代火山岩火山碎屑沉积岩为主。由于西部老变质岩风化强烈,风化土层较厚,这一特殊的岩土体结构致使大面积范围内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强降雨的诱发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里心、溪口、濉溪、伊家、客坊、黄埠和均口等乡镇。从地势方面看,主要分布在河边和山边地带。据普查统计,全县共计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247处。其中滑坡234处(含32处不稳定斜坡)、崩塌12处、泥石流1处,威胁1653户8640人。根据预测,年初步掌握的危害性地质灾害点主要有:小学滑坡、滑坡、当然,还有一些还未全面掌握。因此,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整治,特别要对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两卡”发放不到位、不规范;地灾点监测方法、记录不规范;地灾点获救牌未修复;预案缺乏可操作性以及村一级未健全值班、监测、巡查、速报制度等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查明隐患,确定防御重点,明确防御责任,增强实时监测、指挥决策、应急反应能力。一定要有思想准备,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具有多发性、突发性的特点,切实从思想上、措施上、责任上落实到位,消除侥幸心理,作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定要做到措施落实、成效明显。汛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高发时期,据统计,约70—80%的灾害发生在汛期。因此,我们必须抓住这一关键,高度重视汛期地灾防治工作。
一是务必开展一次汛前隐患排查。要充分发动乡、村、组干部群众,逐点排查人口密集区和学校周围、山区斜坡地带及交通干线两侧、水库库岸、矿山采空区以及已查明的隐患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并按时按要求将排查数据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二是务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要把防灾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到隐患点。对重要隐患点必须划定险区范围,设立警示标志,逐户发放防灾明白卡,制定群众转移预案,并在隐患所在村(居)、组,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务必完善地质灾害监测方案。要完善监测网络,落实必要的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和监测经费,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方要进行加密监测,做到及时发现,果断避让。国土部门要加强监测技术指导和监测业务培训。
四是务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乡镇和部门都要设立报警、值班电话,每个灾害点都要自上而下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不得流于形式或疏于管理。主要领导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发生灾害立即报告,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快速反应,发生灾情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灾。
五是务必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努力提高全社会防灾抗灾能力。各乡(镇)汛前要印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单,国土部门要印发地灾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制作地灾防治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让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必要的防治知识和应急抢险办法。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定要做到责任明确,形成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必须切实履行防灾救灾职责,加大群测群防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要提高认识。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只有思想认识提高了,工作才能出成效。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
二是要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健全领导机构,加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不折不扣落实好防灾救灾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员。要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切实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对重点危险区要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组建应急分队,完善应急机制。
三是要标本兼治。要扎实开展一次详细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摸清辖区内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成灾原因。掌握实际情况,为做好防治工作打好基础,为防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严格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行,“防”要全面到位,“治”要科学合理。
四要形成合力。各乡镇、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国土部门要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交通部门要组织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戒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要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旅游部门要组织对旅游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加强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景区开放时间要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暴雨期,在游览路线和景点选择上,要避开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地点。在进行旅游区(点)开发建设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在初设阶段或施工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汛期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要设置警示标志。要建立健全学校主要负责人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制。
城建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及民用住宅的规划管理,杜绝在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规划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要加强对原削坡建房并形成高陡边坡的民宅的监测,并实施必要的防治措施。财政部门要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列入预算,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资金,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民政部门要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和灾后救济工作。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为7347.2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72.69%。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99处(不含城区 14条地裂缝、5个地面沉降中心),直接威胁4932户、20174人、15739间房屋的安全。
2015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8起,直接经济损失约218.2万元,无人员伤亡;通过治理搬迁,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
二、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结合2015年地质灾害灾(险)情、隐患点的稳定性状况,预测2016年全市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重点防范期。
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510月,主要防范密集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泥石流主要防范期:69月,主要防范连阴雨、暴雨引发的泥石流。
地面沉降及地裂缝主要防范期:全年应密切关注因抽取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缝活动。
(二)重点防范区域。
重点防范区域: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和国际港务区。上述为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开发区。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重点防范F1~F7地裂缝的变化对地表建筑的破坏,防范类型主要为地裂缝。
雁塔区:重点防范F7~F13地裂缝的变化以及抽取地下水引发地面沉降对地表建筑的破坏,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黄土崩塌灾害,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地裂缝、地面沉降。
灞桥区:沿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和崩塌灾害,F1~F10地裂缝及延伸带的变化对地表建筑的破坏。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地裂缝。
临潼区:沿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和崩塌灾害。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
长安区:沿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和崩塌灾害。F14地裂缝变化以及抽取地下水引发地面沉降对地表建筑的破坏,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
蓝田县:北部的横岭黄土丘陵、白鹿塬边坡、鲸鱼沟及郭家岭、游凤岭山区,南部的基岩山区、灞河阶地和八里塬等地。防范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周至县:108国道黑河沿线,马召镇以南地区,竹峪镇、翠峰镇、骆峪镇、广济镇、马召镇、楼观镇、集贤镇和九峰镇一线的秦岭山前地区。防范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户县:涝峪河、太平河沿岸和秦岭山前等地。境内的西汉高速、太平峪公路等穿越秦岭的公路以及西成高铁建设沿线的边坡地带。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高陵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主要防范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黄土崩塌灾害。
(三)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学校:灞桥区物业管理学校,长安区长安一中、西安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安师范附属小学、东韦小学,户县纸房小学。
旅游景点:临潼区骊山景区,长安区沣峪、常宁宫景区,户县牡丹园、涝峪、太平峪、朱雀景区。
古遗址、古建筑:雁塔区青龙寺,临潼区华清池,长安区华严寺、兴教寺、甘霖寺,户县金峰寺。
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潼区骊山滑坡,高陵区梁村崩塌。
(四)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
铁路:西康铁路小峪至石砭峪段,西成高铁建设沿线。
地铁:地铁在建与运营线路穿越城区地裂缝沿线。
公路:西安境内的京昆高速西安至汉中段、包茂高速西安至安康段、沪陕高速西安至商洛段、108国道、312国道、210国道。户菜公路、太平峪公路、小峪公路等穿越秦岭山区的公路,以及黄土塬区正在建设的公路、二级路网等。
(五)重点防范的矿山。
蓝田县湘子岔金矿、尧柏小寨石灰岩矿,周至县马鞍桥金矿、板房子铁矿,户县郭家山白云岩矿、涝峪教场白云岩矿。
三、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
1.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两卡一预案(防灾、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制度。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监测人为直接受威胁的群众,并落实群测群防人员补助经费。
2.制订年度防治方案。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编制本区域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公布实施;同时做好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16年6月底前。
3.强化部门防灾责任。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与市国土局共同会商,联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市安监局与市国土局共同督促已取得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采矿区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国道、省道两侧公路用地内由公路建设及养护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区县做好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建委、市城改办负责加强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市市政局负责对公用设施附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学校校舍(区)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防治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协助A级旅游景区上级主管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并采取防范措施。市文物局、市民委负责督促古遗址、古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做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市地铁办负责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西安铁路局负责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省交建集团、省高速集团负责高速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管理。
1.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汛前开展地质灾害排查,逐级落实防灾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灾措施及专项工作方案;汛中针对强降雨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妥善处置,切实保障受威胁群众安全;汛后实施核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调整防治工作重点,总结工作经验,提高防灾效率。
2.推进地质灾害详查。推进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周至县、户县等5个区县的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调查成果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3.严格执行评估制度。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地裂缝穿过区域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用地审批中,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工程建设引发、加剧、遭受地质灾害。
(三)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建设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2016年,重点推进长安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
2.积极开展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工作。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开展工程治理。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相关单位实施治理;对于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突发地质灾害,及时申请治理资金,组织开展应急治理。2016年,完成中省财政已下达的16个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的验收、备案工作。对工程治理难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与扶贫搬迁工作结合,纳入本地区搬迁工作的年度安排,实现全市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应搬尽搬,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3.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具体演练次数为:灞桥区、雁塔区各5次,临潼区30次,长安区35次,蓝田县15次,周至县25次,户县15次,高陵区4次,曲江新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各1次。户县、周至县、临潼区、长安区4个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十有县,每个区县培训人数不低于1万人,确保完成全市138次的演练任务及培训目标。
(四)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1.构建监测防治体系。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实施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水平,加强地热水监测工作;逐步实施全市地面沉降、地裂缝监测工作,初步构建多部门联合的地面沉降、地裂缝防治体系。
2.加强预警预报。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会同气象、通讯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动机制,及时预警预报信息,特别是加强对短时局部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
3.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及速报制度,按照《西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地质灾害专用车辆、应急通信和专业设备。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设立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电话及传真:86787052。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灾责任,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落实经费。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增加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投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等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深化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管理基本技能的宣传培训。
(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导工作,参照市级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成立本地区地质灾害领导机构,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附件:西安市201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特征一览表
Abstract: With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human nature, acts of destructing the natural ecological balance are intensified. The ecological balance of natural is damaged seriously, and human-induced geological disasters are increasingly frequently. The sudden loss of life and economic losses caused by mountain collapse, landslide, debris flow and other geological disasters are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The discussion on how to prevent and respond to unexpected geological disasters has a strong practical significance.
关键词: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对措施
Key words: unexpected geological disasters;prevention programs;respons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1-0147-01
0引言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10年上半年截止5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4175起,其中突发性地质灾害4154起(滑坡2915起、崩塌927起、泥石流138起、地面塌陷142起、地裂缝32起),直接经济损失6.11亿元。可以看到,几乎每一天都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威胁人们的财产和生命。
1突发性地质灾害
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灾害活动过程的地质灾害。主要有火山、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岩爆、矿井突水突泥、煤和瓦斯突出等。由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突然,前兆现象一般不明显,且多数突发性地质灾害活动强烈,所以预测、预报和预防比较困难,常使人猝不及防,造成严重的破坏损失。本文即针对我国频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进行探讨。
2事前防治方案
由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特点导致其防治困难,并且往往成效不大。但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需要共同努力,防范于未然,尽可能防止灾难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1 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防治原则,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的通知。通知中指出,2010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有别于往年,西南干旱、西北降雪、南方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出现,以及青海玉树地震等,使得突发性地质灾害(多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呈多发、频发之势,防灾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一些重要环节,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强化。
2.2 针对我国频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科学分析,寻找根源,从根本上开始解决山体崩塌――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例如采掘矿产资源活动中露天采矿场边坡崩塌和地下采空区引发的地表崩塌;道路工程开挖边坡过陡引起崩塌;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导致崩塌;甚至是强烈的机械震动都可诱发崩塌。这些崩塌均是破坏岩体力学平衡结构。因此,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维护岩体平衡,避免山体崩塌。例如增大边坡角,降低采场或边坡的底部应力强度;使用废物填空采空区等。滑坡――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例如修建铁路、公路、隧道等工程,常常使坡体下部失去支撑而发生下滑。我国西南、西北的一些铁路、公路就是因为修建时大力爆破、强行开挖,破坏岩体稳定,导致事后陆陆续续地在边坡上发生了滑坡。针对山体滑坡的人为诱因,我们就可以采取相应地防治措施。在工程活动之后,可以加喷混凝土、设置防护网等重塑边坡的稳定性以及控制工业废水的排放,发展水资源循环使用。泥石流――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它爆发突然、来势凶猛,具有很大的破坏力。虽然突发性地质灾害有很多种,但是引起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最根本原因可归纳为人类越来越多的工程活动违反自然规律,破坏生态系统平衡,特别是人类频繁改造自然环境,导致生态系统大气结构、土壤结构、水体结构以及力学结构等方面的失衡。因此,尽管我们无法完全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全球气候变化适应研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降低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
2.3 要增强全民防治意识坚持宣传先行,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全民对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意识,提高各级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与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济的能力。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不同地区可有针对性地进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培训。
3事发应对措施
不管防治方案多么科学周全,还是无法完全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而一旦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幸发生,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3.1 个人自救当遭遇滑坡时,切不可慌张,专家建议最好是向两侧跑离,而不要顺或逆着山体滑动的方向跑,那样很危险。而当遭遇山坡整体滑动时,跑离还是会来不及,这时最好选择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逃离泥石流时,原理类似。迅速向泥石流沟两侧跑离,不可顺流而下或逆流而上。经过危险时刻之后,个人应及时自救、呼救,拨打110报警、122道路交通事故、120急救等保证人身安全,等待救援人员,及时通报灾情,避免更多人员伤亡和损失。
3.2 合力抗灾灾害发生地区应迅速组成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护组、治安防治组、交通管制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等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指挥,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安全转移人员、财物等;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并提供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设置地质灾害现场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导道路交通,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发生地质灾害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现场指挥部向当地政府应急委院会及国务院地质灾害调查组报告发生地质灾害的初步原因;最终负责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及安抚工作。
4结论
当地质灾难突然来临时,人类是那么脆弱。我们妄想征服自然,却常常被自然征服。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毁灭生命和财产的同时,也向人类敲响环境保护的警钟。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换取的经济发展、科学进步,无异于杀鸡取卵,涸泽而渔,最终还是不会逃脱自然环境的惩罚,甚至灭绝。因此,每个人都需要时刻谨记,保护自然环境。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防群测为主要手段,以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
2、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治理,搬迁避让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治理。
5、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6、遇突发性地质灾害,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质构造复杂,坡度较大,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发生地质灾害的种类主要有:滑坡、泥石流。经初步调查,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险点6处8个,分布在4个乡(镇)的6个行政村,涉及农户233户1026人,其重险点1个,较重险点7个。
三、地质灾害险情形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每年5月中旬至10月中旬的汛期,是我县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属于重点防范期。在非汛期,如遇强降雨,也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种类预测。从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种类来看,主要是以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三)地质灾害隐患区的分布。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从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泾河源镇,重点是泾光村三、七队山体滑坡险区和冶家村泥石流险区;泾(源)—隆(德)公路沿线滑坡、崩塌段,旅游景区也属重点防治范围(具体分布情况见附表)。
四、防治措施
(一)泾光三七队、马西坡及白马泉等山体滑坡险区的防治。
1、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2、汛期指派专人加强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3、加强汛期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紧急避让措施;
4、滑坡体后缘修建排水沟,集中排水,防止雨水冲刷浸动面;
5、禁止在原滑坡体上及其影响范围内新建建筑特或随意开挖坡脚。
(二)冶家、上金泥石流地质灾害险区的防治。
1、汛期建立监测预报系统,乡(镇)、村两级要指派专人进行监测,并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
2、定期巡查,及时疏通水路,制定避让措施;
3、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泥石流威胁,不得在山沟出口处修筑建筑物,农民不得在山沟出口处建房;
4、在山上植树造林保护植被,做好山区绿化,增加抵御灾害能力。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实行属地管理,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技术工作的统一管理,县公安、民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务、农牧、扶贫、电力、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协助搞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对危及交通、矿山企业安全的由所属部门负责监测预报,并进行治理。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责任分工。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以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迅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性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与县武装部联系,请求紧急救援。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2、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防治灾害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助处理地质灾害应急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负责减灾防灾知识的宣传;负责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
3、应急分队:由县武装部牵头负责,在汛期临灾应急状态时,组织30—50人专职基干民兵,实行军事化管理,培训抢险救灾的基本知识,24小时保证随时出动抢险救灾。主要职责:实施快速反应,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迅速抢险,快速抢救遇难人员、抢修重要设施和保证交通工程迅速恢复畅通。
4、监测预报组:由县气象局牵头,地震局、国土资源局配合。主要职责:县气象局负责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工作;县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网络,落实监测人,落实监测措施。当出现异常变化时,及时报告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向上级部门速报受灾情况和处理方案。
5、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局牵头。主要职责:当灾区发生人员伤亡和疫情时,组织医疗和防疫队伍迅速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员,控制疫情。
6、生活安置组:由县民政局牵头。主要职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的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掌握灾情和灾后保障工作。
7、经费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主要职责: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工作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争取救灾资金。
8、灾害调查组: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主要职责:负责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9、生活资料保障组:由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防灾、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调拨工作。
10、治安消防组: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职责:灾区治安保卫、消防和发生火灾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卫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宣传组:由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负责。主要职责:汛期宣传防灾救灾知识,灾害发生后进行防灾、救灾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宣传报道,促进社会稳定。
12、学校、学生安全保障组: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主要职责:加强学校的管理,制定中小学临灾转移方案,落实学校监测人,争取资金,对险区学校进行迁建。
13、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14、县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水务局要加强对公路、旅游景区、水库和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调查与监测,建立预报、防治灾害的工作机制,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各项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汛期24小时值班制及领导带班制、险情巡查制、险点监测制、灾情速报制,重点时期实行信息日报制,各乡(镇)必须于每天下午18:00前将巡查情况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县国土资源、地震、水务、教育体育等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对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要把宣传工作深入到村组及中小学校,特别是宣传到险区群众和险区学校中去,不断扩大宣传面,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测、自防、自报、自救的自我防御能力。
(三)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为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把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作为群测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强化对险情、险段的观察、监测,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化解灾害威胁,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各乡(镇)要在做好地质灾害险点监测的同时,要加强对一些危险性大、稳定性差、危害程度大的险点以及威胁公路、供水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
(四)加大搬迁避让力度。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自治区人民实施生态移民工程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大险区群众的搬迁避让力度,有条件的由乡(镇)统一组织进行集中搬迁;无条件的,各乡(镇)要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划定搬迁区域,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将我县地质灾害险区群众全部搬出,安置到安全地带,最大限度地消除我县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密切配合。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是一项公益性、综合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制止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要加强联系及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各种灾情信息。各乡(镇)要成立应急抢险队伍,于6月10日前将抢险队成员名单及值班安排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