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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
1、促进科技企业加速器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于海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一年以上的加速器经营管理机构,至少有10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快速成长企业入驻,具有一定的加速器运营管理经验。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加速器增加基本建设投资、提供增值服务。具体支持项目包括:加速器基本建设投资贷款贴息、加速器增值服务补贴、加速器引进企业房租补贴、加速器财政贡献奖励、加速器培育上市企业奖励。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2、促进创新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海淀区创新企业,具有海淀园国际化发展服务平台会员资格。
支持方向:主要用于促进海淀区创新企业有效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促进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重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展品牌推广。
申报窗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3、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临时性补贴
支持对象:扶持对象为工商、国税、地税注册在海淀区,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
支持方向:该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发生融资行为的贴息、担保和信用评估费用的补贴。主要用于支持高技术制造业、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和资源节约、服务外包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申报窗口:受理单位为“海淀区金融办”,北京中关村海淀金融创新商会、海淀资本中心和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接受海淀区金融办委托负责接收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过评审论证后确定支持的项目,由区金融办和区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区政府审批。
4、海淀园国际化经营促进资金
支持对象:园区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权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积极面向国际市场,卓有成效地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企业。支持内容包括出口项目研发资助、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等。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5、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在海淀区的企事业单位,国税、地税注册登记地在海淀区的企业。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海淀区创意产业发展领域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支持海淀区内创意产业基地、集聚区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孵化体系建设。
申报窗口: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6、促进科技中介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海淀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科技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科技中介机构的范围包括: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相关的知识产权、产权交易、技术转移服务、财税、法律等中介机构;为科技发展服务,提供科技咨询及行业信息并服务于海淀区创新企业的行业协会和组织;金融及投融资相关中介机构等。
支持方向:主要支持五个方面:科技中介信息服务平台补贴专项、科技中介机构办公用房补贴专项、行业协会启动资金专项、大型活动补贴专项、公益活动补贴专项。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7、促进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是指海淀行政区域内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等产业为主的各种特色产业空间。
支持方向:支持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制定与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鼓励以经营、决策、研发为特征的高新技术总部型经济发展,鼓励各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之间形成差异化发展。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8、促进重大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从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优先支持海淀区重点企业、百家创新企业的项目。企业须在海淀区注册一年以上。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智力密集型服务业、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总部经济的发展。
申报窗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9、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专业协会、中小企业公共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以及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国家免检产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北京市名牌产品、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奖、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等各类优秀称号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及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培育扶持项目。
申报窗口:属于海淀园区的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海淀园企业发展处,由海淀园企业发展处负责初审和筛选;获得本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各类优秀称号企业,根据获得称号的种类不同,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区质监局或工商分局,由质监局和工商分局负责初审和筛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将材料报送工商分局,获得其余符合奖励范围的各项先进称号企业将材料报送质监局。)其他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区发展改革委,由发改委负责初审和筛选。
10、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适用于海淀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的社区居委会、乡镇的村委会以及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适用于: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等循环经济技术应用项目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建设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包括节能服务平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节约型小区等在内的循环经济建设相关工作。
申报窗口:海淀区发展改革委。
11、海淀园创新资金
支持对象:支持项目包括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
支持方向: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总部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海淀区重点企业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海淀园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专利项目(包括已授权或已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2、科技项目专项计划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计划、中小企业虚拟研发中心专项计划、企业博士后科研专项计划、新农村建设专项计划、初创科技型小企业研发专项计划等。
申报窗口:海淀区科委。
13、科技项目基本计划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支持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参照《北京市海淀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指南(2009―2013)》。
申报窗口:海淀区科委。
14、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孵化场地位于海淀区内,经营管理机构在海淀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孵化器。
支持方向:鼓励孵化器引进资本、项目、人才,聚集优势创业资源;鼓励孵化器开展对外合作,共享孵化资源,提升区域国际化程度。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海淀区科委。
15、重点项目引进扶持专项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海淀区,产业领域和经济指标符合《海淀区重点项目引进扶持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
支持方向:吸引重点项目入海淀区发展和扩大投资。优先支持新设立的总部型企业以及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的重点企业。
申报窗口:海淀区投资促进局会同区财政局、海淀园综合办等部门,对项目(企业)进行评估并提出支持意见,报区政府批准。
16、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所属行业为海淀区重点发展产业,注册地、经营地在海淀区、属于海淀区税务局直接征管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为海淀区创新企业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资源共享服务,提供试验验证、测试考评、开发设计、科技成果转化等检测研发服务,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新建、改造升级和对外服务。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7、促进创新企业国际化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创新型企业。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海淀区内创新型企业为促进国际市场拓展、国际合作研发、对外投资设立跨国分支机构和国际资源整合等国际化业务而实施国际合作研发项目,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及购买中介服务的相关支出。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8、促进企业挂牌上市补助资金
支持对象: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与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上市合作协议,符合海淀区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经营情况良好,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址均在海淀区的拟上市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促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含创业板和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
申报窗口:海淀区发改委。
19、促进商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海淀区的企业。
支持方向:优先支持有利于促进消费指标增长、引进国际品牌、服务改善民生、促进流通发展、倡导低碳经济等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全面促进海淀区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包括促进消费项目、优化调整商业结构,升级改造传统商业项目、商业服务行业创新项目、商业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等。
申报窗口:海淀区商委。
20、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地点在海淀区、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社团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产业技术联盟。
支持方向:产业技术联盟初创资助、产业技术联盟专项活动补贴、产业技术联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1、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经认定的国家级或市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且属于海淀区创新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2、专利实施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海淀区创新企业(申请企业专利战略资金同时必须是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包括专利成果转化专项资助补贴和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专项资助补贴。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3、标准化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属于海淀区创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且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促进标准化实施。包括“订标”专项资助补贴、“订标”专项奖励补贴和“采标”专项奖励补贴。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4、促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专项资金申报仅限于以海淀区创新企业为主体,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在风险共担、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制下开展的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海淀区重点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创新企业牵头进行的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奖励产学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资助;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资助,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中心资助;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产业化项目资助;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产业化资助,高校、科研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发明成果产业化资助。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5、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海淀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
支持方向:促进海淀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为主要特色的离岸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申报窗口:海淀区服务外包企业协会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并上报海淀区商务局。
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
1、专利促进资金
支持对象:属于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作产权巴黎公约申请国际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企业。
支持方向:该项资金用于中关村的专利促进工作,提升企业专利意识和专利管理能力。
申报窗口:中关村管委会。
2、技术标准资助资金
支持对象:标准的主要起草或主导制定单位、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试点企业。
支持方向:资助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主导制定技术标准;中关村标准化试点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和中关村标准化试点企业参加、组织国际标准化会议三个方面的标准化活动。
申报窗口:中关村管委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的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包含中关村科技园区及其他地区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产业化的科研项目)等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支持。
支持方向:企业自行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窗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朝阳区
1、专利实施项目
支持对象:企业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且项目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拥有有效专利。
支持方向:鼓励发明创造,加速专利技术转化。
申报窗口: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区科委(知识产权局)服务窗口。
2、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在朝阳区依法注册和纳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型企业。
支持方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申报窗口:朝阳区科委产业科。
3,高技术产业与现代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朝阳区登记、注册、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3G运营商、3G设备商以及“后3G/4G”研发企业的引入,支持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产业项目的引入。支持为保增长重点推进的在建和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支持重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引入风险投资。
申报窗口: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办公室。
丰台区
1、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在丰台区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的产业活动单位。
支持方向:符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产业、特色产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街区、低端产业的淘汰和改造升级以及国家、北京市支持并要求区政府配套资金的产业项目。
申报窗口:丰台区产业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2、专利转化资助项目
支持对象:在丰台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申请资助的专利转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且科技含量高、授权有效的专利,没有专利纠纷,具有产业化条件,并可预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窗口:丰台区政府3号楼301室。
东城区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东城区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及驻区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适合东城区发展的经济、建设、环保、治安等科技项目,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软科学项目。
申报窗口: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管理科。
西城区
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西城区企、事业单位及驻区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重点扶持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创新创业活动、持续创新能力、强化自主创新、原始性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以高新技术为特征的中介服务等智力密集型产业。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6 月底,全市出栏生猪31.33万头、肉牛3.13万头、肉羊11.35万只、家禽312.17万只(其中旧院黑鸡存栏218.12万只、增长54.48%,出栏215.30万只、增长132.63%),同比分别增长4.22%、5.75%、8.70%和52.15%;肉、蛋产量分别为34436吨、1861吨,分别同比增长9.99%、12.04%。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大力实施“千万只黑鸡下江南工程”。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规划,全市规划孵化提供鸡苗100万只生产能力扩繁场10个,解决“量上不去、质提不起”这个制约旧院黑鸡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目前,已动工建设的有白沙镇、花楼乡、石窝乡、石塘乡、大竹镇、八台乡6个扩繁场,正在规划筹建的有石人乡、曾家乡、茶垭乡、黄钟镇4个扩繁场。每个扩繁场均根据实地选址,科学制定了标准详细的规划布局图、建设方案、设计图纸,达到布局合理化、设计标准化、养殖科学化、投资实用化的建设要求。为了保证黑鸡产业的有序发展,我局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针对市场上销售假冒旧院黑鸡(蛋)和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对商标的使用管理,终止到期合同,重新明确商标许可使用对象,通过组建公司联合养殖企业和农户,实现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喷码、统一标识、统一包装、分不同经销点进行销售的“四统一分”管理模式,从而规范和加强旧院黑鸡(蛋)市场管理。
(二)、全面加强全市疫情监控。全市共免疫注射猪瘟疫苗50.35万头份、猪o型口蹄疫疫苗100.70万毫升、o型-亚洲i型双价口蹄疫疫苗41.28万毫升、猪蓝耳病疫苗100.70万毫升、禽流感疫苗234.84万毫升,鸡新城疫疫苗450.32万羽份,免疫率均达到100%。注射狂犬疫苗3.08万只份,免疫率87.43%;动物免疫标识佩带率达100%。全市消毒圈舍、动物运动场所、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历史疫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共计38万㎡。开展疫情监测100余次。
(三)、强化畜产品及兽药质量监管。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2.8万头,牛、羊3.5万头(只),禽116万羽,屠宰检疫生猪3.5万头,牛、羊0.8万头(只),禽 62万羽,检出病害动物0.87万头(只、羽),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办理动物卫生监督和兽药管理案件30件,全部结案,立案率100%。对全市38家兽药经营门市及112家动物养殖场进行了专项检查,逐步建立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对不规范使用抗菌药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逐步推行职业兽医师和处方药制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53人次,清查整顿兽药市场11 个,兽药门市163家个,收缴过期兽药针剂3件零8合。对经营检验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行为。针对瘦肉精事件,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出动车辆80车次,共监测规模养殖场165个,鞠家坝公路检查站共抽查各类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22车,1520头,饲料兽药销售门市49个,饲料生产企业1家,共尿液抽样监测盐酸克伦特罗450份,莱克多巴胺190份,沙丁胺醇200份,未出现一例阳性反应,也未发现有添加和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
(四)、全面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为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严格按照养殖小区建设标准,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农户”发展模式,建立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上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验收、统一投产。管理上实行“五统一分”,即统一品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技术、统一销售、分户核算。经过半年努力,累建完善肉牛养殖小区10个;进一步完善牛改人工授精站20个,累计改良牛7568万头。累建完善旧院黑鸡养殖小区20个;改扩建旧院黑鸡扩繁场3个;累建完善生猪养殖小区36个,其中新增6个;建立完善猪改人工授精站7个,全市累计改良生猪41108窝次,其中内三元杂交7975万窝次,外三元杂交31899万窝次。新发展畜禽专合组织5个,进一步规范完善15个。新开工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8个,累计建成各类畜禽养殖小区68个,新增养殖小区18个(其中生猪养殖小 [page] 区10个、旧院黑鸡养殖小区6个、板角山羊小区2个)。新扶持发展生猪养殖场3个、肉牛大户20个,旧院黑鸡大户38户,楹角山羊大户15户。累计建成畜牧专合组织50个,新增5个。
(五)、加强饲草饲料工作。完成新增人工种草1.5万亩,其中成片种植优质牧草0.05万亩,10—50亩19户,100—500亩以上3户(石窝四合养羊场和魏家乡向家寨肉牛场及茶垭邱家坪村誉途硒多农场),处理利用秸杆1.5万吨。指导万源市石窝乡四合养羊场种草养羊,现保留多年生黑麦草面积35亩。今春种植140亩,其中多花黑麦草60亩,饲用玉米50亩,川东鸭茅30亩。山羊饲养量达450只,出栏35只,收入1.5万元,预计年纯收入达15万元。饲草饲料技术培训3000人次,饲料执法出动人员25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500余份,开展巡回科普宣传30次,出动宣传车13次,标语、板报65幅,悬挂横幅12幅。
(六)加快畜牧品牌建设。向国家质监总局申报“万源旧院旧院黑鸡(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已通过专家组讨论评审,只待颁发证书。蜂桶蜂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已完成抽样送检和申报材料编撰。宏飞牧业、誉途硒多农场无公害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已完成抽样送检和申报材料编撰。已完成富硒老腊肉样品抽样,并送四川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检测报告已于5月底形成。已完成万源富硒老腊肉质量标准相关材料编撰,拟于7月上报通过专家评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集约化水平低,养殖规模较小。一是养殖、加工、营销等环节机制不健全,专合组织作用不明显,没有成为规模经营的市场主体,企业、基地、专合组织没有建立起较密切的利益联接机制;二是农户的养殖意识差,“等、靠、要”思想严重,以分散养殖为主,养殖基础薄弱,规模化养殖水平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
(二)投入不足,发展速度不快。要实现畜牧产业化,投入少了肯定不行。目前,各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旧院黑鸡和生猪产业发展,在肉牛、肉羊产业上至今没有资金投入,致使两大产业在基地培育、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配套体系建设等方面进展缓慢。
(三)养殖风险特别是疫病和市场风险整体加大。畜禽疫病复杂多变,养殖较为分散,防疫难度增大;市场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市场行情波动大、频率高,养殖效益不稳定;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大力实施“千万黑鸡下江南”工程。力争建设完成5-8个扩繁场,实现今年新增出栏300万只旧院黑鸡,年底达到800万只的生产能力,力争出栏500万只。
(二)狠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培训指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物资保障到位,防疫技术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重点抓好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抓好疫情监测、强制免疫、疫情封堵、疫情报告和疫情处置各个环节,确保全市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
(三)狠抓监督执法,确保产品安全。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全面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加强兽药监督抽检和使用监管,完善用药记录制度。规范饲料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严厉查处在饲料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饲料经营和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二是搞好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的监测力度,搞好饲料兽药经营企业管理,加强饲料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管,对全市52个场镇饲料兽药市场的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着重抓好饲料兽药源头关,维护消费者利益,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厂牲畜尿样抽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抓好重大项目实施。继续完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任务,做好退耕还林后继产业项目实施,加紧建设旧院黑鸡扩繁场建设项目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旧院黑鸡产业项目)。
阜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细则出台阜南县E立方众创空间于今年1月21日正式揭牌,是安徽大学与阜南县政府共同打造的科技创新基地,也是阜南第一个众创空间孵化平台。在这个不到1500平方米的公共办公空间里,孕育着35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我的创业梦想在这里成为现实。安徽肤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徐蒙蒙一直想创建一家日化用品企业,但由于资金等方面限制,一直未能如愿。E立方众创空间为她的团队提供了免费办公区域和线上线下销售模式、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支持,其创业梦想得以起飞。
在众创空间的整合协调下,我们建立了线下销售渠道,截至目前,已销售日化用品30万瓶。徐蒙蒙说,眼下,正在同相关机构洽谈投资事宜,准备扩建厂房,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预计今年将有20余种产品上线。这里可以为初创期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办公服务场所和综合服务的新型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阜南县E立方众创空间负责人介绍,该众创空间已经被认定为省科技企业孵化中心,正有越来越多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创新企业在这里集聚。
据了解,目前,阜阳市有省级备案众创空间9个,分别是阜阳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创客星期三、阜合众创空间、阜阳双创基地、创梦空间、太和生物医药创业中心、新方尊创新工场、阜南县E立方众创空间、太和县智能众创空间、青友汇创客空间。
根据《细则》要求,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的条件是:运营管理机构是在阜阳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立宗旨是服务创业者创新创业。
另外,需要管理制度健全,还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其中,可用于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80%。属租赁场地的,要求租期5年以上。
还要有专职的管理服务团队,管理服务机构设置合理,团队成员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80%以上,参加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的比例在20%以上。同时,需设立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可为早期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对新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阜阳市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通过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补助。
另外,市科技局建立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组织开展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对无故未参加绩效考核以及在绩效考核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众创空间,一经查证后,不再列入阜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连续两年考核不通过的,取消其阜阳市众创空间资格。
而对众创空间在市年度绩效考核中前3名的,阜阳市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众创空间孵化能力建设、增值服务能力提升所涉及的相关支出。
阜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细则最新版全文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xx〕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41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xx〕53号)精神,加快我市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阜阳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科高〔20xx〕1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众创空间,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为初创期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办公服务场所和综合服务的新型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是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包括适应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需求的乡村版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
第三条 充分利用各类园区、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院所等的有利条件,推广创业苗圃、创业社区、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构建一批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
第四条 阜阳市众创空间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发展方向明确。运营管理机构是在阜阳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立宗旨是服务创业者创新创业。
(二)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围绕培育孵化创业团队或初创期小微企业为目的的新型孵化运行机制、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活动的创业辅导制度、规范的创业团队、初创期小微企业入驻和退出机制。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其中,可用于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80%。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赁场地的,要求租期5年以上,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鼓励利用已有条件,盘活存量设施和场地,通过开放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向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地、设备设施、宽带网络、开源软硬件、商务服务等基础条件和服务。
(四)有专职的管理服务团队,管理服务机构设置合理,团队成员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80%以上,参加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的比例在20%以上。
(五)设立了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可为早期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
(六)形成创业导师服务机制,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市场等方面的服务。
(七)有便捷的服务体系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积极推进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要素不断融合,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
(八)入驻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团队或初创期小微企业,其中创业团队不少于5家。入驻企业应是处于创业期的科技类、创意类及相关产业的小微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团队由3人(含)以上组成,并有明确的创业项目研发计划,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九)鼓励差异化发展,对专注于农村经济发展等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在办公场所、入驻团队等条件方面可以适当放宽,但应有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 阜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程序: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科技局初审合格后,向市科技局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三)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且运行良好的众创空间予以备案。
第六条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对新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通过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补助;对众创空间在市年度绩效考核中前3名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众创空间孵化能力建设、增值服务能力提升所涉及的相关支出,包括众创空间孵化资金补充、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支出及相关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团队培训、项目路演等众创空间运营费用补助。(支持政策根据市政府每年政策调整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 众创空间管理
(一)众创空间及其运营管理机构应自觉接受所在地科技局的指导和监督。
(二)市科技局建立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组织开展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对无故未参加绩效考核以及在绩效考核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众创空间,一经查证后,不再列入阜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连续两年考核不通过的,取消其阜阳市众创空间资格。
(三)各县市区应加强对辖区内众创空间的日常服务,整合各类资源,对众创空间及区域内的创业企业、团队和创客给予支持和服务。众创空间孵化的成果、项目优先在本地转化、产业化。
(四)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财政资金支持,及未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市有关部门有权取消其相关资格、收回财政资金,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一、当前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在市政府、省人保厅召开“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了省、市两级领导讲话和相关会议精神,并对开展活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迅速成立领导组织机构,组建了局创业服务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人员分工和各阶段具体工作。二是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制定了《创业服务年活动计划安排表》,并及时上报。三是召开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活动方案,局主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活动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四是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成立协调督导组、宣传报道组和材料组三个工作小组,明确了各组的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抓好宣传,浓厚氛围
为在全市人保系统营造人人讲创业、处处为创业、事事促创业的浓厚氛围,我局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各科室中心严格落实全局的部署和要求,集中学习了各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将开展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都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在“宜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辟“创业服务年”活动专栏,将学习资料、领导讲话、工作动态等内容在网站上公布,切实加强内部学习交流,做好经验做法的对外宣传。三是在机关门口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专栏、编印《创业服务年活动简报》,及时宣传报道本系统开展活动好的做法和经验。
3、创新载体,抓好落实
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通过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切实把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一是扎实开展“三新两提高”主题教育活动。创业服务年活动伊始,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厅开展“三新两提高”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二是做好人才引进和推荐选拔工作。人才引进方面,经调查摸底,全市共需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0名(其中国外高层次人才2名),目前已将申报表上报省厅。人才推荐选拔方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已推荐上报4人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对象,7人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对象;新世纪百千万工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工作,收到申报材料26份,向省推荐上报10人作为推荐上报对象。三是为企业、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全市认真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了迎“五四”青年就业专场招聘会,市人力资源市场每月15日、30日定期为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及工业园区企业举办大型招聘会。袁州区开展了送岗位下乡活动,靖安县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资金”下乡活动。市人保局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市就业局开展了赴上海等地慰问走访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活动。在日常工作期间,只要是企业有实际用人需求,我们随时运用已有资源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络资源优势,在局门户网站、人才人事网招聘信息,以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四是创新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市本级在洪江、温汤为失地农民举办了旅游开发培训班,正在举办家政服务“小老板”培训班,宜春学院举办了应届毕业大学生syb创业培训班,奉新县举办了残疾人就业培训班,上高县为返乡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举办了创业培训班,铜鼓县举办了农村党员创业培训班,创业培训合格者均获得小额贷款。五是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有序开展。参与了全国创业型城市创建绩效评估工作座谈会,举行了赣西农产品批发市场创业孵化基地揭牌仪式,组织各县市区就业局长参加了创业孵化基地现场会,全市创建工作会议正在有条不紊地筹备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座谈“问谏”、上门“求谏”、网络“征谏”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市直有关单位、企业和广大群众对创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1.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湘潭411104;2.湘潭大学,湖南湘潭411104)
摘要:当前长株潭地区大学生创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诸多障碍,影响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和成功率。要排除这些障碍,需要建立起以高校为基础、政府为主导、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工作体系。
关键词 :大学生创业;障碍;原因;大学生创业工作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5(2015)04-0231-02
收稿日期:2015-01-20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大学生创业与长株潭区域经济和谐发展研究》(课题编号:XJK012BJC034)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朱军(1977-),男,湖南衡阳人,博士,讲师,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中国化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研究。
目前,长株潭三市有湖南(湘潭)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株洲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大学生创业园区,这些园区聚集了一批拥有专利技术和掌握先进技术的大学生,他们凭借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和自己研发的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例如,湖南(湘潭)大学生科技创业园有大学生创业企业92家,每年大概有20家左右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形势下,引导和支持大学生在长株潭地区创业,是“一举双赢”的措施。一方面,大学生在长株潭地区创业可以提高长株潭地区大学生就业率,促进长株潭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长株潭地区高校毕业生可以充分利用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优势,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进行创业,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和价值。虽然长株潭地区的大学生创业方兴未艾,但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长株潭地区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面临诸多障碍。
一、长株潭地区大学生创业障碍
1、创业资金短缺。
资金是创业的首要因素。创业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制约大学生创业的主要障碍之一。据我们的调查分析,在被调查的大学生中,有80.5%大学生表示在创业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是缺乏资金。在对已经创业大学生的访谈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创业大学生因为资金不足而改变创业方向或者创业领域。对于准备创办高新科技企业的大学生来说,前期启动资金是他们创业之初的最大障碍,因为他们需要的创业资金数量比较大,周转时间比较长。这种情况在我们对湖南(湘潭)大学生科技创业园主要负责人的访谈中也得到了印证。可见,创业资金的充足与否,直接关系到大学生创业的成败。
2、创业技能不足。
创业技能是大学生创业必备的内在素质。创业技能不足往往会导致创业的最终失败。在众多的创业技能中,企业管理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是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比较欠缺的技能。对创业能力障碍的调查分析显示,73.2的被调查大学生认为缺乏管理经验,54.9%的大学生认为缺乏技术创新能力,35.4%的大学生认为缺乏市场营销能力,三者依次占据了大学生创业能力障碍的前三位。同时,我们通过对大学生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调研分析发现,一些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孵化期间或者创业前三年发展势头比较好,但过了这段时间之后,发展情况就越来越不行了。
3、创业环境不佳。
第一,创业政策的优惠力度有限。一般情况下,创业园区给予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优惠政策期限为三年。一旦创业优惠政策到期,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成本就会徒然增加。例如《湘潭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争取社会风险投资和银信机构融资的基地内项目,给予不超过国家基准利率80%的贷款贴息扶持,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年贴息总额度不超过10万元[1]。这条规定意味着,从第三年开始,园区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以前享受的财政优惠政策不再享有,企业为此每年需要多支付一笔经费开支,显然提高了创业成本。
第二,社会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氛围不浓厚。根据我们的调查问卷分析得知,有81.2%的被调查大学生认为,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不够,政府政策配套不到位。
4、创业教育滞后。
长株潭地区高校主要是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来开展创业教育,比较注重创业理论知识传授,不大重视学生的创业实践锻炼。这种“重理论、轻实践”的创业教育使得长株潭地区高校的创业教育明显滞后,难以适应社会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也难以满足大学生对创业能力和实践的渴求。调查问卷分析显示,51.2%的被调查大学生认为本校开展的大学生很一般,只有3.7%的大学生认为很好。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很多大学生没有机会参加过学校举办的创业培训。我们的调查显示,有36.6%的被调查大学生没有参加过创业培训。二是大学生参加创业实践的机会少。调查显示,只有14.6%的学生参加了创业计划大赛,15.9%的学生参加了创业模拟经营训练。
二、长株潭地区大学生创业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不支持和申请创业贷款困难造成了造成大学生创业资金短缺。
造成大学生创业资金短缺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家庭支持不足。有些大学生家庭本身不富裕,在支持小孩读完大学之后,已经无力支助小孩大学毕业生后创业。有些大学生家庭出于小孩工作的稳定性考虑本身就不支持小孩创业,所(下转234页)(上接231页)以也就不愿意出钱支助小孩大学毕业后创业。第二,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比较困难。大学生创办小型企业申请创业贷款的材料比较多,程序比较复杂,耗时比较长,而且需要抵押、质押作担保或者有稳定收入的本地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作第三方保证人提供反担保。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长株潭地区某市规定,申请创业贷款需要提交17项申报材料,经过4项审核,有抵押、质押作担保或者有稳定收入的本地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作第三方保证人提供反担保,才能够成功。尤其是“有抵押、质押作担保或者有稳定收入的本地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作第三方保证人提供反担保”这个申报条件对于刚毕业的居住地又不在本市的大学生来说,是一道很难跨越的门槛。
(二)大学生自身素质不高和创业团队不强降低了大学生创业成功率。
自身的高素质和强大的创业团队对于大学生创业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通过长株潭地区大学生创业情况的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大部分创业大学生缺乏专业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的知识和经验,一些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市场拓展能力、企业管理能力越来越显得不足,从而导致企业产品销售下滑,企业利润减少。另外,在大学生创业企业中,原来得益于专业知识的技术项目也因为缺乏强有力的研发团队而优势不再,生产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的不足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从而使得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丧失了发展的有利时机。
(三)来自家庭的反对和社会的不宽容使得创业的社会环境不佳。
一方面,很多大学生的父母受到“学而仕则优”和“求稳怕风险”等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常常把自己小孩的就业目标锁定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大型企业,对大学生创业经商持反对态度或者不支持态度,这样致使大学生创业由于缺乏家庭支持难以得到亲人的认同和帮助。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大学生创业的认识不足,认为大学毕业生创业与其在受教育方面的投入不相称,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做法。一旦大学生创业失败,社会不会对其采取宽容态度,相反还会把他作为反面例子教育其他想创业的大学生人群。这种对大学生创业的错误认识和偏执态度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堵无形的墙,阻碍了大学生创业的脚步。
(四)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不强和创业教育实践活动不足严重影响长株潭地区高校创业教育的效果。
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不强是导致长株潭地区高校创业教育难以满足大学生需求的重要原因。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长株潭地区部分高校创业教育教师没有经过专业的创业教育教学培训,也没有创业的亲身经历,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是从书本到书本,很难把创业理论与创业实践联系起来,真正指导学生进行创业,这种情况在高职院校尤为突出。除此之外,创业教育实践活动不足也是造成长株潭地区高校创业教育滞后的原因。长株潭地区一些高校的创业教育实践活动仅仅局限于创业讲座等活动,真正的市场调查、企业创办等创业实践活动几乎就没有开展过,这样的创业教育模式犹如纸上谈兵,导致大学生的创业能力难以提高,创业经验缺乏,无法解决创业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结论
大学生创业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要克服种种创业障碍,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社会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努力。但是,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81.2%的被调查大学生认为,目前大学生创业并没有引起社会更多关注,政府的政策服务也没有到位,只有高校、创业基金会等组织比较关心大学生创业。针对这种情况,要促进长株潭地区大学生创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笔者认为,必须整合长株潭地区的政府、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种资源,构建起以高校为基础、政府为主导、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工作体系。
参考文献:
解决和落实好市民所提意见建议,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具体体现。收到市民反映的意见建议后,市商务局将相关的办理答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进行推进、督导,并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对市民所提意见建议进行逐条分析论证。会议通过了《办理市民意见建议的方案》,将26条意见建议分配到6个责任科室具体推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分类办理,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推动平价蔬菜连锁超市发展。今年以来,市商务局蔬菜连锁超市,1-8月份,商场等10个平价蔬菜连锁店已建成并营业。同时正在4个市场进行洽谈。
二是加快“放心早餐”销售网络建设。今年以来,市商务局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惠及民生”的指导方针,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鼓励、引导各“放心早餐”承办企业扩大产能、新上品种、增设网点,尽力满足市民生活所需。上半年,共新建“放心早餐”固定经营网点14个。其中,投资1000余万元的彭氏菜根香标准化厨房加工配送中心已正式投产,总建筑面积达12490平方米;蓝白公司改造扩建主食加工配送中心3000平方米,新增主食加工能力7吨/天。目前,全市共有“放心早餐”固定门店500多个,流动餐车200多辆,对市辖区四分之三的社区完成覆盖。
三是规范猪肉市场管理。一方面,强化生猪屠宰环节监管和行业准入管理。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现场会议,与县市区主管部门签订了《2013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县市区与辖区屠宰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屠宰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的防范意识。制定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考核办法》,对全市屠宰企业实行市、县两级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目标考核、信用管理等重要依据,与屠宰行业扶持政策挂钩。
四是继续推动社区标准化回收站点建设改造。上半年,市商务局会同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非法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市政规划和违规经营的回收站点全部予以整改或取缔,完成近200个社区标准回收站点建设。组织专家对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评审,7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市商务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培训方案进行审议,争取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1000名再生资源从业人员的轮训工作。
五是修编完善市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目前已通过招标确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规划修编单位。市商务局已制定了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了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会议对各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自7月上旬起,市商务局配合市规划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网点调查和课题研究。预计到年底,《市区商业网点规划》将完成初稿文本,同时修编市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商品市场专项规划,使市区农贸市场规划进一步合理,市民购物环境进一步改善。
六是强力推动园区建设。继续大力引进规模大、效益好、有实力的台资企业进驻工业园,带动园内企业有序发展。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环境,浓厚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好企业孵化器的积极作用。支持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发展壮大,做大做强。
七是扩大农产品和手工产品的出口。一方面,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今年我市被省政府授予“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称号,12个县市区都已建成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个手工产品聚集区已建成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相关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商品展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并对参加市里统一组织境外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资助。下步,市商务局将大力开展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和发展更多的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和手工产品出口聚集区,巩固提升出口农产品和手工产品的质量和水平。
八是加强蔬菜副食品检测。为确保“菜篮子”安全,市商务局现已在市区30多个农贸市场、超市、大商场设立了蔬菜副食品检测点,担负市区日常上市蔬菜副食品检测工作。上半年,全市共抽检各类蔬菜样品130143个,平均合格率98.4%,销毁农残超标蔬菜387批次,22117公斤。此外,我市积极争取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目前已递交了《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申报材料。
一、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作用,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我县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02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51.1%,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23人,“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4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67%,控制在市政府规定的2.4%以内。
(一)用足用活援企稳岗政策、全力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抓住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延长一年的机遇,高度重视,把做好援企稳岗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打破以往拘泥于企业三险(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齐缴足,符合政策条件要求才给予上报材料争取扶持的保守思想和做法,局党组提出“对上利用突破县优势争取适当宽松政策;对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企业创造条件争取扶持”的目标。通过积极做工作,市局同意通过补缴一块缓缴一块的办法,允许我县欠缴三险企业纳入扶持政策范围。之后,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头到重点企业宣传政策,算账对比,使企业有了积极性和主动性。利华益、雅美公司等8家企业得到了扶持补贴,使我县受助企业达到11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企业7家,受益职工共计达到4031人,争取补贴资金865万元,申请补贴资金额度和受益职工人数均居全市前列。比年7月失业保险基金全市统筹时,我县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累计余额371万元,超出494万元。
(二)创新工作模式,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积极探索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毕业生新途径。为帮助企业解决急需人才短缺,制约企业发展问题,我们通过多方努力,于年11月份与山东理工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设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站”,在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践等方面进行长期合作,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遴选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二是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洽谈会,先后为利华益集团、三为农村电力、诚航新能源车辆等县内各类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600余人,缓解了企业人才短缺问题。三是完成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选拔确定了11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乡镇支教、支医、支农、扶贫服务。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民创业技能。紧密结合创建省级创业型示范城市和全县“全民创业、富民强县”活动,全面推动我县创业促就业工作。一是营造氛围“引”。通过召开返乡创业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创业先进典型和成功创业经验,引导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加入创业队伍。二是提高技能“推”。年建立了3个创业培训基地,7个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创办15个创业示范企业,对2320名城镇失业人员进行了计算机操作、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同时,将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纳入SYB创业培训范围,开展创业培训4期,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505人,带动2504人实现了就业,有效提高了创业者的创业能力。三是落实优惠政策“扶”。帮扶3名新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和2家创业示范型企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415万元;协调工商、税务部门为92名下岗失业职工创业者减免行政事业收费9.6万;有效的解决了创业者创业资金短缺问题。
二、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工作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第一资本”的观念,不断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评价发现机制、选拔任用机制、流动配置机制、激励保障机制,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保证。
(一)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了我县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新录用公务员13人。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举办了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培训班,利用2周时间对全县41名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创新培训方式,首次应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培训方式,举办2期年轻干部能力拓展培训班,培训年轻干部70人。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公务员培训计划,举办了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培训科级以下公务员100人。全面推行股级干部竞争上岗,任免股级干部100余人。
(二)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完善人才评价方式方法,积极做好人事考试报名工作,组织21种资格考试报名,为1338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努力做好年职称评审工作,向市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材料104份;组织成立我县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三个初级评委会,评审初级职称106人。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取得新进展。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3323余人参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读本》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养修炼》继续教育培训。
(三)突出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一是结合就业培训,扎实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后为东营市百货大楼县店、诚航新能源车辆项目等新招聘的1236人进行培训,并通过考试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二是积极做好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和“金蓝领”培训项目报名工作。多渠道宣传发动,全县20名技能人才报名参加“金蓝领”项目培训,42名技能人才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评审,39人被评为技师或高级技师。三是积极组织县内各类用人单位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省、市、县首席技师评审,其中3人获得市首席技师荣誉称号,3人获得县首席技师荣誉称号。开展县级首席技师评审在我县这是首次。
(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发展人才服务业,大力开展人事工作,为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解除了人才及企业的后顾之忧,今年新增人事1970人;建立了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对我县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进行了登记,有146名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被登记在册。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创造条件为利华益集团申报博士后工作站。
三、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强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继续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力求社会保障在保障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6555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8526人,失业保险参保11366人,工伤保险参保18876人,生育保险参保5600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25100人。年征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100万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9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6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0.5万元,征缴农村养老保险基金166.5万元,累计滚存基金1288.4万元。
(一)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各类人群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为全县1793名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68元。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认真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调查摸底工作,抽调专门人员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了“拉网式”调查摸底,同时,积极学习借鉴河口区等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为我县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将我县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为符合政策的1361名企业退休人员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关系有序稳妥转移。
(三)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征缴稽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逐步形成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四、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一)机构改革相关工作顺利完成。一是精心制定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顺利获得市委、市府批准。根据机构改革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了人员划转、财务资产移交及档案保密工作三个配套文件,确保了人员、资产、档案的及时、完整移交。二是做好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和新组建单位人员选调配备工作。先后为6个部门单位调整工作人员47人。三是认真做好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单位的人员配备工作。按照人员结构优化、身份一致的原则,为新组建单位选调11名工作人员,保障了机构改革后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精心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8月份组织开展了县博物馆公开招聘讲解员工作。10月份为49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人。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不出任何丁点问题,我们做到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省外命题、市外评委”的办法,坚决杜绝了考试中可能存在的任何违规行为,确保了整个考录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好考核奖励和人员调配工作。一是本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的原则,对全县2009年度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709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其中792人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工作成绩突出的284名工作人员给予了嘉奖,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有序开展,实行行政表彰联审制,审核奖励工作人员90余人。二是圆满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分流安置任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公布后,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前提下,精心拟定了人员分流方案,这次人员分流涉及8个乡镇(街道),共分流132人。
(四)做好工资管理和离退休工作。为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63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增加薪级工资审批手续;为符合级别滚动条件的204名公务员办理了级别工资滚动调整审批手续;为符合两年一次晋档条件的1514名公务员办理了级别工资档次晋升审批手续;为新录用(聘用)、调整职务、提拔任职、调动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手续;为事业单位7915名在职人员、1990名离退休人员办理了津贴补贴清理规范审批手续;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15人,离退休2007人调整了住房补贴;为符合退休条件的94人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做到了把好事办好,让广大职工满意,让领导放心。
(五)做好安置工作。一是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人,随军家属1人。二是全力做好企业干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管理服务,组织健康查体,发放取暖补贴、八一和春节慰问等方式,实实在在地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五、不断加大劳动执法和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通过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新型劳动关系。
(一)大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时分析研究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二)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加强企业自身调解、基层行政调解建设。加大争议仲裁工作力度,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制度,确保了每起案件的快速准确审理。处理争议案件21件,立案处理21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三)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联合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劳动保障年检等多项检查,共检查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192家次,涉及劳动者1.8万人次,责令47家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700余人,督促办理各项社会保险4200余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8起,调解处理18起,为职工讨回工资12.5万元,案件处理率达100%。
六、加强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有效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加强信息一体化建设。一是明确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和人员,统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及全县乡镇(街道)信息一体化建设工作。二是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不断加大软硬件投资力度,实现了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心三版”信息平台和人力资源市场“劳动99三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正常运行。三是开展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调研工作,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就业办及各保险处主任、工作人员为成员的4个调研组,对县内各乡镇(街道)信息一体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为下一步乡镇(街道)信息一体化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四是为切实做好整合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信息宣传工作,创建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简报,重点刊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重大决策、热点问题、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为系统内部,部门之间及上级领导了解掌握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