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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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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

第1篇: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范文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加快,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了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前的国内发展环境中,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的最好手段。从目前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与法律制度建设结合在一起,必须要依靠法制体系、法律程序和强有力的法律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向前。从目前的社会管理创新上来讲,重点在于法律的立法建设上,例如对待当前社会上急需解决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虚拟化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的管理,都要将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建设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关键词:法律 社会管理创新 思考分析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提出背景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完全的市场经济时代,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总量保持快速的增长,宏观调控的管理机制起到了很好的管理效果,整体上讲,我国的社会管理形势比较乐观。但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必须通过创新社会管理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早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由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当前的社会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着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管理已经不局限于单位管理,向社会化管理转变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在这一时期内,原有的单位发生了较大变化,除此之外,还出现了许多新增的社会单位和组织,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单位管理,使整个社会管理朝着社会化的方向转变。

2、社会管理方式已经不仅仅是行政管理,更倾向于行政执法

目前的政府职责已经从过去的面面俱到变成了集中精力抓大事,政府对于一些细节管理权力交给了社会组织,这不但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益,还减轻了政府管理成本,由此带来的变化就是社会管理方式从行政管理倾向于行政执法方向发展。

3、社会治安改变了过去单一治理的局面,向综合治理发展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员流动量大,社会结构复杂,社会治安面临着新的形势,在这种变化之下,社会治安如果只依靠单一治理的话,将很难取得积极效果。为此,社会治安由单一治理的局面向综合治理方向发展。

基于以上背景,为了更好的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旨在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加快了促进法律配套制度的建设,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目前的社会管理工作需要法律进行强有力的支撑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因此社会管理工作无论是从管理模式还是从管理方法上都要进行转变和创新,而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同时,法律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否则社会管理的创新将无法满足改革需要,将无法取得积极的效果。社会管理工作需要法律进行强有力的支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管理创新要与强化法制观念一同开展

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管理创新是必然需求。在我国的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法制观念是必不可少的。考虑到在我国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我们必须要在社会管理创新时与强化法制观念一同开展,保证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强化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对此我要高度重视,将强化法制观念和社会管理创新同等对待。

2、社会管理创新要将法律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我们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一定要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将法律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明确其作用,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支撑作用,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积极的效果。从目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来看,已经认识到了法律的作用,法制建设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

3、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社会管理创新是对原有管理手段的改变与升级,可以有效解决目前社会转型遇到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社会管理创新仅仅是管理手段的升级,在遇到具体的事件时,如果没有法律进行介入和处理,将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所以,对于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

三、社会管理创新要与法律制度建设配套进行

在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流动人口问题、网络虚拟化社会问题、特殊人群的管理问题。要想解决好这三方面的问题,就要进行法律制度配套建设,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规避社会管理风险,有效解决社会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法律制度的配套建设也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社会管理创新中遇到的流动人口问题,依靠完善法律制度解决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流动人口的数量在逐年增长,由此带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为了有效解决流动人口问题,仅仅管理手段的创新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完善法律制度来解决。通过制定专项法律,明确流动人口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流动人口的行为,使流动人口受到法律的约束,减少流动人口带来的社会问题。

2、社会管理创新中遇到的网络虚拟化社会问题,依靠健全互联网法律解决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虚拟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逐渐增多,如不采取相应措施,将导致网络虚拟社会的混乱,继而引发现实社会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对网络虚拟化社会的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的解决措施。从目前来看,最有效的解决措施是健全互联网法律,将互联网虚拟社会的问题纳入到法律中,利用健全的法律来解决,消除网络虚拟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3、社会管理创新中遇到的特殊人群管理问题,依靠现有法律解决

由于近些年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矛盾,有些利益受损失的人群由于不满足于正常渠道,进而发展成为上访户、钉子户等特殊人群,对于这些特殊人群的管理,我们仅仅依靠说服教育是不够的,除了要制定相对公平的制度之外,还要依靠现有的法律进行解决,对于违反现有法律的,必须严肃法纪,避免社会秩序受到干扰。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和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J].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09期

第2篇: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范文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改革创新 路径研究

【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研究;课题编号:2015B199。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1-0071-02

在新时期的发展下,也赋予了思想政治教育新的内涵,是以思想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的一门课程,其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生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与自身思政水平,并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有利于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体系。但是,在目前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促进中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学改革存在的意义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存在的意义是帮助学生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与价值观,但根据目前学生的实际情况来说,更喜欢的是通过实践的活动或是潜移默化的影响来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课程,而不是通过教师们枯燥的传统教学方式。因此,学校应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力度,为社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优秀人才。

由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性较强,导致学生们在学习这门课程时感到十分的枯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教师们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将教学的内容与实际的情况相结合,适当的列举事例进行说明,吸引学生们课堂学习的兴趣,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同时要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进行重视,将枯燥沉闷的教学形式转化为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引导学生们投入到教学中,从而达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最佳效果。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学生们的主体地位,而教师则要扮演好引导者的角色,积极的引导学生们进行创新的思考与实践,并且鼓励学生们多参加课外的实践活动,丰富学生们的课余生活,久而久之,学生们就会自发形成主动性,自觉的参加到实践活动中去,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从而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学改革的路径研究

(一)增强校内的可利用资源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各高校对于内部的可利用资源也提高了重视,逐渐增加校内的可利用资源,并且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改革进行了不断的创新。具体展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加强对教师的课堂培训,使教师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堂教学中能有效的结合现实中的生活问题,将其带入到教学内容中,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讲“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时,教师可以列举一些代表中华优秀民族精神的事例,又如: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就极具代表性,体现了两方面,一是贵在坚持,要有上进心,说到做到。二是善与恶,要积极向善的方向发展,摒弃恶的现象。将这种优秀的品质与实际教学内容结合,从而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除此之外学校还可以举办一些演讲比赛、艺术节、讲座等活动,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充分的利用校内的各种资源,达到教学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的保障制度

为了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得到创新形式的改革,首先就要成立一个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组织体系,进行实践教学。其次,就要采取相应的制度进行保障,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堂的顺利进行。例如:可以制定出相应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实践教师管理方法等,从而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创新发展,为以后良好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最后,在对教师方面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对教师要实行各种的奖励制度和考核制度,如奖金奖励制度,并且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力度。例如:学校定期为教师组织一些讲座的学习,或是派遣部分教师去外地进行交流合作学习,从根本上改变教师传统的教学方式,培养教师们创新的教学意识,从而增强教师工作的责任心。

(三)加强校外思政实践

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必须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而实践就是指在校外进行,可以定期为学生们安排一些校外的实践活动,让学生们走进生活,以便更好的接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理论知识与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例如:组织学生定期去博物馆、纪念馆及烈士馆进行学习与参观,提高学生们的爱国主义精神,也可以组织学生去乡下进行参观或帮助,让他们体会到农民的不易,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断的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道德感,从而使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过程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当代越来越被重视,为了学生们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就要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堂的教学方式进行不断的创新改革,创造出适合学生学习的道路,综合提高学生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思政知识水平,促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不断发展,为我国的发展提供更多优秀的人才。

参考文献:

[1]陈阳.社会思潮冲击下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路径探析[J].科技展望,2015,25(36):162,164.

[2]马丽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创新路径[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6,33(5):185-187.

[3]何春涛,姚毅.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15(7):145-146

第3篇: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范文

[作者简介] 刘椿(1970 ―),江苏南京人,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政治学;周礼红(1975 ―),河南南阳人,深圳市社科院城市研究所,博士,研究方向:文化学;袁冰(1984―),河南平顶山人, 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学。

成熟稳定的市民社会是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由传统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治理转型的基础。市民社会以身份和权利平等,社会行为法制化和资源分配公平化的制度代替旧时代城市人群不平等的等级制度的现代社会,构成了城市治理的基础。

(一)市民社会与城市治理的关系

市民社会的城市治理是政府与市民以法治化为前提,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有秩序地实现社会良性运转。

市民政治地位平等化。城市人群传统等级制度转换为市民社会,意味着市民社会成员政治、经济地位的平等,其形成过程就是等级制度演化为权利平等的制度。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平等化特征,为市民从传统城市治理模式中的接受者成为城市治理体系的参与者和共同治理者,与政府和其他组织一道构成了城市治理的基础。

市民意识与行为法制化 。市民社会的特征是法制化和规则化,社会成员摆脱了政府的附属物地位,行为不再受政治力量的控制而成为自由的市民。在市民社会中实现了社会利益多样化,社会结构多元化,社会治理制度化,社会行为法制化,社会成员实现普遍的身份平等并恪守公认的行为准则。

资源分配公平化。城市治理的前提在于政府治理现代化,即政府为市民社会的发展让渡出生存空间,市民社会的发展又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深入,同时对政府行政进行有效的监督①。市民社会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阶层需求,目的在于填补政府的“公益真空”和资源分配偏差,以助于实现整个社会资源分配公平。

城市治理新型化。市民社会存在的方式以众多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由市民自愿组成的组织,目的在于不同市民阶层实现自身利益和参与公共事务。市民社会中各种社会组织是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缓冲地带,并且成为连接市民与政府的桥梁,因此可以通过自愿结合而形成不同的利益团体以追求社会的平等和利益均衡。

(二)城市治理的路径

今天市民社会生活的自主性增强,政治参与的形式也在不断增加。随着人们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利益多元化局面的形成,城市治理的路径由市民政治参与逐步过渡为社会自主管理为主的城市治理模式。因此,城市治理的基本路径就在日益复杂化的城市治理中,以法制化、制度化为基础开展治理,同时保障、引导、激励市民有序地以组织的形式参与社会生活和社会事务自治。

(一)传统政治文化影响制约城市治理

在城市治理与市民社会关系中,政府与市民社会在运作机制上相互独立,功能上彼此协作、相互补充,职责上互相监督。从宏观层面看,这种互动关系表现为政府的治理创新为市民社会的产生与发展提供外部环境;而市民社会的发育程度和市民的基本素养也构成了城市能否实现良性治理的基础。从微观层面看,这种互动关系表现为政府对市民社会的培育支持、规范管理、评估监督,市民社会则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事务。二者在各自的层面和角度行使职权,担负责任,相互促进和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城市治理的良性互动。在双方的互动关系中,政府与市民社会间从“零和博弈”到“整合博弈”,最终实现双方的共存共赢。实践证明,全能政府城市治理模式和方式并不适应市民社会发展的需求。目前市民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深度和广度不高的现实,显现了市民社会发育的低成熟度,可以看出我国城市治理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与模式建设存在诸多问题。

传统政治意识的影响。传统的儒家政治文化重礼治而轻法制,重权威而轻民主,导致社会治理的决策模式是典型的权力和精英决策,执行程序和评价主要取决于权力精英的意志。这种影响的结果是城市行政决策和管理者与市民之间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沟通,市民自身的政治素质和能力也存在局限,没有介入社会管理的机会。

传统社会治理模式的影响。政府与市民双方地位不平等,社会成员的极少参与公共事务,缺乏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同时现代社会公共事务日益呈现出复杂化、专业化和高度的信息流动等特点,政府有可能因此产生公共政策制定失误,执行乏力。

现有城市治理模式与市民社会发展的差距。社会转型时期,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社会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加剧;“全能政府”城市治理模式已不适应市民社会利益多样性和复杂性的需求。

(二)市民参与意识和能力不足

市民政治参与意识薄弱。虽然我国正积极通过推进教育的大众化,城市阅读来提高国民的素质,但从总体上来说,市民难以适应和参与现代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市民的政治素质与文化意识在很大程度上仍需进一步提高。

市民政治参与能力弱。各阶层掌握的政治、社会、经济资源以及自身的组织化程度和文化认知水平的不同,使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存在很大的差距,大部分市民政治参与能力低下。

(三)市民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归属与认同

市民在公共事务的参与中,缺乏对社会公共事务和集体利益的相关争取。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放任集体和社会利益的丧失,其本质就是缺乏集体和自身利益的平衡意识。

从总体上看,伴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与民主程度的提高,市民参与政策制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从而推动了人民民主权利的发展,推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了城市治理现代化。但是,在市民社会参与与组织化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各项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面对社会的多元化,能否合理整合和正确引导市民社会的各利益主体,并有效处理各种公共问题决定着地方政府城市治理能力的水平。

(一)以法治化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以法治化为导向实现城市治理创新。要在法制化的基础上,构建城市治理创新体系,建设、健全市民社会的各项制度和体系。实现城市治理的全民参与态势,平衡权利与义务,正确处理政府依法行政与市民参与的关系,同时建立合法、便利的市民利益诉求和解决渠道,实现公共政策中不同利益群体的均衡,化解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建立社会稳定和市民利益保障的有机机制,最终实现城市治理创新。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探索城市治理法治化模式。政府运用法律的手段,实现行政和权力行使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将城市治理活动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以有效达成城市良性治理的社会公共管理目标。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城市治理的具体事业有法可依,让市民在要求公共服务时有据可循,同时能够通过正当的程序公平地获得公共服务。政府、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程序、方式、监管和评估等都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在城市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中把握好正确的政治和文化价值取向,处理好政治与城市治理创新的关系。探索形成社会公众参与决策、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协调互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法治模式。通过社会组织法治化的路径,在契合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和社会情势现实基础上,建立社会组织与政府协同的综合城市治理体系。

(二)加快拓展市民社会参与路径

在依法行政的法制化基础上,调整传统运动式的社会动员思维和模式,强化市民公共事务的意识,提升市民参与能力,构建和谐、开放、透明、民主的社会环境,让市民与政府合作、协商,积极主动地参与城市治理。在城市治理创新中,建设市民的规则意识,提高市民公共意识和质素,提升市民参政的素质与能力。

第4篇: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范文

关键词:社会治理;政策创新;经济价值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8-0183-02

一、社会治理政策创新的困境

20世纪末期兴起的治理理论,为社会运行和发展打开新的视角,引起学者对社会治理的探究。西方国家的社会治理政策主要解决社会冲突、民主失灵、市场无效和危机风险等问题,而我国的社会治理政策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现象而灵活调整和变迁的,需要政府主导、各阶层广泛参与,在此基础上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主要按照管理―治理―善治的轨迹演变和创新。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不断创新,主要是基于以下背景[1]。

(一)社会矛盾引发的治理成本增加

社会的深入发展引发各种类型的矛盾,矛盾的集中和频发成为社会治理成本增加的诱因,尽管我国采取多种手段治理社会矛盾,但仍然是有增无减,反而愈演愈烈,如城市拆迁、贫富差距、劳资矛盾、分配失衡、雾霾危害和等,矛盾的出现必然阻碍社会的发展,成为社会和谐的隐患,政府为了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有必然会采取有效对策予以解决和处理,拆迁补贴、利益调节、处罚没收、局部微调等方法的运用,并没有实质性地解决这些社会矛盾,反而增加了治理成本,激化了社会矛盾。

(二)社会组织畸形发育造成社会力量弱小

社会治理应该打破政府一家独大,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但在长期政府主导的体制下,社组织发展受限,往往没有发挥出更多的力量治理社会问题,他们表达自身意愿的渠道狭窄,权力范围较小,都没有能够有效参与到社会治理活动中来,政府也没有根据社会组织的特点进行合理定位,“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依然没有打破,由此造成社会力量弱小,无法独立承担社会责任,其自身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失去了发展的动力。

(三)社会认同危机使社会缺乏共识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竞争性经济形态,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加剧了社会阶层的分化,使个体、组织等认同出现危机,其本身的利益诉求和表达没有真实有效的发挥出来。多数个体和组织都隐藏自身的能力和要求,社会认同必然出现危机,加之社会组织和个体的信仰、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冲突和差异,引发了更多的社会思潮,给社会的和谐带来束缚,使社会缺乏共识,多样化的社会理念引起认同的危机,也不利于经济、文化等内容的整合[2]。

(四)社会阶层分化导致更多的社会失范

由于阶层利益、结构、地位等方面的分化日益明显,社会行为的表现也多种多样,不同阶层的个体和组织的生活方式、生产水平、收入比例和价值导向都不同,根据收入、权力、成分、文化等又区分为更细的社会阶层,阶层固化逐渐让位于阶层流动,社会风险、危机和冲突更加多样,社会失范现象比过去更多,出现假冒伪劣、投机取巧、偷税漏税、坑蒙拐骗、腐败交易、诚信危机、道德缺失等不良的社会失范现象,必然给社会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影响。

二、社会治理政策创新的对策

为有效解决社会治理政策创新的困境,就要从政策上实现社会治理的创新。

(一)通过机制构建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健全社会治理机制,以法治化和现代化推进社会治理的良性秩序,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点。通过建立有效的理性问责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矛盾预防机制、风险评估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等,保障公众权益,调节公众矛盾,真正建立行政和司法调节的联动体系,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当前,我国不断强调和凸显依法治国的重要性,针对社会矛盾强调通过法治方式来化解,解决社会各阶层的违法和不作为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社会治理问题,尽可能发挥各阶层、组织的力量,凸显法律法规、章程公约的积极作用,体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理念[3]。

(二)赋予社会组织更多的治理权力

推进政社分开,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明确社会组织的地位并赋予其合理合法的权力,激发社会活力,壮大社会力量,这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要避免政策的中断,就要在政策中明确社会组织的治理范围、领域、环节和权力配置的长效性,为推进治理现代化提供信息平台,畅通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交流环节,增强政策的平衡,尽可能设置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沟通渠道,发挥更多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控制职能,稳定社会运行方式,加快社会民主进程,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参与水平[4]。

(三)重构社会认同体系

通过扩大政策机制,重构社会认同体系;通过政策的宣传教育及沟通,强化思想意识体系,完善公众利益诉求表达,沟通政府与公众的对话,实现不同阶层、群体和组织利益的平衡,凝聚社会共识;通过优秀文化成果和传统思想引导,实现观念整合,针对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突出重点、树立典型,以正确的价值观念和主流意识引导社会文化思潮,提高社会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马列主义为作为政策平衡的主流思想,扩展政策宣传的渠道,使这种主流思想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实质性弘扬。发挥政策的鼓励性和煽动性,在公众价值观念和行为多元化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并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合社会公众的观念、思想和行为,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5]。

(四)合理搭建阶层平台减少失范行为

通过政策构建政府牵头、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结构,发挥各阶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要构建道德、体制和法律三位一体的管控体系。道德和体制要通过政策的教育、引导和共识,以社会道德规范为核心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调节社会公众的观念和行为,确立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范和标准,使之成为社会治理的自觉道德精神。科学的治理体制强调政府的核心地位并转变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在明确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分权政府、服务政府作用的同时,赋予社会较大的自,由社会公众自发组成不同类型的管控组织,对失范行为和现象实施有针对性的控制,将社会失范控制在有效范围内,从而保持社会和谐。法律的管控则要构建适应社会治理的法治体系,按照法律程序推进依法治国,凸显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6]。

三、社会治理政策创新的经济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社会治理政策创新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经济发展决定社会治理的水平和政策的调整,社会管理与计划经济及计划向市场转轨的经济形态有关,而社会治理又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直接相关,未来社会的高度和谐化必然要求社会治理政策以善治为导向来具体实施。

根据社会治理政策的演进,未来的创新必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才能解决现实经济形态下的社会问题,而社会问题的出现和矛盾的爆发都是社会运行到一定程度,经济决定下的产物,而社会治理政策的设计也要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突出重点,符合社会实际情况,才能便于执行,发挥社会治理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社会治理政策创新符合经济发展水平

过去的计划经济束缚下,我国社会治理工作相对简单,没有多样化的社会矛盾和分歧,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市场经济本身的竞争性、盲目性等使社会各阶层以经济利益为驱使和导向,社会各行各业都以经济水平和地位为衡量标准,此时的社会治理政策主要强调管理社会,保持社会的高度统一,而21世纪后,我国强调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以建立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为向推动社会的发展,经济快速发展出现了更多的社会问题,社会、政治和文化的进程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必然出现利益分化、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也出现发展经济而牺牲环境的雾霾现象,更出现强拆、高速建设等符合经济发展水平的现象,充分说明了社会治理政策的不断创新要符合经济发展的水平。

(二)经济引导下的社会治理政策更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是伴随着经济发展程度和水平而出现的。在经济引导下,各阶层、各组织都要按照经济发展方向和重心明确自身的利益诉求,按照经济地位参与社会治理过程。政府要为维护经济利益而不断扩大社会治理主体的范围,营造更加灵活的治理环境,从而满足各阶层的利益,提升社会治理的水平。在经济利益的引导下,各社会治理主体要求在政策的创新中摒弃治理环境中的不当措施和方式,调动和激发社会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使其能够以经济为导向,按照社会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水平开展相关的治理工作,将社会治理的积极要素调动起来服务于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领域和范围,构建符合经济水平的新机制。

(三)明确社会治理标准的基础上构建相应的经济指标

社会治理标准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拟定,主要从公共服务、养老保障、卫生医疗、公共交通、公共住房、就业创业、环境保护等众多方面设定相应的标准,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还要考虑经济实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应的标准,在此基础上,还要有效构建科学的经济指标,经济指标要与社会治理标准相协调,要清晰明确、具体可行、便于操作,使之更能符合社会治理的发展要求,成为激励和约束社会治理主体的主要依据,对各社会治理主体起到引导和监督的作用。这样的经济指标才能与社会治理标准相得益彰,推动社会治理的有序发展和渐进创新。

总之,从经济学视角解析社会治理政策的创新,就要从经济发展水平入手,衡量相应的社会治理标准,推动社会良性运行,以政策作为主要引导力量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才能缓解社会矛盾,实现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

参考文献:

[1]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4-5.

[2] 吴晓燕,关庆华.从管理到治理:基层社会网格化管理的挑战与变革[J].理论探讨,2016,(2):147-152.

[3] 赵涟漪.我国政府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社会科学,2014,(9):26-28.

[4] 杨丽,赵小平,游斐.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理论、问题与政策选择[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5-12.

第5篇: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内部治理;制度建设;文化塑造

作者简介:姚贵平(1975-),男,重庆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副编审,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分社主编,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编辑出版。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28-0035-04

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下,围绕校内各利益相关者责、权、利配置进行的制度设计,以及日常运行及问题解决中系列管理行为的总和。在高职教育从规模扩大向内涵发展转型、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质量提升、制度创新和文化建设已成为高职教育发展的主旋律。制度及运行机制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显性结构,文化价值是制度建设的灵魂。当前高职院校内部治理集中在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文化塑造,通过以文化引领的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并提升治理能力,进而实现治理的优化和自主。

一、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中制度与文化的意义及关系

(一)制度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关键

制度是治理的核心,当前推进治理的现代化实质是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的现代化。制度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制度不仅是行动的共识、规则,还是相对稳定的行为方式和结构状态,是由组织、信念、规则等构成的系统。制度不仅是分领域的,也是分层次的,制度研究一般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以及由这一系列规则构成一种等级结构,从宪法到成文法到不成文法,到特殊的细则,最后到个别契约,它们共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1]。非正式制度是社会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在正式制度无法定义的场合规范着人们的行为[2]。狭义上的制度主要是指正式制度,即行为选择的规则,合目的性的组织及行为方式。高职院校作为独特的社会细胞,在“管办评”分离的宏观政策体制和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背景下,要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必须从建设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层面着手完善治理体系,协调利益相关者的矛盾和冲突,实现多方利益共赢,同时减少运行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二)文化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灵魂

文化是学校的灵魂,直接制约着治理的价值取向、发展方向、执行力度和效果评价。泰勒《原始文化》一书中所说:“文化乃是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律、习惯以及其他人类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种种能力习性在内的一种复合整体[3]。高职院校的文化是全体师生及合作企业、机构等在育人实践中积淀和创造的总体文明样态,既包括全体成员所认同和遵循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规章制度及行为方式等精神文化,也包括教学设施、环境条件等物质文化。从狭义上讲,高职院校文化主要是指精神文化,即强调高职院校独特的价值取向、办学追求、教育理念以及育人群体的心理意识、态度习惯、行为模式等。高职院校文化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既有教育文化与企业文化共融的校企文化,也包括教育文化与社会文化互动的校社文化,其基本命题体现在:职业性与社会性、职业素质与人文素质、技术与人文、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4]。高职院校文化的塑造,就是通过全体成员认同和遵循的核心价值来实现精神和行动的引导,为实现育人价值,增强办学活力,创造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为其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三)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中制度与文化的关系

从制度与文化的内涵、外延看,文化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本身包含制度;但由于不同的分类标准和语境,二者有相互包含或交叉的地方。如狭义的文化主要是指广义的非正式制度,而狭义的制度主要是广义文化中的制度文化,但狭义上的制度和文化各有侧重,即分别突出行为规则和精神价值,本文探讨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中的制度和文化就是指狭义上的。当前高职院校治理的实质就是探究优质院校创建的过程[5]:在观念层面,真正确立办学的价值追求和关注师生的实际发展;在制度层面,依靠民主参与建立适合本校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在行动层面,建立多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在监督层面,保障不同主体能为学校优质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可见,高职院校治理是一个包含价值、理念、制度、行动的系统及其该系统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和创新的过程。治理视角下的制度与文化,制度是架构,文化是灵魂;制度主要是治理中的规则及行为关系,文化主要是治理中的价值和精神风貌。制度的设计、完善、实施和评价,需要有明确的价值指向和具有共同信念的主体来行动;而良好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治理,是学校文化塑造的基本载体和有效保障。院校文化与院校治理密不可分,大W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需要解决的主要是文化重塑的问题,即完成大学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等)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和扬弃过程。[5]另一方面,就院校内部治理本身的发展而言,也有一个由制度导向惯性,由惯性成为自然,最终实现自主性文化治理的过程,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治理始于文化,并最终回归文化。

二、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优化:制度建设与文化塑造并重

(一)当前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中文化的缺失

文化缺失是当前高职院校治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制度文化建设比较薄弱,另一方面制度建设和文化塑造缺乏有机衔接和有效融合。首先,高职院校现代管理制度结构尚未建立,部分院校制度内容陈旧、单薄、不成体系,相关政策和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的内涵和方向选择不明确,制度文化尚未形成。其次,我国高职院校产生的时间短,大部分通过升格、转型产生,高职教育文化发展缓慢,目前正处在不断探索和积累的过程中,正经历着感知高职教育文化为何物,在内涵文化与外延文化中找寻自我,在精神文化与制度文化中探寻特性,逐渐形成初具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文化认知的阶段。[6]为应对经济社会转型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人们往往将治理的重心放在权力和制度的有效性上,院校文化在相关政策文件中虽有提及,但主要是从文化育人的角度突出其作用和价值,对治理中突出文化的系统设计、引领制度建设、优化治理环境和发挥潜在治理效益等功能重视不够。职业院校存在的诸多问题,追根溯源还是文化问题,文化的缺失是学校的最大缺失。[7]具体表现在:学校层面,文化积淀和传承不够、成员文化意识比较薄弱、文化建设投入不够;教师层面,注重强化“双师型”素质培养,而文化素质整体提升不够;学生层面,人才培养中突出工具价值,学生对应有的道德使命和人文关怀淡漠,学生整体素质与现代产业的要求有较大距离。院校治理中文化的缺失不仅深刻影响着治理的价值取向和制度的执行效果,而且也使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失去灵魂和方向。

(二)文化治理是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的发展方向

高职院校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领域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场所,院校文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它决定着院校发展的根本方向。“治理的目的是成就人,成就社会,而不是治理本身。如果治理本身成为需要重点治理的对象,这个治理以及实施治理的制度结构就需要深刻反省了。”[8]高职院校治理通过一系列宏观、中观、微观的制度设计和实施,实现院校内外的良好运转,不断激发实现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内在创新活力和主体力量,进而提升办学的质量与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迁,治理本身也经历了一个从“制度治理”到“文化治理”的模式转变,当前文化治理已成为部分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的主体模式,是政治结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变迁的必然选择。[9]职业教育及其治理同样面临着外部全球化和内部深层次改革的趋势,这意味着整个社会包括政府、市场,以及工作岗位、信仰和行为方式等的全面社会性大转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院校、市场、社会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清,学校办学自、学校运行中的决策、实施、监督机制都需进一步明晰,制度设计的视野、目标、方向、思路、方式等有待深入把握。面对现实改革的艰巨任务和未来发展方向,高职院校治理应在审视治理根本目的、解决基本问题、治理实施过程及有效性、未来发展路径选择等角度,兼顾制度建设和文化塑造,以共同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共识作为治理的基石,以学校文化统领系统变革,进而逐步实现院校的文化自觉和文化治理,将治理提升到伦理层次,实现治理的优化与自主。

(三)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优化:制度建设与文化塑造并重

针对当前高职院校治理重制度建设的实际,治理优化应进一步突出制度建设与文化塑造并重,但突出二者并重并非将二者简单分离、两手抓,而是将治理置于学校文化视域下,以学校核心价值为引领,将治理的过程作为学校文化形成的过程。一方面将制度建设作为学校育人价值取向与文化塑造之间互动的动态过程,制度的设计、实施与完善应以全体成员共同的价值观和愿景为前提,即为院校的核心价值,分别发挥制度建设和文化塑造在治理中“硬性结构”和“软性规则”的功能。另一方面,制度建设需突出自身的独特定位和学校个性逐步形成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渗透于学校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机制运行中,体现着师生员工认同并遵循的价值观与行为方式,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内在结合与有机统一。高职教育横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大领域,高职院校制度建设要突出“服务为本、职业情怀、经世致用、重技崇学、能力为本等高职教育文化核心”[10],基于学校独特的价值追求、办学理念和行为习惯等,逐步形成特定的制度文化,不断积淀和彰显学校文化,引领院校治理走向自觉自主。

三、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中制度建设与文化塑造的路径

(一)凝聚制度建设和文化塑造的核心价值观

高职院校核心价值观是院校“为何存在”、“为谁存在”的精神表达,既是治理追求的长远目标,也是制度建设的灵魂和文化塑造的核心。从制度治理走向文化治理,意味着文化价值观和文化生存方式的高度融合与统一;文化治理能力归根结底来自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核心价值观对内可以引导、统摄、整合不同人群的利益要求,实现合作共赢;对外可以展现学校形象,增强文化影响力。院校精神、职教规律和经济理念是高职院校核心价值观来源的基本范畴,其基本逻辑主线是“大学精神引领、职教规律办学、经济理念管理”。[11]凝聚高职院校制度建设和文化塑造的核心价值观,可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以人为本”是职业院校应对学生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追求和价值取向。“以人为本”既是现代教育的旨归,也是高职院校治理中要切实保障师生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的基本取向。二是立足高职院校的层次和要求来建设和诠释学校文化的内涵,将“兼容并包”“学术自由”为核心的现代大学精神融入自身的价值观念,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三是体现职业教育作为跨界教育对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的吸取和融合。高职教育是以培养技能性人才为主的教育类型,必须强化适应技能性人才培养的精神理念和文化氛围,同时融入强调社会责任、追求卓越、创新诚信、注重细节、团队协作等职业文化要素,体现人文精神与技术精神的和谐。四是不同学校有自身独特的办学传统和精神风貌,每所院校的文化都有自己的个性和不可复制性,学校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文化标识,都与学校的核心r值一脉相承,并在发展过程中继承与创新。

(二)完善以制度为核心的院校治理体系

治理体系是多元主体围绕共同事务的机构设置,以及彼此之间权力分配、运行、制衡与激励的制度安排和行为方式。高职院校治理既涉及到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的外部治理,也包括与教师、学生、家长相关的内部治理,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就外部治理而言,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中已明确要求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主体、企业参与”的运行机制,但政府与院校的责权还应进一步清晰,不同主体分工协作的供给侧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就内部治理而言,现代学校制度作为体现学校文化和有效治理的核心载体,其设计、建设、改进和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寻求行政权利与学术权利、民主与效率之间的平衡,实现学校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高职院校制度建设和内部治理的关键。建立现代治理体系,高职院校内部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院校事务委托――关系机制的建立;二是落实各方参与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组织制度和机制保障;三是围绕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治理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包括制定和完善课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教师发展、社会服务以及后勤保障等各类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可从四方面入手:一是制定学校章程,以章程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培育目标、治理结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依法治校;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多主体主动参与、民主协商的机制和氛围;三是加强学术权力,实行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证教学与科研的自由和民主;四是完善教代会等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和为院校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以核心文化为引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治理是一个持续互动、协商共治的过程,治理能力的提升取决于学校制度能否发挥规范、约束、激励、保障等作用,关键要看是否能落实到人们的行动中。组织发展和转型首先在于实现从文化认知到行为习惯的转变,从制度到行为,中间的连接点在于文化认知。[12]治理过程中文化起着人格塑造和行为引领的作用,任何一个有凝聚力的组织都有一套被成员共享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习俗和传统体系,从而赋予自己工作或职业一定的意义和目的,不断激发员工内在的动力与热情。文化引领的治理突出文化为治理创新提供精神资源,治理创新为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动力机制。文化引领的治理能力提升,首先是各利益相关者都需要明确治理的价值取向和基本理念,真正理解院校治理的重要性,认同并践行学校核心价值,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治理过程之中。其次,明确权力分配、责任分担、利益分享的协作共商路径,对外理顺政校企关系,把握办学主动权;对内理顺内部关系,落实师生的主体地位。最后,营造民主和谐的文化氛围,强化民主决策、有效执行、有力监督的过程,通过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以及育人价值的挖掘,促进学生充分、全面、多元、特色发展,展现学校独特的精神风貌。

(四)在制度建设与文化塑造中实现文化自觉

学校文化自觉是全体成员对学校核心价值体系进行自觉反思,主动建构新的观念体系,并使与之相应的制度、物质空间和行为方式得以创新发展的动态过程。自我的文化价值诉求是高职院校内涵发展的最高境界,通过有效治理和文化塑造,实现自我的文化自觉、自生和自省,以院校精神引领社会文化,发挥大学独有的文化功能,是高职院校的历史使命。高职院校要坚持立德树人的工作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从价值追求、办学理念、管理制度、行为规范、校园环境等方面对学校文化和治理机制进行系统设计,充分发挥学校文化育人的整体功能。首先,注重凝练核心价值打牢学校文化的根基,并主动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以催生学校文化特色。其次,继承学校文化传统丰厚文化底蕴,同时强调现代性增强学校文化活力。最后,在培育院校文化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企业文化与院校文化的融合,通过治理机制建立常态化通道,有意识地将产业文化、企业文化引入校园,形成独特的职业院校文化,使院校文化成为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肥沃土壤和强大推动力。高职院校的自觉自立是实现内涵发展的基础,是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保障,也只有做到自觉自立,高职院校才能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共生共融,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2]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24,21.

[3][英]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M].连树声,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1.

[4]王琦,邢运凯.高等职业教育文化逻辑的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3(11):94-97.

[5]施晓光.文化重塑: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锥[J].探索与争鸣,2015(7):54-56.

[6]虞希铅.论高等职业教育的文化自觉[J].中国高教研究,2012(11):99-102.

[7]马成荣.职业学校文化:蕴涵、构建与表达――基于江苏职业教育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1):34-41.

[8]陈静.治理的目的是成就人与社会[N].光明日报,2015-08-22.

[9]张鸿雁.“文化治理模式”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建构全面深化改革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为”[J].社会科W,2015(3):3-10.

[10]石芬芳,胡类明.基于高等教育层类视角的高职文化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0(7):10-15.

第6篇: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范文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公共责任;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5-0148-07

程关松(1965-),男,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江西南昌 330077)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府选择性社会管理创新权的行政法学研究”(项目批准号:11BFX095)和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体系研究”(项目编号:llFXl4)的阶段性成果。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方式。社会管理创新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创新保障公民权利的社会体制和机制;二是培育和谐社会基础条件的公共责任。在公民权利与公共责任之间,社会管理创新领域尚处于各种经验和知识的竞争阶段。本文讨论的公共责任(shared responsibility),它建立在个体责任基础之上,属于形成性而不是构成性的责任范畴。公共责任既可以以个体权利的方式进行分配,也可以以个体责任的方式进行分配。它既刻画了公共责任的公民权利和个体责任来源,也勾勒了公共责任的形成轨迹。

一、功能主义路数与规范主义路数视阈的公共责任

关于如何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我们可以归纳出两种不同的路数:

一种是功能主义的路数,继续延着“摸着石头过河”的路径进行反复试验,在反复试验中提炼出社会管理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再将其法治化。支持这一路数的依据,是我国悠久的实践论传统和改革开放以来反复试验的成功经验。这一路数在改革开放初期,受到国家鼓励且成就显著。但在依法治国方略业已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之后,这一路数将加剧“良性违法”悖论。同时,实践也证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反复试验创新之路的边际效应已显示出来。因此,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战略筹划上,继续选择这一路数的可能性受到限制。但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经验,这一路数会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微观领域保留下来。

另一种是规范主义的路数,即“改革顶层设计”的路数,它将成为我国未来社会管理创新的合法性基础。我国社会管理创新路数的转变,是改革开放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未来的社会管理创新将更多采取先立法、再创新的方式。“摸着石头过河”的路数,将逐步被“改革顶层设计”的路数所替代,它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将受到限制。

功能主义路数以权力下放为核心,它一方面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也加速了集体责任的瓦解、公共责任的缺失。申言之,功能主义路数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同时,并没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责任体系。功能主义路数取向于公共责任的自我克减或自我繁殖,使公共责任处于变居不定的流动性之中,而其法治化缺乏成熟的先决条件,加剧了个体权利与公共责任之间的矛盾,在社会建设领域留下了结构性紧张。规范主义路数取向于个人权利与个人责任、个人责任与公共责任、公共责任与国家责任之间的平衡,这种平衡关系只有在规范成熟的条件下才能形成,因此,规范主义路数的关键是公共责任的法治化。它坚持社会管理创新在设定、添加或克减公共责任时,必须满足正当性与合法性的要求,规则缓和只是严格约束条件下的例外。

二、社会重构模式与社会治理模式论域的公共责任

我国的社会管理创新存在两种模式,都是在功能主义路数中展开的。

第7篇: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范文

[关键词] 行政管理人员;价值观;取向;创新

一、价值观概念及取向

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评价和看法,也是人们对社会、政治、经济、道德和金钱等方面所持有的总体看法。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各自的价值观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价值观取向是指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任何事件所持的立场、态度的方向。不同层次、不同地位的人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

价值观是支撑人类生活的精神支柱,它决定着人类行为的取向,决定着人们以何种心态和意图去开创自己的价值,实现自我的奋斗目标,因而它对人类的生活、工作起着根本性的引导作用。价值观作为人对自我生活意义的反思和追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又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变化。

二、价值观形成及转变

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根本反映。价值观是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以及对事物的评价和态度反映出来的,是世界观的核心,也是驱动人们行为的精神动力。价值观支配和调节着一切社会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价值观是随着知识增长和生活经验的积累而逐步确立形成的。价值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并形成一定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定势。价值观的变化是社会变革的前提,也是社会发展的趋势。

价值观念是通过社会发展变化而培养形成的,家庭培养、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的作用对个人价值观念形成的影响较大,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价值观不仅影响到个人的行为,还会影响到群体行为和整个组织的行为。在相同客观条件下,对于同一个事物,由于人们的价值观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言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相融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的价值取向及追求目标,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对于公民的道德要求以及公民应该具备的道德属性。

三、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价值观取向研究

(一)行政管理人员价值取向状况

价值取向表明对价值所选取的方向,也就是价值观的取处流向。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服务社会的三大重任。同时,高校要为引领社会文化发展,公民道德提升做出表率。高校的主要群体为教师与学生,行政管理人员是保障学校教学研究工作正常运行所配置的管理、服务及辅助人员。这一群体的综合素质和技能低于教师群体,其价值观、价值取向也有别于教师群体。作为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但是作为基层管理人员,由于日常工作上接触的事务就是办好服务流程中的琐碎和繁杂事务,所以工作上一般不具备什么特定的远大志向,只是按部就班,做好手中的日常工作或完成岗位任务。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新常态的脚步已持续迈进,对高校各项工作的发展与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顺应时展要求的新任务已经提上工作日程,完善和提升管理、监督质量已成为行政管理工作的首要目标和任务。

随着高校新老人员的更替,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人员占管理人员的85%~90%,低学历的老同志即将退休完毕。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创新建设和完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行政管理人员的发展与完善应该要有新的起点和标准。首先,行政管理人员要培养自主创新意识,努力提升个人价值观和思想境界。对年轻同志来说,除完成基本工作以外,还应该提高工作标准和要求,特别是在理工科院校,正规管理专业的行政人员较少,应该进行岗位培训和进修,充实这批管理人员的理论基础,以便完全适应工作的需求。其次,对于少数老员工来讲,应该尊重他们的长期工作努力和经验,尽可能提供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和理念的机会,为单位或部门发挥积极作用,站好最后一班岗。总之,高校对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与发展要明确新的目标,制定新的规划,并力争落到实处,使行政管理队伍发展迈出新的步伐,更好地适应时展的需要。

(二)行政管理人员价值目标完善

高校行政管理岗位肩负着学校各项政策、制度和规则的执行与落实,代表一所大学管理队伍的管理实力,反映出学校的综合管理、治理水平和能力。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价值目标高低,对学校的综合影响较大。目前,高校的行政管理能力及水平还没有达到真正的规范化、合理化的程度。这其中的主客观因素较为复杂,在现有的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中,具备管理学背景的管理人员为数不多,理工科院校更为突出,不懂管理学的人员在管理岗位上行事,很难做到科学规范、理性管理,只能按固有习惯行事。同时,行政管理人员大部分长期在基层部门工作,升迁或提拔的机遇较少,工作中个人奋斗的意愿不强烈,积极M取精神不显著,做事只图应付了事。

然而,新常态下的高校各项工作要全面创新发展和综合治理,就必须率先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治理能力和水平。首先,学校要设置内部管理目标,制订周密可行的计划,针对学校内部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法和解决途径;其次,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管理人员参加理念创新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学习,把培训学习要求与个人年度考核标准相结合,使之成为常规化工作;最后,行政管理人员要学会自觉完善自我、坚持学习,努力完善和提升个人的价值目标,提高自己的工作要求,创新自己的工作思路,力争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三)行政管理人员价值层次提升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承担着学校日常事务工作的运行和落实,是学校日常工作联系内外各部门的窗口和形象,代表着整个学校的管理、治理能力和水平。因此,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办事风格及管理、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到高校的影响和声誉。高校要更好地适应社会多元化、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求,就必须更新观念、创新变革、完善发展、抓好落实,力争在管理工作和治理能力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和提高。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肩负着学校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重任的实施、执行和落实,其日常工作中的言行均代表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因此,时展要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或更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及修养,而高校的“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也需要行政管理人员提升素质和层次。因此,高校要积极营造“双一流建设”的氛围和风气,强化理论学习,开拓思维视野,努力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价值层次和思想境界。首先,学校相关部门要制订出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层次的具体计划或方案,提升计划可与党团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工会活动等有效结合起来,充分运用高校的文化资源优势,寻找这类活动的共同点及兴趣,从而推进提升个人层次活动主题的完善;其次,作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对本职工作有新的要求,爱岗敬业,逐步提升个人的价值层次,努力做好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心理准备,并逐步在日常工作中提升自己的价值层次和综合管理、治理能力。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行政管理人员还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积极思考工作中的新问题和新方法,努力完善或尝试新方法,只有在个人心目中设置目标,才能在日常工作中有所作为。

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价值观层次及思想境界,是一项持续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各级各层领导班子拓宽视野、创新思维、学好理论、研究实情、真抓实干、落到实处。要按照同志“四大治国理念”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领域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以党的十以来的各次重要会议精神为引领,同心同德、努力奋斗、完善发展、抓好落实,努力使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价值层次提升到新的境界。

参考文献

[1]编写组.十报告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2.

第8篇: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范文

 

关键词:金融创新;公司治理,金融体系

 

 

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给世界金融市场带来深刻的启示。金融创新的“双刃剑”效应在美国金融危机的现实面前被放大。同时,金融创新对我国的金融市场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我国的金融创新还存在不足,应该在完善创新机制的同时,强化监管,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促进良性循环。 

 

一、金融创新的内涵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这些变化被称之为金融创新。从广义的角度来讲,金融创新是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讲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金融业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从银行经营角度出发,可以将金融创新活动分为以下几类。 

(一)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产品、衍生品创新是银行金融创新的核心,对银行增加收入、赢得市场、扩大利润和积累资本具有非常明显的影响。我国银行应加强对知识和技术含量较高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衍生产品等中间业务、表外业务的研究和开发;要把银行信用和企业信用有机结合起来,利用银行信用创造效益;加强银行同业之间和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研发新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需要;尽快建立强大的后台信息技术体系,提高银行业务电子化处理能力,运用科技创新的一切成果支持商业银行的产品和业务创新。 

(二)金融管理创新 

金融管理创新包括5项具体内容:战略决策创新,即银行在发展的前瞻性和战略决策上体现出来的创新思维;制度安排创新。制度安排是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合作的一种方式和机制,制度安排创新通过优化这种方式和机制提升整体管理效率。机构设置创新,即运用组织机构调整的方式实现创新目标,目前主要体现出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是从“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另一个是通过减少行政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建立一种紧凑、干练的扁平化组织结构;人员准备创新,即培养、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通过创新的方式培训现有人才、提升现有人才素质,使人力资源价值得到充分发挥;管理模式创新,即通过审视管理原则、丰富管理方法,实现银行管理流程的优化,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绩效评估、内部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三)金融服务创新 

银行产品天然具有同质性强的特点,银行单靠“有形产品”很难取得竞争优势,被称为“无形产品”的金融服务必将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从一定意义上讲,国内银行的竞争实质上已经进入了“以服务取胜、以服务论优”的阶段。在打造差别化、个性化、综合化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质、区别于竞争对手、难以轻易模仿的服务优势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应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金融服务创新:一方面要打牢提升服务的管理基础,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加强流程优化工作。商业银行内部工作环节设置要突出风险控制原则,外部服务环节设置要突出“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操作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努力使银行服务达到“超出客户期望”的水准。另一方面要夯实服务的素质基础,立足于银行现有人力资源状况,系统化、针对性、立体式、多角度地加强员工服务培训,充分发挥好清算、科技、统计等后台部门的服务职能,实行全覆盖的银行全面服务管理,从深层次上解决一线服务水平差强人意的问题。 

 

二、当前我国银行金融创新不足的原因分析 

 

面对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世界的金融体系受到很大冲击。在此背景下,如何开展金融创新,防范金融创新风险是国际金融体系重构考虑的首要命题。国际形势下,我国的金融创新还存在以下不足,主要原因是: 

(一)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缺陷 

国有银行的经营目标复杂化。由于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商业银行产权,银行只是在政府授权下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经营目标往往受制于政府的社会偏好,国有商业银行被迫承担大量的社会职能,导致其经营目标的多元性、复杂化,必然弱化利润最大化目标。由于所有者虚置,处于代现经营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最终所有者虚置。处于经营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最终所有者的监督激励,或者监督激励成本过大而不可行,表现在经营过程中墨守成规,不愿承担失败的风险,不能有意识地、主动地通过金融工具、服务方式的创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金融创新过于依赖政府,金融机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作为公司治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对企业高管进行激励的前提是公司治理的有效。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国有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仍然存在如下的制度缺陷:首先,国有公司高管基本都是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其次,国企“内部人控制”的现实决定了高管的薪酬名义上由股东决定,但事实上制定薪酬完全是高管们自己的事务,“薪酬委员会”有名无实;再次,高管薪酬缺乏外在的制约和监督,透明度差,引起民众的斥责。最后,高管年薪的制定应进一步透明化,增强信息披露。正是因为这种公司治理上的缺陷,导致国企的激励机制完全沦为了伪激励机制。

(二)正确认识金融创新的“双刃剑”效应 

在金融创新观念上有两种极端:一是为了逃避监管或利用监管和政策方面存在的某些漏洞进行创新,这些业务在短其内可能会给部分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潜在的风险很大;二是中资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在金融创新理念方面的一个重大差异,表现在外资银行一般认为只要在央行的规定中没有明确的限制,在创新的都可以涉及,而中资银行则认为只有央行明确可以涉及的领域才可搞创新。中资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客户价值评价体系和产品评价体系,市场定位不明确,产品开发不系统,缺乏市场营销的观念,相应的服务和科技手段不配套,盲目开发,造成一些业务推出后市场反应平淡、收效不大。金融危机的爆发带给我国的启示之一就是在发展金融创新的同时,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利用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金融创新。 

(三)金融监管等宏观环境的制约 

首先,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制约了金融创新的步伐;其次,银行间非法竞争、恶性竞争现象依然存在,金融体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再次,仍然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金融管制,扼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最后,现行的合规性监管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创新的保护,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第9篇: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范文

关键词:生态技术创新;环保法律制度;科技发展战略;创新组织系统

一、引言

生态技术创新是在资源环境约束强度增大条件下,能够满足人类生态需求,减少生产与消费边际外部费用的支撑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与一般技术创新不同,生态技术创新包含着一种规范的要求,即对技术的人文价值判断,反映出面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问题时,人类需要何种技术的理性思考。

目前,国内学者对生态技术创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问题上。一是技术创新生态化转向的必要性。传统技术创新服务于传统的经济发展观,在二战后的很长时间内,单纯的经济增长被视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经济增长等同于经济发展。李平、肖玲认为,生态技术创新是克服传统技术创新单一价值取向的需要。这是因为,传统技术创新理论暗含着一个假定前提,即所有技术的发展变化对经济都具有巨大的、决定性的作用。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传统技术创新在为经济增长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困境。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生态技术创新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力支撑。二是生态技术创新的动力和运行机制。钟祖昌、陈功玉认为,资源耗竭与环境恶化是技术创新向生态化方向发展的外在推动力;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是企业进行生态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焦长勇则较为全面的分析了企业生态技术创新的机制,他认为,企业生态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来自行政促动、科技推动、市场拉动和企业内部利益的驱动;在运行机制上,则要完善企业生态技术创新的决策机制、资金循环机制、企业界面管理机制和信息开发管理机制等。三是生态技术创新的实现路径和条件。彭福扬、刘小华认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生态技术创新,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观,要大力培育以企业为核心的生态技术创新主体。同时,还要完善保障生态技术创新的法律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等,并优化生态技术创新的财政和金融等政策环境。

从实践来看,20世纪80年代以来,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方向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生态技术创新在世界各国受到高度重视并被积极付诸实践。特别是发达国家率先开展并扎实推进生态技术创新,为这些国家在国内外创造了巨额的经济效益,生态技术创新对各国GDP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从典型的生态技术——环保技术来看,环保产业的全球市场规模从1992年的2500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60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8%,远远超过全球经济增长率,成为各个国家十分重视的“朝阳产业”。

1993年8月,我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从此拉开了中国环保事业的序幕,环保技术也日益受到重视。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高度注重生态技术创新。“十一五”期间,仅国家科技计划累计安排的节能减排研发经费就超过100亿元。“十二五”期间,国家还将在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等12个环保科技领域投入研发资金约220亿元。经过多年实践,我国在生态技术创新领域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巨大差距。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发达国家多年的生态技术创新实践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

二、发达国家的生态技术创新实践

发达国家的生态技术创新经历了从末端治理到源头预防的过程,其实践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生产过程末端治理技术(20世纪60年代开始)、生产过程控制技术(20世纪70~80年代)和源头预防技术(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在生态技术创新过程中,发达国家的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制定并实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是促进生态技术创新的重要制度安排,包括与生态技术创新相关的法律的立法与执法。与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不同,法律手段具有强制性。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生态技术创新由于研发成本高、投资期长、风险大且收益不确定而不能完全在市场经济制度下自发完成。在发达国家中,德国是最早通过制定法律制度来引导生态技术发展的。1972年,德国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明确规定了垃圾无害化处置等原则,促进了末端治理技术的发展。1986年,德国将其修改为《废弃物限制处理法》,将废弃物处置原则从“怎样处理废弃物”转向“怎样避免废弃物的产生”,使生态技术创新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预防。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会陆续通过了《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污染预防法》等近30部环境法律,涵盖了大气污染、废弃物管理和水环境等诸多方面,对污染者或对公共机构应采取怎样的行动,每一部法律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200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以法律形式抑制废弃物产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建立“循环型社会”。丹麦、瑞典、法国、荷兰等均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与此同时,许多发达国家将环境执法和环境立法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英美法中,实施法律含有“强迫遵守”法律的意思,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和司法强制执行。在日本,不仅有强有力的执法机构、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还创造了一些富有特色的执法措施。例如,凡是执行计划好的企业可以获得好的环境形象。法律实施力度的加强对生态技术创新既是激励又构成压力,推动其不断向前发展。

2 制定有利于生态技术创新的科技发展战略

19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在战略上高度重视生态技术创新,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战略规划,对技术发展的重点和方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93年,美国制定了“国家环境技术战略”,并于1995年4月24日在世界地球日纪念活动中由时任副总统戈尔正式。“国家环境技术战略”提出了美国环境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并要求各相关部门据此制定相应的行动对策。而欧盟最有影响力的是“欧盟科技发展和研究框架”,该框架从1984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落实了7个计划。2011年11月出台的“地平线2020"是欧盟第七个科研框架计划的延续,规划为期7年,预计耗资约800亿欧元。其主要目的是整合欧盟各国的科研资源,提高科研效率,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其中,为应对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的领域的预算为318亿欧元,主要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食品安全、老龄化等领域的研发。这些计划的执行使美国和欧盟在生态技术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3 建立各具特色的生态技术体系

从发达国家来看,由于各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不尽相同,自然条件、文化传统各异,因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态技术创新体系。如日本,一方面因土地有限,废弃物最终填埋场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改变由于二氧化碳排放日益增加而被称为世界公害大国的状况。因而,日本的生态技术创新始于末端治理技术,以“治”见长。其汽车尾气净化装置、工厂排烟脱硫等技术已位于世界先进水平,比欧美至少领先10~20年,治理后大气中的CO2和SO2等的达标率为98%~99%。2000年后,在《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推动下,日本生态技术创新开始转向了源头预防。欧盟国家的生态技术创新集中在以下四类技术:末端污染减排技术;终端治理技术;污染防止技术;可持续性技术。美国的生态技术创新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已经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预防”,并建立起一套涵盖污染控制技术、监测评价技术、补救技术等在内的生态技术体系。美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深受检测评价技术的影响,如在汽车合作开发计划中,美国充分利用综合环境监测技术所提供的环境对居民健康影响的评估数据,成功研制出新一代“清洁汽车”。

4 开辟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

资金是生态技术创新的基础条件,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生态技术创新寸步难行。企业作为生态技术创新的微观主体,必须建立起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满足企业在生态技术研发、中试及产业化等各个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从各个国家的具体实践来看,欧盟环保投入的一半左右来自其各成员国企业。但同时,欧盟的投入也不断扩大,如“第七框架计划”(2007—2013年)由以往的5年增加到7年,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总预算额达到532亿欧元,几乎是“第六框架计划”经费投入的三倍。其中2011年度预算64亿欧元,预算包括四个板块:合作计划;原始创新;人力资源;研究能力建设。“合作计划”包括健康、食品、能源、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等10项内容,占2011年度总预算的56.9%,是投入力度最大的板块。日本大约有70%的技术研发经费来自民间。而美国企业的研发投入在美国全部研发费用中占72%~80%,德国占66%-70%。不仅如此,美国还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扩大融资渠道,并严格控制生态技术创新的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各国政府还从财政和金融渠道对企业进行择优扶持。

5 构建有效的生态技术创新组织系统

科学有效的组织系统是生态技术创新的保障。发达国家生态技术创新的组织体系大致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组织与合作。在生态技术创新过程中,从研发、中试、产业化到营销各个环节中,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其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首先需要加强信任与合作,通过沟通消除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障碍,将各部门的目标统一起来,从而提高企业内部生态技术创新的组织效率;二是企业与政府、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合作。发达国家在生态技术创新中普遍采取产学研密切联系与合作的形式,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并推动生态技术创新发展,其组织管理各具特色。例如,欧盟采取分散式联合研发模式,各成员国的生态技术创新系统建立在合作行动基础之上,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整个欧洲大陆的生态环境。同时,各成员国还针对本国实际状况各自开展生态技术创新活动。如欧盟著名的尤里卡计划,从1985年出台到1987年短短的两年间,西欧国家就有600多家公司参与其中,各国政府及有关参与者为该计划确定了177个开发项目,投入约45亿欧洲货币单位。目前,参与该计划的共有25个成员国,政府投资约占30%。与欧盟不同,美国更倾向于企业之间的合作。通过合作各企业获得所需的技术资源并形成创新的规模效益。美国生态技术创新的组织系统主要由企业、大学和非营利性组织构成。其中,企业是生态技术创新的微观主体,大学则承担了生态技术创新中80%左右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同时,由于基础研究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收益不确定等原因,私人资本难以介入。但基础性研究在生态技术创新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美国政府在资金、人力等方面与大学展开了多种形式的合作。非营利性组织,如非营利研究机构和私人基金会等,能够帮助政府对生态技术创新进行协调和控制,但其研究成果并不直接进入市场。

三、发达国家生态技术创新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党的十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将存在。因此,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技术创新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发达国家多年的生态技术创新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1 完善并监督实施促进生态技术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和促进生态技术创新最重要的手段。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生态技术创新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和保护作用。这些法律法规包括:与技术进步有关的法律,如《科技进步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如《环境保护法》;与废弃物预防和回收利用有关的法律,如《循环经济促进法》;与规范企业在生产全过程注重节约和环保相关的法律,如《清洁生产法》,等等。

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大多对科学技术可能给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考虑不够,前瞻I生和预警性不足。为此,应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在我国现行法制中融人生态理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和促进生态技术发展。如我国已经制定并实施了《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此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出台有关促进生态技术进步及生态化科技成果转化的细则和办法。在贯彻安全、环保优先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废止、修改、继续生效、提高立法层次等不同要求对现行法律法规做出判断,对存在相互矛盾和冲突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同时,对技术的发展必须坚持审慎选择的基本原则,在科技立法中应设立论证和预警程序,对某项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进行充分、客观的评估,最大限度避免因技术创新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风险。此外,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还必须下大力气监督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法律手段的强制性和威慑性。

2 制定并贯彻落实促进生态技术创新的战略规划

我国1994年颁布的《中国2l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是一部指导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这一文件指导下,我国陆续出台了《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促进生态技术创新的战略规划。特别是国务院2012年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产业振兴的目光转向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制定了其中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到2015年和2020年的发展目标及重大行动和重大政策。应该说,政府已经从宏观的战略规划上明确了我国生态技术创新的重点内容和发展方向。因此,应根据规划尽快完善生态技术创新和生态产业发展规划,对各种《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动态跟踪及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做出调整。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国家的战略规划,准确把握我国技术创新的方向,根据各地产业及技术的发展阶段、特色及优势,制定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规律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3 构建多层次的生态技术创新体系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目前应该重点发展以下五类技术:一是开发并示范推广资源(能源)替代技术。这是从源头上采用可再生资源(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资源(能源)的生态技术,如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技术等;二是开发并推广经济适用的减量化技术。如节水、节能技术等;三是开发并有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如中水回用技术、生活垃圾发电技术等;四是研发并利用适合国情的环境无害化技术。如烟气脱硫除尘技术、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高效可降解农药生产技术等;五是研发并广泛应用环境监测技术。如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的生产技术等。与此相适应,需构建四个层次的生态技术创新体系:一是由企业、政府和大学(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产学研合作体系,其主要任务是解决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生态和环境问题;二是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的合作,主要是共同研发某项生态技术或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具体清洁生产问题。这类合作一般主要由企业出资,还可以通过课题立项形式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经费资助;三是企业自筹资金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生态技术(生态产品),其主要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利润;四是企业在严格的行业标准规范下,或者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被迫采用对传统产品进行生态化处理的技术。

4 健全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态技术创新处于起步阶段,亟需在完善的政策支持下稳步发展。一是财政政策。发达国家生态技术创新的基础性研究大多靠政府支持,而面向市场的生态技术创新则主要由企业进行。从我国目前实际状况看,来自政府各部门支持的研究项目“基础性”不够,许多项目偏重市场化。政府应对生态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涉及国家生态安全和公众生态需求等领域的研究进行财政资助,对企业生态技术的研发及应用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二是金融政策。金融政策既包括帮助企业发行环境债券、引入风险投资等直接金融支持,还包括对企业生态技术创新进行补贴、贷款、提供设备、贷款担保等间接的金融支持;三是对生态技术(包括产品)进行生态标识和认证,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和公示,以帮助消费者进行理性选择;四是扩大政府对生态技术(包括产品)的采购。政府采购既是对企业生态技术创新的直接有力的支持,也是发达国家常用的手段。扩大政府采购有利于生态技术创新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