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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和组织机构
1、社会治安工作是发展经济的基础,是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措施,我乡党委、政府把他看做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组织机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及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党委成员及各所站长为成员,在年初工作计划中突出综治工作的重要性,确定了任务和目标。每季召开最少一次党政班子联席会,专题分析治安形势,研究存在的问题并部署综治工作,责任到人,在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大力支持,投资近3万元,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2、乡综治办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善,工作落实达到了6有,即有专职人员、办公室、牌子、章子、制度、档案。综治办每季召开一次研究部署综治工作会议,并将治安工作列入乡村干部目标责任制,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乡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谁出问题谁负责任,认真落实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出现重大案件、重大不稳定因素影响较大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扣发年终奖金,后果严重的还要受到组织处理。
全乡24个村,每村都有治保会、民调会及巡防队,并且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使我乡全年无一例重大案件及重大不稳定因素影响较大的事件发生,“三会一队”发挥了较好作用。
二、维护稳定工作
1、密切注视,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化同“”组织的斗争,实现“三个零指标”的目标。非法宗教活动得到及时处理,重点人员得到有效监控,明确看守责任人,包村干部、派出所人员及村支部书记组成监控小组,使我乡无非法宗教人员在本地或外地非法聚集事件,无一人一车一乐队到外地参加非法滋事朝圣。
2、乡里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由、公安、纪检、司法、综治等部门组成,每周集合碰头,对各村已经发生带有苗头性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然后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限期解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行动快。全年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20多件,都得到了妥善解决,有效地控制越级上访,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因处置不当引起的影响全市稳定等事件的发生。
三、严打整治工作
我乡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制定严打整治斗争方案、部署及总结,年初成立了专职治安巡逻队,配备了服装和车辆,以辖区三个集贸市场和引滦河坝为中心,进行重点巡逻防范,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三霸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这一举措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加大治安管理处罚力度,实施以治安压刑事的策略控制发案,适时召开一次公开处理大会,以震慑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不使其形成气候,坚持打防并举,努力控制发案,使辖区治安秩序稳定。
四、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1、我乡按照“五统一”标准,治安巡防队已建设好,11名队员都经统一招聘、统一服装到位,投资近5万元,对其工作、服装、车及费用落实到位,在综治办统一指挥下,采取以办案、公开压缩等方法,加强对辖区的重点部位、邦宽公路、引滦大坝等复杂地段的巡逻防范,控制发案。
2、针对我乡采选矿、危爆物品,执行市公安局的管理规定。为了既搞好管理又方便用户,建立了危爆物品使用点,投资29万元,成立了民爆队,队长:杨得春,副队长闫小东,队员:杨得义杨得超等5人,服务队采取危爆物品中转站统一购买。服务队为使用点服务,无一例涉爆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对从事特种行业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经过培训,按规定办理特许证,必须合法经营,对不办特许证和违法经的,按规定依法处理。由专人负责,对洗浴、废品收购、房屋出租、炮竹等进行了统一管理,步入正轨。
3、加强重点人员管理,落实四项管理措施。对张玉明、李秀东两位帮教对象,落实帮教力量及措施。一是搞好接茬教育;二是搞好跟踪教育,坚持每月一次上报学习制度,列管率达到95%以上。我乡流动人口1100人,发放暂住证1032人,我乡因没有出租房屋的,所以房屋许可证没有放。我乡刑事解救人员3人,无重新犯罪。
4、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我乡成立了普法教育宣传队,由派出所所长为校长,司法所所长为副校长,成员有中学校长及联小校长等5人组成,每季一次,对中小学学生及轻微违法青少年以讲课形式教育,使法制教育真正列入到中小学教学内容。
5、我乡创建安全文明村4个,即三官庙、西双城、杨家庄、大柳树。
五、完成市综治委交办的任务
第五督查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局、水务局抽调专人组成,一行共四人,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我组利用三天时间分别对曹市镇、林场、高炉镇、西阳镇、城东镇、城西镇和城关镇七个乡镇进行督查,从督情况看,七乡镇均能按照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特别是城关镇在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中,早部署、有方案、有检查、有隐患监管台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深入扎实。但在对乡镇现场督查中也发现个别乡镇存在一些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烟花爆竹零售专营店存在农药化肥等混合经营;未在门前配置消防器材。二是有非法液化汽销售点;存在“大罐倒小罐”违规操作行为。三是施工工地现场作业人员不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出现违规使用简易自制塔吊作业;配电箱固定不牢,电线散落于工地地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四是大部分乡镇均反应乡、村道桥梁损坏严重,乡镇政府无力筹资逐一修建。对于上述一、二、三点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批评指正并制止违规行为,要求乡镇政府加强现场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安全监管,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无事故。
下面简要汇报交通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3月下旬接到县政府安委办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后,我局按照文件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3月26日组织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就当前安全生产做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单位针对自身工作特点,全面排查各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并详实填写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于每月1日将上月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局结合各单位上报的《月报表》进行重点督查和验收,确保安全无隐患。
通过近两个月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发现和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城北客运站安全生产无人监管存大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在4月29日的安全督查中发现,运输公司城北客运站当日无车辆安全例检记录和出站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无人监管。经查,由于运输公司面临改制问题,公司职工无心工作造成该重大安全隐患的出现,督查组当即责令城北客运停业整改,同时要求县运管所对城北客运站存大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将运输公司城北客运站列为挂牌整治单位,5月4日,城北客运站报来《关于城北客运站安检总是的整改汇报》,已经县运管所验收通过恢复营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且意义深远的工作任务,局计划于近期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督查,确保巩固夯实前期治理工作成效。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一、主要措施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2014年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乡镇于2015年1月20日前完成涉农乱收费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书面材料和涉农乱收费情况调查表上报县农粮局。1月22日,由县农粮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委、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在县农粮局召开了检查工作布置会,1月23日至2月4日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分为三个组,第一组由县农粮局和县法制办组成,负责;第二组由县发改委和县文广局组成,负责;第三组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组成,负责检查采取乡镇必看,每个乡镇抽1-2个村,每个村抽查1-2个组,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
二、检查情况
(一)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
通过对全县11个乡镇走访的建房户看,未发现农户在2013年和2014年建房时,相关部门有乱收费情况。
(二)村委会公费订阅报刊摊派问题
从检查的村来看,部分村级组织均存在超额订阅报刊现象,订阅报刊的种类有《日报》、《赣南日报》、《半月谈》等,订阅报刊费用均在1500元以上,个别村达到5000多元。
(三)婚姻登记乱收费情况
2012年起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收取9元工本费,通过走访新婚的农户,未发现有乱收费和乱摊派现象。
(四)计划生育乱收费情况
通过走访农户和查看各乡镇“村账乡”账,除新城镇部分村在2013年存在收取“抗拒环孕检”和“违反村民自治”罚款的行为外(县纪检已做出处罚),没有发现在计划生育领域中存在乱收费情况。
(五)对农民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情况
通过走访了解部分农民合作社,未发现有乱收税或变相乱收费现象。
(六)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情况
通过检查部分中小学了解,除收取规定的作业本费外,大部分中小学校除代收平安保险费和课外辅导资料,学校代收的小学1至6年级订课外资料人数在98%以上,如《小星星》、《课程导报》、《小学生之友》,通过走访学生家长了解,课外资料均是自愿订购,未发现其他乱收费情况。
(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规范行为情况
通过检查的17个村情况,村委会能认真执行一事一议相关政策,每人筹资不超过30元,没有筹劳情况。2014年全县有83个“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涉及61个村,筹资人数11793人。各村都统一使用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规定统一格式的专用凭证,都能按照要求履行审核职责,未发现涉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超范围等违规情况。
(八)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通过走访和调查了解,各乡镇、村执行涉农收费政策情况较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乱收费情况。
(九)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乱摊派问题
通过检查的17个村情况看,未发现有相关部门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乱摊派情况。
(十)村级财务公开问题
部分村都能按要求,每月或每季公开村级财务情况。
(十一)其他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通过三个组检查的情况,未发现有其他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1、农村义务教育除按规定收取作业费外,大部分学校都存在代收平安保险费现象。
2、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杂志超额征订现象普遍,少则2000余元,多则5000余元。
3、村级财务公开不够及时、规范。一是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公开,但是公开形式的不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二是一些村重公布、轻反馈,对村级财务公开后群众的意见建议不重视、不及时处理。
四、意见和建议
1、学校代收学生平安保险费,属商业服务行为,学校老师不能代收代付,应该由保险营销人员到学校直接收取。
2、各村委会应根据余办发[2010]6号文件要求,报刊杂志费用一般不得超过1000元,最多不得超过1500元,严格控制超额现象。
3、各村委会应按照余办发[2010]6号文件要求,村级财务每月必须公开一次,一般在次月5日前由村报账员填好公开内容,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无误后加盖审核章后,于每月5-10日在公开栏公布。公开内容必须全面、详细、真实、通俗易懂。
2014年,按照《天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议案的决议,市畜牧兽医局成立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生态养殖示范,推广经济实用和科学高效治污模式,提高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效率,各项治污措施按计划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65%左右。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
4月份,市畜牧兽医局工作专班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全市规模养殖粪污面源污染调查,全面掌握了我市生产养殖情况、污染现状及治污情况,并按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了市管规模场、散养户治理方案和资金概算,列出了工期进度表。
1、对我市2013年底前纳入市局直管的30家规模养殖场中还未建设治污措施的13家规模场,统一采用污水深度处理模式(深度处理法是指猪舍废水经集水池、固液分离、调节、厌氧、缺氧、好氧、二级沉淀、消毒,最后达标排放。该法的主要优点是对粪污处理较为彻底,出水水质优良),统一限定在11月份之前完成粪污深度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前组织达标验收。
2、对中小养殖场户采取三级沉淀模式(三级沉淀法是一种采用物理沉淀的方法来达到粪污减排目的的治污方法。猪场内的粪尿在排放到场外前,先在场内三个沉淀池内进行沉淀,然后再还田。该法的主要优点是沉淀池建设简单,操作方便,成本较低,适用于离城市较远、有较多农田配套的城郊或农村地区,适合在年出栏2000头以下的中小规模养殖户中使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地在下半年大力开展设施建设和面源污染整治。
3、对禁养区内养殖户实施关停或搬迁。
二、争取政策、加大投入
积极争取市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和各乡镇专项列支,实行“以奖代补”,解决全市养殖业污染治理历年欠帐太多和当前投入不足的难题。目前已落实市级治污资金796万元,其中规模场650万元,散养户146万元。
三、加强宣传、形成共识
1、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主要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畜牧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典型示范的作用,在全市树立“养殖发展、环保先行”的理念。
2、加强粪污综合治理的引导和示范。我局分别于4、5月份两次集中组织相关规模养殖场负责人到岳口健康天升、灰市猪场、天顺猪场现场观摩已建成投产运行的粪污深度处理设施,用成功实例引导相关养殖场增强养殖污染治理意愿、加快养殖污染设施建设进度。
3、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治污宣传教育,采取印发学习资料、举办培训班、进场入户等形式,向养殖场户宣传养殖污染的产生、危害、治理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对养殖污染及科学防治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上半年共编发《畜禽养殖污染处理实用技术学习资料》12000份,举办培训班27期次,网络报刊等媒体连续宣传9期次。
四、分级负责、强力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总要求和“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总原则,市畜牧兽医局切实承担起全市养殖面源污染调查摸底、技术指导、宣传推广和督促核查等工作任务,具体负责市管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配合乡镇政府实施辖区内散养户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1、由市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的13家规模养殖场,已根据每户养殖规模和排污现状制定了治理方案;已开工建设粪污深度处理设施的有10家规模养殖场(杨林兴昌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永盛猪场、宝源猪场、嘉贝猪场、新兴垸猪场、新跃猪场、恒盛猪场、宏昌猪场、白龙泉新村生猪养殖场、兴农猪场);已完成前期准备、预计7月上旬开工建设的有3家规模养殖场(天门威泰畜牧有限公司、庆鸿养猪专业合作社、远大原种猪场)。
2、按市政府对我局分工责任要求,我们配合渔薪镇政府和多宝镇政府对天门河上游渔薪镇的青山、灰市、涂咀、蔡庙、渔薪、圣湾、武圣、潘渡、涂口、斗笠、潘湾、王湾、赵场、熊台、涂咀、罗亭等16个村98家养殖户及多宝镇双桥村52家、镇区江汉村、明星村19家养殖户,按照“一场一法一册”要求摸清了详细状况,锁定了治理对象,制定了治理方案,由市政府与两镇领导签定了治污责任状,落实了工作责任。目前渔薪镇、多宝镇散养户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已全面启动。截止6月25日,渔薪镇政府采取先期小范围试点、后期大面积铺开方式开展“三级沉淀池”建设,已有灰市村(吴贵平、张小平)、渔薪村(赵飞、吴选平、李新国)、潘渡村(孙祝清、潘同清、刘寿玉)等8户按设计规划开工建设;多宝镇双桥村组建了养殖污染整治小组,接洽了施工队伍,做好了整村推进施工准备,预计7月上旬全面动工。我局在两地治污中定期上门提供了技术指导服务。
3、强力实施关停。目前竟陵办事处规模场1家(年出栏3000头的江垸猪场)、渔薪镇散养户5家 (涂咀村付会中、李朋,蔡庙村李道泽,灰市村吴桂兵,罗亭村刘想清)、天门高新园散养户4家(接官村喻振国、喻新民、喻富源、喻小亭)等10家已实施关停;多宝镇政府已对镇区19家散养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各级政府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以没有执法权为由没有对辖区的养殖污染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治理,寄希望于上级畜牧、环保、城管部门管理的意识仍然存在,致使散养户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禁养区关停工作更是难以推进。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大对责任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并通报进度,形成上下齐抓共管氛围。
2、村级自治组织对村级养殖污染的自治管理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实践证明,在农村没有明确法律依据不许办养殖场的情况下,村级环境保护自治组织增强环保意识、发挥群众议事监督作用是有效防止养殖污染继续恶化的组织保证,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细化落实村级组织的责任和监管办法。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1、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情况,向相关单位通报工作进度,争取领导重视、争取社会关注、争取资金投入、争取配套政策。
2、加快老场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严控新建猪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审批制度。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选址必须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3、结合“四城同创”进一步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养殖污染治理的规划设计、治污减排、监督举报等,共建蓝天碧水的幸福美好家园。
一、监督检查的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及环保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确保我区今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实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港城新区建设提供服务。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是否存在、,是否存在为被检查单位通风报信或者包庇、纵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排污企业,是否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
(三)对《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工艺设备,“十五小”、“新五小”等企业是否依法取缔,对已被当地政府责令治理或依法关闭,是否提请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坚决给予关停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四)各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是否整治到位;
(五)对省、市、区历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是否整治到位;
(六)对涉铅等危险废物污染问题整治是否到位;
(七)是否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是否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补助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被挪用、贪污等问题;
(八)是否利用职权,为企业推销环保治理设备器材或介绍治理污染工程。
三、监督检查的原则和方法
(一)监督检查原则
此次开展监督检查遵循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区监察局将对各乡镇及区环保局、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分局、林办、安监局、供电局等部门履行环保监督管理职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各乡镇及环保等部门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建设项目执行“环评”、环保“三同时”验收,淘汰类工艺、“十五小”、“新五小”等企业取缔、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污染严重重点行业整治及省、市、区挂牌督办案件整治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认真查阅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卷宗资料。
3、抽查审计。对年以来排污费征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审计。
4、现场查看。现场检查工业园区以及省、市挂牌督办案件查处与整治情况,尤其检查淘汰类工艺设备、“十五小”、“新五小”等企业取缔、关闭和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情况。
5、依法查纠。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督促限期纠正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纪依法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监督检查人员组成
监督检查组由监察局组织,抽调财政局、审计局等人员组成,并邀请办事公开监督员参加。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加强环境保护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决克服查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这次检查,集中力量,下大力气,下真功夫,认认真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及时提出要求和给予工作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注意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一、加强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督促。
(一)在区经济局的牵头下,定期组织下属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根据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下去,并通过定期走访和汇报的方式督促治理任务的落实。
(二)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到各乡镇、街道办、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区属重点企业就工业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及时听取职工、企业意见,找准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难点,督促有关乡镇优先抓好所在辖区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治理,积极体现优势龙头企业的标杆示范效应。
(三)确定年度治理工作重点。进一步巩固环境治理成果。今年3月切实督促有关乡镇具体抓了孝黄路沿线10余户企业的厂容优化美化工作,进一步彰显我区企业文明形象。
(四)加强所属治理区域的整治工作。我局今年牵头组织口内部门对工业发展区内责任区域的道路卫生环境进行了认真清理,对口内各单位所包干负责的卫生区域采取了定期检查,确保责任区域不留死角。
二、扎实推进企业治理工作。
通过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本辖区企业投入资金改善厂容厂貌,同时加强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通过积极支持企业申报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为重点,把治理工作与企业的自身发展需要结合起来。
整体来看,全区大部分企业能够严格以“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为标准,深入开展“五乱整治”和绿化及容貌治理月”活动,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厂容厂貌了较大改观。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土地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稳定农村形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对至今尚未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个别村组,要力争在2007年底前完成土地承包合同续签和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
(二)查遗补漏。全面清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合同书签订以及损毁、丢失情况,对需要补签补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的,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到户率达98%以上。
(三)规范土地流转。对农户土地流转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依法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土地流转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反租倒包的办法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四)落实被征地农户补偿政策。清查被征地农户的征地补偿款是否被截留、挪用、扣缴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五)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纠正在承包期内违背土地承包政策进行“小调整”和强行收回出嫁、丧偶妇女承包地的行为。
(六)查处依权发包或仗势强包行为。查处和纠正机动地、“四荒地”发包不民主、不公开或个别农户依势强行承包行为。
(七)依法查处强行收回外出务工人员承包地和不归还代耕他人承包地行为。
(八)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乡镇、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因区划调整造成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问题。
(九)建立健全、调解、仲裁机制。落实收件回执制度,强化土地纠纷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小的土地纠纷不出村,一般土地纠纷不出乡镇,大的土地纠纷不出县。
(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县、乡镇两级依法设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构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庭,做到人员、经费、地点三落实,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得到处理。
三、工作步骤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为4个月,从2007年8月开始至2007年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动员(8月份)。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全面进行安排布置。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落实责任,全面自查(9月份)。各乡镇、村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责任制。按照统一要求,要逐村逐户进行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签订保存情况以及土地流转、征地补偿等情况调查登记。对农户需要补签、补发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流转合同书份数,由乡镇经管站负责以村为单位汇总,于9月20日前报县经管站统一印制。对带有重大倾向性可能造成群访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三阶段:采取措施,逐条整改(10月份)。各乡镇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村逐条进行梳理,限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农户因丢失、毁损和未签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和流转合同书,按县经管站统一印制的范本,由乡镇经管站指导村重新签发到户。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总结完善(11月份)。各乡镇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整改结束后,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档案,抓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构,确定专(兼)职仲裁员,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同时,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为加强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农委、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民政局、新农办、县政府纠风办、局组成的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县农委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与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纠正乱征乱占农村土地、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工作;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负责查处农村土地承包中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用农村土地行为;县民政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事务;县新农办负责调查研究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局负责落实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农民来信来访工作责任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于8月20日前报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主要做法
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发《关于做好乡镇(街区)综合文化站排查治理及冬季群众文化生活工作的通知》及《乡镇文化站建设服务标准》,并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乡镇(街区)文化站严格按照文化站建设服务标准进行排查整改。
二、排查具体问题
经过排查,我县乡镇(街区)文化站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少专兼职文化工作人员,文化站站长往往身兼数职,无法专心投入到文化工作中来,对文化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便;二是部分文化站管理不到位,场所内卫生状况不达标;三是个别乡镇存在群众文化活动种类少,群众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四是部分文化站缺少组织活动、购置设备的资金,影响职能发挥;五是部分文化站存在与其他部门场地共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