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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资源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森林面积1.95亿公顷,净增2054.30万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由18.21%提高到20.36%。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林地面积3.04亿公顷。其中,天然林面积1.2亿公顷,天然林蓄积量114.02亿立方米;人工林保存面积0.62亿公顷,蓄积量19.61亿立方米。
但是清查结果也显示出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森林覆盖率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2/3,排在世界第139位;人均森林面积0.145公顷,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人均森林蓄积量10.151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7。
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林地保护管理面临的压力增加,第七次清查与第六次清查间隔的5年间,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面积虽有所减少,但依然有831.73万公顷,其中有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377万公顷,征占用林地有所增加,局部地区乱垦滥占林地问题严重。同时,我国现有宜林地质量好的仅占13%,质量差的占52%;全国宜林地60%分布在内蒙古和西北地区。今后我国营造林难度将会越来越大。
专家鉴定2009年湿地资源调查成果
6月10日,国家林业局举行了2009年湿地资源调查成果专家鉴定会。与会专家分别听取了北京市、天津市、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和广东省湿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关于湿地资源调查的工作汇报,一致同意6省(市)的调查成果通过鉴定。
专家出具的鉴定报告指出,各省(市)的湿地资源调查报告详细阐述了各地湿地资源的类型、分布和面积,以及湿地生物资源及其保护、利用与发展现状,分析了湿地资源的动态变化。报告格式规范,数据翔实,图表齐全,达到了查清湿地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的目的,为湿地保护管理和履行《湿地公约》提供了可靠的基础资料。
为完善我国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建设,为我国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完整、及时准确的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国家林业局决定从2008年到2012年的5年时间里,按照《湿地公约》的有关规定,利用成熟的科技手段对单块面积不小于8公顷的各类湿地资源展开第二次全国调查。
据悉,今年的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已经启动,绝大部分省份已经召开了全省的调查启动会议,举办了培训班,目前调查工作已进入外业调查阶段。
国家林业局对集体林改实施跟踪监测
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财政部支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监测项目今年将对福建、江西、云南、陕西、辽宁5省林改情况开展监测。6月5日,项目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项目实施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监测项目由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与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联合组织实施。2009年,项目启动了福建省试调查工作。2010年,项目组在总结福建省监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监测内容和指标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将监测范围扩大到江西、云南、陕西和辽宁省。项目将通过跟踪调查,了解进展,评估效果,反映问题,为决策提供系统、全面、及时和可靠的信息。
据了解,本次跟踪监测将围绕监测目标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使监测指标设计既兼顾地区差异,又能反映改革的总体状况,既科学合理,又有可操作性,既要反映问题,也要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会议要求监测单位与调查省份林业主管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建立调查数据和结果使用和管理制度,做好调查指标的审批备案工作,确保监测工作合法化、规范化。
中法研讨生物柴油项目合作
近日,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与法国开发署联合召开中法生物柴油项目建设与合作研讨会,双方就开展生物柴油项目合作进行了深入研讨。
研讨会上,双方就生物柴油发展现状、经验、技术成果、政策举措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并就中法生物柴油项目建设框架意见展开初步讨论。中方专家介绍了我国规模发展生物柴油的基本思路、林业生物柴油科研与产业化现状,并重点介绍了文冠果、小桐子、黄连木能源林培育的经验。法方专家就法国生物燃料发展、小桐子项目、生物柴油技术及原料预处理方法、法国开发署生物燃料项目发展战略等,与中方进行了交流。
目前,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法国开发署负责人表示,双方可考虑建设生物柴油试点示范项目,项目包括生物柴油原料从育苗到加工生产转化成生物柴油的整个产业链过程。据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示范项目建设将会有力地推动我国林业生物柴油事业的发展,提高和完善生物柴油从种植到加工的系列生产技术水平,促进我国生物质能源及当地经济发展。
专家筹谋林业科技“十二五”蓝图
6月2日,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司召开了林业科技“十二五”规划专家座谈会,就初步形成的林业科技“十二五”规划初稿及林业科技重大需求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五”规划初步拟定到2015年,我国将建立起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在新品种创制、森林经营、生物产业、信息技术、生态环境改善与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区域林业、新兴战略性产业等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科技进步贡献率拟由“十一五”末期的40%提高到50%,成果转化率拟定达60%,大幅提高科技支撑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升级的能力和水平。
专家指出,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是引领林业如何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涉及林业全局工作的先导性、战略性文件。规划内容既要注重自然科学研究,也要涉及重点软科学领域、注重人才团队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编制规划要切实围绕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对林业科技重点任务进行系统布局,为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奥斯陆气候变化与森林大会召开
5月27日,由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任团长,外交部、国家林业局和中国气象局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挪威召开的奥斯陆气候变化与森林大会。会议由挪威首相斯托尔滕贝格和印尼总统苏西洛共同主持,来自50多个国家、20多个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代表参加了大会。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森林退化排放及森林保护、可持续管理等增加碳汇行动的自愿临时关系(REDD+)。
会议实现了预期目的。会议宣布正式建立自愿性的、不具法律约束力的、临时的REDD+伙伴关系,明确了伙伴关系的核心目标、原则、组织管理和伙伴成员责任。50多个国家加入了该伙伴关系。发达国家承诺将提供40多亿美元用于REDD+行动,与会发展中国家表示愿将发展和保护森林作为参与减缓全球气候变暖、推进本国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尽早付诸实施。
国际风景园林师聚首中国
有着“风景园林行业奥林匹克大会”之誉的第四十七届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世界大会5月28日至6月1日首次在中国大陆召开,来自世界各地的风景园林及相关行业领域的2500名代表齐聚中国苏州,共同见证了中国风景园林的发展。IFLA执行主席戴安妮・孟赛斯女士称赞说,这是IFLA有史以来参赛人数最多、最为成功的一届盛会。
关键词:中低产林改造;树种结构调整;林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腾冲县
中图分类号:S75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 - 3168(2012)01 - 0050 - 07
Necessity and Suggestion to Speed up Reform of lowyielding Forest
in Tengchong County
SHU Xiangcai
(Tengchong County Forestry Bureau, Tengchong, Yunnan 679100,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status of lowyielding forest in Tengchong County, and elaborated the necessity of speeding up lowyielding forest reform from following aspects: forestry development, promoting the level of forest management, forest resources expansion, and accelerating the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tree species, and increasing farmers' income and consolidating the results of collective forest right system reform,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forestry industry。 Suggestions also have been put forward to improve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lowyielding forest transformation, integrated lowyielding forest reform and forest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forest industry development, shortrotation industrial raw material forest construction, forest economy development, forest seed production bases construction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rategy on forestry, to establish a sound management system and a number of high standards demonstration model, and multichannel financing to accelerate the lowyielding forest transformation。
Key words: lowyielding forest reform;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tree species; forestry industry development; ecological construction;Tengchong county
收稿日期:2011 - 06 - 28.
作者简介:舒相才(1973 - ),男,云南腾冲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森林培育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实施中低产林改造是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了规范低产用材林、低效林的改造行为,科学经营森林,国家林业局分别于1999年和2007年出台了《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1]和《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2],由于地方没有配套的政策以及改造过程中涉及的诸多问题,各地低产用材林、低效林改造的步伐缓慢。201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54号),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改造400万 hm2中低产林。腾冲作为云南省的重点林区县,森林资源丰富,林地面积较多,中低产林改造任务较重,自2004年以来,腾冲县共实施中低产林改造9 205.07 hm2。由于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对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认识不一,部分干部群众对中低产林改造信心不足,导致全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进展缓慢。研究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必要性,对统一认识,加快推进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促进腾冲县林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概况
腾冲县位于云南西南边陲,地处东经98°05′~98°46′,北纬24°38′~25°52′,属于云南高原滇西峡谷区,国土面积570 088 hm2。县城年均温14.8℃,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7.5℃,最热月(8月)平均气温19.8℃,无霜期234 d,年均降雨量1 469.4 mm,年均日照时间2 153 h,相对温度79%。地带性土壤包括高山亚高山灌丛草甸土、暗棕壤、棕壤、黄棕壤、黄壤、黄红壤、红壤7个亚类,非地带性土壤包括棕色石灰土、黑色石灰土、火山灰土3个亚类[3]。主要植被类型包括温性针叶林、暖性针叶林、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灌丛5个类型[3,4]。根据《腾冲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5],全县林业用地570 088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77.25%,其中:有林地384 207.5 hm2,疏林地479.6 hm2,灌木林地13 464.0 hm2,未成林造林地21 672.1 hm2,无立木林地2 305.8 hm2,宜林地8 242.3 hm2,苗圃地7.4 hm2,辅助生产林地17.8 hm2。全县森林覆盖率70.7%,林木绿化率73.3%,活立木总蓄积 4 872.04万 m3,林分单位面积蓄积125.8 m3/hm2,活立木年净生长量196.899万 m3,林分优势树种年净生长量193.578 0万 m3。
2中低产林改造的含义
低产用材林是指在用材林的立地上,并确定为用材林,因未能适地适树或经营管理不当,或受自然、人为不良因素影响,造成林木生长慢、质量差,明显低于所在立地条件应有生产力的林分[1]。低效林是指受人为因素的直接作用或诱导自然因素的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衰竭,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相同林分平均水平的林分[1]。对中低产林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定义[6],白恩培认为,中低产林就是单位面积林产品产出的经济效益和效率相对低下的林地[7]。笔者认为,中低产林应分为中产林和低产林两大类,中产林是指单位面积林地产生的效益(经济、生态、社会)接近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的森林,而单位面积林地产生的效益低于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的森林就是低产林。中低产林改造就是通过分析中低产林的具体情况和立地条件,采用先进、综合、适合中低产林所在立地条件的综合措施提高林地生产力,促进林地向高产林转化的过程。中产林、低产林的概念是动态的,中产林是潜在的低产林,当一个地方低产林大多改造完成了,森林经营水平提高了,林地总体效益提高了,这时,原来的中产林的效益就会低于新时期林地平均水平而变成低产林,因此对中产林也要采取相应的改造措施,促使其向高产林转化。
3中低产林现状
2010年,保山市林业局批准了《腾冲县中低产林评判标准(试行)》,根据该标准和《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规划(2010-2020)》,腾冲县现有中低产林196 422.6 hm2,蓄积1 319.812万 m3。笔者根据《腾冲县中低产林评判标准(试行)》,基于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资料,利用ArcGIS地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判定,结果为:腾冲县中低产林有25 263个小班,面积为234 151 hm2,蓄积量2 097.119 m3。其中海拔2 500 m以下的23 455个小班,面积为202 637.6 hm2,蓄积为16 166 930 m3。
林 业 调 查 规 划第37卷第1期
舒相才:腾冲县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必要性与建议
海拔2 500 m以下的中低产林中,按类型分:中产林面积35 181 hm2、蓄积3 019 650 m3,低产林面积167 456.6 hm2、蓄积13 147 280 m3;按权属分:国有林场23 187.5 hm2,零星国有林731.7 hm2,集体178 718.4 hm2;按森林类别分:商品林202 561.7 hm2,生态公益林75.9 hm2;按地类分:纯林84 074.8 hm2,混交林114 920.8 hm2,疏林地332 hm2,其它灌木林2 455.7 hm2,竹林854.3 hm2;按树种分:栎类80 822.3 hm2,其它阔46 802.7 hm2,云南松39 280.7 hm2,桤木7 848.6 hm2,杉木7 726.6 hm2,秃杉7 457.9 hm2,华山松6 912.5 hm2,桦木1 309.7 hm2,木荷494.6 hm2,喜树325.2 hm2,软阔137 hm2,榕树105 hm2,铁刀木62.9 hm2,硬阔37.7 hm2,油杉0.2 hm2,灌木树种2 455.7 hm2,其它竹854.3 hm2;按起源分:天然林161 631.9 hm2,人工林24 060.3 hm2,飞播林16 945.4 hm2;按判定的标准分:定量标准判定70 337.4 hm2,非目的树种128 192.5 hm2,郁闭度小于0.3的中龄林、近熟林465.7 hm2,疏林地332 hm2,灌木林地2 455.7 hm2,其它竹(小径竹)854.3 hm2。可以看出,腾冲县中低产林的主要特点是:低产林多,中产林少;集体林多,国有林少;商品林多,公益林少;有林地多,其它地类少;慢生树种多,速生树种少; 天然林多,人工林少;按定性标准判定的多,按定量标准判定的少。
4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现状
腾冲县的中低产林改造大致可以分成3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至2004年,是群众自发改造阶段;第二阶段从2004年开始至2009年,为试点推动阶段;第三阶段从2010年开始,为整体推进阶段。
20世纪90年代,腾冲县猴桥镇、中和乡等部分乡镇开始出现林权流转,由于流转的林地大多为次生林,林木生长慢,效益低,流转后的新业主为了在林地使用权属于自己的时限内取得最大的效益,纷纷伐除林地上原有的林木,种植西南桦、光皮桦、桤木、秃杉、杉木等速生树种。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①改造行为的自发性,没有政府部门的参与,没有规划设计,全部由业主自发组织实施;②改造措施的单一性,几乎都是皆伐后种植速生树种;③改造地块均为集体林,国有林场仅进行小面积的试验;④没有统计数据,无法统计全县到底改造了多少面积;⑤缺少总结分析,改造完成后,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对改造成效、改造措施、改造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2004年,云南省林业厅项目办安排英国志愿者在腾冲县林业局沙坝林场实施了26.67 hm2低产用材林改造项目。2005年,省林业厅安排腾冲县为低产林改造项目试点县[8],实施低产林改造试点133.33 hm2,标志着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试点推动阶段的开始。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①政府推动,除上述2个项目外,2006年省林业厅还安排了1 003.63 hm2低产用材林改造项目,2007~2009年,腾冲县林业局安排实施了1 374.77 hm2低产用材林改造项目和部分低产油茶林改造项目,腾冲县的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从群众自发改造为主转向以政府推动为主;②改造措施的多样化,林业部门安排的低产林改造项目都实行项目管理,改造前有设计,改造后有验收,改造措施也由单一的皆伐改造转变为皆伐改造、抚育改造、综合改造并存;③改造的林地权属多样化,包括国有林、集体林、私有林(权属为个体)。
201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意见》,保山市相继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0〕230号)、《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中低产林改造采伐管理的意见》(保林发〔2010〕177号)、《保山市林业局中低产林界定指导标准》、《保山市中低产林改造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腾冲县林业局也制定了《腾冲县中低产林评判标准(试行)》,并于2010年1月22日得到保山市林业局批准,腾冲县编制的《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规划(2010-2020)》得到保山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标志着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整体推进阶段的开始。这一阶段的特点:①规划先行,编制了《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规划(2010-2020)》,规划到2020年改造中低产林10万 hm2[9];②管理规范,制定了《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管理办法(试行)》、《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实施细则(试行)》、《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考核办法(试行)》、《腾冲县中低产林评判标准(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定,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走上规范的道路;③改造规模加大,仅2010年就实施改造中低产林6 666.67 hm2。
5中低产林改造的必要性
5.1林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腾冲县国土面积为570 088 hm2,其中:林业用地440 396.5 hm2,占77.25%,农业用地107 311.2 hm2,占18.82%[5]。2010年,腾冲县国民生产总值为70.402 2亿元,农业总产值29.089亿元(农业产值10.879 4亿元,林业产值5.252 9亿元)[10]。林地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的77.25%,而林业产值仅占全县总产值的7.46%;农地面积仅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8.82%,而农业产值占全县总产值的15.45%。从单位面积土地带动的产值来看,林地1 192.77元/hm2,农地10 138.18元/hm2,是林地的8.5倍。只有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大幅度提高林地生产力,不断提高林业对国民生产总值、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才能提高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最终促进林业自身的发展。
5.2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的必然要求
腾冲县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为125.8 m3/hm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世界第73位的亚美尼亚[11],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远。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的高低是反映森林经营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说明腾冲县森林经营水平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中低产林改造是综合的森林经营过程,通过在中低产林改造过程中综合运用树种选择、良种生产、壮苗培育、综合抚育、林分施肥、森林采伐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大幅度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是提高腾冲县森林经营水平的必然要求。
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10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主报告》整理。
5.3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根本途径
森林资源总量一般包括2个方面的内容:①面积;②蓄积。扩大森林资源总量一般也包括2个途径:①大力造林,扩大森林面积;②加强森林经营,提高单位面积蓄积,从而达到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目的。腾冲县宜林地8 242.3 hm2,仅占全县总面积的1.45%,而且这些宜林地中有836.6 hm2是海拔高于2 500 m的难造林地,因此,通过人工造林的途径来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空间已十分狭小,只有通过加强森林经营,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提高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才能达到尽快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目标。
5.4树种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
由于不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不同,生长速度也不一致,腾冲县部分优势树种在不同年龄时的平均每公顷蓄积。
注:根据2006年腾冲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小班图层属性表统计计算
不同树种生长情况差异极大,以桤木和栎类为例:5 a生的桤木平均每公顷蓄积14 m3,5 a生的栎类没有蓄积;10 a生的桤木平均每公顷蓄积达59.5 m3,栎类12.3 m3,比桤木低47.2 m3;15 a生的桤木平均每公顷蓄积89.8 m3,栎类29.3 m3,比桤木低60.5 m3;20 a生的桤木平均每公顷蓄积142.6 m3,栎类44.4 m3,比桤木低98.2 m3;25 a生的桤木平均每公顷蓄积190.9 m3,栎类60.4 m3,比桤木低130.5 m3;30 a生的桤木平均每公顷蓄积258.7 m3,栎类86.9 m3,比桤木低171.8 m3。
腾冲县林分总面积为383 455.3 hm2,面积1 000 hm2以上的优势树种按面积大小依次为:栎类127 141.1 hm2,云南松94 751.7 hm2,其它阔81 953.1 hm2,桤木20 513 hm2,杉木14 364.8 hm2,华山松13 259.6 hm2,秃杉9 643 hm2,硬阔7 348 hm2,铁杉5 450.3 hm2,冷杉4 115.6 hm2,桦木2 322.2 hm2,木荷1 286.9 hm2。速生树种杉木、秃杉、桦木、桤木的总面积仅46 843 hm2,占林分面积的12.22%,而慢生树种仅栎类的面积就占林分面积的33.16%,慢生树种比例大是造成腾冲县林分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低的主要原因。要提高林业的效益,必须进行树种结构调整。树种结构调整的方法一般包括采伐更新、树种更替、林下补植,这3种方法都是中低产林改造的措施,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就是实施中低产林改造,因此,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是腾冲县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做个假设:现有1 hm2 10 a生的栎类林,蓄积量为12.3 m3,若不进行改造,10年后这片栎类林蓄积量44.4 m3,增加了32.1 m3;如果现在进行改造,皆伐后种植桤木,10年后此林分蓄积量59.5 m3,增加了47.2 m3,而且改造时还可以采伐利用栎类12.3 m3。
5.5增加林农收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有效手段腾冲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集体林权登记面积达26.5万 hm2,确权村民小组2 659个,确权宗地41.16万宗,核发林权证12.52万本,集体林均山到户率88.9%,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9.5%。基本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但距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还很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就是解放林业生产力,不断提高林农的收入。怎么把资源优势真正转变为经济优势,群众的办法不多,难以从分到的林地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7]。他们所分到的那片林子,如果不进行改造,还是原来的状况,绝不可能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7]。群众难以从分到的林地上得到收益,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林农的收入得不到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就得不到巩固。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现有中低产林资源,增加林农近期收益,另一方面还能通过改造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林农的长期收益。再做一个假设:现有1 hm2 15 a生的栎类林,蓄积量为29.3 m3,若不改造,15年后蓄积量为86.9 m3,按栎类出材率40%、原木价格400元/m3估算,可生产栎类原木34.76 m3,产值13 904元;若现在进行皆伐改造,采伐后种植桤木,可以采伐栎类29.3 m3,按出材率20%估算,可生产栎类原木5.86 m3,产值2 344元,15年后此桤木林分蓄积量89.8 m3,按桤木出材率75%、原木价格800元/m3估算,可生产桤木原木67.35 m3,产值53 880元,则进行改造的总产值为56 224元,是不改造的4.04倍,比不改造增加42 320元。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不但能增加林农现在的收益,还能大幅度提高林农将来的收益,是增加林农收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有效手段。
5.6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重大举措
腾冲县2010~2020年规划实施中低产林改造100 000 hm2,改造地块蓄积655万 m3,规划采伐蓄积359万 m3,大量的采伐会产生大量中小径材和伐区剩余物,促进木材综合加工利用产业和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腾冲县古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有一条纤维板生产线,利用中低产林改造的小径材和伐区剩余物生产木制品和纤维板,年产值超亿元。2010年,该公司看准了腾冲县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有利时机,投资1.8亿元新建一条年产15万 m3中高密度纤维板的生产线,使公司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能力达21万 m3/a,预计3年内产值超过5亿元。中低产林改造的伐区剩余物不但可以用来生产纤维板,还可以用来生产机制木炭、颗粒燃料等生物质成型燃料,较细的、纤维含量少的剩余物还可以用做生物质气化燃料的原料。
中低产林改造还需要大量的苗木,能有效促进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根据《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规划(2010-2020)》,腾冲县规划实施更新改造和树种更替3.33万 hm2,约需要壮苗5 000万株以上。
大规模地实施中低产林改造,必然会促进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的增多,改造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工人,改造后的集约经营也需要较高的科技支持,会促进调查、设计、评估、技术支撑等林业科技产业的发展,如果合理引导,还可能会促进调查设计公司、采伐公司、造林公司、营林公司等林业科技服务企业的产生。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可以带动木材加工产业、新型生物质能源产业、种苗产业、林业科技服务业等林业产业的发展,是促进腾冲县林业产业发展的重大举措。
6对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建议
6.1加强宣传,统一认识
部分干部群众对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中低产林改造的信心不足,是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主要障碍,因此,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首先就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统一认识。宣传的内容主要是省、市、县中低产林改造的政策,中低产林改造的必要性、重要意义、迫切性,广大林农对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迫切要求等。宣传的途径要多样,可以是标语、墙报、报纸、电视、网络、传单等,必要时应举行中低产林改造电视演讲比赛、电视辨论赛等。宣传的目的是打消部分干部群众对“改不改”的疑惑,统一要“改”、要加快“改”的认识。
6.2做到六个结合
部分干部群众担心实施中低产林改造会破坏环境,影响生态安全,还担心改不好,怕越改越差,越改效益越低。为确保越改生态越好、林分质量和林业效益越高,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要做到六个结合。
6.2.1与林业生态建设相结合
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求[12]。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不能以破坏生态安全为代价,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运用国家林业局提出的“高保护价值区域”的概念。2006年,国家林业局在《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13]中提出,具有下列一种或多种属性的高保护价值区域应优先区划出来:①在全球或国家水平上,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生物多样性(如地方特有种、濒危种、残遗种)显著富集的区域;②在全球或国家水平上,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主要物种仍基本保持自然分布格局的大片森林景观区域;③珍稀、受威胁或濒危生态系统区域;④提供生态服务功能(如集水区保护、土壤侵蚀控制)的区域;⑤满足当地社区生存、健康等基本需求的区域;⑥对当地社区的传统文化特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由于具有这些属性的高保护价值区域基本涵盖了森林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价值、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社会与文化价值,这些区域维护好了,生态安全也就维护好了,因此在实施中低产林改造时,只要首先识别了这些区域,保护好这些区域,就不会破坏生态环境,不会影响生态安全。由于腾冲划定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海湿地保护区等保护区,部分旅游景点周围也划定了保护小区,还界定了大面积的生态公益林,因此在改造商品林的中低产林时,只需要特别注意识别和保护⑤、⑥两类高保护价值区域,小范围水土流失或滑坡地区、个别珍稀保护植物及其小生境就可以了。
6.2.2与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相结合
特色经济林是一项长效产业,能为林农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而用材林的收益对林农来说是一次性的,因此,实施中低产林改造要与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相结合,要选择那些立地条件特别好,适宜特色经济林树种生长发育,群众又愿意改造的中低产林改造成特色经济林,既调整了林种结构,又为群众建立起了一个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6.2.3与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建设相结合
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一般是指轮伐期15年以下的工业原料用材林。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能有效带动综合利用小径材和伐区剩余物的加工业的发展,一旦中低产林改造完成后,将不再产生这么多的小径材和伐区剩余物,到时候,这些企业的原料来源就成为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从开始实施中低产林改造起就必须与这些企业联系,通过林权转让、林地承包、联合造林、代造代培等方式共同建设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这样做一方面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使企业放手发展小径材和伐区剩余物加工利用产业,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林农改造后集约经营森林的资金压力,有效地整合资金进行集约经营。
6.2.4与发展林下经济相结合
发展林下经济是增加森林经营收益的有效手段,近年来,腾冲县在林下种植草果、石斛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发展林下种植:①要对林下作物进行施肥、松土等管理措施,有利于促进林木的生长;②要对林下作物进行保护,防止人畜损坏,在保护林下作物的同时也保护了森林;③发展林下作物能获得除林木收益以外的其它收益,增加森林经营的总体收益。发展林下经济要充分考虑森林经营的需要,不能妨碍森林经营活动的开展。发展林下经济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部分真菌与部分林木具有共生关系,真菌需要与林木的根系共生才能正常生长,而这些真菌也能促进林木根系对水分或无机盐的吸收,利用这种关系,把菌种接种到林木壮苗的根系上,然后造林,或在造林后,在林地上接种菌种,在菌种生长出子实体后合理采收,就可以在森林经营期内长期获得真菌的收益,达到以短养长的目标,这就是现代菌根技术的利用。
6.2.5与林木良种生产基地建设相结合
近年来,腾冲县良种繁育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选择了一批腾冲红花油茶优树,培育了几个腾冲红花油茶良种,建设了几个腾冲红花油茶苗圃和良种采穗圃,秃杉、桤木、西南桦等部分乡土树种的优树选择工作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良种生产,特别是乡土树种良种生产远远不能满足林业发展和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需要。群众采种一般都选择树干矮小、采摘容易的母树,这样做的结果会导致培育的苗木造林后生长不良,一代不如一代。近几年种植的杉木生长不良,有的甚至不足2 m就开花结果,就是因为这样的采种方式导致杉木品种退化。林业发展必须依靠良种,而良种必须来源于良种生产基地,只有来源于良种生产基地,档案清楚,可以查阅到采种母树,才能保证品质。在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过程中,要对优良乡土树种进行种质资源调查,选择一批优树,然后利用这些优树建设几个优良乡土树种的种子园。以提高良种生产能力和中低产林改造的良种使用率。
6.2.6与实施科技兴林战略相结合
实施科技兴林战略是国家发展林业的基本战略,也只有通过人才兴林、科技兴林,才能为林业的发展提供永不枯竭的动力。多年来,由于林业试验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得出结论,又缺乏资金支持,影响了广大干部职工甚至林业科技人员对林业科技研究和推广的兴趣,导致林业科技的发展十分滞后。目前,腾冲县林业科技的发展现状是十分令人痛心的,自从利用3S建立腾冲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以后,腾冲县林业尚未得到过任何科技进步奖;进入21世纪以来,县林业局曾支持了部分林业试验项目,如杉木迹地更新、腾冲红花油茶改造、腾冲红花油茶施肥等,但由于项目实施单位都是整片实施,没有按试验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更没有长期、连续地进行监测,没有产出任何科学数据和科技报告;腾冲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近10年,由于没有建立完备的监测体系,目前没有可靠的数据来评价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效益和影响,也没有可靠的监测数据来分析退耕还林工程树种选择的成败。如今要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如何选择改造地块和树种,如何培育壮苗,如何提高造林成活率,如何促进林木生长等问题:一方面,要通过科技支撑来解决中低产林改造中选择改造地块,目的树种、措施和科学采种、育苗、造林、营林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通过实施中低产林改造来选择一批优树,建设一批种子园,建立一套中低产林改造监测评价体系,培养一批干部,培训一批人才,推广一批先进技术。县林业局每年应该拿出10~30万元作为科技基金,在中低产林改造中开辟一些小型科技试验或推广项目,每个项目投资1~3万元,由全县林业科技人员通过申报、答辩等方式申请,对于较大的科研或调查项目应由县林业局组织完成。
6.3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
部分干部群众因为中低产林改造涉及面广,技术性和政策性强,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又严,担心稍有不慎就触犯法律,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中低产林改造管理体系或操作指南来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目前,腾冲县已成立了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腾冲县中低产林评判标准(试行)》,编制了《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规划(2010-2020)》,并制定了《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管理办法(试行)》、《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实施细则(试行)》、《腾冲县中低产林改造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定,这些规章制度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另外,还要尽快组织制定《中低产林改造作业设计操作细则》、《中低产林改造作业设计审查办法》、《中低产林改造监督办法》、《中低产林改造检查验收办法》、《中低产林改造监测体系建设办法》、《中低产林改造档案管理办法》、《中低产林改造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低产林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体系文件。这些管理体系文件可以称为操作指南,一方面要有利于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保护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干部职工,要具有可操作性。详细的操作指南,可以让人不需要动太多脑筋,按指南一条一条做应可以了,虽然工作量大一些,自由掌握的活动空间小一些,但不用担心触犯法律。
6.4建设一批示范样板
为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必须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示范样板,可以根据改造方式、改造后经营模式的不同建设样板,每个样板的建设除突出特色外,还要按照中低产林改造的要求建设到位,包括设计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改造到位、检查验收到位、监测体系建设到位、档案管理到位。在突出特色上,可以每种模式建设1~2个样板,如抚育1~2个,更新改造1~2个,林下作物1~2个,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1~2个。在资金扶持上要重视长效机制,避免改完就丢,通过长期的扶持,使其发挥长期的示范带动作用。
6.5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中低产林改造投资较高,如果改造后按常规经营管理,则不同改造方式的投资如下:采伐更新改造当年投入资金为20 250元/hm2,改造后前3年每年投入资金为1 500元/hm2,后两年每年投入资金为750元/hm2,5年后投资资金为180元/hm2。抚育改造当年投入资金3 840元/hm2,改造后每年投入管理资金180元/hm2。综合改造当年投入资金为4 500元/hm2,改造后前3年每年投入资金750元/hm2,3年后每年投入管护资金180元/hm2。这些只是常规经营管理的直接费用,如果集约经营,直接费用还要成倍地提高。中低产林改造的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档案管理、试验示范、长期监测等还需要大量的间接费用。政府应加大中低产林改造的投资力度,按照“业主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多方吸引社会资金”的筹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政府扶持资金应主要用于间接费用和科技费用。业主可以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联保贷款等方式筹资,也可以将林权转让给有资金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改造,还可以与木材加工企业联合发展工业原料林,还可以探索由企业把资金借给林农,与林农签订代培合同,林农采伐后将木材销售给企业,偿还借款和利息等方式筹措资金。
参考文献:
当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相对滞后,缺乏一个集中的信息和共享服务平台。权威数据的缺失,使得政府、科研单位和企业很难在能源战略规划、科学研究和市场竞争中利用分散在不同部门和不同渠道的信息做出正确决策。有效的可再生能源数据信息平台是进行新能源战略制定、规划及决策的基础。我国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个集中的可再生能源信息和共享服务平台,为国家能源局和有关部门提供一站式、长期的、高质量的数据信息服务,更好地为政策制定、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建立一个集中的信息和共享服务平台的核心基础是明确相关的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及数据统计的渠道,定期、保质保量获取数据信息。只有确定了持续稳定而可靠的信息统计渠道才能开展真正的信息服务。
2我国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和统计现状
2.1总体概况
目前在国家层面,可再生能源还没有被完整的纳入正常的能源统计调查体系。目前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报表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分只有核电、水电和风电有较规范的宏观统计数据。在国家统计局编制的中国统计年鉴中仅在能源消费总量及构成中有水电、核电和风电的总比例。由国家统计局编制的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在其一次能源生产中分别给出了水电和核电的生产量,在能源消费中分别给出了分地区农村非商品能源(沼气、秸秆和薪柴)情况,而其他可再生能源,则缺乏统一的统计指标和统计制度,也没有约定的公布制度。农业部门、建筑部门也各自有一些针对本部门领域内可再生能源的统计数据,但主要针对农村和建筑节能应用而不是资源能源化的利用,给出的数据往往不足以支持有关资源能源化利用的决策和规划。这些统计数据覆盖的大都是电力生产,对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其他情况很少涉及。中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行业协会虽然有年度的数据统计,但其统计渠道不完善,数据也仅能够反映部分产业状况,不够全面和翔实,并且因为利益相关问题其数据指标设置也各尽其所。
2.2风能领域
风能领域涉及的信息来源主要有三类:一是风能资源信息;二是风能利用(发电)信息;三是风能企业(风机制造业、发电企业等)信息。风能资源信息的收集和统计主要是由国家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中心负责。2003~2006年,国家气象局完成了全国第三次风能资源普查,2007~2011年承担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全国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工作》项目,该项目以10m高度30年的气象资料为基础获得年平均风速,通过数值模拟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完成了水平分辨率为1Km*1Km、高度为70m的年平均风速和风能功率密度全国数值图谱,并计划生成80m图谱。同时,由国家发改委作为支持单位,中国气象局信息中心已建成风能资源信息数据库,并正在开发共享服务平台。风电场建设及风机制造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目前主要有国家风电信息中心即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中国风能协会)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三家单位从事此项工作。这三家单位信息采集渠道各有侧重。国家风电信息中心以风电场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掌握风电场建设数据,但是对风机制造和零部件生产等信息基本没有涵盖。中国风能协会从制造企业的研发、生产、供货和建设情况收集整理数据,数据侧重于企业本身并兼顾风电场装机信息。中电联通过电网公司获取各风电场装机和上网电量信息。这三家单位收集的信息涵盖了风电制造企业、风电场建设和电力生产整个产业,并且其之间的信息可以相互校核、验证和补充进而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在数据采集方法上国家风电信息中心采用了在线填报,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而且可以在数据库系统之上完成各类汇总统计,可发展为动态分析模式。风能专委会目前的收集方式还是通过Excel文件填报,其表格还是比较简单的文字说明性填写,收集上来的数据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格式化进而展开分析,无形增加了统计人员的工作量。中电联利用电力系统的信息化程度高的优势,利用其IT系统并结合运行多年的统计报表系统完成信息的收集汇总。此三家单位分别通过中国风力发电工程信息网(/)、风能专委会网站()、中电联数据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收集和统计相关数据。小风电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目前由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风能设备分会负责。其统计方法主要是向主要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或电话调查,由企业上报后,校核汇总,信息采集频率为一年一次。数据指标涵盖企业概况信息、生产经营信息、产品信息及销售信息等。
2.3太阳能领域
太阳能领域的信息采集主要包括太阳能资源分布信息、太阳能发电信息、光伏产业信息、太阳能热利用信息等。太阳能资源信息的收集由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中心具体承担。我国从1953年开始测量太阳能资源,气象站台从70个发展到现在的2610个。1993年以前全国有66个气象台有水平太阳辐射、散射和直接辐射数据,1993年以后,全国只有17个气象台有水平面总辐射和散射辐射数据。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中心通过气象站台的历史数据结合GIS技术绘制了中国太阳能资源分布图,并提供了中国气象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太阳能发电信息依据太阳能发电的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无电地区通电、通信和工业应用、公共照明和分散利用、城市光电建筑和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等领域。其中,通信和工业应用及公共照明与分散利用等两个领域目前暂无可靠的统计部门进行统计分析。无电地区通电领域,主要是依托较大的国内或国际合作项目,包括200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的“送电到乡”工程、中荷“丝绸之路光明工程”、世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REDP)”和国家扶贫项目等进行数据的采集和收集,但截至目前,没有一个机构能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数据汇总并提供公共共享。城市光电建筑的信息采集是建立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7年对原23个城市范围内试行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科[2007]271号)的修订基础之上,形成了最终《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并于2010年3月16日正式实施。统计范围覆盖全国城镇和农村范围内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方式为全面统计和抽样统计相结合。报表制度自2009年年报开始起执行,首次报送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前,以后为次年4月30日前报送。不过,统计指标相对简单,光电建筑应用只有安装公司名称、安装容量信息,这些信息只能反映宏观信息,对其工程信息、发电信息和运行效果都没有涉及。大型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信息采集主要依托国家示范和政府补贴项目的开展,信息比较丰富但公开的很少。其中“金太阳工程”的申报信息由财政部负责收集汇总,工程信息则由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金太阳数据中心负责,但可以查询到的信息只有批准的示范项目名录,数据只包括项目名称和装机容量。需要政府核准电价的项目,目前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信息收集和汇总,要求各省能源主管部门上报核准光伏电站工程信息,但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目前还没有得到国家能源局对此的正式授权。太阳能光伏产业信息主要集中在硅材料及硅片生产企业和太阳电池及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两大部分信息。其中,硅材料和硅片制造企业信息目前主要由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c-e-)收集统计。该协会通过向会员单位发放调查问卷并结合专家跟踪的方式完成数据的收集和统计,调查问卷一般一年一次。信息主要在其每年的行业发展报告中,此报告为收费阅读;太阳电池及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信息的统计相对多元,包括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以及部分信息公司都在进行统计分析。各单位统计重点略有不同。太阳能热利用主要包括:太阳能中低温热利用,太阳能高温热利用以及太阳灶和太阳房等。太阳能中低温热利用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取暖系统等,太阳能高温热利用主要是太阳能热发电。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信息采集现状和光伏产业比较类似,但光伏产业的设备生产的信息目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需加强协商解决信息共享问题。
2.4生物质领域
生物质领域的信息主要包括生物质资源信息、生物质能信息、生物质产业信息、农村可再生能源信息。生物质资源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资源、畜禽粪便资源、林业生物质资源和工业有机废弃物等。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和信息收集工作主要由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能源环保研究所负责,该单位于2009年按照《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技术评价技术规范》对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进行了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但尚未对外。畜禽粪便资源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主要由中国畜牧业协会和中国沼气学会负责。中国畜业协会按照《畜牧业生产及畜牧专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的要求负责畜牧业产业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并负责编写《中国畜牧业年鉴》。但是统计数据缺乏大型养殖的分布、数量和分级的信息。林业生物质资源的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由国家林业局生物质能源办公室负责。林业局于2004年开始到2008年历时5年完成了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获得了能源生态林的基本信息。工业有机废弃物和城市有机生活垃圾等资源数据主要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主办的《中国城市年鉴》。根据生物质能应用的方式和范围不同,生物质能包括: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目前尚无专门机构从事此方面的信息收集工作。生物质能行业的信息统计工作相对分散,受制于行业本身特性,包括资源分布不均、资源稳定性和持续性相对较弱、各细分行业发展参差不齐等因素的影响,现有信息统计分别分散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行业协会、国家统计局和个别专家手中。农村可再生能源信息由农业部科教司能源生态处负责实施。农业部科教司生态处从1980年开始就实行了《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积累了30年的数据和经验,目前每年的统计数据在生态家园网()。
3我国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和统计面临的问题
3.1可再生能源领域数据的自身特点让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变得困难
首先,可再生能源领域涉及的数据量大,覆盖面广,内容多样。可再生能源从资源角度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自然界可以不断再生并有规律地得到补充的能源;从能源利用角度又包括发电、供热等不同的应用;从技术角度看每种可再生能源又有不同的技术参数信息;从产业角度涉及到不同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类企业信息、生产运营信息,覆盖面广,信息量大,既有静态平面数据,又有动态空间信息。其次,可再生能源领域涉及的数据具有跨部门、跨区域特点。可再生能源领域信息涉及到工业、林业、气象、环境、农业、水电等众多行业部门,覆盖国家全国34个行政区,每个行政区的数据信息特征不同,部门与部门的分割、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分割使得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变得非常复杂。除此以外,可再生能源信息数据还具有时间序列长、数据空间特征明显等特点,这些特点都让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变得困难。
3.2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和统计的基础工作薄弱,很多领域的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不系统,甚至是一片空白
从前面的现状调查可以获知,可再生能源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只有极小部分领域的基础工作相对扎实。如在农村能源领域,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拥有一套运行30年的数据上报系统,现有的报表系统指标设计科学、完善、内容丰富,并实现了制度化的上报和公布体系;太阳能资源、风能资源、风电场建设及风机制造信息的收集和统计方面的基础工作也相对扎实。目前,大部分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统计工作虽然是开展了,也有相关的部门负责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但不够系统和完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a)主要依托某类或某个项目开展的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没有形成定期的数据调查和汇总机制。例如:大型并网光伏发电主要是根据“金太阳工程”的申报信息获得,热水器主要由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委员会上报信息,均没有形成信息定期调查和汇总机制;(b)缺乏严格的数据上报监控、检查和审核程序,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无从保障。(c)数据调查信息不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的数据,前期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进行了摸底调查,主要侧重在电子器件的制造领域,但关于光伏电站的信息采集工作尚不完全。(d)数据信息分散,不系统。如生物质能信息的收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一些项目信息,一些协会也有分散的各类汇总数据,缺乏系统性。(e)统计口径不一致,各个部门主要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数据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口径标准各异,不规范。比如装机容量指标,2009年中电联统计的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613万kW,而风能专委会统计的装机容量为2580.53万,两者相差967.53kW。分析原因是两者对装机容量指标的定义不同,在电力行业装机容量指的是实际投入运行的有效容量,而风能专委会的统计则包括了安装完毕但没有投入运行的容量。还有一部分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统计工作仍然是一片空白。在光伏发电中,通信和工业应用、公共照明和分散利用等领域目前暂无可靠的统计部门进行统计分析。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装备制造业等也没有可靠的统计部门和机构进行统计和分析。大量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和产业信息,比如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三大产业的产品品种规格、年产量、实际安装量(销售量)、销售额、出口量、产业的人力资源情况(就业人数、人才类型分布)等,均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统计,对发展目标和政策的制定不能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3已有的统计信息分散在各个组织机构中,缺乏有效地沟通共享机制
从前面的现状可以看到,各个资源信息的收集主要由各组织机构独自进行,协调沟通不足。一方面,有些数据信息,不同的组织机构和部门都展开了收集和统计,造成资源的重复和浪费;而另一方面,有些非常重要的数据信息,却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展开收集和统计工作,造成了数据信息的缺失。而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组织机构之间的沟通共享机制,以调动其各组织机构的积极性,互通有无,有效共享,整合数据资源。3.4缺乏信息化的报送手段在已经展开的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和统计的工作中,只有部分领域的信息采集和统计实现了信息化的采集和报送方式,大部分还需要以手工方式填写和报送。效率极低,不利于对数据质量的有效审核、监督、控制和管理。
3.5缺乏专业的调查统计人员
从可再生能源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基础现状的调研中,发现统计调查人员专业性不强,同时统计调查人员不固定,造成对数据指标的理解出现偏差和重复计算,已经开展的数据采集从源头上就无法保障数据的准确性。
4对策与建议
4.1成立一个权威的职能机构,负责可再生能源数据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需要在国家能源局的管理和指导下,成立一个权威组织机构,如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法律保障层面上,该组织机构必须得到国家的相关立法支持,应获得国家统计局的帮助,在国家统计局建立统计备案,在国家统计法指导下进行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建议尽早启动相关研究,搞清我国可再生能源数据信息收集和统计建设的相关立法内容、程序和步骤,最终将国家可再生能源数据信息收集和统计建设以立法的形式写入《能源法》或其他更高层次的法律法规中。技术层面上,该组织机构应得到国家能源局的支持,获得国家能源局信息收集的正式授权,进行强制性的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并依法进行一些专项调查。我国所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公司、企业和研究机构,有责任依法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填报统计数据。在操作层面上,应整合现有组织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源。对于现在已经完善的信息采集和统计系统,应在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协调下,加强与数据拥有方的联系和沟通;对于尚未完善的领域,应获得国家统计局的帮助,在国家统计局建立统计备案,进行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工作。通过优化整合,打造一个完善的可持续的数据采集和统计体系。
4.2形成一套研究可再生能源系统总体综合数量特征的概念和具体的指标体系,统一统计口径、确定统计时间、范围、空间标准形成一套研究可再生能源系统总体综合数量特征的概念和具体的指标体系,统一统计口径、确定统计时间、范围、空间标准。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对数据本身、数据的统计口径等要有非常清楚、详细、无歧义的定义,这样才能保证上报数据的一致性。美国能源信息署(EIA)的信息质量准则值得我们参考。该准则提出了客观、实用、真实和有影响力的几个准则。对于不符合信息准则的EIA留存信息。美国能源部建立了一套管理机制,允许个人寻找和获得正确及时的更正。此外,EIA采用了标准手册体系,以支持EIA信息质量准则,保证所信息达到客观、实用和真实的标准。
4.3设计一套严格的数据核查和评价机制设计一套严格的数据核查和评价机制,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数据的有效性,靠单一来源,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在数据收集机制中,一定要考虑多渠道数据来源,以对数据进行核对;另外,应制定具体、易于实施的数据评价指标和数据质量分级表示体系,让数据提供者、消费者能清晰地知道数据质量。为了鼓励各数据来源单位提高上报的数据质量,还应建立数据来源的评价机制,对每个数据源提交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评价,并定期结果。
4.4发挥各组织机构力量,建立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统计信息来源渠道健全信息来源渠道是进行可再生能源信息采集和统计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需要从机制保证、技术支持、资金维持、运营维护、数据校核和进度安排等方面入手,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数据来源长效可靠、全面真实,信息采集和共享互惠互利。目前信息收集和统计比较全面并且可持续的机构,基本上是依靠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并利用国家统计局许可的统计报表完成的。对于目前还没有专门机构收集的信息,大部分都分布在不同的政府部门。因此通过联系协调不同的部门,是解决数据获得的重要途径,问题的关键在于机制的设计。行业协会在信息收集和数据校核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因为他们具有获得一手信息和对产业深入了解的优势。因此,建立信息来源渠道的首要条件是政府部门的协调和支持。对已经有信息获取渠道的,应该通过加强协调,使部门间信息充分共享。对于没有信息获取渠道的,应该从指导产业发展的角度联合统计部门对获取信息的协会和咨询公司予以全面支持,同时发挥专家和协会的作用,统一规定企业填报数据,以便获取一手的全面数据,通过与各协会和部门调研数据进行校核,从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