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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局对综治创安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社会管理稳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审计保证率,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工作,避免重大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平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单位成立治安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建立综治创安一票否决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与全单位其它工作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不断提升防控网络建设的力度,整体推进综治创安活动向纵深发展,社会治安成效显著。
(一)社会管理稳定宣传有力
年初,我局努力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治安普法教育,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服务改革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能积极配合县综治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觉参与各项活动。
(二)社会政治稳定良好
我局以“不进京、不到省、不上市、不出事”为目标,深入动员,全面部署,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确保审计干部全身心投入审计工作中去。上半年形势总体较好,无一例越级上访。
(三)社会管理状况总体平稳
我局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没有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无、确保社会治安局面稳定。
二、当前我局治安工作形势分析
(一)社会治安形势总体情况分析。
我局积极做深做细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全面的掌控力度。从加强治安宣传,树立群防群治观念,强化不稳定区域控制和监督上着手。整个上半年我局辖区内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确保了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二)“三个排查”等工作情况分析
我局建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上半年共排查调处成功率为100%,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我局社会管理工作重点治安环节
1、局重点整治领导小组和重点整治工作队要全面督促、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针对已经拟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督促开展工作,重在抓落实,避免出现走过场现象发生以及出现整治死角和盲区,单位内部要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性法制教育,增强预防抵制违法犯罪能力,提高本职业务工作能力,及时发现和查处纠正在建工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杜绝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重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广,对全局乃至全社会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我们要深入分析当前局势,举一反三,查找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长效机制,把整治工作与平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迎接年末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目前,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较好,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也仍然存在,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解决。
(一)继续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法治教育,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坚持对职工进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爱国主义、科技文化、法制”等内容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综治意识。
(二)继续开展“文明股室”、“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检查评比活动,做到移风易俗、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帮互助、文明交往,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并对优秀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实行一定的经济处罚,不断提升单位文明细胞的创建水平,有力推进文明建设的开展。
(三)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性组织对建筑工地、财务室、办公室、档案室、现金票证、贵重物品等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安全保卫大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四防防范措施。
(四)建立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凡有重大活动和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局领导轮流进行带班,股室负责人值班,并积极稳妥处置好各类突发性事件,防范于未然。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毒情重点整治、普法依法治县和创建省级平安先进县工作会议,是经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召开的,是建国周年省、市系列重大活动之前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对这几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督导,切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全面实现预期目标。刚才,同志就三项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同志的讲话全面、具体,我完全赞同,请大家下来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毒情重点整治、普法依法治县和创建省级平安先进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谋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确保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安全,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石,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我县今年被列为省治安重点整治县,被省禁毒办责成市禁毒委将我县列为毒情重点整治县,与余庆等平安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的兄弟县市相比,令我们汗颜。因此,这两顶“帽子”必须摘,而且必须按照省、市的时间要求完成“摘帽”,时间只能提前,不能拖后。抓毒情重点整治、普法依法治县和创建省级平安先进县工作,落脚点在“禁”、“普”、“创”三个字上,但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字——“斗硬”,要敢于斗硬、勇于斗硬。这是县委、政府的态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识到平安创建及“摘帽”等工作既是上级的要求,形势的需要,更是老百姓的殷切希望,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在这一点上,特别是我们乡镇的书记、乡(镇)长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另外,关于维稳问题,请各级各地要把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守土必尽责”的原则,不躲不推,带着感情接访、带着感情处理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今年是建国60周年大庆,各地都开展了一系列的庆祝活动,维稳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治等手段,教育和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诉求。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以及民政、扶贫、民宗等部门要切实发挥“减震器”的作用,帮助疏导和处理各类矛盾,全力维护好社会稳定。
县委、县政府将对三项工作以及维稳工作设立专项奖励、制定惩治措施,做到奖惩分明。对国庆之前有越级上访的乡镇,县人民政府将按照上级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当地维稳第一责任人先停职、后处理。各乡镇(区)的书记、乡(镇)长从现在开始到国庆长假结束,原则上不得外出,手机必须确保24小时开机。县效能办、应急办要对乡镇书记、乡镇长手机是否开机、是否在岗工作等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要及时报书记和我。
二、严格一个“禁”字,全力扭转禁毒工作局面
是社会公害,禁绝,事关一个家庭、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与未来,因此,开展禁毒工作,是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各工作部门、每个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我县禁毒工作自年4月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以遏制来源、遏制危害、遏制新滋生吸毒人员增长为目标,以禁吸戒毒、堵源截流、禁毒预防、禁毒严打和禁毒严管五大战役为重点,不断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受国际国内毒情和周边复杂形势的影响,我县禁毒工作面临多头入境,形式变化多样,市场不断扩大,吸毒人员不断增加等多重压力,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县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692人,已超出全县常住人口的千分之一,毒情已蔓延到全县24个乡镇(区)。外流贩毒达140人,外流吸毒达331人。在我县个别人口只有2万多人的乡镇,吸毒人员就达数十人,如果这样的局面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我们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执行《禁毒法》为重点,抓住遏制来源、遏制危害、遏制新增吸毒人员增长三个关键环节,把禁毒工作贯穿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围绕“禁”字做文章,力争实现“绝”的目标。重点要做到以下“七个抓”。
一是抓队伍。第一是抓好专业禁毒队伍建设。各乡镇(区)和禁毒成员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禁毒工作,毒情重点整治镇要明确1至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禁毒办的日常工作,禁毒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和参谋的职能作用。公安机关要根据违法犯罪形势的需要,适时调整充实公安禁毒部门的警力,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二是抓好社区戒毒队伍建设。各乡镇(区)必须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尽快建立社区戒毒队伍,抓好社区戒毒人员的教育培训。第三是抓好社会帮教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切实做好帮教工作,防止帮教流于形式。第四是抓好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切实抓好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要组织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教等活动,营造良好禁毒氛围。
二是抓打击。严打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要打出声威、打出实效、保住一方净土。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禁毒主力军作用,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决不给吸毒、贩毒分子留一寸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公安、邮政、公路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毒情研判,开展公开查缉,坚决堵住毒源。政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努力形成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是抓整治。省禁毒办、遵义市禁毒委已将我县列为全市毒情重点整治县,责成我县自年起三年内改变问题突出的局面。这个时间不能推后、只能提前,提前的越早越好。我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县城,但仙源、良村、温水、土城等乡镇的吸毒人数也呈上升势头。县禁毒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半年禁毒工作督导检查情况,决定将东皇镇、仙源镇、醒民镇列为毒情重点整治镇。全县各乡镇都必须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重点整治工作取得有效,尤其是重点整治镇。从今年起,禁毒和治安工作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分值权重还将加大,县禁毒委将组织督导检查组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抓预防。这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宣传、教育、文广、新闻媒体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禁毒预防教育的责任。要以宣传贯彻《禁毒法》为契机,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要求,精心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全民教育、青少年教育、高危人群教育这三个重点,尤其要抓好娱乐场所业主、从业人员、吸毒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的预防教育,把预防教育工作作为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就业培训等活动的重要内容,把预防教育工作做深做细。要充分发挥教育示范学校的作用,切实抓好中小学校的预防教育。
五是抓创建。要将创建和巩固无毒单位、无毒社区、无毒村(居)工作和日常禁毒工作结合起来,和禁毒宣传、帮教等结合起来,将创“无毒”工作落到实处。已经创建的要抓好巩固和提高,还未达标的,要积极开展创建,力争把我县所有的单位、社区、村居都创建成“无毒”单位。
六是抓禁戒。禁吸戒毒工作是降低复吸率、巩固禁毒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禁毒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各乡镇(区)要积极研究和探索社区禁毒、社区康复戒毒的新模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禁毒办要加强对美沙酮门诊的管理,提高入组治疗率、降低脱失率,发现和减少流散在社会上的吸毒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加大社会帮教力度,认真落实“帮思想、帮心理、帮生活、帮就业”的帮教措施,努力提高在控率。
七是抓责任。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县禁毒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各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禁毒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上给予有力保障,确保禁毒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将继续把禁毒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目标考核。对因工作不实、形式主义,导致毒情反弹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一个“普”字,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程
加强普法依法法治县工作,是建设法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建设“法治”,关键在于全县人民尤其是广大干部。如果没有法治观念的普遍增强和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法治”建设就无从谈起。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牢固树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解决矛盾纠纷,推动各项事业走上法治化轨道,加快法治建设。具体要做到“三个全面”。
一是全面落实“”普法工作任务。今年是“”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实施的第四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明年的重点是准备迎接检查和验收。所以,从现在起,各乡镇、各单位要对“”普法依法治县前期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找准亮点、树立典型。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认真整改、及时查漏补缺。要结合各自职能,对本乡镇、本部门中后期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规划,作好安排部署,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全面推动“”普法规划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务必要保证人、财、物投入,做到“人员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在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中创出特色,成为亮点。县委、县政府将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重点加强对乡镇、成员单位和学校的考核与检查。
三是要全面抓好农村普法依法结对帮扶。在农村普法依法结对帮扶上,要确保帮出实效、办成实事。今年在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中,必须做好两件实事,第一是出资为帮扶村修建专用的法制宣传栏;第二是出资为农户征订《遵义市农村村民实用法律知识手册》,原则上要保证每户1册,让普法依法走进千家万户。
四、着力一个“创”字,确保实现平安建设工作目标
年,我县的人民群众安全感测评为77.33%,在全市排名第10位。案件的发生,暴露出我们在打击、管理、教育、防范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今年元至7月,我县刑事立案567件,与上年同期相比立案率上升57.2%,为历史最高。治安方面黄、赌、毒等问题严重,“两抢一盗”猖獗,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政治秩序稳定。导致这种局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主观上一些部门和同志是存在问题的。从我了解的情况,个别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了谋取一己私利,不惜利用手中的丁点权利,百般刁难和阻碍地方发展。这样的干部,是保平安、打击犯罪,还是破坏发展、破坏稳定,这种情况是个性还是共性,其他乡镇有没有这样的情况,请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当然,我们的干部主流是好的,正面典型也不少。杨家园水电站工程建设如期推进和一期移民工作提前25天完成,除指挥部、一线乡镇工作扎实有力外,公安派出所保驾护航、依法打击功不可没,公安局党委要对有功的公安派出所和干警同志通报表杨。同时,县效能办、两办督查室、文广局、政府网站要对杨家园水电站一期移民工作提前25天完成进行深入调研,总结成功经验,发掘正面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市委、市政府年初安排我县今年必须争创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县,这是一项硬任务,没有任何借口可找,没有任何条件可讲,必须确保完成。重点有六项主要任务:一是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程序稳定;二是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三是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四是加强社会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五是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筑牢治安防控第一道防线;六是加强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目标是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和政治秩序稳定。要确保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实现三个重心前移。第一是领导工作重心前移。各级干部要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现场解决综治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各单位特别是综治成员单位要加大对挂帮乡、村的指导督促,协调帮助,推进挂帮乡、村防范工作的落实。第二是公安干警力量重心前移。县公安局要把警力向基层所倾斜,增强基层派出所的战斗力量。第三是治安防范重心前移。公安派出所要把安全防范工作抓实抓好,要通过加强村、居治保会建设,把治安防范工作关口前移。
二是必须加强两项建设。第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通过村支两委带领群众,推进“抓防范、促稳定、保民生”活动的开展。其次是要规范和加强乡(镇)、村(居)综治组织建设,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适宜,责任奖惩明确,工作资料规范。
三是必须做到三个落实。首先是责任落实。各级党政领导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责任部门相关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其次是人员落实。目前个别乡镇(区)的综治专职人员仍然没有落实,有的配老弱病残的人员,有的专职不安心,有的无领导(政法委书记兼综治办主任),会后请抓紧进行整改。第三是经费落实。县级综治工作经费已经列入财政预算,在使用上要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尽量向基层倾斜,各乡镇要确保综治经费据实列支。
四是必须建好两队两网。两队就是城镇专职治安巡防队和民兵常备应急分队。城镇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乡镇要妥善解决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问题。民兵常备应急分队要充分发挥开展治安巡逻、协助公安机关处突、维护治安的任务的作用,要掌握治安时段特点,加大巡控的力度和密度。两网就是天网和人网。要强力推进技术防范网络建设,以建设“天网”工程为契机,启动县城视频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重点要害部门技防设施建设,规范新建小区、楼院治安防控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工作。要全力推进人防网络形成。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制度,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对不履职造成后果的,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必须以落实治安防范为主要措施,开展管理、服务工作。东皇镇要通过社区开展督促检查,推进落实。各公共复杂场所,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法制化
职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特点
根据我们对赣州市某中等职业学校近年来发生的在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所做的调查发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有如下特点:第一,事故主要形式有故意伤害、交通事故、交友不慎被伤害、溺水等,其次是食物中毒、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的事故、自然灾害等。第二,重大安全事故,如意外死亡事故,发生地点多在校外,发生时间是假期、实习阶段或学生请假离校期间,处于学校或家长监管难到位、对学生自律要求更高的情况下。
职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成因
中职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差;第二,校外因素介入大;第三,学生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差;第四,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之处,有待加强和完善;第五,家长未尽责,尤其在学生请假回家或假期在家期间家长对安全教育和监管未尽责;第六,学校周边环境复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未能给学校提供文明、洁净、安全的育人环境,给学生安全留下了隐患。
从法制角度探讨职业学校
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防范对策
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是包括学生本人、学校、家庭、政府在内的全社会的责任。任何一方的疏忽失误,都将形成学生安全工作环节的断链,给学生安全埋下隐患,甚至造成实际损害。我们认为,要有效防范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法制化。
(一)通过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安全意识,为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奠定基础
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行为人(包括致害人和受害人,但主要是受害人)安全意识差。如因缺乏安全知识而认识不到危险或隐患的存在;有相关安全知识但思想麻痹而没有意识到危险或隐患;认识到隐患或危险但心存侥幸地认为事故不会发生;在事故发生前或发生过程中,因防范技能差而受伤害等。
学生自身特点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中职生法制、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较弱。首先表现为学生法制、安全意识差。比如,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当自身合法权益受侵犯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者因不懂法而被社会不良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纵容、包庇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因为思想麻痹、疏于防范,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而使自己成为受害者;甚至部分学生因纪律、法制观念差故意以身试法。在我们的调查中,首先从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校内翻爬围墙、到不安全水域游泳、随意约见网友等行为可以发现,学生安全意识差。其次表现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差。中职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年龄基本在15~18周岁之间,处于未成年向成年的过渡时期,其生理、心理还不成熟,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对于社会规范知之甚少。比如,依然有部分学生缺乏消防安全知识。调查发现,有2%的学生不知道正确的火警电话;有近10%的学生不知道楼内失火时应如何正确逃生。
学校应充分重视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学校领导层、教职工的法制、安全意识将直接影响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与普通高校大学生相比,中职学生的法律知识可能较缺乏,但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应该有大的差距。中职学生必须是具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学生。他们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处于“易变”期。如果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没有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就极易成为权益受侵的对象;同时,也容易由权益受侵者(受害人角色)转变成侵权者。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教育主要来自学校。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该校学生认为自身现有安全知识、技能来自学校教育的占62%,说明学校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培养非常重要。学校应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进行安全教育,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有趣。比如,可以采用黑板报、宣传栏(窗、牌)、播放影像作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专题讲座、利用校报或校园网宣传、召开主题班会、故事会、辩论赛等多种形式。安全教育的重点在于讲授安全基础知识和传授安全防护技能。应让师生尤其是学生在平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实践证明,重视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得好的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
家庭和社会应提高法制、安全意识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除学生自身原因之外,多是外界因素造成。以交通事故为例,2007年教育部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人数最多,约占全年受伤总人数的46%。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违规驾驶。另外,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也是事故原因之一。因此,仅靠学校、学生提高法制、安全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社会共同提高法制、安全意识,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大环境,才能更好地防范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保障学生安全。家庭、社会、学校都应承担起提高法制、安全意识的责任。
(二)通过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制度化,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实效
通过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制度化,强化学校在学生安全工作中的责任根据学生安全事故的特点和中等职业学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制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02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制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学生宿舍安全制度、防火制度、校舍及校内设施安全管理检修制度、实验室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其次是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应按照相关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落实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从高到低,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学校应注意教、管结合,即在安全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学校要将教育与管理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保证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还应制定相应的规范、形成工作体系,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日常化。
强化家庭在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保护工作。”第十条规定了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五种情形。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教育和关心被监护人,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等。因此,家长在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负有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家长应该明白自己对孩子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认真履行自己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义务。
强化社会在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责任社会的责任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在安全宣传、安全立法、安全监督、安全执法、安全服务等方面制度化。
(三)通过完善校园安全立法、争取社会支持和参加学校责任保险,为学生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完善校园安全立法,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目前,我国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处于相对缺位的状态,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还没有专门的、单行的校园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法等多部法律虽然涉及校园安全,但对校园安全方面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部门法规、规章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政策性较强,但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地方规范性文件多属于应急性规定,且往往出现部门立法的倾向。因此,往往在解决校园安全的问题上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因此,我国急需制定一部详尽、具体、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校园安全法”,以便更好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安全。
完善社会保障,更好地保护学生权益,保障学生安全对于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应尽力去防范和控制,但很难完全避免。如果没有足够的社会保障、没有科学的风险转嫁机制,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活动势必受到影响。有些学生伤害事故所引发的巨额赔偿甚至直接影响到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现实中,部分学生安全事故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并非事故中相关人或部门的过错、责任不清晰,也不是学校拒绝承担责任,而是学校缺乏相应的赔偿能力。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作为公益性机构,其经费来源都很有限。因此,对学生安全事故的赔偿进行必要的社会救济势在必行。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解决:第一,参加学校责任保险,转移学校风险。即通过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把由于学校过错(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在法律上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学校应动员和要求家长为学生投人身伤害保险,学校投事故责任险,形成学生投保、学校投保、社会风险基金保障的良性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实行强制投保学校责任险,而保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以广东省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政府举办的学校和经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应当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经费由市、区财政承担。”第二,建立国家校园伤害赔偿基金制度。目前大多数学校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巨额的赔款将使学校不堪重负,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在引入社会保险机制的基础上,国家应建立相关的校园伤害赔偿基金制度。通过政府财政预算、社会捐资、彩票发行等多种手段,积极筹措资金,建立校园伤害专项基金,专款专用。这样一方面可以真正落实对受害学生的赔偿,切实维护受伤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使学校从校园伤害事件处理的经济纠纷中解脱出来,全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维护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
综上,我们认为: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该加强学习,提高法制、安全意识,掌握法制、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为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奠定基础;应强化、落实各方责任、共同协作,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尽早完善我国学校安全立法,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和风险转嫁机制,为学生安全提供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