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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内涵;辨析;再理解

尽管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一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不是只讲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同时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策主张却背道而驰。这不仅影响到改革的政策取向,更对经济改革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梳理各种观点,纠正错误的理解和导向,正本清源,在经济学原理指导下,恢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解。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不同理论阐释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不能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因而计划与市场也是不能共存于同一经济体中的。这种理论观点并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只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所提出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一方面把我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旧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等同于计划经济。另一方面把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从而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由产品经济转到市场经济,错误地改为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错误地将计划经济列为否定的对象,实质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下,或竭力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转而主张搞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

(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消灭公有制,实行私有制。该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私有制经济的排他、独占等性质,其所有者是一个抽象主体,产权是不确的。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只享有从经营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不负有为自身错误决策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因而,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极易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各项决策,而不惜损害所在经济体的利益。并且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很难与之公平竞争,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平等性和竞争性条件无法满足,自然也无法达到所谓的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私有制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独享性,一切行为以实现自身和增加自身福利为目的,而恰恰在追求自身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了全社会的利益。这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的政策主张实质是搞私有化,建立私有制,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主张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

(三)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现代再现。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洛克和密尔的政治自由学说与财产所有权理论。二是启蒙思想家合理的利己主义学说。三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这是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一样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是最佳的可自我调节的社会结构。因为,一方面,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个人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调节在不受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能最有效率地满足各方面需求,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其干预行为往往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因而建议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主张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基础。其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是:国民经济基本上由市场自发调节,国家实行最低程度的干预,取消国家计划机构,否定国家发展规划;在所有制结构上,取消国家所有制,实行最大限度的私有化,大量吸收外国资本参与私有化改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主张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和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可见,在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很明显,这套改革主张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应警惕这种观点的不良影响。

(四)以“现代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必考虑所有制问题。市场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参与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就应包括:一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摒弃旧的干预经济发展的行政手段,改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为此,该观点认为,在实践上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广泛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或实行股份制,使国家的作用从微观经济运行中逐渐淡出,直至完全消逝。

(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的观点

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即社会公平+市场效率。该观点提出摒弃计划经济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具效率。但市场经济在运行中存在市场失灵,进而产生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其一便是要素社会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必须使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完善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观点的影响较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上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学术界出现了如各种“社会主义”的定义,主张将“公有制为主体”从社会主义定义中抽掉,提出“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等于社会主义”、“股份制等于公有制”等概念的现象。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显然是片面的。一方面,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表象。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是一种表象概念,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目标或判断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标准,但不能成为区别任何两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必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纵观以上五种观点可发现,在经济理论史上,长期存在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点,这已成为一种教条。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都表明:自私经济人是出发点,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这种教条思想在改革初期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排斥市场经济,在改革后期表现为市场经济必然意味私有化,这成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思想根源之一。

二、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辨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进行再理解。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直存在。实际上一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首先,市场经济的概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商品经济没有本质区别,只有发展程度与阶段的不同。厉以宁曾说:“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样的。”第二,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产生与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列宁根据这一原理分析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国内市场的建立(即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市场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三,市场经济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推动下,由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简单、低下,不能形成市场经济机制。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复杂、全面,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才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由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一种生产形式,并不是某个社会制度所特有的。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和无政府状态经济相对应的生产形式,政府宏观调控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代表的角色,监控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事先的计划对宏观市场和微观主体进行适当干预,维护国民经济的均衡、平稳发展。以市场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能有效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先天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从而有效保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平衡,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最后,无论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在经济资源配置上都有其固有的优势与不足。对单纯的市场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大部分情况下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无法支持公共物品的供给以及保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为人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对作为生产形式范畴的计划经济来说,一方面,它可从全局和总体利益上布局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计划调节容易受到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利益创造者对个体利益的追求,需要复杂的组织体系推动,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两者取优补短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优势更加明显、不足相对弱化的新的生产形式,即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计划以市场为基础,市场以计划为指导。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被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按照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有序运行,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说市场排斥公有制经济,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事实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可以相容,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仍能发挥其高效率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我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和相对人口过剩两大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卓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明确提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建立强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最大的缺陷”。从实践上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也存在并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郎成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股权结构做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在被研究的欧洲5232家公司中,奥地利国家持股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瑞士国家持股7.59%。这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完全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的阻碍因素。当然,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改革。但同样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问题,在于其长期处于我国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所遗留下来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如,严重的倾向,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管理指导生产经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方法和体制。而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则是脱离了中国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照抄照搬。总之,市场经济是不排斥公有制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更高发展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适应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新的发展,是加入政府干预因素而形成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的阶段,形成更加完善、复杂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主导作用,国家通过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中的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还有计划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是把市场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使之按照国民经济结构有计划地运行与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自觉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组织生产。在计划市场机制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统一的、有机结合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在一起的,其作用覆盖全部市场范围,而非相互割裂。计划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病,基本保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身固然没有什么“姓资”、“姓社”问题,但现实具体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离开历史上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运行的,它必然会与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合,形成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式或社会性质来说,它是姓“社”的。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两重性质。从一般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达的社会分工为根据,是一种计划化了的现代市场经济。从特殊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计划市场经济。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它是这三层含义的综合或统一。前二者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后者是特殊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范畴。这三个层面结合,组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对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把目标搞清楚了,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出发,要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

(一)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即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知识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形成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三,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宏观调控决策、监督、评估体系;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手段,选择合适的中间目标,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调控市场,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要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积极引导我国企业走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有限制发展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

计划市场经济存在多种具体形式。探索实现计划市场经济的方式方法,笔者提出一种基于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基础上的“净收入分成制”的企业管理方法。其具体做法是将企业净收入在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个经济主体之间按一定的比例分享。职工不拿固定工资和奖金,而是按事先确定的比率分享净收入。净收入分成制不仅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分享经济的微观经济运行机制,而且也必然对国民经济整体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它能克服总量失衡与结构失衡,促进国民经济协调高速增长和社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另一方面,实行净收入分成制,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必然形成荣辱与共的局面,能从微观上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滞涨”问题。

第2篇: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一、荷兰的崛起带给中国的有益启示

“海上马车夫”荷兰的崛起不仅得益于依靠地理位置发展起来的海上贸易和转口贸易,还取决于其在国家体制和现代商品经济制度方面的创新。成立荷兰联省共和国、发展航海业、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股份制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融集社会资金等。这些经济制度相互贯通,形成了一整套的金融和商业体系,由此带来了爆炸式的财富增长。到17世纪中期,荷兰在航海业和世界贸易方面达到极盛,取代了西班牙成为世界商业霸主,称霸海上。

1.1荷兰实施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政策。商业和城市的兴起使荷兰人们产生了对经济自由的渴望。日渐富有的市民们最终做出一个让人惊讶的选择。他们像购买货物一样,从贵族手中买到了城市的自治权。从此,市民们自行立法,贵族不能直接向他们收税。“市民自治”为荷兰的城市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荷兰崛起的历史表明,凡是想要实现崛起的国家都必须积极建立和培育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为其经济发展注入持久的活力。在开放、竞争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中经济自由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条件,市场主体的决策自主和交易自由能够为经济自由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供重要保障,只有保证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利,自由市场经济制度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1.2荷兰努力实行金融改革。由于繁荣的经济,早在17世纪,荷兰创立了股份制、股份公司、股票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并在此基础之上形成了近代的市场经济体制。荷兰人推广了一系列有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组织或金融改革,在资本流转、银行信用、期票结算等领域实现了当时具有开创意义的诸多变革,从而使其在构建现代市场经济制度方面独占鳌头。作为现代商品经济制度的创造者,荷兰的市民将银行、证券交易所、信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地统一成一个相互贯通的金融和商业体系,由此带来了爆炸式的财富增长,使荷兰迅速成长为世界大国。

1.3荷兰专注于发展对外贸易。作为小国的荷兰之所以能够成就大业,与其积极开拓并参与世界市场,不断扩张海外贸易密不可分。荷兰一贯注重对海外市场的开发和拓展。在从事贸易过程中,荷兰商人逐渐形成近代的贸易观念,通过薄利多销的方式,追求对外贸易的长期效益和整体效益,逐渐将自己的势力延伸到全球各个角落,从而为荷兰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中国近代的衰落及教训

2.1经济上的“重农抑商”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遵循“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的道理。因此,人们自发地形成了重农抑商的潜意识,他们认为农业是生产粮食衣帛的,工商业是消费粮食衣帛的。这种思想忽视了工业对农业的反作用,这种思想更认识不到商品经济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在这种思想的作用下,历代统治者都视农业为本而视工商业为末,采取了重农抑商的政策。从汉昭帝的“天下以农桑为本”到明成祖以后的“海禁”等政策,都明显地抑制了工商业的发展,维护了男耕女织式的家庭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模式,使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根本无法形成,使科学技术在中国近代失去了赖以产生和应用的土壤,加剧了中国近代的衰退。

2.2对外关系的闭关锁国限制了社会的发展。闭关锁国政策的推行,是中国近代走向衰落的另一重要原因。中国封建王朝的专制统治与面向海洋、走向世界的观念格格不入。也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天朝上国自居的狂妄自大心理作祟,中国政府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中国自清朝立国以来就一直厉行闭关政策,清政府严令禁止官民擅自出海贸易,乾隆即位后,在海禁方面基本上沿袭了先祖的政策。然而社会的进步需要开放的环境。当欧洲各国不断摆脱褊狭乡土观念走向广阔世界的时候,中国却不幸地与历史发展开了一个大的玩笑―走向了与世隔绝。这种政策不仅遏杀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也使得封建末期的中国背离海洋大国、强国的正确发展方向越来越远。

三、基于荷兰的崛起和中国近代衰落的中国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概括荷兰的崛起经验和中国近代史的衰落,制度创新或者说相对优势、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强大的军事力量、合理的战略选择和引领科技发展潮流的持续创新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同时,在信息化和全球化时代下,软实力的提升和影响力的扩大也是一国崛起不可或缺的方面。

3.1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荷兰崛起的历史表明,凡是想要实现崛起的国家都必须积极建立和培育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为其经济发展注入持久的活力。中央在宏观调控中,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保护好各地各行业发展的积极性,使得这轮经济加速后既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又防止经济出现大的起伏。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第3篇: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民法;信用关系;法律形式

一、引言

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经济体系下的产品和服务,它们的生产及销售完全靠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生产,而并不是像计划经济那样一般由国家所引导生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公平的经济、产权明确的文明制经济,但是在这理论上所有的这一切都是通过市场交换的规则根据市场的需求状态作出的强制性调整的经济形态,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缺陷就非常大。因此,相关法律的颁布与实施成为了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中之重。

二、市场经济中立法的作用

经济中民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民法在我国完整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这一非同寻常的意义关系到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在整个法律的体系中,经济民法是不是拥有独立的地位,二是经济民法在众多法律,法规中,具有哪种地位,它的重要性会如何?然而经济民法的作用,在认定经济民法在独立的情况下,具体地体现了经济民法的重要性。经济民法的重要性具体体现在一个法律的部门的重要性到底会怎么样,这将取决于该法律实际运作中作用的大小。我国经济民法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的部门,从根本的角度上来阐述,是因为它在提供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显著的作用。经济民法的巨大作用表现在:经济民法决定了经济民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运作中的十分重要的地位。这种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民法的普通作用

努力保障政府监督管理市场经济。保障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在市场经济的各种条件之下,国家政府通常情况下不会干预微观市场经济的发展,例如:干预企业经济上的正常运作。国家政府通过征收税款、实物标价、支出预算、银行利率等手段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同时也对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监察,在必要的时刻将会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准则,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竞争公平、判处公正、财务公开是社会主义市场健康运行的具有必要性的规则,同时也是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同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经济民法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将这些市场的规则进行法律化,让社会市场按照这些市场规则去做出合理并且符合规律的选择,利用亚当斯密口中那只“看不见的手”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下一样,在计划经济下,由国家政府去代替市场做决策。经济民法它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则合法化,具体化。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良性地而又有效地运行,从而建立起来的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良性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经济民法的作用

1、努力建设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全面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维持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具有重大性质的任务和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和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决定性条件。人民群众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现如今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在很多重要的方面决定了发展的生产工作都能按照集体意志来办。《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给予集体组织比国企更大的自力,并且作出了很多很多应对的具体的规定,非常强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社会主义集体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

2、经济民法是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力后盾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要想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生产、提高经济、提高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同时也需要对市场要进行宏观调控、加强管理,防止出现无政府性质的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当然,对市场的管理和调控也不能过于死板,以防止犯计划经济时期的错误。市场经济是很具有效率的,但是无法避免的是:它也存在着缺陷。

3、指导、促进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经济民法对于成功建立和完善经济体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确指导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民法不仅承认已经取得的胜利成果,努力维护现实社会中合法的各种事物,并且据此可以作出具有纲领性特点的明文规定,保证它相关的事物合乎法律地向前平稳发展。经济民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正确引导作出一系列至关重要的相关的规定,就是把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模范化、法律化。这就是充分运用法律的形式,提前地、有效的、有目的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指导到与发展规律相适应的轨道上来。

4、经济民法是推动我国发展对外经济的有力工具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国持久的基本国策,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战略措施。在现代这个社会,世界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十分密切,无论世界上的哪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都不可能孤立起来独自地闭关锁国式的发展。,就不可能缩短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上的差距,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事业的现代化。但是我们必须主动扩大外贸经济技术的交流和合作,以便于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力度,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契机,经济民法的作用将更加显著。

三、结论

我国的社会工作以及各方面的钻研都剖析了这样一个道理:用对市场经济关系的调节为主要方面的经济民法用它本身平衡和自由的确认,对合法权利的保护、对可享受的权利和须履行的义务及相对应的客观要求,对合法交易安全的保护和对交易便捷化的推动,为法治社会的成功建立打造了坚实的基础。中国迈入法治社会的必经之路就是经济民法的完善和实施。需要我们不再把法律作为手段,而是将其当做我们正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伴着不断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其关键。经济民法作为调整各种平衡主体间的合作关系关连着社会发展的目标,这充分表现了现代法律价值的经济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张笑天 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彭万林.民法学(修订第3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第4篇: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中国经济起飞最宝贵的经验是持续的制度变迁,即改革,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把制度、把改革搞对,让社会经济体制不断地完善,不断地演变。今天的中国又走到了改革的岔路口,经济体制下一阶段如何改革,这是决定着中国经济能否崛起的重大战略课题。为此,我们有必要认真研究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特色,分析其利弊,转换成中国经济体制持续改革的营养。

当今世界,特别值得我们研究借鉴的是德国经济体制,即德国自称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其特征是强调政府有限干预市场经济,追求市场效率与社会公正之间的平衡。

德国的经济体制应该说是历经考验。过去20年以来,德国不断刻苦改革,完善经济制度,当前席卷全欧的金融危机非但没有给德国带来颠覆性的打击,相反,德国经济在发达国家中一枝独秀,与中国经济一道,切切实实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中最为坚实的支柱。德国经济增长速度在2010年达到3.6%,2011年达到3%,出口持续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出口占GDP比重达到33.6%以上,甚至超过中国的25%。而且,在西方发达国家高失业率带来哀鸿遍野的背景下,德国失业率却创下了历史新低,达到5.6%的低水平。那么,德国的经济体制到底有什么特点,在哪些方面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呢?

德国经济制度的社会禀赋

首先,我们必须看到,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都是植根于该国基本的社会禀赋之上的,也就是说,这个国家有什么样具体的社会条件,它才有什么样的经济制度。根据笔者在《有限权威时代,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经济改革》(详见2012年1月本专栏)中的分析,这种社会禀赋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民众的市场经济理性度,二是民众在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之间取舍的偏好,三是政府(官僚体系)的能力。在这三方面,德国经济制度的社会禀赋非常突出,在讨论“德国模式”之前必须要非常明确地理解。

其一,德国民众的市场经济理性度即便在发达国家中也是非常高的,市场经济制度在德国早已深入人心。远在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之前,当地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十分发达,这一点与中国形成鲜明对比。至今为止,在中国很多地方,小农意识、非市场经济的人情交易等观念和行为仍大有市场。

其次,德国民众在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偏好,也与其他欧美国家有明显的不同。德国不是移民国家,只有少量的移民来自土耳其,所以,德国在语言和种族上比较单一。德意志帝国成立之后,民众的集体意识更为强烈,这与英国、美国形成了鲜明对比。美国是移民国家,而且早年的移民有许多是为了逃离原居住国政治迫害而移居过来的,公民有极其强烈的维护个人自由的偏好;而英国作为岛国,民众长期以来乐于海外探险、在海外殖民,其个人自由意识相对于德国这个海岸线相对较短、海外商业扩张历史较短的国家而言更为浓重。

谈到德国民众的主流性偏好,不能不提的是德国统一前思想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李斯特(1789-1846年)一生不断批判亚当·斯密所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宣扬国家利益,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者,对德国主流意识形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三,德国政府的行政能力即便是在各发达国家中也极为突出。从普鲁士王国建立之初的国王腓特烈二世到后来的铁血宰相俾斯麦执政时期,以普鲁士精神为基础,德国形成了一套高效率的官僚制度,这种制度传承的影响极为强大,德国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政策执行能力在全球各政府中也许是超一流的。

以上三条是“德国模式”的基础,是德国经济制度的社会禀赋。如果不理解这三点的话,就无法理解德国的经济模式。

解读德国模式的三大维度

根据笔者《有限权威时代,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经济改革》一文的分析,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考察:第一个维度是生产和交换的基本制度安排;第二个是维系市场平稳运行的制度安排,包括社会福利和宏观稳定;第三个是利益冲突解决和权利分配的机制。在这些方面,德国模式具有明显的特点。

先看看生产和交换的基本制度安排。在这方面,德国的经济制度强调利益相关者,强调可持续性,而不像英美模式那样一味地强调市场经济交换的自由以及企业投资者的利益极大化。

在企业层面,德国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组成的集体,各方的利益必须协调。这里所指的利益相关者,既包括出资者,如创始人家族、其他股东、债权人等投资者,也包括职工、高级管理人员、供应链上下游的商家以及地方政府。因此,德国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与英美完全不同。众所周知,除董事会外,德国的企业还有监事会。这个机制保证了德国的企业在运行中比较强调可持续发展,比较强调长远决策,照顾相关方的利益—因为当企业能够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时候,其长期发展才能有保证。

第5篇: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转型经济 渐进式演化 激进式变革 制度变迁

一 引言

转型经济学是指一种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的转型经济学主要是指具有共同研究主题和追求目标的一些理论文献以及撰写这些文献的经济学家(盛洪,1996)。目前,关于转型经济还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也很难说谁是转型经济学家,因为还没有专门从事这一理论研究的人。关于其理论体系,我们只能从现在构成这一经济学流派的一些理论文献,以及撰写这些文献的经济学家的文献、研究思路来寻找一条线索,理清其脉络。本文首先介绍转型经济学的内涵,然后简述一下各个学派关于转型经济的理论要点,最后简要回顾中国经济奇迹并作以简要评述。

二 转型内涵

关于转型概念的理解,比较经典与普遍的定义是热若尔·罗兰的表述:转型即一种大规模的制度变迁过程或者说经济体制模式的转换。从目前国内的文献来看,从三个层面上使用转型的概念:第一种含义是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第二种含义是在包括了第一种含义外,还包括那些过去实行广泛管制的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转型;第三钟含义是在前两种理解基础上还包括了所有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市场化,实现经济发展的过程。

实际上许多人把转型经济学看作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的原因正是由于把转型理解成为一种制度的变迁过程,只是描述了转型的一般的特点。不错,转型的确主要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但转型还有其本身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殊性仅依靠制度变迁是不能够真实的描述,更别说来解决这些问题。鉴于以上理论实践中三个层面使用转型概念的事实,笔者个人比较赞成转型的第一种含义,即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当然,后两种转型概念的理解当然没错,但关键是其不符合概念提出的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更不适合建立新的独立的研究学科。对于第二种理解,放松政府管制,实行经济自由化,其实这在传统的主流经济学框架内可以得到解释;对于第三种发展经济学范畴内使用的转型概念,现有的发展经济学就有了相应的解答与分析框架。转型(或者转轨、过渡)概念的提出应该来说主要发源于二十世纪上半期全球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计划经济实践中遇到困难并探索其解决办法的历史事实。

三 几种转型理论范式

20世纪80年代末,包括前苏联、东欧国家和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开始了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将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一起称之为“二十世纪两项最伟大的经济实验”。毫无疑问,这场涉及多达15亿人口的重大变革吸引了全世界学者的目光,他们应用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演化经济学以及比较经济学等最前沿的理论成果从不同侧面对这一变革加以研究。在短短的十几年里,相关文献数量迅猛增长,从而在主流经济学中赢得了巩固的学术地位,并且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催生出了一门新的学科—转型经济学,来专门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1、主流经济学的激进主义转型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的系统化。按照新古典理论的理解,市场机制不过是资源配置的工具,其核心是供求和价格的相互作用。在转型之初,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华盛顿共识在转型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中占据统治地位。根据华盛顿共识:严厉的需求紧缩,加上放松管制、贸易自由化和私有化,就可以推动经济增长。因此,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核心就是“管住货币,放开价格”,实行以宏观经济稳定化、国有企业私有化和价格自由化为核心的激进式的“休克疗法”。采取了一系列诸如:大幅度缩减货币供应量,实行高利率;保留少数重要商品的国家定价,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全面放开;消除预算赤字,减少价格的国家补贴;取消对企业工资的限制;全面改革财税体制等措施。

2、演进主义的渐进式转型理论

随着俄罗斯等国的激进式改革的受挫和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功,演进主义的兴起及其影响力的扩大是转型经济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演进主义理论核心思想可概括为:知识和信息是有限和主观的,并以分散的状态为个人拥有,因此,人们根本无法认识和控制社会生活,最好的社会就是顺其自然。想通过理性设计而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变革必然造成社会的灾难。渐进式改革实际上是社会不断的积累、加工信息,而且知识与信息是具有连续性的,用一种完全不同的系统来强制使其中断是不可取的。经济体制本身是一个具有自我强化机制的复杂系统,在演进过程中会不断吸取旧制度中的合理因素。因而,渐进式改革更可取。

3、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把企业制度、产权制度、市场制度以及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等制度现象纳入经济学分析的框架之内,扩展了经济学的视野,对于我们研究制度现象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根据这种理论,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寻求成本最小的最优改革路径。经济学家热若尔·罗兰曾指出:“如果转型的经验给了我们任何启示的话,那便是,没有以适当的制度为基础的自由化、稳定化和私有化政策,不大可能产生实际的效果”。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指出市场制度是自由交易的制度,这些制度结构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另外,科尔内、萨克斯都提出了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的代表性观点。

4、凯恩斯主义转型理论

与新古典主义理论相比,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于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和内在机理的认识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现实,他们对于转型经济中产权改革、宏观经济、转轨速度和次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认识值得重视。

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一书中,新凯恩斯主义的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对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转型经济理论提出批评。认为在决定选择哪种市场经济模式时,一定要牢牢记住实际的市场经济是如何运行的,而不是去记住毫不相干的完全竞争范式;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竞争远比私有化重要得多;由于信息的不完全,私有企业和公有企业一样都会出现激励问题,因此,建立一种集中与分散、公有因素与私有因素相结合的混合体制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正确选择。马克·奈尔(Mark Knell)等人认为激进式改革对自由市场的崇拜是盲目的。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方案往往忽视了这样几个重要因素: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并不是一种单纯的交易关系,而是一种生产关系;企业是生产组织,市场是交易机构,企业与市场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替代的;价格机制不仅是一种解决经济问题的手段,同时还有金融功能、战略功能等,在满足这些功能上越是成功,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就越难以实现;私有化对于提高效率并不是必要的;国有企业也可对市场做出积极的反应。因此,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重要的。

5、市场社会主义

市场社会主义就是以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为目标的一种理论和主张。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能否在理论和实践中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问题,是决定经济体制改革前途和命运的关键因素。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最初模式即兰格一泰勒一勒纳模式,借助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这一理论假定,市场机制仅仅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后来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虽然在许多方面超越了新古典的范式,但是中性论的假定却被接受下来,因而这些理论难免会带有新古典理论的缺陷。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实践表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任务,绝不可能一蹴而就。经过近百年的探索和实践,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获得巨大的发展,市场社会主义也成为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的主流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之一。

6、比较主义

用比较经济学理论来分析现实的改革问题是九十年代以前转型经济学的主流。这种理论从不同的经济体制中总结出若干基本的经济体制模式,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做出最优选择,指导改革的实践。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里,从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到匈牙利新经济机制和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再到90年代东亚模式,都曾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市场经济模式和市场化道路的经验教训,对于中国的经济转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然比较经济学的方法也存在着根本的缺陷。一方面,这一理论是经验的而非规范的,因而无法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另一方面,它把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环境下的经济体制简单化,因而无法深刻理解制度变迁的复杂现实。

7、特殊改革方式理论

中国的学者在借鉴国外关于转型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把转型经济研究放在中国特殊国情和特殊道路选择上。林毅夫等人认为,经济改革的核心是经济发展战略的转轨,改革以前中国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推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而改革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关键则在于改革“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使资源的比较优势能发挥出来。中国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保证是选择了渐进式改革道路。张军指出,由于传统国有部门的绝对规模使它事实上处于垄断地位,因而,在改革过程中如果实行完全的价格自由化,就可能给国有企业提供操纵市场的机会,造成生产下降和经济的衰退。相反,在价格双轨制下,国有部门将比完全的价格自由化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多且定价更低。以价格双轨制为特征的“边界改革”的经验正在于,国有部门在计划外边界上通过对价格信号做出反应去捕捉获利机会,要比突然被私有化的国有部门去对经济扭曲和短缺做出的反应更迅速。

四 中国增长的“奇迹”

自1978年开始,中国开始经济转型。10年后,东欧和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也加入转型的行列。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选择了与东欧和前苏联不同的道路:“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改革,而不是激进的“休克疗法”。中国经历了20年迅速的增长,而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却经历了将近10年的下降。改革方式选择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改革结果。以下两组数据清楚的表明了中国改革与前苏联、东欧改革成果的巨大反差:

中国改革二十多年的稳定的高速发展,引起全球的瞩目,经济学家也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专家指出中国能在这二十年间迅速发展的原因在于1979-1983年之间中国建立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起了非常重要要的作用,在此之后,中国又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还有乡镇企业的作用。中国的改革成功的原因是基于保持和建立在社会和组织资本上的这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斯蒂格利茨认为基于社会资本的制度变迁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基础,而在很多国家转型后的社会资本比转型前要薄弱的多。相对而言中国特别重视创造和改组,特别是新企业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而不仅仅是进行单纯的私有化。而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采取了渐进型的方式。这对于改革普及到其他企业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中国经济改革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体制外增量改革对解释转型经济的中国提供了有创建性的解释,但随着转型的完成,对存量的改革也许会成为重点;国企改革还存在诸多困境;城镇改革与农村改革的冲突;消费需求的拉动力不足;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五 简评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转型经济学正在同比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相融合,然而以上任何一个学科都不能够完全取代转型经济学,它们只是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了转型经济学所正在经历的分化。而对不同的经济学流派来说,过渡问题的出现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种挑战,不同理论所具有的解释能力和预测能力将受到严峻考验。在实践中形成一种比较科学的价值和逻辑相一致的制度变迁理论,是我国经济理论发展特别是经济理论发展中面临的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应当为此做出努力。

第6篇: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模式选择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要求政府退出对竞争性行业的干预,使市场的力量发挥作用。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涉及到各个行业,对不同行业中的中小企业由政府或政府的机构进行选择并提供某种形式的融资便利,似乎有悖于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原则。但是,纵观世界各国,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的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都有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制度建设,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大力的制度支持。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必然涉及到制度模式问题。

在构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时,有政府主导型法律制度模式和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模式可供选择。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必须建立在完善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市场经济是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拥有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通过市场机制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政府的作用只需要体现在保障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即可。但是,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这点在中小企业融资上表现的尤其明显。在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上,计划经济色彩浓厚,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上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确立。要建设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机制,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完善是艰难的、也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而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障碍的解决已经迫在眉睫,容不得等待。笔者认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模式的选择上更多的应该参照日本的经验,在政府主导下构建以间接融资法律制度为主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中的主导性作用,构建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及与法律制度相配套的经济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二、建立政府主导型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原因分析

在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一般限于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克服市场失灵。分析建立政府主导型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的原因也主要从这两方面入手。

(一)政府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公共产品需要。所谓公共产品,指的是不能被独占运用,成本收益不能被内部化,而这些资产不可能靠私人竞争在自愿的双边契约中来配置的产品类型。

1、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实际上是向社会提供一个缓解就业压力的公共产品。中小企业在缓解就业压力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解决就业问题本身对政府和社会来讲就有很强的收益外在化的特征。这个问题可以从另一侧面来思考,假设一个社会中中小企业的数量大量减少,那么“非自愿的失业”人数将大幅增加,而失业增加显然会带来政府用于失业救济的财政支出大幅增加,同时也会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如果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和中小企业能否克服金融缺口和金融困难有直接的关系,那么很自然,政府应把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失业显然是一种社会效率的损失,缓解失业问题带来的效率损失和其他的经济社会后果的最佳途径是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机会不能够靠政府去直接创造。依靠政府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只能短期性地缓解就业压力,从长期来看,解决就业问题要依靠私人部门长期投资的增长。从实际效果看,中小企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最好的载体,中小企业人均资本量大大低于大型企业,这意味着中小企业资本量的增加将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另外有资料表明,在中小企业就业的劳动者更倾向于建立自己的中小企业。这表明中小企业就业机会有一定的“自我繁殖”能力。政府设立信贷担保计划会缓解中小企业信贷缺口,使中小企业资本总额扩大,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能够有效的缓解甚至解决失业问题。

2、政府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市场环境和金融制度。20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被越来越多地认识。在我国由于地方政府直接面临着解决地方就业问题的压力,许多地方设立了地方的信贷担保计划,这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还应明确,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提供担保服务,只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一个部分,对我国来讲,相关的公共产品还包括市场环境建设和金融制度的建设,这一点对于从体制方面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困难和扭曲可能有更重要的意义。在我国许多行业,资本运行障碍较小的行业都存在着较严重的市场准入障碍,这种障碍显然使原本可以产生的中小企业无法设立,这自然就会导致其他一系列的金融活动“胎死腹中”。再如,当金融管理当局对民间融资采取一种全面否定和进行打击的政策取向时,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基金等种子投资基金性质的民间资本由于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无法发展。另外,民间的信贷行为也可能会因为契约无法得到保护而转入地下。在国外与中小企业融资紧密联系的民间投融资体系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产权和资本交易市场,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的“基础设施”,而这种基础设施实际上是以政府提供完整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保护体制为基础的。这种法律保护和维护制度事实上是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之一。

3、政府须为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提供信息服务。除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外,政府应提供的另一个重要的公共产品是与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紧密联系的信息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中,资金供给方面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与大型企业不同,中小企业许多信息是很难获得的。信息不对称使金融机构无法判断中小企业目前和以往的经营状况,无法判断中小企业的努力程度,这样使金融机构无法提供信贷。中小企业的许多信息是私有化的,有些信息需要金融机构进行深入地调查和监督才能获得,政府不可能提供。但是对于中小企业一些历史性的信息和一些宏观性质的信息则是政府有能力提供的。而这类信息对于金融机构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成长潜力和信用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企业的纳税情况和与纳税情况相关的财务报表。从纳税情况可以分析出企业的销售情况(增值税、销售税)和盈利情况(所得税),从财务报表则可以分析出企业的资产结构、资产的流动性状况、企业的成长情况等一系列重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对潜在的投资者和信贷资金的借给者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而对政府来讲,这部分信息收集的边际成本是较低的。政府部门只要在确认企业纳税资料的真实性的基础上做好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即能提供有效的信息。另一类关于中小企业的信息是关于中小企业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的宏观信息,这类信息一般不会由私人部门进行生产,而这类信息对于金融机构确定向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及投资者进行投资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类信息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在收集信息,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提供。

(二)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市场失灵。一般理论界将市场失灵分为两种:一是市场机制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就是说即使市场机制已经非常完善,达到完全的理想状态,这种失灵现象仍然会存在,比如市场经济的滞后性就属于市场机制所固有的失灵。二是正常偏离理想状态下的市场失灵现象,这种失灵一般产生于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市场经济非常发达,达到了完全的理想状态,这种失灵就可以避免。本文将前一种失灵称之为市场缺陷,后一种称之为市场失灵。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市场缺陷与市场失灵都是存在的。一是融资市场机制本身所无法克服的市场缺陷,即使融资市场机制非常完善,中小企业由于其本身的特性也会导致市场机制无法克服的失灵现象。一般来说中小企业融资的特性是所需资金数量不多、频率高,资金安全性监管成本高昂。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够专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等原因,导致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较高、破产率、倒闭率高,从而导致融资风险比大型企业要高。而且由于中小企业本身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导致金融机构在获取批准必需的信息时成本过高。以上种种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性和中小企业的特征决定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是不可能获得解决的。二是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尚未达到理想条件,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本身的不完善导致了市场失灵,本文在这里称为市场失灵,这种市场失灵在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比如说中小企业内部机制不健全导致获得贷款支持、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缺乏层次性等,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得到解决的。

三、建立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法律制度原因分析

(一)市场机制不完善是目前不具备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前提条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在中短期内选择以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还不具备相应条件。市场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且实施力度不够,导致信息成本较高。2、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披露内容的及时性与真实性较差,也导致信息成本上升,并削弱了市场信心。3、尚未建立起可信度较高的信用评级制度,制约了债券市场的发展。4、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目前我国企业的现代产权制度改革还刚刚开始,内部治理结构很不完善,导致了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外部人由于信息的缺乏无法了解资金的使用去向,容易出现道德风险。5、针对中小企业的第二板块虽已建立,但是仍然需要较长的完善过程。

(二)我国强调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模式,决定了相当长时间内仍将以间接融资为主。从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历程来看,直接融资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经济的多元化与政府权力的下放。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要求股权与债权多元化,股东分散化,强调保护投资者,也就是股东利益,从而决定了以市场为基础的政府管理体制,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经营,其主要作用在于创造一个有利于市场机制正常运作的环境,以促进经济增长。相反,间接融资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往往伴随着直接干预型的政府管理体制,以方便政府配置银行资源,引导重点行业发展。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之中,完全依靠尚未建立和完善的市场机制是不可能的,政府仍担负着帮助建立市场机制、完成经济结构调整、适时进行宏观调控并促进经济增长的重任,这是与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作用的不同之处。为此,政府将不可避免地介入社会经济生活,介入金融体系的发展,这也是我国金融市场建立市场机制所必需的。政府干预的载体就是银行体系,而不是证券市场,在证券市场中,政府的作用仅应限于完善证券市场机制方面,而通过干预银行体系,政府可以将资金配置给需优先发展的行业或企业,调整信贷结构,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这样,可以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将相对短缺的资源更有效地运用于重点行业,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对于我国这样的转轨经济,有必要在转轨时期保持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同时发展直接融资。

(三)中小企业的特点决定了相当长时间内仍将以间接融资为主。中小企业的规模小、管理不够规范,就决定了间接融资将是它们的主要外源融资方式。

其一,直接融资要求资金使用者的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中小企业大都难以做到。直接融资由于资金提供者与资金使用者直接进行交易,就要求资金提供者亲自对资金使用者的状况进行了解与判断。而资金使用者只有通过信息披露及公正的会计、审计等第三者监督的方式来提高经营状况的透明度,资金提供者才能够据此做出决策,才有可能满足其资金需求。上述要求,大多数中小企业却难以做到。这是因为,不管企业的规模大小,企业为达到较高的透明度所需支付的信息披露、社会公证等费用差别不大,中小企业需要的外部融资规模通常较小,单位外部资金所需要支付的信息披露费用相对就大得多,没有足够实力承担此项费用。

第7篇: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政府采购;市场经济;竞争;寻租

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已被当今世界多数国家所采用,并成为国际政治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彻底认识该制度,推动并加快该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完善,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快速进步,我们必须对该制度的理论渊源及其经济效益予以认真研究、分析。

一、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理论渊源分析

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在传统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上逐渐演变而来的。目前,对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理论来源的研究还很欠缺,我们认为该制度之所以能够逐步建立并完善,主要缘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支出管理追求效率的结果

政府采购制度构建的基本逻辑是:政府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必须在纳税人的监督之下以最经济的方式进行,并且该方式所产生的商业机会必须由纳税人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进行竞争。这就要求公共支出必须追求有效性和竞争性,它们也成为政府采购制度得以建立的生命之源。

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巨著《国富论》中就指出,当对整个社会有利的机构和公共工程不能完全维持自己或不是完全由从最直接获益的那些社会成员的贡献所维持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其差额必须由整个社会的一般收入来弥补。这就要求在经济自由主义的总体框架内,政府在安排财政支出时,必须要遵循市场机制的引导,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和谐统一并进而有效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显然,这里他已触摸到政府支出要追求效率这一政府采购的实质。

1803年,法国著名的自由放任经济学家萨伊在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概论》中认为,公共浪费和私人浪费比起来更是犯罪行为,因为个人所浪费的只是那些属于他的东西,而政府所浪费的却不是它自己的东西,它实际上仅是公共财富的托管人。这里,萨伊已经认识到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委托———关系。同时,他还主张公共消费品供应应由相互竞争的公共管理人转向私人,从而为政府对公共物品的采购提供了理论依据。而正是他的这部历史巨著促进了政府采购制度在欧洲大陆的产生和发展。

在自由市场中,个人和厂商被“看不见的手”所引导,都通过在竞争性市场进行自愿交易而获益,同时也使社会资源的产出价值达到最大化。关于政府活动应实行竞争机制的观点,斯蒂格利茨在其《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一书中认为,在政府所从事的许多经济活动中,竞争都是可以实现的,而且许多政府所提供的服务可以以更具竞争性的方式予以提供。在政府活动中贯彻竞争性原则的一个明显结果是可以显著提高政府效率。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就是以竞争性采购为主,通过招标广告或竞争邀请的方式,吸引众多供应商前来竞标,形成一种有利于政府的买方市场,使政府获得比较价格利益和更优质的产品或服务,从而提高公共财政支出的效率。

(二)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运作的必然产物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市场经济体制对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投标这一主要形式提供了大量的竞标者,从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供了市场环境;二是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廉洁政府的追求,推动政府通过向市场公开招标来节省开支,提高公共财政支出的效率;三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关的法治建设、社会舆论监督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等都有力地促进了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产生与完善。

(三)凯恩斯的政府干预理论是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理论来源之一

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渊源于政府合同,起源于自由市场,而完善于现代市场经济。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1782年,英国政府废止了先前政府中实行的分散采购制度,设立了文具公用局,负责通过契约方式向市场采购所需的办公用品,后来发展为物资供应部,以专门负责采购政府各部门所需物资,这就是近代政府采购制度的发端。

但是,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政府基本上不干预经济,政府采购市场不完善,采购的规模小、范围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的大规模经济危机以及随后诞生的凯恩斯经济理论,使各国政府普遍认识到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自身也还存在许多缺陷。凯恩斯在1936年出版的巨著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指出,形成资本主义经济萧条的根源是由于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所构成的总需求不足以实现充分就业。为解决有效需求不足,必须发挥政府作用,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实现充分就业。

因此,各国政府后来都逐渐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加大了对经济的干预力度,并促进了政府采购的迅速发展。随其快速发展,也就要求建立相应的立法对其进行约束与规范,政府采购制度也就逐步在各国普遍建立起来。而我们现在所说的政府采购制度即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实际上就是指在这一时期建立和完善起来的一项重要制度。

(四)布坎南的寻租理论是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

在布坎南等人看来,租金是指在支付给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能得到的那一部分收益,也就是超过机会成本的那部分收入;寻租则是指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而寻租活动也就是指人类社会中非生产性的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或是指那些为维护既得经济利益或是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

寻租理论认为,寻租活动存在的前提条件是政府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介入。租金和寻租的产生是由于政府实行了市场进入限制而造成了有租可寻的稀缺机会。稀缺机会的分配实际上是有弹性的,而若不实行某种平等的分配制度,这种弹性就使人们有可能以低于潜在租金的代价去获得这种稀缺机会。也就是说,租金的产生既在于政府控制而造成的利益差别,也在于政府控制的分配弹性。因此,为消除寻租现象,就应允许全体社会成员和生产单位平等地获得由政府干预市场所造成的稀缺价值的平均份额或机会,并使之制度化。而消除寻租的一个主要途径便是实施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由于它具有公开性、透明性、公平性和竞争性等主要特征,它的建立就在政府购买性支出领域中构筑了一个消除寻租的有效机制,它能有力地消除财政支出中的各类寻租活动,极大地降低人力、物力、财力等公共资源的浪费,提高公共财政的效益,从而推动各国政府为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而纷纷建立起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二、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经济效益分析

诺斯在其1981年出版的名著 《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中,提出了著名的制度变迁理论,该理论认为: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的是制度因素。而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正是公共支出领域制度变迁的产物,它的创建对公共支出管理、政府管理及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节约财政资金,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公共资金支出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公共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利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政府采购的确可以节约财政资金,通常政府采购支出占一国总财政支出的30%以上,一般占GDP的10%左右,财政资金节约率约为10%.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之所以具有节约财政资金、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作用,主要是缘于以下几方面:一是现代政府采购一般都要事前编制采购预算,而采购预算就可以减少政府采购的盲目性,并作到专款专用,避免采购资金被挪做它用而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二是集中统一的政府采购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减少重复采购和采购各环节上的浪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政府采购建立了供应商的市场准入机制,并对他们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从而大大降低了采购的风险;四是政府采购实行统一集中的采购,能够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从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支出效率;五是政府采购制度使政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通过竞争机制而直接在国内外市场上获得物美价廉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从而能大幅度地节约财政资金,并减少资金流通环节,降低行政成本;六是政府采购通过信息网络与现代信息技术,能极大地节约采购成本,并提高采购管理效率;七是政府采购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加强了政府对财政资金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转变过程的影响、监督和管理,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规范了对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

(二)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与政府对市场经济干预的产生和发展紧密相联的,它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作为政府的一种特殊的经济调控工具,帮助政府实现宏观经济目标、落实具体经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政府可以利用采购支出的这种结构效应,选择不同的产品和行业作为采购重点,可直接支持和刺激该行业的快速发展,体现一定时期的政策倾向。比如,政府某一时期需对某些新兴产业或技术项目给予一定的扶持,这时可以在政府采购范围内多包含它们的产品。这样,既可以形成政府财力的注入,又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从而吸引私人资本向这类产品或产业的流动,推动这些产业或产品的快速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业升级。

其次,通过政府采购政策的调整,把保护民族工业、扶持困难企业、加强环境保护以及加快少数民族与不发达地区的企业发展等纳入采购范围内,从而可以平衡地区间经济的发展,实现整个社会经济健康、均衡的发展。

第三,由于社会总需求(D)=消费性需求(C)+投资性需求(I)+政府购买( G)+出口( X),政府购买性支出即政府采购则是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政府根据宏观经济的冷热及其发展态势,就可以利用政府采购,通过在可利用的弹性区间内安排采购资金,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调节,使之达到总量平衡。譬如,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而导致经济偏热时,可通过适当压缩和推迟政府采购来使经济降温,反之,当总需求小于总供时,可通过适当增加和提前进行政府采购,这样便增加了社会的消费并促进了企业扩大投资,提高社会总需求水平,从而刺激经济的增长。而且政府采购还具有乘数效应,这些都会引起社会的生产和分配在总量与结构方面产生相当大的反应,从而能够调控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

(三)促进竞争、有效市场的建立,提高企业与国家的竞争力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竞争是促进资源分配和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建立有序的竞争是市场经济建设的一个目标。市场经济国家也利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来引发、培育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政府采购把财政支出与公共物品的购买紧密结合起来,改变了以往的财政支出模式,具有直接的市场行为,这是因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让市场起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政府无疑是国内市场上最大的买主,它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内市场的运行。该制度的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等原则,使各类市场主体享有相同的竞争环境而进行公平、有序的竞争,这样,既规范了企业的竞争行为,也促进了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的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此外,由于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竞争环境,就会激励广大的潜在供应商为争取到政府这个最大的消费者而努力增加其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含量,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改善售后服务等来增强其竞争力,同时也使各企业在国内政府采购市场得到锻炼和培训而增强竞争力,这些都会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从而既促进了整个国内市场的繁荣,又有助于企业走向国际政府采购市场,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并加快经济发展。

(四)推动政府廉政建设

第8篇: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认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他指出,在市场的自发作用下,每个人为追求自己的目标而努力的时候,他就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着去实现公共利益。政府应放任经济自由发展,依靠市场自发调节。亚当斯密在主张由“看不见的手”充当社会经济主要调节器的同时,认为政府的经济职能是有限的,无非是充当一个经济上的“守夜人”的角色。

20世纪30年代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要采用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特点在于强调市场自发调节,尽可能排除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市场机制广泛地发挥作用。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市场机制的全面运行也确确实实空前地调动了人类的创造力与生产力,积累起巨额的财富与资本,给资本主义经济带来了极大的繁荣与社会进步。但随着资本主义向其高级阶段的发展,种种难题也随之出现,而且是市场本身无法克服的问题,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失灵”。这些困厄与危机,是并非由“看不见的手”可以回春的恶疾。为了摆脱危机,资本主义各国运用不同的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一次次缓解矛盾或“化凶为吉”,在他们看来,首先是得力于“看得见的手”,即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始终处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和深化。现在人们普遍认为,虽然市场机制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但它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最佳功能发挥所依赖的市场条件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无法实现。

现代制度经济学家霍奇逊也曾经指出,一个纯粹的市场体系是行不通的,“一个市场系统必定渗透着国家的规章条例和干预”,“干预”本质上一定是制度性的,市场通过一张“制度网”发挥作用,这些制度不可避免地与国家和政府纠缠在一起。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府单纯地发挥作用,在市场作用的合理限度以外必须要有政府的作用。

二、政府对市场的作用——有时好,有时坏,有时不好不坏

政府如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发挥积极的作用,或者说,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少一点好、还是多一点好?这一直是市场经济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

关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正如恩格斯在致施米特的信中所指出的,国家权力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

(一)它可以沿着经济发展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使经济发展比较快些;

(二)它可以沿着与经济发展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就会倒退甚至崩溃;

(三)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种方向走。这第三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很明显,在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下,国家权力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所以恩格斯又说:“一切政府甚至是最专制的政府,归根到底都只不过是本国状况所产生的经济必然性的执行者。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好的、坏的或不好不坏的——来执行;它们可以加速或延缓经济发展及其政治和法律的结果,可是最终它们还是要遵循这种发展。”

在这里,恩格斯对于国家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所作的精辟论述,表明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一原理。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谈政府的作用,并不能只满足于这一原理,我们必须越来越多地使政府成为经济基础的内生因素而起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总是要运用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其目的。

三、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扮演的角色——是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

市场经济,毋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抑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有一个共同特征:以市场机制作为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的基本手段。那就是,由企业充当经济活动的主体,根据市场的供求,合理地组织生产和营销,有效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赢得最大利润。经济权力,特别是投资决策权,是掌握在企业而不是在政府手中;而政府作为“政治实体”,因其行为所遵循的多是“非经济原则”,本身并不适宜于掌握投资和营运资本。因此,凡属按经济原则经营的经济事业,均交给企业(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当然是私人企业)去经营,政府不要干预。总之,政府依靠自己的财政力量及各种政策,努力建造一个良好的可供千万家企业充分表演其才能的经济大舞台。宏观经济学习惯于把市场的活动譬喻为球赛,企业是运动员,政府是裁判,政府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否则一定会导致混乱。

中外市场经济的实践表明,市场经济作为竞争经济,其本身却不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是因为,市场经济虽然较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但是,它不是万能的,市场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是:经营者以自身的经济利益为本位,按照自己的意志依照商品价格的升降从事经营活动,自由放任,会导致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又由于一些经营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在竞争过程中会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他们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或控制支配市场的优势,对社会财富进行不公平的剥夺,使许多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造成不公平。然而,市场经济的缺陷,其机制自身无法克服;受自身经济利益驱使的经营者也不可能以自觉的行为来补救。为克服和补救市场经济的缺陷,维护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就要靠国家有意识地运用政策和法律进行引导。因此,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是必然的,不可缺少的。

E•S•萨瓦斯有一句名言:“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是划桨。直接提供服务就是划桨,可政府并不擅长划桨”。的确,多掌舵少划桨的政府才是力量更加强大、更具有生机和活力的政府。因为,说到底,那些为航船掌舵的人对目的地影响的力量远比那些划桨的人要大得多。

掌舵只是一个形象而深刻的比喻,其含意是表明了政府的控制能力。因此,政府行为的方式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调控社会、调控市场的问题。当然,正如掌舵人与划桨人的关系一样,政府对社会、市场的调控,是方向上的调控,其所要达到的结果是使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凡是市场能办的,政府就不去办,凡是能由社会做的,就让社会去做。然而,市场经济下政府的作用必不可少,必须在自身财政能力所允可的范围内履行一些经济职能,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这些职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运用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管理,确保国民经济的稳定,尽可能防止过大、过频的波动;

(2)举办基础设施工程及公用事业,创立一个有效、有利的投资环境;

(3)确立各种经济立法及法规,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和正常秩序;

(4)实施产业政策,指导或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

(5)运用收入政策及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及安定。

总之,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经济大舞台的设计师和建筑者,但不是演员,演员是企业;政府是球赛中的裁判和巡边员,但不是运动员,运动员是企业。切忌“越俎代庖”。

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不仅是共识,更是决心

(一)需要澄清的几种模糊认识

1.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放权,限制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范围,并不意味着权力的消失,而是意味着部分权力的转移。政府放权过程不是单纯地下放政府权力和实行政企分开,而是一个双向过程:一方面体现出权力要集中,如国家的宏观调控权;另一方面,权力要下放。也就是说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的程度与政企分开、权力下放的程度是一种互相制约的关系。要想停止政府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就必须强化政府对宏观经济生活的调控能力,否则就会导致经济生活的失控混乱。政府下放的只是部分权力,是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弄清这一点,有助于吸取我国改革中的经验教训,加速我国市场化进程,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

2.在市场化过程中企业和社会权力的强化并不必然地意味着政府权力的弱化。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众所周知,在经济体系中政府权力范围的广泛程度和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程度并不是一回事,如果抽象地、笼统地谈权力的强弱就混淆了这种区别。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市场化要求限制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范围,也就是要把政府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使用限制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同时,根据权力有限的原则,正如加里•沃塞曼所论述的:“权力有限的政府原则意味着政府的权力要受被管理者的权力和自由所限制。这一原则基于立府的根本思想:人们把宪法列举的权力和职责授予政府,同时把其余的权力留给自己。这项政府协定意味着政府的行动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而法律是得到被管理者的同意(虽然是间接的)而批准的。”因此,在经济体系中,对政府权力需要限制的是权力使用的范围,而不是范围内政府行使权力的有效性。在政府权限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政府应拥有不可动摇的绝对权威。

3.政府在经济体系中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政府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度也会有所不同。这种发展变化,是由市场经济发展各个阶段上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具有客观性。经济发展阶段上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两者之间存有较大的关联,一般地,在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比较突出,因为培育市场体系发展,弥补市场的缺陷和不足,组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靠政府力量才能完成。而在市场发展较成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情况下,政府作用的程度和范围就有所下降,市场作用变的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重新选择经济运行机制,采取积极不干预的经济政策就成为必要。因此,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是有效发挥我国政府作用的关键。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状分析

从总体上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但也应当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改革显得……滞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体制和机制仍然存在。一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深层体制问题还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我国改革尽管已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触及到各个层面,攻克了不少难关,但仍然处于攻坚阶段,旧体制要从根本上实现向新体制的转轨依然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还必须解决不少难度很大的深层次问题。比如,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目标早在1993年就已经确定,这项工作也一直在做,但目前国有企业离规范的现代公司制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很远,部分地区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甚至出现走形变样的情况。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事业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垄断行业改革等仍处于滞后状态,还没有真正触及到深层问题,改革的任务还相当繁重。二是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前没有暴露或不甚明显的问题,现在日益突出。比如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经济和社会协调全面发展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之所以出现且不能很好解决,究其根本原因都在于相关体制未能理顺。实践表明,要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必须深化农村改革,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健全区域互动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等等。三是改革在各个领域的进展不平衡。囿于利益关系和配套条件等诸多原因,既定的改革有的进展缓慢,有的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还有的深层次改革尚未破题。总的来说,改革滞后于开放,宏观改革滞后于微观改革,政府改革滞后于企业改革。四是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展和发展格局的变化,给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提出了亟待解决又难以解决的新课题。比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入后过渡期,经济管理必须按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办事,这对政府管理方式、管理制度和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所有这些都表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加强和改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第9篇: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国富论》;市场;政府;经济发展

一、引言

亚当・斯密被誉为经济学之父,他的巨著《国富论》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版了二百三十多年,这本巨作的内容十分丰富,至今也被不同流派的学者而引用。其中“经济人”假设和“看不见的手”曾一度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亚当・斯密对人性理解非常深刻,他在《国富论》中提出了一只“看不见的手”,即利己主义,而在其另一部巨作《道德情操论》中提出了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即利他主义。两只手相辅相成,共同影响人的行为。所以必须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相结合,才能全面理解《国富论》。

二、《国富论》的主要思想

1.“看不见的手”的理论

在《国富论》中,斯密指出;“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 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 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可见,斯密从人的本性出发,认为每个人都是尽最大的可能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最大化,从而得出每个人都是利己的。即使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富人尽管他们的天性是自利的和贪婪的……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表面上看富人由于伦理道德因而同情穷人,从而给他们分自己的成果。但是我们应该通过现象看本质,富人自己明白,如果把所有的生活必需品全部都纳入自己的腰包了,那么穷人就会因为得不到任何的生活资料而无法生活,更谈不上给富人劳动。这样无疑对富人是最危险的。所以富人不得不给穷人必要的生活品,让其生活下去。因此富人的同情心是建立在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的伦理道德。从本质上讲,富人还是利己的,只是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不得不放弃一些眼前利益。因而我们可以得出,利己的是整个资本主义的基石。

斯密还认为,每个人的利己心可促使整个社会利益达到最大化。他曾在《国富论》中写道:“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他从来不会主动去考虑别人的利益,既是迫不得已地考虑他人的利益,也只是为了让使自身利益更大而已。然而就是这样一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却悄无声息地促使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利益最大化,这就是“看不见的手”的力量。“看不见的手”支配者人们的日常生产、交换与消费,使社会生活有条不紊地运转。当然,要使“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充分的自由竞争和市场主体对于最大化利益的追求是前提。

斯密“看不见的手”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人的利己心是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根基,个人追求自己私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又是社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人的这种利己心不应该被反对或者摒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适当鼓励。然而,有时人又往往表现出利他心,但是这实际上是个人实现私人利益而不得不做出的让步。第二,看不见的手会自动使得市场上资源达到最优配置。斯密曾经论证过,当某行业的利润低于普通利润时,会使得资本流出,从而使得利润会归于普通利润;当某行业利润大于普通利润时,会使得资本流入,从而使得利润回到普通利润上。第三,看不见的手会自动使得供需达到平衡。斯密从杂乱的市场竞争中,发现了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内在统一性,以及增加国民财富的原动力――自利心。市场机制理论无疑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一大进步。

2.自由放任理论

自由放任理论贯穿了《国富论》的始终。他曾不止一次的指出自然秩序要优于人为秩序。所谓的“自然秩序”,在斯密看来,指的就是从人的本性产生而又适合人的本性的秩序。由于社会分工,分工的不同使得每个人都专注于自己所在的领域,而物质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每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就不得不与其它人处于相互交往与联系之中,由此便有了社会的共同利益,产生了社会。可以看出,社会共同利益是由每个个人利益组合而成的,而每个人有只能在自然秩序中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所以,自然秩序是最优的。而且,斯密在《国富论》中不止一次的告诫政府不要插手市场主体的经济管理决策,而且私人也不要把这种权力交给一个大言不惭、荒唐地自认为自己有资格行驶的人――政治家,他认为这是再危险不过的了。因此可以看出,斯密认为一个国家最好的经济政策就是自由放任。要想使一国财富增加、社会的公共利益增进,最好的办法就是释放私人经济的活力, 实行完全自由和充分竞争的经济政策。在充分竞争下, 市场中的个体才能完全自由, 才能保证每个人追求自己利益最大与社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一致性。

3.“守夜人“的思想

在《国富论》中,斯密把政府定位为“守夜人”。因此,政府的主要职能有三种:第一,保护本国国民的安全,使本国国民不受其他各国的欺辱与压迫;第二,保证人与人之间的公平与和谐,设立一个公正的司法行政机构去守卫人民;第三,建设一些公共设施来满足人民的日常生活。由此可见,政府所要做的就是维持一个市场良好的自然秩序即可。政府只要能够保证每个人能公平、自由和平等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社会利益必然会达到最大。在《国富论》中,斯密不止一次提出政府不需要扶持或者抑制某些行业,也不要妄加得给私人主体进行干预。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市场主体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选择、自主经营和自由竞争,用不着国家干预,社会自然会实现利益最大化。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政府只需充当一个保证自然秩序的公共部门的服务者即可。

三、对我们国家市场经济改革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的成就是显著的,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给我们的经济市场注入了无限的活力。过去,我们曾经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不承认市场主体的利己性,更不承认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虽然在刚建国的时期,我们取得不错的成绩,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弊端也慢慢地暴漏了出来。如今,我们开创性地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尊重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要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国富论》对于市场经济有一个全面和完善的论证,尽管其作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产物而且有些内容已经过时,但是关于市场经济一般的规律性认识,还是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

1.要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绝对性的作用,这体现了我国对于市场经济的新认识。虽然从“基础性”到“决定性”只有两个字的变化,但是认识理念确实发生了质的变化。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优势在于,作为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价值规律,具有通过市场交换形成分工和协作的社会生产的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激励先进、鞭笞落后的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市场价格自动调节供给和需求的机制,从而可以引导资源配置实现以较少投入取得最大产出的要求。因此,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本质要求,就是在经济活动中遵循和贯彻价值规律、竞争和供求规律。当然这只是对市场改革的一大方向,具体可从以下几点着手:

首先,市场规则制定方面,第一,各类市场主体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第二,要进一步取消政府不必要的审批手续,最大程度地简政放权;第三,要建立起公平透明开放的市场规则,完善由市场确定价格的规则。

其次,市场竞争方面,第一,企业要自主经营、公平竞争,不得进入人为地干预;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第二,要严厉惩治地方的违法性保护,惩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们要承认各个市场主体的“利己心”。这是我们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也是我们市场经济能够迸发活力的根本保证。私人利益的驱动,自发地会诱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使得供求得到平衡,不断促使国民财富的增长。凡是市场能够做得好的事,政府就不要去插手,都交给市场来做。市场做不好的,政府再插手来做。当前,主席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从需求管理向供给管理的改革,进一步体现出了中央高层对于对于市场经济改革的新认识,是完善和补充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市场存在自我调节的机能,供给自身能够创造和调节需求,要摆脱经济滞胀的困境,治本之方是增加生产和供给,因为增加供给可以消除过剩的需求。因此只要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才能解决目前我们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困境。

2.要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

在斯密的《国富论》中,斯密为了突出市场的作用而不断地弱化市场的作用,这显然是不对的。尽管在资本主义初期,斯密体系毫无疑问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的繁荣。然而1929―1933年的“大萧条”,将斯密体系的缺点完全暴露出来。随着一系列的“政府干预”思想出现,资本主义才从这场危机中走了出来。我们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决定,尊重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政府,也不是说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无所作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管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也是对现代政府的必然要求。政府的职责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加强市场监管,弥补市场缺陷。由于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都在努力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样就难免会出现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损害千千万万人的利益,比如说地沟油事件,三聚氰胺事件等等。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必须制定一系列的法律规则来规范和引导市场。政府要积极倡导公平竞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互利共赢的良好市场行为,努力打造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社会主义市场。

其次,强化服务意识,弱化行政职能。在过去,政府手中的权力过大,几乎集中了一切的经济管理权力,通过行政指令来管理和控制企业,这对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束缚。政府应该把经营管理的权力交给市场中的私人主体,让其自己来决定生产经营。同时,由于许多本应该由政府提供、管理、扶持和服务的事项而没有足够重视,政府应该加快这些领域的建设。政府应该着重提高自身服务效率与质量,努力做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再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对立,并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地深化对市场的理解,这体现了我们党的先进性。然而,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不能一味地重视市场的作用而忽视政府的作用,也不能把政府的作用仅仅理解为斯密所说的“守夜人”。相反,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只有将“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相结合,两只手相辅相成,这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取得成功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英]亚当・斯密,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英]亚当・斯密,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3][英]亚当・斯密,蒋自强,钦北愚,朱钟棣,等译.道德情操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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