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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见附表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安排24小时值班(值班表见附表2),确定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分工,作好指挥调度及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落实逐层承包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年级组长到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形成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承包机制。学校与各部门负责教师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在“四考”中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全体师生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将防汛工作抓深抓实抓到位。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知识,利用校会、班会、主题班会以及校园广播、板报、演讲等形式宣传防雷电、山洪、泥石流等安全知识,使师生认识到什么事有危险,什么事不该做,做了会有哪些后果,应该怎样做,怎样避免危险;如果发生危险 ,应当怎样自救,怎样互救,怎样求救。如:遇雷雨时,防止雷击,要求孩子不到高树、电杆、墙下等处躲避,也不要站在山脊等高处,也不要接打电话等。
二、防洪措施和应急预案
1、建立防洪抢险指挥组织,遇到紧急情况指挥有序。校长为总指挥,政教处和总务处,年级组长到老师的四级指挥负责体制。值班教师24小时到岗,住校教师积极配合,如有情况立即上报、下传。
2、关注天气形式,收看天气预报,如出现异常,早做安排。
3、建立上游预警机制。与上游的富贵山小学、歪脖沟小学建立联系,如出现局部大雨,发生山洪,马上通知中学,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实施紧急预案
4、如果在放学时发生雷雨,必须推迟放学,雨后没有洪水,可自行结伴回家,天晚时可联系家长,或由老师护送回家。如果发生山洪,必须由家长来接,或由老师护送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应留校住宿或请老师想别的办法。
5、白天上课期间发生山洪,危及到师生安全,要求学生听从老师安排,有秩序的转移,转移到距学校500米的东坡村(路线:沿公路南行,向东)。情况紧急时,要求学生要抓紧课桌、椅子等漂浮物,尽可能与老师、同学在一起,等待营救,千万不能独自回家。
6、夜间发生山洪,危及到学校安全,值班老师、住宿老师马上组织男女住宿生学生转移,并逐层上报。水不太大时,可转移到教学楼,水过大,按预案5转移。
7、汛前准备。思想准备,加强防洪意识,遇事不慌;修渠筑坝,重点排查,消除隐患;物品准备,准备好药品、手电、铁锨、编织袋等防汛物资;保证通讯的畅通;组织师生进行防汛模拟演练。
【关键词】防汛物资 储备仓库 现代化管理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占据世界人均水占有量的四分之一左右,而且我国降水时间也分布的不均匀。一般来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6月到9月之间,占据全年降水总量的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左右。就今年来说,四川持续强降雨引发了洪涝灾害,渠江流域达州、广安部分河段出现超历史极值洪水。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抗洪救灾是现代经济建设中一个比较系统化的工程,建立现代化的抗洪救灾应急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在抗洪抢险中,关键的一个环节是防汛物质的储备仓库,这位抗洪救灾工作提供了物资保证。如果没有充足的物资储备,并进行相应的管理,加上现代化的平台支持和运输环节的保障,抗洪救灾就会成为纸上谈兵。因此,研究防汛物资储备仓库的现代化管理十分有必要。
一、防洪物资储备仓库的硬件建设
(一)占地面积
用于防洪物质储备的仓库,要有足够的占地面积,而且仓库的级别不一样,存储物品的品种和数量不不同,要合理给出仓库占地面积的下限,这是建立防洪物质储备仓库的一个重要条件,必须要达到标准。
(二)库容量
对于库房来说,要有足够的库容量,在进行库房设计的时候要尽可能的专业化和标准化,对于不同的防汛物质的存储要有不同的设计标准,这是进行库房设计的专业化要求。而对于存储同一种类型的防汛物质的仓库,在设计使用的时候尽可能地使用统一的标准,这样能更好的进行防汛物资的存储,也方便物资调拨。
(三)运输通道
在仓库的场地中,要保证运输通道是足够的,在抗洪救灾的时候要保证道路的畅通。在防洪物质存贮的仓库与主要的公路干道之间要有道路连接,时刻保持连接处的路况状态良好。
(四)设备
对于那些有条件的仓库,要有自身的设备,包括起重设备,装卸设备等,还要有足够的运输车辆,仓库要有进行应急保障建设。
除此之外,仓库还要有良好的保温和避光条件,加上防潮、防水、防盗以及防止虫鼠的危害等一些安全措施,这些都是防汛物资仓库的有效安全措施。
二、防汛物资储备仓库的现代化管理
(一)严把防汛物资入库、出库关
对于防汛物资来说,跟战略物资具有同等重要的位置,防汛物资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关系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严把防汛物资的出库、入库关。对于新购置的一些防汛物资,在到达了制定的仓库之后,可以让代存储单位组织定点的仓库进行验收,成立验收小组,这个小组必须由供货方人员的参与。在对物资进行直观的检测的时候,主要是依据《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进行抽样检测,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的不能够验收进入仓库。要确认所验收的防汛物资的数量、规格、包装等都是准确无误的,生产日期也是符合标准的,让验收小组出具一个验收报告,这样才能办理正规的验收入库手续。在物资出库的时候,也要把握好严格的审批手续,对于那些返还的物资要及时整理入库,对于那些返还的物资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因为防汛物资的存储都是由一定的年限的,需要设定正常的报废程序,这样才能让防汛物资市场处于一个良好的状态。对于库房里的每一批的防汛物资都要表明品种、编号以及生产日期等等,要做到实物跟标签什么的都相符合。
(二)建立信息化的仓库管理系统
在对仓储物资进行管理的时候,可以充分的利用计算机和一些现代化的监控网络,建立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从而提高物资仓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通过建立计算机以及相应的网络系统,可以把仓储数据都输入到计算机里面,并跟其他领导机关进行联网,还能方便及时更新系统中的数据。对于发生的物资报废、更新以及调出等实施动态化监控。对于接近报废日期的物资实施预警机制,这样能否保证物资更新的常态化。可以根据具体的灾情状况想向上级有关部门补充相应的物资和品种,这样能优化仓库库存,保持抗洪救灾的最低要求。在进行信息化管理中,还可以建立现代化的防火以及防盗系统,在提高仓库本身的防火防盗能力的基础上,跟警方联合建立报警机制。
(三)强化组织观念和责任感
首先,在汛期,要强化恶劣天气状况下的物资调拨准备方面的工作,要从具体的实际状况处罚,建立相应的物资调运办法,建立调运应急预案,加强相关人员的配备,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反应机制。其次,要严格做好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强化防汛物资管理纪律。根据具体的工作需求,对于防汛物资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和工作都要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一个人,要分清每个人的职责。在汛情比较紧急的状况下,在物资中心以及储备仓库可以建立二级值班支付,对于每个岗位的职责分工要明确到人,做好突发状况的应急工作。再次是强化职工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加强防汛物资管理方面的机能培训,学习各个级别的防汛物资管理的细则,熟悉相关的设备性能,最大程度的提高物资调运的保障能力。
三、结论
综上所述,防汛物资仓库管理的现代化是时代提出的新要求,需要全体仓储管理人员齐心协力。事实上,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设计到很多方面,需要各个部门人员的高度关注。随着防汛物资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物资仓库在抗洪救灾工作的中的贡献也越来越突出。
参考文献
[1]国家防汛抗旱办公室.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细则[R].北京:国家防汛抗旱办公室,2011.
[2]黄会然,潘德惠,刘永熙.变质性物品的生产一库存系统的最优管理[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10).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
当前,雨季即将来临,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为进一步加强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周树云为组长,副镇长胡伟、宣传委员黄顺林为副组长,王鲲鹏、秦先彬、王杨、李宏图、秦科友为成员的***镇煤矿雨季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王鲲鹏任办公室主任。各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矿长、主要控制人)特别是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煤矿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防汛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有“防大汛、救大灾、抢大险”的观念,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或配备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严格组织落实,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深入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
一方面,各煤矿企业在安全检查中,要突出雨季防洪、防排水、防雷电“三防”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发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按照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及时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煤矿不因汛而淹井和死人;另一方面,煤矿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并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在工作中切实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再一方面,各煤矿应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管理,排查并治理各类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对矸石山实施监控,一旦有险情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周边居民在第一时间撤出危险区域,确保安全。
三、强化各项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一)各煤矿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防治水有关规定,健全防治水责任制,落实防治水措施。对矿井内的采空区积水、矿井周边小煤窑的积水要进行调查、观测、监控,掌握第一手资料。凡矿井水文地质和老窑(小窑)不清,有发生透水可能的采掘面坚决禁止采掘;各煤矿要制订矿井防治水和防汛紧急处置预案,补充和储备防排水设备和物资,确保矿井排水设备及设施完好,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各煤矿要加大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煤矿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和职工的防汛、防灾的思想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三)制定暴雨灾害天气预警撤出预案,加强汛期值班工作。一是各煤矿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煤矿安全汛期预报制度,负责利用气象公益服务电话、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定时气象信息,重点对强降雨和汛情情况进行,提供预警等级。凡出现强降水暴雨灾害天气,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到各位职工。二是各煤矿应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和通报防汛工作情况,一旦接到重大汛情通报,要立即启动防汛工作预案,确保将防汛指令在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职工。三是要各煤矿企业保证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严禁在暴雨灾害天气安排工人下井作业,一旦有重大险情发生,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各煤矿的领导要坚守岗位,在汛期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努力做到靠前指挥,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镇政府。
今天召开这次全县防汛暨三夏生产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防汛工作部署,分析我县今年面临的防汛形势,安排防汛及三夏生产工作。刚才,传达了省、市防汛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县水利、河道、气象、建设部门和镇作了发言,县政府与乡镇签订了防汛责任书。下面,就做好全县防汛工作和三夏生产,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防汛工作转入实战状态。由于我县位于沂下游,地势北高南低,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我县防汛工作不仅要考虑境内降雨情况,更易受沂上游过境客水的影响,去年的防汛工作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去年7月21日,在我县基本上无降雨的情况下,上游的平邑、蒙阴、费县出现短时集中降雨,流量达到6500立方米/秒,形成近10年最大的过境洪峰,土山拦河闸一度出现险情。作为沂蒙山区的洪水走廊,我县每年的防汛压力都非常大。前段时间,水利、河道等部门对全县防汛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分析了我县防汛工作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各乡镇、有关部门为迎大汛、抢大险做了一些准备工作。综合分析各种情况,感到今年的防汛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一是极端天气明显增多。从大的范围来看,全国降水极为不均,部分地区旱情之重、汛期之早都是历史罕见,全国平均气温创22年以来新低。最近,南方一些省市相继遭受暴雨袭击,部分河流超过警戒水位,人员伤亡较多,财产损失较重。从我县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全县气温忽上忽下、起伏剧烈,先后出现雷雨、冰雹、强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1-5月份,已累计平均降雨236.3毫米,较历年同期偏多27.7%。从这一系列天气现象来看,暴雨的突发性、反常性和不可预见性日渐突出,防汛任务十分艰巨。二是上游蓄水工程增多。近年来,市实行大水城建设,上游先后兴建了7处橡胶坝,一旦遇到强降雨过程,上游集中放水,极易造成洪峰。三是水利工程防洪能力不高。沂、是我县主要行洪河道,但河道淤积严重,险工险段较多,整体泄洪能力不强。四是城市防汛设施不健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在排水沟渠上私搭乱建,任意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现象严重,造成排水不畅、河道淤积、堵塞,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降低。五是部分干部群众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估计不足。部分乡镇、部分河段年年防汛不见汛,极易让人放松警惕,产生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总之,今年的防汛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迅速行动,牢牢把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安全度汛。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今年我县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突出防御沂流域性大洪水、抵御强台风、防范大暴雨,努力做到标准内洪水不死人,水库不垮坝,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内涝少成灾,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工作中,要突出五个重点部位,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五个重点部位,即河道、水库、城市、田间内涝和工矿企业防汛。四个关键环节,即防汛检查、物资储备、预案完善、队伍建设。
一是河道防汛。河道防汛历来是我县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前段时间,水利、河道部门对白马河的险工险段进行了初步排查,排查出险工险段38处。其中,重点险工28处,涉及7个乡镇;重点险工8处,涉及、红花、高峰头3个乡镇;白马河重点险工2处,均在镇。对这些险工险段,各有关乡镇及水利、河道部门要逐一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将责任落实到段到人,及早做好除险加固和应急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大巡查监测,尤其是在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要派专人靠上巡查,确保隐患能够早发现、早处理。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责令设障者限期清除,确保河道岸线的安全稳定。另外,水利、河道部门要将龙门橡胶坝作为防汛重点,加强水情的科学监测,提高汛情预报的准确性,及时加强与沂沭泗局联络,科学合理调度蓄水情况,做好橡胶坝的汛期管理工作。
二是水库防汛。我县共有11座小型水库,其中10座已完成除险加固工程,围山水库正在施工,施工单位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尽快完成。要加强巡查排检力度,凡是有水库、塘坝的乡镇,在6月20日主汛期前要组织专人进行检查,制定度汛措施,落实防汛责任制,完善调度运行方案,确保水库、塘坝安全度汛。各水库要严格执行汛期调度控制运用计划,不得随意超蓄,对安全度汛没有把握的,要低水位运行,必要时在强降雨前空库迎汛。
三是城市防汛。城市防汛险情呈多发、高发态势,一旦发生,灾害损失严重。今年,已有、的一些城市发生洪涝灾害,必须引以为戒。近几年,我县对窑上干渠、李墨干渠及县城驻地主要道路两侧排水渠道进行了清淤、治理,排水效果有了明显改观。但李墨干渠清淤不彻底,等主要排水沟渠亟待清淤、清障,每逢集中降雨,积水现象时有发生。城管、建设等部门要抓好城市排水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特别是针对城区面积扩大、部分区段排水设施相对滞后的实际,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尽快做好城区内河道、排水管网、暗渠等清淤、维修和养护工作,提高排水能力。要将在建工地的防汛作为汛期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加强指导、监督,重点检查基坑、边坡以及塔吊、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四是田间内涝。由于历史上苏北地区沿鲁苏边界走向修建了一些大坝等水利工程,造成边界排水不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杨集、花园、归昌等南部乡镇的汛期排水,每年汛期都有不同程度的积水不能及时排出,造成大雨大灾,小雨小灾的局面。有关乡镇要提前搞好排水渠道的清淤、疏浚,进一步落实防汛预案和抢险队伍,特别是在暴雨来临时,要做好排涝准备,减轻内涝损失。
五是工矿企业防汛。经贸、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各个煤矿、非煤矿山,要严禁暴雨期间进行井下作业,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企业要落实好防汛安全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切实保障厂区、矿区防洪安全。
一要深入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前段时间,水利、河道等部门已经对河道、水库度汛工程和防汛物料进行了摸底排查,查出了一些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近期,要组织人员,对防汛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再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主要查看工程整改是否到位,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确保在主汛期前消除隐患。
二要及时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县防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筹集号备防汛物料的通知》,明确了需号备的物料数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防办的统一安排,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抢险救灾物料的更新补充任务。此外,各沿河乡镇要发动沿河村庄,就地取材,进行必要的石料、沙土储备,保证一般险情的抢险需要。要完善物资管理制度,通过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实行重要物资定点储存、专人保管,确保急用时能足量调拨到位。
三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预案。科学的防汛预案,是做好防汛工作的关键。县防办已制订了2010年全县防洪预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查漏补缺,对各自防汛预案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特别是建设、交通、供电、通信、教育、工矿企业等部门和行业,要突出“实用”,做到“管用”,下力气抓好防汛预案的落实,力求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发生险情能够用得上、用得好,切实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要强化防汛抢险队伍建设。防汛“三线”队伍是搞好防汛工作的生力军,也是赢得防汛的关键。各乡镇要按照县防指下达的人员指标,组建好防汛常备队、抢险队和后备队。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的抢险救灾队伍,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顶得住。县人武部、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防汛形势,将民兵工作的重点放在防汛专业抢险和应急队伍建设上来,以民兵为主体,打造一支指挥顺畅、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作风顽强、能打善战的防汛抢险主力军。近期,县人武部要结合民兵训练,在全县组织一次防汛常备队集结演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村庄撤离、抢险救生演练,真正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武警部队、公安干警和民兵预备役在历年的抗洪抢险中完成了大量的急难险重任务,是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县防指要加强联系和调度,搞好防洪抢险工作。
三、加强领导,推动防汛工作深入开展
防汛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酿成大患。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为今年安全度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会上,印发了《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和包河包库责任分工的通知》,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防汛责任状,明确了各乡镇及重点工程、河道、水库防汛责任。会后,各包河包库指挥部和城市防汛指挥部要立即行动起来,分别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议,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度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防汛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一个村街、每一个单位,落实到每一个工程、每一个人,并层层签订责任状,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汛期值守、工程巡查等制度,从现在开始,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密切关注天气、雨情、水情,确保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指导。所有责任人汛期不得外出,通讯必须保持畅通,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要落实好责任交接补位制度。县防办要加强调度、检查,凡发现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无人值守的,一律通报批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防汛合力。水利、河道部门要重点抓好水利建设及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提高科学防洪、工程防洪和专业防洪水平;气象部门要加雨和异常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加大监测频次,及时通报县防指;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教室和宿舍等危房旧房的排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校度汛安全;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各项救助的准备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防汛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电力部门要确保重要防洪工程、重点区域及防汛指挥机构汛期的用电需求;联通、移动及广播电视等单位要为防汛部门提供紧急抢险的通信保障,并依照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向群众灾害预警信息。
(三)严格执行防汛工作纪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服从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保障,确保防洪救灾资金和物资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决不允许截留和挪用;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对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指令不服从的,或者拖延执行、执行不力、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统筹安排,突出抓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
当前,“三夏”生产全面铺开,夏收进入关键时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摆布时间、人员,在认真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扎实抓好三夏生产各项工作。
(一)千方百计加快麦收进度。今年小麦长势良好,全县91.6万亩小麦丰收在望。由于气候异常的影响,今年小麦收割期相对集中,麦收争人力、争机械的矛盾比较突出,加上近期雨水较多,麦收形势不容乐观。昨天,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麦收进度的紧急通知》,各乡镇要按照通知要求,把麦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阴雨天气到来前的有利时机,立足一个“早”字,突出一个“抢”字,发扬“虎口夺粮”的精神,全力以赴加快麦收进度。要深入发动,紧急动员,引导群众全力抢收小麦。要把脱产干部、村干部组织起来,包工作区、包村、包地块,集中力量抓好麦收。要集中机械,做到歇人不歇机,昼夜作业,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要加强麦收机械的调度管理,发现强行拦截麦收机械、阻挠机械正常作业或强行收取管理费等现象,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好麦收秩序。要加强农机、场间电源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从今天开始,对各乡镇麦收进度,县政府实行一天一调度、两天一通报。
(二)坚决落实秸杆焚烧措施。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破坏土壤,危害群众健康,对此,国家和省、市高度重视,麦收期间将利用卫星进行实时监控。市、县两级今年还拿出专门资金,为全县小麦收割机免费安装了秸杆粉碎装置,推动小麦秸秆还田,这充分体现了各级做好小麦秸秆禁烧工作的决心。从全县情况来看,大多数乡镇和督导单位对这项工作抓得比较紧,力度比较大,但仍有个别乡镇重视程度不够,防范措施不力,出现了焚烧秸秆现象。6月13日,沙墩镇大塘村村民陈怀征不顾三令五申,焚烧秸秆,被公安机关依法训诫,这也暴露出了乡镇管理上的漏洞。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于工作责任心,在于工作作风。麦收是为期7-10天的阶段性工作,完全可以集中一部分力量靠上抓。各乡镇要以此为戒,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禁烧规定,并加派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实行昼夜值班巡查,包点人员要轮流蹲守地头,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督导组要加大巡查督导的频率和次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力以赴,麦收期间夜间全部深入下去,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凡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对所在乡镇和督导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实行挂牌督办,启动行政问责;凡被卫星监测拍照的秸秆焚烧着火点,每个着火点市政府扣县5分,县政府在年终考核时扣乡镇10分。同时,要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凡是未安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一律不准进地作业,切实把好秸秆禁烧第一关。
关键词:老龙口水利枢纽;运行管理;效益评价
1 工程概况
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是水利部“十一五”期间77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之一,是振兴吉林省老工业基地重点项目之一。该工程位于珲春河干流上,距珲春市区约30km,坝址位于珲春市哈达门乡老龙口村。该工程是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建成以后,可使珲春市防洪标准由目前的不足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洪水标准,保护下游人口60.83万人,保护耕地11.91万亩;每年可为城区供水2.828亿立方米;为下游15.13万亩农田提供灌溉用水;电站年平均发电量5199万千瓦时。
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工程由土石坝、溢洪道、鱼道、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
土石坝为粘土心墙坝,最大坝高44.5米,坝顶长756.5米,坝顶宽6米;溢洪道位于左岸,为岸边溢洪道,包括引渠段、闸室段(长34米,设5孔弧型门,单孔净宽12米)、陡槽段、挑流段、尾水渠;鱼道位于左岸溢洪道内测,鱼道总长525.5米、宽2.5米、鱼道的梯级数为137级、梯级长3.2米;引水发电系统位于右岸包括引水发电洞(洞长358米,洞径6.7米)、压力管道、电站(总装机容量1.92万千瓦,3台机组,其中2台8000kW,1台3200kW)。水库总库容3.674亿立方米,该水库为不完全年调节性能的水库。
2 水库防汛
防汛组织工作中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每年汛前对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听从省防办的统一调度指挥。做好防汛工作需要按不同阶段的任务做好全面部署,一般情况下,汛前就需要做好动员工作,强化制度建设,明确领导责任,使各级职责得到充分落实,从根本上做好准备。可以通过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工程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值班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各项防汛责任制;不断推进防汛组织机构建设,使用权各级部门与相关人员能够进一步明确任务,划清责任;通过对汛前工作的检查,提前预防,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防汛队伍建设,按照水库实际工作需要,提前做好动员与落实,使各级部门人员统一认识,按工作要求,强化业务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和人员的主动防范意识:对物资做好调配,落实好防汛抢险工作,使物资充分备足,由专门人员做好管理与登记造册,这样调配起来就更加清晰明确。
汛期防汛科学防控是关键,这时需要全面强化管理,使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通过查找不足,使措施不断完善提高,特别是要找准难点、突出重点,使责任、机构、方案、队伍、物料和报警六项工作落到实处;安排好值班,做好情况整理与汇报工作,对雨情、水情、工情的随时观测,保持与上级单位的畅通联络,使上报的信息资料准确无误,收集的材料真实可靠,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决策及时,使上级各项指令及时传达和实施,确保水库安全;全面做好巡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险情,要全面通报,使责任领导、技术人员、防守队伍、物料器材等及时到位,使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健全方案制度,需要严格按照汛期控制方案要求做好洪水调度工作。
汛后总结经验,这个过程主要就是为来年度汛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需要对汛期内产生的雨量、水位变化、库容量及相关水文资料做好全面的整编并形成分析报告,使防汛工作能够得到认真总结,同时,针对问题列出整改意见,对大坝做好综合分析,及时对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下一年度的维护、维修、加固工程提出全面工作计划。
3 工程管理
3.1 安全监测
在水库蓄水以后,需要根据水库状况,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的相关规定,使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得到建立健全。明确责任人,确定岗位人员职责。对需要枢纽工程监测的重点难点项目,做好测次安排,实现精度要求。对产生的有用数据及时整理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掌握大坝性态,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快速报告。严格管理制度,使相关数据更加有效,每月整编一次观测资料,使数据离线分忻和定性分析起到评价枢纽运行状态的作用,如果出现水位骤升或骤降的现象,需要调整整编周期。1月底前要完成上年度监测资料整编工作,编写出“年度监测资料整编说明”,确保枢纽建筑物良好运行。
3.1.1 外部变形观测。老龙口水库从2010年9月6日下闸蓄水到2011年5月中旬水库初期蓄水开始一直保持平稳,可以说,从观测上看曲线为直线型。0+290剖面(P7-8位移点测值)最大位移为4.56mm,0+590剖面(P15-16位移点测值)最大位移为7.86mm,0+770剖面(P23-24位移点测值)最大位移为7.88mm。通过检查,确定三角网和水准网系统保持稳定状态,运行无异常。水库外部变形观其水准基点一共有7处,3点设置到右岸山坡,2点设置到左岸山坡,2点设置到大坝下游,三个点均是关键部位,对监测起到参考作用。校核基点一共有4处,全部在左岸山坡。工作基点一共8处,分别设置到了左右岸山坡。水平位移标点设置到0+290,0+580,0+770断面,各断面各布置4个位移标点,其中1个标点在距坝轴线上游12.25m处的上游护坡,其它3点在距坝轴线下游3.5m,36.5m,68.8m处的下游坡。监测水平位移的方法利用三角控制网和正、倒垂线,采用坝后前方交会和垂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1.2 大坝坝体内部渗流监测。坝体内部变形观测断面的设置非常重要,主要设置到最大横断面、合龙段、地质及地形复杂部位,对渗透压力监测主要利用了增设孔隙水压力计的方式。设置了3处渗透压力观测断面,不同的观测断面铅垂线分别有5条,测压观测孔一共有15处。根据压力情况,我们又在二期大坝桩号0+680位置加设1处渗透压力观测面。通过观测,0+278剖面渗压计观测无异常,蓄水正常。大坝右岸绕渗观测,PK17,PK18渗流较弱,PK19渗流是零,蓄水正常。
3.2 枢纽工程运行管理、养护维修
3.2.1 枢纽工程运行管理。老龙口水库通过使用,全面发挥调蓄功能,在运行中,已经初步形成了管理方案,通过《老龙口水库控制运行方案》、《老龙口水库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老龙口水库防洪调度办法》、《老龙口水库管理局应急渡讯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汛前汛后安全检查、水库调度管理等技术管理标准确保了水库管理工作更加完善。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巡视检查工作,通过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特殊情况巡视,使工作更加精细化。日常管理中,对水工建筑物实行定人、定设备、定周期的安全检查。日常巡视检查按照时间、部位、内容和要求,确定巡视检查路线顺序;年度巡视检查在汛前、汛后及年终进行,水库管理局组织相应的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水位骤升骤降的特殊时期,重点进行特别巡检。通过各类检查,使水库运行更加安全,对相关材料形成完整的汇编,指导下一步工作进展。
3.2.2 枢纽工程日常养护维修。枢纽工程是关键部位,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中,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对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安全监测设施等做好日常维护;物料动力消耗、防讯设施维护、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运行观测资料整编与分析等。每年11月编制下一年度的维修养护计划,报向上级主管部门水利厅,并申请下一年度的维修养护费用。
士坝养护维修工作的内容主要有:在坝顶、坝坡、平台上不得大量堆放物料,在坝面上不得任意搬运块石护坡和导渗设施的砂石料等。
维护坝顶、坝坡、防浪墙的完整,保护各种观测设施的完好,每年组织专人拔草,对上游坝坡漂浮来的树枝,垃圾及时安排清漂船清理运出,排水沟要经常清淤,保持畅通;防止雨水对坝面的浸蚀和冲刷;维护坝体滤水设施的正常运用。
溢洪道、输水洞的养护维修工作:溢洪道、输水洞应保持整洁畅通,如有石块、树木和漂浮物,及时清除。泄水陡槽段和消能段的底板、边墙或边坡如出现裂缝、崩塌等损坏时,应及时进行抢修。
冬季安排专人对溢洪道弧形闸门前进行刨冰,保护弧们不受冰推压力挤压。
闸门、启闭机要保养,不能出现生锈老化。如果出现了振动损坏,导致结构整体变形,不能使用的,一定要及时修补加固;启闭设备要全面做好定期清洗,不能缺油,做到良好养护;部件及闸门止水损坏的,一定要更换;启闭机电器部分在做好安全措施和保障,防止出现潮湿和雷电破坏的情况。
4 水库效益
4.1 充分发挥了水库调蓄功能,突显水库防洪、抗旱作用
老龙口水库在投入运行以来,防洪、抗旱作用发挥显著。在2011年底至2012年春4个多月期间,延边地区遭遇了自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旱情,2012年2月珲春河最枯水季节来水量仅为1.9立方米每秒,为了确保水源,老龙口水库一直在向下游注水,以5.5立方米每秒的速度,保证下游生产生活;2012年春季正值灌溉间,珲春河6月水量低于同期,而珲春灌区6月份正值水稻插秧灌水期,老龙口水库通过调节作用,确保了灌区用水,一直保持下游放水20立方米每秒的速度;2012年夏季布拉万台风前,老龙口水库通过其蓄水功能,拦蓄了由于台风降雨形成的洪峰,起到了滞洪、削峰作用,老龙口水库的放水流量始终小于河道的洪峰流量,保证了下游堤防和城市免遭洪水破坏,起到了防洪和抗旱的双重作用;2014年珲春又遭遇了有史料记载以来的极枯水年的旱情,通过调度调节又一次有效保证了下游农田用水及市区的生产生活用水;2015年成功抵御“天鹅”台风的强力影响。7月20日至8月初,珲春河上游区域降雨较大,来水迅猛,达到了1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水库严格按指令进行调洪,确保了水库上下游安全。根据老龙口水库的运行情况,已完全实现了设计的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的四项功能,发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2 合理调度,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
老龙口电站从2011年8月开始并网发电,截止2015年年末累计发电量24640.9453万度。一是推进水库精益化调度。强化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加强与调度的沟通协调,结合珲春老龙口水库的实际情况,根据库存水量和来水实时分析,精心计算,精益调度,在保证安全度汛的基础上,尽量保持高水位发电,严格控制发电耗水率,保证流入水库的每一方水都发挥出最大效益。二是优化机组运行工况。收集统计分析不同水头下的最优工况,制定机组优化运行方案,加强与调度的沟通协调,优化开机方式,提高运行机组效率,降低耗水率。三是降低综合厂用电量。针对综合厂用电率高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积极思考降低厂用电量的方式方法,研究解决方案,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努力降耗增效。四是提高设备可靠性。根据设备缺陷情况开展设备健康状况趋势分析,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力度,细化技术措施,落实风险控制。提高电厂水力发电效率,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
4.3 推进城市供水项目,发挥供水功能
老龙口水库向珲春市的城市供水管道已经铺设完成,已经与珲春市自来水公司签订日供水20万吨合同,保障了珲春市25万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供水系统的启用,为珲春的城市用水、灌溉用水和工业用水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4.4 发展渔业养殖
2011年春天第一批投放了20万尾鱼苗,此后每年都投放鱼苗,目前已经可以捕捞。
5 结束语
老龙口水库自运行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技术监督管理标准、防汛与枢纽建筑物安全管理技术标准,从制度上、技术上保证了大坝的安全运行,在运行期间取得了防洪、供水、灌溉、发电四方面显著的经济效益。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不仅关系到工程效益的实现,而且与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通过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积极稳妥地进行大坝自动化监测改造工作,重视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从而实现老龙口水库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枢纽建筑物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老龙口水库蓄水后坝体表面水平位移监测成果分析[J].吉林水利,2015(5):1-3.
市__水库工程管理处前身是__水电站,成立于1973年8月,1999年8月更名为管理处。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__水库工程管理;实施水利、水电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执行上级三防领导机关防洪灌溉的指令,落实防洪灌溉措施;实施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以电养水”的战略,搞好安全发、供电和各项生产管理工作;开发利用水库资源,提高水库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多年来,我们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管理、发展经济,单位初步形成了管理规范、经济稳定、自动化程度高、职工工作生活环境好等四大特点,干部职工勤奋向上,安居乐业。
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之后,我处高度重视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的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学习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把它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处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各负其责。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管理处对照考核标准,逐条自检、逐条整改完善,积极开展考核各项工作。
现对照水利部《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自检情况汇报。
第一类、组织管理。有以下5项内容。
1、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处是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隶属于市水利局,管理体制理顺。担负管理水库防洪、灌溉和电站发电运行等职能,管理权限明确。内部事企分开,实行管养分离。如: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学校、派出所等机构转移给当地政府管理。稳步推进竞争上岗。输电线路、变电设备等维修维护项目推向社会。职能科室按机关管理进行考核;发电生产按企业管理模式进行考核。没有超编,不存在分流人员。建立行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劳动考核制度。等等。此项自检时扣6分,扣分原因是管养分离不完全,事企未完全分开,竞聘上岗还在实施过程中。
2、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我处各部门岗位设置合理,并按部颁标准配备人员。每年都按培训计划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所有技术工种均培训上岗。
3、精神文明建设。我处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近两年来,上级调整充实了我处领导班子,现领导班子成员年富力强,团结奋进,带领全处干部职工敬业爱岗,思想稳定,积极向上。目前管理处庭院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管理范围内绿化程度高;管理用房按要求设置,管理有序,配套设施完善。为向广大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学习休闲娱乐场所,我处建设了职工俱乐部。干部职工能够方便地在管理处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通过规范的管理,我单位内部秩序良好,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年达标。管理处坚决执行、并落实《计划生育条例》,多次被评为__市计生先进单位。20__年,管理处被评为市水利系统文明单位。20__年被评为市水利工作先进单位。此项自检时1分,扣分原因是图书配套设施不完善。
4、规章制度。我处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岗位责任制度,并汇编成册,共48项规章制度和47项岗位责任制。关键岗位制度明示。
5、档案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按照《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全部档案及检索工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20__年 ,我处晋升为广东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按照省水利厅初验专家组、市水利局考核专家组的意见,我处对组织管理的一些项目进行了认真整改。制订了《竞争上岗方案》,三分之一的岗位进行了竞争上岗;进一步完善了阅览室的管理,补充了一些专业期刊和技术专业书籍;为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的操作性,重新修订了管理规章制度。为充实水库工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处于4月份向市水利局上报了20__年至20__年人才招聘计划,并在今年的5月份,聘请了一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任管理处技术顾问。
第二类、安全管理。有以下10项内容。
1、大坝注册登记。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我处于20__年2月完成了水库大坝注册登记,20__年9月进行了注册登记更新。
2、安全鉴定。如前所述,水库大坝已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成果,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3、确权划界。1999年8月,完成了管理范围确权划界,100领取了土地使用证。水库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标准实施保护,保护范围明确。并在管理范围树立了明显界桩、标志,设立了警示牌。
4、水行政管理。在水行政管理方面我处没有执法权,但我处积极配合市水利局依法管水,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目前,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无排放有毒或污染等破坏水质的活动。水库水质经环保部门鉴定为一类水标准。
5、防汛组织。我处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按规定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设立了__水库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由相关领导组成。防汛办事机构健全,人员精干。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人员培训、任务落实。
6、防洪预案。我处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了防御超标准洪水工作预案。该预案中有水库调洪原则、防汛组织机构、抢险队伍、抗洪抢险措施等。方案中的抢险、调度、转移、通讯、照明等内容齐全,计划周密,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
7、防汛物料与设施。我处按广东省水库防汛贮备标准备足了防汛物料,并建档立卡,专人管理。防汛物料管理制度健全。现在,我处防汛仓库物料齐备完好,分类清楚,排放有序。防汛车辆、道路、抢险工具等齐备完好,备用电源使用可靠;预警系统、通讯手段、运行可靠。
8、除险加固。我处按照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和建议,及时对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根据上级的批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__年11月开始动工、20__年8月竣工。除险加固工程有整体规划,实施计划周密,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工程进展顺利,20__年12月通过了由广东省水利厅主持的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工程。
9、更新改造。由于20__年至20__年完成了大坝主体和溢洪道的除险加固工程,故大坝工程近几年没有更新改造项目,但电站设备进行过更新改造,改造的主要项目有以下几项。三台发电机组更换了定子线圈;改造了厂房高压开关柜;厂房吊车进行过维修。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工程费用全部落实,项目按时完成,质量符合要求,有竣工验收报告。另外,我处于20__年9月向市发展计划局申请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立项。目前,该项目已被批准立项。
10、安全生产。我处防洪、安全生产方面多年来无重大责任事故,工程及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在设计标准内,所有工程及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同时,我们也注重消防和地质灾害防范安全工作,设置了消防设施和山体防滑坡的工程安全措施。
按照省水利厅初验专家组、市水利局考核专家组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我处结合水库防洪抢险的实际,充实完善了预案中抢险、调度、转移、通讯、照明等具体内容,并制订了《__水库防御超标准洪水工作细则》,做到防洪抢险措施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政府申请划定水库库区的保护范围,并于20__年2月与保护范围内涉及的主要单位河排林场和那吉镇政府签订了《库区水土保持协议书》。
第三类、运行管理。有以下10项内容。
1、工程检查。我处全年的各类大小检查内容齐全,并特别注重水位突变及高水位等特殊情况下的检查。检查记录规范,对在检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能尽快做出初步的分析意见并及时处理,在处理记录中有负责人签字。
2、工程观测。工程观测主要是人工观测,固定人员4人,观测项目、频率、精度满足规范要求,观测有专门记录,有初步分析意见,观测资料内容齐全,能用计算机按时整编刊印。此项自检时扣2分。原因是观测设备自动化程度不高。
3、工程养护。我处水库大坝坝顶平整美观,防浪墙完整,廊道、排水沟畅通,无蚁害。输、泄水建筑物进出口岸坡完整,过水断面无淤积和障碍物;混凝土及圬工衬砌、消力池、工作桥、启闭房等完好无损。电站发电设施完好,厂房与发电机组外观清洁,各种线路井然有序,对发电设备及各种控制设施进行的养护到位。
4、机电设备维护。我处有溢洪道闸门启闭机、进水闸门启闭机维护制度,并明示;维护人员按制度进行保养维护,维修保养记录规范齐全。目前,所有设备能随时启动,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5、工程维修。水库因近几年正是除险加固期间,因此没有安排工程大修,只是每一年根据工程和电站的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岁修和检查维护。如每年年底对发电机组进行一次小修检查,每两年对输水压力钢管进行检查补漆,等等。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上报。在正常维护管理下,水库工程一直运行正常。
6、报汛及洪水预报。我处建立了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实现了水情、雨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正常。20__年4月,建立洪水预报模型,可实现水库水文自动预报调度。并根据实测资料对该模型进行修正和完善。
7、防洪调度。我处已经制订了防洪调度方案、调度规程和调度制度,制订了《溢洪道运行管理规定》。目前,防洪调度原则及权限清晰,我处严格执行调度方案,并有记录,有调度总结。因近年无大洪水发 生,所以未进行洪水调度考评。
8、兴利调度。我处每年认真执行经市水利局批准的年度兴利调度运行计划,并能根据实际情况,按上级调度指令及时修正运行计划,并按时完成水库调度年度总结。
9、操作运行。我处有闸门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并明示。操作人员固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
10、管理现代化。我处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建设,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先后建成了多个自动化系统,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闸门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洪水自动预报系统、水电站发电电气参数采集系统、办公局域网络、管理处网站。除此之外,为加强与全省水利系统的交流沟通,我们将管理处网站挂到了省水利厅网站上,在省水利厅网页上进行链接,可直接进入我管理处网页。目前我处办公及管理设施现代化水平在本省属高水平。为了进一步完善水利信息化建设,我处完成了《市__水库工程管理处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方案》,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网络布线、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科室业务管理系统、建设会商系统和建立各系统的综合数据库。此项自检时扣2分,原因是管理工作科技含量尚可不断提高。
按照省水利厅初验专家组、市水利局考核专家组的意见,我处加强了对左坝头滑坡的监测,于2月份增加安装了10个位移观测点,于3月1日开始进行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的观测,每月两次。联系开发单位认真完善洪水预报系统。洪水预报系统准确率现达到了70以上。对大坝上游岸坡进行了治理。对大坝坝面、坝坡进行了全面清洗,剪除了坝面外露的钢筋,使大坝外观更加整洁。清除启闭机钢丝绳的黄油及油泥,用新方法对钢丝绳进行保养。
第四类、经济管理,有以下5项内容。
1、水资源利用。我处发电用水服从于流域灌溉需要。灌溉、发电管理制度明确;严格执行市水利局批准的调度原则,有经批准的用水调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正。为充分利用水资源,我处研绘了《__水库调度图》,进行优化调度。通过严格管理,发电任务按计划完成得较好。
2、费用收取。电价按批准文件执行,按期100完成电费收取工作;发电后尾水排入下游河床,由__市水利局负责引入农田灌溉及收取水费,我处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
3、财务管理。我处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年发电收入1750万元。每年年初,我处都做好一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报批。做到计划周全,开支合理,经济稳定。平时我处的银行基本账户余额达800多万元,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等费用来源渠道畅通,能及时足额到位。同时,我处财务制度建全,制订了《__水库工程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财务帐目实现电算化,管理规范;无违规违纪行为。
4、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我处人员工资、福利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兑现,20__年职工人均年收入达2.1万元,福利待遇按属地__市标准达中上水平;按规定办理了合同制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职工医疗待遇按有关文件执行,使全体干部职工医疗有保障。
5、多种经营。水库自成立以来发挥拦蓄、调节上游来水作用。同时,我们利用水资源灌溉、发电、养殖;利用库区的土地植树造林,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发电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由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将__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为保护水质和不致于污染环境,水库未进行网箱养鱼和开发建设工副业等综合经营项目。
按照省水利厅初验专家组、市水利局考核专家组的意见,我处补充购置了部分财务管理软件,进一步提高了财务账目电算化管理的程度。并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委托科研设计单位进行汛期恢复正常水位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探索充分利用水资源的路子。
以上是我处的自检情况汇报,对照考核标准,我处自检总得分为989分,市水利局考核得分为975分,广东省水利厅初验得分为935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对专家组指出的存在问题,我处非常重视,迅速制订整改计划,认真进行整改。现在我们认为我处已经基本达到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标准,敬请各位专家考核。
这次各位领导、专家莅临指导我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给予了我们极大支持和鼓舞,也必将推动我处水利工程管理上台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标准,不断自我完善,持续深化管理,创造一流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实现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而奋斗。
2012年6月是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龚电总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国电大渡河公司《关于认真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国电大开安〔2012〕23号)要求,结合总厂开展“思危止危大行动、隐患风险大排查”活动以及防洪度汛、迎峰度夏、精益运维、标准化达标评级等各项重点工作,在全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总厂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部署落实和督促检查,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龚电安〔2012〕16号),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及总体要求。各二级单位按照总厂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汛期特点,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细化措施,广泛动员,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地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关键,狠抓执行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结合总厂开展“思危止危大行动、隐患风险大排查”活动,抓住防洪度汛、迎峰度夏、防范地质灾害等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国家与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防洪度汛、迎峰度夏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广泛宣传安全理念,大力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增强了做好当前各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确保总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网络、标语、挂图、展板等宣传阵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设置网络悬浮窗、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使广大职工明确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为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其中悬挂宣传横幅3幅,宣传展板8块、宣传和信息报道18篇,设置宣传咨询点1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一是组织全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 国务院 国资委 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36 号)、《关于印发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安办[2012]29号)等系列上级文件精神,使职工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强化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组织全体生产管理人员40人参加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积极参加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参加人数192人;组织一线员工151人参加了乐山市安委会举办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考试;组织全体专、兼职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考试,进一步普及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了全员安全意识。三是组织生产单位全体职工进行了安规考试,并对新旧安规进行了分析对比,清理出了新增加的条款,提出了执行新安规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上报了公司安全监察部。四是组织观看了《生命监管》电影,参加了乐山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五是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安全培训,着力加强一线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做好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特种作业取证培训,全面提高了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水平。六是邀请专家进行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专题讲座,提升各级管理人员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能力和管理水平。七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站停电、大坝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演练,检验了职工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总结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八是扎实开展“平安电站”创建工作。6月25日由驻厂武警、五渡镇政府及龚电总厂、库坝中心等组成警地企小分队联合送法下乡,在峨边县五渡镇开展共创“平安电站”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九是制作了“6.26”禁毒宣传展板,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参加全国职业卫生健康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一线职工进行了职业病体检,全厂职工进行了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三)立足防范,强化保障,全力确保安全度汛。一是坚持“防重于抢”的指导思想,加强防汛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消缺工作,确保动作可靠、运行良好。二是经常性的检查防汛“组织、制度、措施、物资”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了有效的调整和完善,做到了防汛“责任、组织、制度、物资”四落实和“人员、措施、工作”三到位。三是严格落实防汛职责和值班制度,强化防汛值班纪律,切实做到“人不离岗、恪尽职责、信息灵敏、指挥通畅”。四是狠抓现场查险防护,重点加强“雨前、雨中、雨后”厂区内外重点防汛部位的巡查,积极做好防区域性大暴雨、雷、大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措施的落实工作,汛前检查发现的144项整改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了防汛工作各类安全隐患。五是组织沙湾三家单位联合开展了防洪演练和评价,查找了存在的问题,验证了预案的有效性,检验了职工防汛应急抢险的实战能力和防汛设备、设施的健康水平。
第1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2条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有各级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
第3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第4条各级检查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其安全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要求配备陪检人员,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对重大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见,对工作不配合甚至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组织形式
第5条公司安全检查由生产副经理组织协调,安全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负责组织每月检查,每周抽查;班组负责每日检查。
第6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第7条安全检查内容:
l、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公司领导检查各自管辖部门每月至少两次,其他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管辖区域、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督促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带领安全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春检、秋检,或者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检查。夏冬季节安全检查,根据情况可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
a、春季安全大检查:防外力破坏、防雷、防雨、防小动物以及查处违章、“两票三制”、消防动火管理等检查;
b、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风、防汛为重点;
c、秋季安全大检查: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对安全生产管理、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设备及季节性事故预防、防火防爆、防洪防汛等几方面的重点检查;
d、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寒、防小动物为重点。
(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各车间、处室自行组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安环处。必要时,由生产副经理组织进行节前检查。
节假日前,对公司值班干部安排、岗位人员轮值安排、检修任务计划、劳动保护品佩戴使用以及关键设备、备用设备、要害部位、防火防爆、防事故、防盗窃和信息联络、应急方案、救援物资等检查为重点。
3、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检查分别由生产副经理组织协调,生技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年不少于两次。
(1)检查防火、防爆、防毒、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等;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设施、器具,如通风、除尘、防噪声设施,检查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等;
(3)检查电气仪表、设备绝缘、防爆、防触电、防雷、防污闪、防静电接地;
(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高温管道、机械动力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化学危险品、电动工具、起重搬运工具、特殊工具及用具等;
(5)检查设备、仪表、热工保护、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附件等;
(6)检查运行操作、工艺检修过程中的“三违”,习惯性违章现象等;
(7)检查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热力系统设备有无跑、冒、滴、漏、堵、串,电气系统有无振动、异音、异味、火花、放电现象等;
(8)检查各项外委、外包工程现场施工等;
(9)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4、不定期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公司或安全部门组织、车间(专业)自行组织进行检查。
检查机组设备的大小修、临时检修,新、改、扩建装置的建设与投产,现场各类重要施工项目和安全措施,临时安全措施情况;还可根据工作安排进行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时必须组织的安全检查。
三、隐患整改
第8条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三级管理(公司、车间、班组)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第9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专人、定期限),“三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第10条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前,各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技术部门应监督执行。
第11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列入安措、技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道功能,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城市建成区内的河道适用国家、省、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规定,但应当遵循防汛统一调度和水资源统一管理。
第三条 市、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的河道主管机关。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第四条 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大沽河、小沽河由市河道主管机关直接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大沽河管理机构负责。其他跨区(市)和区(市)边界河道,在市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河道所在区(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跨区(市)和区(市)边界河道,由所在区(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或者由所在区(市)河道主管机关委托河道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日常管理。
第五条 河道名录及起止界址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六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其中,大沽河、小沽河护堤地为堤防外坡脚向外不超过十米,其他河道护堤地为堤防外坡脚向外不超过五米。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根据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对有堤防河道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其中,大沽河、小沽河堤防安全保护区为护堤地外相连五十米至一百米范围内,其他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为护堤地外相连三十米至五十米范围内。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和堤防安全保护区,由市、区(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以及本条例规定划定并设立界桩。其中,河道管理范围内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供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安全保护区,由其会同河道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划定。
第二章 河道整治
第七条 河道整治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河道整治按照河道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
第八条 跨区(市)和区(市)边界河道整治规划,由市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河道整治规划,由区(市)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备案。河道整治规划的修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河道整治规划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并与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供水、灌溉等规划相协调。
第九条 河道整治规划应当包括河道整治目标、整治工程项目、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经费等保障措施。
河道整治目标应当兼顾防洪、防治污染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其中,大沽河、小沽河河道整治所要达到的防洪标准,应当不低于五十年一遇,其他河道整治所要达到的防洪标准,应当不低于二十年一遇。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包括堤防、护岸、疏浚、截污、拓宽、桥梁拆建、涵闸等主体工程以及管护设施、两岸绿化和生态景观等配套工程。
第十条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河道整治规划,制定河道整治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严重影响防洪排涝的河道,应当优先安排整治。
第十一条 大沽河、小沽河河道整治,由市大沽河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其他河道整治由所在区(市)河道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已有的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建设项目,由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河道防洪标准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限期改建或者拆除;影响汛期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紧急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 对河道堤防、闸坝、泵站等水工程,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安全鉴定,对达不到安全设计要求的应当及时加固或者维修。
第十四条 河道整治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当地国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五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由国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确权。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和使用。
河道管理范围内国有土地中的可耕地,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耕种,但不得改变用途和纳入土地承包范围,并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统一管理和河道整治需要。
第三章 河道利用
第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含扩建、改建,下同)引水、截水、阻水、蓄水工程和跨河、跨堤、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以及其他影响堤防和防洪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在跨区(市)和区(市)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市河道主管机关也可以委托有关区(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在报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时,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申请书、工程设计施工方案、防洪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等资料;涉及第三方利益的,还应当提交第三方的书面意见。
第十八条 河道主管机关受理建设项目申请后,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河道专业规划及防洪标准等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建设项目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予以批准。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性质、用途、规模、地点等事项需要变更的,其建设单位应当在报经原审查的河道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防汛安全措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围堰或者临时阻水堤坝等影响防汛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紧急处理决定,限期清除或者采取其他紧急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河道恢复方案清除施工废弃物及相关阻水障碍物。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参加竣工验收。
第四章 河道保护
第二十三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房屋(因河道管理、水文监测、供水等需要建设房屋除外)、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二)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和树木(护堤护岸林除外)、设置行洪障碍物;
(三)设置拦河渔具、圈养禽畜;
(四)开挖窖井、垦堤种植;
(五)倾倒、堆放、填埋矿渣、石渣、煤灰、垃圾;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禁止利用堤防和河床顺河铺设排污管道。
第二十四条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放牧、开渠、葬坟、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
第二十五条 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和供水工程或者设施安全保护区,禁止打井、钻探、爆破、挖筑养殖池(塘)、采砂、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和供水工程或者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在堤防和护堤地以及供水工程或者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外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一)采砂、采石、取土、取水;
(二)爆破、钻探;
(三)挖筑养殖池(塘);
(四)存放物料、设备、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五)考古发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禁止侵占或者毁坏堤防、护岸、涵闸、泵站等水工程及其通讯、照明、监测等设施。
因规划建设需要迁移水工程及其设施的,应当按照建设标准先建后拆,迁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 因自然灾害出现影响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情形,需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暂停从事相关活动时,河道主管机关应当通告并监督检查,对有关许可期限应当相应顺延。
第二十九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排污口,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要求,其建设单位在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前,应当先报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第三十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河道水体进行综合整治,使其水质达到所在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跨区(市)河道实行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纳入区(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具体由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按照河道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或者禁止排污意见。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对河道水功能区的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采取治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漂浮物和垃圾等。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未涉及的河道水污染防治的其他规定,按照有关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主管机关组织营造和管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和擅自砍伐。
第三十五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方案,报防汛指挥机构责令设障者或者使用者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或者使用者承担。
第三十六条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建立河道检查巡查制度,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活动实施管理,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五章 河道采砂管理
第三十七条 河道采砂应当保障防洪、供水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实行计划开采,总量控制。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采砂。
第三十八条 下列区域禁止采砂:
(一)堤防、水库以及取水、排水工程等河道水工程设施的保护范围;
(二)桥梁、闸坝、管道、缆线等设施的保护范围;
(三)河道内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
(四)河道主管机关确定的其他区域。
前款规定的保护范围由河道主管机关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划定。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河道的水情、汛情和河道整治等需要适时公布禁采期。
第三十九条 河道采砂实行规划制度。河道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河道防洪规划和整治规划,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砂石储量情况、禁采区、采砂场地布局、采砂方式、采砂控制总量和深度等内容。
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征求拟列入规划的采砂场地所在区(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并将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
第四十条 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由河道主管机关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实施许可。
第四十一条 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工具;
(三)没有违法采砂记录。
第四十二条 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道采砂申请表;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标明经纬度坐标或者岸线距离的采砂申请范围平面图;
(四)采砂申请人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合法协议或者有关材料;
(五)拟采砂河段所在地镇、村出具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河道采砂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河道采砂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定期将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四条 经批准从事河道采砂的,应当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开采,不得扩大开采范围和深度;
(二)不得在禁采区、禁采期从事采砂作业;
(三)不得改变河势、损坏水工程、破坏水生态环境;
(四)不得伪造、转让、涂改、出借或者出租河道采砂许可证。
从事河道采砂不得损害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第四十五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者累计采砂达到规定总量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相关区(市)河道主管机关之间、市和区(市)河道主管机关之间应当互相通报采砂许可有关情况,共同加强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建设项目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河道主管机关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建设单位变更建设项目的性质、用途、规模、地点等事项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河道建设项目施工围堰或者临时阻水堤坝影响防汛安全,建设单位未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处理决定清除或者采取其他紧急补救措施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河道主管机关组织清除或者采取其他紧急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河道恢复方案清除施工废弃物及相关阻水障碍物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河道主管机关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五项规定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物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清除的,由河道主管机关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堤防和护堤地放牧、存放物料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堤防和护堤地开渠、葬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的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采石、取土活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作业机具,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至五项规定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由河道主管机关组织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排污口,未报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四项规定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八条 对拒绝、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十九条 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